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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公司 销售力 因素
在经济增长期和公司机构铺设期,依托丰富的保险资源、新机构铺设带来的外延式增长,多数保险公司业务增速明显,但其实际销售力容易被保费增长掩盖而未做有效评估,在经济发展相对收缩期或行业结构调整期,其销售能力不足将更易暴露出来,并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如何判断一家公司销售力的强弱?如何诊断一家公司销售力的问题呢?实践证明,单纯从保费规模上难以判断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力,单纯依赖某一板块很难形成有效且持久的销售力。作为保险商品销售过程中的一种内在推动力,保险销售力与服务能力、品牌文化、保险产品、销售模式、销售队伍和运营管理能力等密切相关。要有效诊断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力,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研判。
一、服务能力
服务能力对销售力的影响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金融产品缺乏产权保护,保险产品、业管政策趋同的情况下,只有服务能力才能有效刺激客户的销售意愿,没有服务就没有销售。二是随着竞争的不断深入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保险服务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买保险就是买服务,服务质量的竞争将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三是服务能力决定着公司客户的忠诚度和客户资源的深度开发,从而决定着公司销售价值的持续创造力。
实践证明,产品价格、销售渠道和市场费用对客户的影响是短期的,产品提供方的服务能力才是影响客户忠诚度和持续购买力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售前对消费者提供理财咨询,为销售者分析、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满足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售中及时提供天气、路况变化信息,以及节假日、生日关爱等;售后减少理赔手续,缩短理赔时间。这些都是保险服务的主要内容,也是目前一些保险公司亟待提高的地方。
二、品牌文化
菲利普・科特勒指出:品牌可以作为一种保护竞争优势的强有力的方法。品牌的目的是借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销售群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别开来。基于此,品牌应该是最大的销售力,做销售就是做品牌,做品牌就是做文化,一个具有文化内涵和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会让消费者乐于接受。只有品牌变得更有文化内涵、更有公信力和亲和力,消费者使用起来才会更放心。中国人寿财险刘健总裁一度指出,作为新的财险公司,业务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将随业务的发展而逐步提升,现阶段竞争力不强;但作为世界500强中国人寿品牌下的子公司,当前公司的销售能力最有可能也最有希望形成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光是进入央视做品牌宣传的保险公司就达40余家,保险公司品牌及保险文化传播投入逐年加大,由于高起点、大面积的传播,保险企业近年保持了较快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由于行业保险文化建设不力,导致了种种问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社会环境、造成资源浪费,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声誉和长远发展,一个简单的事例就是当前人们听到“保险”就产生了抵制心理。原中国保险行业学会会长罗忠敏(2009)曾呼吁,保险行业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行业文化的缺乏,当前行业文化的缺乏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
三、保险产品
保险产品是保险销售的载体,是影响保险公司销售能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更能被客户认可和接受,更容易促使销售达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保险公司要获得一席之地,必须进行市场定位并开发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有特色、有内涵甚至是个性化的产品。
当前保险产品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侧重于产品研发数量但缺乏对产品销售效能的分析。一些公司产品研发部门将每年推出的产品数量当作成绩来讲,但相应的产品却没有形成规模、长时间不能对公司的效益产生贡献,反而在产品换代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培训成本,在后援系统中占据了相应的空间,造成很大的成本损耗。二是过于集中在传统险种上,且开发以模仿为主、缺乏创新,产品功能、费率、销售区域、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差异化不足,导致产品销售以手续费竞争为主。由于产品的同质化及不规范的销售方式,从城市到农村的一些保险资源已遭到较严重的破坏。
四、销售模式
销售模式对销售力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销售布局、销售理念和渠道管理三方面。
1.售布局对销售力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具有战略眼光的销售布局有助于保险主体巩固和提升其市场地位。一些保险公司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制定了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农村精英发展战略等,并以此合理安排销售资源、制定销售计划,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区域销售优势。销售布局一旦偏离经济及行业发展轨道,必将对公司的销售力造成较大的冲击。某保险公司2007年初放弃车险等传统保障型业务,主营理财险和学贷险,当年实现理财险销售额200多亿元,但因2008年股市调整、其投资收益受到极大挑战,2008年8月理财险全面停售,而其传统保险业务在2006年近30亿元,2007年、2008年则徘徊在8亿元左右。
2.销售理念主要表现为对规模、速度、结构、效益四者关系的认识,以及基于此的销售侧重点和着力点。近几年因市场主体增多、竞争更加激烈,一些老公司为稳住其规模和市场份额,新主体为快速进入市场,均不同程度的存在重发展轻管理、重规模轻效益、重投资利润轻承保赢利的思想。就产险市场而言,2004-2009年连续6年处于承保亏损的边缘,保监会70号文件对市场行为规范后,才略有好转。就保险机构而言,行业经营规律表明,一个三级机构月均收入要达到300万元以上,才能算是一个较为稳固的业务发展平台,但近年来一些主体盲目铺设机构,而单个业务发展平台产能较低,投入产出不匹配。
3.近10年产、寿险行业的发展变化证明,销售渠道建设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保险商品销售的快慢,关系着销售力的强弱和市场销售格局的变化。与此同时,中介机构的议价能力越来越强,保险公司在博弈中明显处于弱势,一些问题也逐步凸显,主要表现为:与保险公司串谋套取费用、索要高额手续费、欺诈误导、假赔案等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客户资料真实性低、对保险公司客户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稳定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销售队伍
人才永远是一个企业成功的最大资本,谁占有人才,谁就会成为强者。当前保险市场竞争相对激烈,靠高费用、低费率等手段提升业绩只能是“权宜之计”甚至可以说是“饮鸩止渴”,走上恶性循环的道路。只有加强销售队伍建设、提升销售队伍素质才是长久之道。对于保险新主体而言,在销售体系及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能否快速打开市场局面除依托投资方已有资源外,更取决于其自身的人才储备。
当前销售队伍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流动性较大,流失率高。行业层面,长久以来社会保障的缺失导致保险营销员职业认同感低、大量外向流入社会的各个层面。就保险公司内部而言,因同业竞争、挖角而内向流入其他主体。二是销售队伍建设不均衡。行业层面,2009年寿险营销员超过250万人,相当于产险营销员的7倍,且寿险公司与财险公司培训力度不均衡。就保险公司内部而言,一些公司后援部门和销售渠道间人力支持不均衡,团体法人业务和分散型业务销售人员建设上不均衡。三是保险销售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寻找客户、找准客户以及提供客户需求解决方案的能力不强,误导客户的现象时有出现。一些销售人员患上“销售近视症”,过多关注所提供的具体产品及佣金收入,而忽略了销售者的需求及产品所能产生的利益,向保障需求高、个人支付能力相对有限的客户强力推荐保障额较低、年缴保费较高的储蓄型、投资型产品等。
六、运营管理能力
菲利普・科特勒认为,营销部门的工作是创造顾客价值和满意度,吸引顾客并与之建立联系。但是,销售部门仅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完成这项任务的,需要前、后台资源相匹配,并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和专业化的运营管理能力,才能达到最佳的销售整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运营管理能力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整合力及销售水平,并最终影响到公司在未来市场的销售格局。
当前保险公司运营管理能力对销售力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内部沟通成本高,前后台横向沟通、上下级机构纵向沟通不畅,使销售人员花在内部沟通的力度和时间甚至超过了对客户公关展业的力度和时间。二是政策不稳定,有些公司政策三月一大变、一月一小变,特别是销售计划、销售费用政策和业务管理政策的变化,导致分支机构和销售人员较难适从,造成总公司的公信力下降,一些遗留问题只能滚动式进行消化,严重影响当前的销售。三是业管能力与销售资源不匹配,导致销售人员埋怨情绪增长,并成为销售队伍不稳定的重要因素。笔者体会较深的是:业管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可随公司的不断发展而逐步提升,但销售能力一旦破坏在当地市场的负面影响将是长远的,要想恢复原有销售业绩需要付出难以想象的精力,一般只能靠低价格、高费用刺激或深层次换洗掉大部分人员,从而很可能走上恶性循环的路子。
参考文献
[1] 吴定富.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研究成果汇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06).
关键词:保险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保险公司一直是促进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现阶段在我国正处于宏观环境日益复杂、科技变革加速和行业结构化转型的环境下,对保险公司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尤为重要。一方面,“保险姓保”,行业回归本源,保险价值链重构,中小保险公司难以完全复制以往的成功模式,因此迎来了一波新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有转变发展方式,变革营销渠道,通过科技赋能固本增效,打造核心价值创造力,才有可能赢得未来的竞争优势。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远程信息处理技术、区块链、可穿戴设备等新兴技术在保险行业的运用[2],创新型保险场景出现,大量细分的保险保障需求得以满足,这都将推动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保险营销、成本控制、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在这一趋势下,保险公司应在战略上重新定位和选择渠道及合作伙伴,基于金融科技创新,进行精准获客,高效运营,全流程服务,才是未来的制胜之道。随着保险消费主体的年轻化,越来越多的用户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以及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提出了更为重视且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而满足用户需求是其立业之本。以AI、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的保险科技的加持,互联网保险业务凭借其服务效果和客户体验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一、中国保险公司发展现状分析
(一)原保险保费收入分析近十年来,我国原保险业保费增长,年均增长率超过10%,但从2017开始,保费收入增速开始放缓,经过两年增速下降,在2018年底达到3.8万亿元,稳居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但我国保险深度远低于世界主要国家保险深度水平。
(二)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分析对于互联网保险而言,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端于2011年,从2012年开始进入了全面爆发期,据中国保险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2015年间中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经历了爆发式增长,但受行业结构转型影响,互联网保险保费自2016年开始增速放缓甚至停滞,截至2018年,互联网保险总保费达1889亿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三)互联网企业布局保险业目前百度、腾讯、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布局保险业务,虽然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公司正处于合作大于竞争的状态,但这个局面能维持多久还不能确定,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层出不穷,互联网公司相较于传统保险公司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互联网公司可以凭借其掌握的大量电商及及消费者数据,对用户的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进行分析,对客户的风险偏好水平以及风险需求进行精准预测,这无疑对传统保险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因此,今后保险行业的竞争不仅存在于传统保险公司之间,互联网公司的加入会使竞争更加激烈。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保险科技积极创新对消费者的风险进行精准衡量和精准定价,凭借科技创新开展更好的服务。
二、保险公司在转型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一)保险前端销售效率低下,产品同质化严重我国传统保险依据大数定律进行产品设计,产品种类繁多,但大量的细分保障需求无法满足,存在着同质化严重,产品创新程度不足的问题,各家公司的产品未能考虑到市场及客户的真实需求,供需不匹配,难以满足不同用户群体之间的差异化需求[3]。此外,传统保险的前端销售往往采取电销、网销、销售人员登记拜访等方式,一方面,这种方式促成一单业务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客户难以同其他保险公司进行对比,不仅降低了展业效率,也降低了客户决策效率。另一方面,也会造成用户排斥保险营销的方式,不利于保险公司客户复购。
(二)保险中端定价、风险控制、核保核赔管理被动信息割裂一直是保险行业存在的痛点之一,由于保险公司、行业协会、各险企内部各方面数据质量不高且共享困难,缺乏大数据支撑。保险公司采集用户数据获取风控信息主要是通过人工沟通获得。据2019年的“FRISS保险欺诈调查报告”表明,有45%的公司仅凭理算员的直观感受,65%的公司通过工作人员的经验鉴别高风险客户和监测欺诈案件,数据获取困难且沟通不畅导致传统保险公司销售管理、核保管理、风险管理非常被动,难以展开主动的精准营销和提供定制化保险服务。
(三)保险后端理赔难,服务体验差传统保险公司因漫长的人工处理过程造成的“理赔难”“理赔慢”的问题一直为客户所诟病。例如在财险理赔上,2019年前三季度,因理赔造成的保险纠纷达30028件,占财险公司投诉总量的77%,纠纷险种以机动车辆保险为主,主要是因为车险理赔流程和需要的单证繁琐、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效率低、定损不透明等造成的金额以及责任争议;在人身险理赔上,截至2019第三季度,理赔纠纷达7300余件,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22%,涉及的险种以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为主,主要是由人身伤害医疗发票认定、识别复杂,伤残评定周期长造成的。一些互联网保险平台“种流量,轻理赔”的销售理念,也导致了用户对保险产品及公司的不信任,服务体验感差。
三、保险科技在保险公司中的创新应用
针对上述保险科技发展给保险在渠道获取、产品营销、盈利模式运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各方面带来的冲击和挑战,目前保险公司运用保险科技加强底层技术的支撑作用并以此解决以上痛点和不足,相信在不远的将来,通过技术的不断普及以及居民对保险科技的不断认可,加上资本的大量投入,保险公司将衍生更多的创新型产品应用协同推进保险产品上下游产业链价值发现,重塑保险业态[4]。
(一)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推进保险创新产品设计保险与科技的结合应从数据和客户两个方面入手,近十年来,保险公司一直是在交易和风险管理中使用分析工具处理有限数据以应用于风险敞口和损失模式,而目前重点已经转向利用大量数据源获取更多关于被保险人的性格、健康数据、收入数据,金融理财产品数据、用户行为数据等来为用户进行多维画像,对用户进行多角度、立体化的研究,从而帮助保险公司迅速深入分析用户的真实需求,然后基于大量数据进行预测模型,进行客户的“私人订制”以此提高核心竞争力,形成区别于其他保险公司的个性产品,我国的平安、泰康、众安等保险巨头都纷纷进行了大数据应用实践。此外,区块链技术作为分布式账本,可以让互不相识的各方在交易中彼此建立信任的解决方案,保险行业可以利用区块链实现产品开发,为保险产品设计提供精准的场景识别,开发具有特定风险场景的保险产品。区块链技术具有自动执行协议的功能,即在去中心化系统基础上构建共识机制而无需中心化检验。基于自动化执行协议运行的保险产品具有效率高、透明度高、安全性高的显著特征。
(二)运用人工智能优化保险公司运营和管理计算机图像识别、机器学习、NLP、人机交互是AI的四大核心技术,其背后的核心技术是大数据和云计算能力。利用人工智能可以更快、更稳定地与客户进行互动。例如,在销售环节,例如引入智能客服,不间断的响应客户咨询,进行信息整理,这极大地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在投保环节,引入智能投顾,基于掌握的客户信息,洞察客户的保障需求,从大量保险产品中适配出符合客户真实需求的产品,节约了客户在海量的信息中进行搜索比对的时间,借此提高客户转化率。在核保环节,当前核保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发展态势。基于人工智能,保险公司通过人机交互的方式与用户线上交流,获取用户信息,预测用户风险,作出是否承保的决定,节约等待时间,提升核保效率。此外,人工智能在精准定价方面也有应用价值,对多维度,立体化的客户信息进行风险分组,进行差异化定价,实现“千人千价。”在索赔处理和欺诈识别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人工智能,连接用户外部信息和征信数据,提升风控以及反欺诈能力,侧重于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从而减小赔付率。保险公司将人工智能贯穿在保险产品设计、定价、承保核保、风控等各个环节,将会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从被动管理到主动管理。
(三)科技理赔为保险服务赋能“理赔难”“理赔慢”似乎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2019年上半年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显示其理赔获赔率都大于97%,平均理赔天数也有所下降。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通过大数据、AI等手段,赋能保险核保理赔,大幅提高了理赔速度。例如中国太保在理赔方面推出“e闪赔”“太e赔”、蚂蚁金服“定损宝”“车险分”、平安养老险的“极速赔”等。这些急速理赔的背后,都有着AI技术的强力支撑,保险公司也应在客户要求赔偿时为客户提供能带来附加服务的产品,让客户体验更为顺畅的理赔过程。以平安养老险“极速赔”为例,平安与医院设立数据共享平台,经用户许可后,系统自动审核不需要客户提供病历和发票,门诊理赔最快20秒就可以结案[5]。车险领域的“定损宝”是保险和人工智能结合的一次成功尝试,它采用图像识别技术,可以识别不规则车辆的损伤问题,从几个特定角度对车辆进行拍照,通过算法识别事故图像,然后在与保险公司联系后即可定损。该技术的运用极大地减少了保险理赔纠纷案件的发生,减少理赔天数,降低保险公司运行成本。
[关键词]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
组织结构设计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笔者对组织结构做出如下定义:组织结构是组织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来完成各项任务的方法总和。组织结构的内容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业务流程设计、决策权分配和管理报告关系,其中,部门设置是组织结构设计的核心。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一)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
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的基础。保险公司从事风险管理业务,需要进行程度较高的专业化分工。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销售、承保、再保险、客户服务、投资、理赔,以及其他支持性经营管理活动。大体而言,保险公司基于这些基本经营管理活动所设置的部门可以分为三类:前台部门、部门和后台部门。前台部门负责业务发展和客户开发,包括营销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部门管理运营环节,为前台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对业务风险进行管控,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包括产品开发部门、客户服务部门、核保部门、再保险部门、理赔部门等。后台部门为整个公司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办公室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科技部、法律部、企划部等。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和部门的设置充分体现出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特色和各家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1.公司战略
公司战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必须充分体现公司战略,并支持公司战略的实施。采用成本领先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强调较高的权力集中度,较高的资源共享程度,标准的运作流程,要求组织结构设计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采用差异化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相对灵活,权力集中度较低,部门间横向协调能力较强,组织结构设计注重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另外,一些保险公司依据自身优势资源,制定了大力发展特定业务的战略,并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做出相应的安排。
2.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保险公司进行组织结构变革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和手段。保险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保险核心运营系统、数据集中、客户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为保险公司实现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管理提供了外部技术手段。
3.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
保险行业属于受到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母公司或大股东是另一类具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母公司或大股东的资源和偏好也会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
4.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
参考和借鉴同业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通常做法。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一般为行业内公司所普遍采用,并被长期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一般而言,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会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之中。
除了上述列出的主要因素之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还受到组织规模、经营管理环境、组织的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影响。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现状分析——国内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实践
(一)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变革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动因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保险市场出现了以下新的发展趋势:第一,市场监管放松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第二,消费者购买行为发生演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在一家金融机构购买系列金融产品;第三,各家保险公司都在信息技术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上述发展趋势对西方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产生了如下主要影响:
第一,保险公司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保险公司对部门采用了集中管理的方式;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前台部门采用了授权管理的方式。部门职能的集中式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共享在承保、理赔领域的资源,取得规模经济优势,降低运营成本;而前台部门的授权式管理(分权)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在营销和销售环节的控制成本,更加灵活地参与地区保险市场的竞争。荷兰AEGON保险集团将其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特点描述为“分权式管理,集中式支持”,即AEGON保险集团对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授予充分的经营自,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有权做出关于品牌管理、产品组合和分销渠道管理等领域的决策;同时,在一些控制职能领域,特别是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领域,由集团总部实施集中管理。
第二,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已将原来基于产品线的组织结构变革为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安联保险集团和苏黎世金融集团在实施组织变革时,都明确提出使组织结构变得更加“以客户为中心”,以便于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战略,提高市场反应速度。保险公司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不仅迎合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演变趋势,而且使各销售渠道能更好地共享客户和产品有关的信息,实现交叉销售,更好地了解并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第三,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更加趋于多元化。首先,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部门和销售渠道的整合能力,有效降低了部门和销售渠道之间的沟通协调成本,使保险公司能低成本地利用更多的销售渠道实现销售,如银行保险渠道。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开发直接销售的方式,包括电话营销和互联网营销因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而变得日益流行。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专门设立了直效营销(directmarketing)服务事业部。AIG集团非寿险事业部下设了专门从事直效营销业务的AIGDirect。
第四,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更趋灵活,一些公司选择了外包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保险公司对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价值链的控制力。在确保控制力的前提下,西方保险公司开始将更多的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经营管理活动外包给效率更高的第三方公司。西方保险公司最常外包的经营管理职能包括:销售职能、营销职能、精算职能、理赔职能和客户服务职能。IBM咨询公司的调研结果显示,80%接受调研的保险公司经理人员完全认同或部分认同保险公司将与外部第三方公司建立更多的合作关系的发展趋势。
(二)国内外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比较研究
1.前台部门设置
(1)前台部门设置的选择标准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的设计是组织结构设计的关键,充分体现出各家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各家公司往往依照以下三类标准设置前台部门。
第一,依照不同客户类型,保险公司可以设置个人业务部和团体业务部。该种设置方法的依据在于个人保险业务和团体保险业务在产品、承保、客户服务、理赔和分销渠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及时、准确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综合保险需求。
第二,依照不同渠道进行设置。在实践中,最具特点的销售渠道包括个人人渠道、专业和兼业中介渠道、银行渠道和直效营销渠道。依据渠道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大力发展特定销售渠道的战略,有利于开发、管理和维护重要销售渠道,充分挖掘渠道的潜力。
第三,依照不同产品设置部门。按照产品设置部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更为普遍。最常设置的部门包括车辆保险部、水险部、财产保险部、特殊风险保险部、意健险部等。这种组织结构可以体现出保险公司大力发展特定产品线的战略,有利于公司加强对产品线业务的开拓和管理,促进与产品线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纵深发展。但是,这种设置方法不利于公司全面深人地了解客户需求,不利于公司向客户提供综合保险产品和服务。
(2)西方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按客户类型设置前台营销部门是国外人寿保险公司的主流做法。比如美国大都会人寿的前台部门分为个人客户部和团体客户部;ING保险美国公司下设个人金融服务事业部和机构金融服务事业部;荷兰AEGON保险集团英国公司下设个人业务事业部和公司业务事业部。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渠道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忠利泛欧保险公司下设了公司业务部、个人营销部和中介销售部。另外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产品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安盛人寿公司在设有个人财富管理事业部、公司业务事业部之外,还设立了保障产品事业部来重点开发保障类保险市场。
大多数国外产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同时采用了多种设置标准。第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产品类型相结合的方法。比如美亚保险公司(AIU)设置了两个按客户类型命名的事业部(商险事业部、个险事业部)和两个按产品类型命名的事业部(意外及健康险事业部、能源险事业部)。Chubb保险公司设置了商险部、个险部,以及特殊险部和保证保险部。另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相结合的方法。安盛保险(安盛集团的财产保险分支)下设四个事业部:公司合作事业部、个人保险中介事业部、商业保险中介事业部、安盛解决方案事业部。CGNU保险公司下设了零售业务部、公司合作部和保险中介业务部。
事业部制已普遍为西方保险公司所采用。依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设置事业部是常见的做法。一些大型跨国经营的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立地区事业部也是常见的做法。以英杰华保险公司为例,在集团层次设立了英国事业部、欧洲事业部和国际事业部3个事业部。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也设立了11个地区事业部。另外,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引入了矩阵式组织结构。例如,苏黎世金融服务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置了4个业务线和地域相结合的事业部,包括全球公司事业部、北美商险事业部、欧洲非寿险事业部和全球人寿事业部。应该说,全球化和综合化经营是欧美大型保险公司设立事业部的基础。
(3)国内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已普遍依据客户类型设置业务部门,大多数寿险公司都设有个险业务部和团险业务部。另外,鉴于银行保险渠道的重要性,大多数国内寿险公司都设立了银行保险部。
各家中资寿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大体相同,这与国内寿险公司的发展历程有关。早期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仅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自友邦保险在1992年率先引入了保险人机制之后,个人寿险业务在国内取得了快速发展,各家寿险公司都增设了个人业务部。在2000年之后,平安保险、太平寿险率先在银行保险领域取得了突破式发展,促使各家寿险公司设立了银行保险部。目前,虽然各家寿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重点各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按照个人业务、团体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来设置其前台部门(见表1)。
相比较而言,财产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性。长期以来,依照产品线设置前台部门一直是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普遍做法。近年来,按照客户类别和渠道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逐步为更多的产险公司所接受(见表2)。例如,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依照客户类别和产品类别相结合设置前台部门,都邦产险也是依照客户类别设置前台部门。
国内一些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平安寿险等公司已在前台引入了事业部制。对于业务规模较大、经营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而言,事业部制已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对于新兴保险公司而言,由于整体业务规模较小,业务结构不均衡,各职能的专业能力亟需加强,采用职能部制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有助于公司快速提高各职能的专业能力,实现职能规模经济,建立职能资源的共享机制。
2.部门设置
(1)部门设置的关键问题
部门设置需要解决以下关键问题:第一,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建立专长和技能优势,向客户和前台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第二,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经营成本;第三,部门设置能否降低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长期以来,如何实现部门职能和前台部门职能的融合、是否对某些部门职能例如核保与理赔实行独立和集中式的管理,成为保险公司的两难选择。对部门的特定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有利于加强在特定职能领域的专长和技能,有利于控制业务风险,有利于在特定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但是,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识别能力、经营管理经验、业务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信息系统的支持程度等因素,均对保险运营的集中化构成挑战。另外,设立独立的部门并实行集中式管理,可能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影响市场开发的效率。伴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和数据的积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等运营流程的标准化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显著较低,有力支持了对核保和理赔等部门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的做法。
(2)西方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西方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大多采用了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在承保管理方面,由于西方保险公司已掌握了较为先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技能,并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除了少数较为复杂和规模较大的风险之外,西方保险公司已基本能将承保的风险因子程式化,并将业务流程标准化,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远程电子核保。依据集中程度的不同,集中的承保管理可以分为完全集中模式、分险种集中模式、分地域集中模式、分客户集中模式和混合集中模式。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在英国国内采用了完全集中模式,设置了独立的保险服务部,统一负责下属各保险品牌的业务承保。美亚保险公司采用了分险种集中模式,按照不同险种设立了若干个承保中心。友邦保险公司对分客户集中模式进行了探索,设置了专门面向小型商业客户的承保中心。在理赔管理方面,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也设置了专门的理赔部门对全公司的理赔进行统一管理。例如,美亚保险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赔事业部对其全球2000多名理赔人员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另外,许多西方保险公司,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充分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理赔流程的标准化和自动化,能对简单赔案进行快速定损、理算和赔款,大幅提高了理赔环节的管理效率。
(3)国内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在核保和理赔等职能领域,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存在着差别。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基本都设立独立的核保部(或履行核保职能的业务管理部)、理赔部。对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部门设计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财产保险公司设置了独立的核保和理赔部门,而另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则将核保职能纳入了前台部门。例如,太平洋财险设立了单独的核保和核赔中心,而人保财险则将核保职能纳入各相关产品事业部中,设立了独立的理赔部。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产险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如大型工商保险、水险,要求核保职能与销售职能实现更为紧密的结合,有利于核保和销售环节的融合,提高展业的效率。
总体而言,国内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采取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一些领先保险公司,如平安保险集团已取得显著进展。平安保险集团选择了完全集中管理模式,并于2004年启动全国后援管理中心的建设。后援管理中心将逐步集中平安保险3000多个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职能。截至2006年底,平安保险的后援中心已经完成全部个人寿险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的核保和理赔集中,完成60%的产险业务的理赔作业集中,车险核保自动化比率达到50%。”其他国内大型保险集团,包括太保集团、中国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也纷纷开始建设全国后援管理中心。
三、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研究的几点启示
(一)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
如前所述,西方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采用这种做法的动力主要源自于“客户第一”的理念和消费者趋向于“一站式”购买金融服务产品的购买行为。同时,西方大型保险公司都实现了综合化经营,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交叉销售产品的成功率,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在我国,保险公司基于客户类型设置组织结构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例如,平安保险集团旗下的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采用了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
(二)对承保、理赔等职能领域实施集中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施集中式管理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承保、理赔技能和专长能在公司内部低成本地实现共享;第二,业务风险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实践中,西方各家保险公司都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现了不同程度的集中式管理。运营管理的集中化已成为国际保险行业的通行做法。
然而,国内保险公司要成功推行承保和理赔等运营领域的集中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环境、自身业务规模、发展阶段、人才队伍状况、核保技术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险种差异性和地域差异性,选择合适的集中管理模式,还需要为集中式管理模式配备相应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并需要克服许多执行方面的困难。
(三)更为广泛地运用信息技术,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西方保险公司已完全将其经营管理模式承载在信息技术系统之上。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各主要环节,包括营销管理、销售管理、承保、理赔等。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中,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设计是基础,而信息技术则为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运用提供了技术条件。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持续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流程,并不断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管理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明晰公司的战略定位,基于公司的战略需求设置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设计体现出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由于西方保险市场已发展得较为成熟,西方保险公司一般具有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在其选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地域、分销渠道、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许多国内保险公司还处于初创期,尚未确立清晰的战略定位。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各家国内保险公司应尽早明晰战略定位,对重点业务领域、重点经营地域和重点分销渠道做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组织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五)因地因时制宜,加强变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