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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告指出“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是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预算部门抓好资金管理,尽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途径[1]。近年来,随着政府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日益重视,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也初步建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事前绩效评审(以下简称为事前评审)是政府预算决策中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促进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加快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优化,从而提升政府理财与公共服务水平。基于此,本文着重探讨财政预算事前绩效评审的意义、模式以及做法,以供参考。
一、事前评审在财政预算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一)核实了项目预算,挤出了多余水分
事前评审借助行业专家与专业人员的力量,参照相关标准与要求,对财政资金使用方案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评审。通过现场勘查、工程量计算、市场询价等专业手段,确定合理的项目造价,从而对超标准、超规模的投资进行压缩、调整。同时,通过事前评审可及时剔除不具备相关资质,造价过高,工程量偏大或无详细预算的项目。这进一步加大了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也有效保证了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率
事前评审通过深入到具体的部门与项目单位,详细掌握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以督促相关部门与项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项目内容。另外,项目预算评审得出的项目预算定额为部门项目预算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标准,缩短了部门预算编审时间,从而提高了项目的执行性。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资金滞留、沉淀,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极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2]。
(三)促进了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化与公开化
事前评审是指财政或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等内容,采用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通过相应的评价机制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既能解决财政预算人手不足的问题,还能提高预算工作的专业性。同时,还能促进预算管理的公开化与透明化。
二、预算绩效管理事前评审的主要模式
由于事前评审在国内才刚刚起步,还未形成统一的评价机制。地方政府一般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事前评审工作,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可行性判定
这一模式的主要做法是由预算单位负责预算项目编报绩效目标,制作事前评审基本问题评分表,确定具体的评分标准与依据。在对全部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价以及排序时,必须参考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实施内容、预期效益等内容[3]。一旦发现可行性评价结果不达标的项目,直接取消立项资格。这一模式未涉及对预算的调整,因此,绩效目标与项目可行性评定也不会影响预算编制。
(二)同时开展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管理与项目可行性评定
该模式和模式一之间的区别在于将预算管理纳入到事前评审当中。先要评定项目的可行性,从中筛选出立项项目。根据SMART原则、预算匹配原则等要求对立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合理调整与完善,从而得出最终的事前评审结果。
(三)在确定预算的基础上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此模式只在项目与预算确定的基础上,对相关目标和预算进行匹配性分析,适当调整绩效目标,同时,参与跟踪监督与事后评价工作。因此,不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也不会涉及到预算调整。
三、开展财政预算事前绩效评审的对策
(一)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评审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预算法》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事前绩效评审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委托鉴证项目复核审理制度,成立审理委员会,组员由相关专家组成。同时,实施“三级复核审理”办法,即形成中介机构――业务处室――审理委员会的三级复核网络,通过层层把关,保证项目评审的合理性与有效性[4]。另外,要健全中介机构业务考核机制,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定指标来评价中介机构的业务情况。对于绩效差,工作质量低劣的中介机构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重视对评审结果的利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效益
要重视对评审结果的分析与利用,将其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上限依据。针对申报不实、审减率偏高的部门,要压缩预算经费。一般可在扣减部门项目预算的前提下,将项目预算额度作为今后年度部门预算规模的重要参考依据。另外,对于评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出台整改意见,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加强评审队伍建设,提高评审水平
除了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事前绩效评审外,财政部门还应重视评审队伍的建设工作。要出台有效的人才培养计划,吸纳更多财政财务类、工程造价类、资产评估类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自己的专业评审力量。同时,还要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养,以更好的适应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的需要。
四、结语
从西方发达国家开展绩效预算改革的实践来看,绩效预算事前评审对提升公共资金使用效率,改进政府或项目单位的绩效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对绩效事前评审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因此,财政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事前评审机制,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共同推进财政预算事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纪忠,丁传梅.推进财政预算事前绩效评审的思考与建议[J].财政监督,2015,23(14).
[2]祝晋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工作效益[J].山西财税,2014,16(8).
关键词:财政投资评审;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是由财政部门内部专设财政评审的机构或委托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2009年10月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按排的建设项目。近几年,随着国家增大民生、环境、教 育投入,特别是对县一级公共领域财政投资的加大,县级基建投资项目日益增多,涉及到农、林、水利、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电力等各方面,除新建工程外,还有大量的日常维修养护及装修改造工程。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成立,切实有效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统计,2013年全国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1711个。单以我市(县级市)为个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2013年全年评审工程项目175项,审定金额33872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362万元。随着评审范围的不断扩大,评审项目的日益增多,截止2016年10月全年已完评审项目852项,审定金额71950万元,节约支出4066.7万元。
财政投资评审通过全面深入核实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数据资料等,有效解决了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预算评审,剔除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的“高估冒算”和“水分”,切实节约了财政资金,增加了可用财力,取得了“少花钱多办事,花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的效果;通过开展项目结(决)算审核,对资金支付把关,堵截工程结算中的多报、虚报、高套定额支出等,规范了建设资金拨付和使用;通过审核发现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手段等提供了依据。
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通过多年探索,不断完善评审程序、方法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比较规范的财政投资评审体系。对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遏制腐败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仍不同程度地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建设单位对财政投资评审的认识存在偏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存在阻力
财政评审工作直接涉及个人、单位的利益,建设单位对项目审减金额非常敏感,以致矛盾较多,工作阻力较大。同时,有些建设单位对评审机构的评审流程、工作模式、管理 制度不是非常了解,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内容不真实,配合评审的力度不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工程变更签证普遍存在表述模糊问题。个别甚至存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相符问题,有些签证需要重新调查了解。重新组价给评审造成很大不便,影响了评审进度和效率。
二、获得真实的材料市场价格存在困难,工程评审质量受到影响
工程造价中材料费的比重占到60-70%,如何确定、控制材料价格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切入点。材料单价=材料原价+包装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用+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其他费用+风险 其中材料原价即市场采购价,是材料单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市场采购价的取得途径一般有两种:一是市场调查(询价);二是查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对于大批量或高价格的材料一般采用市场调查方法取得价格;而小量的、低价值材料,以及消耗性材料等,一般采用工程当地的市场材料价格信息指导价格。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形成完备的价格信息数据库,新工艺、新材料、专业性材料询价渠道少,单靠掌握现有价格信息,很难获得准确的材料价格。影响工程造价质量。
三、投资评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评审工作深入开展受到制约
随着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县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不断增多,任务日益繁重,面临着评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财政投资评审 是跨行业、跨学科的工作,不仅需要土建、水利、市政、园林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而且需要较为丰富的施工现场经验和评审技巧。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项目评审业务,应根据专业特点选派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但有的财政投资评审 机构因受各种限制,很难招聘到高水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缺少某一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专业评审人员不足,为了保证评审限时办结,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加班加点忙于日常事务,导致抓评审质量和管理的时间不多,严重影响了评审质量和效果。
四、建设单位缺少专职工程技术人员,报审材料参差不齐,影响评审效率
县级项目建设单位大多数没有配备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送审单位提供的工程清单、现场签证单及报审的预算质量参差不齐。由于送审人员专业素质低,沟通困难,造成报审材料合格需反复数次。影响投资评审机构的评审效率。
五、建设单位、监管部门、主管科室等相关单位工作街接还存在一些问题
鉴于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存在诸多问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和部门协调,为评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通过编制《评审服务指南》小册子,制作公示板等方法,透明评审流程,加强对外宣传。明确责任,规范委托程序,进一步梳理评审环节,明确各主管业务科室是项目审核工作指导部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此保证建设单位送审资料更加规范和真实。同时,扩大宣传,加强工作汇报,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使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财政投资评审 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建设单位专职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备,保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信息网,发展市场材料价格联络员,执行材料价格确认单制
首先,注册网站,打造网上询价系统。定期调查常用材料价格,及时掌握材料市场价格。建立材料询价人员数据库,适当考虑付给部分报酬或提供一定优惠条件,发展市场材料价格联络员,入库人员定期编报价格信息,评审机构设专人深入建材市场实地收集整理,对材料价格信息及时归档整理、备案。从而形成真实、完整的材料价格信息系统。
其次,严格执行材料价格确认单制,招标时甲方负责监督采购的暂估价材料及变更中发生的大批量或高价格的材料按统一格式填写材料价格确认单,标明品牌、厂家、采购时间、采购数量,以便于后期结算审查。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针对县级评审机构项目多、任务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一是提高评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多方沟通解决人员编制,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并建立长效机制,留住人才。二是建立专家库,储备社会优秀人才。三是积极培养现有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购置建设工程法规、工程专业教材、评审资料等,鼓励大家多读书,多钻研业务,提升现有评审人员整体素质,培养全科的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
四、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工程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办法
把业务能力、责任心强,服务质量高的中介机构作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合作伙伴。制定委托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委托业务,建立对中介的考评体系及惩罚措施,进行量化打分。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使财政部门的投资评审机构逐渐从具体评审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抓好重点项目和领域的评审工作。以监督管理工作为主,提高评审质量和效果。
五、改进工作方式,使评审工作贯穿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目的是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堵塞漏洞,减少资金使用^程中腐败行 为的发生。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必须从预算审核、控制签证量、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让造价人员早期参与,工作重心由“事后监督”改为“事前监督”。
关键词:财政评审;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9-0133-02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其中的项目支出预算更是反映了政府在未来一段时期的活动选择和成本估算。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质量的高低,决定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质量的高低。本文在2010年对某市本级预算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施评审的基础上,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及对策探讨,以供更好的研究和规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工作。
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组织实施
此次评审选择了包括公安、国土、教育等30个被评审部门,共计197个预算单位,涉及行政政法、社会保障、教科文、农业、企业及综合法规等七个业务支出处室对口管理的单位。评审预算单位的面达到66.78%,评审部门项目支出额占全市所有部门项目支出总额的61.97%。
各预算单位“一上”后,业务支出处室对“一上”项目筛查过滤一遍,将根本不成立或财力不可能的项目挡在评审范围之外,筛查通过的项目才进入下一阶段即我中心实质性评审环节。
具体评审操作中,先审阅资料,后深入到各预算单位,补充收集证据(包括法律法规、文件、合同、会议纪要、市级领导批件等)。设备物资以市场价格或报价单价格为依据进行审核;外购服务项目以双方过去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参照国家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活动类、调研类、宣传类、特殊事务类等无严格标准的项目,以被评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实际支出情况为基础,评审时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把握适当调整;相同项目的上年度预算数也是本次评审的重要对比指标。
二、评审结果
30个部门计197个预算单位2011年“一上”申报1 349个专项,经业务支出处室筛查后剩下1 205个项目后进入财政评审实质性评审,经评审整合成为1 007个项目。审定总金额与“一上”数同口径对比核减率49.45%;与业务支出处室筛查后的“一上”数同口径对比,核减率38.81%。
三、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专属性不强,许多项目与基本支出的内容重复混淆,或者说不构成专项。这种现象,几乎所有预算单位都存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1)项目支出分解为支出明细要素后,评审人员发现项目没有主题核心,支出明细组成与项目内容缺乏相关性。例如某系统,所有相关工作及职责无一例外均以项目名义申请专项经费,项目围绕着“经费”设置。(2)因为部分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支出的组成内容中能体现项目核心用途的项目直接费很少,大量的交通费、招待费、工作会议费、办公费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一般性的外出学习、考察、调研等费用,并非部门(单位)专项工作必需、合理的费用,有的甚至为了压减当年的“四费”,项目上年故意不列支出,结转到下年列支。
2.“零基预算”没有落实到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去。依照往年惯例设置专项的“味儿”很厚重,部门项目预算并未真正做到完全以专项工作为中心。预算单位老是在打要钱的报告,支出处室总有写不完的签报,原因大致可归结于此。依照惯例预算项目支出,客观上不能调动预算单位编好编细部门项目预算的积极性,因为他(她)们清楚如果老项目增加金额以及新报项目,几乎都会被“枪毙”掉。依照惯例安排预算的做法,可能已经影响到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3.政策制度的某些不合理性,导致资金分配失衡,支出差距较大。一是临聘人员待遇差距大:有收入来源的比没有收入来源,例如,(1)临聘人员数量与薪酬标准,一些预算单位依照相关文件制定的工资水平太低,请不到专业人员,同时反映编制及劳动人事部门核定的临聘人员数量无法满足预算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临聘人员经费不够怎么办,情急之下,预算单位只得凑报项目来弥补,甚至将专项中的商品与服务费指标改换为临聘人员经费。资金的现实供给与单位真实需求这一矛盾无端增添了预算单位的工作量和烦恼。(2)学校这一块,一般财力保证教师工资福利,另加每生每年150元~180元拨付公用经费,学费收入则全部原路返还到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这一政策规定,使得学校之间经费投入差别很大,强者愈强弱者更弱,一般职业教育比义务教育好,纯高中比有义务教育的高中好,名校比普通学校好,教育资源投入不均衡,民众不能享受教育公平。(3)某考试院,事业单位参公务员管理,财政按每人1.5万元拨公用经费,该院组织各类考试年收入3 000多万元,除上缴省院1 000多万元,其余2 000多万元化为“项目”以考养考,也是现有政策的某些规定导致财政不能统筹调整。
4.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报、评审的技术手段落后。目前的做法是,预算单位每年制成电子文档表格(项目申请书,项目明细表),每年复印大量立项依据及测算依据的材料,一式两份报财政部门,修改调整后“二上”又报一次,年年这样报周而复始。进入评审程序,再次补充完善依据材料。半手工化操作,不仅效率低,还消耗大量纸张与电脑辅材。
四、对提高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工作的建议
1.财政部门可尝试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标准,还原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专项属性,力戒项目专款被一般公用费用化。该市目前公用经费按在编人数每人每年1.2、1.5、2、2.5、3.5等五个档次标准控制,虽简便易行,但预算单位普遍认为控制标准远少于实际需要,只得以“项目”来“折腾”。对比外省某市的控制标准,由二块组成,一部分按在编人数每人每年1.9、2.1、2.5、3万元计,另一部分按实有车辆数每辆每年3.15、3.7万元计。该市已尝试在农口单位(水务、农业、畜牧)2011年的项目支出中不列交通费,改在公用经费中按在编车辆数再给予每台车每年1万元~2万元的交通费预算,成功地迈出了完善公用经费标准的第一步。还应根据各预算单位的职责、业务特点、有独立办公院址还是集中在政府机关大院等不同情形,制订出更为详细可行的公用经费标准来,不再发生要用专项经费去弥补一般公用经费的现象,项目就是实实在在的专项工作,专项经费就是项目实实在在需要的费用。
2.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引入支出结构模型。无论是部门项目还是公共项目,任何项目费用都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项目直接费,它是项目总支出中的直接部分,单位不同,项目性质不一样,甲项目与乙项目的直接费完全不可比;二是项目其他费用,它是指承担专项工作或任务,一般会导致预算单位在限额公用经费之外增加耗费,专项越多耗费越多,是项目总支出中的间接部分。项目其他费用与项目直接费形成一定的数值比例关系(例如1.5%~6%),如同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设工程第一二类费用总和的1.5%计取一样。项目支出结构如此定量化以后,安排到预算单位的项目其他费用完全取决其承担专项(包括公共项目)的多少,不须再常年性设置“系统业务费”等专项。
3.在预算单位中,实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权等级制。例如,信息网络化运行建设及维护类项目实行一级单位和市信息中心联合申报制;一级单位才有位宣传调研会议活动类项目的申报资格,基层单位则不能申报;物业管理类项目及房屋和设备大中型维修改造类项目,均集中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其他预算单位则无权申报该类专项。
4.不同情形的预算指标结余,应有不同的处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收付制度,而有的预算单位当年竟然还在使用数年前的预算结存指标。项目年度预算,经历了“二上”“二下”后,国库集中支付环节按已明确的支出细项控制支付,防止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项目内支出细项不应“窜”用尤其不能窜为“四费”。对经常性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指标结余,年终全部“清零”;对一次性跨年限的基本建设类项目预算指标结余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5.改造“E财”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为每个预算单位设置档案盒长久保存立项依据和测算依据。借助改造后的“E财”,网络报送网络审核,预算单位不再报送纸文本,下年度只需补充新的立项依据和测算依据即可,甚至只需传送扫描图件。预算单位“一上”申报,业务处室筛查,中心实质性评审,预算处复核汇总,四个层次独立又相互衔接,责任明确,提高效率且节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审成本。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其中的项目支出预算更是反映了政府在未来一段时期的活动选择和成本估算。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质量的高低,决定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质量的高低。本文在2010年对某市本级预算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施评审的基础上,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及对策探讨,以供更好的研究和规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工作。
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组织实施
此次评审选择了包括公安、国土、教育等30个被评审部门,共计197个预算单位,涉及行政政法、社会保障、教科文、农业、企业及综合法规等七个业务支出处室对口管理的单位。评审预算单位的面达到66.78%,评审部门项目支出额占全市所有部门项目支出总额的61.97%。
各预算单位“一上”后,业务支出处室对“一上”项目筛查过滤一遍,将根本不成立或财力不可能的项目挡在评审范围之外,筛查通过的项目才进入下一阶段即我中心实质性评审环节。
具体评审操作中,先审阅资料,后深入到各预算单位,补充收集证据(包括法律法规、文件、合同、会议纪要、市级领导批件等)。设备物资以市场价格或报价单价格为依据进行审核;外购服务项目以双方过去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参照国家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活动类、调研类、宣传类、特殊事务类等无严格标准的项目,以被评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实际支出情况为基础,评审时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把握适当调整;相同项目的上年度预算数也是本次评审的重要对比指标。
二、评审结果
30个部门计197个预算单位2011年“一上”申报1 349个专项,经业务支出处室筛查后剩下1 205个项目后进入财政评审实质性评审,经评审整合成为1 007个项目。审定总金额与“一上”数同口径对比核减率49.45%;与业务支出处室筛查后的“一上”数同口径对比,核减率38.81%。
三、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专属性不强,许多项目与基本支出的内容重复混淆,或者说不构成专项。这种现象,几乎所有预算单位都存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1)项目支出分解为支出明细要素后,评审人员发现项目没有主题核心,支出明细组成与项目内容缺乏相关性。例如某系统,所有相关工作及职责无一例外均以项目名义申请专项经费,项目围绕着“经费”设置。(2)因为部分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支出的组成内容中能体现项目核心用途的项目直接费很少,大量的交通费、招待费、工作会议费、办公费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一般性的外出学习、考察、调研等费用,并非部门(单位)专项工作必需、合理的费用,有的甚至为了压减当年的“四费”,项目上年故意不列支出,结转到下年列支。
2.“零基预算”没有落实到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去。依照往年惯例设置专项的“味儿”很厚重,部门项目预算并未真正做到完全以专项工作为中心。预算单位老是在打要钱的报告,支出处室总有写不完的签报,原因大致可归结于此。依照惯例预算项目支出,客观上不能调动预算单位编好编细部门项目预算的积极性,因为他(她)们清楚如果老项目增加金额以及新报项目,几乎都会被“枪毙”掉。依照惯例安排预算的做法,可能已经影响到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3.政策制度的某些不合理性,导致资金分配失衡,支出差距较大。一是临聘人员待遇差距大:有收入来源的比没有收入来源,例如,(1)临聘人员数量与薪酬标准,一些预算单位依照相关文件制定的工资水平太低,请不到专业人员,同时反映编制及劳动人事部门核定的临聘人员数量无法满足预算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临聘人员经费不够怎么办,情急之下,预算单位只得凑报项目来弥补,甚至将专项中的商品与服务费指标改换为临聘人员经费。资金的现实供给与单位真实需求这一矛盾无端增添了预算单位的工作量和烦恼。(2)学校这一块,一般财力保证教师工资福利,另加每生每年150元~180元拨付公用经费,学费收入则全部原路返还到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这一政策规定,使得学校之间经费投入差别很大,强者愈强弱者更弱,一般职业教育比义务教育好,纯高中比有义务教育的高中好,名校比普通学校好,教育资源投入不均衡,民众不能享受教育公平。(3)某考试院,事业单位参公务员管理,财政按每人1.5万元拨公用经费,该院组织各类考试年收入3 000多万元,除上缴省院1 000多万元,其余2 000多万元化为“项目”以考养考,也是现有政策的某些规定导致财政不能统筹调整。
4.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报、评审的技术手段落后。目前的做法是,预算单位每年制成电子文档表格(项目申请书,项目明细表),每年复印大量立项依据及测算依据的材料,一式两份报财政部门,修改调整后“二上”又报一次,年年这样报周而复始。进入评审程序,再次补充完善依据材料。半手工化操作,不仅效率低,还消耗大量纸张与电脑辅材。
四、对提高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工作的建议
1.财政部门可尝试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标准,还原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专项属性,力戒项目专款被一般公用费用化。该市目前公用经费按在编人数每人每年1.2、1.5、2、2.5、3.5等五个档次标准控制,虽简便易行,但预算单位普遍认为控制标准远少于实际需要,只得以“项目”来“折腾”。对比外省某市的控制标准,由二块组成,一部分按在编人数每人每年1.9、2.1、2.5、3万元计,另一部分按实有车辆数每辆每年3.15、3.7万元计。该市已尝试在农口单位(水务、农业、畜牧)2011年的项目支出中不列交通费,改在公用经费中按在编车辆数再给予每台车每年1万元~2万元的交通费预算,成功地迈出了完善公用经费标准的第一步。还应根据各预算单位的职责、业务特点、有独立办公院址还是集中在政府机关大院等不同情形,制订出更为详细可行的公用经费标准来,不再发生要用专项经费去弥补一般公用经费的现象,项目就是实实在在的专项工作,专项经费就是项目实实在在需要的费用。
2.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引入支出结构模型。无论是部门项目还是公共项目,任何项目费用都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项目直接费,它是项目总支出中的直接部分,单位不同,项目性质不一样,甲项目与乙项目的直接费完全不可比;二是项目其他费用,它是指承担专项工作或任务,一般会导致预算单位在限额公用经费之外增加耗费,专项越多耗费越多,是项目总支出中的间接部分。项目其他费用与项目直接费形成一定的数值比例关系(例如1.5%~6%),如同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设工程第一二类费用总和的1.5%计取一样。项目支出结构如此定量化以后,安排到预算单位的项目其他费用完全取决其承担专项(包括公共项目)的多少,不须再常年性设置“系统业务费”等专项。
3.在预算单位中,实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权等级制。例如,信息网络化运行建设及维护类项目实行一级单位和市信息中心联合申报制;一级单位才有位宣传调研会议活动类项目的申报资格,基层单位则不能申报;物业管理类项目及房屋和设备大中型维修改造类项目,均集中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其他预算单位则无权申报该类专项。
4.不同情形的预算指标结余,应有不同的处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收付制度,而有的预算单位当年竟然还在使用数年前的预算结存指标。项目年度预算,经历了“二上”“二下”后,国库集中支付环节按已明确的支出细项控制支付,防止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项目内支出细项不应“窜”用尤其不能窜为“四费”。对经常性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指标结余,年终全部“清零”;对一次性跨年限的基本建设类项目预算指标结余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5.改造“E财”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为每个预算单位设置档案盒长久保存立项依据和测算依据。借助改造后的“E财”,网络报送网络审核,预算单位不再报送纸文本,下年度只需补充新的立项依据和测算依据即可,甚至只需传送扫描图件。预算单位“一上”申报,业务处室筛查,中心实质性评审,预算处复核汇总,四个层次独立又相互衔接,责任明确,提高效率且节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审成本。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其中的项目支出预算更是反映了政府在未来一段时期的活动选择和成本估算。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质量的高低,决定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质量的高低。本文在2010年对某市本级预算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施评审的基础上,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及对策探讨,以供更好的研究和规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工作。
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组织实施
此次评审选择了包括公安、国土、教育等30个被评审部门,共计197个预算单位,涉及行政政法、社会保障、教科文、农业、企业及综合法规等七个业务支出处室对口管理的单位。评审预算单位的面达到66.78%,评审部门项目支出额占全市所有部门项目支出总额的61.97%。
各预算单位“一上”后,业务支出处室对“一上”项目筛查过滤一遍,将根本不成立或财力不可能的项目挡在评审范围之外,筛查通过的项目才进入下一阶段即我中心实质性评审环节。
具体评审操作中,先审阅资料,后深入到各预算单位,补充收集证据(包括法律法规、文件、合同、会议纪要、市级领导批件等)。设备物资以市场价格或报价单价格为依据进行审核;外购服务项目以双方过去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参照国家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活动类、调研类、宣传类、特殊事务类等无严格标准的项目,以被评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实际支出情况为基础,评审时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把握适当调整;相同项目的上年度预算数也是本次评审的重要对比指标。
二、评审结果
30个部门计197个预算单位2011年“一上”申报1 349个专项,经业务支出处室筛查后剩下1 205个项目后进入财政评审实质性评审,经评审整合成为1 007个项目。审定总金额与“一上”数同口径对比核减率49.45%;与业务支出处室筛查后的“一上”数同口径对比,核减率38.81%。
三、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专属性不强,许多项目与基本支出的内容重复混淆,或者说不构成专项。这种现象,几乎所有预算单位都存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1)项目支出分解为支出明细要素后,评审人员发现项目没有主题核心,支出明细组成与项目内容缺乏相关性。例如某系统,所有相关工作及职责无一例外均以项目名义申请专项经费,项目围绕着“经费”设置。(2)因为部分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支出的组成内容中能体现项目核心用途的项目直接费很少,大量的交通费、招待费、工作会议费、办公费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一般性的外出学习、考察、调研等费用,并非部门(单位)专项工作必需、合理的费用,有的甚至为了压减当年的“四费”,项目上年故意不列支出,结转到下年列支。
2.“零基预算”没有落实到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去。依照往年惯例设置专项的“味儿”很厚重,部门项目预算并未真正做到完全以专项工作为中心。预算单位老是在打要钱的报告,支出处室总有写不完的签报,原因大致可归结于此。依照惯例预算项目支出,客观上不能调动预算单位编好编细部门项目预算的积极性,因为他(她)们清楚如果老项目增加金额以及新报项目,几乎都会被“枪毙”掉。依照惯例安排预算的做法,可能已经影响到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3.政策制度的某些不合理性,导致资金分配失衡,支出差距较大。一是临聘人员待遇差距大:有收入来源的比没有收入来源,例如,(1)临聘人员数量与薪酬标准,一些预算单位依照相关文件制定的工资水平太低,请不到专业人员,同时反映编制及劳动人事部门核定的临聘人员数量无法满足预算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临聘人员经费不够怎么办,情急之下,预算单位只得凑报项目来弥补,甚至将专项中的商品与服务费指标改换为临聘人员经费。资金的现实供给与单位真实需求这一矛盾无端增添了预算单位的工作量和烦恼。(2)学校这一块,一般财力保证教师工资福利,另加每生每年150元~180元拨付公用经费,学费收入则全部原路返还到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这一政策规定,使得学校之间经费投入差别很大,强者愈强弱者更弱,一般职业教育比义务教育好,纯高中比有义务教育的高中好,名校比普通学校好,教育资源投入不均衡,民众不能享受教育公平。(3)某考试院,事业单位参公务员管理,财政按每人1.5万元拨公用经费,该院组织各类考试年收入3 000多万元,除上缴省院1 000多万元,其余2 000多万元化为“项目”以考养考,也是现有政策的某些规定导致财政不能统筹调整。
4.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报、评审的技术手段落后。目前的做法是,预算单位每年制成电子文档表格(项目申请书,项目明细表),每年复印大量立项依据及测算依据的材料,一式两份报财政部门,修改调整后“二上”又报一次,年年这样报周而复始。进入评审程序,再次补充完善依据材料。半手工化操作,不仅效率低,还消耗大量纸张与电脑辅材。
四、对提高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工作的建议
1.财政部门可尝试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标准,还原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专项属性,力戒项目专款被一般公用费用化。该市目前公用经费按在编人数每人每年1.2、1.5、2、2.5、3.5等五个档次标准控制,虽简便易行,但预算单位普遍认为控制标准远少于实际需要,只得以“项目”来“折腾”。对比外省某市的控制标准,由二块组成,一部分按在编人数每人每年1.9、2.1、2.5、3万元计,另一部分按实有车辆数每辆每年3.15、3.7万元计。该市已尝试在农口单位(水务、农业、畜牧)2011年的项目支出中不列交通费,改在公用经费中按在编车辆数再给予每台车每年1万元~2万元的交通费预算,成功地迈出了完善公用经费标准的第一步。还应根据各预算单位的职责、业务特点、有独立办公院址还是集中在政府机关大院等不同情形,制订出更为详细可行的公用经费标准来,不再发生要用专项经费去弥补一般公用经费的现象,项目就是实实在在的专项工作,专项经费就是项目实实在在需要的费用。
2.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引入支出结构模型。无论是部门项目还是公共项目,任何项目费用都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项目直接费,它是项目总支出中的直接部分,单位不同,项目性质不一样,甲项目与乙项目的直接费完全不可比;二是项目其他费用,它是指承担专项工作或任务,一般会导致预算单位在限额公用经费之外增加耗费,专项越多耗费越多,是项目总支出中的间接部分。项目其他费用与项目直接费形成一定的数值比例关系(例如1.5%~6%),如同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设工程第一二类费用总和的1.5%计取一样。项目支出结构如此定量化以后,安排到预算单位的项目其他费用完全取决其承担专项(包括公共项目)的多少,不须再常年性设置“系统业务费”等专项。
3.在预算单位中,实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权等级制。例如,信息网络化运行建设及维护类项目实行一级单位和市信息中心联合申报制;一级单位才有位宣传调研会议活动类项目的申报资格,基层单位则不能申报;物业管理类项目及房屋和设备大中型维修改造类项目,均集中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其他预算单位则无权申报该类专项。
(沈阳大学经济学院,辽宁沈阳110041)
摘 要: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的评价的核心问题是指标评价体系的构建,这个体系应包括合法性指标、合理性指标和真实性指标三个部分,运用这些指标对沈阳的财政收入评价的结果对辽宁乃至全国的财政收入质量情况分析都有一定的意义。沈阳财政收入存在着总量、构成及执法方式不合理等情况,应采取加强地方财源建设,适当减轻工商企业的税费,预防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减少税收执法中的随意性,打击财政收入“注水”现象等措施。
关键词 :地方财政收入质量;评价指标;构建;运用
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2-0103-02
收稿日期:2014-05-19
基金项目:论文为2014年度辽宁省社科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优化研究——以辽宁为例”(主持人沈阳大学李忠华,项目批号2014lslktzilljj-02)”的系列阶段性成果(1)。
作者简介:李忠华(1965-),男,吉林九台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税收理论与实务;霍奕彤(1988-),女,吉林吉林人,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税收理论与实务。
所谓的财政收入质量是指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以及财政职能在组织收入中实现的程度。有关地方财政收入质量评问题的研究成果很多,但对于能够指导实践的仍显不足,应研究构建全新的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的评价指标评价体系,以供实际部门使用。本文从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三个方面构建这个指标体系,并以沈阳为例进行分析评价,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地方财政收入质量评价的必要性
(一)财政收入的质量是政府管理和服务质量的保证
合法性收入下的生活才是高质量的。近年来,我省经济运行态势良好,收入质量不断改善。这与我省一直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征管、应收尽收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确保了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具体体现在两具方面:一是积极培植财源,促进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继续加大对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力度,取消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禁违规越权设立收费项目。
(二)财政收入的取得方式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
近些年来,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增加较多,并快于税收的增加,使得地方财政收入与地方可用财力不同步。因为非税收入大都在财政上列收列支,有专项用途,真正体现在地方政府财力上用于正常支出的部分并不多。由此造成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并未带来地方实际可用财力的同步增长。这种看起来很可观的地方财政收入的“量”,由于没有较好的“质”,并没有使地方财政困难状态得以改善。许多地方的收费收入快速增长,甚至出现了收费收入增长超过税收收入增长的不正常现象。收费收入的过度扩张严重地抑制了税收收入的正常增长。
(三)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执法行为具有导向效应
政府行为对私人具有导向效应。主要是通过税收,税收是对居民收入分配之后的再分配,比如企业和个人的所得税,就是在个人劳动所得和企业经营利润分配的基础上,在进行一次由政府参与并主导的分配。政府的税收收的多,个人或企业实际收入就少,反之亦然,从而对国民收入有影响。另外政策导向性的分配,比如对一些鼓励的行业给予财政补贴或者税收优惠,而对于限制性的则征收高税率,收取相关行政性费用等。
二、地方财政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就地方财政收入质量评价体系指标而言,目标不同,指标也会有一些差别,但总体而言应从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三个维度来构建这个指标体系。具体包括:一是合法性分析。如有无“收过头税”、“有税下征”、“寅吃卯粮”、“应退不退”、“应减不减”等。二是合理性分析。包括规模分析(财政收入总量)构成分析(如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主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例等)趋势分析(如税收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弹性等)效果分析(如税收收入产业比率、税收收入行业比率等)等指标。三是真实性分析:如有无财政“空转”和“买税”等。
这些指标在本文中分析运用是以辽宁省沈阳市2011年的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评价,以便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地方财政收入质量评价指标的运用——以沈阳市为例
(一)总量分析及趋势分析
依据沈阳市统计局2011年12月《沈阳统计月报》的数据,2011年沈阳市地方税收约占税收总收入40%,税收约占财政总收入85%,所以,沈阳财政负担率约为24%(8.2%÷40%÷85%)左右,较比同期副省级城市沈阳偏高。大部分地区税收弹性都超过了2,大东区更是11,平均税收弹性2.1,这个比例在副省级城市中相对偏高。
(二)税收收入构成比例分析
依据沈阳市地税局2011年《税收收入分行业分税种统计月报总表》的情况看,2011年沈阳市大部分地区非税收入比例都超过20%,全市24.2%,这个比例较比同期副省级城市相对偏高。
(三)税收产业构成比例分析
还是依据沈阳市地税局2011年《税收收入分行业分税种统计月报总表》的情况看,2011年沈阳市大部分地区“房地产+建筑业”税收占比都超过40%,有的区如于洪、东陵达到60%以上,地方税收过于依赖房地产及相关产业。
(四)第三产业税负增长情况分析
依据辽宁省地方税务统计,辽宁省地方税务局,2007-2010年的统计数据分析,2011年沈阳市第三产业税收增长有限,特别是代表第三产业方向的现代服务业税收所占比重没有明显提升,交通运输、金融和现代信息略有下降,租凭和现代商业略有上升。
(五)行业税负情况分析
2011年,沈阳市装备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五个行业工业增加值分别为1.19%、2.18%、12.56%、14.82%、13.57%,税收增长率分别为12.84%、18.75%、69.62%、58.43%、24.83%,税收弹性分别为10.80、8.59、5.54、3.94、1.83,而全国装备制造业行业平均工业产值增长率、税收增长率、税收弹性分别为12.47%、36.27%、2.91。
四、结论及建议
(一)加强地方财源建设是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之本
2012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总收入比重47%。而在事权下移的情况下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网民有“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市财政勉勉强强,县级财政拆东墙补西墙,乡镇财政哭爹喊娘”的顺口溜。应加强地方财源建设。减少对非税收入和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二)“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是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之源
在古代,我国有“轻徭薄赋,休养生息”之说,西方经济学中著名的拉弗曲线,演示着税收与经济良性发展的关系。012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22.57%,如果加上政府预算外收入、体制外收入,许多人估计30%左右,而发展中国家平均20%-25%。所以,应适当降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
(三)预防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是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的重要措施
2012年,我国地方本级收入61077亿元,地方本级财政支出106947亿元,收支差额为45870亿元。另据来自审计暑的资料,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已超过100%,最高达189%。省会城市中债务压力排名最高的10个为:高京、成都、广州、合肥、昆明、长沙、武汉、哈尔滨、西安和兰州。所以应采取措施,加强地方财政风险的监督与控制。
(四)规范执法,减少执法随意性是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的必然选择
赋税,以法律法规做依据。实际中仍存在多种不依法征税情形。包括征过头税、寅吃卯粮、应退不退,应优惠不优惠等。如焦点访谈报的四川某地向当地农民强征房产税。河北河间税务所按纳税人电费强征税(每度电征0.9元),税款可直接存在个人银行卡。山东某地税务机关直接将税收任务转包纳税务师事务所等。尤其对基层税务机关一些不依法、超标准随意征收,吃、拿、卡、要的现象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以源头预防为主,防管结合。
参考文献:
[1]申益维.辽宁省财政收入结构优化研究[D].辽宁大学,2013:23-28.
[2]弯海川.地方财政收入优化与区域经济发展[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235—240.
[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统计,2007-2010年.
组成部分,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投资决策、设计、招投
标、施工阶段、决算阶段)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项目发生的全
部费用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投
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等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合理使
用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最大投资效益目的。如何加强政府投
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是摆在财
政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就如何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
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
一、全面认识和掌握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一、全面认识和掌握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一、全面认识和掌握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一、全面认识和掌握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的控制。
据分析,投资决策阶段对项目造价影响为75%-90%,设计阶段为
30%-75%,施工阶段为5%-30%,竣工阶段为0%-5%,目前,我国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多数停留在对项目实施阶段―事中
控制和项目竣工后的结算审核上―事后控制。而忽略了对造价控
制影响较大的前期决策、设计、招标等各个阶段的造价控制―事
前控制。
(一)事前控制。(一)事前控制。(一)事前控制。(一)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决策、设计、
招标、合同签订等各个阶段,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导和重心。
投资决策阶段投资决策阶段投资决策阶段投资决策阶段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及概算,这一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工程项目造价的控制起
着决定性作用,项目成败与否关键在于决策,只有正确的决策才
能带来项目的正确实施;决策的失误将导致投入资金的浪费,后
几个阶段造价控制也就就失去意义。
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设计阶段
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设计浪
费是最大的浪费。应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进行
评审。在设计阶段的评审中,应重点评价总体设计方案是否完整,
有无漏项,能否保证建设项目功能的实现;项目设计规模是否合
理,有无按照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随意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项
目设计选用的建设标准是否切合实际,有无脱离实际的高标准建
设;项目的平面布局及功能划分是否合理,能否满足使用的需要;
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是否存在过于保守而导致建设资金浪
费的情况;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有无突破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
估算,对突破投资估算的应重点分析形成突破的原因,并提出修
改设计方案的建设性意见;参与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
项目概预算的评审。项目概预算的评审。项目概预算的评审。项目概预算的评审。
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进行评审,
是有效控制财投资额的关键手段,也是财政投资评审变事后监督
为事前监督的重要措施。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应以财
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概预算评审结论为依据批复建设项目的
投资额。在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的评审中,必须确定建设
项目的投资额,并将其作为控制投资规模和拨付财政资金的依
据。
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
造价控制。根据国家现行法规的规定,有财
政性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
购都必须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
工程价款,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商务合同、确定合同价款
的依据。因此,为了消除招投标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常现象,通过
招投标节约财政投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将财政性投资建设项
目的招投标活动作为评审的重点环节,积极参与工程项目招标标
底的审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进行评审时,应重点评价:项目是否经过财政评审,建设单位发
布的招标文件是否合法、完整、合理、有效,尤其是关于工程量
变动和工程价款变动确认的有关专用条款,一定要充分评价其合
理性和对工程造价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价评标的合法性和有效
性,是否将工程项目授予最优秀的投标者;对招标的标底进行审
查,是否以财政评审价作为最高拦标价,评价标底是否合理、正
确,编制依据是否恰当;审查中标者在投标报价中所作的各种承
诺是否在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相应调整了合同价款等。总
之,必须充分重视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评审,以防止
利用招投标方式将不合理、不合法的工程建设投资合法化,造成
财政投资的损失。对此,建议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以
确保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能够就此形成有效的监督。
(二)事中控制。(二)事中控制。(二)事中控制。(二)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主要指在施工阶段,从组织、经
济、技术、合同等方面,重点是在技术措施及合同措施两方面进
行控制,在全过程造价控制中起辅导作用。
技术措施控制方面技术措施控制方面技术措施控制方面技术措施控制方面,,,,
要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的比
较,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加强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
及时留下影像资料,重大设计变更或对造价影响较大的,项目单
位应通知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
施工合同管理方面施工合同管理方面施工合同管理方面施工合同管理方面,,,,
应
把工程造价的控制放在施工合同的签订条款中,充分阐明在各种
情况下发生变更的计价方法,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主要审核:
涉及造价的条款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是否与工程实际及
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合同价调整的条件、范围、方法是否合理;
现场签证条款、设计变更条款、工程结算条款表述是否准确、完
整;是否准确界定承包风险的范围、调整幅度及调整方法等。
(三(三(三(三))))事后控制事后控制事后控制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主要指在竣工验收后的结算审核
阶段,在全过程造价控制中起补充作用,是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
目前我市主要由审计部门负责,它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1、审
查结算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2、审查现场变
更、增加项目、签证项目等计量和计算的准确性。3、审查结算
项目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制度和程序情况及定额套用、
材料价格等。
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一(一(一))))部分项目建议书部分项目建议书部分项目建议书部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
审批流于形式审批流于形式审批流于形式审批流于形式。。。。
可行性研究工作不细,初步设计缺乏必要的深度,
概算编制粗略,少数地方发改审批部门常常通过临时聘请几个专
家进行评审,并以评审意见为基础进行立项批复。少数单位也存
在花政府的钱不心疼,没有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认真论证。
使得决策阶段造价控制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二(二(二))))图纸设计不优化图纸设计不优化图纸设计不优化图纸设计不优化。。。。
有的项目由于缺乏竞争和约束机制,
另外,设计部门是按投资额收费的,因此,存在施工图设计往往
只从技术及安全角度出发,而没有从经济角度进行设计,不可避
免地出现肥梁、胖柱、超量配筋、加大截面、任意提高钢筋混凝
土标号等级等抬高项目造价的现象。
(三(三(三(三))))项目招投标工作不严谨项目招投标工作不严谨项目招投标工作不严谨项目招投标工作不严谨。。。。
一是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
不严谨,存在一定操作空间。二是评标时间仓促,围标、串标、
联营挂靠现象严重,招标流于形式。
(四(四(四(四))))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不规范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不规范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不规范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不规范。。。。
部分项目单位随意变更设
计、违规指定材料供应商,监理不按规定签证,吃了被告吃原告,
项目预算约束力不强。
(五)政府监管没有形成合力。(五)政府监管没有形成合力。(五)政府监管没有形成合力。(五)政府监管没有形成合力。
目前,有些地方项目立项由
发改部门审批,预算由财政部门评审,决算由审计部门审计,存
在管理脱节、监管不力,财政评审还是委托评审、结论未被有效
利用等问题。
三、全过程造价控制对策及建议三、全过程造价控制对策及建议三、全过程造价控制对策及建议三、全过程造价控制对策及建议
前面已就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内容及如何有效控制进行了阐
述,要把好全过程造价控制关口,还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一)加强领导、出台办法(一)加强领导、出台办法(一)加强领导、出台办法(一)加强领导、出台办法,,,,把好决策关。把好决策关。把好决策关。把好决策关。
建议学习外地先
进经验,成立由政府牵头、发改、财政、审计、监察、城投、建
设等部门参加的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
监管、协调及方案的确定。同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管
办法及处罚规定》,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后盾,营
造良好的氛围。
(二(二(二(二))))优化设计优化设计优化设计优化设计、、、、严格监理严格监理严格监理严格监理,,,,完善负责制完善负责制完善负责制完善负责制。。。。
一是实行项目法
人负责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
程投资等终身负责,增强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控制项目投资;二
是加强对设计部门管理
。。。。
推行限额设计和标准化设计及质量保证
金制度。对重大项目可多请几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从中选择最
优方案,奖优罚劣。对故意提高设计标准,瞎设计的单位实行黑
名单制,两年内不准在本市开展业务;三是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
建议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几家讲诚信、重质量、严管
理的监理机构,实行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只能在入围机构中招标
确定,既可以加强对入围监理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实行优胜劣汰;
又能强化责任,降低监理费用,节约政府投资。
(三(三(三(三))))加强事前加强事前加强事前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事中监管事中监管事中监管,,,,把好评审关把好评审关把好评审关把好评审关。。。。
要进一步加强财
政投资评审工作。现阶段,财政部门只对项目预算进行了评审,
而对影响造价较大的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等参与较
少。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在有限职能内,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我
市财政评审中心自2009年4月至2013年4月成立四年来,共评
审项目764个,评审金额81.6亿元,审减9.79亿元,平均审减率
达12%,节约了大量的“真金白银“,可以说是无任何征收成本
的税收收入。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增加评审人员,
加强变更签证及隐蔽工程管理,参与招投标全程监管,将设计纳
入财政投资评审范畴,变委托评审为强制性评审,从源头开始控
投资评审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作用是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和追踪问效。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财政投资逐年增长,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也逐渐完善,实现了从“事后”向“事中”的转变,但是,仍然存在投资评审环节滞后、评审内容局限等问题。在此背景下,研究投资评审制度在项目决策和审批阶段的运用,对于提升财政监督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投资评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评审环节滞后,评审工作事后特征明显。目前投资评审一般是在项目立项以后、预算下达前,由财政部门向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下达委托评审文件,并确定评审内容,制定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价与审查。这种评审模式下,存在的问题是评审机构介入的环节较为滞后,未能有效参与项目的前期评审,建设项目的总投资、基本规划、建设标准等在决策阶段已经确定,投资评审机构往往是事后被动评价,无法在预算环节对项目的投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投资评审内容局限,侧重于财务评审和合规性检查。根据财政部投资评审相关规定和各地方实践,目前实施的投资评审局限于财务投资评审,评价的内容局限于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核,项目建设程序合规性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合同等合规性审核,而缺乏对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功能需求、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等进行评审,以至于无法对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地方发展要求、决策是否恰当、标准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投资评审范围受限,工作开展缺乏计划性和主动性。投资评审工作的开展,主要采用财政委托评审方式,处于先委托后评审的被动局面,在这种模式下,评审工作难以有计划开展,容易造成投资项目集中送审,影响评审质量,评审时间和评审质量难以协调,同时有部分项目游离于投资评审范围外,制约了财政投资评审监督作用的实现。
二、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的投资评审管理经验
(一)美国经验:前期论证科学严谨、注重事前监管。美国国会负责财政投资项目决策阶段的评审,会计总署负责项目的事后评审。决策前期,政府各职能部门研究制定项目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申请单位关于设计方案的意见,开展研讨、论证活动,最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议会评审。项目一旦确定,其目的、功能、规模都已固化,后期变更较少。评审方法上,注重通过指标量化项目在经济、技术、环境等各方面的成本和收益,从而确定项目规划的科学性与最优化。前期决策中,注重公众参与评审,强调论证的公开性。
(二)德国经验:预算指标和预算效益指标同步上报。德国政府投资项目在决策阶段主要由联邦财政部和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规划部同步审核,联邦财政部主要从财政资金角度对项目进行评价,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规划部主要从技术角度对项目进行审查,同时代表国家组织管理项目建设。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严谨细致,具有刚性,立项通过后,总预算和预算效益指标需同时上报财政部并纳入年度预算中。为确保决策正确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三级监督机制,包括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规划部内设监察处监督、审计监督、联邦议会监督。
(三)我国香港经验:构建等级划分制度,立项前由不同部门分别进行论证。香港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在决策阶段实行工程等级划分制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各个等级由不同部门完成不同的论证工作,工程升级具备一定的刚性,必须经前一部门审批同意。流程包括5个步骤:项目申请者提交需求分析,说明发展该项目的必要性;工务部门拟定技术可行性分析;发展局批准技术可行性说明,项目被纳入丙级工程;政府决策局申请资源,经审查批准后,升为乙级工程;工务部门进行勘查设计、环境交通影响评估等前期工作;提请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通过,并由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后,升为甲级工程。在这种制度下,资源分配委员会(包括财政、工务等部门)在审批的同时,参与了前期技术、经济等论证工作,保证了项目前期工作的充分严谨,为后期的规范有序施工打下了扎实基础,有利于避免超预算、超标准、超规模等问题的发生。
三、投资评审制度在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阶段的运用
(一)建立内部投资评审制度,强化申报前决策评审。项目申报前由申请单位成立内部投资评审小组,对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投资计划进行评审,目的在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功能需求的前提下,控制造价管理。内部投资评审小组由规划、审计、财务、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评审工作。内部投资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的规划、立项进行调查、论证、评估和审定,为重大投资项目的决定当好参谋把好关,投资评审意见作为申报立项的附件资料。
(二)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体制,建立跨部门投资评审小组。审批环节由各政府部门组建投资评审小组,参与立项决策评审,各政府部门按职责分工,发展改革部门从宏观经济、产业发展角度,财政部门从性质、功能、投资总额角度,建设部门从技术角度,审计部门从功能需求、建设标准角度进行全面分析论证,综合审核评议通过后下达立项文件。
具体见图1。
四、投资评审与决策期业务流程的融合
(一)项目构思与选择阶段。项目构思与选择阶段的实质是机会研究,研究的性?|是项目设想与选择,即在若干个可能的投资机会中进行鉴别和筛选,确定最优方案。这个阶段基础数据估算精度一般在±30%,一般需要1―3个月。
投资评审在这个阶段可以介入,但不属于重点评审阶段,可以对项目的选择方法及经济效果进行初评。在对经济效果评价时,可采用静态或动态评价指标体系,静态评价指标主要适用于对方案的粗略评价,包括静态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方法;动态评价指标考虑了在方案经济寿命期限内投资、成本和收益随时间而发展变化的真实情况,能够体现真实可靠的经济技术评价,包括净现值(率)、内部收益率、动态回收期等方法。
(二)项目建议书阶段(概念性规划)。项目建议书是申请单位向国家提出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建议书必须包括项目建设的宏观背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和地区规划、技术政策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需求调查和发展),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项目的整体规划,实施所必需的总体信息、方针、说明。
这个阶段属于投资评审重点阶段,投资评审的目的是评价“该不该建”的问题,重点对项目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问题进行评审。必要性方面,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等政策因素和项目最终效果因素上进行定性分析以及从规划、需求分析、费用效益分析上进行定量分析;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方面,可从规模经济角度和同类项目类比角度进行比较分析,可采用生产能力指数法、比例估算法和系数估算法等简单估算法进行投资匡算审核。
(三)可行性研究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征集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论证,作多方案比较,得出最佳方案,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评价与决策三个阶段。按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规定,可行性研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项目新建的理由与目标,市场分析与预测,资源条件评价,建议规模与产品方案,厂址选择,技术方案、设备方案与工程方案,环节影响评价,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评价,风险分析,研究结论与评价。
该阶段属于投资评审重点阶段,投资评审的目的是评价“该建多大”的问题,重点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进行评审。对于建设规模,主要从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方面进行评审,内在因素包括项目本身的需求情况,项目具备的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外在因素主要从规划、建设标准、资源约束、同类项目类比等方面进行评审。投资估算方面,重点从综合单价、工程量、总价三个维度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进行估算。
(四)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是在可研批准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额和设计基础资料,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具体设计,编制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影响的比例达到70%,属于投资评审的重点环节,投资评审的目的是评价“该花多少钱建”的问题,重点对投资规模进行评审。其审核要点包括4个方面:(1)审核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投资是否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范围内。(2)审核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批准方案所确定的使用性质、规模、设计原则和审批意见。(3)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漏项,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材料设备档次、标准是否偏高,设计方案是否进行全面合理优化。(4)审查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内容和费用构成是否完整,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单价是否合理,有无超出计划投资,原因何在,与同类建设项目投资水平进行比较。
决策期业务流程见上页图2。
要由有关业务处室提出来,财务部门根据两部的办法,有关政策要求,业务处室意见,提出细则的初稿,反复征求业务处室意见,商务、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印发执行。
二、实施细则的制定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外经贸促进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出口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企业“走出去”,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设立的,我们一定要管好用好这项促进政策,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在实施细则的制定上要充分考虑对外经贸的促进作用,是否适应我国和本省经济发展的需要,考虑如何利用政策来促进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做大做强,考虑如何支持中小企业甚至小微企业走出国门,迅速成长起来。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实用性和操作性,比如,之前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支持境外路牌广告、宣传视频和单纯的出国考察等,企业申请时提供了路牌广告的照片、宣传视频光盘和出国考察的护照等,评审时很难判断这些广告发生的时间,视频在何处使用,出国考察人员的身份和出国的真实目的等,以及对外投资专项资金项目中的层级投资问题,国内企业投资境外设立企业,境外设立的企业再在境外投资,所发生的费用是境外票据,无法从网上查验,就很难确认它的真实性,对这类项目可以考虑取消支持。还要考虑专项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对扶持金额较小,难以发挥作用的出国考察、电子商务等项目建议取消支持。
三、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管好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要有一套科学的使用与管理程序。首先商务与财政部门要做好协作配合,加强互相间的沟通联系,达成共识。商务部门要做好项目库的建设,项目库的建设要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处室提供项目资源,再由财务部门进行归集。要先建设项目再寻找符合支持条件的资金,要让项目等资金,不要让资金等项目。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商务部门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要求各市或直管县市商务和财政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务必查看企业的原件或到项目实施现场查看,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业务处室将初审后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和初审结果提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评审,这样负责项目评审的财务部门不能与申报企业接触,防止在项目的评审上有舞弊行为。在项目的评审上,要引进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外部专家)参与评审,第三方的参与可以让评审更加公平公正。商务和财政部门要建立专家库(可以以中介机构为单位),对项目评审专家要随机抽取,项目评审要由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经过专家评审支持金额较大的项目,要进一步核实,可以带相关专家到企业现场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和有关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等,对较大型建设项目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第三方对评审项目要出具评审意见或专项审计意见,评审小组根据第三方的评审意见,提出建议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出具项目评审报告,提交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对经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支持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遵循项目管理上的公开原则,体现了过程透明、结果透明。在项目管理上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在公示过程中或事后发现有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项目资金的,一旦发现要全额追回已拨付的支持资金,并终身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报资金支持项目材料。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财政部门按预算级次拨付资金。
四、执行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衔接
财政部、商务部在下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时,为确保新老政策的平稳衔接,对本办法施行前已按原办法向财政部、商务部上报资金申请且尚未完成相关审核及资金拨付的,可按原办法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对本办法施行前国家已按原办法下达的资金,但尚未拨付至具体项目承担单位的,可按原办法规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即由商务部、财政部负责审核确定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在2014年6月底完成,对下拨到各省,由各省根据原办法要求在201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最迟在2015年1月起全国都要执行新的支持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政策,按照新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省制定的新的实施细则来组织外经贸支持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资金拨付工作。
五、对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对政策支持项目的跟踪问效,以往多半是重支持轻管理,一种大类资金一年不过作一次支持情况总结,绝大部分总结,停留在支持了多少个项目、项目种类、多少金额的总结上,对政策资金究竟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则很少描述,管理部门也很少有人问津。建议管理部门加强对支持项目的跟踪问效,对支持金额较大的项目要求企业提交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效果报告,管理部门要抽出一定时间到企业去了解情况,必要时可由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二)新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虽然表面上整合到了一起,可执行过程中在商务部门内部,不同的业务分属不同的业务处来管理,比如:开拓国际市场、出口产品结构调整、进口贴息等在外贸处管理,对外投资合作类项目在外经口管理等,在组织项目的申报上,不同业务类型的项目仍要分别组织申报。这就需要财务部门加强与业务处室的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实
施细则的制定上尽量全面,注重管理规范,具体在下发申报通知时,可连同该类支持项目的申报指南一并下发。申报指南可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每年进行调整,政策执行起来也较为灵活。(三)对于作为资本投入方式支持企业的,企业要作为实收资本来管理,在执行时主要支持一些公共服务类企业或事业单位,这就要做好支持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和企业评估工作,确定新支持资金所占的份额。对全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可不做清产核资和企业评估工作,直接进入实收资本。以上为笔者的个人理解,建议商务部对如何理解作为资本投入方式支持项目方面能给予指导。
(四)把原外经贸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整合到一起,有利于财务部门对资金的管理,实现资金管理上的“四统一”;有利于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调配资金使用方向,在资金使用上更加灵活;有利于各省支持本地的企业开展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和支持优势领域的发展等。
关键词:公共财政 投资评审监督 问题 建议
经济的发展为我国整体国力的提升提供了强劲的“动力”支持。这种支持也推动了我国公共财政的体制转变和职能发展,促使我国公共财政本身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如今“蜕变”后的公共财政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大环境,为投资评审监督提供了更好的运作舞台。
一、现阶段公共财政大环境的特点
1.公共财政体制由建设型转变为服务型
现阶段的公共财政体制在党的领导下,正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正全面朝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国防、社保等公共领域进军,正在努力营造服务体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例如2009年,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在农业、社保、就业、保障性住房、地震灾后重建等方面大规模增加投资,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实现了公共财政体制向服务转型。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公共财政促使经济增长从粗放型蜕变为集约型
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经济增长不再以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等粗放型管理为主,而是要以高增长、高效益、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的集约型经济增长。这种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更需要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公共财政从服务角度出发,从国家发展角度出发,重点向节能环保领域迈进,促进我国经济的增长成功转型。
3.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更为完善
为了更好的将公共财政的服务理念体现在集约型经济增长之中。国家对财政预算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与之相适应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使得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更为完善。
4.公共财政服务实现均等化
公共财政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要义。就是要实现城乡投资力度均等化,使得公共财政的服务同样要深入到农村中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现阶段公共财政条件下的投资评审监督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公共财政的特点使得投资评审监督存在如下问题:
1.投资评审监督理念转变慢
公共财政体制从建设型转变为服务型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投资评审监督部门并没有意识到服务型的真正含义,运作仍然是领导说了算,起不到评审监督作用,使得公共财政投资仍以建设为主,服务型投资微乎其微,给公共财政体制的成功转型拖了后腿。
2.投资评审监督的制度欠缺
投资评审监督就是制约公共财政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力度,但目前,虽然国家在极力号召节能减排,但以公共财政投资的项目仍存在的高投入低效益的阶段。这种财政投资起不到服务作用,更谈不上集约型经济增长。例如,我有个朋友在某科研机构,他们申请的财政项目,数额为十几万,但据了解,真正用于科研的资金不到三分之一,平时只是简单的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其结果无法为生产力服务。而大量的资金却停留在这里,不能分配到更需要的地方去。因此,投资评审监督的职能还相当欠缺,没有深入到项目执行中去。
3.投资评审监督质量有待于提高
由于公共财政投资评审监督部门没有做到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全过种监审,使得项目造价控制不当,工程质量差强人意,因此,投资评审监督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才能体现公共财政的服务特性,促进经济集约化转型,实现公共财政资金的均衡化投放。
三、改进现阶段公共财政条件下的投资评审监督的建议
1.加强认识,树立公共财政服务理念,强化投资评审监督力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共财政转型为服务型是历史的进步,投资评审监督部门要认清工作职责和工作目的,以服务于人民为理念,在项目计划、招投标、评审、投资、执行、验收等各个环节强化投资评审监督力度,使公共财政项目资金能够用到实处,起到实际服务作用。另外,还要建立科学的控制机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科学控制,使得公共财政投资科学合理。
2.建立追踪问效制度,拓展财政评审监督空间
基建项目一直是计委立项、 下计划 ,财政部门做预算、 拨款 ,追踪问效工作做得不够 ,今后要在细化预算的基础上 ,实现对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动态预算管理、 投资进度监测以及竣工后的效果考核与评估。这不仅可以有效改进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 ,还可以总结有益经验 ,为今后提高项目决策水平积累丰富数据资料。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说过: “评审中心是全新的机构 ,评审工作是全新的事业 ,任务艰巨 ,前景广阔 ,大有可为”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任重而道远 ,作为评审工作人员 ,我们要明确职责 ,积极开拓 ,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责任感 ,坚持客观、 公正、 廉洁、 高效的原则 ,做好日益扩大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为财政投资管理做出贡献[1]。
3.加强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审
财政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评估、初步设计的评审工作,在安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之前先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在做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费用的控制,特别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财政部门不予支付工程变更发生的费用。切实做好工程竣工的财务决算审查和投资效益分析[2]。
四、总结语
当前,公共财政大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即已经成功由过去的建设型财政转变为服务型公共财务,促进经济增长向集约化转变,建立了完善的公共财政预算制度,能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分阶段控制,并逐步实现均等化财政投资。在这种公共财政条件下,投资评审监督虽然会有一些问题存在,但都是可以避免的。通过加强认识,转变理念,建立问效制度,深化评审监督力度,加强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过程监审,才能适应新型公共财政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一、2011年工作总结
截止目前共优质高效地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75项,评审额76609.76万元,审定额63822.21万元,审减12787.55万元,审减率16.69%。同时,拓宽了评审范围,提高了评审质量。
(一)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评审。对市里确定的党校、妇保院大楼、工业品展览馆等十项重点投资工程进行了全过程跟踪评审。实行评审专管员制度,提前介入,严把工程设计、预算评审值、隐蔽工程签证、资金支付、造价审核五项关口,强化服务意识,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建设单位沟通、分析、处理,并及时向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科学化、合理化建议及设计优化方案,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三超’现象的发生。在优化设计方案方面共提出九项建议,降低工程造价1985万元,增加造价330万元,共节省财政资金1655万元,切实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
二是配合农业科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评审。对共青团、牛台山等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评审,审定工程预算总投资1579万元,与概算2176万元相比,审减不合理投资597万元,审减率27.4%。通过评审不仅合理确定了除险加固工程预算,掌握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且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为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提供了依据,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三是参与预算安排的专项支出评审。对财政预算拟安排或已安排、资金尚未拨付的专项支出项目进行评审,科学合理测定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金额。目前已参与评审了环保局购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交警大队新增警用二轮摩托车及城区道路划线、三馆一台物业管理费等项目的评审,共节省财政资金96.4万元。
四是主动参与工程招标。加强预算评审值编制管理,会签招标文件,审核招标范围、施工管理、质量要求、奖罚措施、变更程序、付款方式和缺陷责任等内容,参与招标全过程。今年以来共参与招标工程项目91项,招标金额6.7亿元。
五是加大对工程监理、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从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取费标准、监理范围和处罚措施五个方面加强监理管理,促进了监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健全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估制度,防止中介不忠的行为,对信用很差的中介机构,坚决实行不准入制度;召开中介机构大会,对各中介机构评审费用取费基数、计取标准以及考核奖惩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及时性。
六是加强宣传工作。共编发《评审简报》7期,工作信息14篇,其中有6篇分别被信息港、《今日》采用,提出工作性建议14条,简讯13条,较好地宣传了财政投资评审的相关知识、法规制度、工作动态等,努力营造财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谈评审、议评审、看评审、用评审、重评审的良好氛围,推进财政评审的影响力越来越广,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可、由衷的信任和更多的支持。
七是全力以赴服务市科学发展观摩。按照观摩点评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实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方式,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白天顶烈日、冒酷署,忍受着沥青路面近40度的熏烤,晚上与建设单位一起加班加点到深夜,没有一人叫苦叫累,一直坚守在工作一线与施工企业、中介机构、监理单位一起进行清点苗木、丈量土方、核实工程量、协调工作关系,及时地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科学化、合理化建议,保证了潍河右岸滨河路道路及绿化,龙源街道路改造及绿化、亮化,东武街拓宽改造等几处观摩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
一是实行例会制度。每周五下午召开评审中心全体人员会议,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总结交流各自一周的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理顺下步工作思路。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中心人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推行大项目包靠制度。对市里确定的财政投资重点工程,评审中心全体人员明确分工,落实包靠责任,按照“谁包靠、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的原则,实行“一线工作法”,每一名包靠人员每天在工地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随时了解监理到岗情况、工程进度以及工程变更、隐蔽工程情况。
三是实施财政投资评审专管员制度。对每个项目指定财政专管员,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变更及其它突况进行全程监管,树立“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专管员保证工作日和非工作日24小时联系畅通、随叫随到。
四是制定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解决临时性、突击性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够完备以及一些投资建设项目变更事项未经市政府审批问题,制定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前期论证与审批、招标投标管理、建设管理、竣工验收与交接、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三)廉政建设
一是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内部控制机制。通过建立“先评审后拨付”、项目决算“三级评审”、变更和隐蔽工程“一人不签证”、重大事项集体会商等制度,在中心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保证评审工作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二是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十不准”制度,让大家算好经济账、尊严账、自由账,珍惜拥有,远离诱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使全体人员做到政治上清醒,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律,增强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思想、工作作风及业务学习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剖析财政投资评审在管理制度、工作力度、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出构建科学、高效、规范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的措施,转变思想作风,增强依法评审意识,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积极转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为被审单位提供合理、合规服务,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态度,树立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采取不同的培训学习方式,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经济管理知识,增强对国内外经济政策的把握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与外地先进技术的探讨与交流,虚心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与做法。
二、2012年工作要点
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预算支出项目的评审,不断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继续加强工业品展览馆、妇保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后续工程的监管,对2012年度新开工的石泉水库、涓河见屯桥(闸)、镇街驻地初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兴华西路改造工程、竹山—卢山连山路等政府投资项目及时介入施工现场,发挥好五个把关作用,对工程量计量、材料价格确认、技术变更、签证及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管。逐步加强财政支出项目尤其是重点支出项目的评审论证,加大评审力度,切实加强财政评审在投资控制、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评等方面的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评审在制度建设、领导决策、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继续加强和改进评审工作。紧扣财政资金的投资方向,找准财政投资评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全面推进评审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方式,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型财政投资评审形象;全面加强对中介机构、设计部门、监理单位、招标机构的规范管理。
三是积极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本着“由点到面,由小到大,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将绩效评价提前到财政资金分配之前,通过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逐步建立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对预算编制、执行的正向激励作用。
今年8月,我作为专家评委参加了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主要是对申报的交通类项目进行评审。结合评审情况谈谈这一轮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几个突出特点,以及对相关PPP项目准备工作的建议。
PPP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呈现出来的特点主要有:
1、申报项目数量多,质量参差不齐
项目总数达到700多,单交通类就有157个,相比第一批的两类项目(新增和存量转换共计120多个),第二批数量上有了大幅度增加,反映出地方政府对运作PPP的热情高涨,认识在加深,动员工作也更扎实。有的项目申报材料准备精心,内容要素齐备,方法深度符合规范,质量很高;但也有的项目申报材料极简单,要素缺失,甚至出现实施方案只有一页的!
2、咨询机构作用彰显
从评审情况看,有咨询机构参与协助的申报项目,材料质量明显要高过无咨询机构参与的申报材料。本次示范项目申报是在财政部76号文近一年,第一批示范项目清单后大半年,地方政府和市场参与者在经过比较充分的动员后进行的。借助市场提供的机会,参与PPP服务的咨询机构数量得以充实、专业能力获得快速成长,为政府方客户运作PPP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撑,总体上切切实实提高了项目准备的质量。
3、政府方实施机构主体合规性差
这批申报项目近1/3在第一阶段的定性筛选中出局,重要原因是项目确定的实施机构主体不符合规范。财政部113号文第十条规定“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但是,相当一部分申报项目,将国有平台公司或其他国有企业,定位为项目实施机构,这是完全错误的一种项目结构设计。我们知道,实施机构是在PPP项目中代表政府方的主体,是公权力的代表,应该由具有公权力代表资格的政府机构出任。但是,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政企不分,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边界模糊问题,使得大量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国有企业承担和完成。当项目运作方式转换成PPP时,地方政府仍然习惯性认为,下属部门及国有企业应按“谁家孩子谁抱”的原则,把PPP项目简单视为分配任务,交由原先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国有企业继续负责,后者自然“被动”成为实施机构。
4、存在变相融资
虽然财政部57号文明令禁止将变相融资包装为PPP项目,我们还是遗憾地从第二批申报项目材料中发现多起名为PPP,实质是固定回报、明股实债的变相融资。当然,经过博弈,地方政府变“聪明”了,他们即便想通过PPP变相融资,在实施方案等书面材料上包装更加隐蔽,识别难度大了。我认为,单靠项目入选评审这一道关筛选判断还不够,今后应结合建立动态跟踪检查机制,对PPP全过程进行监管,让“假、伪”PPP无处遁形。
5、按绩效付费意识弱
申报材料中,不少项目实施方案似乎直接脱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PPP实施方案应该包含什么内容,这些要素如何展开和设计不甚清楚。例如,编制人对“产出说明”不能正确理解,常常将其描述为硬件设施的工程、技术指标,而没有意识到PPP的产出说明是专指以绩效指标反映的项目综合产出―服务能力及其效果。导致的直接结果是,申报项目的回报机制中按照绩效付费思路设计很少,即使提到内容也不准确。大多数项目体现的还是“建设工程+融资回报”的思路。
6.两个评价论证的责任主体不清
由于了有关操作指引和填报要求,第二批申报项目的PPP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至少内容形式上有了,完全缺失两个评价论证的申报材料很少。但是,究竟应该谁来做PPP项目的评估论证,认识和操作方面尚存在误区。我认为,物有所值评价(VFM)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FAA)可以看作项目按PPP模式运作的可行性研究,由综合部门如发改、财政在一个区域/一级财政的层面上根据项目重要性、优先度以及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承受力总盘子进行综合权衡和取舍更为合理。
申报项目中屡见不鲜的由某个行业管理部门甚至国资平台公司自行委托咨询机构做VFM+FAA的做法,很容易让两个评价论证流于形式:谁也不会让咨询机构评价出一个不可行的结论!更进一步,项目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也无法掌握评价论证所需的优先顺序、综合财力等关键数据和信息。承接的咨询公司同样很难保持独立公正性,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7、社会资本中民企外资少
在进展比较快的、有披露投资人的申报项目中,多数是央企和其他地方国企扮演社会资本角色,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作为社会资本的很少。这一现象反映出地方政府PPP项目的潜在投资人市场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但需要政府注意民营外资参与PPP项目的关切,真心诚意地引商、兴商和稳商。
给政府PPP项目准备及采购工作提几条建议:
一、过去半年多,各级地方政府出于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引导更多有经验有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有序进入PPP咨询服务,同时也提高政府方采购咨询服务的效率,建立了许多不同层级的咨询机构库,有省级、地市级,甚至还有县级。存在大量重复的报名、提交资料,有的地方还提出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先免费编制一个PPP项目的实施方案来测试水平等闻所未闻的奇招、怪招,让咨询公司不胜其烦,苦不堪言。同时,重复建库也浪费了政府的大量行政资源。强烈建议在国家层面推动建立一个分类别的咨询机构库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政府需要时都可以引用。
二、建议在PPP实施方案中及PPP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将PPP运作时间计划(至少涵盖项目识别、准备及采购三阶段的时间表)作为一项重要的必填要素和考核标准。明确的运作时间计划一方面对政府行为提出了约束性要求,形成所谓按时序的项目储备库(pipeline);另一方面也给潜在投资人提供接触项目、开发项目的重要指示性信息。这在国际上是通例,在我国大范围推广应用PPP的今天,有必要考虑它的作用和管理意义,尽快推行。
三、建议示范项目应该要求申报地方政府签署承诺函,承诺入选项目后续实施时,未经同意不得对项目申报方案做重大改变,若有违背,视做放弃示范/退出示范名单处理,返还享有的优惠扶持等等。以此约束过去常见的申报材料写的天花乱坠,实际执行走调离谱的情况。
矛头指向财政局
1994年财政分税制体制改革之前,市级财政收入年年富余,每年中央、省财政都到这里借款,是纯“贡献型”的财政,在这样的背景下,冷水江市财政的预算管理也比较粗放,行政成本意识、勤俭节约意识都不是很强,市领导审批、临时追加经费的程序是:单位将申请经费报告呈报给常务副市长或市长,由他们在经费报告上签署追加经费的金额。由于市长们对单位的经费情况了解有限,因此多批、少批的情况时有发生,当然超批的情况也较常见。市领导都签署了明确的意见,财政部门只能被动“埋单”,按照批条付款。
财政体制改革后,这种领导批钱,财政被动付款的模式也一直沿用,但问题就是经常出现领导批了钱,财政没钱拿的现象,甚至还存在预算外批条挤占预算内拔款的情况,造成预算内支出困难的局面,把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到了财政局。
预算外支出严把“六关”
为了扭转这一长期困扰冷水江市财政预算管理的落后模式,根据财政部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精神和无预算无支出的原则,冷水江市在强化综合预算、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管理的同时,对确实必要的预算外专项资金支出建立了严把“六关”的监控机制。
业务股室严把调查关。所谓业务股室是指归口管理预算单位资金的财政内设部门。业务股室调查关,是预算外资金审批的起点,是把好预算外资金支出关的基础性环节,把好此关要求调查人员既要有娴熟的业务知识,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的预算外专项资金,首先要由资金使用单位提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预算外资金申请,财政局业务股室在收到可行性报告和资金申请后,应当即派人到申请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分析,详细说明预算外专项资金的依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紧急程度、经费预算和调查结论等。对调查不合格的项目退回资料,并作出解释;对合格项目,签出意见并转交预算股核查。对建安建工程类项目还要转投资评审部门进行评审。
比如,为了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2011年6月新成立了冷水江市住房保障工作局,该局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住房保障工作经费60万元,财政局经济建设股收到报告和资金申请后,立即起动调查程序,根据以往该项工作的经费使用情况、人员编制和今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标准,建议安排经费22万元,核减38万元,核减率63%。
由于当地城市建设迅猛发展,新增加的路灯维护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市城市管理局提出了增加路灯维护经费147.8万元的资金申请,经过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和预算股的联合调查,实地点数,路灯的实际数量与申报数量相差较远,审减水份近50%,建议追加维护经费75万元,在预备费中解决。
市城管局申报城区交通隔离栏和大桥栏杆清洗防腐项目,申请追加经费30万元,经济建设股收到资金申请后,经初审认为在自身的业务范围内无法准确地确定该项目的资金实际需要量,便立刻转交给了投资评审中心,投资评审中心接到申请后立即起运了评审程序,经详细评审确认该项目维护费为9.8万元,资金审减率为67%。
全年,财政局收到预算外资金申请289份,申报资金数量15300万元,经调查核实,因不合格或不符合追加资金条件而被退回的58份,符合追加资金条件的231份其金额审减率也达到36.5%。
预算股严把核查关。预算股是全市控制单位预算指标的管理部门,预算股对单位的申请和业务股室的调查意见进行核查,主要核实该项经费的来源和数量,看年初预算是否安排,如果年初预算已安排的,在年初该项资金中支出;没有年初没预算的,则提出在预备费中列支或调整预算中安排的建议;看资金额度是否恰当,根据单位所请事项的实际情况,签署认可业务股室意见或建议另行安排多少资金的建议。
分管局长严把审查关。财政局业务分管领导在收到业务股室和预算股签署意见的预算外资金申请后,要审查业务股室的项目可行调查记录,查明调查工作是否扎实,资料、数据是否准确,预算股的意见是否可行。对存在疑点的退回股室再次调查核实;对准确无误的即时签出意见上报局长审查。
财政局长严把资金关。财政局长负责财政资金的全盘安排,既要控制预算外资金支出,又要保证必要的重大项目的实施,是把好预算外资金支出的重要环节。财政局长在收到预算外资金申请并审查无误后,一边通知相关股室调度资金,作好资金准备,保证批准的专项资金能及时到位;一边签署审查意见,上报部门分管的副市长审核。
部门分管副市长严把审核关。部门分管副市长在对项目和资金申请审核后,即签署审核意见并转交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市长、市长严把审批关。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市长在收到部门分管副市长的审核资料后,职权范围内的即签署审批意见转交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超职权的,则签署意见,交由市长审定。所有的预算外支出,都必须经常务副市长、市长签署意见后,才能办理预算追加手续。
规范管理见成效
通过“六关”严格把控预算外资金的审批,环环相扣如同流水线,事情到了哪个环节,该哪个部门、哪些人办些什么事、签署什么意见,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现行自下而上的审批流程与原来自上而下的“命令式”批示付款相比,其程序设计可谓严密细致。
不同层次、不同职责的人员把关,对经费的安排基本做到了切合实际,人情批条的情况大为减少,预算外支出大幅度减少。据统计,截至2011年11底预算外支出只有5%,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一半多,大大减轻了预算支出的压力。
以前有些单位利用原有审批的缺陷,同一件事,同时找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要求追加经费,由于市长不知常务副市长已批了经费,往往市长又给追加了。而现有的模式,从下至上,一级一级来,而且业务股室对归口单位的情况知根知底,因此“一事二批”的现象决不会再度发生,从而均衡了单位间的财力差异。
此外,预算股参与了对追加经费的审批,而预算股对全市的预算指标是最清楚的,预算安排多少、已使用多少、尚结余多少都一清二楚,因此追加的经费严格控制在总预备费以内,超预备费的情况不再发生。同时在审批单上明确了资金的来源,避免了原来存在的拨款时不知资金来源,资金的安排渠道、总会计使用的科目年底可能需要调整的情况发生,使冷水江市依法理财的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作者供职于湖南省冷水江市财政局)
关键词: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预算
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各级财政评审机构纷纷开展财政改革,致力于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打造全面、规范、公开的财政预算制度。各级财政评审机构承担着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职责,通过科学的评审技术和手段对于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进行评审,以此作为财政投资质量的评价标准,力求将财政资源优化配置,保证财政开支的有效性、合理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
一、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面临的问题分析
1.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可行性论证不足。项目决策是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投资决算的正确性直接决定了整个项目的成败,更是投资效果有直接的关系。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在此环节的主要问题就是决策上的失误,表现在错误的项目投资、项目地点选择失误、投资方案缺乏合理性三个方面。有的项目未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就盲目规划,从而造成重复建设、边建设边修改或者不断拆改,不仅造成工程的延期,更是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的项目即使建设竣工使用功能却不理想,且日常的运行和维护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有的项目成为钓鱼工程,这都是造成工程投资造价控制困难的原因所在,为评审失控留下隐患。2.工程项目设计不合理,设计质量不高。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工程设计是灵魂,是项目投资额最大的环节。可以说,项目设计对于项目投资的影响性在80%~95%。在投资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工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说,当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立项之后,工程项目的设计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中之重。当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在设计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勘察设计掉以轻心,流于形式,勘察报告不能真实、客观、正确的对工程地质条件反映出来,这就为施工带来了隐患与麻烦,不得不针对地质条件设计新的工程地基加固方案,加重了工程造价。3.招标与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疏漏。项目建设采用招投标制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节省人力和财力资源,对于建设双方的利益和工程造价的控制都是有利的。但是招投标阶段也是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存在问题最多的阶段:一些工程不能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条件招标,很多招标过程属于形式主义,没能起到真正的控制造价的作用。有的工程在前期工作还未完成的情况下提早进行招标,致使施工不能连续进行,增加大量不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盲目追求最低价中标,施工单位为了获取项目,压低报价,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多方面增加单项费用。招标文件和合同编制不严谨,存在缺项漏项或条款不明的状况,为工程造价的控制留下隐患,增加项目评审的难度。4.施工阶段对工程变更和联系单签证控制不严。工程变更和签证是财政投资工程项目中控制的重点,也是最为棘手的难点,这要求在工程前期就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工程变更。目前在施工阶段项目评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造价的问题而对已有的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变更,造成工程造价超出预算;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的管理要求不高,设计方案于现场出入较大,造成设计更改;建设单位建立现场混乱,管理不力,联系单签证与现场情况出入较大。5.项目建设完成后缺乏科学完善的评价体制。项目竣工后需要对项目实施成功及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以考察工程项目带来的各方面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从现今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来看,评价体制还不够完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腐败现象仍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审查,工程安全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对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的对策建议
1.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在项目立项阶段,要对可行性研究给予充分的重视,立足一定高度,从长远、科学的角度对项目建议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详细的分析,加以充分的论证。从经济、技术的角度分析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理选择工程地点,制度科学详细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招呼建设项目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查。财政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严格审核项目估算和资金投入,重视项目可行性分析。推行限额设计制度,对于设计阶段的投资估算严格把关,为后续阶段的造价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2.建立健全项目预算评审制度。从现今财政部门的职能来看,对项目预算的审查还有所缺失。项目预算是基于项目概算的基础上,进一步的细化。从多年的管理实践中来看,在预算环节严把质量关,加强控制,从源头抓起,才能有效的做好资金控制。财政部门应该建立健全预算评审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额,将财政支出控制在概算范围之内。3.深化财政拨付制度改革,加强过程管理。财政投资工程项目中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对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资金浪费具有一定的成效。直接拨付不仅能够减少资金的沉淀,使资金的使用更加公开,也为专款专用提供了保障。直接拨付实施以来,有效减少了资金挪用截留的现象发生,使资金能够快速到位,使财政基本建设上的财务管理优势得到良好的体现,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建设项目走规范化管理的道路。随着财政直接拨付的方式不断改革和完善,很多问题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解决,相关的配套制度也需要不断的改革和完善。4.加强财政监督,完善项目评价体制。对于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是依托统一指标体系,本着经济性、有效性的基本原则,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对资金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对于当前投资工程项目评审中存在的问题,以减少资金流失和浪费,控制工程项目造价为目标,运用先进、专业的评审方法和技术手段,完善评价体制。只有加强财政监督、科学客观的开展绩效评价,才能使财政项目评审的职能充分发挥,才能对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不断的发现和改进。5.推进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的立法,完善法律体系。评审有法可依是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工作的长远目标。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是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成为财政支出和预算管理的规定性工作,有法律予以保障还支持,使财政评审机构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成为法定组成部分,才能使评审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才能使评审具有权威性,真正的发挥财政监督作用,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结语
财政投资项目从投资到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方面的因素,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从管理视角来看,财政投资项目涉及大多个部门、单位,从实施视角来看,财政投资项目涉及到设计单位、工程咨询机构、施工单位和企业等。这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全体负责,任何一个单位工作出现问题,任何一个环节工作不到位,都会对工程建设、投资目标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评审不能淡出的依靠财政部门的努力,而是需要所有相关机构、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统一目标、共同协作的才能够实现。做好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对于保证我国财政支出的合理性、高效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现今在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这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时间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加强认识,不断完善评审制度和工作方法,为我国财政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作者:季陆 李文艳 单位:1.沈阳市财政局 2.辽宁华南电力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龚维丽,郝丽萍,路君平,蒋传辉,李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2]于国安,窦玉明,王文胜,甘信厚,常景刚.财政投资评审教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一、项目概况
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凉亭社区内,总投资约4.5亿元,项目占地面积约234亩,总建筑面积约24.36万平方米,规划户数2244户,共103栋。该小区将安置5、6社,石长村1、2、3、4、5、6社,席家沟1、2、3、7社,五凤村5社等地拆迁居民。
二、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于2013年第45次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后因安置区域、范围的变更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于2014年第60次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后因安置居民提出增加停车位功能,于2015年第62次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规划调整方案,并开始开展施工图设计。目前完成了场地平整、地质勘查、施工图设计、审图、预算和招投标机构招标工作。财政评审工作正在进行,预计可在3月份完成财政评审工作,4月份可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二季度有望开工,2017年底可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建设体量大,资金使用量大,需县政府提前做好项目资金拼盘。建议:政府加大项目包装贷款进度,充分利用项目建设性质实施棚户区项目贷款。
2、为早日实现实质性开工建设,请县财评中心加快财评实施进度。建议:县财评中心加快财评工作。
3、项目招标后涉及施工前期“三通一平”建设,目前道路和场地问题已解决,但涉及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接入需投入资金约150万元,需提前落实。建议:县财政提前落实该笔资金,待招投标工作完成后立即组织实施。
4、前期为加快项目建设,实现早日开工,项目预算采取直接议价形式组织实施,下降幅度达标准收费的50%,需提请政府同意直接履行合同手续。建议:预算工作实施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没有要求进行招投标确定预算单位,请政府同意直接履行合同手续,完善预算手续。
5、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建设业主支付的桩基检测费用,由于工程量现在无法锁定,目前无法确定检测单位。建议:参照物流园区模式执行,实施时,业主委托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垫付检测费用,纳入工程竣工结算。
第一条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财政性投融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等进行评估与审查的行为。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是财政投资评审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市审计、监察、发展和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协同财政部门共同搞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合理、廉洁的原则,保证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财政预算、基本建设支出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要求,确定每年评审工作的重点和任务。
第六条财政投资评审应当建立“先评审、后下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财政投资建设资金及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七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
(一)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
(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第八条财政投资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预算、竣工决(结)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项目单位执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
(四)材料、设备定价合理性及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财政投资评审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对项目预、决(结)算进行全过程评审;
(二)对项目预、决(结)算进行单项评审。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十条市财政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三)对财政投资评审提出具体要求;
(四)审核批复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五)安排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需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第十一条评审机构在评审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按规定负责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预、竣工决(结)算的评审工作,评价审查项目的完成情况,并依法出具评审报告;
(二)依法提供财政投资评审方面的技术咨询。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在接受财政投资评审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对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对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初步结论,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由项目单位和项目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评审初步结论;
(四)对财政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结论),项目单位应当认真执行,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三章评审实施
第十三条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在开工前,应向财政部门报审项目预算,经审定的项目预算,是财政部门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拨付财政资金的依据,是项目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的最高控制数,项目单位不得擅自突破和更改;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必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凡列入财政投资评审计划的财政性投资项目,项目预算未经评审的,市财政部门不予安排项目预算支出和办理拨款手续;已竣工项目决(结)算未经评审的,不得办理财务决算批复及资产交付手续。
第十五条评审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组织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执行国家规定的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独立完成评审任务;
(三)按规定提交含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结论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对策和建议等内容的评审报告;
(四)建立严格的项目评审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的情况,做好评审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评审任务的要求制定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人员;
(二)对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评审人员进入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对项目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五)审查项目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
(六)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核实、查证;必要时开展对外调查,对项目相关情况的真实性作进一步核实;
(七)组织项目单位对项目结算初审结果进行会审;
(八)向项目单位出具评审初步结论;
(九)根据评审初步结论及项目单位反馈意见,依法出具评审报告;
(十)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评审报告。
第十七条评审机构收到被评审单位报送的完整齐全的项目资料后,应当在下列时限内完成初步评审工作:
(一)项目预算:10—20个工作日;
(二)项目结算或决算:20—60个工作日;
(三)其他评审事项:10个工作日。
特大型项目或特殊项目确需延长评审时限的,须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并告知被审单位延长的理由。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市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结论。
财政投资评审结论是财政部门确定项目单位部门预算及支出预算、安排项目投资计划、拨付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批复竣工决算的依据。
项目单位凭财政部门的评审结论,依法申请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拨款及资产交付等有关手续。
财政部门对审减(增)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核减(增)。
第十九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费用由财政承担,评审机构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条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发现的项目单位存在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由市财政部门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市财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暂缓下达财政支出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资金;同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评审机构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区、县(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财政的重要职能。这项工作在计划经济时期由建设银行代行,建设银行审查建设项目的预、决、结算,即“三算审查”,为提高建设项目预算的准确性,严格审查和办理工程结算和决算,准确核定工程造价发挥了重要作用。1994年金融体制改革以后,财政部收回了原建设银行代行的部分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职能,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后,财政部进一步收回了建设银行代行的工程审价职能,成立了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正式成为各级财政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1999年8月经*市编办批准正式成立,六年来,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为工作重点,不断规范评审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在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和保证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在财政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投资评审,市财政节约了大量资金,有效地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投资体制改革而产生的一项新的工作,是一项崭新的事业,评审事业要健康稳定地发展,必须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因此,制订出台《*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制定的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的依据
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参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二)制定的过程
2004年11月市财政局着手《*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评审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2004年12月底召开了有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林业绿化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市通源建设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形成两个《办法》送审稿。2005年市政府将两部《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市财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考虑到这两部规章有一定的重复,在征求市法制办意见后将两部规章合二为一,2005年11月将修订后的《办法》再次书面征求了上述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请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在充分吸纳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市法制办审查、修改形成本《办法》(草案)送审,并经2006年1月10日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项目预算、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的内容
根据预算法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所以本《办法》中明确了财政投资评审内容包括“项目预算、竣工决(结)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财政部门评审项目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主要目的是核实项目成本,并将评审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安排项目尾款、批复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这是财政的法定职责,与审计职能完全不同。
(二)关于项目评审时限及送审资料的要求
1.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预、结(决)评审的时限是参照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的。但是财政投资评审的完成时限必须建立在送审项目资料的完整和规范上,特别是工程结算资料。对报审工程预、结(决)算资料的要求,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结(决)算送审资料的通知》的规定报送。
2.具体的评审时限按照项目的投资额分段考虑。
3.本《办法》中的评审时限不包括等待补充完善资料、与建设单位等三方会审以及出现重大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等因素造成的评审时间延长。
关键词:新形势;财政投资评审;公共财政
新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下,如何发展、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并将其作为财政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一环,是财政制度公共化过程中的重大课题。
一、科学定位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投资评审,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宏观财政
(一)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改革立足于市场经济基点。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投资主要是公共性的,它直接为市场提供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外部条件,在这种背景下,财政投资评审活动的性质和目的是为市场经济服务,其制度、内容、方式方法也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作为公共性投资,其首要目的是服务于社会利益,而不是追求项目本身的市场赢利,其项目效益必须采用社会方式,而不是商业方式来评审。因此,公共投资效果的评价标准,就不能局限于项目本身的市场成本与收益,还必须包括项目所涉及的社会成本与所产生的社会收益。
(二)作为实现财政职能的财政投资评审,必须把服务于财政管理当作立足点和归宿。明确服务对象,明确服务的切入点,是财政投资评审当前和今后生存与发展之本。
财政投资评审首先要为政府投资管理服务。从宏观的角度上讲,评审要站得高,要有长远眼光和宏观意识,当好政府的投资参谋和助手,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和使用公共资金,提供投资信息和政策建议,减少和避免政府投资的失误;从微观的角度讲,财政投资评审要为政府投资具体项目的监管服务,行使业主对政府投资项目职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评审要为财政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服务。要充分体现出评审机构的财政特色,即站在财政部门的角度,利用自己拥有的专业技术力量,通过科学、规范的评审措施算细账、算实账,为财政部门安排或调整项目支出预算提供专业技术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并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政策建议。
评审要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财政支出项目内容十分广泛,特别是建设性项目之间差异大、建设周期长、项目效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要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优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财政支出的建设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政府合理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责范围,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微观市场
财政投资评审活动将大大提高财政投资的效率,其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多就投资项目本身的效率来评审,考核项目本身的活动情况、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更侧重于微观经济,而不是投资所产生的宏观经济效应。虽然项目的评价涉及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但仍然是围绕着项目本身来进行的。
(一)学会运用市场手段,转变观念,严格监管。评审工作要从驾轻就熟的政府指令性方式中解脱出来,学习运用市场知识和手段,积极地从制度和方法上研究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前提下的新思路、新方法,引入政府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和专家评审机制,加大决策咨询力度,以适应政府投资管理的需要。
(二)严格界定适用范围,加大评审力度。要保证建设工期、质量和成本支出,防止欺诈行为;要在审查环节杜绝缺项、漏项、少报工程量,避免中标后再结算中补报工程差额的“钓鱼”现象。
(三)突出重点,加强工程前期投资控制。在项目决策设计阶段,要参与审查拟建项目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和投资估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项目经济评价,从经济技术角度协助设计优化。在工程承发包阶段,要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合同条款、审定标底;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跟踪审查设备、材料订货、工程预算、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查变更和付款签证、审核相关索赔等;在竣工验收阶段,重点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余款额只有在评审后才能确认。
(四)坚持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工程量清单讲价是一种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较高的透明度,本着实事求是、机会均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既掌握着社会平均消耗量,又了解建筑市场价格信息,使之有可能形成一个较为客观的社会标准。这样一方面可以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从严掌握评审,另一方面又能够尊重客观实际,避免内部人操纵招投标的形式和结果。
(五)建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系统,有利于及时掌握建筑市场价格信息,通过充分积累和分析工程造价资料,有效利用过去的数据来预测未来市场变化和投资趋势,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的精度,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政府投资。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切实有效地发挥财政职能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运作,发挥其在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中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做到与财政职能的充分结合与紧密链接。
(一)围绕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的编制,建立“先评审、后编制”的机制。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具有工作量大,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评审中心的专业技术力量和技术手段,配合财政部门搞好建设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使基建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从而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围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先评审、后拨款”的机制。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与国库支付相互协调配合,对集中支付项目资金应按基本建设计划拨款、按基本建设程序拨款、按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拨款和按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拨款的“四按”原则进行监督,实行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使财政部门对项目进展情况心中有效,合理控制和调整项目资金的流量、流向,提高基建项目预算执行和国库支付工作的准确性,从而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
(三)围绕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先评审,后采购”的机制。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基建项目及大型修缮项目的预、决算评审工作。通过评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为财政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和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提供依据,使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相衔接。
(四)围绕基建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先评审、后评价”的机制。评审直接表现为财政性投资项目支出的核减,而更重要的是通过评审工作,积累和分析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数据和资料,从单位工程造价、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投资利润率、建设周期等指标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客观评价,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和依据。
(五)围绕基建财务管理,建立“先评审、后审批”的机制。通过对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合理确定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目的。对擅自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形成的资金缺口,财政一律不予认账,切实硬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法》的严肃性。
(六)结合固定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工作,建立“先评审、后移交”的机制。项目单位依据评审中心审定的固定资产移交表和竣工决算批复文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
财政投资评审系统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为财政部门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很多问题仍直接制约着财政投资评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财政职能还要关注以下几点:
1.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实现依法评审。目前投资评审在涉及微观范畴内的业务范围、管理制度、运转流程等,并没有法律依据,这就造成了评审工作的不规范性与不确定性,因此制定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法律法规,可以使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形成统一、规范、有序的行为规范。
2.以调整机构性质为切入点,使评审机构真正履行财政职能。把评审机构定性为行政系统或者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赋予其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和监督的财政职能,这样可以有效地回避“评审中心是中介机构”这一争论,使评审机构真正公平、公正的履行其财政职能
3.以提高评审质量为切入点,提升投资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评审质量是财政投资评审的生命线。目前,全国投资评审行业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评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格式各不相同,势必造成委托者在比较、决策时的困难。制定统一规范,明确行业标准,不仅有利于比较,对比,而且有利于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为最终的财政投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