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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不再是单纯的社会救济行为,而是促进市场竞争顺利进行,保证市场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社会条件.市场经济,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失业保险同样要坚持这一原则.失业保险的受益者,在享受权利的前提是为社会作出贡献和缴纳保险费.因而,失业保险的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失业保险的主体有国家、集体和个人.就而言,有了失业保险,职工失业时能获得物质帮助,后顾之忧解除了,更能发挥其生产和创造能力,为企业带来更多、更好的效益.企业从失业保险中获得了收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向失业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时给予一定的补贴,等于是再生产劳动力的投资,为他们的生活、再就业作出贡献,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经济的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就个人而言,他们失业时,能得到社会的帮助与补偿,从社会保障中得到了好处,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向社会保障缴纳一定的费用.
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与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少数从劳动者(尤其是职工)个人身上筹措的.,部分国有企业处于明亏和潜亏状态,只能以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职工工资的30%左右发放救济金,职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笔钱来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效益好的企业往往又不愿参加失业保险.这就造成企业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困难.就政府而言,对失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无论是按国际惯例,还是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来看都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国家财政积累有限,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实施和开展,这往往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还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用于失业保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个人收入也逐步增加,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具有下列好处:首先,能开辟失业保险费的征集渠道,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储备和承受能力,适当减轻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其次,有利于打破失业保险金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旧观念,增强职工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从根本上改变职工因国家、企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而形成的依赖思想;第三,能引导职工关心失业保险事业,促进更广泛地实行失业保险的群众监督机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职工的就业危机感,更加珍惜就业机会,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效率.
由于部分企业缺乏足够的失业保障意识,借故各种理由拒交失业保险金,增加了资金筹措的难度.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可以从角度考虑建立一个新税种:失业保险税,通过税收方式对失业保险金进行筹集.与我国现行的统筹缴费模式相比,失业保险税模式的优势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则.税务部门负责失业保险税的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失业保险预算,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日常发放,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这样,机构精简,权现分明,任务明确,便于操作和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失业保险税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3)更能体现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失业保险的纳税主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他们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税,其税收收入由国家专设机构安排使用,并且国家有责任对失业保险提供最后保证.这样,使得三方共同负担原则落在实处.同时,失业保险税还可通过起征点、税率等的设计,均衡不同纳税主体的经济负担,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
2 失业保险基金的运用
市场经济存在通货膨胀,这就使失业保险基金存在贬值的危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进行自我增值,单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或提高储畜率,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抵消不了通货膨胀给资金造成贬值的负作用,而且国家的补贴也是很有限的.
失业保险经济活动具有其特殊性,失业保险基金收取在先,支付在后,而且收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支付,总是要形成一部分的“闲置”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总资金的一部分,它的闲置就不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周转,无法从资金周转中获得收益,不利于增加失业保险的后备力量,不利于增强其经济补偿能力.因此,失业保险基金只有进行投资使用,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的投资运用,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加速周转的关键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用应该遵循安全性原则,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以获得利息收入.这种办法风险小,收益可靠稳定,但存在资金收益低,摆脱不了通货膨胀带来的资金贬值的危险.要克服这一缺陷,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给予失业保险基金以优惠利率,要超过物价指数,才能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次,购买国库券或政府债券.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利息.而且国库券和政府债券不存在什么风险,把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应该是非常安全的,符合安全性的原则.第三,成立社会保障银行,专门进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投资融资世界各国在社保方面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就是设立社会保障银行,独立于各级政府,实行董事会制度,由政府、劳工、社保三方代表组成,并聘请专家.同时建立其监督审查制度,保证基金运用的安全有效.此外,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如将一些有相当收益水平、风险小的项目优先照顾社会保障银行,此外在投资盈利的所得税方面,政府也要给予优惠.
3 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3.1 支出 失业保险金主要只能用于失业救济和失业培训,具体说: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及医疗补助费、失业人员的转业培训费和扶持失业人员的生产自救费、失业保险管理费等.还不够全面,应增加:(1)女性失业者的生育补助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2)专列一项生活困难补助费,让双方都失业的夫妻能够承担起法定的赡养责任,并让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失业者申请使用;(3)为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和鼓励失业者参加培训、重就业的功能,在发放救济金时向这部分失业者实行某些优惠,如:对参加指定的转业训练并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贴;为鼓励失业者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全部发放.
3.2 支出标准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规定: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救济金额的120—150%.但对工作时间长、家庭负担重的失业人员要适当提高,而且失业救济金应随物价上涨而适当调整,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也不宜太高,否则不能调动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且加重国家和负担.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还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这种以五年工龄为界的划分似乎过粗,应当再细分一些.
3.3 支出结构 失业保险金在各个项目的支出结构比例是否合理,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及制度的运行.我国推行失业保险制度以来,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着救济支出比例偏低、管理费支出偏高、生产自救费和转业训练费使用效益差等,未能很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应有的功能.我国失业救济金支出额占同期基金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依照国际惯例,失业救济金是失业保险金支出的大头,而我国在管理费支出方面却一直居高不下,连续几年管理费占基金总支出的比例高达20%以上.在国外,管理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一般仅在3—4%.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管理费提取比例高一些是难免的,但长期居高不下,用大笔基金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宿舍及工具,显然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正常功能的发挥.
[ 参 考 文 献 ]
[1] 郭庆松,杨 光.市场条件下失业保险制度[J].人口与经济,1997,(4):17~26.
[2] 秦宪文,夏江海.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海南,1997,(10):40~42.
关键词:失业保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有序发展
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是向失业职工提供生活救济以及促进其再就业,维持社会稳定。其主要来源主要由国家、企业、社会和个人四方承担它是失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保证。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强化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研究,不仅能够有效的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对事业保险基金进行有效的管理非常重要。
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短缺,保障力有限
从本质上来讲,所谓的失业保险基金,指的就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所征缴的用来进行各项失业保险开支的专项基金,从内容上来看,其主要是由以下几部分所构成的:①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②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③财政补贴,④其它资金。就针对于失业保险制度的实行来说,充足的失业保险基金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虽然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也已经实现了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不过,由于事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基金支出也逐渐呈现出飞速增长的态势,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基金收不抵支的状况。
(二)基金运营效益相对较低
就针对于我国的基金投资方式而言,其相对来说还比较单一,和其他的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够健全,并且其中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国政府就针对于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向来说,还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除此以外,在我国的很多地区中,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健全的监督体制,导致失业保险的管理单位受到较大的约束。
(三)层次低,互济性差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所采用的,始终都是市、县分级统筹的方式,这也就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积累陷入到一个怪圈当中。此外,就针对于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来说,由于企业的效益相对来说更好一些、就业人员也更多一些,则其所征收的失业保险金也就更多,支出的越少。但是,就针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而言,由于企业的效益相对较差,导致其失业保险金的征收也就越少,再加上失业人员多,使得其所支出的也就越多。也正是因为失业保险金的统筹层次相对来说比较低,导致各个地区在对于保险金的使用上存在较大差异,难以真正体现出风险共担的原则。
(四)缺乏规范化的基金收支
现阶段,随着我国适龄劳动力人口的快速迅速,新增的岗位已经难以满足目前的就业需要,并且,我国的失业人数在较短的时间内聚集,使得失业保险基金已经难以完全满足实际的支付需要。并且,部分地区开始出现拖欠失业保险金的问题。而从另一方面来说,隐性就业人员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等问题越来越多,也是支付危机的一个重要表现。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优化管理
(一)按时足额地筹集
首先,应当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加以明确,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并不只有国有企业需要进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而是已经覆盖了我国的全部企业与职工。其次,英纳格对缴费基数进行严格的审核,并且,要求城镇企事业单位应当把本单位的工资总额,来当做想要的缴费基数,此外,职工个人也应当以本人的工资,来作为相应的缴费基数,除此以外,应当对缴费比率有一个明确的掌握,具体包括:第一,就针对于基金的筹集年度计划来说,要求我们必须要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资源有一个明确的落实,并且根据相关的标准,来对基数进行认真核准;第二,就针对于征缴的手段而言,要求我们必须要以国家法律为支撑,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按时地收缴;第三,就针对于缴纳方式而言,要求我们对其进行集中申报、统一收缴,来促进收缴率的提高。
(二)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充分运用
由于失业保险经济活动自身有着明显的特殊性,因此,我们应当采用收取在先,支付在后的形式,对于其所存在的闲置资金,则应当进行科学的投资使用,来确保保险金的增值。此外,我们可以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到银行当中,来获得相应的利息收入,从本质上来说,该方法具有较小的风险,收益也更加稳定可靠。
(三)促进再就业工程建设
要求我们应当对失业保险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在进行失业救济的过程中,应当从中拿出部分失业保险金,来进行失业者的再就业培训工作。而就针对于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来说,只要是非自愿中断就业的,就能够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失业救济金领取的同时,由职业介绍机构与保险机构按照劳动力的信息,来为期开展有针对性的转业培训。
三、结语
总而言之,失业保险基金所具有的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为失业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并且能够有效的发挥预防失业与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并以此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在日后的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强化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来促使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能够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钱S. 失业保险制度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
[2]曹建锋. 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问题研究[D].南昌大学,2013.
资金使用制约监督机制是指经办机构定期与财政部门、银行核对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账务,对基金的存储、余额、计息、保值增值和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四种机制的联动,形成了失业保险费由地税征收后直接进入财政失业保险基金专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当月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审批、拨付,通过银行发放资金的专户封闭运行体系。
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环节
地税征缴环节。地税征缴环节就是企业按月在区地税局报盘缴费,区地税局汇总地税电子票据并上传到市地税局社保处之后发给沈阳市失业保险财务部门,统一导入业务系统的过程。这一环节需要关注的问题是:企业缴费票据缺失的问题;编码错误信息重叠的问题;企业缴费但未参保登记的问题。财政审批拨付环节。财政审批拨付环节就是每月中下旬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财政局提交失业保险金拨付申请,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月末通过盛京银行将失业保险金打入失业职工的个人账户。目前,沈阳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分为本市在领失业人员按月申领和外市转入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两种。
这一环节需要关注的问题是:一是转异地失业人员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此失业保险金无法正常转移问题;二是失业保险金转移过程中,因两地发放标准不同,导致失业保险金待遇出现差异问题;三是外市转入失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导致失业金发放延迟。转入人员的隐形就业、本人无法领取等问题。银行发放环节。银行发放环节就是财政局社保部门在盛京银行开立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每月财政按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拨付申请,将失业保险金从基金财政专户提出打入银行内部开立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户,银行再把钱转账到失业职工的账户。银行发放环节需要关注的的问题是:社保卡未激活,导致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无法进账的问题;非本人银行卡,造成户名不符无法进账的问题;因本人银行卡丢失,导致失业保险金无法进账变成冻结户的问题;本人使用老版银行卡,导致失业保险金无法进账的问题。
二、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效途径
针对上述管理运行环节出现的问题,本着失业保险制度广覆盖、高水平、多层次的原则,笔者提出完善基金管理的改进措施:就业和失业部门的互动。失业保险管理与劳动就业管理相结合,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失业与就业互动的管理机制,对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经办机构在及时掌握失业人员就业情况的同时,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应实行“就业优先”原则,鼓励弹性就业,以缓解基金的供需矛盾。
部门间的促就业和预防失业的联动。发挥财政、劳动、税务和工商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堵塞隐性就业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杜绝挪、挤、占、漏等现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合作,以工商、税务登记为依据,以身份证号码为线索,对隐性就业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对非正规就业组织的就业管理,协调尽快制订非正规就业的各项制度,使非正规就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失业和地税部门的信息传动共享。地税电子票据中存在企业社保编码错误的,每月需要地税修改的错误数据统计出来,集中传给市地税社保处,以便其统一处理,避免下月再发生错误。
关键词: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失业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再是单纯的社会救济行为,而是促进市场竞争顺利进行,保证市场经济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社会条件。市场经济,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失业保险同样要坚持这一原则。失业保险的受益者,在享受权利的前提是为社会作出贡献和缴纳保险费。因而,失业保险的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失业保险的主体有国家、集体和个人。就企业而言,有了失业保险,职工失业时能获得物质帮助,后顾之忧解除了,更能发挥其生产和创造能力,为企业带来更多、更好的效益。企业从失业保险中获得了收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向失业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时给予一定的补贴,等于是再生产劳动力的投资,为他们的生活、再就业作出贡献,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就个人而言,他们失业时,能得到社会的帮助与补偿,从社会保障中得到了好处,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向社会保障缴纳一定的费用。
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与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少数从劳动者(尤其是职工)个人身上筹措的。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处于明亏和潜亏状态,只能以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职工工资的30%左右发放救济金,职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笔钱来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效益好的企业往往又不愿参加失业保险。这就造成企业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困难。就政府而言,对失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无论是按国际惯例,还是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来看都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国家财政积累有限,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实施和开展,这往往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还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用于失业保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个人收入也逐步增加,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具有下列好处:首先,能开辟失业保险费的征集渠道,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储备和承受能力,适当减轻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其次,有利于打破失业保险金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旧观念,增强职工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从根本上改变职工因国家、企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而形成的依赖思想;第三,能引导职工关心失业保险事业,促进更广泛地实行失业保险的群众监督机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职工的就业危机感,更加珍惜就业机会,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效率。
由于部分企业缺乏足够的失业保障意识,借故各种理由拒交失业保险金,增加了资金筹措的难度。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可以从法律角度考虑建立一个新税种:失业保险税,通过税收方式对失业保险金进行筹集。与我国现行的统筹缴费模式相比,失业保险税模式的优势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则。税务部门负责失业保险税的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失业保险预算,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日常发放,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这样,机构精简,权现分明,任务明确,便于操作和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失业保险税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3)更能体现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失业保险的纳税主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他们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税,其税收收入由国家专设机构安排使用,并且国家有责任对失业保险提供最后保证。这样,使得三方共同负担原则落在实处。同时,失业保险税还可通过起征点、税率等的科学设计,均衡不同纳税主体的经济负担,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用
市场经济存在通货膨胀,这就使失业保险基金存在贬值的危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进行自我增值,单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或提高储畜率,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抵消不了通货膨胀给资金造成贬值的负作用,而且国家的补贴也是很有限的。
失业保险经济活动具有其特殊性,失业保险基金收取在先,支付在后,而且收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支付,总是要形成一部分的“闲置”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总资金的一部分,它的闲置就不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周转,无法从资金周转中获得收益,不利于增加失业保险的后备力量,不利于增强其经济补偿能力。因此,失业保险基金只有进行投资使用,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的投资运用,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加速周转的关键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用应该遵循安全性原则,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以获得利息收入。这种办法风险小,收益可靠稳定,但存在资金收益低,摆脱不了通货膨胀带来的资金贬值的危险。要克服这一缺陷,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给予失业保险基金以优惠利率,要超过物价指数,才能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次,购买国库券或政府债券。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利息。而且国库券和政府债券不存在什么风险,把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应该是非常安全的,符合安全性的原则。第三,成立社会保障银行,专门进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投资融资世界各国在社保方面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就是设立社会保障银行,独立于各级政府,实行董事会制度,由政府、劳工、社保三方代表组成,并聘请金融专家。同时建立其监督审查制度,保证基金运用的安全有效。此外,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如将一些有相当收益水平、风险小的项目优先照顾社会保障银行,此外在投资盈利的所得税方面,政府也要给予优惠。
三、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3.1支出内容失业保险金主要只能用于失业救济和失业培训,具体说: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及医疗补助费、失业人员的转业培训费和扶持失业人员的生产自救费、失业保险管理费等。还不够全面,应增加:(1)女性失业者的生育补助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2)专列一项生活困难补助费,让双方都失业的夫妻能够承担起法定的赡养责任,并让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失业者申请使用;(3)为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和鼓励失业者参加培训、重就业的功能,在发放救济金时向这部分失业者实行某些优惠,如:对参加指定的转业训练并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贴;为鼓励失业者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全部发放。
3.2支出标准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规定: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150%。但对工作时间长、家庭负担重的失业人员要适当提高,而且失业救济金应随物价上涨而适当调整,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也不宜太高,否则不能调动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且加重国家和企业负担。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还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这种以五年工龄为界的划分似乎过粗,应当再细分一些。
3.3支出结构失业保险金在各个项目的支出结构比例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及制度的运行。我国推行失业保险制度以来,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着救济支出比例偏低、管理费支出偏高、生产自救费和转业训练费使用效益差等问题,未能很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应有的功能。我国失业救济金支出额占同期基金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依照国际惯例,失业救济金是失业保险金支出的大头,而我国在管理费支出方面却一直居高不下,连续几年管理费占基金总支出的比例高达20%以上。在国外,管理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一般仅在3—4%。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管理费提取比例高一些是难免的,但长期居高不下,用大笔基金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宿舍及交通工具,显然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正常功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郭庆松,杨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研究[J]。人口与经济,1997,(4):17~26。
[2]秦宪文,夏江海。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海南金融,1997,(10):40~42。
失业保险基金是一项公共资金,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牢固树立基金安全第一的意识,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本文就如何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重点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和加强基金账户管理、建立会计对账制度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加强重点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明确重点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1、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的管理
按照“分工协作、有限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在重点环节实行权限控制,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经办人员对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只能从系统中调出,不允许、也不可能人为添加。系统操作人员只能根据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记录自动计算出其享受待遇的期限,并且市、区、街、社居委都有权限查询每一位进入系统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从而避免了许多人为因素,加强了相互监督,提高了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2、加强对重要业务事项审批人员的管理、考核和监控
严格执行业务初审及复核制度,在对象划定方面将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作为排点,在内容安排方面,紧紧围绕具有“权、钱、人、物”业务处置权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使防控机制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保整体,推动防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上述重点从梳理行政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流程入手,分岗位、科室和单位三个层次,逐一进行排查,逐一完善防控措施。
3、加强对财务的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严禁弄虚作假。会计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会计核算实行电算化的,一人一个操作密码,严禁以他人密码进行会计核算操作。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出纳人员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切实做到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资金支付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待遇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严禁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要做到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二、加强对基金账户的管理,建立会计对账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明确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实行税务机构征收失业保险费的,应开设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主要用于:税务机关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收入;购买国家债券的兑付本息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及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根据经办机构用款计划,向支出户拨付基金;拨付购买国家债券的资金;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的资金;其它收入。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主要用于: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失业保险支出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只支不收。由于操作失误多收资金需原渠道退回或多支付资金需原渠道收回等特殊情况、大额支付,要有经办机构的授权银行方可发生收付业务。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定期建立对账制度,切实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各单位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核对各种账簿记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对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应就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中的各项经济业务核对其内容、数量、金额是否相符以及会计科目是否正确。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可逐笔核对,也可抽查核对。如发现有差错,应逐步查对到最初的依据,,直至查出差错的原因为止。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要求做到账账相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检查总分类账户的记录是否有差错。可以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检查,如果借贷双方金额试算平衡,一般说来没有错误,如果借贷双方金额不平衡,则说明记账有错误,要作进一步的检查。
(2)检查总分类账户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之间的记录是否有差错。有如下两种方法:
一是通过编制明细分类账本期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或财产物资的收发结存表与总分类账户核对,如有不符,应进一步查找差错所在原因。
二是加计各明细分类账户中的本期发生额或余额合计数,直接与总分类账户的相应数字相核对。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要求账簿记录余额与各项财产物资和银行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的实存数核对相符。核对的方法是财产清查。并与账存数核对,是否相符。月份终了,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余额之间如有差额,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签名确认。
失业保险基金的对账除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对账外,还要和财政部门管理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国库存款定期对账。税务机构征收失业保险费的,还要同税务机构定期对账。确保账薄记录与财政专户存款、国库存款余额一致,税务机构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一致。
失业保险基金事关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管理好失业保险基金责任重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工作。
论文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基金管理就业保障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失业保障在维持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越来越大。本文通过反思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1.建立阶段
1986年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暂行规定》虽然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如实施范围、对象、资金来源、支付标准、管理机构都作了说明,但正如它的名称一样还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其实施范围狭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保障能力有限,失业救济性质明显。
2.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改革的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99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代替1986年的《暂行规定》,但是《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并没有对《暂行规定》有大的突破和超越,失业保险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新的形势下有些问题甚至更加尖锐和突出,从而导致了失业保险在经济改革中没有担当起应有的责任,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改革的进程。
3.巩固阶段
1999年国务院的《失业保险条例》,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强调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对应、体现失业保险的性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无疑有很大的进步。确立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基本宗旨。将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了国家、单位、职工三方负担的筹资机制。在支出项目安排上,强调了失业保险金及其相关支出,增加了职业介绍补贴的开支项目,取消了生产自救费和管理费。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制定。提高了统筹层次,实行了市级统筹。加强了基金管理,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人银行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覆盖范围窄,多数失业者享受不到失业保险金待遇
自《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后,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比过去大,但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和就业岗位有限的实际情况比较而言,还是显得比较窄。我国广大农村还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虽然现行的失业保险条例已把农民合同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中,规定对工龄满1年以上、雇用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工,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但是,这不能覆盖大量进城从事短时间打工的农民和每年从大中专院校毕业走向社会,短期内难以就业的毕业生,他们的失业保险问题也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新课题。
2.失业保险金来源渠道狭窄
失业保险金主要来源于征收的失业保险费,而各地的失业保险金以县(市)统筹,在当地使用。可见,失业保险金来源渠道单一,统筹层次低,防范和分散失业风险的能力不高、调剂能力差。
3.失业保险仅限于生活救助
《失业保险条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但是实际上,我国失业保险仅围绕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展开,在如何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没有过多的涉及。面对越来越多的失业人员,没有相应的就业激励机制和再就业培训措施,单靠给予生活救助是不够的,最终会导致保险基金不足,无法保障众多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
1.调整失业保险制度理念,充分认识就业保障的重要性
社会保障应该具有就业保障的功能,其基金的支出,构成社会消费需求,与经济扩张和收缩之间存在着一种反向运动的内在联系。在经济繁荣、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社会消费需求具有扩张倾向性时,社会保障金支出就会减少;反之,社会保障金支出就会增加。因此,只有达到充分的就业,才会从根本上减轻社会保障的负担。因此,应把失业保险制度与积极劳动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就业导向型的失业保障制度,以实现扩大就业的总目标。
2.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
由于失业本身是一种广泛的社会现象,因此要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让所有非自愿而处于失业状态的人都能够享受一定的失业保障并获得就业的机会,使失业保障进一步社会化,做到应保尽保。当前,要尽快将刚毕业暂未找到工作的学生,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被精减下来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农民合同工,农村潜在的失业者等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同时,要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建立基金来源多元化的失业保障体系,以满足基金不断增长的要求。
3.将失业保险与促进再就业工作联系起来,营造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宽松环境
推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本身就是失业保险工作的一个有机部分,失业保险除了对失业人员进行救济外,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提高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因此,要将失业保险与促进再就业工作密切联系起来,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做到失业培训工作经常化、有针对性,着力于全面提高失业人员的素质。另外,要营造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宽松环境,做到一要适当降低创业的门槛,减少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资金限额和各种限制条件;二要为创业者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包括实施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息等举措;三要对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降低创业的负担;四要鼓励创办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以缓解就业的压力。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而失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高度的重视。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国家经验,不断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为保证国家失业保险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政策的连续性,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及有关实施办法,现就部分单位补缴累欠职工失业保险基金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1986年10月1日至1994年6月5日期间属于1986年9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执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范围内执行职工待业保险的国营企业,区、县、局、总公司所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均须补缴历年所欠的职工待业保险基金。
二、单位补交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本着合理负担、简便易行的原则,补交基金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单位补交金额=历年全市职工人均月缴金额(1元/月)×单位历年年平均人数×实际应缴基金月数。
三、欠缴单位在核定应补缴的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数额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于1994年9月20日前通过银行收缴到《失业保险基金》专户上。
四、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街道(镇)劳动部门对欠缴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单位,在进行1994年度失业保险费核定收缴工作时,将单位补缴与按新规定核定收缴工作同时进行。
关键词:社保基金;管理;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TU2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14(c)-0049-01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网。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有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性质,又有社会统筹公益性基金的性质,还有个人储蓄型保障资金的性质。社会保险基金是用于解决社会成员因退休、医疗、伤残等而提供物质帮助的专向基金。因此可以说,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支,同时也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存在一些问题,2006年8月,在上海查出我国最大规模的社保基金挪用案。经调查,该案中违规挪用的社保基金,连本带息共计37亿元。而上海社保案仅是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冰山一角。同年11月27日,浙江金华爆发数亿社保资金被挪用的大案。就在2006年即将结束的最后几天,上海再爆27亿元企业年金通过“委托贷款”再次流入房地产企业的大案。下面谈谈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控制。
一、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金的切割。保险基金筹集后,由各个管理部门自行运作,没有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各个管理部门的运作方法各异、管理不规范造成基金风险较大,存在着风险因素。由于资金的条块分割,资金被分散到各个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各个地方各级管理机关,资金难以形成融通调剂和保值增值的目的。(2)资金征收和发放程序复杂。不管是税务部门征收或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征收,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归集与发放还存在程序复杂、申报不方便、传递环节多、出错率较高等矛盾,同时涉及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人民银行国库和各商业银行的计算机网络连接,系统网络还存在通盘考虑以及系统之间的对接问题。(3)现有的归集发放方式单一。客户不断增加的多样化的需求,需要建立多渠道的资金归集渠道与方式,如网上缴费、个人实时对账查询、资金实时汇划等。(4)现有资金归集模式是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的管理体现为混账管理。随着做实个人账户工作的进一步扩大与覆盖面的不断加大,不仅对系统的要求提高,对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将提高到更高的要求,需适时反映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余额、收益情况等,个人账户还需要提供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账户管理等方面综合性的服务。
二、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首先,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通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既明确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基金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和责任,又强化了基金监督的手段。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保证基金安全和完整,预防挪用滥用基金现象具有重要意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机构、财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收入户用于暂存收缴的各项基金收入,除按规定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基金外,一般只收不支;支出户主要用于支付基金开支项目,除按规定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外,一般只支不收;财政专户用于存储基金,其作用是接受从收入户划入的资金并向支出户拨付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各项支出必须从支出户中拨付。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的资金应定期全部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按照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按月或季将资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出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数额时,由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划拨资金;需要调整预算的,按调整后的预算执行。财政部门除根据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和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核拨资金外,不得自行安排和使用失业保险基金。这一措施一旦得到全面落实,相关部门的责、权、利也就得到了清晰的定位,对社保基金的管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其次,注重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的作用。从目前情况来看,财政部门虽然也参与基金的管理,但并没有发挥其优势。我国没有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对全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到底有多大,国家、单位、个人社会保障负担到底有多大,谁也说不清楚。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利于政府统筹规划社会保障事业,克服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混乱。同时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有利于实现资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规则化,防止基金的挪用、贪污或浪费。第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市场化、社会化。作为基金管理的主体――政府不再担当实施收入再分配政策的角色,只需要制定规章制度,保障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市场营运进行有效的调控和监督。基金的筹集渠道也可以多样化,如通过减持国有股,发行社会保障彩票等。我国已经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就业形势也比较严峻,仅靠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难以弥补基金缺口。在基金的防损方面,为了更有效地堵塞虚报、冒领等“黑洞”现象,必须加大各个机关之间的相互合作。我国在许多城市的街道社区已经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他们作为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审核主体,能够有效地监督基金的发放。同时我们也要发挥网络的优势,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网络,与民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联网沟通,以便及时了解信息,杜绝虚报、冒领。在基金的具体运营方面,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机构,或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使基金按照市场规则运营,这既有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又能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发生。
总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与物质基础。没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社会保障制度将无法发挥其物质保障功能。因此,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建立一套较严密的制度对其进行全程监管,有效防止基金的流失,并且通过市场化的投资营运,使之保值、增值,最终实现平衡。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参考文献:
关健词:社会基金;管理;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虽然我国在社保基金管理体制和方法上已经有了重大改革,但社保基金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去完善。
一、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还存有诸多的问题,综合看来,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使得资金不集中
造成地区、部门间难以协调和集中运营,扩大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另外,各部门分别设置管理机构,造成机构重置,人员臃肿,效率低,浪费严重。
(二)基金投资渠道单一,难以保值增值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性为主,除保证正常开支外,其结余部分仅限于存入专业银行或购买国债。近几年,银行存款率下调使基金收益率下降,国债的利率也大幅度下调,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效益越来越差,加之通货膨胀,基金的保值、增值就无从谈起。
(三)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力
我国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等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解决机制,事后又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社会保障基金被挪用、挤占和贪污的现象屡屡发生。
(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透明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贴、失业保险金领取、养老保险金发放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项目应该公开化、透明化。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和贪污的现象却屡屡发生。
二、社保基金管理方法探析
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失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机构、财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收入户用于暂存收缴的各项基金收入,除按规定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基金外,一般只收不支;支出户主要用于支付基金开支项目,除按规定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外,一般只支不收;财政专户用于存储基金,其作用是接受从收入户划入的资金并向支出户拨付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各项支出必须从支出户中拨付。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的资金应定期全部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按照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按月或季将资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出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数额时,由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划拨资金;需要调整预算的,按调整后的预算执行。财政部门除根据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和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核拨资金外,不得自行安排和使用失业保险基金。
(二)注重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的作用
从目前情况来看,财政部门虽然也参与基金的管理,但并没有发挥其优势。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利于政府统筹规划社会保障事业。同时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有利于实现资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规则化,防止基金的挪用、贪污或浪费。
(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市场化、社会化
作为基金管理的主体――政府只需要制定规章制度,保障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基金的筹集渠道也可以多样化,如通过减持国有股等。
在基金的防损方面加大各个机关之间的相互合作。我国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作为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审核主体,能有效地监督基金的发放。同时,发挥网络的优势,建立一个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网络,与民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信息,杜绝虚报、冒领。
在基金的具体运营方面,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机构,或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使基金按照市场规则运营,这既有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又能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发生。
(四)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对基金运营情况的监督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尚未出台,因此及时修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就成为了当务之急。
从现实情况来看,整个条例要体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和可操作性。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1、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收缴,如筹资的方式、渠道,收缴的机关,收缴后存放的地点等。2、基金的营运,如投资的方式等。3、基金的发放,如基金发放的机构,发放的方式等。4、规定有关机构的职责和应该承担的责任。
关键词 ;奶产业风险基金;性能优化
中图分类号:TP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17-0028-02
奶牛养殖业在内蒙古属于重点产业,但由于奶牛牲畜等各大疾病,造成奶农的各种损失,使得奶牛养殖业的产量效益有所下降。为保护奶农利益,抵御市场风险,于2005年9月28日成立了包头市奶产业风险基金会。初期只是单纯的对奶农进行养殖补贴,后来包头市政府效仿保险公司的投保理赔程序,为奶牛进行投保理赔。奶产业基金会的成立,一时之间带动了奶农的养殖积极性,也在不同程度上保障了奶农的经济利益。奶产业基金是随着养殖业的发展新兴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即根据包头市奶牛养殖情况,对所有的养殖者进行教育普及并让奶农自愿给奶牛上保险,根据奶牛的具体死亡情况进行理赔。几年来奶牛所上的保险以及奶产业相关企业信息资料全部都是手工记录,容易丢失并且不方便管理,工作效率比较低,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手工管理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现有的发展。为了对奶农、奶牛及奶产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本文提出采用设计和开发了一个“包头市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系统”,以高效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更好地服务奶农投保理赔。
1 总体设计
1.1 系统描述
本系统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系统,结合数据库技术和现代网络技术,满足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风险基金的各种操作管理。本系统使用B/S的结构,使用网络编程框架,通过Web Form窗体,进行传统面向对象、事件驱动编程,大大提高基于浏览器的Web应用程序开发效率。而且因为使用了Code Behind技术,可以分离HTML代码和服务器端代码,以便应用程序开发和代码维护。
1.2 系统结构
本系统采用三层分布式体系结构,分别为用户界面层,功能模块层,数据访问层。使用三层分布式体系结构可以使系统结构更清晰、更明确分工,并有利于系统的维护和升级。
2 系统分析
2.1 系统功能及模块的设计
该系统采用自顶向下,逐步细化的方法将系统的模块分解。根据独立、适度的原则,模块的开发,分为系统管理员模块、奶牛信息管理模块、加工企业信息管理模块、服务机构信息管理模块、奶站信息管理模块和风险基金管理模块等几个功能模块。
系统管理员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对用户的管理,根据用户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需求,为用户进行授权以便完成正常的管理工作。
风险基金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奶牛风险保单管理、奶牛死亡鉴定及补偿审批管理、奶牛风险保单查询、基金理赔查询、募集基金查询和各种数据的统计等。
奶牛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奶牛信息的查询、添加、修改、删除、奶牛养殖数量统计等。
加工企业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乳品加工企业信息列表、饲草料加工企业信息列表、加工企业的查询、添加、修改、删除、加工企业加工量统计等。
各种服务机构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畜牧服务机构信息列表、改良服务机构信息列表、防疫服务机构信息列表、服务机构技术人员统计、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添加、修改、删除等。
奶站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奶站信息的查询、统计、添加、修改、删除。
2.2 系统开发环境
1)建立开发环境:设置IIS,配置虚拟目录。
2)数据库物理设计实施:按照浏览器/服务器(B/S)模式设计出数据库的物理结构与分布,在数据库SQL SERVER 2005上创建数据库表。
3)程序编码: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利用的强大类库和语言优势,实现模块功能,利用技术实现数据访问将系统与数据库连接起来。
2.3 数据库的设计
数据库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在数据库的设计中,尽量做到冗余少,逻辑结构简单,优化性能,充分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本系统包括多个数据源表。例如奶牛场、奶牛群体、乳品加工企业、饲草料加工企业、畜牧服务机构、改良服务机构、防疫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基金理赔等整个养殖链条的信息,各个表格通过编码串联在一起,提供整个产业链的追溯信息。同时在数据库中创建视图,在SQL Server中编写存储的过程和自定义函数,以及写程序,完成系统的定期的统计工作。使用SQL Server维护系统,对数据库进行定期自动备份。
3 系统中关键技术实现
3.1 系统的优化
系统优化在进行软件设计时就应该充分考虑,使用编写Web应用程序时,需要同时考虑应用程序和数据库应用的优化问题,例如良好的编码方法和数据访问方法可以提高程序的性能,以下根据本系统实现的一些优化策略作一个简短的介绍。
3.1.1 数据库的优化
数据库操作尽量使用存储过程,而存储过程提供了SQL语言没有的高级特性。首先,进行参数传递函数和逻辑表达式,帮助程序员来处理复杂的任务;其次,存储过程已在SQL语句的预编译,所以它的执行速度比在程序执行的SQL语句快得多;再次存储过程在本地服务器上,减少了所需的在执行的过程中网络宽带传输和执行时间。
3.1.2 分页显示数据
在B/S结构,如果执行一个SQL命令就产生几万行的结果,它不可能一次性直接输出到客户端,将有一个Web请求超时。因此,一般采用分页显示的方法。
数据库查询结果分页显示有很多,但主要有两种:一是数据库中的所有查询相匹配的记录一次性的写在recordset中,存储在内存储器中;二是根据用户的需求,每次从查询相匹配的记录中显示指定数目的记录。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一次性的所有记录被写入内存中,然后使用分页显示,后者则是基于指定数量的查询相匹配的记录写入到内存中,然后分页显示。本系统采用存储过程实现数据分页,然后由GridView绑定显示,使每一个请求只要返回一个页面的数据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3.2 系统安全防范
1)安全帐户认证机制。为用户帐号设计帐户策略,设置角色和访问许可,同时用户和密码使用算法进行加密。为了增强安全性,此系统加密处理了数据库中的信息。
2)身份验证技术。本系统中,根据用户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需求,为用户进行授权。用户登陆时进行的身份验证要注意避免使用特殊字符,例如空格、引号、逗号等,这些字符的使用会改变SQL语句的机构,使得非法用户进入系统。
3)数据库自动备份技术。不存在绝对安全的系统,只能做到提前预防,尽量避免,所以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工作非常重要,本系统使用了定期自动备份方案,如果发生意外,可以及时还原数据。
4 结束语
本文结合实际应用,提供了基于Web的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和实现方案。由于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运行稳定,安全性好,维修方便,进一步促进奶产业风险基金信息管理中起着积极的作用。
项目基金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包头市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孙学华,周斌,王慧.基于的企业计划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自动化与仪表,2011,30(4):912-914.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 问题 对策
失业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立法形式对失业人员提供经济补偿来帮助他们重新就业的制度安排,具有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功能。自1986年我国正式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和调整,失业保险制度在分散失业风险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推进,失业问题正日益严峻,本身不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也逐渐暴露出种种不足,导致失业保险在实际运行中产生了诸多问题,亟待加以改革和完善。
一、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基金筹集中存在的问题
(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难以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国失业保险覆盖面距离社会化的目标仍有一段距离。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就业形式已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灵活就业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个体劳动者正逐渐增加,由于他们的就业与失业的时间间隔短、界定也比较困难,因此把他们纳入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比较困难。
(2)失业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单一。我国的失业保险通常只根据企业雇佣工人的规模征费,频繁解雇雇员的企业与较少解雇雇员的企业所缴纳的费用是一样的,这样解雇雇员较少的企业就承担了较多的社会成本,从而不愿意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供给不足。就国家财政补贴方面,只有在基金入不敷出时,政府财政才会给予最后的补贴,这大大地减少了政府在失业保险中的责任。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占基金总收入中的比例是很少的。目前城镇下岗职工已经并入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数量剧增,而基金收入并没有同比例增长,最终将不能适应不断增加的失业人员的现实要求,失业保险的功能也将弱化。
2、失业保险基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的不合理。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是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主,基金支出中失业人员生活补贴、医疗补助、生育补贴、丧葬抚恤金占总支出的大部分比例,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明显不足。根据2005年中国劳动社会保障统计年鉴统计,2004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211.3亿元,基本生活支出达149亿元,约占70%以上;就业促进项目仅36.2亿元,占总支出的17%,均远远低于国际上其他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国家用于就业促进项目资金的比例。此外,由于促进就业的各个环节没有理顺,极其有限的促进就业项目在实施中多数得不到保证。每年通过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项目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数量也不多,这不仅不利于失业问题的缓解,更不利于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
(2)失业保险基金给付水平低且缺乏灵活性。劳动-闲暇模型已经证明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水平会对再就业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失业保险给付水平过高,会降低失业的净成本,对于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失业者来说,如果工资率不变,会选择增加闲暇或延长失业时间,从而减弱寻找工作的努力;如果失业保险给付水平过低,则无法维持失业保险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
就我国实际来看,我国《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失业保险金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大部分地区都是直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70%~80%的标准发放,领取时间越长失业保险金会逐渐减少。各省平均下来,若以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比较,我国失业保险的替代率为25%左右,相比国际惯例规定的“失业金标准替代率应为失业前工资的50%”,我国失业保险金其实是保障失业人员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需要。
另外,失业保险金给付只与标准工资单项挂钩,有损失业保险的公平性。经验表明:年龄、找工作的时间与找到工作的几率有一定的联系。年龄越大的人与同技能水平年龄较小的人相比,重新找到合适的工作更加困难,他们大多数在超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后仍没有找到工作。失业保险制度缺乏有效的对策,解决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失业就业问题。
3、失业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失业保险基金申报基数不实、征缴困难。我国失业保险基金长期以来就存在申报基数不实的现象。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由单位和个人按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然而工资总额是可任缴费单位随意调节的,失业后的待遇都是一样。这便产生了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造成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宁愿支持企业虚报工资基数,也不愿按实缴纳;效益不好的企业直接以效益差、包袱重为由拖欠失业保险费。加上失业保险制度本身缺乏强制力,对少缴、欠缴的企业没有严格的措施来规范和制约,这就成为类似不良现象滋生的“温床”,最终将阻碍失业保险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不完善。一是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差。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失业保险缴费和存款利息。近几年随着物价水平上升,失业保险基金不仅没有实现增值反而面临贬值的压力。二是失业保险信息化管理滞后。目前我国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仅缺乏对失业人员失业前就业状况、领取资格状况、再就业跟踪情况的数据统计,而且缺少不同地区间就业信息资源的交流。这已成为当前失业保险管理和再就业工作实施的“瓶颈”。三是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缺乏监督。不少地区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有就业收入。与此同时,失业保险基金使用也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失业保险基金被侵吞、挪用、挤占、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
1、合理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就雇主而言已基本体现了普遍性原则,但就从业人员而言远没有达到普遍性的目标。应把城市中短期就业、灵活就业、非全职就业人员和乡镇企业的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制度范围内,因为他们面临的失业风险更大。操作上,可以将这些人群的工资收入作为就业与失业的分界线,建立失业保险个人账户来解决这些从业人员在不同经济实体间流动时失业保险的接续和待遇享受问题。
2、改善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
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失业保险经验税率法,对我国企业征收的失业保险费采取用工费用与解雇费用相结合的方式,让频繁解雇雇员的企业支付更多的失业保险费。政府的财政补贴应与真实的失业率相挂钩,而不是与失业保险基金有无余缺相联系,根据失业率的变化制定不同的补贴比例,失业率高增加财政补贴,失业率低可以减少财政补贴,明确财政补贴在失业保险基金筹集中的作用。
3、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结构
我国保障型的失业保险制度,只是为失业人员提供短期的生活保障,这种方式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失业者消除失业风险。因此,在调整失业保险金支出结构时,不但要能够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关键是要激励他们积极参加工作,就业才是缓解失业问题的良方。
从人力资本投资角度上看,如果人力资本投资不符合市场的需要,将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这种风险无法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来弥补,需要政府来加以引导。同时,政府为了实现人的发展,必须采取一些措施鼓励人力资本的投资,降低失业率。从宏观上看,我国失业人员多属于体制型、摩擦型和结构型失业。它们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完全,劳动者知识技能与市场需求、产业结构脱节产生的。只有通过大力开展就业再就业活动,才能减少失业,减轻未来失业保险基金的负担。
总的来说,要加大失业保险就业促进项目的投入比例,建立多层次、宽领域的就业促进服务项目。具体讲,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咨询、职业培训等传统项目;支持创业培训、创业资助等新项目的推广;建立国有或私营的劳动就业中介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对失业人员的雇佣,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到农村创业;继续创造带有社区性、公益性的公共事业岗位,为长期未就业的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
4、实行累进失业保险费率标准
我国当前按单一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做法已经暴露出一些弊端。可借鉴国外失业保险制度中成功的方法,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额、缴费年限、年龄等来制定灵活的失业保险给付制度。
5、严格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方面,要制定严格的领取标准。按照工作搜寻模型,在没有储蓄、个人消费与当期收入均等的假定下,再就业率与搜寻的强度成正比,失业保险降低了失业的成本,客观上鼓励失业者降低搜寻的强度。为了避免此消极影响,失业保险在机制的设计上要刺激失业者增加寻找工作的次数。所以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领取期限除了现规定的标准,还应该与寻找工作的次数相联系,并且严格执行。
6、完善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督机制
失业保险制度本身是一套完整的就业与失业管理信息系统。它包括参保人员的就业与收入情况、参保人员缴费情况、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人员参与就业促进项目情况、就业信息服务、再就业跟踪状况。完善的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应该包括以上所有内容。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积极配合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把这些信息输入计算机网络系统,保证已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及时的接续,实现失业保险机构与劳动力市场、再就业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应加强劳动保障部门、财政、税务、工商、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失业保险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不规范的问题。对恶意骗取、拖欠、擅自挪用、浪费失业保险基金的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的透明度,对影响恶劣者不仅要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失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 顾昕:通向普遍主义的艰难之路:中国城镇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分析.东岳论丛,2006(3)。
[2] 吕洪波:完善我国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全国商情,2006 (7)。
[3] 王芳、孙作明:浅谈失业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科技资讯,2006(12)。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底前,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形成市级主管、县(市)分管的失业保险管理机制,市和县(市)共同承担失业保险基金风险,增强保障功能,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工作内容
(一)基金分级征收统一管理
1.实行市本级和县(市)分级征收。各级地税机关负责所辖区域内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参保人员缴费记录等工作。
参保单位最低缴费基数分别以市或县(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职工工资总额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2.按年度下达征收计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失业保险费征缴任务和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实际情况等因素编制征收计划,经市财政、地税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给各县(市)执行,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完成征缴计划的县(市),其当年失业保险金支出由市统一支付;对未完成缴计划且基金发放出现缺口的,可先设定过渡期以落实计划任务,待过渡期满后仍未完成的,其计划差额部分资金全部由县(市)政府承担,并足额上缴市财政部门。
(二)基金统一缴拨
1.市级统筹后,基金全额缴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县(市)地税部门设立税务征收过渡户,用于归集管理收缴的失业保险费,于每月末将当月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市财政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分别记录市本级和县(市)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2.市本级和县(市)原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和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同属市级统筹基金。经县(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后,县(市)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额划转到市财政部门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各县(市)财政部门不再设立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三)基金统一支付
1.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用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初审及支付工作,于每月5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当月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支出计划。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抽调申领待遇人员档案材料等方式,对申领资格进行复审合格后,对各县(市)失业保险待遇支出计划进行汇总,于每月18日前报市财政部门复核,经复核无误后,于每月25日前将所需基金划入各县(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及审核办法,按市统一程序进行操作。
2.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县(市)两个层次分别提出调整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批准后实施。
3.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的申报及使用。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所辖区域内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拟培训人数、培训专业培训课时、培训标准等情况,提出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使用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批;市财政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的使用额度,将资金划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拨款后,应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拟培训人数等情况,提出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使用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批。
(四)基金统一财务核算
实行市级统筹后,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统一会计核算,编制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报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五)统一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
市和县(市)失业保险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管理、失业保险费征缴、缴费记录、待遇审核与支付、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等业务,保证经办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市级统筹后,各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网上运行。县(市)失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与市区一致,参保单位编码按照市计算机系统要求及市统一规则重新编制。实行市级统筹前的参保单位缴费数据和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数据继续有效,与市级统筹后的数据合并计算。并入市级统筹管理后,原始数据封存冻结,不得随意修改。
(六)建立失业调控机制和失业保险预警报告制度
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失业调控机制,建立失业预警报告制度,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施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失业动态,定期对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作出预测,分析基金支出增长因素,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一次性推出失业人数超过20人或者裁减人数超过职工总数10%以上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办理失业保险减员、失业人员待遇审核手续。
(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及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备设备,积极建立适应市级统筹需要的、统一的失业保险工作服务体系和工作机构。市及县(市)财政部门要将失业保险工作机构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
各县(市)实行市级统筹前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责任不变,对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县(市)要按要求和时限予以整改。
三、时间步骤
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各县(市)失业保险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参考当地职工参保率、基金征缴比例、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度等因素,将符合条件的县(市)逐步纳入市级统筹管理。至2012年底前,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四、工作机构
成立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统一失业保险制度和政策,增强基金调剂功能和提高基金抵御风险能力,有效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稳定就业大局和全面推进失业保险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部门要加紧制定配合推进工作的方案及工作程序,认真组织核实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数据,通过劳动保障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库;各级编制部门要主动给予支持;市及县(市)两级失业保险工作机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实施。
1.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低。目前大部分企业职工在民营企业从业,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参保情况如何,基本代表一个县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状况,而瑞金市民营企业至2008年12月底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仅为1 356人(其中相当部分还是原固有改制企业参保人员),只占总从业人数的30%;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更低,均不到10%。参保率低的现状,对今后的社会保障带来极大的隐患。
2.社会保险扩面难度大。针对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现状,地方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效果仍不够理想,社会保险扩面难度仍较大。究其原因,一是相关企业和人员参保意识不高,忧患意识不强;二是当前职工和居民的收入水平仍不高,大部分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基本只能维持日常生计;三是当前员工流动频繁,相关职能部门对应参保人员难以管理。
3.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问题难以解决。基于上述原因和当前退休人员大量增加、养老金标准提高、上级调剂金和转移支付资金有限、历年基金结余早已用完等,2008年瑞金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达2 800万元,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压力相当大。
4.失业保险基金未能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当前大量企业职工因企业改制而“失业”,但根据目前失业保险政策,企业改制过程中给予了一定工龄补偿的职工不属于失业救济金发放对象,造成大量职工一方面处于事实上的失业状态,另一方面又未能享受失业救济政策。瑞金市2008年失业保险缴费人数9 020人,而领取失业救济金人数仅为19人,造成失业保险基金大量闲置,未能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失去了失业保险的本来意义,同时又对今后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带来较大负面效应。
5.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低。目前企事业退休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组织提供管理服务。但因退管经费不足,很多社区的硬件、软件建设滞后,没有退休人员专门的娱乐休闲活动场所,无法组织退休人员的一些活动,退休人员未能体会和享受到社会化管理的好处及服务。
6.基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一是基金账户设置不合要求,存在多头开户和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现象;二是支出报账手续不合乎规范,存在报账手续不全、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如在医疗保险账中存在无原始医疗费凭证,仅凭政府抄告单、直接列支医疗费的现象。
社会保险基金惠及千家万户,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社会保险工作,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1.决策部门认真调查研究,适时调整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以适应不断变化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在制度上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确保社会保险事业科学发展。
2.将社会保险纳入民营企业准入门坎,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以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
3.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简化参保手续,鼓励居民特别是自由职业者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使社会保险政策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4.相关单位应在扩面征缴、服务上、协调上和规范上下功夫,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劳动者的参保意识。
一、基本情况
我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的单位共有个,即市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和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工伤保险参保人,生育保险参保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参加生育保险人,参加工伤保险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率为%)。
今年上半年,共征缴社会保险费万元(其中,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医疗保险费万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万元(其中,支付企业养老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万元)。
年,有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低保、五保人),参合率为农村常住人口的.%。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万元,已有人次住院就医,支付住院医疗费补助万元,人均补助元。
二、自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主要领导向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成立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根据《通知》要求,各经办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计划和整改方案,重点围绕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各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均单独核算,分开管理,专款专用,没有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相互串用问题。在银行建立社会保险资金财政专户,各经办机构征缴的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问题。设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努力做好社保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二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各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出现纰漏。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建立层层报批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基金征缴和支付方面建立了部门间相互监督机制,征缴科与基金科每天核对应收款项与开出的票据,保证了票款账相符,并建立了领取、收回签章负责制。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制定了计算机收缴管理制度、基金上缴制度、审核认定发放制度,银行进账单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三是建立基金及时上解制度。各经办机构社保基金收入及时上解到财政专户,定期与财政专户对账,保证了账账相符。
四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经办机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设举报箱,随时接受监督。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业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五是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各经办机构定期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实行随时检查和定期轮岗制度,严肃基金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分析查找在机制、制度、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三)强化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
为做好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我们不断加大基础工作,设立了征缴、审核、支付、监察、审计、财务、微机管理等科室,安排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同时,通过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业务竞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经办能力,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专业化。
.严把收入关,确保基金征缴应收尽收。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扩面工作。通过送法到企、政策宣传周、就业洽谈会、举办培训班、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的目的、意义及政策规定,使更多的人了解政策,从而提高劳动者和企业法人的参保意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增强基金保障能力。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与工资、评优挂钩,做到人人有指标,充分调动全员收缴的积极性。三是大力清欠,实现颗粒归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清欠小组,组成专门科室,抽调专门人员,深入欠费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稽查,对少缴、漏缴的单位,敦促及时补缴。失业保险科定期对缴费单位进行稽查,核对企业参保人数,核实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清欠征缴力度,通过政策宣传、电话催缴等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医保中心建立基金欠缴备查账,每月月末由征缴科提供当月基金欠费明细,根据明细,及时催收,保证了基金足额征缴。各经办机构对欠费个月单位由主任调度,欠费个月由主管局长调度,欠费个月的报局长亲自调度,有效地敦促了企业及时缴费,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严把支出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一是建立网络系统基础数据和信息台账,采取电脑操作业务,业务流程按市基金监督规定执行,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信息化。各经办机构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严格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流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追款冲账业务手续,凡是重复缴费的,需提供缴费收据原件,由窗口审核打印,注明原因,助理审核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返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常年坚持报批制度,凡涉及新增参保人员的保险费征缴、合同制人员的保险费补缴、新增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支出、个人账户的转移支出等方面,全部经由初审、复审后上报局里,审批后执行等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网络系统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又建立一套系统人工账台,记载参保、征缴、支付等各项内容,随时更新,以备查验。二是与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共同把关,每年做好两次离退休人员生存信息认定,杜绝养老金冒领,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三是做好待遇核准,认真做好失业职工的接收和档案审验认定,做好工龄认定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核定工作。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督,重点是对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杜绝不合理支出。五是严格失业救济金发放程序,对失业保险申领登记的失业职工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对申请住院的失业职工实行定期走访制度。经自查,各项社会基金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没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发生,也没有采取欺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
(四)健全监督体系,实行全方位监督
基金监督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对于保证基金的安全性、提高收益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监督的有效性,我们主动接受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与运行,绝不出现套取或挪用现象。实行“钱账分离、管用分开”的管理办法,做到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确保基金封闭运行。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每月日前将上月报表报局养老保险科,接受监督检查。三是市审计局、财政局加强日常监管,并将基金的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务必要把老百姓的“保命钱”管好、用好。四是监察局对社保基金使用实行通报制度,市人大和市政协也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工作环节仍有不足之处。如原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仍有未补缴;社会保险费有当期欠缴现象发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业务需要等。
三、下步打算
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我们认为,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工作的关键,规范业务操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自查与整改工作的基础,实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障,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自查情况,下步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协议,催缴欠费具体情况问事保。
(二)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各经办机构都成立稽查科,并派专人深入企业,定期、不定期对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参保单位是否有漏缴漏报现象发生,做到应收尽收。对当期欠费或拒不缴费单位,劳动保障局采取行政、法律、舆论措施,强制催缴,减少社会保险费当期欠费现象的发生。
(三)安装财务软件,提高经办能力
一、基本情况
我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的单位共有×个,即市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和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工伤保险参保×人,生育保险参保×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参加生育保险×人,参加工伤保险×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率为×%)。
今年上半年,共征缴社会保险费×万元(其中,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医疗保险费×万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万元(其中,支付企业养老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万元)。
2011年,有×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低保、五保×人),参合率为农村常住人口的×.×%。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万元,已有×人次住院就医,支付住院医疗费补助×万元,人均补助×元。
二、自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主要领导向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成立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根据《通知》要求,各经办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计划和整改方案,重点围绕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各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均单独核算,分开管理,专款专用,没有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相互串用问题。在银行建立社会保险资金财政专户,各经办机构征缴的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问题。设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努力做好社保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二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各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出现纰漏。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建立层层报批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基金征缴和支付方面建立了部门间相互监督机制,征缴科与基金科每天核对应收款项与开出的票据,保证了票款账相符,并建立了领取、收回签章负责制。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制定了计算机收缴管理制度、基金上缴制度、审核认定发放制度,银行进账单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三是建立基金及时上解制度。各经办机构社保基金收入及时上解到财政专户,定期与财政专户对账,保证了账账相符。
四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经办机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设举报箱,随时接受监督。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业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五是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各经办机构定期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实行随时检查和定期轮岗制度,严肃基金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分析查找在机制、制度、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三)强化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
为做好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我们不断加大基础工作,设立了征缴、审核、支付、监察、审计、财务、微机管理等科室,安排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同时,通过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业务竞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经办能力,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专业化。
×.严把收入关,确保基金征缴应收尽收。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扩面工作。通过送法到企、政策宣传周、就业洽谈会、举办培训班、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的目的、意义及政策规定,使更多的人了解政策,从而提高劳动者和企业法人的参保意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增强基金保障能力。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与工资、评优挂钩,做到人人有指标,充分调动全员收缴的积极性。三是大力清欠,实现颗粒归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清欠小组,组成专门科室,抽调专门人员,深入欠费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稽查,对少缴、漏缴的单位,敦促及时补缴。失业保险科定期对缴费单位进行稽查,核对企业参保人数,核实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清欠征缴力度,通过政策宣传、电话催缴等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医保中心建立基金欠缴备查账,每月月末由征缴科提供当月基金欠费明细,根据明细,及时催收,保证了基金足额征缴。各经办机构对欠费×个月单位由主任调度,欠费×个月由主管局长调度,欠费×个月的报局长亲自调度,有效地敦促了企业及时缴费,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严把支出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一是建立网络系统基础数据和信息台账,采取电脑操作业务,业务流程按**市基金监督规定执行,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信息化。各经办机构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严格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流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追款冲账业务手续,凡是重复缴费的,需提供缴费收据原件,由窗口审核打印,注明原因,助理审核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返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常年坚持报批制度,凡涉及新增参保人员的保险费征缴、合同制人员的保险费补缴、新增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支出、个人账户的转移支出等方面,全部经由初审、复审后上报局里,审批后执行等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网络系统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又建立一套系统人工账台,记载参保、征缴、支付等各项内容,随时更新,以备查验。二是与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共同把关,每年做好两次离退休人员生存信息认定,杜绝养老金冒领,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三是做好待遇核准,认真做好失业职工的接收和档案审验认定,做好工龄认定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核定工作。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督,重点是对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杜绝不合理支出。五是严格失业救济金发放程序,对失业保险申领登记的失业职工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对申请住院的失业职工实行定期走访制度。经自查,各项社会基金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没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发生,也没有采取欺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
(四)健全监督体系,实行全方位监督
基金监督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对于保证基金的安全性、提高收益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监督的有效性,我们主动接受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与运行,绝不出现套取或挪用现象。实行“钱账分离、管用分开”的管理办法,做到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确保基金封闭运行。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每月×日前将上月报表报局养老保险科,接受监督检查。三是市审计局、财政局加强日常监管,并将基金的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务必要把老百姓的“保命钱”管好、用好。四是监察局对社保基金使用实行通报制度,市人大和市政协也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工作环节仍有不足之处。如原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仍有未补缴;社会保险费有当期欠缴现象发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业务需要等。
三、下步打算
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我们认为,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工作的关键,规范业务操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自查与整改工作的基础,实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障,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自查情况,下步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协议,催缴欠费
具体情况问事保。
(二)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各经办机构都成立稽查科,并派专人深入企业,定期、不定期对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参保单位是否有漏缴漏报现象发生,做到应收尽收。对当期欠费或拒不缴费单位,劳动保障局采取行政、法律、舆论措施,强制催缴,减少社会保险费当期欠费现象的发生。
(三)安装财务软件,提高经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