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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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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

第1篇

市农委确定召开这次全市农药经营备案及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推广现场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十部委和省农业厅等十一厅局《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全省上半年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我市农药经营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全市农药经营备案及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推广等农药监管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农药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及其农药管理机构,认真贯彻农药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文件规定,继续实施“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注重改革创新,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大措施落实,促进了农药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加大农药案件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对参展全国第25届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的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了分析汇总,下发了《关于对涉嫌违规农药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的通知》(聊农字【2012】25号),对14家涉嫌违规农药生产企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逐一进行了排查,同时,加大了市场整治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药的行为给予了坚决打击。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960余人次,累计检查农药生产经营单位2700余家次,立案79起,结案75起,查获不合格农药8.96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二是进一步落实农药监督管理措施。在对我市农药市场状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农委下发了《关于2012年全市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了农业部等十部委《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并成立了市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应急协调小组,加强了对全市农药监管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

三是集中开展了“农药清理整顿月”活动。今年7月1日是“六项新规”实施过渡期的最后期限,为了彻底整顿农药市场,我们转发了省厅《关于开展“农药清理整顿月”活动的通知》,活动主题是“清理违规产品,整顿经营秩序”。各县(市、区)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了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宣传咨询活动,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对其经营的所有农药产品逐一检查,对2010年7月1日以前的农药产品进行强制下架,严禁过渡期结束后市场上仍然存在2010年7月1日以前的农药产品,维护了农民利益。

四是积极配合全省春季农药监督检查组对我市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2]6号)要求,省春季农药监督检查组于4月11日至13日,来我市进行了农药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对我市辖区内的东泰农化有限公司、赛德农药有限公司和东昌府区、莘县等60个农药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和农药质量抽查工作,共抽检农药样品22个。根据省药检所统一部署,对我市20个抽检样品进行了生产源头追踪,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这次检查,对加强我市农药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增强搞好农药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后,农业工作的基本任务也实现了由保供给到保供给和保质量并重的历史性转变。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及各类媒体的跟踪监督,对我们农业部门的工作产生了空前的压力。概括起来,当前我市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突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农药产品质量、标签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上半年,除坚持一般性检查以外,全市对农药市场开展了3次集中检查活动,分别是大棚烟雾剂集中检查、麦田用药集中检查、蔬菜产区禁限用农药检查。通过3次集中检查,对涉嫌违规的产品进行立案处理,并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产品(统计数据前文已介绍)。市县两级随即抽出406个农药标签,其中合格的292个,占72%,不合格的114个,占28%(未标明中文通用名7个,占1.7%;扩大使用范围2种以下15个,占3.7%;扩大使用范围3种以上36个,占8.8%;未标明毒性标示2个,占0.5%;无生产日期或批号5个、占1.2%;假冒证号23个,占5.7%;其他违规的26个,占6.4%。)。

第二,农药使用量越来越多,农药药害时有发生。我市常年使用农药2500吨左右,而且随着除草剂的广泛使用、瓜菜面积扩大、病虫抗性增强等原因,农药使用还有增加的趋势。我市使用农药社会化、机械化程度还不高,农民在选择农药时多从短期药效或价格角度考虑,乱用药、盲目施药、在瓜菜上使用高毒农药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第三,农药经营网点多、乱、杂的问题比较突出。农药经营许可证取消后,农药经销店无序扩张。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农药经销店达2200多家,多数经营单位素质不高,经营条件没有严格审查,许多没有承担风险责任的能力;有的经营者没有通过培训上岗,不懂农药,不能识别假冒伪劣产品,不能给予农民用药指导,难以推广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农药产品;有的受利益驱动,唯利是图,违法经营。农药经营网点多、乱、杂的问题,已经成为农药监管的最薄弱环节,也成为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存在的温床。

农药是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极大的威胁。近年来,我市各级农药监管机构,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的农药管理却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今年是农业部提出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我省继续实施农药“四培育”活动。特别是今年农业部、省里连续下发、转发加强农药监管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这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农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以求实、务实抓落实的作风,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搞好我市农药监管工作。

三、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开创农药监管工作新局面

2012年还有3个月的时间,农药监管的任务十分繁重,监管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最近,农业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6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以农业部的“意见”为指针,以广泛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为总抓手,以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制度机制创新,全面落实监管措施,使农药备案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尽快在全市推广,使我们农业部门对农药的监管能力有明显提高,确保不出现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工作中,要着力于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推行农药经营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行农药经营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是规范农药经营秩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性措施,是科学而行之有效的农药管理制度,它紧紧抓住了农药的源头和影响农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管事管用,事半功倍。据了解,农业部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将恢复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业部正在制定高毒农药管理、经营单位上网公布、药害事件处置等方面的配套文件。省农业厅连续转发的两个农业部相关文件中,均增加了推行“两项制度”的内容,这些都为我们加快推行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撑。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把加大“两项制度”的推行作为近期农药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鼓励创新,探索更加适合本地情况的管理模式。制定工作计划,先易后难,有重点、分步骤地向前推进,争取在1-2年内在全市全面推开。

(二)搞好农药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要积极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全面开展农药经营单位清查,对无照经营及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12月底之前,各市要把清理整顿情况和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名单报市农药检定所。

(三)要继续加大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力度。重点配合省药检所组织对烟剂、种衣剂等农药进行专项抽检,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进行监测,对各市清理整顿月、市场监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农业部、省农业厅抽检的质量不合格农药产品处罚情况进行督导和查办。

(四)是要努力提高农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积极稳妥地应对可能发生的农药突发事件,农业厅药检所印发了《关于处置涉及农药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县(市区)农药监管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在加强日常农药监管的同时,及时认真地做好信息报送、调查取证、检测认定、新闻、舆论引导、群众安抚等工作,努力避免发生。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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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山东各地农药监管情况[J].山东农药信息,2011(4):15-18.

[3]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A/OL].[2016-12-02]..

[5] 张丽辉.针对我国农药管理工作现状的几点建议[J].新农业,2015(5):10-11.

[6] 吕建军.辽宁省农药管理工作现状与对策研究[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3(8):75-77.

第3篇

关键词:农药管理 监管 问题

农药是一种用来杀灭昆虫、真菌和其他影响农作物生长有害生物的重要物资,是农业增产、增收,提升农产品品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保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药产品质量问题。农药管理监管机构作为控制农药质量的关键机构,其工作能否合理有序进行对农药功效的发展有直接影响,为了确保农药质量,必须加大农药管理监管工作力度,减少监管失控问题。下文对与农药监管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具体分析。

一、影响农药管理监管失控的因素

1.政府重视力度不够

近年来,一些县级政府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并不是很重视,上级部门虽然下发文件要求成立农药监督管理站,但却因缺少县级政府的审批,部分县就未单独成立农药监督管理站,是由植保站来兼管,这样就致使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停滞不前, 甚至工作不实,监管不到位。因为植保工作繁重,事情多,哪有更多的精力认真抓农药监管工作,因此导致农药监管工作不扎实,再说又会出现上下级连接困难。同时一些县级农药监管部门虽明确了乡镇监管人员工作职责,但因没有独立行使工作权利,其部分职能无法实现。对于村级农药监督而言,往往仅确定村级农药监督人员,而未进行具体农药监管工作。

2.监管经费缺乏

因一些县级政府和相关单位不重视农药监管站,也未对其进行明确批示,使得一些县级监管工作经费不能列入县级财政收入预算中。农药监管机构在无经费保证的情况下,只能依赖于农业局投入,但这部分资金毕竟有限,很难保证农药监管站持续运营更无法保证乡镇、村人员的的工作经费,再加上农药监管工作培训任务的繁重,使得经费更加短缺。

3.培训力度不够

由于政府重视力度不够和监管经费的限制,农药管理监管机构不能对监管执法人员、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培训,使得执法人员监管和执法能力得不到有效的提高,而且还需要广泛宣传,大力的培训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因为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对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掌握不够,会导致一些安全事故。

4.假冒伪劣药品仍较多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大惩罚力度,一直是近些年农药监管部门管理的重点。近些年来,监管部门为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但是不法农药制造和销售商仍很活跃,并在较为隐蔽的地点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这样不仅无法保证农产品质量,而且也会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

5.农药残留物超标

近些年来农产品残留物检测中,一些蔬菜残留物指标超过正常标准,无公害蔬菜中含有违禁农药。如在对一些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检验时,发现蔬菜产品中含有甲胺磷成分。我们知道甲胺磷是高毒农药,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将此种农药作为农业生产投入产品,不仅会影响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流入市场后也会给消费者生命健康带来危害。

二、农药管理监管问题控制策略

1.政府加大重视力度

农药管理工作质量事关农药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首先,县级政府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指示成立农药监管小组,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及安监局领导任组员,确保农药监管工作顺利进行。其次,县政府要将农药监管站列入正式编制单位,并由县级整编单位进行编制,以保证人员稳定。再次,要明确各乡镇农药监管人员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履行监管职责,以确保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县级财政部门应该响应国家号召,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将农药监管站划入财政补贴行列,从财政支出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县级农药监管站专用经费,以确保农药监管人员能正常开展农药监督方面的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财政也应该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乡镇农药监管人员工作经费,以及给予村级农药监督人员一定经济待遇,以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使村镇两级农药监管人员能够做好职能范围之内的事,同时也能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县级政府还应该适当的组织乡村两级农药监管人员培训,并从政府收入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培训经费,以解决县级农药监管机构任务繁重问题。

3.完善法律法规

完善与农药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农药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的保证,首先,县级农药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及部门间的联动制度等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使这些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其次,县级农药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于农药经营门市相联系的制度,以当地的管理原则为依据,明确监管责任内容,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例如可以组织不同农药生产单位、经销商和门市负责人等签订《农药质量安全服务承诺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确保药品质量。再次,要建立药品管理安全责任体质,县级农药管理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一一对应的形式规范农药市场,将农药管理工作深入到农药门店,并将门店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农药监管执法人员,使监管执法人员能更好的投入到农药管理中,切实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4.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

农药产品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增多,使农药市场的产品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甚至使农药市场秩序得不到有效的维护。这种情况下,农药管理监管部门就应该加大打假力度和深度,将农药市场质量抽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重点检测农药产品中是否含有高毒成分,以避免不法分子将高毒农药混入普通农药中销售,从而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农业管理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除了按时进行监管抽查外,还要在农时农事季节,开展春秋两季农药抽查行动,重点抽查杀虫剂和杀菌剂两种农药,一经查出有违禁药品成分,对农药生产商和销售商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曝光和查处不符合正常经营标准的单位,以维护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5.加大宣传力度

农药市场监管工作,除了做好上述工作外,农药监管工作。农药管理部门实际工作要应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报刊等多种途径,以农民喜闻见乐的形式宣传和普及农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药生产和经营者法律意识。其次,要做好农药安全工作,通过两站一台公布专家热线,随时随地的解决农药经营者和农民在销售和使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再次,在农忙期间,农药监管机构应该推行高效低毒农药品种和新技术,引导群众购买放心药品,并指导群众正确使用农药,以减少因使用不当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6.加大培训力度

要加大员工业务培训力度,首先,鼓励和支持农药监管执法人员按时到上级部门接受培训,以不断的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其次,要对县内所有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政策支持和相关法规培训,并从中选出农药经营大户参加省级知识培训工作,以增强农药经营商对农药监管工作认识,自主的参与到农药监管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最后,要对本地区农业基地和种粮大户农药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以不断的提高农民安全使用农药水平,减少农药安全事故。

结束语:

农药作为农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投入品,其不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源头,也是控制农产品质量的关键。现在一些县级农药监管机构为了确保农药质量,已对当地农药监管工作做了一些调整,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维护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药产品质量的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我们知道农药监管工作还在不断的进行中,需要随时进行调整,以满足时展需求。

参考文献:

第4篇

一、农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各地对农药的生产、经营、管理、使用、认识滞后,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国家禁用、无证、假冒伪劣农药在市场上仍占近14%的比例。农民传统的用药习惯得不到有效改变,这不仅降低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还污染了环境,增加了生产成本,影响了农业效益。

二是农药标签不规范。农药名称与登记不符、擅自扩大农药使用范围、产品保质期标注不清或残缺,农药毒性标志不明、注意事项标注不全等现象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尽管执法部门的工作做得比较到位,但由于厂家进货渠道混乱,以及少数单位存在隐藏“两高”农药逃避检查的侥幸心理,执法死角时有出现。

三是农药销售、使用技术滞后。一些农药经营部对进货的产品缺乏调查,有的农药经营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服务技能,农药拆零供应缺少使用说明书,农药经营档案不健全。有的农民在使用农药时或不按说明书规范操作,或不按照病虫防治的适期用药,不注意用药安全间隔期,致使因药害引起的农药投诉案件时有发生。

四是监管、检测工作尚不完善。为提高食品的安全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食品法》、《农药管理条例》、《质量法》等,近年又出台了一系列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仍跟不上生产发展的需要,农产品的安全管理仍较薄弱。

二、加强农药监管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应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限制或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物及其有毒有害生产资料,不断加强农药管理法规的宣传,增强农药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广大使用者科学规范地使用农药。

第5篇

关键词农药市场;监管;农药市场监管年;河北承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食品无公害要求的提高,加强农药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到人类身体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1,2]。农业部把2009年确定为农药市场监管年,为了有效促进活动开展,承德市紧紧围绕年初国家、省、市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工作部属,结合当前农药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采取了以下农药监管新举措。

1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目标

1.1统一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

2009年初制定了《承德市农药市场监管年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对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全年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各县(区)农药管理部门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1.2成立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为贯彻省、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农业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药监督管理站,专门对此项工作负责。全市11个县(区)农药管理部门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班子,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2加强农药市场管理,规范经营活动

2.1严格市场检查,狠抓源头治理

强化检查措施,采取日常执法检查与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联查相结合,抽查、突击检查与督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农药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一是突出对高剧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为了防止农户购买使用高毒农药,要求乡镇和村级配合市、县(区)共同抓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并要求全市和周边临近省市的县(区)农药监管部门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农药监管工作,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地遏制了高剧毒禁用农药流入市场。定期检查销售台帐、实行可追朔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源头治理。市、县(区)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形式,全部设立了24h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保证随时畅通。对发现违法销售高毒农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联合工商部门坚决依法取缔经营资格。二是加强对农药使用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基层乡镇和村级对农药监管的作用,把辖区内的蔬菜、瓜果、中草药材、玉米等集中产区的农药经营单位作为检点。同时,通过深入到田间地头、蔬菜大棚、发放田间记录本等措施,了解农民用药情况。对违法销售和用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高毒、废弃农药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2009年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分2次对全市近年查获的甲胺磷等高毒库存农药681kg、其他非高毒库存农药24t,委派专人清点装箱运至指定农药销毁厂家进行了统一销毁处理。彻底消除承德市库存农药的安全隐患。

2.2建立管理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

为及时掌握经营单位的经营状况,对承德市近800家农药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农药品种与数量状况、质量状况、法人基本信息、经营地点、库房所在地等情况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比较详细的档案记录,制成了详细的电子分布图,制作完成了承德市农药地理信息监管系统,使全市所有农药经营单位的具置、经营情况在图上清晰可见,全面实现了农药监管工作的微机化管理。通过建立档案,使监管人员对本市农药生产、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农药管理部门进行市场检查和监管,为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2.3健全联系制度,构建农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市、县(区)两级农药管理部门建立起与农药经营门市的联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采取的方式是市农药站和各县(区)农药管理部门,各县(区)农药管理部门和农药门市层层签订农药监管责任状。市站农药执法人员对应承包县(区),县(区)农药执法人员对应承包农药经营门店,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责任状一式2份存档备案)。市级农药管理部门通过一一对应的形式,推动处在一线的县(区)农药管理机构共同规范农药市场,确保农药管理工作深入到门店,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个人,使全市的农药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投入到农药管理的实战状态,建立起管理有序的责任监管体系。

3创新管理方法,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3.1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落实

为了确保“两账、两票、一卡”制度等各项农药监管制度的落实,先后以农业局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规范农药经营管理的通知》《加强农药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又与市工商管理部门联合印发了《承德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药管理部门对农药经营单位实行实质审查。严格了农药经营主体准入资格,规范了已登记的农药经营主体,提出了具体的准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药经营单位检查清理活动,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经营单位,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3.2开展诚信评比,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为了落实好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开展了创建遵法、守法农药经营安全示范店的综合考评活动。制定了评选优秀安全示范店的具体标准和办法,内容包括: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农药销售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农药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农药经营单位有无出售高毒禁用农药、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市场抽查达标率以及对历次农药市场检查结果的综合评定。每县(区)评选出优秀经营单位2个,奖励流动红旗,并通过承德农业信息网和承德日报进行宣传表彰。

3.3健全工作制度,部门之间积极配合

市、县(区)农业部门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两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大要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4开展宣传培训,促进放心农药进村入户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同时,做好放心农药进村入户工作。利用植保社区服务网络,通过“两台一报”公布专家热线,为农药经营者和农民当好参谋,解答疑问。在各种病虫害的主要发病高峰期和防治适期有针对性地组织技术培训,进行示范推广高效低毒的农药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选购放心农药产品,指导农民正确、科学使用农药,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农业生产事故。做好新农药的药效对比试验,严格做到效果不明显的农药不推广、高毒高残的农药不推广。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提高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自觉守法意识,营造出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良好环境。

5参考文献

第6篇

2014年我县依据《农药管理条例》 渭南市政府《农药管理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立足全县农药市场现状与农药监管的实际,全面推行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以推广合格、优质、放心、高效的农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农药由市场监管为主向事前源头管理与日常监管并重转变,推进农药监管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管轨道,基本实现了在农药经营源头上预防高毒禁用与假冒伪劣农药产品流入市场,取得了突破与成效。今年为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药市场迅速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农药市场源头监管,规范农药经营与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和农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通过开展市场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与农药管理人员的合理建议意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难点与完善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管理的措施,提出本实施方案,以确保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完善推进落实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从农药经营的源头上预防高毒禁用与假冒伪劣农药产品流入市场,实现优质、合格、放心、高效农药产品的全覆盖,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登记备案范围

1、凡在**县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用于农业生产、加工、贮藏等种植业类产品的农药(除卫生杀虫剂外),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均属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范围。

2、凡从农药生产厂家直接购进农药产品从事经营活动的农药经营单位,必须将其预销售的农药产品与相关资料报审核登记备案,经审核合格取得《**县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书》后可在全县范围内销售。农药总经销单位之间允许凭《登记备案书》相互调货销售。

3、农药生产厂家在**县所辖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取得《登记备案书》,方可经销所生产的农药产品。

4、凡试验期农药产品一律不予登记备案,且不得经销。

(二)方法和步骤

1、申请时间。凡属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范围的农药经营单位,自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申请登记备案。

2、提交材料。申请时应提交:

①《**县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申请表》(含电子版);

②农业部核准的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③农业部核准的农药标签样张(复印件);

④包装完整的样品。

3、审核备案。在**县辖区内销售的属于农药正式登记证(PD、WP)的农药产品实行“一产品一年度一备案”,属于农药临时登记证(LS、WS)的农药产品实行“一产品一批次一备案”;经市级农药管理部门审核合格的,予以发放《**县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书》(《登记备案书》农药登记证号一栏标注农药正式或临时登记证有效期),凭《登记备案书》在全县范围内销售。对审核不合格的农药产品发给《不予登记备案通知》,经营者不得进货销售。

凡申请材料、样品齐全当场受理登记,10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并通知领取审核结果。

4、有效期。《登记备案书》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若因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有效期、设计包装更新、标签内容变更等与登记备案不一致时,以农业部核准的农药登记内容为准。

三、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审核内容

1、农药登记证;

2、农药标签内容和格式;

3、农药产品有效期;

4、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违规农药或成分。

四、《登记备案书》使用注意事项

1、《登记备案书》供申请登记备案者使用,不得借用、转让、涂改和伪造。

2、《登记备案书》必须随货同时发放给零售者;

3、农药总经销单位下销农药时,必须在《登记备案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否则无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发出通知,撤销其《登记备案书》,并在《**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1、借用、转让、涂改、伪造《登记备案书》的;

2、《登记备案书》有效期内农药质量抽检不合格的;

3、对因农药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药害事故的农药产品;

4、农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后未申请登记备案更新的;

凡被撤销《登记备案书》的农药产品,自收到撤销通知书或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准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安排好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从源头上杜绝高毒禁用与假冒伪劣农药产品;要通过设立的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对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对走街串巷、流动销售农药的举报与及时组织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二)高度重视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抓好落实,为有效实施农药监管创造条件,最大程度地完善农药监管手段,切实保障农药市场准入登记备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多种宣传培训和咨询,以及监督检查等方式途径宣传国家农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药、农药经营、农药安全使用的基本知识,以及通过登记备案的农药产品,不断地提高农药经营与使用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与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药使用者选用合格、优质、放心、高效的农药,科学安全用药,提升用药的水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农药监管长效机制。采取“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措施,采取上下联动管理方式,加大对农药市场检查力度,提升监管的力度和水平,切实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不仅要积极督促农药经营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经营通过登记备案的农药产品;而且要及时组织进行农药产品跟踪抽检,对因质量原因造成损失或药害事故、或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缺陷的农药产品,责令限期整改和依法进行处理,依法维护农民权益,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取得实效。

(五)诚信许可经营,杜绝高毒禁用与假冒伪劣产品。各农药经营单位要选择规范的农药生产厂家进货,不得从流动供货商或外地农药批发单位购入农药产品;各农药批发单位要选择有许可资质、符合经营条件的零售经营户,杜绝发展无证的零售经营者;对经营的农药产品要做好进销货台帐、索要加盖经营章的进货发票和《登记备案书》工作等,并按标准化经营门店建设要求存放,以备查验。

第7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保障我市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和市场退出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逐步建立合肥市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构建“统一监管、专业监测、强化执法、配套服务”的农药市场监管体系框架;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市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合格率和标签合格率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农业部加强农药管理的新规定,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抽查,春耕前,市县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已经发放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并及时公告有关信息,增加透明度。

(二)强化监督抽查,突出监管重点。结合农时农情,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成份、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和违规标签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在新旧版标签过渡期间,农药标签监督检查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等标志是否规范为重点。并组织开展小麦、水稻、油菜、蔬菜等病虫草害防治用药质量专项抽查。组织开展市县(区)农药市场执法交叉检查。

(三)规范执法行为,查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农业主管部门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通力协作,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把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查处结合起来,公布查处结果,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构建监管平台,强化源头管理。以“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为依托,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建立案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增强市、县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农药市场监管信息一地、区域联动。继续完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联系人制度,切实发挥纽带作用。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准确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状况,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对已取得定点资格的生产企业,但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将按程序上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定点生产许可及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对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五)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各县要建立由主管单位领导同志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要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和农药市场,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完善配套法规,健全法律体系。各县要认真疏理、总结近年来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及时上报市农委,配合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和农民用药培训制度、农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针对农药市场存在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县要从实际出发,制订针对性强专项整治方案,为加大农药市场监督管理提供保障。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3月下旬,在肥东县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

(二)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3月,市和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健全农资经营单位(户)信息档案。

(三)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3月下旬,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四)春季农药市场检查。4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春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执法支队将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小麦、油菜、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

(五)重点区域督导检查。6月至7月,市农委将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县区和农资经营市场,加大检查和处罚,进行整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七)秋季农药市场检查。8-9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县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水稻、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市县联动,进行交叉检查,并公布抽检结果。

(八)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张厚伦副主任任组长,农业局、法规处、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业局。各县农委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农委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月历表,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农业部门从2009年3月1日开始,每月12日和28日前,要向市农委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力求通过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县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报。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农药市场监管的具体部门,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办案的调查、取证水平,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六)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七)保障监管经费。加大农资执法设备、经费保障,设立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专项经费。积极争取将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的支持,解决农药监管工作人员和经费等问题,不断增加农药监管投入,改进执法手段,配备执法装备,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表:

表1:2009全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生产企业

(个)检查经营单位

(个)印发宣传资料(万份)检测农药样品

(个/次)检出假劣农药产品(个/次)立案查处

(起)查获、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数量(吨)涉案金额

(万元)

表2:2009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项目查获

数量

(公斤)货值

金额

(万元)查处起数(起)检查

企业

(个/次)整顿市场(个/次)受理举报案件(起)捣毁制假窝点(个)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印发

资料

(万份)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立案查处

查处(件)结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件)涉案人数(人)逮捕

人数(人)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起)价值

(万元)

表3:2009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案件

名称案件

来源涉及农药品种组织查处部门涉案商品数量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万元)涉案

人数

(人)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拘留人数(人)判刑人数(人)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注:案件名称要包括市县(区)、单位名称、违法行为等关键词;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

表4:2009年农药经营单位数量分级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合计(个)其中

村级(个)乡、镇级(个)县级(个)地级市(个)省会市级(个)

注:按农药经营单位所在地进行分级统计

表5:2009年农药经营单位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经营单位信息监管单位信息

第8篇

[关键词] 农药管理 现状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065-01

农药管理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焦点,农药管理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扶风县是一个农业大县,苹果、辣椒等经济作物是农业收入中的主要来源,随着近几年农业产业化结构的不断调整,农业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日趋扩大,我县已进入农药使用大县的行列,全县农药经营门店达到236 家,全年农药商品用量在120 吨左右,市场上销售的农药产品约有160个品种。农药为防虫减灾保障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管理不严、使用不当不仅可能造成作物药害,甚至危及人畜生命安全,因而农药管理工作已成为我县农业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

一、扶风县农药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农药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农药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

1.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农药执法逐步规范

2004年起,扶风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县,2007年5月份县编委正式批准成立“扶风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业局委托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农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2.规章制度日趋完善

2007年5月份,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不断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进诚信执法队伍建设,先后制定《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等26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依法行政。

3.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人员素质普遍提高

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科技宣传周”、农业执法现场教育、印发各类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药法律法规,2012年共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30台/次,举办电视讲座1次,上街宣传5次,接待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同时大队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培训9人,全大队执法人员均接受了培训。

4.认真落实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制度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全县268名农药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农药业务和技术知识培训,提高了农药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素质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5.逐步完善农药经营档案管理制度

在农药市场日常监管中,要求每一个农药经营单位和门市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农药经营档案,同时,要求农药经营单位建立“农药销售单”制度,实行农药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6.加强农药标签检查,规范标签内容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了检查登记表,对全县批发商的农药品种的标签进行了登记,通过核查,对经营农药标签不合格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处罚。

二、我县农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

1.执法人力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等。

2.农药经营门店较多,分布广,规模小,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特别是有些农药门店设立在村组,店小药少,管理难度大。

3.农民用药的法律意识和科学意识不强,有的农药存在随意增加农药的使用量和次数,有的农户不注重疗效,不管农药的标注和是否有登记证号,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给农药的使用管理带来困难。

4.进销台帐建立不齐,部分经营者不建立台帐,没有进销货记录,使检查过程难度加大。

5.农药经营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一些经营单位的经营人员缺乏最起码的农药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安全经营意识差,许多经销商受利益的驱动,在农民购药时不是以推荐安全用药目的为主,而是以盈利为目的,是导致坑农害农甚至危害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全的隐患。

6.缺少必要的检测手段,对一些改头换面,以次充好的过期农药很难辨别。市场上农药假冒伪劣现象仍然存在。

三、全面提高我县农药管理水平的措施

1.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和督促执法人员积极学习农药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文书档案。以行风建设为契机,促进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文明、高效、廉洁、规范的行业新风。

2.加大农药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一是严格农药经营主体资格审核,加强农药经营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农药经营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知识培训,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农业经营活动。二是严把案件查处关,加大打击力度,以农药批发户为重点,将农药监管向村组推进。

3.打假扶优,加强安全、高效、经济、低残留农药的宣传和推介

要定期向广大农民推荐安全、高效、经济、低残留农药,使广大农民真正买到“放心药”,对违法销售、使用农药的典型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增强农药销售使用者的守法意识。。

5.加强进销货台帐的管理

对所有从事农药经营的人员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增强其专业知识、防护技能和经营能力。建立统一制式的进销货台帐,完善台帐管理,建立农药销售、使用、可追溯制度。

6.把大队农药管理和农药残留监控纳入公益性职能,健全管理队伍

增加县财政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切实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农药管理硬件建设,改善管理手段,保证管理经费,提高执法水平。

第9篇

2016年,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加强指导,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在全年工作中,牢牢把握几个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监管工作。一是强化农业生产监管。年初,制定并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本》、《农产品生产记录本》等5000册,分发给基层监管人员和农产品生产者,记录本详细罗列生产过程禁限用农药目录,指导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详细记录监管检查过程和结果等信息,使日常生产活动和监管工作做到了详实可查;二是强化农药使用监管。主要针对农药生产和使用中存在的农药非法成分隐性添加等问题,在农业生产用药高峰季节,分两个时间段,开展农药监督抽查。抽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使用的主要农药品种、历年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产品、生物农药和烟剂产品。2016年,共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农药产品100个,指定抽查农药产品100个,抽查生物农药和烟剂产品10个;三是强化问题品种监管。针对国家在我省例行监测中于辽源市生产基地发现的有关农产品品种农残超标问题,2016年7月,我处重点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的方案》,将抽查范围扩大到长春市。共抽取样品25个,经检测全部合格;四是强化重点产品监管。主要对“三品一标”农产品这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向标,开展证后监管。2016年,委托省绿办重点对绿色食品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100个,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五是强化重要事件监管。针对邻国发生了有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事件,及时制定报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事件发生后,按委领导要求,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造成的农产品污染情况,督促有关地区开展跟踪监测,并向省政府及时报送了相关信息。

二、强化日常监测

2015年底,省农委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吉农质发〔2015〕21号),以国家和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确证检测为主要手段、市、县、乡速测筛查为辅助手段,开展主要农产品日常监测。一是强化省级例行监测。全年共开展省级例行监测4次。每次例行监测,均制定并下发监测工作方案,规定工作程序,指定监测参数,提出相关要求。从监测情况看,我省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能够保持较高水平;二是强化省级专项监测。主要对我省地产主要粮油作物如玉米、水稻、大豆、花生以及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开展专项监测。全年共开展7次专项监测,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强化国家例行监测的配合。2016年,农业部将我省长春、四平、辽源列为国家例行监测城市。每次抽查前,均协调相关市县,下达工作方案,确定抽样地点,积极配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呼和浩特),确保抽样工作顺利进行。从监测情况看,我省监测合格率居于全国前列;四是强化速测筛查。在国家和省检测实验室开展确证检测的基础上,我处还部署指导各市、县农业部门开展主要农产品速测筛查,主要对地产蔬菜、水果进行快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确证检测,有效排查和防范了存在的风险隐患。据统计,各市、县全年速测筛查抽样共计10万个以上;五是强化风险评估。2016年,安排省农科院、吉林农大、农机化中心分别开展了粮油作物、蔬菜、食用菌、农产品包装物等4个项目的风险评估,对我省地产主要农作物和外来包装物体存在的风险因子进行评估,查找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防范。目前,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第10篇

(一)加强领导,强化部署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活动的深入开展,县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各项工作,制订了《____县工商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征求意见

____年4月12日,我局分别在县局机关、潭山、棠浦、____三个分局召开了有市局领导、当地党政领导、县纪委和县效能办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私业主代表、被处罚对象、工商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参加的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广泛的征求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120份,发放自查表20份。同时,县局多次组织人员到分局和机关各单位进行督查并公布了我局的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围绕以下5个方面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进行查找问题:1、工作作风上“庸、懒、散”,2、领导作

风上的“假、浮、蛮”,3、在公务活动中“私、奢、贪”,4、行政审批中低效率,5、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乱作为。收回征求意见表120份,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5条。

(三)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开展自查

各分局、机关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自觉对照上级集中整治活动要求和本局《方案》,从思想、作风和表现等方面认真进行自查,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系统每位在职人员都撰写了自查自纠材料,县局、各分局分别开辟自查自纠阶段专栏。县局于____年5月7日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分局长自查自纠专题会议。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在会上认真查摆自身在工作、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并明确了整改方向,制定了整改措施。

(四)结合实际开展 “五查五比五看”。

开展了以“查宗旨观点,查工作态度,查服务效能,查落实能力,查工作成效,比党性意识,比奉献精神,比工作效率,比社会评价,比工作业绩,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看工作作风是否踏实,看服务意识是否强烈,看群众反映是否满意,看工作任务是否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五查五比五看”活动。通过开展“五查五比五看”活动,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____争优的良好氛围,以一流的作风、一流的服务、争创一流的业绩,树一流的形象。开展一次以“变作风,树形象,争进位,再____,明确我该做什么,能做什么,怎么去做”为主题开展大讨论,找差距,寻原因, 添措施,定目标,通过大讨论活动,搅动干部思想,激发工作热情,激发发展潜力。

(一)对干部自查自纠,以及面向各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共有以下五个方面:

1、 对3.15投诉反应速度过慢;

2、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3、 加大种子、化肥、农药监管力度。

4、 理论学习不系统、全面,对新形势下的新知识,新要求,新方法掌握不够。

5、 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少,和基层工作人员谈心少,思想政治工作不够经常化、具体化。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以上五个方面问题的存在,有主观方面原因:1、对消费者解释维权流程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2、工作作风上存在“慵、懒、散”问题,对学习没有积极性;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1、食品店较多、检查、检测等工作不到位。2、我局虽多次组织人员抽查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并要求各分局加强辖区内农资监管,但流动性、临时销售点监管不到位情况仍然存在。3、分局人员少,工作范围广,市场巡查的频次难以保障。

(三)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意见

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自查自纠提出来的问题,我局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经党组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切实进行整改:

1、对3.15投诉反应速度过慢的措施:

(1)、努力提升12315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处理好每一个消费者来电、来信,满腔热情地为消费者服务。

(2)、12315投诉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高效便捷的工作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3)、凡符合管理程序的举报或投诉,即时予以处理,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当天不能解决的,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解决(特殊情况除外)。

责任领导:漆祖荣,责任部门:消保局,责任人:况小春。

整改时间:____年3月至5月。

2、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措施:

(1)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的巡查,逐步完善单据式台帐制度,加大食品经营户进货渠道的监管。

(2)严把食品经营户的主体准入关,切实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3)加大对市场食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4)加大食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各分局每周检测一次,每次不少于三个品种。

责任领导:漆祖荣,责任部门:食品股、各分局,责任人:陈贵生、各分局局长。

整改时间:____年3月至11月。

3、加大种子、化肥、农药监管力度的措施:

(1)加强开展“红盾护农” 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行动

宣传。(2) 清理市场主体,严把准入关。

(3) 开展“严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保春耕”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及配件商品质量监测。

(4) 建立健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漆祖荣,责任单位:市管股、各分局,责任人:熊允发、各分局局长。

整改时间:____年3月至11月。

4、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措施:

(1)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培训。在全县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从法律法规、注册登记、执法办案、市场巡查、公文写作、微机操作六方面对干部职工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2)加强日常学习和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党员干部周四集中学习制,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作用。

责任领导:冷华勋,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股、信息中心,责任人:曾林辉、梁沁、刘宗才、彭光杰。

整改时间:____年3月至11月。

5、加强基层调研,解决基层干部思想、生活问题措施:

(1)、在新的转型时期,干部、职工的思想已发生新的变化,新的问题也经常出现,我局领导将主动找同志谈心,随时摸清干部、职工思想脉搏,超前思考,主动预测,把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

第11篇

夏季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行动以来,我局按照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开展了相关工作。以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产品;以生鲜乳、畜牧屠宰、动植物检疫等为重点环节,重点突出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主体、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家畜的小作坊和黑窝点;某些种植、畜牧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抽检出现问题频繁和严重的区域,假劣农资、动物防疫重大案件多发地以及与外县市区交界处为重点区域。严格市场准入抓备案,强化日常监管抓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抓抽检,畜牧生产保稳定,扎实开展夏季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行动。

一、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快对蔬菜合作社及种植户的抽检速度,通过农药残留来逆向追查不合格农药产品,整顿农药化肥市场。紧紧围绕畜牧业养殖环节,突出动物检疫、兽药饲料生产和经营单位执法检查两项重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排查违法重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严厉打击制种植业与畜牧业中的违法行为。

二、创新执法方式,保障监管效果。面对农业执法监管工作面广量大与现有的农业执法人员不足的矛盾,我们积极创新执法方式,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实施“双随机”农资抽查。找准抽查问题所在,对症下药,确保抽查有力、有度、高效。二是通过实施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创建工作,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人畜共患病,有效保障动物卫生安全、畜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全市牛羊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积极处理好投诉、举报及其它工作。我们从维护农民的利益出发,抽调大量执法力量开展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因投诉、举报110余起,并通过投诉过程发映的问题查找线索,排查可能存在的种植业投入品、兽药饲料、动物检疫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抓好以禁用限用农药为重点的农药监管。要与公安搞好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禁用限用农药地下流通经营和使用行为。对可疑农药进行抽样检测化验,追根溯源,从严查处。并搞好农药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肥料登记的监督管理,要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水溶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搞好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的监督管理。落实兽药 经营告知制度和专营制度,严厉打击流动商贩经营行为。

二、做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各饲养场明确监管兽医,负责日常监管工作。要求饲养场健全各项动物防疫制度,建立养殖档案,建立兽药、饲料的进货记录及使用记录等台账管理,做到安全用药、用料,规范用药、用料。做好畜牧技术推广培训项目、粮改饲项目、美丽牧场项目、生猪保险落实工作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

三、要认真履行责任,开展全覆盖式检查,不漏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整治各类问题隐患。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根本、结合实际,对违法行为多发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联合办案,坚决杜绝只监督不执法、只检查不处罚的现象。

四、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业综合执法监管模式。一是加强种植、畜牧业投入品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从源头发现问题,杜绝隐患;二是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发挥镇街区农委、村两委和各企业驻场检疫工作人员的作用,推进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取得成效

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车辆110余辆次,检查农产品及农药经营单位260多个次,共立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7起,其中种子立案5起,肥料立案13起,农药立案19起,农质立案8起,动防立案1起,饲料立案1起,现已结案22起,罚没款共计16.76万余元。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很好地震慑了不法分子,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农资、畜牧市场秩序,提高了种植、畜牧经营单位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保障了全市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同时也存不少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职能,推动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12篇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杨璠处长表示,目前有三百多万网站,信息各种各样,管理处无法分辨信息是否违法,因此对于农药网上侵权很难管理。管理局只能在得知信息已经被认定违法后方能对相关网站进行处罚。因此,农业部可以负责首先对互联网上展示农药信息是否违法进行认证,管理局会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互联网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农资处周琳处长认为,农资监管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行为,包括农资推广、农药化肥的治理等等。农资监管主管部门应该是农业部,生产领域由质检部门负责,销售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质检、工商部门配合农业部门共同搞好农资市场的监管。对于网上农药监管不应该由新的部门单独管理,而是网下由谁监管,网上还是谁监管。因为网下存在的违法行为,网上同样存在。而网下有七八个部门在管,如果网上就一个司或者两个处来完成是不现实的。况且网上的违法行为隐秘性强、跨度大、取证难,查处难度更大。若查处起来,谁主管,谁管理,划分更复杂。

河北威远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张庆表示,企业在网络维权中同样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各企业首先要加强自身自律性,从农药厂家自身做起,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可追溯性。还可以发挥企业联盟作用,比如国内几家公司共同组建一个电子商务的销售平台,通过一套整体产品的解决方案,来保证网上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另外希望政府能加强监管,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相关的规章规定。解决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生产农药、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卖农药的问题。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封红兵表示,需要加强网站管理,明确第三方平台的性质和它的法律责任,它的性质到底是销售还是只提供信息服务。明确规定适用知识产权的通知移出程序以及明确适用第三方平台的避风港原则。充分利用后台数据库,可在追踪、调查、执法中有效利用。另外可以给网站做一些农药侵权相关的培训,帮助其辨别真假信息。要求信息的这些人提供详细的内容,比如说农药登记证,专业上岗证明。

第13篇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6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11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32.4万元,没收查扣物质520530.97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

第14篇

“今天要去草莓基地采样,我要提前整理好仪器和药水。”5月9日一大早,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冯影影便一头扎进了站实验室。

谁也猜不到这个看上去温柔可爱的女生,已经干检测员工作3年多。从最初的探索尝试,到如今的成熟完备,今年31岁的冯影影见证了巴南最基层监管站建立以来的成长之路,这当中的苦与乐,也让她备感珍惜。

爱:温柔姑娘喜欢跑田坎

不到9点,整理完必备品,冯影影与同事蒋富琳一同前往采样基地。

由于监管站人手较少,经费也欠缺,大多时候的采样工作,都没有专门的车辆接送,需要采样人员自行前往。运气好的时候,冯影影和同事可以搭一下便车,其他时间,她几乎都是自己去。要不是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冯影影难以想象怎么能撑得住这寒来暑往的奔波。

刚下楼,冯影影便碰上了准备去村里送材料的另一位同事,“今天运气真好,有车搭!”冯影影一边说着,一边坐上了同事的车。不到20分钟,她来到了草莓生产最集中的鸳鸯村。像这样跑田间地头,她每个月起码有20次。

走进草莓生产基地,一颗颗鲜红、诱人的草莓让人垂涎。为了避免污染样品,冯影影和蒋富琳换上了抽样服,戴上了手套,他们并没有立即蹲下就采摘,而是小声嘀咕着商量。“抽样不是随便摘点就完事,要根据农田布局来安排。”冯影影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抽样要分为四种方式,即对角线式、梅花点式、棋盘式以及蛇形式,而这四种方法的运用,也是有讲究的。

“像这块田,面积不大不小,而且地势比较平坦,就可以用梅花点式。”冯影影说,抽样也是有学问的,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后期的监测结果,所以,这一步一定要拿稳了。

恨:不按规定用药太可恶

“草莓大量上市的时候,我们都一直‘盯’着草莓!”冯影影用了一个“盯”字,每当有某一时令水果蔬菜上市,作为监测员的他们,都会盯着不放,并将抽样范围不断扩大、深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种植基地,也不允许任何一户违规使用农药。

冯影影告诉笔者,有一年的冬天,正是冬季蔬菜产出的旺季。她和同事一起到一蔬菜种植基地采样,因为平时的抽样工作都是不定期的S机抽查,这一次,冯影影随机选择了一家离街道较远的地方。

当他们将样品进行检测后发现,农药残留物接近50%!虽然并没有超过50%,离超标值还有零点几的距离,但仍然让原来温柔的冯影影有些怒了。她连忙与农户取得联系,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对方,在她再三询问下,种植户终于承认,自己头一天使用了一些除草剂,但量并不大。

“你这样做不但害了别人,最终也会害了自己。”在冯影影的劝说下,种植户承诺,再也不会乱使用农药,并严格按照安全绿色的生产程序开展种植。

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冯影影一直是“热爱”与“痛恨”的矛盾综合体。一方面,她深爱着这一份工作,而另一方面,她却痛恨那些不按规定生产的人。她深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是简单地做几个实验,采几个样就完了。这是事关老百姓生命安全的大事,马虎不得,也马虎不起!

情:一份坚持换一份安全

上午10点多,冯影影与蒋富琳回到了办公室。没有时间与其他同事闲聊,他们两人便将自己关进了实验室里。

“要先取样,一般根据样品大小来决定,像草莓可以取2克左右。”在蒋富琳的配合下,冯影影取出了样品进行实验,整个过程一丝不苟、游刃有余。她告诉笔者,取出样品后,要同时加入酶、显色剂这两种药水,放置十分钟,这中间的时间要严格把控,不能多,也不能少。像这样的坚持,冯影影一做就是3年多。

十分钟后,冯影影又加入了底物,并迅速将样品放入仪器中进行检测。“这种快速检测,一般3分钟就可以出结果了。”冯影影说罢,掏出了包里的笔记本,准备记录各个检测数值。

“你看,数值是8.5,说明农药残留值是合格的。”像这样的检测,几年下来,冯影影已经做了不下700个,庆幸的是,这些检测数据,几乎都是合格的,这也让冯影影感到很有成就感。

据了解,南彭是巴南区二环内的农业大镇,也是市内外远近闻名的草莓生产基地。目前已经有成熟草莓基地300余亩,每年2月到5月的草莓采摘时节,都有一批批游客慕名前来,这也使得当地的草莓安全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让质量安全从源头上得到控制和把握,南彭监管站还在辖区内的12个村设置了协管员,专门负责收集各个村的种植大户情况,并向监管站提出抽样建议。随着监管站运行的不断成熟,如今,南彭辖区内的19个家庭农场、40余家专业合作社,以及近20家农业企业都纳入了其检测范围。

愁:范围受限检测员力有不逮

南彭街道有常住人口5万余人,1万多户,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也有4个,每天进出市场的农产品数以万计,然而,这些农产品是否安全?农药残留量是否超标?冯影影想检测,但常感有力也使不上。

“流通领域的产品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畴,我们的工作也因此受到了限制。”冯影影告诉笔者,基层监管站没有执法权,只能对区域内的田间农产品进行抽检,虽然在绝大程度上做到了产品的源头控制,但对于农贸市场、超市等区域的检测却是无能为力。

那么,如何才能打破这种局面呢?

冯影影觉得,可以将目前的多个食品安全执法部门进行整合。例如将监管站、动监所、食药监等进行整合,通过资源、信息的全面整合,改变以往各自执法的局面,这样一来,不仅农产品的质量得到了有效地掌握,还能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成本。

事实上,冯影影所说的整合,巴南区已经在试点开展。据巴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程洪介绍,传统的监管模式,往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食药监以及动监各自开展监测,存在的弊端是,当农产品在源头发现问题后,很难把控市场流通环节的情况,这样一来,从发现问题,到部门之间的沟通,再到处理,往往会花费较长的时间,使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这种情况下,源头出现的问题,便很容易流入市场,给老百姓带来安全隐患。

第15篇

县乡层级的食品安全状况

从工商管理的市场环节来看,劣质食品最终是要通过终端消费才能进入到百姓餐桌。城市消费市场因为集中管理,各环节行政执法相对容易。而乡村市场受制于农村地理分布的限制,点多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较为明显,给工商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较高的执法成本,加上“人员较少、设备缺乏”的客观因素,导致监管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事倍功半、捉襟见肘。从身边发现的案例来看,目前我国县乡级食品安全状况尤堪忧虑:个别不法商贩急功近利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部分黑心户在食物中加吊白块、面粉中加增白,失信经营户对加工的食品滥用添加剂、养殖的鸡鸭饲喂激素,农民在庄稼种植中不规范使用农药,以及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带来的负面效应等。这些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特点值得关注。一是波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的种类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奶制品、炒货食品、加工制品等各行业供应性食品。二是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性危害延伸为食品内部的安全性危害。三是犯罪手段越来越高。已从过去的粗糙物理性掺假伪劣发展为依赖科技性技术手段进行加工制假售假,给县乡基层监管体制带来越来越大的冲击和难题。这些存在的问题,如果不严加遏止和防范,必将诱发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信用危机。

对县乡级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分析

基层政府对工商管理方式的简单理解,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缺位,既有市场失灵的原因,也有政府失位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监管者和生产者信息不对称。监管者通过落实上级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信息、调查食品安全事故等措施来进行监管,而生产者受利益驱动的影响,有着规避监管、利用法律漏洞、降低生产成本的直接动力。

监管有效性和惩戒机制不对称。基层食品监管在进行抽样检测过程中,更多的体现了人治化的思维,工作人员在依法监管实施过程中受上级的掣肘,上级的权力寻租和责任推卸现象无法制衡,导致发现问题后工作人员无法真正发挥法律惩戒作用。

监管机制和检测水平不对称。部分现有监管机构存在经费紧张、设备及人员不足的瓶颈,面对繁杂繁重的食品抽检任务,不仅受检测水平的制约,而且往往是“一人抵四手、顾前难顾后”,导致对发现的案件不能以最小的时间效能和最少的行政成本及时予以处置。

强化县乡食品安全监管的四条路径

加强监管力量,用“重典”净化市场。扩增基层执法队伍,在县级设立食品安全犯罪侦查中队,在乡镇设立“一办一所”(食安办、食药监所)、乡村食品安全信息员,配足配齐执法车辆和装备,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瞄准一流,建立县级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形成权威、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平台。同时,整合农业、质检、工商、畜牧、食药监等多部门力量,高频次开展“食品安全大清查”等专项行动,加大抽检力度,重拳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严格执法,久久为功,保持高压常态化,净化基层市场环境。

建立溯源机制,用“科技”护航食安。设立云端数据库,存储食品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为食品办理“身份证”,并纳入食药监、工商质检等各部门检查材料,方便消费者终端查询、了解实况。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追溯食品生产源头,真正实现“终端管理、全程控制、质量溯源”,打造“透明车间”、“放心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