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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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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

第1篇

市农委确定召开这次全市农药经营备案及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推广现场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十部委和省农业厅等十一厅局《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全省上半年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我市农药经营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全市农药经营备案及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推广等农药监管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农药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及其农药管理机构,认真贯彻农药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文件规定,继续实施“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注重改革创新,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大措施落实,促进了农药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加大农药案件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对参展全国第25届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的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了分析汇总,下发了《关于对涉嫌违规农药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的通知》(聊农字【2012】25号),对14家涉嫌违规农药生产企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逐一进行了排查,同时,加大了市场整治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药的行为给予了坚决打击。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960余人次,累计检查农药生产经营单位2700余家次,立案79起,结案75起,查获不合格农药8.96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二是进一步落实农药监督管理措施。在对我市农药市场状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农委下发了《关于2012年全市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了农业部等十部委《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并成立了市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应急协调小组,加强了对全市农药监管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

三是集中开展了“农药清理整顿月”活动。今年7月1日是“六项新规”实施过渡期的最后期限,为了彻底整顿农药市场,我们转发了省厅《关于开展“农药清理整顿月”活动的通知》,活动主题是“清理违规产品,整顿经营秩序”。各县(市、区)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了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宣传咨询活动,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对其经营的所有农药产品逐一检查,对2010年7月1日以前的农药产品进行强制下架,严禁过渡期结束后市场上仍然存在2010年7月1日以前的农药产品,维护了农民利益。

四是积极配合全省春季农药监督检查组对我市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2]6号)要求,省春季农药监督检查组于4月11日至13日,来我市进行了农药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对我市辖区内的东泰农化有限公司、赛德农药有限公司和东昌府区、莘县等60个农药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和农药质量抽查工作,共抽检农药样品22个。根据省药检所统一部署,对我市20个抽检样品进行了生产源头追踪,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这次检查,对加强我市农药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增强搞好农药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后,农业工作的基本任务也实现了由保供给到保供给和保质量并重的历史性转变。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及各类媒体的跟踪监督,对我们农业部门的工作产生了空前的压力。概括起来,当前我市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突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农药产品质量、标签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上半年,除坚持一般性检查以外,全市对农药市场开展了3次集中检查活动,分别是大棚烟雾剂集中检查、麦田用药集中检查、蔬菜产区禁限用农药检查。通过3次集中检查,对涉嫌违规的产品进行立案处理,并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产品(统计数据前文已介绍)。市县两级随即抽出406个农药标签,其中合格的292个,占72%,不合格的114个,占28%(未标明中文通用名7个,占1.7%;扩大使用范围2种以下15个,占3.7%;扩大使用范围3种以上36个,占8.8%;未标明毒性标示2个,占0.5%;无生产日期或批号5个、占1.2%;假冒证号23个,占5.7%;其他违规的26个,占6.4%。)。

第二,农药使用量越来越多,农药药害时有发生。我市常年使用农药2500吨左右,而且随着除草剂的广泛使用、瓜菜面积扩大、病虫抗性增强等原因,农药使用还有增加的趋势。我市使用农药社会化、机械化程度还不高,农民在选择农药时多从短期药效或价格角度考虑,乱用药、盲目施药、在瓜菜上使用高毒农药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第三,农药经营网点多、乱、杂的问题比较突出。农药经营许可证取消后,农药经销店无序扩张。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农药经销店达2200多家,多数经营单位素质不高,经营条件没有严格审查,许多没有承担风险责任的能力;有的经营者没有通过培训上岗,不懂农药,不能识别假冒伪劣产品,不能给予农民用药指导,难以推广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农药产品;有的受利益驱动,唯利是图,违法经营。农药经营网点多、乱、杂的问题,已经成为农药监管的最薄弱环节,也成为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存在的温床。

农药是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极大的威胁。近年来,我市各级农药监管机构,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的农药管理却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今年是农业部提出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我省继续实施农药“四培育”活动。特别是今年农业部、省里连续下发、转发加强农药监管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这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农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以求实、务实抓落实的作风,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搞好我市农药监管工作。

三、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开创农药监管工作新局面

2012年还有3个月的时间,农药监管的任务十分繁重,监管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最近,农业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6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以农业部的“意见”为指针,以广泛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为总抓手,以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制度机制创新,全面落实监管措施,使农药备案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尽快在全市推广,使我们农业部门对农药的监管能力有明显提高,确保不出现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工作中,要着力于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推行农药经营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行农药经营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是规范农药经营秩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性措施,是科学而行之有效的农药管理制度,它紧紧抓住了农药的源头和影响农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管事管用,事半功倍。据了解,农业部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将恢复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业部正在制定高毒农药管理、经营单位上网公布、药害事件处置等方面的配套文件。省农业厅连续转发的两个农业部相关文件中,均增加了推行“两项制度”的内容,这些都为我们加快推行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撑。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把加大“两项制度”的推行作为近期农药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鼓励创新,探索更加适合本地情况的管理模式。制定工作计划,先易后难,有重点、分步骤地向前推进,争取在1-2年内在全市全面推开。

(二)搞好农药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要积极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全面开展农药经营单位清查,对无照经营及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12月底之前,各市要把清理整顿情况和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名单报市农药检定所。

(三)要继续加大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力度。重点配合省药检所组织对烟剂、种衣剂等农药进行专项抽检,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进行监测,对各市清理整顿月、市场监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农业部、省农业厅抽检的质量不合格农药产品处罚情况进行督导和查办。

(四)是要努力提高农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积极稳妥地应对可能发生的农药突发事件,农业厅药检所印发了《关于处置涉及农药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县(市区)农药监管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在加强日常农药监管的同时,及时认真地做好信息报送、调查取证、检测认定、新闻、舆论引导、群众安抚等工作,努力避免发生。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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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山东各地农药监管情况[J].山东农药信息,2011(4):15-18.

[3]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A/OL].[2016-12-02]..

[5] 张丽辉.针对我国农药管理工作现状的几点建议[J].新农业,2015(5):10-11.

[6] 吕建军.辽宁省农药管理工作现状与对策研究[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3(8):75-77.

第3篇

关键词:农药管理 监管 问题

农药是一种用来杀灭昆虫、真菌和其他影响农作物生长有害生物的重要物资,是农业增产、增收,提升农产品品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保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药产品质量问题。农药管理监管机构作为控制农药质量的关键机构,其工作能否合理有序进行对农药功效的发展有直接影响,为了确保农药质量,必须加大农药管理监管工作力度,减少监管失控问题。下文对与农药监管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具体分析。

一、影响农药管理监管失控的因素

1.政府重视力度不够

近年来,一些县级政府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并不是很重视,上级部门虽然下发文件要求成立农药监督管理站,但却因缺少县级政府的审批,部分县就未单独成立农药监督管理站,是由植保站来兼管,这样就致使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停滞不前, 甚至工作不实,监管不到位。因为植保工作繁重,事情多,哪有更多的精力认真抓农药监管工作,因此导致农药监管工作不扎实,再说又会出现上下级连接困难。同时一些县级农药监管部门虽明确了乡镇监管人员工作职责,但因没有独立行使工作权利,其部分职能无法实现。对于村级农药监督而言,往往仅确定村级农药监督人员,而未进行具体农药监管工作。

2.监管经费缺乏

因一些县级政府和相关单位不重视农药监管站,也未对其进行明确批示,使得一些县级监管工作经费不能列入县级财政收入预算中。农药监管机构在无经费保证的情况下,只能依赖于农业局投入,但这部分资金毕竟有限,很难保证农药监管站持续运营更无法保证乡镇、村人员的的工作经费,再加上农药监管工作培训任务的繁重,使得经费更加短缺。

3.培训力度不够

由于政府重视力度不够和监管经费的限制,农药管理监管机构不能对监管执法人员、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培训,使得执法人员监管和执法能力得不到有效的提高,而且还需要广泛宣传,大力的培训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因为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对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掌握不够,会导致一些安全事故。

4.假冒伪劣药品仍较多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大惩罚力度,一直是近些年农药监管部门管理的重点。近些年来,监管部门为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但是不法农药制造和销售商仍很活跃,并在较为隐蔽的地点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这样不仅无法保证农产品质量,而且也会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

5.农药残留物超标

近些年来农产品残留物检测中,一些蔬菜残留物指标超过正常标准,无公害蔬菜中含有违禁农药。如在对一些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检验时,发现蔬菜产品中含有甲胺磷成分。我们知道甲胺磷是高毒农药,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将此种农药作为农业生产投入产品,不仅会影响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流入市场后也会给消费者生命健康带来危害。

二、农药管理监管问题控制策略

1.政府加大重视力度

农药管理工作质量事关农药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首先,县级政府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指示成立农药监管小组,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及安监局领导任组员,确保农药监管工作顺利进行。其次,县政府要将农药监管站列入正式编制单位,并由县级整编单位进行编制,以保证人员稳定。再次,要明确各乡镇农药监管人员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履行监管职责,以确保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县级财政部门应该响应国家号召,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将农药监管站划入财政补贴行列,从财政支出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县级农药监管站专用经费,以确保农药监管人员能正常开展农药监督方面的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财政也应该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乡镇农药监管人员工作经费,以及给予村级农药监督人员一定经济待遇,以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使村镇两级农药监管人员能够做好职能范围之内的事,同时也能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县级政府还应该适当的组织乡村两级农药监管人员培训,并从政府收入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培训经费,以解决县级农药监管机构任务繁重问题。

3.完善法律法规

完善与农药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农药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的保证,首先,县级农药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及部门间的联动制度等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使这些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其次,县级农药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于农药经营门市相联系的制度,以当地的管理原则为依据,明确监管责任内容,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例如可以组织不同农药生产单位、经销商和门市负责人等签订《农药质量安全服务承诺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确保药品质量。再次,要建立药品管理安全责任体质,县级农药管理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一一对应的形式规范农药市场,将农药管理工作深入到农药门店,并将门店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农药监管执法人员,使监管执法人员能更好的投入到农药管理中,切实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4.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

农药产品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增多,使农药市场的产品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甚至使农药市场秩序得不到有效的维护。这种情况下,农药管理监管部门就应该加大打假力度和深度,将农药市场质量抽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重点检测农药产品中是否含有高毒成分,以避免不法分子将高毒农药混入普通农药中销售,从而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农业管理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除了按时进行监管抽查外,还要在农时农事季节,开展春秋两季农药抽查行动,重点抽查杀虫剂和杀菌剂两种农药,一经查出有违禁药品成分,对农药生产商和销售商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曝光和查处不符合正常经营标准的单位,以维护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5.加大宣传力度

农药市场监管工作,除了做好上述工作外,农药监管工作。农药管理部门实际工作要应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报刊等多种途径,以农民喜闻见乐的形式宣传和普及农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药生产和经营者法律意识。其次,要做好农药安全工作,通过两站一台公布专家热线,随时随地的解决农药经营者和农民在销售和使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再次,在农忙期间,农药监管机构应该推行高效低毒农药品种和新技术,引导群众购买放心药品,并指导群众正确使用农药,以减少因使用不当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6.加大培训力度

要加大员工业务培训力度,首先,鼓励和支持农药监管执法人员按时到上级部门接受培训,以不断的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其次,要对县内所有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政策支持和相关法规培训,并从中选出农药经营大户参加省级知识培训工作,以增强农药经营商对农药监管工作认识,自主的参与到农药监管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最后,要对本地区农业基地和种粮大户农药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以不断的提高农民安全使用农药水平,减少农药安全事故。

结束语:

农药作为农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投入品,其不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源头,也是控制农产品质量的关键。现在一些县级农药监管机构为了确保农药质量,已对当地农药监管工作做了一些调整,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维护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药产品质量的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我们知道农药监管工作还在不断的进行中,需要随时进行调整,以满足时展需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