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稳健的理财方式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关键词:突发性公共事件;财政应对能力
强化突发事件财政应对能力的客观必然性
(一)理论基础
财政既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以国家为主体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中实现其功能目标。事实上,在政府应急管理过程中,财政部门的角色并不仅仅局限于物资管理和后勤设施保障,还具有提供行政救助的法定职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后,由于当事人往往丧失自救能力,迫切需要政府财政部门出面,动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行政救助。
(二)现实意义
突发事件管理是一种公共服务。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维护公共安全,是政府进行社会治理和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反应体制与体系,增强全社会的危机管理和危机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是政府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确保财政对于公共服务事业和公共管理项目的支持力度,是政府由产业投资主体向公共投资主体角色转换的必然要求,是对包括纳税人在内的全体国民服务意识的具体体现。
突发性事件的应对能力是财政能力的必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我国现有的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和财政体制看,集中应对少数突发事件的力量是具备的。但从全方位防范、常规性防范、现代化防范的广度和深度要求看,资金的来源和保证性尤显不足。因此,面对逐步增加、永远存在的公共风险和公共危机,迫切需要在财政框架中建立应对能力。
(三)突发事件对财政运行的影响
从财政收入总量看,造成财政总量减收的主要原因是突发事件对社会总供求骤然地产生了收缩效应。一旦社会总需求扩张乏力,经济增长就要减速,从而会使财政收入增长受挫。为了遏制突发事件的蔓延以及扶持遭受突发事件冲击的行业和劳动者度过难关,必须及时出台一些财政救助政策,尤其是对财政收入下降的重灾区行业,更需要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加以救助。
强化突发事件财政应对能力的制度安排
(一)构建突发事件的财政应对机制
合理界定我国财政的支出范围。包括:国防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科教文卫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经济发展支出。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培育和完善市场建设,为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与政府的这一特殊职能相适应,财政将在资源配置,以及制定、实施和宣传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负有更多支出责任。
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估制度。简单地控制支出和调整支出结构有可能会形成少花钱也少办事的情况,因此,需要在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与之行使的职能相适应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定期进行考核,真正提高支出的效率和效果。
深化财政改革,完善支出管理。在健全的民主监督和规范的法制约束下,建立科学的支出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改革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强化预算管理,实行部门预算;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由国库直接支付采购资金,做到公开、公共、规范、透明,以解决目前存在的分散采购、盲目采购、收取回扣等问题。
(二)建立财政危机管理机制
建立综合性财政危机管理网络。当今社会,危机的发生将是一个经常性变量。面对这一情况,应当构筑一个包括财政法律制度、机构框架和风险预警在内的综合性财政危机管理网络。财政法律制度为制定非常时期的财政法案提供法律支持,可以大大缩短危机发生后再寻求修改有关财政法律的时间;机构框架则为财政应对各种危机提供智力支持和操作流程;风险预警为评估各种突发事件对财政经济的影响提供标准,并依据不同的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情况警示。
逐步建立风险分担的制度框架。要建立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债务报告制度和政府财政风险预算及其评估制度,从制度上对地方债务加以约束、防范、监控和化解。对政府提供的各项措施、政策承诺进行事前的风险评估,以免政府因财政能力的变化而导致言行不一,损害政府的公权力。
(三)建立长效财力保障机制
增强预备费的稳定功能。具体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以前,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提取预备费,而不论预算是赤字还是盈余;对预备费实行基金式管理,每年安排的预备费,在当年没有突发性支出的情况下,或者用于突发性支出后的余额,不得用于其他预算开支,应进入预备费基金;扩大预备费基金的来源,如预算盈余、预算超收收入,原则上应进入预备费基金,不应用于追加其他的预算支出。
建立财政风险基金和国债偿还基金。为建立稳固的财政基础,应考虑建立一笔专门的、稳定可靠的、可以连续使用的财政风险基金,该风险基金来源的构成可以参照总额预备费的提取办法在财政支出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它和财政后备基金共同构成财政安全的保护屏障。当然,考虑到通过偿债基金避免债务危机的方法,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选择建立国债偿债基金,以防后患。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设计;施工
中图分类号:TE8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10 年底,我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 以上。为了节能和保温,建筑一般都在外墙面加上保温材料。随着各种材质的外墙保温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公共与民用建筑,火灾隐患也如影随形。2009 年元宵节央视新址发生的特大火灾; 2010 年11月15 日上海市静安区教师公寓发生的致58 人丧生的特大火灾。因此,提高国内各类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性能.已成为事关民生安全的重要课题。那么,如何才能科学、有效地防止因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建筑火灾呢? 本文从设计及施工角度进行了探讨。
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类型及存在的隐患
1.1 外墙保温材料的定义
外墙保温材料是由硅酸盐保温材料、胶粉聚苯颗粒、钢丝网采水泥泡沫板(舒乐板)、聚苯乙烯、挤塑板、聚氨酯板、玻璃棉卷毡、挤塑板等组成,具有保温、隔热、防水等性能。
1.2 外墙保温体系材科分类
从材料燃烧的角度分类,目前用于外墙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主要包括三大类,分别为:
(1)无机类保温材料:我国的岩棉、玻璃棉、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等,属不燃性材料,自身不存在防火安全问题。但其他性能不能完全满足外保温的要求,目前尚不具备广泛应用的技术条件。
(2)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以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为主,属难燃材料,且不具有火焰传播性,自身不存在防火安全问题。
(3)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以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聚氨醋硬泡为主,属可燃材料,具有引发火灾的危险性。
1.3 外墙保温材料的特点
EPS.XPS.PU 均属有机保温材料,最大的优点是质轻、保温、隔热性好,最大的缺陷是防火、安全性差,易老化、易燃烧。燃烧时烟雾大、毒性大,承重性、使用年限、防火性均不如无机保温材料。特别是EPS泡沫.XPS 泡沫,耐火性极差,在80℃就产生熔融变形滴落。正因为此,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对重要建筑、高层建筑进行外墙保温,一般都要求对保温系统和绝热材料作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试验,且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系统和材料适用不同范围的建筑防火要求。到目前为止,EPS 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由于涉及严重防火问题,在美国有20多个州禁止使用: 在英国,18m 以上建筑不允许使用EPS 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 在德国,22m 以上建筑不允许使用EPS 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
1.4 外墙保温系统的火灾危险性
普通民用住宅,特别是高层住宅,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容易形成竖向蔓延。这是由于玻璃在火灾的条件熔点会降低,因为受热不均和膨胀变形受到了窗框的限制和内外表温差过大等原因导致开裂破碎。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在高温火焰的作用下,门窗玻璃会快速的破碎脱落.火舌便从这些破碎的门窗中伸出,变形成火势的竖向蔓延。火势通过外墙门窗口继续蔓延的途径基本有2 种:一是火焰的辐射热通过外墙门窗口将对面建筑物烤燃:二是火势从穿过窗口向上延伸,烤燃上层窗口的可燃物,火势渐渐向上蔓延导致整个建筑物起火。
2.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设计
2.1 设置相应的防火构造物
(1)对于新建筑物。首先,在修订的标准中,对于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规定, 要能够满足建筑外墙保温系统阻隔火焰传播的能力:其次,由消防部门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测试和监督:再次,对于使用聚苯板薄抹灰的外墙保温系统,应相应的增设挡火梁和防火隔离带等防火构造物
(2)对于已经采用可燃性保温材料的建筑物。首先,应采用不燃性材料为保温层做水平和竖向分隔;其次,建筑物的外墙转角两侧以及窗口、门洞周围应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分隔;再次,建筑物的外表层应用不燃性材料全面覆盖,可用水泥砂浆进行涂抹;最后,如建筑物外墙采用幕墙.应用防火材料对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出的缝隙进行封堵。
2.2 选择正确的外墙保温材料
(1)外墙保温材料选择:按照现行的制度要求,百米以上的建筑外墙基本上都要用A 级材料,百米以下可用Bl 级(不加防火隔离带)B2级(需设置防火隔离带)。
(2)外墙保温材料性能参数:在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选择时,应重点掌握聚氨酯泡沫、挤塑板和苯板的效能选择,可按以下参数选择。①保温效果:聚氨酯泡沫最好,挤塑板次之,苯板最差;②耐冷热性能:聚氨酯泡沫最好,挤塑板次之,苯板最差;③吸水率(性):挤塑板最低,聚氨酯次之,苯板最易吸水;④耐火性:挤塑板最长,苯板次之,聚氨酯泡沫最差。
3.施工管理措施
3.1 保温材料的进场管理
(1)总、分包方应对施工现场节能保温所用的有机保温材料等进行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机保温材料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建设、监理应对进场的节能保温材料的《备案证书》、《质量保证书》、《型式检验报告》等有效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重点核查可燃类保温材料检验报告燃烧等级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进入施工现场的可燃类保温材料,应按规范规定对其燃烧性进行见证取样复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使用要求。
(4)燃烧性能不合格的保温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燃烧性能未复验合格的有机类保温材料不得使用。
(5)墙体、屋面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要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
3.2 保温材料的堆放管理
(1)有机保温材料储存在库房时,库房应由不燃性材料搭设而成,并有专人看管。
(2)有机保温材料露天堆放时,堆放场四周应由不燃性材料围挡:堆放场应为禁火区域, 其周围l0m 范围内及上空不得有明火作业,并应有显著标识:堆放场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堆放场应配备种类适宜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器具:堆放场内材料的存放量不应超过3 天的工程需用量,并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完全覆盖。
(3)有机保温材料应分类整齐堆放,严禁在施工建筑物内堆存保温材料。
(4)对未进行防火界面处理的有机保温材料,应集中存放并进行防火覆盖。施工现场严禁保温材料长期露天。
3.3 施工技术及工艺方面
(1)采用防火隔离带的做法:以水平或坚直设置在建筑的层与层之间的防火隔断,一般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系统的任何材料之间都不留空隙.具有一定的宽度。或者是在建筑设计中类似于某些民用建筑阳台挑梁的形式,将建筑的主体外伸一定距离,以建筑材料普遍为不
燃材料起到防火分隔的作用,可理解为类似于挡火梁的作用,但是这里还有竖向分隔的要求。并且在每个窗楣和门楣上口加入不燃高强矿棉防火隔离带, 向上高度大于200mm: 宽度为窗口两侧向外延伸300mm 以上。主要防止室内发生火灾时,火势从窗口部位点燃外墙外保温系统并引起火灾蔓延的发生。
(2)采用防火保护层:覆盖在可燃保温层表面,可避免火灾蔓延的系统构造层。防火保护层的厚度和质量稳定性,将直接决定系统层面受到热量或火焰侵袭时对内侧保温材料的保护
能力。各类粘贴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板外应有不小于3mm 的防火保(3)根据以往用水喷淋保护外部玻璃窗抵御外来火源热辐射的做法,建议没有水喷淋系统的建筑增加类似玻璃幕墙的水喷淋设施的工艺。
4.结束语
在进行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施工时要把好材料关,不合格材料决不能使用。在施工时严格按规范和标准操作。要切实做好防火工作,狠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护层。
【参考文献】
[1]马淑婧.外墙保温材料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及对策分析[J].现代职业安全,2009(9).
关键词:财税管理 常见问题 解决方式 发票开错 发票丢失 发票滞留
一、发票开错
发票是一个专用凭证,对发票的管理能影响到企业的具体利益。发票开错问题一般有下面几种:
(一)发票金额多开或者少开,而且购销的双方都没有进行财务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购货的一方要退回抵扣联以及原发票联,销货的一方要重新给购货方开发票,发票必须正确。销货方在收回发票后,将记账联以及抵扣联、原发票联全部盖上“作废”的戳记,还要做的两项工作是将这些要全部放在原存根联的后面,必须进行粘贴,而且要注明原因。
(二)发票税额少填,购销双方中的一方或者双方进行了账务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销货方要查清少开的数额,然后补发发票,补发的发票是蓝字的专用发票,在备注栏要具体说明情况,还要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
(三)发票税额多填,购销双方中的一方或者双方进行了账务处理。 如果是销货方进行了账务处理,那么购货方要做的是退回抵扣联以及原发票联,退给销货方。然后销货方进行销货退回处理,重新开发票,开票的日期则不是原日期,而是重开发票的具体日期,最后进行纳税申报。具体的销货退回处理措施是:销货方填红字的专用发票,填的时候主要根据购货方给的抵扣联以及发票联。撕下记账联,在冲减销项税金时会用到。蓝字的抵扣联以及发票联要粘贴在红字的抵扣联以及发票联的后面,要注明蓝字,存放地点则是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的地方,不能取下红字发票的抵扣联以及发票联。
如果是购销双方都进行了账务处理,那么购货方要根据多开的数额,申请销货退回折让,批准机关是相应的税务机关,主体的参照文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申请以后,购货方一般就能拿到红字的发票,然后购销双方来冲减各自的进项金额、销项税金以及销售金额、进项税额等。
(四)发票填写不规范
如果所开的发票是专用发票,票面填写不规范,但是无论税额还是金额都正确。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双方中的一方做了账务处理,还是双方做了账务处理,都要进行换票。首先是购货方退回原票,然后销货方按相关规定重新开具规范的发票。片面日期是重新开票的日期,并且要写上“换票重开”四字,收回的抵扣联以及发票联要盖上“作废”的戳记,放到发票存根联的后面。最后还要填写发票使用手册,在购货金额或者销货金额那一栏填上换票,另外要填写发票的号码。
二、发票丢失
(一)《中华人名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第四十一条中规定,使用发票的个人或者单位要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如果发票丢失,那么使用的单位或者个人要首先于当日向主管的税务机关作出书面报告,然后在电视以及报刊上进行公告声明作废。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专用发票丢失或者被盗后,纳税人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统一为中国税务报。这样规定的目的是方面纳税人以及各地的税务机关对照并查找丢失或者被盗的专用发票,减轻不同的税务机关传寄专用发票丢失声明的压力。
国家相关规定中还规定纳税人遗失发票后,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以及主要的税务机关进行报失,而且还规定了程序。当地税务机关首先对丢失发票的人进行处罚,然后收取挂失登报费,然后将丢失发票人的名称以及所丢发票的份数、盖章与否、字轨号码等情况,传寄到中国税务报,然后刊登遗失声明。这份遗失声明必须有国家相关税务机关的签注意见以及审核盖章。
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不同,专用发票丢失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只能是中国税务报,而如果是普通的发票,那么则可以在很多传播媒介上进行公告,声明丢失发票作废,包括电视等。
(二)如果丢失的发票是空白的发票,那么在具体处理时,整个程序和丢失开具发票的处理程序没什么区别,但是处罚金额有些不同。
(三)发票丢失后的具体处理措施:如果丢失的是专用发票,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分为两种情况,情况不同,处理措施也不同。一种情况是丢失发票的抵扣联以及发票联已经开具,而且丢失以前已经进行了认证并且相符,销货方可以提供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按销货方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应规定,将此复印件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前提是购货方的税务主管机关必须同意。另外一种情况是在发票丢失之前,并没有得到认证,那么处理措施则是销货方提供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然后购货方借此带着复印件到相关的税务主管机关去认证。如果认证相符,销货方所在地的税务主管机关,出具一份《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购货方可以用这份证明单以及先前的复印件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前提是购货方的税务主管机关必须进行审核而且同意。
三、企业滞留发票
企业滞留发票一般指的是购货方,销货方开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后,购货方在180天内,没有将发票进行认证,也没有用来抵扣增值税。在现阶段,金税工程已经实现全国联网,防伪税控系统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开出的情况下,购货方没有进行认证,那么就会缺乏抵扣信息,就会出现发票滞留。对滞留发票的处理,其具体措施如下:
(一)如果企业取得的发票无法抵扣,那么有两个处理途径,一是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发票,二是拿发票去进行认证抵扣,所做的进项转出必须是全额。
(二)如果购货方所购货物是免税货物或者是非应税的项目,那么必须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的发票。
(三)如果购货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应该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的发票。
(四)购货方出现发票滞留情况后,如果并非人为故意的原因,那么就需要检讨一下本企业的管理流程。
参考文献:
[1]朱利锋. 我国城市土地收益财税管理研究[D].江苏苏州:苏州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