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安全事故教育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安全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各行各业都重视安全问题的今天,安全教育也必将引起各界的足够的重视。下面就让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一些关于安全事故观后感,欢迎大家查阅。
安全事故观后感1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大家都必须去珍惜它,因为有了生命,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美丽。车祸猛于虎,人们常常忽略了交通安全,认为不幸的事是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自己永远也不会成为倒楣人。正因为他有这种意识,才导致了无数的交通事故。
《小学生安全教育》是专门为学生的安全撰写的。电视讲到:我国有13亿人口,4亿辆自行车,两千万辆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在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中小学生占8%左右,所以中小学生是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
在平时有的事故其实是可以避免的。比如说有些司机酒后驾车。上次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位酒后驾车的司机由于喝了酒所以头昏眼花了,所以加速,左拐右拐把握不住方向,因此撞倒了路边的油锅,泼到了2个人,还好没有生命危险。另外还伤到好几个人。
遵守交通法规,既是一个人的美德,也是衡量一个人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同时,也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虽然交通事故十分可怕,毫不留情。但是只要遵守交通法规,也并不可怕。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为了使自己、家人、亲人不痛苦,请你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美好的世界里,这是多么令人向往的。珍惜自己的生命就能使自己得到无限的幸福。
我们共同生活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请不要让你的朋友、亲人痛苦、难过,让我们团结一致,时刻警惕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我们共同去迎接美好的未来。
安全事故观后感2“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
现在正处秋季,风高物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上周四周五晚上行里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一场触目惊心的消防安全教育片。这是一部潜移默化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的教育片。
该影片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火灾案例,以纪实的风格,直观形象地宣传了火灾的危害及怎样预防火灾,遇到火险时如何灭火,人身安全及自救逃生等基本消防知识。通过观看影片,不仅使全体员工在安全消防意识上受到了启迪,同时也提高了对火灾等紧急突发灾害的自救逃生技能和及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的能力。
影片中的一场场火灾,烧毁了家园,烧掉了财物,令人陷入了绝望的深渊,迫向死的边沿,甚至吞噬了生命。。。大火过后,留下了满目疮痍。这种惨痛的教训告诉人们,如此无情的残酷的火灾为什么会发生?由于人们缺乏消防知识,消防知识淡薄,消防设备残旧不完善等等造成了一幕幕人间惨剧,所以我们要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约束自身行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火灾离我们是很远的,多少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切非自然灾害都是可以预防的”。是啊,只要我们没有违章作业,没有违章指挥,没有违反劳动纪律,平时注意到了对各类事故的防范,那我们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各类灾害的发生,火灾就会离我们很遥远。同样,反过来讲,火灾也离我们很近,甚至触手可及,如果我们不按照规章制度、工艺指标和工艺规程去严格的要求自己的话,后果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出现了“三违反”以后,其产生的后果是难以预料的,也将是非常严重的。
消防工作是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安全生产和增加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从观看的资料上来看,一把火就造成几十人甚至数百人的伤亡,造成上百万、上千万甚至几亿元的损失,这让多少家庭产生了巨大的伤痛,有多少财富顷刻间化为了灰烬。不仅如此,而且事后牵连的各种问题和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也是严肃的。教训和警醒是十分沉痛和深刻的,因此做好安全工作,对员工经常做安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银行是人员流动频繁密集区,本身消防工作就比其他区域繁重。我作为一名普通员工,处处提高消防意识,时刻提醒自己用电安全,平时离开时关好电源。不私拉乱接电线和偷偷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麻痹大意,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火灾隐患的危害性,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安全事故观后感32020年3月13日,公司组织全体人工员集中到土桥车辆段,观看了《安全生产》安全展。安全展鲜活的事例,悲惨场面,为我们上了一堂真实生动地安全警示教育课。
观看安全展后,我感触良多,安全对于企业来说是最大的效益,对于个人来说,安全就如健康平安一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其实,人对于自然界来说是非常渺小的,人的生命也很脆弱,所以珍爱生命,关注安全是我们时时刻刻要铭记于心的一项重要事情。工作中,我们要按章操作,多想几个“万一”,并养成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习惯;平日里、生活中,也要时时警示自己规避不安全的隐患,上下班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做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出门上班人走要关闭电源、燃气具开关等,并教育家人注意安全。也许我们的一个提醒,就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一辈子的幸福。
在我看来,除了这些,安全还是一种责任,为了自己家庭幸福的责任,在我们身边,每发生的一起人身事故都可能增加一个或几个不幸的家庭,所以我们不能忽视这样的重要前提:一名员工虽然只是企业或社会的一分子,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能就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顶梁柱”,一个员工的不幸就是家庭整体的不幸,所受到的伤害都会影响到全家的幸福和美满。“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不仅是企业的要求,更是家人的期盼,没有什么比人身的平安再幸福的了。要使企业和家庭成员能够放心、安心、舒心,员工首先要真正认识自我安全保护的价值,注意养成良好的职业安全习惯;企业在抓安全教育管理时,也要从传统的说教方式中走出来,改变安全教育的方法,体现有人情味的关爱精神。
“安全我一个,幸福全家人”。我们要通过开展以人为本的“爱心活动”和“平安工程”,真正建立起“人人想要安全、人人有能力安全、人人做到安全”的企业安全文化体系,扎扎实实地营造出和谐、稳定的安全工作氛围。
安全展里,血的教育又一次警示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一定要时刻注意安全,并要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安全思想意识融入到人性化、亲情化的安全宣传教育中,珍爱生命,关注安全。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安全事故观后感4近期,一场以全员收看电力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撰写心得体会的安全警示教育在公司系统如火如荼开展。
观《警示 教育安全》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屏幕上,一起起安全事故,夺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给死难者家属心中留下无尽的伤痛。泣血的场面,深深地刺激着我们的视觉神经,让在场的每一个人揪心、叹惜。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无一不是由于部分员工安全意识不强,遵章守纪自觉性不高,违反操作程序、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监护不到位所造成的。
追求幸福快乐,是人之本能。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心目中的“幸福指数”中,“平安”二字占有越来越重的份量。在春节贴的春联上、在人们的祝福语中、在工厂车间、在出行的车上……“平安”二字无处不在。孙悦的一曲“祝你平安!”曾红遍大江南北,可见,“平安”二字受人们欢迎的程度。因为人们深深知道,只有与安全、平安结缘,才能让幸福相伴。
一个企业要发展,安全是前提;一个家庭要幸福,平安是保障。在工作中,我们要牢记亲人的叮嘱,领导的重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事故隐患要有一定的预见性,遵章守纪、按章作业,坚决做到“四不伤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才能让幸福时刻萦绕在你我的身边。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高于一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却把人们唯一的生命夺走了。今天观看了《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启示录后,再一次使我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感受到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给人们带来的巨大灾难。
我国一天大约有四十名中小学生死亡,也就是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多么可怕的数字,多么令人痛心的事情。它不仅摧毁一个个幼小的生命,而且使无数个家庭支离破碎。近些天,我国就发生了几十起恶性-交通事故,共有三千人多人死亡,两万多人受伤。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也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促使我们在课上和日常生活中多学安全知识,积累安全自救经验。使我感触最深的是那个小女孩被一辆大货车夺去了双腿的事,从此小女孩就坐在篮球上,一步步的挪动,我为这幼小的生命从此残疾而感到痛心。愿安全警钟为我们长鸣。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要走人行横道,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不在马路上打闹……努力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生活在幸福的大家庭中感到无比的自豪。我们应该珍爱生命,善待生命,团结互助,努力学习,用丰富的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自己所学的本领去建设美丽的祖国。
安全事故观后感5星期六早上,我看了一个安全教育片,主要讲的地震、游泳、交通事故、火灾来袭时,怎样保护自身安全。
当地震来临时,如果是在家里,一定要躲在卫生间或坚硬的床底下,用柔软的枕头保护头部,千万不要躲在窗户底下,更不要从窗户上往下跳。如果在学校里,要躲在桌子下面,用手或书包保护头,听从老师的指挥,有秩序地迅速撤出教室,到操场上去抱头蹲下。
夏天天气炎热,有些孩子会到水塘边玩耍,这是很危险的,我们要在大人的带领下到游泳池里去游泳,还有就是不要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专家介绍说,溺水是小学的头号杀手,在列举的数字中,把我吓了一大跳。怎样才能预防溺水呢?
游泳前要做准备活动,也可用少量的冷水浇四肢,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以防抽筋,饥饿、饱食、过度劳累后不能游泳;游泳时遇到水草,应立即停止划水动作,改用仰泳姿势迅速离开水草。如果已经被缠住,应仰躺水面,一手划水,一手排开水草。切不可双手乱挥、双腿乱蹬,这样会使水草越缠越紧。游泳时遇到旋涡,应吸气下潜,从水底向外游,离开旋涡后再浮出水面;游泳时突然抽筋,如果离岸近应立即上岸,按摩抽筋的部位;如果离岸远,应立即仰面浮于水面,按摩或牵引抽筋部位,待抽筋不太严重时,马上用未抽筋的肢体划水,尽快上岸。如果当时附近有其他人,应大声呼救;洪水季节绝对不能下河游泳。如果看到别人溺水自己的水性又不好时,应大声呼救,切记不要下水去营救。除此之外,应该谨记游泳“四不要”,我想对我们面对灾害是很有用的。
“交通”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与我们的人身安全息息相关。有人说:“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交通安全就是如此。一场小小的意外可能会使你的人生从此变得不同。曾经有过多少人因违反交规而终身悔恨;曾经有多少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命丧黄泉;曾经有多少人因为交通意外而终身残废。听着这一幕幕的悲剧,我们应该都不能无动于衷吧?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都应该做到而且是必须做!小而言之,这关系到人身安全的一道“防护墙”。
在马路上行走一定要靠右侧,过马路时,要看清红绿灯,走人行横道,不要跟汽车赛跑,也不要横穿马路。
发生火灾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朝最近的安全通道撤离,如果逃不出去,要呆在有窗户的大房间,便于呼救,切记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火大时用湿棉被裹住身体,如果身上有火立即躺到地下翻滚。
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目标要求,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范围
指发生在市境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及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市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分管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学校及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校长
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组成,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安全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能
1迅速及时地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应急求援命令、信号。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市域警戒和治安管理。
4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
5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6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7做好伤亡事故调查。
8适时公告。
四、现场处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执行总指挥的命令,指挥现场处理。
2抢救伤员。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指挥现场。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1、为了对安全事故开展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处理。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局机关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由办公室负责处理。由督导室、综治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2危房倒塌事故、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财物失窃事故、食物中毒由计财科负责处理。由勤俭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基础教育科、职成科、学前办、团委等科室负责实施。
4学校教干、教师违规违纪事件由监察室、人事科负责处理。
5网络安全工作由仪器站和教研室负责处理。
6科室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组织科室负责处理。
指挥部可随时指令各科室协同参与处理。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
2、事故现场应急处理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市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攻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维护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
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紧急抢救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
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信息联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求援。
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食宿安排,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发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楼梯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二)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学校(幼儿园)建筑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五)发生的造成师生伤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学校(幼儿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
(八)学校(幼儿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学校发生的学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体活动、集会、演出等发生师生伤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活动中发生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
二、实施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旬阳县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下和旬阳县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抢救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各学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启动应急预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书记、考试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办、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股长、行政股长、人事股长、计财股长、督导室负责人分别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教育办主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直接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督促指导县直学校(幼儿园)和乡镇教育办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定期指导预案的演练;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汇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快速开展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五)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事故现场。
(六)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开展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做好伤亡师生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十)大型考试活动,有突发性的苗头,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其股办室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现场指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分别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县教育局值班电话:*
(二)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时间和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后,除了向局长报告外,须立即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报告,同时报县委办室和报市教育局、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情况,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立即请交通、水电、电信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快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
(三)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保护。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各学校党政领导、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教育办要加强对所属村小、教学点的安全管理,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关键词 幼儿园 安全教育 安全事故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1 幼儿园安全教育的内容
不同年龄的幼儿其心理发展水平不同,因而在教育上其侧重点也应不同,因而幼儿园的安全教育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幼儿的心理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
1.1 托儿班
托儿班的幼儿大概在三岁之前,这时的幼儿基本需要大人的呵护照料,智力水平处于感觉运动阶段,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应该包括:当遇到危险时能够进行呼喊求救,不单独活动,不离开集体,不要陌生人的礼物,不将小东西如纽扣、硬币等放入耳、鼻、口内等。
1.2 小班
小班的幼儿在心理发展方面处于以自我中心的发展阶段, 在运动能力和认识方面有一定的提高,非常善于模仿,教师因而可以通过典型示范,使幼儿学会报警并能够拨打110电话,能够熟练记住家长姓名、家庭的住址及重要的电话号码,外出出和家长拉好手、不乱跑,主动让幼儿养成安全意识,并牢固掌握。
1.3 中班
中班的幼儿在直观行动思维上获得一定的进步和发展,行为开始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方向性,控制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能够单独做游戏,这时教师应主动引导幼儿认识一些安全标志,同时记住一些如火警是119、叫救护车拨打120等,对于出现的简易的外伤如出血、烫伤等学会一定的处理,建立一定的自我防范意识。
1.4 大班
大班的幼儿随着生长发展有利明显的抽象思维能力,不仅可以理解具体的事物,而且可以进行较为复杂的分析,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他们很喜欢掌握一些安全知识和技巧。因此教师不但要教会他们学会如何处理危险状况,而且应该教会他们主动远离危险。①如:在路边如果发现有电线掉落地上,不能拿起来玩,放风筝时要避开有电线杆的地方,在标有高压电的地方要学会躲避;看到电线弧光要赶紧闭眼,听到剧烈的响声要赶紧张开嘴巴,听到响雷、鞭炮声时快速捂住耳朵;学习一些识安全出口的标志等。
2 幼儿园安全教育的途径
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一直是我国幼儿教育的头等大事和一直存在问题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一下国内外的优秀经验为我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所用。
2.1 为幼儿创设安全的环境
日本、美国曾进行过相关调查,在儿童受伤中一般有:骨折、擦伤、扭伤等,一般较多的发生在户外运动场所、游戏地点,如滑梯、秋千等。国外的做法是对这些场所尽可能的做一些防护措施,尽量保证场地与设施的充分性,做好日常维修,尽可能培养幼儿的活动经验,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陪护,尽可能降低游戏设施的危险性,及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②
2.2 教师要加强对幼儿活动的监护,在活动中教育幼儿增强安全意识
在幼儿园中幼儿安全主要依靠幼儿教师来完成,教师是幼儿园安全教育的实施者和维护者。为了保护幼儿安全,但不能采取限制幼儿户外活动的措施,相关教师应鼓励幼儿亲自尝试他们自己创造的有一定冒险性的活动或者自己发明的一些特殊玩法,不能简单的强制儿童不要做某些活动,要让孩子们主动参与到新奇刺激的活动,教师要承担监督作用,在陪伴孩子们进行活动的同时,要及时为儿童提醒有危险的地方,提示并让儿童记住,学会识别和避免危险,从而保护自己。
2.3 家长要与幼儿园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
幼儿的安全工作不仅需要幼儿园做好,同时还需要家长及社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家长需要知道孩子们遇到些磕磕碰碰是在所难免的,不要为一点小伤而惊慌失措,幼儿园也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另外,相关社区也要做一些安全教育活动,如免费组织儿童参加一些安全教育活动,如参观消防单位、派出所相关的安全活动,或为孩子免费发放与安全有关的宣传册等。
3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预防
3.1 把好幼儿晨检关
幼儿来到幼儿园后教师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做好检查,查看幼儿是否来齐,有无请假状况,同时检查每位幼儿是否带来某些危险物品,如小铁丝、小别针、小纽扣等,因为极有可能因为这些小物件而酿成大祸,所以要将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内。
3.2 做好幼儿接送关
幼儿的接送,要把好关,家长送孩子,一定要亲自送到教室门口,交给老师,接孩子要凭接送卡,当是父母以外的人持卡接孩子时,教师在与父母电话沟通后才可以放走孩子,防止出现乱接、错接现象,避免不法分子钻空子,幼儿园及家长平时要教导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走,以确保儿童安全。
3.3 把好门卫值班关
幼儿园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大门需要有人随时看守,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入内要进行登记,确认身份后才可以允许入内。在放学时,要有人专门值守,防止幼儿私自离开,防止非法人员入园接孩子,遇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4 把好幼儿服药关
幼儿在幼儿园的服药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如果吃错药,会造成大祸。因而在幼儿带药、放药、服药三个方面要做好相关工作。幼儿家长所所带药品,要记好幼儿姓名、用量,由教师交给专人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负责服药的教师要做好记录及签字。
3.5 把好食品卫生关
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需要持有健康证,每年需要进行体检,对于食物加工相关的采购、加工、搬运、检验、清洗、保存等工作应该实行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③严禁幼儿园相关人员购买变质的食品原料,食堂内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禁止单独一人工作,要做好食品的留验及消毒工作。同时,需要与各供货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确保食品安全。
3.6 把好幼儿午睡关
看护好幼儿的午休也是重要的工作。在午休时间保育员也容易发困,因此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要求午休时间每位儿童需要至少观察三次,杜绝出现保育员睡觉、看书、看报、离开岗位等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家长、值班人员等,并组织好幼儿有序的上下床,确保午休的安全。
3.7 把好户外活动关
幼儿最喜欢进行户外活动,但户外活动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这是让教师最担心的环节,由于孩子们活动时较为兴奋,同时不具有安全意识,经常会出现各种擦伤、甚至磕伤等状况。④因此,教师既要保证孩子们玩得高兴,也要确保孩子们的安全,要有法、有度,做到观察细致、全面,照顾细微,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因此,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这个工作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需要坚持不懈,将安全教育贯彻到日常的教学工作中,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注释
① 王文秀.加强幼儿园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管理[J].学前教育研究,2005(7):28.
② 王欣.日本幼儿园户外活动中的安全问题[J].早期教育,2004(2):22.
一、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学校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要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各学校要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师生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南通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合本数。
三、救助体系
1、市局根据*市食品安全事故委员会的要求,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由局财务审计科牵头,局相关科室和市勤工俭学办公室等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有:
(1)启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2、各学校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学校校医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贯彻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尽力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迅速向当地政府、卫生机构等报告,同时上报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根据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向新闻单位或提供事故有关信息要真实可靠,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应急指挥部相关信息
(1)市教育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地址:*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市行政中心1313室)。邮编:*
电话:*
传真:*
*
(2)*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市金沙镇金通路93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
电话:*
传真:*
四、运行体系
1、监测
各学校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2、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所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报告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
4、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均属报告范围。
5、报告时限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卫生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小时内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必须在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2小时内;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各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汇报。初次报告是开展有效救治的关键,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趋势的事件,均按初次报告时限要求执行。
6、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灾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的信息有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即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市局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组织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8、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及时通报。
通报方式:
(1)市局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接到报告后,经确认后向*市政府报告,对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南通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在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南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措施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在省、南通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南通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紧急处置
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经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市局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市局应急指挥部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继续进行监督,及时跟踪整改情况;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各学校要按照所发生事故等级做好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校事故应急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市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经市应急指挥部授权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及媒体。
2、医疗保障
学校要建立校医务室,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护救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市教育局。市局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会同卫生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3、资金保障
各镇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06]91号)和分级负担的原则,负责安排本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各学校也要从有限的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凡遇重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则由市教育局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补助经费。
4、演习演练
市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响应能力,并对学校演习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根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建设“平安__”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我市境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及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市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分管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学校及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校长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安全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能
(1)迅速及时地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应急求援命令、信号,迅速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市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
(4)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5)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6)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7)做好伤亡事故调查。
(8)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四、现场处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命令,指挥现场处理。
2、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1、为了对安全事故开展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处理,根据不同事故类别,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局机关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由办公室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督导室、综治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
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2)危房倒塌事故、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财物失窃事故、食物中毒由计财科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勤俭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基础教育科、职成科、学前办、团委等科室负责实施。
(4)学校教干、教师违规违纪事件由监察室、人事科负责处理。
(5)网络安全工作由仪器站和教研室负责处理。
(6)科室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组织科室负责处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指挥部可随时指令各科室协同参与处理。
2、事故现场应急处理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警戒维护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市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攻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六、安全事故的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式,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报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局办公室和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________
市教育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成安全事故处理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述部门,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及类别。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七、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
1、由指挥部指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故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定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制订出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反思教育心得体会
2018年8月,我公司相继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给全公司党员干部敲响了沉痛的警钟。公司上下积极行动,进行了反思事故根源,强化安全意识的集中培训和学习。近期全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又集中开展了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教育,推动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公司党员干部教育活动中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交流,在此将这段时间学习活动中的一些心得体会做出汇报。
安全生产是煤炭企业的天字号大事,安全生产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我们经常说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说明了安全生产是对每个人都切实重要的。通过分析两起事故,很大原因都是违章造成的。也就是事故的根源出现在思想上,安全意识不强,现场管理不严,凡是掉以轻心,这些问题是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安全生产,主要抓人的思想工作,要以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杜绝人的习惯性违章做起。全公司党员干部要着力增强五点意识:
一是增强宗旨意识。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有高尚的精神追求,要牢牢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如果在精神上缺钙,行为上就容易不注意小节,就容易顶不住诱惑、经不起考验,最终导致从量变到质变,误入歧途。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作为一名中层干部, 一方面要管好自己,做到以身作则,另一方面也要担当起分管责任,带好队伍,严格要求下级,勇于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
三是增强规则意识。全公司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时时刻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关,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 守住底线,谨小慎微。
四是增强风险意识。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全公司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一定要把握好自己,慎重交友,走好人生路,维护党部的良好形象。
五是增强安全意识。实际上是要我们明白防患于未然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发生事故后的吸取教训;事前努力的意义远大于事后的追悔莫及和追究责任,要在安全时抓安全,不要在事故后去埋怨。因此,我们的安全意识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到点上,落到实处,不能盲目无序,要把“安全第一”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只有真正让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才能确保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长盛不衰。
很多案例的当事人是我们熟悉的兄弟、同事。令人深感惋惜,不少同志是业务上的骨干,甚至是中层以上领导。造成这些案例发生的原因:一是理想信念丧失。一些同志没有把牢思想关,淡化党性修养,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从而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二是法律意识淡漠。一些同志个人私欲超越法律法规约束,或是视规章规定为无物,没有“红线意识”,以至触碰了“高压线”;三是漠视中央八项规定。没有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对党在新时期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没有入脑入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八项规定;要持续不断地改进自己思想和行动上的不足,慎微慎独,在本职岗位上干实事、求实绩、见实效。
一、如何认定本罪的主体范围
刑法理论界通行认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1].而且,还有不少学者指出,学校校长、分管校舍、教学设施的副校长、房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职工、维修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职工、学校上级主管机关后勤工作的处长、负责学校后勤工作的职工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中分管教育的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等,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2].我们认为,上述学者的观点值得推敲。对于本罪的主体问题,刑法第138条没有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本罪的主体决不能是一般主体,而只能是特殊主体。因为,从“明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规定来看,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不作为,由于要认定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法律要求履行作为的义务为前提,而担负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义务的不能是一般公民,因此,只有具有某种特定身份且担负着该种义务的人员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那么,究竟哪些人员担负着该种义务呢?从刑法第138条的规定精神来看,这种人当然包括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
第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一般教师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
对于该问题,多数学者没有论及,只有个别学者认为,一般来说,学校的教师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但有些教师,如实验室的教师,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3]①我们认为,合理、科学解决该问题,应当建立在对本罪侵犯客体的正确把握之基础上,即应从什么人的不作为才可对本罪的客体造成损害的角度来具体准确地把握本罪的主体及其范围。对于本罪侵犯的客体的理解,目前在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大的观点差异:有的学者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安全和教学安全及正常的教学秩序;[4]有的学者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5]有的学者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环境以及公众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即公共安全。[6]就第一、二两种观点来看,虽然其表述有所不同,但实质则是一致的,即本罪侵犯的客体在于从事教育教学、学习活动的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们赞同该两种观点,而认为第三种观点不够准确。因为,刑法第138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不仅是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要件,而且从危害结果与犯罪客体的关系上看,两者之间是形式和内容、现象和实质的关系。危害结果的发生就表明了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即犯罪客体受到损害。就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而言,“重大伤亡事故”是本罪客体的表现形式和具体体现,而本罪客体则是该结果的实质内容。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由于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首先就意味着从事教育教学、学习活动的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损害。其次,由于他们从事的是教育教学、学习活动,因此,在其人身安全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就必然会影响到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这样看来,本罪侵犯的客体就只能是从事教育教学、学习活动的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不可能是别的。而且从刑法设立本罪的立法目的和宗旨,也可以得出这种结论(具体分析请参见下文的有关论述,恕此处不赘。)。而第三种观点,则存在着容易将本罪客体泛化为一般的公共安全的弊端。因为,不仅该观点中“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的提法有该种问题,而且其“教育环境”的用语,也存在着使人产生凡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建筑、设施存在危险,有关责任人员不履行特定作为的义务而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事故的,都会破坏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感觉。但是,某种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关系要成为某种犯罪的客体,应当受到该种犯罪的直接侵害。事实是,只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直接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直接服务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建筑、设施(而并非所有的建筑、设施)存在危险,有关责任人员不履行特定作为的义务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才可能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直接的损害。
根据我们对本罪侵犯客体的理解,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凡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人员,在明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负有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之作为义务的人员,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这些人员不仅包括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负责的直接责任人员,也包括对正在学习的学生(这里所说的正在学习的学生,并非泛指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的学生,仅指正在教室或者实验室学习的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的正在进行教学或管理活动的教师(包括正在给学生上课的教师和正在教室或者其他校舍内做学生工作的班主任或者其他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因为,虽然后者的主要职责是进行教学或者教育管理,但是,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也应是其履行的职责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
第二,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全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具体范围如何?
从目前论及该问题学者们的论述来看,基本上包括三种人:一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二是主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行政机关中负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的领导及其职工,各级人民政府中分管教育的领导;三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所属村、厂、系统的有关领导及其职工。我们认为,第二、三种人员,由于属于法律、法规要求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负责的人员,因此,在他们明知其所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的情况下,不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相符,理当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如何理解本罪中的“明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
所谓“明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就是行为人已经认识到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着发生事故的隐患,如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就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这就意味着本罪中的“明知”仅限于行为人实际上明知,而不包括应当知道。实践中也存在着行为人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负有进行定期检查的义务而没有认真履行该义务,以致对实际上出现的危险不知道的情况,该种情况即属于应当知道。客观而言,行为人应当知道而不知道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没有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况,对从事教育教学、学习活动的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具有严重的危害,但刑法第138条出于限制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成立范围的考虑,而没有把这种情况规定为犯罪。在理解本罪中的“明知”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一)明知的方式
就实践中的情况来看,行为人知道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情况的途径有多种,有的是行为人直接观察到的,有的是由其他人员告知的;有的是由其他人员正式告知的(如专门向行为人告诉),有的是由其他人员非正式告知的(如在与行为人谈其他事情时顺便告诉);有的是由其他人员以书面形式告知的,有的是由其他人员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告知的,等等。那么,行为人究竟在什么方式下明知了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才属于本罪要求的“明知”?我们认为,对于明知的方式不应当有任何限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通行惯例、习惯常理,有关负责人员只要在担负保障从事教育教学、学习活动的广大师生人身安全职责期间,时时都应当注意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义务。对于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危害从事教育教学、学习活动的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的危险,只要明知该危险存在,就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或义务,以避免他们的人身安全受到损害,而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得知有该危险存在的情况。否则,就不利于充分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同时也不利于充分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明知存在的时间
行为人的这种明知,是只有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一直存在,才属于本罪中的明知,或者只要行为人曾经具有这种明知,即使由于某种因素而忘却了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就认为具备了本罪在明知方面的要求?如梁某系某小学主管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的副校长。一天晚上梁某与本校的教师李某、王某、张某一起喝酒。刚开始喝酒时,李某就告诉梁某说:“我今天下午在上课时发现二(1)班教室的一根檩条已经基本上断了,很危险。”梁某说:“不着急,晚点我去看看。”然后就继续喝酒。结果喝完酒,梁某就把这事给忘了,一直没到二(1)班教室看过。随后过了半个多月,二(1)班教室倒塌,把正在上课的老师和学生40余人压在下面。当场砸死4人,砸伤10余人。经过抢救,受伤的人员中仍有2人死亡。我们认为,对于上述问题,刑法仅规定,只要行为人明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就符合了“明知”的要素,而没有明确行为人是否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一直保持这种明知的认识。因此,不管行为人是否一直保持“明知”,在没有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情况下,行为人明知的危险终于变成现实的危害,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将其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定罪判刑与刑法的规定并不存在矛盾之处。而且,从行为人担负的职责上看,只要行为人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有认识,就应该注意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使行为人曾经有这种认识,由于种种原因而忘却,以致没有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了危害结果,行为人也属于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发生的危害结果也是有罪过的,没有理由不追究行为人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而且,倘若将这种情况作无罪处理的话,不仅不利于督促有关负责消除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危险隐患的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还会给司法机关证明行为人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是否一直具有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危险的认识带来困难,从而也不利于追究那些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一直具有认识之人的刑事责任。
(三)明知的内容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中明知的内容即是“危险”。所谓危险,就是具有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从危险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上看,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有大有小;从危险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上看,实际造成的危害结果有重有轻,既有单纯的财产损失的结果或单纯的人身伤亡的结果,也有同时财产损失和人员受伤的结果,还有同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那么,本罪中的危险究竟是指哪种危险,需要研究。
第一,危险包含的发生危害结果可能性大小的问题。对于该问题,刑法虽然没有规定,但是从客观上看,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具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而不管该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是大还是小,就应当采取措施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或者及时报告,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消除事故发生隐患的措施或者及时报告,由此而发生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要求只有行为人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时才必须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否则对没有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而发生的危害结果就不负刑事责任的话,就会使那些仅认识到结果发生可能性较小而没有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由此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逃脱刑事追究,也会使那些认识到结果发生可能性较大的人狡辩说其并没有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从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客观上都不利于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惩治和防范,以及对从事教育教学、学习活动的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充分保障。
第二,是发生严重的具体危害结果的危险还是发生一般的、抽象的危害结果的危险。由于本罪要求行为人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必须有认识,因此就意味着行为人在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之前对自己的不作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有认识。该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犯罪过失中行为人预见的危害结果之含义的理解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学者们对犯罪过失中行为人预见的危害结果的含义的理解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为具体结果说,认为对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的“结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理解。因为过失犯罪中的结果是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是由刑法规定的,故这里的结果,只能是刑法分则对过失犯罪所规定的具体的犯罪结果。同时又强调说,所谓具体的结果又是相对的。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结果不一定是很具体的结果,但也必须是刑法分则所要求的结果。因此,过失犯罪的法定性,决定了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具体的结果。[7]中国台湾学者也认为行为人应预见的是具体的危害结果。如洪福增先生说:“所谓预见结果之可能性,并非关于抽象的发生结果之预见可能性,而系关于发生各个具体结果之可能性者,并非操纵汽车对于人(包括驾驶者本人)之生命身体有危险之抽象的结果之预见可能性,而系驾车在马路上进行时,因有其他车马或行人穿越前方马路,故有与之接触冲撞之虞的具体结果之预见的可能性。且须预见者,只须此种具体情形在现实上所发生之因果之重要部分即已足,至于其细微部分即无必须并予预见之必要。”[8]
另一种观点为一般结果说,通称为抽象结果说或危惧感说,该说为日本学者藤木英雄先生所首倡。他认为,虽然推进科学技术革新并把革新成果应用到社会生活上去的做法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也应当对科学技术所具有的巨大破坏力负有充分的责任。在科学技术无限发展和扩大的同时,未知的危险对我们的威胁越来越多,因此,应当采取新的过失理论来谴责犯罪人。在过失犯注意义务的内容上,也应有新的认识。行为人虽无具体的结果预见可能性,但对于结果的发生具有笼统的、一般的危惧感、不安感,即可判定为有结果预见可能性,追究其过失责任自然就不成为问题。[9]
抽象结果说或危惧感说是为了处理企业的公害事故而提出来的,其积极意义应予肯定。但由于它只要求行为人对抽象的、一般的危害结果有预见就行了,如果发生了危害结果就要行为人承担责任,显然是不合理的。主要表现在:其一,如果行为人只能对危害结果有抽象的预见,就不可能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去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为,“在一般的、抽象的预见可能性中究竟何种法益有被侵害之虞,此点极不明确。故在此一局势中,无法把握被要求的具体行态。总之,无法把握何者是作为客观的注意而被要求的。如此,无须为回避结果之预防措施。因此,被课以含糊不清之预见义务,最后有陷于过分扩大过失认定幅度的结果责任中的危险性”。[10]如果对结果的预见只要求有抽象的畏惧感的程度就够了的话,就会过于扩大过失犯的成立范围,有时与客观责任没有大的差别。[11]其二,事实上,人的行为大都存在某种危险性的,如果人对其行为一有不安感、畏惧感就要求其采取措施而回避结果的发生的话,无疑就会阻碍社会的进步。
因此,我们基本赞同具体结果说,但认为上尚有待于补充。我们认为,行为人预见的对象是具体的结果、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及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而具体的结果是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的结果,或者说,在行为人对其所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预见中,必须包含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的危害结果。如果行为人仅可能对一般的较轻的危害结果(如轻伤害)有预见,而对具体的较重的危害结果(如重伤、死亡)根本不可能预见,那么即使其行为实际造成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的严重的危害结果,也不应追究行为人的过失罪责。但此所谓的具体危害结果又不是绝对具体的,而是相对具体的。其相对性主要表现在:其一,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的预见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即究竟行为是可能造成刑法分则没有规定的危害结果,还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结果,是不确定的,那么只要实际上造成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危害结果,就应当追究行为人的过失罪责。其二,只要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结果就可以了,而不要求其一定预见到会发生哪一种具体的危害结果。如交通肇事案中,只要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就可以了,而不要求其一定预见到到底是发生这三种结果中的哪一种。其三,并不要求行为人预见到危害结果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发生等详细情况。即如有的学者所认为的,说他应该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不是要求他预见到这个危害结果怎样发生。[12]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中行为人明知的“危险”,只能是发生为刑法分则所要求的严重的具体危害结果即重大伤亡事故的危险,而不能是发生一般的、抽象的危害结果的危险或者是对危害结果发生仅具有一般的、抽象的不安感。
三、如何认定本罪的罪过形式
关于本罪的罪过形式问题,刑法理论界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对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的心理态度,通常是过失,但在个别情况下,也不排除放任的间接故意的存在。[13]
第二种观点认为,从表面上看,刑法第138条使用了“明知”一词,似乎表明本罪主观上是故意。但故意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仅仅明知教育设施有危险,并不等于刑法上的故意;认识到存在危险时,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从法定刑来看,本罪也应限于过失。因此,本罪表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14]
一、教师在体育课中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好安全意识。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自身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如:有的学生上课调皮,站队时相互推撞认为好玩,他们根本也不知掌握力度和分寸,另外加上有的孩子本身平衡协调能力就差,很容易因碰撞而摔倒,造成身体损伤等安全事故,为此教师就应在迅速制止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不仅仅让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的不良的后果,同时要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杜绝同类事件再次的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及时的教育和随时的提醒使学生思想上引起认识和重视,才能时时保持清晰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高度的安全意识得以形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课前考虑要细致周到。
1、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如,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投掷练习中腰部、肩部及手指手腕易受损等,那么,就得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又如铅球练习要防止意外砸脚或脱手砸到周围的同学,这都要预先想到并考虑好采取针对性的预防。
2、教学方法、组织管理设计要科学合理。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是防止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活动中,我们要认识到,教学方法不好不仅仅会引起智障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注意力更不易集中,同样也会引起意外事故发生的。另外组织管理的好坏也是预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如徒手练习时人不要安排站得太挤;器械练习时,要反复强调安全使用器械的步骤后才能组织学生和器械都要在安全范围内进行使用和练习,从而保证教学练习有序进行,保证教学中最基本的安全。
3、教学内容要合理,动作难易程度要得当。我们知道难度过小对学生没有挑战,也不利于帮助他们的身体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培养,难度过大对他们既难掌握又会失去自信,心理会产生障碍也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去要求并引导教育学生。
4、对学生练习中的错误动作应及时纠正。在体育教学练习中,学生经常会出现错误的动作,错误的动作(既不合理的动作)往往是最容易导致身体损伤的,如不及时纠正就会变成安全隐患和导火索。所以教学中对不合理的动作应及时的指导和纠正以防对身体造成损伤。
5、要保证好场地器械的安全。
场地器材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安全预防,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外部因素,是可见的,也是可预防的。在上课前我们教师必须仔细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后,再进行组织教学。
三、深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常见的病症和损伤的急救和处理方法。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仅要熟知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另外必须要细致了解他们的病史状况,以便合理安排这类同学的体育教学内容,防止因体育教学安排不当而导致病症出现,引发事故。另外教师还注意掌握一些运动医学常识和简单处理方法,如运动中暑、抽筋、脱臼、急性损伤、等情况的应急处理。这样遇到问题知道在第一时间里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急救处理或治疗,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
四、注意发现并处理好学生体育课中的异常现象。
一、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自身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在一堂体育课中,学生学到一定的技术技能很重要,能锻炼他们的活动技巧,增加体质,产生良好的运动兴趣,体育课的根本目的就是让学生成为一个体质健康的人。然而,安全比这一目的更重要。如在一场足球比赛中,当一名同学在用头顶球的一刹那,对方同学的腿也想踢这个球,那么该同学应该立即停止顶球。在这件事中,不仅仅让欲踢球的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不良的后果,同时也要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还要特别表扬这位意识到危险而及时停止头顶球的同学。通过一些事件及时教育和随时提醒,使学生在思想上引起重视,才能时时保持清醒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形成高度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课前考虑要细致周到
1.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
例如,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投掷练习中腰部、肩部及手指、手腕易受损等,那么,这就要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
2.教学方法、组织管理设计要科学合理
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是防止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活动中,我们要认识到,教学方法不好不仅会引起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注意力不易集中,同样也会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另外组织管理的好坏也是预防安全的有效手段。
3.教学内容要合理,动作难易程度要得当。
众所周知,难度过小对学生没有挑战,也不利于帮助他们的身体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培养,难度过大对他们既难掌握又会失去自信,心理会产生障碍也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去要求并引导教育学生。
4.要保证场地、器械的安全
场地、器材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安全预防,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外部因素,是可见的,也是可预防的。在上课前教师必须仔细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再进行组织教学。
三、教会学生如何避免运动损伤
体育运动中的安全措施,最重要的是自我保护。现在许多学生是父母呵护有加的独生子女,抗挫折能力较差,自我保护意识较薄弱。体育教师有责任向学生传授体育锻炼时要如何预防运动创伤的方法以及自护常识,如在运动前要确定体育设施的安全可靠、要遵守竞赛规则、注意用正确的方法进行保护帮助、在一些球类运动中争抢动作不要过大。教育学生运动前一定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准备活动;教育学生在运动中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要选择合适的运动场地进行锻炼;教育学生运动后要做整理放松活动,以使疲劳的身体快速恢复。教师除了要求学生注意安全、教会学生掌握体育运动安全知识外,还要教给学生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如教会学生如何区分安全和不安全的运动行为;了解安全的运动方法,如跳跃时用正确的方式落地、摔倒时的自我保护方法;教会学生科学合理的进行体育运动,减少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的发生。要让学生在遇到危险时,能够运用所学的安全知识来规避危险。这样才能有效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取得良好的锻炼效果。
体育教师在课堂中要随时运用实例教育学生如何避免运动损伤,并以身作则。运动损伤不仅给学生带来身心痛苦,还会打击学生参与运动的积极性和信心,同时也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预防运动损伤教育,使学生了解自身特点或易出现哪些方面的损伤而提前进行预防,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教会学生在发生运动损伤时运用恰当的方式进行自我急救
安全教育不仅要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加学生的安全知识,而且要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的自救技巧。体育运动不仅能增强体质,而且趣味性强,学生喜欢体育运动,但相当数量的学生缺乏运动安全方面的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出现事故后的处理能力差。为有效预防和处置体育锻炼中的各种意外伤害,有力维护学校的正常体育教学秩序,体育教师应掌握常见运动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并向学生传授体育锻炼时发生运动创伤后正确的急救措施。体育教师除了应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去预见和预防安全事故,采取有效的办法去减少事故发生,利用体育理论课向学生传授一些安全知识的同时,也要利用体育实践课来教会学生掌握一定的应急自救技巧、教会学生常见运动创伤的简易处理方法。以备在发生运动损伤时,学生可以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方法正确处理受伤部位,达到自救的目的。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体育课的安全问题如果只采取消极回避的方式,比如降低难度和运动量、取消某些运动项目等。安全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往往会降低学生的锻炼积极性,并使学生对体育失去兴趣。在体育教学中对安全问题的产生不应该是回避,而应是用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促进不断增强体质的行动。所以,对于体育教学中的安全问题,应以积极的方式去思考,用正确、合理、科学的方法来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安全快乐的上体育课。这样才能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体育教学的质量并增加学生的体育兴趣。
参考文献
现时的危险孕育着未来的安全,而现时的安全孕育着未来的危险。因为学校培养的主体是学生,他们还没有预防各类危险问题的经验,所以教师在从事体育教学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个问题。在体育课中,学生的肢体运动较多,更容易发生一些安全事故。因此,作为学校和体育教师,应该在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中,尽量把各种影响学生安全的因素考虑得周密一些,尽可能地杜绝体育课上的安全事故。但是,强调学生安全固然重要,如果做过了头未必就是好事。学生的安全不仅是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是一辈子的安全,让孩子学会规避危险的知识,锻炼他们的身体素质以增强抗危险和保安全的能力,才是最根本的。这里就如何预防体育教学中安全事故谈几点看法。
一、是要强化体育教学安全防范意识
体育教师不仅自己要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同时也应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防范意识。学校要通过《体育课堂教学常规》《体育场地器材安全制度》等,要求师生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规避由于随意性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二、是要规范体育教学活动程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每次课前,活动场地安排合理。课中,教学内容要科学合理,动作难易程度要得当,要始终加强课堂组织纪律,教育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在练习中教师除讲明动作要领外,还要采取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对学生不合理的或者错误的动作要及时纠正,避免学生意外受伤。
三、教师在体育课中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好安全意识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自身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如:有的学生上课调皮,站队时相互推撞认为好玩,他们根本也不知掌握力度和分寸,另外加上有的孩子本身平衡协调能力就差,很容易因碰撞而摔倒,造成身体损伤等安全事故,为此教师就应在迅速制止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不仅仅让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的不良的后果,同时要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杜绝同类事件再次的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及时的教育和随时的提醒使学生思想上引起认识和重视,才能时时保持清晰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高度的安全意识得以形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课前考虑要细致周到
1.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
如,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投掷练习中腰部、肩部及手指手腕易受损等,那么,就得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又如铅球练习要防止意外砸脚或脱手砸到周围的同学,这都要预先想到并考虑好采取针对性的预防。
2.教学方法、组织管理设计要科学合理
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是防止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活动中,我们要认识到,教学方法不好不仅仅会引起智障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注意力更不易集中,同样也会引起意外事故发生的。另外组织管理的好坏也是预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如徒手练习时人不要安排站得太挤;器械练习时,要反复强调安全使用器械的步骤后才能组织学生和器械都要在安全范围内进行使用和练习,从而保证教学练习有序进行,保证教学中最基本的安全。
3.教学内容要合理,动作难易程度要得当
我们知道难度过小对学生没有挑战,也不利于帮助他们的身体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培养,难度过大对他们既难掌握又会失去自信,心理会产生障碍也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去要求并引导教育学生。
4.对学生练习中的错误动作应及时纠正
在体育教学练习中,学生经常会出现错误的动作,错误的动作(既不合理的动作)往往是最容易导致身体损伤的,如不及时纠正就会变成安全隐患和导火索。所以教学中对不合理的动作应及时的指导和纠正以防对身体造成损伤。
5.要保证好场地器械的安全
场地器材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安全预防,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外部因素,是可见的,也是可预防的。在上课前我们教师必须仔细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后,再进行组织教学。
五、深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常见的病症和损伤的急救和处理方法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仅要熟知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另外必须要细致了解他们的病史状况,以便合理安排这类同学的体育教学内容,防止因体育教学安排不当而导致病症出现,引发事故。另外教师还注意掌握一些运动医学常识和简单处理方法,如运动中暑、抽筋、脱臼、急性损伤、等情况的应急处理。
六、注意发现并处理好学生体育课中的异常现象
一、教师在体育课中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好安全意识。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自身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如:有的学生上课调皮,站队时相互推撞认为好玩,他们根本也不知掌握力度和分寸,另外加上有的孩子本身平衡协调能力就差,很容易因碰撞而摔倒,造成身体损伤等安全事故,为此教师就应在迅速制止的同时给予适当地批评教育。不仅仅让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的不良的后果,杜绝同类事件再次的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及时的教育和随时的提醒使学生思想上引起认识和重视,才能时时保持清晰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高度的安全意识的形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课前考虑要细致周到。
1 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如,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投掷练习中腰部、肩部及手指手腕易受损等,那么,就得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又如铅球练习要防止意外砸脚或脱手砸到周围的同学,这都要预先想到并考虑好采取针对性地预防。
2 教学方法、组织管理设计要科学合理。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是防止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活动中,我们要认识到,教学方法不好不仅仅会引起智障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注意力更不易集中,同样也会引起意外事故发生的。另外组织管理的好坏也是预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如,徒手练习时人不要安排站得太挤;器械练习时,要反复强调安全使用器械的步骤后才能组织学生和器械都要在安全范围内进行使用和练习,从而保证教学练习有序进行,保证教学中最基本的安全。
3 教学内容要合理,动作难易程度要得当。如果难度过小对学生没有挑战,也不利于帮助他们的身体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培养,难度过大,对他们既难掌握又会失去自信,心理会产生障碍也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去要求并引导教育学生。
4 对学生练习中的错误动作应及时纠正。在体育教学练习中,学生经常会出现错误的动作,错误的动作往往是最容易导致身体损伤的,如不及时纠正就会变成安全隐患和导火索。所以教学中对不合理的动作应及时的指导和纠正以防对身体造成损伤。
5 要保证好场地器械的安全。
场地器材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安全预防,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外部因素,是可见的,也是可预防的。在上课前我们教师必须仔细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后,再进行组织教学。
三、深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常见的病症和损伤的急救和处理方法。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仅要熟知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另外必须要细致了解他们的病史状况,以便合理安排这类同学的体育教学内容,防止因体育教学安排不当而导致病症出现,引发事故。另外教师还注意掌握一些运动医学常识和简单处理方法,如运动中暑、抽筋、脱臼、急性损伤等情况的应急处理。这样遇到问题知道在第一时间里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急救处理或治疗,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
四、注意发现并处理好学生体育课中的异常现象。
一、教师在体育课中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好安全意识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自身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如:有的学生上课调皮,站队时相互推撞认为好玩,他们根本也不知掌握力度和分寸,另外加上有的孩子本身平衡协调能力就差,很容易因碰撞而摔倒,造成身体损伤等安全事故,为此教师就应在迅速制止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不仅仅让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的不良的后果,同时要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杜绝同类事件再次的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及时的教育和随时的提醒使学生思想上引起认识和重视,才能及时保持清晰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高度的安全意识得以形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课前考虑要细致周到
1.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
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投掷练习中腰部、肩部及手指手腕易受损等,那么,就得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又如铅球练习要防止意外砸脚或脱手砸到周围的同学,这都要预先想到并考虑好学生的站位和应急对策。
2.教学内容要合理,动作难易程度要得当
我们知道难度过小对学生没有挑战,也不利于帮助他们的身体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培养,难度过大对他们既难掌握又会失去自信,心理会产生障碍也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去要求并引导教育学生。
3.教学方法、组织管理设计要科学合理
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是防止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活动中,我们要认识到,教学方法不好不仅仅会引起智障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注意力更不易集中,同样也会引起意外事故发生的。另外组织管理的好坏也是预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如徒手练习时人不要安排站得太挤;器械练习时,要反复强调安全使用器械的步骤后才能组织学生和器械都要在安全范围内进行使用和练习,从而保证教学练习有序进行,保证教学中最基本的安全。
4.对学生练习中的错误动作应及时纠正
在体育教学练习中,学生经常会出现错误的动作,错误的动作(既不合理的动作)往往是最容易导致身体损伤的,如不及时纠正就会变成安全隐患和导火索。所以教学中对不合理的动作应及时的指导和纠正以防对身体造成损伤。
5.要保证好场地器械的安全
场地器材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安全预防,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外部因素,是可见的,也是可预防的。在上课前我们教师必须仔细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后,再进行组织教学。
三、深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常见的病症和损伤的急救和处理方法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仅要熟知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另外必须要细致了解他们的病史状况,以便合理安排这类同学的体育教学内容,防止因体育教学安排不当而导致病症出现,引发事故。另外教师还注意掌握一些运动医学常识和简单处理方法,如运动中暑、抽筋、脱臼、急性损伤、等情况的应急处理。这样遇到问题知道在第一时间里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急救处理或治疗,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
四、注意发现并处理好学生体育课中的异常现象
一、教师在体育课中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好安全意识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自身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如:有的学生上课调皮,站队时相互推撞认为好玩,他们根本无法掌握力度和分寸,另外加上有的学生本身平衡协调能力就差,很容易因碰撞而摔倒,造成身体损伤等安全事故,为此,教师就应在迅速制止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不仅仅让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不良的后果,同时要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及时的教育和随时的提醒使学生思想上引起认识和重视,才能时时保持清晰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高度的安全意识得以形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课前考虑要细致周到
1.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
如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投掷练习中腰部、肩部及手指手腕易受损等,那么,就得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又如铅球练习要防止意外砸脚或脱手砸到周围的同学,这都要预先想到并考虑好采取针对性的预防。
2.教学方法、组织管理设计要科学合理
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是防止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活动中,我们要认识到,教学方法不好不仅仅会引起智障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注意力更不易集中,同样也会引起意外事故发生的。另外组织管理的好坏也是预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如徒手练习时人不要安排站得太挤;器械练习时,要反复强调安全使用器械的步骤后才能组织学生和器械都要在安全范围内进行使用和练习,从而保证教学练习有序进行,保证教学中最基本的安全。
3.教学内容要合理,动作难易程度要得当
我们知道难度过小对学生没有挑战,也不利于帮助他们的身体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培养,难度过大对他们既难掌握又会失去自信,心理会产生障碍也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去要求并引导教育学生。
4.对学生练习中的错误动作应及时纠正
在体育教学练习中,学生经常会出现错误的动作,错误的动作(既不合理的动作)往往是最容易导致身体损伤的,如不及时纠正就会变成安全隐患和导火索。所以教学中对不合理的动作应及时的指导和纠正以防对身体造成损伤。
场地器材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安全预防,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外部因素,是可见的,也是可预防的。在上课前教师必须仔细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后,再进行组织教学。
三、深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常见的病症和损伤的急救和处理方法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仅要熟知高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另外必须要细致了解他们的病史状况,以便合理安排这类同学的体育教学内容,防止因体育教学安排不当而导致病症出现,引发事故。另外教师还要注意掌握一些运动医学常识和简单处理方法,如运动中中暑、抽筋、脱臼、急性损伤等情况的应急处理。这样遇到问题知道在第一时间里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急救处理或治疗,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
在体育教学中,我们要善于观察和发现学生中存在的一些异常的情形。如有的学生因在家生气或心情不好就发脾气、情绪表现极不稳定,甚至产生攻击。对这样的学生我们既要合理的批评,同时也要善于引导,及时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给予表扬和鼓励;再如在体育课中有些学生由于对身体的认识不足或缺乏言语表达等因素,有时身体不适他也不知告诉老师,如果教师不留心往往就容易发生事故。所以在体育课的课前、课中、课后,教师都应留心观察他们是否有身体不适的异常表现,以便早发现早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体育教学;安全事故;准备活动;心理障碍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16-039-01
体育教学很多时候要利用各种器械,有对抗,所以稍不注意,就会有伤害事故的发生,这无疑会对学生的生理、心理造成不良影响。体育课中往往会发生扭伤、挫伤、拉伤、碰伤等运动损伤,偶尔也会发生一些重大的安全事故,轻者影响学习,重者可能造成残疾,甚至危及生命,对学校、学生、家庭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广大教师和准备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应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使青少年能够快乐健康成长。
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体育教师要在思想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以增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为目的,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开展体育教学。同时,体育教师要有高度责任感,爱岗敬业,切忌“一个口哨两个球,老师学生都自由”式的教学,更不可课中擅自离开教学区;学生是体育活动的主体,提高他们自我保护意识,是成功防止伤害事故的根本。教师课前要使学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良好的运动情绪,思想集中。
其次课前准备要充分。体育教师课前应对场地、器材进行细致检查,排除安全事故隐患。如体育器材的质量问题,安装不牢固,场地不平整等。对于场地地安排,体育教师课前要进行协调,以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宗旨开展教学。同时,体育教师要加强指导学生互相保护、帮助和自我保护的方法。
第三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 生理学研究证明,不做准备活动就进行剧烈运动者,70%的人心电图出现异常产变化;而进行了几分钟准备活动后,再进行剧烈活动者,心电图则很少有异常。准备活动的作用在于使体温升高,血液循环增快,各关节得到伸展和韧带、肌肉加强弹性。在安排准备活动的内容时,要根据教学内容而定,既要有一般性准备活动,也要根据教学内容进行专项准备活动。对运动中负担较大和易伤部分,要特别注意做好准备活动,适当地做一些力量性和伸展性练习。 锻炼后一定要做好整理活动。整理活动是在剧烈运动后,使精神和身体逐步恢复到安静状态而进行的轻微活动。
第四要科学组织教学。体育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时,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有的放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认真研究教材。充分估计哪些动作不容易掌握和哪些技术动作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做到心中有数,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遵循由易至难、由简到繁、要安排合理的运动负荷及练习密度,区别对待,因才施教。根据人体解生理特点,科学地有步骤地组织教学。特别是在分组教学时,都要有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要认真组织好在水泥、砖块等坚硬场地上的活动,避免运动造成擦伤、挫伤、扭伤等。
第五要消除心理障碍。体育运动的复杂性、竞技性和社会性,对学生心理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有些学生存在着不同类型的恐惧。如看到跳箱、双杠等体操器械就害怕,对长跑有恐惧心理等。同时学生的心理状态也与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着一定的关系。如心情不好、情绪低落或急噪、缺乏锻炼的积极性或急于求成、胆怯忧郁等。因此,体育教师要善于观察学生,常与学生沟通,做好体育锻炼的宣传工作,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使学生愉快健康地进行体育锻炼。
第六加强卫生保健工作。充分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结合体检资料,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卡片、例假卡片、病假卡片等,必要时可实行健康分组。体育教师要学习有关疾病保健知识,做到体育卫生相结合,加强医务监督,预防安全室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