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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镇银行 农村金融 对策
一、引言
中国是农业和人口大国,以城市和农村为区域划分使我国经济形成了城市和农村分割的发展模式,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慢于城市,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作为一国经济的核心和助推器―金融的发展也呈现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农村金融明显滞后于城市金融的发展,这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经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没有充分的资金保障,农村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三农”问题也就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因此,加大农村资金投入,改革农村金融体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品质以适应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三农”发展的需要是势在必行的。
二、村镇银行成立的背景
(一)农村金融机构分布不合理
从地域看,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呈现出中西部分布较稀疏,东部地区较密集;农村地区分布较少,而城市地区分布较多。当然,各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都已形成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足鼎立的格局。但这三家金融机构并没有撑起广大农村金融市场的一片天。农业银行已撤并了乡镇以下的分支机构,而县以上的农业银行对农村金融的支持作用非常少;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不和农户直接开展信贷活动;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最主要也是具有垄断性的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农村,特别是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农村企业和农村居民所能享受的金融服务非常少。
(二)农村金融资源多数流向城市
一段时间以来,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总量呈增长趋势,但其增加的幅度却在减少。长期看,农业信贷资金存贷差在扩大,存贷比在下降。商业性金融机构逐利性特点决定了从农村吸收到的存款大多会流向利润丰厚的城市重点行业和大集团、大企业,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不足的状况。
(三)农村金融需求增加与供给不足形成矛盾
农村经济格局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后发生深刻变化。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出现了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户等组织形式。因此,对金融需求的主体过去只有种植户,而现在还包括农村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多种主体。农业生产上由粗放型农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转变,这些转变会需要大量的信贷资金。
三、村镇银行的主要特点
(一)以小为主,明确市场定位
村镇银行以服务县域、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以小客户、小额度为市场定位。重点以农户、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贷款投向明确;单笔贷款金额以100万元以下为主,最小贷款额度5000元。
(二)以需为上,创新服务产品
村镇银行针对实际需求,分别推出了“巾帼创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合作社社员联保贷款”以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贷款需求。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效解决融资担保难的问题,有力支持了三农发展。
(三)以快为先简化审批机制
一是简化办贷流程。注重贷前调查和审批现场与软信息搜索,降低对企业正式报表等硬件信息的过分依赖,简化办贷手续。二是实施快速调查方式。快速调查的前提是客户经理要对客户有充分的了解。为此,村镇银行要求客户经理实行分村分片管理,走村入户,广泛收集了解村民生活生产情况。
四、村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一)市场定位、服务宗旨偏移
部分村镇银行市场定位与商业银行相同,方向把握、服务对象与宗旨仍有偏差。
(二)存款增长乏力
因村镇银行品牌影响力及声誉度有限,加上网点少,对公存款、开户管理政策性歧视等,吸存难仍然是村镇银行最大的通病。
(三)贷款风险难控制
虽然目前村镇银行整体风险状况良好,但农村金融环境的天生弱质性使村镇银行的风险防控难度较高。村镇银行以信用贷款为主,即使有抵押物作担保,也难以处理变现。单个法人业务总量规模过小,一笔存款的提取或贷款的发放都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四)法人治理结构优势未能发挥
一方面,其直接复制主发起行的经营管理模式,有利于尽快开办业务;另一方面,又容易使村镇银行丧失法人的独立性和自,实际变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致使村镇银行的特性和优势无法发挥。
五、村镇银行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一)政策方面
一要按照民营银行的模式发展村镇银行,坚决执行并用好用足国务院、人总行、银监会等有关村镇银行管理的政策精神,彻底纠正不准社会公众入股,不准村镇银行董事、行长和副行长持有股份等限制,发动民营企业、社会公众、行内员工入股,并放宽持股比例。二要坚决废止一切对村镇银行对公存款、开户管理等歧视性、限制性的政策和规定,尽快制定完善财政税收等相关政策。
(二)坚持方向支“三农”
开办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创新,不能简单地复制商业银行的做法,要以打造支农生力军为目标,结合三农实际,带动观念、管理、业务、服务的创新。服务“三农”宗旨的体现主要是在市场定位、服务对象上,关键是把握贷款的投向,使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与商业银行互助合作、扬长避短、拾遗补缺、合理竞争,总量做大,户均做小,精耕细作。可以采取“笼子”政策,疏堵结合,限定村镇银行只能在县(市)及以下乡镇设置并开展业务,原则上单个法人村镇银行直接支农贷款比重要达到80%以上。直接支农贷款的不受存贷比和信贷规模控制,采取财税减免、费用补贴、人民银行再贷款等优惠政策与直接支农贷款挂钩的鼓励办法。
(三)改善服务求发展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在于累积信誉,当务之急要建立创新服务、便捷高效、取信于民的企业文化,要围绕支农、支小等特点,在优质服务上做文章。一要创新适合行业特点的服务方式,打破传统“坐商等客”的经营作风,送金融服务上门下乡。
参考文献:
[1]伍艳,余兼胜.中国农村金融的区域差异性研究[J].农村经济,2009(1):63-66.
1 村镇银行的定义
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给出了定义:“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 村镇银行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虽然国内村镇银行的发展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银监会确定的目标还有很长的的距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市场定位不清,农村资金外流
当前国内村镇银行机构网点少,规模小,并且从业人员也较少,且各地村镇银行的运营情况来看,国内从推广阶段开始设立的村镇银行,部分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内,设在乡镇的很少。这就与试点制度设计目标中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解决金融供给的缺乏、竞争不合理的问题等存在预期上的差距。另外,部分村镇银行将目光放在贷款金额比较大的小企业主及出口企业上,集中锁定大客户和高端客户,其行为某种程度上已经违背了既定经营理念,并逐渐偏离服务“三农”的主要宗旨 。同时,一些村镇银行纷纷把资金投向能盈利的优质项目,使得农村资金外流现象较为严重。
2.2可持续经营能力较弱
(1)资金头寸紧张、吸收存款难
国内村镇银行资金来源匿乏,普遍注册资本金规模较小,多依靠储蓄存款。一方面,居民的收入偏低,闲余资金不多,储蓄较少,村镇银行增加储蓄存款很困难。另一方面,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社会公信度不高,很多农户对村镇银行的资质持怀疑态度,愿意把钱存进来的较少,导致村镇银行总体存款规模小,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头寸紧张。许多民族地区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规模偏小,而当地涉农资金等款项都不能存放在村镇银行,因此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相当有限,导致吸收存款困难。
(2)信贷产品创新能力不足
部分村镇银行依旧依据传统银行的业务实践与理念来经营,缺乏创新能力。目前,村镇银行主要经营传统存贷款业务,这与当地信用社业务有重合,导致金融产品单一。中间业务受行号的限制,没有实质进展,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客户开户的积极性。
2.3放贷需求大、额度小,发展受制约
目前,村镇银行的放贷市场具有较大的需求量,农户和村镇企业是贷款的主体。但是因为村镇企业和农户农业生产都缺少稳定的现金流,且农村地区的保障体系并不完整,传统的商业银行将村镇企业和农业排除在贷款客户名单之外。因此,村镇银行变成这些资金需求者的主要来源,拥有较大的市场需求量。但是,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很困难,无资金来源,因此银行的贷款额度变小,直至停止,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3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策略的建议
3.1 明确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
村镇银行应该非常明确服务于“三农”的定位,摆正经营的方向。在机构的布局方面,不能偏离“稳定县域”的基础又不能与当地实际脱离。目前“贷款难”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低端市场的空白以及中端市场的金融供给不足 。由此村镇银行的市场应定位于成为低端市场的供给主力以及弥补中端市场供给不足。
3.2 适度放松利率管制
据央行规定,我国村镇银行贷款利率不应比12%高。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信贷供给方是村镇银行,注重成本收益。目前,农村金融具有供不应求的状况,考虑到贷款农户借款数额小、居住地偏远、分散,频率低等多方面因素,中央银行规定的最高12%的贷款利率依旧偏低了。低利率无法使村镇银行较高的运营成本均衡,因此村镇银行存贷款利率管理应该赋予更大的灵活性,恰当放宽利率监管,运用各种金融工具来动员储蓄。
3.3 结合市场需求开发金融创新产品
村镇银行要可持续发展需要发展具有个性化的服务和产品,实行产品差异和特色化。个性化服务的关键是打造特色,为村镇银行内部的优质客户建立起全方位信用体系。除此之外,在贷款的风险识别方面,还可以实行乡村联络员制度,或者建立金融服务站,以便于深入基层识别农户的人品及还款能力,切实有效的降低贷款风险。 在力量所能触及的情形下,本地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具有优先放贷权,本地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需重点支持。
3.4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担保作为法律上的一种制度,能保证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因而能降低风险,提高还款率。政府应加速建设农村信用的担保体系,在发展农村服务的网点,使其正规金融机构的力量得到充分发挥的同时,让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得到健全,建立农业保险机构和信用担保组织从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摘 要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相对于其他诸如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更受高层及商业银行的青睐。根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2011年将会是村镇银行设立的期,在这一关键时期探讨村镇银行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关键词 村镇银行 经济学分析 现状及发展趋势
2009年7月份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把村镇银行的设立推向了。根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计划表》,至2011年底,国内村镇银行的数量要达到1027家。足见高层对建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决心。那么,现实是否真如高层所希望的那样呢?本文将根据公开披露的村镇银行的信息对村镇银行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初步探讨。
一、村镇银行现状――关于村镇银行注册资本的经济学分析
根据2006年12月底的《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而笔者根据所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及计量分析从中得到不少有规律的分布。
1.注册资本与年份及注册地的关系①
2007年至2010年已开业及筹建的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的平均数依次为1580万、4590万、7655万、8139万。
注册资本金逐年递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考虑盈亏平衡点,注册资本金低于一定数量的村镇银行不具有商业可持续的基础。因为考虑资本充足率这个重要监管指标,一旦资本金没有一定的基础,其贷款也无法形成规模,在以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点的中国银行业,这就意味着利润无法得到保障。以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为例,该行初期注册资本仅200万元,按8%的资本充足来算(目前国内大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在10%以上,当然,这里以8%来算可以放大贷款量),假定其所有资产以贷款的形式存在,那么其最多贷款额为2500万元,按一年期存贷净利差3.5%来算,净利息收入为2500*3.5%=87.5万元,而固定成本加所有可变成本至少也要上百万,显然是无法盈利的。事实上,该行2007年和2008年确实分别亏损20万元和30万元,于是2008年底增资扩股至3000万元,2009年才首次实现税后盈利270万元。
因而考虑地域因素,越发达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也应该越高,因为其租金等固定成本以及人力费用也应该越高,那么其盈亏平衡点自然也更高了。可以很合理的推断,随着先行者的经验教训的累积,后面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也自然会随之上涨。
各参数回归结果均显著(相伴概率为0.000),表明各参数均独立对因变量的变化起显著影响;F值等于29.03,相伴概率为0.0000,表明各参数联合对因变量的变化也起显著作用,因而模型对样本的拟合结果较好。
对结果的分析如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注册资本金平均每年增加1646.991万元;而在发达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的资本金平均说来要比中部欠发达地区的高2435.356万元,比西部不发达地区高4870.712万元。
2.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与主发起人性质的关系
这里主发起人性质指的是外资银行(汇丰、渣打、澳新三家)、大型国有银行(国开行及四大)、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招商、民生等)、城商行(城市信用社)及农商行(农合行、农村信用社),分别以0~4表示。为了统计方便,这里将注册资本金按照200~1000、1000~2000、2000~5000、5000~10000、10000~15000、15000~30000、30000~50000(单位为万元)七档分类,分别以1~7七个数字代表。
从上表分项来看,由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有72%的银行其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1亿之间,而由城商行及城市信用社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有57%以上的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足见这些城商行(合作社)之“不差钱”(虽然很多村镇银行并不是由这些城商行独资的,但是在主发起金融机构控股的情况下,注册资本金越大其所出资也越大),而农商(合)行(农信社)也是如此,这个比例也达到58.67%。
事实上真正不差钱的“主”――外资及国有四大行在这方面反面显得谨慎,多数在2000-5000万,外资银行有60%处在这个区间,四大行也有近35%位于这个区间。
从年份来看,2010年开业及筹建的村镇银行有70%处在5000万以上级别,其中尤以5000~10000万居多,2009年也是如此,而在这之前的2007及2008年设立的村镇银行则有60%以上处于5000万以内。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年度差异相当明显。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初步预测未来村镇银行的发展趋势:
二、村镇银行发展趋势
1.村镇银行规模巨型化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2008年以后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多在5000万以上,2010年3月份开业的由东莞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长安村镇银行更是高达3亿元;而注册资本2亿的村镇银行更是不在少数,由杭州联合银行发起设立的长兴联合、嘉善联合及乐清联合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都达到2亿元,而由九江银行发起设立的中山小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2.5亿,今年12月份由长沙银行发起设立的国内第一家地市级村镇银行――湘西长行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也达到2亿,由天津农商行发起筹建的南阳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更是高达5个亿。众多城市商业银行及农商行(农合行)的积极性极高,表现相当抢眼。
2.村镇银行注册地发达化
如图4所示,2007年设立的村镇银行只有一家处在发达地区,其余都处于不发达地区,真正响应国家政策要求。而到2008年,虽然不发达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增加到42家,但发达地区设立数量也剧增,所占比例剧增到35.38%。这一趋势在2009年表现更为明显,设立在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的数量比例进一步增长,达到57.14%,为最高值。
当然,这种分布有其合理性。监管层更多地从社会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村镇银行的设立,希望设立的村镇银行能够解决金融生态不健全的贫困村镇地区资金有效供给不足的境地,能够起“鲶鱼效应”。但是作为商业银行的发起主体,加之其他商业性发起人的利润导向,单纯支持国家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也不现实。设立村镇银行需要谨慎考察当地的存款能力、运营规模、人均收入水平及农业发展程度等。希望发起主体只尽社会责任而无盈利显然不具备可持续发展基础。
从上图可以清楚地看出累计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及比例在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显然,发达地区是村镇银行设立的聚集地。无论从市场规模、收入水平,还是发展程度,东部沿海地区都更具持续发展基础,因此,村镇银行注册地的发达化也就在所难免了。
3.中小商业银行积极性高
如图所示,城商行(城信社)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占比高达50%,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也不甘示弱,由其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占比为28%,仅此两类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占比近八成,足见其积极性之高。反观四大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积极性就明显较弱。当然,随着国家各项鼓励措施的出台,允许设立村镇银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设立控股公司或集团,四大行特别是建行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建行计划未来建设200多家村镇银行,其他大银行及城商行也有类似想法,显然,政策激励机制在此发挥很大作用。
4.跨区域经营是城市及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性的动力所在
相比于大银行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城商行及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就十分不足。于是众多城商行寻求突破,期望实现由“地方银行”向“区域性银行”乃至“全国性银行”的转变。然而,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分行的条件限制较多,在中国核准制情况下,金融牌照十分稀缺。因此,在政策利好之下,设立村镇银行成为城商行实现跨区域经营的突破口。另一方面,各地监管机构也顺势而为,设立激励。比如四川银监局提出,外地城商行要到成都开分行,原则上“先下乡后进城”,包商银行先在四川广元剑阁县开设了包商贵民村镇银行,其成都分行才获批。而目前包商系村镇银行数量暂居各银行之首,仅2010年就新设7家,并筹建1家,数量超过之前年份设立总和,总计达15家,地区遍布东、中、西部,涉及9省(自治区、直辖市),真正实现跨区域、全国布局。农商行中江阴农商行的积极性最高,到目前为止共设立5家村镇银行,涉及4个省份。
5.村镇银行经营渐入佳境
随着各村镇银行资本规模的大幅提高,村镇银行也慢慢走出初期资本不足的亏损状态。以河南省最早成立的栾川县民丰村镇银行(洛阳商行为主发起人)为例,该行注册资本2000万,成立21个月以来,已经实现盈利244万元,股东回报率达到12%。截至2009年年底,其总资产达4.92亿元,各项存款3.23亿元,各项贷款1.68亿元,实现税后利润244万元。
6.村镇银行任重道远
设立之初,村镇银行就被寄予厚望。“村镇银行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贷款审批机制灵活,为农村经济和农户提供了有效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支持;其较低和灵活的利率定价抑制了民间高利贷发展;而在许多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延伸的地区,更为农村提供了必需的基本金融服务。”监管层期待村镇银行能够像鱼箱里的“鲶鱼”一样激发农村地区金融生态,改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状况。
然而,由于缺乏先进的技术支撑,村镇银行无法开办新业务。目前村镇银行的电脑系统往往无法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致使资金结算手续繁、费用高、速度慢、查询难。村镇银行不能加入银联,不能发银行卡。客户存取款项都必须到网点办。这些成为制约村镇银行业务扩展的最大瓶颈。加之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在规模及声誉等方面暂时都无法与经验丰富的邮储及信用社相比,村镇银行可谓任重道远。
注释:
①数据说明:截止2010年6月末,全国已核准开业的村镇银行214家,其中2007年底前开业的村镇银行19家,2008年底前开业的累积91家,2009年底前开业的累积148家;下面的分析所涉及的村镇银行截止2010年6月末共计197家,样本覆盖率达92.06%,完全能够满足样本的代表性.所有数据根据公开信息整理而成.
参考文献:
[1]银监会.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2006.12.20.
[2]银监会.银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银监发(2007)5号.2007.1.22.
[3]银监会.银监会关于做好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72号.2009.7.23.
[4]银监会.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监发(2010)27号.20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