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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为上海市闵行区全部10家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共106名医护人员,其中医生61名,护理人员45名。
1.2 方法
自行设计的问卷分为护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5个科别。问卷内容涉及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3大类。法律知识为与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最基本的卫生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病历书写、健康教育、临床基础知识。调查当日,随机抽查当班医生和护士。医生问卷内容以历年医师资格考试题目为题库,由区卫生局临床方面的质控专家从中选择最基本、最常见的题目,课题组按照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占1/3的比例组成问卷;护士问卷从闵行区2006年护士”三基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审核确定后组成问卷。
1.3 统计分析
当场核对试卷填写的完整性,根据标准答案打分。将每人的分值录入Excel软件,并进行相应的百分制转换,然后进行求和、平均分等计算。
2 结果
2.1 总体得分
我们将医护人员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以及专业知识合称为执业相关知识。调查结果显示,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整体得分普遍较低,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4个专业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故判定为不及格。其中,妇科医生的平均得分最低,仅为51.88分。医生中,最低得分仅为25.00分(表1)。被调查的45名护理人员平均得分为60.98分,略好于医生,护理人员中,最低分得为32分,最高得分为84分。
为了进一步了解不同专业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得分分布情况,我们把得分情况按照好(>80分)、较好(70~79分)、一般(60~69分)、较差(50~59分)、差(<50分)分为5个层次进行评价。结果显示,106名被调查的医护人员中,83%的得分集中在“一般、较差、差”3个层次,其中“较差”和“差”的比例占51%。结果还显示,执业相关知识的得分评价在“不同专业”中的分布情况也不相同,护理专业得分相对较好,得分高于70分的比例占31%。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的医生的得分评价相对较差,得分高于70分的比例低于13%(表2)。
2.2 分类得分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各科医生对不同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我们对不同专业医生的分类知识得分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法律知识类,内科医生掌握相对最好,儿科最差。基础知识各科医生掌握情况整体较好,平均得分68.37分。专业知识外科医生掌握相对最好,内科最差。对于各科医生而言,基础知识掌握整体相对较好,专业知识次之,法律知识相对最差(表3)。
3 讨论
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是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是卫生技能和执业能力的基础。基本知识掌握不好,执业能力就不容乐观。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4个专业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医生、护理人员的最低得分居然是25分和22分; 特别是妇科医生,3类知识的得分均低于其他科室的医生。69%的妇科医生知识得分集中在“较差”和“差”两挡。例如: 96%的护理人员不能正确回答如何护理留有长发的卧床女性患者;89%的护理人员不知道如何搬动劲椎骨折患者;100%的儿科医生不知道新生儿每日平均尿量;100%的妇科医生不知道过去病史应包括哪些项目;89%的内科医生不知道一氧化碳中毒患者频繁抽搐,应首先如何处置;79%的内科医生不知道丙类传染病包括的内容;100%的妇科医生不知道青春期开始的重要标志; 88%的妇科医生不知道产褥感染中,哪种细菌最易引起菌血症。
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要针对目前的情况,着力在3基本方面加强培训。完善医务人员内部考核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方面的考核。目前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的培训工作是一个弱项。相关研究结果显示:95%的被调查者认为无论医院管理人员还是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都掌握不足,非常希望得到专门的培训,但只有42%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的医疗机构业已或可以联系到培训渠道,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无力解决培训问题。可见目前营利性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需求相当大,目前的培训现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急需重视这个问题。卫生部门、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发挥“服务”作用。为有培训需求而无培训渠道的医疗机构牵线搭桥,让医疗机构的内部培训工作能更加有效地开展,引导和帮助医疗机构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机构的执业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并收回执业证书。我们认为,对于医务人员的考核工作目前已显得非常必要。从知识、技术、医德等几个方面对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减少落后医师,同时保护了优秀医师。同时记分制度已在医疗机构层面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果在医务人员层面也建立这样的制度,一定会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 美容方剂学教学 医疗美容技术专业 教学思考
笔者所在学校自2009年起新增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成为四川地区较早开设该专业的高校之一。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立足于培养具备医学基础知识、美学基础知识,掌握各类美容技能,热衷从事医疗美容技术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笔者主要负责该专业美容方剂学教学工作,该课程为该专业必修课、考试课。在教学中,笔者发现医疗美容技术专业与传统中医类专业在方剂学教学上有很大的不同,如按照传统中医类专业方剂学教学方法进行该专业美容方剂学教学,一方面学生学习积极性低,另一方面很难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通过不断的教学改革,现提出对美容方剂学教学的几点思考。
一、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学习美容方剂学的意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审美意识的增强,全球出现历史上规模空前的美容热。“美容回归自然”已成为21世纪全球医学美容的呼唤,纯天然美容疗法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中医药美容也已成为一门非常引人注目的学科。中医药美容在我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在前人对美的不断追求下,传统中医药已经在美颜护肤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而宝贵经验,其以标本兼顾、安全无毒、疗效可靠等优点愈来愈受到国内外美容界人士的密切关注与高度评价。美容方剂学是中医方剂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中医美容理、法、方、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阐明和研究中医美容治法与中医美容方剂配伍规律及临床运用的一门学科,是学习中医美容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之一。美容方剂学与中医美容临床紧密相连,起着沟通基础与临床的桥梁作用。美容医疗技术专业开设美容方剂学相关课程,可以使学生有效掌握我国传统中医药在美容方面的特点和优势,为今后的实际运用和进一步研发打好基础。
二、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学习美容方剂学的困难
笔者在教学中发现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学生在学习美容方剂学时存在基础知识薄弱、学生学习热情差、方多学时少等困难。美容方剂学必须具备中医基础、中医诊断、中药学等相关知识。该专业学生中医基础知识薄弱,学习进程缓慢,效果差。学生中医基础薄弱的原因主要与课程安排有关,我校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的中医基础概论与美容中药方剂学教学安排在同一学期。学生在学习美容方剂学时,中医诊断学的相关内容还未全面掌握,这就为整个美容方剂学的学习设置了很大的难题;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热情差。笔者发现该专业学生总论部分学习时热情很高,但一旦涉及各论及具体方的学习时往往缺乏热情。通过不断的教学反馈,笔者发现导致学习热情下降的原因为:具体方剂讲解时涉及临床症状、辩证、治法、中药等内容,学生基础知识差,上课感觉在“坐飞机”,老师讲授后很难完全理解消化;医疗美容技术专业为非处方专业,学生毕业后无处方权,所以学生觉得学得再好也没用;所学方和美容之间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学生觉得实用性较差;美容方剂学知识点较多,记忆起来相当困难。美容方剂学学时较少,学生基础差,要想把具体各方讲深、讲透相当困难。我校美容方剂学按大纲要求共45学时,需掌握重点方43首,熟悉方30首,了解方36首,课时相当有限。笔者在实际教学过中已选择最基础的,与专业契合度最高的方进行重点教学,但知识点多,课时少,学生基础差,自学难度大,教学任务完成存在很大困难。
三、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美容方剂学学习的建议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对重庆医科大学临床专业一系、二系、三系现有各年级学生,采取整体抽样调查方式,抽取600人发放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54份,有效回收率为92.3%。
1.2方法
问卷抽查法。问卷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客观选择题,共10题,旨在了解被调查者法律基础知识水平;第二部分为认知程度调查,共3题,分别是“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了解程度”、“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认知情况”和“对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了解程度”。根据1~10题检测结果将学生分为A、B两组,正确率高于60%分为A组(答对6题及以上),该组呈现“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正确率低于40%的分为B组(答对4题以下),该组呈现“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1~10题内容摘自“执业医师法律法规考试”相关题目,内容涉及“医疗事故处理”、“执业医师行为”、“追究医疗刑事责任机关”、“《母婴保护法》知识”、“献血法立法目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规定”、“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报告时间”、“违犯《医师法》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患者权利”和“确立脑死亡意义”。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AS9.1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kruskal-Wallis法,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医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情况
在554份调查问卷中,关于医学法律理论检测题目中正确率超过60%的可视为“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共计205人(37.0%),该类问卷分为A组;正确率低于60%的为“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类,有349人(63.0%),该类问卷归为B组。
2.2对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了解程度
在554份收回的调查问卷中,对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见表1。kruskal-Wallis检验,A、B两组医学生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5.8271,P<0.01)。被调查医学生“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组较“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组对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更明确。
2.3对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认知情况
医学生对执业过程中所涉及法律问题的认知情况调查结果见表2。kruskal-Wallis检验,A、B两组医学生职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81.4868,P<0.01)。“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组较“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组的医学生对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更清楚。
2.4对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了解程度
关于医疗纠纷中合法性为了解情况。kruskal-Wallis检验,A、B两组医学生“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2.7097,P<0.01)。“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组较“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组对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认识更为清楚。
3讨论
3.1强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必要性
首先,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有利于应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偏低的状况。当前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情况堪忧,本课题问卷结果呈现,在554份返回的有效问卷中,有205人(37.0%)属于“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349人(63.0%)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如此情况不加以调整,可以预见,后者在未来的医疗卫生事业工作中将会面临巨大法律困扰。无独有偶,一项关于2014年某医科院校《医学生法律素养的调查报告》显示,68.7%被调查者属于“法律知识薄弱”,24.2%被调查者呈现“对法律知识初步掌握”,只有7.1%的医学生对法律知识达到掌握程度,这一结果较欧美发达国家相去甚远。伴随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法律素养必成为当代社会人的必备素质之一,医疗从业者的法律素养也将是其开展工作的必备素质之一,必须强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其次,强化法律意识教育,是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绝大多数毕业后将投身医疗卫生事业,执业过程中不免会遇到涉法问题,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其日后开展工作的必要能力。本课题调查结果显示,医学法律基础知识较好的同学在关于“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的问题”和“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等问题的认知程度上都显著好于另一组学生,在全面提高学生临床综合能力基础上增强其法律意识,有利于医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
3.2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