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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研究

一、建设工程监理中进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对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是为了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对建设工程建设总进度、建设质量、施工安全以及项目投资最终目的进行保证,而建设工程选择监理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一些具备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理;第二种是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单位。不管是采取哪一种监理方式,工程建设方和监理方都必须签署监理合同,这是对监理单位自身权益能够被有效维护的最佳手段,也可以保证在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给予理论依据。由此可见,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能够发挥合同约束力,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所产生的误会进行化解,还可以对完成监理目标给予支持。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更是监理工作顺利展开的基础条件,下文即为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发挥合同约束力,强化工程监理效果

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工作的开展最为基本的依据就是根据合同条款开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比如监理人员不听指挥、现场工作人员不服从监管、建设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浪费建设材料等等,利用监理合同可以很好的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全面管制,将监理合同自身所特有的约束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对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是一种完好的管制措施,最终对在建工程监理产生强化作用,保证在建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达到最终建设目标。

(二)对监理目标给予支持

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最终的目标就是保证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操作,建设材料质量不会存在问题,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能够保持科学合理,建设规划能够合乎建设现场实际情况。

在建工程实施监理,可以对目标进行全面支持:一是可以对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全面落实,控制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可以进行稳固,监理人员能够对施工材料的使用量进行严格把握,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各种材料进行对比,发现不合理的材料可以立即上报,这样可以对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控制;三是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监理人员可以利用双方签署的合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来进行施工,避免工期提前或延误;四是对施工项目的总体投资进行干预,使得建设资金可以和预期投资目标一样。所以只有保证监理合同完善科学,才能够顺利的完成监理任务,实现最终监理目标。

(三)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因为建设工程在建项目中所有项目建设费用、建设质量以及工程制作的每一个环节中的进度控制都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而监理工程师是按照合同规定开展工作,所以实际的建设工程中实施监理合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监理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就取决于合同是否科学合理,只有在合同双方彼此给出的规定比较合理,才能够保证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对于建设项目开始施工或者开展监理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合同管理对于开展监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决定意义。

二、建设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工程合同缺乏管理意识

合同是为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总体规划和理想中的目标不存在偏差,但是从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中对于合同管理形同虚设。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建设工程中对于监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必须进行授权,但是大多数的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先开展项目施工,之后才开始签订相关合同,这样的现象对于工程建设质量、具体建设进度以及建设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都没有起到监控作用,导致监理人员无据可依,监理工作陷入窘境。

除此之外,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还表现在责任追究方面,比如一个建设工程由于是施工之后才开始进行合同签订,那么导致监理机构正常工作不能开展,施工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贪污或者滥用权力导致建设材料质量不过关,但是监理人员又没有发现,导致项目建设完工之后,检测不过关,这个时候就很难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监理方和施工方各执一词,对责任划分很不利。所以必须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意识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建设工程质量差的弊端。

(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

目前从我国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人才输出情况来看,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很多建设项目对于监理合同进行管理工作的时候,所选取的工作人员素质大多参差不齐,只要有一些文化知识,然后让其培训几天,再交给老员工熟悉下工作内容就可以顺利上岗了,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导致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管理工作。这些素质过低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监理合同进行审核的时候,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错误是难以发现的,导致监理合同中就算有些条款约定已经超出国家相关规定还是可以被实施,对于后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监理工作会有所误导。还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态度不端正,导致有些合同没有备份丢失或者损坏,导致施工过程中工程款不按时发放或者工程施工进度变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监督

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这样施工方可能会以工程量增加提出申请,向建设单位索要增加的工程量酬劳,但是从正常途径来说,必须要监理单位对实际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施工方存在虚报工程量这一问题,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职责,绝对不能在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批单上签字。而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能够通过审核,就主动给予监理人员好处,这样的行为对于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开展监理工作产生了严重阻碍,对于监理单位更是缺乏监督,给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分析

(一)加大合同管理意识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这一现状,相关领导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监理合同的管理最根本的原则就是管理公正,假若合同管理意识缺乏,就会使得监理工作缺乏公平性,难以取得较好的监理效果。建设工程应该对监理合同进行全方位的配合,以此来提升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另外监理单位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举行监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讲座。

还应该对监理人员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对于合同管理意识进行强化,对其本身工作和合同存在一些关系的部分进行监督。另外还必须对合同签订双方进行充分交流,尽量的让他们对彼此的需求进行明确了解。尤其是一些单位共同建设的工程,应该对权利分配等更加完善,还必须对权利分配过程中进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出现工作错误。

(二)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监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会导致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缺乏信任度,对建设工程全面施工也不能进行保证,所以必须加大监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为合同监理能够顺利开展给予理论支持。

我国可以利用大量的教育机构进行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培养,设置合同管理专业,这样就可以输送更多的优秀管理人员。老员工带新员工虽然有些效果,可以很好的传授管理经验,但是更多的理论知识以及管理要点却还是不知道,所以必须杜绝这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将监理合同管理的理论知识进行全面讲解,对于管理要点能够进行重点强调,理论知识完全掌握之后就可以进行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可以很好的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对应使用,增长自身管理经验,为后期正式成为合同管理人员给予支持。

(三)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

对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以此来让建设单位支付一些多余的费用的现象我们应该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监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升监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监理人员的现象发生。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具体的工程量应该进行全面掌握,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注意是否存在虚假施工,对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控制,避免施工进度和具体施工时间有所出入。

结论

建设工程中签订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能够有所保证,还可以实现监理目标,保障监理工作顺利进行,所以必须对监理合同进行全面管理。纵观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的情况来看,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的,在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缺乏管理意识、管理人员素质过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以及管理缺乏法律性等等,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到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合同管理意识、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提升合同法律性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全面开展,更好的保障建设质量。鉴于本人学识有限,在本文撰写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望各位同仁能够及时指出,以便日后修改。

参考文献

[1]庞宏利.工程监理合同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

[2]张谊.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信息,2011.

[3]胡季英,关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第2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 监理 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不管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单位都需要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尽最大努力来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进行控制,从而建立一个合理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而项目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监理企业对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面的合同管理是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每一个施工单位进场时,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在熟悉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的讨论,提出每一份工程合同在签证、复核、结算、支付等方面的控制要点,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严格把好工程合同的进度款核算关、工程变更关、验收结算关和工程索赔关,作为造价控制的依据。

1 造价控制的原则

①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款支付方式。②坚持对报验资料不齐、与合同条件约定不符、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或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拒绝支付工程款。③合理、公正地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赔偿引起的费用增减。④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问题,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仍然有争议的,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⑤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进行审核。

2 严格控制工程款审核关

工程项目建设的造价控制包括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技术和经济相结合是造价控制最有效的手段,是不可分离的,主要通过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技术方案确认,对已经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签认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合同及计价原则对工程价款进行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最终审定的方式进行。即每个标段施工单位申请当月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同时提供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工程量确认报告。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当月完成的工程内容及其进度完成情况、质量验收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同时,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内容完成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部分计入当月进度结算款结账。

3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关

由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条件限制,在实施中往往会出现某些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以及发现原设计的错误、遗漏或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或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这就产生了工程变更。只要在工程实施中有前述情况发生,工程建设相关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包括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方、设计方)均可据此提出工程变更。任何工程上的变更势必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运行,都会对工期、造价等产生影响,易使投资失控,使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受到影响。频繁的工程变更会增加和扰乱业主方和承包方正常的工作步骤和内容,还会增加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对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都不利,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并间接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成为造价控制监理工作的一个难点。

在项目监督管理中可采用加强对必须变更项目的变更价款审核的方式进行控制。要求工程施工过程发生变动时应通知各方造价控制人员到场,与业主、承包方、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变动的工程最及相关费用进行核对,以便及时掌握可能造成的投资变动情况。为了使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合理有据,对影响造价的变更采用连续跟踪,专业监理工程师积极介入施工过程中相关环节,参加各种相关工程例会,及时为每个项目的结算做好资料积累工作。

4 严格控制已完工程价款结算关

工程款结算是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应建立严密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重点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完工、质量是否到达要求、工程量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办理支付凭证手续,审核后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对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出具相应的月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监理审核报告,报请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最终审定,由建设单位批准和支付。

5 严格控制工程索赔关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时一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二是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三要采用公平、协商合理原则。在遇到索赔事件时,按照索赔程序处理,同时一定要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3年.

[2]徐健.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影响的机制分析.山西建筑,2011年30期.

[3]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4]建设工程监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 特点 形式 目的 内容 方法 要点 引言

医院建设工程与普通建设工程相比是一个更为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程序性和连续性特征,是有效地将整体建设项目各部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整体建设项目质量、造价和进度的重要程序。主要任务就是采用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方式、方法,保证建设工程的各种建设要素和责任单元动态协调有效运行,最终实现总体建设目标。

一、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确保医院安全保障和灾害应对措施有效响应的重要手段和程序保证,是对参与医院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各方面社会关系的权力和义务的约束和管理。医院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也就是在接受政府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进行具体监管的同时,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合同”契约方式来完成与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权责利的约定。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因素众多,但其根本特点主要表现为:

1、质量标准高。医院建设工程是生命线工程。其自身特点决定工程质量要求非常高,特别是消防、职业病防护、风水电气等基本保障设施不允许出现质量问题。

2、工期要求严格。医院的医疗医技发展、社会需求和期待、相关部门的监管,都对工程规划提出了严格的进度要求。

3.造价控制严格,医院建设投资计划不但需相关部门批准,而且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还要受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

二、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形式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订立合同双方通过其有关机构或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是双方协调互动的动态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备案管理。

(一)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招标和签约过程中双方所进行的一系列相关的工作。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在承包方把合同初稿报到医院后,医院基建部门先进行初审,再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查,然后填写合同会签单,报医院财务、审计、院办等职能部门审核会签,再由医院主管基建的副院长核准,最后报医院法人代表(院长)审定,并依据医院合同管理办法按合同金额指定人签字盖章。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双方对合同内容执行的跟踪、核查、监督,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等方面工作。

(三)合同备案管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完成合同后,要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要求进行备案,并接受其对合同的审查和鉴证,以及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合同争议的调解。

三、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

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工期、造价和质量。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自身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

合同管理的方向应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四、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是通过签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并通过一系列合同的管理来实现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管理从发出招标文件时就开始了。包括解答和记录投标人问题、评标、定标、合同谈判、签约、履约和合同结尾。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合同管理者必须及时了解对方已履行哪些义务、完成了哪些应交付成果,哪些尚未履行或完成;工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已经支出哪些费用等等。

如果遇到了签约时未曾预料的情况,造成了损失或延误了时间,或者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或赔偿。索赔或索补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和结束时,应当按照事先计划好的方式,由专人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与合同对方以及其他参与者的往来函件、合同变更、付款证书和付款申请、索赔等资料和文件。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签订与履行程序。项目申请考察论证填写合同申请表草拟合同文本合同洽谈律师审签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履约验收合同审计合同结算。

2.合同签订基本要求。

审查乙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誉;审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切实约定“补充条款”;恰当约定工程量测算与工程计价方式;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竣工款的结算程序;具体约定工期顺延情形和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预防工程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等欺诈行为;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对工期问题、质量问题、施工作业问题、质量保证体系、价款问题要进行必要的说明。

3.合同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基建主管部门发放到采购、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和人员。

4.合同责任管理。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负责检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领导进行汇报。

(3)工程预决算员、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相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

(4)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施工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点是围绕工程的造价、质量和工期三个要点进行管理。

(一)工程造价管理

1、工程预付款管理

工程预付款是发包人(甲方)支付给承包人(乙方)用于动员和设计的无息贷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工程设计和实施购置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力量进场等。额度和支付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须专用于合同约定的工作。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担保金额可随预付款的不断扣回相应减少。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2、工程价款管理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作。专款专用可确保承包人良好的财务状况,确保发包人的所有付款,都用于本工程。否则,会造成承包人因资金无以为继,而延误工期,甚至终止合同。

发包人可通过监督承包人向分包商、供应商的付款,或依照物权法进行权利质权,或采取专款专户,或严格请款程序等有效措施和方法来实现专款专用。

3、变更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及时做好变更估价,特别是工程量增加时,调整合同价的方式。

(二)工程质量管理

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与接收、检验与验收同等重要但管理难度更大的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隐蔽工程的质量管理。隐蔽工程的及时存证和计量不仅决定工程质量,而且影响工程造价。

(三)合同进度计划管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承包人应向雇主提交一份时间计划。当原定计划与实际进展或承包人义务不符时,承包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计划。

第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应用

建筑管理中合同的功能主要是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进行运用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保证建设施工顺利进行的有效手段。但是在现目前的建筑行业合同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对此进行完善和对加强合同管理的相应措施进行运用,以此提升建筑合同管理的基础上完善建筑管理,推动建筑行业的有效稳定发展。

1当前建筑市场现状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对现代化城市的建设,促使建筑行业的发展,但是从现目前建筑行业市场交易的情况来看,普遍还存在着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相对薄弱的现状,促使在在发展建筑活动中不同建筑企业之间经常发生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对建筑工程的承包双方对自身缺乏自律意识,促使整个建筑市场处于混乱的状态。除此之外我国的建筑企业在适应国际市场竞争上适应相应的规则较差,促使错过了许多的发展机会。基于此就需要相关建筑企业对内部的施工管理合同进行完善优化和控制,促进国内的建筑企业之间转变竞争观念,提升对建筑市场规范的意识,从而促进建筑企业的稳定发展。

2合同管理在建设管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的双方缺乏法律意识

建筑管理中合同管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首先体现在合同的双方法律意识的缺乏,这也是现在建筑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主要原因是建筑企业在签订劳务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内容中文字不够严谨,相关条款不够完善,以及在未来对合同双方进行履行义务和对承担的相应风险和责任划分归责埋下隐患。其次还有一项问题在建筑企业中经常发生,主要是签订的劳务合同是具有不公平形式的合同,其中以一方的利益为主,对进行违约的部分进行处置也不够明确。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发生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进行索赔困难。最后是一些不法分子忽略合同的合法性,对同一个建筑工程签订两份或者两份以上的合同。造成这些情况的发生最为主要的原因是进行签订合同的一方对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的,以此促使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难度加深。

2.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作为一种规章制度主要是用于进行签订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划分,对双方开展经济活动都必须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操作。但是在现目前中对合同的管理不够严谨。这种情况的体现首先是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双方代表不是按照明确的要求委派的而是企业中任何部门中的一个人就能够代表公司进行合同的签订,最后出现问题时导致对责任进行相互的推诿。其次是合同中的细节问题,由于是由不专业的人员签订导致对合同内容中一些重要的问题进行忽略,促使合同在实施的过程中困难。最后是对合同进行随意的修改,严重影响和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企业的发展带来隐患。

2.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对建筑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所涉及到的相关知识包括:建筑工程专业的技术、财务知识、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等多种知识结构组成,对进行管理的人员要求比较高。而在现实中,建筑企业将合同管理多数是将它划分到行政管理中,我们知道行政管理人员多数是文科生,对理工科方面的知识相对缺乏,其次是现代的一些管理人员的本身素质较差,在进行合同管理上更是马马虎虎,对合同中的相关法律条例认识和运用不明确,不能够有效的进行合同管理。

3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

3.1规范建筑工程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首先是对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工作的开展进行明确的规范。相关企业在进行合同的签订时首先是对合同中的框架和内容进行基本的了解。合同的构成部分主要是:条款、协议书、通用条款以及附件这四部分组成。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内容。其次是对合同中的工期、质量、造价等内容进行了解,这也是建筑合同中主要的部分,企业管理者在进行签订的过程中对此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这三部分管理进行统一的管理,对后期的工程验收时严格按照签署的合同协议与问题的解决办法。合同中最常见的是发生工程造价的纠纷,对此就需要合同中对价款的调整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做出明确的规定。最后是对工程款按照每月结算的方式进行,在合同中积极履行付款和结算的程序内容。

3.2对工程施工合同进行规范管理

这项内容主要是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中对签订双方规定了在利益、义务和权力上都做出了明确的划分,因此双方在执行的过程中都需要严格的遵守。因此需要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规范的管理,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造价、进度上采取专业、规范的管理,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的教育,对违约的后果进行分析,以此维护合同签订双方的权益。

3.3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加强合同风险管理主要是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以此最大限度的降低当事人进行合同索赔的风险。主要是签订的双方在签订的过程中对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对合同风险做出预测,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索赔的策略制定,需要对整个工程施工状况进行定时的勘察,根据实际的情况和法律知识对自身权益进行合法的维护。

4结语

本文是基于对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的研究,对此进行研究主要是通过对现代建筑行业的现状进行了解以及现代建筑管理中合同管理在其中的应用现状进行分析,并且针对这些情况提出相应的策略,通过对合同中规范和谈判工作的开展、对工程施工合同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合同风险管理这三方内容,以此促进合同管理在建筑管理中应用的加强,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许开.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J].城市建筑,2015(20):102.

[2]杨军.浅析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31):1293.

[3]张廷宇.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8):131.

[4]雷世臣,李兆杰.浅谈工程招投标最低价中标法[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28):1738.

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前 言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建立与实行,各工程建设单位都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意义。在建设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

机构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3.加强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这项工作对业主来说,招标前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的受益也是非常大的。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工程信息越多,工程造价就越难控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麻烦越大。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最接近实施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中主要材料单价的确定及其方式、程序、时间;

(2)工程造价的确定方式,即计价方式;

(3)施工合同包含的工程实施范围;

(4)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计算基数、起扣点的规定,以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5)施工图纸的确定,设计变更程序及规定;

(6)设计图纸或工程清单以外的工程计费方式,费率及费率的调整规定; (7)投标浮动率的适用范围;

(8)提前或延迟竣工时间的奖罚条款;

(9)质量优劣的奖罚条款;

(10)检测、检验;

(11)工程索赔;

(12)违约责任、风险责任,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处理;

(13)工程保险;

(14)甲供材料和设备清单;

(15)分包工程,以及总包收取的配合管理法;

(16)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规定;

(17)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数额和支付时间。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主要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投资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的意义。合同一旦订立生效就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条款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合同管理,避免违约产生纠纷和索赔导致突破投资造价目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特点,一般工程项目实施时间都比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会越大。管理的难度也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失去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之间关系又是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各环节把好关。下面择几项予以分析。

4.1工程变更的管理问题

从大量的工程实践和经验总结,笔者认识到合同履行中的造价控制,主要应严格控制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变更,即应该尽可能地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控制工程变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使用高水平的监理公司和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经理,他们作为一线的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和学识水平直接影响到造价控制。二是重点抓好设计阶段的管理,工程变更很大部分是设计的变更,设计阶段应处理的问题没有处理好,势必会造成开工后发生不必要的变更。这其中主要是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业主在设计初期工作不到位,应在设计阶段考虑的问题直到施工时才发现,使得设计变更发生,造价大幅调整。 二是设计图纸的质量问题,设计图纸粗糙,错误,前后矛盾,也是造成工程变更的直接原因。三是应健全有关变更的审批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如必须变更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2 合同履行中工程款支付的管理

合同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敏感而难度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其次应按照合同支付计划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第三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等等。

4.4 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是依据合同权利提出的正常的补偿的要求。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的前提条件及不可预见的情况等。根据笔者工程实践的经验,索赔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赔;

(2)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如设备选型,装饰材料的确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

(3)应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认真审核工程索赔报告,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反索赔。

5.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后期管理主要指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同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也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它是对整个工程造价分析及管理的总结。在这一阶段,我们更应细心百倍。首先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应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好原始记录,保存好工程量计算书及现场材料使用发票凭证,然后建立完整的审查档案。对审查出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重算、冒算的项目要调减,漏算、少算的要调增,再进行总的工料分析、汇总。然后,由承包人将审查后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第二,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 第三,业主应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第四,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业主最后根据合同,审价报告,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支付工程款。

第6篇

【关键词】监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一、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2009年盐池县花马池镇项目区是以增加耕地有效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规模来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项目区建设规模3901.44公顷,新增耕地127.24公顷,新增耕地率3.26%。该项目位于盐池县城西5km处的城西滩灌地,东至县城西环路,西至城西滩二分支渠,南至盐(池)兴(仁)公路为界,北至银(川)青(岛)高速公路。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共3901.44公顷,项目投资预算5986.95万元,亩均投资1023.03万元。

2、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于2010年三月开工,竣工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

3、工程质量合格。

4、本项目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四个类型。

4.1 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平整土方量45.45万m3。

4.2 灌溉与排水工程:斗农渠共砌护3370条561.34km。其中:斗渠砌护23条20.40km,砌护U30农渠1328条399.65km、砌护U20农渠2019条141.30km;新建各类建筑物138609座,其中:分支渠生产桥21座,斗渠生产桥650座,分支渠节制闸11座,斗农渠简易节制闸44413座,量水堰78座,盖板涵7座,斗农口4275座,畦田口88817座,倒虹维修11座。

4.3 田间道路:装修二分支主干道9.18km,宽6m,路面铺厚0.1m宽5m的砂夹石路面;新建田间道路23条长19.44km,宽4m,路面铺厚0.1m3m的砂夹石路面。

4.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栽植防护林带11.73万株,以新疆杨、合作杨、枣树为主。

二、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工程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在其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可概括地表述为: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是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实行监理制度,便在项目法人与承建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事实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1、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但是监理方的一切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正因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项目监理制称为“第三方”管理。

2、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该工程项目的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

2.1.1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

2.1.2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面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1.3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3、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已证明监理人员判断或处理问题有错误时,应主动向业主承认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无保留地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工程建设的规范、健康发展。

针对现在工程建设的实际,尤其是在国土整治项目中,90%以上的施工单位均为挂靠别的企业资质,因此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好资质关口,将施工企业投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全部到位,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实现工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四、加强工程索赔的管理工作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要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

1、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

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

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

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

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6、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在工程项目上,尤其是土地整理工程项目中,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6.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此次国土整治项目的设计方案在具体的实施中,单就渠道铺设的方向来讲,由于当地农民多年的灌溉习惯、实际田块分布、地形高差等原因,农民要求改变渠道的铺设方向,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引发了工程量及投资的变更,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由此就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

6.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对时间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在此次国土项目中此项变更最为显著,工程从3月15日开工,就发生了因为将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的变更,直接导致整个工程项目区的工期推后75天,此外,由于项目区农民在设计优化期间,将农田种植玉米、葵花等作物,直接也影响到平田整地及渠道砌护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6.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of their own work experience,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role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cess, are discusse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specific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是一个系统而又繁杂的管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质量、成本、进度)实现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于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具有工程量大、履约时间长、施工项目多、工序相互交叉、影响因素多等特点。气候、交通、供水、供电、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业主或监理的指令等都会造成合同履行的变化,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不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经常遇到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欠缺或不妥都会给建设方或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来进行。企业依据合同包含的各项指标,分解与落实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没有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这就使得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1 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3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目前工程建设缺乏所必须的法制观念,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有些承发包双方认为是多年的承发包关系,碍于面子,合同签订不规范,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合同法》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不能得到体现。

3.2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价格的确定不合理。《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些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发包未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执行。施工图拿到后,让一家施工单位编制一份施工图预算,然后在该预算价的基础上简单予以打折后便形成了工程合同价,且在施工合同中注明“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实际上未经过审核的预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差距甚远。

3、3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合同造价条款有失公平。因缺乏相应的造价专业人员,对于合同中的造价条款往往仅由承包方起草,这样通常会引起双方权益的不对等。例如,某工程合同中约定:“若工程发生变更,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费率优惠10%,减少部分按原投标价结算”。该条款的本意即是增加部分按高价,减少部分按低价,很明显的不平等条约。

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意义

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是在1999年颁布并实施的。其做到了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最大的作用在于规范和完善了我国建筑市场, 加强了建筑工程的执法力度,确保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投资,维护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建筑行业逐渐步入合法发展、快速发展的轨道。

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签订的合同种类可能有多种,主要有: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这一合同是指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协议。此合同的签订需要提交的内容包括有关基础资料、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签订合同的双方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2000]167号)等法律条文来签订。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其可简称为监理合同,是一项高智能的技术,是指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能够支撑这一合同建立的法律依据有《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479号)等。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是一个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是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项目。要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71号令)等法律文件。我国的另一实际具体情况是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我们应当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其是指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两种合同形式: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这一合同详细的记载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这一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有《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和地方法规等。5、建筑工程中较少用到的合同类型: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通过以上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简介,进而引出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对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制定、履行、索赔等情况的检查和分析,从而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的工作。只有实行对合同的正确管理,才能达到建筑工程的各个目标,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1、建立合理合法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其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档案。2、在合同签订前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应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3、在合同签订中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签订双方应当时刻记住签订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4、在合同履行中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3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其意义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1、合同订立人对有关法律和法规的了解不全面或者不清楚;2、合同无台账,没有专人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的措施:1、要对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进行普及教育,对合同管理人才进行专业的培训。合同当事人通过学习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从而公正、公开、独立地开展工作,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最好。2、设立专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机构并配备相应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设立的这些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并建立和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别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合同无台账的普遍问题,应加强改进,建立合同台帐,并对台账进行定期的统计和检查。3、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这样对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签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还方便政府合同管理机关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和管理。4、引进计算机管理的方法,建立以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合同管理制度,把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分析和储存,从而方便信息资料的使用。

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工期、投资都需要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其突出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所以应当重视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其意义在于:1、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2、符合现代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合同的签订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建筑施工企业入市的桥梁和纽带,同时最重要的是关系到建设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3、有利于提高合同履约率,保证了工程的质量。4、有利于建筑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其国际通用条款就包括了要签订合同、要规范合同、当事人要自觉按合同办事,以诚信来打开工程建设市场,促进中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这对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所以本行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担负起这一重任,为中国的建筑行业贡献出一份力量。

4 结语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实施很多年了,但是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合同的签订和对合同的管理依然不够重视。希望通过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及对其管理突出的实质性意义的介绍,能够让建设工程当事人进一步了解建筑工程合同,重视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并且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付诸实践。

参考文献:

[1]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

第9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应用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

合同管理对建设工程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我国的建筑事业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现象,比如工程款的拖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材料的不合格现象等等诸多的问题都反映着现代化的纠纷方向。根据以往的资料进行分析,我国业主拖欠工程款的现象非常严重,其中的原因也有非常多的形式,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具体分析,合同在其中占据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由于合同是对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的体现,施工企业在取得项目建设权和进场施工等等都需要有合同作为基础资料,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合同来进行施工任务。通过对于合同的管理可以分析出企业当前状态下的工程项目,项目的总收益情况和盈亏情况。这个直接影响到了企业在市场竞争力中的良好表现。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2.1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规范性

规范性的缺失是造成合同执行风险的重要因素。目前,一些建筑工程在进行合同签订和管理的过程中,虽然可以凭借完整的招投标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的执行,但很多工程项目的具体招投标工作却并没有完整的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处理,使得很多的合同管理业务缺乏足够的规范性。项目招投标工作目前依然存在较大的成本,而相关法律制度又不能保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细节进行规范,这就使得一些非公开形式的招投标现象和非公平竞争现象存在于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域,难以保证合同的合法管理。建筑工程的合同往往意味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签订和管理的过程中,很多社会力量都会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参与到合同管理制度的研究与管理中,这就使得原本不够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很有可能在投机者的影响下出现运作的问题。

2.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作为签订双方权利义务的规范标准,签订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的条款和内容来执行。部分小企业不具备合同管理的能力,整体合同管控能力差,未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签订合同个人说了算,未聘请有经验的合同专家进行评审,从而造成合同质量差。另外,合同的整体管理中,忽视合同内的主要细节条款,出现纠纷或损失才重新关注合同,造成履约困难或给企业带来大的损失。

3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

3.1规范建筑工程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首先是对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工作的开展进行明确的规范。相关企业在进行合同的签订时:①对合同中的框架和内容进行基本的了解。合同的构成部分主要是:条款、协议书、通用条款以及附件这四部分组成。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内容。②对合同中的工期、质量、造价等内容进行了解,这也是建筑合同中主要的部分,企业管理者在进行签订的过程中对此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这三部分管理进行统一的管理,对后期的工程验收时严格按照签署的合同协议与问题的解决办法。合同中最常见的是发生工程造价的纠纷,对此就需要合同中对价款的调整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做出明确的规定。③对工程款按照每月结算的方式进行,在合同中积极履行付款和结算的程序内容。

3.2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监管机制

首先,必须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管工作可以交由专业的独立机构进行处理,使合同的监管工作可以在完善的运行体制之下实现合理处置。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生产资格的要求,对合同的设计主体进行能力评估,以便合同可以在执行的初始阶段得到合理的引导,避免产生过高的成本消耗。在合同监管范围设定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从招投标阶段至工程实施阶段可以实现有效的全范围监管,并且使用审查登记的方式,对每一个环节的合同设计和认定进行检查,在发现存在合同不规范行为的时候尽早进行调整,避免合同无法对工程建设工作形成支持。在合同监管的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合同的制定可以符合当代法制精神的要求,还要保证合同的监管工作可以在建设工程团队具备足够的可行性,以便合同的监管工作可以受到执行人员的重视和认可。

3.3注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

在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要提高合同管理质量面,就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技术水平。建筑企业要对此提高重视程度,不仅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还要积极引进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因此,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而且合同管理水平要高。所有的合同管理人员还要掌握造价重视和对资料的分类归档的重视,并应用于合同管理中,以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所有的合同管理人员都要持证上岗。建筑工程在引进合同管理人员的过程中,还需要对这些管理人员做好专业培训工作,以使得合同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更为专业,而且能够满足建筑工程建设需求。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要重视合同分类存档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要对所有的合同条款都要熟悉,并详细分析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当合同管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还要对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并接受教育,以在后续的合同管理工作中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钟尚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1):12.

第10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5-0281-01

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2 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 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3.1 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 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3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4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 对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4.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4.3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4 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6 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第11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全过程

1、合同的内容和特点

(1)合同的内容

本文所指合同是特指建设工程合同,它是合同的一种,是业主就工程项目建设与承包商为实现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关系而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监理合同等。合同包括谈判、签订、执行、解除等过程,合同一旦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整套文件,它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有关保函和备忘录等。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具有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的特点,其内容复杂,条款多、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合同的多变性及特殊性等。

2、当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相背离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设项目明确要求应按建设程序办事。然而,仍有一些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把工程项目按专业拆分后再招标,最终都使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有效保障。

(2)使用合同文本不规范

①签订合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随意修改合同标准文本内容。签订合同时,将对自己一方不利的条款随意删节,或过多增加补充条款,导致合同内容失去公平,由此引发合同纠纷;增加的条款简单,用词含糊,双方责任不清。条款笼统,没细化,出现纠纷后,责任方不明确,各说各的理。应修改的变更的合同条款没有修改、变更,合法文件没有得到及时的确认。

②不合理、模糊条款在合同中存在。如合同造价总包时,不列风险系数或风险系数包含内容不明确,发生变更、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时不便于确定,造成纠纷不断。

(3)工程开工不报建或未办理完善的施工开工手续,即签订合同或不签订合同先行设计或施工,若因工程停建而需重大更改,双方经常出现补偿损失的合同纠纷。

(4)“明暗合同”、“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建设方在政府招投标市场办理好招投标手续,签订了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施工合同后,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又要求和承包商签订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暗合同”。而承包商有时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也经常为迎合业主要求,存在执行着“口头协议”、“私下合同”。违法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工程设计的局部变更、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替换等方面。

3、加强工程全过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3.1充分认识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双方为明确权利和义务、以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文书,具有很强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中除安全管理及三大目标控制外另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为无论业主签订的任何合同,都与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有关,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直至竣工验收,一环扣一环,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任何环节疏忽,都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也是唯一和有效的手段。

3.2合同签订过程要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

(1)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2)重视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谈判不仅规定了合同的主要内容、目的,更限制着订立双方的职责范围。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合法、利益之和最大化,彼此合作,互惠互利,客观标准。要充分运用法律的原则,要使合同的技术条款满足国家规程、规范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标准,工期满足国家合理工期计划,同时满足工程控制造价的需要。

(3)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凡是涉及到计价、工期、方式及工程款结算的违约条款,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必须填写清楚、明确约定,条款用词需准确,切忌模棱两可,尽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隐患。合同一经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只能按双方签字的条款执行,即使某条款不合理也要先按合同办,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补充或修改,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能。所以签订一个完整、严密的合同,是取得成功的第一步。

3.3做好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1)设计阶段的全方位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技术含量高、工作量大、时间长。就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来说,对项目的功能、效益、总体水平和投资影响最大的就是设计阶段,设计阶段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并非只是对设计工作的监督,而是通过综合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和合同等各方面的措施,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早期有效的控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在现行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单价合同在国际上广为流行,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也得到了广泛使用。工程量清单是单价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工作实例:

表中,括号外工程量是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括号内的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经业主复核后计算的,括号内的单价是按定额综合单价估算的。若此错误的工程量清单发给了投标单位,且被投标方发现,就会使用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量少计时投标方可把单价调高,投标方不仅降低了投标报价,取得中标资格。由于承包合同采用的是单价合同,通过增加工程量最终获取超额利润。如此问题,一旦被投标方发现和利用,则会给业主带来损失

可见,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核心,而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关键,是确定合同价款、计算工程变更价款、追加合同价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和处理索赔的依据。准确、全面和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既有利于工程费用的管理,为合同订立提供可靠依据,也有利于业主对工程系统目标的控制。

3.4完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跟踪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合同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就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

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承(发)包商均可因合同变更等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索赔,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4、建设项目合同中的风险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

4.1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项目现场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等存在技术风险;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以及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像通货膨胀等存在经济风险;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所依据的法律发生变化。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善、不严密,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而导致的风险;合同条款过于苛刻而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合同签定前应尽可能充分预见风险,

风险的对策通常有四种即:风险自留、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分散与分离。

4.2变更管理

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及签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合同管理应在各环节把好关,有些因素在合同中可以具体明确规定。例如:某项工程投标合同造价为2500多万元,结算时则达到2700多万元,其中200多万元为工程变更签证。如原外墙立面钢筋混凝土线条施工难度大,投标报价相对较低,承包方以难以保证立面效果经设计、业主同意变更为GRC半成品线条,工程造价明增约20万,同时施工方也成功规避了损失和风险。对工程变更及签证进行有效管理,就要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算,则可将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造价达到最有效的控制。

4.3索赔管理

常有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索赔管理中首先必须增强索赔意识,在合同分析、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另外索赔讲究的是要有证据,所以平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积累;索赔要求要客观、合法、合理。在分析好了索赔事件的原因和理由之后,要及时提交索赔报告。索赔管理要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文档管理结合在一起,在制定项目计划时就应明确规定索赔程序,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管理。索赔是合同双方均有的权利。

风险管理、索赔管理、变更管理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始终。应将它们的检查、监督、与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等过程融合在一起。

第1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签订好建设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1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与特点

1.1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

合同管理直接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合同管理目标包括:

1.1.1 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目标。

1.1.2 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业主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而承包商不仅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的关系。工程问题的解决公平合理,符合惯例。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1.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1.2.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1.2.2 内容庞杂、条款多

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1.2.3 合同生命期长

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工程合同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

1.2.4 合同的多变性

由于工程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有些大型工程合同实施中的变更能有几百项,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所以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建筑业市场机制有待完善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2.2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

2.3 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专业人才缺乏

在我国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 加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①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②要建立文档系统;③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

3.2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建设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为之服务。这种组织必须有与项目管理相配套的功能、机构、程序、方法和技术;有相应的资质、人才、经验,才能够为业主提供最优秀的项目管理服务。所以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①选好人员;②组织好在职学习;③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④建立岗位责任制。

3.3 应用现代技术管理合同

要充分利用现代0A办公系统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合同0A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BSS系统、工程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合同0A管理系统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加强合同签订后的监督和管理,促使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3.4 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及制度

3.4.1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3.4.2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依据我国已经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管理条例》,对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严格处理。加大贯彻《招标投标法》的力度,一切事情按照法律办事。对于那些违法的单位采取降低资质等级、多长时间不准从事工程承包等措施来处罚。

3.4.3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已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4 结语

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郑素伟. 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经济与法, 2005 (7):60-61.

第1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特点;内容;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及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对保护建设各方利益,完善和发展建筑市场起着重要作用。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机关以及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止违法行为,保障施工合同贯彻实施的一系列活动。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是:(1)合同意识薄弱、工程管理水平较低,难以适应现代工程的需要;(2)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3)法制很不健全,有法不依,市场不规范,合同约束力不强。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了严重的损害。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及内容2.1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长:现代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也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3)施工合同的管理变量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干扰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使合同变更非常频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综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为承包商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确保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性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2)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承包商应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完成自己的合同责任,努力做好自查、自督,并督促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认真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督促并协助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3)对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主要包括: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及各种工程资料,并作出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偏差;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诊断,向项目经理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等。(4)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管理,,修改变更相关资料,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业主。(5)索赔管理和反索赔。包括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及其他方面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3.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通过深入贯彻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途径。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企业要由上而下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3.3提高合同管理人才的业务素质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一个胜任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岗位责任制,重视后期的继续教育工作。3.4注重合同细节管理。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的远瞻性,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公正、合理的索赔要求。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3.6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7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管理好坏、得失的评估,其主要工作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并为下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4.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燕 李春寿.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2] 丛经培.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第1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合同评价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以及加入WTO后与国外经济交流的日益加深,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也将不断地向符合国际标准的方向发展。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是整个合同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具体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多部门多领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个体差异性突出的特点。合同管理的成败将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虽然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但与国外合同管理体系相比,还是有着相当的差距。

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涉及多部门交叉合作,其复杂性极高,这也就决定了施工合同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我国这方面的发展很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诸多漏洞,使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当中存在很多问题和隐患,如果处理不当,会为以后的工程损失埋下伏笔。当今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问题为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专业人才匮乏以及信息化管理程度低等问题。

2.1 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在建设施工合同签订的时候,由于签订人不够仔细,使得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就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某些条款没有写清楚写明白,甚至没有写进合同;有些部分的措辞不够严谨,容易引起歧义;现代建设施工合同十分复杂,合同需要规定的十分具体、明确,但有些单位签订的合同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组成部分,甚至只有从合同而没有主合同。上述这些缺陷都极易导致合同的履行困难,而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又很容易引起争议。

2.2 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经济的发展大环境下,虽然我国在不断地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的立法仍然有待提高和完善。上世纪80年代,国务院和建设部相继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形成了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法规。1999年起实施的《合同法》是程序法,对于建设市场中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也正是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诸多问题无法在已有的法律框架下得到妥善的解决,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3 施工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在过往种种的合同实施纠纷中我们不难发现,现如今建设施工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够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缺乏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在部分案例中,施工企业为了手续的简化,往往避过国家规定的招投标过程。而在签署合同时,合同双方既不按照已有的法律规范拟定合同文本,又不根据工程施工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而对合同条款抠的不够仔细,对发生违约的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没有做出书面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行为不仅将合同流于形式,更是增加了合同损失和经济纠纷的危险。而在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合同管理上缺乏法律意识的主要表现为:缺乏对往来信函、工程签证的必要记录和保管,在出现纠纷后无法提供相应的佐证;在获得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其他的工程队,从中获取利益,造成了责任人的不明确。

2.4 专业人才匮乏

虽然我国的建设工程行业已经存在了许多年,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却极度紧缺。如今的建设工程往往非常复杂,合同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一名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合同管理知识和一定的法律知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合同管理,避免发生合同纠纷,以及在出现纠纷后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援等。然而,由于合同双方单位的不够重视,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甚至指示一般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如今真正意义上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及其匮乏。

2.5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

现如今的社会是信息化社会,社会的每个角落都离不开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也是如此。然而,由于工程单位对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使得单位对合同管理的投入过低,造成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程度很低,往往采取纸质的信息往来,效率低下;而对于大量的合同相关材料,其合同管理手段又非常落后,不能够实现快速高效的合同管理。

3 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的相关建议

如前所述,目前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存在诸多的弊端和漏洞,接下来本论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应对方案,以供合同管理人员参考。

3.1 尽快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施工合同双方在工期和善后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适应社会的发展,不断地依据现实案例做出相应的调整,唯有如此,才能够使建设工程有法可依的大环境得到保障,也可以提高效率,将诸多纠纷快速的解决。

3.2 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招投标工作的严格管理,有利于评选出最佳的施工单位,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合同双方的互相监督,避免出现贿赂、谋私利等不良行为,从而避免由此引发的工程事故。

3.3 加强法律意识

如前所述,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会为今后的合作带来隐患,所以说,合同双方都应加强相关法律意识,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应该由双方主管人员共同起草,对合同中的条款仔细推敲,认真约定,将所有相关内容落实到合同当中,尤其是对前述的违约条件的约定和违约责任的规定应该达成书面共识。在日常的工程交往中,注重往来信函等重要依据的保存和管理,在合同出现纠纷后,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依法解决合同纠纷。

3.4 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建设工程企业应当意识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视本单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时注重使用相关专业人才进行专门管理,并完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尤其要加强施工羡慕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实行合同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切实的做到专业的人员管理专业的合同材料。

3.5 加强施工合同的监督工作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当中的重要任务就是完善合同监督:一要现场监督工程队、项目小组以及分包商的工作,协助其工作来落实合同;二要对监督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协调与他们的合同关系;三要收集并保存各种工程资料,对各种信函、指令、会谈记录和账单,以及合同变更等做相应的监督控制;最后要参与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工作,提供验收报告,并经常性解释合同。

3.6 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企业需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大合同管理的投入,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注重外界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并不断改进自身合同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最终使整个建设工程受益。

总结

伴随着我国近二十年的经济腾飞,我国的建设工程也呈现了井喷式的发展。随着工程量的日益增加,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诸多问题也不断体现,其中施工合同的管理问题成为现如今建设工程的主要问题之一。施工合同的管理不善会直接导致合同纠纷,经济损失,工程停工,甚至是法律介入,所以说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当务之急,本文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施工合同管理问题进行简要的剖析,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方法以供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借鉴。

参考文献:

第15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建设;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概述

1.1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招标阶段,首先要根据工程的可批复建设期,科学地对标段进行划分,标段划分的合理与否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在划分标段时,责任者要对工程的人文、地理、周边等环境因素以及工期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的标段划分有利于保证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防止延误工期造成成本损失等。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的编制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齐全,与合同管理能否顺利实行息息相关。根据公路工程项目招标的相关文件中的各清单细目的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单价所包含的费用内容等,建设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应针对有多个设计单位的大项目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协调,按照公路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计量规则,将各合同段工程量清单统计出来,使整体公路建设的工程量清单和计量单位保持一致。并且建设单位应预先在工程量清单中,对施工期间可能会出现的工程但施工设计图纸中未包含的工程,合理预估其数量并给定细目名称,尽可能减少工程出现变更的情况,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全面性。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的尺子,能够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同时标底也是衡量投标单位能否中标的依据,并且还是建设单位投资控制的手段[1]。在标底编制前,需要相关人员对招标的文件、技术说明、施工图纸等方面有详细了解,并认真勘察公路沿线的物理价格与分布情况、地质环境等方面,根据工程所在地及工程条件确定费率,结合现场调查结果,确保编制的标底科学合理,为项目建设和合同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1.2参建单位的合同管理

参建单位的合同管理包括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

1.2.1设计单位的管理

公路工程设计的质量优化,能够有效减少工程出现变更以及索赔的问题。工程的设计会对公路工程施工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应选择一个报价合理、施工质量和信誉较好的设计公司,以更好地管理合同,提高建筑质量。

1.2.2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合同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符合高速公路项目承建要求以及合同内容更加科学合理,从而更好地控制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确保公路工程合同的落实,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考核标准,对监理工程师的能力进行审查,从而确保监理人员具备专业素质。监理人员应时刻保持工作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公路合同管理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1.2.3施工单位的管理

施工单位在进行投招标时,要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守相关公路工程建设投招标的法律法规,在竞争性公开招标的企业中选取具备较强施工专业素质,并且誉高、价格低的施工承包单位。在竞争性公开招标过程中,最低价中标容易造成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得不到保证,所以我国现阶段的合理低价中标是最能实现建设方和施工方“双赢”的合同授予方式[2]。这就要求评标小组的专家具有较强的分辨能力,从合格投标书中的技术、管理、机械设备等方面详细辨别,选择各方面均优的施工单位,从而保障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施工单位为了保障公路建设的质量,可以通过合理配置施工资源和工期,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动态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从而保证施工单位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给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2计量与支付

承包商给定的合格工程量或者按照合同计价的工程量及其支付的过程为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增加的工程项目及索赔、价格调整等。

2.1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合同清单包含的工程量在支付过程中,必须符合一定的流程,即首先由承包商提交中间交验申请、试验报表等计量资料给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格,支付双方在现场签字确认工程量。在支付过程中,需注意支付工程款必须具备齐全的手续才给予支付,否则不予以支付;支付时需扣除预付材料款、开工预付款以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

2.2变更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的变更将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确定需要变更时,应制定相应的变更程序,在经得业主及设计单位的同意后,确认变更规模的大小是否符合预算,超出预算或合同暂定金额的需要报给主管部门,获得批准后才可实施变更。规模变更的原因往往是施工设计、标准或进度等造成的,业主在变更的过程中,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商变更费用。变更工程费用的计算应遵循相关原则,在变更工程单价确认后,即可按核定的变更工程量进行计量与支付。

3工程索赔

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中存在一方人员违背了合同的要求,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内容,而导致工程发生实际的经济损失,另一方就有资格提出索赔的要求,这就是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正当的权利要求,要得到工程索赔,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索赔依据。工程索赔的存在是保证合同实现的依据,是约束合同双方的重要工具,用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并及时履行义务;另外,工程索赔也可以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可以采用工程价款补偿或工期补偿两种方式进行工程索赔,索赔费用是用来赔偿工程实际损失的,因此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计算。

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改善措施

现阶段,在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缺乏一定的管理制度和机构、存在违法转包和分包的现象、合同价款引发纠纷、施工索赔难等问题亟待解决,下文将对上述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4.1管理制度和机构的缺乏

由于部分投标单位领导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或者合同管理的实施力度不足,造成施工现场偶有出现实际情况与合同内容不符的现象。另外,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都是委托给监理单位全盘负责的,使得合同管理容易出现相应的纠纷。针对这一情况,投标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应的制度,保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序化。政府应设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4.2存在违法转包和分包的现象

相关法规中明确提出禁止公路工程承包人将承包的项目非法转包给其他人,并且禁止将承包工程分解,并分包给第三方。虽然转包和分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这种现象在我国依然频繁发生。非法转包和分包的第三方普遍是自身实力水平不足难以凭自身实力得到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因此可能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另外,这种不守法的现象会危及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强化施工的合同管理,在进行合法分包的过程中,总包单位必须加强审查并进行记录,防止不良企业参加合法分包。对于已经合理分包的工程,应当加强对其施工的管理,防止分包单位再次进行非法转包和分包。

4.3施工索赔难

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物价和工程量等都会对施工单位造成影响。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一方若是未能及时履行合同,则会对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且难以在有效时间内索赔,从而影响工程的正常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的索赔涉及情况较为复杂,常受到工程行政管理机构的干预,索赔时可能会因各种原因使得索赔难度较大,给公路工程承包人带来严重损失。因此,应在公路建设施工的合同管理中积极引入工程担保制度,使得公路工程建设单位能够更好地规避和转移风险。合理的工程索赔能够保障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从而有效地制约双方责任,是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路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前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