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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学艺术 审美性 审美素养
教学具有不可忽视的艺术价值,艺术则具有不可忽视的通过教学过程体现的教育价值。教学活动和艺术活动同属人类的创造性劳动形式,教学的创造性决定了它的艺术性。
教学艺术的正式提出,首推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他在其《大教学论》一书中说:《大教学论》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全人类的全部艺术。”
“艺术,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创造世界,同时也按照美的规律创造自身的实践活动。艺术是人类能动的、创造性的实践力生产出来的精神产品。艺术创造的目的,主要是实现它的审美价值,它要满足的是人们心灵的渴求和精神上的需要,要唤醒的是人们超越美学贫困的自创力。”(孙美兰,《艺术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1)所以教学艺术的本质特性也必然是审美的,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意识形态和生产形态。教学艺术活动必然要按照美的规律去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教学艺术活动必然是能够真正体现美的活动,必然是师生高度追求美的活动。所以,审美性是教学艺术的核心。没有教学美的存在,没有使受教育者在教学活动中获得真正的美的享受,就谈不上教学艺术的体现。
一、教学艺术的审美性
教学艺术的审美性,是指教师自觉地运用美的尺度去指导教学活动,一切教学行为都渗透着美的形象、美的情感、美的趣味和美的创造,使教学本身成为审美的对象,学生能够在教学过程中欣赏美、体验美,在学习知识、获得能力的艰辛中始终伴随着教学艺术美的享受,从而具有轻松愉快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一)教学艺术的审美性使教学具备了神奇的综合魅力
教学艺术具有激情夺魄的魅力,这是教师有意识地按照美的规律和原则进行教学的结果。这就使得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本身成了审美的对象。教学艺术美的最大特点是对人心灵的影响。面对充满浓郁的美的气氛的教学活动,学生会沉浸在具有艺术魅力的教学活动之中,在体味教学的艺术影响的同时,默默地接受着新思想、新道德、新知识、新情趣。由此,他们的视野拓宽了,人生的台基加高了。他们在欢愉的心境中开发了认知、记忆和思维、想象的心理机制。虽然他们对教学艺术美的心理反映各异,但从教师的富于哲理的又饱含艺术趣味的教学中,激发了学习的兴趣,明确了人身的价值和自身的责任。他们与学习建立了和谐的关系,学习的目的明确了,愿望和信心都增加了。正如有人所说:听上海特级教师于漪的语文课,知识会像涓涓的流水,伴随着美妙的音律,流进你的心田,潜入你的记忆。她的学生也说,听于老师的文学课是一种美的享受,一堂课往往几年、十几年不忘,它不光影响着自己的审美观念的形成,而且对自己的品德的培养,未来工作的选择,都产生积极的作用。这正形象地说明了,教学艺术的审美性使教学具备了神奇的综合魅力,给学生带来了审美感受,并引发了学生心底的审美效应,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教学艺术的美是内在美和外在美的有机统一
教学艺术的内在美主要是教学本身的各要素具有科学美。科学美来源于自然美,但它不是指大自然的美的景色,而是指潜藏在感性美之后的理性美,并为理智所能领悟的自然界内在结构所显示的和谐、秩序、简单、统一的美,是审美者通过理解、想象、逻辑思维所体验到的美。教学各要素的科学美主要包括教学内容的清晰性,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之间的逻辑关系的清晰性。我国学者提出的审美化教学论认为,要使教学内容逻辑清晰化,必须首先使教学内容知识点清晰化。教学内容的知识点就是该学科知识体系中的理论逻辑基础,即概念或原理。教学活动中的不成功的例子,多数是由于呈现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而造成的。教学活动中概念的教学不到位或者概念之间的关系阐述不清晰,学生就难以在头脑中形成完美的逻辑图式,因而就难以顺利地完成信息的逻辑加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也就无法调动起来。教学内容的逻辑清晰化除了一门学科的概念之间的联系外,教师还要注意不同学科知识之间联系的清晰化。另外教学艺术的内在美还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之间的逻辑关系的清晰化。这就要求教师不能孤立地制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内容、实施教学方法或形成教学评价。
教学艺术的外在美主要指教学表达的形式美。诸如诙谐幽默,抑扬顿挫的教学语言美;层次清晰,简洁明快的板书板图美;水到渠成,天衣无缝的衔接自然美;有张有弛,劳逸结合的教学节奏美;起伏有致,疏密相间的课堂结构美;启发诱导,虚实相生的教学方法美;突破时空,回味无穷的教学意境美等等。
思想家、教育家孟子曾说:“充实之谓美”。可见,教学艺术对美的追求不应流于形式,只有以内在精神美为根本追求,将内在美与外在美有机结合起来,教学艺术才会焕发出整体美的风采。
(三)教学艺术的审美性与教育性是紧密结合的
审美观因人而异,不同的人对美的认识不同,因而其审美情趣也就大不相同。所以每个教师都会有自己的教学审美观。有的教师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只看到教学活动的教育价值,而忽视其审美意义。在他们看来,除文学、美术、音乐等传统的美育学科外,其它学科的教学基本上与美无关,无美可言,这是一种狭隘的教学审美观。有的教师则正好相反,他们在教学过程中片面追求美的成分,为美而美,不考虑教学的实际效果,这是一种唯美主义的教学审美观。教学艺术的审美价值与教育价值应当是有机统一的。离开了教学艺术的教育价值,其审美性就没有生命力了。因为教学艺术的审美价值仅仅是充分地发挥其教育价值的有效手段。所以,审美价值不过是教学艺术存在的必要条件,没有它就难称其为教学艺术,而有了它,也未必就是教学艺术。前苏联教育家巴班斯基曾经指出:一堂课之所以必须有趣味性,并不是为了引起笑声,趣味性应该使课堂上掌握所学材料的认识活动积极化。教学中的趣味性应该引导学生去研究问题,而不是诱使他们把问题撇在一边。
二、教师的审美素养
教师的审美素养由教师的审美观和审美能力两方面构成。
(一)教师的教学审美观与教学艺术的审美性
教师的审美观在教学领域内具体表现为教学审美观。所谓教学审美观是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关于教学美的理性认识,是对教学审美现象的基本看法和观点。其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审美趣味、教学审美理想和教学审美标准。教学审美趣味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对各种具有审美性质的事物和现象所表现出来的主观偏好和兴趣,它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教师审美能力的发展水平,反映了教师的审美修养和审美经验所达到的程度。教师审美理想指的是教师对美的教学境界的一种观念和蓝图,它体现着教师进行教学艺术创造的目标,激励着人们追求和创造教学艺术的热情,吸引着人们为创造更加美好的教学而努力。教学审美标准是衡量和评价教学现象的美丑及其审美价值高低的尺度。教学审美标准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教学审美过程中的理想因素,它是教学审美主体对教学审美客体的能动反映,是由教学审美经验上升到教学审美理想的结果。教学审美标准为人们的教学审美实践所规定,又不断受到人们的教学审美实践的检验和修正。一般说来,每个教师都具有自己的教学审美观。作为教学艺术创造的主体,教师的教学审美观直接影响教学艺术创造的性质和价值。正确而高尚的教学审美观对于教学艺术美的创造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和促进意义;反之,错误而庸俗的教学审美观则会阻碍教学艺术美的创造和发展。
(二)教师的审美能力与教学艺术的审美性
审美能力即人们感受、鉴赏乃至创造各种美好事物并将之表现出来的一种能力。作为人类独创的教学活动,其各个要素以及各个方面都蕴含着丰富的审美内容,所以,教学领域理应成为充分展示美的重要场所。作为审美主体的教师能否发掘、展示这多姿多彩的美,关键在于他们是否具有较高的审美能力。如果缺乏起码的审美能力,就会对教学中美的事物、美的现象无动于衷,或熟视无睹,或充耳不闻;而如果具有较高的审美能力,则会经常以艺术的态度对待教学,以审美的眼光观照教学,从而易于发现教学中的丰富多样的美。教师的审美能力还直接影响到教学艺术的创造。优秀教师与一般教师的重要差别,可能不是他们所具有的知识、技能或道德水平,而在于他们的审美能力。在优秀教师的教学中,往往都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美的资源,他们都能充分地发挥其作用,使学生在掌握知识、培养能力和陶冶品格的同时,还能获得精神的愉悦和美的享受。
综上所述,教学艺术美的创造与教学艺术水平的提高都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而教师审美素养的提高与完善则有赖于后天的审美实践活动。十九世纪法国伟大的雕塑家罗丹说过:“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所以,对于提高教师的审美素养来说,最重要的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直接感知美的事物,接受美的陶冶,进而积累有关美学知识,使自己对美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从而达到不仅能够欣赏美、领悟美,而且能够创造美的境界。
参考文献:
[1]夸美纽斯.大教学论[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
[2]孙美兰.艺术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1.
[3]李宇升,张谦.教育艺术比较论[M].天津大学出版社,1998.8.
[4]李如密.教学艺术论[M].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9.
【关键词】声乐艺术 审美 原则 文化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1-0227-01
完美的声乐艺术展现在听众面前是饱含着不同的历史观与时代感、不同的社会与个人的情感变化、展示多种演唱技巧、多种交流方式以及表演者自身情感流露的复合载体。完美的声乐艺术最终可以掀起听众思维的碰撞、情感的波动,激发听众艺术审美的满足感和对社会生活的积极心态。
1.声乐审美构成的多元要素
1.1 技能——声乐的表现与美感
歌唱家对于声音的完美追求,使声乐的质量和表现力具有了极高的艺术品质。发声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均能体现出歌唱家对自身声乐技术的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单就歌唱的呼吸来说,歌唱呼吸的方法从早期的胸式呼吸、腹式呼吸以及锁骨式呼吸,到现在广为使用的胸腹式呼吸,这是一个漫长的极具实践性质的过程。因此,以优美声音为载体的歌唱表现所烘托出来的审美效果,它既是技术的结晶,也是艺术的精髓。
1.2 乐感——声乐艺术美的灵魂
同一部作品,不同的演唱者和不同的听众都有自己不一样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乐感表现的结果。乐感借助于声音美、文学美以及人性美所带来的敏感,使之成为声乐艺术表达的一种契机。
乐感多体现于对音乐本身的感觉,表现对美的声音的条件反射。一旦演唱者抓住了这个美的声音的感觉就可以利用它和拓展它,通过富有乐感的声音把事物、人物的美感表现出来,就会为他的音乐带来激情四射的活力,让听众在内心世界得到极大丰富的同时,达到精神上的巨大感动。
1.3 伴奏——声乐艺术美的助手
在音乐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器乐要晚于声乐出现。然而,乐器的出现使得器乐与歌唱站在了音乐这一共同的平台上,使器乐与歌唱两者开始了漫长的相辅相成的合作岁月。即使到了现代,我们在音乐制作方面除了保留着“无伴奏合唱”这样纯人声的表演之外,其它所有形式的声乐作品表演都已经离不开乐器的伴奏而单独进行。
伴奏作为声乐美的重要的有机部分,它施展才能的空间也变得越来越广阔。就声乐艺术而言,利用多种乐器作为不同歌曲作品的配器,不但可以很好地发挥不同乐器的音色美感,而且还可以通过和弦、和声、织体、曲式等表现手段,使器乐的伴奏与歌唱者自身的音色产生珠联璧合的审美效应。
1.4 歌词——声乐审美的情感线
声乐艺术是音乐与文学语言相辅相成的艺术。歌词是由文学性语言组成的,而文学语言又具有很好的情感表达效果,正因为这样,带有歌词的声乐就能够更好地将思想的细腻性和感情的真挚性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而我们在欣赏声乐作品时,对歌词的进一步分析和感受正是体现声乐艺术情感表达的重要环节。为此,演唱者在演唱之前,都是细心揣摩作品歌词所表达的内在含义,通过自身的情感经历去把握歌词的语调、语势等特点,然后再将这种对作品的感悟与歌唱者自身的演唱风格完美地结合起来。最终使广大的听众产生或情深意切、或荡气回肠、或悲愤难抑的情感共鸣和心灵享受。
1.5 文化——声乐艺术美的基石
从声乐艺术本身的特征可以看出,声乐艺术中的艺术因素的组成是具有多方面艺术意义内涵的综合表现形式。不管是从语言方面抑或是音乐角度来看,无论是具有文学美的歌词还是富有情感美的演唱者的声音,其中的审美意识和理想都是人类几千年来复杂的情感经历的综合体现。
声乐艺术审美让人倘佯在历史的长河中,沉浸在如痴如醉的抒情歌曲中。在这一过程中,听众或用自己的生活经历与作品中人物的生活经历相对比或重合,通过这种文化情感的参与和交流,即使听众不在作品中的那个环境里,他们仍然可以如同身临剧情而为之感动,其自身的情感也可以得到最充分、最大程度的放大、强化和释放,最终使人类情感意味的洞察深度在一次次的文化冲击中变得更加敏锐深刻。
2.声乐表演艺术中的审美原则
2.1 作品历史风貌与时代品位的统一
声乐作品是其所在的历史时代的产物。声乐作品如果割裂其历史风貌,其存在价值和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就会随着流失,失去了作为音乐的意义。对声乐作品的历史风貌的准确把握和再现,是对声乐作品所在的历史的缅怀和对作者的尊重。
因此,我们应当努力在声乐表演艺术中做好作品的历史风貌与时代品位之间的平衡。同时又必须注意到,由于演唱者和听众的美学观念、审美标准、艺术品位都不尽相同,在实际的艺术表演和欣赏过程中都会对某一方面有所侧重:或强调作品所附带的历史风格、或突出作品所表现的时代精神,这是不可避免的,是有利于声乐演唱者自身个性培养与发挥和作品艺术风格得到充分展现的。
2.2声乐演唱技巧与艺术表现的统一
声乐艺术表现与演唱技巧是相辅相成、交相辉映的复合体。好的声乐艺术表现离不开极具功力的演唱技术技巧。反之,如果没有声乐艺术表现,再好的演唱技巧也将失去它应有的艺术价值。因此,演唱技巧与艺术表现的完美统一成为声乐艺术中的又一重要的审美原则。
因此,无论任何时代、任何种类的声乐表演都必须在演唱技巧与艺术表现两者的平衡与互动上下功夫,对运气吐字、起调行腔、高低抑扬、缓急顿挫等的诸多表演技巧要高度重视。这些技巧是完美的声乐艺术表现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声乐表演艺术达到完美效果的切实保证。
2.3 客观真实性与主观能动性的统一
声乐表演艺术具有极强的再创作特点,这就意味着它必须兼顾原始、基本以及转化形态等多个方面,并力求做到主观能动性和客观真实性的和谐统一。
因此,我们要对作品所要表达的意思进行认真的品读与揣摩,进而客观真实地表达原作者想要表达的意图。同时,更要注重在尊重原作品的原始形态与基本形态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现实的需要和演唱者对作品的感悟,发挥演唱者的创造个性,从而将作品的时代背景与所属的风格全面、真实地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 黄小叶,美学视域中的声乐艺术及内涵[J],学术论坛,2011年第10期
1.舞蹈是以动作抒情舞蹈是表情艺术,它把握了现实的审美特性,反映了生活,通过把现实中热烈奔放、舒展有度、线条优美的动作与艺术美相结合,反映生活现实,传达生活情感,达到“长抒于情,拙出于事”的效果,从而传达和展现情感。这是舞蹈最基本的审美特征。在舞蹈艺术中,情感会自然而然地从舞蹈艺术中传达出来,并不是用舞蹈来解释情感。舞蹈是社会生活、人物形象的最好载体,也是人物情感审美展现最好方式之一。
2.舞蹈审美以虚拟象征为主一般来说,生活中的某些现象会被编制成舞蹈,以一种艺术化的高度概括处理的形式而不是直观记述的形式。所以,在舞蹈动作的编排和表演中就会常常采用到虚拟象征的手法。这种表现手法使得舞蹈的形体和灵魂之间实现了在精神上的高度对话,这也是舞蹈深受人们喜爱的最大原因之一。因此,在不了解舞蹈审美艺术特征,或者初接触舞蹈的人往往会有“看不懂”的感觉,在舞蹈剧中,通常是用情感统率动作和舞姿,用简洁明了、屈指可数的直观纪事来辅助舞情的发展过程。
二、舞蹈艺术审美艺术的本质
1.舞蹈艺术的形象美舞蹈形象是在一定的规范下,创作者匠心独运,充分发挥大脑的创造性联想以及结合对生活的理解和感触整合、营构出的一种意象整体。它体现着人们生活的情意趋向,充蕴着审美意义,反映了生活的特殊形式,最后表现在人体姿态上。舞蹈形象往往不仅是一场视觉盛宴,而是一种集听觉形象和想象的审美意象的多层次却相互融合的综合形象。我们知道,视觉形象具有空间性,能最直接地带给观众富有审美情趣和生动活泼的冲击力。相比而言,听觉形象是时间性的抽象意象。舞蹈的表演往往离不开音乐的伴奏,音乐形象又离不开人们的听觉和情感的直觉体验。音乐的节奏是多变的,旋律多具有义性,情感表达更是具有朦胧性,它与舞蹈的视觉形象结合打开了欣赏者广阔的自由享受空间。最后,想象的审美意象是指欣赏者在视觉形象、听觉形象的诱导下,透过表演的虚拟性、情节演绎的蕴藉性,想象出实境之外的虚境、有限之外的无限。它们与视、听觉形象一起共同整合成为一个舞蹈艺术形象的有机整体。
2.舞蹈审美艺术的韵律美舞蹈动作的创作灵感也可以是来源于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娱乐活动中,那些越接近生活的习惯动作往往越容易受到舞蹈初学者的亲睐。通过将人们对生产生活的热爱融入到以人体的手势、造型、表情来表现的舞姿中,这是艺术的最好表现形式之一。人们在欣赏舞蹈的同时将身临其境般地受到美的熏陶,得到艺术的洗礼。一方面,舞蹈的韵律美实际是舞蹈的身韵和气息的结合,它是使人们在欣赏舞蹈艺术得到灵魂净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另一方面,舞蹈的气息则是决定舞姿韵律优美的另一重要因素。舞蹈虽然主要是动作的表现,但是决定和引导动作的则是舞蹈想表达的情感,而情感的传递往往离不开舞者对自身情绪的控制和气息的控制。
3.舞蹈艺术的内涵美内涵美是高层次的审美艺术,它是艺术灵魂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舞蹈艺术的重要内在审美特征。最动人的舞蹈作品必将蕴含了创作者深远的思想和情感,创作者将人生经历和情感体验融入到舞蹈中,成就了每部舞蹈作品独具个性的魅力。诚然,表现舞蹈作品的内涵美也是舞蹈动作的表现力的高层次要求,舞蹈演员要想将创作者的思想和感情完美表达,就应该在舞蹈的学习过程中认真揣摩舞蹈作品并体会每一个动作表达的感情和动作之间的韵律,再结合自身的舞蹈技术和对动作的控制,力求完美演绎舞蹈的艺术意境。舞蹈作品往往因其“源于生活,超脱生活”的艺术特征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它反映了当时人们的生活状态并被注入了生活情感,这些都是舞蹈的灵魂,也同时构成了舞蹈艺术的内涵美。
三、舞蹈艺术的审美功能
1.满足审美需求,提高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舞蹈既是一项艺术更是一项运动,除了能带给人视觉、情感上的享受,也能使人在获得审美需求的同时使肢体得到锻炼。所以这种审美需求是精神和身体的共同体验和享受,还能促进人们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的提高。在舞蹈的美感体验过程中,人们本能地透过肢体、眼睛和神经中枢等多个方面来感悟舞蹈带给我们的享受,这种审美的能力是不需要经过后天的训练和培养就有的,这是我们生活的社会审美经验的环境所赐予我们的。在学习和体验舞蹈艺术的过程中,我们潜在的审美意识和能力就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提高,这样的结果是使得学习者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能随时捕捉到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美。
2.有利于拓展和完善人的审美心理过程审美心理是一种具有多变性和复杂性两大特征的极难预测的心理活动过程。一方面,人们通过心理的感知、想象和理解等来认识审美活动,通过学习和欣赏等教育活动了解舞蹈的审美过程,这样使人们的心灵和灵魂得到净化,想象力也随之拓展。另一方面,舞蹈艺术审美教育可以唤醒人的感性,使人的感性和理性实现平衡。最后,对舞蹈艺术的正确审美,可以使人们的思想得到良好的熏陶和感染,从而使人在道德上产生慎独的自觉意识,进而影响个人的自觉行为。所以说,舞蹈的艺术审美利于拓展和完善人的审美心理,利于人们良好道德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