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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校科研诚信问题的主要形式
1.1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这是较为普遍的科研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使用别人的实验数据、研究结果、学术观点或者直接抄袭他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同时不标记引用出处并直接以本人名义出版著作、、撰写项目申请书等不道德的行为。
1.2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以编造、篡改实验方法、实验材料、实验数据和研究对象等方式,取得技术方法上的“突破”或科研成果上的“创新”。如2003 至2005 年期间,原上海交大陈进教授将所谓的科研成果“汉芯”,通过造假和编造实验数据等多种多段,骗取专家鉴定,并宣称国内首创,并且具备国际先进水平,从而骗取数亿元的国家科研经费。
1.3伪造信息
通常为在申请科研项目的过程中,特别是一些没有取得一定的科研成绩的青年教师,通过伪造虚假的个人受教育经历、研究工作经历、社会任职、学术成果等信息,以此来“完善”本人的申请材料,提高项目获批成功率。
1.4未参与创作或研究,并在研究成果上署名或未经许可,而使用他人署名
主要表现为某些学科领域著名专家,未直接参与科研工作,仅利用其学术名气或“隐性”权力而在科研成果或论文上挂名,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在申请科研课题中需要项目组成员签字、项目申报推荐意见或者科研项目结题需要的专家鉴定意见时伪造他人特别是伪造专家签字等行为。
1.5一稿多投
有的教师将同一论文稿件投到不同刊物或者仅仅将题目、局部内容稍作修改而实际研究没有任何进展的稿件投到不同刊物。还有的教师将一份已经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书稍作修改重新申报其他单位项目,骗取科研经费的科研不端行为。
2 高校科研诚信问题的原因
2.1科研考核体系不合理
目前不论是社会对于高校的评价、博士点申报还是高校学科排名等最直接、最重要的就是对高校一段时间内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的衡量。为此各高校也制定出相应的奖励机制和科研评价体系。
高校的科研评价体系很大程度上决定教师的科研行为。较好的、完善的科研评价体系可以引导科研人员踏实的开展具有原创性的、探索性的科学研究,而较差的、片面的科研评价体系导致科研人员只注重短期科研成果,不再按照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开展研究。这种科研评价体系了违背科学研究的客观发展规律,使得高校教师以完成科研考核任务为目标,疲于奔命的到处争取科研项目、绞尽脑汁的撰写论文,最终导致发生了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
2.2科研法制规范不健全
科研诚信仅仅依靠教师的自身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惩罚制度。目前对于高校教师的科研失信行为通常是依靠行政体系的内部处罚,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 没有全国性的法律.现阶段对于科研失信行为的处罚主要依靠相关的部门规章制度。如:科技部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教育部的《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科院的《中科院部门规章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这些规章制度都是针对本部门的科研失信行为做出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部门局限性而且相互之间存在矛盾和空白的地方,缺乏统一、明确的监督办法、惩处机制,导致处罚力度较弱。
其次现行规章多是原则性条款、指导性意见或是宣誓性条款,较为模糊和笼统,缺乏针对性、操作性①。目前与科研诚信相关的法律主要有《科技进步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规中有部分规定涉及到科研诚信的内容,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于科研失信行为的判定标准和对科研失信行为的处罚做出界定。例如,对于何种行为属于科研失信行为,其判定标准和惩罚措施都没有详细的规定,使得科研人员对于行为是否属于科研失信行为以及对于科研失信行为可能受到的惩罚不清楚,也就没有对于惩罚的畏惧感,导致现行法律发挥不出实际效力。
2.3教师自身道德缺失
各高校都在学生的诚信教育方面相对较重视,但对教师的诚信教育却很少提及,更多的只是鼓励教师要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自己争气、为学校争光②。部分高校教师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并在不当利益的驱动下唯利是图。这些都助长了高校教师铤而走险的抄袭他人、虚构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
3 高校科研诚信问题对策
3.1建立科研诚信档案
2009年8月,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协等十部委联合的《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为申请科研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科技信用档案,并作为批准该项目的依据。虽然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要求高校必须建立高校教师科研诚信档案但是不难看出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于高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十分重要。
科研诚信档案的建立应贯穿于科研档案始终,是对于科研工作全过程的科研诚信记录。高等院校应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并建立科研诚信网络信息平台。将科研项目的批文、合同书(任务书或委托书)、中期检查报告、重要实验数据记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科研结果,科研论文、专著、专利等人员名单,鉴定结果及鉴定专家意见等其他重要资料等重要信息都应保存在科研诚信平台上。对上述信息尽可能的向全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评价,不仅有利于促进高校教师科研诚信行为而且有利于树立科学研究的公信力,有利于建设整个社会的诚信氛围。
3.2科研诚信建设法治化
相对于违背科研诚信获得的项目、经费以及各种奖励,科研失信的违法成本过低,法律惩治力度不够,也是造成科研失信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针对科研失信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处罚力度都十分有限,大多局限于行政处罚。做出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对于惩治科研失信行为、推动科研诚信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另外,当前国家不断对于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使得科研失信行为的危害性逐渐增大,建议可以借鉴“酒驾入刑”的经验将严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恶意套取科研经费、故意编造数据导致妨碍科学进步等社会危害性较大、影响较广的科研失信行为纳入刑法。通过法律的严惩对于科研失信行为进行震慑、警示和教育。
当然仅仅依靠法律手段规制科研失信行为是不够的,只有以法律为后盾,以科研管理、诚信教育,媒体监督为手段多种方式从科学研究的不同阶段入手,惩教结合,才能推动科研诚信氛围的建立。
3.3加强科研诚信教育
对高校教师特别是刚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应开展科研诚信和科研道德教育培训,通过学习不仅让高校教师知道科研诚信的重要意义,掌握基本的科研素质避免非主观的科研失信行为,教育、引导高校教师的科研行为;而且还要了解对于科研失信行为的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约束科研不端行为,净化科研环境。因此要加强高校教师科研诚信教育工作,从根源上避免科研失信行为的发生。
3.4完善科研评价制度
“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了许多标志性成果:2006年7月1日,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青藏铁路全线贯通、 2006年度国家科技奖迎来了多年难得一见的“满堂彩”…… 这一切都预示着我国科技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战略的指导下又开始了一轮崭新的跨越。
然而,在我国科技事业迅猛发展的主旋律下,依然跳动着与“基本面”不相和谐的音符:2006年5月12日,上海交通大学通报,该校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虽然陈进被解职,项目被终止,经费被追缴,但“汉芯”作为科研不端的标志性事件,已经被永远钉在了科学殿堂的耻辱柱上!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我国科技界,大大小小的“陈进”事件并不少见。在这些事件的主角中,夸大成果、过度“包装”者有之,抄袭剽窃、占有他人成果者有之,编造数据,欺世盗名者有之。他们的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我国科技界的声誉,还破坏了我国的自主创新环境,影响了科技事业的正常发展。
诚然,科研不端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并不只是中国的“专利”。 据介绍,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所属的研究诚信办公室,在1994~2003年的十年间,共收到1777个有关学术诚信方面的举报,仅2004年全年就收到了267个。2005年,曾被尊为韩国“民族英雄”兼“首席科学家”的黄禹锡,被韩国首尔大学调查委员会认定科研作假,其2005年刊于美国《科学》杂志上的论文所指11个克隆胚胎干细胞系中,至少9个是伪造。
在当代“大科学”的背景下,科学研究不再是一个封闭的主观事业,需要面对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因此,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关键是我们要敢于面对事实,要了解行为背后的原因,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
一、实验室建设在新课程改革中的重要性
新课程改革将原来教学大纲改成了课程标准,其中理科课程的一大特点是加强了实验教学,从根本上强调实验教学的重要性,重视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育,强调过程和方法教育,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了理科教学以实验为本的思想。
新课程改革提出了许多新的教育理念,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主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目标,将科学探究作为课程改革的突破口,强调科学探究既是一种重要而有效地学习方式,又是课程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它对发展学生的科学素养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实验是学生学习理科课程,实现科学探究的重要途径。因此,新课程标准对科学探究和实验能力专门提出要求,其中的这些变化、理念、目标和要求,也给实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起了实验在教学中的作用、地位和呈现方式的变化,给实验器材设备在数量、品种、规格、性能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也给实验仪器的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实验室建设的现状
新时期新课程给实验室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但其现状不容乐观,主要有:
1.实验室建设不规范,不标准,达不到生均要求
目前由于发展高中教育的需要,一些老校名校的平行班由6~8个班猛增到12~16个,有的甚至达20~24个班,一般中学平行班也有10~12个班。由于教学进度相近,原先的实验室根本无法周转。课程改革执行新的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新教材每节课几乎都有实验活动,新课标强调理、化、生要在实验室中上课,对仪器的配备标准也提高了。因此,不仅要求实验室达标,仪器室、药品储藏室、准备室等配套用房的间数和面积,也要大大增加。根据有关研究资料,演示室生均不低1.22m2,实验室生均不低于1.80m2。现以平行班18个班(如我校),每班50人计算,实验室及配套用房间数和面积,见表1。
在其他方面,如水、电、环境及设备都有规定和要求,但目前很多学校达不到,我校为一所地级重点中学,“理化生”均各一间仪器室和实验室,与实施新课标要求差距甚大,有些学校由于学生猛增,实验室被挪用,致使学校实验用房严重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新教材的实施。
2.实验教学没有落实,“讲实验”“背实验”的多
由于实验室建设配备不到位,或教师认识不到位,认为实验费时费力,便在黑板上讲实验,让学生背实验,致使学生动手机会很少,严重影响学生能力提高。
三、实验室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1.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
实验室建设规划一般指3~5年发展计划和10年以上远景设想,它规定计划期间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达到的规模和水平,较长时间的奋斗目标。规划要把目标与方法,需要与可能,技术与经济,当前与长远等因素结合起来,以最少的投资达到最高的效益。规划描绘出实验室长期发展蓝图,对长期从事实验工作的人员有较大的鼓舞作用,它可以统一思想,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以利于全校各级部门齐心协力为实验室建设目标奋斗。有了计划,才可以保证重点,统筹安排,避免盲目性。规划包括目标、任务、人员、设备、房屋场地的规划,各个方面都要做好。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要:
(1)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校制宜。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学校的不同层次和轻、重、缓、急,分期分批,有步骤的建设实验室。
(2)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重效果、讲效益。在建设中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造精神,规划经费,努力进取,多渠道筹资。
(3)要和教育的发展、教育改革的形势相适应。目前正值新课程改革,实验室建设要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要按新的课程标准来新建和改建实验室。
(4)要依据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既要考虑一个学校若干部门(师资、图书、实验、设备、房屋和经费)的各种需要,又要考虑实际可能,还要顾及各项工作,做到统筹兼顾 ,综合平衡。
2.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实施
规划确立了目标,明确了任务,提出了实施规划的措施,但要把它变为现实,还要做大量的艰苦工作,这是实验室建设的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要实施规划,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者的合作。规划涉及面广,部门多,需要各方紧密配合,这之间主要是领导的合作,否则规划难以实现,因此要建立各部门协作制度,统一思想,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以保证密切合作,保证规划实现。
(2)保证经费投资。规划与经费关系相当密切,没有经费,谈不上实验建设和教育发展。目前发展教育除财政投资,多渠道集资和捐资外,还可以发展教育彩票,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可以实现全民办教育。
(3)制定严格的制度来保证。规划是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文件,以长远规划为主,它指导短期规划和计划,一经制定,就不能轻易改动,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这样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
(4)必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规划执行中,管理者要善于发动群众,层层检查评比,总结工作,交流先进经验,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加强实验室建设。
四、实验室建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实验室的安全性
主要是用电,用水方面,根据《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实验室内教学用电应设专用线路,电源侧应设有切断、保护措施的配电装置。”“化学实验室给水头大于2m,急救冲洗水嘴的水头大于1m时应取减压措施。”因此实验室内供配电用的总电源入口应设漏电保护器,化学室应设事故急救冲洗水嘴,生物解剖室、化学实验室排水管道应设地漏,化学室给水管应有调压装置。而目前实验室内有安全设施的很少,甚至没有,这严重影响学生安全。
2.注意实验室的实用性
主要在布置设施方面,如仪器室,实验室,准备室应紧紧相连,实验室在准备室、仪器室两边,且三室相通,以方便实验教师快捷地准备实验,减少工件量。如果是楼房,应一、二楼为化学室、生物解剖室,有利于供排水;三楼为物理室,四楼为生物观察室,有利于采光。
3.注意供配到位
保证化学室供水到桌,物理室供电到桌,生物室水、电、光都到桌,否则将导致一些实验无法进行。
4.注意多媒体配套建设
在实验室配电脑、视频展示台和背投,可以把学生看不清楚的演示实验清晰地显示出来,教材中无法演示的实验可以做电脑课件通过电脑、背投很形象地展示给学生,以适应新课程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王长毅,赵惠英,沈英琪.21世纪的功能教室研究[J].教学仪器与实验,2003,6:39,2003,7:42,200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