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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理财;收费;客户;需求
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情况分析
目前国外银行个人理财遵循以个人多元化投资和私人理财服务为核心的理念,个人金融产品大多是复合型产品。注重为顾客提供个性化、差别化的服务,注重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建设和管理。市场细分到位,形成了针对不同层次客户的全球化营销战略,并且通过差别定价形成分层利率架构。可以说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收费机制也发展得相对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相对较晚,在最近几年,各银行不断推陈出新,理财业务品种也逐渐丰富。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9月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理财收费将成为商业银行收益的合法渠道之一。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加之国人心目中银行服务不应收费的观念的阻挠,我国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还没有形成一套合理有效的收费机制。
银行要扩大理财业务的收入,从本质上说可以分为三个步骤:客户细分;开发产品;产品定价。要从本质上解决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收费结构的问题,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了解客户的需求,这也是本文进行分析的着眼点。
二、调研及价格模型分析
(一)调研分析方法
由于本文研究方向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收费结构设计,因此有必要对客户的需求、购买行为和动机进行调研。调查问卷一共设计了13道问题,主要针对顾客的基本情况、心理状态、消费动机、行为目的、需求状况等方面进行了问题设计。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50份,发放对象有所针对性,希望受访者为银行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客户或者潜在客户,最终共收回问卷225份,其中有效问卷180份。
(二)分析方法
本文的研究主要使用因子分析的方法。它是利用降维的思想,由研究原始变量相关矩阵内部的依赖关系出发,把一些具有错综复杂关系的变量归结为少数几个综合因子的一种多变量统计分析方法。
运行SPSS后,有如下结果:
按照特征值大于1.00的原则,共选入4个公共因子,其方差累计贡献率达73.722%,即反映了原有信息的73.722%。4个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分别为:38.023%、14.497%、10.676%、10.527%。将这4个公共因子作为评价个人理财产品价格的综合变量。
公因子与原有变量指标之间的关联程度由因子载荷值表示。因子载荷值越高,表明该公因子包含该指标的信息量越多。表1给出了经正交旋转的因子载荷矩阵。旋转方法采用方差最大正交旋转(Varimax)的方法。
经方差最大正交旋转(Varimax)后,从众多的指标变量中提取出的4个公共因子分别反映了个人理财产品价格的4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第一,公因子1在职业、文化、收入、使用过、已使用的、使用时间、占收入比等指标变量上有大于0.5的载荷量,该因子主要反映的是客户的基本情况和使用个人理财产品等方面的情况,其贡献率为38.023%。
第二,公因子2的方差贡献率为14.497%,该因子主要反映的是客户理财的关注点。
第三,公因子3与收费评价等载荷量较大,其贡献率是10.676%。
第四,公因子4与年龄、理想特征等载荷量较大,贡献率是10.527%。
进行因子分析后,由SPSS直接可运用回归法,求出各个因子的因子得分系数。则可得各公共因子的具体计算方法。
故可求出个人理财产品的公共因子得分,令其分别为F1、F2、F3、F4。再以各个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4个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即利用方程:
F=0.38023*F1+0.14497*F2+0.10676* F3+0.10527*F4
其中F1、F2、F3、F4分别是公因子1、公因子2、公因子3、公因子4的得分。
因此,可求出个人理财产品价格的综合得分F。按综合得分的高低对客户进行分类。大体可以分为3类(见表3)。
三、个人理财产品需求价格分析
(一)单个公因子得分分析
个人理财产品价格的各个公因子的得分,不难看出:
1、公因子1主要代表的是职业、文化、收入、是否使用过个人理财产品、已使用的个人理财产品、使用时间、理财占收入比等指标变量对于个人理财产品价格的影响。从得分情况来看,公因子1大于1的客户,综合因子都大于0.5,即为大型客户;而公因子1小于-1的客户均小于-0.33,可归类为小型客户;且F1与F的相关系数高达0.8768,相关性很高。
2、公因子2主要与理财目标、关注点有关。公因子3主要反映的是客户对于当前个人理财收费的评价。公因子4主要反映了年龄、个人理财特征对产品价格的影响。公因子2、3、4与综合因子F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3343、0.2462、0.2427。
(二)分类分析
1、收入。图1是有关收入和综合因子得分的箱线图。选项1-5分别代表收入2500以下;2500-4000;4000-5500;5500-7000;7000以上,收入与综合得分呈正相关的关系。按照客户的分类,可以认为:大型客户的收入普遍较高,而小型客户的收入较低。收入是影响客户选择不同价格的个人理财产品的主要因素之一。
2、使用理财产品的时间。如图1所示,是使用理财产品的时间和综合因子得分的箱线图。选项1-5分别代表:1年以下;1-3年;3-5年;5-7年;7年以上。可见使用理财产品的时间也与综合得分呈正相关关系。可以认为:大型客户对目前的个人理财使用较多。对个人理财的认可是影响客户选择不同价格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又一主要因素。
3、其他。影响个人理财的因素众多,如文化、职业、是否使用过个人理财产品、已使用的个人理财产品、个人理财占收入的比重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客户选择不同价格的个人理财产品。
四、基于需求结构层次的费用结构设计
(一)差异化竞争战略
一般来说,拥有大量资产的阶层往往注重于资产的保全,拥有较少资产的阶层往往注重于资产的增值,而中产阶层则既注重资产的保值又希望资产能获得增值。这种不同阶层对个人理财产品的不同偏好导致他们对金融商品特性的不同需求,就形成商业银行实施个人理财产品定价模式差异化的基础。
(二)借鉴国外个人理财市场定价模式
1、成本利润定价法。即根据服务的平均成本来确定收费的标准,以保障所收取的费用足以弥补全部或部分服务成本。
2、市场渗透定价法。一种不以成本和利润为定价依据,对高成长市场采取的特殊策略。许多客户在银行开设储蓄账户,是为了其他的投资性金融产品。为保护客户与银行这种牢固的伙伴关系,银行对这种储户银行常常会降低收费标准。
3、高端客户目标定价法。是为吸引高端客户采取的特殊策略。这些人的存款账户具有高余额、低进出、相关金融服务多、价格敏感的特点,银行对这类高端客户多提供盈亏持平的优惠价格。
4、关系定价法。是银行为吸引忠实客户所制定的优惠的价格。对银行来说,如果能吸引大量的核心存款,银行的负债期限会加长,这有利于银行抵御利率波动的风险,为此银行也会采取优惠收费定价。
5、有条件的自有定价法。是为鼓励个人储蓄和客户与银行的忠实伙伴关系制定的特殊价格。通常,当客户在一定时间内账户平均余额超过了规定的最低的存款额,就可享受免费服务。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收费方式的分析和构想
通过上述因子分析模型,可以看出个人理财新产品的需求与地区经济水平、职业、个人的收入状况、受教育水平以及对个人理财的认可度等存在密切的关系,上述因子分析模型也揭示出这些客户群适宜的定价方式。
1、普通客户群:适用成本利润定价法或者有条件的自有定价法。
2、中等客户群:适用市场渗透定价法或者有条件的自有定价法。
3、高端客户群:有很多适用的定价方法,如市场渗透定价法、高端客户目标定价法、关系定价法以及通用的有条件的自有定价法。
有条件的自有定价法几乎适用于所有的个人理财需求人群。这种定价方法有利于长久的维持银行与客户间的合作关系,但另外一方面,实施该定价方法的成本要高于其他定价模式,银行需谨慎权衡利弊。
作为银行来说,要充分权衡利用这些定价方法的成本与收益,并能依据市场和客户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便更好地发展个人理财市场,实现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美)Simon Benninga著;邵建利等译.财务金融建模――用Excel工具[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美)杰克・R・卡普尔,李・R・德拉贝著;马苏芹,达兵译.个人理财[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3、郭大川.如何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N].经理日报,2004(4).
4、顾晓安.个人理财――原理 应用案例[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5、易宪容,肖滔.当前银行个人理财的现状、问题和出路[J].西部论丛,2005(5).
6、杨新臣.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其策略[J].武汉金融,2006(6).
7、李文.从香港看国内理财业务发展趋势[J].特别关注,2006(11).
8、刘楠.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十大风险提示[J].银行家,2007(2).
摘 要 文章针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探讨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问题并给予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 发展对策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问题
相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发展快,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改革开放蓬勃发展时期,各种对应制度还不完善等的原因,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与问题,如制度问题、业务问题、人员问题等等。归结起来其原因可分为外部客观原因与内部原因。
(一)外部客观因素
1、现代经济制度初建,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银行业也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由于现代经济制度尚处初建阶段,各种制度还不够完善,金融体系还不够发达,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还需要时间,一些理念和思想还处在口头上,并未在实际行动显现。
2、居民的个人理财意识淡薄
相比西方人的独立性格,我国的传统意识影响较深。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是我国传统道德的基本压球,也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的基本义务,正是这种传统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我国居民对个人理财的需求。并且我国传统的“财不外露”思想也是个人理财观念淡薄的原因之一。
(二)内部因素
1、个人理财从业人员观念落后
个人理财业务就是商业银行针对个人在事业发展不同时期的收入、支出状况以及风险偏好等,充分运用各种理财工具,制定的具有个性特色的具体方案。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长期存在,对我国经济的各个方面影响很深,再加上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尚处初级阶段,一些商业银行的员工甚至一些领导都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理性认识,市场营销观念也比较落后,这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壮大。
2、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缺乏专业性
理财业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操作性很高的业务,它涉及到税收、会计、投资、保险等多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知识。据国外情况看,其理财人员都要经过学历、道德以及综合知识等方面的考察,并且还要经过一系列专业知识的培训。相比较而言,我国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就素质偏低,很多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基本的操作方法也很缺失。开展理财业务,专业的从业人员是关键,而我国当前还缺少一批高素质、高水平、高专业化知识、熟悉现代金融服务产品以及工具的现代型人才[1]。
3、个人理财业务种类重复率高、缺乏个性化与品牌
数据来源:各商业银行官方网站
由表中我们可知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结构比较单一,种类较多但重复率高,缺乏必要的品牌支撑,导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出现了很多问题。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对策
理财业务既有利于提高客户忠诚度,优化客户结构,又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服务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2]。因此,发展和完善个人理财市场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一)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不断推进和深入金融体制改革,是我国当前的紧要任务。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积极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来调整自己的业务方向与方式方法,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居民的理财意识
居民理财意识淡薄严重影响到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因而,帮助居民树立正确的理财观,改变居民过去的固有理财眼光,对居民的理财进行正确引导与宣传,让他们意识到理财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器理财观念和欲望[3]。
(三)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
针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思想观念落后、专业水平低的特点,我们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建立一系列完善的培训培养机制,提高我国理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素质。并建立一系列的监督评定制度[4],对理财从业人员进行周期的考核评定,建立考核评定与待遇升迁挂钩机制,促使从业人员加强自身的提高。
(四)加强业务种类的品牌创新与专业化建设
我国现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种类已有不少,但是却缺少自己的特色,更缺少一些成熟的品牌。商业银行缺少对当前居民实际情况的具体研究,个人理财业务有强烈的针对性与差异性,但在我国却还未体现出来[5]。因而,应加强对广大客户的特殊性的研究,推出一些有针对性的特色理财产品,并加强宣传,提高质量,加强品牌服务建设。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个人理财实务”课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0-0150-02
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是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区别于以科研为办学定位的本科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以构建满足和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学科方向、专业结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全面提高教学水平为主要目标,培养的是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因此,应用型本科院校要求各专业紧密结合地方特色,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个人理财实务”课是针对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开设的一门重要的专业核心课程,也是综合性和应用性非常强的一门课程。改革应用型本科院校“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对于培养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具有突出的作用。
1 从人才培养目标的角度看“个人理财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应用型本科院校对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金融、保险理论知识,具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和基本管理能力以及一定的科研能力,具备考取各种金融保险从业资格的能力,能在各级各类银行、保险公司、企业集团等单位从事管理类、营销类、操作类岗位等相关工作,适应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就“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培养目标来看,其主要培养学生掌握个人理财的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学习具备能够从事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线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能够为经济社会中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理财规划的建议,即根据客户的信息、财务状况及理财目标能够为客户提供科学、合理的综合性理财方案。
作为针对金融保险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个人理财实务”课主要采取的教学方式是教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座位上被动吸收。教学手段也较为单一,基本采取讲授加板书的方式,课堂氛围较为死板,学生的积极性没有很好地调动起来。在《被压迫者教育学》中,教育学家弗莱雷指出,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使学生沦为被压迫者,成为牺牲品,思维和创造精神受到极大的摧残,这样的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再加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本身在实际的操作中就有诸多偏差,更是让学生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在“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如果继续采取传统教学方式教学,将使其教学效果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对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距离越来越远。由应用型本科院校对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及“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培养目标可以看出,在“个人理财实务”教学中,不仅要求学生掌握个人理财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即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即通过学习,能够具备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个人理财业务的岗位工作的能力。因此,从人才培养目标的角度看,对“个人理财实务”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2 从教学方法的角度看“个人理财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
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教学方法运用得是否科学灵活直接决定了教学效果的好坏。教学方法的种类较多,例如:讲授法、讨论法、直观演示法、练习法、任务驱动法、参观教学法等。教育家巴班斯基将教学方法分成三大类,即组织和自我组织学习认识活动的方法、激发学习和形成学习动机的方法、检查和自我检查教学效果的方法。“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传统教学方法基本采取的是讲授法和讨论法等,由人才培养目标的角度可以看出,这些传统的教学方法已不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即不能够达到培养学生专业操作能力的目标,因此,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来讲,“个人理财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是在教学方法的选取方面向多样化、灵活化转变,向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转变,向能够体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转变。“个人理财实务”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可以采取的典型教学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类。
2. 1 最普遍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
“个人理财实务”是一门综合性非常强的专业课,囊括了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税收学、法学等相关课程的内容,因此,要以这些课程作为先修课程的基础上,才能很好地掌握个人理财的相关理论知识。而这些课程的讲授过程都脱离不了案例教学的方法,通过在不同章节的讲授中引入不同的案例,在分析、讨论案例的过程中掌握相应的知识点,这是学生最容易接受也最具可操作性的教学方法。“个人理财实务”以这些课程作为基础,在具体规划的内容的章节中,即现金规划、住房规划、保险规划、税收筹划、子女教育金规划、退休规划、财产分配和传承规划中都可引入适当实例,通过对实例的分析,达到掌握规划方法的目的。例如:在个人财务分析的内容中,可以引入不同的家庭案例,不同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水平的家庭,根据案例资料中的数据,让学生做出家庭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然后对该案例家庭的各项财务比率进行计算、分析和诊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在税收筹划中,可以引入不同的纳税筹划的案例,让学生自行计算比较分析哪种筹划方案的应纳税额最少。在退休规划中,引入不同客户的案例,根据案例的资料让学生计算该客户所需准备的退休基金、退休资金的缺口以及如何弥补该缺口。在财产分配和传承规划中,引入不同的离婚财产分配的案例及遗产继承的案例,让学生根据《婚姻法》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对案例进行分析。在课程教学的后期,可引入综合性较强的案例,让学生根据案例资料来帮助客户确定理财目标、分析家庭财务状况、提出各项理财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引导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复习与启发。案例教学法在“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教学中运用最为广泛,但它要求教师对于案例的选取做大量的工作,案例应该具备严谨性、现实性和恰当性。选取案例的工作也可以由学生自行完成,这可以较好地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以及观察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
2. 2 特色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法
“个人理财实务”是一门现实性非常强的课程,教学应围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理财岗位的具体工作来进行,应该着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多采取能够发挥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方法,设置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项目教学法是可以采取的一个重要的特色教学方法。教师在相应的章节设计典型的理财实训项目,并将该项目做出细分,由学生分组来完成。项目的确定需要教师做大量的资料收集和准备工作,也需要教师对学生完成项目的过程作出合理的安排和协调工作。例如:在住房规划这一章,教师可以设置住房规划的项目,在这一项目下设置多个子项目,可以包括:客户租房与购房的财务选择;客户购房目标的确定;客户还款方式的选择等。教师提供学生完成项目的客户资料,由学生分组确定各自的任务,确定实施方案,最后完成项目报告,由各组学生代表来做项目总结。在综合理财方案的制定中,教师可以设置项目任务,根据不同理财阶段的客户群做综合理财方案,即按照单身期、家庭与事业形成期、家庭与事业成长期、家庭成熟期及退休期进行分组布置项目。学生分别针对处在不同理财阶段的客户群进行实际调研,可以选取特定的客户目标,调查其家庭财务信息及生活目标,并据此来分析该客户家庭财务状况及理财目标,并发放问卷来帮助该客户确定风险偏好,帮助其构建投资组合,提供具体的理财建议,并且最终完成项目报告,由该小组代表做项目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教师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可以看出,项目教学法是一个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的特色教学方法,在“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适当采取项目教学法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更可以有效地实现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目标。
2. 3 现代化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法
“个人理财实务”课程因其综合性和现实性的特点,其教学方法应该突破以往传统的一本教材、一支粉笔、一个黑板的教学模式,积极采取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即多媒体教学法。通过多媒体可以将教学内容形象、生动地展现出来,弥补板书教学的缺陷。例如,在讲到货币时间价值理论时,可以通过多媒体展示如何运用Excel软件进行理财计算的操作。在讲到案例资料时,可以将大量的案例数据资料显示在多媒体课件上,节省了教学时间。也可以通过播放视频软件让学生收看最前沿及最流行的理财新闻,活跃课堂氛围。还可以让学生根据教师布置的特定内容自行制作PPT通过多媒体现场播放,并进行讲解,通过这种方式锻炼学生的学习内容组织、归纳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因此,多媒体教学法对“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教学来说起到必不可少的积极作用,是一种重要的现代化教学方法。
3 从考核方式的角度看“个人理财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
由上文分析内容可以看出,“个人理财实务”课程因其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其改革方向应从教学方法的选择上着手,而改革的途径就是要完善考核的方式。传统教学考核的方式是将总成绩分成两部分,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70%。平时成绩的构成一般包括考勤、平时作业等方面。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来说,“个人理财实务”课程因其应用性、现实性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所以,在考核方式方面也应做出必要改革。考核方式是学生对该门课程学习情况的检验,不仅应该包括对理论知识掌握情况的检验,也应该包括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检验。“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考核内容应该既包括理论知识,也应该包括实践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核以平时成绩为主,所以,应该增加平时成绩的比重,将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提高到40%~50%,平时成绩的考核范围应该扩大,囊括出勤、课堂发言、平时作业、完成项目等内容,将学生平时表现纳入到总成绩的考核中,更加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而不仅仅注重期末考试的成绩。这样可以较好地提高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主动性,重视平时知识的积累,从而避免考试前突击复习的现象。
综上所述,应用型本科院校开设的“个人理财实务”课程,应根据其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重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改革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提高“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教学质量,从而为经济社会培养具有较强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操作技能的理财人才。
参考文献:
[1] 陈惠芳. 《个人理财实务》教学实践研究[J]. 新课程研究,2013,(6):131.
由于现在的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模式及理念都较以往有了较大的转变,所以现代社会背景下对商业银行又有了新的定义。它主要是银行本身利用自己的电子网络、工作人员、网站网点、资源信息等优势项目,将某些重要的金融资源和有关资产负债、投资经营、策划等有用信息完整地、全面地提供给个人客户,从而达到个人客户资本和有关服务的增值,增强利润收入的服务型业务。商业银行同个体理财、投资以及专业的社会咨询部门进行比较,拥有明显的优势。第一,在商业银行中办理的个人理财业务能够更有效地解决个人客户金融知识的欠缺,进而防止客户进行投资理财的过于盲目、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充分使用手中持有的可利用资金,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及盈利能力;第二,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具有很广的范围,它共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内容;另外,商业银行在向个人客户有偿传递关于资产负债等方面的信息时,也能够同时进行资产的分配和划拨、产品的自由组合等经济业务。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重要性分析
(一)客户需求
首先,从个人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来考虑,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不论城市还是农村居住人口的人均收入水平大大增加,总体收入能力也显著上升,积累起了越来越多的储备资金。十几年前,我国的居民人均货币资产额度已经将近十万亿人民币,国内居民的多元化投资能力大大提升。除此之外,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巨大飞跃,加上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类型的多元化趋势,致使房地产、保险行业等有关产品相继变得热门,人们进行个人投资的方向和选择大大增多,但与此同时相应的投资风险也有所提高。还有就是随着医疗体制、住房补贴等支出费用的迅速增加,社会保障体系变得更加完善、健全。最后,也是最为贴近群众生活的一点就是因为当前人们的生活节奏迅速加快,人们花费在个人理财方面的时间和精力大大减少,加之金融知识的储备不足,难以令自己的财产得到高效的利用。所以,要想使个人资产保值甚至是增值,尽可能地减少投资理财风险,增加经济利益的话,为人们投资理财提供便利的部门机构就必不可少了。
(二)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建设的需求
首先,上文中提到由于当前银行经营观念的变化,金融类商品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且已经逐渐形成了以储蓄品为核心,包含信用贷款、资产结算、代销等在内的体系;其次,在国内商业银行不断改进工作的过程中,慢慢培养起了一支具有较大规模、较高的业务能力的专业队伍,能够提供多方面、综合性的金融信息给各个客户;最后,现代科技的迅速飞跃,使商业银行网点慢慢成为了相关机构的基础,特别是像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的快速发展,为更加自主性、人性化、智能化的投资理财服务创造了更加良好的条件。同时,国内的商业银行想要在了解更广泛、更全面的金融理论的前提下,更好地建立起个人理财业务、赢得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支持,就必须从商业银行自身的需求出发,结合客户的具体需求,在掌握更多金融信息量的基础上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对银行、客户及市场等方面的有利影响
(一)有助于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
商业银行经过对个人理财这项业务的办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它可以由向个人客户展示具体适宜的服务项目来尽可能达到客户不断变化的对投资理财的需求,同时提升每个客户的忠实程度,优化客户的整体结构,使客户的质量得到迅速提高,并且可以依照市场状况和客户要求提早改变服务方式及规划等,目的是迎合日益恶化的市场竞争局面及生存经营条件,增强银行自己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水平。
(二)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开拓
商业银行通过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不但改变了以往的“单独营销”的传统方法,同时利用“组合营销”的新兴手段,完成了集约化市场开发的根本目的,有效提升了金融市场的开拓能力,潜移默化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三)有利于综合效益的提高
参照上面第二点,如若一个商业银行能够依靠集约化经营的方式、遵循相关准则,将经营中心放在价值量更大的客户身上,更加关注商品和服务的投入和产出的比重,加上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客户利益的最大化来使利润收入达到最佳状态,从而提升综合效益。
(四)人力资源更为高效的开发和使用
商业银行经由个人理财的办理,能够打造一支对于商业银行传统的个人银行业务以及现代化的综合理财业务都很精通的高水平、高质量的专家团队,可以从根本上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进而完善和健全单位机构的用人体制。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内容、形式及设置的重要原则
(一)个人理财的基本业务内容
商业银行中的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多,它涵盖了个人银行业务、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几乎全部的个人资产有关的咨询及业务项目。伴随着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深化和变革,个人理财这项业务所涉及的服务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而且能直接给有关客户办理各项投资理财业务。
(二)个人理财的多种形式
由于商业银行涉猎内容范围的综合性、广泛性,也决定了此项业务基本形式的丰富多彩,通常情况下可以分成人工、自助、智能三种投资理财方式。以上三种理财方式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但伴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工理财比重迅速下降,智能理财将会成为个人投资理财的主要方式。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相关准则
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机构的设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准则:
1.市场原则。客户的接受能力最终决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总体情势。因不同区域之间经济水平、文化素养以及金融储备程度的差异,不同地区的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理解情况各不相同。所以说,个人理财机构的设立需要把握“以市场向导为核心”的基本准则,即市场迫切需求什么样的理财形式,商业银行就开展什么样的投资理财方式,并设置相应的理财机构,依靠市场需求的转换适时改变投资理财方法,尽量满足个人客户理财的要求。
2.效益原则。注重经营效益也是个人理财业务需要格外关注的一项原则,经由投资理财的方式来增强商业银行的整体效益。具体来说,其可以分成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两项。首先,经济效益是经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前后收取的手续费,形成直接的收益;其次,采用相同的服务项目令客户资产在银行内部产生清算资金,也就是间接效益。社会效益则是通过办理个人理财业务来增强社会影响力的方式来提升银行信誉及形象,尤其是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力度。除了部分短期的负面效益之外,更应防止低效益、无效益的服务。
3.不同质原则。因商业银行的具体经营条件及经营环境、面对的客户情况、制定的战略目标、具体服务项目等内容不尽相同,所以需要考虑的市场和客户状况也就千差万别。要想做到对环境因素、客户群体、业务类型、经营目标等因素的全方位考虑,就必须注重动态管理等形式的开展。
五、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前景预测
(一)社会经济的进步、收入水平的提高
社会经济的迅速进步、居民收入能力的显著提高、金融理念的进步等是当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稳定健康开展的有利因素。根据国务院研究中心预测,我国在进入本世纪之后到20年代之间的20年时间,社会经济水平呈现迅猛增长的势头,并且有增无减。另外,我国居民的投资消费理念紧跟时代潮流,金融意识迅速提升,都使得个人理财拥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业务范围扩大、经营管理模式升级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进步以及经营管理方式的更新升级,以往传统单一的、较为落后的经营模式被更加科学先进的模式所替代。现代的条件下,商业银行直接为客户办理金融业务、提供相关的服务变得更加简便、周到。这点也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未来的发展创造出了更有利的条件。
(三)设置机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
伴随着国内商业银行各个网点、自助设备、智能设备等功能的日益完善,加上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的迅速扩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会有进一步的扩展,并且逐渐成为个人投资理财的主打,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会越来越不可忽视。
关键词:个人理财;理财规划;教学方法。
家庭理财行业发展日趋成熟,大学生需要提高对个人理财行业的认识,加强自身的理财能力,以便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这一背景下,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高校也逐渐增多。目前,对该课程的教学尚在探索之中,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适应大学生的理财需求,如何改善课程教学以便提高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能力。对这一问题探讨的深入,有利于完善个人理财教学,不断提高大学生财商水平。
一、加强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重要性。
(一)个人理财社会需求增长较快。
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的不断提高和金融投资工具种类的不断增加,社会理财需求增长较快,理财产品市场不断扩大。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高端消费者人群中,约78%的受访者需要理财服务;50%以上的人愿意为理财服务支付费用。1995 年至2005 年,中国个人理财市场每年的业务增长率达到 18%,而据该项调查预计,在未来 10 年里,中国个人理财市场将以年均30%的速度高速增长[1]。金融投资工具的增多加大了人们对专业理财服务的需求,理财规划师行业前景广阔,因此,培养大学生具有理财规划方面的专业眼光和视角正在成为高校理财教育的基本目标。
(二)大学生理财能力亟待提高。
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的同时,大学生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断增加。大学生已不满足于基本生活消费等方面的需求,希望通过一定的投资渠道为富余资金找到保值增值的门路,但实际上,他们的理财行为和理财观念之间还有较大差距。有调查表明,虽然大学生将证券投资列为投资首选渠道,但真正具有实际股市投资经验的比例只有10%,因此,有四分之三的大学生表示,需要理财知识并希望通过高校的理财教育课程、报纸杂志、专家讲座等方式获取理财知识[2]。
二、个人理财课程的特点。
(一)综合性和系统性。
高校个人理财类课程综合性突出,涵盖了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等诸多领域,需要大学生拥有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房地产金融学、国际金融学等诸多课程学习的基础,而且对不同课程知识之间的整合度较高。个人理财类课程以居民家庭理财规划为主要服务目标,包含着投资规划和生活规划两大类内容。投资规划不仅包括证券投资规划,如股票、债券、基金和期权等金融工具的规划,而且还包括外汇、黄金等方面的投资规划。生活规划包括了现金规划、储蓄规划、消费信贷规划、房地产规划、保险规划、税收规划、子女教育规划、退休规划和遗产规划等诸多方面。
(二)实务性和专业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家庭都是经济活动单位,都需要解决如何扩大收入和如何合理消费的问题,个人理财是以实现居民家庭的财务自由目标而展开的一系列财力分配活动,包括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和流动资金管理三个方面。一般情况下,家庭理财集中在投资上,很多人将理财等同于投资。但居民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涉及到资金的分配问题,需要平衡好自身财力和消费水平的关系,因此,个人理财包含着比投资内涵更广、更为实际的内容。个人理财是在居民家庭难以应对复杂的财务管理体系状况下诞生的,目前已经发展成为较完善、规范的理财规划师行业。理财规划师包括了注册金融策划师、特许金融分析师、国际认证财务顾问师、特许财富管理师等诸多行业资格认证的专业理财人士。除理财规划师外,广义上为居民家庭提供理财服务的专业人员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类似人员,还包括了保险专业人员、证券和投资咨询专业人员、会计师、律师、遗产规划师等等。
三、个人理财课程教学存在问题。
(一)适应学生理财需求的教材少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理财课程有着不同的需求,一般来说,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希望获得增加对理财规划师职业能力的了解,加深对已有金融、经济、管理类课程的认识,而理工类和医学类等其他非财经类专业学生则想通过对理财课程的学习,了解投资的基本知识,做好自己的生活规划。但是,从目前已有的《个人理财》或者《理财规划》教材来看,案例分析较少,而对各类理财知识的介绍成为重点,如股票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外汇投资、保险等基本知识的介绍占据了大半的篇幅,对财经类专业学生来说,这些知识都已经了解过,或者非常很熟悉。使用这些教材授课,学生就会认为再学已经学过的知识意义不大,从而对《个人理财》课程由新鲜、好奇逐渐转向厌倦情绪。目前各个高校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专业多是财经类,因此,教材内容体系的不完善,影响了教学质量和学生理财能力的实际提升。
(二)课程定位并不恰当。
《个人理财》课程定位一般是专业选修课或者一般的选修课,很少作为专业课出现。财经类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综合性强的个人理财课程由于涉及到众多金融投资工具和会计、税收、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将其作为学生的专业选修课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从该课程的特点来看,知识综合性强需要一定的教学课时让学生融会贯通,实务性强需要学生多实际操作,结合自己的生活理财多体会、多实践,所以各高校分配给专业选修课的 30 多个课时就显得不足。另外,选修课的课程定位也使部分学生存在轻视该课程的倾向,因此,随着对个人理财课程定位认识的加深,将其调整为专业主干课程有一定的必要性。
(三)过多重视理论教学。
目前,各高校对个人理财课程的课时分配只是在32 课时上下。有限的教学课时使得实践教学课时捉襟见肘,而强调实践教学又会使学生的知识整合度欠缺,加上实践教学相对于理论教学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重视理论教学成为有限课时内的理性选择。
除了该课程的教材过多重视各类理财知识的介绍性内容外,就笔者的教学经验来看,这类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老教师们一般不愿涉足,这给年轻教师留下了较大的发挥空间。年轻教师理论知识较强,但教学经验不足,对不同知识之间的衔接转换上掌握还不够熟练,因此,在讲课中往往对实际操作重视不够,倾向于理论讲解。对学生而言,如果年轻教师理论教学与学生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密,学生对该课程的兴趣会快速下降。
(四)教学案例较为简单个人理财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作为生活情景的简化模拟,案例教学能将枯燥的理论变得简单明了。目前,一般教材上的已有案例选择往往只为某一章节、某一种理财知识准备,情景设置过于简单,使学生对案例本身的认同度不高。
除了个别教材在最后一章设置综合性很强的案例外,缺乏不同种类理财知识的案例之间的互联互通,也就是说,能将简单的两三种理财知识结合在一起的案例不多。这也导致对案例本身的问题设置等一系列引导性的思考还欠深入。
四、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对策。
(一)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学生理财能力培养。
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影响着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认识,大学生群体的财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个人理财课程教学需要加强大学生理财观念和能力的调查研究。来自不同经济条件的家庭的大学生,理财观念和经验存在很大的差别。所学专业不同的大学生,其投资理财能力差异也较大。在个人理财课程开课前,可以设置简单的理财课程需求调查问卷,对大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目的和动机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摸清大学生的实际理财状况,能展开有针对性的教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参与案例讨论和课外阅读或实践活动的信息反馈,注重学生解决生活模拟理财问题的能力的提高和创造性的培养,帮助其养成较好的理财习惯,使大学生的理财能力能够不断提高。
(二)对个人理财课程重新定位。
解决个人理财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最主要的途径就是逐步改变个人理财课程的选修课地位,将其纳入专业主干课程。通过延长教师的授课时数,可以有充分的教学时间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者兼顾,会吸引经验丰富的教师加入到理财课程教学中来,他们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缩短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过程,更能适应学生的理财需求。课程的重新定位也有助于强化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和认识,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特别是对一些财经类专业的学生,会加大对理财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求,使其主动学习的动力增强,切实提高其适应职业岗位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个人理财课程实践教学力度。
加强实践教学是改善个人理财课程的重要手段,主要途径有以下 4 条:一是结合大学生自身的消费和理财活动,可以引导学生参与到各种理财知识的案例讨论中,针对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类型的理财规划,通过相互讨论交流理财信息,提高实际理财能力;二是开展理财模拟大赛,以赛带练,促进学生理财学习的兴趣;三是邀请职业理财规划师、金融投资界专业人士举办理财规划讲座,使学生对实际的、前沿的理财业务知识有更深的认识;四是和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多参观,实际感受理财业务的运营流程,体验理财文化,加深对实际理财市场的切身感受。
(四)注重教学案例的综合性和严谨性。
在理财教学中,需要精选案例,建立教师自己的理财案例库。选取案例可以从教材和经典案例中直接拿来,但更多的案例需要教师从网络、身边的案例等搜集,并进行加工,以适合教学需要。可以选择从综合性较强的案例中删减不必要的内容,突出案例所要体现的某2 个或某几个方面的理财知识,注重案例的适度综合性,同时又要保证案例的生活性,如果能对学生的理财能力有直接应用的价值更好;也可以从已有的几个简单案例进行整合,将不同家庭遇到的理财问题放到同一个假定的家庭中去,整合过程中要注重理财规划的逻辑性,设置问题要循序渐进,既能回顾已学知识,又能引导到新学的理财知识上。
另外,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反馈思考所用案例的适用性、综合性和严谨性,不断整理财案例库,增强案例教学的生命力,使之能对提高学生的理财能力提供切实的帮助。
参考文献
[1]耿彩琴.未来10年个人理财市场将年增30%[J].北京日报,转载于搜狐网,2008- 01- 09.
Abstract: Market segmentation is the premise and foundation of marketing for a commercial bank. Effective market segmentation and the correct choice of target market can strengthen commercial banks' market competitiveness. In this paper, we use cluster analysis to analyze personal finance product customers, and classify 540 customers of Yanta, Xi'an into four groups. Each type of customer's characteristics has been described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commercial bank to design personalized financial products and develop personal financial services.
关键词: 聚类分析;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市场细分
Key words: cluster analysis;commercial bank;personal finance product market;market classification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2-0001-03
0 引言
自2005年9月29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明确商业银行在个人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以来,我国的个人理财产品市场便不断发展、扩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一种综合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活动,需要根据客户不同的理财目标、风险偏好及资金状况等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和服务。因此市场细分便成为了商业银行成功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合理地进行市场细分,明确各细分市场的特征与差异,商业银行才能更好地选择目标市场,根据各细分市场的不同特点,有差异地设计产品和营销方案,从而尽量满足不同顾客的个性化需求,提高自己的竞争实力,立足市场。
1 市场细分理论与市场细分技术
1.1 市场细分理论 市场细分(market segmengtation)是指根据客户需求和特征差异,把某类产品的整体市场划分成若干子市场,使每个子市场的客户具有相似的需求和特征。经过市场细分后,在同类产品市场上同一细分市场的顾客具有较多的共性,不同细分市场之间的需求具有较多的差异性。目前,市场细分理论已成为市场营销理论的基础,其在企业市场定位、客户及竞争对手研究以及营销策略的制定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对市场进行细分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第一,可衡量性,即细分后的各个子市场的范围要清晰,各市场购买力大小可以度量;第二,可进入性,即企业的营销辐射能力能够到达,否则这个分类是没有用的;第三,可盈利性,即各子市场的潜在规模要足够大;第四,可区分性,不同的细分市场的特征可以明显分辨。根据这个原则,本文在聚类分析的基础上,把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细分为四个子市场。
市场细分的关键是了解消费者的特点,找出其需求上的差异性,即需求的差异性是进行市场细分的基础。引起需求差异的因素有很多,而且对不同的商品,其具体的因素又不尽相同。通常来说,在进行市场细分时既可以选取一个因素也可以选取多个因素作为细分标准,选取的标准越多得到的细分后的市场也就越多,而相应地,每一个细分市场的容量也就越小。所以选择适当、适量的影响因素是得到合理市场细分结果的前提条件。
1.2 市场细分技术 目前最常用的市场细分技术主要有三类:数据处理技术、非监督分类技术与监督分类技术。由于影响个人理财产品的因素众多,每一位客户的信息都可以看做一个样本,所以本文采用非监督分类技术中的聚类分析技术,并通过SPSS软件实现市场细分。
聚类分析概述:聚类分析(Cluster Analysis)又称群分析、点群分析和簇群分析等,是依据研究对象的个体特征,按照一定的类定义准则对其进行分类的方法,聚类后同一类中的对象有很大的相似性,而不同类间的对象则有很大的相异性,可以达到减少研究对象数目的目的。聚类分析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包括:经济学、社会学、医学等。对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领域,聚类分析可以把市场划分为不同特征的客户群,不同客户群间差异显著,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各客户群的特征针对性地设计理财产品,以迎合、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聚类分析方法主要有划分方法、层次方法、基于密度方法、基于网络方法和基于模型方法,本文主要应用的是划分方法下的K-Means聚类法。
K-Means聚类基本原理。K-Means聚类法(Kmeans Clustering),又称快速聚类法,其分析的基本思想是:首先按照一定方法选取K个聚类中心,然后计算每个对象与各聚类中心的距离,并把各对象划入距离它最近的聚类中心,聚类中心以及分配给它的对象就代表一个聚类。在完成初始分类后,每个聚类的聚类中心会根据聚类中现有的对象被重新计算,然后重复上述过程,直到满足某个终止条件。
2 数据分析处理
2.1 数据来源 为了更加准确的了解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本文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的居民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的问卷调查与访问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关于客户个人理财需求的相关信息。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40份,收回问卷540份,其中有效问卷462份,有效率为85.56%,有效率较高。
2.2 数据相关分析与整合 本次调查所发放的问卷主要采用选择题的形式,从多种角度设问,以求全面反映雁塔区居民的理财需求。问卷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受访者的基本信息(年龄、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收入等)、理财经验、理财目标、风险偏好、影响理财方式的因素以及获取相关理财信息的途径等。
根据各项指标对于市场细分的影响大小,并剔除相关性较高的变量,本文最后选取客户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平均月收入、理财经验以及风险偏好作为聚类变量。
2.3 个人理财市场细分 运用系统聚类分析法,初步判断受测群体可大致分为4类。在此基础上,运用K—Means 聚类分析的方法进行进一步检验,最终确定K 值确实为4,且得到分析结果如表1、表2 所示。
根据表1和表2,可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客户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①潜力型客户。这一类型的客户年龄大多处于21-25岁,受教育程度较高,大多是在校大学生或者研究生;收入较低,平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主要通过家庭供给与社会兼职获得收入;大多仅涉及储蓄这一种理财方式,缺乏理财经验。在风险偏好上,这类客户多属于风险回避型投资者,在四组中风险承受能力最弱,更倾向收益固定、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虽然这类客户所处的人生阶段和环境使得他们的理财资金有限,未形成强烈的理财意识,缺乏理财需求,但是由于他们较高的文化层次,以及对事物的接受、理解能力都相对较强,可以预见,随着未来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他们的理财意识会逐步提高,并会产生多元而强烈的理财需求,属于典型的潜力型客户。
②关注型客户。这一类型的客户一部分集中于26岁至35岁之间,他们或是单身、或是刚刚组建家庭,或是孩子较为年幼;一部分集中于41~45岁之间,子女还在上学。这组客户月收入多在2000元至6000元之间,受教育程度适中,大多为大专或者本科。这一类型的客户,有的有房贷压力或是子女的教育费用占据家庭的很大一部分支出,闲余理财资金不是非常富裕。但是因为他们经济已经独立,相对于潜力型客户,理财需求已经产生,理财经验还算丰富,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是商业银行值得关注的客户群体。
③战略型客户。这类客户的年龄基本上在36岁至51岁之间均匀分布,收入在这几组当中最高,月平均收入在5000-10000之间,很多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相较于关注型客户,这一类型的客户拥有更为充足的理财资金,理财欲望较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理财经验,更注重投资的多元化,倾向于选择储蓄、基金、债券等作为投资工具;较易接受门槛较高的理财产品和新型理财工具,在四组中风险承受能力最强。
④稳定型客户。这类客户在4组客户分类中年龄最大,大多在46岁至60岁之间,子女已经济独立,收入相对较高,受教育程度适中,以高中和大专为主。此类客户正处于退休规划阶段,以资产的保值为主要理财目标,闲余资金多投资于国债、保险、储蓄等收益较为稳定的理财产品。这类客户的投资理念比较保守,承受风险的能力较弱,属于风险保守型投资者。
3 结论及建议
根据以上四种类型的客户的特征描述和差异比较,本文认为,商业银行应该综合考虑企业资源实力以及产品特性采用差异化的营销策略,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与其建立不同层次的客户关系。
3.1 为潜力型客户提供小额理财产品和关怀服务 潜力型客户虽然还没有产生强烈的理财需求,但是未来很有可能成长为商业银行的战略型客户,所以银行应该从现在起就关注这类客户的成长和发展,跟踪其理财需求的变化,并为这类客户提供关怀服务。比如,邮寄相关理财资料等。现阶段,介于潜力型客户的闲置资金较少,可以为其提供收益较为固定、风险系数较小的小额理财产品。在为这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还应尤其注重理财理念的宣传,以提高他们对投资理财的重视。
3.2 为关注型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服务,并注重满意度的提升 在四类客户当中,关注型客户所占的比例最高,而且同潜力型客户一样,经过几年的成长,他们很有可能会变为商业银行的战略型客户,所以银行要注重与这类客户关系的维系。银行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邮件或电话定期地与这类客户进行交流,分享理财经验。在提供标准化服务的同时,银行要注重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以巩固客户的忠诚度,比如手续费给予适当的优惠。
3.3 为战略型客户提供VIP服务 商业银行应该与战略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主动提供理财信息,并利用跟踪式的理财服务和增值服务来锁定这一目标群体,为其提供VIP服务。商业银行应该注重这类客户的反馈,根据其理财目标和承受能力,提供合理的生活理财计划和高收益的投资计划,为其设计个性化的产品组合,并提供一体化的优质服务,以给银行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如设置一对一的专属窗口等。
3.4 为稳定型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服务和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 稳定型客户对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和产品收益的稳定性要求相对较高,所以应该为其提供标准化的服务和风险系数较小、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组合。另外根据此类客户的特征,打造一个高质量的退休规划理财服务品牌也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魏敏,田蕾.个人理财市场细分及客户群差异性分析[J].金融论坛,2006,10:008.
[2]乔楠楠,吕德宏.基于聚类分析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细分——以陕西省杨陵区为例[J].海南金融,2010(008):66-68.
[3]张金梅.商业银行个人金融理财营销策略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05,3:100-101.
[4]唐晶莹.老年人理财投资服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以福州市为例[J].劳动保障世界,2013(2).
从另一方面讲,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获准进入我国经营个人外汇业务的海外大银行纷纷成立理财中心,通过私人理财来抢夺优质客户这块诱人的蛋糕。外资银行做出这样的战略选择,正是基于对个人优质客户的争夺。对外资银行而言,进入中国后首选的服务对象,就是对优质客户的争夺,跨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私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富有阶层都是他们争夺的目标。而眼下他们不惜巨资推出的个人理财服务,就是他们吸引这些“黄金客户”的主要策略。对这批富有阶层而言,他们由于时间关系,更需要一批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具备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与客户心理的高素质银行理财人员,为其提供智能化的金融服务。国内银行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沉着应对。
在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几乎深入到每一个家庭,而在中国,这项业务才刚刚开始起步。不可否认,中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全面进入中国市场,其参与竞争的重点主要就在于包括提供理财服务在内的一系列中间业务上,中国金融机构要想在这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精心培育个人理财服务市场。
近年来,个人理财服务受到各家商业银行的推崇,在福州、广州、上海等地已推出各具特色的理财服务。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4地对800人作了专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有40%的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目前,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我国各商业银行发展的热点。各银行推出的理财服务已初步形成个人投资、结算、咨询、贷款、委托等系列,并且业务面和服务面都在迅速扩大。
但是,我国银行目前推出的理财服务却较多停留在概念包装层面,银行理财的消费观还没有深入百姓心中,银行理财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市场需求不足。工薪阶层的老百姓把到银行理财当作一种奢侈,中产阶层也很少到银行寻求理财帮助,资金充裕的大老板在投资上又不屑于到银行理财,捧场者屈指可数。因此许多银行将个人理财服务定位为给优质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除设计投资方案采取收费方式外,其余均为免费服务。但这种定位在与国际接轨时显然不够深远,违背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宗旨,比起国外银行理财收入30%的占有更是相差悬殊。
银行的个人理财服务,要做到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实际需要。这样的经营指导思想原则应适用于任何一个客户正当的理财服务需求,由这样的经营思想所导致的具体服务方式就是对居民个人的个性化服务。实质上,银行的个人理财服务并不是为了服务而服务,而是一种经营形式,所以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近期的还是长远的,都必须符合银行自身和客户利益最大化原则,尤其需要重点把握好差异化服务。
目前的个人银行业务领域还是缺乏迎合消费者需求变化,适应不同银行自身相对优势特点的个人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因此要仔细研究市场、研究不同客户的需求、善于发现市场机会。可根据个人客户的收入状况、消费习惯、投资偏好(收益型或安全型)等,细分个人客户市场,并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设计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提供不同金融服务。也就是一手抓高端客户市场,一手抓传统的中低端客户市场,两手都要硬,但从服务形式、服务工具选择上要根据具体情况而不同,成为客户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专家。
银行的客户大体上分为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两种。由于开发潜在客户的成本较高,所以应首先对已有客户服务,重点是其中的重要客户。按照一般情况判断,存款额度由大到小依次排列的前20%的储户应属于重要客户,后20%是小客户,剩余的60%应是一般客户。对于重要的客户,银行应及时主动了解其委托理财的客观需要和意愿,尽可能提供完善的服务;对一般客户,银行可以提供业务预约,提出理财建议;对于小客户,银行可以为其办理储蓄卡,引导其充分利用自助设备办理小额业务。
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对开拓个人理财业务工作至关重要。
首先,进行产品分销渠道的创新,建立畅通的现代化个人理财分销渠道。个人理财服务对于不同层次的客户,应有不同分销渠道。
一是直接营销,即由客户经理与客户面对面进行互动式的营销,主要是高端客户。二是间接营销,即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渠道进行的营销。结合今后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个人理财中心应当是今后发展的重点。工、农、中几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继在全国推出上百家理财中心,各家区域性的商业银行也推出了个人理财室。可见,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基本趋同的情况下,理财中心直面性、综合性、一站式、易沟通、人性化的分销作用是其他分销渠道不能相比的,对挖掘稳固客户资源、优化客户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宽敞、明亮、舒适的理财中心由现行的高柜服务模式,转向高柜业务与低柜业务相结合,并且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面对面服务,使银行的服务更具有亲和力和吸引力,增加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和了解,进而提升客户的忠诚度。
其次,进行理财工具的创新,为个人理财向深层次的发展提供技术保证。由于个人理财具有知识密集化、投资多元化等特点,个人理财的开展仅靠传统的手工操作是难以完成的。国外发达银行个人理财之所以迅速发展,其背后都有一套先进的理财系统支持。因此,为实现个人理财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弥补理财人员业务和素质方面的差异,要尽快开发个人理财支持系统,实现以下一些主要功能:收集和储存优质客户基本信息,实现对优质客户服务需求和交易行为的分析;为理财人员提供必要的金融分析工具,帮助理财人员快速满足客户的基本理财需求;提供规划分析功能,对客户的目标需求进行现金流分析和金融产品推荐;提供信息服务,为理财人员提供金融市场动态、经济金融政策法规、利率、汇率、理财案例、业务信息统计等信息;对目标客户进行针对性的营销;归集客户经理资料及服务动态,实现对客户经理工作业绩的标准化考核。
再次,进行营销策略的创新,激发客户的理财意识和需求。开展个人理财不能抱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应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具体可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一是广告促销,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激发其需求欲望,如电视、车身、路牌、报刊、网页等广告、海报及网点内的橱窗展架、短期优惠措施或赠品、活动型业务宣传等。充分利用自有网点的玻璃墙、室内墙面、户外(自助银行)ATM顶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推广个人理财业务。
二是要进行营业推广,采取柜面人员的直面营销,形成商业银行全体员工推介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是公关促销,主要是采取多种方式与客户加强沟通和联系、举办产品推介以及积极参加地方的各种公益活动等方式,不断增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号召力。
最后,实行客户经理制,依靠精干的个人理财客户经理队伍推动业务开展。个人业务客户经理的核心职责是为客户特别是VIP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性的个人金融服务,收集和反馈市场信息,宣传银行形象。客户经理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质量的好坏,金融市场的竞争根本上是人才的竞争,拥有优质的客户经理即拥有了优质的客户。
因此,第一,应选拔业务熟练、知识面广、具有较丰富的市场营销知识和客户服务经验、有奉献敬业精神的优秀人员充实到个人理财客户经理岗位。
个人理财,是指银行在综合分析客户资产状况、投资目的、个人偏好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运用特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为客户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切合实际的消费支出规划,风险管理,现金规划与保险规划等项目。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可以理解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一、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个人金融理财业务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据调查,有75%的居民对于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有兴趣,42%表示自己需要个人金融理财服务。由此可见,我国多数的居民有通过理财顾问为自己规划理财活动的意愿。近些年,国内的商业银行通过持续的研究和探索,已经切实的认识到了推出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家银行也已经将该业务作为竞争优质客户和开发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的重要手段。
1.个人理财产品的种类不断丰富
近些年作为银行理财业务主要组成部分的个人理财产品,其发展规模异常迅猛。个人理财产品也逐步由单一的固定收益型向高收益高风险型转变,一般可分为:证券类个人理财产品,QDII理财产品,结构性人民币理财产品,这些产品更好的结合了市场的需求。
2.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增长迅速
2009年,各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理财产品合计销售总额达121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44亿元,增长102.4%。2011年第一季度,各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销售额达到19100亿元。
3.个人理财业务的外部监管环境不断细化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等规章制度的陆续出台,从产品营销、开发设计、信息披露、风险揭示等方面确保了个人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约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瓶颈
1.个人理财业务存在风险管控问题
与其他的投资项目一样,个人金融理财业务项目在寻求高收益的过程中也必然面临存在高风险因素的问题,而这些风险因素也有一定的表现方式以及特征,同时在这些风险因素之间也并非绝对的独立,而是又有着一定的相互联系,这是由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方法、策略以及内容等方面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
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管控风险存在于三个方面:第一是理财产品的开发设计方面。因为个人理财业务的设计通常都是根据消费者的需要来选择相应的金融产品的不同组合,这种产品的组合过程就相当于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升级的过程。但是,当前的我国银行业金融理财产品的组合过程却常常目光短浅,容易出现盲目照搬的情况,这种情况就使得个人理财产品在开发阶段就由于产品的同质性产生了投资风险,并且也会因为侵犯其他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专利权,而产生法律风险。第二是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方面。在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中,理财产品要实现良好的销售情况需要银行在对已有客户进行市场细分的情况下进行,这就需要银行能够全面掌握目标客户的资料,从而获得良好的市场份额,但是目前商业银行往往在没有全面了解客户的情况下急于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这就容易产生相应的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及法律风险。第三是个人理财产品的市场营销方面。个人理财产品的产生是能够针对不同的客户使其资产增值并达到增值的最大化,但是目前银行却因为急于完成短期目标从而没有真正全面为顾客着想,这样就容易发生因为销售不当给银行带来的规范性及法律风险。
2.理财专业化水平不足问题
个人理财业务属于技术性及知识性很强的综合性业务,因此对理财从业人员的要求十分高,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相当丰富的专业理财知识及熟练地理财技能,还需要掌握市场营销及法律等方面的相关金融业务知识,并且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公关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但是目前来看,符合以上标准的高素质理财人员严重不足。
在国外的银行业,银行要求专业的理财咨询师全面了解客户的有关资料并取得客户的信任,并具备通过与客户的交流来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从而在基金、证券、客户信贷业务、保险及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上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方案,并对所设计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踪并及时进行反馈,从而满足客户的财务需求。与国外相比,国内的理财顾问大多不是十分专业,很多都是有储蓄所员工或其他部门人员转变成理财经理,所需要的知识储备不是十分全面,也不可能为客户提供很好的理财咨询。虽然最近几年很多的理财经理通过努力通过了AFP/CFP资格认证考试,但是也仅仅是具备基本的常识性的理财知识,知识储备及对所掌握知识的运用相对国外专业的理财人员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如何选拔及培养高素质的理财经理来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资产增值服务,成为发展理财业务过程中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主要对策
1.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策略
面对目前存在的诸多制约因素和问题,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急需进行创新,以建立适当的、科学的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方式。建立一个完善的个人金融理财风险管理体系,需要整体的金融体制和经济体制共同进步来创造出良好的金融投资环境。因此不但要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还要加强对由于银行的原因产生的风险进行防范;不仅需要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制度,以此来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还需要外部宏观金融环境的进一步完善。依照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对个人金融理财风险进行防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形式及种类的金融产品涌入市场,理财产品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产品进入了各大银行,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但随着2011年欧洲金融危机的发生,全球的股市及金融行业受到波及,我国的经济也不能幸免。因此,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获取利润的一项重要业务,也要适时的作出政策调整,对现存问题进行研讨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产品创新;人才培育;产品创新
银行应通过开展科学、合理、有效的理财业务,加强对自身经济的管理才能不断的提升效益性,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市场和社会。个人理财业务一般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投资顾问、财务规划、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来实现的。随着我国各类商业银行竞争的加剧和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商业银行利润增值的重要渠道。但目前总体来说,我国的理财业务仍不成熟,在业务开展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如何解决问题,开展合规经营就成为社会关心的焦点。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存问题
1、经营范围受限
我国的金融行业,开展的是分业经营,像保险、证券等业务是不可以涉足开展的。这一政策也就直接导致商业银行只可以对保险及基金等公司的产品进行代销,但不可以运用产品开展服务,也就不可能实现客户收益的增值,直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纵深发展。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品种相对单一,仅限于对基金、保险产品的介绍、咨询、委托。
2、理财观念差
我国很多人对理财的概念都是很不清晰的,加上受财不外露传统思想的限制,老百姓对理财基本持观望态度,不了解鸡蛋要装在不同篮子的道理。另外,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上拓展不够,宣传力度和广度非常的有限,大众接触理财知识也限制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因此,理财观念的缺失直接制约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
3、理财产品单一,结构不合理
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基本上限制在证券、外汇、保险、基金着几个方面的投资产品,品种单一,投资方向相对保守,缺少针对客户的个性化设计,对客户的选择有了很大的限制,这点也束缚了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开展。
4、缺乏专业服务人员
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基本上都是临柜人员兼岗等,缺乏系统专业的业务培训,对客户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无法满足。另外,由于银行的理财产品涉及面窄、适应性差,这也反映出理财人员专业知识的匮乏。理财人员无法向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如住房、教育等涉及其他行业规划及投资的理财介绍。专家预计,我国理财规划师的缺口为20万人。未来5 年到10年,理财规划师将成为国内最具有吸引力的职业。
5、金融监管力度差
2011年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一致,不得进入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限制性行业和领域。这样看来,理财资金的投向后续管理都存在漏洞。另外,理财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这也要求金融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的力度,严格把控。
二、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对策
1、寻求适合我国发展的方法
国内商业理财业务的开展必须立足于我国国情,目前来看资金流动性不高、竞争规范差是我国的特点[1],业务开展要结合实际的同时考虑当地的经济环境和客户需求,积极创新的开拓业务,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移植和拓展,争取尽快的缩短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
2、提高业务效率及合法性
银行理财人员要积极的学习先进的方法,掌握理财基本知识,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对客户办理的理财业务从申请到结束都要高效的完成[2]。在理财业务流程上进行简化,做到以人为本。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的规定,选择项目,依法经营,使新业务一开始就纳入法制化。
3、开展理财产品创新
商业银行要积极的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创新,可以将个人存款业务与个人投资服务及信贷、兑换等业务结合开展。根据客户的需求,延时服务。再者可以充分利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先进科技手段,改变以往的以实体机构为业务开展中心的形式,实行不受时间、地域等限制的全天候服务。
4、提高先进技术支持力度
业务的开展需要先进科技作为后盾。科技创新是个人理财业务未来发展的核心,推动着新产品及服务的传播及发展,满足不用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因此,商业银行在新产品的开发上,要注重新科技的融入[3],加大网上银行等现代科技方式运用,增大网络、计算机软硬件的投入,重点支持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络银行等现代化电子银行的发展。
5、加快专业人才培育
专业人才的培养是银行持续发展的根基力量,因此,要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人才有力推动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要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更多进修机会,到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理财观念及技术,提高员工的整体水平。定期组织业务研讨会,互相学习,加强经验交流。还要联系专业院校,针对理财业务开设专业课程进行培养。从这三个方面,增加专业人员的培育。
6、规范业务开展,防范业务风险
要加强理财业务的开展,就要在银行内部成立专业的部门,负责理财业务的开发、研究管理及协调工作,根据制定的规范进行严格的操作。对新业务的开展实行集中领导、归类管理,要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和高声誉的服务[4]。同时,利用项目质量和风险控制评价系统,规避风险,为业务的良好开拓创造安全宽松的环境。
三、结语
理财业务是个人资产快速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对理财业务开始重视。但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起步晚,发展不完善,存在很多的漏洞,这些都阻碍着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商业银行应当正视问题,规范现有的理财业务,积极谨慎的开拓新业务,在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2]张丽.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研究[D].山东大学,2014.
个人理财与生活之我见
市场经济时代,"财富"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理财"这一以前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银行、网络中到处可见"理财"这一名词相对"财富"而言,很多人认为理财就是生财、发财,是一种投资增值,只有那些腰缠万贯家底殷实既无远虑又无近忧的人才需要理财,在自己没有一定财富积累的时候还很难涉及理财其实这是一种狭隘的理财观念,生财并不是理财的最终目的理财的目的在于学会赚钱、花钱和管钱,使个人与家庭的财务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从而提高生活的质量和品位
理财是一辈子的事,人生阶段包括单身期、家庭形成期、家庭成长期、子女大学教育期、家庭成熟期和退休期而大学时代是人生中重要的阶段,它属于单身期大学时代应该是理财的起步阶段,也是学习理财的黄金时期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来说,大学阶段的财商培养只是训练和演练,在日常的生活中养成一种理财的习惯,而不是看重输赢结果的比赛美国的爱默生在其《处世之道》中说到"财富就是将智慧运用于自然;致富的艺术不是勤奋,而是选择合适的方法、合适的时机和合适的地点"因此在大学阶段的理财训练包括养成良好的心态、成熟的心智;培养全面的专业素质;获得人生和工作的经验、职业技能的学习;制定明确的目标、生涯的规划系统的进行理财训练,将帮助大学生无论今后从事什么职业都会受用终生在大学时代应培养主动理财的意识,形成一个良好的理财习惯,掌握一些必需的理财常识
大学生个人理财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计算﹑控制﹑分析﹑报告﹑以提供财务和管理信息的工作会计的职能主要是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过程,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经济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并参与决策,谋求最佳经济效益
美国理财师资格鉴定委员会从理财师的角度给出了个人理财的定义:"个人理财是制定合理利用财务资源、实现客户个人人生目标的程序个人理财的核心主要是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与风险偏好来实现客户的需求与目标,同时降低人们对于未来财务状况的焦虑"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讲个人理财知识并不是纸上空谈而是充斥在我们生活中的各个地方上了大学后我们手里的钱多了起来,怎样更好的利用有限的钱成了我们最关注的问题,这时我们就需要一件回贯穿我们一生的技能--家庭理财
家庭理财就是管理自己的财富,进而提高财富的效能的经济活动理财就是对资金和负债资产的科学合理的运作家庭理财是一门新兴的实用科学,它是以经济学为指导、以会计学为基础、以财务学为手段的边缘科学但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讲理财的核心就四个字:开源节流
首先:你得办一张银行卡(无论哪个银行,最好是有银联标记的),定期存取款项!这是为了资金流动的方便,同时也保障了资金的安全,使你在想用钱的时候随时可取取得舒心,取得放心;
其次:你最好准备一个私人账簿,可以把每天的花销全部记录上去这是为了你的每一笔开支都据可查,不会有不明的开支且使你不会忘了什么时候钱又少了同时还可以审核自己的资金是否用得合理科学,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这样的手段可以更加高效利用自己的财富;
再次:你得有一个每月消费计划,把自己每个月的生活费分成3份,一份用做伙食费一份用做课余活动经费还有一份可以用做应急经费这是为了你的资金能用在合理的地方,当你想进行其他开支是就会想到你的资金是否可让你进行这项多余的开支为你做好合理的分配
如果你三点都具备了,你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了,记住如果本月有余额可以自动流入下个月的生活费,相应的你就可以多存一点钱转入下个月,行成一个良性循环的话,你毕业时会发现自己多了一笔小小的创业资金并提高了自己对财富的控制与管理能力更重要的是在今后的生活中你可以更加有效地拥有、使用和保护财富资源,可以更加自由地安排未来的开支,实现个人经济目标
会计知识对于个人理财肯定是有帮助的你是会计就会按正确的方式方法算账,分析收入性质成本结构,选择优异的收益高的有发展潜力的这对个人财源的积累壮大就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当然,有的人看来是谁都会做的事情,但这些方式方法就是会计知识的一部分由此可见会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起源于生产实践,是为管理生产活动而产生的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姚俭建教授提出:"中国青少年理财教育应包括三个基本方面:理财价值观的教育,涉及对金钱、人生意义的正确理解和价值认同;理财基本知识的传授,包括经济金融常识及个人家庭理财技能和方式;理财基本技能的培养"可见,在个人理财教育中,首要的是进行理财价值观的教育,这说明理财教育也是一种道德素质教育,应该在开展个人理财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消费道德的引导
消费道德是指人们在消费中形成的指导人们消费活动、调整人际消费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正确的消费观念以及良好的消费道德意识并非消费者与生俱有,它往往需要适当的途径从外界对消费者施加影响和引导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在当前的经济生活,尤其是在引领消费时尚、改善消费构成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我们的消费现状、消费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前大学生的生活状态和价值取向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理财业务的国家。在1909年澳大利亚就成为了提供政府退休金的国家之一,但个人理财业务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在20世纪80年代初澳大利亚的退休人员开始大量增加,人们将丰厚的退休金投向金融市场,使澳大利亚的投资者大量增加,理财师和财务咨询机构也随即应运而生。 最早的理财师被视作投资顾问,来自于澳大利亚投资计划者协会AIPA (Australian Investment Planners Association)。后来随着规模的扩大和组织的发展,协会更名为澳大利亚投资和财务顾问者学会ASIFA (Australian Society for Investment and Financial Advisers)。ASIFA于1992年1月与80年代成立的另外一个理财组织——澳大利亚国际理财协会(IAFP)合并成为澳大利亚理财协会(FPA)。由于FPA对理财业务的大力推广,公众理财意识不断增强,理财业务逐渐被公众接受。进入21世纪,面对越来越复杂的退休金规则和股票投资组合,许多投资者开始在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寻求投资顾问帮助——而不仅是在接近退休时,由此推动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持续增长。
(一)战略定位 近年来,因市场需求加大,澳大利亚各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不断重视,在覆盖规模以及网点重视程度上都有很大的提高。在布里斯班,基本所有商业银行的网点都配置了理财服务专柜,所有主要银行网点的专柜都配有获得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注册理财规划师)认证或其他有理财培训背景的工作人员,作为专职理财经理负责个人理财业务。澳大利亚商业银行已经把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新的战略发展重点。由于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大,澳大利亚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Personal Banking)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通过连年增长,个人理财业务的收入开始不断接近零售存款收入。以澳洲联邦银行(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为例,2010年个人理财业务收入较之前一年增长8%。2011年个人理财业务收入(包含信用卡以及个人投资管理及个人贷款收入等)同比增长9%。在这些增长中个人投资管理业务占有很大比重。相比之下,银行零售存款(Retail Banking)收入持续下降。澳洲联邦银行2011年的零售存款收入分别下降了7%和9%。从数据不难看出,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商业银行业务最重要的增长点。
(二)经营理念 澳大利亚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理念是以客户为中心,对客户的资产进行管理,使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澳大利亚银行十分注重将银行业务与客户的生活紧密结合,将理财看作是对客户个人及家庭生活的综合金融服务。其服务内容大到长期财务目标的建立,小到具体理财产品的选择,为不同的客户制定个性化的理财服务。通过将个人贷款、个人理财投资、保险购买、退休金管理等服务进行“一站式”管理,将银行业务与客户生活各方面结合起来。表1是澳洲联邦银行理财业务的主要内容:
上述这种“一条龙”式的服务形式,立体而完整地贯彻了澳大利亚商业银行理财服务的概念:以客户为中心。理财服务不只是设计和推销不同的个人理财产品,更多的是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包括从财务目标的制定、储蓄计划的实施、投资风险偏好的评价、投资目标的选择到投资组合评价、投资组合的管理等系列内容。这样不仅保证了理财业务的合理性,还更好地保障了客户的利益。
(三)组织形式与理财人才 澳大利亚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是由专门设置的独立的业务系统进行管理。从市场调查、产品设计到产品营销都由专门的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该部门同时负责销售其他个人理财产品以及处理客户的委托,并负责对客户反馈的追踪以及客户长期关系的维持。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是:一线营销团队对产品及对客户需求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销售团队能合理地以客户为中心进行金融服务。澳大利亚商业银行很注重高素质专业理财人才的培养,重视个人理财业务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背景。所有主要银行网点的专柜都配有获得CFP认证或其他有理财培训背景的工作人员,作为专职理财经理领导该网点的个人理财业务。如此,个人理财服务团队可以通过分析每个客户的财务状况及风险偏好,遵循个人财务策划职业操作规范流程,制定不同的服务策略及收益目标,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修改,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标准化的理财服务。专业服务团队可以增加给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提高客户对银行的认同程度。这对提升银行品牌形象,增加客户对银行的情感附加值有极大的帮助。
(四)技术支持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带来的信息技术革命使得自动化技术飞速发展,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信息技术也得到广泛应用。澳大利亚商业银行十分重视信息技术应用,而自动化技术带来的最大优势就是丰富并加强了与客户的沟通。首先是用户操作方式的丰富,各种操作方式几乎覆盖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手机、电话和自助设备等方式,客户可以很容易的办理查询、转账、缴费、证券交易等业务。这样多元化的操作手段使业务办理不受时间及地理条件限制,完全实现了银行的全天候服务。其次是商业银行借助信息技术管理客户信息,及时获得客户的意见反馈,掌握并分析客户的需求,从而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产品,改进和完善服务策略。另外,通过客户管理技术,银行可以对客户信息进行深入的比较和分析,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在充分了解不同客户群体甚至个体的投资、理财偏好后,银行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策略,更好地为客户进行金融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商业银行网站的建设十分专业、细致。业务类别直观清晰,整体界面简洁大方,网站品牌特色明显。每个银行的网站都具有明确的品牌风格,同时银行理财业务的品牌形象又与其整体形象相一致,这样银行的理财业务品牌形象就有了很强的辨析度。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银行的网站逐渐成为银行与客户接触的首要媒介。因此,清晰并且有区别度的网站对树立银行品牌形象、增加客户认同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理财产品与营销策略 澳大利亚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主要有储蓄类、债券类、信托类、结构型理财产品等。每一类投资产品都有着不同的风险和收益属性,不同的投资产品可以很好地满足不同类别的投资者的需求。如希望在一定时间内得到固定收益的客户可以选择储蓄类理财产品;希望投向更复杂的投资品种或资产类别以期待更高收益的客户可以选择信托类或结构型理财产品;期望较高收益却不喜欢太大风险的客户可以选择债券类理财产品等。营销策略方面,澳大利亚银行有以下特点:
(1)注重复合式销售,将投资型理财产品与保险业务及金融规划业务相结合,更细致地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复合式营销是澳大利亚银行理财业务最大特点之一,理财经理通过了解客户的财务目标和财务现状,可以为客户制定完整的理财投资方案。方案充分地覆盖了客户生活的各个方面,迎合了客户多种理财需求,将被动单一的产品推销转变成主动立体的为顾客解决问题、满足顾客的需求,充分显示了“以顾客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2)注重差别化、个性化,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及备选方案。澳大利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种类丰富,且同一项理财产品中也有着多种规格供客户挑选。如澳大利亚联邦银行仅“子女学业储蓄产品”一项,就针对产品的不同到期时间和不同的投资金额推出了多种收益利率。
(3)注重以客户为中心细分市场。澳大利亚银行很注重将理财业务与日常生活相结合。银行将客户以年龄、职业、财务目的等方式分类,在每一类别下结合该类别客户群体主要生活活动(如搬家、购房、购车、旅游、升学等)推出贴近客户日常生活的理财业务。这样做的优势在于通过将理财业务与日常生活的结合,银行可以充分挖掘潜在客户或已有客户的潜在需求,对提升业务销售有很大作用。同时保持与客户进行交流,及时获得客户关于“现有业务”以及“希望增加业务”的意见与反馈,从而继续深化市场的细分,开拓业务与市场新的结合点。
(4)注重品牌推广,加强与社区联系,培养客户对品牌的忠诚度,提升品牌的情感附加值。澳大利亚的银行每周都会开展不同主体的社区活动,活动内容包含社区理财理念讲座、社区理财规划咨询、社区集体活动、社区答谢活动等。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银行将自身的品牌形象及品牌理念很好的传达给了社区的居民,加大了潜在客户群对品牌的认知度及已有客户对品牌的忠诚度。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中基本不涉及银行对自己产品的推介,更多的只是为居民提供金融方面的建议。这就降低了居民因对商业活动反感而拒绝银行品牌的可能性,同时也增进了与社区居民的亲切度。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况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断完善,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人们对个人理财需求也越来越旺盛。为了适应投资者需求,同时也因理财业务具有的市场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等优势,近年我国商业银行也开始加大开展其个人理财业务。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的《中国理财市场发展报告(2011-2012)》显示,2011 年我国全年共发行银行个人理财产品 比2010 年增长均超过 100%。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国内很多大型商业银行重要的收益来源及利润增长点。
(一)业务定位 在对理财业务的定位上,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着认知上的滞后。如有观点简单的认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等于商业银行推出并销售的本外币理财产品。这种认识代表着国内大部分居民以及银行从业人员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认识。目前市场上的各种本外币理财产品基本都是要求客户把一定数量以上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然后一定时期之后获得相应的收益。很多银行为了吸引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或明或暗地向客户担保一定的收益率。这样一来,这种理财产品便成为以比同期定存更高的收益率来吸引存款的一种形式。而“以理财业务带动存款增长”更是成为很多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一大动力。
(二)经营理念 我国商业银行也基本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然而具体落实时,银行仍普遍将理财业务的重点放在设计和销售理财产品,而缺乏开设综合性的理财服务的意识。个人层面上,许多银行内部工作人员都简单地认为个人理财业务就是销售理财产品,基本没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人理财服务的意识,而且许多工作人员也缺乏专业投资理财的知识和能力。银行层面上,为了显示业务的综合性,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了包括了活期、定期存款、银证通、银基通等功能的综合理财账户,如招商银行“一卡通”等。这种方武的确为居民管理自己各种形式的金融资产提供了方便,但是仅凭一个简单综合理财账户的设立并不等同于商业银行的综合理财业务。综合理财账户应该作为一种把客户各种形式的资产集中到一个账户上来方便管理的理财渠道和工具。如何管理账户,如何使客户资产实现增值才是体现理财业务价值的重点。
(三)组织形式与人才培养 我国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组织形式上,主要实行的是管理经营基本分离的方法。理财业务管理部门与经营网点相分离,理财产品的开发与销售相分离。这样一来经营网点以及销售部门往往不能对所的产品有很好的了解,对产品所承担的风险认识模糊。因此多数理财经理只是简单根据客户的资金量而为客户推荐不同年限的理财产品。这种服务更多的是为了完成业绩要求的销售行为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为客户量身定做的理财服务。人才培养方面,我国发展个人理财时间比较短,尚未形成完整配套的人才培训机制。我国于2006年正式成为CFP组织成员国,对专业理财规划师的培养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银行理财服务网点的工作人员的职能还停留在指导客户填写单据、为客户的理财想法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建议,对资产投资、保险、养老等个人理财的核心业务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难以从客户的需求出发为客户提供合理的理财规划及建议。
(四)技术支持 我国商业银行在加强技术应用的方面近些年来取得很大进步。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的功能基本得到完善,客户已经开始能很大程度上感觉到电子化个人理财工具的快捷、方便。在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电子化集成、客户数据管理系统等方面,发展路径较为清晰正确。但由于国内银行在终端机覆盖面及客户接受应用程度等方面的限制,与国外商业银行的技术应用相比仍有差距。
(五)理财产品与营销策略 在严格分业经营的前提下,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开展受到限制,如对证券类、保险产品只能销售,这样银行无论是对产品的熟知程度还是销售的积极性都会受到影响,这也对银行在推出自己的全面覆盖客户生活的理财计划方面造成了制约。另外国内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品种比较少,而且产品间比较类似,差异往往只存在期限及初始投资资金数额,更多的只是在储蓄新品上进行功能扩张。 我国银行在对客户引导方面也需要加强。投资者是银行理财市场的重要主体,投资者的投资观念和方式决定着理财市场的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向,关系理财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国银行理财市场虽然业务规模在短时期内得到急速发展,但是投资者却远远没有形成成熟的投资观念和方式。国内不少投资者畏惧“风险”,在面对产品的时候一旦听到“风险”就会望而却步。更有不少投资者将银行理财产品看作银行储蓄的替代品,潜意识就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等同于银行储蓄,是“稳赚不赔”的,基本没有意识到银行理财产品是有风险的投资产品。这些客户的这些需求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银行在宣传和营销理财产品的时候刻意回避提及有关风险的问题,过度渲染产品收益,从而埋下了纠纷的隐患。
三、澳大利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上述中澳两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比较可以发现,澳大利亚商业银行在进行理财业务的过程中处处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思想,注重将银行业务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相联系。而这也正是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所应秉承的理念,将生活的每个细节作为着眼点,以充分满足人们生活各方面理财需求为目标为人们提供高品质的综合型理财服务。从澳大利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对我国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一)明确业务定位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找准定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人们理财意识的提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为了应对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需继续加强发展以个人理财业务为首的中间业务,在战略上要重视个人理财业务,让个人理财业务成为拉动商业银行发展的新重点。银行还要努力致力于将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成综合型理财服务,将业务重点从“营销理财产品”转移到真正的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与生活紧密相关的综合性理财服务。当前在尚未实现混业经营的前提下,开拓理财业务需要的不仅是创新、丰富投资范围与产品结构,更重要的是寻找与其他机构所开发产品(如保险、证券)的结合点。将各种投资产品结合起来,不断发现与客户生活相关的理财需求点,并针对各种理财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
(二)注重人才培养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要在个人业务上形成特色,必须着重在选拔和培养人才方面下功夫。在发展个人理财服务的过程中,银行应当将人才放在首位。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重视吸引高素质人才,选拔上坚持高标准,组成具有金融专业知识、有客户服务营销意识的专业个人理财队伍。(2)对现有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系统培训,鼓励员工学习进修,加强员工的客户营销技巧,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3)建立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继续培训、跟踪评价等管理制度。专业人才是将银行业务带入人们生活的前提,只有组建了具备专业化投资理财知识并了解客户需求的服务队伍,才能为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理财服务。
(三)完善技术支持 继续完善技术手段,加强技术应用,提升客户使用体验,促进业务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快捷、高效的理财服务。尤其针对国内市场“业务网点多,但客户更多”的现象,增加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服务效率更是成为了提升客户满意度的重要途径。具体包括:(1)继续增加ATM、POS机服务终端的覆盖面,让银行与人们日常生活链接更紧密。(2)继续加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用户自助系统的开发,完善自助服务系统功能,让客户越来越多的体验到更快捷的银行服务。(3)加强开发“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增强与客户各方面互动渠道反馈信息的收集,有效地将客户分类,进行分层次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以实现企业的盈利目的。完善的技术支持是将银行业务带入人们日常生活的保障,只有不断的大力加强新技术的应用才能保证客户感受到快捷、舒适的理财服务。
(四)丰富理财产品 在理财产品方面,国内银行应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丰富理财业务的内涵。目前在国内分业经营格局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银行应当争取在现有的体制下积极拓展业务。在对现有产品进行有效整合的同时,商业银行还需要与发行其他金融产品的机构进行合作,如与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开展广泛的跨行业业务联系。将业务从现阶段的互相进行业务发展到更密切行业间业务合作,更好的将彼此的产品进行融合,不断的进行产品和业务的创新,挖掘新的理财服务形式。更多、更丰富的理财服务自然可以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更多更贴近生活的综合性理财服务。
(五)强化产品营销,树立品牌意识 在产品营销方面,银行应加强对理财风险的提示,避免客户对理财盲目乐观的心理,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远比让客户看懂晦涩的产品说明书更重要。同时积极建立服务网点与社区的联系,开展理财知识推广工作。作为银行理财市场的主体之一,银行应承担起更多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从业者应该明白,对投资者进行理财知识、观念的普及不是一种负担,而是培育银行理财市场、促进理财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助推剂。理财知识的推广将有助于形成一个更加规范成熟的市场,而从中获利的将是所有市场中的参与者。另外,在与社区合作互动的过程中银行还可加深社区居民对银行的品牌印象。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银行自身与其理财服务的品牌建设,一个好的品牌具有很强的准确辨别度,将品牌与其他银行区别开来。客户对金融产品的概念往往是从对产品及服务期望中得出的,而在当前国内理财服务市场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前提下,如果能通过营销手段构建出迎合客户心理,体现自身竞争优势的独特金融品牌,自然将成为银行参与竞争,联系客户的重要筹码。
参考文献:
[1]Banister, P.M.(2004), Australia Financial Planning Handbook 2004.
【关键词】银行;个人理财;客户满意度
1.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机构的不断完善,市场涌现出了大量的理财产品,尤其是面向个人的理财业务已经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迅速发展。根据国外银行进入金融机构发展经验分析,未来中间业务收入在中国商业银行业务收入中将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个人理财服务也会成为我国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大,不仅为个人理财提供了更多选择,也使金融机构的竞争更加激烈,有行业外如证券、保险机构的竞争,也有行业内的竞争,另外还有与外资银行的竞争。金融业属于服务业,银行服务的对象是投资者,银行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就必须把握理财客户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另一方面,对投资者而言,由于不满于低收益的传统存款业务,转而寻求其他能够令资产保值升值的渠道。2012年6月央行宣布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但这仍然无法满足投资者寻求优质投资渠道的需求,为了使个人财产能够更有效的保值增值,人们愈加青睐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的需求是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根本动力,为了应对市场变化,迎合客户需求,如何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提高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吸引优质客户,占领客户市场成为我国银行业必须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围绕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度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Sharma等(1999)通过对理财人员与顾客关系的研究表明,关系是建立在顾客对理财人员的信任上的;Alessandro Arbore等(2009)就商业零售银行客户满意度决定因素做了分析。利用一种新方法,通过对一家意大利银行的5000名客户资料的分析,得出在业绩属性和整体客户满意度之间存在着非线性和非对称关系。Cheolho Yoon(2012)对中国网上银行的客户满意度的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设计、速度、安全性、信息内容、客户帮助服务在高体验组或低体验组中都对客户的满意度有着显著的影响。但易于使用未在任一组中的客户满意度中体现出显着影响。
李桂琴、仲伟俊(2008)认为,商业银行的客户满意度主要受金融服务、银行的可靠性、新产品的推出速度和价格的影响。秦宁(2009)认为,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客户对品牌的认知度,资金安全、变现程度及个人信息保密性等。业务种类以及营业人员服务水准同样是客户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孙国霞(2012)经过数理分析得出结论:银行形象、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营业时间及等候时间、反馈速度等方面与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呈现正相关关系。一些学者对当前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蔡仡(2011)认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品种较少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同质化现象严重。彭凌(2010)认为,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不足容易给投资者带来认识障碍。有些学者对提升客户满意度提出了一些建议。郑文英(2012)认为,提升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度要从硬件环境、服务质量、理财顾问、产品品质、整体形象、理财实力等方面着手。李滨涛(2012)通过对银行客户的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得出银行提升客户满意度要注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电子银行建设。
2.调查结果分析
2.1 问卷设计及调查
根据调查问卷的设计原则,在回顾国内外文献和多次与银行人员及理财顾问交流的基础上,我们设计了本次问卷。问卷主要采取四级量表的形式,每个问题都是一个陈述句,被调查者需要指出他对此题陈述的同意程度,1~4代表同意的程度,4表示非常看重,1表示完全无所谓;问卷首先收集了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情况,如年龄、收入情况等,其次根据理财产品品质、服务质量、品牌形象、理财顾问、硬件环境等因素设计了25个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满意度的问题。
调查问卷委托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理财经理随机选取理财客户进行问卷调查,填写过程中给予被调查者相应指导,并协助其完成问卷;采用简单随机抽样调查方法,对理财客户不加任何分类,完全随机地抽取调查对象,共发放200份,现场填写回收200份,其中182份有效问卷。
2.2 调查结果分析
2.2.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分析
经过对回收的182份有效问卷统计发现:从性别来看,共有77位男性(占总样本的42.3%),105位女性(占总样本的57.7%)。从理财客户的年龄段来看,21~40岁之间的客户占大部分,约占61.5%,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调查发现,理财客户的文化水平普遍较高,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占半数,说明这类客户对理财业务关注较多也较为青睐,详见表2所示。
理财客户经常到银行办理的业务有:存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银行缴费业务。调查发现,月收入在2000~6000元的理财客户较多,占调查样本的近59.3%;0~2000的占14.8%、6000~8000的又13.2%,而8000以上的仅有12.7%。
尽管理财业务的发展石头越来越迅猛,但是目前并没有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根据问卷结果分析,我们发现占样本数的56.6%的人愿意在理财业务上愿意投入的资金小于8万,33%的人愿意投入8~20万的资金,大于20万的仅有10%左右。
2.2.2 影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满意度因素分析
本文利用EXCEL对调查问卷得到的数据进行处理,结果如表3所示。
表3中数据显示,被调查理财客户对以上影响因素的满意程度主要集中在2.5~2.9之间,特别是总体满意度一项的平均得分为2.79,说明理财客户对以上因素较为满意,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品质,理财顾问服务,品牌形象,银行硬件设施等。从表3中我们还以看出:
理财产品的风险性,其平均值为2.94,方差为0.92,平均值相对较大且方差较小,说明理财客户非常看重理财产品的风险性,对现阶段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较为满意。
保密性、品牌效益及办理距离,三个因素的平均值分别为3.16、3.19、3.04。三项影响因素满意度均值都大于3,说明理财客户对银行的保密制度,银行网点的设置距离都很满意,且很看重银行品牌效益。
特殊性要素的平均值为2.346154,Q6更换速度的平均值为2.351648,相对较低。由于我国理财业务发展尚不完善,商业银行无法推出针对客户特点而设计的理财产品,现存的理财产品种类较少,更新速度慢,产品较单一且无针对性,理财客户对此较为不满意。
宣传力度平均值为2.307692,说明理财业务未得到商业银行的大力支持和宣传,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客户无法及时获取理财信息。同时也使得许多潜在客户无法对理财产品有正确全面的认识,流失较多客户。
通过分析理财客户基本信息来看,随着理财客户年龄的增长,其风险承受能力下降,愿意对理财产品投入的资金减少,对理财产品的低风险性要求提高。
3.结论
本文对于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满意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索和调研,根据在发放问卷中从投资者口中了解到的信息以及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来看,客户满意度会受到理财产品的品质、银行的品牌形象、服务质量、信息与反馈效率还有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而由于个体差异,每一个人对产品的满意度被这些因素影响的程度不同。在本次研究中,客户满意影响因素模型中的变量个体差异从投资者年龄、收入、知识背景、投资理财经验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充分纳入考虑客户个人差异因素,为银行有针对性的开展理财业务提供了新的视角。
鉴于定量分析结果,本文提出,银行若想提高客户对理财业务的满意度,就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改善服务环境,为客户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理财通道。珍惜维护银行自身的信誉,全面提高银行的品牌形象,赢得更好的口碑。在个人理财业务开展方面,针对不同的客户设计营销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选拔业务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品德优异的理财顾问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理财服务,并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而客户自身差异方面,则需要银行甚至全社会来进行投资理财知识教育,使客户能够正确、理智地看待银行理财服务。
研究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以及客户对理财的看法影响因素是一项复杂工作,而从长远来看,也是一项重要而有价值的工作。本文由于时间以及地域条件的限制,没有收集到更多银行客户的样本数据。未来可以将研究的范围拓展到更多地域,深入挖掘客户对银行理财业务满意情况及影响其满意的相关因素。对于国内新型的金融服务,这类研究有利于银行针对客户需求,不断完善自身的理财服务,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倩,曹云飞.商业银行顾客满意度实证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04-05.
[2]秦宁.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度提升的策略研究[J].改革与开放,2009-07-15.
[3]李桂琴,仲伟俊.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度影响因素研究[J].南京理工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8-20.
[4]孙国霞.我国商业银行顾客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D].青岛大学,2012-05-25.
[5]蔡仡.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2-08-28.
[6]彭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问题及对策[J].生产力研究,2010-02-15.
[7]郑文英.提高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满意度之我见[J].企业研究,2012-03-20.
[8]李滨涛.商业银行顾客满意度测评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2-05-18.
[9]Alessandro Arbore,Bruno Busacca.Customer satisfaction and dissatisfaction in retail banking:Exploring the asymmetric impact of attribute performances[J].Journal of Retailing and Consumer Services:2009(16):271-280.
[10]Cheolho Yoon.Antecedents of customer satisfaction with online banking in China:The effects of experience[J].Computers in Human puters in Human Behavior 2010(26):1296-1304.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成因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居民个人财富急剧累积,个人理财意识也逐步增强。居民个人的理财服务需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面对这样强大的市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已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而各家商业银行更是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纷纷进入这块领域,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然而,巨大的市场潜力给商业银行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然伴随一定的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是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认清法律风险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银行甚至以个人理财业务之名行高息揽储之实。有鉴于此,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和指引秉着“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而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严格限定。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会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把它作为一种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工具,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进行不公平竞争。《办法》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承认,但为防止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变相高息揽储,《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利益;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此外,银监会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三)综合理财服务的准入起点。为保证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分析所销售的投资产品可能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由此可知,《指引》提高了理财业务准入的门槛,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中小投资者退出该市场,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将会成为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个人理财产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多重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单独列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我国《办法》和《指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之一。如《办法》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
1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和《指引》分别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时必须履行相应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可能会遭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并受到银监会的处罚。如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客户揭示相关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按照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中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由客户抄录确认栏的语句进而签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宣传和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活动提出了一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也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理财业务人员和一般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应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
3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出现诉讼情形,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自身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的正确性。因此,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为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证据。此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或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客户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须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使合同文本能够齐全。
4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往往也只能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然而,成熟的理财产品无一不和资本市场相连,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能够获得比较优势,必然会积极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现行分业格局下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5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险。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的委托可以以客户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境外理财业务时不仅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规定,而且还必须知晓且严格依照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来开展投资活动,否则将会面临违反投资所在地规范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必然会有一定的端由,只有认清成因,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有规定虽然出台的比较及时,但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将涌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且仅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仍处于法律规制的空白状态。例如我国现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委托关系,但这种界定十分牵强,模糊和回避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信托范畴的实质,这种法律界定和现实业务运作的冲突必将难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有,我国虽然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认可,但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在破产清算中个人理财产品将处于何种清偿顺序,《办法》和《指引》都没有予以提及。另外,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获得资格的情况下可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且实际中复杂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也都会涉及该类交易,而金融衍生品往往具备“理财”的内涵,因为它也承担类似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功能,由此导致的情形是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出现监管法规上的“交集”,商业银行对在判断适用何种法规及相应程序上存在困难。
(二)金融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由于西方国家放宽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繁多,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需求,银行统统可以代为,可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相比之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这种分业经营的格局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拓展也因此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最终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
(三)银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是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兴起较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其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建立。例如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操作依据等不够完备、存在疏漏,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和矛盾;银行法律部门的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地位和功能往往被定位于事后风险化解上,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被忽视;银行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给予重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低下,为了稳住客户,有些业务人员往往明知道应该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却为了行客户“方便”而使银行承担法律手续不健全的危险等等。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我们认为可以从其外部法制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注重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上重视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调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面对商业银行竞相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的现实发展趋势,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二)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1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银行内部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国家法律的调整对已有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进行必要的修改。
2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从银行高层管理者就要树立把法律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态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操作”的工作理念。
3重视银行法律部门“事前防范”职能的发挥。应正视法律部门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性,将法律部门的工作重心由风险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过渡,使法律部门的工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紧密结合,从而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具体到法律部门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首先,订立个人理财业务合同、文书范本。合同和文书范本可以使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商业银行要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的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其法律部门应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本行规章的前提下,通过梳理和研究个人理财业务的常用合同,订立、完善并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同时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来进行调整和修订。其次,加大审查力度。法律部门应严格根据已有的法律事务审查制度,认真完成行内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法律部门在审查中如果发现风险点,应及时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提供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指导意见。第三,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档案。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档案库,积累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范例,同时也可以从中梳理出一些今后需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加强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炜个人金融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贺坤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几个问题[J]北京:中国金融,2005,(24)
[3]赖小民法律工作与银行经营风险控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 法律风险 成因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居民个人财富急剧累积,个人理财意识也逐步增强。居民个人的理财服务需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面对这样强大的市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已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而各家商业银行更是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纷纷进入这块领域,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然而,巨大的市场潜力给商业银行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然伴随一定的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是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认清法律风险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银行甚至以个人理财业务之名行高息揽储之实。有鉴于此,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和指引秉着“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而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严格限定。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会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把它作为一种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工具,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进行不公平竞争。《办法》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承认,但为防止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变相高息揽储,《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利益;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此外,银监会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三)综合理财服务的准入起点。为保证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分析所销售的投资产品可能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由此可知,《指引》提高了理财业务准入的门槛,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中小投资者退出该市场,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将会成为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个人理财产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多重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单独列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我国《办法》和《指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之一。如《办法》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
1 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和《指引》分别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时必须履行相应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可能会遭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并受到银监会的处罚。如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客户揭示相关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按照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中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由客户抄录确认栏的语句进而签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 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宣传和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活动提出了一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也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理财业务人员和一般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应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
3 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 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出现诉讼情形,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自身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的正确性。因此,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为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证据。此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或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客户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须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使合同文本能够齐全。
4 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往往也只能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然而,成熟的理财产品无一不和资本市场相连,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能够获得比较优势,必然会积极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现行分业格局下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5 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险。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的委托可以以客户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境外理财业务时不仅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规定,而且还必须知晓且严格依照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来开展投资活动,否则将会面临违反投资所在地规范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必然会有一定的端由,只有认清成因,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有规定虽然出台的比较及时,但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将涌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且仅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仍处于法律规制的空白状态。例如我国现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委托关系,但这种界定十分牵强,模糊和回避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信托范畴的实质,这种法律界定和现实业务运作的冲突必将难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有,我国虽然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认可,但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在破产清算中个人理财产品将处于何种清偿顺序,《办法》和《指引》都没有予以提及。另外,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获得资格的情况下可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且实际中复杂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也都会涉及该类交易,而金融衍生品往往具备“理财”的内涵,因为它也承担类似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功能,由此导致的情形是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出现监管法规上的“交集”,商业银行对在判断适用何种法规及相应程序上存在困难。
(二)金融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由于西方国家放宽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繁多,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需求,银行统统可以代为,可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相比之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这种分业经营的格局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拓展也因此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最终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
(三)银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是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兴起较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其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建立。例如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操作依据等不够完备、存在疏漏,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和矛盾;银行法律部门的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地位和功能往往被定位于事后风险化解上,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被忽视; 银行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给予重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低下,为了稳住客户,有些业务人员往往明知道应该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却为了行客户“方便”而使银行承担法律手续不健全的危险等等。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我们认为可以从其外部法制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注重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上重视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调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面对商业银行竞相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的现实发展趋势,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二)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1 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银行内部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国家法律的调整对已有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进行必要的修改。
2 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从银行高层管理者就要树立把法律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态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操作”的工作理念。
3 重视银行法律部门“事前防范”职能的发挥。应正视法律部门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性,将法律部门的工作重心由风险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过渡,使法律部门的工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紧密结合,从而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具体到法律部门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首先,订立个人理财业务合同、文书范本。合同和文书范本可以使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商业银行要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的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其法律部门应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本行规章的前提下,通过梳理和研究个人理财业务的常用合同,订立、完善并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同时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来进行调整和修订。其次,加大审查力度。法律部门应严格根据已有的法律事务审查制度,认真完成行内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法律部门在审查中如果发现风险点,应及时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提供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指导意见。第三,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档案。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档案库,积累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范例,同时也可以从中梳理出一些今后需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加强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炜 个人金融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贺坤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几个问题[J] 北京:中国金融,2005,(24)
[3]赖小民 法律工作与银行经营风险控制[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创新
1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1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1.2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1)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2)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1.3适应变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3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
3.1分业经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3.2金融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3.3银行自身业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专业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4.1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政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政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4.2要加大理财市场的培育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
4.3要提高理财人员的整体素质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4.4要加快金融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怀筑.个人理财[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2]徐燕.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7,(1).
[3]程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9).
[4]刘建,陈建文.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