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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G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2
现阶段随着我国家具制造业产业化生产模式的逐渐完善,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我国家具制造业中的应用范围逐渐缩小,同时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者也逐渐减少,使我国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陷入窘境,而如何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已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新时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话题。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已被认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由于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民间的传承方式一直是代代相传、口口相传,这导致当前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人相对较少,同时也只有少部分人了解、认识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也是我国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期的一个缩影。
一、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正是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也是当前国际上最权威、最有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以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以传统表演艺术为主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以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为主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以与自然界和宇宙有关的知识实践为主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以传统手工艺为主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传统手工技艺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独立的门类,同时针对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
现阶段我国已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其中在保护项目名录中包括了我国传统美术类和传统技艺类,而且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都是由传统手工技艺制成,说明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差别不打,可以将二者合并统称为传统制造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阶段我国文化部以及相关部门将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传统器具制作、传统民居建筑、陶瓷加工、织绣印染、传统造纸、传统雕刻、传统印刷以及传统酿造等传统手工艺,包括上述传统手工艺制作过程、文化观念、审美意识、价值认同、历史传承以及口传身授的民间知识等。”从我国对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已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项保护任务,这不仅要求我国相关部门以及社会要对现存的传统实木家具进行保护,同时更要对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二、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分析
中华民族在上下五千年的发展历史中逐渐沉积出两种传统文化,物质性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性传统文化,物质性传统文化是有形的文化遗产,传承至今我国留下很多丰富多彩、美轮美奂的传统文化艺术作品,例如陶瓷、古家具、古建筑以及古书等静态的传统文化。而非物质性传统文化为我国留下了很多活态传统文化遗产,例如口头传说、表演艺术、社会风俗以及传统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性传统文化一般在表现形式上都是非固态和活态的,正是这些物质性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性传统文化传承至今,为我中华民族在五千年后的今天留下了无数传统文化瑰宝,让我们这些后人可以通过传统文化见证中华民族历史上的繁荣与昌盛。
非物质性传统文化在表现形式上强烈的彰显出非固化与活态性特征,而在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更能体现出这两点特征,因为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要受到物质手段变化、社会需求变化以及传承人变化等带来的影响,只有保证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固化与活态性特征,才能保证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环境以及不同人文环境下的传承与发展。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需求条件下要面临传承性、生产性特征,而在不同时期的人文环境需求条件下要面临变异性、多样性特征,而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前要面临着发展性、创新性特征,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上所有特征是保证其传承的前提条件。
三、基于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从我国对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已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项保护任务,同时我们通过分析也明确了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同时也明确了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我们要明确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固化、活态性特征,同时也要明确其传承性、生产性、变异性、多样性、发展性以及创新性等特征,针对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文根据其特征,分别提出基于创作者、掌控者、传承者、销售者以及使用者五个方面的保护措施,力求通过一些措施促进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新时期的传承与发展。
(一)基于创作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是人们长期生活经验累积而成,同时传统手工技艺的创作也是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诞生的基础,更是民间传统手工艺人通过传统手工技艺抒感的寄托方式,所以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保护离不开创作者――人这一基础。现阶段我国文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要为传统实木家具制造技艺营造一个适应其发展的文化氛围,同时要求传统实木家具制造技艺的传承不要脱离身口相传这个纽带,这样才能确保传统实木家具制造技艺在新时期的传承与发展。
(二)基于掌控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掌控者的决策、抉择对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发展有着直接影响,掌控者不仅仅是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传统手工技艺的管理者,同时国家、文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都要担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掌控者,掌控者要通过实际行动不断唤醒人们对传统手工技艺保护与传承的意识。现阶段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掌控者要发挥好宣传带头作用,让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群体都了解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在掌控者的宣传与引导下帮助人们建立正确的传承及保护意识。
(三)基于传承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传承者是我国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载体,同时也是我国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只有通过传承者才能保证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新时期的延续与发展,所以我国文化部门与地方政府要通过一些政策保证传承者的权益,通过传承者的传播、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热爱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同时也可以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的传承行列中,确保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有序的文化生态环境中永续传承。
(四)基于销售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销售者是我国传统手工技艺文化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我国传统手工技艺产品在社会广泛传播的重要职责,是我国传统手工技艺产品与市场的中间纽带,所以这要求我国政府、文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要规范销售者群体。销售者不仅仅要担负着将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传播、销售的职责,同时更是连接产品制作者与使用者信息沟通的一条重要途经,只有规范好销售者人群才能保证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个文化链条的良性循环。
(五)基于使用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使用者是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直接服务的对象,同时也是促进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在新时期发展与创新的主要动力来源,只有使用者不断关注、提出对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的要求,才能使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更好的满足使用者。使用者在获得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后要明确其文化意义,不仅要将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产品作为一项产品来看待,同时也要将其看作为中华民族五千年传统积淀而成的文化精髓。
四、结束语
现阶段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传统手工技艺,已成为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之一,由于当前社会环境、人文环境以及市场环境对其带来的影响,使传统实木家具制作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将要消逝在历史河流中,所以这不仅要求我国政府、文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投入到保护行列中,同时也要求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列中,这样才能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新时期的传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朱裕平.传统技艺的现存状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文化遗产.2008
关键字:中韩传统节日淡化 保护措施
一、国内现状总结
1.春节地域多样性,城乡差异性
春节具有地域多样性。春节多样的地域性构成了整个春节系统,是在广泛地域范围内占据主要地位的春节的必然产物,也体现着民众们对于春节的重视。
同时,春节具有城乡差异性。在山东农村地域依然存在的传统拜年方式、春节祭祀、传统春节装饰等正在城市里逐年消失。城市居民对春节的参与热情度逐年递减的同时,农村居民仍对春节保持了相当高的热情参与度。
2.春节年味儿变淡,春节申遗呼声渐长
在针对春节的满意度调查中,我们得出的满意度平均值仅为 6.0889,而且有99.87%的被调查者认为传统节日期间节日氛围不够浓郁。 我们发现在国内不论城市农村,较之以前,传统节日的褪色已经不是特殊现象。
3.春节效应依然存在,热点问题层出不穷
传统春节带来了高度消费和广泛的旅游市场,但是同时,高度的消费和广泛的旅游市场背后,隐藏着高度的浪费和高碳的姿态。各地域普遍存在的高春节消费和高春节应酬更是刺激了恐归族的产生。这一切都来源于春节期间莫大的精神物质压力而引发的部分民众的“春节恐怖心理”。
4.国内保护政策
在中国现阶段,保护包括传统节日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相对比较完善。在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司的总领之下,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具体审核、实践、以及相关人才的培养,由地方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具体到位的推进工作,在财政部的资金支持下,将各种保护政策落实到位。
在国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传统节日的措施首先就是确定法定节假日,确定“文化遗产日”和“非遗节”等。但是我国传统节日与发展新兴旅游业结合力度不够,如今对于大型的群众性汇演,依然缺乏政策引导。
二、与韩国现状对比而得出的借鉴措施
虽然城市文化比较发达的韩国,传统节日受损程度也严重于中国,但是韩国对于传统节日的保护意识却强于中国,也已经采取了些许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对中韩两国保护传统节日的措施的对比分析,我们提出中国可以借鉴,可以为我国所用的几项措施如下:
1.加强政府引导,在节日期间开展传统体验活动
传统节日期间缺少节日氛围,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传统活动的贫乏。韩国经常性的组织规模性汇演,开展多种丰富的体验活动。在韩国,即使在城市文明发达的首尔,传统色彩依然依稀可见。在各处传统宫殿里,每逢佳节,更是热闹非凡。皇家散步、守卫兵交接班仪式等传统汇演,给人们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在这里还能体验参与各种传统游戏,如投壶、制作传统面具、荡秋千等等,吸引了各方的游客,这样使得来自四海八方的外国游客和本国民众们可以花费最少的经费,度过一个最有意义的传统佳节。据了解,在中国个别地方已经存在有类似的活动。比如河南开封清明文化节上演绣楼招亲等活动,吸引了数千民众前来观看,又比如重庆清明文化节上汉式公祭,山西介休清明文化节的祭祀大典等。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在个别地方举行的活动,不足以调动起各地民众参与传统节日的积极性。在加强各省市文化建设的同时,希望加强政府的引导,在各地区开展简单而有传统氛围的传统体验活动,比如,四大美人汇演、传统服装照相馆、包公巡街等,以渲染传统节日氛围。
2.鼓励民间团体,建立相关基金支持
各种传统再现活动的举办,更加需要强有力的财政作为后盾。在韩国,文化遗产保护财团就通过各种文化活动和产业,缩短传统文化与民众之间的距离,增加民众们参与传统活动的机会。如今中国民众们对于传统节日和传统文化仍有一定的热衷度,而且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足以吸引全世界的眼球,这就使得发展文化产业和建立资金支持具有了一定的可行性。
3.无形遗产有形化,保护和传承浓郁传统文化元素
如同韩国韩服于韩国传统文化,我们是否也可以发掘传统文化元素来传承无形遗产的氛围呢。中国的传统文化元素数不尽数,中国结、汉服、龙图腾、玉佩、扇子等等,都可以保护和发扬,让无形的文化遗产暗喻其中,进行有形的传承。比如说,可以鼓励传统婚礼形式,并以减免费用的方式将婚礼公开化,或者以减免门票的形式鼓励传统服饰,在商品中采用传统图案,化传统为时尚等等措施,都可以传承和保护浓郁的传统文化元素,使无形遗产有形化。
4.借助传统建筑,营造节日氛围
建筑是人们生活方式的传载媒体。而古风淳朴的传统建筑,更能给人一种穿越时空,身置明清的陶醉感。韩国的各项传统再现活动,之所以都选择在古代宫殿建筑或者传统韩屋里举行,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同样在我国,明清古街、宋代遗址、皇家花园、古风庭院等并不难寻。在不对各种文化遗产有破坏威胁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传统建筑,如减免门票、免费开放、在传统建筑区内进行传统汇演等,更能营造节日氛围。
5.保护传统节日与发展新兴旅游业相结合
在旅游是大势的今天,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以年文化为代表的节日文化,可以充分的发展为一个新的旅游热点。韩国正是将传统文化发展为了极具特色的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紧密结合,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在发展保护本国传统文化的同时,促进了民族文化走向世界,同时形成了新的旅游产业链,拉动了内需。近几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外国游客为体验灿烂的华夏文化,选择在春节期间留在中国过春节。再此机遇之际,充分利用传统建筑,传承和保护浓郁的传统文化元素,举办各种传统再现活动,发展各种专门的旅游观光地,可以在拉动内需的同时弘扬华夏文化。充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开展文化产业,让保护传统节日与发展旅游业相互依靠、相互促进。
参考文献:
[关键词]原生态;图书文献;保护;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155
[中图分类号]G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1
1 图书文献“原生态”损毁的原因分析
当前,人类在发展中,已经给予生态环境保护高度的重视,同时,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为此,人类明白,如果要不断的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必不可少的。伴随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由于受到了市场以及全球化的冲击,文化遗产已经遭到了一定的破坏,也有一些文化遗产甚至面临着灭绝的危险。为此,人们在不断的创造新文化产品的过程中,需要借助工业文明发展所留下的传统文化遗产。
在社会发展中,图书馆等一些社会机构在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中占据重要位置,在保护文化“原生态”的背景之下,图书馆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实际上,图书文献“原生态”正在社会不断发展中遭受这一定的损坏,尤其那些具备有历史价值的文献和手稿等,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这给文化保护工作的实施,设置了一定的障碍。
导致图书文献“原生态”损坏的重要原因有很多,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人类在发展中,人们在思想方面没有给予图书文献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当前,对图书文献实施保护,主要采用的是临时作战以及阶段性工程施工等办法进行保护,但是,在保护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所投入的精力以及资金都存在着极大的不足,在后续保存管理方面也没有做好相应的工作,导致有很多图书文献严重缺少专门维护工作,这加快了图书文献老化以及损坏的程度,甚至有的时候,导致图书文献出现无法恢复的严重损坏局面。
其次,在保护相关文献方面,由于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并且,保护措施的实施不够到位,保护条件也比较差,缺少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导致很多图书文献被严重的损坏。
最后,由于传统工作方式的使用,在采编环节中,并没有对图书文献实施相应的干预性保护措施,例如,加固封面以及书轴等,导致图书文献进入到了被损坏的状态。
2 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的基本对策分析
如今,图书文献“原生态”损坏,给我国文化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为此,保护图书文献“原生态”已经成为传承和创新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采取相应的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的一些基本对策,确保能够使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实施更加有效。根据当前所拥有的技术设备以及一些条件,对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即:
2.1 采取预防性的保护措施
通常,预防性保护措施也被称之为原生性的保护,它主要是将存放的环境控制以及改良,并在改良后,设置一定的防灾安全系统,并且,还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照明设施有效的改良,确保能够起到保护图书文献“原生态”的作用。
2.2 采用再生性的保护措施
应用再生性的保护措施,主要是通过缩微复制以及扫描复制等处理方式,将原有的濒于损毁的图书文献进行一定的保护与管理,使其逐渐恢复原来面貌。
2.3 应用抢救性的保护措施
在保护图书文献的时候,应用抢救性的保护措施,对破损的图书文献进行一定的修复,减少图书文献出现干燥等现象,应用脆化图书文献等方面的加固措施,确保能够有效的实现图书文献的整新工作。
2.4 采用干预性保护措施
采用干预性的保护措施,就是在采编书籍的过程中,将图书文献加装硬封,防止出现由于长期使用,导致封面以及内页受到污染现象的出现。一般情况下,这种保护方法通常都会被一些国外的图书馆使用,在国内的图书馆中很少被使用,更加很少应用在图书的保护方面。
在上述保护图书文献的措施当中,根据这些措施实施的不同情况,能够取得不同的效果。
首先,在预防性保护措施方面。主要针对图书文献藏用的环境,对其进行优化。不管图书文献在哪一书库中存放,都要优化图书文献的环境,确保能够将其保存在健康的状态之下。为此,要改善图书环境,就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这中保护对与藏书而言是非常有效的。例如,在对藏书环境都能够方面做出优化措施的时候,最为基本的要求就是将防光工作做好,将书库的温度以及湿度调节好,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的防止书库受到外界空气的污染,并防止图书被一些有害的生物所侵蚀。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图书管理者实施一定的文献保护培训工作,提升他们的保护意识,确保广大读者以及管理者能够将保护文献的工作做好。
其次,在再生性保护措施方面。在实施再生性保护措施的时候,需要将数字化充分的利用起来,做到保护图书文献的真正目的。通常,数字化传递,并不需要将图书文献的原本提供出来,这就减少了广大读者对原图书文献造成破坏的现象的出现。在应用再生性保护措施进行保护的时候,应该全面考虑影响因素,图书文献具备一定的特性,如果他们被放置在不恰当的环境当中,必然会给图书文献的使用寿命带来消极的影响。但是,如果图书文献被放置在特定的、合适的环境当中,其使用寿命会被一定程度延长,从而起到保护图书文献的真正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一)后继乏人的传承危机传承人是维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纽带,据文化部对目前所认定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统计分析显示,2007年第一批226名代表性传承人中,80岁以上33名,占总数的14.6%,70岁至79岁有48人,占总数的21.23%;60岁至69岁有65名,占总数的28.76%;60岁以上146名,占总数的64.6%。这一现象在广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中同样存在,由于受地域限制甚至更为严重。传承人普遍年龄偏大,年轻人受现代生活方式影响至深,对传统文化缺乏认同感,不愿意学习传统技艺,一些传统文化项目后继乏人,很多可能在老一辈的传承人过世后人亡艺绝,出现传承断层的不利局面。
(二)被其他国家“仿制”或窃取、盗用的文化安全危机我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极为丰富,但现实状况是我国对民间传统文化资源缺乏应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我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流失以及被外国公司无偿地商业利用、窃取、盗用已非常触目惊心。比如中国古代替父从军的花木兰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里的巾帼英雄,而美国好莱坞把她的故事拍摄成娱乐大片,赚取了超过10亿美元的票房收入。在日本和韩国,数10家公司已分别将“水浒传”、“西游记”、“三国志”注册为计算机游戏商标。中国的宣纸被日本商人得到工艺秘方之后,国际上高端宣纸的市场已基本为日本企业所垄断。我国有900多种传统中药的药方,现已被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企业用现代生物技术加工后申请了专利,2001年以色列人向美国申请了治疗消化性溃疡和痔疮的中药配方专利并授权给了阿联酋的国家……这些对我国各民族的损害,既有精神层面的伤害,也有经济层面的掠夺。种种情况表明,广西乃至全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已刻不容缓。
三、广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对策
结合国内外其他文化区域传统文化保护的经验,科学构建广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应当通过行政与法律两种保护途径来加强。
行政保护行政保护可以集中更多资源投入到民族民间的保存活动中,促进传统文化产品的可持续生产和传播。从目前国内外各文化区域对传统文化的行政保护来看,行之有效的行政保护措施如下:
(一)扩大宣传,培养民众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意识,提高文化自觉性提高文化自觉性是保护传统文化的关键,大部分民间传统技艺的保有者来自民间,传统文化的相关保护工作离不开民众的配合和支持,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强弱关系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效果。
(二)设立专门机构统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是一个专业性强,需要长期进行,并且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应设立专门机构,吸纳民俗学者等各个领域的专家,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协调各方利益。如巴西成立了由环境部、卫生部等8个政府部门组成的“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CGEN)”,泰国设立了专门负责医药传统知识的权利注册“泰国传统医药知识保护和促进委员会”等。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广纳社会资金,设立保护基金现阶段保护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为缓解政府单方渠道资金供给不足的困境,可通过税收优惠和其他利好措施鼓励企业加大对传统文化保护的投入,如对具有市场潜能的传统文化项目进行有序的产业开发。再次,参照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做法,成立保护基金可以促进民间传统文化的开发与利用,如印度建立了专门的投资基金会以促使传统医药知识产业,再如秘鲁的土著人发展基金,该基金对基于传统知识形成的商品收取其市场销售额的0.5%为佣金。
(四)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各级政府应深入挖掘民族特色资源,如作为与藏药、苗药齐名的壮医药,有着独特的药用理论和显著的实践疗效,是壮族值得珍视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目前各级名录中都不见其踪影,对其保护显然不足。大部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集聚地在县级行政单位,县政府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符合评审标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进行国家、省、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以实现对其全面、有效的保护。
(五)完善传承人的认定标准,加强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传承人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中起着核心的作用,但现实中对他们的保护不足,其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常常受到损害,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其保护,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定并给予资金扶助是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加强对传承人的申报认定力度,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地方传统文化项目的特性,可借鉴日本在传承人认定方面的经验,研究建立“个人认定”、“综合认定”和“团体认定”的多元认定体系,从而使得对传承人的认定符合事物规律,能真正起到促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发展的作用。
(六)建立生态文化保护区,加强对传统文化的整体保护对传统文化的保护,还要对其得以存在的空间即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进行保护,以维护其原生态环境。将广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中积淀深厚、特色鲜明、有广泛群众基础且自然环境、社会结构、生产生活等文化生态保存比较完整、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村落或者特定区域划定为生态文化保护区,有利于保持传统文化的活水源泉,促进其发展和传播。
(七)鼓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专项研究,推进相关项目的学科建设以贵州为例,该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与凯里学院合作,编纂了《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课程丛书》,为“原生态民族文化”学科的开办奠定了基础。广西政府可以借重高校的智力支持,充分利用好广阔的平台,展开对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研究,并在适当的时机进行学科试点,招收学生进行专业学习,解决传承人断层的困境。
(八)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学校应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纳入相关课程,培养民众尤其是年轻一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从娃娃抓起,他们既是生物基因的传递者,同时也是传统文化血脉的传承者。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培养学生的民族情感,让他们在耳濡目染中形成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全社会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为相关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三、法律保护
目前各国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主要是进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结合广西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自身特点,具体法律适用如下:
(一)著作权及邻接权保护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采取著作权模式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根据广西民间文学艺术不同的存在状况,可采取下列相应的保护措施:第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或表达,如故事、传说、神话、音乐、雕塑等符合独创性要求的,可按照著作权规定给予保护,至于权利主体的确定,可以是拥有该项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组织,如在著名的《乌苏里船歌》案中,赫哲族作为权利主体主张相关权益;第二,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再创作符合独创性等保护条件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传承人便能按照著作权法自动获得著作权;第三、对著作权难以调整的部分,比如涉及集体权益的民间文学艺术的使用,可以建立公有领域使用付费制度,《发展中国家著作权保护突尼斯示范法》已经对此作了探索性的规定。同时,邻接权制度也可用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如壮族蚂拐舞、瑶族长鼓舞等的传承人对其表演可依法享有表演者权;对于整理、记录民间传统文化的单纯采风记录者,可依法享有录制者权;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其发现的民间传统文化进行整理、记录的采风记录者进行邻接权保护;对传播民间文学艺术作出贡献、符合保护标准的传承人,也可享受相应的权利,如广播者可对其制作播出的涉及民间文学艺术的广播电视节目享受广播组织权,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享有出版者权。
(二)商标权保护商标权制度的权利主体的可集体性、保护时间上的无限性等特性,特别适合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广西各民族地区可以对其适当的文化项目申请商标注册,通过注册商标,取得在核定项目上独占性使用的权利,也可以通过申请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经司法保护,有效地打击仿冒行为,维护其传承和发展。一些国家已经规定,未经有关社区的许可或者可能冒犯有关社区,禁止将土著文字、肖像或其他与众不同的符号作为商标注册。
(三)地理标记保护广西特色鲜明的民族民间文化产品,如“荔浦芋头”、“巴马长寿食品”和“桂林米粉”等,虽然已申请了地理标记保护,但经实践证明,由于经营分散,缺乏规范,未能形成产业规模,在现代经济的洪流下,极易遭受冲击而被边缘化,如果不及时加以规范,建立严密的品质标准控制机制,有可能对整个产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通过地理标记制度进行保护,主要是为了在法律机制的保障下,充分挖掘地理标志产品独特的历史和地理因素所形成的文化意蕴,提高产品附加值,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建立一套严密的品质标准控制机制至关重要。
(四)专利权保护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专利保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其一,积极权利实现。就是对传统技艺中符合专利申请标准的部分申请专利注册,传统技艺中也包含着十分先进的技术信息,只是由于传承方式的局限,而没有进行专利申请,现在有些国家已经进行了专利方面的保护,比如哈萨克斯坦利用外观设计制度保护其头饰和地毯的外观,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其二,消极性即防御性保护。主要是通过确认在先技术来阻止不法的专利注册。
关键词:古村落 保护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K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11-0324-01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在各地的迅速开展,古村落保护和开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在这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古村落保护面临怎样的命运,对它们保护和发展应当探索一条怎样的路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古村落的现状
导致古村落破败的原因有很多。据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开展的普查显示,我国230万个村庄,目前依旧保存与自然相融合的村落、代表性民居、经典建筑、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古村落,已由2005年的5000个锐减到如今的2000至3000个。当前古村落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沿海发达地区,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古村落保护现状令人担忧。古村落存在的自我空间逐渐消失,而且非常迅速。随着各地经济迅速发展,传统生产方式的改变,现代制造业愈来愈成为各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逐步蚕食了古村落。
2.无人居住加速古村落破败。古村落在城镇化进程中,由于有政府资助,村民大多搬迁到交通便捷、生产生活环境相对优越的城镇居住,古村落房屋无人居住,加之没有投入资金维修,导致逐渐残破。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古村落逐渐空巢化,只剩少数老人和儿童留守,有的已变成了无人村,其中大量文化信息、社会形态随之消失。
3.靠近城市、有开发价值的城中村面临全村被拆除,农民住进城市高层住宅,而祠堂、寺庙则被拆除,集中重建,不少古村落从此消失。除了受国家文物法保护的古村落外,所有有价值的历史建筑遗迹基本消失。就是远离城镇的古村落,也因财力和人力的不足,基本也难以保护。
4.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强。由于人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不少人把一些珍贵的老民居、古村落视为贫穷落后的象征,随意毁坏、拆除或买卖,甚至一些农村传统文化、传统技艺也被当作封建迷信、雕虫小技被遗弃。
5.古村落文化遗产安全隐患较多。古村落、古建筑大多是散落乡间无人识,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许多有重要研究价值的古建筑往往缺乏关注和保护,有的逐渐腐朽、坍塌,有的在各种自然灾害中造成致命的损伤,有的遭到故意损毁、偷盗、走私等,使一些古村落正在逐步消亡,淡出人们的记忆。
6.古村落保护经费严重不足。现在各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重视,文物保护经费也逐年增加,但对面广大农村古村落来说,却是杯水车薪,特别是财政较困难的欠发达地区,配套的保护经费难以落实。
如上所述,如果我们不及时转变观念,调整思路,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以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大规模拆除老房子,集中规划建新房子,就可能给古村落文化遗产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必须增强古村落保护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避免重蹈城市化进程中对古村落历史文化破坏的覆辙,探索出一条保护古村落、建设新农村的和谐发展之路。
二、古村落保护的解决对策
在当前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古村落及古村落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积淀,显得刻不容缓。
1.充分认识古村落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意义。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是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是本土文化的骨髓,是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古村落保护开发利用意义重大。把古村落保护与综合开发利用相结合,做好规划完善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力推进。有关部门、镇村及项目业户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古村落保护进程。做好科学定位、完善规划,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古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做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政府作为古村落保护的管理部门,把保护古村落当做责无旁贷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古村落保护机制,激发和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传授保护知识和方法,让村民珍惜祖先留下来的宝贵遗产,探索出一条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特点 发展
文化是历史的财富,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文明史中创造了凝重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杰出智慧,展示源源不绝的创造力和生命力,彰显了独特的品格和气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共同对保存人类记忆,保护文化多样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有珍贵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近年来全球的旅游业更多关注于如何利用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创造经济价值,而忽略了对非物质文化的开发应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传统文化的载体,承载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反映其民族感情。它不仅可以满足不同背景的游客体验各国、各地区文化差异的需求,也实现了跨文化交流,是旅游开发中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同时,旅游开发有助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发展文化事业。如何正确处理旅游开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和合理的模式,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从而最终实现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都是近年来备受中外学者关注的课题。各地政府也纷纷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地方法规立法规划。
在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为:“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另外还包括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的文化空间。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特点及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纵观这些研究,我们可以归纳出如下特点:第一,从研究的主要内容上来看,国内的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范畴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价值以及功能性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作用和意义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研究,不同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等方面。研究涉及内容之广泛、时间跨度之大、地区范围之广大大的领先与其它国家学者的研究。第二,从研究的侧重点上来看,国内学者主要是侧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范畴、特征、价值以及其功能性研究,较多的涉及到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但是较少涉及到具体某个地区的具体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几乎没有涉及到横向的两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比较研究以及纵向时间迁移中某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变化历程。第三,从研究的范围上来看,国内的大多数学者都是以整个国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基础,从大局上把握事物的发展动向,指导国家宏观政策的制定;很少一部分学者是以某个地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基础。我国是个东西、南北跨度都是很大的国家,地区之间的差异比较明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应该结合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做到“因材施教”。第四,从研究的方法上来看,均无学者在文章中指明具体的研究方法,但通过对所有文献的综合分析,发现多数学者均采用了资料搜集和文献综合分析法。部分采用了比较和综合分析法,也有人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描述性的定性分析文章较多,定量分析的文章则为数不多,往后的研究可以更多的采用定性分析方法。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发展方向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主要呈现出以上特点。从上述特点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我们可以明确以后的研究的发展方向。笔者的总结归纳如下:第一,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专家多为民族学,艺术学或政治学专家,其他专业的专家介入较少,研究视角就较窄,造成不同学科角度下保护措施研究缺失或不够深入,以及多学科结合的分析欠缺。以后我国一些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多多倡议更多不同领域的专家介入研究此问题,促进研究的多元化,在多元化的研究中碰撞出出火花。第二,很多学者提出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没有规范的理论指导,保护措施的系统研究不到位就很难对其现状归纳总结和创新。理论与实践脱节,一方面不利于理论的创新,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实践的执行。以后的研究需要以规范的理论为指导,利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以严谨的治学思路来开展。第三,研究方法也较单一,文献综合分析法较多,实证研究较少。论文撰写多为定性分析,定量分析部分做得不够。以后的研究需要提高实证方面的研究,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理论上的创新。多多开展比较研究,对我国不同地区的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国内与国外的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比较研究,在比较中寻求创新之处。
三、结论
作为一个多民族的文化古国,在全球一体化的浪潮中,抵制强势文化的侵袭,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从而为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做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的历史课题,如何在强势文化的冲击面前保持高度的文化主体性,是越来越频繁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对我们提出的严峻挑战。
在某种意义上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就是对我们自己的文化基因和民族身份的认识和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就是中华民族文化命脉的传承。只有站在这样的立场,我们才能够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当代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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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壮,牟延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比较与解读[J].西南大学学报,2008.
[3]李春霞.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思考[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9.
关键词:非遗;保护;继承;群众
群众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实现社会化非遗文化的继承主要措施,本文分析了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继承重要作用,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继承措施,为非遗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了新的社会化指导建议。
1.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继承重要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现在全国各地都流行着申报热、开发热、文化热,纷纷发掘本地优秀的非物质类民间文化遗产,开发非遗资源。非遗资源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直接使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宣传、学习和交流,这样不但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的影响力,而且大大地增强了人们的保护意识。这种社会发展形式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文化与社会经济形态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合体,以科学发展观来分析看待“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培育和形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业,拉动内需,进一步推动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而对于非遗的保护和继承来讲,政府的主导作用十分明显,但是受社会发展的影响群众的协助作用也十分关键,在群众的影响下能够实现社会化参与,形成合理的长远规划。1
2.群众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2.1教育群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首先要展现群众的集体力量,从大众的认知角度出发进行社会化的保护措施。首先,要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非遗的知识宣传,鼓励高校学生能够从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整理、保存、出版、建立代表作名录及传承人名录等工作,全面推广非遗的社会效应。其次,要在社区内进行相应的群众宣传,通过浅显易懂的宣传方式,使得群众了解非遗的内容和现状,以及重要性。方式可以采用大众较为认可的短期展演、博物馆展示、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普及教育,为大众提供了解和接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会,增强其传承和保护意识。总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要以教育为主,充分激发其保护的意识,进而形成社会化的群众合力,最终实现对非遗的全面保护。
2.2加强非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必须要加强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本着节约的原则,把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在文化保护方面,文化站要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文化事业的工作人员对文化保护工作进行管理。保护好民间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整理优秀的民间艺术作品,将其发扬光大,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让优秀的民间民俗文化成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助推器。例如,天津市南开区的文化站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馆内集中展示了市一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通过实物、资料、照片以及丰富多彩的动态演绎,让老百姓近距离了解到天津市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唤醒老百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沉睡的记忆。
2.3鼓励和支持各行业企业加以保护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鼓励各行业和企业加以支持保护,企业的宣传鼓励作用对于群众有极高的影响力。例如:在民间长期口耳相传的诗歌、神话、史诗、故事、传说、谣谚;传统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民间表演艺术,如果有企业进行大规模的宣传,自然能够在群众中间形成广泛的影响力,使得民众对非遗内容有了更为广泛的认同,并形成自觉保护的意识。另外,对于民众世代传承的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民间体育和竞技,以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而言其本质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文化保护部门从这些文化节日和地域风俗出发与企业进行合作,建立其有规模和影响力的大型活动,一方面可以使得企业产品得以宣传;另一方面使得非遗的活动、习俗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得以延续发展。2
3.群众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措施
3.1实现创新化的继承
创新化的继承应该是有鉴别和选择的继承,如果不分良莠,全部拿来,以一副老面孔示人,必将把非遗的文化内容与传统文化传播方式相区别。完全的模仿只会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现代人抛弃,被市场淘汰,只有遵循常变常新的艺术规律,在继承中创新,形成其自身独特的生命发展轨迹,才能成为后来者继续传承的又一个起点。例如:昆曲是中国现存历史最为悠久的剧种,它深深地扎根于中国的文化传统之中,在艺术、文学、历史等方面都有无可替代的特殊价值。昆曲在其起源、形成到定型、成熟的发展过程中,将宫廷文化、文人文化和民间文化融合于一体,充分表现出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和伦理观念。但是现代人欣赏昆曲要有一定的文化领悟力和知识层次,而能够参与到昆曲学习的人就更少了。因此,可以在传统昆曲的曲目上进行分项目的审美转变,使得昆曲这一古老的剧种能够在现代社会中广泛传播开来。3
3.2群众化扩大影响力
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匮乏是影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通过群众化的保护宣传,能够使得文化遗产社会投入在我国的发展拥有更多的、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完善保障体系和建立监督机制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从而解决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缺乏的问题。而要吸引群众化的保护支持则首先要保证中国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关切、认知与参与度的大大提升,使得非遗保护成为守护精神家园的、全民的自觉行动。例如: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专场是文化遗产日的重头戏,通过对蒙古族长调民歌、基诺大鼓舞、羌笛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表演和审美体会,群众会自然地加入到保护的行列之中。总之,群众化的扩大影响力能够使得非遗文化成为向后人传递着传统文明的信息,文化站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继承优秀传统,加强群众的文化自觉性,促进文化创新,努力创造更加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
3.3群众教育继承的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仍然要重视对文化内容的整理和搜集,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移,我们必须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为非物质文化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必须把因客观环境的变迁而无法再继续发展的、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集下来、搜集起来,这是关乎我们民族的文化血脉能否永续的大问题。其次,要对相应的非遗文化进行传承化的学习,可以根据相应的文化内容加以培训,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非遗文化学习中来。例如:年画,是传统的年节的标志。旧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是其产生的必然条件,社会生存条件的改变必将改变和影响其生存。现当代社会的文化性质是一种大众文化,并且西方文化的传入也对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冲击,这一切导致年画的生存环境已经改变。如果从美术学习的角度出发,组织学员进行专门的“年画”绘画学习,这样就能够使得传统的文化艺术得以保存。
综上所述,群众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要实现创新化的继承,加强群众化发展并扩大影响力,开展群众教育继承的措施,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群众公共属性在现代社会中得以发挥。
参考文献:
1.孙昊亮.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属性[J]. 法学研究, 2010,(05):79-8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困境反思
【中图分类号】H0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3-0053-02
1 非物质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文化是一个相当广泛的范畴,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历史概念又是一个社会概念,它由地域的群体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共同心理地域传统而来。文化遗产是指在现代社会中不为大众所接受的远离现代文化主流有可能面临灭亡的文化内容和现象。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减弱甚至丧失往往有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经过抢救,文化遗产可能重新获得生机融入现代文明社会,文化遗产并非总是和现代文明相悖,它可以重新融入并丰富、发展现代文明。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文化遗产是渐渐远离现代文明和人们生活,基本丧失生命力的文化内容和文化现象。作为遗产的文化往往面临着死亡的危险,尤其非物质文化,它的载体是具有地域和共同心理特征、生活方式的群体。现代文明和全球化使的农耕文明形成的地域文化、群体个性、生活方式、传统习俗逐渐消失。而传统文化是现代文明的母体,它给现代文明以丰富的素材、发展的灵感,成长的养料。如果传统的消亡了,现代的也无法获得持续而充分的发展。故而,保护人类文化遗产,正使人类现代文明的明天铺路。
作为人类遗产的非物质文化退缩到现代文明社会的角落,且濒临死亡,某种程度上是由于现代文明的冲击、排斥、忽略和拒绝,但同时现代文明又必须对非主流的传统文化进行融合、吸纳、继承、扬弃和创新,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综观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源远流长绵延不绝,正是由于在不断的借鉴吸收融合创新中成就自我;而近代以来的落后也是源于闭关锁国拒绝接纳。事实上我们民族的好多传统的特色的最初都是外来的,甚至是舶来品。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联合国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后提出又一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人类非物质遗产”的传承由于依靠人的口口相传,其保护难度要比以实物形式存在的人类遗产大得多。“非物质遗产”的概念是这样定义的:具有特殊价值的文化活动和口头文化表述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宗教礼仪、风俗、手工艺、建筑、计算以及各种艺术表达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东西比物质文化遗产更能体现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群体心态和生活方式。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义
抢救、保存、发展濒危灭绝的传统的文化,保持和发展文化的多元化我们会在精神文明这方面逐渐为我们中华文明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我们全民族文化认同感、凝聚力得到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其本质来说,它也是我们民族的知识体系当中的一部分非常重要的宝贵财富。它凝结着我们的历史记忆,它既是昨天历史的、生活的实录,同时也是我们今天生活的现实,对于未来的文化发展来说,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
“我们正在一锹一锹埋葬自己的文化”;“我们的祖先远比我们更有创造力”;“断层和失根的文化可能使我们游荡的灵魂难以找到精神的家园”。(文化部孙家正语)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民族传统文化的生态环境面临程度不同的危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间文化的教育和陶冶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一个民族不能有自己的文化,坚持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遗产,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对增强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文化遗产传承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念,同时也关乎国家前途和命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之所以坚持《世界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精神,也正是在强调文化尊重、人类共享、和平发展的价值观念。
我们今天为什么要提出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尽管千姿百态,但它归根结底展现了一个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特有的生存方式、生活智慧、思维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识,是民族精神的集中反映。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与反思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境:仅仅注重形式、单单依靠政府、苦苦追求“申遗”。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只重形式
所有的形式都是与孕育它的民族、地域生长在一起的,构成文化综合体。并且,这样的文化综合体不可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不应当仅仅以一个物质的符号独立存在,之所以称为“非物质”,即意味着那些无形的环境、抽象的宇宙观、生命观才更具价值。非物质是一种价值取向、宇宙观念、人生态度、生活方式,是哲学的、生活的、语言的、艺术的;在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体现为一种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包括语言、艺术、服饰体育音乐美术民俗科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每一个人与它都脱不开关系,因为在每个人身上都包含着他所在社会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扎根、生长、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才是其作为遗产的整体价值所在。而有些地区的做法另人啼笑皆非。例如:有的县原本有几十个业余道情皮影班组,为当地农民所喜闻乐见;如今将这些业余的班组升格成中央剧团,还曾计划修建一个大剧场,并以此向文化部要求拨款。民间的演出形式一旦搬上大舞台,哪里还有原汁原味可言?在一些地方,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了一种资源,成了生财之道,同时也严重走形、变形。例如淮河地区的花鼓戏,好多地方为申报花鼓灯,请了许多舞蹈家作指导。实际上,人们只有在祭祀大禹王的时候才跳花鼓灯,是希望不要再发大水了。如果抽掉跳花鼓灯的内蕴,保护的就只能是一个空壳。不尊重科学规律,往往是在打着保护的旗子进行最后一次彻底的文化破坏!
旅游业发展丽江古城传统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旅游业的发展为丽江古城带来的外来文化与地方传统民族文化之间有很大的关系,如何保持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和实现有效的文化整合已成为丽江古城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不可回避的问题。丽江拥有许多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如古老的东巴文字、丽江古城、纳西古乐、茶马古道、白沙壁画等。伴随着旅游业的兴旺,丽江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丽江古城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流失严重。民族文化作为丽江人文旅游资源的代表,关系着丽江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传统民族文化加以保护和传承。因此,要协调好旅游业发展和民族文化保护的关系,实现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旅游业发展对丽江古城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
旅游业在为一个地方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扩大城市影响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一些消极的,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利的影响因素。
1.积极影响
(1)旅游业为丽江民族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交流提供了机会,成为宣传,传播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这种有效的宣传和传播也促进了当地政府和人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意识,使其更具群众性。
(2)有利于促进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复兴,增强了丽江人的文化自尊心和自信心。
(3)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使丽江人更了解祖国各地,甚至是世界各地的生活方式,有助于形成健康、合理的现代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2.消极影响
(1)外来文化会同化和变异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当外来文化随着游客进入丽江时,旅游者所表现出的可能是不受约束和放纵精神等的“客源地文化”,而这种文化的负面影响可能会使保存了几千年的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在旅游业发展的短短几年内发生不好的变迁。
(2)文化的商品化和庸俗化使丽江民族文传统化的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那些没有真正体现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仅凭个人喜好任意拼凑,编造,虚构的伪文化,反而破坏了传统文化的背景,阻碍了丽江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如今,丽江旅游地随处可见的大同小异的民俗表演脱离了真实的文化背景,明显带有迁就游客的表演成分,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有害无利。
(3)旅游对丽江社会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旅游业的快速不健康发展对当地人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产生了一定的破坏作用。丽江的一些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出现了退化遗失的现象,给人以民风日下的恶劣印象。
二、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变迁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1.文化的良性变迁促进了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丽江旅游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丽江人亲自见证和感受了发展旅游业所带来的实惠。民族文化认同得到了强化,使丽江人增强了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的意识,使他们自愿站到爱护,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立场上了,从而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创新。
2.制约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1)在现代文化冲击下,民族传统文化在变迁的过程中,与现代文化之间的差异变得越来越小,呈现被同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着装的同化和纳西语面临失传的危险。
(2)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使丽江民族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发生激烈碰撞。游客数量逐年增加,外来人口的流动,转换给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带来很大的冲击。
(3)由于旅游业的开发,现在丽江不仅是一个古城,而且还是一个弥漫着浓厚商业气息的现代小城。民族传统文化的商业化削弱了本土特色,威胁着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下丽江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措施
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可能会促进民族文化的良性变迁,也可能会导致恶性的变迁。面对旅游业给民族文化带来的巨大冲击,想要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只有通过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解决。
1.政府需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当地政府应意识到保护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当地文化机构和团体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弘扬及抢救。防止旅游业的过渡开发对民族传统文化造成过分商业化。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大多被年纪很高的老东巴掌握,随着老东巴们年龄增长和去世,导致文化的传承受到阻碍。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成立研究纳西文化等的单位和组织,培养专门的研究和传承纳西文化的人才。纳西文化的研究和传承这样关系民族发展的庞大工程必须要有国家的财政保证。
2.要加大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
在开发旅游产品时,要充分利用丽江丰富的资源,开发出的旅游产品要能体现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对于旅游产品的开发要能体现出民族文化内涵,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
3.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交流
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管理及从业人才。
4.从实际出发,制定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条例、法令等
把环境与发展问题落实到政策、法令和政府决策之中,以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政策和法令的强制命令,才能从根基上保证在旅游开发中保护民族文化,打击各种不文明的破坏行为。制定和完善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和法律政策研究,努力运用旅游规划、法规和法律政策来调控和管理各种旅游经济活动,使整个旅游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旅游是人们为了不断完善和充实自身而产生的一种高层次的追求,文化是旅游的基础和主要内容,丽江发展旅游业应该加强利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优秀民族资源,协调民族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贯彻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
参考文献:
[1]李瑞,王义民.旅游资源规划和开发[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
[2]宗晓莲.旅游开发与社会变迁——以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纳西族文化为例[D].博士论文,2002.
[3]刘瑾,纳西文化空心化旅游商业化如何保护传统[M].昆明:云南出版社,2003.
关键词 基层文化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工作 传统民族文化
中图分类号:G258.2 文献标识码:A
1基层文化站(馆)是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主力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极具的民族智慧与社会价值的文化资源,是国家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也是维护民族与国家和谐统一的文化基础。非物质文化是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特色文化形式,是人民在长期的劳动生活中所创造出来的智慧结晶,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感与憧憬,体现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又具备地域性与独特性的特点。
基层文化馆(站)是国家各级政府设置的群众性文化组织结构,主导着乡镇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是国家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乡镇群众文化活动的“窗口”,也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阵地,因此在传承和保护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里具有独到的优势。基层文化馆是保护非物质文化的重要发展阵地,在完善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在促进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基层文化站(馆)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先天优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地域性的特点,即各地区的非物质文化具有当地精神思想、传统文化、、生活习俗等特色,这也是地域民族发展的特色之处。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往往由于地区民族文化地处乡间田野,原生态的环境造成了非物质文化没有得到充分的保存与记录,更不能得到广泛的继承与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处于封闭的状态下,逐步导致非物质文化消失的后果。
地方基层文化馆的建设,对地方的传统民俗文化,即戏曲、民族歌舞、民族音乐、民俗文化等因素进行直接的保护与建设,因此从地域的角度看,基层文化馆具备最基础的区域优势,能够对当地非物质文化进行直接的接触与便捷的保护工作。同时基层文化馆的人才资源建设也是针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保护的重要因素。据调查显示,大部分基层文化馆工作人员都是传统非物质文化的传承者,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具有浓厚的情感基础,并且在学习与继承非物质文化的过程中,吸收了非物质文化的营养元素,促进文化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且能够促使工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作中对文化因素进行挖掘、研究与发展过程,逐步完善基层文化馆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机制。
3通过先进的设备,及时保护珍贵的非遗
基层文化馆的工作不仅仅只是出于保护,更要通过继承与传播,使得非物质文化以其自身独特的生动的魅力展现在普罗大众眼前。这就需要通过对设备设施与技术的利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及时的保护。
社会信息技术的发展,多媒体等新兴媒体的崛起,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打造了良好的环境基础。基层文化馆需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保护的宣传工作,积极应用新兴媒体的广泛传播的优势,与当地政府共同构建合理的宣传规划,使社会群众更加了解当地非物质文化的特点与形式。同时促进基层文化馆的科研活动,为保护非物质文化提供完善的保护措施,例如应用多媒体信息技术的设施设备,对民族音律文化通过建立相应的声像档案更加系统全面地完善保护措施。并且积极构建覆盖地区公共文化的网络服务系统,促进相关文化中心的建设,使基层文化馆的保护职能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4发挥业务干部专业文化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对基层文化工作人员进行相关非遗知识教育,通过教育使其认识到非遗保护工作的深渊意义,端正其浮躁工作作风,严肃工作态度。基层文化馆是维护人民群众与非物质文化交流的窗口,是国家针对于地区文化保护与传承所设置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推进地区文化保护工作与非物质文化的传播工作的义务,并承担着为人民群众开展社会范围内的文化活动的责任。因此政府各级干部需积极配合基层文化馆的工作,发挥政府文化部门的监督职能,促进各级干部对于非物质文化的知识了解水平与专业文化技能,共同协调营造出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保护工作的环境氛围。
并且政府部门需要对干部人员进行相关的文化知识进行普及与培训,充分发挥出业务干部的文化技能水平,为保护非物质文化工作提供自身的智慧与经验,从提高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提升地区文化保护工作的格局,有效推进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践。
5保护民间艺人,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民间艺人是民族民间文化的继承者与传播者。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保护工作缺失等客观条件因素,使得非物质文化没有得到及时的合理的保护,进而造成文化流失的现象,而民间艺人是非物质文化的学习者,在其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了解与学习的过程中,吸收了民族特色,并加以保留与发展,对民族传统文化具有深远的情感基础。因此对非物质文化的保重要护措施,就是要对民间艺人进行深入地挖掘与保护。
促进基层文化馆的业务技能,对地区的各类非物质文化进行深入了解与探析,并积极从文献资料中对有文化价值的传统艺术文化进行发现与观察,对地区还存留相关的文化传承者进行询问与观察,对民间艺人的传统文化技能进行记录,使非物质文化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同时强化地方宣传,以非物质文化的特色与魅力吸引到更多的学习者,以开展文化活动的形式促进群众对非物质文化的了解并加以学习,健全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体系。
6结论
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作为基层文化馆,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与职能,逐步建立与完善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体系。
参考文献
一、历史文化村镇传统特色风貌保护的迫切性
(一)传统村落大量减少传统村落分布广泛,历史积淀深厚、文化个性鲜明。中国村庄现有约60万个,传统村落仅占1%,约5000个左右。这些村落之所以能保存至今,就在于传统村落具有浓郁的历史风貌、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科学布局的人文景观、姿彩纷呈的民族特色,丰厚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在城市化、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我国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尤其近年来传统村落大量消失。2000年时,我国拥有360万个自然村,但到2010年变成了270万,10年间消失了90万个自然村,令人触目惊心。2009年至2010年,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20个课题组267人集中对我国长江、黄河流域以及西北、西南17个省113个县的902个乡镇传统村落文化遗存进行综合性复查。据“遗存实情”记录统计数据显示:颇具历史、民族、地域文化和建筑艺术研究价值的传统村落,2004年总数为9707个,至2010年仅存5709个,平均每年递减7.3%,每天消亡1.6个传统村落。
(二)特色危机成为共性问题历史文化村镇蕴藏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自然生态景观资源,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约有40多万处,其中近7万多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半数以上分布在农村乡镇;还有1300多项国家级“非遗”和7000多项省市县级“非遗”,绝大多数都在传统村落里;少数民族的“非遗”更是全部在传统村落中。伴随着“农业现代化、乡村城镇化、郊区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城乡统筹发展”的多重挑战和冲击,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目前,“千村一面、万村一貌”的“特色危机”正成为共性问题。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特色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镇,分期分批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4年2月19日公布第六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数量达到528个,其中名镇252个,名村276个,分布范围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三)民族传统文化淡化消失历史文化村镇传统特色风貌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一旦被破坏很难进行恢复。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对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能够有效地保护乡村文化,使得当地居民对村镇有亲切感、归属感,使整个村镇的居民具有凝聚力,为家乡的发展、历史文化的传承贡献自己的力量。但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传统特色风貌保护没有形成规模的管理模式,以传统村落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正在淡化,乃至消失。
二、历史文化村镇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内容
(一)历史文化村镇传统风貌的地域特色一些历史文化村镇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特殊的传统风貌和形态,主要指物质要素在空间上的布置形态,村镇地形的形成、布局以及交通组织功能的分区等。村镇独特的形态的形成主要由两个方面,首先是村镇地域的影响,其次就是受到社会传统格局和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在村镇传统特色风貌中,建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村镇的街区、道路以及古迹点等都与建筑的形态息息相关,不仅可以反映村镇历史信息的文物点,同时还是描绘历史发展过程的一个补充。
(二)村镇独有的民族传统和人文精神特征村镇独有的民族特性以及村镇物质环境所呈现出来的民族传统和人文精神特征,通过直观的表象对人的精神造成影响,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价值。传统特色风貌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村镇特有的地方方言和文字、传统观念、生活习俗等都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在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对其进行保护。
三、历史文化村镇传统特色风貌保护策略
(一)传统风貌保护的整合性历史文化村镇的建设中,从外部上看,村镇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应该保持整体性。村镇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受到村镇建筑物、空间布局,自然环境和人等的综合影响,要注重与周围村镇风貌很好地衔接在一起,避免断层现象的发生。村镇传统特色风貌整体保护过程中,既要对历史文化村镇的空间布局进行保护,也应该和建筑物的保护相结合,要注重村镇整体性的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对其风貌的整体格局进行综合考量。
(二)整体与部分相结合的原则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应从传统特色风貌的各个元素出发进行保护,对不同的元素采取不一样的措施和方法,要对传统特色风貌需要保护的内容进行分门类别。因此,在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时应该注重保护整体与部分的相互结合,同时实施普通与特殊相渗透的方式,不仅要从空间结构上保护,还应该要有层次,分重次点、分阶段进行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总之,在保护村镇有形实体遗产的时候也要保护无形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旅游价值,在进行村镇建设的时候要有目的进行保护。如:周庄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遵照“保护古镇,另建新区,发展旅游,振兴经济”方针。后来,发展成为“中国江南第一水乡”的周庄,从此名扬天下。
(三)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特色风貌涉及到非常广的内容,其多样性也决定了对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不能以偏概全,要根据传统特色风貌构成因素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更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保护,保证传统特色风貌的真实性,将其承载的历史信息充分表现出来。例如,古村的价值体现就是古村的整体,所以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应该进行保护,保护的对象就不能仅仅是建筑物本身,而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和自然环境下的古村完整的传统特色风貌。而对于村镇内的建筑形式或者空间形态又要根据性质和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尽量保证建筑及其周围环境的配套原貌。另外,村落的传统特色风貌保护要和村镇的现代化发展相协调,因为现代化是生活质量提高的途径,而村民有享受现代生活的权利,所以,在进行传统特色风貌保护的同时应该尽量避免对村镇的经济文化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将保护与发展共同推进。
(四)确保人地协调与和谐人居的全面落实当前,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已经从传统注重保护单体建筑发展到保护周边自然环境的程度,对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已经不再局限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本身,而是已经辐射到与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有密切关系的自然环境、居民群众居住的村镇、村落。传统风貌保护不仅仅考虑到有形文化的保护,还考虑到地区环境、传统文化等无形文化的保护,即“传统建筑群及周围环境明显地体现着地方特色”。传统特色风貌保护要从促进人地协调与构建和谐人居环境的深度出发,以全新的视角审视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工作,既要充分保护内涵和附着历史文化信息的实体建筑设施,更要保护蕴含和承载这些建筑设施的周边环境。
(五)村镇经济的发展与历史保护的有机结合当前国外对于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的保护已经从注重古建筑的修复转向综合性的保护和发展经济方向。也即是说,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认识到,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只是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的一小部分,要实现长期的历史文化村镇建设中传统特色风貌保护,就必须从保护村镇原住居民利益开始,从发展村镇经济开始,保持村镇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四、结语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保护模式;旅游学
一、中国传统文化保护模式
我们所熟悉的文字资料的保护、历史遗迹的保存、历史建筑的维护等,可称为物质性的传统文化。这是我们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各级政府所乐于而积极在做的保护工作。而对这种物质性的传统文化的保护,可建立如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各种形式的静态展示和“参与、体验、娱乐”的动态体验的模式进行保护。
通过考古调查和适当展出考古发掘物,使得历史城镇和城区的历史知识得到展示。而对历史上已经消失的事物,借助有关的历史记载,通过高科技手段,将其复原,重新展示历史的面貌,超越时空,直接聆听先人的教诲和感受历史的真实。
旅游可以促进传统文化的保护,但是,旅游业的发展与传统文化的保护之间也存在矛盾。一方面,只有坚持传统文化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才能形成对旅游者最富魅力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旅游业越发展,旅游者越频频光临,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力越大。这就需要当地民众参与到传统文化保护的计划中来,为他们制定一项普通信息计划,从学龄儿童开始。使得各年龄组的人理解历史性城市和区域价值,使居民都来保护它们。使得传统文化的保护理念深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当中,这对有效保护传统文化至关重要。而保护计划也需要认真、谨慎以及系统的方法和学科,必须避免僵化,因为,个别情况会产生特定问题。当地政府也需采取有利于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措施,在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下保护传统文化的特性和可识别性。
动态体验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旅游模式。它是体验经济理论与旅游相结合的产物,借助文化旅游资源的历史、文化背景作为品牌载体,推崇“参与、体验、娱乐、主题”的旅游理念,形成古代元素和现代元素的结合。静态(文化旅游资源)和动态(参与体验娱乐)的结合、看与玩的互动,将文化旅游资源的“高深文化、悠久历史、神秘宗教”转化为大众所喜闻乐见、更乐于认知和接受的“快乐、神奇、体验”型文化旅游形式。
“跟着课本游绍兴”,这种寓教于乐、边学边游的形式很有创意,是旅游产品开发的一个创新,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保护的一个创新,这是一种文明旅游。“走霞客走过的路”,以《徐霞客游记》为向导,“苟力所可至,境所适逢,固可展卷披对,按所已经者以为程,而所未能至者,亦可以心知其概,如涉其境焉。”即使“止祥其形体区域,而天地山川之性情,俟人之神会而意喻者,悉已寓之矣。”而那些通过口耳相传的不易以物质性手段保存和那些即将消失的文化现象――精神性传承文化,则可通过自然保护区三大区域的模式进行保护。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区。这个区域是对极难以物质形式来保存和濒临灭绝的文化现象进行保护。该区域要同外界进行最大限度的隔离,非特殊情况决不允许进入。而这就涉及到对传统文化的分级,可参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中国相关的保护条例进行。如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等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应该划定专门的区域,依靠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基金和国家相应配套资金,为其传承者提供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生活条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杜绝所有可能的开发,毕竟传承种子的保留,大过一切。
第二,中国传统文化的实验区。这一区域处于核心区的外缘,它主要是为那些现在还广泛存在,并且在可预计的时间内可能会消失的文化现象而设置的,可进行研究性开发。该区域的进入群体是传统文化保护对象的主体及相关研究人员。对待此区域的文化现象要深入全面的研究,精细化和等级化文化现象,图像化它们的历史发展态势,并根据影响这些文化现象的存在条件及时进行动态化调整。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的游览区。这一区域主要是为全方位的进行旅游开发的文化现象而设置的。这些文化现象的确定,是建立在广大学者的共识基础上的,它们的发展态势在较长时期内不会恶化,并且旅游开发还有利于这些文化现象的保护。如通过丰富多样的民俗活动,让旅游者切身体验到当地特色文化,加深对该地的认识。而该区域的服务人员都应进行与保护有关的专业培训,使得该地区的历史传统得以妥善的保存。
这三个区域的界限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任何一种文化现象的发展、消失,都难以准确的预测,并且随着保护措施的加强以及保护观念的更新,各种文化现象的发展趋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模式是时代研究成果的相对稳定性和历史发展的机动性相结合的。
二、总结
从旅游学视角对物质性传统文化借助于静态展示和动态体验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保护,而对精神性传承文化可通过建立三大区域的自然保护区模式进行保护。这种将中国传统文化分为物质性传统文化和精神性传承文化并分别进行保护的模式,可以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特别是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条件下,提供稍许的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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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祖祥.新文化旅游及其发展攻略[M].旅游教育出版社,2006.
3、潘立勇,傅建祥.人文旅游(第四辑)[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第二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两类:
(一)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
(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民间文学(口头文学);
(二)传统表演艺术,包括传统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曲艺、杂技等;
(三)传统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四)有关自然界、宇宙和社会的民间传说知识和实践,包括天文、地理、历法、气象、农业、生态环境、养生医疗等;
(五)传统手工艺术和技能,包括制造、建筑、织染、印刷等;
(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第三条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是:
(一)推动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利用;
(二)加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延续性的认同,提高对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
(三)尊重和彰显各民族、群体或个体对中华文化的历史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多样性;
(四)鼓励各族群众、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五)增进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宝贵价值的认识,促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定工作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第五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突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创造力、文化传承性的突出价值;
(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四)出色运用传统民间工艺技能和经验,体现高超的技艺水平;
(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六)对维系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第六条申报项目单位须提出切实可行的5-10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切实加以保护。
(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档案;
(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有关乡村、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第七条各区(县)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市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属单位可直接向**市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第八条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区(县)文化管理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申请,并由受理的区(县)文化管理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授权。
第九条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代表作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条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提交相关各方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第十一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本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并向**市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推荐名单。
第十二条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
第十三条**市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
第十四条**市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研究确定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五条对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履行其保护计划中的各项承诺,按年度向**市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关键词】陕北说书 生存困境 保护传承
【中图分类号】J8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04-0007-02
陕北说书作为一种民间说唱艺术流传于陕西北部地区,它反映的内容是关于陕北民众生活及人们对生活的一些看法,其内容与当地的环境、政治、经济相联系,而表现形式又和当地的历史、文化积淀、地形气候、语言风俗习惯相适应。据考证,陕北说书兴起于秦汉、盛行于唐宋、风靡于明清。其展现的内容极其丰富,曾有人评价:“一个艺人一把三弦,能把风云变幻的战争场面、街市叫卖的吵闹声、鸡鸣狗叫声表现得淋漓尽致。”陕北说书不仅是一种民间娱乐文化,更是一种宝贵的史料,对我们进一步加深了解、研究陕北历史具有深刻而重大的意义。
一 陕北说书受众情况调查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陕北说书在榆林地区和延安地区的受众情况,笔者以不同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的民众为对象,对陕北说书受众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了解。
1.按年龄统计情况
根据调查显示,只有46%的人知道陕北说书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年龄越小的人,知道陕北说书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越少。在愿意免费观看陕北说书的80%人中,分别有70%的青年人、85%的中年人、93%的老年人;而愿意付费看陕北说书的34%的人中,有24%的青年人、52%的中年人、4%的老年人。这表明陕北说书免费表演,还有较多的人愿意观看,而要付费时,青年人和老年人愿意观看的比较少,中年人愿意观看的比较多。此外,对于民众认为花多少钱请人表演一段说书比较合理时,46%的青年人认为500块钱以内比较合理,30%的中年人认为500~1000块钱之间比较合理,70%的老年人认为500块钱以内比较合理。老年人的支持对陕北说书的生存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2.按文化程度统计情况
从整体上看,有80%的群体愿意免费观看陕北说书,其中分别有68%的小学及小学以下学历群体、91%的初中学历群体、59%的高中学历群体、50%的大专学历群体、53%的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学历群体。这表明陕北说书面向的主要市场是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群体,他们虽然喜欢陕北说书,但对于陕北说书一些理论性的知识了解较少。高中、大专、本科及本科以上的群体只是偶尔听听陕北说书,他们对于陕北说书的内容了解较少。对于陕北说书的发展前景的调查中显示,68%的小学及小学以下学历群体、83%的初中学历群体、82%的高中学历群体、38%的大专学历群体、41%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群体认为陕北说书会一直存在。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体认为陕北说书作为祖宗流传下来的文化会长期存在,而高等学历的群体认为陕北说书吸引不了他们的兴趣。
3.按职业统计情况
从职业方面看,有34%的群体愿意付费观看陕北说书,其中分别有73%的农民、57%的工人、58%的学生、92%的企事业单位人员、34%的私营职业者。这表明愿意付费看陕北说书的群体中,企事业单位人员最多,而其他收入水平较低的群体较少。在观看陕北说书场合的调查中,55%的农民和57%的工人是在庙会中听的说书;还有25%的学生、60%的企事业单位人员、22%的私营职业者是在饭店、农家乐、红白事、开业庆典等场合听的陕北说书。这表明对于低收入的群体来说,大多数人是在免费的场合看陕北说书;对于经济收入较好的群体来说,大多是在一些娱乐场合看的陕北说书。被陕北说书吸引的群体大都是农民、工人及私营职业者,但这部分人大都经济收入微薄,文化程度较低,经常通过电视、网络听陕北说书,对陕北说书所唱的内容了解得比较多,有些人甚至能唱上一两段。而学生和企事业单位的群体对于陕北说书了解则比较少,有些陕北当地的学生甚至从来没有听过陕北说书。
二 从受众情况看陕北说书生存困境
陕北说书流传数千年,是宝贵的民间非物质文化,虽然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而有所改变,但因为喜欢听说书的人越来越少,仍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1.对陕北说书缺乏兴趣
陕北说书曾在过去被人们所喜爱,给人们单调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乐趣,在红白事、庙会、开业庆典、孩子满月都少不了它。可如今,随着信息的多元化和多种多样的娱乐形式的兴起,加上陕北说书表演单一、内容陈旧,演唱的多是传统书目,说唱形式一成不变等,使得陕北说书没了用武之地,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很多年轻人对陕北说书等传统文化已经无所了解,也不再感兴趣。
人们对于陕北说书缺乏兴趣也影响了说书艺人的生存状况。说书大师张俊功的儿子张和平说书30年以来,为了使想看说书的人有地可寻,他在延安投资了5万多元建了说书平台,安排了很多节目,刚开始来的人还很多,后来就很少有人来,不到五个月就停业了,赔了近7万元。问到票价时,张和平不好意思地伸了两个指头,说:“两块。”陕北说书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说书艺人不得不走向农村或者是更偏远的地方,只有在那些地方陕北说书才有生存空间,陕北说书在人们的意识中已经逐渐变淡,陕北说书面临着消失的危险。
2.对于陕北说书的认识模糊
目前,陕北说书的影响力还不能够与陕北秧歌、安塞腰鼓、唢呐以及民歌一样取得全国甚至是世界性的影响力,其缺乏社会性的理解与支持。2007年陕北说书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知道陕北说书申遗成功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47%。大多数人们只是偶尔看看陕北说书,很少有人愿意真正了解陕北说书的具体生存状况和艺术价值。
多数民众认为需要保护陕北说书,他们认为现在能见到的陕北说书已经不多,应该出台相关的措施来挽救陕北说书。但对于如何保护,很多人都说不出来。对于政府来说,陕北说书具体保护措施还未能全面实施。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发扬陕北说书,举行了一些比赛,但比赛的评委对于陕北说书的了解程度不深,不能真正辨别说书的好坏,使比赛成为一种形式。另外,陕北说书的发展还不能像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那样,建立完善的保护措施,在管理目标、资料整理收藏、书目表演创新、保护资金上都没有足够重视。若不及时对陕北说书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将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3.对陕北说书发展前景缺乏信心
陕北说书的存在已有上千年的历史,然而发展至今,陕北说书面临着传统文化断层的危机,随着社会的发展,无论是陕北说书受众群体还是说书艺人都对陕北说书的发展前景缺乏信心,这是陕北说书在今后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障碍。
在谈到陕北说书的发展前景时,有66%的人认为陕北说书会一直存在,20%的人认为会存在较长时间,12%的人认为存在不了多长时间。与其他的娱乐活动比起来,其吸引力逐渐减弱,今后发展不容乐观。此外,陕北说书艺人对于陕北说书也缺乏信心,他们认为如今人们都不喜欢陕北说书,他们的经济收入微薄,勉强解决温饱问题,他们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女继承说书技艺。
三 陕北说书保护措施
1.通过大众媒体和小众媒体,广泛宣传陕北说书
可以在陕北各个地方的电视台和各大广场的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播放以陕北说书表演形式为主的宣传片,还可以在地方广播电台播放陕北说书经典片段,这样可以使出租车司机和退休老年人这些经常听广播的人听到陕北说书。此外,还可以在网络上关于陕北说书的相关信息,制作关于陕北说书的小册子及音像类作品免费发放给市民。这些大媒体的宣传措施可以使广大市民时刻感受到陕北说书就在身边。
在陕北说书的宣传过程中,不能忽视一些小众媒体的作用。由于小众媒体所面对的观众少、针对性强、效果明显,所以也是陕北说书的主要宣传媒介。可以在一些宣传栏张贴有关陕北说书的资料,定期在各个地方的文化艺术广场或公园组织陕北说书艺人表演;也可以在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的车载电视上播放陕北说书视频;或者建立陕北说书艺术开发机构,举办陕北说书创作表演比赛,使说书艺人在竞争中不断吸取其他人的优秀成果,吸引更多观众欣赏经典的文化艺术。
2.建立完善的传承制度
首先政府要保护好老说书艺人,甄选优秀的说书艺人,给他们充足的经济补贴,安排他们负责教导一批新的接班人,这些人可以在继承传统说书的基础上,不断地创新。其次,相关文化保护协会应调查清楚陕北说书主要传承人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写传记,并建立数据库,也可以经常组织有关说书艺人风采的交流活动,对于生活条件较差的说书艺人给予帮助。
为了使新一代群体了解陕北说书,可以邀请著名的说书艺人及中小学教科书编纂专家将陕北说书的内容和曲调进行改编,将陕北说书融入中小学的课堂,使说书教学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这样既能介绍陕北说书相关理论知识和演唱技巧,又能培养学生对陕北说书的兴趣和保护意识,还可以增强学生对陕北说书这一优秀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学生学习陕北说书的积极性,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可以逐渐展开专门的陕北说书教学试点工作,争取在3~5年内让陕北说书成为中小学课程,全面普及陕北说书的教育,并在学校设立专门培训陕北说书的辅导班,在其学生毕业之后,组织建立民间说书艺术团。
3.政府全面实施保护措施
要对陕北说书文化进行更好的保护,需要多方面的理解与支持,这其中包括政府的行政与文化部门,社会文化工作者以及社会民众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应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贯彻落实国务院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要建立以一定级别领导为首的陕北说书艺术保护小组。建立陕北说书骨干人才和说书示范区域(村以上级别)。建立陕北说书艺术教育教学机构,组织专门人才,并邀请专家指导、编写教材,为陕北说书的调查、保护、培训、创新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当地政府还应该成立陕北说书保护协会和部门,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政策。“走出去”就是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大力宣传陕北说书,让更多的人欣赏陕北说书;“引进来”就是当地相关部门从外地招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人才,建立一套完整的陕北说书保护措施,让陕北说书以新的内容和形式吸引群众,让陕北说书这朵奇葩在华夏土地上绽放出更奇异的光彩!
参考文献
[1]曾世湘.让艺人的三弦越弹越响[N].西安日报,2011.5.24
[2]刘慧.陕北说书上炕头还是下舞台[N].华商报,2008.7.9
【关键词】满族文化;建设;发展
满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于现实基础上的理论研究,提出科学、实际、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满族传统文化的对策、建议,对做好民族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促进现代社会经济繁荣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作用。本文从民族研究和现实民族工作的角度出发,通过采取对辽宁省满族自治县的实际调研、资料收集、工作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研究探讨,梳理总结,实事求是呈现现阶段辽宁满族传统文化的资源和保护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辽宁省保护和传承满族传统文化的咨政建议。
1 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满族文化资源是保护和传承的前提
1.1 满族历史遗址、文化古迹价值珍贵
辽宁是满族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遗留大量的遗迹文物是历史的必然。满族古建资源十分丰富,主要有都城建筑、宫殿建筑、陵寝建筑、宗教建筑和古老民居等。满族建筑是我国特别是辽宁独特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审美观赏价值。
1.2 满族历史档案、古籍图书、文物及其碑刻、书画作品数量众多
辽宁省档案馆馆藏满文档案、辽宁省图书馆馆藏满文图书数量巨大,仅次于北京,位居全国第二;还有省内各市县档案馆和图书馆及一些大学图书馆都藏有数量不等的满族档案和图书,具有重要的保存与开发价值;辽宁省博物馆和各市县博物馆都有一定数量的满族文物、碑刻、书画作品;一些民间收藏者手里也有数量不等满族历史档案、古籍图书、文物及其碑刻、书画作品。
1.3 民俗风情浓郁厚重、民间艺术多种多样
辽宁满族民众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极吸取以汉族为主的周边各民族的习俗,并将之融入到本民族的社会生产生活之中,形成自己独特的民族风俗和民间艺术特色。满族的生产方式、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无不体现着满族民众的智慧与创造力,住口袋房、吃火锅、吃粘食、穿旗袍、绣枕头顶、说书、扭秧歌、滑冰、娶亲仪式、插佛陀等习俗,民歌、鼓曲说唱和民间乐舞等艺术表演形式和古法酿酒、鸩蔚让褡骞ひ粘晌辽宁民间风情和艺术的典型代表。
1.4 抢救整理满族文化资源成果很大、满族艺术不断创新
辽宁省近年来在挖掘整理满族文化遗产和文化创新上成果比较突出。我省有关文化部门先后出版了《满族文化通论》、《满族文化史》、《满族通史》、《满族文学史》、《中国少数民族社会调查》(资料本)等研究论著,还整理出版《满州源流考》、《尼山萨满传》、《清代八旗驻防志丛书》、《熙朝雅颂集》、《内阁满文老档》等一批满族历史文献,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省内新宾、岫岩、本溪、宽甸等满族自治县搜集整理出版了一些满族民间故事集和满族民间歌谣集。在歌舞创作方面,继八十年代享誉国内外的大型满族舞剧《珍珠湖》、《珍珠湖畔》、《白鹿额娘》,锦州市创作的京剧《酒魂》等受到了各族人民的喜爱。
2 辽宁民族地区保护和传承满族传统文化的基本措施和方法
2.1 从中央、省到各市县民族文化保护政策不断出台
各级政府积极根据有关民族文化保护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实施意见》;各市、自治县不断出台各种满族文化保护政策;积极制定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方案,包括确立目标任务、保护方针,制定实施原则、实施步骤,明确保护对象、保护方式,建立组织机构等。有了政策的指导,才能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保驾护航。
2.2 组织保障,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干部认真
辽宁省相关单位,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满族文化的保护,纷纷设立满族文化保护机构,建立满族文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成立满族文化保护工作办公室,各单位设处、科、室,加强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在组织保障,机构健全的有利条件下,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民族文化工作,把满族文化保护传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民族工作者注重满族历史文化和理论学习,加强满族文化工作实地调研,多次深入满族自治县最基层,坚决杜绝走形式的调研,回来必须撰写调研报告,对满族文化保护发展工作找问题、出点子。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抓紧、抓实,要成果,要实效。
2.3 满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财政资金不断增加
随着辽宁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满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发展满族文化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增加。 为了发展本省独具特色的满族文化,把满族文化抓起来,依靠满族文化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经济发展了再带动文化繁荣,满族自治地区综合水平就会上得快,近年来,辽宁省在满族文艺、体育、教育、语言文字等方面采取新的措施,增大工作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同时,随着民族地区发展带来的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破坏,依托具有“朝阳”气质的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经济不断受到重视,呈现很好的发展前景,我省不断重视民族地区满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满族文化产业加大投资力度。增加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这方面,我们已经落后东北其他两兄弟省吉林、黑龙江好几年,近几年,终于在满族文化保护发展方面确立了专项资金投入。
2.4 相关部门履职尽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满族文化保护传承
近年来,为了满族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省市县相关文化工作部门立足满族文化工作实际,着眼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合作,友好沟通,共同推动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健康发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民族文化工作注入了强大活力。满族文化学会、满族企业家协会、满族联谊会等各类社团组织积极参与民族文化工作,并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群众性文化活动方面,许多满族同胞都会自发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活跃节日气氛,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吸引了众多的满族群众积极参与。
3 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对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认识不够,发展保护意识不强
由于历史和现实诸多原因,人们对满族历史文化不了解,辽宁省少数民族地区,许多干部群众对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意识不强,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被忽视,未能认识到自己民族文化的宝贵价值。
3.2 满族历史文化资源流失严重
大量满族民间传统文化包括宗教、历史、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流失严重,一些不可复制的固态文化遗产,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抢救,濒临消失灭绝的境地。清朝时期建的满族古老民居、露天存放的碑刻、缺乏保护措施的民间许多实物文化遗产都会逐渐破坏直至消失。许多满族非遗项目及满族传统技能、民间艺术面临后继乏人。
3.3 满族文化投入严重不足
各级财政自身投入乏力,民间融资能力又十分有限,资金不足是挖掘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瓶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满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
3.4 具有保护和传承满族传统文化能力的人才不足
首先是满族文化研究队伍不强,而且辽宁省内高水准的满族文化专业研究人才不多;市、县内更是缺乏满族历史文化专业人才,民族干部专业素质不高。
3.5 满族文化产业规模不大,没有形成产业链
近年来满族文化产业与以往相比投资比较大,发展比较快,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跟不上文化发展的需要,没有形成大的文化产业链和鲜明的文化特点,更没有精典作品。缺乏资源整合开发利用。
4 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建议
4.1 树立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制度和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传统文化意识,基本实现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网络化。使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经济价值的满族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
4.2 确立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方针
对满族传统文化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正确处理好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确保满族传统文化获得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抢救、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
4.3 坚持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坚持立法保护与政策相结合,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决策系统与咨询系统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
4.4 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保障
满族传统文化的保护要有法律作为保障,要把临时性的政策保护逐步导入法制保护的轨道。具体到我省民族地区的文化保护,要在充分贯彻执行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前提下,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法规,从而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具有稳定性和法律保障性。同时还要将民族地区法制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法制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保护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