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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保险概念
农业生产具有固有的风险性,农业生产者需要面对诸如气象、病虫害、地质以及与市场相关的一系列风险,这些风险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导致农户支付能力不足,生计无保障;其次,影响农业金融发展,农业生产的固有风险使得农民还贷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呆账坏账率较高,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发放对农贷款,或通过抬高利息率来补偿贷款风险。
二、当前农作物保险模式和问题分析
(一)“联办共保”保险模式
当前农作物保险主要采取的是单体产量综合责任险,所谓单体产量综合责任险是指保险合同的标的物是农作物的产量,保险责任包括造成损失率达30%以上的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冰灾和造成损失率达70%以上的旱灾、病虫害,保险合同实行一户一保单,标的损失的鉴定和赔付以每户保单为单元的保险方式。保险品种主要有小麦、水稻、玉米、棉花和油菜等,每亩最高保额为500元,保费费率为5%,保费由中央、省、区县三级财政和农户共同分摊,其中三级财政共承担75%,农户仅需承担25%。农作物保险的经营模式为“联办共保”,政府和保险公司按5:5比例分享保费并分担赔付责任。
(二)“联办共保”保险的存在问题
1.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
影响农户参保积极性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农户风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二是最高赔付额较低,仅能涵盖农作物的基本种植成本。三是保险方案单一,不能满足不同种类农户的需求。四是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五是缺乏完整的农业风险管理链,农户单靠农业保险并不能实现旱涝保收。农业风险不仅有生产风险,而且还有市场风险,这两种风险共同形成了农业保险的短板效应,只要有其中一种风险发生,即便另外一种风险得到了很好的管理,农户同样会招受巨大的损失。当前农作物保险只是对农作物的生产风险进行管理,而农作物的市场风险则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
2.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不高
目前农作物保险主要以政策性为主,保险公司很难从商业的角度产生很高的积极性,这主要与农作物保险的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特性有关。首先,可保风险是有条件的,其中之一是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即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而农业风险,如大的洪涝灾害,往往导致大片区域的农作物遭受损失。而且,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旱涝等自然灾害频繁,农作物保险赔付率高。其次,当前农作物保险采取的是低保障运作的模式,亩均农作物保险保额、保费低。再次,农业保险管理成本高。一方面,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模式加大了农作物保险的营销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标的损失的鉴定和赔付以每户保单为单元,并且农村地区幅员辽阔,加大了勘损、理赔成本。
3.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逆向选择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逆向选择是保险面临的一大难题,农作物保险尤其如此。由于农业保险采取自愿参与的原则,使得农业保险风险不是被分散而是被集中,导致保险公司的保费不能弥补所赔付的损失,以至于费率提高,进而导致更严重的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是指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农作物保险同样面临着严重的道德风险。一方面,农户在购买了农作物保险以后,当发生的被保风险造成的损失超出了免赔额时,农户的损失可以得到赔偿,这会导致农户在风险发生时不作为,甚至在风险发生导致的损失较小的情况下人为扩大损失,以获取保险赔偿。另一方面,由于当前农作物保险是产量险,保险的赔付依据的是被保风险造成的最终损失,农户在被保风险发生时,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其所能获得的赔付也将相应的减少,而采取措施的成本却得不到补偿。
4.政府补贴大,财政负担重
当前农作物保险采取的是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经营模式。首先,财政对农户购买农作物保险的保费进行补贴,中央、省、区县三级财政共同补贴农户保费的75%。其次,对于由于被保风险发生的损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5:5的比例承担赔付责任。再次,市、县财政按每年总保费的5%-10%配套巨灾风险准备金。
三、农作物保险发展方向
1.气象指数保险模式
气象指数保险是基于气象状况是影响农作物生产的重要因素的理念,以气象指数为保险内容的一种保险模式。这里的气象指数是指气象变动情况的一种量化指标,如降雨量、气温等。与传统的农作物保险产品不同,气象指数保险并不对因气象原因造成的农作物品质下降或减产向投保农户支付赔偿,而是对气象指标本身变动情况超出了事先确定值域进行赔偿。
同传统农作物保险产品相比,气象指数保险具有以下几个优点:第一,气象指数保险以客观的气象指数变动数据作为赔付预计,与农作物的实际产量无关,可以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的问题,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第二,气象指数保险不需要对单个农户进行监督,在发生灾害时,也不需要对损失进行勘查、评估,只需从气象监测站获取气象数据,对着事先确定的保险方案,即可确定赔偿,管理成本低;第三,天气指数保险合同的标准化高,适合在二级市场流通,而且根据国外的经验,政府很少对天气指数保险合同进行补贴,而是为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财政负担相应也减轻了。
气象指数保险业也存在着一些不足。首先,存在着“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气象指数保险并以实际损失作为赔偿的依据所造成了接受赔偿的对象与遭受损失的对象不一致、赔偿的金额与损失的程度不匹配的现象,这种风险可以通过改善气象指数的设计和气象监测站点的布局予以减小。其次,由于气象条件具有区域同质性,造成局部风险不易分散。这个可以通过扩大气象指数保险统筹区域、国家对保险公司提供再担保以及融入国家保险市场予以解决。
2.“政府-保险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农作物经营规模小、产值低、效益差是制约农户投保积极性和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事实上,当前我国农村已经出现了一批以高效设施农业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这些专业合作社由众多农户组合而成,在经营上形成一定的规模,经营投入大,产值高,遭受灾害时的损失也大,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也就得到了凸显。另一方面,合作社组织者的知识水平相对普通农户要高,风险管理意识更强,对农作物保险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从保险公司方面来看,合作社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可以增加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以合作社作为保险公司沟通农户的桥梁,方便了保险公司收取保费,营销成本和管理成本也相应减少了。
3.“保险-信贷”模式
将农作物保险同农业信贷结合起来是国外农业保险的一种普遍做法,比如在印度,农作物保险产品推广之初往往以因种植农作物而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农户为对象,保险的最高可保额以贷款额或者低于贷款额的150%,保费则通过事先从贷款额中扣留的方式收取,当农户因投保风险受灾损失时,保险公司的赔偿优先付给发放贷款的银行,用于偿还贷款,多余部分才支付给农户。
“保险-信贷”相结合的模式,一方面,通过将是否购买保险作为信贷审核的重要指标,或者对已购买保险的农户贷款实现优惠利率,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作物保险的参保率,方便保费的收取,降低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将“保险-信贷”相结合,可以有效地解决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的农业贷款难问题。农业贷款难的一大主要原因就是农户缺乏足够的信用抵押物,而农户所拥有的在产农作物因为属于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足以作为抵押物,导致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及信贷成本过高,呆账坏账率高,金融机构不愿向农户发放贷款。但是,当农作物参加保险后,其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大大降低,从而可以有效地减小金融机构信贷风险。
4.农作物风险链综合管理模式
传统的农作物保险只注重农作物的产量,仅仅试图规避与诸如气象、病虫害、地质等相关的生产风险,但是,在现实农作物经营过程中,谷贱伤农的现象并不少见,大量的丰收反而会因价格大幅下降而损失巨大,而歉收却会因价格的上涨而损失较少、甚至没有损失。可见,传统的农作物保险并不能使农户旱涝保收,农作物经营依然暴露在市场风险下,一种统筹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农作物风险链综合管理模式亟待建立起来。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社 问题 建议
农村专业合作社,有效地克服了农民家庭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竞争力不足等问题,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是解决当前农村诸多发展问题的关键所在。近年来,这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一些制约因素成为了其发展的瓶颈。
一、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不解放仍然影响着群众的入社积极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农户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它有效地解决了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深受农民的欢迎。但就实际情况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没有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发展前景,特别是对其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没有切身体会,创办或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情不高。
第二,组织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就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而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在多、小、散的分布态势。这就导致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从而不能很好地达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第三,运作资金短缺,扶持力度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首要问题。多年来,由于产业政策的诟病,导致农业底子薄、农民兜里空的现状,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本成了无源之水。又由于农业产业效率低,很难吸引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性的资本的流入。近年来,虽然给予了资金、信贷、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
第四,社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目前合作社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致使合作组织的功能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第五,运作不规范,给合作社的未来发展埋下隐患。
内部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导致利益关系出现调和难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利益分配时普通社员的利益受到损害,打击了社员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弱化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凝聚力,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加强合作社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一,提升典型质量,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从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少合作社内部管理有待规范、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有待增强,需要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示范社的支持力度,国家涉农建设项目优先委托示范社来实施,对作用发挥较好的各级示范社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示范社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
第二,政府要准确定位、科学谋划。在合作社的组建过程中,政府必须防止两种倾向,即缺位与越位。以往的教训,既有行政捏合,人为强制建立官办协会的教训,也有放任不管、任其生长的失责行为。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而是应该积极搞好引导、管理和服务。一是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运作规范、绩效优良、发展潜力巨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适当的给予表彰鼓励,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新型农民。就目前来看,合作社经济还是能人经济。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各类合作社存在的普遍问题,而且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建议统筹培训资源,建立培训制度,把合作社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经常化、固定化。拨付专项资金,开展合作社专业人才培训,培训以理事长为主的经营管理人才、以会计为主的理财能手、以生产技术为主的种养能人等。
第四,增加信贷资金的投放。资金匮乏是各类合作社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导致出现优良品种难推广、先进技术难应用、营销市场难开拓、经营规模难扩大等问题。当前已有的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难满足众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建议涉农金融部门根据合作社的经营特点,实行灵活的信贷期限,通过自有资产抵押或成员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适当为种植业和养殖业提供无息、贴息、低息、减息等优惠贷款。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合作社内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解决社员季节性的资金需要。
第五,鼓励支持发展联合社。小规模、分散的合作社与分散的小农户并无本质的区别,这是诸多小合作社有名无实的重要原因。合作社的发展要克服追求数量的倾向,要重视规模和对农户的覆盖面。合作社可以走联合的发展路子,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进行多领域、多方式的联营与合作,促进合作社走向联合,有效形成了规模优势,加快主导产业的培育与壮大。
参考文献:
[1]朱启臻,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J],第一营销网,2012,(12).
[2]陈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工商报,2012,(05).
一、目前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商品化速度的加快,农民市场观念的提高,农民群众合作意识逐步增强,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引导、培育、扶持下,桦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快速发展。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型,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龙头带动型。以桦川县星火水稻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围绕桦川主导产业绿色水稻兴办的专业合作社。这类合作组织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牵动农户,建立水稻示范带,实行规模化经营,采取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肥料、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生产经营模式,打造合作社自已的品牌,以品牌占领市场,实现农产品“农超对接”。 全县这种龙头带动型合作社45个,占总数的36%。
二是产销服务型。以桦川县梨丰乡大豆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围绕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主建立的专业合作社。这类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品质,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全县这种产销服务型合作社22个,占总数的17%。
三是特色种植型。以桦川县岩顺香谷专业合作社、悦来镇悦江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围绕开发桦川地方特色资源兴办的专业合作社,这类合作社重点培养香谷小米、香瓜、棚室蔬菜、黑豆果、山野菜等特色农产品种植专业大户、专业村、专业乡,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逐步形成产、加、销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全县这种特色种植型合作社25个,占总数的20%。
四是专业养殖型。以桦川县振华养殖专业合作社、桦川县盛琪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围绕桦川特色养殖兴办的专业合作社。这类合作组织以生猪、牛、羊等畜牧养殖为主,幅射全县畜牧养殖,带动65个生猪养殖大户,构建桦川县养猪大县的格局。全县这种专业养殖型合作社26个,占总数的21%。
五是农机作业型。以桦川县春生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采用大型农机具、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入股等方式兴办的专业合作社。这类合作社,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采取统一翻地、统一整地、统一播种、统一收割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大型农机具连片作业带来的经营效益。全县这种农机作业型合作社7个,占总数的6%。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上,总体上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个别乡(镇)、村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在农村工作中的地位、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处于一种盲目和自发的状态。
(二)成员整体素质不高。由于合作社的成员大多是农民,成员代表、监事会、理事会成员都是由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还不能适应合作社的发展需要。
(三)内部管理欠规范。真正按照章程和制度办事的只有50%,有的合作社与社员的联结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二次分配”大部分没有实行。这既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在资金、项目、信贷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有效的扶持,导致一些专业合作社想进一步发展又缺乏资金,融资困难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五)服务带动能力不强。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缓慢,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相差甚远。合作组织规模偏小,基础条件差,没有稳定的服务收入,维持正常运转困难,对成员开展服务更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有限。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方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条文和有关精神进一步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使广大农民群众增强新型合作和依法办社意识。要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使农民更多看到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好处,提高加入、牵头、组建合作社的积极性,增强农民群众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另一方面开展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现场观摹、专家讲课、经验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强对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分管农业负责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各专业协会负责人轮训工作,每年轮训一遍,促进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真正能熟悉法律,正确运用法律,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合作社负责人全面吃透法律精神。
二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县经管部门要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规范:一要对原有农民专业协会的规范。对不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的农民专业协会,要到县经管局或县民政局申请农民专业协会的登记注册。对已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农民专业协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转轨衔接工作,使其尽快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二要对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新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按照县经管局制定的章程审核条件进行审核,审核认定合格后到县工商局申请登记。县工商局见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核意见书后,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登记。三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的规范。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完善以合作社章程、组织机构、民主管理、盈余分配和财务管理制度为重点内容的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