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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综述及问题提出
(一)文献综述
国外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研究较为全面,主要从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财务状况、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审计收费的角度进行研究。Mc Keown(2005)的研究结果表明:客户的资产规模越大,发表持续经营疑虑保留意见的概率越小。Mohammad 和 T.E. Cooke(2005)发现,那些处于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得到非标准审计意见。De Angelo(2000)、Becker(1998)、Reynolds 和 Francis(2001)研究表明,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对陷入财务困境的审计客户更容易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Teoh 和 Lim(2005)认为审计费用显著影响审计的独立性。
国内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研究时间较短,研究的重点为被审计单位本身的特征,如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企业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的关系等。张俊瑞、董南雁(2006)研究表明,公司治理的总体质量优劣与审计意见显著相关。江岭(2008)研究表明,目前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为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章永奎、刘峰(2002)研究发现,被审计单位盈余管理水平与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呈正相关关系。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研究有以下特点:(1)主要从公司治理、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事务所三个方面进行研究;(2)大多数研究是对上市公司总体或制造业进行研究,对某些行业的特殊性考虑不足。
(二)问题的提出
本文通过对2005-2012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的研究发现,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明显高于制造业的平均水平(如表1所示),因此,探讨房地产行业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是必要的。
二、实证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本文的研究对象侧重房地产行业,因此主要从被审计单位方面提出假设进行研究,而对事务所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控制,假设如下:
公司治理方面: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其影响管理层编制不实财务报告的可能性越大,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也越大。独立董事的力量越强,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监督能力也就越强。因此,这里预期独立董事比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影响系数的符号为负。
H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
H2:独立董事比例与非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
财务状况方面:
H3:流动比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
房地产行业普遍存在着负债率较高的特点,而流动比率是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越高,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小。
H4:资产负债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
资产偿债率越高,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差,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
H5:净资产收益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
企业的盈利能力越高,说明企业经营状况就越好,因此企业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会越小。
H6:应收账款周转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
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企业的营运能力越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小。
H7:成本收入比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
房地产行业是高收入高利润行业,企业为了少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能虚增开发成本,因此成本收入比越高的企业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
H8:预收款项收入比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预收款项比较多且容易通过长期挂账达到非法目的,因此预收款项收入比越高的企业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大。
H9:其他应付款收入比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
部分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通过其他应付款这一会计科目进行虚假按揭融资情况,因此,其他应付款收入比越高的企业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高。
H10:非经营损益与净利润之比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
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着利用非经营损益操纵利润的情况,因此非经营损益与净利润之比越高的企业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大。
H11:实际所得税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
房地产企业可能人为调节某些利润较大的项目,以达到延迟纳税或平衡纳税的目的。实际所得税是当期所得税(税率25%)经递延所得税调整后的税,当实际所得税率大于 25%时,则存在隐藏利润的可能性,因此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更大。
(二) 变量选择与模型建立
模型建立:
y=α0+α1X1+α2X2+α3X3+α4X4+α5X5+α6X6+α7X7+α8X8+α9X9+α10X10+α11X11+α12X12+α13X13+α14X14+α15X15+b
其中b为随机干扰项。
(三)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5-2012年沪深A股128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剔除ST股)作为样本,财务指标及审计意见相关信息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本文选择的数据分析软件为SPSS11.5 及EXCEL。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由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为37.593,说明我国沪深A股128家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2005-2012年993个样本中普遍存在着一股独大的情况;资产负债率均值为1.688,明显过高,最大值为877.256,主要是个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太高,受个别极大值拉升的缘故;应收账款周转率、预收款项收入比和其他应收款收入比均值也明显偏高,受个别极大值拉升作用明显;非经营损益与净利润之比均值为0.623,标准差为6.217,说明样本公司中非经营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普遍偏高;实际所得税率均值为0.325,标准差为1.277,说明样本公司中实际所得税率普遍高于一般税率。
(二)Pearson相关性分析
相关性分析主要是研究变量之间的关联密切程度,通常情况下,如果相关系数大于0.8或小于-0.8,并且同时在统计学上具有显著性,那么可以认为变量间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需要把这些变量剔除。
如表3所示,有相关性的变量间相关性系数绝对值小于0.8,可以认为有相关性的变量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三)Logistic回归分析
根据上页表4的模型估计结果,本如下分析:
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显著正相关,在10%的水平下显著,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说明在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造成的一股独大现象不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
2.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比例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符号与预期不符,影响也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不久,并且是由监管部门强制要求的,上市公司本身也许并没有设置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董事不过是上市公司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花瓶”而已,并没有起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3.流动比率:流动比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与预期符号相符,但影响并不显著,短期偿债能力可能并非影响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影响因素。
4.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显著正相关,在10%的水平下显著,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长期偿债能力可能是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重要影响因素。
5.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显著负相关,在10%的水平下显著,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净资产收益率是盈利能力指标,盈利能力越强的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6.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关性不明显。
7.营业成本率:营业成本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与预期符号相符,但是影响并不显著,营业成本率并非影响房地产行业上市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重要因素。
8.预收款项收入比:预收款项收入比与非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即预收款项收入比越高的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且在10%的水平下显著,这与预期符号不符,可能的原因是预收款项比重比较大的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销售业绩较好,经营能力强,因此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9.其他应收款收入比:其他应收款收入比与非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影响并不显著,与预期符号不符,可能的原因是其他应收款比重越高的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经营能力越强,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10. 非经营损益与净利润之比:非经营损益与净利润之比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在5%的水平下显著,与预期符号相符,可见,不合理的盈余管理可能是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重要影响因素。
11.实际所得税率:实际所得税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与预期符号不符,可能的原因是缴纳企业所得税多的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依法纳税意识比较强,发生偷税漏税的情况比较少,所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比较小。
控制变量非本文研究重点,不做详细分析。
四、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1.在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因素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显著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不显著。
2.在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因素中,资产负债率、非经营损益与净利润之比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显著正相关,净资产收益率、预收款项收入比、实际所得税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显著负相关,其他指标影响不显著。
(二)建议
本文的研究对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财务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政府监管单位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具有一定的意义。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如下建议:(1)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要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目前在公司管理层控制的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基本上是由董事会自己聘请的。应该通过由一个独立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第三方来指定独立董事在公司中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方法来改善我国的独立董事聘任制度。(2)降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如果影响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因素比较多,注册会计师要谨慎接受业务委托,降低执业风险。(3)改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根据本文总结出来的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影响因素,一般投资者可以预测公司将来的审计意见类型,从而采取更好的投资策略来减少损失或增加收益。(4)强化政府监管。政府监管者可以通过影响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因素来帮助他们判断审计意见类型的合理性,有利于维持市场秩序。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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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俊瑞,董南雁.公司治理与审计意见: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当代财经,2006,(11) .
[关键词]房地产 审计 特别风险
房地产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使其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成为会计事务所的重要客户,同时随着房地产大规模的跨地域扩张,公司的管理幅度迅速加大,企业业务间关联的复杂性急速增加,以及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进程加快,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审计经验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多年的房地产审计经验,着重讨论在房地产企业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必须关注的审计风险。
一、法律风险
房地产业涉及众多利害关系人,包括投资者、债权人、购房人、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等。所以约束该行业的法律法规相当多,如果房地产企业稍有不慎或未按法律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很有可能遭受法律方面的惩罚。所以在审计中应关注以下法律风险:
1、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未取得合规证件
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中主要证件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应重点关注(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按规定房地产项目只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才允许开工,但较多房地产企业在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往往提前开工以提前实现销售条件;(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时间,按政策规定,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款项。
故审计中应关注证件取得时间与开工、销售收款时间是否相符,以确定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开工建设、销售的情况。若有,则必须考虑企业因违反规定而可能遭受的处罚,并考虑对报表的影响。
2、法律诉讼风险
房地产建设中主要涉及主体施工方、材料供应商与开发商的经济关系。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由于重大工程变更、各种无法预料的情况(如遭受经济危机,导致工程停工)出现后,双方很有可能在事项补偿金额上达不成一致,被审计单位通常不会对部分义务进行反映。
所以审计中应关注合同的履约情况,必要时到现场核实重点工程进度。注册会计师若发现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则必须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争议,同时做好与被审计单位律师的沟通,以判断相关事项是否得到准确报告或披露。
3、交房及办证风险
房地产企业对业主的重要义务有(1)按售房合同约定时间,将符合合同标准的商品房交付业主;(2)按售房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完成产权备案。故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还应关注交房及办证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的违约行为,若违约是否按售房合同约定合理预计了赔偿费用。
二、税务风险
房地产企业主要的税务风险来自三方面,一是企业所得税,二是土地增值税,三是个人所得税,注册会计师应予以关注。
1、企业所得税风险
所得税风险主要来自商品房交付后,房地产企业以成本不能可靠计量为由,不及时结转收入、成本,导致人为调整某些获利较大项目的所得税清缴时间,达到延迟纳税或平衡纳税的目的。
2、土地增值税风险
土地增值税风险主要来自商品房交付后,房地产企业以未实现100%销售不符合土地增值算主动清算条件为由,不计提已实现销售部分的土地增值税,造成报表反映不实和税务风险。
3、个人所得税风险
房地产企业薪酬在各个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部分房地产企业为减少关键管理员工的个税负担,采用费用报销等多种途径进行逃税。故注册会计会在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不合理的礼品、服装、房租、会议费等大额支出,尤其关注费用报销较集中,票据报销经手人是关键管理员工的费用。
三、资金运作风险
1、不恰当使用贷款资金风险
房地产业是资本高度集中的产业,据统计,上市公司的房地产企业负债率在40%-80%之间,负债中较重要的部分则是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都是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贷款资金属于专款专用,不能跨项目、跨地区使用。但目前房地产企业是多项目、全国化开发,房地产企业主观上会尽可能的把受限贷款资金转为可自由支配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所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应关注被审计单位不恰当使用贷款资金的风险,对违反贷款合同约定,注册会计师应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银行罚息和提前收回贷款对报表的影响。
2、骗取银行按揭贷款风险
客户的按揭贷款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部分房地产企业在销售不理想、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会采取假按揭以骗取银行按揭贷款资金。故注册会计审计中,应重点关注按揭购房客户、首付款收缴的真实性,以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骗取按揭贷款的事项。
四、持续经营风险
在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进程加快,企业之间的分化重组加剧,所以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以下方面的风险,来判断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1、财务支付能力
财务支付能力是房地产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条件。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有重大到期未偿还的工程款、材料款或银行贷款,且该种状况处于持续状态。
2、新项目生产资料土地的获取能力
关键词:房地产;税务稽查
一、房地产行业税源构成
房地产行业是现行税制下缴纳地方税收的第一大产业,包括12的税和2的额外的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根据现行税法,只有当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企业出售原材料将支付。旅行税由保险公司征收,不属于税务检查的范围。除税务机关检查检查外,由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检查缴纳税款的机关将征收水利建设资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和工会基金。
二、房地产行业特点决定其税务稽查的特殊性
(一)经营周期长,税务监管困难
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特别是在开发项目的北方地区,受气候因素的影响,从开始到完成,往往超过一年,加上前期项目审批和销售后,有的项目甚至几个会计期间完成的项目,土地征用、开发、销售全过程的。税务检查往往难以介入房地产行业的性质后,从项目的开始,它为企业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甚至逃避税收递延纳税,税务机关控制企业成本核算收入每个时期都不容易,难度增加税收审计调查[3]。
(二)供应链长,会计核算复杂
房地产开发行业从项目、土地收购到开发和销售,涉及9个环节,是一个越来越复杂的过程。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部门,建筑成本会计根据不同的产品开发可能会更复杂。企业可能会通过虚列的手段进行成本避税等,如果税务稽查人员对建设和安装的专业知识是稀缺的,这将是很难看到的问题。另一方面,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没有开发出一个项目,开发一个项目已经开始另一个项目开发。通过对工程项目成本的混淆,使企业在进行税务稽查时,难以对每一项目的成本进行划分,增加审计的难度。
(三)涉及监管部门多、涉及税种多
由房地产局、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从多部门销售的研究和开发,发展房地产业,监察审计局,更多的相关信息,证据是困难的,但也提供证据的真实性的保证。在现行税制下,房地产行业涉及12个税种。除营业税(最早在2015增值税)外,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土地税、物业税、税收等都涉及房地产业和非常有特点的行业税收。特别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关注,而且房地产行业在税务检查有重大的困难。
(四)地域性强,各地法规政策、执法尺度不统一
房地产开发行业强大的区域限制,和当地的法律和法规,执法标准不能完全统一。例如,房地产企业将开发成地下车库或车位出售长期使用权,是否应为租赁资产确认,如果按租赁行为,房地产税将收取等问题,各省的具体规定是不一样的。对这一地区的一些省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税务稽查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变大。
三、对房地产税务稽查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税务稽查的相关法制
一般来说,中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立法层次低,许多授权立法,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制约了房地产税收检查的发展。一是税法立法层次不高,地下法律效力的问题。当税收行政法规、规章等部委相关法律冲突时,按照法律优先的原则,税法可以作为执法的基础,执法人员不能提供法律保护。二是税收法律文书太多,自由裁量权过大,税法中存在矛盾,给税务稽查带来衍生风险。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阶段,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在法律、法规文件的形式只具有指导作用,具体实施措施的制定,由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各部委和地方在税收法律的形式规定,导致内部冲突,但也造成了当前税务系统复杂的情况。税务稽查执法往往是很难找到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审计人员带来执法风险。三是为了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太小,只有一些规范性文件对房地产企业的形式颁布的法规部门是杯水车薪,财务人员,会计舞弊,处罚应设置没有设置太低的书书。这些制约房地产行业税收稽查的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我们国家要加强立法,让税务人员稽查时有法可依。
(二)建立稽查和管理的信息共享,与房地产一体化系统接轨
房地产综合系统是实现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的有效的税务监督税务机关,并建立和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房地产系统集成是实现“以票控税管理、税源监控、网络比对、税收政策的综合管理”的管理,根据“通知”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的文件管理系统集成管理实施中的一些问题,结合对房地产税源管理发展的实际情况。房地产综合系统信息传输机制,实现彼此的信息共享,税务登记和税源数据库文件的建立,从根本上把握以前主动房屋产权交易,是对税收和房地产行业之间的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建立共享房地产税收检查和房地产税管理信息是实现检查,检查房地产信息管理软件集成平台,实现对接。在房地产税收稽查的选择过程中,根据房地产企业的房地产销售数据集成系统,分析和比较了企业的税收情况,确定了重点企业的检查。在房地产税检查的检查过程中,准确了解企业销售房屋的产权登记和签订合同,确定房地产企业的真实销售,从而解决收入问题难以准确验证。
(三)加强省市两级房地产税务稽查,实现一级稽查
省、市税务稽查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税务检查。为了避免重复检查的房地产企业,浪费资源,增加税务检查的强度。应取消县(区)局的检查机构,并建立审计制度,两省。根据房地产企业分布结构的来源,将县(区)局检验机构纳入省、市检验机构体系,一批专业设立检验机构,检验人员部署省适当的检验局,市和全检力,与全省水平,和城市检验机构。省、市检验制度,将为房地产行业分类考试的实施提供前提和保障。分类机制的实质是解决专业分工问题。也就是说,通过分类机制,打破原有分工的行政区划的审计分工格局,代表经济分工和行业属性,以及企业规模规模,对审计部门布局的性质进行划分。具体来说,“分级”解决方案,明确了省和市审计局的职能任务垂直分工;横向划分分类,以解决和明确各级专业检查局的职能的任务。
总结
总之,房地产行业税收稽查工作,反映了关系的统一与特殊性之间的矛盾。审计工作的统一性,也应遵循税收法律法规,遵循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殊性体现在,由于其行业的特点,其检查方法,检查思路有不同于其他行业。因此,针对行业的税务稽查,我们应该从行业的特点出发,从企业的角度进行分析,总结出一种更有效的审计方法和思路。
参考文献
[1]董恒. 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王伟一. 房地产业地税稽查分析系统的设计[D].吉林大学,2014.
随着房地产行业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逐渐成了我国企业的主体,其发展状况对整个房地产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房地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使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规范房地产内部工作秩序。笔者从三个方面切实分析了解决与加强房地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强、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了保证审计工作制度,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根据房地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审计方案的总体内容。然后,广泛收集和阅读房地产企业财务资料、内部控制制度、会议记录纲要,通过调查房产、土地、车辆等方面信息,认真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的变动情况以把握房地产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而全面了解房地产企业经营范围、核算形式、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决策、资金变动、效益回收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最后,在此基础上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方案。除了以上内容外,前期工作中还要认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范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范围,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权威性,并使其得到严格执行。
2.深入挖掘审计内容。
抓住主要业务、重要领域、重点科目开展审计,深度挖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主要为销售、出租房产;重要领域是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的办理、开发模式、财务核算、实物资产状况和重大投资收益;重点科目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收收款等。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
2.1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手续是否完备。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有“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证件齐全才能证明它的审计程序符合规定。
2.2售房相关的预收帐款是否及时结转收入。
由于房地产企业面临着国资委对利润总额、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考核上的压力,为了应对这些要求,往往对预收账款结转收入的时点、金额进行人为操纵,要对此进行严格的审核。如,现场盘点房屋的入住情况、检查入住清单、查看预收账款清单有无延期或提前预收等。
2.3成本费用归集是否准确。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成本主要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费以及开发建设期间间接支出的费用。有的房地产企业为了减少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随意计提后续成本费用,要求审计人员对策进行严格审计。例如,道路建设、环境绿化等成本费用的支出往往要根据合同内容预提,可是由于缺少适用的参照标准,这部分成本费用往往无法预计,这就成为了房地产企业提高后续费用支出的依据,针对类似的不良状况,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
2.4现场盘查实物资产。
房地产企业的实物资产有资金、存货及其他固定资产。存货是指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产产品,已经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置等,以及出租房和周转房等。固定资产,就是企业自用或出租的房产、车辆、办公设备等。由于范围广、内容多,要求审计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施审计工作。现金审查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审计质量,可以采用突击性盘点来进行审计,利于发现企业是否有未入帐的现金以及银行存折等,为发现“小金库”提供线索。
3.客观做出审计评价,突出效益评价内容。
房地产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主要包括经济指标、管理责任以及社会效益等几项内容。经济指标集中在完成税前利润、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国资委任务指标情;管理责任主要是内部控制的完善与管理情况,如代建项目的进度、质量以及成本管理等;社会效益主要指所建项目是否实现了社会的预期,如用户对代建的学校、医院、回迁房等工程是否满意。为了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所有行为、业绩等做出客观的判断,审计人员必须客观制作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突出效益评价,为房地产企业整改提供依据。
二、结语
(一)资产评估机构标准不一
理论上,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是由熟悉房产的买卖双方之间进行房产买卖的价格。在实务中,这个价格通常是由资产评估机构运用评估技术分析市场信息后确定的。但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机制尚不完善,资产评估师隶属于财政部门、房地产评估师隶属于建设部门,土地估价师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这就造成了各部门间对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基准的不同,评估权威性不够高等问题。
(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我国的法律没有对会计舞弊的规范条款,缺乏对舞弊责任的明确规定,对应的处罚机制也不够健全。这使得企业可以利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对企业利润进行调整来到达舞弊的目的。我国的国家经济监督机构包括证监会、国家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而它们的监管能力是有限的,一些房地产企业利用这些监管漏洞非法牟利,导致投资性房地产信息的不公允和不公开,严重影响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对策
(一)提高投资性房地产的估值技术为提高对房地产地产估值的准确性,就必须首先明确量化房地产价格的标准。相关标准的制定机构应充分考虑该地的经济发展与人们的平均收入情况,根据相关经济信息,采取部分指标作为其量化尺度。再寻找出相似的房地产后,借鉴资产评估中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根据它们之间的不同制定修正系数,以达到提高估值准确性的目的。另外,相关机构还需建立房地产行业统一的市场信息数据网络和数据库。统一的市场信息数据网和数据库能方便企业获取该地区权威完整的信息,使评估人员有了运用估值技术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评估的依据,保证了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二)逐步完善准则体系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得到广泛运用的条件。我国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时期较晚,大部分都引用于国外的研究成果,未能有效的与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相结合。在制定公允价值运用框架时,应结合我国的国情,充分考虑其可操作性,使会计政策能够真正解决经济中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对计量目标提供明确的阐述,例如,对一般性或偶然性的投资性房地产,应规定是采用当时当笔的交易价格,还是充分竞争的交易方式来作为其公允价值。
内容摘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我国房地产行业得到迅速的发展。本文拟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日常税收缴纳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供有关方面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专项审计时做参考。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 税收 审计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8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颁布实施,我国城镇住房制度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住房消费观念明显改变,住房消费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也开始逐步形成并完善。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会计规范有《房地产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附件二》,2006年2月,财政部就房地产业务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并形成了以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为主体的房地产税收体系。然而,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和产品的特点,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采取正当途径增加收入、降低成本,而是暗地操控利润、偷逃税款、骗取银行信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不动产,直接决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其他行业不同。作为审计来说,本文重点关注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足额及时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地税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的征管是否到位,国家相关的财税政策是否得到落实。本文通过探寻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税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对策和建议。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审计和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税种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5月9日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之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精神就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全面征收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税收,简称为房地产税收。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较多,只有正确了解各税种,才能更好的对其进行专项审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纳税费主要有:以自建建筑物以及出售不动产为计税依据的营业税及相应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企业所得税。书立、领受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计缴的印花税。以拥有的房产的计税余值和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国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用地在承接出让土地时,房地产开发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契税以及代收代缴的契税。
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审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一般来自销售商品房收入和出租产品租金收入。房地产开发商在每一次开盘出售产品时,可对外销售的产品总数都非常有限,但每一单位商品的销售金额却非常巨大。因此,开发产品的一个微小的销售百分比折扣都会影响企业收入的确认金额。在审查中,这部分对企业实际税负影响最明显的是企业确认为收入的销售价格。通常企业在进行开发项目立项时,必须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当项目由初步可行性分析深化到详细可行性分析时,必然会进行项目的收益测算及总收入计算。在审查中,应该详细审查收入计算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额,要谨慎提防企业为逃避纳税而将收入长期挂账或者变相转移收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本身的特质,企业员工在购买本企业开发产品时,大都可以享受折扣的优惠,有的企业对内部职工购房优惠甚至可以低至市场正常销售价格的80%。
另外一种更加隐蔽的偷逃纳税手段是,不少企业假借鼓励员工推销本企业开发产品为名,对介绍消费者购买本企业开发产品的员工给予巨额现金奖励。对于这些人为减少企业收入,同时变相增加员工福利的情况,应该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如果企业对员工工作期间购买本企业开发产品套数不限,同时折扣远远超过市场正常推销产品给予的销售折扣(对于前几年房地产行业,该折扣一般以不超过九折为宜),则应该将企业出售给员工的开发产品按照市场销售价格,即按照税法规定中的视同销售价格调整企业的应纳税销售收入,调增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在审查中,还应注意部分以出包方式将开发项目承包给施工单位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商违反税法规定,没有完成代扣代缴义务的情况。按照税法的规定,这部分承包项目应该在开发商支付给承包商及监理单位,承包商与监理单位确认为收入时代扣代缴营业税。审查中发现许多开发商在代扣了这部分营业税金后,通过将营业税金在“其他应付款”项的挂账而并未履行缴纳义务,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由于对税法的理解不透彻,往往是本身的纳税义务已经由开发商代扣代缴完成了纳税义务,却仍然在收到工程款确认为收入时,又缴纳了一次营业税。对于这种现象,应该要求开发商调整会计账务,缴纳已经代扣的营业税款,同时通知施工及监理单位向税务机关要求退回前面已经多缴纳的营业税金。
印花税的审计
印花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问题较多的一个税种。在审查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印花税款特别严重,最严重的是购销合同的税基。大部分购销合同几乎均未纳税。纳税时间方面,大量企业将印花税单列“应交税金――印花税”,按照半年或者一年进行汇总缴纳。现行税法规定印花税应税行为在发生书立合同或者书立书据时必须立即购买印花税票并划销以完成缴纳义务。尽管企业解释这样处理是为了方便统计各年度发生的印花税额,但实际上是延迟缴纳印花税。纳税范围方面,应该纳税的没有计入纳税范围,无须纳税的却又缴纳了印花税款。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与相关单位发生的有关会计、法律等相关具有专业技能的咨询合同无须交纳印花税。在实务中,大多数企业对于这部分咨询性质的合同大多缴纳印花税;许多开发商对于项目前期的勘查设计方面向相关专家咨询的合同也缴纳了印花税。根据对税法立法本意的理解,开发企业与勘察单位订立的勘察设计合同应该根据设计合同纳税,但是对于勘查咨询合同可视为中介性质咨询合同,可以暂不纳入印花税纳税范围。实务中尤其应该注意的是,这部分以前年度已经贴花的多缴印花税款,根据税法的规定不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回,也不可以用于冲抵以后发生的印花税款。因此,应建议企业以后发生这类合同无须再缴纳印花税,同时注意企业是否将这部分税款在以后年度冲抵。
房产税的审计
对房地产企业产生重大税收影响的另一主要税种是房产税。房产税分为以房产余值和以租金收入计税两种计税方法,税率分别为1.2%和12%。现行税法在体现税收公平公正的立法原则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的缴纳作了以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这部分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是出售前房地产企业已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产品应该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对开发商的房产税进行审查,应该非常关注企业长年未卖出的房产的现时状况,如是否存在已经将房产出租、出借而仍然长年挂存货账,从而偷逃税款。必要时,应该采取抽查部分存货,突然到现场察看以实际判断存货的使用状况。另一个应该注意的是,由于工程的结算时间往往滞后于使用时间,因此,对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特别滞后于实际已使用时间的,应该建议企业调整计入房产税税基。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企业自身拥有大量的开发产品,因此,大多数开发商均会为本企业无房员工提供优惠房租的住房。按照税法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企业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向职工出租的公有住房、企业自有住房,免缴房产税。这部分出租住房在满足条件时应该提醒企业从企业自用房产的房产原值中剔除。
土地增值税的审计
土地增值税是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后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是审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虚构合作开发建房模式避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中对合作开发土地有明确规定:“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准备修建住宅,而又同土地转让方签定合作建房协议。这样,从形式上就符合了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的条件。这种以人为的“合作开发模式”的避税方式,在审计的时候要重点审查合作建房的条件是否真正符合税收规定。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明显偏低价格销售商铺少计销售收入、虚列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和房地产交换不确认收入来少缴和不缴土地增值税。在审计的时候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交易价格来确定收入,让其补缴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建筑安装合同时,已经将附属工程、水电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中,在工程完工结转成本时,又就这些单项签订大额虚假合同,或者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发票重复进入开发成本,减少收入,少缴税款。更有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利用种种手段钻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空子,迟迟不进行决算,或留下一两套尾房,致使整个项目不能决算,逃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审计
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审计时,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征用的是耕地或者还没有进行开发的荒地;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虽然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由于拆迁未到位,不能进行开发施工;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让合同占地面积大于已办理的土地证上的面积;有的房地产开企业业部分商品房已销售,但土地证上的面积没有减少,而不交或少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本文认为在审计时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缴纳土地使用金的土地使用者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669号)规定,土地使用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土地使用金,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内,都应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契税的审计
房地产企业的契税审计主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所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以及代收代缴购房者的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前期阶段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是否足额缴纳,土地契税是否及时缴纳。可以充分利用国土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的外部数据,审计时将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出让情况和财政部门提供的出让金缴纳情况进行比对,找出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足的企业,然后分析其原因,查看相关合同;另外将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出让情况以及发证情况表与财政部门征收的契税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是否存在未缴纳契税。审查代收代缴契税时要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与购房者达成协议,少开或不开销售不动产发票,蓄意虚减计税依据,少缴或不缴契税。对这种情况审计时要加强与房管部门沟通协作,杜绝以收据作为契税及办理房产证依据外,还应深入实际,掌握售房面积、售房价格,核对销售不动产发票,强化征管,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依据税收管理办法如实、及时开具不动产发票,缴纳税款。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进行,房地产行业已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深远。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审计的情况,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征管和检查力度,以及加快改革税制,建立比较公正、合理、科学的房地产业税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审计过程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税款发生在房地产开发的每一个环节。因此,要遏制房地业偷逃税行为,需要税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各环节进行跟踪,强化对房地产业的全程监控。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建立信息传递制度,实现税收的源泉控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通过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传递制度,及时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资料,并建立档案,全程跟踪,努力获取企业建筑成本等信息。为了增强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税务人员在取得纳税人税务登记资料后,应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及到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因此税务人员只有通过实地调查和核实,才能杜绝超范围享受税收优惠的现象发生。
二是改进税收征管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一方面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纳税人的登记、申报管理,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经常分析有关税源,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涉嫌偷逃税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防止因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脱节而发生偷逃税行为。另一方面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工程的成本审核和票据的审核管理力度,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成本真实性和准确性,尽量防止房地产利用假合同、假信息虚增成本,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以及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发票的管理强化行业稽查和加大对偷逃税的惩处力度建立起房地产行业良好的纳税秩序。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建立各税种税源控管。虽然涉及的税种多,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的漏洞,税收流失比较严重。但是,房地产税收诸税种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大致相同,通过加强房产过户管理,可以强化房地产税收诸税种的税源控管,从而减少税收流失,使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到有效的水平。
然而在现行的税制下,仅仅加大对税收征管的力度和逃税企业的处罚力度,对遏制全行业偷逃税款有一定作用,但却不是治本之策。本文认为,要比较彻底地解决偷逃税问题,就必须进行税制改革,消除房地产行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源头上堵住房地产企业的逃税漏洞,改革完善房地产税制,建立一个和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才是本文所阐述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审计的根本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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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性,提出了有效构建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希望为我国房地产企业在当前形势下完善内部控制体制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 房地产 企业 内部控制 必要性 对策
当前,随着国家管控力度加大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房地产业步入了微利时代。这些年来,房地产企业飞速发展,迅速成为了国家经济的重要成分。纵观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过程,其中内部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一时间企业内部控制也成为了热门话题。
一、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性
房地产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但数量众多,而且涉及资金庞大,被誉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房地产企业稳定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居才能得到保障,与房地产企业有关的企业才能带动发展,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价值。为了保持正常运转和良性循环,房地产企业建立和完善其内部控制机制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提高本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及效能,降低企业内部的监管成本,以最小的耗费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提高房地产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实力。
(一)房地产企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建设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抵御风险。土地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所有,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大,通过经济杠杆、价值规律引导房地产企业达到供需平衡;此外房地产经营成果不仅受经济变化影响,而且受政治形势变化的影响,变数较多。加上融资环境恶化,政策环境严厉,开发品质要求越来越高,项目成本不断上升。
(二)有效构建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为适应房地产企业发展需要,企业规模不断扩展,因此对从业人员、资金投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关机构配置都随之进一步发展,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从严管理企业,实现管理创新,使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过渡。
二、有效构建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强化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对内部控制建设认识的缺失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薄弱的根本原因。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房地产企业管理者将一切管理的重心全部放在市场拓展之上,没有认识到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对企业的重要作用。针对这种情况,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必须强化认识。一方面需要企业的管理者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对企业的重要作用,带头执行企业的内部控制措施。另一方面还需要企业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教育,通过培训教育让企业的所有员工了解到内部控制建设对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作用,引导所有员工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合理设置岗位。完善的规章制度建设以及合理的岗位设置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在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形势之下,房地产企业关注的是外部市场的扩大,很多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将管理的重点放在内部体制建设,这就会导致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薄弱,内部岗位设置不合理,严重的影响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针对这种情况,房地产企业必须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利用完整的内部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内部业务处理。另外,企业还需要依据权责对等以及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合理的设置内部岗位,防止部分员工拥有超过其职责的权限,保证企业内部的相互制约平衡。
(三)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健全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保证。目前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完善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很多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都由财务部门完成,内部审计工作的主管人员甚至直接由企业的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兼任,不能严格的执行内部审计和监督职能。因此,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必须在企业内部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和监督部门,定期对各分子公司的经济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维护股东的利益。另外,房地产企业还需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利用健全的绩效考核体制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之中。
(四)完善企业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是房地产企业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目的,针对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第一,在保证发展速度的同时兼顾企业财务安全。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处速发展时期,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大部分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从外部获得,企业需要在保证发展速度的同时考虑到企业财务安全,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和风险。第二,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在风险发生之前采取可行性的措施规避风险。第三,完善企业内部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让企业的管理者能够及时的与员工沟通,防止信息失误风险的发生。
(五)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系统。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系统对提高内控制度的效率和效果作用很大,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信息沟通体系在需要的时候识别和获取需要的信息,进行有效的沟通,使内控制度在企业内部顺利的建立并落实。房地产集团企业应当建立包括集团内部各个企业之间重要经营活动的信息沟通系统,进行集约化的管理,开展集成化、智能化、价值化以及网路化的管理新模式,使集团公司内外部各个分子公司和各个部分之间实现有效的沟通,信息顺利传递。同时房地产集团企业还应当建立一条畅通的反馈信息的渠道,以便对内部控制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的反馈到集团公司,及时的采取相应的健全措施。
三、总结
总之,房地产企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飞速发展着,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房地产企业要想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就应该重视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性。强化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对于房地产开发事业的改革发展、管理水平的提高等等都是很有帮助的。房地产企业应该积极的重视内部控制问题,也应该积极的研究如何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只有提高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面对房地产企业未来的竞争,才能在竞争中不被淘汰。
参考文献:
[1]杜汝芳.试论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商业经济.2011(11).
【关键字】房地产市场;市场调控;对策研究
前言
我国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呈现建设周期短,市场供求量大,房价逐年上升等趋势,在带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呈现出诸如:市场饱和,经济因素不稳定,民生需求不匹配等缺陷。因此笔者认为,深入认知我国房地产市场对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中国经济以及建筑企业的重要性,了解现阶段房地产市场调控现状,才能对市场出现的问题做出合理性,针对性,有效性全面调控。
1、我国房地产调控重要性
房地产调控一直是国家经济调控的重点领域,房地产市场与金融,电气,汽车制造业并称为为我国关键四大经济命脉之一,在影响程度上甚至占据核心地位。自从我国实行住房改革后,我国建筑业市场从“粗放型”逐年向“计划型”方向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也直接刺激国家经济脉搏,呈现蓬勃发展之势。
据不完全统计,11年国家房地产行业占GDP比重约为8.35%,比财政性教育经费的3.48%高了将近3倍,由此可见房地产行业经济利益对我国整体GDP和经济走向的推动作用有多重要,因此加强房地产行业调控是确保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亦是国家经济呈现良性化,规划性发展的关键因素。
特别是08年金融危机,对当时房地产的泡沫经济产生重要影响后,社会各界深刻意识到,必须由政府介入由市场经济体制作为风向标的房地产行业,因此,因强化国家宏观调控,促进内需,制定行业刺激发展政策等方案,例如:11年国务院颁布的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国八条”市场政策。
1.1维护国内和谐稳定
在“粗放型”经济建设阶段,房地产行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带来重要经济利益增长,但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增长呈现多元化发展,一路飙升的房价与民众消费水平呈现严重倾斜现象。国内房价的快速增长对社会安定,民众生活以及国家经济平稳发展产生消极影响,造成房地产泡沫经济现象,其背后蕴含金融危机以及民怨,严重者将使社会出现不稳定或动荡因素。
1.2确保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实行城乡一体化,城镇化建设是党和政府近几年重点关注领域,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有三大核心因素:招商引资,土地承包,房地产建设,作为我国基本发展策略的城镇化进程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过高的房价以及土地高竞争价格必然使这一基本发展策略无法快速落实,阻碍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进程。
城镇化的缓慢推进,不利于招商引资以及城市整体竞争力,对整体经济效益势必造成冲击。
2、房地产市场调控现状
房地产行业调控是综合及系统工作,处于房地产行业对国家经济的推动作用,在进行调控过程中,国家利用经济法律或行政等手段,在宏观上对房地产行业效益及发展趋势进行指导,监督和调节,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以及需求结构整体优化。由于我国房地产调控跨度大,在实际调控过程中出现如下几点问题:
2.1缺乏有效调控机制
我国近几年针对日益高速增长的房地产市场相继进行政策调控,主要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新国十条,23号文件以及18号文件等,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立在宏观调控基础上;而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以及经济建设蓬勃发展中,并未对以市场经济体制的房地产经济进行微观,有效的市场调控机制;致使各房地产开发商在庞大经济利益驱使下,根据自身需求随意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涨价以及压制民工工资等现象。
换言之,在宏观调空中,国家通过相关政策以及调控措施占据引导地位,但在市场机制调节过程中,宏观调控并未与市场经济调控有效结合,形成经济产业链脱节现象。在房地产行业长期发展过程中,利益为核心的建设概念深入人心,导致出现建筑结构混杂,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特别是在以稳固社会安定,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拆迁补助房中更是屡次出现不合格建筑工程。
因此,现阶段房地产市场缺乏连续性,高效性和有序性,应以市场调控为导向,国家宏观调控为辅助机制。
2.2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经济
泡沫经济最终的危害即会引发金融危机,房地产泡沫经济即是在持续走高的房地产价格变化中容易造成人们拔高对房地产行业未来走势价格的预算,随着价格不断上涨以及投机资本持续增加,民众购买力并未实现实质性增长,市场供需结构严重失衡,房地产价格远高于其成本价格,由此导致房地产泡沫。
而现阶段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稳步增长,民众追求高质量,高品质的生活理所应当,但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房地产行业利润率远高于其他国家,其他行业均利润率。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房地产利润率为35%和5%,并且我国泡沫经济依然有持续上升趋势。
此外,国家在降低房地产泡沫经济采取的措施包括:提高首付金额和贷款利率,以高投资,低回报来阻止房价过快增长。从某些方面来说,此举可对有关人群起到抑制作用,但从长远考虑,此举仅会延长贷款周期和还款金额,并未对房地产价格以及市场需求起到抑制作用;从另一面来说,民众在购置房产时不仅要为泡沫经济买单,更要多付近一半利息于银行,更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
例如:在05年出台的新国八条中指出,应严格税收制度和征收政策,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并于同年十月针对二手房要征收个税,但诸如此类提高购房门槛并未对我国房地产行业产生实质性调节作用。
3、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对策
针对上述过程中出现的房地产市场治标不治本现象,在深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颁布的各项准则同时,为起到房地产行业标本兼治目的,笔者认为,应在如下方面做好相关措施:
3.1实行财权与事权匹配原则
房地产市场调控未做到标本兼治原因较复杂,除上述泡沫经济和缺乏有效调控外,对地方财政的过于依赖是重要原因。因此在进行房地产宏观调控过程中,防治房地产价格上涨,应从财政分权角度出发,针对地方财政完善分税分收制度,落实财权事权匹配等原则。
在具体实行方式上,对各级地方政府行为职责进行有效划分,具体划分以各相关政府职能权力以及行政隶属关系为准则,避免出现传统地方政府中事权统一局面。
此外,应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07年8月份,我国政府提出完善保障房住房制度,提高经济房,廉租房普及力度,在实践方式中:地方政府应完善地方财政税务体系,对企业或房地产开发商加大财产税,房产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征收力度,针对个体工商户加收营业税,丰富地方财政税务体系。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将地方税务整合用作廉价房过经济保障房建设,实现中央对地方财政体系转移,让工薪阶层或低收入人群能购置经济保障房,有利于我国民众安定以及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固发展。
3.2强化与金融政策的融合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根本目的是让房地产价格以合理,稳定的方向发展。土地和资金是房地产市场供应量的关键两大要素,因此,与金融政策的配合是对房地产价格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因素。
首先,国家联合地方财政部门强制性制定5年或10年内房地产均价值;针对房地产泡沫经济,风险投资者是造成泡沫经济的有一关键因素,利用逐年提升的房地产泡沫从中获利,在制定5年或10年房地产均价同时,大幅度提升国内购房首付款,并保持现有银行利率,配合限购令,完善房地产交易秩序,加强二手房市场管理,房产投资性质的购买需求会得以抑制。
其次坚持差异化信贷政策;针对国内收入差距较大情形,应融合金融政策,理性消费,严厉打击投资性需求,缩小贫富差距。
3.3强化房地产法律法规完善机制
现阶段出现政府由于在土地调控过程中的职能范围较广,角色定位不明确造成的对房地产经济活动过于干预,因此应通过法律授权手段进行合理调控。
(1)法律权限职能责任制定
通过市场经济法以及市场调控机制,强化各地方政府职能权限责任,并将房地产有关责任过度于相关机关单位,政府重点把控监督管理关口,提高房地产市场的灵活性和时效性,通过市场机制完成调控和监督管理工作。
(2)价格衡量
众所周知,房地产价格将会为周边生活,交通,商业,教育等环节带来联动效应,因此,地方政府各部门应做好对楼盘市场指导价工作,综合考虑地段,交通,科研等方面后制定指导价并在审计通过后颁布执行,价格衡量制度是确保房地产行业价格稳定,遏制房价的最有效手段措施。
4、结束语
在意识到我国房地产因过快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后应完善房地产行业市场调控和宏观调控,确保我国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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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法律
Abstract: The first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held this year, the main issue is the real estate market regulation, the meeting identified five to strengthen the real estate market regulation and control policies and measures, focused on the problem of excessively high prices proposed regulation and control policy. Under this background,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real estate market, the main link and then introduced the real estate market regulation, and combining with legal support as needed, planning corresponding legal countermeasures, with a view to provide help for the future work.
Key words: real estate; market; macro-control law;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房地产行业在我国兴起至今,相关的法律建设逐步完善为行业的正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房地产市场近年来的繁荣背后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法律规制,对于宏观调控与法律的双管齐下成为研究的重点问题。如何用稳定的、富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配合不同时期的宏观调控是具有难度的,本文将对此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1 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房地产市场当前整体上呈现出发展的热潮。政府多次表示控制房价的信心和决心,实际上房价增长的趋势并没有被彻底遏制,在很多城市,目前的房价都超越了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从量上来看,房地产存量及其未来发展预期与需求量之间能够逐步向相对吻合的方向进军;而从价上来看,各个需求层次人群的购买力不同,在供给量保证的前提下,价格成为制约供给和需求吻合的主要矛盾。
2 我国房地产市场需要调控的主要环节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兴起和繁荣与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步调是相对一致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的增强,都是房地产需求的来源。但行业过快过热发展的问题必须通过科学的宏观调控予以引导,从而尽快解决摆在面前的行业矛盾。价格过高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最突出的问题,而且是日益严重,因为房价的增速远超过了人们工资的增速,广大中低收人群体买不起房,高收入群体以及“炒房团”却是“多买多得”,市场购买力两极分化严重,市场基本需求和刚性需求始终面临压力。
3 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所需的法律支持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各个需求层次都拥有被保障的权利,前提是合理的需求保障。法律允许房地产投资,但排斥的是恶意炒作。对需求层次的合理保障以及价格、土地出让、市场秩序的调控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宏观调控就必须以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践行法律约束。这样才能使各个时期的宏观调控举措发挥切实的影响力。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最新进展,在法律层面需要对价格、土地出让、市场秩序给予更多的约束支持。
3.1 价格约束
《房地产管理法》对住宅商品价格的形成基础做出了要求,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它是住宅商品现价的参考标准。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这是从管理层面对房地产价格实施的法律约束,但是在市场交易行为中,居民购买住宅商品时很难从专业角度对上述各类价格实施比较研究,他们直接接触的实现当前的高价格,如何从法律角度稳定价格、抑制不合理价格的存在尤为紧迫。
3.2 土地出让约束
《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这是从宏观层面对房地产开发的约束,在我国,集体所有的情况大多存在于县级、村级单位,即使在城市中,也会存在大量的行政村。当地村委会具有很强的“话语权”,有时县级领导都难以干预。
3.3 市场秩序约束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章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这一条款同样存在法律责任可能过轻的问题。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获得收入理应没收非法所得,并实行罚款。但对于此类当事人来说,资金上的损失并不足以使他们放弃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投机心理,更重要的是开发活动实施后,后续问题的解决也比较复杂,直接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法律条款缺少刑事责任规定,无形中会增加当事人的投机心理。另外在企业经营中涉足的金融合作领域、市场交易限制方面也需要具体的规定来调整市场秩序。
4 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法律对策
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需求以及现有法律存在的问题,在法律对策方面,政府应注重强化《房地产管理法》的指导作用,加强指导的全面性,并为该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联提供支持,共同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4.1 法律责任定性
运用《房地产管理法》协助市场调控,首要的是法律约束和法律责任的进一步吻合,即法律责任应延伸至刑事范畴,在刑事责任方面要有更深的追根溯源的要求。但是经过多年洗礼仍屹立于行业之中的房地产企业,其所获利润足以支撑非法用地可能遭受的罚款。地方政府出于各种利益考虑,也会存在和企业联合的意愿。企业、地方政府和国家相关部门之间就会产生博弈,所以在没有刑事责任的压力下,经济损失和单纯的行政处罚不足以影响企业、地方政府对利益最优化的博弈选择。而《房地产管理法》中一旦涉足刑事责任,那么对当事人的审查就会进入更深的层面,是否存在行贿受贿问题都将被明朗化,《房地产管理法》从法律约束到法律责任之间也将取得更完善的对应。
4.2 价格衡量标准
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问题会产生一系列的联动效应,从价格环节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现实意义。《房地产管理法》并没有排斥对具体指标的约束。市场指导价格应当是在科学调研、分析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并经过评估后得出的结论,是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是否过高还是过低的一种认定参考标准,也是政府信息公示的重要内容。
4.3 市场秩序引导
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专属法律,《房地产管理法》有责任对市场秩序加以约束,特别是在我国房地产市场有待规范的今天,市场秩序的法律约束更是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首先进一步阐明地区建设规划对房地产开发需求的度量,然后从审批进入房地产开发的流程开始,对银行、担保等金融领域的审批和限制条件详细列明。最后再对购买交易行为提出符合地方实际的要求,便于政府宏观调控各个时期的举措实施。
4.4 房地产行业审计
我国《审计法》对政府和企业的审计工作已有具体规定,但从《房地产管理法》中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工作,对确立房地产行业审计的地位、推动各个时期的宏观调控,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行业审计是一项持续、稳定的工作,在任何宏观调控时期都离不开行业审计,审计工作也同样会强化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效果。
5结言
宏观调控作为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物品”,市场参与者有理由对其有合理的确定的预期。宏观调控目的是为了创造一种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保证生产者和消费者从中获益,避免因时而经济过热与通货膨胀,时而全面紧缩与市场疲软,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法从中获得确定的预期和利益。然而追求宏观调控经济上的“合规律性”不能成为其僭越法律的理由,而应是调控手段、调控时机的相机选择问题。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测性满足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确定性需求,因此合法性是宏观调控的本质需求。
【参考文献】
一、房地产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1.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导致资产负债率偏高
房地产行业的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量大,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为使项目顺利运行,想方设法向银行申请贷款,利用财务杠杆大肆举债,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导致企业发展的盲目性;没有谨慎考虑企业的偿债能力,导致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资金成本不断加大,偿债压力增加。
2.财务杠杆效应的放大,导致财务风险的产生
企业内部资金管理、使用和利润分配存在不合理现象,会导致资金使用效率的降低,企业资金的安全性也随之降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混乱是导致企业财务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不同财务分析方法得出来的结论不具有可比性,决策人员将无法判定方案的可行性。
3.房地产开发企业跟风投资,增加投资风险
受政策利好消息影响,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人员对财务风险存在的客观性认识存在偏差,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规模、市场需求、投资回报率等方面没有进行充分的系统分析,在没有进行大范围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将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有些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备,控制体系不健全
有些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完备,实际操作过程中某些制度的执行没有依据。有些房地产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存在着内容不完整、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有的企业只具有某些基本的内部控制操作,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有的房地产企业执行力不够,虽然有好的管理制度但是得不到很好地贯彻、执行,监督、考核更是形同虚设。有的房地产企业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决定投资开发项目时仅凭管理者现有经验或初步的市场调研,对开发过程的风险控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从而使开发商陷入被动状态。有的企业尚未建立自我防范与约束机制,遇到问题时才采取措施加以补救,更多依赖于事后控制而忽视事前的预防控制。
(三)内部风险控制缺乏有效监督
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是房地产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的有效监督部门。有的内审部门有岗无人或有岗只有象征性的1人,内审部门形同虚设。内部审计部门不能独立于董事会,且受制于管理层的干涉,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进行客观的评价,因此在重大事项、重大资金支出、重要岗位人员调整等方面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最终结果还是一言堂。有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仅局限于财务层面,审计内容主要是会计核算、会计账簿、财务报表,而对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企业各部门履行职能的效率方面,没有充分发挥出内部审计的作用。
(四)?炔糠缦湛刂谱ㄒ等瞬疟冉先狈?
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力资源保障不到位、缺少内部控制氛围等,这些都是内部控制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有些内部控制系统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跟不上房地产企业发展的步伐,有些房地产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后没有继续学习,得不到充分的培训与锻炼,甚至专业能力不达标,这些都会制约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只有思想素质提高了,业务能力增强了,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提高内部控制系统管理人员的素质是解决内部控制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完善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应对能力
房地产企业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应从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入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提高员工的财务风险意识。
1.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有效抵御外部环境的变化
健全的房地产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了基础保障。外部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宏观经济政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很大,国家通过调节土地政策、税收政策等各项措施来促进宏观经济的发展,调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供需平衡。
2.加强科学化的制度流程建设是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的有效保证
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量大,应加强会计审核管理,对资金的使用应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对企业资金的用途进行有效监督。通过建立内部管理审核制度,资金得到审批后应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禁止资金挪作他用,通过加强与银行的交流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资金动向。重大资金的使用、重大事项的约定应通过董事会决议,不能由总经理一人独断。
3.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采用过程控制和主动控制,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风险评估和防范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资产经营效益。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并且延伸审计领域,由财务收支审计向经济效益审计、管理审计等领域扩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4.房地产企业要保持资金结构合理,适度负债经营
融资和投资是房地产开发的重点领域,资金运营安全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风险。在充分考虑企业偿债能力的前提下,多元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可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控制企业成本,保持适度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提升企业的利润空间。
(二)建立房地产风险控制机制,完善监督机制
房地产企业必须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1.内部审计部门要有相对的独立性
当内部控制体制不完善时,管理层的权力有时会凌驾于规章制度之上,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导致管理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内部审计部门应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并向董事会报告,保证审计的客观性,充分发挥其对部门的监督职能。
2.监督体系要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
监督主体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有效监督,如果监督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不仅提高审计业务,还同时提供会计、税务等经济咨询劳务,监督部门很难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3.构建企业内部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资源共享
根据房地产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内部信息集成处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可以通过整合营销部门、运营部门及财务部门信息,应用信息集成处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信息资源整合可以实现部门数据实时共享,有利于为公司决策层提供有针对性的决策建议。
(三)提高管理层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财务预算管理
企业管理层应提高管理水平,有助于公司决策的合理性,降低企业风险。管理人员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房地产行业建造流程等业务知识,可以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实现企业股东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1.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应依据房地产企业运营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由销售、合约、工程、财务等部门配合制订企业经营收入计划,确定规划设计费用、工程开发直接成本与间接费用等,并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指标,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管理进行资金管控,确保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会计准则,可以严格控制资金风险。对房地产企业的各项投资风险进行一定的预测与评估,可以有效规避企业风险。
2.提高业务素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在企业内部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部门相互配合,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房地产行业涉及业务范围广,不仅需要工程、财务、管理知识,还需要懂得法律、金融等多方面的知识,要满足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的需求,员工素质需要有很大的提升。构建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技术与现代化管理完美融合,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效率。
关键词:财务风险 会计控制 融资 营销渠道
房地产财务风险,是指房地产项目在融资、投资、资金营运及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中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对企业盈利及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影响。财务风险主要是由负债引起的,企业负债经营,在未来情况好时,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多的收益,但是如果未来情况恶化,则不仅会使企业收益率下降,甚至有可能使企业不能偿还债务而破产。由于房地产企业资金投入量大、存货周期长、回收周期长与变现能力差的特点决定了其必然存在的财务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房地产行业各种制度逐渐完善.房地产行业之间的竞争力也在制度规范化过程中增强,因此,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深入研究,寻求有效的控制措施,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房地产业财务风险的表现
1.利率风险大。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变动会使房地产价值发生变动,可能因而发生投资亏损的风险。同时,银行贷款利率发生增长变化,导致企业资金成本增加,从而降低了预期收益。另外,这几年按揭贷款购房的投资者成本迅速上升,从而抑制了投资者的购房欲,也使房地产企业面临亏损的危险。
2.资产负债率偏高,存在偿还债务风险。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本金比重相当低,开发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信贷,发生不能支付到期银行借款本息的概率就非常大,公司必将面临无力偿还债务的风险。
3.再筹资风险。如果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企业对债权人的偿债保证程度将会相应地降低,这势必会增加企业从货币市场或者其他渠道上筹措资金的难度。随着国家不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更是把房地产行业成为控制放贷的重点领域,这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再筹资难度。
二、房地产业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本结构不当。房地产企业的项目投资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有些房地产企业在新项目上马后,没有想方法从企业内部挖掘潜在资金,没有通过催回应收账款的方式来筹措资金,却总是千方百计地想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这无疑加大了房地产项目的财务风险。
2.不注重日常资金管理。许多房地产企业没有制定资金的使用计划,缺乏资金管理概念,存在重楼房销售轻资金管理的现象。有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只是停留在简单的会计核算上面,没有有效地进行现金管理、成本控制,从而加大了成本负担和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风险度。
3.忽略了投资前的准备调查工作。很多企业只要有项目就盲目投资,在事前没有从资金运作、投资回报率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财务分析。在进行房地产项目投资之前,企业也没有很好地进行市场调查,对于行业发展状况没有进行较准确的预测,从而导致决策没有依据,加大了财务风险。
三、加强房地产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在内部加强建设会计控制的环境
1.由于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既受到经济形势的变化造成的影响,也会受到政策形势的变化造成的影响,在房地产的开发中要关注国家在宏观调控方面的政策。房地产的投资较大,建设的周期长,资金的周转慢,投资的风险大,在开发项目的立项时要建立集体的审议联签制度,建立项目实施及决策责任制度,将不相容的岗位分离。
2.重点审查决算相关文件是否齐全、决算的编制是否正确、决算的依据是否完备、竣工的清理是否安全,以及验收的程序、验收的依据、验收报告的范围、验收人员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中,占有的比重较大的是借款费用、广告费用和售房人员提成的费用。对于重大广告的支出要实行集体的审议决策制,对普通的广告除进行预算控制、总额控制外,还要在每年的年末将广告支出和社会效应进行对比、分析,制定下年度的预算。
(二)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利用水平
1.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房地产企业应充分挖掘自身潜力,用好留存资金,实施多元化融资策略,从以往完全依赖银行贷款向多渠道融资转变.通过融资渠道多元化、搭配好资产权益比率等方法,既可以充分发挥负债的财务杠杆作用,又可以将财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风险。资本结构是指企业长期资金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即企业的长期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各占多大的比重。企业负债经营会给企业带来杠杆效益,增加股东的收益,但随着负债比例的上升,企业的财务风险也会逐渐加大。企业可通过合理安排产权资本与债务资本比例,寻求最佳资本结构,适度负债经营,降低财务风险。
3.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首先,房地产企业要注重现金的管理,在财务上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制定合理的现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调度,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现金;其次,要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可以通过建立稳定的信用政策和收款政策,为客户建立资信评估和等级评级,从而加快赊销账款的收回,加速资金的运转,提高资金利用率。
4.要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前,首先要进行严密的市场调研,聘请专业人员参与调研工作,做好项目的风险分析和可行性分析,要避免因管理者个人的喜好导致项目定位失误,降低和减少财务决策的盲目性和风险性。
(三)加强对内的控制,提高成本管理
首先,房地产行业为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并且不断进行完善,在企业内部必须组成由最高决策人为领导的,以财务部门为主的内部控制小组,对内部的制度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的考核和检查,检查内部的控制制度执行的情况,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如果某项制度没有执行或者无法完全执行,要分析原因,并且估计可能造成的影响。对严格执行控制制度的应当给予奖励,对违章违规的必须处罚,只有奖罚分明,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其次,进行正确的成本项目划分,既能够客观地反映出产品的成本结构,又便于分析研究有效降低成本的方法。特别是建安的成本,如果是分合同发包的,还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以便随时了解付款情况和工程进度,并为工程的决算提供资料。目前开发企业的“三算审计”一般由预算员、施工技术人员审核,财务人员只起计账作用,所以要求财务人员掌握“三算”的有关要求,并参与监督,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加强成本费用的控制,加强对于决策成本、投资成本、质量成本、资金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四)建立起适应市场变化的营销策略
在实施房地产的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销售。虽然房地产市场目前的销售情况仍然处于上升的阶段,购房者的需求量也较大,但是同行内部的竞争也非常激烈,并且购房者在进行购房时回对比多家房地产企业,会优先选择品牌价、信誉好的企业。如果忽略了销售策略,不考虑项目的资本使用效率,就会为项目开发造成风险。
(五)完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工作强调过程控制和主动控制,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工作,重视风险管理,充分发挥内审的风险评估、防范作用,及时消除不良隐患,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经营效益。同时,也要做好事后审计,由财务收支审计向经济效益审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专项审计等领域发展,评价生产力各要素的利用程度,挖掘潜力,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组合,全面实现监督、控制、服务、评价职能。
参考文献:
[1]魏巍.《我国房地产企业风险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商业会计》.2009年第24期.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内部控制体系 构建 完善 探讨
构建并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当前企业增强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有效途径。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相结合,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相应地约束和调节,实现对企业的整体生产经营活动实时有效地监控与管理。因此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房地产企业构建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主要目标
(一)战略目标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战略目标是企业的最高层次目标,它同房地产企业的真正目的相协调,体现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就企业应当怎样为其利益的相关者创造经济价值而作出的选择。
(二)报告目标
这类目标主要指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供的外部与内部报告都具有真实可靠性。真实、可靠的报告能够为企业经营者制定合理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目标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同时为企业管理者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提供正确的信息数据。
(三)遵循目标
这类目标主要为了房地产企业在房产开发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而设定,遵循目标对企业的市场声誉以及社会声誉等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资产及运行安全目标
这类目标旨在确保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性,包括企业的盈利目标、企业业绩以及企业资源不受损失等,并确保房地产企业现有的各种实物资产的完整、安全,同时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正常开展,并力保企业价值的完整性、真实性。
二、房地产企业构建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要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涵盖包括房地产企业进行开发经营的每个环节,财务会计工作的每个岗位以及每项经济业务,要实现全过程、全员性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对事关房地产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要进行严格地掌握和控制,要狠抓工程招投标环节,并将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成本以及房屋的销售作为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控制点。相比之下,那些较为次要的经营管理事项则依据企业的具体能力采取适当控制。
(三)相互牵制原则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构建内部控制体系时,应合理分设工作岗位、组织机构,合理规范职责权限,并确保不同岗位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主要包括财务会计记录、授权批准、审核检查、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等内容,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
房地产企业在构建内部控制体系时,需依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行业特点,要有实用性以及针对性,同时要确保构建的内部控制体系与企业自身的规模以及企业的管理水平相符,并满足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效果的要求。内部控制是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此外,还应确保内部控制体系随着企业内部业务以及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而进行相应地调整和完善。
(五)合法原则
房地产企业在构建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时一定要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具体操作流程来进行,严禁出现违规、违法操作的行为,确保企业各种经济业务以及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六)成本效益原则
房地产企业要想构建并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就要正确的处理好控制成本与内部控制效果之间的相互关系,尽可能在降低内部控制成本的基础之上,取得一个相对较好的内部控制效果。
三、房地产企业构建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主要措施
现阶段,我国除了部分上市公司以及国有性质的企业,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没有相对统一、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一般情况下,企业会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经营规模以及行业特点来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因此,房地产企业在构建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做好企业控制环境建设
一般来讲,控制环境主要分为两种:内部环境以及外部环境。外部环境主要包含:企业所处的市场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等。在这个环节中,外部环境的建设主要是由政府通过改革国家体制、完善法律系统以及推动道德教育等措施来实现的。由此可见,外部环境已经远远超出了房地产企业的控制范围,因此外部环境不应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内部环境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在这个环节中,内部环境的建设应由房地产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完成。通过创设合理的组织机构以及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健全和完善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各部门的经营班子,并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会的职责权限,同时不断地强化董事会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主导地位,构建一个以董事会为主体,监事会、股东会等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
(二)健全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房地产企业从获取土地、开发建设直至房屋销售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都会受到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干预。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切实强化风险意识,通过设立风险预警机制、风险识别体系以及采用风险评估与应对等手段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
(三)强化企业的控制活动
房地产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和实施的主要控制活动包括:财务会计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以及实物控制等。例如,在财务会计控制中要重点关注会计记录的真实完整,发票的真伪,建造成本的计量和确认等问题;在授权批准控制中,要重点关注重大决策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审批的程序;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中,要始终把内部牵制作为处理各种关系的核心;在实物资产控制中,要处理好实物保管和财产记录的工作。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身设立的内部控制目标,结合房地产行业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各种必要的控制措施,对本企业各种经济业务持续实施有效控制。
(四)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体系
房地产行业是个高风险的行业,时时刻刻都会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各种因素的干扰影响。所以,房地产企业必须建立起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体系,以确保正常经营活动持续有效地进行。要注重搜集日常经营活动中各种内部和外部的信息,并及时筛选,对于重要的信息必须及时递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以便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决策。
(五)强化企业的内部监控
要想保证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条不紊地实施执行,就一定要做好相应的内部监督工作。房地产企业应当依据自身的规模以及行业特点,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审计人员的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通过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改进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供完成企业经营管理目标有用的信息。因此,必须不断地完善和健全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督体系。
四、结束语
房地产行业是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因此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效规避行业风险,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雁.关于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的探讨[J].企业导报,2009;8
[2]梅芳.关于强化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思考[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3
关键词:房地产;营改增;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房地产企业内控制度概述
内部控制是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是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控制体系。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度是以专业的管理制度为基础,以监管和防范风险为目标,通过全方位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
二、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房地产企业数量多、资质低、竞争激烈。项目开发周期长、投资大,整个过程存在经营风险。营改增后不仅是税种上的变化,同时还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十分重要。第一,建立良好的内控制能对整个项目各阶段实施监督,能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二,内控制能够监督考核企业各部门的工作是否高效,能保障企业的经营效率,保障企业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三、房地产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认识不足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普遍存在只注重具体开发的工作,管理上缺乏战略意识、对中长期的发展没有规划。某些地产企业还停留在“抢地”就能赚钱,毫无经营风险意识。适合企业自身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且不会在短期就能产生经济效益。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如果缺乏长远眼光,不会重视这项工作,甚至它的的建立产生怀疑,不愿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或者只是让内部控制流于形式,降低了防范风险的能力与经营水平。
(二)缺乏风险意识,疏于企业的内部控制许多房地产企业是抢到地后,迅速开发建设和销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很轻视。房地产企业往往只会重视外部因素,对于因为自身内部控制的缺乏而带来的风险因素考虑的很少。近些年在房地产企业只在盲目扩张,忽视了因缺乏内控制建设而带来的管理缺陷。
四、增值税后内控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营改增将地产企业带入增值税时代,这不仅是简单税种的变化,它要求企业对自身的经营流程重新进行设计,内部管理要由粗犷转向精细。企业管理层必须重视,共同谋划、积极应对,做好风险内控,项目流程的各环节,要求予以规范化。这能使企业平稳过渡达到最终降低税负、促进发展的目的。
(一)完善好内部环境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必须有效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履行相应的责任。营改增后具有一定规模的房地产企业可以在内部设内部审计部门,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是很必要的。房地产行业的人员流动性较大,要实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力资源政策。另外,还要加强自身的企业文化建设,应该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重点强化营改增后的内部风险意识。“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企业价值高于员工个人价值,社会价值高于企业价值”这是万达的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工程及合同的控制建安成本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成本中所占比例最大(约占40%)、跨越时间最长、涉及单位最多的。营改增后房地产的税率为由5%上升至11%,能否取得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成为降低税负关键。关键控制点:首先要在工程招标时,要求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其次,在签订各类工程合同时要增加相应发票条款。最后,营改增过渡阶段后的建筑合同成本是否上涨问题,建筑企业主要项目人工成本费用不能取得进项发票,势必导致成本增加。所以选择的建筑企业必须能对其建筑人工成本目标有效控制。
(三)加强资金营运的控制房地产企业资金营运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保证资金安全,保持各环节资金的周转和高效,保证资金的的供求达到动态平衡。由于营改增后税率的增加,房地产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税率为11%比较营业税高98%。以成交价100万元的房屋为例,营改增前营业税为5万元,营改增后需缴纳销项税9.91万元,可见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进项税抵扣才能达到企业资金的动态平衡。项目在房屋竣工决算后,进入销售为主的阶段,增值税大部分为销项税,而企业所得税、土增税继续在地方预交,所以后期对资金需求较大。企业要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组织协调资金调度,定期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既保证税款的交纳又要避免资金冗余。
(四)加强制衡与监督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涉及到房地产相关诸多行业,能帮助企业达到一体化、多元化的战略目标。同时企业的经营管理会变得更复杂,将会遇到更多的问题。首先房地产企业要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其次,部门不相容的岗位要分离,定期内审,对于业务岗位定期(集团内部)轮换。最后,拓宽监督举报渠道。
(五)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培训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企业员工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尤其是财务人员、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专用发票的保管、不能抵扣销项税的费用、项目各阶段税收风险管控。
五、结束语
营改增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它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房地产企业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李燕.解析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2).
我国房地产市场渐趋饱和,产业增速出现回落,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及市场观望情绪不断加重等不利情况的出现,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转向靠成本竞争取胜的策略是首选。搞好企业成本均衡管理和控制是提高房地产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本文通过对房地产行业环境分析立足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全过程,对加强房地产企业各环节的成本均衡管理和控制进行探讨,期望能与房地产企业的同行对于房地产企业成本均衡管理和控制进行一些探讨。
二、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的特点及其难度
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涉及前期立项、规划设计、合同签订、纳税筹划、工程招标、施工建设、变更鉴证、工程竣工决算、销售管理等方方面面。涉及面之广、时间跨度之长、情况之复杂,事项的不确定性这都给成本管控增加了难度。在最关键的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施工建设等关键环节缺乏科学的方法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往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成本的跟踪控制力度不够,监理和建设单位对施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合同变更签证、建设工期监督管理不到位,从而增加了企业成本。房地产企业属于资金密集性企业,资金使用周期长、需求量大,房地产企业大都受融资渠道的限制,使得融资成本成为开发企业成本控制的又一个瓶颈。
三、房地产企业目前成本管理的现状及困难
1.房地产行业企业全面成本控制意识淡薄
受长期行业高回报的影响,房地产企业大多数管理者和员工没有全面成本控制的意识。企业没有树立全面、系统的成本控制理念,没有建立合理的成本控制体系及成本管控制度。一些房地产企业不重视施工前期的成本控制,成本管理仍停留在建安及财务领域。而缺失了成本控制最关键的规划设计、竣工决算等环节,房地产企业税负在所有行业中是最高的,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纳税筹划,也是企业成本均衡管理和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和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控制、管理,也会使企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费用开支。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应建立起房地产企业全面成本控制的意识。
2.房地产成本管理和控制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
由于房地产行业普遍更重视开发和销售环节,对成本管理和控制意识淡薄不重视。目前,大多数企业的成本控制,还停留在建安及财务领域的成本控制。缺乏有效全面的成本控制理念。企业对成本控制注重事中、事后控制,对成本预测不精细,成本控制缺乏科学性和全面性。
3.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制度设置不够完善
很多房地产企业在成本控制上处于粗放状态,成本控制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房地产成本控制涉及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的相互配合,贯穿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各个方面,成本控制体系的职责权限的划分不够明确,相应的跟进、改善措施往往不到位。
4.管理人员的素质达不到要求
有些房地产企业虽然建立了相应的成本控制制度,但限于管理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达不到,成本控制没有取得好得效果。房地产项目竣工以后,实际成本的控制考核赏罚不够分明,导致各单位、各部门及员工对成本控制的积极性不高,成本控制不能落到实处。
四、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控制的因素
主要包括行业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程度、合作关系、行业地位等。
1.行业新加入企业的竞争威胁
由于房地产企业的高回报,使得国内拥有大量现金的其他行业企业的成功人士,还有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公司都有计划进入房地产行业,由此可以看出新进入者的威胁比较大。
2.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房地产企业的供应商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政府,政府多为土地供应者,土地的稀缺性及政府对土地的完全垄断使得土地供给缺乏价格弹性,因此这类供应商的价格议价能力强。这对企业成本控制是不力的,通常房地产企业都要以较高的成本获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类为原材料供应商、建筑公司等,这类供应商议价能力较弱,房地产企业大都处于供应链的核心位置。房地产企业应加强这类可控成本的控制力度。
3.购买方议价能力
我国房地产偏向档次高的客户,低收入者一般无能力购买,并且消费者获取房地产信息成本较高。这些原因决定购买者相对于开发商来说议价能力较弱。开发企业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在进行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销售价格,最大程度地保证企业的利润空间。
4.当前竞争对手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
房地产企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它的“产品”就是固定资产,耗资多,风险大。一般而言,它的退出成本很高。一旦进入这个行业,如果想半途而废,成本是相当大的。这就决定了房地产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竞争激烈导致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土地竞价的飙升,都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必须以低成本定位才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5.其他企业的替代品
房地产企业的商品就是商品房,作为替代品的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这部分替代品价格低。随着政府保障措施的完善,各地政府保障性住房投入逐年加大,但目前政府保障性住房数目不多无法满足需求,对开发企业威胁较小,但在开发成本上未来将会给房地产企业竞争产生压力。
通过房地产企业的行业环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企业对有些环节的成本控制能力较弱,而有些成本控制是企业掌握主动权的,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应根据行业特点对开发项目全过程成本做到均衡管理和控制。
五、房地产企业成本均衡管理和控制的对策
1.提高成本控制意识,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
要逐步形成成本控制理念,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利用奖惩制度,促使企业所有员工提高成本控制意识,激励员工自觉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成本控制的环节应从建安和财务领域,扩大到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立项决策、规划设计、设备购置、建筑施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涵盖招投标、合同管理、设计变更、竣工决算、纳税筹划、监理管控、资金成本等各个方面,房地产企业成本管控可谓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我们要扎牢每一个篱笆,杜绝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短板,努力降低企业成本,向管理要效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2.提高控制人员的素质,完善绩效考核
任何制度、方法最后都要靠人去落实、去实现,因此在加强体系建设的同时,通过学习、培训以及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法措施,使得管理人员、员工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较牢固地树立成本控制意识。将成本管理引入到绩效考核中,对在职人员实行工作内容考核与成本管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动态管理。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使那些有经验、懂技术、会管理、职业操守好的人员得到重用,激励员工自觉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
3.针对房地产企业行业的特征,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全过程成本实行均衡管理和控制
(1)立项、土地征用环节
发改委立项备案通知书。在项目立项前,房地产商需要通过容积率和土地面积换算得到预计的土地费用,以此来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判断。
房地产企业的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个阶段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及政府垄断开发商相对议价方面处于弱势。但房地产企业要做好开发主体的谋划,取得合法有效的土地价款票据,企业应妥善办理好土地拆迁安置的各项事宜,控制好拆迁安置费用,为项目快速顺利开工打好基础。这对企业成本管理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最终直接影响企业利润。
(2)设计与前期工程
设计费用在项目成本中所占比重不大,但房地产企业设计阶段就确定了开发产品定位、档次、主体结构、材料选用、设备品质等,设计的漏项还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变更签证,最终影响企业成本。可以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绝大多数成本在这阶段就已经确定了。所以规划设计管理对成本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前期工程涉及成本费用:包括项目整体性报建费、规划设计费、勘测丈量费、“三通一平”费、临时设施费、预算编制费、其他费用。费用成本明目繁多,开发企业应逐项落实到位,做到有效成本管控。
(3)项目施工建设环节
①加强建设阶段各类合同签订管理,切实加强各类合同履约管理。各类超过标准限额的合同签订,应该按照规范流程,保证市场公平、公正发展,规范操作程序,使企业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措施。
②监理单位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管理,从严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变更,这是加强企业成本均衡管理和控制的有效途径。
4.预售环节的成本管理
房屋预售阶段的定价、合理的折扣,与线上线下运营商的合作,商品房销售的按揭贷款的银行选择,广告费的投入,提高资金运转速度快速回笼资金,节约企业资金成本,加强销售环节的成本管理,是实现企业项目全过程均衡管理与控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5.项目竣工环节
项目竣工环节,对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的成本控制是根据合同及有关变更签证,图纸等相关资料,报送相关的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准确计算工程量,使审计后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财务部门按照成本以项目为单位的配比原则,进行产品成本的归集。财务核算应做到精细、准确,为最后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打下基础。这是房地产企业成本均衡管理和控制的最终环节。
关键词:房地产;洗钱;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3-0070-02
一、利用房地产行业洗钱的特点及原因
(一)房地产交易隐蔽性较大
由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使房产保值、升值的潜力空间巨大,洗钱者购买后用于出租甚至转手售出不容易被察觉,且在全国范围内均可购买没有区域限制。虽然在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了实名制购房制度,然而洗钱分子轻而易举就可以通过向信得过的亲朋好友多借几个户口买房,再者可以通过购房、投资或者花钱都可以很容易地得到一个当地户口。如廊坊地区居民距离天津较近,只要到天津购得一处住房,就可以获得当地户口,使得洗钱活动畅通无阻。
(二)房地产单位价值较高,便于大额资金进出,容易成为洗钱的载体
以廊坊市为例,商品房销售价格都在4000元以上,一套普通住房价值大都在30-60万元之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一套住房的价值在几百万,有的别墅甚至上千万。犯罪分子可将黑钱及不正当收入由货币形态变为房地产形态,然后通过将房地产销售、按揭、中介、转让、租赁、做假账等途径变成有赢利的资金。
(三)通过房地产业洗钱具有中间环节多、周期较长、投资回报高特点
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周期都在一年以上,洗钱者可直接或间接投资房地产开发,如果不出现烂尾楼、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相关案件,相关部门一般很难发现。且房产保值、升值的潜力空间大,公司开发后出售,或个人购买后用来出租或者转手售出,能够获得很高收益。
(四)缺乏对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其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对其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
相关反洗钱法律法规虽然对负有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具体列举,但对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其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对其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至今未作出明确规定。
二、利用房地产行业洗钱的方式
(一)以大额现金购置、出售房地产方式洗钱
洗钱者借助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不断的暴涨恶炒混乱局面,多采取现金一次性付款方式同时购置一处或多处房地产,再以现金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次出售,将犯罪所得和不正当收入变成合法的投资收益,从而达到洗钱的目的。由于通过金融机构采取支付结算方式很容易被追溯调查出来,所以洗钱者多采取现金一次性付款方式购置、出售房地产。现金付款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直接用现金到房地产开发公司交付房款,一种为购房者从外地汇款到本地银行,然后从本地银行取现后就近存入购房账户。由于购房采取现金付款,银行只知道有现金流量而无法监测到现金流的源头和去向,难以进行反洗钱监测。
(二)采取提前归还住房按揭贷款方式洗钱
洗钱者为逃避大额现金支付可能带来的风险,故意在购房时出具虚假收入证明资料,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过一段时间后,用犯罪或其他非法所得提前归还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同时,洗钱者还可以通过直接投资房地产业,通过制造热销假象炒高房价,为获取超额利润而囤积房源,然后伙同律师和银行工作人员,疏通银行对该项目的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环节,以虚假贷款申请者名义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一段时间后再以犯罪或其他非法所得提前归还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从而达到洗钱目的。
(三)通过使用伪造身份证明文件以房地产中介身份进行洗钱
主要是通过伪造身份证明文件,故意掩盖资金所有者,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自己合伙人的名义开设账户,以经纪人身份代客户进行房地产交易,虚拟以低价购买高价卖出方式谋取暴利进行洗钱。
(四)以直接或间接投资房地产行业方式洗钱
直接投资房地产行业是指洗钱者直接将犯罪收入借用自己所信任的人名义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己从幕后操纵,以合法的身份运作房地产开发项目,将犯罪收入混入正当经营所得,依法申报纳税后将犯罪收入合法化。间接投资房地产行业是指洗钱者看准个别出现资金短缺的正当经营的房地产投资开发企业,将犯罪收入以暗股、干股或借款的名义将资金借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房地产开发投资,然后通过借款利息或者获得分红方式获得对非法所得的合法占有。
三、强化房地产反洗钱监管的建议
(一)尽快制定《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洗钱高风险行业反洗钱监管制度
明确负有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及其监督管理办法,使《反洗钱法》中对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结合房地产行业特点,建立房地产行业反洗钱部门规章制度,明确其反洗钱工作职责,明确界定房地产行业洗钱的特征、方式、手段、种类及认定标准等,使反洗钱执法有章有法可循。
一是尽快建立房地产业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房地产交易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要求购房者或者其房地产经纪人补充提交大量客户身份信息,不仅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等身份信息,还应包括职业、经营范围、收入来源等信息,并备案待查。要求出售房产的卖家也提交同样具体的客户信息。同时,明确房地产经纪人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反洗钱义务。要求其在接受房屋买家委托购房时,必须确定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必须记录每个客户的详细个人信息和交易情况,如果客户是公司而非个人,则经纪人还必须取得该公司的证明文件和负责人的信息,并且还要确定有无第三方参与交易。
二是尽快建立房地产大额交易报告制度。鉴于目前房地产行业洗钱风险主要集中在大额现金支付这一显著特点,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人对收到超过一定金额标准以上的交易资金,必须向反洗钱监测中心上报大额交易报告,以便有针对性地追踪可疑的房地产交易,同时防止可疑的买房人用大量现金购置房产,从而有效监控那些有洗钱嫌疑的交易者动向。同时,尽快研究制定房地产业可疑交易上报标准,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人对于发现伪造、变造个人或单位身份证件进行房地产交易,购买单套住房价值在一定标准以上,同一客户同时购买两套房屋以上等情况,必须向反洗钱监测中心上报可疑交易报告。
三是建立房地产客户身份识别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人对于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身份识别资料和交易记录必须保存五年以上。
(二)会同建设部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共同研究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
尽快在全国范围内落实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联机备案和实名制购房制度,增加中国房地产行业的信息透明度,使有关部门可以随时在全国联网的房地产登记系统查询到购房人购置房地产情况以及交易记录,以防止某些人将买房作为洗钱的手段。
(三)禁止房地产大额现金交易,对超标准住房拥有者收入进行合法性检查
加快推广银行本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在房地产交易中禁止大额现金收付,尤其是要禁止银行接受大额现金存取款。同时,根据区域、城市差异,对购置单套金额在一定标准之上的购房者、同时拥有多套住房且地产总价值超过一定金额标准以上的房地产拥有者,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人对其收入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