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小学安全专题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大家好!我是响水实验小学五( 2 )班的学生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生命如此美丽》。 我知道,同学们大多会吟唱《祝你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等祈祷顺利、求报平安的歌曲;我相信,同学们都理解 “ 平安是福 ” 、 “ 平安是金 ” 等话语所包含的对生命的思考;我断定,同学们都曾用 “ 平安、健康、幸福、顺利 ” 等吉祥词语对父母、亲戚、同学、朋友表达过良好的祝愿。是的,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给大家一个数字,一定会让 在做的各位胆战心惊,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 1.6 万名学生非正常死亡: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 40 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 “ 消失 ” 。 如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 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 , 凡是无视安全的行为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我 仿佛又看到新闻报道 那 惨 目 忍 睹的事实 , 世界的每一天都有鲜活的生命在 事故 中转瞬即逝 , 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 事故 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这不另人惊叹,生命只有一次,而又是如此短暂,如此的脆弱,如此的不堪一击。生命的大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听天由命。生命难道就那么不为人们所重 视,生命难道就如呼之即来,挥只即去吗?每一个生命都有繁华,都有自己的光彩,他们都能创造人生的奇迹。但命运总在自己手中,或许是无意,或许是有意,总 在那一瞬间,铸成大错,但那时,并没有人会出来帮你,你只有深深的懊悔。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事实以成定局了,你无法将时间倒流。这时的我看到了生命的脆 弱。生命或轻于鸿毛,或轻于泰山,生命的轻薄在于人们是否重视,是否把它看成心中的珍宝。如此的生命才能与泰山比美,与百花争艳。不重视的生命,就如尘世 间飘缈的青烟,终究不会放射华彩。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大手牵小手,以自己的安全行为,影响周围的人,使我们的社会形成一种文明安全的良好风尚。同时也使我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鲜艳,更加美丽!
小学校园安全专题演说稿 篇【2】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新春快乐! 经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寒假,我们满怀着新的希望迎来了生机勃勃的20xx年春季。 我们带着对寒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又走到了一起。
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全体师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这是我们的老师为之付出辛勤的劳动和同学们勇于拼搏的结果。
“养心莫善寡欲,至乐无如读书”。情牵国运,树人强国的精神,始终贯穿我们的办学宗旨。育人和成材的要求,让我们的老师用充满爱心和责任感来努力构建一个民主、平等、和谐的校园精神特区和一片道德的净土,营造一个融科学性和艺术性的校园文化氛围。大家都知道,教育的魅力源自师生互动,思想共振,感情共鸣,个性共扬。今后我们要继续开展感恩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抓好日常行为规范,强化基础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让花园小学成为学生快乐成长的摇篮,让每个同学都是尊敬父母的好子女,锐意进取的好学生,未来奉献社会的好公民。而这却需要坚强的体魄、健康的身体做基础。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健康不能重来。生命安全就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这安全不仅关系我们个人、更关系到我们身后的家庭、学校、整个社会、和整个国家。珍爱生命,增强安全意识,让快乐与幸福伴随我们的童年。
今天老师利用这个时间围绕“安全”这个主题,与同学们一起交流几个方面的安全问题。
一、注意校园安全:
1、同学们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上下楼梯靠右轻走,严禁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跳皮筋,严禁翻爬扶栏等危险区域。
2、不摸、不动灭火器材、电线、各种开关;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除实验室外,所有教室及其他场所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3、在学校各种劳动中注意安全,如扫地,擦窗户,搬桌子等,预防意外事故。
4、没有老师的允许不准使用固定体育器械。
5、增强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安全教育。
6、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现在春季到来了,食物容易变质。不要到无牌小店去购买食品,不准吃零食,谨防“病从口入,毒从口入”。
7、要注意心理安全。同学之间要互相体谅和互相理解,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尊重同学的不同个性;同时自己也要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己面对的困难。
8、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9、要注意教室的安全。学生上课离开本班教室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能给小偷有可乘之机;还有个别学生把球带到教室,在走廓上踢球,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校规,又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试想一想,若把玻璃窗踢碎,玻璃片飞入哪一位同学的眼中,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希望有这种违纪行为的同学要立即改正。
二、注意交通安全:
现在的交通发展比较快,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非常多,在此有必要提醒我们的同学在上放学途要中注意交通安全,也要做好宣传工作,提醒爸爸妈妈注意交通安全。老师提倡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注意上学和放学安全,在上学和放学时要抓紧时间,不要在路上玩耍;更不要在公路上乱穿,不在马路中间行走,要走马路两旁人行道;过马路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踢球;不准骑自行车;乘车时不向窗外招手探头,乘车须抓紧扶手,车停稳后再下车,不乘坐无牌、无证的农用运输车。
三、注意活动安全:
在家活动要注意安全。特别是父母不在的时候,活动要远离建筑工地、道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到坑、池、塘、沟、河流、水坝、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防止意外伤害。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止活动的场所。出门一定要告知父母长辈知道,告诉他们你和谁在什么地方玩,要注意时间,不要很晚到家,以免父母担心。双休日,不要到学校玩耍。
小学校园安全专题演说稿 篇【3】一个和谐温馨、安定有序的校园是我们每位同学生命健康成长的乐园,是我们学习知识的殿堂。校园的安全关系到同学们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同学们要自我监督,严格要求,防患于未然,安全意识要警钟长鸣。更要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时时刻刻都要注意自身以及周围人群.
下面我就安全问题给大家提几点具体要求:
1.在校期间,参加课内、外活动如:体育课、参加集体劳动要注意活动安全,学会活动保护技能。
2、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左右看。学生未满12周岁以上一律不得骑车上学。12周岁以上骑车上学不得载人。
3、坚决杜绝买校外流动摊贩的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以免发生食物中毒和诱发肠道传染病。
4、不聚众打架斗殴、燃放烟花爆竹、攀爬墙壁树木;注意水电安全,不允许玩火玩电,防止人身伤害;不到公路、山上、池塘、河道、水库等危险地段及其他如高压线旁、变电站、炸石场、加油站、液化气站、建筑施工场等明令禁止的地方追打玩耍、游泳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进入“三室两厅”。
5、不和生人搭讪,防止坏人拐骗,做到生人的话不听、事不做、路不带、东西不拿。
6、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勤锻炼,继续防范流感、甲肝等传染病传播。
7、不得参加非法宗教、迷信、赌博、偷窃等不正当活动。
8、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整洁,遵守学校安全纪律。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工作重如泰山,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
老师们、同学们!为了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董玉强
一、我国中小学校园安全现状
1. 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
27.68%发生在城市,72.32%发生在农村。
农村中小学的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是城市的2.9倍、3.9倍和4.2倍。
2.低年级学生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小学:43.75%,初中:34.82%,高中:9.82%。
小学、初中、高中
事故发生数比为4.5∶3.6∶1,
死亡人数比为6.6∶4.8∶1,
受伤人数比为7.4∶4.7∶1。
3. 事故多发地点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 上、江河水库和学校及周边
学校占39%
其它占61%
4.校园伤害事故增多
5.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期
6.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承担责任的基础
关键: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 )
案例:
某校初中学生马某,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况更差。一天他在教学楼里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300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某作出三点处理决定:(1)给予警告处分;(2)照价赔偿吊灯;(3)罚款300元。
问题:
1. “警告处分”是学校的什么权力?(权利)
2 .“赔偿”反映了学校与学生之间什么关系?
3. “罚款”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未成年人父母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将子女送入学校,学校依据该法接收学生,他们在履行各自法律义务的同时,相互之间也产生了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既不是行政管理关系,也不是一般民事关系,而是以特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的教育管理法律关系。
(二)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承担责任的性质
过 错 责 任
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指侵害人就其所致的侵害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应当负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应界定只对特殊侵权行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才可以使用。
(三)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的要件
1.存在损害结果
* 局限在人身伤害事故,不包括财产损害事故;
* 事故应当发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广义) ;
* 不仅指学生受到的伤害事故,还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精神损害赔偿也被逐渐引入
2. 学校存在违反法定义务行为
学校没有正确履行或者违背《教育法》关于学校履行职责的行为。
在具体的行为方式上,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学校疏于管理的行为
学校疏于保护的行为
学校疏于教育的行为
3.存在因果关系
在一般情况下,学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只有一种因果联系,即学校的行为就是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4.学校存在过错
必须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只有学校在主观上具有过失,学校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确定学校过失的标准,是学校的注意义务。
学校应对教师职务行为承担责任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注意义务
在实践中界定学校的过错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判断学校有无注意义务;
其次是判断是否实际违反了该注意义务。
1、课堂安全事故
(一)体罚学生
(二)挖苦侮辱学生
(三)教师中途离开课室
(四)未及时制止学生打闹
(五)自习课学生伤害
(六)体育课和运动会中发生的学校伤害事故
(七)教师言语不当导致事故
注意义务:
课前提醒的注意义务、课堂上指导监督义务、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义务。
(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处理 )
体罚、役使学生事故
注意:
不得将管教权与体罚混同,不得滥用管教权。判断教师的管教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看是否合理或是否超过合理限度。
役使:
如果役使学生的行为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合理的关联,应认定系职务行为。
购买办公用品、打水、买烟等系非职务行为
体育课、实验课上的伤害事故
试验课注意义务:
保证试验仪器设备不存在瑕疵;
实验前进行讲解、演示、交待注意事项;
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及时制止学生违规操作行为;
实验后做好材料、器材的保管、回收处理工作 。
体育课注意义务:
确保场地和器材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
竞赛选手搭配合理,安排年龄大致相同的学生进行对抗性比赛;
活动前认真讲解、示范动作要领;
活动中要正确指导和帮助,不得擅自离开;
不得组织不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活动;
不得安排有特异体制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不宜参加的体育活动;
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2.课间安全事故
从宏观上用规章制度和纪律约束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并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防范伤害事故的发生
常见的5种课间学校伤害事故
1、学生追逐奔跑
2、学生持危险物品嬉闹
3、学生玩危险游戏
4、值日老师缺岗
5、学生在危险地带休息嬉闹
注意义务:
建立进出校门制度,防止学生外出;
建立巡查制度,防止学生的危险活动;
保证休息的设施符合安全的要求。
3.上学放学中发生事故
一般不承担责任
上学、放学时发生的事故特点是:学校容易忽视上课前、放学后的学生监管;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危险多,学生因脱离老师和家长的管理,容易发生违纪行为。但上学、放学期间实际学生们处于一个“真空”的状态,如果认定伤害责任也是一个难点,常常会因此发生许多纠纷,给学校和家长带来困扰。对于寄宿式学校,要特别关注个别走读学生。
1、在上学、放学时的事故的预防对策
2、预防中小学生车祸的对策
3、典型案例
提前放学
1.学校安排教学及各种集会等活动,尽量按平时正常放学时间结束,不要提前放学。如有多余时间,可让学生留校自习,或通知家长提前来接,与家长商量好学生接送监管事宜,在家长做好准备后按双方协议办理。
2.任何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放学。
3.学校非正常的其他时间调整,如提前放假,也应告知家长,不能光通知学生就算了,以防学生瞒住家长贪玩,发生事故。
提前到校或滞留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
未经学校同意不承担责任
例外:如果因为建筑物及其设备设施的瑕疵造成在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到校学生的伤害,学校不能免责。
4.学生群死群伤事故
由于学校是学生、教师等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人群密度比较大,往往会因为一些事故造成大批学生伤亡的严重后果。而群死群伤事故属于重大恶性事故,往往伤亡巨大,社会反响大,虽然如此,事故起因还是有共同规律可以寻找的,是可以预防的。一般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原因及预防对策如下:
(一)楼道狭窄、昏暗导致踩死踩伤学生
(二)造成学生群死群伤事故原因
(三)预防因楼道狭窄昏暗而引起的惨剧的对策
(四)典型案例
5、火灾安全事故
1.中小学学校应确保经费,配齐消防设备,维持其有效性,并定期(如每学期)检查。落实责任人、检查人、维护人等,均应在检查单上签字。发现损坏,应立即修好。
2.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逃生演习,要使人人懂得使用消防设备,懂得灭火程序,懂得逃生路线和方法。学校应有紧急疏散方案,要充分考虑到着火后,电器(如电动门)失灵,可能导致大门堵死的应急方案。
3.中小学生集体活动,应把防火及起火后紧急疏散方案作为首要问题予以考虑。对这种陌生环境的灭火方案及疏散方案,应由学校负责人亲自了解和核查,应让所有带队教师都了解,不要光听该单位负责人口头承诺就不闻不问,以防关键时刻一无所知,惊慌失措,贻误大事。
4.向中小学生传授防火、灭火及逃生的知识。这些知识包括:灭火时,应赶紧打119电话报警;应先切断电源、气源,再用灭火器灭火。疏散火灾现场师生到安全的地方,并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掩住口鼻在地板上匍匐前进。禁止乱搭乱拉电线,禁止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教师吸烟限于办公室内)。不要用纸等物捂住电灯泡,禁止学生使用电炉。实验室中的易燃物品应妥善管理。
5.邀请消防部门来校检查火灾隐患及宣传防火知识。
6.禁止中小学生到火场救火(尤其是森林火场)。
7.禁止中小学生野炊。
6.集会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其间发生的伤害事故
注意义务:
考虑路线、设施、环境等安全因素,并采取必要措施;
安排充分数量的老师进行照顾,保证出入口畅通;
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救火等活动。
7.学生自杀、自伤事故
注意:
学生自杀的原因,是否与教师的行为有法律上的关系?教师的行为是否有过错?
8.学生疾病事故
注意义务:
配备一般的医疗用品;
必要的关怀和照顾;
告知义务;
及时、有效救助义务;
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学校对生病学生承担责任须具备两个条件:
1.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生病未及时采取恰当的救护措施;
2.未采取措施与学生病情加重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注意:学校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全部。
9.学生离校事故
注意义务:
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
按规定时间清查人数;
不得擅自让学生停课离校;
及时告知义务。
10.学生饮食安全事故
注意义务:
健康宣传义务;
炊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不得从三无人员购进食品;
学生在学校的饮食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由学校食堂自己加工生产并提供给学生食用。
二是由他人生产加工、经学校允许以学校名义提供给学生食用。
三是学生自行购买的校园内出售的食品。
11.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致害学生事故
注意义务:
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安全标准;
知道或应当知道教育教学和生活设备设施存在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保障照明等必需的生活设施齐全。
12.校外第三人致害学生事故
注意义务:
严格门卫制度;
严格校内交通事故;
严格宿舍管理制度;
不得让身份不明之人将学生领走;
不得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案。
四、校园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一时间奔赴出事现场;第一时间通知受伤害者家长或家属;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刑事案件要通知司法机关);
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保护现场,提留相关证据;
与受伤害者或家属保持密切联系;
安排相关人员安抚其他学生,避免学生出现情绪波动,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对于媒体、其他组织或无关个人以“事件正在调查中”、“我们正在积极处理”、“我们会妥善处理这件事情”等答复;切忌采取蛮横、强硬“无可奉告”的态度;
重建信任
不与媒体对抗,争取媒体的正面宣传。
校园伤害事故解决的途径
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而解决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用爱心关爱学生,用责任鞭策自己
1、发生地震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如果在室外,需要躲在空旷的地方;如果在室内,可以躲在容易形成三脚架的地方、坚固的家具下、卫生间等地方。震后没有得到安全检查,不能再回到楼里,以防余震。
2、火的形成需要可燃物、空气和火源,只要我们把其中一者控制好,就可以预防火灾的发生。当火灾发生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逃生时不乘坐电梯,千万不要跳楼。
3、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路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翻越路中间的栏杆,要走天桥或者地道。
4、传染病也是一种很可怕的“灾难”,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都是秋季主要的传染病。我们要做到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才能预防自己被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