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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生产要素主要有农业土地、水资源、农业信息、农业劳动力、农业资本及农业技术进步,其中,农业土地和农业劳动力又是最基本的要素。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各地就自发地开展了一系列土地流转的创新实践以克服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市场化、规模化、信息化等发展要求的缺陷。尽管全国各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已基本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开始发挥作用,但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定价体系。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不发达,尚未成为提供市场信息的主要力量;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不仅覆盖面小、信息量少、还具体时滞性;而政府提供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则渠道狭窄,发挥的作用有限。面对过高的搜寻成本和信息费用,农户更倾向于在熟人之间或村集体内部进行土地流转,这使得土地流转的作用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因此,《农业经济学》应该增加农业土地的分类及其标准的介绍,并对我国不同等级农业土地的数量及其变化趋势进行描述,以便学生更全面了解我国农业土地的现状、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并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培育作为重点,详细分析各个市场主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内容及边界。水资源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灌溉和产量,水资源的匮乏还会改变农业土地的形态,使水田变成旱地,间接地影响农产品种植的品种与结构,这一问题随着我国水资源的污染与匮乏变得越来越严重。《农业经济学》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并对这一现象进行统计描述和经济分析。信息是有价值的,农业信息对农业具有广泛的影响。农业生产的总供给是否能与总需求相匹配、涉农交易能否顺利、涉农微观个体能否找到更有盈利潜力的产品、更合适的交易伙伴来获取盈利都取决于农业信息的掌握,《农业经济学》应该增加农业信息市场的介绍,并对我国目前农业信息的使用现状进行分析。《农业经济学》不只要介绍农业劳动力流动的一般理论,还应该对我国农业劳动力流动的新趋势进行深入的分析。农民分化就是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出现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新现象,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业劳动力的规模、质量和结构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种改变将会对粮食生产、农村土地制度安排产生重大的影响,农业劳动力的分化将是影响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农业经济学》应该增加我国农业劳动力分化的内容,并对我国农业劳动力分化的主要途径及其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在农业资本方面,应充分重视外国资本及农村金融的作用,外国资本特别是跨国公司在种子的培育、销售环节的控制力对我国的农业安全造成了重大影响,这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将有利于缓解个体农户及农业企业的融资困难,将会促进整个农业生产的优化升级。农业技术进步是《农业经济学》持续关注的问题,应列举具体的农业技术进步内容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一个农业新品种的推广、一次农业经济管理的革新具体带来了农业生产及其经济效益的多少改变,可以用具体数据展示农业技术进步的力量。
二、农业组织形式的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伴而生,它是农业生产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产物,是农村改革、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在不断分化,农村土地在不断减少,传统的家庭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农业家庭经营的效率也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大障碍,现实迫切地需要农业组织形式领域的创新与变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将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中心任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基本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家庭经营,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二是合作经营,包括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三是公司制经营,包括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不同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发挥着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种养业生产环节比较适宜采取家庭经营的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将是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环节则比较适合采用合作经营的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将是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物流环节更适合采取公司制经营,重点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经济学》应该进一步规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概念和标准,为实践发展指明方向。随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成为专业户、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之外的又一重要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并将逐步由政府推动型向农民自发组织转变。党的“十”明确指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路还在不断的探索中,国外的经验固然可以借鉴,但更多地应该依靠国内的实践及创新不断完善,《农业经济学》应该用数据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进行具体的描述,对存在的问题及成功的案例进行深入地分析,而不仅仅局限于基本理论和原则的介绍。随着农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新的农业经营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迅速兴起,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成为人才培育的当务之急,各农业院校应该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农机手和植保员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置专门的学科,以满足培养熟悉农村、农业的专业化人才的要求。农业职业经理人将会是未来农村及农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农业职业经理人通过对农产品市场的供给、需求、技术革新、农业政策等信息的充分掌握,为农业生产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提供有效及时的服务,提高整个农业生产的效率。
三、农产品市场发展及价格系形成机制的新动向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将逐渐与世界接轨,国家干预将逐渐让位于市场供求决定。农产品市场的核心问题是农产品价格的形成,而农产品的定价权问题又是农产品价格形成的核心,谁掌握了定价权,谁就控制了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虽然农产品的价格由生产成本决定并受到供求的影响,但是国际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国际农产品的定价具有重要影响。农产品的定价权除了受到一国农产品生产或消费占该种农产品的世界生产或消费总量的份额的影响,还与该国在世界农产品期货市场上的影响有关,一国生产或消费的市场占有率并不完全与其对该种农产品价格的控制程度相匹配。《农业经济学》应该通过世界主要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分布与地位来深入分析国际主要的农产品定价权的归属。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的地位与争取更大定价权益的发展方向。在农产品运销方面,《农业经济学》应该重点分析过路费、运销渠道的长短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以具体的数据说明过路费等交易成本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程度,并从具体案例出发深入剖析运销渠道造成售价与生产成本脱节的原因。食品安全问题是农产品市场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我国食品安全的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国政府2013年成立了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这一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究竟能多大程度改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待检验。《农业经济学》应该从经济学的视角深入分析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各个微观行为主体的行为,为完善宏观管理找到突破口。粮食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粮食市场是最重要的农产品市场,粮食安全也是近年来学术界讨论的焦点问题。这一问题包含丰富的内涵,耕地的保护、农业的种植结构、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等问题是影响粮食市场的重要问题,《农业经济学》应该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四、农民收入与消费结构变化的新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显著提高,随着农业经营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增加,农业经营收入比重下降,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土地的流转,部分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农民收入的不平衡性尤其是地区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党的“十”和“十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随着农民收入总量的增加与结构的变化,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生活消费支出比重持续下降,服务性支出比重持续上升,累积性消费特征非常明显,尤其体现在居住改善和婚嫁支出,将汽车作为婚嫁品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了。制约农民消费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可支配收入的数量及其性质,但是消费环境对农民消费的制约越来越凸显,尤其是对农民的服务性支出制约作用明显。《农业经济学》应持续关注农民收入与消费结构的变化,这是关系农村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五、其他领域的新动向
关键词:农业生产 价格波动 风险
农产品价格的周期性波动是经济学中最有趣的现象之一。农产品在本质上属于一个经济的再生产的过程,而这个过程需要建立在对自然的再生产的基础之上,因此农业生产者首先要承受起自然不可控风险,其次还要接受市场经济的不断考验。[1]目前我国正在不断深入发展农业的市场化进程,全方位地引入市场的机制,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农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过程就有了很多的不可控因素,这就对农业生产者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有效地应对周期性波动以及回避市场风险,是值得农业生产者学习的地方。
一、对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分析
跟随着市场经济的进程,在农产品市场经济中的市场风险已经对农业生产提出了较大的难题。唯一不同的是,因为农产品之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同,因此不同种类的农产品承受的市场风险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像水稻、棉花、小麦和玉米等有较小需求弹性的农产品,这些产品都受着国家的价格保护,因此它们的价格不会因为市场的波动而发生太大的改变;但是对于像猪肉、水果和苗木等非基本的而且有着较大的需求弹性的农产品,国家没有对他们进行价格保护,因此大部分农户都会因为市场变化而受到较大的影响[2]。
农产品发生周期性波动的原因可以概括为:生产成本,也就是农户在农产品加工的过程中的投入,具体包括了化肥、种子、饲料、猪圈、苗圃的管护等。如果农产品本身的价格保持不变,而成产的成本去增高的时候,农民只能减少农产品的生产,对市场的供给变少了,最终农产品的价格就上涨了。由此可见,农业的生产成本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价格;如果货币的供给量超过了正常的需求水平,就会出现“较多的货币追求较少的农产品”,这就容易导致农产品价格的增长。这是因为剩余资金越多意味着投机倒把的可能性越大,作为商品的农产品价格也就容易产生波动。一般情况下,大宗农产品因为其储量大、产量大、受政府保护等原因,价格会比较的稳定;而小宗的农产品比如生猪肉、水果、苗木等,因为其本身易于保存,就容易变成游资的投机对象,因此小宗农产品的价格就容易产生较大的波动;流通的成本。和其他的商品一样,农产品在卖到消费者手中之前,都经过了运输、加工等各个过程,农产品的价格也在一个个的环节中慢慢地累加。经销商在对农产品进行收购的时候往往把价格压的很低,而逐步的把价格加在流通的环节上,因此农产品在收购时价格往往不高,但是卖到消费者的时候价格却增涨了数倍;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非自然环境莫属了,如果自然环境突然出现洪水、干旱等恶习条件,农产品的产量必定飞速下降而生产成本必定急剧上升,这都会导致农产品出现价格的上涨。
二、基于蛛网理论分析农产品的市场风险
“蛛网理论”是一种分析动态均衡的微观经济学理论,由荷兰经济学家杨・丁博根、意大利经济学家白托・里齐和美国经济学家亨利・舒尔同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在1934年由英国经济学家尼拉古斯・卡多命名[3]。根据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的关系,它的实际产量和实际价格就会产生动态的变化并且在直角坐标系中产生围绕着某一个均衡点而进行的运动,由此产生的形状就像一张蜘蛛网,因此就被称作为蛛网理论。根据运动情况属性的不同,蛛网模型又可以细分成收敛型、发散型、封闭型蛛网。
一般来说,风险可以看成是实际情况与预期情况发生了偏离,偏离越大就说明风险越大,反之亦然,经济学家认为农产品的市场供给数量和市场初始产量的偏离导致了农产品在市场经济中存在风险。以蛛网模型的三种模型为例,不管是哪种类型的蛛网,风险的存在以及大小都是由与均衡点的偏离程度决定的。对于收敛型的蛛网来说,农产品的市场供给数量长期情况下会和需求数量保持一种平衡的状态。但是如果突然发生了突况的干扰,比如出现恶性自然环境,农产品的产量就会偏离那个供求的均衡点,于是这种农产品的风险就此产生,而且还会导致风险继续影响到下一周期。我们再来看发散型的蛛网,在这种模型中市场供给数量以及价格的波动一般都会增大,随之变大的就是所面临的市场的风险,除非一种情况,那就是农产品的初始产量和市场的供求均衡点恰好互相匹配。最后再看封闭型的蛛网,在这个模型中农产品的价格和供给的数量一般都会发生对等的波动,其中波动的幅度由初始产量偏离相对应的均衡点的程度决定。偏离点就像物理计算中的误差,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地实践或者调整,尽量减小风险的大小,但是不是完全地让风险消失,这是因为生活和市场经济永远处于一种动态的发展和变化之中。
蛛网效应存在于市场经济中,也就必然存在于农产品市场中。遗憾的是在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经济中存在着比西方发达国家更为突出的蛛网效应,不得不承认这是因为我国的农民目前素质还是偏低,另一方面在我国的农产品市场中极度缺乏有效并且对称的市场信息,农民因此不能科学地判断市场风险,而这又是在所难免的。现如今我国涉及农业信息的网站有数以万计,但是大部分网站都存在着缺乏对农产品市场的有效预测和指导,这就导致了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市场风险也就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
三、农业从业者的出路
如今农产品市场已经完全进入到了市场经济的范畴,农民在种植作物水果、培植苗圃的同时,还要面对市场的风险,这就对新时期的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基于对我国农产品市场现状,对农业从业者提出以下建议。
不断地加强市场经济的意识,将农业生产升级到产业化的道路,并尽可能地克服大市场和小规模的生产之间存在的矛盾。在这同时,要有计划的着手发展设施种植,不只是种植蔬菜,也包括种植粮食作物,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创立自己的品牌基地,并根据市场的需求以及自然气候条件,加大设施种植的建设,通过反季作物补充淡季的需求、露天生产和设施生产相补充配合,从而达到缩小市场风险的需要。建立了品牌基地并进行规模生产的农民,要实行品牌战略,大力发展多种不同种类的农作物的生产,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风险调整的体系。在进行集中和连片种植的大宗农产品基地里,更多的发展一些农产品加工以及出口的企业;大型农产品生产的乡镇要做好对天气情况的预测工作,并建立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了恶劣天气,要尽可能的尽早告知所有的农民,让农民能够有效的建立起应对措施。
农民要加强自身的学习能力的提高,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农民要提高素质,农业生产者要学习营销等知识,积极主动应对市场风险。各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者村镇应该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营销团队,通过不断的进行培训和学习,建立起健全的营销体系和运营体系,只有这样农民的应急能力才能得到根本提高,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考验。
除了农业从业者本身需要努力之外,我们的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也需要向农产品市场伸出援手,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更好的保护农产品市场,帮助农业生产者有效的应对价格周期性波动,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他们的的增产、增收。
重视发展现代化农业,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能力。这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稳定农产品价格的一项重要措施。提高农业生产中各要素的综合投入,可以相对稳定的实现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水平。
降低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成本。有数据显示,我国在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中产生的损耗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都超过了1000亿元,其中的原因上文已经阐述过,因此加强对农产品流通过程的控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可以加大“农超对接”模式的建设,也就是让更多的农民直接与商家直接进行合作,直接向菜市场或者超市提供农产品,这样就省下了中间冗杂的流通环节,节约了成本。
政府部门要对产业进行积极科学地引导,在政策方针方面积极倾斜,帮助农业生产者更好的应对产品在市场经济风险波动。
四、结束语
农产品价格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稳定的农产品价格会缓解市场经济发展的压力、提高农业生产者的幸福指数。农业生产者需要不断地给自己充电,提高自己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更有效的规避市场的风险并提高自己能竞争力。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在制度建设上加大对农业生产的倾斜,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参考文献:
[1]王超,鲍锋.新一轮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成因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1(4):38-41
的分析。而厘清这些问题对于正确选择农民经济合作的内容、坚定落实“统分结合”的农村经营体制、通过政府主导推动我国目前的农民经济合作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农业生产环节家庭生产组织形式的相对合理性
从历史学的认知方式来看,19世纪中期以来,东西方国家的农民经济合作都鲜有在种植生产环节进行的,家庭经营形式在现代农业阶段种植生产过程中长期延存的事实本身就已经证明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具有相对的合理性。的确,任何理论都需要放在历史运动的实践过程中去验证,但是,若要更深入地把握其内在本质联系,那就必须从多维度进行逻辑分析。和工业以及农业养殖业相比,农业种植生产一般具有自身一系列特征,因此使农业种植生产不宜采取大规模集体同质劳动,相反,家庭生产组织形式更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首先,农作物生产发育的季节性、周期性、时序性,决定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同一时期内作业具有单一性特征,因此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由同一劳动者连续完成。正如亚当·斯密所注意到的:“纺纱工和织布工,几乎都是个别的两个人,但锄耕、耙掘、播种和收割,却常由一个人兼作……”[1](P362)而且,我们还注意到:不仅是手工工具时代,即便是到现代化大机器时代,农业生产工具也多由个人操作;即便是大型农业机械也不过二人共同协作,所以,在现代农业阶段,不论是较大种植规模的欧美家庭农场,还是较小种植规模的亚洲兼业农户,种植生产过程大都仍是一至二个人完成。在法国,自20世纪60年代起,“所有的农场都越来越朝着以两个农业劳动者为中心的家庭化方向转变:丈夫和妻子,或者父亲和儿子”[2](P284)。
其次,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的要素具有可分性,从而使家庭或个体分散劳动得以进行。农业生产的投入可概括为三大类:土地、劳动、资金。资金投入又可再分解为两个亚类:第一类为机械动力性质的资金投入品,像各类农用机械,其功能在于改善农地作业的物理过程,它的实质作用在于替代人力劳动;第二类投入属于农业生化性质的资金投入品,如化肥、农药、良种和农用薄膜等,它的功能在于改变农地生产过程的生化性质,其实质作用在于替代土地。而土地、劳动和农业生化类资本投入都具有可分性特征,都便于生产过程中的分散劳动,唯有机械类资本投入具有一定的不可分性,但作为生产要素和工具,可以通过合作购买、分散使用,也可以通过家庭经营形式的型塑,去适应家庭规模经营。比如目前在耕地面积狭小的国家,大多发展起小型机械,或者推出租赁式机械服务项目等。因此,可以说,机械类资本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做是可碎分的。正是由于农业生产要素的这种可分性特征,从劳动的客观对象上和物质条件上决定了它和个体家庭分散劳动经营形式的统一。
再次,农业种植生产具有劳动场域广阔性、劳动活动非定位性等特征,极不适宜把劳动者强制集中在一起进行固定性的劳动,而适宜进行个体的、自由的分散性活动。家庭生产组织形式解决了农业种植活动中监督难的问题。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在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一个交易费用问题;任何一种经济组织都存在一个管理、监督问题,而且,“共同体的扩大,还将增加协调生产决策和分配共同体产品的费用”[3](P38、P93)。解读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可以使我们避免对大规模劳动组织的盲目崇拜。以此为视角观察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就可以发现:家庭组织形式适应了农业种植生产的分散劳动,能够解决劳动过程监督难、管理成本高的问题。
在农业种植生产过程中,尤其是在传统农业、手工劳动形态下,劳动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在农业种植生产中劳动的质量对产业影响巨大,这就要求劳动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自律性,具有极大的劳动热情进行劳动的有效投人,而农业生产恰恰只有在家庭农业生产形式下劳动者才蕴含着极高的劳动欲望,才能够实现无监督的激励。这是因为:
第一,家庭生产组织形式使劳动者能够占有一定的生产手段以及由自己来管理劳动过程,从而得以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生产手段以及生产资料是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总和,是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在农业生产中,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以 及由自己来管理劳动过程,就意味着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统一,意味着劳动者的独立、自由、自主。劳动者对生产手段的占有和使用,使劳动者拥有了收益的可能和条件,尤其是农业生产资料中的土地具有重复使用价值,如果被劳动者占有使用,就会使劳动者积极地去提高土地的质量和使用价值,并进行土地的附加投入,同时,由劳动者自己来管理劳动过程,就意
味着劳动者拥有决策权、灵活处置权、自由行动权,从而使劳动者能够主动、负责、自律性很高地进行适宜性劳动。
第二,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具有明晰的成果对应关系以及劳动产品的个人处分权,一定条件下,能够较好地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劳动的热情来自于对成果的预期以及对应的报酬获利。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形式能够使劳动者明确地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并从中得到奖惩,因此,为追求劳动收益的最大化,古今中外的农业家庭经营者都焕发出极大的劳动热情。
第三,个体小家庭内部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利己性,消除了机会主义产生的根源。农业家庭生产形式以个体家庭为劳动成果归属单位,应合了家庭私有制产生以来,个体小家庭占有财富的社会心理要求。在一夫一妻制小家庭中,夫妇二人为养育未成年子女和追求利益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因此,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劳动监督成本几乎为零。在当今世界上已进入现代农业的各个国家,都呈现出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
是伴随着现代农业生产手段的应用,反而使务农的家庭规模变得更小。比如目前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着独生儿子在结婚成家后和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分家单过的情况,绝大多数的微型家庭即三口之家、两口之家,只有一对夫妻构成。导致此种状况的原因无外乎两个方面:~是现代化生产手段的应用,大大降低了劳动量和劳动强度,使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在儿子结婚成家后能够独立地进行生产;二是一对对夫妻之间必然呈现内部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搭便车”行为。
二、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具有很强的弹性和张力
长期以来,学界对生产规模较小的农户,不论生产手段和生产目的、内容,均习惯称之为“小农经济”。其实,“小农经济”、“小农”、“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各自有着不同的内涵。“小农经济”概念来自于马克思、恩格斯的阐述,并由此成为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经济范畴。在马克思那里,“小农经济”就是“小土地所有制;—自耕小农,后来恩格斯把租佃者也包括在“小农”之中。“小农经济”的主要特征是:规模狭小,孤立分散、生产手段简单落后、自足自给等。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只赋予小农经济以自然经济的属性。正是基于这些特征和属性界定,人们在论及小农经济时,往往带着轻蔑的贬低口吻。而“小农”应该是指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规模生产,虽然规模小,但它未必是自然经济,可以是半自然半商品复合性质的经济,还可以是完全商品性质的经济,这就有了学界的“自然小农”、“商品小农”之说。近代以来,中西方都大量存在着商品小农,在拥有现代生产手段要素背景下,由于自然条件方面的原因,在亚洲各国仍然盛行着小规模的家庭农业。而“家庭生产组织形式”的概念属于形式和工具的范畴,它可以是小规模的“小农”,也可是较大规模的“大农”,还可能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所以,肯定家庭生产组织形式的相对合理性绝不等于肯定“小农经济”的相对合理性,即便马克思恩格斯原本就以历史主义观点肯定过具有自然经济属性的“小农经济”的历史作用。
通过我们对历史发展和长期实践的观察思考,可以得到这样一个较为准确的认识判断:家庭经营形式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作为农业生产活动内容的承载工具,可以是为满足自己需要而进行生产的自然经济,也可能是商品小农;家庭经济在传统农业阶段是小规模的自然经济或商品经济,但在现代农业阶段,它也可以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但绝不能界定它只能是小规模的。由于农业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具有适宜于农业初级产品生产过程特征的合理性,因此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它可以存在于不同历史时期容纳不同的生产手段,为着不同的生产目的,并可以和不同的所有制实现有机统一。
第一,家庭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农业生产活动内容的承载工具,可以是为满足自己需要而进行生产的自然经济,也可以是半自然半商品复合性质的经济,还可以是完全商品性质的经济。这种双重性质的小农经济也存在于 中国封建社会乃至近现代各个时期。近代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交换的扩大和专业化程度的加深,各种商品农户普遍发展。权且不论西欧,就中国近代以来农村各地都相继出现农产品专业化生产的趋势,形成区域性的、专业生产农户。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我国新时期商品市场经济时代背景下,农村已广泛全面发展起了农户商品经济。
第二,家庭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可以容纳不同的生产力,更不排斥先进的生产手段。从中世纪的铁器工具到近代的半机械化工具,再到现代机械化工具、良种、化肥、农药等一切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农户组织形式表现出巨大的张力,吸纳着一切先进的生产要素,丰富着自身的内涵,使其由传统小农向现代农业经营者及家庭农场转化。
第三,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可以和不同的所有制实现有机衔接,不拘泥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农户作为一种组织方式,其作用在于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它本身并没有‘公’或‘私’的社会属性,可以以不同的所有制为基础,其属性取决于其借以发展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及其所依附的经济体制的社会属性。”E43(P46)
关键词: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推进策略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一)保险市场现实需求不足
农民在许多方面属于相对弱势群体,而农业又深受自然条件限制,在整体抵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能力较差的情况下,通过保险救助渠道,有利于建立农村灾害保障体系。但在单户分散生产条件下,生产成本较高,农民在可支配收入并不宽余的限制下,对较高费率的农业保险望而却步,内在的旺盛需求也不能形成现实的消费能力。在农民眼里,与购买生产资料、供养子女上学等消费需求等更加重要和迫切的开支相比,参加保险还属于一种高消费的奢侈品,投保支出在其支出排序中一直处于较次位置。尽管农民也想获得保险救助,但农业保险的市场需求仅仅处于一种潜在状态,而非现实需求。
(二)保险机构产品供应短缺
目前农业保险陷入展业难、收费难、理赔难的“三难”困境,商业化体系下衍生了“大干大赔、小干小赔、不干不赔”的被动境况。高额的农业保险赔付率和有限的农民付费能力,迫使按照商业模式运作的保险公司,理性地选择了削减甚至放弃此类业务,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自然地减少对农业保险的承保能力,转而热衷于其它险种,直到农业保险与其它险种的边际承保利润相等时为止。十多年来,在我国利润丰厚的多险种市场上,保险公司把业务向赢利险种转移,自然促使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出现不足,供给力量渐趋萎缩。
二、农业保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及其徘徊不前的原因分析
(一)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内生的显著特征
1.农业保险特殊性的经济学分析。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由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一个融合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繁荣的系统性问题,完全不同于单纯的市场商品交易业务,其“市场失灵”和“外部效益”的现象值得关注。在纯粹没有外力作用的农业保险市场,农民个人在投保活动中购买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势必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的差异就是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在这种外部特征极为明显的格局下,全社会就演绎成了投保人的“搭便车”者。但是,保险人、投保人都基于其自身制度限制而无法对由其产生的正向外部效应进行收费,从而导致了农业保险产品的消费量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需求出现不足,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供给出现不足。因此,从社会整体效益看,就存在着农业保险产品并不是严格和完整意义上的“私人产品”,而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更多地趋向于公共物品的一种准公共物品。在农业保险市场的产品属性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农民的风险转移和分摊责任应该是社会性、多元化的固有特征下,没有政府的“有形之手”,必然会出现“供给有限,需求不足”的“双冷”局面,导致市场失灵。
2.农业保险特殊性的保险学分析。传统保险理论认为,保险经营以大数法则为基础,保险基金是“取之于面,用之于点”,保险业务能够稳定地实现“风险分散和组织经济补偿”职能的首要前提条件就是要求承保的风险必须是“独立的随机事件”。然而,农业保险具有强烈的系统性,并不完全符合传统的“理想可保风险”准则,由于风险单位地域的广阔性和灾害的系统性特点,保险公司就难以通过集中大量风险单位来分摊损失,已经成为保险赔偿能力的最大障碍。从保险运营技术看,经营农业保险存在着特殊的技术障碍:第一,保险责任的确定与保险费率的厘定比较困难;第二,定损理赔难度较大,农业保险的标的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对损失程度、未来产量和产品质量以及市场价值的估测都很困难。
(二)我国农业保险徘徊不前的主要成因
1.农业保险的外部化特征屏蔽了农业生产者的投保热情。我国的粮食供应主要依靠国内生产而不是依赖于进口解决,因此,如果农业生产者愿意购买并且保险公司也愿意供给农业保险,必然会引起农产品的市场供给量增加,所有消费者都将从中受益。而在农产品市场的需求缺乏弹性时,农业生产者获得的实际收入则可能会下降,这时,农业保险的全部收益都转移给农产品消费者;如果农民不愿意购买或者保险公司不愿意供给农业保险,则可能会导致农产品的供给量减少,而在农产品需求缺乏弹性时,农业生产者获得的实际收入并不会相应下降,甚至可能上升。这种外部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注解了为什么农业生产者对投保缺乏足够的积极性。
2.农业生产的低、小、散特征影响了保险参与者的运营效率。“低”指农民收入相对于保险费率而言处于低层次,“小”是指农村生产活动相对于保险运营而言属于小作坊,“散”是指农业生产活动相对于规模经营而言呈现散状化。由于收入的局限,农业生产者在购买保险商品时,将会考虑保险标的出险率和出险损失两因素,只有当保险标的在其财产结构或收入来源中占据比重较大,且出险率也较高时,才会为它投保。而目前我国农民收入格局明显变异,由于农产晶价格持续下跌,来自于农业生产的收入占据农民家庭收入的比重明显减少,大批农民弃农打工,农业甚至有演变为农民“副业”的趋势,农民普遍认为自费农业保险没有特别的必要性。同时,从保险公司来看,由于农业生产野外进行,受系统性、灾害性天气及疫情影响较大,在家庭化劳作情况下,部分投保者可以在信息不对称下,存在着侥幸心理和逆向选择,通过隐蔽信息和隐蔽行为来索取保险赔偿,由此也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与风险系数,费率不可能大幅度下降。
3.政府政策的扶持性缺位加重了市场保险者的经济负担。农业保险是国家保护和发展农业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农业保险既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也不同于救灾救济,而是带有公益性的经济活动,需要政府经济政策的支持。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启动经费巨大,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难度较大。这样,势必把本该在政府扶持下前行的农业保险推向商业化操作轨道,政府资金的驱动力作用没有得到合理的体现。
三、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美、加等国的政府主导模式。以国家设立的专门保险机构为主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并提供部分基金以及大量的管理费用。1980年以后,美国鼓励私营、联合股份保险公司承保农作物一切原保险和再保险,对他们承担的这部分业务也同样补贴保险费。
日本等国的政府支持型合作互助模式。农业保险由基层民间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相互会社承担,中央政府通过农林省进行监督和指导,并由官方和非官方机构为农业共济保险组合联合会提供再保险,通过大藏省一般会计给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管理费补贴。
关键词:家庭农场;企业化;农业现代化;分工与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8)03―0043―06
一、导言
中国农村改革是从实行开始的,城市改革虽然始于公有企业的放权让利,但其实际的“增量式”演化路径决定了改革的起点是大量从事城市家庭经营的“个体户”的形成。经过20多年,城市经济与工业获得了持续快速发展,而农村经济与农业在经过改革开放初期的快速阶段之后,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大大滞后于工业。在这个过程中,城市中的个体户已经演变成了不同形式的企业组织,而农业经济组织一直没有改变家庭经营的形式。以工业化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历史经验和经济理论都表明,作为经济组织,现代企业制度优于家庭,所以一些学者自然将农业发展缓慢归因于农业部门的家庭经济组织方式,认为家庭缺乏进一步向现代公司制度升级的条件是制约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原因,从而,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出路在于农业企业化。与此同时,另一些学者或从经验方面或从理论方面论证农业生产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家庭是较企业更为合理的农业生产组织。其实,在我国推行后,人们对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达成共识。
二、理论
(一)分工中的家庭和企业
1 家庭的经济性质
家庭生活本身是人们追求的目标,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和生物学现象。将家庭存在原因这一问题纳入经济分析框架,回答本质上只能是同义反复――因为人们追求家庭生活,所以组合在一起“生产”家庭生活。本文将家庭存在当作它实施经济功能的既定前提条件,这一点不同于Becker的经济学帝国主义研究方法。
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角度可以将家庭定义为一个特殊的经济组织:和一般经济组织一样,家庭的功能在于降低分工经济中的交易费用,目的在于增进其成员的经济利益;(区别于企业的)特殊之处在于家庭存在的根本原因是非经济的,而且成员之间具有利他主义倾向。具体来讲,针对家庭可以提出以下公理性假设:(1)家庭成员身份的确定标准是血缘以及婚姻关系,并以前者为主。血缘关系一经产生便无法消灭,婚姻关系正常情况下也非常稳定。(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利他主义倾向,或者说亲情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随着血缘关系由近到远,或者家庭内成员数量增加,亲情的经济价值边际递减。(3)家庭内经济资源以及产品由家庭成员共有。(4)和其他经济组织一样,家庭内部存在边际递增的管理成本。
2 分工经济中企业与家庭
以专业化和分工形式进行生产,可以获得高于自给自足形式的经济效率,即所谓分工经济。生产以专业化和分工方式进行,产品必须在专业生产者之间进行交换并产生交易费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选择恰当的分工水平和经济组织形式,以使净分工收益(分工经济减去交易费用)最大。
从历史与现实经验来看,家庭、市场和企业是三种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三者的区别在于市场和企业以自由契约为基础,家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信息交流费用是三种经济组织降低交易费用的基本途径。
与企业相比,家庭在降低产品交换的交易费用方面有利也有弊。有利之处在于,家庭成员之间既有的利他主义倾向,可以减少来自组织成员问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信息成本,从而降低交易费用。
不利之处有三个方面:第一,随着家庭规模的扩大,家庭利他主义倾向边际递减,协调家庭成员的成本也会边际递增;第二,自由契约组织成员之间交换产品的自由性,会给交换者带来竞争压力,从而遏制其机会主义行为并节约交易费用。由于成员身份不可更换,家庭在这方面处于劣势;第三,家庭成员身份的不可更换性以及家庭规模调整的困难,使得专业化生产与个人禀赋之间的匹配概率大大降低,降低了要素之间的互补经济。
根据以上利弊分析,可以得出家庭和企业在组织分工经济特点的一般规律:在低水平分工生产中,家庭的组织成本低于企业,在高水平分工生产中,企业的组织成本较低;在发挥生产要素之问的互补经济方面,企业比家庭具有优势。这两方面共同决定具体生产活动采取企业还是家庭作为组织形式(命题1)。
(二)农业及其分工
1 农业的界定
生产的分工有三个方面:个人的专业化水平、专业多样化程度以及生产迂回程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和农产品生产有关的所有迂回环节都属于农业生产活动,比如农业机械生产及其整个生产链、与农产品品种有关的所有产业、化肥生产及其整个生产链,等等。这种意义上的农业可以称为“广义农业”。然而,现代经济分析和产业部门划分对农业的界定将这些迂回环节都排除在外(主要归人工业部门),仅仅包括与农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部分,可以称之为“狭义农业”。
本文的农业即是指这种“狭义农业”,因此其分工只包括两个方面,即每个人的生产活动涉及的农产品种类数,以及每种农产品生产中涉及的生产者个数。前者规定了农产品之间的交换方式,后者则与单个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形式有关。
2 农产品生产的分工特征
排除了迂回过程的农业生产,一般来讲,是与自然的生长过程相联系的产业。也就是说,当一种社会劳动脱离了自然生长过程,一般来说它也就脱离了农业。农业的这种“生物性质”使农业劳动在时间上必然是与自然的生长周期相联系的,因而带有严格的季节性;在空间上,农业劳动必然与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自然状态相联系,带有严格的区域性。这两个方面导致农业生产在分工经济方面具有和工业不同的特征:工业生产可以从空间与时间两方面最大限度地将生产过程逻辑化,从而使分工的三方面好处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而农业生产则由于生物特性,无法改变空间(土地)与时间(自然生命过程)的自然状态,或者说改变时间与空间自然状态的成本太高,因而分工与专业化在单个农产品的生产中是不经济的。
应用新兴古典经济分析框架,杨小凯对这一结论进行了形式化,说明尽管工业与农业在理论或技术上都可以不断加深分工,但是由于工业中间产品交易效率高,而农业中间产品交易效率低,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使分工的协调费用很高(例如不可能让一些农民专业下种却不收割,而另外一些农民专业收割但不下种),因此分工会不断在工业部门加深,工业生产的迂回程度也更容易提高,但是农业分工加深却得不偿失。
总结农业分工特征,可以得出命题2:由于农业生产强烈依赖自然过程,单个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分工经济性很小,因此分工水平很低。低分工与专业化水平也决定了劳动与其他要素之间不存在太大的
互补经济,因而对人力资本与资源之间的匹配要求不高。
(三)农业现代化特征
这一部分分析农业技术现代化是否会改变农业生产中的分工经济特征。
狭义农业的“自然特性”导致分工不经济,因此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并未伴随农业生产过程的分工深化,而是表现为广义农业生产中的迂回环节的专业化数目增加,个人专业化水平提高以及迂回生产链加长。由于现代经济分析将迂回环节划分为工业,所以,农业技术现代化主要表现为“享受”工业技术进步成果的过程。也就是说,当工业产品相对于农业部门的交易效率不断提高时,农业会越来越依靠购买机器来从工业“进口”分工经济和迂回生产效果,以改进农业的生产效率。
农业从工业部门,或者狭义农业从迂回环节“进口”的技术基本可以分为农业机械和生物技术。两种技术的应用并不改变命题2中农业的分工特征。
农业机械化和工业机械化代表着对一些相同的基本力量的反应,都是通过节约劳动而使成本最小化。工业中机器的应用,除少数例外,必然伴随着劳动分工的深化,然而不能把农业机械化简单地看作是在农业中采用了工业的生产方法。在工业部门,机器对手工生产方法的替代,必然形成工厂组织制度,使得单个工人专门从事某一特殊作业或活动。在农业中,农产品生产的作业次序,在机械化前后并不改变,在时间间隔上是广泛分离的。而且,作物生产的空间范围要求农业机械化的机器必须是活动的。这种特点决定了机械化并不增加狭义农业的专业数量,而且其应用也无须对劳动力进行太多的专业化训练。
农业中的现代生物技术和化学技术的应用,目的是通过提高土地生产力来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主要包括化肥、农药、新品种和新工艺。但是,“生物和化学技术的进步一般地不对以农业动力机械化为特征的农业生产体系的根本性重组构成威胁,也不向它提供承诺。”
总结以上对农业现代化特征分析,可以得出命题3:农业技术现代化主要是对工业部门产品的应用,并没有改变农业生产过程的分工低效率特征,而且,机械化与生物技术进一步降低了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专业化要求,因此并不需要太高的劳动力――资源匹配概率。
(四)理论结论
排除了迂回环节的农业生产严重依赖自然生命规律,因此分工水平很低,同时农业生产的简单劳动性质决定了劳动力和其他要素之间的互补经济很低(命题2)n以机械化和生物技术应用为内容的农业现代化主要是在原有分工结构中提高单个生产要素的生产率,并未改变农业生产分工低水平以及资源低匹配要求的特点(命题3)。应用命题1,可以得出结论,家庭是比企业更为有效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三、实证
(一)农业生产组织的国际经验
人类经济史经验表明,家庭在前工业社会中是工业与农业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化之后的工业组织已经完全由企业制度所替代。然而,无论是传统经济还是现代经济中,家庭经营是农业经济组织的普遍形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世界农业研究文献支持了这一论断,表明在经济和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德国、日本,农业家庭经营方式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家庭在现代化程度不同的农业当中,始终充当主要经济组织形式的经验事实,支持了前述理论部分的结论。
(二)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障碍
前述理论结论表明,农业现代化就是直接利用广义农业迂回环节的产品,来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而且保持原生产程序基本不变。因此,农业现代化必备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对农业劳动力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能正确使用农业机械和生物技术产品,二是保证农业生产要素最优组合变化的条件,这主要是指机械化引起的人均耕地面积增大。
对农业机械和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应用,一般来讲能理解说明书即可胜任,少量情况需要一些专业化知识。所以,只要基础教育(中小学教育)得到保证,教育和农业知识培训并不构成阻碍农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到1998年底,中国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73%,1998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按各地相应学龄、学制计算)达到98.9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87.3%。2005年,全国实现“两基”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5%。因此,教育问题阻滞农业现代化的可能性很小。
但是,在为农业生产要素均衡组合水平的变化创造条件方面,我国存在着严重的困难。农业机械化的前提是农业劳动投入的机会成本要大于农业机械费用,也就是说,经济体必须具有净收益大过农业收入水平的大量岗位提供给农业劳动力。否则,即使存在先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农业生产者的理性决策还是投入劳动力。这一逻辑表明,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农业来讲,不仅仅具有刘易斯一费景汉一拉尼斯模型中的纯粹被动意义,而且促使了农业生产者进行技术升级。由于法律制度效率、人口数量巨大以及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制度等原因,中国农业人口的转移存在着巨大的成本,使得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很小,人们的理性选择决定了机械化程度处于极低的水平。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太小,是这种情况的一个主要表现。
前一小节考察各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是以美国等国家为例进行的,表1给出了这些国家和中国农业集约化程度情况。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于世界和亚洲平均水平,比日本、美国等农业发达国家水平要低很多。但是就化肥使用量来看,中国不仅高于世界与亚洲平均水平,而且高于除英国以外差不多所有农业发达国家。由于教育水平对机械化与生物技术应用两方面起普遍作用,所以高水平化肥施用量反证了前述结论,即农业人力资本投资不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障碍。但是,处于很低水平的农业机械使用量和人均耕地面积说明,我国农业现代化障碍是农业人口过多,限制了农业机械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对现有家庭经营制度进行企业化改造,并不能改变这一局面,问题的实质在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坚持农业企业化的一个理由就是企业化可以扩大农场面积,从而使机械化得以展开。显然这是一种非经济的“纯技术”观点。农业机械化与否,决策的根本依据是净经济收益最大化,如果不改变其整体人地比例,只是简单地将土地集中成大规模农场,除了增加组织成本以外,并无益处。而且,机械化与耕地作业面积大小之间的技术矛盾实际上并不大,舒尔茨将这种认为农业机械只能在大面积耕地上操作的观点称之为“假不可分性”。
主张农业企业化的另一个理由是,企业化可以将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等多环节集中在一起,深化农业生产,提高附加值。显然,这种做法的一个前提是各个环节之间具有超过交易费用的互补经济。国际经验表明,发达农业国家对农产品的销售与深加工主要是通过农业合作制度完成的,说明农业生产、销售及深加工之间的互补经济小于因此产生的交易费用。
四、结论
关键词:分工;农业增长方式;驱动力量;阶段特征;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2)06-0036-08
一、相关文献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增长突飞猛进,书写了“以世界7%的耕地养活世界22%人口”的神话;与此同时,农业还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农民也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①。但是,中国农业在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的道路上,仍然任重道远。当前中国农业的增长基本还是属于“投入型增长”,高速的农业增长以更高速的资源耗费为代价而获得②。21世纪以来,我国主要农产品的消费结构、供求状况、成本价格、国际竞争力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的外贸贡献时代在2004年已经基本结束,农业发展环境和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始凸显,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已迫在眉睫。
由于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意义重大,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不断地有学者就此问题展开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万宝瑞对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性、有利条件、思路与对策进行了宏观探讨,指出要抓住农业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这两个根本,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③。此外,科技进步和制度因素作为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也得到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和研究④。孔祥智等通过对2001-2010年中国农业政策的总结,探讨了现阶段的城乡统筹与农业增长方式转变,认为农业增长方式的基本走向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推动技术、资本要素向农业配置⑤。除了上述规范研究外,王玉梅等还利用宏观统计数据对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进行了实证分析,尝试着进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测定⑥。而在国际比较方面,张宇萍等介绍了国外农业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及其演进,并阐述了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本经验⑦。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虽然探讨农业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性、衡量指标、影响因素、对策建议是十分必要的,但容易陷入就“转变”谈“转变”的陷阱之中,而对农业增长方式转变背后的驱动力量及新阶段农业增长方式的外在特征缺乏系统、全面的分析。此外,我们常说的农民收入增加,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指脱离农业但仍然保有农村户籍的人员工资收入增加,并不反映以农业为主业的农户收入的增加;或者说,我们是拿一部分非农居民收入的增长用来夸张地表述农民收入增加,而非农业增长⑧。长此以往,必然会使研究对于构建一个良好的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支持体系出现“失语”和“有心无力”。
*本文系2011年度农业部软科学研究项目“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发展趋势研究”(项目编号:201104)的阶段性成果。
要讨论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关注农业增长的动力所在。过去的研究表明,许多因素共同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增长的动力,如的实施⑨、农业技术进步⑩、食品消费结构改变带来农业结构调整而引发的隐性农业革命{11} 等都促进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农业的增长。然而,从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来说,分工是劳动效率提高和财富增长的重要源泉,农业劳动生产力增进总是跟不上制造业劳动生产力步伐的原因,也许就是农业上所使用的所有不同种类的劳动还没有达到像制造业那样的完全分工{12};所以,想方设法提高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分工水平可能将是当前中国小农经济效率改进的基本思路之一{13}。比如,通过农业生产活动与农业经营活动的合理分工,农户可以专心于农业生产,而将其它农业经营活动,例如农业生产投入品的采购,新技术的选择,信息的获取,产品的分级、包装、加工、贮藏、运输、营销以及品牌化等分离出去,由其他专业的个人或组织来统一经营与服务,则中国也许可以走出一条生产小规模、经营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14}。
Smith Adam在《国富论》一书中开篇便以制针业的发展来阐明分工的意义,并提出了分工的三种好处:(1)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2)由一种工作换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须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避免这种损失;(3)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做许多人的工作{15}。杨小凯在其著作《新兴古典经济学与超边际分析》中也是开篇就着重论述分工的意义,他通过中国农民盖房与美国农民盖房的效率比较,来说明分工与专业化程度不同带来了经济效率的巨大反差{16}。回到农业领域,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周期性和空间分散性,使家庭经营成为农业生产最有效的组织形式{17};实施以来,农户家庭生产的优越性也已经得到实践的检验与理论界的广泛认可。也就是说,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了让家庭生产解体的分工方式是得不偿失的;而在农业经营方面,通过一定程度的分工则可以做很多文章,并使其成为新阶段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驱动力量。
二、新阶段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驱动力量:一个微观案例
[关键词]农业环境污染;经济制度安排;农业绿色补贴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7)04―0069―05
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时期,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不断丰富,但另一方面,农药、化肥、地膜等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以及某些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许多环境污染问题。而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起着根本性的基础作用,因此,针对农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研究,对我国的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经济学解释
经济学家对环境问题的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理论,即环境库兹涅茨理论、产权理论和外部性理论。现分别运用这三种理论对农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分析。
(一)农业环境问题的库兹涅茨曲线分析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含义是,在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演进的过程中,资源与环境问题先出现逐步恶化的特征,然后再逐渐减少直至消失。具体来说,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工业生产规模较小,环境污染问题较轻。在经济高速成长时期,投资和消费基金的增加抑制了环境治理,环境迅速恶化期。当经济发展到了一个较高水平时,环境退化的势头得到遏制,并开始逐步好转。见图1:
需要强调的是,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并非一定表现为从互竞互斥到互补互适。从图l可以看出,环境恶化被控制在环境不可逆阀值内,如图中的曲线c,经济增长与环境问题之间才表现为“倒U”型曲线关系,若环境恶化超越环境不可逆阀值,如图中的曲线C',这种“倒U”型曲线就不存在了。虽然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只是一个假定,是对某些国家环境变化的反映和描述,但它已被一些国家的经验统计数据证实。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同样也适用于农业发展中。和工业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也经历三个阶段,依次经过传统农业生产――现代化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生产阶段。在农业发展的初期,由于农业生产采用原始的耕作方法,农业生产规模较小,低投入、低产出,施用化肥、农药等较少,畜牧业排放的废弃物较少,因而环境退化较为缓慢。在经济高速成长时期,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用品的大量生产,促使农业生产者为追求农产品产量滥用化肥、农药、地膜等破坏农业环境的非理性的行为加剧。同时由于经济的技术水平较低,粗放型的农业增长方式使农业生产的产污系数较高,投资和消费基金的增加抑制了环境治理,这一时期是农业环境迅速恶化期。当经济发展到了一个较高水平时,公众的物质生活质量已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人们对农产品质量有了较大要求,对农产品的消费己由数量的满足转向质量的提高阶段。农业的清洁生产对污染及其控制方而能够起到重要作用,并且政府通过发展蓄积起来的经济实力开始转向环境整治和国土整治,使农业环境退化的势头得到遏制,并开始逐步好转。当然,环境污染问题应被控制在环境不可逆阀值内。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业环境污染已经趋于下降,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污染仍在上升,与六七十年代相比,环境质量趋于恶化,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环境污染状况正处于转折阶段。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时期,农业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
(二)农业环境产权失灵
用产权方式解决环境问题最早是由科斯(Coase,1960)提出的。科斯认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只要产权明确,则无论最初产权是如何分配的,通过交易总能达到帕累托最优,外部性也就可以消除。根据这个定理,现实中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大多不是市场缺陷造成的,而是产权界定不清的结果。由于缺乏排他性的产权安排,所有相关的人都有监督的责任,但监督的成本往往独自承担,监督的效果却由大家共享,导致“搭便车”行为。实践证明,产权界定清晰,环境利用与保护也就越好。
目前,我国的农业环境产权失灵十分普遍,这是因为:(1)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农业环境的范围不易确定,其产权边界也难以确定或确定成本较高。(2)目前农业环境产权还没有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独立出来,仍然依附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因此造成农业环境产权的所有者过多而难以确定单个农业生产者的权利。(3)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农业环境污染者和受损者资本和技术上的差异甚至行政力量的倾斜,使农业环境污染者和受损者所采取的战略是非对称的。(4)产权的明确性和排他性要求对侵权行为能够进行惩罚和赔偿,然而农业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与赔偿往往是非等价的。(5)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应该随客观条件(人们的偏好、技术条件、相对价格等)的变化而变化,然而有限理性的经济人不可能具有完全信息及时地做出相应的制度变化,这会使原本有效的产权安排缺乏效率。(6)有限的认识能力及对农业环境产权预期的不确定性也会使人们出现非理。
(三)农业环境问题的外部性
外部性概念是由马歇尔于1910年提出的,他认为,在正常的经济活动中,对任何稀缺资源的消耗都取决于供给关系的对比,而环境问题正是这种正常经济活动中出现的一种失调现象,由此提出了“外部不经济性”这一重要概念。马歇尔的学生,福利经济学创始人庇古发现,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的不一致,两者之间的差距就构成了外部性。所谓“外部”是相对于市场体系而言的,是指在价格体系中未得到体现的那部分经济活动的副产品或副作用。这些副产品或副作用可能是有益的,成为正外部性,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外部性是有害的,成为负外部性。
农业环境问题中的外部性表现在:一方面农业环境污染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另一方面农业环境保护却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由于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农业生产经营者按利润最大化原则(私人边际成本=私人边际收益)确定的产量与按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社会边际成本=社会边际收益)确定的产量严重偏离。这种偏离导致了农业环境过度利用,农业污染过度产生,有污染的低质量的农产品过度生产;另一方面,农业环境保护是一种为社会提供集体利益的公共物品或劳务,这种物品或劳务一旦被生产出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被排除在享受它带来的利益之外,因此,它是正外部性很强的公共物品,纯粹的个人主义机制使得农业生产经营者不会主动
为它付费,造成了农业环境保护这种公共物品的生产严重不足,有时甚至会出现供给为零的局面。
外部性与产权有一定联系,产权界定有助于某些外部性问题的解决,但有些外部性又决非产权界定就能奏效。将外部性问题寓于内部性问题中,则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而且可以能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比较理想的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办法,这就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把外部性成本内部化。
二、农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经济制度安排
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和环境资源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解决环境问题不能单靠市场机制,因为市场机制的本质是经济行为主体受利益驱动而实现的调节,它是以承认各经济行为主体的局部利益为出发点,很难统观全局,自动地反映社会需求的长期变动趋势,不能使经济行为主体主动地根据环境和社会效益来安排自己的活动。所以治理环境污染需要政府实施必要的干预。
(一)排污收费
“排污收费”是按“污染者付费”原则,将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励排污者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资源的一项经济制度安排。理论上,每一污染物的边际损害费用等于边际治理费用所对应的收费标准为最优收费标准,是实现全部社会费用(污染损害费用与治理污染费用)最小化的收费标准。按照最优收费标准征收的费用总额可分解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污染物造成的污染损害补偿费,另一部分是环境资源的使用费,因此,可以定量体现“污染者付费”和“环境资源有价”的原则。但由于很难将污染造成的损害精确计量和货币化,所以很难确定最优收费标准。
(二)开征环境税
环境税是国家为了环境与资源而凭借其权力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程度征收的一种税。环境税的主要功能是调节人们开发、利用、破坏或污染环境资源的程度。如对污染性产品征税,可以将污染性产品的外部社会成本“内部化”,利用价格机制,淘汰污染性产品,推广使用无污染性的绿色产品。环境税的经济特征是,只要商品有一定的需求价格弹性,税收的价格效应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都会有影响,也就是说,征税使污染性产品价格升高后,一方面可让消费者承担其消费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外部性;另一方面,价格升高,需求越少,生产者收益下降,通过需求变动,让生产者对其产品在消费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利用利益动力机制有效地调节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污染行为。
(三)污染削减补贴
污染削减补贴的原理和环境税一样,既然生产者不愿从事环境保护的主要原因是私人收益低于社会收益,那么借助于补贴手段,对参与环境保护的生产者给予适当的补贴,使它们的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一致,可以把社会所需而市场机制又无能为力的,环境保护活动诱发出来。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具有正外部效应的行为,但也包括一些旨在消除或减少负外部性的活动。补贴形式主要有赠款、软贷款、价格(或实物)补贴、税收减免四种形式。
(四)排污权交易
戴尔斯(Dales)在其1968年出版的《污染、财富和价格》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污染权的概念,他认为可以像股票一样,将污染权出售给出价最高者,出售的主体是作为全社会和环境所有者代表的国家,污染权也可以在拥有污染权的生产者间彼此交换。排污权交易是将环境资源视为商品,运用市场机制对污染物进行控制的一种选择方法。排污权交易的运作首先要由政府管理部门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基本依据,确定某一区域内各种污染物的允许排污负荷总量,进行初始分配,即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然后允许排放量在各污染者之间进行必要的交易。由此可见,排污权交易是在某个特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总量控制下,按照区域内实际技术经济条件,运用市场机制控制区域内各个污染源的排放水平和削减水平。这种经济手段具有克服法规标准局限性的巨大潜力,其核心就是刺激排污者在其自身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目标间进行权衡。
三、农业环境治理中农业绿色补贴手段的效应分析
(一)农业绿色补贴是我国现阶段解决农业污染问题的理性选择
理论上讲,农业环境污染当然可以采取征税(或征排污费)、排污权交易等方式解决,但是农业环境污染有其特点:一是污染隐蔽性强。隐性污染源大大超过显性污染源。二是技术操作困难。政府难以制订一套以技术检验为基础的条例用于指导带普遍性的农业环保实践。由于从事农业的地区,其气候、土壤、水文、地形以及地貌等存在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必然使各种农业活动产生很大的差异,这种不确定性和多变性给立法部门和执法部门均带来了无法操作的困难。三是我国农业生产科技含量较低。农业粗放型的生产方式普遍存在,农民收入较低,农民承担污染税或排污费的能力较弱。农业污染的这些特点不太适合采用通常的治理污染方式,而更加适合采用农业绿色补贴的方式进行。
农业绿色补贴是指国家按照环保标准来核定补贴数额的农业补贴。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业实行多种补贴,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是我国的农业补贴大多没有和环境保护挂钩,有的甚至起反作用。如对特定化肥农药的补贴有助于鼓励农民选择高产作物品种,却对土壤和水资源有长期不良影响。因此,转变农业补贴的补贴方式,实行“农业绿色补贴”是解决农业污染问题的理性选择。
(二)农业绿色补贴的实施
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对一些农作物实行农药、化肥限额使用政策,政府在“绿箱政策”范围内给予生产者适当的经济补偿对因限额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的农业产出减少。将农业的支持与环境保护进行捆绑,逐步将农业补贴转化为农业污染补贴。首先,对实行农业绿色补贴进行评估。在实行绿色补贴政策之前,财政部联合农业部要对绿色补贴代替以前的农业补贴作有关方面的评估,如对补贴流向、补贴收入风险、财政补贴数量、对农民环保行动的影响、污染情况、纳税人负担情况进行系统地评估。其次,设置一些强制性条件,要求受补贴农民必需自觉地检查他们的环保行为,定期对自己的农场所属区域的野生资源、森林、植被进行情况调查。同时还要对土壤、水质、空气进行检验和测试,限期向有关部门提交报告。政府再根据农民的环境保护实际核查情况,以此来决定对农民是否给与补贴、以及补贴的多少。再次,对表现出色的农户,除提供“绿色补贴”外,还可暂时性减免农业的有关税费,以资鼓励。
(三)农业绿色补贴的经济效应分析
1.农业绿色补贴的实施效应
和传统农业补贴相比,绿色农业补贴可以调节农业生产的外部效应,使农业生产所产生的污染这一外部负效应得以内在化,一定程度上使农业生产的成本与收益能接近相应的社会成本与收益,有效地解决以往大量存在的农田结合部的土地污染问
题。同时,可以兼顾公平与效率,克服单纯以条例对农业进行环保管理的缺陷,使农民能在市场的作用力下自发保护耕地,提高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见表1。
2.农业绿色补贴的模型分析
本文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农业绿色补贴手段,运用现代经济学方法建立起不同的补贴模型,并进行具体的效应分析。
(1)补贴模型(Ⅰ)――对农业生产产生正外部性者给予补贴 农业绿色补贴可以促进农业生产者采取保持农业生态环境的措施,如农业生产者为了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而退耕还林、还草等行为。见图2。
图2中P表示市场价格,Q表示行业的产量,q表示个体农业生产者的产量,MR、MC分别表示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PMR、SMR、PMC、SMC分别表示私人边际收益、社会边际收益、私人边际成本、社会边际成本,XR表示外部收益。
在图2(b)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生产者会把产量定在q0处(按PMR=PMC的原则),而社会最优的产量应在q1处(SMR=SMC的原则)。如果不采取补贴手段,这个农业生产者就没有动力把产量扩大到q1。现假定政府向个体农业生产者支付XR数量的补贴,生产者就会将产量由q0扩大到q1。产量的扩大使整个行业的供给增加,图2(a)中的供给曲线由原来的S0移向S1,均衡价格由P0下降为P1均衡数量由
这就是说,政府提供补贴后,刺激个体农业生产者扩大产量,让更多的资源从其它用途中转移过来,用来增加这种产品的生产。
(2)补贴模型(Ⅱ)――对负外部性减少者给予补贴
补贴模型(Ⅱ)是指通过补贴手段刺激农业生产者减少具有负外部性产品的产出。有人把这种采取一定措施去降低未来的污染补贴称之为政府向污染者“行贿”。它是政府为了促使生产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补贴的形式补助农业生产者。如对减少化肥、农药等的使用的农业生产者给予补贴。见图3。
图中的符号说明与图2一样,MDC表示边际损害成本。在未补贴的情况下,农业生产者会按PMC=PMR的原则确定其私人最优产量(q0),而按社会最优应为q1,(q0-q1,)就是由于边际损害成本MDC的存在而导致的有污染的产品的过度产出。如果采用补贴手段,政府给个体农业生产者的补贴额也就是单位产品的(q0-q1)部分。由于补贴的存在,使有污染的农业生产者在产出为q1时的利润与在没有补贴时产出为q0时的利润一样,因此,补贴手段能激励有污染的产出的减少。
(四)建立农业绿色补贴体系,全方位治理农业污染
1.完善环境立法。借鉴国际上成功的控制有机肥、化肥和农药面源污染的法规,由国务院制订法规。同时,建立国家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拟定新的化肥和农药管理法律法规,鼓励能够减少面源污染的化肥和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建立我国有机废弃物排放的法规,有效控制城镇的污水排放和规模化养殖场牲畜粪尿的排放。
2.在实施农业绿色补贴的同时,加强对农民的环境保护教育,以逐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形成相应的行为规范。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境意识。通过科普和大众媒体,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对农业立体污染的认识和自觉参与防治污染的意识,鼓励企业和农民采取环境友好技术,在适当的时候制定相应的法规,以实现减少立体污染和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荷兰在欧洲属于领土面积较小的国家,但境内土地平坦而肥沃,自称TheNetherlands,意为“低洼之国”。作为欧洲联盟(以下简称欧盟)的第六大经济体,其GDP占欧盟的5%,是欧盟各国中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之一。荷兰人口1637万(2007年6月统计),国土面积41526平方千米,其人口密度比我国高出两倍,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有耕地199万平方千米,人均耕地1.3亩,与我国基本相当,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荷兰年均降雨量750毫米,全年光照时间只有1600小时(我国平均2600小时),光热条件不够理想。但令人惊叹的是,荷兰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世纪90年代以来,荷兰每年农业净出口值保持在130多亿美元水平,是仅次于美国的农业出口大国,荷兰涉及农业税收的法律制度对此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荷兰依据本国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探索出了适合本国特点的涉及农业税收的法律制度。
一、荷兰涉及农业税收的制度形式
荷兰对农业没有一个独立的税收体系,它对农业采取与工业一样的流转税与所得税相结合的复合税制。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和环保税等税种在其税制结构中居重要地位。荷兰的涉农税收法律制度主要分布在增值税和环保税领域。1.增值税领域的制度形式荷兰基本属于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在荷兰,增值税(VAT,荷兰语BTW,BelastingoverdeToe-gevoegdeWaarde)有三档税率:(1)标准税率19%,(2)低税率6%,(3)零税率。其中,涉及到农业的初级生产者可以得到增值税的免税待遇。①总体看,荷兰增值税的免税范围控制十分严格,但在免税范围严格控制的情况下,荷兰的增值税法对农业生产部门,如种植业、养殖业和园艺业等属于初级生产者的部门,适用特别规定。②这就将农业部门隔离在增值税制度之外。不仅如此,农业生产者还可以享受5.1%固定的进项税额抵扣。即农业生产者如购买与农业生产有关的产品时,可以获得占其发票总金额5.1%的退税优惠。产品的供应商开具相当于加价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作为农业生产者的进项税用于抵扣。〔1〕这样,不仅减轻和补偿了农民因购进货物承受的税收负担,而且确保了增值税的税负均衡。所以,在荷兰,涉及农业税收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在增值税领域中规定了明确的免税条款。2.环保税领域的制度形式可以说,荷兰最早的环保税产生于1994年,而在其后的十几年中,环保税种类日显多样化。荷兰为环境保护而设计的税种主要有:抽取地下水税、垃圾处理税、土壤保护税、超额粪便税、能源税、燃料税、噪音税等等。①荷兰的涉农税收法律制度最主要反映在土壤保护税、超额粪便税、抽取地下水税和能源税中,其中前两者主要是针对农业生产征税的内容,后两者主要是基于对农业的扶持而免除交纳涉农税收,从而又形成了征税与减税结合的制度特征。荷兰的土壤保护税规定农业生产者如果在对土地施肥过程中,使氮、磷含量超标释放,就需要交纳一定税款,而这个超标的标准在1998年最终被法律确立;〔2〕同样,如果农业生产者在饲养牲畜的过程中,过度排放牲畜的排泄物,也要被征税。抽取地下水税主要是针对开采地下水征收的税,但某些情况下纳税人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即采水的用途是为灌溉等农业生产为目的的。能源税是对家庭和商业机构使用天然气、电力、矿物油以及液化石油等取暖、热水和做饭征收的一种税。如果能源的使用是为了种植或园艺,则享受零税率的税收优惠。3.荷兰涉农税收法律制度与财税政策配套出台与涉及农业税收法律制度相关配套的财税政策,是荷兰政府的一个成功做法。如荷兰政府为了引导农户节能增效,政府部门与环境组织合作,在温室种植业确立了绿色标签发放制度。得到“绿色标签”以后,可根据积分高低得到政府的减税鼓励,这一政策引导农户努力创新,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力。〔3〕荷兰政府除了给予农业生产者上述绿色农业的税收减免优惠,还出台一些配套的政策,包括:(1)对于耕地的保护和规划方面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2)制定了合适的土地轮耕、休耕制度,并对休耕的土地进行补贴;(3)为解决地少人多的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制定相关法律政策鼓励经营效益差的小农场转向非农产业,将收购的土地“优先长期”租给大、中型农场;(4)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业达到规模化经营,规定种植业农场规模不得少于30公顷;(5)对自动放弃经营农场的农民和提前退休的农场经营者给予补贴;等等。4.荷兰涉农税收法律制度与欧盟的政策及WTO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致性作为欧盟的成员国之一,荷兰的涉农税收法律制度减税的宗旨与欧盟的农业支持政策目标是统一的。欧盟成员国对其农产品实行共同的支持,对农产品实行高额补贴,建立粮食的价格支持体系,并对进出口实行高度保护。欧盟促进农产品共同发展的协议内容包括:(1)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2)改善农业从业人员的生活水平;(3)稳定粮食等农产品市场,保证农产品的充足供应,并以合理的价格提供给消费者。这与荷兰涉农税收法律制度促进农业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虽然采取补贴与减税等不同方式,但最终都对农业给予了有效的扶持。欧盟为了应付WTO农业协定,除了制定“共同农业政策”,欧盟的新补贴政策也不再与生产挂钩,而与环境、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标准等相联系。欧盟成员国最晚在2007年实施该政策,而荷兰政府率先从2005年1月起在荷兰实行这一改革计划。
二、荷兰涉及农业税收法律制度的特征分析
涉及农业的税收制度是关系到社会民生的重要制度,只有在税收制度的支持下,农业才能发展,并实现国家与社会持续发展的目标。荷兰对农业的税收制度可以归纳为以下基本形态。第一,荷兰对农业的税收并不是借助独立的税收体系,而是一种流转税与所得税②相结合的复合税制,在增值税领域通过明确免税规定实现农业保护。第二,荷兰对农业的税收制度内容分散于荷兰税法体系的各个税种之中,这种分散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形式。第三,荷兰对农业的税收制度实行征税与减税相结合的征收方法。第四,荷兰充分利用了欧盟的新补贴政策和WTO农业协定在环境保护、绿色农业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制度支持。荷兰涉及农业税收的制度形态可以反映出其最明显的目标特征。首先,减税是荷兰涉农税收法律制度的最重要目标。荷兰在制定这方面的税法时,主要以直接减税的形式对农业进行倾斜性的保护和扶持,统一对农民实行直接减税。由于优惠方式无需借助产品的市场流通,减免税收的优惠可全部为农民所得,这对增加农民的收入能起到实际的效果。通过直接减税,荷兰的农业生产者真正成为了“躺在政府怀抱里的人”。其次,直接减税与间接减税相结合作为长远目标。荷兰涉及农业税收法律制度的内容大部分是以直接的方式减免,使农业生产者直接获得利益。但也不乏间接的方法,如荷兰的能源税、土壤保护税以及超额粪便税等环保税主要由家庭和小型商业机构负担,而政府则通过改革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法,如减少课加于第一收入等级之上的税率,提高免税额度,将税收收入返还给纳税家庭;通过减少雇员工资结构中由雇主负担雇员的社会保险费部分额度,提高小型商业机构的扣税标准,降低公司税率等方式,将税收收入补偿给商业机构。①通过直接和间接减税方法的结合,保证了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和促进,保障了农业可持续发展长远目标的实现。再次,与其他农业政策配合紧密、协调,共同对其农业生产发挥积极作用。荷兰早已认识到推动农业发展仅依靠税收减免的优惠不足以支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出台了体现减税思想的许多财政补贴措施,如引导绿色农业的推广,以实现荷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更重要的是,现代财政税收的功能已经超越了传统的仅为政府正常运转提供资金保障的基本功能,成为经济调控和福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进步具有重大作用。所以税收在荷兰的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目的和作用远远超出征收本身,这一点在其农业税收体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为促进和带动荷兰农业以及经济的发展,荷兰涉农税收法律制度在近几十年里得到空前发展,成为世界粮食出口大国,这与其涉及农业税收的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其制度的特征表现是有明确的理论支持的,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供应学派的减税理论,这是荷兰增值税法及相关财政减税政策的理论基础。供给学派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兴起于美国的一种经济学理论,其基本理论主张是:恢复萨伊定律,强调供给第一,而刺激供给的根本是减税。供应学派的理论认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税负政策调节的重点应放在供给方面,降低税率能刺激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和抑制通货膨胀,因此减税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应当说,它是不同于单纯强调需求的凯恩斯学派的一种减税理论。在供给学派减税理论中,中心思想是税率太高将阻碍人们更加勤奋和积极地工作,减税既增加了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又鼓励人们去努力工作,从而增加总就业量。同理,税收制度的改变能使家庭储蓄增加,鼓励企业更多地投资,这样用于生产的总资本就会增加。如果这两种税收制度成功施行,总供给和总需求就会同时增加,促进经济增长。荷兰涉及农业税收的制度就是这一理论在实践中的典型体现。通过减税的制度安排,可以扶持弱势产业———农业的发展,一方面增强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农业生产者个人和企业愿意从事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科学研究,提高了荷兰农业的生产率,增加了荷兰农产品的总供给量。由于荷兰涉及农业税收的许多制度内容被安排在环境税中,所以还应当看到荷兰环境税中的税收中性思想。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赋税理论最早提出了这一想法,不同时代的大卫•李嘉图以及新古典经济学派的阿弗里德•马歇尔等学者,对这一理论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当前,较为公认的税收中性理论含义是,为了尽量减少经济效率损失,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除了使纳税人负担税收外,不能因课税而扭曲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完全的税收“中性”是一种理想状态,难以实现。不过在具体的税收实践中,荷兰对环境税的处理是税收中性理论的较好应用。一般情况下,环境税通过税收惩戒破坏生态环境和浪费资源的生产、消费行为,鼓励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行为,这对促进建设环境良好、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环境税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因此,荷兰环境税采取税收中性的设计,以减轻社会各界对征收环境税的抵触,缓解政府所受到的利益集团的政治压力。政府通过对纳税人进行补偿、补贴或减少其他类型税收的方式,使纳税人获得与其所支付的环境税等值的款项,其目的是在不增加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总体水平的基础上收取环境税。
朱飞云,(1987-),江西南康人,贵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市场营销与策划。
摘 要:欠发达地区的社会经济实现现代化的具体措施就是实现“三化”的协调快速发展,作为“三化”中不可或缺的“城镇化”需要众多必要条件的配合才能实现稳健快速的发展。通过城市经济学家对于什么是城市以及城市存在的必要条件的解答,为贵州实现“城镇化”的后发赶超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也帮助避免了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效率低下的决策的作出。
关键词:城市化;城市经济学;所需准备
贵州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典型代表省份,其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与东南沿海省份之间的横向差距扩大引起国内经济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我国西南部的内陆省份,贵州缺乏沿海沿边的贸易地理区位优势,同时,“八山一水一分地”的地质地貌条件又限制了其现代化条件下的农业大规模生产的发展。一系列的欠缺与不足使得贵州的经济发展相比较其他省份而言困难重重。但是,这一切先天性的弊端并不意味着贵州在发展的道路上毫无出路,伴随着“工业强省”的战略的提出和“国发二号”文件的颁布,贵州的经济发展遇到了一个新的契机。
在贵州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实现现代化具体现实的路径则是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着密切联系。以工业化为中心,从城镇化的角度来看贵州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也许会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启示。城镇化(Urbanization)即是推动农业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一个过程。而根据城市经济学家的定义,城市地区(Urban area)为在相对狭小的面积里居住了大量人口的地理区域。①两者定义都是把人口密度作为定义的基础。所以,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最大的本质区别即人口密度的不同,推进城镇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加速人口集聚的过程。而人口集聚之所以在促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不同的城市经济学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具有代表性的是巴特利特(Bartlett,1998)认为虽然自然界中有着动物集聚的现象,有的还形成了等级制度。但是它们都没有发展出像人类这样的建立在以自愿交换为基础的具有非自然特征的城市集群。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人们进行越来越多的建立在价值基础上的频繁交换,人们集聚到一个较小的地理区域才能为这种频繁交换提供便利,于是城市诞生了。
城市的诞生是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还是经济的发展促使城市的出现?这不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根据经济学家们的观点城市是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而城镇化又反过来促进了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所以作为欠发达地区的贵州省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城镇化一方面刻不容缓,一方面对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实现长期均衡发展也是大有裨益的。那么城镇化的大力推进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对于这一问题阿瑟.奥沙利文(Arthur O’Sullivan)在其经典著作《城市经济学》中提出这样的观点:城市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类科技已经创造出生产和交换系统,为人类向自然规律挑战奠定了物质基础,所以城市的发展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农业生产剩余;(2)城市生产(3)用于交换的运输体系。
农业作为人类历史发展以来起步最早、最基础的产业,必然会伴随着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水平而提高生产效率。当农业生产出满足从事农业人口的粮食后还有富余,而这些富余达到足以弥补城市居民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但却还要消耗粮食而形成的供给缺口时,城市就有了形成的前提必要条件。随着农业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农业需要的劳动力投入越来越少,因此使得原先从事农业生产的部分劳动力得以从农业生产运作中解放出来,成为了相对的剩余劳动力。这一部分劳动力从事其他产业的出处要么是进城,要么是集聚于某个地区来从事非农业以外的产业的发展。久而久之,这一存在集聚效应的狭小区域就有可能伴随着人口密度的上升从原先的农村或镇一级的行政单位升格成一个新的城市,完了一个新的“造城”过程。如今,贵州省的农业发展体现出粮食基本满足供给的局面,粮食增产受制于有限的耕作面积、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和不利的自然气候环境困难很大。2011年贵州省全年粮食总产876.9万吨,相比较上年因旱灾减产21.2%。在农业就业结构方面贵州有着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高农业人口比重,农业人口数量巨大。为实现加速现代化,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农业现代化是实现推动城镇的化的首要之务。
城市化硬币的一面是农业生产过剩,另一面就是城市生产了。一部分自从脱离了在原先土地上的耕种,也就失去了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粮食供给途径。于是城市居民就需要进行了城市生产,通过生产出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与农村居民来交换到粮食来满足生存需要。比如城市居民说所需的粮食、广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农副产品等等。当然这一切的一切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人们资源的价值交换的基础上,利用行政的手段进行强制性的转移收入这种模式不可长久。纵观历史发展过程,古希腊雅典城邦的衰败也许可以帮助我们预示“寄生城市”的未来发展命运。在阻挡波斯的西侵成功后,雅典帝国在希腊各城邦中脱颖而出,并团结了各小城邦后成立了得洛斯人联盟以便共同防御外敌。伴随着雅典帝国的话语权的提高和控制欲的膨胀,原先建立在各城邦间自由交换财物的体制逐渐演变为雅典帝国向其他城邦索要、征服和纳贡的制度。就这样,不满与愤恨在不同城邦间滋生,最终导致了战争。公元前431至公元前404年鉴爆发的雅典和斯巴达城邦间的伯罗奔尼撒之战将雅典从主导的地位上赶了下来,雅典为生存而维持的纳贡体系也随之土崩瓦解。虽然这一切发生的很久远,但是,让人牢记的经验或教训也是让人深思的――建立在强迫转让支付基础上的城市发展是不可持续的。
有了农村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有了城市的主要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生产,能够让城市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后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用于交换的运输体系。这一点易于理解,因为农业要取得规模收益,就需要大规模集约化的生产,同理在城市地区工业化大生产也需要者大量的资源投资,生产后需要着大量的产品外送,这是高效的联接这城市与农村间的交通运输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没有高效的运输体系,农村农民种植的粮食和农副产品就不能够适时的提供给城市居民消费。另一方面,没有高效的运输体系,城市生产的产品也不能够充分的满足现实和潜在市场容量。铁路运输今天作为物流运输的主要手段得到特别关注,2011年,贵州省境内铁路营运里程达到2070.1公里,完成铁路基本建设投资159.43亿元,②人均铁路里程排名还是靠后。而鉴于贵州省独特的高原卡斯特地貌,使得物流运输成本也一直居高不下。要加速城市化,加大交通运输的投资建设力度亦刻不容缓。
正因为有城市经济学家们对于城市为什么存在的解答,我们获得了在实际行动中加速推进城镇化的启示。正因为城市经济学家对于城市存在的必要条件的阐述使得我们能够为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的不足和欠缺提供依据。这些问题的解答可以帮助我们火大当前加速推进城镇化假设是否做好了准备?毕竟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任务不是建立一个“空中楼阁”一样的不需要任何基础和根据的。(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注解
专业化当前在城乡二元结构反差显著、且农村劳动力职业流转、身份流转、居住流转不一致的背景下,多数农民选择的是“农忙时种田、农闲时打工”,或者是“收入靠打工,保障靠土地”,可见农村普遍存在的是兼业化、或者说非专业化生产模式。这种模式源自:农业分散式小农经营模式导致农业与其他行业存在劳动生产率差距,而农民流向其他行业缺少身份转化和社会保障获取的正当途径,结果农民经常在乡村和城市、农业和工业之间“飘摆不定”,这不仅无助于工业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且也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形成稳定、高素质的主体队伍。反过来说,新农村建设更依赖于农民生产的专业化和集约化,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和长期居住农村的农民更有动力和能力推动新农村建设。从动力角度讲,专业从事农业和长期居住农村的农民,与农村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联系更为紧密,农村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状况与其福利水平休戚相关,这让农民更有动力和意愿去推进新农村建设。从能力角度讲,专业生产的农民将会提高分工水平,增加生产规模,从而获取生产的规模经济和分工经济: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节约工作转化的时间、推动机械的发明和利用以及加速知识的积累和扩散,这会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促使农业生产和农村其他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
知识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健康、流动和教育等人力资本投资和含量均在不断提高,但与市民相比,农民的卫生医疗水平和健康状况较低,所受教育和培训的程度不容乐观,在劳动力非农化流动中,又出现了农民人力资本的“逆向选择”现象:流出的基本是年富力强、受过较多教育的农村“精英”,而留下的主要是人力资本含量和劳动能力较低的儿童、妇女和老人。显然,农村居民的知识背景能否支撑起新农村的建设任务值得关注。无疑,培育有技能、懂经营的知识化农民,不仅会通过农业生产、而且会通过社会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久动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特别强调农民人力资本投资,即增加技能和知识对改造传统农业和促使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从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看,农民的知识化有助于农业生产的机械采用、技术进步和扩散以及生产组织方式创新,这些会在土地资源有限条件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并为新农村建设其他方面提供经济条件。同时,生活宽裕依赖农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和消费观念的转化;乡风文明需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农民认知程度的提高;村容整洁取决于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和农民规划能力的增强;管理民主构建在农民自我管理能力和民利行使能力增强的基础之上,而这些如果离开农民的人力资本增加和知识化,无疑将成为镜花水月。
市场化中国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轨时期,而市场化改革从开始就与对外开放紧密相连,由于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对外开放可视为市场化在空间意义上的延伸。基于这种背景,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正经受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深刻影响。如果说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不可逆转,那么,中国农民的福利扩展就不能寄希望于政府的特别保护,事实上,这种思路不仅不具有可行性,也不具有合理性。唯一的出路是在政府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的基础上,农民主动调整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自觉接受市场机制的调解,其生产和经营行为以市场为导向,其效益和利润获取以市场为基准。可以说,农民的市场化将是一个无法回避、因此应主动适应以扩展福利水平的基本趋势,况且市场化有利于农民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敏感、理性、判断,从而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基本机理是:市场经济是对以高度集权、计划指令为特征的计划经济的否定,因此是一种自主决策、自由竞争和自我发展的经济机制,农民以此做出经营决策,可以有效配置农民的经济要素,充分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逐渐确立其市场主体的角色,扩展其市场和社会交往范围,促使其形成自我判断、公平竞争、应对变化的理性和能力。这种理性和能力无论是对于农业生产发展,还是农村的社会、文化、政治、环境等诸多事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组织化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背景下,中国的农业生产仍主要是分散式、家庭型的小农生产格局,这种非组织化状态使单个农民的市场谈判能力和政策影响能力较低,客观存在着大市场―小农户之间的不对称以及农业政策周期性调整的不稳定状况,这显然会对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产生负面影响。作为一项系统、长期的战略工程,新农村建设必须进行组织、尤其是经济组织方式创新,通过适当方式将“原子式”的单个农民组织起来,最大程度地释放农民的合作力量。组织化的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至关重要,根本原因是:在市场化背景下,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意味着农民的要素购入和产品销售将更多依赖市场,由此发展农民的自发性经济合作组织,逐渐实现农业生产资料共同购买、农业信息共同享用、农村资源共同开发、农业产品规模销售等,可以有效降低农民参与市场的交易成本,增强农民发现市场价格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农民参与市场谈判的能力和动力。另外,农民的自发性经济合作,还有利于在农业生产者、加工者和销售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利于将农民―政府的二元结构变为更有弹性的农民―中间组织―政府的三元结构,从而在农业政策制定中更加凸显农民的“呼声”和“意愿”,有效规避在土地征用等方面的农民利益“忽视”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农民自发性经济合作不仅对生产发展意义重大,而且会为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目标的实现提供组织资源。
(一)社会经济发展对课程设置的要求与专业性质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产业结构正从传统产业结构向以工业为主的现代产业结构转变。调查表明(表1):第一产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快速下降,但就业比重仍远高于产值比重,说明我国城市化进程任重道远,仍然需要从农业中转移出大量的从业人员。而二、三产业发展空间巨大,就业机会多,非农专业比较受青睐[3]。事实也是如此,安徽农业大学2006—2010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中,有12.72%从事金融会计;14.51%选择考研或出国;13.39%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行列或事业单位;公司行政管理或销售是普遍选择,占总人数近40%,其余近20%学生自己创业或等待就业(表2)。为适应这种社会经济变化,各高校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原有的基础上强化了这些热门专业的课程设置,经济、贸易、金融、市场营销、财会等课程约占授课课时的2/3以上,原有的农经课程中比较重要的畜牧、林业、渔业课程都取消。课程设置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农经专业毕业生能够胜任城市中二、三产业就业,但由于以就业为培养目标,各个非农课程之间缺乏明显的关系,而且非农课程开设过多,受学时限制,很难深入全面地讲授,学生专业目标不明确,课程学习缺乏兴趣。这些问题都困扰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继续发展。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推动城市二、三产业发展,二、三产业的就业空间加大,然而离农、非农课程增设又冲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农业性质,新的课程设置还没有建立起来,导致农经就业方向偏离农业领域。
(二)现代农业发展对课程设置要求与传统专业课程体系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不断完善,土地规模经营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土地规模经营推动我国农业经营方式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现代农业即现代工业产品如机械、化肥、燃料、电力大量投入到农业生产各个环节,利用现代管理理论和现代服务业理念进行经营管理,生产效率达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几乎可以做到没有体力的投入,但智力的投入因素大大增加,农业生产者不仅仅要懂得生产、还要懂得生产各个环节与社会服务之间的有机结合,更要懂得融资与经营,甚至为了规避市场风险还需要懂得期货等现代经济理论。因此,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科内涵也在发生质的变化,非农、离农课程日益增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现象普遍,这既是知识更新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然而,由于我国现代农业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我国现代农业模式在实践中没有明确定位,各高校农经学院对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非农理论知识之间的逻辑关系认识也不清楚,导致农经课程体系改革中所设置的非农、离农专业与实际农业生产脱节,既不为学生理解也不受用人单位欢迎。
(三)综合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之间的矛盾
按照当前各高校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界定: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主要是具有系统的经济科学与管理科学的基础理论,掌握农(林)业经济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各类涉农(林)企业、各级政府部门、教育科研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金融、财会、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针对该目标,当前课程设置主要存在两大问题:首先,在农经专业课程设置中,体现复合型特点的课程基本都有设置,但体现应用型特点的课程设置仅有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而且大多安排在第七和第八学期,由于三、四年级是学生考研、参加国考和省考的黄金时间,为节约时间备考,专业性、实用性较强的课程不得不草草结束,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也无法保质保量完成,导致农林经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无法通过实践环节实现。其次,由于把农经人才的就业岗位定义在各类涉农(林)企业、各级政府部门、教育科研单位,导致开设过多的非农、离农课程。很明显,农经专业的毕业生未来并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这种界定虽然迎合了大多数毕业生“跳农门”的想法,但同时也导致大多数毕业生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甚至涉农行业的意识。
二、农林经济管理课程体系建设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知,要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以及现代农业的需求,增加非农课程设置必不可少,然而过分重视非农、离农课程开设,而不注重与农经发展实际需求的关系又会导致学生对专业倍感茫然,专业兴趣渐渐失去。要培养综合性人才,就要多开新课,这无形就分散了涉农课程的学习精力,而且减少了实用性人才培养时间。要化解以上矛盾必须从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入手,以培养实用性、综合性人才为目标对农林经济管理课程进行重大改革。
(一)增设农林牧渔课程,增强农经专业“农学”性质的认识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而设置过多的非农、离农课程反而模糊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本质特征。以至于作为一级学科的农林经济管理在我国是设置在管理学门类下的[4]。而在农业十分发达的美国,农业经济管理则是置于农学与农业经营学科群之下,并未脱离农业本身[5]。为此农林经济管理的课程设置,除通识教育外,首先要正本清源,恢复农经专业“农业”的本质,增设农林牧渔业课程,但教授重点不是种养殖具体方法,而是农林牧渔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对于经营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需求是什么?现代农业不再是体力劳动,而是一种智力劳动,是充分应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服务理论,在农业生产的播肥、犁地、旋耕、播种、灌溉、除草、打药、收割等各个环节都能实现流水线作业的现代工厂式生产方式。可见,学生必须了解农林牧渔业基本特性,至少掌握1-3种自己感兴趣的农业生产特性,以此了解非农资源何时何地如何有效地和农业资源结合,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这就需要增设农林牧渔课程,加强学生对农学课程的认识。
(二)按照现代农业的逻辑关系设置非农课程,增强对现代农业的认识
现代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地方不仅仅是引入现代技术、管理和服务,提高生产效率,还在于现代农业还通过对农产品的仓储、加工、营销等手段提高农产品的效益。因此,在课程设置上首先要体现现代种养殖业对现代管理和服务理论的需求的课程[6],如在完成专业基础课的基础上,及时开设农业经济学、畜牧业经济学、渔业经济学、现代农业管理学、农业技术经济学、农业政策学等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其次按照农产品的种养殖业、农产品流通、加工、销售、营销、与对外贸易等顺序进行课程安排,让学生充分认识现代农业不是单纯的第一产业,而是横跨一、二、三产业的产业链学习。并通过重点掌握一种或几种农作物的生物特性、生产技术,逐步延伸产业链学习,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链的认识。
(三)增加农经专业实习,加强学生对农经问题的认识
农经专业实习不能停留在简单的调查和写报告,而要深入农村重点了解农村情况,了解农村所需,只有全面认识现代农业全过程、现代农村基本情况,才能够从中认识到农林经济管理的重要作用,从而引导学生建立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兴趣,进而为未来从事相关工作做好思想准备。首先,通过增加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实习学时增强学生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专业实习可以分3次进行,每学年安排一次。第一次实习为专业认知实习,依托专业基础课在第二学期结束时进行。第二次实习的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现代农业是依赖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管理理念而建立的工厂式农业,没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即是农活也未必干得好。第三次为各学年分别进行专业课程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通过这些专业实习,学生直观感受到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究竟是做什么的,自己的未来能够干什么。其次,布置任务,带着问题去实习。在实习中遇到的难题会比较多,而解决问题的强烈欲望会增加学生对专业的兴趣,促使学生在今后的课程学习中更加用心,正所谓带着问题学习,效率应该更高。当学生全面了解现代农业的所有环节后根据个人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向,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
(四)选修课程分解为非农课程和涉农专业核心课程
1 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评价
1.1 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农田生态系统是一种半自然的人工生态系统,是由农田、环境及人为控制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特殊性。它不仅包括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和食物保障的产品服务功能,还具有巨大的环境服务功能。
1.2 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形成机理 农田生态系统是人类依靠土地资源,利用农田生物与非生物环境之间以及农田生物种群之间的关系来进行人类所需食物和其它农产品生产的半自然人工生态系统。农田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等;非生物环境包括地理位置、温度、降雨、土壤养分、pH值等。农田生态系统在经过一系列的生态过程的基础上,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产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生态系统功能的具体体现,生态系统非生物环境特征、生物特征和生态过程及其相互作用是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形成的内在机制。作为一种半自然的人工生态系统,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着重要的影响。从根本上说,人类活动是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形成的驱动力。但是,不科学的人类管理活动会对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巨大的损害。
1.3 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价 近年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价引起了生态学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当前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和热点问题。没有定量经济量度的生态系统服务易被忽视,对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评价,是量化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环节。通过价值量化评估技术,探讨生态系统的价值,不仅可为构建绿色GDP、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区域发展决策提供理论依据,而且对认识中国“三农问题”、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保护农田及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2 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可持续发展策略
2.1 建立综合的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体系,制定合理的补偿价格 农田生态系统不仅具有生产生态系统产品的功能,而且具有支撑与维持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功能,如涵养水源、改良土壤、调节气候等。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只重视经济产值及其增长速度的核算,而忽视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资源基础和环境条件的核算,通过建立综合的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体系,对损害(或保护)农田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激励人们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外部不经济性,并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制定合理的补偿价格。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和持续发展,必须给农民适当的价格补偿,补偿的额度应不少于消耗耕地资源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对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研究可为耕地资源合理定价、有效补偿、科学管理和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农耕用地 土地效益 农民收入 贫困文化
一、调查方法
本文在实地调查的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山东部分农村农耕土地效益与农民收入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对比分析,从而归纳整理出相关结论和影响因素。
二、调查结论
通过实地考察资料的整理归纳,笔者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一)尽管剩余劳动力存在,但农业生产的边际成本仍大于边际产出
在调查中,通过对农户的定性观察,我们发现,所抽取的所有样本均不存在农户边际产出不足以抵偿劳动者个人消费需求的情况(即可推断出农户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为正)。对以农耕地为主要生产对象的农户而言,农户普遍存在剩余劳动力不为负的状况。因而可以得出,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农户可开发劳动力一定为正(可开发劳动力=农业投入劳动力+剩余劳动力)。在农村社区中,劳动力闲置时创造的价值为零,为追求价值最大化,农民往往是将劳动力投入到农业生产过程中使其转化为价值,这样一来,就意味着边际劳动力是大于边际产出的,也就使得在农业生产中的边际成本大于边际产出。因此,假设劳动力可以量化,则土地纯效益为负值,农业生产的劳动转化率是低于社会平均转化率的。
(二)排除天灾影响,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土地耕作条件与农业产出弱相关,与农民收入负相关
1.土地耕作条件与农业产出弱相关
历史上山东省境内人均耕地一直较少,形成了精耕细作的传统耕作方式,影响土地实际产出的最大因素是劳动力的投入。但剩余劳动力具有很大的弹性,并且无法简单加以量化。假定农业生产中投入的劳动力相同,则耕地的最大产出取决于土地耕作条件的优劣。由于闲置劳动力价值转化率为零,农民为追求最大利益,在产业限制的条件下,只能将剩余的劳动力尽可能多的转向农业生产中,使土地效益达到土地生产能力的极限,来大大减少耕作条件引起的产出差异。因此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土地耕作条件跟农业产出弱相关(参考图表1所示)。
2.土地耕作条件与农民收入负相关
在耕作条件(土地质量,灌溉条件等)较好的地区,土地的最大产出量无疑是较高的。长期传统的农业生产中早已形成了稳定的边际成本与边际产出的均衡状态,并且在这一状态中,边际劳动力是大于边际产出的。因此,农业产出增加的边际成本是非常高的。耕作条件好的地区最高产量是高于条件较差的地区的,出于对最高价值量的追求,闲置劳动力使用量也高于条件较差的地区。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可自愿参与行业多元化。通过行业比较,农村人口意识到农业是劳动力转化率非常低的行业。因而市场导向和现有利益格局就使得大部分闲置劳动力转化为产品,以谋取较高的劳动――价值转换率。由上述可知:在外部交流等条件一定的情况下,耕作条件较差的地区从农业中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数量是高于耕作条件较好地区的。因此,剩余劳动力乘以劳动转化率,耕作条件较差的地区,农民的价值转换量较高,也就是收入较高(参考图表1所示)
(三)在单位时间内,农民劳动力的年龄与土地收入呈正相关,与总收入呈负相关
在调查中发现一个较为有趣的现象:在社会基本条件一定的条件下,年龄大的农民阶层的平均年收入要低于年龄较小的阶层的平均年收入,年龄大的农民耕作经验比较丰富,花较多的时间在农业耕作上获得较多的土地收益。对于年轻的农村人口来说,他们更愿意花费较多的时间在其他行业生产而不是农业生产上,后者的离土倾向明显高于前者。这就使得,后者相同甚至较少的劳动转换为更高的收入。反过来,根据强化理论,这一积极成果会大大正强化他们以及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行从事非农业生产的这一行为。这一点结论,对解释现阶段大规模的社会流动以及在农民阶级内部进行社会分层研究有所帮助。
(四)粮食生产在农民日常生产活动中所占比重越大,农民的相对贫困就越严重
我国的粮食生产与营销过程中,存在很强的国家宏观调控色彩。土地是粮食生产的载体,而我国的土地又具有很强的福利色彩:农业税减免与粮食补贴等一系列国家政策措施使得农民在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存在外部性成本;而在粮食营销流通的过程中,粮食显然又带有很强的国家统一规划成分。这使得粮食具有部分社会效益,同时使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公共物品的性质;而正是公共物品的非营利性,决定了粮食在销售过程中是价格与实际价值是不对称的;这其中的差额就完全由农民来承担。因而,粮食销售过程所存在的外部性效益,也减少了农民应得的经济效益。从本质上来说,不难发现,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荒谬的现象:农民生产出来的商品,由于政府的宏观调控,致使其中的一部分价值转化为公共物品;而反过来,农民却又不得不为自己生产出来的公共物品支付全部的费用。
中国的现实状况是粮食生产的产出率远远低于社会一般产业产出率的。因此,不难得知,粮食生产的外部性成本不足以抵消粮食销售的外部性效益。因而,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村就表现为:农业生产在日常生产中所占比重越大,农民所负担的代价也就越大,相对贫困的状况非但不能缓解,反而会拉大收入差距。也就是说,从事粮食生产会加剧农民相对贫困的现状。
(五)农业税与粮价的调整虽带来了短期效益,但根本上不利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1.通过与农民的直接接触了解到,农民对农业税减免与粮价上涨的政策反响很大,离土倾向得到很大削弱。从观念上来讲,北方农民的传统小农观念仍然很强,认为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因而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的心态较为普遍。
但不可忽略的问题是,农业税减免与粮价上涨带来的预期收入增加量要高于实际增长量,其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农业税减免与粮价上涨后,各地普遍出现秋季耕作时节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价格上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业税与粮价调节带来的经济效益。
更严重的是,农业税、粮价与粮食补贴等调整措施激发了农民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而如前所述,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会使农民贫困现状加剧。因而,这几项措施虽对传统粮农具有短期效益,但是从长远来看,是不利于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的。
2.农业税减免、粮价调控与粮食补贴等措施带有很强的计划成分,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农村社会,但是从经济发展上来说却不利于农村地区的长期发展。调整后,尽管固有的平衡状态被破坏,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实践,农村会形成新的平衡状态。这些措施在最大意义上只是改变了粮食经济中的均衡点,以及增加以后地区发展的积淀成本。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业产出率低的状况。
(六)瓜菜种植为农民带来的土地经济效益较高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相对于传统粮食种植收益非常低,瓜菜种植的经济效益却明显较高(参考图表2)。瓜菜进入市场完全由市场定价,菜农并不转嫁外在效益,所以回报率也高,收入也就较高。开发扩大地区的瓜菜种植是本地内化发展的途径之一,可以提高耕地利用率。通过观察,在靠近较大城市的地区搞瓜菜种植是具有市场前景的,在偏远的地区则需要政府协调使之成为较大产业增大竞争力,农民生产中的风险系数对农民的实际影响往往加大。在地区发展规划中,以乡镇为单位的中等规模的大棚生产是一条很好的发展途径。
三、影响因素
通过归纳整理,我们认为影响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因素只要有以下几点:
(一)“贫困文化”
地区贫困的社会文化容易形成贫困文化的劣根。我们认为“贫困文化”是指较落后地区居民安于现状,以消极、排斥甚至破坏态度对待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一种心理状态和习惯。
菏泽市牡丹区何楼镇肖家村就是明显的存在贫困文化的自然村,人均收入不到700元,村公共设施建设几乎为零,甚至电线杆子都是十几年前的木头杆子。居民生活文化具有典型的贫困文化特征。贫困文化与特定的经济发展状况相互依存,是社会文化与经济互动的一种特殊状态。
经过初步概括,“贫困文化”从特征上加以简单描述:
1.信任度极低,村落内部交流非常少。由于生活水平低,除自给自足的生活条件外,农民掌握的可供交流的媒介少,这样以来就大大限制了村民之间的交流。另外在村民看来,诚信远不如物质实惠。丧失了诚信就丧失了交流的基础。交流的过程中难免要有物质付出,而村民却不想付出,只想获得,这种心态一旦普遍存在,村内交流自然就无法进行。举例,邻居之间借用农耕用具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由于信任度比较低,被借者怕别人借去不还,借的人也确实有可能不想还,这样往往就拒绝借出。当下次对方借用时也亦然。根据强化理论,这种情况会普遍存在。长期在这种环境中,村民的交流就会变的极少,互相不信任,归属感极差。
2.村民性格极化。单个村民则存在性格极化特征,在不同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性格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农民文化层次一般较低,对事物表现出的反映一般就是真实心理印象。性格极化的原因在于物质条件对贫困地区农民的边际效用太大,物质条件的改变对农民生活的影响太大。在农民看来,物质条件相对于自己是如此重要,为了改善物质条件的可付出成本也就越高,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农民表现出的前后性格反差是如此之大。性格极化也受到农村特定区域文化的影响。性格极化表现形式多样,例如极度自卑与极度自尊;软弱与坚强;甚至于温情与残暴。
3.村民价值观失调。由于物质条件对农民的边际效用大,加之农民的文化水平一般较低,在多变的条件下,农民很难形成稳定统一的价值观。甚至传统的伦理规范在某些条件下变得软弱无力。例如农村因为养老问题而兄弟不睦,父子反目的实例多不胜举。贫困文化存在的条件有:
1.历史上一直是自然村落。自然村落保证农民是生活在自然状态下,不存在政府关于社会结构的强制干预。此区域是具有自然经济特征的,尽量避免外来的社会文化因素干扰的区域。
2.该地区传统上自给自足,基本生活条件保证稳定。满足基本的生活条件,村民不至于因为基本生活需要而脱离此地区。
3.人口对外流动性差。避免外来经济因素的干扰。但是流动性并不等于交通条件。典型的“贫困文化”村落肖家村就是在菏泽市牡丹区,离市区公路不到一公里。人口流动性差主要是基于该地区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比较优势。
4.该地区内部基本结构单位之间差异小。各单位之间不存在比较差异,这样会避免强烈竞争,维持本地基本平衡状态。
(二)农业粮食生产的投入与产出数量(参考图表3)
土地的基本生产条件决定了耕地的产出,也影响了生产资料的投入。但是单单从数量上来看,表现不出它们之间有什么明显的联系,它们之间联系的关键在于劳动力的投入。劳动力的弹性投入以及劳动力分配结构的不同使粮食产出趋于相近,同时也引起了农民收入的不同。农村地区发展的出路为:(1)进行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大经济作物的生产比重,充分提高本地农民劳动力的价值转换率。(2)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通过行业比较优势,将劳动力解放出来,让农民自觉的调整生产支出结构,优化成本分配(包括劳动力分配)结构来增加收益,提高农民收入,加快本地经济发展。
(三)缺少对外经济交流和比较,从而满足于固有的平衡状态
为了避免这一问题,我们建议衡量地区发展水平可以商品经济水平为标准。因为,通过实地考察,我们发现,经济比较优势是经济发展的动因。商品化可以加快资源流通而改变原先的资源分配使之产生差异,适度的差异可以激发社会的经济发展。在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中以引入市场为途径,也可以打破原来的平衡,进入发展状态。如博兴县市场流通比较快的地方一般是生活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因此在这里我们提出打破“贫困文化”就要在区域内制造比较优势,并创造比较优势发挥效用的条件,这样才能打破原先的平衡,消除贫困文化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政策的调控作用来打破该地区的收支平衡。如区域性调节粮价。二就是在公平原则下,由区域外部引进市场因素,使区域外与区域内产生比较差异,并打破地区保护,推动市场内化。
参考文献:
[1]李秉龙,薛兴利.农业经济学.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
[2] Lenski,G.E.关信平译.权力与特权:社会分层的理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关键词:粮食生产;战略;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6)05-0016-03
粮食生产是以土地为基础、其他多种生产要素有机组合,人为活动主导的生产实践活动,具有较长的周期,涉及面广,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仅涉及到农业及农村发展,也涉及到人口的生存与发展。特别是在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城乡统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保持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粮食安全生产则是首要问题,它不仅是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战略问题。
甘肃作为一个自然条件复杂多样、生产环境脆弱的省份,多年来围绕粮食生产和农村扶贫攻坚,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设施入手,努力扩大耕地面积及保灌面积,增加化肥、农膜用量,改人力、畜力作业为机械作业,改善良种等科技投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粮食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粮食生产也受到了耕地快速减少、投入不足、生产不够重视等影响。甘肃在大面积的干旱环境、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农业用水总量稳中有升、人口多、耕地少且质量不高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又要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农业资源,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配置农业资源,必须对全省粮食生产战略做出选择。
1.甘肃粮食生产变化特征
根据对1949~2004年间甘肃粮食生产的波动性分析研究表明,55年甘肃粮食生产波动共有19个周期(以波动的谷值为界),平均每3年就有一个周期,而且波动的振幅悬殊,具有高频振荡的明显特征;周期波动扩张与收缩的节律快捷,多数周期是由峰值直落谷底。这一特征表明甘肃粮食生产的控制因素相对较为复杂。不仅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也受到社会发展因素、行政政策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了自然变化的制约。据于法稳、王茯泉的研究[1],在人为可控因素中,显著相关的因素依次是有效灌溉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粮食播种面积等。对气候变化研究表明:甘肃夏粮有9~12年周期变化、而秋粮有11年的周期变化[2]。单产与总产量的周期性波动几乎一致,说明影响甘肃粮食总产量变动的最主要因素是单产的提高或下降。
我们对自1949年来全省的粮食产量变化作3年数据的滑动平均处理得到图1。由该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甘肃粮食生产的周期性变化规律。第一,全省自1949年以来,大体有三个完整的周期,现在已经开始第四周期。即从增长到下降到谷底有三个周期,它们分别是1949~1961年;1961~1980年;1980~2001年;现在正处于第四个周期的开始阶段。第二,每个周期变化增长期长而回落期短,同时存在着增长期拉长而回落期缩短的趋势。如第一周期增长8年,回落期4年;第二周期增长期15年,回落期5年;第三周期增长18年,回落期4年。第三,处于增长期中的产量不排除有下降的可能性。第四,就增长期内作线性回归,第一个增长期内年均增长18.78万吨,第二个增长期内年增长19.3万吨,第三个增长期内年增长19.92万吨,且R2均在0.95以上(图2)。未来甘肃粮食生产的变化,我们认为也服从这一规律。随着国家对农村扶持政策的继续和促进粮食生产措施的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增长趋势是不会变化的。
2.影响粮食生产的因素分析
2.1种植业结构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种植业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着粮食生产总量。在一定农业经济技术水平下,粮食播种面积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粮食的总量。近十年来,甘肃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呈下降趋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也持续下降,由1993年的4269.04万亩下降到2004年的3801.9万亩,年平均减少38.93万亩,但由于单产水平的提高,全省粮食总量呈上升趋势,由1993年的750.26万吨上升到2004年的805.8万吨,年平均上升了4.63万吨。同时,粮食作物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逐渐下降,从78.21%下降到69.08%,下降了9.13个百分点,年平均下降约0.76个百分点。
粮食生产品种方面,小麦的播种面积从1993年的2105.34万亩持续下降到2004年的1400.25万亩,年平均下降58.76万亩;玉米的播种面积呈上升趋势,2003年玉米的播种面积是1993的1.59倍,年平均上升了23.28万亩,可以反映出小麦播种面积的调整,一方面转变为玉米的播种面积,另一方面则转变为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豆播种面积占粮食总播种面积比重较小,保持在3%左右。小麦、玉米及洋芋生产总量分别从398.64、151.02、64.36万吨变化为272.32、245.03、170.8万吨,小麦年均下降10.53万吨,玉米和洋芋年均分别增加7.83和8.87万吨。同时,粮食生产的单产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2.2生产要素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分析
粮食生产总量与粮食播种面积及粮食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农业科技的应用与推广是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因素,另外,其他因素对于农业生产也存在着一定的影响。尤其对于农业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的甘肃省来说,粮食生产受灾害的影响非常大,考虑到对粮食生产的综合影响以及数据可得性,选用受灾面积这个综合性的宏观指标作为度量天气因素的量化因子[3]。
COBB-DOUGLAS生产函数是对各种因素贡献率分析的重要模型[4],本研究运用C-D生产函数估计粮食各生产要素生产弹性系数,测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甘肃粮食生产的Cobb-Douglas函数为[5]:
Y=AertKaLbDc
(1)
式中Y为粮食生产总量,K、L、D、P分别为与Y相关的投入要素即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劳动力、受灾面积。a、b、c为待估参数,分别是粮食播种面积、乡村劳动力、受灾面积的生产弹性系数。r是科技进步引起的粮食总产值增长速度。T为时间变量,A为常数项。
对(1)式两边取对数
lnY=lnA+alnK+blnL+clnD++rt
(2)
(2)式两边对时间t求导得:
(3)式可简写为y′=a*k′+b*L′+c*d′+r
(4)
y′、k′、L′、p′分别是相应因素的增长速度。
则农业科技贡献率r=y′-a*k′-b*L′-c*d′
(5)
(5)式中的Y、K、L、D、P的数据可由《甘肃年鉴》中查出,5式中的有关参数,用1984~2003共20年统计数据,根据多元线性回归分析,通过SPSS计算可以得到:粮食增量与其他增量服从下列模型:
Y′=-13.426+1.272K′+1.391L′-0.0079D′+0.0046t
从该模型的计算结果看,R2=0.825,说明显著相关。
由此可以说明这个模型中的粮食投入要素的变化能很好地解释粮食产出的变化,模型的解释能力较强。其参数值,求出科技进步年均增长率r的具体数值。
计算结果为:
a=1.272b=1.391c=-0.0079r=0.0041
另外,利用复利公式计算得粮食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为2.0%。
则1984~2003年甘肃农业科技贡献率=农业科技年均增长率/粮食总产值年均增长率:20.5%。
经过测算,1984~2003这20年间甘肃省农业科技贡献率为20.5%(表1),粮食总产量的增长很大程度是靠粮食总播种面积来实现的,贡献份额为43.01%,劳动力的年均增长率为2.24%,对粮食总产量的贡献率为30.47%,受灾面积对粮食总产量的份额较小,为6.02%。这表明甘肃粮食增长方式总体上处于以外延式扩大再生产为主的粗放经营阶段,科技进步还处于第2位的增长因素。甘肃农业科技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明显落后于26.0%的全国平均水平。说明甘肃在农业科技投入及产出方面仍有较大潜力可挖。另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不大,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技术人员少,是制约甘肃农业科技发展的重要方面。
根据甘肃自然条件的变化趋势、甘肃社会经济发展及粮食生产要素投入、种植结构调整及政策的有效保障等,我们认为未来甘肃粮食发展战略应该是:在立足于省内粮食生产总量平衡的条件下,发挥品种和区域优势,以粮食生产的专业化和产业化生产为主体,以科技为支撑,以粮食单产的有效提高为目标,增强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供需平衡。
选择上述战略的原因基于:
①甘肃历来不是全国粮食的主产区[6],但粮食问题自解放以来一直困扰着甘肃社会经济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后,粮食问题才得到初步缓解。由于粮食生产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因此,粮食生产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必须从粮食安全的高度,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②甘肃是一个经济相对滞后的西部边远省份。其财政收入入不缚出,人均收入水平低。在经济上不仅没有支撑通过市场购买粮食的能力,而且购买粮食所需的运费也将会无力承担。因此,不能因为有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存在而放松粮食的生产。
③随着对“虚拟水”[7]问题研究的逐步深入,针对甘肃水资源短缺的状态,我们认为,省内粮食生产的目标将是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结构的优化,要避免输出粮食这一耗水量高的产品。同时需要针对省内种植业特色化生产,通过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来增强农业的经济效益,同时获得比较效益。
④粮食单产的有效提高是今后全省粮食生产的重点。必须通过粮食的专业化和产业发展,增强粮食的生产能力。
⑤按照粮食需求多元化的要求,对不同品种粮食生产按照区域特色化生产要求,通过比较效益来组织小杂粮生产,满足不同需求。
4.提高甘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对策措施
4.1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调动种粮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由于粮食生产以年度为周期的特点和甘肃曾经在历史时期遭受的苦难,这就要求我们时刻铭记这些教训,正确分析和看待目前甘肃全省的粮食生产形势,既要有忧患意识,不能悲观,但也不能听之任之过于乐观。应该把粮食生产作为全省农业发展的中心内容来抓紧抓好。2005年国家继续加强和重视“三农”工作,进一步扩大了税费减免的范围、实施补贴政策,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地对粮食生产问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方面直接获得种粮补贴,另一方面,利用粮食市场价格的有效变化增长了农民的收入;第二,由于减免税费,提高农业的资金投入;第三,增加了农业科技投入,大力发展专业化生产,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小规模向大规模转变,种植结构由滞销品种向优质畅销品种转变;第四,农业产业化发展,由一些大的龙头企业带动,形成了企业+农户产加销一条龙的生产服务模式,也为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五,对农民购买农机具开展的补贴扶持措施,有效地提高农民劳动生产率,减轻了劳动负担,提高了参与外出打工等活动的机动性。
4.2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甘肃粮食生产量的稳定提高得益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因此,应继续加强和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保障程度,减少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深刻影响。
以水利建设为核心,突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水利建设要以节水为中心,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天上水、地下水、地表水“三水”齐抓,大中小工程并举,新建与挖潜配套结合。
以生态环境建设为契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依法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控制工业、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中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对土地和水体的污染。农业综合开发要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开发,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重点治理荒漠化、水土流失、草场退化等一些突出的生态问题,改造低产的农田、果园、草地,提高产出。要坚持区域开发、集中连片治理的做法,使开发治理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结合起来。
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资料的投入。要继续加大力度增加农业机械的投放,通过补贴积极鼓励农民购买农机具,提高农村农业机械使用水平,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加强农膜、化肥等支农物质的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4.3重视农业技术应用与推广
重视粮种的选育,扩大粮食增产空间[8]。首先,增强具有抗旱性、抗倒伏性、高产、优质等性状粮种。其次,要组织和建立专业化的粮种生产公司和基地,按照专业化生产的要求来组织生产,在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保障粮食生产的有效性。第三,按照专业化经营来达到优良品种的推广与应用。
强化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第一,要正确引导农民分析市场变化,选择适宜的作物品种,参与市场竞争。第二,引导和培训农民掌握科学的生产技术,合理施肥、合理密植,对于不同情况选择有效的农药制剂,预防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病虫害,有效节约水资源,提高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能力。第三,引导和培训农民学习和掌握分析农产品市场的能力,让农民真正从增产中增收。第四,鼓励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消除市场波动带来的收益不稳定问题。
4.3以重点企业为龙头,重视粮食专业化生产
首先,稳定粮食生产规模,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要以河西、陇东、沿黄灌区为重点,推广专用、硬质小麦及新型玉米等产品,提倡集中联片规模化种植,优化配置各种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其次,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建立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对饲料粮进行专业化生产。粮食要向优质化、专用化方向发展;第三,围绕支柱产业建设,大力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运销和饲料加工,以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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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本地非农经营活动 ;Probit模型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1-0093-04
1.引言
农村劳动力参与非农活动主要有三种途径:外出打工、本地打工及在本地参与非农生产经营活动(自主创业)等。综观众多文献,对劳动力参与非农活动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前两种非农活动上,即集中在外地打工和本地打工的劳务经济上,并且取得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但是,对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生产经营活动决定因素的研究似乎重视不够,论述较少。这种情况出现当然有实践依据,因为在过去,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劳动力参与非农活动最重要形式(甚至是唯一形式)就是靠打工。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接受教育的水平和可支配收入的逐渐提高,特别是受最近全球性金融海啸的影响,大批在城市务工的劳动力返乡回流,所有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必将在农村相当范围内掀起自主性的非农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深入探讨农村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生产经营活动的决定因素,就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试图在这方面做一些分析研究。
2.影响劳动力非农生产经营因素的统计描述――基于193份样本数据
本文认为,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生产经营活动是劳动力本人和家庭的共同决策行为,参与的关键是劳动力本人及其家庭参与机会和参与能力。因此,本文首先基于193①份样本数据,统计性描述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因素。
2.1 劳动力个体因素
2.1.1 参与非农经营的劳动力素质相对较高。
由表1可以看出:参与非农经营活动的劳动力和从事纯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相比:非农活动劳动力更年轻,男性所占比例更大,接受正规教育的年限更长,有技能的比例更是大得多,但已婚的比例小于从事纯农业活动的劳动力。劳动力个体属性的比较显示,从整体来看,参与非农经营劳动力个体典型特征是:人力资本明显高于从事纯农业活动的劳动力,这是劳动力参与非农活动的素质基础。
2.1.2 非农经营的劳动力参与动机和参与能力相对较强。
对农产品补贴评价能够反映劳动力参与非农经营活动动机的强烈程度,评价越低,劳动力参与非农生产经营的动机越强烈;向农信社或民间借贷难易程度能够反映劳动力本人或家庭的社会关系及活动能力,这些对劳动力参与非农经营活动至关重要。从表2可以看出,对农产品补贴的评价,从事纯农业生产的劳动力选择“满意”和“较满意”比例共计70.6%,而参与非农经营活动的劳动力比例共计42.5%;向农信社借贷,参与非农经营劳动力选择“一般”和“较容易”比例共计24.1%,而纯农业生产劳动力比例共计9.4%;民间借贷难易程度评价,参与非农经营劳动力选择“一般”和“较容易”比例共计77.8%,而纯农业生产劳动力比例共计35.3%。以上特征比较显示:从整体来看,参与非农经营活动的劳动力参与动机比较强烈,社会关系及活动能力也更强。
表2 劳动力对农产品补贴及借贷难易程度的评价 ( %)
参与非农活动劳动力人数(%)纯农业劳动力人数(%)
农产品
补贴评价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
19.423.130.626.931.838.814.115.3
农信社借贷
难易程度评价很难较难一般较容易很难较难一般较容易
50.025.918.55.651.838.87.12.3
民间借贷
难易程度评价很难较难一般较容易很难较难一般较容易
10.212.030.647.238.825.921.214.1
2.2 劳动力家庭因素
由表2可以看出:参与非农经营活动的劳动力家庭和从事纯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家庭相比:家庭的人均耕地及家庭劳动力人数没有明显差别,但是参与非农经营活动劳动力家庭到城镇的平均距离比从事纯农业劳动的劳动力家庭要近得多,家庭农业收入比纯农业劳动力家庭要高。家庭属性比较显示,从整体来看,非农经营活动参与者家庭的典型特征是:家庭地理位置更优越,家庭经济更富有,从而使得劳动力更有机会、有能力参与非农活动。
3.计量经济学实证分析
3.1 变量引入及其影响方向预测
根据上文的分析,可以预计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经营活动与劳动力个体特征及家庭特征都有一定的联系,为了更清楚确定各因素究竟有何影响及影响方向,故引入以下变量,从计量经济学角度加以分析讨论。
劳动力人口特征变量包括劳动力的年龄X1、年龄的平方X2、性别X3(虚拟变量,男性=1,女性=0)、婚姻X4(虚拟变量,已婚=1,未婚=0)共计4个变量,是否有影响及影响方向待定。
劳动力人力资本变量包括正规教育年限X5、技能X6(虚拟变量,有技能=1,没有技能=0)、劳动力对农产品补贴的评价X7(虚拟变量,满意=4,较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劳动力对农信社借贷难易程度的评价X8(虚拟变量,很难=1,较难=2,一般=3,较容易=4)、劳动力对民间借贷难易程度的评价X9(虚拟变量,很难=1,较难=2,一般=3,较容易=4)共计5个变量。预计较长的正规教育年限及技能对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经营有正向作用,劳动力对农产品补贴的评价越高,劳动力参与非农经营的可能性越小;劳动力向农信社或民间借贷越容易,劳动力参与非农经营的可能性越大。
家庭变量包括家庭劳动力人数X10、家庭耕地X11、家庭农业收入X12、家庭到附近城镇的最近距离X13共计4个变量。预计家庭劳动力人数越多、家庭的农业收入越高及家庭到邻近城镇的距离越近,对劳动力参与非农经营的正向作用越大;家庭耕地是否有影响及影响方向待定。
3.2 计量模型的构建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农村劳动力是否参与本地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村劳动力是否参与本地非农生产经营活动有非此即彼的特点。研究的目的是试图解释清楚是哪些因素导致劳动力作出参与或不参与的选择。因此,根据本文的研究特点及要完成的任务,可以采用Probit模型进行研究,模型构建形式如下:
Y=α+β1X1+β2X2+β3X3+β4X4+β5X5+β6X6+β7X7+β8X8+β9X9+β10X10+β11X11+β12X12+β13X13+μi
上式中各变量的含义:Y是被解释变量,代表劳动力是否参与本地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取1,没有参与取0;X1~X13是解释变量,分别和前面设置变量相对应;μi为随机误差项。相对于农村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活动而言,模型中各解释变量显然是外生变量,不存在内生性问题,因此用上面的模型进行估计是可行的。
3.3 数据来源:参见尾注。
3.4 回归结果分析
基于调研的193份有效问卷的数据,利用Eviews6.0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鉴于年龄和婚姻、耕地和农业收入之间观察到多重共线性,所以分成两个估计式进行回归分析,估计结果见表3。
注:被解释变量:参与本地非农生产经营活动=1,不参与=0;“*”、“**”和“*** 分别表示结果在10%、5%和1%的水平上统计显著。
回归结果分析:本文根据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影响的显著程度大小,逐一分析说明。
3.4.1 技能在1%的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符号为正,显示技能对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经营活动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此解释是:首先,技能或特长始终是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经营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因为绝大多数非农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农产品加工制造、交通运输及各种服务业等,往往需要劳动力有一定的技术和特长;其次,劳动力只有拥有技能或特长,才敢走进非农活动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竞争,最大限度地降低所从事的非农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
3.4.2 家庭到邻近城镇的最近距离在1%的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符号为负,显示劳动力家庭到城镇距离越近,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活动可能性越大。对此解释是:首先,农户家庭到城镇距离的越近,劳动力受到城镇辐射影响越大;其次,家庭到邻近城镇距离越近,劳动力在参与本地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时,可以兼顾家庭的农业生产。
3.4.3 劳动力向农信社或民间借贷难易程度评价均在1%的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为正,显示劳动力对这两项指标的评价越高,参与非农活动的可能性越大。向农信社或民间借贷越容易,不仅说明劳动力创业的资金瓶颈问题容易解决,也说明劳动力在本地的社会关系及活动能力较强。
3.4.4 劳动力年龄在5%的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为正,年龄的平方项在5%的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为负,显示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业活动的可能性与劳动力年龄呈倒U型的关系,开始随年龄增长,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活动的可能性增加,超过一定年龄,这种可能性反而下降。对此解释是:非农活动技术的掌握、非农活动所需资金的积累或市场及人脉关系的建立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一开始随着年龄的增长,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活动的可能性增加,但是如果劳动力年龄过大,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时间过长,劳动力对农业生产会产生黏性和依赖性,由传统农业向非农生产经营转移的困难增大。
3.4.5 正规教育的年限在5%的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符号为正,显示劳动力接受正规教育年限越长,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经营的可能性越大。说明正规教育对人长期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正规教育有利于劳动力受新思想、新观念,有利于劳动力掌握新技术、规避风险、把握机会。
3.4.6 家庭劳动力数量在5%的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符号为正,显示家庭劳动力数量越多,家庭成员参与本地非农活动可能性越大。对此解释是:家庭劳动力数量较多,家庭内成员转向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时,既可以缓解家庭紧张的人地关系,又可以预防或减轻农业生产收入的不确定性,提高家庭总收入。
3.4.7 家庭农业收入在5%的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符号为正,显示劳动力家庭农业收入越高,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业生产经营的可能性越大。对此解释是:首先,大部分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必要的资金投入,因此,家庭农业收入越高,劳动力参与非农经营的可能性越大;其次,家庭农业收入越高,承担风险能力越强,这有助于劳动力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3.4.8 性别在5%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符号为正,这显示男性参与本地非农生产经营的可能性比女性大。对此解释是:一方面传统的观念对男性要求较高,成年男性要有养家糊口的本领;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小城镇上,有些非农活动更适合男性去做,譬如个体运输、各种电器及车辆的修理、建筑装潢、厨师等。
3.4.9 农产品补贴在10%水平上统计显著,系数为负,显示对农产品评价越高,劳动力参与非农活动可能性越小。原因较简单,无需赘述。
3.4.10 家庭耕地在统计上不显著,这显示劳动力本人是否参与本地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家庭耕地面积没有明显关系。对此解释是:一是劳动力在本地进行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兼顾家庭农业生产,因而家庭耕地不会对劳动力参与非农活动有明显影响;二是由于调研地区人口密度大,家庭耕地面积较小,调研数据差别不大;三是正常家庭一般都有剩余劳动力,所以当家庭某成员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通常不担心家庭耕地撂荒,退一步说,由于种田耕地的收入非常有限且不稳定,劳动力为了获得非农收入,有时宁愿放弃种田耕地。
3.4.11 婚姻在统计上不显著,这显示劳动力是否结婚对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明显影响,显然是因为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活动几乎不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
4.启示与建议
由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决定因素可知,要促使更多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经营活动,重点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从技能对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经营活动的显著性看,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地区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结合劳动力本人的兴趣爱好,在县城或中心镇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及技能培训。
(2) 从正规教育对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经营活动的显著性看,政府应该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把教育立国的国策真正落到实处。
(3) 从家庭到邻近城镇最近距离对劳动力非农经营的显著性看,劳动力非农经营活动离不开城镇。因此,首先应该加大对小城镇(或县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小城镇(或县城)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力和吸引力;其次,重点加快自然村的道路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拉近农村到小城镇(或县城)的时空距离。
(4) 从劳动力对借贷难易程度的评价及家庭收入对劳动力非农经营活动的显著性看,资金瓶颈问题是劳动力非农生产经营的最大难题之一。因此,应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参与本地非农经营的融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地区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及贷款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最大程度地帮助劳动力解决非农经营活动中所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
注 释:
①2008年暑期,笔者在家人及亲友的协助下,在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街道、泥河镇街道及其辖区内的8个自然村进行问卷调研。调研对象是除去打工以外年满18周岁以上农民。本次调研共发放220份问卷,回收到有效问卷193份,有效率87.7%。在193份有效回卷中,有108位劳动力参与(或完全从事)本地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85位劳动力从事纯农业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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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俊威(1969―),男,南开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农业与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