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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管理; 案例研究; 主体框架; 基本要点。
一、概念、优点与可能的缺点。
案例研究的要义 ( 1) 案例研究是一种实证研究,它可以使研究者原汁原味地保留个案现实情况有意义的特征; ( 2) 尽管个案研究的重心在于对个案的分析和探讨,但个案研究必须服务于对母体研究对象的理解,个案可以是母体的典型实例,也可以是母体的非典型实例; ( 3) 个案研究不能停留在实例材料的详尽描述,必须要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并从一定的视角出发,建构个案分析框架; ( 4)作为研究,在个案分析过程中,应当与其他同类现象、相关的理论对话,不能自说自话、把个案研究变成孤岛式研究;( 5) 个案研究并不排斥其他的研究方法,相反,它往往需要借助其他研究方法获取和分析案情资料; ( 6) 案例研究中的“个案”是关于包含有问题或疑难的真实典型事件的实际情境,可以是时间性的( 某一具体时段) 、空间性的( 社区、地区、国家) 、行动者类的( 个人、群体、组织) 、行为类的( 互动、决策、事件) ,或是综合性的。案例研究中可以只有单个案例,也可以包括一个以上甚至一组案例。
个案研究方法因以下优点而受人青睐: ( 1) 使研究对象或方向更为明确具体; ( 2) 丰富和深化作者和读者对问题的了解; ( 3) 资料获取范围相对具体,较之面上的归纳式研究和统计分析,其广度和成本比较小; ( 4) 兼具实证分析和理论演绎的双重优点,有利于研究者将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案例研究出现以来,就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批评。批评最多的是案例研究的外在效度问题,也即是否可以归纳成为理论,并推广到其他案例研究中。批评者常常称,单案例研究论据不充分、不足以进行科学的归纳。对于这种批评,罗伯特·殷辩解道: “这些批评者实际上是在以统计调查的标准看待案例研究……统计调查依据的是‘统计性归纳’,而案例研究( 以及实验) 依据的是‘分析性归纳’。在分析性归纳中,研究者也会尽力从一系列研究结果中总结出更抽象、更具概括性的理论。”[1]不过,话说回来,有些案例研究确实存在这一问题,主要是由于无视个案的代表性程度及其方向,将个案研究的结论强行拉升成普适性的观点。其次,由于一些案例研究不注重资料获取和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用模棱两可的论据或带着偏见进行研究,案例研究的信度常常受到质疑。对案例研究的第三种批评是,它可能会造成过于冗长的分析报告。案例研究确实需要对案例相关情况的深入探究,如果研究者只是为了案例而案例,既提不出有价值的问题又缺乏研究意识,既缺乏分析框架又不比较分析相关案例或不与相关理论对话,则难免落下材料堆砌的口实。事实上,案例研究的上述批评和不足的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问题不是出在案例研究方法这一方法本身,而是有些很好的原则、技巧、步骤并没有在实际案例研究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2]。
二、选题、立意与研究价值。
根据研究动机,案例研究的目的大致可以分为: 问题驱动式的、理论驱动式的以及混合式的。问题驱动式的案例研究旨在描述个案实际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探究问题解决方案。这类研究多以调查问题、探求对策作为研究目的,基本上属于应用性的研究。此类案例研究的实质性价值在于它所提出并试图解决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价值; 其方法论意义在于它能够而且必须满足规范化研究的四个标准: 测量工具效度、信度、内部有效性与外部有效性。测量工具效度是指针对所研究问题构造的测量工具的有效性; 信度是指其他研究者可以复制同样的研究,并预期得到同样的结果; 内部有效性是指研究证据能够支持研究结论中所阐述的现象或因果关系; 外部有效性是指研究结论具有相当高的普适性。[3]前三个标准是任何规范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必须满足的。但对于第四点,笔者以为,就公共管理案例而言,由于任何个案都有其特殊性,而且有些案例并非类现象的典型案例而是特殊个案甚至反常案例,因此,不宜对外部有效性做硬性要求。是否应该符合外部有效性要求,取决于研究者的选题立意: 如果研究者立意通过对个案研究提出一般性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探讨,那么,案例的选取、问题及其成因分析以及对策建议都必须具备代表性,也即外部有效性; 如果旨在展示个案的特殊性,则不必强求外部有效性,相反,应该突出个案情状、问题、成因与对策的个性。当然,大多数案例既具有类的一般特性,也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类案例研究只需满足前三个标准,并兼具相应的外部有效性即可。
与典型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不同,理论驱动式个案研究的真正目的不在案例本身,而在于归纳出理论: 或是理论验证,或是理论批判,或是理论创新,抑或是兼具其中两者或全部。譬如,以美国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诸多研究者有关“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案例研究,都以完善、验证和支持“制度分析与发展”理论框架为目的,最终形成一个学派。以验证理论为目的的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二点: 一是为有待检验的理论提供了活生生具体的实例,此所谓材料创新。这一点要求运用具有较高效度的资料获取工具以及较高的研究信度。二是检验的理论具有前沿性和新颖性———如果案例研究用于验证的是一个已经得到公认和反复验证的理论,则没有多大意义了。
公共管理学的理论研究者更高的期望是通过个案研究对既有的理论进行批判,最好是能提出一些理论观点或新的理论框架。此类研究近似Barney Glaser 和AnselmStrauss 创造的扎根理论方法( grounded theory method) 。我们姑且称之为“扎根式案例研究”。它归纳出的理论得自研究者对观测资料所蕴含的主旨、特征和结构模型的分析。扎根式案例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因为担心知道其他人的结论之后可能会固化研究者的现象观察和研究思路甚至理论观点。该理论方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 1) “将适用的事件和每个范畴进行比较”———在某个个案中出现某( 些) 有意义的范畴或术语时,就开始在其他个案中搜寻相同的现象,并将其概念化;( 2) “合并分类及其特性”———在此,研究者开始注意概念之间的联系,研究该概念的关联现象或影响因素; ( 3) “划定理论的界限”———随着概念之间关系模式的清晰化,研究者可以忽视最初关注的但又和研究显然不相关的概念,便于减少范畴类型,并使理论本身变得简练; ( 4) “组织理论”———最后,研究者必须将他的发现变成文字,和他人分享。[4]事实上,许多新理论或观点的提出往往都是以对既有理论的批判为基础的; 不少公共管理方面的理论创新就是通过近似扎根式案例研究归纳出来的。譬如,GarrettHardin( 1968) 教授提出的公用地悲剧理论,以及三十年之后,Michael Heller( 1998) 教授提出的反公用地悲剧理论,都是基于大量实例的扎根式研究而提出来的,尽管二人发表在《科学》杂志的论文并非典型的案例研究。
与扎根理论方法不同,Michael Burawoy 及其同事提出了另一种旨在理论批判和创新的个案研究方法——— “拓展式个案方法”( extended case method) 。这种案例研究定位于发现现有理论的缺陷并修改现有理论。这种方法既不同于纯粹问题导向型个案研究———只寻求对个案本身的理解和问题的解决,无意于将个案研究中的发现上升到一般性的理论观点和分析框架; 也不同于扎根理论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相反,Burawoy主张研究者在进入个案研究之前要事先熟悉相关的研究文献。拓展式个案方法的核心目的既不是要创造出什么新的理论框架,也不是证明或驳斥既有理论,而是要重建、发展理论。它旨在寻找和观察与既有理论相冲突的方式和他所谓的“理论缺口和缄默”。[5]以理论批判和创新为目的的个案研究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它能通过现实存在的个案证明既有理论解释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并重新提出分析视角、理论解释甚至新的理论框架。这一价值的确立,需要较为严格地满足规范化的研究的前述三个标准,第四个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为某特定类型问题上的外部有效性; 任何一个标准的缺失或不足,都会招致批判甚至否定。
研究实践中,还有一类特殊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理论应用式问题驱动研究。此类研究旨在应用某一个或多个理论,描述和解释案例现象,甚至提出解决对策。譬如竺乾威教授的近作采用理查德·马特兰德的政策执行理论,尤其是模糊- 冲突模型中的政治性执行模式,对我国地方政府2011 年“拉闸限电”的行为逻辑进行了深度剖析。一般而言,此类案例研究的主要价值体现在,研究者首次选择了对个案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充分解释力的,或者是与以往解释不同的理论基础和分析视角———此所谓理论视角的创新。如果已有研究者运用类似的理论对同类现象进行过分析,则此类研究将无甚新意。
除了上述三类案例研究动机以外,还有一类准理论驱动式的案例研究,姑且称之为理论对话式案例研究。这类案例研究的特点是: 它既不是问题驱动式的,也不是为了验证理论、应用理论或是创新理论,而仅仅是展示对特定个案现象各种理论之间的争议。研究者通过对个案现象多维度的展示,并搭建一个对话平台,把各种相关理论观点组织起来,形成争议焦点,以展现各种观点对同一个案现象的不同解释,或对同一问题的不同态度和观点。这类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它展示了价值多元化社会中理论观念的多样化,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理论观点的非充分性及其与相关理论观点的分歧,帮助政策制定者和理论学习者了解问题的多面性和理论的多样性。譬如,《美国政治中的道德争论: 社会调节政策八个侧面》一书的撰稿者们通过对堕胎、扶持措施( affirmativeact) 、死刑、同性恋者的权利、枪械管制等个案问题的讨论,展示了美国社会调节政策中的道德冲突; 《行政伦理两难深度案例分析》一书则通过12 个案例研究展示了中国社会对一些公共管理问题的理论对话。
[关键词] 公共管理; 案例研究; 主体框架; 基本要点。
一、概念、优点与可能的缺点。
案例研究的要义如下: ( 1) 案例研究是一种实证研究,它可以使研究者原汁原味地保留个案现实情况有意义的特征; ( 2) 尽管个案研究的重心在于对个案的分析和探讨,但个案研究必须服务于对母体研究对象的理解,个案可以是母体的典型实例,也可以是母体的非典型实例; ( 3) 个案研究不能停留在实例材料的详尽描述,必须要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并从一定的视角出发,建构个案分析框架; ( 4)作为研究,在个案分析过程中,应当与其他同类现象、相关的理论对话,不能自说自话、把个案研究变成孤岛式研究;( 5) 个案研究并不排斥其他的研究方法,相反,它往往需要借助其他研究方法获取和分析案情资料; ( 6) 案例研究中的“个案”是关于包含有问题或疑难的真实典型事件的实际情境,可以是时间性的( 某一具体时段) 、空间性的( 社区、地区、国家) 、行动者类的( 个人、群体、组织) 、行为类的( 互动、决策、事件) ,或是综合性的。案例研究中可以只有单个案例,也可以包括一个以上甚至一组案例。
个案研究方法因以下优点而受人青睐: ( 1) 使研究对象或方向更为明确具体; ( 2) 丰富和深化作者和读者对问题的了解; ( 3) 资料获取范围相对具体,较之面上的归纳式研究和统计分析,其广度和成本比较小; ( 4) 兼具实证分析和理论演绎的双重优点,有利于研究者将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案例研究出现以来,就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批评。批评最多的是案例研究的外在效度问题,也即是否可以归纳成为理论,并推广到其他案例研究中。批评者常常称,单案例研究论据不充分、不足以进行科学的归纳。对于这种批评,罗伯特·殷辩解道: “这些批评者实际上是在以统计调查的标准看待案例研究……统计调查依据的是‘统计性归纳’,而案例研究( 以及实验) 依据的是‘分析性归纳’。在分析性归纳中,研究者也会尽力从一系列研究结果中总结出更抽象、更具概括性的理论。”[1]不过,话说回来,有些案例研究确实存在这一问题,主要是由于无视个案的代表性程度及其方向,将个案研究的结论强行拉升成普适性的观点。其次,由于一些案例研究不注重资料获取和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用模棱两可的论据或带着偏见进行研究,案例研究的信度常常受到质疑。对案例研究的第三种批评是,它可能会造成过于冗长的分析报告。案例研究确实需要对案例相关情况的深入探究,如果研究者只是为了案例而案例,既提不出有价值的问题又缺乏研究意识,既缺乏分析框架又不比较分析相关案例或不与相关理论对话,则难免落下材料堆砌的口实。事实上,案例研究的上述批评和不足的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问题不是出在案例研究方法这一方法本身,而是有些很好的原则、技巧、步骤并没有在实际案例研究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2]。
二、选题、立意与研究价值。
根据研究动机,案例研究的目的大致可以分为: 问题驱动式的、理论驱动式的以及混合式的。问题驱动式的案例研究旨在描述个案实际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探究问题解决方案。这类研究多以调查问题、探求对策作为研究目的,基本上属于应用性的研究。此类案例研究的实质性价值在于它所提出并试图解决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价值; 其方法论意义在于它能够而且必须满足规范化研究的四个标准: 测量工具效度、信度、内部有效性与外部有效性。测量工具效度是指针对所研究问题构造的测量工具的有效性; 信度是指其他研究者可以复制同样的研究,并预期得到同样的结果; 内部有效性是指研究证据能够支持研究结论中所阐述的现象或因果关系; 外部有效性是指研究结论具有相当高的普适性。[3]前三个标准是任何规范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必须满足的。但对于第四点,笔者以为,就公共管理案例而言,由于任何个案都有其特殊性,而且有些案例并非类现象的典型案例而是特殊个案甚至反常案例,因此,不宜对外部有效性做硬性要求。是否应该符合外部有效性要求,取决于研究者的选题立意: 如果研究者立意通过对个案研究提出一般性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探讨,那么,案例的选取、问题及其成因分析以及对策建议都必须具备代表性,也即外部有效性; 如果旨在展示个案的特殊性,则不必强求外部有效性,相反,应该突出个案情状、问题、成因与对策的个性。当然,大多数案例既具有类的一般特性,也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类案例研究只需满足前三个标准,并兼具相应的外部有效性即可。
与典型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不同,理论驱动式个案研究的真正目的不在案例本身,而在于归纳出理论: 或是理论验证,或是理论批判,或是理论创新,抑或是兼具其中两者或全部。譬如,以美国奥斯特罗姆夫妇为代表的诸多研究者有关“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案例研究,都以完善、验证和支持“制度分析与发展”理论框架为目的,最终形成一个学派。以验证理论为目的的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二点: 一是为有待检验的理论提供了活生生具体的实例,此所谓材料创新。这一点要求运用具有较高效度的资料获取工具以及较高的研究信度。二是检验的理论具有前沿性和新颖性———如果案例研究用于验证的是一个已经得到公认和反复验证的理论,则没有多大意义了。
公共管理学的理论研究者更高的期望是通过个案研究对既有的理论进行批判,最好是能提出一些理论观点或新的理论框架。此类研究近似Barney Glaser 和AnselmStrauss 创造的扎根理论方法( grounded theory method) 。我们姑且称之为“扎根式案例研究”。它归纳出的理论得自研究者对观测资料所蕴含的主旨、特征和结构模型的分析。扎根式案例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因为担心知道其他人的结论之后可能会固化研究者的现象观察和研究思路甚至理论观点。该理论方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 1) “将适用的事件和每个范畴进行比较”———在某个个案中出现某( 些) 有意义的范畴或术语时,就开始在其他个案中搜寻相同的现象,并将其概念化;( 2) “合并分类及其特性”———在此,研究者开始注意概念之间的联系,研究该概念的关联现象或影响因素; ( 3) “划定理论的界限”———随着概念之间关系模式的清晰化,研究者可以忽视最初关注的但又和研究显然不相关的概念,便于减少范畴类型,并使理论本身变得简练; ( 4) “组织理论”———最后,研究者必须将他的发现变成文字,和他人分享。[4]事实上,许多新理论或观点的提出往往都是以对既有理论的批判为基础的; 不少公共管理方面的理论创新就是通过近似扎根式案例研究归纳出来的。譬如,GarrettHardin( 1968) 教授提出的公用地悲剧理论,以及三十年之后,Michael Heller( 1998) 教授提出的反公用地悲剧理论,都是基于大量实例的扎根式研究而提出来的,尽管二人发表在《科学》杂志的论文并非典型的案例研究。
与扎根理论方法不同,Michael Burawoy 及其同事提出了另一种旨在理论批判和创新的个案研究方法——— “拓展式个案方法”( extended case method) 。这种案例研究定位于发现现有理论的缺陷并修改现有理论。这种方法既不同于纯粹问题导向型个案研究———只寻求对个案本身的理解和问题的解决,无意于将个案研究中的发现上升到一般性的理论观点和分析框架; 也不同于扎根理论研究———要求研究者不带预设地进入研究场景。相反,Burawoy主张研究者在进入个案研究之前要事先熟悉相关的研究文献。拓展式个案方法的核心目的既不是要创造出什么新的理论框架,也不是证明或驳斥既有理论,而是要重建、发展理论。它旨在寻找和观察与既有理论相冲突的方式和他所谓的“理论缺口和缄默”。[5]以理论批判和创新为目的的个案研究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它能通过现实存在的个案证明既有理论解释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并重新提出分析视角、理论解释甚至新的理论框架。这一价值的确立,需要较为严格地满足规范化的研究的前述三个标准,第四个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为某特定类型问题上的外部有效性; 任何一个标准的缺失或不足,都会招致批判甚至否定。
研究实践中,还有一类特殊的问题驱动式案例研究———理论应用式问题驱动研究。此类研究旨在应用某一个或多个理论,描述和解释案例现象,甚至提出解决对策。譬如竺乾威教授的近作采用理查德·马特兰德的政策执行理论,尤其是模糊- 冲突模型中的政治性执行模式,对我国地方政府2011 年“拉闸限电”的行为逻辑进行了深度剖析。一般而言,此类案例研究的主要价值体现在,研究者首次选择了对个案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充分解释力的,或者是与以往解释不同的理论基础和分析视角———此所谓理论视角的创新。如果已有研究者运用类似的理论对同类现象进行过分析,则此类研究将无甚新意。
除了上述三类案例研究动机以外,还有一类准理论驱动式的案例研究,姑且称之为理论对话式案例研究。这类案例研究的特点是: 它既不是问题驱动式的,也不是为了验证理论、应用理论或是创新理论,而仅仅是展示对特定个案现象各种理论之间的争议。研究者通过对个案现象多维度的展示,并搭建一个对话平台,把各种相关理论观点组织起来,形成争议焦点,以展现各种观点对同一个案现象的不同解释,或对同一问题的不同态度和观点。这类案例研究的价值在于,它展示了价值多元化社会中理论观念的多样化,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理论观点的非充分性及其与相关理论观点的分歧,帮助政策制定者和理论学习者了解问题的多面性和理论的多样性。譬如,《美国政治中的道德争论: 社会调节政策八个侧面》一书的撰稿者们通过对堕胎、扶持措施( affirmativeact) 、死刑、同性恋者的权利、枪械管制等个案问题的讨论,展示了美国社会调节政策中的道德冲突; 《行政伦理两难深度案例分析》一书则通过12 个案例研究展示了中国社会对一些公共管理问题的理论对话。
[关键词] 个案 思想政治教育 方法创新
新世纪的高校大学生正处在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各种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文化思潮不断冲击着校园生活环境,使大学生产生了诸多的精神困惑、思想冲突和心理问题,无法用传统理论和方法解释的新现象、新问题层出不穷,使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问题更复杂、任务更繁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复杂多变的教育活动,经过长期的积累,已经形成了不同的方法与艺术,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得到丰富。但是,要进一步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和主动性,就必须不断地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借鉴其他学科先进的理论和方法,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
近年来,质的研究已经成为一种在教育科学研究中越来越被重视的研究范式。进行质的研究的方法有很多,个案研究法是其重要方法之一,正逐渐成为学术研究和教育实践之间的中介和桥梁。高校每一位大学生都独具个性,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引入个案研究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从微观变化判断和解决学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深化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认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的创新。
在过去近一百年的时间里,经由人类学、社会学的共同推动,个案研究已经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最重要的研究取向之一。对于个案研究,不同的学者给出的定义略微有一些差异,但总的来说:个案研究是一种个别的、深度的、描绘的、且偏向质的研究方法,期望对个案深入的了解,来探究其与全体的相同与相异点。概而言之,个案研究是以一个典型的事例或人物为具体研究对象,通过对其人其事的直接或间接的调查,来了解其人其事发展变化的某些线索和特点,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与施行一些积极的教育措施,来促进其人其事的发展,然后把这些条件、措施与结果之间联系的认识与结论推论到对一般化的人或事的发展变化的认识上去。由此可见,个案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1.研究对象的典型性
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见典型的研究对象,而教育的研究对象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不能复制的过程,对这一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个个典型个案不需要特殊的加工,在常态中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其中包括收集有关个案的背景、具体材料、调查访问结果及有关人员作出的评定和反映,如实地描述这一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这样既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也可以获得比较科学准确、文献价值比大的材料。个案研究还适用于对那些不能预测、控制,或由于道德原因不能人为重复进行的事例的研究。
众多的个案研究汇集在一起便构成了一个进行比较研究的取之不尽的宝贵源泉。同时,个案研究还特别有利于教育者发现进一步研究的线索和概念。
2.研究过程的深入性
个案研究的范围比较小,教育工作者可以在研究时看到某个个案的全貌,通过深入细致的纵深调查和观察,从多种角度系统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全面、动态的资料。同时,个案研究的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描述客观世界”,它力图解释、预测或控制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因此,教育工作者可以深刻和充分的理解观察到的现象,并准确地分析其发展变化的连续过程和量变质变的规律,为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和途径奠定基础。
此外,在个案研究中教育工作者做了比较精细深入的分析工作,可以从个案中总结或提取普遍性原理,即把个案一般化。
3.研究的缺陷补偿性
个案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为了促进个案的更好发展,这就是个案的补救、矫正与发展指导,教育工作者根据对个案资料的分析、诊断,改善、疏导那些不利于发展的外因条件,矫治或引导学生内在因素的健康积极发展,提出恰当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进行矫正或发展指导教育。
4.教育工作者的参与性
在个案研究中,重点研究特殊事件,注重对个体或团体的行为研究,探讨他们对事件的知觉过程。教育工作者除了是观察者,也是事件的参与者,在参与事件的过程中获取详细具体的资料。同时,由于个案研究是站在被研究者的立场上观察他们,用他们的语言和概念与他们互动的社会科学的方法,个案研究就包含了实地工作的部分,以此使研究者在自然情境下与被研究者互动。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也完成了一个培训过程,能够反思和直面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
5.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和综合性
尽管个案研究通常会看做质化研究中的一种方法,但是个案研究其实并不局限于质化研究方法,也不是完全独立的研究方法,而是一种综合多种研究手段进行研究的方法。为了搜集到更多的个案资料,从多角度把握研究对象的发展变化,教育工作者也须结合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测量法、文献法、访谈等多种研究方法,综合各种研究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全面、系统地考察研究对象的特点及其发展变化的过程和规律,对复杂情境中的现象进行深入探究,从而得出比较科学的结论。
综上特点分析可知,个案研究可以说是一种定性的、质的分析方法, 在教育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一种将注意力集中于单一环境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的研究。 这种研究适用于放在一定自然背景中进行,也特别适用于因时间而变化的事件研究。
进行个案研究是一种能力,涉及到洞察力、理解力、判断力等多种因素,因此,个案研究的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能力有一定的联系,个案研究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应用,也对教育工作者也提出一些新的要求:
1.为确保个案研究的质量,教育工作者要增强捕捉个案的敏感性和判断力
只有具备很强的发现问题能力,才能掌握个案研究的主动权。在经济发展、社会转型、文化多元的大背景下,影响大学生思想的因素明显增多,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善于在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现实生活中,把握好学生的思想活动变化的脉络,同时“沉”到学生中间去,时时留心,处处留意,从细微变化中发现其中带倾向性的问题,挖掘出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
2.教育工作者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提高自身调查研究的能力
掌握全面有效的相关信息,是进行个案研究的基础。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建立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广泛获猎信息,建立对常见问题进行个案研究的信息数据库;加强预测分析,根据典型个案凸显的不同特点,掌握学生思想变化的真实信息,对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预先准备,使解决措施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应该学习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等领域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
3.个案研究要求教育工作者工作方式灵活
个案研究既可以研究个案的过去和现在,也可以追踪个案的未来发展;可以做静态的分析诊断,也可以做动态的调查或跟踪。这其中都有科学规律可循。这需要教育工作者用心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学生思想的影响,因人、因事、因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变换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运用最适合的手段,对不同的个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找准问题的症结,拿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高校思想政治研究方法需要多样化,这种多样化是与它的研究对象的多样性保持一致的。我们要有效地“整合”各种不同的教育研究方法,共同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服务。思想政治教育可强化个案工作“一对一”的个性化工作方式,运用个案工作独特的会谈与沟通技巧,以个案工作系统的工作过程为借鉴,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方法。在预防和解决学生问题过程中,可以化个别为原则,从每个学生思想与行为的独特性、问题与需求的多样性出发,发掘与整合学生的内外资源,采取针对性、个性化的介入方案,以达到净化思想、修正行为、免于越轨的目的,更好地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用。
参考文献:
[1]潘淑满.质性研究理论与应用[M].台湾:心理出版社,2003.
[2]陈向明.质化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3]李克东.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论文摘要:分析了个案研究在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中应用的相关理论问题。体育社会问题总体边界的模糊性导致个案研究的运用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性;个案研究具有深入剖析与积极应对体育社会问题的效果,有助于体育社会问题理论的建构与重构;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的选取应该遵循典型性、分层抽取以及重点突出的原则;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可以综合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访问法;研究者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需要具有理论勇气,并保持价值中立。
在中国,先生的《江村经济》对社会学学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为学者们从事个案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在过去近一百年的时间里,经由人类学、社会学的共同推动,个案研究已经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最重要的研究取向之一”。在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领域,个案研究的成果比较少见,尤其是对于体育社会问题研究而言,个案研究几乎被学者们所忽视了。为此,笔者尝试将社会学的这一重要研究方法—个案研究引人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研究领域,从而探索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的新方法,进一步拓宽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的新思路。
1个案研究概述
1.1定义及目的
一般认为,个案研究是由英文case study翻译过来的。笔者在此列举比较有权威性的定义加以简介。先生说:“国外所称的‘个案研究’大体相似于典型调查。”“我们现在更习惯于把个案研究亦称为典型调查,因为典型调查已经变成了中国化的个案研究的代名词”。国外最新出版的《现代社会学词典》对个案研究的定义是:“一种通过对一个单独个案进行详细分析来研究社会现象的方法。个案可以是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事件、一个过程、一个社会或社会生活的任一其他单位。这种方法依赖于所研究的个案得出的假设具有同事物的代表性,所以通过详尽的分析能够得出普遍性的东西使用于同类的其他个案。个案研究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对个案的剖析,其实“个案研究有双重目的,一为对个案做一广泛且深人的考察,一为发展一般性理论,以概括说明社会结构与过程。”基于对“个案研究”概念及目的的理解,笔者认为体育社会问题的个案研究主要是指通过对一些典型的体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育社会现象进行深人剖析,以达到对某一类体育社会问题本质及规律的深刻认识,旨在为解决与预防体育社会问题提供对策与建议,从而促进体育自身乃至体育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1.2两个基本理论问题
1.2.1代表性问题
个案研究是否具有代表性、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代表性以及如何实现代表性一直都是学者们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也是个案研究经常遭受质疑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可能是我国体育社会学者慎用个案研究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山大学王宁教授曾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人研究,他认为,“关于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是‘虚假问题’,因为个案研究并不一定要求个案具有代表性”,“个案不是统计样本,所以它并不一定需要具有代表性”,“个案研究实质上是通过对某个(或几个)案例的研究来达到对某一类现象的认识,而不是达到对一个总体的认识”闭。王宁教授的这一观点应该对于消除一直以来蒙在个案研究上的阴影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也为我们进行体育社会问题的个案研究扫除了认识上的樊篱。
1.2.2典型性问题
既然个案研究不具有代表性,那么学者们为什么还对个案研究乐此不疲,个案研究的意义到底何在呢?这也是在进行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之前所必须厘清的关键问题。王宁教授同时指出,“在个案的代表性不清楚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提高个案研究的可外推性呢?一个重要的解决办法就是选择具有典型性的个案”,“典型性则是个案所必须具有的属性,是个案是否体现了某一类别的现象(个人、群体、事件、过程、社区等)或共性的性质”。通过对一些典型个案的研究能够达到对同类现象的深刻认识,这也许就是个案研究的意义与价值所在。例如,“调查的‘江村’是人多地少、工农相辅的典型;‘绿村’是没有手工业,农民的生产和收人主要靠耕地的典型;的学生张之毅调查的‘玉村’则是受商业影响较深的典型”。为此,个案的典型性特征应该成为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的基本要求。
至此,我们对备受争议的有关个案研究的代表性与典型性问题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笔者将通过对几个社会问题个案研究的案例进行分析,试图为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提供一些借鉴。
1.3社会问题个案研究案例分析
1.3.1几个典型案例
在社会问题研究中,许多学者都曾采用了个案研究的方法,取得了一些富有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笔者在此撷取几例进行简要介绍与分析。如韩晓燕等对离婚家庭青少年进行了个案研究,通过参与观察和深人访谈的质性研究方法挖掘孩子的内心世界,将未成年的青少年视为有能动和互动能力的主体,试图做到“和孩子共同研究”( research with children ),而不只是“研究孩子”( research on/about children) ;唐钧等通过对上海市47户贫困家庭的深人访谈,并且在个案记录的基础上用定性分析的方法深人讨论了“收人极其有限的贫困家庭是怎样维持他们的生活的”这一重要而又常常被忽视的问题;刘继同通过对城市流浪儿童的个案研究,探讨了儿童福利状况及其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圈。
1.3.2几点重要启示
通过对上述3个社会问题个案研究的案例进行分析,至少能够得到如下5点较为重要的启示:(1)个案研究有利于实现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双向互动,使被研究者能够参与到整个研究过程中来,从而达到“共同研究”的效果;(2)个案研究能够深人被研究者的内心世界,从而可以对一些表象的问题达到本质上的认识;(3)个案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社会问题的产生背景、原因、产生路径及变化过程;(4)在个案研究中可以综合使用访问法(特别是深度访问法)、观察法、文献法(尤其是档案)等具体方法和手段,从而达到对研究对象的全面、详细和深人的认识;(5)通过社会问题的个案研究,可以为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提出一些针对性较强的对策与建议。个案研究在社会问题研究中的应用将为进行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提供现实的参考依据。
2个案研究在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中的应用分析
2.1必要性分析
2.1.1体育社会问题总体边界的模糊性
由于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变异性等特点,当前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总体边界是比较模糊的,总量亦是难以确定的。如典型的兴奋剂、黑哨、假球等问题,总量到底有多少,具体又是如何分布的,至少在当前还不能予以明确地界定,其他体育社会问题也都比较类似。在总体边界不清楚的情况下,抽样调查难以发挥用武之地,因为“任何样本的出现都有一个前提,即总体的范围和边界是清楚的。也就是说,样本是以某种规则(如随机抽样原则)从研究总体(或调查总体)中抽取出来的”。而“在个案研究中,研究总体的边界是模糊的”,这种总体边界的模糊性恰恰使得个案研究在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中的应用具备了理论上的必要性。
2.1.2个案研究具有深入剖析与积极应对体育社会问题的效果
“个案研究属于学术研究中质的研究方法的范畴,说到底,它最为根本的目的并不在于为科学—实证化研究积累量的和类型学的样本(这也正是在此路径上个案研究始终无法解脱方法论困惑的根本原因),而是要为理解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提供案例”。有助于深人理解社会现象是个案研究的其中一大魅力,这一方法学上的优势应该同样适用于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由于社会问题与体育社会问题具有共性特征,结合上述对社会问题个案研究的案例分析,我们对于体育社会问题的个案研究应该可以形成如下认识:通过对典型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的研究,有利于深人、全面、详细地认识体育社会问题的细节、特征、多样性与复杂性,有利于把握体育社会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及形成路径,从而可以提出一些有针对性且具可操作性的应对策略,达到积极预防与解决体育社会问题的效果。
2.1.3个案研究有助于体育社会问题理论的建构与重构
“分析性概括旨在说明,个案研究法的魅力不在于要像大规模抽样调查那样,用样本的结论推断总体的特征,不在于样本选择的代表性或典型性,而在于其辅助理论建构的力量”,扩展个案方法又有助于实现理论的重构。当前,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研究还比较薄弱,体育社会问题理论还比较缺乏,这与社会转型期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多样化与复杂化形成了较大的反差,由此也凸现了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理论建构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在理论建构过程中,个案研究可以通过对一些典型体育社会问题案例的深人剖析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个案研究还可以通过对一些独特个案的挖掘与分析不断修正既有的体育社会问题理论,从而达到理论重构的目的。
2.2个案选取的原则与方法
2.2.1选取原则
个案的选取是个案研究的前提和关键,直接关系到个案研究理论意义的大小以及应用价值的范围。笔者认为,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的选取至少应该遵循三条原则:其一,典型性原则。前面已述及,个案研究中的个案不需要具有代表性,但应该具有典型性,既能够较好地反映某一类现象的共性特征。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所选取的个案只有具备典型性才能够达到理论建构以及预防解决的目的。因此,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的选取应该遵循典型性原则,即能够较好地反映某一类体育社会问题的属性。其二,分层抽取的原则。分层抽取即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逐层分类,在不同类别中选取一些典型的个案,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确保个案选取的典型性(即能够反映某一类问题的属性)。其三,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突出即所选取的个案应该为当代中国影响面较广、破坏性较强以及体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育社会现象,而不必主次不分,面面俱到,其实这也是体育社会问题研究的现实需要。
2.2.2选取方法
基于上述3条个案的选取原则,在具体操作时可以首先将体育社会问题划分为社会体育领域、学校体育领域、竞技体育领域以及体育产业领域四大类,然后选择每个领域的一些重点体育社会问题,最后再在每一个小类中选取典型的具体个案。如在研究社会体育领域的体育社会问题时,可以选择弱势群体参与体育问题、群众体育社团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与管理问题等。当研究弱势群体参与体育问题时又可以在“空巢”老人参与体育问题、城乡贫困居民参与体育问题、残疾人参与体育问题、流动人口参与体育问题等中选取典型个案;当研究群众体育社团影响社会稳定问题时可以按组织化程度或按人群、项目、地区等进行分类选取典型的重点案例;当研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与管理问题时可以按级别或地区进行分类选取典型个案,等等。在研究学校体育领域的体育社会问题时可以选取体育考试舞弊问题、体育竞赛舞弊问题、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等,然后再在每一小类中选取典型的案例。竞技体育领域的体育社会问题比较严重,是当前研究的难点和重点,可以在兴奋剂、假球、黑哨、体育赌博问题、赛场暴力问题、退役运动员就业问题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问题等方面选取影响较大的典型个案进行详细分析。体育产业领域的体育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体育产业资源政府垄断以及体育产业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在研究体育产业资源政府垄断问题时可以选取一些典型的赛事、职业体育俱乐部、优秀运动员(商业开发),在研究体育产业不正当竞争问题时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健身娱乐企业、体育经纪企业以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等。
2.2.3值得注意的观点
“罗伯特·斯特克认为,研究者在个案选取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他个人的兴趣、是否有从事研究的途径等,特别是要选择那些令研究者认为会使自己获得最大收获的个案。即该个案的研究潜力要比代表性更重要。有时候甚至有必要选择一个不典型的个案。”川该观点虽然不一定具有普适性,但仍有其合理性,因此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在体育社会问题理论重构时非常具有借鉴价值,因为有时候一个特殊的个案足以颠覆一个经典的理论。
2.3研究方法的运用
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可以综合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访问法,从多个角度对个案进行广泛、深人地研究。“文献是由人们专门建立的,用来传递和储存情报的对象,它包括各种报刊、书籍、档案、图像等等”。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文献法的使用主要是通过搜集体育新闻(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和一些体育事件的档案资料来获取研究所需要的信息。“社会研究中的观察法就是根据研究课题,观察者利用眼睛、耳朵等感觉器官和其他科学手段及仪器,有目的地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以取得研究所需资料的一种方法”。根据观察者的角色,观察法可分为参与观察与非参与观察。体育社会问题的个性特征决定了在个案研究中主要是采用非参与观察的方式,即“观察者以旁观者的身份,置身于调查群体之外进行的观察”。当然某些体育社会问题亦可以采用参与观察的形式,如针对体育赌博问题,研究者就可以考虑以“赌博者”的身份进行实地调查;如针对群众体育社团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研究者也可以考虑以加人特定体育社团的方式进行研究,等等。访问法通常与观察法相结合使用,访问法包括面访、电话访问、E - mail访问等具体方法,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应该重点采用面访的方式,特别是深度访问法,唯有此才能达到对一些问题的深人认识。需要强调的是,研究方法的运用要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别是要做到各种方法的综合与灵活运用。
2.4研究者的基本要求
2.4.1具有理论勇气
社会学家的责任在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以及提供建议。作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的责任也在于发现体育社会问题、揭示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体育社会问题并提供对策建议,为体育社会问题的预防与解决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足够的理论勇气,有一种促进中国体育和谐、健康发展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敢于揭示危害当代中国体育及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体育社会问题,敢于选择一些典型的、影响较大的个案,并在研究过程中不畏权威、不畏权力、不畏艰难,始终坚持真理。这也是研究者从事体育社会问题研究(尤其是个案研究)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
2.4.2保持价值中立
在西方学术界,由马克斯·韦伯详尽阐释的“价值中立”( Value一free/ Value Neutrality)原则历来备受关注,甚至在一些学术共同体中成了某种不言自明的公理,而且事实上因其引发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其实“它只是要求在研究过程中保持客观的态度,避免用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判断,或者说尽可能遵循科学研究本身的内在规律”。在体育社会问题研究中,“对待体育社会问题的态度应该是实事求是的,既不要缩小掩盖,也不要夸张扩大”。尤其是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中,由于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经常进行互动甚至是情感的交流,研究者在分析问题时极可能带有感彩,渗透着自己的价值观,从而不利于实事求是地反映体育社会问题的本质。因此,研究者在体育社会问题个案研究时更需要保持价值中立的态度,始终不要忘记自己研究者的身份,客观公正地揭示与分析问题。
研究理路基本形成经过几代学人的推进,当前中国古代历史评论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区分辨别了研究对象。长期以来,对于史论、史评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一直予以模糊处理,有的学者称之为历史评论与史学评论,有的学者则称之为历史批评、史事评论等。这种概念的模糊直接导致了研究内容的混淆,如有的学者研究的是史评,这是关于史家、史书、史学现象等问题的评论,却掺杂了很多关于历史人事评论的内容。瞿林东、罗炳良等学者对研究对象的区分以及研究概念的确立,避免了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的混淆,有利于中国古代历史评论研究的深入发展。其次,确立了基本的研究范畴。在比较长的时间里,学术界对于历史评论的研究处在就史论而论的阶段,没有建构自身的研究体系。随着瞿林东提出天人时势理道等基本研究范畴后,这种局面大为改观。目前,学术界除以上基本研究范畴外,还逐渐形成了诸如国家论、君主论、地理论、人物论等重要范畴。这些基本范畴的确立为中国古代历史评论研究的深入尤其是理论性研究的提升,起到了推动作用。最后,形成了两大研究路径。除了传统的就史论而论的研究路径之外,当前中国古代历史评论研究还形成侧重历史理论研究与侧重历史评论发展史研究的两大路径。前者大多以历史评论的研究为基础,以历史理论中的相关概念和研究方法为指导,对历史评论进行抽绎与提炼,为更深层次的历史理论研究做准备;后者则从史学史角度出发,更为关注历史评论自身的发展脉络、类型、特点、旨趣、理论渊源、现实依据等,侧重于对中国古代历史评论作总结性研究。当前中国古代历史评论的个案研究、断代研究、整体研究尽管已经取得诸多成果,但仍存在若干明显不足之处。比如说,在个案研究方面,未能把政论、文论与历史评论明确区分开来,出现了将三苏、苏门四学士、吕祖谦、张溥等人具有典型文论风气的历史评论简单引用而不加甄别的现象。在断代研究方面,还存在着大量的论纲式勾勒或者人物谱式的具体研究。在整体研究方面,则缺乏系统性的整合与提升,比如关于中国古代历史评论的旨趣、特点、理论渊源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薄弱。
实证研究与理论提升宜并重针对以上不足,笔者认为,中国古代历史评论研究应注重以下方面的探讨。
第一,研究基础仍需扩大。一方面,有些古代史学家的影响现在看来相对较小,但在当时却较负盛名,对于他们的历史评论存在研究程度不够甚至阙如的现象,如关于孙甫、范祖禹、胡寅等人的研究就是如此。另一方面,历史评论的形式是多样的,除了以专著、专文以及正史的论赞等形式出现的史论之外,还有很多以其他形式出现的历史评论,如咏史诗词,史学批评与历史考证中夹杂的历史评论,以注释、体例、叙事等方式出现的隐晦式评论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关注。
关键词:会计;生涯发展;质的研究方法
一、前言
会计职业由来已久,它的发展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经济越发达的地方,会计越发达。会计与医师、律师一样,是典型的专业性职业。在全球500强企业的首席执行官或总裁中,有近30%是会计专业出身[1]。可以说,会计职业是通向高层成功人士的起点和摇篮。1997年美国会计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占2%,平均年收入115000美元,仅次于医生和律师。[2]
目前针对会计人员的研究主要是从职业道德、会计行为、能力和会计环境角度进行的研究。
1.从职业道德角度进行的研究。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冲突往往缘于利益关系,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加强利益相关者(指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后果具有利害关系的群体或个人)的力量,通过相关各方的权力制衡,可以优化利益相关者的管理,改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以减轻会计人员的道德压力[3][4]。
2.从会计行为角度进行的研究。不良的会计行为是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内外监督体系不够完善、会计人员的有限理性、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道德缺失等原因产生的。因此,应采取增强会计心理承受力、加强会计情绪调整、追求会计需求与价值观的统一;通过社会、自我对会计道德进行调节;通过行政制约、法律限制、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加强会计监督等来规范会计行为[5]。
3.从能力角度进行的研究。会计能力素质包含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学历、职称、资格与经验;开拓创新精神;终生学习能力;预测决策能力;收集提炼信息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指标:根据这些指标可以对财会人员素质进行评估。
4.从会计环境的角度进行的研究。会计环境,包括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体制、社会习俗、教育文化、科学文化、企业管理与战略规划、会计职业教育与自律、会计思想与会计人员等诸多内容。这些会计环境都会对会计的行为产生影响。
现有研究方法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①研究对象的选择有待增强针对性;②对会计职业中的个案研究较少。目前,会计职业生涯的研究主要是从群体角度出发,阐述某类人群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而对个体的研究很少,本文就是基于此不足进行了研究。
二、会计人员生涯的研究方案
1.研究方法的选择。本文采用了质的研究方法。质的研究最广义的解释就是,产生描述性资料的研究,描述的内容包括人们说的话、写的字和可观察的行为。质的研究方法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景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质的研究强调的就是在自然情景下的自然式探究,因为研究现象的意义就来自于情景本身的脉络中。研究者要将所发生的事情放在一个丰富、复杂的背景下进行整体的、关联式的考察。质的研究方法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研究方法,提倡研究者对研究情境的参与,与研究对象的共情,通过对相关事件和人物进行描述,让事物的本质,通过研究者的移情解释而逐步地呈现。质的研究方法的研究过程是自下而上扎根的过程,即,扎根理论。它强调要客观真实地收集被研究者的真实材料,反映被研究者的真实现状。因此,这种研究方法具有平民意识,能发现、反映普通人的生活,发现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真实故事。
由于本文是对会计人员职业生涯的研究,更应是现实中的一个个具体个案,对于当事人职业经历的研究,涉及到对象的心理历程、情感与不同的应对方式与建构。其个体的多样化和不确定性,以及对于个案的深度意义进行探索的要求,都需要比量化研究所得的数据更具意义。质的研究有许多方法,结合本研究实际,主要采用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是质的研究的主要形式之一。它是针对一个个例(可以是个人、机构、团体,也可以是事件)作缜密的研究。个案研究一般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即,通过聚焦在特别的事例上来研究一种现象;对每一个事例进行深入研究;研究自然背景下的现象;呈现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观点。把个案研究法作为本研究的重要方法,还在于该方法能挖掘出鲜活的“私人叙事”。个案研究法把研究带回个体的生活世界当中去,所运用的访谈方法可以更灵活地把握被访者的生涯故事和职业发展的心路历程。
2.研究对象的选择。在李亚真[6]对会计专业毕业生职业选择意向的调查中,选择去企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毕业生占调查总量的58%。由于资源的有限性,会计相关专业毕业生实际就业流向企业单位或会计中介机构的人数也是占绝大多数;另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相对简单,会计人员发展的路径相对狭隘,所以初步将研究的会计人员工作单位定在企业单位或会计中介机构。鉴于此,本文选择的研究对象来自企业和会计事务所。
在选择个案时,还要考虑选择哪一地区的会计人员作为研究对象,考虑到经济与会计的关系,“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而我国长江沿岸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有目共睹的,这一经济发展区又以上海为龙头,所以将会计人员的地域锁定在上海和江苏。将研究对象选定在这一区域,另一方面是因为笔者目前在上海学习、在江苏工作,选择这两个地区开展研究比较便利。
考虑到本文研究目的之一,对即将参加工作的学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而国人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基本上还是对向上流动的职业生涯表示认同,所以进一步将研究对象限定在目前位于企业中高层的会计人员。选择中高层会计人员还有一个原因,如果将向上流动比作生涯的阶梯,那么每上升一个台阶,都会有不同的原因,这可以扩充个案的丰富性。
3.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对于个案研究来说,收集第一手的素材是最为关键的。而质的研究资料多是文字形式描述性的资料,这些资料被称为软性资料,其内容一般包括:现场记录、访谈记录、私人信笺、照片、图表等,这些资料提供有关场所和人群现象的浓密的描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资料的收集,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材料:①访谈记录。在征得研究对象的同意之后,访谈时可进行录音,同时在每次的访谈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出访谈记录,积累大量的文字资料。对每位研究对象进行三次以上的访谈,并从中选取能够反映研究对象大部分生涯历程的一次访谈作为分析的基础。②记录访谈过程中研究对象的表情、动作和语气等非语言信息。③来自研究对象的朋友提供的关于研究对象的信息。④通过电子邮件收集在访谈过程中来不及追问的零星材料。经过这样多渠道的资料收集,得到了比较丰富的研究资料。
资料的收集是为了最终对这些丰富的、真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建构。通过反复阅读后,开始登录。登录是资料分析中最基本的一项工作,是一个“将收集的资料打散,赋予概念和意义,然后再以新的方式重新组合在一起的操作化过程”。根据目的性抽样的原则,在资料中提炼某些与研究对象职业生涯密切相关的事件。同时,寻找属于职业生涯范畴的本土概念。这种寻找没有一定的标准,原因就是经验可以被看作是解释的“生产性框架”。寻找那些文本中常出现的、有强烈感彩的、能够引起注意的概念。这些概念既可能反映研究对象的一些关键事件,也可能反映研究者的经验,是两者经验互动的结果。在分析的过程中,主要采用的是个人分析与工作小组集体分析的方式。两种方式结合运用,可以从多角度对文本进行透析,避免研究者个体思考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研究的合理性和开放性。
三、总结
本文探讨了会计人员生涯发展研究的方法,通过个案研究的这种质的方法,更具体,更真实,得出的影响会计人员生涯发展因素更可靠,为从事生涯研究者提供了一种借鉴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赵宝柱.会计学概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2] 杨成贤.第一次当会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2.
[3] 陈捷.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0.
[4] 余一舜.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研究[D].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一、有关家族研究的历史回顾
古代学者对于家族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西周的宗法制度方面,宋人张载的《经学理窟·宗法》篇,首次对宗法制度作出了全面的解释。清代学者毛奇龄的《大宗小宗通释》、万斯大的《宗法论》、程瑶田的《宗法小记》、侯度的《宗法考》等,对宗法制度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考据。
本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社会史论战的展开,近代学者开始对家族制度的研究,出版了吕思勉的《中国宗族制度小史》(中山书局,1929年)、陶希盛的《婚姻与家庭》(商务印书馆,1934年)、高达观的《中国家族社会之演变》(正中书局,1934年)、潘光旦的《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商务印书馆,1941年)、王伊同的《五朝门第》(成都金陵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1943年)、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商务印书馆,1947年)等专著。
传入中国后,中国学者开始有意识地以为指导研究中国的家族问题。郭沫若的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在全面探讨先秦社会制度外,还特别重点研究了当时的家庭和家族问题。吕振羽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系统阐释了中国原始婚姻和家庭的发展过程,也详尽介绍了父家长制家族制度的产生过程。
与此同时,日本学者也开始重视对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的探索,从40年代开始,出版了大量研究论著,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加滕常贤的《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研究》、清水盛光的《支那家族的构造》(岩波书店1942年)、《中国族产制考》(岩波书店1949年)、牧野巽的《支那家族研究》(生活社1944年)和《近世中国宗族研究》(日光书院1944年)、守屋美都雄《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国家》和《中国古代的家族研究》等。
建国以后的三十年,受政治环境的影响,国内家族史的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阶段。除个别研究涉及到西周宗法制以及60年代结合对封建制度的批判发表了部分对族权的研究论文,关于家族史的学术论文较少。其间代表性的论文有左云鹏的《祠堂族长族权的形成及其作用试说》(《历史研究》1964年第5、6期)等。
随着80年代初的思想解放,社会史研究在大陆史学界得以复兴。作为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家族与宗族问题开始受到史学界的普遍关注。
二、近年来家族研究的新进展
近年来,学术界出版了多部从社会角度研究古代家族问题的论著。
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92年),将古代家族区分为“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家族”、“殷周时期的宗法式家族”、“魏晋至唐代的世家大族式家族”、“宋以后的近代封建家族组织”四种家族形态。该书属通论性的学术著作,时间跨度较大,材料丰富,论证充分,内容编排井然有序,毫无空泛之感。
冯尔康、常建华等编著的《中国宗族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社会史丛书”,1994年)是一部比较完整和系统的中国宗族史。作者按照时间顺序,把中国传统宗族形态划分为五个发展阶段,即(1)先秦典型宗族制时代;(2)汉唐间世族(士族)宗族制时代;(3)宋元间大官僚宗族制时代;(4)明清绅缙富人宗族制时代;(5)近现代宗族异变时代。作者从婚姻、姓氏、墓葬、祠堂、族谱、族田等具体制度入手,全面分析了宗族的形态特征、等级结构、社会功能等问题。
朱凤瀚的专著《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充分利用甲骨文、金文、侯马盟书等古代文资料,结合现代考古学的田野发掘成果,将商周家族划分为商晚期、西周、春秋三个阶段,对中国历史早期的各种类型的家族组织作出了具体的分析比较,深入探讨了家族对中国早期社会形态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
徐扬杰的另一部专著《明清家族制度史论》(中华书局,1995年版)立足于横向的开掘,涉及家族结构、家族规模、家族生产、家族财产、家族伦理、家族观念、家族法律、家族祭祀、家族教育、家族谱牒、家族械斗、家族防卫、家训族规等。作者认为:宋以后的家族制度,尽管在形态结构上继承了古代家族制度的某些特点,但它基本上是在宋以后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家族制度,这种家族制度以祠堂、家谱和族田为基本特征,与古代家族制度有显著的区别。在近代家族制度中,祠堂是近代家族的象征和中心,家谱是维系家族的主要纽带,族田是家族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该书结构严谨,内容翔实,征引书目达500多种,包括大量家谱、方志、家训、族规和乡约。
郑振满的博士论文《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博士论丛”,1992年)从家庭与宗族组织的互动关系的角度出发,把中国传统家庭和宗族纳入同一分析框架,认为:宗族组织作为一种直接构建于家庭者上的社会组织,家庭形成的各种关系,如婚姻、血缘、收养、过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继嗣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宗族组织的构成及演变趋势。作者肯定了传统研究中对于大家庭、小家庭、不完整家庭的区分,并由此将宗族组织分为三类:即以血缘为联结纽带的“继承式”宗族、以地缘关系为连接纽带的“依附式”宗族和以利益关系为连结纽带的“合同式”宗族。作者认为,“在正常情况下,每个家族都有一个共同的始祖,这个始祖(不完整家庭)经过结婚生育,开始形成继承式宗族,又经过若干代的自然繁衍,族人之间的血缘关系逐渐淡化,为地缘和利益关系所取代,继承式宗族也就相应地演变成为依附式宗族和合同式宗族。这一理论模式对于中国古代家族研究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朱勇的博士论文《清代宗族法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博士论丛”,1987年)对清代宗族法的内容、制定与执行、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
由美国学者李中清、中国学者郭松义主编的《清代皇族人口和社会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收入13篇论文,针对清代皇族这一特定的家族形态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该书利用了清代《玉牒》及其它档案文书,运用计算机手段和现代统计学方法,对各种数据和文字资料进行量化分析,体现了大陆、台湾和美国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近十余年间,学术界发表有关家族问题的研究论文近百篇,从社会史的角度,对中国传统社会中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家族组织、家族形态以及社会功能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探讨。
一、关于西周宗法制问题:李衡眉连续发表了《昭穆制度与周人早期婚姻形式》(《历史研究》1990年第2期)、《昭穆制度与宗法制关系论略》(《历史研究》1996年第2期)、《兄弟相继为君的昭穆异同问题》(《史学集刊》,1992年第4期)、《宋代宗庙制度中的昭穆制度》(《河南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等系列文章,针对学术界关于昭穆制度就是宗法制度或是宗法制度一项内容的传统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昭穆制度和宗法制的内容有别,昭穆制度体现在墓葬、宗庙和祭祀制度中,而宗法制却体现的继承制度中。前者起源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过渡,后者起源于原始公社向阶级社会的过渡。
杨希枚的《再论先秦的姓族和氏族》(《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认为:先秦文献中的姓字指“姓族”,即包括同祖先的若干宗族及其若干家族的外婚单系亲属集团;氏字指“氏族”,即包括某一姓族所统治的同姓、异姓和与统治者无亲系的庶民所组成的王朝。
二、关于春秋战国的家族状况:韩国学者尹在硕发表《睡虎地秦简〈日书〉所见“室”的结构与战国末期的家族类型》(《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3期),作者认为:通过《日书》所反映的民间信仰内容,能够推导出可以旁证当时民间生活形态的社会史资料。《日书》把“室”作为每个人活动的最小空间,并叙述了“室”内可能发生的一切活动,对研究中国古代家庭史很有价值,《日书》中所记载的“室”的建筑结构或“室”内成员的规模及血缘结构,则反映了当时人们生活的普遍形态,因此,对《日书》所载“室”进行分析,不仅可以阐明战国秦汉末民间一般家族之形态,还可作为小型家庭论之依据。
三、关于两汉家族组织:张泉鹤《东汉宗族组织形式试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3期)围绕东汉宗族的构成特点、族内的赈恤活动、族人的法律连带责任等进行了研究,认为,东汉宗族是在先秦宗法组织瓦解后,适应东汉社会条件而形成的一种家族共同体。豪民大家控制了族权,阶级关系压倒了血缘关系,在宗族内部,各家庭的生活是独立的,族人的相互联系仅表现在救济和赈恤上。
四、关于魏晋南北朝的世家大族:家族的个案研究成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主流。个案研究本是一种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以这一研究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家族制度已经成为海外学者的一个通例。80年代初,美国学者伊佩霞的专著《博陵崔氏个案研究》被在大陆学术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由于魏晋南北朝这一独特的历史环境,有关这一时期某些著族大姓的个案研究,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所在。到目前为止,已发表的有关论文达数十篇,其中有代表性的有刘驰的《从崔卢二氏的婚姻缔结看南北士族的地位变化》(《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士族之婚媾—陈郡谢氏个案研究》(《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王连儒《东晋陈郡谢氏婚姻考略》(《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等。
田昌五、马志冰《论十六国时代坞堡组织的构成》(《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对魏晋南北朝坞堡累壁以宗族乡党为基础、坞堡主要是由东汉至魏晋地方大族中孕育出来的传统看法提出质疑,认为十六国时期的坞堡组织可分为少数民族与汉族两种,两者的居民构成和组织方式具有很大差别,汉族坞堡大多为流民所建。坞堡主身分复杂,有流民帅、乞活帅等,只有少数坞堡为地方大族所置。
除此之外,日本学者谷川道雄、川胜义雄等人在70年代大力提倡的六朝时代“家族共同体”的理论,近年来也被全面介绍到大陆,产生了很大影响,但近年来直接涉及“家族共同体” 问题的论文在大陆尚不多见。
五、关于唐代的家族问题:与魏晋南北朝家族个案研究的热潮相比较,唐代的家族研究似乎较受冷落,除一些文章涉及到敦煌氏族志外,无论是通论还是个案研究都比较少见。值得注意的是台湾学者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8年),收录了《中古家族之变动》、《中古山东大族著房之研究》、《从士族籍贯的迁移看唐代士族的中央化》、《隋唐政权的兰陵萧氏》、《敦煌唐代氏族谱残卷之分析》等多篇论文,通过大量正史与碑志材料的汇总与分析,重点探讨了山东大族在唐代的发展演变及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六、关于宋代大家庭的研究:唐代剑《论宋代大家庭的社会职能》(《社会科学》,1993年第7期)为通论性文章。这一阶段的个案研究有漆侠的《宋元时期浦阳郑氏家族之研究》(《刘子健博士颂寿纪念宋史研究论文集》,同朋社,1989年)、《“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宋史研究论文集》1987年年会编刊,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许怀林《陈氏家族的瓦解与“义门”的影响》(《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等
七、关于明清家族研究:通论性的文章有李文治《明代宗族制的体现形式及其基层政权的作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许华安的《清代宗族势力的膨胀及其原因探析》(《清史研究》1992年第4期)、冯尔康《清代宗族制的特点》等。
随着徽州文书的发现和整理,以徽州文书为线索探讨明清宗族结构,成为史学界研究的热点所在。唐力行的《明清徽州的家庭宗族结构》(《历史研究》,1991年第1期)通过对徽州族谱的统计、分析和比较,指出:明代后期,徽州的家庭和宗族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形成了小家庭和大宗族的格局,而徽商的兴起,在这一变化过程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明清徽州的家庭结构与西欧、中欧的家庭结构有相同之处,核心家庭占主导地位。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西欧与中欧的小家庭是完全独立的,而徽州的小宗族之上还有个大宗族。这一差异使得同为小家庭的社会结构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社会功能。后者家庭结构的集约化是与欧洲近代化趋势相一致,而徽州的家庭宗族结构却以它的弹性和包容性强化了封建的统治秩序。陈柯云的《明清徽州族产的发展》(《安徽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针对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宗族关系日趋松弛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族产在明清时期从未中断,不过从明中叶以后,部分众存族产逐渐转化为祠产形式的族产,从而形成众存族产和祠产交叉并行、一消一长的局面。由于族产在在明清徽州经济中的绝对优势地位,强化了宗族势力和宗族关系。朴元浩(韩国)《从柳山方氏看明代徽州宗族组织的扩大》(《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认为:明清时期宗族制度最明显的特征是同族结合范围的扩大,同时与区域社会关系的进一步深化。这种扩大和强化了的宗族组织成为风靡清朝乡村社会的前提。高寿仙《明初徽州族长的经济地位—以休宁县朱胜右为例》(《江淮论坛》,1994年第4期)通过对徽州文书中族长朱胜右材料的分析,指出:大族的族长不一定由富户担任,一般自耕农亦可,朱胜右甚至只是佃户。这种情况在明初徽州地区具有代表性。
关于清代家族问题,常建华连续发表《清代族正制度考论》(《社会科学辑刊》1989年第5期)、《清代族正问题的若干辨析》(《清史研究通讯》1990年第1期)、《试论乾隆朝治理宗族的政策与实践》(《学术界》1990年第2期),认为雍正四年以后清政府所实行的族正制度虽然起到了地方基层政权的作用,但它是独立与宗族房长之外的,清政府实行宗正制还有遏制宗族势力发展的一面,不能简单地视为族权与政权的结合。
需要说明的是,在社会史的理论视野中,家族问题的研究与婚姻、家庭以及人口等方面的研究密切关联,相辅相成。近年来,史学界在上述领域的研究也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果,限于篇幅,未能一一列举。
三、关于家族研究中若干问题反思
近年来学术界从社会史的角度对家族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不仅拓展了对于古代历史的认识视野,也在史学方法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个案研究、区域研究、量化分析和结构功能论证代表了当前家族史研究的几个主要趋向。
在肯定近年来史学界有关家族问题的研究成果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研究中缺陷和不足。
一、重视社会史的理论求索,确立严格的学术规范
由于社会史研究的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史学界缺乏对现代社会学的深入了解,缺乏对这两个母体学科均驾驭自如的研究者,迄今为止,我们对社会史这一学科的基本概念、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社会史与文化史、社会史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社会史与人类学的关系了解都不深入。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社会史研究兴起之初,社会史学界对于理论问题的讨论一度十分活跃,在社会史的内涵、学科体系等出现过许多争论的热点。近年来,这些讨论逐渐趋于沉寂,却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
宏观理论研究的薄弱导致微观研究的困境,具体到家族问题的研究,便是缺乏严格的学术规范。以个案研究为例,许多论文多侧重于家族的士宦升降政治地位,而对家族的经济状况、宗族结构、家族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则较少涉及,从严格意义上讲,许多文章并不属于社会史的范畴。个别低水平的研究论文仅仅是某一家族的材料汇编。
理论研究薄弱所导致的另一种倾向是概念不明或滥用概念,现代社会学关于家庭有“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单一家庭”、“复合家庭”、“扩大家庭”等概念的严格界定。个别研究者在尚未全面理解的前提下便把它们简单地套用到自己的研究中,导致了研究的偏差。在概念和范畴的使用方面,西方学者曾有过深刻的教训,西方社会史学在发展过程中,曾经引入了许多其它学科新的概念和研究方法,但是,而这些方法和概念间缺乏学科的内在联系,不仅难以驾构社会史学的理论框架,反而使社会史研究日趋琐碎化,背离了总体社会史的展示社会历史全貌的初衷,这一点应充分引起我们的警惕。
二、重视“新史料”的开掘,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史的兴起不仅是史学研究在观念的上的变革,同时也是一种史料上的拓展。浩如烟海的墓志、族谱、方志和其它档案材料,极大地拓展了史学研究的视野,也对史学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以个人之力,用传统的研究手段,很难吸收和消化如此众多的信息。在这方面,我们有必要借鉴海外学界的研究经验,以团队方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史料进行集约化整理,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现阶段家族史研究的另一个缺憾是对民族学和考古学的材料重视不够。中国民族众多,社会形态复杂多样,素来被称为历史发展形态的“活化石”。从50年代以来,我国的民族学工作者和地方史学工作者进行了艰苦社会调查,取得了大量成果,其中包括了丰富的家族史内容,涉及到家族结构、遗产继承、祖先崇拜、宗族械斗等多方面的问题,对于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家族的演进过程,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现代考古学的众多田野发掘报告中,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墓葬形制进行了精确的研究,是我们研究家族史的第一手材料。但由于专业的隔膜,这两方面的材料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三、注意宏观与微观的结合,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
[关键词]大学英语教师教师信念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作者简介]丛超(1978-),女,吉林长春人,长春工业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王坤(1959-),女,吉林长春人,长春工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吉林长春130012)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0-0183-02
一、引言
目前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正在进行一场深刻的改革与创新。作为课堂的决策者和执行者,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最终都要通过教师的课堂实践来实现。教师是教育改革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已经达成共识。因此教师或教师教育已经成为当前各国教育界共同关注的热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信念成为国外对教师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Porter和Freeman认为,教师信念从教学取向来定义,是指教师对于教育实践、学生、学习、教学、课程、教学环境、教师角色等的看法。Woods认为,教师的信念、态度和经验对课堂教学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些信念有些是外显的,有些是内隐的。但是,Williams认为,不论教师是否意识到这些信念,它们常常左右教师的思维,指导教学行为。Williams和Burden的研究也表明,在实施课程大纲提出的教学目标时,教师会被根深蒂固的信念所左右,同时,教师所固有的有关语言学习的理论、教学经验和学习经验等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起作用。由此可见,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过程中,新的课程要求能否实现,改革成效大小,教学质量能否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学英语教师的教师信念。
我国对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的相关研究始于近几年,其中胡亦杰、郑新民、楼荷英、寮菲、解芳、王红艳、马永刚等从不同角度研究了英语教师信念与英语课堂实践的关系,证明了英语教师信念对英语课堂实践有着指导作用。夏纪梅、张莲、杨慧琴的相关研究中也涉及了大学英语教师信念问题。
二、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研究方法的综述
虽然我国对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的研究尚未形成一定规模。但是目前的研究基本都属于实证研究。其中,比较突出的量化研究有夏纪梅所主持的“大学英语教师素质问题研究”项目,该项目对全国六百多所高校骨干教师进行了包括教师信念等多方面问题的问卷调查。
我国英语教师信念研究中使用最多的研究方法是个案研究。个案研究又包括对单个案例的探讨分析,对多个案例的归类、对比分析,对多个案例的统计分析。比如,胡亦杰在2004年的研究中采用的即是对单个案例的探讨分析;胡亦杰与黄可泳在2003年,郑新民在2005年,解芳、王红艳和马永刚在2006年以及张莲在2005年的研究中所采用的则是对多个案例的归类、对比分析;而楼荷英、寮菲在2005年的研究中所采用的则是对多个案例的统计分析。
在数据收集方法上基本都采用了多元方法,如问卷、访谈、课堂观察,实现了研究方法上的三角验证。例如,胡亦杰2003年在研究教师信念与口语错误更正的关系时就分别观察了两位英语教师各三节自然英语课堂,重点记录教师的错误更正行为并进行录音录像。课堂观察结束后进行了第一次访谈。在对录音录像进行初步分析后,进行了第二次访谈。然后对所得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这是我国较早用多元方法收集数据研究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的一次实证研究。其后的多个研究均采用了这两种方法收集数据,不过具体的操作更科学,更规范。例如,解芳等人在2006年所进行的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研究中就把第一次访谈提到了课堂观察之前。由研究者自行设计访谈提纲,并将结构性访谈与半结构性访谈有效地结合起来。课后追溯式访谈仍然在分析教学录像之后进行,访谈的内容既回应课前访谈中出现的问题,又兼顾动态的课堂事件,进一步挖掘教师深层次的信念。此外,2005年张莲和楼荷英又在访谈和课堂观察的基础上增加了问卷。张莲认为,对课堂的关注和研究必然要考虑学生对教师课堂行为的态度和认识。因此,自行设计了调查学生态度和认识的问卷。并对六位研究对象的196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而2005年楼荷英的研究由于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样本较大(12名教师,480名学生),所以用教师问卷取代了课前访谈。
在数据分析的方法上,张莲和解芳都借鉴了语篇分析中“主题一致”的分析方法。即在语料中搜索不断重复的主题并考察主题间的关系是否呈现一致性。通过比较不同情景和时间里所发生的事件并找到其间的一致性或模式,可以推断出一个人隐性或显性的知识、信念和假设。这一方法可以有效地帮助研究者把课堂事件、决策和决策背后的潜在内容联系起来。
目前我国对英语教师信念的研究中,从研究方法来看,最值得借鉴的是楼荷英的研究。这一研究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研究结论的信度和效度。由于有些教师信念是隐性的,因此只有研究者深入到情境当中,通过对教师外显行为的观察,深度访谈才能对教师教学行为中隐含的信念进行揭示。定性研究的方法解决了这一问题。而定量研究又使所得数据更具客观性和普遍意义。因此二者的结合可以使教师信念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大大提高。
三、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研究内容的综述
目前我国对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的研究主要回答了一个问题:教师信念与课堂教学的关系。教师的教学信念对课堂教学产生直接的影响。它决定着课堂教学的结构,采用的教学方法,课堂活动的设计,以及师生在课堂中的角色等。张莲对六位优秀高校英语教师的研究也表明,教师作出课堂决策的参照系是他们历经多年的教学实践过程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个人理论,包括他们关于外语教学的理论知识,个人信念和一般性假设,以知识结构的形式指引他们的教学行为。
但是,教师信念与课堂教学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教师信念并不完全都会在教学中得到实施。因为教师在教学中会遇到许多不可预见的问题。解芳认为,教师的某些信念难以在课堂教学中得以体现。教师信念和行动的实施之间出现了差距。她分析原因有两点:一是长期以来受重结果轻过程的教学思想的影响,教师过分看重教学任务的完成,使得某些教师信念无法在课堂教学中得以实施。二是教师们可能会把社会舆论、教育专家、教科书等所倡导的“社会的观念”说成是自己的信念。而对于教师而言,这些信念还是外在的,只停留在知道的层面,他们未必从内心深处赞同和真正领会这些观念的实质,因而很难在课堂教学中得以体现。
楼荷英根据对12位大学英语教师的访谈和简答题内容的整理,归纳了导致教师的信念和教学行为不一致的原因:一是课时少,课堂教学时间紧张;二是学生不配合;三是教师情绪低落;四是过多考虑直接与四级题型相关的内容;五是考虑学生其他功课的压力,如计算机考试等;六是受教学环境影响,如教室环境、多媒体设备问题;七是学校或有关部门的政策影响。教师自己汇报的课堂教学行为与学生汇报的、研究者在课堂上观察到的不完全一致的原因可能是教师与学生对某些概念和问题的理解和看法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也可能是教师有某些信念但实际上没有在实际教学中明显体现,而汇报时误认为已把此类信念实现在课堂教学行为中。
四、国内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研究存在的问题
1.研究方法。我国英语教师信念研究多数是个案研究,比如胡亦杰、郑新民、解芳、王红艳、马永刚、张莲等人的研究均使用的是个案研究的方法。个案研究的方法虽然可以深入、集中地调查研究对象,但由于样本小,广度不够,研究结果不一定具有普遍意义。数据收集方法上比较多样,如访谈、问卷、课堂观察等,基本实现了研究方法上的三角验证。但数据分析方法比较单一,多为定性的归类、比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很少。
2.研究内容取向。目前我国英语教师信念研究内容取向集中在教师信念与课堂教学的关系上。研究者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教师信念对课堂教学的指导作用。但是研究还不够细化。例如,教师信念中的何种语言观,何种语言教学观,对其课堂教学实践有着什么样的影响。这一类研究比较少。几乎没有对影响教师信念的因素或阻碍教师信念在课堂实践中的体现的因素的专向研究。对教师信念与师资培训的关系也通常是在研究结束时略有提及,罕有对于怎样的师资培训有利于培养科学的教师信念的具体研究。
五、对国内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研究的建议
目前,教师是教育改革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已经达成共识。如果不对教师信念加以检视,就不能确认已有的教师信念与教育改革的理念是否相吻合,可能造成教育改革的理念在实际教学中不能真正得以实施,教育改革往往只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在目前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过程中必须重视对英语教师的培训,帮助英语教师检视自己的教师信念。此外,对英语教师信念与英语课堂教学的关系的研究还有待细化,为这一类研究提供更直观、更有力的论证。还需展开对英语教师信念其他方面的研究,如对影响英语教师信念的因素的研究或对阻碍英语教师信念在课堂实践中的体现的因素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要扩大样本及样本层次,使研究结果更具普遍性,并把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提高研究数据的信度与效度。
[参考文献]
[1]胡亦杰,黄可泳.教师信念与口语错误的更正[J].国外外语教学,2003(4).
[2]胡亦杰.教师信念:应用目的语的指南——一个案例研究[J].中国英语教学,2004(2).
[3]楼荷英,寮菲.大学英语教师的教学信念与教学行为的关系——定性与定量分析研究[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4).
[4]解芳,王红艳,马永刚.大学英语教师信念研究——优秀教师个案研究[J].山东外语教学,2006(5).
[5]夏纪梅.大学英语教师的外语教育观念、知识、能力、科研现状与进修情况调查结果报告[J].外语界,2002(5).
[6]杨慧琴.在职EFL教师职业发展需求分析[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5(8).
[7]张莲.外语教师课堂决策研究——优秀外语教师个案研究[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4).
[8]郑新民,蒋群英.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中“教师信念”问题的研究[J].外语界,2005(6).
[9]Porter A C,Freeman K J.Professional orientations:An essential domain for teacher testing[J].Journal of Nogro Education,19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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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展区别于个展的要素在于,它不仅仅是单向度的作品展示,它是策展人以考古学者的态度,去追索艺术家的足迹,在纵向的历史视觉和横向的社会语境的经纬度上形成对艺术家的立体建模,这个模型是从艺术家的观念和作品的表达上综合提炼而成,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真实经线度上建立的虚拟的精神影像,同时,在现有模型之上打开未来之窗,给艺术家提供一个创作方向的可能性和角度。当然,个案研究的意义和手法不仅仅如此,它不是某个时点的总结,对于艺术研究者来说,梳理艺术家的个人史是一项细致而长期的工作。
当然,策展人鲍栋以学院派艺术评论的经典手法出发,借用语言学隐喻和转喻的概念来提炼陈晓云创作手法的主旨,而精神分析学的歇斯底里症状研究无疑为陈晓云的影像提供了概念上的证据。概念在策展人鲍栋的理论框架中占据着支点的位置,同时也是概念发酵的原体。鲍栋在艺术批评的推演上强调概念自身的成长和进化,从而铺就一条概念之路。
个案展览的组织与现场呈现,与艺术家的沟通,理论梳理构成了策展人的基本工作,有趣的是,我们不仅在看艺术家陈晓云的影像作品,我们同样在看策展人鲍栋的个案分析作品,在这两条线索的交织中,策展人是引领者,是向导,是导演,是厨师,布置好大餐,等待观者来品尝和议论。而艺术家是素材提供者,是大餐的原料提供者。而鲍栋认为,他的作用相当于一个编辑,对陈晓云的作品进行整理裁剪,再编辑。
陈晓云个案展是A4当代艺术中心以实验影像为主题的首次推演,似乎看到影像艺术在中国当代艺术中悄然崛起的信号。“陈晓云影像作品总是表现为在隐喻与转喻这两个维度上的痉挛,把情绪与身体的失控转换成影像及语言的抽搐。他用隐喻与转喻使现实的符号秩序崩溃,又迫使事物与意义的关系在扭曲中再生,他砍断生活丛林里的所有树枝,只是为了结出更多的疤痕。”鲍栋干净利落的解读为陈晓云的创作赋予了概念的外衣。而笔者恰恰欣赏最后两句诗一样的语言,也许只有诗性才有效保持艺术的原貌,而理论和概念恰恰是禁锢的牢笼。
关键词:翻译理论,实践,研究,评析。
一.概述
翻译理论与实践之关系,更新变化不断。但问题也有出现,因此有必要对翻译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进行论述及研究。
2007年10月河北大学出版社发行了曹明伦《翻译之道:理论与实践》。该书作者主张中国翻译学者自己去阅读文本,自己去研究译作,自己去调查数据,自己去积累资料,自己去采录数据,从而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建构并完善我们自己的翻译学,建构并完善我们自己的翻译理论(江枫,2007)。
在此书出版之前,2001年4月译林出版社发行了许钧等著的《文学翻译的理论与实践:翻译对话录》。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内容广阔而深刻,最主要是体现在各篇均由作者主导的对话中。作者提供了他与译界同仁活生生的对话,同时还因为该书的出版无疑充分反映出“译学研究大有可为”的事实(谭载喜,2001)。
2005年1月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了杨晓荣编著的《翻译批评导论》,本书理论色彩浓厚,体现了作者构建翻译批评理论体系的努力,二是对国内外的批评研究作了系统的回顾与总结,肯定了现有翻译批评研究的成就等。不足之处在于对非文学翻译批评的关注不够,二是编排体例上仍然有待改进(韩子满,2007)。
《翻译之道:理论与实践》一书结合国内外的翻译理论与实践活动,对翻译理论和实践之关系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做出客观评价。通过个案研究分析总结翻译学存在的各种问题,思维缜密,有根有据。而且强调翻译理论与实践不可脱节,要建立我们自己的翻译学,并建
构和完善我们自己的翻译理论。本书能汇通海内诸贤之说,集其大成,独标高论,抉破藩篱,
指迷释惑者,唯《翻译之道》当之(辜正坤,2007)。
二.本书的内容与结构
本书共八章,前言,绪论介绍的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首先分析翻译活动和翻译理论之起源,强调要考据有史实为证及考据视角之科学性。接着回顾了中国翻译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历史,得出至上世纪80年以前,我国翻译理论与实践之间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接着回顾西方翻译历史,得出西方翻译理论与实践是紧密联系的。
第二章首先分析文化转向后翻译理论与实践失衡和脱节的现状。然后通过引入“文化转向”的由来,分析现状及翻译文化转向的来龙去脉。
第三章首先分析了翻译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问题,其次是探究了翻译理论定性定位问题。得出结论:翻译的本质属性是“语言符号转换”,翻译活动是一种艺术活动(曹明伦,2007)。
第四章首先提出“文本目的”和“非文本目的”,确定文本目是译者翻译的目的。接着是引用并分析本雅明的《译者的任务》等,得出译者任务是实现上下文及翻译目的。最后对中西方学者围绕“忠实”的原则及严复“信、达、雅”进行全方位的辨析,得出:信、达、雅名正言顺,无可厚非。
第五章首先在为翻译理论定性时指出了四个要点,且在为翻译理论定性的基础上绘制了一幅“翻译理论定位图”,明确翻译理论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并且对翻译理论进行分类,强调国内从事外向型综合翻译理论研究的学者应注意四点。
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对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进行了反思。第六章指出并通过个案研究分析中国翻译界理论建构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第七章用典型实例说明当今中国翻译质量严重滑坡的现状,走出翻译危机。
第八章讨论了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及结合方式,辨析了纯理论与纯翻译理论的关系,并区分二者不同,明确了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系统,从而证明了本书学术立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三.本书特点评析
本书以逻辑思辨和实证考据相结合的方法,按历时描述和共时批评相交叉的理路,在跨文化、多角度的综合学术视野内,对中西翻译理论与实践之关系进行了历史回顾,并在回顾的基础上考察了“翻译学文化转向”的来龙去脉,明确了翻译活动的性质,梳理了翻译、翻译学和翻译理论之间的关系。
首先,本书思维严密,脉络清晰,考据有科学性。如本书第一章13页最后一段“如说‘我国的翻译事业有约两千年的光辉灿烂历史’,或曰‘西方的翻译活动自古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谭载喜,1991:4;2004:2)。说这样的语言表述不甚严谨,原因是表述者把‘能从文字记载中考据到的最早的翻译活动’说成了‘事实上最早的翻译活动’…”。
其次,不轻信也不盲从国外的理论,推理研究有根有据。如本书106页提出的“思考二:新桥旧桥并用,避免学科危机”,书中提到“可一些响应口号走出胡同踏上新桥去跨文化的中国学者,也像霍姆斯批评得那些语言学家一样犯了out of context的毛病,以为把翻译研究引进死胡同的是整个语言学家…”。
再次,举出实例和个案研究进行分析客观评价,容易让读者接受。如在本书第六章对翻译理论的反思中,关于考证不严、引征不确的问题,通过个案研究引出当代翻译理论存在翻译理论问题。自始至终围绕翻译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进行阐述,且全书各章衔接自然。引用出处详细,有时也用英语标示出来,便于理解和接受。
最后,作者有独到见解,且有创新性。如“首次提出了比较文学的译介理论不等于翻译理论;首次提出了‘文本目的’这个概念…首次揭示了中国翻译界的‘理论迷宫’云有多厚,雾有多浓,当今翻译理论之‘玄空怪涩’(陈福康语)是何等匪夷所思,触目惊心;首次在中国翻译界开始了圣-皮埃尔教授等西方学者于2004年开始的‘修墙筑篱笆’的工作;用确凿的证据证明了翻译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关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曹明伦,2007)
四.结语
《翻译之道:理论与实践》是一本值得去读的一,内容丰富,脉络清晰。作者学贯中西,结合国内外翻译理论与实践进行全面分析,通过个案研究和典型事例归纳总结中国当代翻译理论与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现状。强调不要轻信盲从国外的翻译理论,要分析明确进行辨析,且主张采集分析资料建构完善我们自己的翻译学。
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之间“互构、互补、互彰”的互动关系是天生的、必然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翻译理论指导和规范实践是与实践相结合,描写和解释实践是与实践相结合,启发和预测实践也是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永远都是翻译活动的理想之路。此理想之路可谓翻译之道。(曹明伦,2007)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参考文献:
[1] 曹明伦,《翻译之道:理论与实践》,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7.
[2] 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M],上海:外语研究与教学出版社,2000.
[3] 辜正坤,译苑新葩又一春――序曹明伦著《翻译之道》,2007.
[4] 韩子满,《翻译批评得理性化》,山东外语教学[J],2007.
[5] 江枫,一览众山小―序曹明伦著《翻译之道》,2007.
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
数量研究法
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模拟法(模型方法)
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
关键词:水库工程 社区文化变迁 制度文化 行为文化 观念文化
1.引言
在2011年1月中央1号文件后,我们国家水利工程建设发展更为强势。一大批水利枢纽工程的开展,使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不再处于弱势,但是,水库工程开发运营忽视社区文化变迁从而产生的社区矛盾日益突出,而文化已经成为国家、项目治理的主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基于此,本文以港口湾水库为案例进行实证分析,为工程本身的后续运营提供控制社区文化良性变迁的建议,也能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新的个案。
2.水库工程对社区文化变迁影响的概念框架――基于现有文献和相关理论
2 . 1社区文化变迁的分析维度及其影响因素
2.1.1社区文化变迁的分析维度
基于现有文献和相关理论,结合本文的研究实际将社区文化变迁变量按三个方面展开: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各个调查分析变量所对应的测度变量如下,这些为后续的概念框架和变量体系建立提供基础。
(1)制度文化对应的测度变量:组织方式;关系网络承载体、婚姻制度;教育制度、家庭制度;行为准则;礼俗。
(2)行为文化对应的测度变量:人际关系;语言、习俗;民俗、风俗;群体(社团)活动;生活方式。
(3)观念文化对应的测度变量:价值观(家庭观念、消费观念);态度;思维方式、;伦理道德、审美情趣。
2.1.2生物物理驱动力维度上的社区文化变迁影响因素
基于现有文献和相关理论,结合本文的研究实际,生态环境剔除生物因素,大致可以从地形地势、土地资源、气候、水文、土壤这5方面展开,各个调查分析变量所对应的测度变量如下,这些为后续的概念框架和变量体系建立提供基础。
(1)地形地势对应的测度变量:水域。
(2)土地资源对应的测度变量:土地利用的性质、方式及格局。
(3)气候对应的测度变量:气温、降雨量。
(4)水文对应的测度变量:水位水深、流速流量。
(5)土壤对应的测度变量:土壤类型、土壤肥力。
2.1.3人文社会驱动力维度上的社区文化变迁影响因素
基于现有文献和相关理论,结合本文的研究实际,伴随水库工程建设、运行所产生的配套政策可归纳为就业政策、经济政策和安置政策。各个调查分析变量所对应的测度变量如下,这些为后续的概念框架和变量体系建立提供基础。
(1)就业政策对应的测度变量:拓宽就业渠道;生产技能和再就业培训。
(2)经济政策对应的测度变量:征地补偿;税收优惠;后期扶持。
(3)安置政策对应的测度变量:产业安置;距离安置;群体安置。
2 . 2概念框架
基于上述内容,结合文献综述和相关理论基础,形成本文的概念框架图2-1。概念框架的形成有助于研究思路的确定和实行,后续假设的提出及验证也是参照该概念框架进行的。
3.研究设计
3.1个案研究方式与个案研究对象的确定
本文选用个案研究方式来确定个案研究对象。该方法在应用过程中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来搜集有效、完整的资料。重点是对单一对象进行详细深层次的研究过程。个案选择的基本原则是要求研究者事先确定某一特定案例能够出现典型的结果。本文依照此原则,选取港口湾水库工程来作分析。港口湾水库位于安徽省宁国市,坝址辐射1120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水库总库容9.41亿立方米,属于大型水库工程项目Ⅱ类。其主要作用是防洪,同时兼有发电、灌溉和城市供水的社会服务性,以及水产养殖和旅游开发等的社会增值性。受港口湾水库影响的社区区域分为库区与坝下游两大板块:库区为受港口湾水库直接淹没及移民迁建和生态环境改变影响的区域,包括宁国市竹峰、青龙、方塘和甲路4个街道及乡镇。由于坝下游社区变迁原因复杂,本研究仅选取库区周边的社区作为研究社区。
3.2数据收集与处理
课题组组织了3人的社区(村)调查团队,同时为了厘清水库工程开发建设对社区文化的影响机理和过程,课题组组织了7组共14人的家庭入户结构性访谈问卷组。
要解答水库工程与社区文化变迁之间的关系,需要运用因果类的数据分析方法。基于笔者对大量文献总结发现:一、结构方程模型既能得出各指标间的路径关系和系数,这与我们假设验证的目标一致;二、结构方程模型能进行潜变量研究,而本文研究变量大多需要依靠问卷,这个特点使得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综上,本文选取结构方程模型为本文进行假设验证。
基于先做的小样本调查与分析,对问卷做了合理调整,在正式调查中,共发放问卷235份,211份为有效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9.7%。回收问卷利用SPSS22软件进行分析,得出主要特征的统计以及问卷的信度与效度。问卷样本主要特征统计分析显示,问卷调查对象具有随机以及合理性,信度与效度均符合要求。
4.港口湾水库对社区文化变迁的实际影响
4 . 1路径图构建
依据前文的概念框架和问卷调查,最终确定的路径图为图4-1。“sc1-3”分别代表民间组织、家庭制度和婚姻制度,“bc1-5”分别代表人际关系、习俗、语言、休闲方式和群体(社团)活动,“cc1-4”分别代表消费观念、代际观念、婚姻观念和,“sp1-3”分别代表产业安置、距离安置和群体安置。
4 . 2测量模型分析
在对初始模型进行修正后,删除了指标bc5:群体(社团)活动,得出本文模型的最终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图4-2,“sc”代表制度文化,“bc”代表行为文化,“cc”代表观念文化,“sp”代表安置政策。
4.3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在初始结构方程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模型适配度检验,对模型进行了多步模型修正,得到最终的结构方程模型图4-3。
由图得出:
①制度文化:经济政策显著正向影响了制度文化(路径系数为0.952,显著性为0.001以下);安置政策显著正向影响了制度文化(路径系数为0.052,显著性为0.05以下);就业政策显著正向影响了制度文化(路径系数为0.048,显著性为0.05以下)。其中,经济政策和就业政策的路径系数过小,经济政策对制度文化的影响最大。
②行为文化:水域面积变化显著正向影响了行为文化(路径系数为0.162,显著性为0.05以下);耕地面积变化显著正向影响了行为文化(路径系数为0.239,显著性为0.05以下)。耕地面积变化对行为文化的影响程度较大。
③观念文化:水域面积变化显著正向影响了观念文化(路径系数为0.323,显著性为0.001以下);耕地面积变化显著正向影响了观念文化(路径系数为0.156,显著性为0.05以下)。水域面积变化对观念文化的影响程度较大。
5.港口湾水库正向引导社区文化变迁的对策分析
本文针对结构方程模型中影响程度较大的以及可以后续改进的方面提出港口湾水库正向引导社区文化变迁的对策。
经济政策:直接的经济补偿对于社区居民来说有一定程度的作用,现有的后期扶持从2007年开始投入20年。但是这种经济补偿是无法有延续性的,如果政府将后期扶持政策与渔业、旅游业个体经营优惠政策、创业优惠政策相结合,将激发社区居民主动得从失地状态转变过来。此外,后期扶持政策中也可以涉及社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建造图书馆、休闲广场、学校等为社区居民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也为社区家长减少孩子上学压力。
就业政策:很多社区居民的文化教育程度不高,当不能依靠农业种植谋生时,即使他们想要寻求其他就业途径,也会因自身文化水平不够和技能缺乏而无法作出新的选择。虽然社区周边企业种类由于港口湾水库是水源地这一原因而有所限制,但是依旧存在不少可以向当地社区居民提供就业岗位的企业,例如香菇种植业、生物科技等,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得对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技能培训。
土地资源:不同的社区有其不同的地理特征,作为各村的村委会应该依靠各村地理优势发展各自的产业经济。有社区离城镇较近则可以从商业经济上发展,繁荣该村的零售、饮食等。有社区在港口湾水库边缘地带,这样的社区依旧有小部分良好的土地资源,村委会可以组织社区居民开垦土地种植蔬菜、砍伐毛竹来增加社区居民收入。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信仰;仪式;音声
中国仪式音乐的研究已然成为一个中国传统音乐的重要课题。21世纪初期,由香港中文大学曹本冶教授主持,中国艺术研究所与多个民族音乐家参与的《中国民间仪式音乐研究》西北、西南两卷公开出版,2007年,华东华南二卷又相继出版。同年上海音乐学院又正式成立了“仪式音乐研究中心”。2009年同为曹本冶教授主编的《大音――音乐学 宗教学 人类学之间的对话》第一卷由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公开出版,在之后的三年中又陆续出版了第二、三、四卷。中国传统仪式音乐的研究渐渐成为了一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热点。
《大音》、《中国民间仪式音乐研究》这两本著作都由香港中文大学曹本冶教授主编,其中汇聚了数十位大陆民族音乐家于自己相关研究领域所出的精彩文章。
《大音》的内容分为“学术文萃”、“讲座纪要”、“名家访谈”、“研究综述”、“书评”、“译丛”6个栏目。笔者阅读了“学术文萃”和“讲座纪要”两个部分后对其做一大致的梳理。“学术文萃”作为本书的第一部分,主要为将仪式音乐作为研究重点的论文。在这些论文中,有对方法论的探讨,例如文献梳理法、实地田野的考查法,也有从历史的角度研究仪式音乐以及个案分析。近年来,仪式音乐个案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学”在逐步的清晰化,在深入个案以及拓展共时和历时比较研究的同时,本土实践和经验是解决学科本土化的直接途径。在书中的个案研究中,有杨玉成归纳了蒙古族萨满不同仪式模式中的音乐,还有臧艺兵叙述了丧葬仪式中的汉族民间歌师等十个内容。第二本分“讲座纪要”中又分为两个部分,一为黎志添于2008年11月14日召开的名为宗教学与仪式研究的讲座。二为王铭铭于2008年11月13日召开的名为人类学中仪式研究的讲座。
《中国民间仪式音乐研究》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曹本冶教授所写的《思想~行为:仪式中音声的研究》一文,第二部分为西南、西北、华南、华北四个地区的优秀个案研究。《思想~行为:仪式中音声的研究》这篇文章是曹本冶教授对仪式音乐深度体认基础上的理论表述,也是一个不断深化、逐步完善的思考过程。在笔者读这篇文章时出现了许多难读懂的地方,经常在一个论题出现之后,文章中所给的相应的解释的轮廓不太清晰,反复阅读后仍然对文中所给出的理论的印象甚为模糊,就这样在似懂非懂的读完这篇文章和部分优秀个案之后,笔者想从两个方面谈一下自己对于仪式音乐研究的初步理解。
1、音声渊源
在谈及音声之前我想先提及音乐这一名词的概念,音乐是声响的组织、构造艺术,声响感知依赖于听觉功能,它产生自器物的震动。概念中着重强调了音乐是应该被人的听觉所感知的事物。
在音声概念尚未提出时,研究者们一直以仪式音乐来概括仪式进行时的所有声音,直到80年代曹本冶教授认为用仪式音乐来定义仪式中的所有声音这一现象并不精准,甚至可以说为牵强,于是之便提出了音声的概念。音乐,是带有旋律、节奏节拍、调式调性等音乐特点的,而音声则可以包括一般意义中的所谓“音乐”。在大部分仪式中,音声是覆盖整个仪式然而贯穿其中的,因为它对仪式的执仪者和观仪者来说能够起到增强和延续仪式行为及气氛的作用。在仪式中,音声会以声乐或者器乐两大形式出现,其声乐又可分为语言性和音乐性,例如诵念和诵唱。器乐可分为物件声、乐器声以及法器声,比如湘中冷水江抛牌仪式中唱太公部分和各种响器,大鼓、小鼓、小镲的演奏就属于器乐中乐器声的范畴,广西博白观音仪式中牛角、铃刀则属于法器的范畴,其中还出现镇檀木、子等物件的声音,这些没有明显旋律和节拍的声音都可以以音声概念做以概括。以上都是属于能够听得见,感受的到的仪式中的音声,但是尚有部分仪式或者仪式中的部分结构是无法听见其旋律,无法感受其节奏的,这又属于音声另一个范畴――听不见的声音。比如说在陕西师范大学孙航副教授所著的《原始祭祀中的天籁之音》一书中所描述的在壮族(布偏)“天乐”研究中的执仪者“天婆”在做法时所念叨的一些咒语,这些咒语有些是有声的,有些则是无声的。处在无声的情况下,我们只是可以看见她们的嘴巴在动,肢体在动,实际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若是用仪式音乐来概括以上现象实属牵强,但若用仪式中的音声来概括一切就变得合理了。
音声是指仪式中一切听得到与一切听不到的声音,听不到的声音也就是无声的状态。上海音乐学院肖梅教授于《唱在巫山上――广西靖西壮族“魔杖”音声的考察与研究》一文中提出了这样一个概念:无声状态可分为可观的‘默声’和虚拟的听觉空间。前者可通过“可观的空间关系和可感知的时间度量被描述”,后者“暂时只能在田野考察者和执仪者局内观的互动基础上被“说出”。对于无声状态的理解,笔者认为就是执仪者在默念咒语时,他人可以用肉眼直接看见的现象,即使是无声,但也会被他人所感知。至于虚拟的听觉空间,则是在限定的时空里结合视觉来感知的一种执仪者内心搭建的有声空间,即便它是虚拟的。这些都以观仪者和执仪者所共有的“局内观”三个字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执仪者在执行和研究某种仪式的时候,仪式中任何流程、任何细节都是他们以局内人的身份为指导所执行的。田野调查者虽不为执行人员,但在调查时,局内观也作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即便执仪者与田野调查者关于局内人的概念细分来说也是不同的,但大范围的划分将田野考察者和执仪者归在一个局内人的区域,这样才有了所谓的局内观的互动。
2、信仰、仪式、仪式中的音声三者互动关系
信仰是自然、社会与个体存在的信念假设;仪式是实践这些信念的具体行动;而仪式中的音声则是表达仪式最直接的形式。中国的传统仪式可分为周期性仪式和指向性仪式,周期性仪式是指仪式举办频率经过一个相当规律的时间间隔,呈现规律性变动的状况,例如客家正月十五的跳年宵、高山族的丰收祭等等。指向性仪式是指不按照一定时间的循环规律所举办的仪式,例如婚庆仪式,丧葬仪式,乔迁仪式等等。但不论是仪式为何种形式,仪式中的音声必然为覆盖某一信仰仪式行为全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关键词:钢琴陪练;儿童钢琴学习;注意力
中图分类号:J6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9-0000-01
儿童学习钢琴,能够大大帮助开发与发展孩子的智力、充实他们的精神生活、拓展他们的知识领域。如今,随着钢琴热的吹拂,学习钢琴的孩子与日俱增。如何让儿童在钢琴练习时注意力集中、学习效率高,是作为一名钢琴陪练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正是针对注意力方面的问题,通过对一名儿童的个案研究,来研究儿童钢琴学习中的注意力的问题。
一、研究背景
随着钢琴教育的广泛传播,“学钢琴苦”的概念也越来越为人所知。优美的琴声能给学习钢琴的幼儿带来了快乐,产生学琴欲望,但是兴趣是不稳定的,尤其是碰到大量枯燥的基本功练习、持续练琴等问题时,会产生疲倦、厌倦心理,失去练琴兴趣,产生练琴不用心、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效率差等情况。由于家长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不能陪孩子练琴,因此由钢琴陪练者负担这一工作。钢琴陪练者需要有一定的热心与责任心,在遇到儿童注意力方面的问题时,想出解决办法。本文所研究的注意力,是指儿童在练习钢琴时的全心集中于钢琴练习的能力。而在钢琴陪练过程中,如果钢琴陪练者能够运用一些方法来使儿童的注意力集中,便会提高学习效率、提升儿童学习钢琴的自信心和兴趣。
二、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对钢琴陪练课课堂中儿童表现的观察,以及方法实施后的对比观察,以达到对儿童钢琴练习时注意力方面的个案研究。
研究的个案人为A,小学三年级,家里条件富裕,从5岁起便开始学习钢琴,但由于不是特别聪明、对音乐的领悟能力较差,所以学习钢琴的速度较慢。在2010年5月16日,周日,上午十点,在A家中,进行了1小时的钢琴陪练课。以下是本人对这节陪练课的观察记录笔记。
三、分析、研究
通过对钢琴陪练课的观察,可以得出以下结果。
通过观察记录的结果,可以看出,儿童练琴时的注意力与儿童练琴的时间长短以及练琴内容即儿童练琴的兴趣有关。比如,在第一个时间段0~10分钟内,由于儿童是刚开始练琴,还不能马上从之前的状态中调节过来,因此儿童的注意力是比较集中的。我让学生根据指法规律来弹奏音阶,使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手指上,从而逐渐吸引儿童练琴的注意力。在10~20分钟时,由于儿童演奏的是自己比较熟悉的乐曲,重复演奏,会使儿童觉得枯燥、没有意思,所以我让儿童在弹第二次的时候,让学生在熟练弹奏乐曲的基础上,突出轻巧性,使儿童的注意力集中于轻巧性上。20~30分钟时,由于儿童弹奏的是一首新的练习曲,会觉得没有意思从而分心,所以会出现找不到音位置的情况,因此我用手指着乐谱,让儿童知道自己弹到了哪里,同时与学生合作演奏,吸引学生的兴趣与注意力,从而完成乐曲的练习。35~45分钟,是休息了一小会之后开始练习,由于弹奏的是很熟悉的乐曲,重复演奏,儿童可能会觉得单调,所以让儿童注意乐曲的音乐、感情,从而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最后45~60分钟,由于是要下课的时间段,儿童可能会有些急躁,而弹奏的是好听的乐曲,我再学生弹奏开始自己先示范了一次,用优美的音乐声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同时使用了与学生配合练习、游戏的方式练习,来使学生转移对下课的注意力到对乐曲的学习、练习中,完成本节课的内容。
【关键词】Choking;比赛失常;失误;压力;实验研究
On the Phenomenon of Choking in Athletic Competitions
LI Rui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44, Henan)
【Abstract】 This paper summarizes literature on the phenomenon of choking published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It analyzes the misunderstandings in the relations between choking and pressure, mal-performance in matches and faults, and also discusses the demerits of experimental study of choking, in hope of a tentative probe into the phenomenon of choking in sports competitions.
【Keywords】 choking, mal-performance, fault, pressure, experimental research
体育比赛中Choking现象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是由孟斐斯州立大学的一名硕士研究生Tippett完成的,在这个研究中,他第一次用Choking来描述成绩下降。〔1〕近年来,Choking现象业已引起国内运动心理学界研究者的热切关注,一些学者也做出了有益的探讨。如王进、魏瑶、胡桂英等学者先后撰写了《为什么到手的金牌会‘飞走’――竞赛中‘Choking’现象》、《压力下的‘Choking’――运动竞赛中努力的反常现象及相关因素》、《运动竞赛‘Choking’现象的影响因素及应对研究》、《优秀运动员Choking现象的个案研究》等文献。在这些研究当中,其观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基于对“Choking”这一概念的基本理解,笔者也对“Choking现象”作尝试性探讨。
1关于Choking现象
关于“Choking现象”的诠释性解说,目前国内体育心理学领域里的学者相继发表了近20篇论文。然而,总体来看,这些文章对“Choking现象”的解说不仅有其差异、难以统一,而且甚至抵牾。这里择其要者述之。如:“在压力条件下,一种习惯的运动执行过程发生衰变的现象”〔2〕 ;“ 竞赛中的‘Choking’是描述比赛关键时刻运动员的技术发生衰变的现象”〔3〕 ;“ 通常发生在比赛的关键时刻或重大比赛中,主要表现为运动员在压力增加的情况下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失误导致运动成绩下降” 〔4〕;“运动心理学界将运动员在重大比赛中技术发挥失常的现象称为 Choking 现象”等〔5〕。而大多数研究者对Choking现象概念解说回答认为是,“Choking现象”通常发生在“压力条件下”、“比赛的关键时刻”或“重大比赛中”。下面就上述几个问题作简要分述。
1.1“Choking现象”与压力
综合国内现有的体育竞赛Choking现象研究文献,总体来看,认为choking现象是在压力条件下产生的,并如图1所示的模式框架下展开论说,并将“压力”放在了choking现象产生的必然核心位置。这当然也有其合理性。那么choking现象全然是在压力条件下产生的?笔者对此问题同样存在疑问和困惑。如陈亚林、刘昌在《有关工作记忆的压力下Choking》文中指出,“当前对压力下‘Choking’的定义存在着一定的混乱,有些研究者对‘Choking’和压力下‘Choking’不做区分,导致很多对‘Choking’的定义实际上就是对压力下‘Choking’的定义”。〔6〕因此说, Choking和压力下Choking有着不同特质与涵义。在压力条件下会产生“Choking现象”,但是,同样存在不在压力条件下发生“Choking现象”。由上述引出图2模式。
如图2所示可以明了,研究Choking现象的重点应放在因素A、B、C……X上,其次是研究因素1、2、3……n。而现有的Choking现象分析大多研究因素1、2、3……n通过压力的作用导致Choking现象。那么,因素A、B、C……X直接导致成绩下降和因素1、2、3……n导致压力使成绩下降又可说明Choking现象的产生并不是单一的压力条件下的现象。而直接导致的比赛失常、失误(即“成绩下降”)也不能全然当做Choking现象产生的机制研究。如:自身技艺与对方差距、文化差异、“首次采用6-3-3 新赛制〔7〕、摄像机的影响〔8〕”等稳定因素;又如:“缺乏大赛的经验”、“比赛的高技术含量增加” 等因素。当然,有些因素既能产生压力,也能产生Choking现象,同样还能成为成绩下降的直接原因;不排除这三个因素群之间有交集的可能,也不排除A、B、C……X各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或和压力的交互作用因素。
又如站在心理学研究理论中的“潜意识”层面上,弗洛伊德认为“过失不是无因而致的事件;乃是重要的心理活动;它们是两种意向(intention)同时引起――或相互干涉――的结果;它们是有意义的,这些意向中若有一个想要借牵制(hamper)另一个而得到发表(express),其本身便不得不先受一些阻力禁止它的活动。简单地说,一个倾向必须先受牵制,然后才能牵制其他倾向”。〔9〕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Choking现象的产生也是两种或两种以上意向相互牵制所导致的结果?如在金牌的“诱惑”(temptation)下,主体从无意识中冒起的欲望(desire)和超我(Superego)对表现欲望的压抑(depression)等。从神经系统科学看,心理是脑的机能,脑属于中枢神经系统的一部分,神经系统暂时性的功能丧失也会导致Choking现象,笔者在此便不作赘述。
综上所述,后续的研究应该对比赛中的“某一时刻”下的Choking现象心理状况和因素A、B、C……X与直接导致Choking现象因素投入更多的研究分析,这是Choking现象研究的“基石”。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讨论Choking现象的机制和要义。同样外界因素突变和自身心理突变共同导致了运动过程的突变,变化的因素也应成为分析研究的重点。
1.2Choking现象与比赛的关键时刻、重大比赛
学者徐晓斌在“压力条件下篮球运动员自信心与‘Choking’关系的研究”一文中所述“竞赛中的‘Choking’是描述比赛关键时刻运动员的技术发生衰变的现象”。那么比赛过程中什么时刻是关键时刻呢?笔者认为一名运动员在比赛中任何时刻都是关键时刻,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比赛中的某一时刻”运动员个体的意识执行过程中发生“窒息、阻塞”而导致的失误或运动成绩下降?而很多研究者一定程度上都在“重大比赛”中的“最后时刻”冥思苦想。“重大比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我们固然认为奥运会、世锦赛等这样的国际比赛是重大比赛,但对于不同层次的运动员来说,参与者主体就会对不同层次的比赛有着不同的认识。那么,可能一场区队比赛就有着重大的意义,也可以称之为重大比赛。正如胡塞尔所言“不同的认知主体对同一个认知客体就必然因由于认知经验不同而影响着认知主体的意向性不同”。〔10〕Choking现象可以是发生在任何层次的体育竞赛中,也可以发生在不同层次的运动员比赛时。但大多数研究者在选择研究对象时,多以选择一些较高层次的重大赛事和较为突出运动员作为个案研究,当然也有其合理与重要性。作为研究者要多面研究Choking现象产生机制和要义,如果将Choking现象的前提情境定位在“重大比赛中的最后比赛的关键时刻”,那么就很容易混淆研究范围和对象了。
2Choking现象与比赛失常、失误
就其比赛“失常”、“失误”和Choking现象之间的关系,在这里还是要先举两例个案,以更有助于解释。如“优秀运动员Choking现象的个案研究”:“S(指受研究的优秀运动员)平时的训练状态和训练成绩都说明其专项技能已达到较高水平,可在重大的全国赛中却屡屡败北,这种现象正是Choking 现象。” 〔11〕另“运用Choking理论分析中国男子体操队在第28届奥运会上失误的原因”:“中国男子体操队在第28 届奥运会上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失误’。从心理学的观点分析是一种心理现象,通常称为‘Choking’现象。”〔12〕这两篇文献均是将比赛“失常”和“失误”等同于Choking现象来研究。如王进所言,自然因素、生理因素等非心理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比赛失常和失误,而“Choking”是一种心理现象。从上文笔者所述概念中不难看出 Choking 现象表现是比赛过程中的某一时刻“突变”现象,只有这样的某一时刻才能和Choking现象的“特质”相符,即“噎、堵住、窒息、阻塞”。并且,影响运动员在比赛中某一时刻产生Choking现象的情境因素应该是“突变”的、不可预知的、共时性的。可预知的、稳定性的因素不能当做导致或产生Choking现象的机制与要义,那么假定可预知的、稳定性的因素,其应该是运动员赛前心理训练和赛场心理干预等其它研究的范畴。那么,比赛的失常、失误是由多方面因素引起的,既可是历时性的与历史遗留因素,也可是突发性因素。诚然,比赛失常、失误现象包括Choking现象,但比赛失常、失误不一定是发生Choking现象。如果研究者将一般意义上的比赛失常、失误不加区分地等同于Choking现象研究,是否偏离了关于Choking现象质的规定性研究?
3Choking现象与实验研究
首先笔者就Choking现象的研究并不反对使用“科学”(science)方法研究,甚至一部分研究内容必须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这当然有其合理性。要问实验研究是Choking现象的最佳研究方法吗?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实验研究法对Choking现象研究有哪些不合理之处呢?下文作以简要辨析概述。
试验研究方法在自然科学领域内的有效实施并无多大困难。由于Choking现象涉及到的是复杂的心理活动,那么,所研究的内容是否都可以、是否都能够成为量化数据?由于精神与情感所表现的内容、性质是个体的、还没有或不能外化为可被科学研究者视为“事实”,因而在本质上则是显其“主观性(individualistic subjectivity)”。〔13〕关于在体育比赛者的Choking现象动机等的精细把握上,社会“科学”(sciences)定性研究可以较好地研究Choking现象主观性和动态性。胡塞尔指出:“‘现象’不仅仅只是包括那些自然和物理性的‘东西’,而且还应包括那些被他称之为‘观念性的(idealistic)’如逻辑、数学、科学理论、价值、各种观念、种种想象和情感等‘东西’。这些东西虽不能直接被感知,但可以被人所意会。”〔14〕那么体育竞赛中Choking现象作为产生在体育比赛中的复杂的心理现象,不能全然按照行为主义的“SOR”模式化研究。更何况很多心理活动无法被量化,譬如无意识欲望和神经递质变化,是不能用等级评分的。再者,运动员在比赛关键时刻的精神紧张度、思维变化、现场情景等在实验室里是无法得到复制的;Choking现象产生的背景在实验室中也是无法重现的,更何况不同环境下产生Choking现象机制也不尽相同,研究所得结论也不尽相同,那么实验研究的结论信度就相当低了。如《青少年运动员Choking现象心理机制的实验研究》一文,文章最后也指出了在“实验操作下的压力和真正比赛中的压力有着差异”的异议。〔14〕如果靠情景再现设计、增加压力等方法人为性是不能制造出来二次一致性,那么实验的效度就值得怀疑。
综上所述,学术界应该对Choking现象的研究方法进行思考和讨论,尽量摒弃一些无效的研究方法,使得Choking现象的研究更具有针对性,研究的信度和效度更高。那么研究中使用何种方法研究,就只能依靠“综合处理”,综合研究者自己根据研究的对象、内容、本质属性等来确定不同的研究方法。
4后记
正如马克思所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才推动了事物向着更新的方向前进。研究也是如此。体育竞赛是由参与“人”的特殊性,决定了体育心理学研究在“总科学”的要求下做着艰难地探索性工作。我国正处于由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发展时期,体育学术界加大对体育心理学研究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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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徐晓斌.压力条件下篮球运动员自信心与“Choking”关系的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3).
〔4〕 胡桂英,许百华,许琦.青少年篮球运动员“Choking”心理机制的实验研究〔J〕.体育科学,2008,(3) .
〔5〕 王进.压力下的“Choking”运动竞赛中努力的反常现象及相关因素〔J〕.体育科学,2005,(3).
〔6〕陈亚林,刘昌在.有关工作记忆的压力下“Choking” 〔J〕.心理科学进展,2009,(8).
〔7〕 高红艳,王进.运用“Choking”理论分析中国男子体操队在第28届奥运会上失误的原因〔J〕.中国体育科技,2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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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王邦虎.论现象学方法论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J〕.学术研究,1997,(8) .
〔11〕 胡桂英,王进,许百华,优秀运动员Choking现象的个案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6,(4).
〔12〕 高红艳,王进.我国体操运动员“Choking”体验及归因的调查〔J〕.体育科学,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