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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3(c)-0183-02
职业院校发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的概念,提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国内关于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的研究还比较少,可以参考的资料也比较有限。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教育的实践目标是希望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资本流入模式,为职业院校的发展引进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突破职业院校的发展瓶颈。股份制办学体制与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之间在资本运作的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且其办学的目标的主体也非常相近,强调职业院校办学和发展的多元化。但是,两者之间在管理和运营的模式上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
1 明确概念,区别股份制与混合所有制之间的异同
对于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很多人并没有搞明白,甚至有不少的院校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差别,因此,也就出现了部分院校在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的概念出现之后,直接将自己原有的股份制的办学体制改成混合所有制办学。这种对概念混淆和区分不严谨的现象非常普遍。事实上,混合所有制主要是指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之间的混合,并不等于股份制,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的。一种观点认为,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体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即混合所有制体制的范围更广。现有的主流的观念和认识是混合所有制体制与股份制之间确实存在很多相同的内容,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其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产权的多元化和院校运作管理的企业化。但是,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对于资本融合的要求,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要求资本的来源必须是两种不同的资本类型,及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之间融合,而股份制对于资本来源的类型就没有限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混合所有制又是股份制中一个比较特殊类型。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体制与股份制体制之间虽然存在很多的共同点,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2 创新职业院校办学体制,从非公即私,到公私合流
当前,随着高校发展与市场经济建设之间的联系不断紧密,“校企联合,工学交替”的办学模式成为职业院校发展的重要办学模式。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体制中,对于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培养优秀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无论是高效还是政府机构,对于校企合作办学的实践都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资金,但是大量的投资之后,收到的效果却不尽理想,主要的原因是企业与高效校之间的合作存在体制上的约束。企业单一的接受学生并按照公司发展运作的流程进行培养,对于学校的教学过程和方向很难给出反馈的意见,学校也只把学生实习作为学校办学和吸引生源的一种手段,而对于企业的要求置若罔闻,长此以来,企业由于在这个过程中看不到明显的收益,对于校企之间的合作积极性也会大幅度降低,毕竟吸引进一名职业院校学生经过一段的时间培养之后学生返回学校,对于公司的管理成本和投入成本来说,也是一种浪费。究其原因,主要是高职院校原有的单一投资和办学模式制约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教育的积极性。而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教学体制改变了这种困境,实现职业院校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发展目标。
2.1 产权清晰,权责分明
混合所有制体制办学的优势是解决了公办和私办单独办学所面临的问题,提高教育资本的使用效能,尽可能的发挥公办和民办院校的优势,例如,公办院校最主要的特点是体制僵硬,流程复杂。而民办高校则面临着最常见的问题是经费不足,难以引进优秀的教育资源等等,混合所有制办学解决了这两者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通过企业化的经营和管理,简化组织机构,提高组织运营效率,引进社会优质资源,同时提高教学成效,建立完善的管理流程和绩效机制。
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另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明确了产权的界定,明确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将资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制度化、法律化。使得学校管理从政府的管理体制中脱离出来,为学校的法人和股东争取行使权力的自由控制权,实现对教育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职业院校的教学成效。
传统的公办职业院校或者民办院校,都存在一个普遍的管理瓶颈,就是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划分不清楚,两者之间难以形成明确的法律关系,这也给后期的管理和决策买下隐患,影响学校的发展。而混合所有制办学院校在管理者和举办者之间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院校的所有权与其经营权是相互分离的,确保了院校发展过程中权利与职责的统一。
2.2 划分治理结构,规范运营管理
混合所有制体制下的高职院校,由于具备了法人资产的完整性,因此,其产权的各项职能也就被明确化了。例如资产的所有权、使用于处置权以及收益权益等,院校可以依据产权结构,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架构,例如成立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督理事会等机构。以便实现对资产的合理投资和使用,在完成既定的教学目标下,实现经济收益。同时监督院校在经营和决策过程中的合理性。这种混合所有制体制下的治理结构,是通过资产所有者权和使用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来界定的一种治理结构,使得整个组织保持稳定的运营机制。明确两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管理流程,使得组织结构中的各个主体模块都能够受到激励,解决传统的办学体制下职责不清晰,组织架构臃肿,运营效率低下等一系列的问题。
3 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下高职院校面临的困境
虽然高职院校在混合所有制体制办学的道路上探索出很多值得肯定的成果,但是对于混合所有制体制的怀疑也从未停止过,在运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职业院校的定位模糊。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目的和需求是有很大差别的,学校体制建设一旦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就必须面临投资和股东回报的问题,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而学校教育又必须保持其公益性,避免商业化。这两者之间的矛盾直接导致了职业院校在混合所有制体制化之后其自身的目标定位开始变得模糊,对于资源的使用和投资的公益性,以及经济利益回报率之间难以权衡。
二是公司化运营给学校教学管理带来困难。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体制结构一旦确定,也就意味着学校将会想着企业运营那样进行公司化的治理,带有市场经济的盈利性目的。学校作为公益性的教学组织机构,其根本的存在价值和目的是为育人而不是获取经济利益,两者之间显然是存在一定的价值矛盾的,而这种矛盾的存在也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业院校的发展和成长。
4 结语
职业院校引入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的实践,对于院校明确产权责任,合理运用资本,引进搞技术教育资源和发展壮大,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促进组织机构的精简和教学成果的提升。但是,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还处于时间摸索阶段,并不成熟。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是要克服一系列的困难,例如,混合所有制体制实施对于教育机构目的性和价值的冲击,体制建设与组织结构之间的矛盾等,需要学者和专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持续性的实践总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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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院校 混合所有制 有效路径 股份制改造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相关概念
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是指借鉴经济领域改革的成功经验,对国有资产、民有资产、私有资本等经济主体进行混合重组,将非国有资源(资本)引入职业教育领域,形成具有现代企业特色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反映的是一种经济组织成分,同时是一种股份制经济组成形式,其主要特征为产权结构的多元化、管理的现代化及运行机制的现代化。
混合所有制的本质是产权主体和管理模式的混合,其可消除原有校企之g各自为政、相互封闭的体制顽疾,实现校企联合、互补,减少政府对相关资源的行政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迅猛发展。高职院校数量占高等教育半壁江山,在校生人数约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总人数的40%多;人才培养质量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现阶段与社会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改革”等经济社会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应用性、针对性及综合素质等方面仍与社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当前一些高等职业院校仍存在实践条件落后、教师综合实力有限、体制机制僵化、特色不明显等问题。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的教育,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产业,要办好职业教育,必须推倒封闭的围墙,与行业、企业、产业合作,充分调动社会要素,大胆试水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
1.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可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推进学校体制机制及教学改革。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是多方优势资产(资本)的混合,充分发挥合作方的优势资源,紧密联系市场主体,可较大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实训条件;迅速改变教师结构,特别是企业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设计人员的加入,提高教师团队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产权主体、投资主体的多元性,必然要求其管理的现代化,强调民主管理,最终必将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方权力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必将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产业、服务社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探索和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率;有利于深化校企合作,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有利于改革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质量。
2.发展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探索“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路径之一。2010年以来,教育部提出大胆试行“现代学徒制”、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但企业的“逐利”性使其面临尴尬境界,混合所有制较好地解决了“现代学徒制”中的系列问题。一方面,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可从顶层设计,在职业教育集团(或股份企业)中成立学生培养(实习实训)相关部门,明确相关人事、职责、资金及考核办法,彻底解决校企合作“两张皮”问题。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下校企合作双方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使“现代学徒制”的招生招工一体化、工学交替实岗培训相关实践设施及师资建设、双主体育人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课程改革等均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良好的载体,同时是学校、混合所有制企业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三、当前发展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现实困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但在当前社会相关法律制度和经济条件下,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仍然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同所有制主体的混合没有一个成熟的交易平台,国有资产、集资产的评估、转换依旧面临很多制度方面的约束,致使双方、多方不易混。二是目前职业教育属事业性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属不同性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多种不同主体混合后法律上没有明确其属性地位。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在享受政府教育补助、教师身份等相关资源方面存在诸多制度,使双方或多方不想混。三是在法律层面,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属于新鲜事物,当前还没有明确的不同所有制资产的评估、转换、监督、退出法律法规,致使不同所有制资产不敢混,甚至无法混。
四、发展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全国各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发展如火如荼,混合所有制也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笔者结合所在学校混合所有制多年实践探索和相关课题研究,提出两种发展混合所有制有效模式:协议模式和股份制模式。
1.协议模式。在当前现有管理及政策条件下,校级层面开展股份混合所有制办学涉及面较广、难度较大,因此较多高等职业院校选择了在二级学院基础上进行协议模式混合所有制。就是学校选取部分机制灵活、富有特色的下属二级学院或相关专业与之对应的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双方签订协议成立新的合作二级学院或专业学院。学校在保留原有人事、财务、管理权的基础上,增加合作企业相关资源,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办学模式。例如常见的××学院××公司通讯学院、××学院××软件学院、××学院国际学院,等等。协议双方优势资源互补、共同建设、协同管理、风险共担。
企业利用自身市场优势投入先进设备、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及先进的培训理念,有效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改革热情。尤其是对于一些新型、高投入的专业,选择针对性企业可迅速弥补学校在师资、设备、课程改革、顶岗实习等方面的不足。
2.股份制模式。股份制模式就是将公办职业院校其全部或部分资产按相关法律及规定合理地折合成国家股或法人股,面向社会团体及个人发行,成立一个以教育、培训、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为目的的教育股份集团,教育股份集团再分类重组成立以教育教学为主的股份制教育机构,以技能培训及生产、科研及社会服务等项目为主的股份制公司。教育教学机构以公益性为主导,股份制公司在注重社会公益的同时,实现集团的收益。各方股东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理念及相关制度参与学校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集团收入扣除学校日常开支、公e金等必要的费用外,可按实际投入取得相应的回报。
就改造方式和企业介入教育程度而言,职业教育集团化股份制改造可分为三种方案:一是将高职院校整体打包实行资产置换和股权转换,这种方案下的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是高职院校将其部分资产进行股份化改造,仅将学校中科研、生产性实训企业、社会服务等相关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参照股份制企业经营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各方按一定比例投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行该方案进行股份制改造后,由学院分管领导与各社会合作团体成立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命,该集团具有企业性质,但应主动接受、周密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等相关教学工作,一切经营活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三是高职院校将其部分资产与相关企业部分资产共同进行股份制改造,聘请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折算,以确定双方或多方各占股份,运行后根据发展的需要再向社会融入新的资金。改造后的职业教育集团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接受校企董事会的领导,按市场方式进行成本核算和自主运行。例如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引进浙江机器人制造企业、培训企业相关资源,并吸纳社会资金,在学院内组建成立了湖北亿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学校以实训大楼、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相关资源入股,占公司30%的股份。公司成立董事会、企业化管理,除正常开展工业机器人组装、销售和培训外,公司还全程参与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招生、教学及就业等全过程人才培养工作。
相比而言,协议模式组成形式简单,双方以协议形式固化在师资、设备及招生、就业等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共同完成相关人才培养。股份制模式的优势在于与市场结合得更加紧密,以市场的形式募集资金,以现代公司的体制机制形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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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构建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于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人们给予了多样化的态度。有学者指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要适时推进,也有学者认为,应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基于此,文章对混合所有制的职业教育模式以及作用展开了分析,并且探讨了构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策略,对促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意义
1.1促进校企合作
对于职业院校的发展来说,校企合作程度不高是限制教育质量上升的根本因素,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因为缺少有效的合作机制,使校企合作无法发挥其根本作用。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在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促进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入。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最好将产权作为合作的枢纽,能够实现校企合作的稳步发展。此外,将利益分配作为校企合作的动力,由于职业院校的办学动力缺失,企业可以通过投资的形式参与到职业院校办学过程中,并且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获取相应的回报,切实促进了校企合作的有效发展[1]。
1.2提高办学经费
我国职业院校在教育过程中正在面临着办学经费匮乏的问题,据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中等职业院校每名学生平均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教育费用9620元,而普通高中支出9332元,两者大约相差3%;同一年中等职业院校平均每名学生支出公共财政预算费用4680元,而普通高中支出3688元,两者大约相差25%。但是,由之前的研究结果可知,职业院校生均成本要高于普通高中155%左右,所以我国职业院校在办学经费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能够将企业、个人以及社会团体等融入到职业教育过程中,有效提高办学经费,从而改善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
1.3创新办学体制
自从职业院校创办以来,体制上的欠缺一直制约着院校的办学动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是创新其办学体制的一次重要尝试。在引入资本的同时,对职业院校的治理结构起到了相应作用,不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权利和制衡之间的平衡,提高法人治理结构运转的真正效率。职业院校在构建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时,包括多个经济利益主体,即存在多个动力源泉,有效促进了企业活力的展示。另外,通过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还能够解决公办职业院校中存在的体制问题,促进民办职业的发展,增强办学效益,形成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办学体制。
2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分析
2.1公办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混合
所谓公办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混合,就是公办职业院校和民营资本主体双方通过入股的形式集合所有资本所有者,使其实现统一运作,最终双方抽取相应的分红,属于一种产权合作的方式。比如,2016年辽宁交通职业学院与该地区的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合作,共同创办了一所国家师范性技术学院,双方提前召开董事会,每一方持股权50%,学校主要负责教室、宿舍、设备以及师资力量的建设,而企业共投入7000万元的资金,在学校内构建集实训、理论于一体的教学区域。这种混合所有制的教育模式,不仅促进了职业院校的发展,最终也实现了著名软件示范学院的建立[2]。
2.2公办职业院校与外资企业混合
公办职业院校与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主要将职业院校资本作为主体,与国外、境外的资本进行了融合,形成了一种职业教育形式。每一方都会按照之前签订的合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形成互惠互利的局面。例如,2015年某职业院校与一家电梯公司进行了合作,形成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该公司是国外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该职业院校中投入了2500万元的资金,用来构建学生实训、员工培训以及顶岗实习的场地,进而实现了综合型人才的有效培养。
2.3公办、民办职业院校互相混合
公办、民办职业院校互相混合即互相委托管理,也就是说办学比较困难的职业院校将所有事物交给能力较强、更专业的院校负责,进而提升管理水平。受委托管理的学校在学校性质、办学体制、教师编制以及经费投入等方面都不会发生改变。在职业院校的教育过程中,民办职业院校委托管理公办职业院校的行为已经有了成功案例,比如,某民办职业院校委托管理公办的职教中心,职教中心的投资渠道、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名称等都不会发生改变,而民办职业院校会通过管理团队,与职教中心共享管理模式、教学资源,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产权关系,不仅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价值,也提高了公办职业院校的办学动力和效率[3]。
3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构建策略
3.1打破非公即民的思维
目前,有很多保持着非公即民的传统思维,对民营资本有太多的顾虑,一直担心民营资本会侵蚀国有资产,对民营资本持怀疑、抵制态度。针对这种现象,公共政府部门应该打破集体才是公有的思维,明确国与民都属于一个经济体制下的共同体,对职业教育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们相辅相成、共同进退,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从以往的经验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是发展和投资的根本走向,全球各个国家的公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的界限变的越来越模糊,单纯的公办、民办院校正在减少,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正在增加。该种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公办职业院校的市场份额在不断增加,非政府办学主体不断引入,学生的学费、社会捐赠渠道等也实现了扩展。(2)民办职业院校的数量和在校生规模正在逐渐扩大,办学主体也变的越来越多元化。所以,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一定要在的思想转变的基础上进行,与时代的发展潮流相适应,促进职业院校的持续发展。
3.2构建多元参与的共同治理结构
与公办职业院校相比,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可以在办学成本的基础上进行收费,具有加大的自,随着市场发展不断运作,比公办职业院校更加灵活。与民办职业院校相比,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能够以公办院校的品牌、教学经验以及师资为前提,获得更多的公共财政资助,吸取公办、民办的所有优势。虽然具有相应的优势,但是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的产权是由多个经济主体共同掌握的,产权结构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使内部治理工作变得更加困难。而且,现代学校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求能够在股份制企业的基础上,实现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开展,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合理权衡利益,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同时确保教育人员的自益[4]。
3.3建立产权保护、收益分配体制
经济效益是开展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更是影响经济活动效率的关键因素。因为资本具有逐利性,所以社会资金在进入公办职业院校时一定会受到投资预期和收益方面的要求,怎样确保投资人的产权主张和收益成为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最应该关注的问题。实际上,只要职业院校管理得当,肯定会出现办学效益,在公办学校中,如果政府给予的资助总额比学校支出高,或者学校总收入比其他办学支出高,就会产生一定的效益。由此可见,盈利性是公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拥有的特性,只要学校存在收支行为,就会产生盈利。职业院校单独管理其利润是独享的,而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中的利润是分享的。利润分配是在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分配制度的确定就是产权关系的实现。有相关定义指出:产权是指使自己、他人获取效益或受到损失的权利,而且还是一种社会工具,能够帮助个人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预期。因此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一定要对产权归属、收益权等进行明确规定,科学配置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
3.4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其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1)有效区分职业教育和完全公益性的普通教育。作为教育中的一种类型,职业教育的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但是与普通的义务教育又存在区别,目前,美国的营利性高等院校都是以职业教育为主。因此,我们要对职业教育的性质充分认识,便于社会资本的引进,实现职业院校的持续发展。(2)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运转模式、治理结构、实施标准以及分配模式等进行明确规定。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发展,要以股份制的形式进行治理结构的构建,但是不能谁投资多,谁就拥有决策权,就算是开展民办职业院校,也不能将决策权交由投资最大的股东,尤其在发展初期阶段,最好使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公有资本占据最大的股权。(3)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营利性项目进行规定。比如,可以将社会培训规定为营利性教育,最终获取相应的回报。除此之外,还要积极构建国有出资人制度,对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利益等进行规定,同时对多元投资形成的教育资产增值部分的处置方式进行有效规定[5]。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是我国职业院校的一大创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可以加强与知识、技术、管理以及资本等要素的融合,在解决职业院校经费不足、校企合作模式欠缺等问题的同时也为我国培养了综合型人才,切实促进了职业教育与社会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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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对策研究 我国混合所有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与贫富差距的关系 对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非公资本进入:问题和对策 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的研究分析 当前阶段我国所有制和经济规律的变化 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综述 略论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 基于ESPC分析框架的我国农地所有制改革路径研究 我的混合所有制“理想国” 混合所有制导向的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阶段的划分及应用 试论我国农地二元所有制的改革模式 我国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研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对我国所有制问题的探析 陈永杰:混合所有制经济约占我国经济总量的1/3 国有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问题分析 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分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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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教育改革;高职教育;国企兴办高职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5)15-0012-03
[作者简介]杨继唐 (1969―),男,湖北孝感人,硕士,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国际物流学院院长,研究方向: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2014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1]各地也相应出台各种配套落实政策,职业教育改革进入全新的形势,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兴未艾,职业教育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目前中国高职教育的主办者一般分为五类: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国家行政行业办学,私人老板或者民营大型企业资本办学,大型国家企业办学,混合所有制经济办学。大型国企兴办的幼教、中小学子弟学校已经在国企改革中被剥离,全国所有企业子弟教学已经交给了地方教育部门,而职业教育,包括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继续由企业办学,没有交给政府相关机构。以武汉为例,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外运长航集团,武汉工程职业学院隶属于大型国企――武汉钢铁总公司。随着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企业办学到底如何改革、如何顺应市场,成了很多企业办学领导层高度关注的问题。
一、国企兴办职业教育的现状
没有企业资源,职业教育只能自娱自乐。没有好的职业教育,多数企业只能吟唱“阳春白雪和者盖寡”老歌,只能哀叹年薪20万请不到一个好电焊工一类的悲歌。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曾经利用自己庞大的优质企业资源,兴办自己的技校和职工大学,做到真正的校企合作。后来在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纷纷离开企业办学,走向政府公办的职业教育。一部分职业院校因各种原因没有离开企业,如今却成了一个历史的遗留问题而存在。相反,一些职业院校又纷纷转而投靠有良好实习实践教学资源的企业。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海运和物流的龙头企业,分公司遍布全国和海外。该国有企业在湖北举办了一所有60年历史的航海学院,就业一直较好,其品牌和特色一直不错。每届毕业生并不多,按理说,其举办企业足以提供强大的海运和物流等对口就业岗位与实习资源。然而,由于企业效益下滑,多年来企业没有给予学校教育拨款,学校靠自给自足,还按企业管理模式给企业缴纳一定的利润,学校软硬件等条件多年没有改善,四处租赁校区,失去竞争优势,近年招生锐减,走向崩溃边缘。[2]在湖北还有另外两所大型国有企业兴办的高职学院,一所大量压缩社会招生,退回到以为企业培训为主的职工大学模式,另一所学院改变原来直接拨款给学校模式,转到以为企业培训换少量拨款,不足部分自己靠社会招生补足,也进入自给自足模式。总之,这类学校深受企业效益波动影响,国有企业办职业教育成收缩之势。按公办学院申请政府生均拨款未成功,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把学校剥离未果,按民办院校政策申请招生指标放开无门。国企办职教成了在“不公不民”的夹缝中生存的院校,对应该享受与其他高职教育同等待遇的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据调查,这并不是湖北特例,同类国企办高职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困局。如果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浪潮中,不给予这类职业教育配套政策,如适当的生均拨款或相对灵活的招生政策,把举办企业的教育费和附加划转为对学校的投资,这类学校只能维持,没有与公办院校或民办院校竞争的优势。很多高职院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非常羡慕这些大型国有企业所拥有的得天独厚的企业资源,是学校实习实训就业“漂浮的校园”,但这些都并没有顺利地转变为国企办职业教育的优质资源,学校和教职员工反而想脱离企业办学,有些企业也想剥离这种社会职能,形成“城外人想进去,城里人想出来”的尴尬局面。这算不算是一种国企资源浪费?逼其转向改革、另谋生路算不算一种折腾?对现有国企举办的职业院校就地改造成新兴模式办职教是不是一种可行的出路?这些值得我们深思。
二、国企举办高职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家政策没有对国企办学倾斜
到目前为止,湖北的国企办职业院校联手申请获得政策扶植,改变“不公不民”的困局,没有突破性进展,仍然在各自找寻出路。譬如在湖北省范围内,湖北财政厅对公办高职学院每个学生给予1500元的生均补贴,并且1500元的额度有继续上调的可能性。大型企业所举办的高职学院却没有这个补贴,文件的意思是向举办者提出支持,很多大型国企本身经营情况不算太好,根本无暇顾及。对私立的高职学院湖北省对学费标准可以上浮,而企业办学却只能按照公办高职学院的标准收取,在办学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兴办的高职学院明显在经营上遇到的问题会更大。对教师的培训、访问学者的遴选、教学比赛、职称的评定方面,政策只扶持教育厅自己直属的学校,对企业办学没有太多支助政策,在教学条件和待遇各方面有差距的情况下,却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企业办学的教师和办学水平,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关键词】校企合作 生产性实训基地 混合所有制 运营模式
近几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对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大幅度增加,对校内实训条件的投入也逐步增多,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速度很快,但职业教育仍然收效甚微,社会认可度不高,人才培养也不能够满足企业需求,为摆脱以上困境,诸多高校开始创新高职办学机制,把企业引入校园、或者把课堂搬进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对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管理,借助校内资源、依托企业任务平台,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
一、国内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实训基地运行模式
混合所有制是指产权归属于不同所有性质的所有者的一种经济形式(非单一公有制或者私有制的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实训基地是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投入所建立的实训基地。基于“混合所有制”可以把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分为两类:校企合作型生产性实训基地模式、校企合资型生产性实训基地模式。
(一)校企合作型生产性实训基地模式
该模式是由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的支持,合作培养符合企业需求标准的技术技能人才,或者是学校提供场地,企业自主投资经营管理,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这是当前高职院校中应用比较普遍的一种模式。
(二)校企合资型生产性实训基地模式
该模式是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出资,以股份制经营建设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对基地实行股份制经营、企业化运作,责权利清晰,通常是由高职院校负责提供教师与用地场所,而企业则负责投入资金、设备及技术等,双方共同签署协议,运用企业的管理模式,创造良好的职业氛围,在规定时间内承担一定数量的学生的生产性实训任务,生产也更为突出。可以解决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缩小人才培养与需求之间的差距,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同时建立健全保障实践教学体系,确保学生生产性实训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二、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混合所有制”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营模式
(一)建设思路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以“立足湖南,服务轻工”为宗旨,联合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派公司),校企共同投入资金、场地、软硬件平台,形成“双主体育人,协同研发生产”的运行机制,打造集“湖南商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电子商务链式实训中心、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为湖南轻工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建设目标
与商派公司等企业合作,成立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理事会,按企业标准建立制度,形成“双主体育人,协同研发生产”的运行机制。共建“一平台两中心”,集教学、生产、创业一体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探索“混合所有制”的校企合作体制,通过“契约”引企驻校,成立基地理事会,校企共同参与基地建设与管理。形成“双主体育人,协同研发生产”的运行机制。
(三)遇到的问题
(1)当前校企合作共建模式的多样,“混合所有制”经营模式也尚在探索中,权责利划分不合理会影响到校企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合作过程当中会出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
(2)生产性实训教学过程中校企侧重点不同,企业重点考虑生产效果追求经济效益,这会导致实践教学灵活性不足;学校重点考虑实践教学效果,这会影响生产性效果,如何对二者进行协调也是要重点考虑问题。
(3)校企合作侧重点不同,追求的目标侧重不同会导致合作过程中意见不一致,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生产性基地建设的效果差异很大,从而影响了基地生产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当前推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设立机构
(1)学院成立省级职教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省级职教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项目建设。
(2)设置项目建设工作组。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成立基地理事会,下设基地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与项目组建设具体工作。相关项目组分工负责硬、软件平台环境、师资队伍、实训教学体系、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指导和管理。
(二)保障机制
(1)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基地理事会企业管理、项目化运作的优势,积极争取政府、社会团体、企业对基地发展提供项目和经费支持。
(2)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制定《基地生产管理制度》《生产项目开发与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
(三)过程管理
要围绕五大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增强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调整适应度,提升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特色、优势专业发展,压缩落后、过剩专业,形成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
二、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办学机制。
政府强力主导,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促进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的深度融合。推进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订单式培养培训。鼓励企业参与课程方案、教学标准的制定,创造条件安排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任兼职教师,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建立企业负责人与职业院校负责人定期联谊制度。市、县区政府设立企业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允许校企合作定向培训费用从企业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对不按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企业,由市、县区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职业教育。
三、重视发展校办企业。
落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引企入校,举办校办企业。凡是能够创办企业的专业,都要举办校办企业。为学生提供生产性实习实训场所,提升学校自我发展能力。
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依法享受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的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投资职业教育并享有相应权益。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院校融资机制。完善民办职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收费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形成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市、县区政府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学校发展。
五、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实现职业教育城乡全覆盖。
社区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构建城乡社区教育体系。依托市直职业院校设立社区大学,依托县区职业中专设立社区教育学院,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文化大院、人口学校、党校等教育培训资源)设立社区教育中心,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社区教育工作,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培训网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要按照标准,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采取财政补助、委托办理服务事项的单位划转、从社区经济收入中安排等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转资金。要积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省级规范化和示范性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
(二)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独立运行
目前,学院在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的基础上与相关企业合作,成立了“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验班”。将试点班招生计划纳入到学院的年度招生计划统一管理,并将这一举措向社会、考生公布,大力宣传。校企共同研究、制定招生与招工方案,并将试点专业、学制、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就业方式、退出机制等信息告知学生和家长。校企共同制定试点工作实验班学生的遴选办法,制订学生、企业、学校三方相关协议。按照遴选办法对专业新生进行选拔,学生、企业、学校三方之间签订协议,以确保各方权益,在明确分组划分后,师徒之间签订培养协议。对签订协议的学生组建“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验班”独立运行。
(三)实行校企“双导师”
培养制度落实“双导师”制,对试点工作实验班的学生进行有效的分组,为每组分配一名学院师傅和企业师傅作为学生的导师,建立学徒与导师的沟通平台,以便于定期沟通。在试点工作实验班成功运作的基础上,逐步过渡至招生录取、培养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真正实现“招生与招工一体化”。
(四)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要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做到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有机结合。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学徒在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导师可以跟随下厂指导,可以随时对学徒的学习成果检查。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做师傅与学生的互相评价,对学徒进行阶段性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校企共同制定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负责部门,确保学生在学徒过程中不出现人身安全。
19825786 高职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创新研究 梁宁森 贾文胜 《教育发展研究》 2016年第17期 10300字
19825787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学术群体知识图谱构建――基于作者共被引分析的视角 李保强 蔡运荃 吴笛 《高等教育研究》 2016年第8期 14800字
19825788 2030年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前瞻 潘懋元 李国强 《中国高等教育》 2016年第17期 7100字
19825789 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利益、冲突和问题 劳赐铭 《中国高教研究》 2016年8期 11200字
19825790 职业教育成本分担的政治经济逻辑分析 张文玉 刘明兴 《职教论坛》 2016年第22期 10100字
19825791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本质属性及其衍生特征 雷世平 《职教论坛》 2016年第22期 10100字
19825792 “职业教育质量”概念考析 梁卿 《职教通讯》 2016年第22期 7600字
19825793 我国新建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研究综述 李红卫 《教育与职业》 2016年第15期 9600字
19825794 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困境与突破 多淑杰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4期 9800字
19825795 应用型本科建设的时代逻辑、国际经验与路径选择 朱国华 吴兆雪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10500字
19825796 天津海河教育@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现状、问题及优化布局策略 王振刚 《职业教育研究》 2015年第8期 10300字
19825797 天津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评价与分析 王良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10500字
19825798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策略变迁机理及政策启示 潘海生 高常水 《教育研究》 2016年第8期 10500字
19825799 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问题及路径研究 刘根华 胡彦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16年第4期 8800字
19825800 论创新人才和工匠人才培养的可能性――基于升学立交桥的视域 张健 《职教论坛》 2016年第22期 10200字
19825801 竞争性合作与保护性约束:一个动态背景下的校企合作分析框架 朱俊 李亭 《教育与职业》 2016年第15期 11500字
19825802 论应用技术大学专业建设的基本特征 吴仁华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16年第4期 7200字
19825803 优化高等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布局研究――基于经济理论视角 邱少煌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8期 8400字
19825804 我国职业教育课程观的反思与重构――整体主义视角 陈鹏 《职教通讯》 2016年第22期 12000字
19825805 发展性评价视阈下高职院校内部专业诊断研究与实践 谢敏 吴立平 徐涛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4期 8200字
19825806 关于我国职业教育国家课程建设的思考 吴云川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10500字
19825807 职教师资“高职―本科―专硕”一体化培养模式初探 曹俊 李仲阳 唐智彬 《中国高教研究》 2016年8期 12300字
19825808 职业教育教师专业素质的模型建构及提升策略 李锋 闫智勇 《教育与职业》 2016年第15期 11500字
19825809 连片特困地区非学历职业教育精准扶贫问题探析――以滇桂黔石漠化地区为例 邓廷云 唐志明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8800字
19825810 我国成人教育学科体系构建研究 张品茹 《中国成人教育》 2016年第15期 6200字
19825811 民办本科院校专业设置的问题、成因与对策 潘奇 阙明坤 《教育发展研究》 2016年第17期 10200字
19825812 民办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研究综述 张修哲 谢茂康 2015年第8期 10200字
19825813 开放大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若干问题――定位、角色和职责与职业发展 冯立国 刘颖 《中国远程教育》 2016年第8期 12600字
19825814 论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心理认同” 邹金霞 《高教探索》 2016年第8期 6800字
19825815 澳大利亚弱势群体技能培训探析 阚唯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12300字
19825816 中国对非职业教育援助与合作的实践发展及战略意义 陈明昆 张晓楠 李俊丽 《比较教育研究》 2016年第8期 10100字
19825817 英国学徒制的新进展及问题分析 何杨勇 《外国教育研究》 2016年第8期 13000字
一、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性质和基本原则
1.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性质。职业教育战略联盟是由政府部门、职业院校(包含中职、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专科、应用技术本科等,以下同)、行业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的,以契约方式约定参与各方的行为准则,以服务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于企业发展、服务于技术创新、服务于区域或行业经济发展为根本宗旨,属于自发性、群众性、协作性、非盈利性组织。战略联盟内,各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和性质不变,合作各方建立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利益基础上的,充分体现了现代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精神。
2.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基本原则。职业教育战略联盟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可持续合作发展为主线,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一是凸显优势、合作发展原则。比如,职业院校主要优势在人才培养、师资团队、专业技术能力、科技项目申报能力、科学管理方法等;行业企业主要优势在技术操作能力、新技术新工艺更新能力、实践经验、先进设备、技术信息等。二是互惠互利、共赢发展原则。职业院校可以帮助行业企业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技术革新,提升员工素质等;行业企业可以帮助职业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实践教学条件改善、教师下企业实践、学生实习实训、拓展社会服务等。三是责任同担、共享发展原则。战略联盟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经济转型发展需求、企业成长需求、社会进步需求为共同责任。合作各方实现利益与责任统一、风险与机遇统一、共享发展成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四是注重内涵、创新发展原则。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都要从自身发展远景利益出发,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合作广度和深度;以实践为基础、以创新为着力点,不断丰富和完善合作模式。五是规范程序、健康发展原则。合作各方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法律制度和战略联盟内部组织规定,按程序和规矩办事;优化资源配置与考核评价机制,共同促进政校企行合作战略联盟的可持续发展。
二、职业教育战略联盟运行体制和保障机制
1.监督考核评价机制。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战略联盟要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完善合作协议,合作各方要通过合作协议来约定各方的责任和权利、约定各方的行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章程》和工作程序文件。四是制定考核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考核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五是明确监督主体和评价方式,制定操作性强的监督实施细则和评价工作细则。
2.利益共享分配机制。通过调研、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适当的利益共享分配机制,通过相关文件如:生产性教学设备企业共享制度、企业接收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科技项目合作研发管理办法等来明确合作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效益。校企合作可以大胆尝试利益分成合作模式、股份制合作模式、实践基地共建等混合所有制形式。
3.风险共担化解机制。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应当由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协议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政府部门要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资金投入分担或降低企业的风险,让企业不会因校企合作而亏损;职业院校对合作企业的合理需求要支持和配合,由于校企合作而受到冲击的传统教学模式,学校要主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如果在合作过程中出现困难和危机,要果断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化解,合作各方共同探讨化解风险,将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4.人才互兼互聘机制。职业教育战略联盟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沟通搭建平台,化解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脱节、科研与市场脱结的问题。一方面鼓励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教学,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主要是实践教学任务);另一方面激励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做兼职工程师,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和员工培训;第三是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如兼职教师政府津贴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师专业职务晋升管理办法等支持人员合理流动。
5.动态开放灵活机制。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实行动态管理,合作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合作期限,报董事会备案;职业院校可以根据学校发展、专业结构调整、课程教学改革等变更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行业企业也可以根据产业发展、市场变化等变更相关合作项目。职业教育战略联盟要建成开放式社会组织,随时吸纳有条件、有合作诚意的单位参加,加强合作基础能力建设,对于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可以针对不同单位采用不同的灵活的政策和方式。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36-0029-02
著名的职业教育专家姜大源最早提出“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的教育”,由此揭开了职业教育的“跨界”研究。“跨界”不仅仅是语词意义上的“跨越界限”,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跨界”的提出为职教理论创设了新语境,提供了研究的新角度和发展的新思路。
首先,从职业教育的语词概念看,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个“跨界”之后的“混合型”教育概念,职业教育包括职业技术教育、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是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的“跨界”。其次,从职业教育的功能看,职业教育是“跨界”之后的作用鲜明的多功能教育。除具有提高教育者素质的基本功能外,职业教育还具有鲜明的就业导向功能,职业教育是基础性教育与就业教育的“跨界”。再次,从职业教育的组织形式看,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之后的“多样性”教育,是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是阶段性职业学校教育与终身性继续教育的结合,是就业教育与转岗、创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因此,职业教育是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的“跨界”。最后,从职业教育的举办主体看,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之后的办学主体“多元化”教育。基于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其普适性和普惠性决定了政府是职业教育的举办主体。但是,职业教育作为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教育,则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职业教育应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
基于职业教育的上述“跨界”现象,研究者视“跨界”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属性应该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视其为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则值得商榷,因为职业教育的根本属性仍是它的教育性。近代职业教育的先驱、著名的教育家黄炎培指出:“凡用教育方法,使人人获得生活的供给及乐趣,一面尽其对群众之义务,此教育名曰职业教育。”这就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是“学与用联系”“手与脑并用”“做与学结合”的教育。
“跨界”是职业教育鲜明的外在属性。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与生产领域的联系,表现在关系上是“直接联系”,表现在程度上是“强联系”。从系统论的角度看,教育领域与生产领域是人类社会这个系统中两个不同的子系统,两个系统间必然会发生能量的渗透。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子系统,与生产领域的相互作用表现为极强的“双向跨界”。“跨界”属性是职业教育非常“鲜明”的属性,因此,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要“跳出学校看学校,跳出教育看教育,跳出知识看知识”。而且,国内外职业教育的办学实践已经证明,没有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职业教育。
“育人”是职业教育固有的内在属性。关于教育本质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和争论的话题。由于人们观察问题的视角不同,对于教育是什么的回答也不尽相同。从教育的对象看,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作为一种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归属于“教育”大类,其本质亦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当然,由于不同教育类型呈现的实然状态以及研究者研究维度(视点、视角、视域等)的不同,人们对不同教育的本质把握程度和践行状态以及人才培养规格等的语词表达也不尽相同。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与普通教育人才培养规格相比,有共性也有个性。相同之处就是“人之为人”的必备品格,不同之处在于“人之为事”的关键能力。因此,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因其指向纷繁复杂的职场而呈现出较强的“角色要求”,也就是负载在工作岗位上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活化为不同职业岗位的职业素养――既包含职业态度又包含职业能力的一系列综合性的能力集合与行为表现。简言之,职业教育是培养适应不同职业情境所需的、具有一定职业素养的“职业人”。诚如教育家黄炎培所言,职业教育的功能就是在“谋个性之发展”基础上,“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
“跨界”“育人”是职业教育的科学办学模式与育人路径。首先要树立“双向跨界”的意识。尼采《论我们教育机构的未来》早就指出教育中存在的两种倾向:一种是扩大教育外延的倾向,模糊了精英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界限,使教育沦为谋生的手段。另一种是缩小教育内涵的倾向,削弱人文教育,教育沦为学术分工的工厂和国家利益的工具。当下的职业教育同样也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职业教育脱离生产实践,职业教育“普教化”。二是职业教育削弱人文教育,沦为职业培训。因此,预防和遏制这两种错误倾向,唯有推进职教界与生产界的“协同”发展,即“双向跨界”。而且,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只有在“跨界”中才能锻塑人才的“复合”性和保证人才的“复合”特征。
关键词 江苏省;高职院校;经费投入;社会力量;多元筹资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11-0008-03
一、江苏公办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投入现状
(一)江苏公办高职院校基本情况分析
截至2015年底,江苏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37所,专科层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83所(省属38所,市属22所,民办22所,中外合作办学1所),其中公办高职院校60所,占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43.7%。江苏省共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184.93万人,高职院校学生93.7万人,“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共培养高职院校毕业生210万人,为江苏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技能型人才保障。江苏省职业教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共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骨干)院校15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所,《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江苏省到2020年将建成省级以上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40所。
(二)江苏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分析
1. 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江苏省属38所高职院校经费来源主要为省财政以教育专项经费的方式拨付,由表1可见,2011年全省高等教育总共投入经费312.44亿元,2012年为337.12亿元,2013年为354.15亿元,2014年为378.16亿元,2013年比2012年增长5.6%,2014年比2013年增长6.7%;省属38所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投入2011年仅为93.95亿元,2012年为106.71亿元,2013年为111.32亿元,2014年为155.26亿元,2012年比2011年增长13.58%,2013年比上年增幅放缓较大,仅增长4.32%,2014年比2013年增长39.47%,江苏省该年对高职院校的投入规模显著增加。2014年江苏经济发展比上年增长8.7%,而当年江苏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投入比上年增长达39.47%,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增长速度高出经济增长速度30.77%,由此表明了江苏省对高职教育的重视。
2.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比显著提高
由表1可见,2011年江苏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为30.06%,2012年为31.67%,2013年为31.40%,2011年到2013年该省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差异较小,而2014年高职院校占该省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例高达41.05%。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比例的迅速提高,充分表明了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在江苏省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重要地位。
(三)江苏公办高职教育经费来源结构分析
江苏省属公办高职教育经费来源主要由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学杂费等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四大块组成[1]。表2计算汇总了2011-2014年江苏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来源数额、各来源所占的比重,分析数据后揭示了江苏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来源的特点。
其一,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成为江苏省公办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的最重要来源。政府作为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主体,充分表明了职业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2]。2011至2014年,随着国家及省职业教育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2014年与2011年相比,省财政性拨款占高职教育经费来源的比重增长14.20%,大大高于同期学杂费等事业投入,可见,省财政性拨款已成为江苏省高职院校经费的最大来源。
其二,职业院校学生负担逐渐减小,学杂费等事业收入占比显著下降。学杂费是职业院校事业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尽管江苏省高职院校学杂费近年来有所增加,但学杂费等事业收入在总经费投入中的比重却在下降。2014年与2011年相比,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来源中学杂费等事业收入占比降低了9.41%,从33.60%下降到24.19%。该占比仍远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但纵向比较,高职院校学生的家庭负担有所减小。
其三,其他收入与捐赠收入比重较小。2011-2013年,其他收入占高职院校经费来源的比重分别为6.20%、7.80%、6.80%,表明职业院校经费投入的渠道不多,社会资本参与高职院校的投入不高,同时反映出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捐赠收入已成为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投入的重要形式,而2011-2014年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中捐赠收入占比均低于2%,从2011年的1.60%到2014年的1.24%,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
二、江苏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问题分析
(一)财政经费投入不足
2011年至2014年,江苏省不断加大对职业院校的经费投入,从93.95亿元到155.26亿元,但江苏省职业教育投入总量与本科院校及基础教育财政投入总量比较还有一定差距。以2014年为例,江苏省本科院校共有学生101万人,高职院校学生93.7万人,在校学生总量几乎相当,但财政经费的投入差距较大,本科院校财政经费投入比高职院校多123亿;同样以2014年为例,江苏省高职院校财政性经费投入与普通教育相比,公共财政预算和生均总经费都明显低于普通教育;有学者对江苏省职业院校2011年到2013年的生均实际培养成本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认为,江苏省高职院校生均培养成本实际平均为2.13万元,扣除土地使用成本后的生均实际成本为1.63万元,明显高于江苏省高职院校实际生均拨款标准1.2万元。因此,江苏省职业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总量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二)社会力量投入不足
2011-2013年,江苏省高职院校其他收入占投入经费来源的比重仅为6.20%、7.80%、6.80%,表明社会力量对职业院校经费投入的量还很小。《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院校要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办学格局。由于职业教育投入周期较长,“政行校企”利益共同体并未形成,导致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及经费投入的内生动力不足;又由于缺乏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操作细则,行业、企业对职业院校投资方法、方式、可享受的政策优惠待遇缺乏了解,行业企业只能消极对待。
(三)多元筹资机制未健立
从数据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来源呈现典型的“两元”结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学杂费等事业收入,以2014年为例,职业院校两项经费来源比重达86.99%,而其他收入与捐赠收入比重较小,仅为13.01%,可见,江苏省职业院校经费来源比例结构不合理、渠道单一,多元化经费筹集机制有待建立。政府作为职业院校投资的最重要主体,财政性教育经费比重最大,但社会捐赠与企业办学经费在职业院校经费来源中的比重较低,高职教育的公益属性未体现出来。公民个人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积极性不高,江苏省职业院校自我生存发展、筹资能力较差,多元化筹资机制的形成仍需努力。
三、江苏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建议
(一)加大财政经费投入
2015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指出,到2017年,全国高职院校年生均拨款标准应高于12000元[3]。江苏省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应在现有高职院校年生均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职业院校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经费在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中的比重,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的检查督导力度,做到“督导内容明晰、督导过程公开”[4]。建议将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经费投入写入“江苏省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使其成为“职业教育质量监测”的核心指标。
(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
省级政府层面应制订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法律法规及操作细则,明确社会办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团体等社会力量以不同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实现职业院校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以保证高职教育经费的充足。应运用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和市场激励机制,吸引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如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对职业院校的公益性捐赠,努力为高职院校筹集更多社会捐赠资金。
(三)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约翰・斯通认为,教育成本必须由政府、企业、行业、个人等多个受益主体共同分担。当前,江苏省职业院校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与学杂费等事业收入,企业、行业等其他主体投入相当有限。政府应引导企业通过合资、独资、合作等不同形式参与职业教育,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职业院校,并允许企业获得相应的权利。同时,应促进社会资本直接向职业院校提供资助。比如,可以设立企业家、企业基金等方式,省税务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企业在税前向社会公益团体捐赠。
参 考 文 献
[1]屠立峰.高职院校经费投入主体多元化战略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4(19):49-54.
[2]耿洁.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现状与对策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12):13-19.
[3]陆群.高职院校生均实际培养成本与生均拨款标准的研究[J].财会月刊,2015(10):10-13.
[4]陈晨.职业院校生均实际培养成本测算与分析―以江苏省职业院校为例[J].教育经济,2015(13):57-61.
Abstract The basic guarantee and premise condition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s the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funds. Through analyzing the trend of education funds investing and the structure of funding sources of 38 Jiangsu provincial public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during 2011-2014, it is found that the financial investment is lack, social forces’ participation is insufficient, and the multi-funding mechanism remains to be developed. It is suggested for Jiangsu Province to increase the proportion of financial investment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that of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strengthen th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f funds using and make the law level of refinement for attracting social forces to run a school, and encourage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through different forms.
首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发展动力源泉。办好一所学校,体制机制最重要、最关键,比单纯依靠政府优惠政策更持久、更长远。我们可以推动职教集团化办学,建立政府、院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探索建立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推进中高职在培养目标、学历层次、课程内容、教学过程方面的衔接,在与跨国企业、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办学、职业培训等方面进行研究、选择、探索和尝试。如果能做到敢于突破、大胆创新、推陈出新,充分发挥公办院校、民办院校、企业等各方优势和特长,跨越影响学校事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的体制,就一定能焕发出类似于“公办学校,民办机制”“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和办学模式之下的活力与动力。
其次,注重吸收管理理念,结合实际逐步推进。一所学校,如果没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肯定会人心涣散、事业滑坡,好不容易争取来的资金、技术、项目、资源的效能也将难以发挥。因此,托管也好,合作也好,衔接也好,改制也好,学校从中真正学到的应该是职教理念和管理经验。理念先进了,模式创新了,管理加强了,架构合理了,软实力才能得到提升,才能产生好和高的效益。当然,机制改变、经验借鉴、管理加强也应结合实际、为我所用,不能照搬照抄、囫囵吞枣。同时,应注意做好与现行学校体制、政策之间的衔接工作,充分考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心理承受能力,消除各种疑虑,自觉转变观念,积极投身改革,切不可盲目发号施令、简单粗暴、一改了之。案例中托管办学遵循了“三个分离”原则,以及托管期间学校名称和建制不变,学校人员事业单位身份不变,原投资渠道不变,办学经费只增不减,因托管而产生的经济效益用于职教中心发展等措施,也正周密考虑了这方面的因素。
第三,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长远智力保障。体制机制是灵活的,要靠人去创新;托管合作是有期限的,要靠人去延续;管理模式是变化的,要靠人去适应;发展资源是多元的,要靠人去挖掘;教育教学是动态的,要靠人去改革。因此,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的素养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学校长远发展的智力保障。在体制机制创新和吸收管理理念的过程中,应特别注重人才引进、培养和团队建设、发展。我们可以通过与合作单位共同组建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教学团队、互派人员到合作单位任职锻炼、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等途径,促进管理干部和教师的素养提升,促进相互之间的理念沟通和文化交融。通过开展校长和中层干部聘任制改革、扩大学校在教师聘任等方面的办学自、完善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等方法,营造有利于管理干部脱颖而出和优秀师资集聚发展的良好环境。
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灵活性是衡量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其最重要意义在于克服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自身的僵化、刚性和滞后性所带来的后果,为省域职业教育提供良好的发展场域,从而探寻激发省域职业教育活力的科学路径。
一、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评价的维度、应然状态及影响因素
(一)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多元性:活力的根本
1. 办学主体
省域职业教育办学主体是通过举办、管理、运行和评价等活动参与省域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相关组织和个体,主要有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它们是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不同利益相关者,是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中最核心的部分,主要解决职业教育由谁设立、谁来投资、为谁所有、谁来办学、谁来管的问题。它体现的是省域职业教育、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关注权力如何配置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因此,办学主体的协同是省域职业教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是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根本。
2. 应然状态:办学主体多元性
多元办学主体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首先,区域经济成分的日趋多样化,区域人民大众对职业教育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使得过去单一的办学主体已不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培训的多元诉求。其次,一元主体办学体制使职业教育内部竞争不足,不利于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再次,区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趋于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资源配置方式由以前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向起决定性作用转变。总之,经济的转型发展在客观上需要省域职业教育走多元发展道路,在多元主体协同中彰显自身的活力,并以此为动力提质增效,而多元发展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则在于职业教育办学主体所呈现出的多元性及多元主体之间地位的平等性,它隐性传达了职业教育兼收并蓄、多元整合社会职业教育资源的一种能力。办学主体的多元性正是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类型的独特之处,也是省域职业教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基础。
3. 影响因素
职业教育办学主体主要回答两方面问题,一是办学主体有什么的问题,二是这些主体之间的地位和关系怎么样摆布的问题。影响办学主体的多元性因素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职业教育投资、兴办、管理、评价职业教育的主体是否多元;二是多元主体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地位的平等性。目前,省域职业教育办学主体与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矛盾冲突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学主体来源单一,政府、学校、企业、行业等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权利、义务没有明确,在法律上的地位得不到承认;二是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职业教育不能与公办职业教育取得同等地位,在职称评定、人事评聘等方面民办职业教育合法、平等参与的保障机制得不到落实,民营机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兴办职业教育主动性不强,社会力量作为办学主体相对薄弱,尤其是民办职业教育比例过少。
(二)发展模式的适配性:活力的形态
1. 发展模式
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是在一定思想指导下,长期历史积淀形成的规范化的职业教育发展样态、结构形态与运行机制,详细来说,是职业教育结构形态与运行机制所呈现的样态以及维持这种样态所采取的运行方式,主要回答职业教育的发展形态和样态问题,即以何种形式办职业教育的问题。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是一个宽泛的概念,重在回答发展模式的特征与内容,而不仅仅是回答办学模式都有什么的问题,依据办学主体不同将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划分实际上混淆职教模式与类型、狭义与广义的区别。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有三个层次,分别是国家层面、区域层面、职业院校层面。这里所要探讨的是中观层面的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它指某一区域的职业教育体系的结构形态及其运行机制,突出在一定理念指导下省域职业教育体系在结构与运行机制方面的形态与特征。
2. 应然状态:发展模式适配性
从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与经济协同发展角度来说,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协同体现的省域职业教育结构与产业结构关系(办学内容),省域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其他级别职业教育关系(办学体系),与省域职业教育公办、民办及学历与非学历职业教育(办学形式与类型)等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和动态性。从协同论来说,区域经济与职业教育发展存在一种互动的关系,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职业教育影响最大,它决定职业教育发展结构、模式与水平,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风向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随着省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模式的变化,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也要随之进行适时调整,与之高度耦合。总之,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是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的形态与表现形式,它主要体现了职业教育对省域经济发展的灵活适应能力,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应然状态是能够动态适应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或者说,省域职业教育发展形态能够适时匹配省域产业发展变化。
3. 影响因素
职业教育有什么样的办学内容以怎么样的形式办怎样入学、有什么样的体系结构等问题直接影响着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所呈现的状态,因此发展模式包括办学内容、办学模式、办学体系和办学结构、就学通道等方面要素。从区域职业教育与产业之间关系来说,经济发展由政策要素驱动型转入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也经历从被动供给型模式向创新自主开放型模式进行转变。二者的主要矛盾是被动适应发展模式与自主匹配的要求之间的冲突。主要冲突表现在:在办学内容上,区域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不对接,缺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专业设置与调整总是滞后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在办学形式上,多样性不够,不能满足社会人员技能培养与提升的需要;在职业教育结构与类型方面,人才培养层次结构与区域经济技术结构不对称,不能适应区域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素质高移化的需要;在招生模式与结构上,招生模式不能满足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多元化和均等化的需求,招生结构与区域经济的需求结构不对称,不利于实现人才供需平衡。因此,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适配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现有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的协调与贯通要适应区域产业发展一体化需要;二是与省域经济协同发展入口,招生结构与形式(就学通道)是否能够适应区域社会群体对职业教育多样性、终身化的需求;三是职业教育办学内容即专业结构是否与产业结构调整适时匹配,即专业设置与调整是否具有动态性;四是办学模式与经济多元发展的匹配度。
(三)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活力的保障
1. 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
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是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主要内容,主要回答职业教育怎么样经营和治理的问题。从大职教观出发,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是以政府、职业教育机构、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所构建的新型关系为基础,以现代教育观和现代企业治理观为指导,保证职业教育与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一套系统、完整的组织与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广义层面的外部治理结构和狭义层面的内部治理结构:前者体现的是职业院校、职教机构与社会的关系;后者指职业院校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学生、教师等)的关系。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是省域职业教育外部治理结构,是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与制度规范的总和,是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制度保证。
2. 应然状态: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的完善性现代职业院校治理源于现代企业治理,本质上是在公司法人资产的委托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随着社会化发展程度的日益增强,完全依靠产权所有来经营和管理职业教育、单纯地依靠产权主体来对职业教育的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客观上需要有一系列完善的能够规范不同利益相关者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来保障职业教育发展,依据市场规则、市场竞争来最大化地实现职业教育效益最优化效果,减少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干预,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从而促进职业教育自我发展与调控能力增强。简言之,需要完善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来保障职业教育适应区域经济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3. 影响因素
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是职业教育发展保障,区域市场化程度的日益增强,现行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与理想化的系统治理的形成冲突。突出表现在:一是职业院校作办学自主权的受限、主体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自我完善与发展能力不足,尤其是在职业院校校长选聘、专业招生、专业设置与调整、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二是制度体系不完备,产教融合制度、激励机制与评价机制缺失,条块分割式管理缺少互动,多头管理、体系不畅、统筹不力;三是依赖政府行政指令调控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市场作用不明显。因此,从外部治理角度来说省域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省域职业教育投资保障的力度;二是省域职业院校发展权利的保障力度;三是省域职业教育发展制度保障的力度。
综上,从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角度来说,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表现在办学主体的多元性、发展模式的适配性、治理结构的完善性,对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评价,应从办学主体、发展模式、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即活力的主体、活力的形态及活力的保障三个维度进行,即从职业教育的资源整合能力、适应区域发展的生命力及自我调整和发展的治理能力进行,
二、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评价的体系
在本研究中,笔者运用美国学者萨蒂教授的AHP 层次分析法将影响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要素进行层次分析,将与决策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不同层次的结构,尽可能具体化到可测量目标上,使这种分析尽可能客观评价出职业教育教育体制机制的灵活性,并且更具有可操作性。据此,将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灵活性要素分为三层,本文研究的对象是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是目标层;影响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的要素是办学主体、发展模式和治理结构,这三个维度是准则层;影响准则层的因素有办学投入多元性、职业院校办学权利的自主性等9 个子因素,这为第三层方案层,如表1 所示。层次分析法AHP 包括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构造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计算权重、总结一致性检测等步骤,因篇幅关系,本文仅研究用因素分析构建层次结构。
(一)办学主体的多元性指标分析与观测
1. 办学主体多元性
反映办学主体来源的多元性,是办学体制的核心。建立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因此,公办职业院校所占比例、民办职业院校所占比例、大中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比例是重要的评价点。
2. 办学主体平等性
反映多元办学主体在办学权利上的平等度。公办职业院校与民办职业院校发展需要具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制度保障[8],本指标主要反映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基金奖励等方式鼓励、扶持社会力量或个人参与职业教育、兴办职业教育的力度。通过政府补贴民办职业教育资金所占比例来进行观测。
(二)发展模式的适配性指标分析与观测
1. 职业教育接续培养的贯通性
反映省域职业教育体系内部架构开放、立交、协调度,即中高职贯通、高职与应用本科贯通、本科与硕士的衔接等等,我国现有的职教体系并未体现本科以后的衔接,因此,相关招生部门提供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比例、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占全日制在校生比例,将作为衡量与参考的依据。
2. 招生考试的分类性
反映实现区域职业教育均等化、大众化的程度。推进分类招考,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是职业教育招生方式改革的主要目标。《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指出,2017 年,通过录取的学生数达到当年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注册入学学生所占比例和分类考试方式录取学生比例将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3. 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动态性
主要反映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结构、规模、水平对区域产业发展的适应程度[9]。《辽宁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将建立专业设置预警和专业随产业动态调整机制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这里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专业设置结构,可通过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对省支柱产业的覆盖率来衡量;二是专业调整动态适应性,是否与产业结构调整适时匹配,通过省域辽宁职业院校专业新增率和专业退出率来衡量。
4. 办学模式多样性
办学模式是地区职业教育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而形成的一种样式和表现,办学模式具有时代性,随着职教理念理新及经济水平的发展,不断向多样化方向发展,本指标反映办学模式的多样化程度。具体指办学类型、结构、形式的多样化和创新程度,将集团化办学覆盖程度、混合所有制所占比例、中外合作办学比例、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比重作为评价的观测点。
(三)治理结构的完善性指标分析与观测
1. 经费投入保障有效性
主要评价现有的资金管理体制对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的保障度,我国职业教育资金的主要渠道是财政投入,可从投资的规模、结构、方式、效益等方面入手进行评价:在资金的规模上,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职业教育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比例可作为参考依据,通过与其他类型教育比较以反映政府对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在资金结构和方式上,用中职和高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占比例以反映投入结构的均衡性与分类性;在资金的效益上,利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资金所占比体现职业教育投入资金的利用率与绩效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中指出,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 元标准,这将作为指标设置的依据与数据要求。
2. 职业院校发展权利的自主性
主要评价职业院校按照自我意愿、自我控制和推进发展、创新的能力,考量省域职业教育自主权的下放程度。实现职业院校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下放职业院校发展自主权和促进院校自我发展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意见》指出要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从招生、人事、财政分配自主权和职业院校自我发展能力几方面进行评价:在招生自主权上,将全省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占当年招生的比例作为评价要点;在人事自主权上,以全省职业院校自主招聘教师比例作为评价观测点;在财政自主权上,将全省职业院校绩效分配在分配中所占比例作为观测指标;在自我发展能力上,将院校自我经营创收(社会服务)资金作为量化的指标。
3. 职业教育制度供给的完善性
主要考量职业教育发展制度体系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适应度,职业教育制度供给与结构调整是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核心,是职业教育发展最强劲的动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2-2020 年)》指出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管理和运行的基本制度体系,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进行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区域职业教育制度供给的理想状态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制度内容的健全与完备性,判断是否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和经济发展水平适时出台职业教育改革政策、意见、办法,可将职业教育制度更新率、新增率作为评价指标;二是制度的结构合理性,考量现有的职业教育制度结构是否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增强职教发展活力;三是制度效果上执行力的强度,评价职业教育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评价指标应用注意问题及展望
(一)评价方式以定量评价为主,运用动态数据
进行监测
本指标体系在评价方式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统一,绝大部分指标以定量方式进行,体现可测性;制度结构合理性与执行力指标难以量化,将以定性评价方式进行。在应用中应注意一定时空性,选取一定时间范围内(至少三年)数据进行动态分析与评价,利于把握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灵活协调度的现状与趋势。
(二)评价对象选择
本评价指标体系以省域范围内职业教育为评价对象,是大职教观下的职业教育,并不适用于对某一个职业院校的发展活力的评价,以自评为评价方法。本指标体系同样适用于市域范围内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的评价,可以运用其将不同市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
职业教育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建立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加强政校行企多方联动,深化校企合作,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常态。职业教育战略联盟是一个自发的、协作式开放组织,其日常运行是否顺畅,受制于多方面的因素。如何建立良好的运行体制和保障机制对于协调各方利益需求、实现共同发展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
运行体制;保障机制;战略联盟;职业教育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再次强调,职业教育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进一步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和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要加强政校行企多方联动,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这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常态。无论是职业教育主办者,还是职业教育行为人,或者是职业教育受益者,都不能忘却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各合作方应积极加入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组织行业,履行各自对社会、对教育的义务,确保职业教育战略联盟规范操作和健康发展。
一、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性质和基本原则
1.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性质。
职业教育战略联盟是由政府部门、职业院校(包含中职、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专科、应用技术本科等,以下同)、行业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的,以契约方式约定参与各方的行为准则,以服务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于企业发展、服务于技术创新、服务于区域或行业经济发展为根本宗旨,属于自发性、群众性、协作性、非盈利性组织。战略联盟内,各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和性质不变,合作各方建立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利益基础上的,充分体现了现代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精神。
2.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基本原则。
职业教育战略联盟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可持续合作发展为主线,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一是凸显优势、合作发展原则。比如,职业院校主要优势在人才培养、师资团队、专业技术能力、科技项目申报能力、科学管理方法等;行业企业主要优势在技术操作能力、新技术新工艺更新能力、实践经验、先进设备、技术信息等。二是互惠互利、共赢发展原则。职业院校可以帮助行业企业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技术革新,提升员工素质等;行业企业可以帮助职业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实践教学条件改善、教师下企业实践、学生实习实训、拓展社会服务等。三是责任同担、共享发展原则。战略联盟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经济转型发展需求、企业成长需求、社会进步需求为共同责任。合作各方实现利益与责任统一、风险与机遇统一、共享发展成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四是注重内涵、创新发展原则。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都要从自身发展远景利益出发,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合作广度和深度;以实践为基础、以创新为着力点,不断丰富和完善合作模式。五是规范程序、健康发展原则。合作各方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法律制度和战略联盟内部组织规定,按程序和规矩办事;优化资源配置与考核评价机制,共同促进政校企行合作战略联盟的可持续发展。
二、职业教育战略联盟运行体制和保障机制
1.监督考核评价机制。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战略联盟要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完善合作协议,合作各方要通过合作协议来约定各方的责任和权利、约定各方的行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章程》和工作程序文件。四是制定考核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考核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五是明确监督主体和评价方式,制定操作性强的监督实施细则和评价工作细则。
2.利益共享分配机制。
通过调研、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适当的利益共享分配机制,通过相关文件如:生产性教学设备企业共享制度、企业接收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科技项目合作研发管理办法等来明确合作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效益。校企合作可以大胆尝试利益分成合作模式、股份制合作模式、实践基地共建等混合所有制形式。
3.风险共担化解机制。
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应当由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协议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政府部门要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资金投入分担或降低企业的风险,让企业不会因校企合作而亏损;职业院校对合作企业的合理需求要支持和配合,由于校企合作而受到冲击的传统教学模式,学校要主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如果在合作过程中出现困难和危机,要果断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化解,合作各方共同探讨化解风险,将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4.人才互兼互聘机制。
职业教育战略联盟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沟通搭建平台,化解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脱节、科研与市场脱结的问题。一方面鼓励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教学,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主要是实践教学任务);另一方面激励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做兼职工程师,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和员工培训;第三是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如兼职教师政府津贴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师专业职务晋升管理办法等支持人员合理流动。
5.动态开放灵活机制。
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实行动态管理,合作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合作期限,报董事会备案;职业院校可以根据学校发展、专业结构调整、课程教学改革等变更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行业企业也可以根据产业发展、市场变化等变更相关合作项目。职业教育战略联盟要建成开放式社会组织,随时吸纳有条件、有合作诚意的单位参加,加强合作基础能力建设,对于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可以针对不同单位采用不同的灵活的政策和方式。
三、结语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战略联盟的运行还处在一个探索阶段,一般是在区域内或行业内部组建,其目的就是要在战略联盟各成员单位间建立一种可持续性的分工合理、资源优化、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关系。比如,笔者所在地区,就组建了以娄底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聚集娄底区域范围内的中职、高职、技校及近20家企业单位参与的“娄底职业教育集团”。实践证明,联盟内部不同层次的职业院校实现了专业对接、课程重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在校企之间,实现了各方的利益需求。当然,战略联盟的运行和发展还将是一个不断总结、提炼和完善的过程,特别是在政策保障落实、企业风险控制、专业改造等方面,需要一个尝试、实践、总结、积累等的过程,我们应该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探究,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实现职业院校、学生(员工)、行业企业和社会的共赢。
作者:陈海燕 单位: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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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玉泉.关于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战略合作联盟的探讨[J].辽宁高职学报,2013(12)
[3]江勇.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探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