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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契约合同可以有效保障各方利益和市场经济规范化发展,对于合同也越加重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涉及了各方面的利益产生了大量的合同。而我国的工程监管起步不久,建筑领域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如一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规不够完善,对合同管理不重视只是流于形式等。建筑工程项目中包括了多方的合同关系,有业主和施工承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方和施工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施工承包方和各材料厂家签订的合作合同等。工程监管中的合同管理指的是业主委托或者建设单位以招标等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管理,以合同为准则对成本、投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
1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管中的重要性
工程监管的工程师对建筑工程的监管主要就是依据工程合同,所以合同管理对于工程监管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1.1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
工程监管承担着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是业主委托的或者建设单位以招标等方式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发展监理工作主要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这两份合同[1]。国家经济合同法里对于这两份合同都有相关规定,合同一经确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即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之后如果发生纠纷或者其他情况,就会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处理,所以合同管理在建筑监管中是十分重要的。
1.2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目标控制除了要依据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还取决于合同管理和控制的好坏。理想的建设行为和施工过程一定是满足合同要求的,这样的行为和过程是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这样的监管工作又是令业主或者施工承包方满意的[2]。即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有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1.3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基础
在整个监理工作过程中,成本、投资、质量、进度四项控制中,成本控制是核心,是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的基本手段。而相关的合同里事先就会对成本、进度和质量控制的目标值进行约定,即合同管理是整个监管工作的基础,也就是说监理工程师所做的工程管理工作实质上就是合同管理工作。无论是工程的费用支付还是工程的质量监督,亦或者工程的进度控制,这些都要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只有按照合同来处理问题才能保证合同涉及的各方面都履行合同。因此,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至关重要[3]。
2当前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工作内容繁杂、涉及的人、事很多,也就产生了很多的合同。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很复杂,而市场上存在着很多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的监管单位。同时建筑单位在对于合同管理不够重视时,也会导致合同的授权和合同的归类以及合同的分级管理存在缺陷。有时对于能签订合同的人员没有规定,一些小的项目管理者都可以随意签订合同,并且合同内容含糊不清,这加大了监理单位的合同管理难度,所以,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建筑领域迫切需要的。
2.2资金拨付不及时
从我国现在的发展情况来看,大都属于买方(发包人)市场[4]。发包人在市场上占据着主动权。发包人在招标的时候可以增加一些附加条件来降低经济成本和增大盈利,而投标人为了可以中标往往需要接受这些附加条件。建筑工程一般都属于大工程,而完成整个项目所需要的时间长短不一,但短的时间基本都需要好几个月,长的时间甚至需要几年。因为时间相对比较长,资金一般都是分段拨付,而且一旦开始就不易中断,在合同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不及时拨付资金会给施工承包方带来很大的资金风险。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对于人工、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雇佣费和使用费都是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的,否则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发包人不能及时拨付相关的资金,工程施工就会受到影响,同时会产生违约赔偿等问题,甚至合同解除的情况发生,给各参建单位都会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
2.3合同签订不切实际
虽然现在的发展情况是买方市场,但是有的施工单位会为了能够顺利签订合同而选择答应对于自己不利条件。但是之所以想要签订合同就是为了赚钱,有的承包方就会降低工程质量,甚至会压缩合理施工工期,要求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赶工,这都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各种安全、质量问题,甚至是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同时对项目各参建方也会造成不利影响。
3建筑工程中工程监理的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工程监管要有合同管理意识
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要有合同意识,加强和建设单位的合同协定,即让建设单位对于各种监管的权利进行授权,保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监理工程师要全面充分的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设计一套科学合理而且规范的合同方案,而且必须严谨的、积极的、尽职尽责的去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3.2合同管理规范化
工程监管单位和施工承包方之间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工程项目能够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顺利的完成,工程监理工作高效顺利的进行是前提。这就对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有了很高的要求。如果合同管理不够规范,没有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将会导致整个工程项目杂乱无章,工程施工不能有效的进行,导致增加一些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或者导致工期延长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种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将合同管理规范化,使工程项目可以顺利的进行。
3.3工程监管单位应该参与合同的制定
因为合同在签订后需要根据合同规定来进行施工等,而工程监理在工程施工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很多方面都需要工程监理单位来完成,是整个工程施工的监管者。施工承包方和业主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工程的成本进行预算和控制,质量监督和工程周期以及投资情况等作出相关约定,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力量的时候,监理单位的提前介入,会给相关单位提出更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建议,所以在合同制定的时候需要工程监理单位的参与,使得合同里的内容是科学合理的[5]。
3.4有效的实施合同的内容
合同在签订之后,需要真实有效的实施合同的内容。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合同的内容并且主动的去监控合同的实施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公平公正的管理合同,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方式维权。
3.5加强监管工程师的能力
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能力将直接影响监管的效果。监理工程师需要将合同的各种工程文件以及资料进行整合,对于合同规定进度和实际施工进度的差异和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整合,为有效实行合同内容提供依据。发现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项目情况和合同规定出现偏差时,做到及时纠正调整工程项目。除了对于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能力需要加强外,还要增强其法律意识。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制定完整的考核制度,只有当考核通过能力足够之后才能上岗工作。
3.6合同管理分类工作
在建筑工程中,各种各类合同很多,所以需要对这些合同进行分类,按照分类归档,以便于之后对于合同的查找和翻阅,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使得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在工程项目中,对于合同的分类归档工作监理单位同样需要重视,便于之后查看合同的使用情况和文件的管理。所以,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需要对合同进行分类管理[6]。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研究
一、建设工程监理中进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对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是为了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对建设工程建设总进度、建设质量、施工安全以及项目投资最终目的进行保证,而建设工程选择监理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一些具备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理;第二种是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单位。不管是采取哪一种监理方式,工程建设方和监理方都必须签署监理合同,这是对监理单位自身权益能够被有效维护的最佳手段,也可以保证在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给予理论依据。由此可见,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能够发挥合同约束力,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所产生的误会进行化解,还可以对完成监理目标给予支持。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更是监理工作顺利展开的基础条件,下文即为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发挥合同约束力,强化工程监理效果
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工作的开展最为基本的依据就是根据合同条款开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比如监理人员不听指挥、现场工作人员不服从监管、建设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浪费建设材料等等,利用监理合同可以很好的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全面管制,将监理合同自身所特有的约束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对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是一种完好的管制措施,最终对在建工程监理产生强化作用,保证在建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达到最终建设目标。
(二)对监理目标给予支持
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最终的目标就是保证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操作,建设材料质量不会存在问题,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能够保持科学合理,建设规划能够合乎建设现场实际情况。
在建工程实施监理,可以对目标进行全面支持:一是可以对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全面落实,控制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可以进行稳固,监理人员能够对施工材料的使用量进行严格把握,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各种材料进行对比,发现不合理的材料可以立即上报,这样可以对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控制;三是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监理人员可以利用双方签署的合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来进行施工,避免工期提前或延误;四是对施工项目的总体投资进行干预,使得建设资金可以和预期投资目标一样。所以只有保证监理合同完善科学,才能够顺利的完成监理任务,实现最终监理目标。
(三)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因为建设工程在建项目中所有项目建设费用、建设质量以及工程制作的每一个环节中的进度控制都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而监理工程师是按照合同规定开展工作,所以实际的建设工程中实施监理合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监理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就取决于合同是否科学合理,只有在合同双方彼此给出的规定比较合理,才能够保证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对于建设项目开始施工或者开展监理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合同管理对于开展监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决定意义。
二、建设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工程合同缺乏管理意识
合同是为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总体规划和理想中的目标不存在偏差,但是从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中对于合同管理形同虚设。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建设工程中对于监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必须进行授权,但是大多数的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先开展项目施工,之后才开始签订相关合同,这样的现象对于工程建设质量、具体建设进度以及建设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都没有起到监控作用,导致监理人员无据可依,监理工作陷入窘境。
除此之外,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还表现在责任追究方面,比如一个建设工程由于是施工之后才开始进行合同签订,那么导致监理机构正常工作不能开展,施工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贪污或者滥用权力导致建设材料质量不过关,但是监理人员又没有发现,导致项目建设完工之后,检测不过关,这个时候就很难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监理方和施工方各执一词,对责任划分很不利。所以必须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意识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建设工程质量差的弊端。
(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
目前从我国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人才输出情况来看,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很多建设项目对于监理合同进行管理工作的时候,所选取的工作人员素质大多参差不齐,只要有一些文化知识,然后让其培训几天,再交给老员工熟悉下工作内容就可以顺利上岗了,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导致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管理工作。这些素质过低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监理合同进行审核的时候,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错误是难以发现的,导致监理合同中就算有些条款约定已经超出国家相关规定还是可以被实施,对于后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监理工作会有所误导。还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态度不端正,导致有些合同没有备份丢失或者损坏,导致施工过程中工程款不按时发放或者工程施工进度变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监督
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这样施工方可能会以工程量增加提出申请,向建设单位索要增加的工程量酬劳,但是从正常途径来说,必须要监理单位对实际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施工方存在虚报工程量这一问题,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职责,绝对不能在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批单上签字。而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能够通过审核,就主动给予监理人员好处,这样的行为对于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开展监理工作产生了严重阻碍,对于监理单位更是缺乏监督,给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分析
(一)加大合同管理意识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这一现状,相关领导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监理合同的管理最根本的原则就是管理公正,假若合同管理意识缺乏,就会使得监理工作缺乏公平性,难以取得较好的监理效果。建设工程应该对监理合同进行全方位的配合,以此来提升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另外监理单位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举行监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讲座。
还应该对监理人员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对于合同管理意识进行强化,对其本身工作和合同存在一些关系的部分进行监督。另外还必须对合同签订双方进行充分交流,尽量的让他们对彼此的需求进行明确了解。尤其是一些单位共同建设的工程,应该对权利分配等更加完善,还必须对权利分配过程中进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出现工作错误。
(二)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监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会导致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缺乏信任度,对建设工程全面施工也不能进行保证,所以必须加大监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为合同监理能够顺利开展给予理论支持。
我国可以利用大量的教育机构进行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培养,设置合同管理专业,这样就可以输送更多的优秀管理人员。老员工带新员工虽然有些效果,可以很好的传授管理经验,但是更多的理论知识以及管理要点却还是不知道,所以必须杜绝这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将监理合同管理的理论知识进行全面讲解,对于管理要点能够进行重点强调,理论知识完全掌握之后就可以进行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可以很好的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对应使用,增长自身管理经验,为后期正式成为合同管理人员给予支持。
(三)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
对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以此来让建设单位支付一些多余的费用的现象我们应该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监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升监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监理人员的现象发生。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具体的工程量应该进行全面掌握,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注意是否存在虚假施工,对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控制,避免施工进度和具体施工时间有所出入。
结论
建设工程中签订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能够有所保证,还可以实现监理目标,保障监理工作顺利进行,所以必须对监理合同进行全面管理。纵观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的情况来看,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的,在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缺乏管理意识、管理人员素质过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以及管理缺乏法律性等等,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到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合同管理意识、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提升合同法律性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全面开展,更好的保障建设质量。鉴于本人学识有限,在本文撰写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望各位同仁能够及时指出,以便日后修改。
参考文献
[1]庞宏利.工程监理合同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
[2]张谊.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信息,2011.
[3]胡季英,关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合同管理
0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交通运输事业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公路总里程已达到477.35万km,高速公路里程已超过13万km,跃居世界首位。公路工程建设耗时长、资金量大、技术性强,进而增加了施工的复杂性。为保证顺利施工,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必须重视施工合同。合同是市场经济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经济交往的桥梁,合理管理是实现工程质量、投资及进度的根本保障,不仅能够实现工程建设投资效益,还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市场有序地运行,在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且存在诸多问题,为此,监理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合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1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特点
公路工程监理为“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合同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点,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充分了解其特点,具体如下:
1.1合同管理周期长
由于公路工程属于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工程建设涉及内容多,施工周期长,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进而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周期。
1.2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在合同签订与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整个过程进行工程监理,工程涉及参建方较多,从而为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如何处理,需要以经济合同为依据。
1.3合同内容繁杂
每个施工阶段、每道施工工序涉及的内容较多,因此,在监理工作合同签订中,必须对所有因素进行全面考虑,防止产生纠纷。
1.4合同多变性
施工设计变更必然会引发合同变更。特别是大型工程合同,修改项多,可达到上百项,为此,必须严格按照变化情况,做好合同调整工作,实现动态化合同管理。
2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新型管理职能,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监理工作愈加重视合同管理相关问题。在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极为关键,为更好地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从内、外环境出发,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合理管理体系,全面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约束力、完善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合理选择合同模式,积极构建科学的合同监管体系。同时还有内修自身,建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2.1从外部环境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2.1.1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约束力
当前,针对公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但这些法规政策太过笼统,并没有细化,这也是工程建设违法乱纪问题频发的直接原因。为保证一切施工活动有法可依,需完善我国公路监理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扩宽范围,符合市场环境变化需求。只有建立一个良好法治环境,才能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按部就班的开展,这也是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约束力的重要途径。
2.1.2完善合同示范文本,选择不同合同模式
合同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质量管理及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公路监理合同管理中,通过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可保证工程项目投资、质量与进度三大目标的最优实现。为此,必须重视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完善,必须合理采取合同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地控制工程变更,正确处理索赔事宜,有效降低双方争议。第一,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国外工程建设中,已实行了较为专业且实施性强的总承包合同文件,如FIDIC颁布的《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等。同时,适用于分包商的合同标准模式,如新加坡的NSC、英国的ICE模式都值得借鉴。合同管理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整个公路工程的施工效率与经济效益。为此,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公路特点与行内合同管理经验,合理选择适合本工程建设的合同标准文本。第二,选择不同的合同模式。近年来,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加剧了市场竞争,工程承包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目前,最常见的承包方式为EPC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这种模式有利于处理各个参建单位间的复杂关系。或BOT模式,即建设—营运—移交,这种模式有利于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有利于缓解建设资金紧缺的困局。有时也可选用多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更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效用。公路项目不同,则选择的合同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合同模式,如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只有做到灵活应用,随机应变,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2.1.3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构建市场信用体系
公路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公路施工中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行业间的约束力。一直以来,我国都在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稽查、社会监理、企业自查”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监理机构是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部门,针对其资格需做好审查公众,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严禁进入工程建设,同时,要规范招标条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市场不良竞争现象。“言不信者,行不果”,诚信为人之本,在行业发展中都应重视诚信。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如监理工程师弄虚作假,不仅会影响检测质量,更会埋下质量、安全隐患,甚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必须在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下,建立公路诚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制定严格的信用惩处机制,净化监理队伍。
2.1.4积极构建科学的合同监管体系
行政监管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对于公路监理单位来讲,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进行监控,提供的是一种专业化的服务。在合同签订后,需积极配合主管单位做好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合同监管体系与监理单位密切相关,应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以第三方的身份,更好地实施合同监管,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如遇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保证施工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公正、合理地做好双方协商调解工作,不得损害工程质量,偏向任何一方。如需重大合同争议事项,应通过总监反映给监理单位,通过上级领导进一步做好合同双方协商工作,便于及时解决争议。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定期组织工作汇报,对监理委托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等督促每一个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实现合同目标。
2.2从内部环境中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2.2.1建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实现合同目标,需设立一个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按照组织管理理论,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合同条款。根据工程项目特征,秉承“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原则,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明确划分违约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利于实现合同预期目标的因素。公路工程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合同措施,协调参建单位关系,约束各方行为,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为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合同咨询、协商制度,定期做好各个施工阶段检查工作,以达到公路工程建设目标。
2.2.2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得以全面普及,将新型项目信息管理理念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电子化、数字化处理,可充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当前在无纸化办公中,常用的工程应用模型为“BIM”,这种建筑信息模型可实现知识信息资料共享,在工程建设全寿命周期内,通过BIM各参建方可及时提取或修改获取的信息,更好地履行各参建方的职责,确保各方能够互相协作、友好合作。在合同管理中,同样需要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一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