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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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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

第1篇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1月,银监会出台《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加快了村镇银行试点工作。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到末,全国已有148家村镇银行开业,发放贷款5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达60%以上。今年“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村镇银行发展呈现出美好的愿景。

湖南省自开展村镇银行试点以来,已组建村镇银行5家,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三农”的作用。湘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来积极争取村镇银行试点,得到了银监部门的批准。但在组建过程中遭遇中梗阻,目前还是一片空白。

二、发展村镇银行的瓶颈

(一)政策失灵:自下而上,本末倒置。按照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只能实行发起方式设立,且至少应有1家以上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规定要求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这一规定,需要试点县市政府从最基层的县域开始向上逐级寻找主发起人。当前我国银行业实行一级法人制度,分支行对机构的设置缺乏审批权限。由于村镇银行的设置处于试点阶段,既没有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义务,也没有相应的数量规定,更没有自上而下的特别指定。这样,形成部分试点县市“申请报告无处送,高层领导无法见,村镇银行无法办”的难堪局面。

(二)主体失落:路径单一,一主难求。虽然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具备主发起人资格,但在欠发达地区,除农村信用社改制外,几乎没有地方性商业银行。泸溪县为组建村镇银行,成立了专班,明确专人,积极寻找主发起人,从起,先后与省内外1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开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条件,但都因经济总量小、地处偏远而被拒绝。一旦找不到主发起人,村镇银行便无法设立,致使这一惠农政策成为空中楼阁,试点县市十分失落。

(三)市场失准:低门槛,高杠杆。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村镇银行注册资金的门槛要求确实很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寻求一定的规模效应,一般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均在5000万元以上。加之主发起人难找,形成了“低门槛,高杠杆”现象,导致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市场准入难。

(四)布局失衡:抓大放小,弃乡进城。按照村镇银行试点初衷,本应在欠发达地区优先发展。据对全国已开业的148家村镇银行调查分析,除先期试点的六个省份外,一般机构都设在相对较发达的县市一级,乡镇村镇银行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呈现出“发达地区多、欠发达地区少,县城多、乡镇少”的不均衡格局。

(五)价值失离:嫌贫爱富,弃农逐工。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一些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标,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业、农村经济作为高风险、低效益的弱势经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巨大。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受利益驱使,村镇银行在价值取向上偏离宗旨,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工业行业。

三、政策建议

第2篇

[关键词]江西省 南康赣商村镇银行 农村金融

一、江西省村镇银行的发展概况

2007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江西省首家村镇银行在江西修水县义宁镇开业,这意味着江西农村金融改革开始向更深的领域推进。经过四年的发展,江西省已共有14家村镇银行(见表2—1),截至2011年6月底,江西省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58亿元,贷款余额23.33亿元,初步实现了规模化。1进入2012年,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更是突飞猛进,根据2012年4月召开的江西省政府一季度金融形势分析会上披露的数据,仅2012年一季度,江西省村镇银行已开业20家,新增贷款13.56亿元。

综合江西省村镇银行近四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呈现出以下明显特点:

第一,覆盖范围广,规模逐渐扩大。从省内第一家村镇银行在九江落户,截至今年4月,江西省十一个设区市在各自辖区内都已经开设了村镇银行,不少设区市辖区内都已经有多家村镇银行。这些村镇银行的规模逐渐扩大,第一家村镇银行九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500万元,到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已到达1.5亿元。村镇银行的支行及网点也逐渐增多,江西辖区内最大的村镇银行——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已经在赣州8个区县设立了支行。

第二,村镇银行的发起机构主要为城市商业银行。分析江西省辖区内的村镇银行,尚未发现有国有大型银行作为发起行的例子,主要发起人均为所在区域的城市商业银行。如修水九银村镇银行发起人为九江银行,南康赣商村镇银行发起人为赣州银行等,呈现出较强的地域性。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省外城商行在江西省开设了村镇银行,如台州银行、顺德农商行、稠州商业银行等省外分行均在江西省开设了村镇银行,表明江西农村金融市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第三,民间发起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模式。截至2011年末成立的14家村镇银行,无一例外都存在着先由企业界发起成立,政府部门予以极大支持的设立方式。在一些村镇银行成立过程中,政府甚至发挥了主导作用。如位于上饶万年的黄河村镇银行,是由万年县招商引资,由宁夏中卫信用联社发起成立,整个设立过程基本由政府主导。

二、江西省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江西省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江西省14家村镇银行的分析,特别是对南康赣商村镇银行的研究,我们可以从中发现江西省村镇银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1.业务经营方面的问题

第一,资金来源缺乏保障,吸收存款能力较低。江西省辖区内的村镇银行网点很少,而且均未加入银联,居民存取款感觉不便,对一般居民缺乏吸引力。

第二,市场定位产生偏离。我国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解决农村地区资金供求矛盾,满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但根据对江西省14家村镇银行业务开展的调查来看,一些银行的设立仅仅为了追求利润,在这个新兴市场中“分一杯羹”,并无意服务“三农”。

第三,支付结算系统相对孤立。村镇银行并未开通通存通兑业务,也尚未加入银联,所有从外地汇入的款项都是跨行跨区,汇费非常昂贵,因此缺乏对农村居民的吸引力。虽然银监会规定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申请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以及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这一结算问题,赣商村镇银行四年以来仍未有效解决。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中国银监会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一20%条款,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容易导致村镇银行发起行“一股独大”,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无法体现出来;二是大、小股东间经营目的存在差异,会导致村镇银行经营混乱。目前江西省村镇银行除一家外,其余村镇银行发起行持股比例基本占到了股本总额的50%以上。

二是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分析南康赣商银行可以发现,其在内部机构的设置上没有独立的审计和会计稽核部门,也没有专职审计人员,银行在运行过程中并未制定详尽的风险控制规划。类似于赣商银行这样的村镇银行,风险来源主要有两个:其一,农村的信用环境较差,农户贷款缺乏抵押担保物,部分村镇银行贷款片面追求高效率,对贷款额审查不严格;其二,政府在村镇银行成立过程中影响太大,对其扶持也较多,很难否定村镇银行运行过程中没有政府的行政指导,政府甚至会通过行政手段让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其中必然蕴含很大风险。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

(1)村镇银行自身的原因

村镇银行作为全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很多方面需要开拓创新,需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业务,但纵观各村镇银行的业务,大部分都是城商行或农信社业务的翻版,很难对客户产生吸引力,也很难在竞争日趋激烈的金融市场中抢占一席之地。目前村镇银行的主要经营人和管理者大多来自于传统的商业银行,带来的是传统银行的经营思想与经营方式。但村镇银行本身却并不具备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与条件,按传统商业银行的模式去经营,在各方面明显表现出先天不足。这些原因使村镇银行在发展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极大限制了它的发展。

(2)政府部门和银行监管机构方面的原因

由于村镇银行起步不久,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还未形成统一思路。比如,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为其制定新的存款准备金率,还是执行农村信用社标准或执行其他商业银行标准,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再如对村镇银行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范围也没有加以规定。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型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具有不同的产权制度、明显的区域性、不同的管理水平,这决定了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也需要具有独特性。作为江西省的银监主管机构——江西省银监局,也尚未看到其对辖区内的村镇银行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

五、促进江西省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江西省村镇银行自起步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有力地支撑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对于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差、机构间竞争程度低、农户贷款难等“金融抑制”问题起到了比较好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着如前所述的各种问题。村镇银行应该坚持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市场定位,探索和改进信贷制度,解决风险分散和盈利性问题,同时也需要政府加快完善村镇银行的差异化政策,鼓励大银行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

注解:

①数据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著,邵伏军等译,1997:《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P8~P117。

[2]郭俊,2008:村镇银行市场定位:独特性与阶段性,《武汉金融》第4期:P42~43。

[3]韩俊,2009:《中国农村金融调查》,上海:远东出版社。

[4]胡士华、卢满生,2011:信息、借贷交易成本与借贷匹配——来自农村中小企业的经验证据,《金融研究》第10期P100~111。

[5]洪正,201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视角的分析,《经济研究》第2期:P44~58。

[6]金烨、李宏斌,2009:非正规金融与农户借贷行为,《金融研究》第4期:P64~79。

第3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3-0153-02

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和境内外各类资本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投资,增设网点,设立村镇银行。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农村金融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7年1月起,银监会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并选择在内蒙古、吉林、湖北、四川、甘肃、青海6个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首批试点工作。2007年3月1日,中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四川省仪陇县金城镇正式挂牌开业。这是中国第一家为“三农”量身定做的村镇银行。2007年10月,在总结6省(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由6省(区)扩大至31个省(区、市)。当前我国村镇银行已达100多家,未来两年内,村镇银行预计要发展至2000家,即有条件的地区一个县一家(刘明康,2009)。村镇银行的建立,对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很快,但问题也很多,并已发展成为影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认识村镇银行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对其进行科学分析,提出应对之策,显然是当前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村镇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问题

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为“三农”服务,缓和农村金融“贷款难”问题,由于农民无法像企业一样出具企业财务报表来证明个人资信状况,因而,村镇银行对于农村贷款的程序相对一般商业银行要更简单,一些村镇银行甚至还推出了2万元以下贷款无需担保的优惠政策。从村镇银行运作近四年情况看,贷款程序的简化和这些优惠政策为农民群众在村镇银行贷款提供了便利,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村镇银行的信用风险,一旦出现问题贷款,农民能够提供的抵押品诸如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小企业厂房设备、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等是很难变现的。

据一些村镇银行经营者透露,村镇银行的股东都是为赚钱才来投资的,各家村镇银行为吸引股东都制定了近期盈利分红计划,不可能只考虑政策性金融的需求,他们认为村镇银行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其次是发展问题,只有在发展壮大后,村镇银行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带着这些想法,他们往往为降低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将贷款投向悄悄地转向城市企业等盈利性较高、风险较低的客户,从而背离了村镇银行设立时服务“三农”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忽略了赖以存在和持续发展的基础――面向“三农”。

2.村镇银行的“吸存难”问题

首先,村镇银行由于成立的时间较短,规模小,一般居民对村镇银行不了解,社会认知度不高。据浙江龙湾农业合作银行对100户居民的调查,82%的居民认为村镇银行是“杂牌军”,钱存进去会打了水漂;45%希望将钱存入势力较强的信用社;37%希望将钱存入国有银行;仅10%愿意将钱存入村镇银行,目的是支持其发展;另有10%将钱存入村镇银行,目的是希望得到优惠贷款(数据重叠部分为多项选择)。浙江象山县经济形势不错,象山国民村镇银行也获得了象山各政府机关的大力支持,但在当地人眼中,它只是一家“个人银行”,因而他们不愿到仅在咫尺的象山国民村镇银行存钱,宁肯排队等候在各家商业银行或农信社,象山国民村镇银行加大宣传力度,然仍应者寥寥,究其原因,多数农户质疑将钱存在村镇银行是否安全。

其次,受自然灾害和市场条件影响,农业生产一直风险较高,且收益相对较低、不稳定,农村存款总量有限,也导致村镇银行的吸纳农户存款较少。再次,一般村镇银行网点较少,且没有加入银联,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很不方便,也是导致村镇银行不容易吸纳存款的重要原因。

3.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问题

2007年1月22日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村镇银行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按照这一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这一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审慎乐观态度,因为各商业银行更热衷于异地开设分支机构,投资参股村镇银行是他们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各商业银行对这一规定更多的理解为是一种“政治任务”。从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来看,与其他正规商业银行类似,其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应有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虽然各村镇银行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的议事机构,但因为主发起行为最大股东,董事长均由主发起人银行人士担任,拥有强大资金支持和影响力,促使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无法充分体现出来,法人治理不可避免地向主发起行倾斜,从而极大地消弱了其他法人治理的力量,导致村镇银行的其他股东权力逐步被边缘化,法人治理流于形式。

此外,人才瓶颈问题、经营的外部环境问题、风险控制问题及监管方面的问题都会对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二、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的政策建议

1.加强金融监管,明确“三农”的目标定位。

组建村镇银行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决策,让一些有扩张需求的优质金融机构的服务延伸至村镇,既是对优质金融企业的发展引导,又能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还可以通过股份制等企业组织形式,吸纳民间游资,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农业升级换代,贫困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因而,组建村镇银行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全局观的重大决策,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们并不缺少大银行,缺的是能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特别是能为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村农民服务,贷款门槛较低的小银行,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因而,在此背景下,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明确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目标定位,新的村镇银行设立,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以县为单位,扎根农村,重点放在金融机构服务力量薄弱和农村信用社网点分布不到位的贫困边远农村地区。村镇银行特色在于“三农”,基于“三农”而生,偏离“三农”方向其存在即不合理。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起对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考核体系,特别要对其服务“三农”的贷款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同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对违背“三农”服务宗旨的村镇银行应有相应的惩戒措施直至退出农村金融市场。

2.加强自身建设,破解“吸存难”问题

从源头上讲,有关各方要严格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遴选,确保其有良好资质,主发起行应选择创新能力强、对农村小客户比较熟悉、精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方面,能稳健经营,加强风险控制,尤其要以良好的业绩、丰厚的利润回报股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职工恪尽职守,消除经营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加强内涵建设,以优质的服务和舒适的环境吸引客户,以现代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方便,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声誉。在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吸引客户的同时,也要加大自身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村镇银行的业绩和主要业务,增强一般民众对村镇银行的认同感。此外,村镇银行应加强政企互动,与地方政府建立日常联系制度,积极参加政府经济工作会议,争取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大力支持,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存款。

3.完善村镇银行治理结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金融监管部门应支持业绩优良的村镇银行扩大股东人数,防止一股独大,这样既能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实现资本构成多元化,又可以改善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应注重维护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管理的自和决策权,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村镇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如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给予政策性贷款利差补贴、允许申请央行再贷款、减免税收等,为村镇银行茁壮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 李晓春.我国村镇银行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0,(3).

[2] 李海艳,等.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J].浙江金融,2009,(9).

[3] 刘津慧,等.我国村镇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J].时代金融,2009,(6).

[4] 徐瑜青.村镇银行问题调查与研究[J].财政与金融,2009,(1).

[5] 李长健.新农村建设视野下村镇银行发展探究[J].长白学刊,2009,(1).

[6] 李学春.乡村银行运作模式及其借鉴[J].东岳论丛,2009,(4).

[7] 孙雪梅.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个案研究[J].经济纵横,2009,(7).

[8] 应宜逊.村镇银行发展中的杭州联合银行模式和鄞州银行模式[J].浙江金融,2009,(7).

[9] 柳松,等.村镇银行发展的现实约束与破解对策[J].南方金融,2009,(10).

[10] 岳意定,等.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困境及改善建议[J].金融经济,2009,(20).

[11] 张笑尘.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分析[J].西部金融,2009,(6).

第4篇

一、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机构设立地点城中化。村镇银行设立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填补农村区域金融网点空白,支持“三农”建设,完善支农金融服务。但从实际设立的情况来看,多数村镇银行的总部设在县域主城区,下辖的支行设立地点也多位于开发园区或各县的经济发展中心地带。未来发展规划中,部分村镇银行甚至没有在乡镇地区设立分支网点的打算,其管理中心和经营重点明显向县城中心地带倾斜。

(2)注册资本规模扩大化。银监会为引导各家银行到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切实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放宽了准入门槛,规定在乡(镇)、县(市)设立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和300万元。而地方政府却把在当地设立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引资项目,希望尽量做大注册资本,以增加信贷投放。同时,主发起人也愿意做大注册资本,以增加单笔贷款额度,但对村镇银行所需承担的资金成本以及业务逐步发展的规律等因素均缺乏通盘考虑。据调查,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普遍在5000万元左右,已远远超过最低限额。

(3)发起人选取规模化。主发起人在组建初期征集其他发起人时,只着眼于未来信贷业务的顺利开展,被企业的规模和影响力所左右,导致村镇银行的股东结构单一,规模化民营企业股东和有政府背景的官股成为其主旋律,投资的融资性目的明显,严重忽视了吸收设立地小企业、种粮大户甚者普通农民在当地的宣传力。因此,村镇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相比,既缺乏令农民信服的资金实力又缺少社会认知度,吸储难度很高,由此对村镇银行资金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等造成不利影响。

(4)高管人员设置附属化。绝大部分的村镇银行高管人员与主发起行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一是村镇银行的董事长大多由主发起人派员担任,经营思路和发展模式容易回到主发起人的经营模式,并最终成为主发起人在农村的一个经营网点,难以处理好法人与分支机构的关系。二是村镇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大多来自主发起行,在管理行为、制度设立和办事程序上与主发起行雷同,缺乏配合实际情况的开拓创新精神,影响了业务的开拓。

(5)机制建设薄弱化。一是支付结算体系不畅。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应当新设各项结算信息系统,但大量资金投入会增加村镇银行的运营成本,为减小经营压力,目前绝大多数的村镇银行仍然是依附主发起人的结算渠道来开展业务,效率差且成本高。特别在主发起行是异地机构的情况下,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的收费高于本地机构,往往会造成客户的误解和不满。二是人力资源配备不足。村镇银行通常整体人员较少,并且缺乏业务熟练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开展贷款额度小、覆盖面广的“三农”业务时明显力不从心。

二、原因分析

(1)商业性和政策性存在冲突。村镇银行是基于商业化模式运行的独立法人机构,首先考虑的是投资回报和自身发展,在资本逐利性和规模经济等内在规律的作用下,村镇银行更加倾向于将机构设立在县城中心或开发园区等易于发展的区域,而不是面向农村,不折不扣地履行政策定位。

(2)市场竞争的压力。一是由于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过度依赖贷款增长和存贷利差的发展和盈利模式,使得村镇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愈来愈求大求全。主要表现为注册资本不断增加,贷款集中度逐渐提高。在受单户比例控制的情况下,增加注册资本是村镇银行提高贷款额度,争取企业客户的重要途径。二是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网点少,覆盖范围小,市场认可程度低,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明显处于劣势,储蓄存款的增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寻求财政性存款以及单位存款来实现规模扩张显然更加有效和便捷。

(3)经营管理依赖发起行。村镇银行的发起人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运行大都照搬发起行的经营、管理体系,虽然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却没有自主创新建设的意识。在机制和业务系统建设等方面也完全依赖发起行,没有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的,能够为当地“三农”服务的经营体系和产品体系,导致村镇银行的经营发展渐渐偏离了服务“三农”的政策初衷,不仅没有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补充者,反而变成了传统商业银行同质化经营的参与者、效仿者和竞争者。

(4)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村镇银行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各地区的政策也各不相同。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在营业税率、企业所得税、存款准备金等政策上没有额外获得更多的扶持。再加上农户和农业贷款信贷风险相对较高,信贷风险带来的损失难以弥补,村镇银行的支农积极性面临拷问。

三、对策建议

(1)明确市场定位,服务县域,服务“三农”。在目前村镇银行经济规模较小、辐射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定位于“服务县域经济”是比较客观和理性的选择。村镇银行应坚定不移地加强政策定位约束,紧密地扎根县域,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吸收县域优质客户。再由县域辐射到乡镇,逐步设立分支机构,并能根据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基于“三农”特色,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村镇银行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当地企业、居民、农户的认知度和信任度,牢牢抓住县域和农村市场。

(2)转变经营理念,实现差异化经营。一是产品差异化。村镇银行要针对不同客户、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和需求特征,积极开发制定适宜的涉农信贷产品。二是价格差异化。村镇银行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利率市场化下的优势,灵活调整存贷款利率,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的利率和收费标准。三是服务差异化。村镇银行要利用自身的地域优势提供客户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尊重市场规律,选择适度资本规模。确定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时,既要充分考虑设立地经济条件、人文环境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又要考虑其自身的分红压力、经营需求、股东质量、政策许可及主发起人的现有资本水平等因素。为此,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在科学测算农村地区资金需求及机构饱和度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发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设立小型化村镇银行,逐步发展。

(4)加强系统建设,加大金融创新。村镇银行要在借鉴传统股份制商业银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当地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积极创新,重点开发与自身及所在地区相适应、与“三农”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发挥政策定位效应下的社会职责。人民银行要鼓励村镇银行加大先进支付结算服务设施的投入,加快农村支付结算网络建设,利用跨行资金清算平台,努力实现农村结算网点的资源共享,方便农村客户在就近的结算网点办理业务。

第5篇

【关键词】 村镇银行 河南省 发展 对策建议

一、河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的情况

河南省在 2008 年 6 月16日成立第一家村镇银行――栾川民丰村镇银行。2012年5月26日,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受此利好影响,河南组建村镇银行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2013年5月末,河南省开业村镇银行56家,筹建3家,另有4家已获得银监会正式备案。2012年,全省村镇银行新设支行39个,新覆盖28个县(市),18个省辖市实现“全覆盖”,其中5个省辖市实现了县域“全覆盖”。河南省村镇银行正在规范管理中加快发展。2012年,全省村镇银行资本金增长102%,盈利增长175%;69个县(市)设立村镇银行,占全省县(市)总数的64%。按照河南省银监局对农村金融机构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全省村镇银行数量要达到100 家左右,争取实现县域“全覆盖”。

二、河南省村镇银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相关扶持政策力度不够,配套改革滞后

(1)相关扶持政策力度不够。一是在税收政策方面,营业税优惠幅度不大,目前村镇银行执行3% 的营业税率,且5万元以下的小额农户贷款才适用减免税政策。在所得税方面,村镇银行没有优惠,但农村信用社暂时免征或减半征收。二是补贴方面,对村镇银行定向费用补贴的政策时间短,仅限于2009―2011 年,并且要求也高,必须达到存贷比大于50%,实现贷款余额同比增长。按照这一规定,实际上村镇银行开办的前两年是享受不到的。财政对农业银行、农信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对村镇银行发放农业贷款则没有相关规定。

(2)配套改革滞后。一是我国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农村居民还是愿意把钱存入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影响了村镇银行的吸收存款的能力。二是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且农业又具有弱质性,导致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较大。三是对村镇银行的利率管制多。

2、吸收存款难,且融资渠道较窄

(1)吸收存款难。一是社会信誉认知度低。河南村镇银行成立只有五年多的时间,是个新生事物,且资产规模较小,资金实力弱,再加上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只有一家经营网点,品牌影响力极其有限,导致农民不愿意把钱存到村镇银行。二是村镇银行基本上都是设立在县城,资金来源主要是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的闲置资金,而它们的闲置资金较少,客观上限制了村镇银行的发展。三是结算功能不健全。目前河南村镇银行基本上未加入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也没有加入银联,不能发行银行卡,不能实现银行间的直接汇兑,不能异地存取款,不具备开具票据的条件等等,使得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存取款非常不方便,也直接导致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

(2)融资渠道较窄。一是《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限制了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民营资本的资金投入份额,使得村镇银行无法融通更多优质资金。二是村镇银行发行债券资格受限,不能发行、买卖金融债券,即不能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另外,村镇银行只能向当地金融机构拆借资金,不能进入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进行交易。

3、风险较大且控制能力差,监管力量薄弱

(1)风险较大且控制能力差。一是信贷风险较为突出。第一,农业生产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当借款人无法获得预期的收入时,村镇银行就面临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风险。第二,河南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普遍存在“无抵押”贷款现象。第三,大多村镇银行没有建立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指标评价体系,缺乏对客户的信用评价制度,贷款业务中存在大量的控制盲点。二是风险控制能力差。第一,与其他银行相比,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要求低,通过对河南省内的村镇银行进行调查发现,其资本金数额较小,抗风险能力差。第二,河南村镇银行组织机构不完善。虽然大多数村镇银行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但部分村镇银行的董事长、行长及监事长由主发起行高管兼任。另外,多数村镇银行没有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也没有专职的审计人员,稽核监督机制不完善。

(2)监管力量薄弱。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一方面,由于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各地政府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较高,所以河南村镇银行机构数量增加较快。然而县域监管力量比较薄弱,这是因为由于监管办的整合,有的部分县城没有监管部门,而有监管部门的县城,由于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等问题,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也难以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质量。

4、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业务发展受限

一是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存在缺乏个性化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的做法是很多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将信贷技术“移植”到村镇银行,缺乏成熟和符合自身实际的范例作参考;或者与当地信用社开展的业务基本重合,具有趋同性。相比村镇银行,信用社经营规模大,资本实力雄厚,网点众多,这大大降低了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竞争力。二是受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率、单户贷款占比等多项指标限制,业务难以有效拓展。另外,村镇银行经营的业务具有“分散、小额、频率高”的特点,所以,村镇银行存在规模不经济问题,经营成本较高,可持续经营难。

三、完善河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一是给予村镇银行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于初创期的村镇银行,五年内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营业满五年以后,可以执行较低营业税率和所得税税率。二是给予村镇银行更多的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对村镇银行的涉农贷款给予定向补贴和增量奖励,提供再贷款的政策支持等。

(2)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一是应尽早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可以降低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避免个别村镇银行破产倒闭引起存款人挤兑;还有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增加吸收存款的能力。二是扩大村镇银行存贷款利率上下浮动幅度。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借款人的风险状况、资金供求状况、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情况等自主确定存贷款利率,合理定价,实现自身财务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减少灾害对农民、农业生产的影响,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四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有利于降低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

2、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村镇银行要积极拓宽存款资金来源渠道,这是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本文认为,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让农民了解村镇银行的性质、经营方式、服务对象和产品等,使其赢得广大农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高社会信誉度。另外,地方政府也要积极引导,借助官方信誉,消除公众对村镇银行的疑虑。同时村镇银行要提高业务服务水平与质量,在业务量较大的地方增加营业网点,为广大农民、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吸引他们闲置资金的存入。二是通过多种多样的融资方式,来增加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鼓励村镇银行向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拆借资金,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支持村镇银行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甚至上市等形式进行融资。

3、尽快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系统

村镇银行只有根据广大客户的需要,能为客户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满足客户的基本需求,才能争取更广泛的客户资源,增加存款资金的来源。因此,要尽快协调解决好河南村镇银行支付结算难题,完善结算网络系统,指导其加入中国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清算系统、账户管理系统,加入银联系统等,畅通支付结算网络,为客户提供方便。同时,支付结算系统的畅通也可以使村镇银行能够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开展同业拆借,增加村镇银行的主动型负债,拓宽融资渠道。

4、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防范信用风险。村镇银行必须根据自身情况,研究并建立一种科学有效,适应农村金融环境的农村信用评估方法。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另外,尽快让村镇银行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这样就能够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企业与个人的信用状况,而且要逐步将村镇银行的农村企业、农户信用信息导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数据库。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如建立多部门组成的贷款审查委员会,实行多部门审批制,防止信贷风险的发生;设立审计部门,配备专门的审计稽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防范操作风险与财务风险等风险的发生。三是加强村镇银行的监管。监管村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存贷款比率等指标状况,村镇银行要控制好规模扩张的步伐,确保稳健经营;监管村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是否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信贷原则,信贷资金是否用于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等。银行监管部门既要监管村镇银行内部管理机制的运作情况,又要完善其信息披露制度,同时还要与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做好协调工作,防止互相推托,出现监管上的“真空”。

5、明确市场定位,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

一是村镇银行要明确市场定位,应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在认真做好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二是村镇银行是县域一级法人,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灵活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如河南栾川民丰村镇银行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推出了“家庭宾馆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又针对农民进城经商需要短期流动性资金的需求,开发了“农经商”个人贷款业务,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县域居民、农民从事涉农经营的临时性、周转性流动资金需求。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加强银银合作,实现合作共赢。如河南栾川民丰村镇银行与洛阳银行建立了资金拆借平台,把闲置资金协议上存,既提高了资金的收益,减少资源浪费,又增强了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又与洛阳银行的科技部合作,实现了总分行系统的上线,解决了民丰不能发行借记卡从而严重影响储蓄业务发展的情况。

(注:基金项目:2013河南省科技厅项目《河南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No:132400410284)的阶段性成果;2013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重点项目《河南省农业保险制度研究》(No:13B79088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高彦彬:河南村镇银行的比较优势与发展方向策论[J].征信,2013(3).

[2] 曲小刚、罗剑朝: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3] 袁梁:我国村镇银行生存困境及突围路径[J].农业经济,2012(10).

第6篇

一、河北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河北省在2008年6月建立第一家村镇银行――张北信达村镇银行。截至2012年9月30日,河北省辖区内村镇银行达23家,其中,2008年设立1家,2010年设立5家,2011年设立15家,2012年上半年设立2家。其分布范围涉及张家口、承德、廊坊、石家庄、保定、唐山、邢台、沧州和邯郸。

河北省的村镇银行业务发展迅速,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支农效果初显。河北省村镇银行因时因地制宜,针对“三农”和各地小微企业的特点,分别推出不同种类的贷款,如沧县吉银村镇银行的“农商三宝”组合贷款、种植养殖专项贷款等;任丘泰寿村镇银行的“农户联户联保”、“中小企业信用联盟”、“乡村2+1”等产品。截至2012年9月30日,23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总额为11.8亿元,从业人员630名;资产总额58.91亿元,负债总额47.03亿元,各项存款42.70亿元,各项贷款21.35亿元,贷款户2742家。其中,发放中小企业贷款9.98亿元,发放农户贷款9.47亿元, 投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91.10%。[1] 2012年上半年实现利润1379.4万元。

二、河北省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社会信誉度低,吸收资金不足。河北省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74%的村镇银行营业时间在1年左右, 当地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较低。 尽管村镇银行也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不少人仍然对村镇银行缺乏了解, 不愿意到村镇银行存款,而更愿意把钱存到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再加上大部分村镇银行只有一个营业网点,覆盖范围小,没有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结算功能不健全,也影响了村镇银行的吸存能力。 河北省23家村镇银行只有蔚县银泰村镇银行一家有分支机构,只有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一家加入了人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再者,村镇银行主要设立在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也造成村镇银行筹资困难。此外,在存款总额中,一些村镇银行对公存款份额较大,储蓄存款尤其是定期存款占比较小,这反映了村镇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还很不稳固。

2. 金融服务品种少,金融功能缺失,竞争力低下。从河北省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看, 一些村镇银行只能提供存款、贷款、国内结算、票据承兑和贴现等业务,汇兑、同业拆借等一些基础业务都没有,更不要说发行、电话银行、投资理财、担保咨询等其他新型金融业务了。再加上大多数村镇银行还没有实现与人民银行大小额实时支付系统、征信系统的对接,导致村镇银行不能充分为客户服务,造成竞争力低下。此外,从贷款对象和期限结构来看,虽然各村镇银行都提供短、中、长期贷款,但是大部分村镇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都较短,而且受到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的制约(河北省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最低的1000万元,最多的1亿元),能够提供的贷款额度也较小,导致一些有较好发展潜力的项目其贷款需求无法得到支持,也影响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3. 经营风险大,抗风险能力低。村镇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农业、农民和小微企业,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而我国当前针对农村地区自然灾害的风险补偿机制还很不健全, 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此外,一些农村地区客户的信用意识较差,村镇银行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道德风险;再者,村镇银行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因此,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比其他金融机构更大。目前村镇银行不良贷款率还普遍很低,这主要是因为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贷款投放较少,随着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到期贷款增多,信贷风险问题将日渐突出。

三、促进河北省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1. 提高吸存能力,扩大资金来源。首先,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大向公众宣传的力度,加深公众对村镇银行的了解,提高村镇银行的影响力。其次,适时开设分支机构,增设储蓄网点, 这既可以满足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为农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还可以扩大资金来源。再次,加大营销力度,增加储蓄存款的来源,解决负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同时,村镇银行应争取早日加入到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完善自己的金融服务功能。

2. 开发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增强竞争能力。从当前河北省村镇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 受规模、资本、机构、人员等方面的限制,村镇银行短期内还很难实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村镇银行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只有结合自身“决策迅速、灵活便捷”的机制优势,对接“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多样化需求,开发出更多针对性强、适合当地市场特点和符合当地农村需求的新的金融产品,才能树立起村镇银行在客户中的品牌形象,提高竞争力,农户和小微企业在需要金融服务时才会首先想到村镇银行。

第7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市场失灵;政府干预;策略

从2007年3月首批3家村镇银行挂牌开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起势如破竹,2007年10月开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试点的6个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已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有效的缓解了农村的金融供给不足。然而,和其它新生的事物一样,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前进的道路困难重重,需要政府对村镇银行进行积极引导,必要时可以适当干预,以解决其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一、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理论基础

政府对村镇银行发展进行干预的理论基础为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资源配置、提供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产品或服务的现象。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包括信息不对称、外部性、不完全竞争和公共物品。现阶段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不对称增加了村镇银行的甄别成本和信贷风险

村镇银行的目标客户是农产和涉农类微型企业,其生产兼具自然风险、社会风险以及贷款者的信用风险,对其进行贷前资信审查是必需的。然而,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比较低,农产和企业的市场交易记录缺失,无法全面掌握其信用信息,逆向选择难免发生。即便可以在事前审查中全面掌握贷款申请人资信状况,银行还面临道德风险,即借款人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贷款或者悬空、逃废或者拖欠债务等。

(二)资本的逐利性使得村镇银行网点设立不均衡,“农转非”现象突出

资本的逐利性驱使其流向发达地区和效益高的部门追求快速的资本增值,而村镇银行商业化定位恰恰决定了其资本的逐利性。村镇银行大都将网点设立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区)内,且银监会把试点由中西部的6个省放开到全国31个省(区、市),东部沿海地区网点数量迅速超过中西部地区。截至2010年4月底,在全国开业的172家村镇银行中,东部地区11个省市设立66家,中部地区8省设立46家,西部12个省份共设立60家。银监会出台的东西部挂钩准入政策加大了发起行设立村镇银行的成本,效果并不显著。此外,不少村镇银行资金外流严重。截至2010年11月,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425家,资本总额150亿元,吸收存款607亿元,发放贷款536亿元,其中农产贷款185亿元,仅占35%,中小企业贷款277亿元,占52%,农产贷款占比远低于中小企业贷款。

(三)设立村镇银行存在正外部性,导致发起人积极性不高

农业生产面临自然和社会的“双风险”,在国内农业保险市场不发达、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村镇银行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帮助发展的产业是农业,故带有一些为政府向农民提供公共金融产品的性质L3,。对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害怕村镇银行经营不善会波及到母银行,对母银行的声誉和效益造成损害,远不如设立分支机构划算。目前,农业银行发起的村镇银行有4家,建设银行有9家,交通银行有3家,中行尚且没有。只有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以汇丰银行为代表的外资银行为了规避设立分支机构的政策限制才被迫成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

(四)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非完全竞争,不利于村镇银行发展壮大

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资金实力雄厚,与当地的政府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国字号背景更是让老百姓觉得可靠放心。而村镇银行作为全新的银行,网点少,公信度低,没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不能通存通兑和发行银行卡,服务范围、业务拓展受到限制。加之很少获得农村信用社享有的支农再贷款,免税或低税率等优惠政策,使得其运行成本高,无力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抗衡。

二、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

一是出台政策引导村镇银行发展。(1)自村镇银行试点以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如《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引导村镇银行发展。(2)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如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办发[2009)32号)文件,文件规定:“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服务业务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省财政按其50%给予奖励”。

二是政府干预村镇银行经营。(1)出资参股村镇银行,如2010年6月21日开业的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引进了繁昌县政府所属的投资公司――繁昌县建设投资公司参股。(2)为本地区村镇银行准入进行限制。(3)界定本地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等。

三是政府加强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1)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止2010年6月末,全国31个省(区、市)所辖的2657个县(市、区)中已有2426个县(市、区)开展了农产信用档案建设工作,2122个县(市、区)已建立农产信用评价体系。(2)进行征信体系建设。

(二)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缺位或效果不明显。(1)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尚未解决。如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的《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虽然解决了村镇银行开户、资金清算、存款准备金和征信、统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但急解决的央行再贷款、银联入网、支付结算等问题仍未得到明确。(2)政策效果不明显。如按财税[201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产小额贷款(5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但从目前村镇银行向农产发放的贷款结构来看,其贷款额度主要集中在5万至20万,5万以下占贷款总额较少,削弱了优惠政策效果。

二是政府入股村镇银行令人喜忧参半。村镇银行设立之初,由于害怕政府干预经营,不少村镇银行只吸收县域内知名度较高的民营资本入股,而发起银行也不被县域的老百姓熟知,容易被误解为“私人老板开的银行”,导致村镇银行吸储困难。地方政府入股村镇银行有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度,制衡民营股东,令人担忧的是,一旦地方政府干预村镇银行的日常经营,这就对保持发起行的主导地位以及村镇银行的独立性提出了严峻挑战。

三是政府管制限制了村镇银行发展。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农产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可获性,使其能够以较低的利率获得村镇银行的贷款,对村镇银行的贷款实行利率管制,利率限制自由波动。但是,村镇银行不具备规模效益,低利率运行很难弥补村镇银行的高成本,而又没有相应的风险补偿,不利于其商业可持续发展。还有一些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或者为了快速取得支农效果,对村镇银行市场准入进行了不合理的限制。如:湖北省政府拒绝中小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作为发起人,致使由浙江宁波的中小银行作为发起人、自然人参股的村镇银行计划不能付诸实施。这些政府行为会挫伤村镇银行发起人的积极性,放缓村镇银行建设进展速度。

三、村镇银行发展中的政府干预策略

(一)总体思路

首先,不断提高对政府(中央和地方)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必要性认识,合理界定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有效边界。该管的一定要管到位,不该管的坚决不能管。其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在充分尊重村镇银行自主经营权的基础上,为其发展壮大创造有利环境。

(二)具体思路

1 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1)地方政府应当发挥组织协调能力,领导动员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继续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使用征信产品。(2)加大对发展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建议颁布《农业保险法》和《农业担保法》等配套法律,通过一定的保险补贴或相关税费减免吸引商业保险公司服务于农村领域。(3)加强农村信用评级、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拓宽抵押物范围,允许以机器设备、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作为抵押,并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不守信的借款者予以警告或处以惩罚。(4)加强推进支付结算系统建设,将村镇银行纳入大小额支付系统。

2 放开村镇银行管制,建立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

(1)放宽准入限制。地方政府应立足长远考虑,只要是治理结构先进、机制灵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论发起人的类型是否为国有银行都予以许可。退出机制建设与放宽村镇银行准入限制同等重要,在优胜劣汰的压力下,村镇银行的相关利益者才会努力把银行办好。例如,由于没有被市场淘汰的担忧,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就降低了规避经营风险的意识,造成了大量的呆坏账,而地方政府也才能毫无顾忌地经常干预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经营,造成农村信用社背负大量的政策亏损和坏账。(2)放开利率管制。设立初期村镇银行的运行成本较高,贷款利率太低会进一步压薄村镇银行利润使其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应放开利率浮动范围,由市场供求决定利率水平,在国家规定村镇银行涉农贷款比例的情况下,村镇银行会把贷款利率定到农产可以接受的水平,否则涉农贷款任务就无法完成。

3 进一步加大对村镇银行的优惠扶持力度

(1)通过多种渠道增强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给予其稳定性较好的以工代赈、农田水利等涉农性财政资金的对口支持;在村镇银行建立财政账户,并保证不干预村镇银行经营。(2)正向激励各大银行类金融机构设立村镇银行。可以将发起村镇银行数量和涉农贷款量与发起银行的业绩挂钩,予以适当的奖励。给予外地金融机构较其他村镇银行更多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使其增加发起村镇银行的动力。(3)鉴于村镇银行设立刚刚起步,经营风险大收益小,给予村镇银行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此外,要充分考虑相关优惠的实施效果,建议政府制定补贴优惠政策时要做到全额补贴。

第8篇

最近读到关于农行创新的报道。创新领域主要布局农行信用卡的国际化。包括打造农行国际化优质品牌,抓住欧洲奢侈品尾巴,微博营销等等,所有创新都是在城市里转悠。农行不“农”或不把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农业,其他商业银行看来更不会有兴趣。有种解释说,农村贷款规模太小,只占信贷总量的10%,所以商业银行不愿把重点放在那里。笔者不想从商业道德、垄断行业社会责任、国家金融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等角度来评论这个观点,只希望在当下各地“如火如荼”的金融改革中,农村金融服务的薄弱能引起各方关注,由商业银行发起的村镇银行,不要延续发起行的思路,使村镇银行变成不“村镇”。如果村镇银行沿着大银行的发展思路扩张,去办成全国性银行,除了扰乱正常发展秩序破坏竞争环境外,别无任何积极意义。

与十年前相比,我国农村金融已有了显著改善。最近山西永济调研报告显示,尽管那里的农村金融发展还不尽如人意,但是,农信社、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种机构的业务均已深入到了乡村,形成了一定的竞争格局。需要融资的农民,至少是农业大户, 已经有一定的融资选择的机会。而在同一个地区,三年前农户在这些机构中几乎贷不到款。

从宏观层面上看,农村金融的改革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比如有报告显示,广西农信社联合社的不良贷款率在改革前的2006年高达33%。而今天降到了4%,且存款余额从不到500亿一跃到了2800亿,甚至超过了工、农、中、建、交,成了全自治区吸收存款最多,利润最大的金融机构。最近,各地农信社在加速筹建农商行。 广西恭城、四川攀枝花、辽宁沈阳、广东南海等多家农商行相继被批准挂牌。据银监会的数据,截至去年8月,全国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55家、农村合作银行210家。此外,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条件。随着重庆农商行在港交所成功上市,京、穗、沪、津以及江苏等多家农商行均提出了上市计划。 这些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了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出现的可喜进步。

但从整体上来说,农村金融服务仍十分落后,与需要改变的落后的农村和农业的发展需求有很大差距。未来不论城市化和现代化如何推进,中国都需要一个能养活13亿人口的大农业。农村金融跟不上,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现代农村和农业发展不能与城市化同步,中国经济发展就可能遭遇农业空心化、农村空心化的危机。

笔者认为,发展以涉农服务为目标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应成为农村金融改革下一步的主攻方向。村镇银行应成为重要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我们相信,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也是村镇银行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机遇。

由于成本上升部分加工贸易业向中西部转移已成趋势,农民进城打工的形式也随之而变,从大规模千里迢迢的候鸟方式转为更多就近打工。围绕转移的企业形成离农村更近、离欠发达地区更近的小城镇,或将成为未来城镇化的模式。这些转移的企业以及小城镇的形成,都会催生大量的金融服务需求。村镇银行可在这个转换过程中将获得长足的发展。

现在有个较为偏颇的观点,认为城镇化是城市发展的问题。实际上,城镇化和农村农业发展不可偏废。城镇化提速,劳动力大量进城,的农业生产模式就可能面对劳动力不足或者不可持续的问题。集约化农业,农业机械化和职业农民,可能成为未来现代农业的发展模式。未来农村土地的集约和土地的改良,大规模水利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农业机械化发展,职业农民的培养,都会产生大量新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村镇银行完全可以成为推动农业集约化发展的主力金融服务机构。

离农村较近的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与农林牧渔业就地加工生产的发展是互动的。农产品加工的本地化,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就近就业的机会,一定会促进围绕农产品加工为中心的小城镇的形成。食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物流运输,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都会需要金融服务的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也一定会与之同步。

第9篇

关键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风险 成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首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发展迅速,村镇银行能吸收存款,使发展最快,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占重要比例。农村资金互助社在三者机构中处于第二。贷款公司的发展最慢,占农村资金互助社数量的一半,更不及村镇银行。其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是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之举。第一,较好地满足了当地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第二,提高了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覆盖率。第三,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个新生事物,由于成立时间短,在发展的初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它们或由于风险意识不强、或由于生存困难、或由于经营目标定得过高、或由于追逐高额利润等原因,出现了不审慎、不合规的问题,潜在风险很大。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面临的风险

2.1宏观经济波动中的政策风险

(1)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波动带来的风险。顶层设计下的新型城镇化离不开扎根农村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但在金融支持中,机构没有明确的贷款优惠政策。并且,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建立起一揽子信贷产品体系,品种比较单一。同时,城镇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贷款额度大、周期长、回收慢,缺乏有效资产保障,信贷风险较大。

(2)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风险。利率市场化后,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后增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成本,贷款利率下限放开减少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最终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的净利差收入减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定价能力较弱,进而存贷款定价时,需要综合考虑信贷风险、资金供求情况和成本费用等因素,这会使其面临很大的风险挑战。

(3)准入门槛降低带来的风险。较低的准入门槛会吸引众多的投资者和投机者,也会招来从事民间借贷和发放高利贷的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主要范围,和基层银监会机构主要集中地范围有差距,因而开展现场监督和实地调查困难重重带来监管不到位的风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的庞杂,对若有若无的基层监管办事处的监管能力面临风险。

2.2微观机构可持续发展中的内在风险

(1)流动性风险。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宣传力度不够以及民间资本的参与,造成一些城乡居民认为当中的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或将村镇银行与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相混淆,认为将钱存在村镇银行有风险,导致村镇银行吸收资金难度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占最大比例的村镇银行普遍注册资本金少,经营规模小,地方政府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也较低,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度不够。

(2)操作风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都沿用原发起行的各项制度,必然会存在制度不适用和机制不完善的情况,再加上受农村地区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员工素质较低并且得不到系统的培训,易形成操作不当的风险。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多信息科技软硬件设施薄弱,数据安全管理的能力不足,业务系统多为原发起行的“瘦身”或“淘汰”系统,影响着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关联风险。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内部组织的不完善,内部制度不健全,有可能导致管理者或者大股东一人说了算,把新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变成个人的小金库,形成内部人控制的情况。

(4)行业集中度风险。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少,服务覆盖区域不大,业务经营均在注册所在地有限区域内,这就造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行业集中度较高,在经济下行或者行业风险聚集时,贷款客户的行业风险难以转移。如截止2012年年末,内蒙古全区村镇银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指标超标的就有8家,占比达14.5%。

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成因分析

3.1从农民和小微企业的角度

认同感不够。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宣传力度的不够或农村消息流通的不快捷,农民和小微企业未能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机构性质、服务对象、市场地位等有很好的认识。农民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缺乏理性认识,与其它融资手段相比,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程序复杂,又缺少系统完整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使得农民宁愿向亲朋好友借款。

3.2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角度

(1)趋利性导致定位不准。新型农村金(下转第111页)(上接第108页)融机构的重要供能是“筑渠引水”,引其他地区的富余资金来支持“三农”发展。但当自身经济效益不佳和资金价格显著变化时,有可能延续原有的治理缺陷,甚至变成新的“抽水机”,将农村的资本转移到城市,恶化农村金融的发展,也恶化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自身能力的不健全。受市场定位、股权结构、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公众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认识度低等因数制约,客观上制约了存款的增长。由于起步较晚,业务服务手段落后,制约了其开拓市场的能力和资产业务的发展,也都在可持续发展中会带来很多风险。

3.3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角度

(1)信息不对称,监督不及时。由于企业和个人资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在股权设置上会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由此导致股权关联关系,进而可能形成关联交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多设在县(旗),而大部分银行办事处已撤并或合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与监督力量不匹配,造成属地监督力量明显不足。

(2)扶持政策的不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的村镇银行,在税收方面不仅未能享受到与其他涉农金融机构相同的优惠政策,而且个别地区税负较重。有些地方还有歧视政策,使得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难以吸收财政和事业单位存款。

参考文献

[1] 李伏安.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重在制度建设[N].经济日报,2013-12-9.

[2] 陆智强,熊德平,李红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治理困境与解决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11,32(8).

[3] 曲小刚,罗剑朝.利率市场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J].呼伦贝尔学报,2013(4).

[4] 纪锐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降低门槛带来的隐患[J].红旗文稿,2008(2).

[5] 熊德平.农村金融与农村金融发展:基于交易视觉的概念重构[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2).

第10篇

关键词:河南省 ;金融体系 ;民间金融

一、前言

金融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对经济收入水平与金融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已经成为金融行业研究的重心。尽管国内外的学者已经对金融发展有了很多的研究,但是大多数的研究是从一个国家整体上进行研究的,从而得出相应的结论。然而我国各地区、各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差异性。因此,把中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其结果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偏差,所以,本文对河南省的相关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河南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对于促进河南地区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以及为我省制定金融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正确的现实意义。

二、河南省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目前,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可以分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主要是指法定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银行中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正在蓬勃发展的村镇银行,合作性金融中的河南农村信用社。非正规金融主要是指是指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而言自发形成的民间金融机构。

近几年来,农村金融体系在河南省已初步形成。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农业银行逐步商业化 ,农业银行从农村地区渐渐退出。随着农业银行的撤出,农村信用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已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导者。所以,河南省形成以合作性金融为主,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作为助手,非正式金融作为补充,满足农村各类经济主体的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虽然我省的农村金融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以及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目前,河南省农村金融供需严重不平衡,无法满足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发展的需求。

三、河南省农村金融机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河南省农村政策性金融存在弊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省农村金融体系中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在河南省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河南农业发展银行长期以来为我省三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效的发挥了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作用。然而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河南省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是为个人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业务单一,金融服务功能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限制了政策性金融作用的最大发挥。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对粮棉和其它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业务,对象范围比较局限,对其他信贷匮乏的农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不足。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的资金往往不能按时到位。因此,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的需求,不利于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河南省农村商业金融存在的问题。河南农业银行是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网点分布广泛,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完善的服务机制,对促进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我国金融发展的新形势,农业银行开始加快向商业银行的转变,业务经营方向逐步从农村转向城市,河南省农业银行大量撤出其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目前农业银行在河南省农村地区的业务主要是针对一些农村地区发展较好的一些企业,农业银行在改革中制定了错误的发展方向,以城市市场为其发展的核心,放弃了潜力巨大的农村金融市场。农业银行忽视了河南省的实际情况,在发展中出现的方向性错误,使其无法进一步满足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的需求。

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以来主要为河南省农村地区提供发展所需的基本金融服务。然而,邮政储蓄银行曾经长期只能从农村吸收资金, 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使邮政储蓄银行的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受到制约,因此无法进一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邮政储蓄银行的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地位。2008年,随着河南第一家村镇银行栾川民丰村镇银行的成立,近几年来村镇银行在我省得到蓬勃发展。截止2013年底,河南省开业村镇银行56家、筹建3家,另有4家已获得银监会正式备案,村镇银行已经覆盖了河南省73个县市,占河南省县市总数的67%。虽然村镇银行在我省取得了一定的发展,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目前的村镇银行贷款的对象还只限于一些小企业,其服务“三农”所起的作用并不明显,对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需求资金却很少能顾及。同时,一些县域城镇政府对村镇银行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限制了村镇银行在河南省的进一步发展。

(三)河南省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问题。随着商业银行逐步从河南省农村地区撤出,近年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得到了迅速发展并逐步占据了河南省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然而,我省农村信用社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管理服务不到位、经营理念落后、农村地区经营环境恶劣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陷入困境。乡镇企业面临着资金需求难以满足,信贷支农资金不足,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作用的发挥,不利于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四)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的难题。民间金融是一种非正规的金融体系, 在河南省的农村经济发展中广泛存在。近年来,河南省民间金融迅速发展,2012年河南省民间借贷累计额为17.1亿元,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0%,这些民间借贷资本主要是满足了一些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民间金融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所需的资金问题,但是民间金融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与此同时,我省的民间金融在法律保障方面还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我省农村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

四、河南省农村金融市场优化对策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应根据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就河南省而言, 农村金融改革应该立足于河南省作为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中部农业大省, 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结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策略的改善。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唯一的政策金融机构, 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金融市场。但是,目前作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河南省农业发展银行由于业务范围窄,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支持力度不足。因此农业发展银行要扩大业务范围,拓宽业务渠道,才能满足多样化农业发展的需要。具体改革措施包括:对于业务范围窄,我们可以拓宽金融业务服务渠道,使农业发展银行真正承担起支农的重任;针对一些乡镇企业缺乏资金,增加对农贷款,同时农业发展银行要从金融服务的各方面增加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对于金融业务种类单一,我们需要进一步增加满足各类经济主体需要的金融服务业务;对于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不稳定,我们可以通过发行农业金融证券,从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等政策,使其真正的为河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服务。

(二) 发挥农村商业金融机构的作用。河南省农村金融市场潜力巨大,从农业银行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河南省农业银行发展的优势不在城市而是在农村地区。因此,农业银行要抓住农村这一巨大潜力市场。目前,河南省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农业银行的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农业银行可以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同时,河南省农业银行应根据我省的具体情况,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发展力度,满足农村不同经济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农业银行只有面向三农,从新定位其市场,完善支农金融服务,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邮政储蓄银行是我省在农村地区营业网点最多的金融机构,为我省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邮政银行长期只存不贷,因此,邮政储蓄的从业人员缺乏金融业务方面知识,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培训。与此同时,邮政储蓄银行应该利用其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和资金优势,使其在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以更好的促进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看来,尽管我省村镇银行建设正在蓬勃发展之中,但是河南的村镇银行建设还存在一系列问题,这需要河南省当地政府加强对村镇银行的重视,拿出具体优惠措施,吸引外地金融机构来河南省进行建设。我省各地政府要积极引导支持村镇银行创新业务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及农村金融发展服务,各地县域政府要鼓励村镇银行的发展,鼓励其开展业务创新服务,鼓励其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作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一直扎根于农村,农村信用社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具有特殊的地位,河南农村信用社一直在我省农村金融机构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及时有效的改革。河南省各地区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性,使得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能一刀切,应该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革,提供适合农户需要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的优势,促进河南省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四)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作用。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河南省出现了许多非正规金融。根据河南省的具体情况,在融资困难的农村地区,由于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难以满足农村各类经济主体的需求,民间金融正好起了一定的辅助作用。

民间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但是,另一方面河南省的民间金融正在逐步发展,为了使金融体系便于管理,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范化发展,规范其金融行为,使其便于管理。只有形成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互补竞争形式,农村经济才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非正规金融对农村的融资能产生很大的作用,因此让这些机构合法化才能更有效的服务于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张颖慧.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2] 杨俊,王燕,张宗益.中国金融发展与贫困减少的经验分析[J].世界经济,2008(8).

[3] 温涛,冉光和,熊德平.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J].经济研究,2005(9).

第11篇

【关键词】 村镇银行 风险管理 完善路径

为破解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银监会出台了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双鸭山市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在这一政策背景下组建设立。为了解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笔者对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开展了专题调研。调查发现,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在改善农村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内部风险控制较弱、市场定位不清晰、法人治理不完善,影响了村镇银行的良性发展。

1. 基本情况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于2010年12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龙江银行出资1530万元占51%股权,企业股东5家出资1200万元占40%股权,自然人股东9人,出资270万元占9%股权。董事会共有董事5人,其中3人来自控股银行。截至2012年5月末,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存款余额3179.9万元,其中,储蓄存款为2535.18万元,对公存款为644.72万元,共发放贷款1030笔,金额8373.27万元。

2. 村镇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操作风险隐患。

一是新员工合规意识不足。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是控股银行由异地派遣行长、副行长,前中后台工作人员在当地招聘,经培训后上岗。该行共有员工28人,新招录25人,其中有银行实际工作经验6人。新录用员工工作经验匮乏,合规操作意识差。二是风险内控机制缺乏独立性。由于村镇银行规模小,内设机构少,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理念未根植人心,不能做到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贯穿到信贷及全员的实际工作中去。三是业务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环节没有进行标识和区分。在通过询问、谈话等方式对业务人员了解时,部分人员无法准确描述业务办理流程中的风险点。关键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不明确,业务操作人员难以识别风险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四是重营销轻管理。由于村镇银行刚刚起步,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压力较大,存在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忽视风险管理和防范的问题。

2.2流动性风险隐患。

广大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程度不够,对村镇银行陌生,加上村镇银行刚进入农村市场,开设网点较少,缺乏品牌效应,同时面临着老牌银行的竞争,吸收居民存款难度较大。吸储能力的困难直接造成了村镇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开业以来存款余额仅为3179.9万元,贷款余额为8373.27万元,存贷比例达263.32%,流动性比率66.08%。目前,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是龙江银行按分支机构进行管理的,如果该行真正以独立法人运作资金,其流动性捉襟见肘。

2.3利润压力大。

该行面临发起行与出资人的多方压力,将短期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例如: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按照控股银行的要求,要在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投放8,000万元左右的贷款可以实现,但由于资金不足向龙江银行总行拆借资金8000万元,拆借年利率为4.5%,导致资金成本增加。同时,短期盈利的压力使部分村镇银行对投入成本高、利润小的支农贷款投放意愿产生了影响,对支农产生“惜”贷“畏”贷情绪,选择发展非农业务及大额贷款业务,该行发放的小企业贷款中涉农贷款不足50%,严重违背了“小额、分散,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宗旨。

2.4治理结构不清晰。

调查发现,该行总是以控股银行的分支机构自居,成了控股银行的附属机构,法人治理形同虚设,不能做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同时,当地政府将村镇银行的控股银行作为该行的上级领导,集贤润生村镇银行的部分优惠政策是依靠龙江银行设立分支机构而获得,仅仅包括一些行政事业收费减免和一些口头承诺(存款支持、地税返还等)。

3. 村镇银行完善风险管理的路径

3.1加强操作风险管理。

首先,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不仅要培训其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所有员工了解操作风险,提高对风险的敏感性,使其在业务拓展的同时重视风险识别与控制,将“操作风险管理”融入到日常业务操作和管理过程中。而且要加大对业务的培训力度,使其尽快熟悉岗位各项要求、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落到实处,从而真正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其次要梳理关键风险点。根据村镇银行业务操作流程,排查易导致风险损失,或对造成损失有显著影响的关键业务环节中的重要风险点,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2加强政策引导,改善发展环境。

一是当地政府部门应将一些涉农部门的资金账户开设在村镇银行,尽快得到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扶持,以解决资金上的问题;二是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在鼓励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村和农户的金融服务;三是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和债务人承受能力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实行略低于农村信用社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增加村镇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3.3充分利用控股银行及股东资源。

一是村镇银行应充分利用此有利条件,促进自身发展,但不能过分依靠控股银行,否则村镇银行将变成控股银行的附属机构,这可能导致村镇银行管理过程中行为扭曲,从而丧失灵活性。二是村镇银行应依托控股银行已形成的良好管理理念、机制和办法,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制定适合自身发展和特点的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三是积极与控股银行合作,联合开展银团贷款等服务,满足贷款金额较大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缓解村镇银行的资金不足问题。四是利用控股银行较高的金融政策水平、更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采取选派、联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村镇银行员工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五是充分利用村镇银行股东的地缘优势,使股东为村镇银行的发展给予有力的帮助。

3.4明确“三农”服务宗旨,以服务“三农”为中心。

第12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SWOT分析;民间资金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6-0061-04 中图分类号:F830.35 文献标识码:A

中央多次提出推动农村地区民间资金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通过参股、设立和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构建多元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此背景下,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本文通过其进行SWOT态势分析,探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2005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和内蒙古五省(区)开展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拉开了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的序幕。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下发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选择在四川、内蒙古、甘肃、青海、吉林和湖北等六省(区)农村地区开展试点,提出在农村地区组建村镇银行、农村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等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7年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共同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具体指导和部署各省市开展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中,明确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畴。

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09家,其中已开业395家(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筹建114家。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451家,比上年末增加1280家;贷款余额1975.05亿元,比年初增加1201.8亿元。截至2010年11月末,全国有30个省份实现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有10个省份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SWOT分析

SWOT是一种企业内部分析方法,用来确定企业自身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0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将公司的战略与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结合。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制度产生时间不长,虽然已经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同样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通过对国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大量案例研究,笔者用态势分析法对不同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逐一分析,从中寻求其合适的发展战略。

(一)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业务。

优势(strength):由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具有起点高、产权清晰的特点,可以保证其按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有效防范违规经营风险;按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一级法人机构的村镇银行,结构扁平化,决策链条短,能够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在贷款利率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为其细分市场、开展差异化服务、构建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成本覆盖可能;可以借助发起银行的IT资源,减少信息投入成本,加快信息化建设。

劣势(Weakness):多数农村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区域,农业产业弱势明显,风险偏大,盈利空间较小;村镇银行机构小型化、业务分散化、存贷款结构不对称等,业务竞争力不强;人力资源缺乏,专业化管理与低成本运作矛盾突出。

机会(Opportunity):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为金融机构扩张业务范围提供了宽松的政策支持;国家政策支持和引导,财政贴补等优惠政策较多;央行支农再贷款等为其发展提供了部分后续资金支持。

威胁(Threat):相对建立直接管辖的分支机构,发起银行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大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意愿不足;政策的连续性有待考验;村镇银行业务与网点延伸到农村村镇与规模效益背离。

通过对村镇银行的SWOT分析,笔者认为应该按照S-O的发展战略(见图1),即增长型战略规划村镇银行的发展,依靠自身的优势去抓住外部机遇,利用对当地中小企业的信息优势积累,采取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参与到市场机会的竞争中去。在当前的政策支持下,要大力引导现有金融机构组建村镇银行,特别是通过组建村镇银行总部、建立区域性的总分行制村镇银行等模式,引导大型商业银行进军农村金融领域;同时,在村镇银行定位上,要根据村镇银行经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价值取向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决定,将客户群体定位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具有自身特色和市场发展前景、资信良好的农村地区小企业客户群。

(二)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公司主要经营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

优势(strength):发起银行全资子公司,产权清晰,结构简明。

劣势(Weakness):对发起银行要求较高,总资产50亿元以上且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只贷不存”限制商业银行发起组建。

机会(0pportunity):市场准入门槛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享受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威胁(Threat):商业银行发起意愿较低,目前仅有8家。

在对贷款公司的SWOT分析中,笔者认为其市场前景并不乐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发起组建全资贷款公司的认可度不高,因此,对其实施W-T战略,即防御战略,逐步退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事实上,贷款公司在组建与经营管理上,远没有小额贷款公司灵活,加上对其实施审慎性监管,商业可持续性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怀疑。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人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员存款、发放社员贷款为主要业务。

优势(strength):从市场定位上,资金互助社以合作与互助为基础,具有明显的合作金融特色;从市场细分上看,资金互助社能够满足农户信贷需求的额度小、多样性和灵活性特点,是适合农村地区信贷的重要金融形式;从经济效益上看,资金互助社通过“熟人信贷”有效降低风险,信贷交易成本较低。

劣势(Weakness):资金短缺,规模较小,难以达到资金保本边界;不难设立分支机构,难以形成服务网络,缺乏系统组织体系支持;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与资金批发、拆借渠道不畅。

机会(Opportunitv):市场准入门槛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为农村资金互助社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样形式的信用合作。

威胁(Threat):实施审慎性监管,经营成本上升,对于不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的合作金融而言难以承受;缺乏专业的合作金融法规,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尚未提及信用合作;在防止互助社办成农村信用社“第二”或者农村基金会上,监管政策尚不明朗,监管者对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持保守态度。

在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SWOT分析中,笔者认为其市场前景也不容乐观,经营成本偏高、资金筹资渠道狭窄是其发展的主要障碍。在对众多农村合作金融案例研究中,笔者认为当前农村经济中已具备了开展资金互助与信用合作的基础,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信用合作提供了操作平台与载体。但目前由于信用合作的规模偏小和非盈利性,应该实施“W-O”发展战略,即扭转战略模式。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合作,依靠其生产合作的内生力推动信用合作的发展,实现生产、信息、资金的互动与共赢,而不用急于向农村资金互助社改造和转化。

(四)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只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只贷不存”,严格地说只能属于准金融机构。

优势(Strength):是目前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主要渠道;小额信贷需求旺盛,市场广阔;公司治理结构短平,经营灵活,能够有效增加农村信贷投入,推动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

劣势(Weakness):只贷不存,后续资金难以保证;风险控制能力有待提升;身份与性质有待规范,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机会(Opportunity):由各省市负责审批与管理,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推捧与支持;有机会改造为村镇银行、金融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部分省市可以享受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威胁(Threat):发展方向尚不明了,改造为村镇银行要放弃投资者的控制权,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监管意见尚不明确,先经营、后规范有可能造成行业发展大起大落。

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SWOT分析中,笔者认为其市场前景广阔,是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最具活力的一类,但资金筹资渠道狭窄、发展方向不明也限制了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对此,笔者认为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规划上,可以采取两种策略,一是按“S-O”即增长战略,通过大力引导和支持,鼓励更多的民间借贷资本“阳光化”,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按“S―T”发展战略,即多种经营战略,适当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如开展中小企业咨询服务、委托贷款业务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之能够经营更多的信用产品,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通过SWOT方法,本文提出对村镇银行实行增长战略、贷款公司实施防御战略、资金互助社实施扭转战略、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增长战略和多元经营战略的思路。基于此,笔者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发展新型农村金融可以分为两步走:

第一步是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实现农村金融体系的增量改革与竞争格局(2011―2012年)。按照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全国计划组建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含小额贷款公司),其中计划组建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至2011年底全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量达到1416家。对此,本阶段要以此为蓝本,一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性中小商业银行跨区域发起和设立村镇银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和入股村镇银行;二是推行总部管理制的村镇银行发起模式,引导大型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或管理总部,发起和控股多种组织形式的村镇银行;三是积极引导核心企业组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打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批发通道,适度提高小额贷款拆借资金的杠杆比率;四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小贷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创新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式,通过对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资金扶持,引导社员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组建资金互助合作社;六是人民银行、银监会在贷款利率执行、风险防控与补偿、结算支付与征信服务等方面增加支持和扶持。

第二步是引导和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向村镇延伸服务,促进农村地区普惠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2013―2015年)。一是逐步规范经营,通过政策支持和监管引导,促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延伸到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领域,鼓励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为核心设立分支机构和金融服务站、金融代办点等非正规营业网点,为农村地区小城镇微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二是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与业务范围,对经营效益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经营时间较长的小额贷款公司,要积极推动其业务的转型,鼓励其组建村镇银行、金融公司等功能齐备的正规金融组织;三是适度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筹资渠道,通过开展同业拆借、贷款批发、央行支农再贷款、发行小额贷款公司集合债券等形式,提高资金筹资能力;四是充分利用财政支农资金,不断拓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正规金融的融资渠道,正确引导其开展资金互助与信用合作,解决“三农”生产与发展中的小额资金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资金互助社过渡与改造;五是加快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国或分省的微型金融综合业务信息平台,植入央行大小额支付、征信服务、反洗钱及综合业务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提高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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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当前村镇银行(villagebank)的设立和发展已成为国内金融理论界探讨的热点问题。从近几年我国发达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与融资状况看,资金需求的快速膨胀与资金供给的持续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场配置的结果是导致对农村经济更为严重的信贷配给问题,农村领域的资金供给表现为持续不足。信贷配给(creditrationing)理论中,解释了单靠市场机制即“利率刺激”并不会导致信贷资金过度供给问题,因而保持区域信贷的足额供给不能依赖单一的融资机构。结合西方新凯恩斯学派的逆向选择论和道德风险论,大致可将我国农村经济融资中的信贷配给问题描述出来。图1中,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就单一贷款者和特定领域而言,在利率提高到一定程度后,如果再提高利率会引起预期收益下降,贷款者提供的资金将随之减少,导致资金供给曲线S向下弯曲。在利率为R0时贷款者预期收益达到最大值,尽管此时的信贷需求D1大于供给S1,但贷款者不会再提高利率而降低收益,即产生正常的信贷配给问题,D1与S1之间的差额显示着信贷配给的程度。因而可以推出,要保持某一区域信贷总量的有效供给,寻求数量较多的资金供给者是一条短期即可见效的路径。关于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供求问题,许多专家学者都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如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大量的资金尤其是金融资金的投入和支持,而农村现有的金融制度加剧了农村资金的饥渴(吴念鲁,2006);农村金融已经成为国内金融发展的一个软肋和空白点,但是农村金融市场所蕴藏的能量却不可低估(秦池江,2007)。鉴于县域资金供需矛盾已经聚集多年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掣肘因素,决策高层对这一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县域增设新机构如村镇银行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实际上村镇银行在国外金融领域已非新生宠儿,世界上诞生最早的村镇银行是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GrameenBank)②,1977年孟加拉国的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Yunus)出资成立了格莱珉银行,其经营模式主要是采取无抵押无担保方式贷款给穷人。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格莱珉银行已经发展成为拥有1277个分行、还款率高达98.89%的庞大乡村银行网络,帮助全世界几十个国家数百万人成功脱贫,真正成为“穷人的银行”。2006年10月尤努斯教授来北京参加“中国-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国际研讨会”,奏响了中国设立村镇银行的序曲。村镇银行的出现,打破了农村金融市场多年的沉寂,引起了诸多关注和争论。

    二、威海县域案例:鲶鱼效应与机制缺欠互现

    威海市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辖区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典型的沿海发达地区经济特征。2010年威海市首家村镇银行在下辖的乳山市成立,至目前共组建3家村镇银行,荣成、文登和乳山三个县级市各有1家。截至2011年末,威海辖区村镇银行各项存款达4.92亿元,各项贷款达2.34亿元,其中涉农贷款达1.54亿元,占比达65.81%。威海辖区的3家村镇银行各有特色,荣成的汇丰村镇银行是由外资银行发起成立的,文登的建信村镇银行是由国有银行发起成立的,乳山的天骄村镇银行是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起成立的。母行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威海辖区的村镇银行具有典型代表性,对其经营发展情况进行研究也具有典型意义。

    (一)鲶鱼效应

    从威海辖区来看,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表现出自身独特的优势:首先是发起条件宽松,政策规定在县域设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即可。以威海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设立村镇银行在注资上是极为容易的;其次是法人机构优势,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在经营上拥有完全的决策权,这决定了在贷款审批和发放等方面具有其他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还有一点是村镇银行产权明晰,没有历史债务和遗留包袱,在经营发展上可以轻装上阵,而其他金融机构因种种原因导致不良贷款多、信贷风险大、经营活力差。由于以上经营优势的存在,村镇银行设立后在较短时间内就显现出对县域金融的强势冲击,收到一系列连锁式成效,形成了预想中的“鲶鱼效应”。

    1.县域贷款利率不同程度下降。近些年来威海辖区农村基本处于资金供需失衡、金融缺乏竞争、贷款利率高企的状态,村镇银行为满足快速拓展业务的需要,利率定价机制灵活,实施较低利率策略,抑制了民间借贷的发展,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迫使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利率调整措施,引致了县域贷款利率整体出现下降的良好局面。村镇银行营业初的贷款利率比其他金融机构平均低10%左右,目前县域农行的涉农贷款利率比前两年下降约5%,农村信用社的下降约10%。

    2.涉农贷款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信贷审批具有管理链条短、贷款投放快等明显优势,在信贷审批中重在审查客户的现金流、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而不注重抵押担保,能够根据农村经济的实际需求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涉农贷款投放较快。在村镇银行的带动下,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也加大了涉农贷款的审批力度来抢占市场,涉农贷款投放速度明显加快。2011年威海的县域涉农贷款新增40.16亿元,同比增长9.58%,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幅,比未成立村镇银行时的2009年涉农贷款增幅高4.38个百分点。

    3.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极大改善。村镇银行经营的灵活性和贷款的快捷性,打破了农村信用社多年垄断农村市场的格局,引起了农行和农村信用社的高度重视,在改进信贷审批流程的同时,纷纷加大农村金融服务设施投入。如在乡镇增设ATM、在农户家中配置电话POS等,依托较完善的金融服务机具来稳定客户和占据市场,促进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大幅提升。2011年威海辖区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以下增设ATM441台,同比增长14.25%,增设电话POS9593部,同比增长35.28%,发放惠农卡24万张。

    (二)机制缺欠目前村镇银行这一模式的作用并未得到完全发挥,其生存发展还不同程度地受到制约,这些都应引起决策者的关注。

    1.国有银行难以主动成为发起行。从现行金融监管机制分析,国有银行在资本刚性约束下,更多地希望大力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而村镇银行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盈利较低,并且在经济发达地区国有银行在县域均设有分支机构,因而国有银行对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并不积极。而对于异地扩张需求强烈的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银行而言,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成为其跨区域经营的最佳路径,因为要到异地设立自身分支机构的门槛很高,审批流程漫长,难获监管部门批准。从威海3家村镇银行来看,只有文登的村镇银行是国有银行发起设立的,并且设立时间最晚,是在国内村镇银行出现五年之久才开始设立的。

    2.村镇银行尚未被完全接纳。由于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村镇银行不能直接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不能以自主身份进行全国统一的划汇结算;没有联行行号,村镇银行不能开具票据、银行汇兑、发银行卡,电话银行、投资理财、担保咨询等新型业务也无法开办,只能依赖存贷款业务来生存,造成业务经营模式单一、缺乏盈利增长点的局面。据调查,威海辖区最早于2010年设立的天骄村镇银行至目前也未能成功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只能依托其母行鄂尔多斯农商行进行结算,交易存在时滞。

    3.村镇银行未将村镇作为主战场。从当前金融运行机制分析,村镇银行的设立虽对农村金融形成了有益补充,但仍未完全冲到支持“三农”发展的村镇第一线,基本上是以县市及周边企业作为主要的信贷服务对象,以拓展中小企业贷款为主流。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机构单一,如果将服务重点确定在乡镇和农村,不仅经营成本高昂,而且也失去了原有的信息对称优势,这就导致了村镇银行“冠名村镇、身处县城”、“借助服务三农经济而生、依赖支持县域企业而存”的事实。据调查,威海的3家村镇银行所放贷款中,真正投放到农村领域的仅占48.72%,投放到县域企业的占51.28%。

    4.财税政策扶持机制明显不配套。从国家财税扶持机制分析,目前财税部门对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征收方面是比照其他商业银行标准来执行,而同是服务于“三农”的农村信用社在征税方面享受到更大的政策优惠,并且财政对农行和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业贷款还进行贴息,相比之下村镇银行在享受国家财税扶持政策方面明显不配套,这些都极不利于其生存和发展。从威海辖区农村信用社与村镇银行比较看,前者营业税率为3%,村镇银行开业两年后为5%,前者所得税免征或减半,村镇银行要全额上缴,一年几项合计可影响利润150万元左右。

    三、发展模式研究:经营风险分析与市场策略设计

    (一)经营风险分析

    1.存款资金筹措的艰难性。村镇银行是新生机构,并且组建股东中有私营企业参与,城乡居民对其认可度和接受度不高,部分企业和居民甚至视其为杂牌银行,质疑其经营实力和信用程度,根本不愿到村镇银行存款。加上村镇银行没有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汇总和结算等业务无法正常及时办理,即使主动出去营销吸揽存款,多数企业和居民也不愿意在村镇银行存款和办理业务,吸收存款艰难、放贷缺乏资金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据统计,2011年威海县域存款增加87.69亿元,而村镇银行存款增加2.04亿元,市场份额明显弱于其他金融机构。

    2.双重经营目标的冲突性。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农村企业和农户,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某些政策性业务的职能,但村镇银行又是市场经济下的独立企业法人,发起人必然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经营目标,当其面对服务对象是弱势的农民和质差的农村企业时,政策性和商业性的矛盾日益突出,易导致村镇银行在经营中争取利润最大化而背离扶持“三农”的宗旨,服务对象选择以盈利性较高的县市大中企业为主、逐步舍弃以农民和农村企业为主的初衷。2010年威海辖区村镇银行发放农村领域贷款占比65.93%,县市大中企业贷款占比34.07%;2011年这两项占比分别变化为48.72%和51.28%,大中企业贷款明显占主流。

第14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 产业化 担保人

一、村镇银行的含义及特点

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制约因素,金融服务是其中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农户或乡镇企业由于没有适当的抵押物,很难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在需要资金是主要向邻里或一些民间资本贷款。另外,一些现存的金融机构为了追逐利益,把农村的资金通过自身的渠道输送到城市进行投资,使本来就缺少资金的农村建设更是“雪上加霜”,在这种情况下,要建设好新农村,需要设立适合于现阶段情况的金融组织,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村镇银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的。

在我国,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成立主要是为了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村镇银行既要坚持商业存在的原则,坚持盈利为目的,也要坚持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业和农民,因此,无论村镇银行模式如何改变,都不能脱离“服务三农的、都要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实行小额、分散的原则,存贷款业务不能超出县域经济区域。”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像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将所筹集的资金用于与“三农”无关的项目上。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从目前村镇银行的发展来看,面临诸多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村镇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大,资金来源不足。村镇银行主要建立在发展潜力比较大,但现阶段发展比较缓慢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外界联系较少,农民对投资理财理念了解不多,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农户或乡镇企业的收入水平有限,用于储蓄的资金较少,再加上各大商业银行在这些地区也有网点,且认知度较高,更多人愿意把钱存入这些金融机构。这样导致了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不足,对村镇银行的正常运营造成了不利影响。

第二,村镇银行本身资本有限,正常运转面临较大风险。村镇银行的建立,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高,一般在10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资本实力薄弱,对于农村的贷款显得力不从心。而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农户收入水平低,缺少适当的抵押品,信用意识不高,导致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较大的风险。再加上,村镇银行由于自身网络建设不全,导致一些金融业务无法有效开展,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村镇银行面临困境,制约其发展。一方面,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村镇银行的发展可能在某一地域具有一定优势,但是这些地区的农户或乡镇企业的闲置资金有限,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激烈的竞争,目前,我国农村设立的金融机构有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农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金融等,因此村镇银行的发展要在现存的市场环境中寻找生存的空间,显得比较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措施,主要有:

第一,正确定位市场,寻找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市场。村镇银行应根据其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与农村金融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发展满足农户和乡镇企业的个性化金融产品,丰富金融产品的品种,提供个性化服务,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展开错位竞争。

第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村镇银行应立足于服务“三农”这个目标来开展业务,建立起取信于民的企业文化,让农户信任村镇银行,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得到真正的好处。建立起为愿意为贫困地区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文化,建立起适合地方特色的信贷模式,对员工进行专业训练,培养其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参与到银行的发展事业中,消除经营过程中的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通过各种媒体来宣传村镇银行的服务宗旨和特点,介绍政府关于村镇银行的有政策,让老百姓对村镇银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村镇银行应给农户或小企业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形成自己的品牌,扩大在当地的影响力,提高其社会认知度,以消除老百姓心中的疑虑,为其长期发展打下基础。

虽然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有很多的研究,但大多探讨的是: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而实际上村镇银行的发展正在逐步偏离“服务三农”的初衷,就是因为在农村地区,老百姓对于这样一个新型的金融机构认识不够,不愿把款存入存村镇银行,或者是抱着将来要从村镇银行贷款的态度,把钱存入村镇银行。如果将来由于不满足条件而没有从村镇银行取得贷款,那么农户宁愿把钱存入其它声誉较好或规模较大的银行,使得村镇银行的生存就面临困难,又不得不投资一些“非三农”的项目,使得农户对村镇银行的办行宗旨产生怀疑,这样形成了恶性循环。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最终村镇银行和一般商业银行并无什么不同,起着“抽水机”的功能,即从农村抽取储蓄存款用于投资其它建设项目,这样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并无帮助。

三、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探索

如何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社会认知度,得到农户的认可,并非只做媒体宣传和提供态度良好的服务就能办到的。只有村镇村行能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做出贡献,能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突出自己的特点,其地位和认知度才会上升,远比宣传取得更好的效果。那么如何实现呢?

首先,来看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发展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在下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市场经济下的利润最大化的大规模生产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的条件,探索出了一些新的发展模式,以解决这个矛盾。目前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实行规模化经营,即通过整合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资料,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通过规模经营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增加收入,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投入到二、三产业中,使得农民大量进入城市工作,农村的土地如何处理呢?一是丢荒,二是租给愿意规模化经营的个体或组织,这样不仅土地没有荒芜,每年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因此,土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将成为我国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趋势,但是现阶段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比较缓慢,因为很多愿意进行规模化经营的农户或组织,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承包土地。而对于这些农户或组织,并不像企业那样,有详细的项目计划,所以很难在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只能凭自身有限的资金租种较少的土地,基本上达不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如果村镇银行能够抓住这个契机,给这些愿意或计划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农户或组织提供贷款,那么会真正实现其服务“三农”的宗旨,同时也可以增加自身的盈利。这是一个待开发的需要去培育的市场。如果这个市场能够顺利发展,那么村镇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将无其它金融机构可以相比。

其次,来分析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模式。

第一,村镇银行可以和地方政府合作,通过地方政府的帮助,对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和农作物生长情况及其一年的气候等进行综合的了解,对农户规模化经营取得的收益进行大致的评估。

第二,地方政府出面作为贷款者的担保人,以减少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因为地方政府在当地村民中有很高的威望,而且还可以提供专业的农业科技人才在经营过程中给以指导,以保证规模化经营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村镇银行根据规模化经营的预期收入,第一年谨慎贷给一定数量的资金,解决规模化经营中面临的资金困难,并要求贷款者在申请贷款时,要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或担保,所贷资金要用于合同规定的用途,每次使用资金时,银行才将其相应资金汇入其账户。银行委托地方政府对贷款者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第一年规模化经营取得成果后,第二年的贷款可以根据第一年的经验适当增加或减少金额。

第四,对于贷款的收回,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要求在农产品销售完后一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先还一部分本金和利息,也可以选择全部还款。规模生产的农户或组织也可以和采购商签订合同,收取部分定金用于提前还贷,以增加村镇银行资金的流动性,每年贷款都应重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五,明确借贷双方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地方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起着监督、指导、担保的作用,规模化经营顺利展开后,农户或组织可以向乡镇企业转型,实现产业化经营,这样可以逐步减少贷款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负担。转型为有实力的企业后,又可以担保其他个人或组织向村镇银行申请贷款,为村镇银行的发展培育出一个新的市场。

只要这个模式能发展成功,农村经济的发展会取得突飞猛进的成果,这个市场由村镇银行培育出来,在以后的发展中,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认可度比一般金融机构更高,农户可以通过当地政府或转型后的企业作为担保人向村镇银行申请贷款,这样就愿意把钱存入村镇银行。只要得到农户的认可,村镇银行的发展就不会面临现阶段的困难局面。

最后,这个模式要成功运作,需要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是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工作,只有这样农村的土地才有实现长期稳定的规模化经营的基础。第二,在试点过程中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特点,指导农户或组织的规模化经营,且愿意作为他们的贷款担保人。

综上所述,在我国,村镇银行要实现服务“三农”的初衷,不应仅仅停留在在激烈的竞争中寻找生存的市场空间,而是应该去根据未来的发展趋势,培育和发展的新的市场,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引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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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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