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投资估算编制方法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地铁现状介绍
现代城市需要有一个与其现代化生活相适应的现代化交通体系,地铁作为一种准点、速度快、高效、客运量大、污染小和能耗低的客运交通方式,是我国大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南京、大连、武汉、沈阳、长春、杭州、成都、苏州、西安、昆明、佛山等17个城市的地铁已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总计运营长度达到2008km。
作为大型市政设施项目,地铁工程从项目建议书到建设完成投入使用运营,各个阶段都需要工程造价专业的紧密配合,需要工程造价专业提供准确的经济技术指标来检验和衡量建设方案的经济可行性,从而比选优化方案;另外,近年来BT建设管理模式的兴起,使得工程造价必须做到量准、价实、无漏项,可以说工程造价对于类似的大型建设项目俞发显得重要。
二、工程造价种类划分
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设计阶段,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
一般通过与已建类似项目的对比得来,因而投资估算的误差率可30%左右。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
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是进行全面,详细,深入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阶段。该阶段投资估算的误差率应控制在10%以内。
3、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概算。
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
4、在技术设计阶段,要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修正,编制修正概算。
5、在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分别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拦标价。
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已批准并经会审后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和设备的预算单价、各项取费标准,预先计算工程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拦标价指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公示的工程项目总价格的最高限制标准,是招标人期望的价格。
6、在工程施工和竣工阶段,分别要编制施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
竣工决算,是指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编制的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实际支付的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三、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的重要性
1、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多方案比选,合理确定项目投资的基础。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之一,并对项目的规划,规模起参考作用,从经济上判断项目是否应列入投资计划。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当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之后,其投资估算额就作为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3、投资估算对工程设计概算起着主导控制作用,为后续工程设计工作提供了经济技术指标依据和项目投资的限额,初步设计概算不得突破批准的投资估算额。
4、可作为项目资金筹措及制订建设贷款计划的依据,建设单位可根据批准的投资估算额进行资金筹措向银行申请贷款。
四、地铁地下车站投资估算的编制
地铁地下车站施工发法一般分为明挖、暗挖和盖挖三种。无论对于何种工法的地下车站,充分了解施工方法和工序,是一个工程造价人员必备的能力;再者对于以往工程项目的总结也尤为重要。
对于以往工程项目总结,最后会体现在数据指标上,根据本人的经验,可以分为两大类数据指标:一类是工程量含量指标,一般为平米含量,即为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含量;另一类为综合单价指标。下面就明挖地下车站的这两类指标作简单阐述。
(一)土建工程
1、工程量含量指标
根据《地铁概预算编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挖地下车站土建工程大体上分为围护结构工程、土石方及支撑工程、内部钢筋混凝土工程、地基加固、装修工程、车站附属设施等几部分。
(1)围护结构工程
目前常用的围护结构形式有地下连续墙、钻孔灌注桩、SMW工法桩三种。围护工程除此之外还应包括桩顶冠梁、桩侧喷射混凝土、混凝土挡土墙、土钉护坡等。含量指标如下:
地下连续墙取墙体混凝土:一般为1.4m3/m2;
钻孔灌注桩取桩体混凝土:一般为0.65 m3/m2;
SMW工法桩取桩体体积:一般为5.35 m3/m2;
冠梁取梁体混凝土体积:一般为0.07 m3/m2;
喷射混凝土取混凝土体积:一般为0.12 m3/m2;
挡土墙取墙体混凝土体积:一般为0.03 m3/m2;
(2)土石方及支撑工程
土石方及支撑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级配碎石回填、素混凝土回填、混凝土支撑、钢构柱、钢支撑、降水等。一般车站主体采取混凝土支撑和钢支撑,出入口和风道采用钢支撑。含量指标如下:
土石方开挖取土石方方量:一般为9.3 m3/m2;
砼支撑取混凝土量:一般为0.09 m3/m2;
钢支撑取其重量:一般取165kg/m2;
(3)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垫层、梁、板、柱、墙、楼梯、轨顶风道、站台板、站台板下支撑墙以及底板、侧墙、顶板防水工程、施工缝、变形缝、诱导缝等。含量指标如下:
所有含钢筋混凝土构件:一般为2 m3/m2;
防水工程取侧墙、底板、顶板的防水工程总面积之和:一般为1.93 m3/m2;
车站主体每立方米混凝土含钢量在190kg左右,附属含钢量在170~180kg。
2、综合单价指标
因为不同省份有的用市政定额,有的用地铁定额,在定额消耗量及工程量计算法则上会有偏差,另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也会受到地域及时间的影响,所以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应综合这些因素,适度调整。
围护结构工程
钻孔灌注桩会受到桩径、钢筋含量的影响,一般取3200~3600元/m3;
地下连续墙一般取3000~3400元/m3;
SMW工法桩一般取800~1000元/m3;
土石方及支撑工程
车站主体部分钢支撑租赁时间一般按照6个月考虑,车站附属部分钢支撑租赁时间一般按照3个月考虑;
车站主体土石方一般取180~220元/ m3;
车站附属土石方一般取120~160元/ m3;
(3)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该部分的综合单价会受到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工程所在地区混凝土和钢筋价格的影响
车站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取2000~2400元/ m3;
(4)地基加固
该部分根据不同地质条件以及加固方法酌情考虑。
(5)车站装修
公共区及出入口通道:1800元/m2;
设备区及管理用房:800元/m2;
轨行区及风井风道:200元/m2;
(6)施工监测
标准站120万~160万/站、换乘站150~200万/站来。
(7)车站附属设施
标志导向、路引系统: 80~120万/站;
附属设施及局部绿化:35~50万/站;
防火封堵费:10~15万/站;
环卫设施:15万/站;
站前广场及自行车棚:300元/平米。
(8)出入口、风井地面建筑
出入口地面建筑50万/个;疏散出入口20万/个;地面风亭30万/组。
(二)设备安装工程
动力照明:1500~1800万/站;
通风空调:1100~1300万/站;
给排水及消防:300~450万/站;
整个车站设备安装工程造价为2800~3300万。
(三)前期费用
永久征地地区差异较大,15~30万/亩不等;
临时占地:180元/平米;
绿化补偿:150元/平米;
房屋拆迁地区差异较大:3000~8000元/平米;
管线改移:2000元/米;
交通疏解:300元/平米;
市政道路破复:300元/平米。
五、结束语
地铁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投资估算作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愈发显得重要,这就需要我们多总结、多积累、多思考、多研究,以便于能够快速、准确、高效的完成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为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地铁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2] 王洪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与对策.湖北武汉.中华建设.2012.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合并报表编制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试析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对合并报表编制的影响
收录日期:2011年10月8日
引言
合并报表编制的方法比较独特,它是以纳入合并范围的母公司和全部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分录,将内部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予以取消,然后按照要求合并个别报表各个项目的数据而编制的。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并分录是最复杂的一个内容,因为现行准则中要求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核算后再编制合并报表分录,而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原本就是一个比较难的内容,这样使得合并报表的编制更加复杂化。准则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为了使合并报表提供更加准确、完整的信息,使信息使用者做出更加正确的决策。笔者认为,在成本法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不仅更容易理解和掌握,而且可以简化账项调整的工作量。
一、理论研究
从理论上讲,企业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影响的仅仅是投资企业或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结果不产生影响。但是,在两种方法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技术方法上存在差异。这种技术方法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抵消分录上。下面举例说明两种方法下抵消分录的差异。
A公司2009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2,100,000元对B公司直接出资设立非全资子公司,A公司占B公司注册资本的70%,B公司的实收资本为3,000,000元。2009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400,000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40%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2010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00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40%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假设A公司与B公司的会计期间与会计政策一致,不考虑A、B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在上述两种思路下,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的调整分录和抵消分录,如表1所示。(表1)
二、例题分析
1、两种方法下,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都存在三类抵消项目: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股本、资本公积或所有者权益(控股合并方式下取得子公司股权);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对所有者权益(或股东)的分配”;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股利”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应付股利”。但按权益法调整合并方法下,多了“投资收益”与期初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抵消。
2、两种方法下的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是相等的,在本例中,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为442,000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B公司股本2,000,000的20%,即400,000元;二是B公司留存利润210,000(300000×70%)的20%,即42,000元。两者加总金额就是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
3、连续各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要消除以前各期事项对本期的影响,将以前各期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利润分配形成的盈余公积(母公司拥有部分)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抵消,并消除上期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及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然后消除本期三类抵消项目的影响。这么做的原因是合并报表以当期期末母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而编制的,不包含以前期间的影响数,所以要先消除以前期间对本期的影响。
三、结论
无论是成本法下的直接抵消,还是按权益法调整后的抵消,均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手段,并不影响编制结果。但是,笔者认为,基于成本法核算基础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更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应该在实务界广泛运用。笔者认为成本法有如下优点:
1、基于成本法编制抵消分录能够简化账项调整的工作量,尤其是在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下,这一优点尤其突出。基于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思路在于,先把母公司提供给集团的单独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投资”报表项目转换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投资”报表项目。调整转换完毕后,再进行一系列的内部交易的抵消处理。明显增加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在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消及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的抵消等相关处理上可以直接依据成本法的核算资料进行,便于理解和掌握。
主要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11条.
[2]孙红梅,胡安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调整问题.财会月刊,2010.4.
关键词: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投资收益
现行准则下,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形成过程,
企业合并是目前企业会计实物处理中出现的比较多的一项交易和事项。特别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有时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减少同业竞争,或者提高市场占有率等,往往会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来实现。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一些大的企业集团,生产经营的壮大也基本上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实现的。
企业合并按照法律形式可以划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仅对控股合并下合并方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现行准则下的核算方法的改变中某些问题予以探讨。
1 两种准则下核算范围之比较
在现行准则下,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具体的适用范围的调整
在现行准则下,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原来的权益法转变为现在的成本法。
2 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改为成本法的原因
企业合并中,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
(1)与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相协调
根据现行准则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拥有子公司时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也就是说,母公司要把其所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要纳入到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范围当中来。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时候,是把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都并入进来,那么,由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如果考虑资产负债便的影响,它所实现的资产的增值,已经反映到了合并的资产负债表当中。所以从合并财务表这个角度来考虑,对子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上体现的是实质上的权益法。那么,对子公司的这部分权益法的信息,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能够体现的情况下,在日常的账簿核算和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这部分投资按成本法核算,原则上可以避免信息的重复。
(2)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存在不足
照旧准则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权的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这样处理有不符合谨慎性原则等弊端。原因如下:
权益法下确认的未实际分派的投资收益,对投资企业来说只是理论上的增值,能否实现还受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权益法把未实现的投资收益提前确认,与谨慎性原则不符。
在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时,企业所确认的投资收益通常大于其实际收到的股利,这会导致利润分配所需的现金流出大于股利收回的现金流入;而成本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可以保证在当期或近期内收回现金。
此外,也有投资方利用其对被投资方的控制关系,运用权益法粉饰报表。改用成本法后,投资方的利润不受被投资方盈亏的影响,使原按权益法确认的未实现投资收益不能进入利润表,提高了投资方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质量,使投资方的业绩更加真实,降低了操纵利润的可能性。
(3)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对外报告分成两个层次:
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企业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以及子公司投资的情况下,对外报告财务情况时,原则上都采用权益法,也就是对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报表时采用权益法。同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当中,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也是采用权益法。
单独财务报表。它是同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从国际会计准则来看,既然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子公司权益法的投资已经在合并报表中有所体现,在单独财务报表中对这三类投资都是应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的。
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便于编制调整与抵销分录。而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形成了母子公司关系,其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即使存在虚增的情况,也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因此,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既能提供整个企业集团的信息,又能提供投资企业真实的会计信息。
3 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确认方法的思考
投资收益的确认是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一个关键点。以下根据注册会计师《会计》教材,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确认及会计处理进行探讨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应该适当简化。
现行准则中,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的确定:
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自被投资单位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应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一般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净损益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具体公式: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或本期末)止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综上可知,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处理比较复杂。一方面要将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或者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处理,此时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当年的应收股利与当年应冲减的投资成本的金额之差;另一方面当情况发生逆转时又要将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转回,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等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此时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当年的应收股利与当年应转回的已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之和。
此外,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也存在较大差异,相关的计算和调整比较繁琐。而成本法核算的本意就是将非重大影响事项采用简化处理,因此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应进行适当简化,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促进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