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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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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议

第1篇

1、明确任务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镇驻地及周边村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到年底,镇所有社区驻地、中心村和外圈镇驻地、社区驻地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到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初步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和服务体系。

2、加快设施建设。各村居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和垃圾产生数量,每15户居民设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居根据实际需要建设1-2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用于储存本村的生活垃圾。每个镇(街区)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压缩中转箱,用于存放、转运生活垃圾;每处中转站合理配备村级生活垃圾收集车,负责及时收集村级生活垃圾。

3、配备保洁队伍。各村居(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足百户的按百户计算)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各镇(街区)驻地根据面积和人口数合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每处驻地不少于10人。各镇(街区)每处中转站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城市社区的环卫保洁队伍,参照省城市道路三级保洁标准(6000㎡/人)配备。

4、搞好垃圾收集。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收集。各村居(社区)居民户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洁员每天将本村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起来运送至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负责本村居(社区)的道路保洁。各镇(街区)每天将各村居(社区)集中存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至中转站。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每天将各镇(街区)中转站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按标准要求统一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市区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由保洁公司统一运送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

5、确保经费支出。各镇(街区)、村居(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各镇(街区)、社区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和镇级垃圾中转站点以下清运费用,由各镇(街区)、社区自行筹集解决;各行政村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等形式筹集资金,由市物价局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从各镇(街区)垃圾中转站点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6、严格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街主路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各镇(街区)二级垃圾中转站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各镇(街区)负责驻地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和收集运输车辆的订购管理,环卫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驻地及所属村居(社区)日常环卫保洁的监督管理;村居(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居民户、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第2篇

1、明确任务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里圈镇驻地及周边村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到年底,里圈镇所有社区驻地、中心村和外圈镇驻地、社区驻地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到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初步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和服务体系。

2、加快设施建设。各村居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和垃圾产生数量,每15户居民设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居根据实际需要建设1-2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用于储存本村的生活垃圾。每个镇(街区)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压缩中转箱,用于存放、转运生活垃圾;每处中转站合理配备村级生活垃圾收集车,负责及时收集村级生活垃圾。

3、配备保洁队伍。各村居(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足百户的按百户计算)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各镇(街区)驻地根据面积和人口数合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每处驻地不少于10人。各镇(街区)每处中转站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城市社区的环卫保洁队伍,参照省城市道路三级保洁标准(6000㎡/人)配备。

4、搞好垃圾收集。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收集。各村居(社区)居民户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洁员每天将本村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起来运送至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负责本村居(社区)的道路保洁。各镇(街区)每天将各村居(社区)集中存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至中转站。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每天将各镇(街区)中转站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按标准要求统一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市区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由保洁公司统一运送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

5、确保经费支出。各镇(街区)、村居(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各镇(街区)、社区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和镇级垃圾中转站点以下清运费用,由各镇(街区)、社区自行筹集解决;各行政村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等形式筹集资金,由市物价局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从各镇(街区)垃圾中转站点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6、严格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街主路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各镇(街区)二级垃圾中转站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各镇(街区)负责驻地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和收集运输车辆的订购管理,环卫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驻地及所属村居(社区)日常环卫保洁的监督管理;村居(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居民户、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第3篇

一、任务目标

围绕城乡环卫一体化目标,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机制,加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村级收集点、环卫队伍,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环卫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

(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村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在村级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垃圾收集池,1000人以下的村建设2个垃圾池,1000-2000人的村建设3-4个垃圾池,2000人以上的村建设4-6个垃圾池(垃圾池的标准为长宽高2:4:1.2或2:3:1.2,垃圾池开口为1米或1.2米,外墙统一刷草绿色涂料);有条件的村可以购买垃圾收集桶。对于各村按照标准建设的垃圾池,镇财政每个给予500元的补助资金;购买垃圾收集桶40个以上(含40个)的,给予1000元的补助。同时,镇政府给每个党总支配备1-2辆垃圾运输车。

(二)加强环卫组织建设。镇政府成立环卫所,各党总支设立环卫一体化工作站,党总支主任兼任工作站站长,负责所辖区环卫日常工作。各村按照人口总数的2‰配备保洁员,具体负责村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的收集以及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清理,实行定人员、定标准、定路段、定责任,做到日产日清,保洁常态化。

三、运作模式

(一)实行环卫有偿服务制度。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结合村级实际,由村级负责向每户每月收取8元的环卫服务费,其中4元上交镇环卫所,用于支付各村收集点到镇垃圾中转站的运输、车辆保养等费用;各村自留4元用于支付村级保洁员的工资及管理维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能截留、挪用。

(二)建立科学的运作程序。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运作程序,建立科学的环卫一体化运作程序。一是村收集:坚持每天一保洁、一天一清理的工作制度,各村保洁员每天定时保洁、定时收集垃圾,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池内。二是镇转运:各环卫工作站定时将所辖村垃圾收集池内的垃圾运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三是市处理:垃圾经压缩后,由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环境、户户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各村要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对于乱扔垃圾、不按规定上交环卫保洁费的群众,采取相应的村民自治措施。

(四)扩大环卫工作的覆盖面。对于全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参照有关规定购买垃圾箱,上交保洁费,由环卫所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