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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状;存在问题;对策;江苏泰兴
中图分类号 F326.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2-0266-01
近年来,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不断推进,泰兴市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较快。截至2016年4月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已达428个,经营面积达1.38万hm2,占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的32.9%,加快了泰兴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为全市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但通过实地调研,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鉴于此,通过认真剖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为全市进一步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打下好的基础,为上层决策提供帮助。
1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状
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泰兴市种植业结构改革明显加快,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给农户和承包户都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农户不仅从中能够获得土地租金,而且参与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增加了收入;种植大户通过承包土地经营,也获得了较高的收益,为市种植业结构改革提供了借鉴。
从2015年全年经济效益看,规模经营大户之间的不平衡性凸显,一些善管理、懂技术、会经营的种植大户经济效益较好,平均纯效益在6 000~9 000元/hm2之间;一些管理较好、技术配套中等、配套设施尚可的种植大户,纯效益达3 750元/hm2左右,少数保本,极少数出现亏损。特别是2016年的夏熟小麦种植效益不理想,部分大户持平略有盈余,大部分的种粮大户2016年亏损,其主要原因是小麦减产、收割成本增加、品质下降、出售价格偏低等,亏损严重的大户平均为4 500元/hm2左右。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生产基础配套设施相对较弱
目前,规模种植大户流转的田块,配套生产设施基本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但排灌设施存在“渗、透、漏”现象,普遍都是带病运行,遇到大的暴雨或长时间的雨季不能及时排除田间积水,往往造成大面积整体受淹,对粮食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户的生产和效益[1]。同时,有的承包地的路道狭窄或存在断档,在田间不能形成环路,压低了机械化作业的速率,增加了生产运营成本。
2.2 田间治理投入资金较大
由于种植大户承包的土地少则33.3~40.0 hm2,多则66.67 hm2以上,要在田间进行改造,完善生产所需的相应的配套设施需投入的资金量较大,而且还要协调周边矛盾,对种植大户来讲,自己M行整治的难度加大。
2.3 配套设施及机械设备不足
大部分种植大户缺少晒场,往往通过在田间自然晾干,或等其他场地空闲时借用进行粮食晾晒,影响了下茬的播栽。有部分大户在晒场、机库、烘干、耕整、收播等配套设施上进行了大量投入,但没有进行较好的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浪费了资源,增加了投入成本,减少了收益;田间作业机械由于受到生产基础条件的限制且配套数量不足,遇到抢季节生产或收获时,不能够满足需要,总体上机械化作业程度不高,劳工投入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产成本。
2.4 融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由于种植大户中有一部分是外来种植户的,当自有资金出现不足时,贷款不方便,必须拥有本乡镇户口才能在信用社贷款,异地来流转经营的大户难以申请到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外来种植大户在泰兴市承包生产经营的积极性[2]。
3 对策
3.1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一是加大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通过“政府补贴一点、上争项目配套一点、乡镇政府支持一点、大户自筹一点”四点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和配套田间生产基础设施;二是通过水利配套项目实施,优先实施于大面积承包经营的田块,加大灌排主体配套设施的建设,确保大、中、小三级配套,能排能灌,同时由政府给予适当的预算投入。
3.2 探索建立粮食规模经营公共服务中心,加大宣传推广
针对农场主无晒场、少仓储、烘干难等问题,可探索建立规模种植公共服务中心,设立烘干区、仓储区及公共服务区、机械配套协调综合服务区等,以节约土地资源、减轻种粮大户的晒场、烘干设备等资金压力和管理成本,形成资源共享,协同调配,解决种植大户晒粮难、收储难等问题[3]。
一是烘干区主要提供烘干配套服务,通过培训专业烘干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化的烘干处理,提高烘干效率和确保烘干后籽粒的品质、质量,以满足粮食生产企业对粮食品质、质量的要求,同时也为种植大户实时播种、适期收割提供保障,为取得好的经济效益打好基础。二是仓储区利用现代化的储粮装备、装卸条件,实行订单收购、上门收购,积极探索“二次结算”“粮食银行”等发展模式,为种粮大户提供储备服务,取得粮食的长期储存与保管,进一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其他方面风险的能力[4]。三是公共服务区可建立技术培训、电子商务、农资超市、合作社等多功能区,为种植大户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采取“政府扶持、市场主体、招商引资、农场参与”的运行模式。四是设立机械配套协调综合服务区,主要实现机械集中保养、统一调度、协调生产和收获,充分提高机械的利用效率和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既能为种植大户降低投入,又能为种植大户减少风险,提高收益。五是加大宣传推广,鼓励种植大户主动参与农业保险,降低投入风险,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4 参考文献
[1] 胡小平.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及其比较效益[J].中国社会科学,1994(6):36-49.
[2] 杨健苏.推广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保障我国粮食安全[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0.
【关键词】 眼镜蛇毒液类;,受体,胆碱能;,毒蕈碱;,胆碱能激动剂;,放射受体分析法
摘要: 目的 从舟山眼镜蛇Naja atra蛇毒中分离毒蕈碱样多肽,探讨其与M胆碱受体的关系。方法 应用分子筛凝胶Sephadex G50、Sephadex G100、离子交换凝胶CMSepharose F.F.分离纯化目的组分;SDSPAGE鉴定目的蛋白的纯度并测定其相对分子质量;放射受体分析法测定该物质与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的亲和力;选用离体豚鼠回肠纵行肌观察其对M胆碱受体的效应。结果 从舟山眼镜蛇蛇毒中获得一种与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具有高亲和力的多肽(Ki为10.12 nmol/L),其相对分子质量约14 kD。该多肽可引起离体豚鼠回肠纵行肌收缩,此效应可被阿托品阻断。结论 舟山眼镜蛇蛇毒中获得与M胆碱受体具有高亲和力的多肽,该多肽对M胆碱受体具有激动效应。
关键词: 眼镜蛇毒液类; 受体,胆碱能; 毒蕈碱; 胆碱能激动剂; 放射受体分析法
ABSTRACT: Objective To isolate muscarinic peptide(MP) from Naja atra venom and to study the effect of MP in muscarinic cholinergic receptor(mChR). Methods MP had been isolated and purified from Naja atra venom by gel filtration on Sephadex G50 and Sephadex G100, chromatography on ionexchanger CMSepharose FF. Homogenicity and molecular weight of the MP was determined on SDSPAGE. Isolated ileal longitudinal muscles of the guinea pigs were used to observe the effect of MP on mChR.The affinity of MP to rat brain synaptosomal membrane was tested by radio receptor assay.
Results Muscarinic peptide isolated from Naja atra venom could displace [3H]QNB from rat brain. Its molecular weight was 14 kD. In guineapig ileum, MP produced a potent contraction which can be blocked by atropine.
Conclusion The muscarinic peptide from Naja atra venom was muscarinic agonist.
KEY WORDS: cobra venoms; receptors,cholinergic; muscarinic; muscarinic agonists; radio receptor assay; chromatography
蛇毒中含有多种酶类和毒蛋白。人们很早就从眼镜蛇科和海蛇科等蛇毒中分离获得了大量能与烟碱型胆碱受体特异结合的神经毒素[1],却一直没有发现与毒蕈碱型胆碱受体具有亲和力的神经毒素。直到1980年代后期,Adem首先报道,由绿曼巴Dendroaspis angusticeps蛇毒中分离获得2种与M胆碱受体有亲和力的毒蕈碱样毒素(muscarinic toxins,MT)――MT1和MT2[2],此后,陆续发现其他的MT。迄今为止,从曼巴蛇毒中至少分离得到12种类似的神经毒素[25],研究发现MT对M胆碱受体亚型选择性较高,在药理和生理研究中是一种很好的工具药。我国蛇种舟山眼镜蛇与曼巴蛇同属眼镜蛇科,笔者拟从舟山眼镜蛇蛇毒中分离毒蕈碱样多肽,并观察其与M胆碱受体的关系。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1.1.1 蛇毒
舟山眼镜蛇蛇毒,广州新源蛇毒生产基地提供。
1.1.2 试剂与仪器
Sephadex G50、Sephadex G100和CM Sepharose FF(美国Amersham公司);[3H]QNB,48 Ci/mmol,1.0 mCi/mL(美国Amersham公司);其他试剂均为国产分析纯;GF/C玻璃纤维滤膜(英国Whatman公司);自动部分收集器(BSZ100,上海沪西分析仪器厂);R6240多道生理信号采集系统(成都仪器厂);2300TR液体闪烁计数仪(美国MD公司)。
1.1.3 动物
SD大鼠,体质量(250~280 g),雌雄不限(合格证号:闽实动质准第002205);荷兰种豚鼠,体质量250~300 g,雌雄不限,福建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提供。
1.2 方法
1.2.1 蛇毒的分离纯化
舟山眼镜蛇粗毒溶于双蒸水中,4 ℃静置过夜;4000 r/min离心10 min,取上清液上Sephadex G50柱(26 mm×900 mm),用双蒸水进行洗脱,流速20 mL/h,部分收集器收集洗脱液,每管10 min,测定洗脱液280 nm波长处的光密度值[D(280 nm)],绘制洗脱曲线。活性组分经浓缩脱盐后,上Sephadex G100柱(26 mm×900 mm),洗脱过程同上。活性组分经浓缩脱盐后上离子交换凝胶CM Sepharose FF,用0.02 mol/L、pH 8.0的磷酸盐缓冲液(PBS)及NaCl(0.05~0.6 mol/L)进行阶段性梯度洗脱,洗脱过程同上。整个分离过程均在低温层析箱内进行。
1.2.2 纯度鉴定
参照文献[6],采用SDSPAGE(Tris甘氨酸系统)碱性不连续电泳,浓缩胶,T=5%,C=5%;分离胶,T=15%,C=2%。恒流29 mA,整个电泳过程50 min。电泳结束后,将凝胶用含50%甲醇和10%乙酸的溶液固定30 min,考马斯亮蓝R250,60 ℃染色10 min,使用30%甲醇、10%乙酸的混合液脱色。
1.2.3 相对分子质量测定
将SDSPAGE电泳样品凝胶,在Image Master VDS凝胶成像系统上成像,以Marker为对照,通过该系统软件计算样品的相对分子质量。
1.2.4 放射受体分析法
1.2.4.1 制备膜受体
参照文献[7]。大鼠断头后迅速取脑,去脑干称质量,加20倍体积冰冷的0.32 mol/L蔗糖溶液冰浴手工匀浆。4 ℃,6000 r/min离心10 min,取上清以4 ℃,15000 r/min离心30 min,弃上清,沉淀以50 mmol/L、pH 7.4的钠钾磷酸盐缓冲液洗1次,离心速度和时间同前重复1次。最后用适量缓冲液悬浮制成膜蛋白标本,-20 ℃贮存备用。Lowry法测蛋白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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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饱和实验
参照文献[7]。每管中加入的固定浓度的膜蛋白(0.2 mg/mL)和不同浓度的[3H]QNB (0.1~4.16 nmol/L),补充50 mmol/L、pH 7.4的钠钾磷酸盐缓冲液至总体积1 mL,此为总结合管。室温孵育30 min,加入冰冷缓冲液5 mL终止反应,迅速抽滤至玻璃纤维滤膜上,冲洗2次,滤膜烘干后,投入闪烁液中,用液体闪烁仪测定滤膜上的放射性强度。每一浓度作三复管,每一独立实验重复3次(下同)。用Scatchard方程计算[3H]QNB与M胆碱受体的解离常数Kd和最大结合容量Bmax。用Hill方程求得Hill系数。
1.2.4.3 竞争结合实验
参照文献[7]。总结合管中加入固定浓度的[3H]QNB(300 fmol/mL)和固定浓度的膜蛋白(0.2 mg/mL),竞争结合管在总结合管基础上加入不同浓度未标记的受试组分(10-6~10-2g/L),非特异结合管在总结合管基础上另加入终浓度为10-6mol/L阿托品。室温孵育30 min,以后步骤同饱和实验。用剂量效应半对数法作图,采用分对数转化法,求出半数抑制浓度IC50,ChengPrusoff公式求出受试组分与M胆碱受体的解离常数Ki值:Ki=IC50/(1+[L]/Kd)
1.2.5 离体豚鼠回肠纵行肌实验
猛击豚鼠头部,使其昏迷,自回盲部上端5 cm处取回肠一段剪成1.5~2 cm长,浸于Kreb’s液中,洗去内容物,小心剪去肠系膜,套在直径为7 mm玻璃棒上,用一小棉签自肠系膜处与肠段成切线方向剥离纵行肌,使之与内层环行肌分离。取纵行肌束,一端固定于通气钩上,另一端连接于张力换能器上,置于盛有Kreb’s液10 mL,恒温37 ℃浴槽内,前负荷为350 mg,并持续通入体积分数为0.95的O2和0.05的CO2,R6240系统记录标本的张力变化。待标本稳定后,向浴槽中加入受试组分。加入的样品体积不超过浴槽中Kreb’s液容量的5%,观察各组分对标本的张力的影响,并观察阿托品对其产生的效应的影响。实验重复3次。
2 结 果
2.1 目的组分分离纯化及其理化性质
粗毒经Sephadex G50分子筛色谱分离后获得5个蛋白峰(图1),其中第Ⅰ组分可引起豚鼠离体回肠纵行肌收缩,定为活性组分。分子筛Sephadex G100进一步分离Ⅰ组分(图2)。离子交换凝胶CM Sepharose FF纯化活性组分,得一对称平滑的蛋白峰。在SDSPAGE上显示为单一蛋白条带(图3),暂名为毒蕈碱样多肽(muscarinic peptide,MP)。
2.2 MP与M胆碱受体的亲和力
饱和实验结果显示,[3H]QNB放射配体与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结合的Bmax值为1313 fmol/mg蛋白,Kd值为0.17 nmol/L(图4),Hill系数为1.0078,表示[3H]QNB与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结合反应符合Clark模型。
竞争结合实验结果显示,MP在0.01 μg/mL时对[3H]QNB与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结合反应产生竞争抑制,10 μg/mL时达到完全抑制,表示MP对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具有亲和力(图5)。经计算,IC50为27.99 nmol/L,Ki值为10.12 nmol/L。
2.3 MP对离体豚鼠回肠纵行肌张力的影响
实验中观察到,MP(60 μg/mL)引起豚鼠离体回肠纵行肌产生显著收缩,且该效应可被阿托品(10-6mol/L)阻断,提示MP引起的离体豚鼠回肠纵行肌收缩效应是由M胆碱受体介导的(图6)。
3 讨 论
文献报道,曼巴蛇毒中的MT由60~66个氨基酸组成,相对分子质量约为7 kD[8]。笔者通过凝胶层析方法从舟山眼镜蛇蛇毒中获得的MP相对分子质量约14 kD,含量为13%。MP的相对分子质量较MT大。近来,Miyoshi在眼镜蛇Naja Naja sputatrix蛇毒中发现能竞争抑制[3H]QNB与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结合反应的蛋白多肽,相对分子质量为13.6 kD,含量为12%[9]。在放射受体分析实验中,发现MP与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的亲和力较高(Ki=10.12 nmol/L),其与Miyoshi的多肽(Ki=9.3 nmol/L)接近。在竞争结合实验中,发现MP对[3H]QNB与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结合反应产生竞争抑制的起效浓度到最大浓度范围是0.01~10 μg/mL,而MT是5.0~70 μg/mL[2],提示MP与M胆碱受体的亲和力明显高于MT。比较看出,MP与Miyoshi的多肽较为相似。由于蛇种的进化不同,所含成分存在差异,上述三者是否属于同类物质,尚待进一步研究。
体外功能学研究发现,MT中一些蛋白是M胆碱受体的拮抗剂,另些蛋白为激动剂[8]。Miyoshi只进行了理化性质和与M胆碱受体的亲和力的研究[9],但并未进行体外功能学研究。笔者观察到MP对离体豚鼠回肠纵行肌具有收缩效应,且该效应由M胆碱受体介导,提示MP是M胆碱受体激动剂。
在对MT1和MT2的研究中,发现它们仅50%竞争抑制了[3H]QNB与大鼠脑组织M胆碱受体的结合反应,提示其具有M胆碱受体亚型选择性[2]。在亚型选择性研究中,选用表达人类m受体亚型(m1~m5)的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系,发现MT对m1和m4两种M胆碱受体亚型的选择性明显高于哌仑西平等亚型选择性拮抗剂,有些已开发为药理学工具药使用[10]。其中MT2是一种M1受体选择性激动剂,体内药效学研究发现其作用与拟胆碱药类似,可改善大鼠认知功能和动作行为能力[1112],目前M1受体选择性激动剂被认为是阿尔茨海默病较有前途的治疗药物。MP作为M胆碱受体激动剂,与M胆碱受体具有高亲和力,但其研究开发价值还取决于亚型选择性如何。所以MP对M胆碱受体的亚型选择性的研究将是下一步研究的主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Karlsson E. Chemistry of protein toxins in snake venoms[M]// Lee CY.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pharmacology. Vol.52. Berlin:SpringerVerlag, 1979:159212.
[2] Adem A,Asblom A,Johansson G,et al. Toxins from the venom of the green mamba Dendroaspis angusticeps that inhibit the binding of quinuclidinyl benzilate to muscarinic acetylcholine receptors[J]. Biochim Biophys Acta, 1988,968:34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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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Jolkkonen M,Giersbergen P L V,Hellman U,et al. Muscarinic toxins from the black mamba Dendroaspis polylepis[J]. Eur J Biochem, 1995,234:57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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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萨姆布鲁克J,弗里奇EF,曼尼阿蒂斯T. 分子克隆实验指南[M]. 2版, 北京:科学出版社, 1992:880886.
[7]徐叔云,卞如濂,陈修. 药理实验方法学[M]. 3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2:363367
[8] Bradley K N. Muscarinic toxins from the green mamba[J]. Pharmacol Ther, 2000,85:87109.
[9] Miyoshi S,Tu AT. Phospholipase A2 from Naja naja sputatrix venom is a muscarinic acetylcholine receptor inhibitor[J]. Arch Biochem Biophys, 1996,328:1725.
[10] Adem A,Karlsson E. Muscarinic receptor subtype selective toxins[J]. Life Sci, 1997,60:10691076.
[11]Jerusalinsky D,Cervenansky C,Abo V,et al. Muscarinic cholinergic toxins from Dendroaspis angusticeps venom[J]. J Neurochem, 1991,57(Suppl):93.
[关键词] 集体经济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4-0042-01
一、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村级财务设置中的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前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与其对应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设置也过于简单,随着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推行,集体经济的实力在不断增加,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设置改变却不是十分明显,除了科目设置不够完善、总账与明细账目混乱外,在部分村落甚至存在没有正式账薄的问题,诸多问题使得机体经济业务无法反映及控制集体资产流失情况。
2.财会人员设置的问题
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在村级集体设置财务管理人员,负责本村的经济活动,同时对村级经济活动拥有一定的监督权,但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多数农村的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与管理能力都无法满足发展需求,尤其是在相对较为落后的村落,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仍采用传统的单式记账法,严重制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3.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核心,货币资金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形式的货币资金,由于集体经济的业务量相对较少,范围也较为狭窄,因此多以现金与存款的方式存在。同时由于财务人员的素质相对不高,常会出现监督不力的情况,导致管理中漏洞百出。
4.财务收支预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与核算的重要制度及原则,农村集体经济财务支出必须要量入为出,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集基层行政与经济管理于一身的双层职能组织,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收支预算决算制度,做到收入有源,支出有序,量入为出。但由于村级管理人员态度不够明确,对支出审批不够严格,而民主理财、收支预算决算制度及议事制度形同虚设,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十分严重。
5.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缺失
现代经济运行必须要做到信息公开,而信息不对称就会增加经济运行的成本,作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财会信息是否存在预期对应的披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到社会和谐建设。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信息披露机制属于非商品化信息,披露需要资金支持,影响披露的积极性,即使披露也多流于形式。
二、导致农村集体经济财务问题的原因
1.历史因素
这是历史发展多带来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正处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在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仍然墨守成规,必然会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增加管理的问题,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2.我国的农村生产力水平与政治文化水平仍然较为落后
不可否认近几年我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物质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城市的高效集中管理模式相比仍然较为落后,除了缺乏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外,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较差也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3.监督与审计的渠道不够畅通
与城市经济相比,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术语一种资源型分散型的经济,而且财务管理规模相对小且隐蔽,使得负责人对其不够重视,集体观念十分淡薄,缺乏监督,同时审计环节无力实施,使得农村的财务与监督形同虚设。
三、解决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有效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看到,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对此,必须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加以控制,进而推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1.建立并完善农村经济会计的反映与控制制度
要根据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建立相适应的账薄设置模式,实现科目健全、规范设置、做到不记错账、不漏记账,实现账实相符。
2.建立并完善财务人员与上级总体控制的监督制度
建立并完善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体制,配备良好的财务核算制度,尽管村级集体经济业务不经常发生,尤其是新的制度体制下,村级财务管理的内容日益简单,但由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兼具经济正直双重管理,因此有必要建立双层财务人员的监督与核算控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适应新农村新形势尤其农村改革的需要。
3.加大货币资金管理与稽核的力度
货币资金是村级集体经济最为重要的一笔资产,现金与银行存款都可归类为货币资金,是支持村级活动最大的经济来源,但因为其流动性较强,因此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这就要求村级货币资金的管理与稽核力度,做到权责分明,账目清晰。
4.建立并完善财务预算与决算制度
我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不同,不是单纯的经营与盈利性的单位,但却是一个兼基层(村级)行政与经济管理双重管理的组织。因此,其收入较为匮乏,常会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所以,必须要建立村级财务建立预算和决算制度,兼顾多方利益,加大执行力度,同时要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检查。
结束语
总之,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对此相关部门及农村财务人员自身都要给予其足够的重视,采取有效对策加以改进,推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国农民经济收入的提高。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市场化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1-0037-04
引言
从宏观经济发展层面看,出口、投资、消费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但2008年金融危机揭示了一个道理:出口是一种有效的经济增长方式,但一国经济增长不能对出口形成依赖、受制于外国市场,并且产生国际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从投入产出的角度论看,投资是经济增长的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只是一种“中间需求”,而不是最终需求,如果过分把投资当作经济发展的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势必导致投资需求过多、信贷扩张,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进而助推通货膨胀。消费创造的需求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内生性的良性循环,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长久之路。因此,经济增长需求的顺序应由出口、投资、消费调整为消费、投资和出口,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
把消费当作提高经济增长的第一需求,有两个基本渠道:一是扩大内需,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消费需求,二是提高农民收入,到2009年末全国农民占总人口比重53.4%,而且恩格尔系数较高,需求潜力巨大,农村发展落后,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
因此,提高农民收入,完善和发展农村市场经济,深化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改革,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
一、深化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结构性分析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经济取得了新的发展。但农村经济现状仍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农民增收仍然是农村经济面临的最大难题,农民收入较低,离开土地涌入城市,成为限制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如果在广大的农村能够提供一个发挥农民人力资本的环境,农民是不需要大规模离开土地的。影响农民增收的一些长期性、根本性因素并未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仍然突出,全国城乡经济指标分析(见下页表1、表2)(资料至2009年末)。
从下页表1、表2资料分析可以看出,(1)第一产业和农村就业人口比重较大,乡镇企业和农村个私企业的就业比重相对不足,还有较大空间;(2)农村居民纯收入较低,农村居民消费与人口比重相比形成极大反差,62%的人口分享24%的消费,消费需求潜力极大。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仅靠转移农村劳动力一条腿是不够的,农民越来越多地进入城市,这种现象在欧洲国家发展过程中也都出现类似问题。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基本保证一定数量的劳动力要素,才能持续健康发展。如果从农业中抽取劳动力过快,而二、三产业还未强大到足以吸收这些劳动力,并且是较低的工资水平,农业和农村经济就可能要出问题。所以,不能简单地鼓励和刺激农民离开土地迁往城市,来解决农民收入低的问题,而是让农民自愿地留在土地上,留在农村,发展农村经济。
二、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发展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不断深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动力和基础。
(一)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发展,是现阶段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决定的
农村集体经济是以农村资产、土地、技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为纽带,以产权为核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而建立,具有组织农民、增加收入、配置资源、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作用。农村集体经济必须依附于一个载体即组织形式,其发展变化和处于的市场环境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集体合作经营的重要性和有效性,认识到传统小农经济已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这一现实,单靠家庭和个人根本无法适应市场、解决生产技术更新、集中人力物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销售等问题,农民开始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现阶段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和完善。
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现代农业经营的主体,是整个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形态深刻变革的重要载体,是农村经济发展、政治进步、社会稳定、文化繁荣的重要支撑力量。城乡一体化发展,不管是城市到农村、农村到城市的单项发展,还是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双向互动发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都是一个根本的动力。
(二)生产要素的产权制度改革,是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市场化发展的关键
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农村公共产品以及其他资源要素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土地、资源、劳动力、流畅的资本投入、先进的技术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要素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和制度设计条件下,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科学技术和基层组织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村土地、资源等产权制度的不稳定制约了农民对土地的态度、长期投资和资源利用效率。
明晰的产权内容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财产分配面向明确的所有者,所有权具有充分的排他性;二是财产所有者获得资产增值和剩余收益;三是所有者拥有和控制资产使用、结构调整、处分、销售和出租的权利。这三个特征中的任何一个条件不能满足,就可以判定产权是模糊的。
现价段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不清晰,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利益矛盾重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生产要素的顺畅流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发展。
(三)制度创新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最有效的手段
现价段制度创新和市场化进程从市场规模构建转为市场秩序的完善和深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明晰的产权是一切市场主体的内在要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这样描述:当商品和市场统一在一起时,就必须建立在产权私有的基础之上。只有产权明晰的市场参与者才有可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内部治理结构才能建立并有效发挥作用,所有权和经营管理关系才能真正理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不是生产力已经准备好才形成相对应的生产关系,制度创新就是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通过制度创新激活生产力的发展。
针对生产要素产权归属制约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推进,用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变革来刺激、调动和释放农村经济的生产力发展,逐渐强大农村经济的经济总量和质量,从结构上达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必须建立在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
从市场主体和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看,商品、市场和交换关系,要求重建农村集体经济的个人所有制,探讨、寻找使生产要素效率最大化的产权制度。土地等主要生产要素的产权改革是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深化集体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当务之举。从目前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现状看,存在着分散、闲置、非流动性、效率低的特点,其根本原因是土地等资源的产权制度决定的。因此对土地等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土地产权和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和调整。
(一)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
从规模经济的角度看,一方面,土地作为农村经济主要生产要素的流动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另一方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土地流动的保障。相对集中的土地等资源经营,是农村集体经济筹集资金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这样分析:小块土地所有制发展局限条件主要来自税收的压力、生产资料的昂贵及信用制度的缺失。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其原因就是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融资难。通过农村土地流动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和走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可以增加生产经营融资。农村土地流动受制于农民土地权益和国家土地产权制度,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必然影响土地流动规模;国家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指向使土地相对集中,实现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土地流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实现国家政策意愿的保障。
因此,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和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市场化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农村土地利益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联系
生产的社会性和市场化的社会分工,决定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必然性。
农民的土地等资源收益是在个人产权保障基础上,农民拥有生产性投资获利的机会,是农民自发创新最重要的动力,取决于制度允许的经济自由度以及努力和报酬的相关度。稳定的收益将激励农民一方面投资于农业基础建设;另一方面走合作共赢的集体经济发展道路,提高土地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生产经营在市场中的利益损失和抗风险能力。
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农村、增加农民收入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股份制和依靠外来公司的问题。关于股份制,马克思这样描述:一个获得了拿别人的财产去冒险的权利,而又不负责任。农村经济在市场经济程度还不是较完善和深化的条件下搞股份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发展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关于外来公司,从利益关系看,他们与农民的利益关系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外来公司往往希望得到土地和相关资源后,不用雇用那么多人,甚至降低工资,不顾及环境保护,掠夺式开发。农村集体经济从利益机制上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农民的权益。
(三)在个人产权制度保障下的农村集体经济向市场化发展
农民自觉追逐经济利益的行动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原动力,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政府制度创新能力影响着制度变迁的路径和进程。目前农村集体经济较为弱小,盈利能力较低,政府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服务的支持,降低经营风险,扩大农民的经济自由权和生产的赢利空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适定位农村集体经济。合理确定税收减免政策,切实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赋负担。明确划分各层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之间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和乡村自主治理;加强公共财政建设,有效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深化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为,建立有效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
农村的土地、山林、房屋、设施、其他自然性资源和历史经营积累起来的经营性资产,在产权制度改革后重建个人所有,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化配置资源为核心,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保障农民利益为原则,发展农村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形成集约化的集体经济进行市场化经营。这种方式的形成和持续,政府起着关键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国统计年鉴[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2] 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3] 薛继亮,李录堂.政府主导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研究——基于社会服务功能视角[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一、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村级组织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前提和保障。从调查情况看,近五年来,我市各行政村主要依靠本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苦苦扮演着“一级政府”的角色。
1.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农村“有人干事”的重要保障。
从我国目前现行的行政体制来看,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不在政府财政预算之内,无固定的运作经费来源。从调查情况来看,村干部和联防、保洁、管理等人员的工资报酬,主要都由村里自己解决支付。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到位,对确保村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安全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2.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农村“有钱办事”的重要来源。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河道道路养护、绿化、合作医疗和各类创建等项目,虽然上级有部份的配套资金,但杯水车薪,还要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来开支,确保了村级组织的运作和农村社会的安全稳定。
3.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税费改革后,农户农业生产支出越来越小,基本上不交任何费用,但进行必要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业生产,必须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来支配。我市平原各行政村每年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一般都要在10万元左右,从而保证了农业的稳定生产。
4.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如*村、*村等集体经济强村,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农民人均收入超过1万元,明显高于市平均水平。实践证明,村级集体经济的强弱,与农民收入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二、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
(一)发展现状:从20*度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资料看(共列入*个村社),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资产*万元,与20*年的*万元相比,增长*%;所有者权益*万元,比20*年的*万元相比,增长*%,扭转了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下降的局面。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万元;当年收入(含土地征用补偿)按村组分,50万元以下的村社132个,占总村数的46.975%;50-100万元的村社数60个,占21.35%;100万元以上的村数89个,占31.67%;全市当年集体经济收入入不敷出的村有95个,占村总数的33.81%,比20*年多1个,连续二年出现低收益的村增多、高效益村减少的现象。
(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①村级经营收入9267万元,占总收入的43.22%;②发包及上交收入3791万元,占17.68%;③村投资收益445万元,占2.08%;④其他经济收入7937万元,占37.02%。另外,各级的补助收入7250万元,未计入总收入。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市集体经济总体上体现出北强南弱、近郊村优于远郊村、平原优于山区的特点。
(三)存在问题。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两极分化”。从统计数据来看,两头大中间小的现象比较突出。50万元以下的村社132个,占总村数的46.975%,50-100万元的村社数60个,占21.35%;100万元以上的村数89个,占31.67%。如,*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含土地征用费)达1588余万元,而*村、*等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仅几千元。
2.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难度加大,发展后劲不足。区域位置好的村,依靠工业园区,通过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合作等办法,多渠道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而靠自然资源的有限开发的村,随着对生态自然要求的进一步控制,收入来源渠道正在逐步萎缩,增收后劲严重不足。
3.对上级政策补助的依赖性较为突出。20*各种财政配套补助*万元,村社均*万元,依靠上级财政的补助,使村级组织勉强度日。同时,也使少数农村干部群众产生了“等、要、靠”等惰性思想,艰苦奋斗、主动作为的优良传统和思想意识日渐淡化,甚至出现了大部分村所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与当年实际收入相差甚远的虚假情况。
4.钢性支出逐年攀升,部分村级组织不堪重负。农村环卫长效保洁、治安联防、农田设施、合作医疗、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各项创建活动等方面的钢性支出逐年攀升,村级组织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对集体经济本身薄弱的村级组织来说,实在难释重负。另外,部份农民群众集体意识不强,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拖欠、拒交应交费用的现象滋生,无疑又给村级组织增添了不该有的负担。
5.集体资产流失现象比较严重。突出表现在,村级组织对农村公共设施的投入但得不到相关的物权回报。如,在农村饮用水、电网改造等方面的费用,都要由村级组织负担一部分,但工程完成后,物权和收益由水、电等相关部门所有,无形之中使村级资产化为乌有。
6.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得不到体现。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得不到体现。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土地征用费补偿问题上,“分光用光”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些村把城镇建设、过境公路征用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均一起分到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却分文没有收取。二是农村发展留用地政策受条件、资金等因素的制约,绝大多数村得不到享受。
7.村干部和群众对发展村级集体企业心存疑虑,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他们片面地认为,“村干部再回头搞集体企业,一无精力、二无能力、三无财力,力不从心,不合时宜。”缺乏敢想敢做敢为的勇气和魄力,丧失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机遇和主动权。
8.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起步难,面临难以跨越的高门槛。近年来,各金融部门风险意识不断加强,贷款审批权限上收,村级靠贷款创办集体项目的难度加大,一些集体经济薄弱村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的门槛被抬高,与先进村的差距也随之越拉越大。
9.部分村级债务沉重,给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债务形成的原因较多,主要是基础设施投资(如小水电、道路、标准厂房的贷款利息)、各类创建配资金的投入以及非生产性支出等。
10.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从调查情况看,全市两位村主要领导文化年龄结构欠佳的状况,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影响着村集体组织的决策能力,多数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更谈不上魄力和胆略。甚至个别“问题”人员通过各种手段进入村班子,影响团结和工作的开展。
11.农经队伍力量薄弱,与工作量不相适应。目前,我市各乡镇街道仅有1至2名专职(兼职)农经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量大、任务重、强度大,哪里需要哪里搬,时常处在被动应付面上工作的状态,根本顾不上指导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另外,农经工作人员在职称评等方面也面临着突出的制约因素,影响着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切身利益。
(四)主要原因。
一是发展环境的差异是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客观原因。从调查情况看,凡临近城镇、集镇、近郊的村庄,得益于优越区域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丰富的信息资源和较为先进的生产经营理念,村集体经济较为强壮,一、二、三产业健康发展,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较好。而位于山区、稻区的村,地处偏僻,村落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观念陈旧,级集体经济一般比较薄弱,甚至是空白村。
二是村级集体积累困难是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村级集体积累是农村集体经济生产和服务的物质基础,是不断增加农业投入和进行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保证。从情况调查来看,受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严格的用地政策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我市各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土地征用和“三提五统”的局面消失,农民的应交款拖而不决,钢性支出的不断攀升,冲抵了积累,坐吃山空。
三是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的差异是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观原因。我市完成村办集体企业转制,受此负面影响,各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部分村干部怕麻烦受气,不用心;农民群众对村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不放心,对集体丧失信心,甚至出现只要权益、不要义务、不愿出钱出力、不闻不问的现象。这些思想认识上的差异性,严重制约了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四是部分村干部群众盲目的攀比心理,阻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步伐。从受调查的37个行政村情况来看,农民群众对村级组织的要求以及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呼声越来越高,不断对村干部施加压力,使村干部都抱着“别人都在搞,自己若不搞,对不起老百姓”的态度,不顾所在村的经济承载能力,盲目跟风,举债建设,从而进一步增加了村级组织的负担,也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一)发挥区域优势,合理利用当地农村资源。
我市村庄分布在平原、半山区、山区,村与村之间条件千差万别,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合理有效地利用当地农村资源,把资源优势切实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防止一哄而起,套用一个模式。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近郊和边远农村,应根据各村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干部农民素质等各方面实际,发挥优势,挖掘潜力,优化结构,扬长避短。
1.近郊村要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充分利用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信息通畅、人才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较好等有利条件,在发展二、三产业上走出新路子。一是建立农副产品商贸市场。集体投资办市场、商场,以场生财。如朗霞街道的新新村,通过创办蔬菜农贸市场和停车场,年可收租金等65余万元。二是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空间巨大,要利用当地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发展加工业,拉长产业链,而这也正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难点。三是建立服务市场,兴办各类服务实体。本着为民服务的方针,为本地的个体私营企业开展产品推销、供应原辅材料以及信息、运输、餐饮等有偿服务,既为农业和农民走上市场架起桥梁,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装壮大增添一条途径。也可依托原有基础产业,建立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从中收取服务费、管理费,以壮大集体经济。
2.山区要搞好农业资源开发,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山区要立足当地农业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一要开发好。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利用一切可以开发的资源,发展新项目,开拓新产业。发展一些集体统一经营的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开发利用集体自然资源如山地、水资源等,通过招标等形式开发经营,获取收益。二要管理好。改造好、管理好现有村级集体的山林、茶园、果园、竹林、水域等资产,使村级集体资产获得保值增值。针对“分得过多,统的较少”的实际,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返租倒包,把农户的责任山以及长期失管荒芜的山地,通过规划,向农民返租,统一开发后重新承包给农户经营,获得发包收入。二是合股经营,通过笋竹两用林、水果蔬菜基地和小水电等项目开发,村与农户或投资公司按一定比例合股开发经营。三是实施品牌战略,重视科技投入和产品营销,发展优良品种,开展产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农产品的档次和质量。
(二)管好用活村级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要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实现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到聚财有术,理财有方。第一,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积累机制。凡是集体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制,及时收缴承包金或租赁费,把该收的钱收起来。对农户长期放弃管理,粗放经营甚至荒芜的承包项目,由集体收回后,实行招投标承包经营,提高经济效益。要对属于集体的山地、水等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第二,加强资产核资,盘活集体存量资产,构筑资产增值机制。要积极实行集体资产以价值形态为主的管理办法,把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来运作,根据有关政策,保护好、发展好宅基地(土地)整理后的成果,促使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要管好土地征用补偿费,严禁乱支滥用。对使用集体房屋和集体公益设施的,要收取一定的使用费和公益事业费。第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代管制度。强化开支审批、收支预决算、财务审计监管、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等工作,堵塞村级财务管理漏洞。
(三)制定扶持政策,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
从调查座谈体会到,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困难重重,不论是近郊村、远郊村,还是山区农村,都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极大的扶持,尤其是对山区集体经济基础较差的村,更应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扶两头,带中间”的办法,助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一是要活用村级留用地政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集体必须占有生产资料,而土地是现阶段农村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要维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必须赋予村级一定数量的土地经营权,确保村级通过土地经营获取稳定的收入。“留用地”,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留给将来农村发展使用的土地。与其留着将来用,不如现在就用,迟用不如早用,早用早收益。在当前关键建设时期,必须突破僵硬的思维定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精心保装,适度开发,早开发早发展。从干部群众的呼声来看,村集体占有10亩左右为宜,这样村均固定收入可达到10万元以上,减轻村级组织的开支压力,维持村级正常运转。
二是要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活化土地使用权。采取土地反租倒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等形式推行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兴办企业或开展物业经营,获得土地使用收益。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到城镇发展集体经济,从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一部分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专用指标,给集体经济薄弱村2至3亩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并以最低价位在区位较好的城镇规划区内落实地块建设工商用房,以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
三是要建立新增工商税收分享政策。村级在村内或城镇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民营经济,创办工商企业,新增工商税收可按地方收益部分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用于补充村级收入的缺口。按工业集聚要求搬迁至其他乡镇工业园区的企业上缴税收,原所在村应按一定比例分享收益。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着力改变引进企业越多,村负担越重的局面,从而调动村级在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上的积极性。
四是要整合各部门政策资源,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目前,分散在有关部门的涉农政策资金在扶持农村发展上,存在着不确定因素,且随意性较大。为此,要整合部门政策资源,优化资金配置,规范操作,增强方向性,提高透明度。要理清村级组织的财权和事权,按一定比例加大对农村道路养护、卫生保洁、绿化等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统筹村级班子成员工资报酬,切实减轻村级组织的开支压力。
(四)化解村级债务,切实减轻村级负担。
村级债务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阻力,要采取各种措施和办法,切实减轻和缓解村级组织的负担,使村级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的道路上轻装上阵。一是增收还债。通过大力培植集体收入来源,增加集体收入,提高还债能力。二是清欠还债。主要是加大对农民欠缴的“三提五统”和各项承包费的清缴力度,在清欠工作中,要坚持执行先党员干部、后农民群众的原则,在广泛动员的前提下,对有能力还款而不还的,必须利用法律手段收缴。三是降息减债。对于高息借款,不管原来达成什么协议,都严格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利率计算,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换据,签订协议,或由政府进行适当贴息,以此减少村级负债。四是节支还债。严格核算享受误工补贴人员数量,减少工资支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对办公费、报刊费、会务费等项目要实行限额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五是核销减债。对村级债务进行全面审核认证,经过核定已确定认为无效的债权债务,按法定程序予以核销。六是归责还债。对原村办企业向银行贷款形成的债务,要按照谁借谁还的原则落实债务人,债务由企业承担并负责偿还;企业倒闭的,可以采取股份合作、租赁、拍卖等形式处置,所得收入按法律规定偿还债务。
(五)加强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发展活力。
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级班子建设至关至要。一是要配强配好村级班子。特别是要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要不拘一格地把年轻、懂科技、有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配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对一些相对贫困且又缺乏人才的地方,不能光以内选方式,必要时还要突破条条框框,通过下派途径解决好班子软弱的问题,使村级班子人员真正具备带领一方农民开拓创业,勤劳致富的能力,成为党在农村基层的坚强堡垒。二是加强村双委班子成员的培养和教育。加强思想教育,树立为民服务、清政廉洁的思想,明确村级班子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要加强村干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到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典型地方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因势利导,强身固本。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对村干部工作业绩和收益挂钩制度,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对在一定时期内村级班子建设和村级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农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同时,也要防止个别村干部采取虚报瞒报手段,谋取不当利益。四是要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对从事村级组织工作达到一定年数的老村干部,离任后要继续落实养老、医疗保险等关爱政策,使村干部有一个盼头,多一份工作干劲。
五、需要调整或出台的扶持政策
1.村级留用地政策。
2.村干部报酬逐步统筹。
3.农村社会公共服务经费(正常运转经费)的补助政策。
4.发展物业经济的扶持政策。
5.村干部的激励、关爱政策的继续运行。(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6.由村级出资共建农村公共设施的收益回报机制。(水、电等垄断性行业)
一、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村级组织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前提和保障。从调查情况看,近五年来,我市各行政村主要依靠本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苦苦扮演着“一级政府”的角色。
1.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农村“有人干事”的重要保障。
从我国目前现行的行政体制来看,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不在政府财政预算之内,无固定的运作经费来源。从调查情况来看,村干部和联防、保洁、管理等人员的工资报酬,主要都由村里自己解决支付。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到位,对确保村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安全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2.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农村“有钱办事”的重要来源。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河道道路养护、绿化、合作医疗和各类创建等项目,虽然上级有部份的配套资金,但杯水车薪,还要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来开支,确保了村级组织的运作和农村社会的安全稳定。
3.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税费改革后,农户农业生产支出越来越小,基本上不交任何费用,但进行必要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业生产,必须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来支配。我市平原各行政村每年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一般都要在10万元左右,从而保证了农业的稳定生产。
4.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如**村、**村等集体经济强村,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农民人均收入超过1万元,明显高于市平均水平。实践证明,村级集体经济的强弱,与农民收入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二、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
(一)发展现状:从20**年度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资料看(共列入**个村社),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资产**万元,与20**年的**万元相比,增长**%;所有者权益**万元,比20**年的**万元相比,增长**%,扭转了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下降的局面。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万元;当年收入(含土地征用补偿)按村组分,50万元以下的村社132个,占总村数的46.975%;50-100万元的村社数60个,占21.35%;100万元以上的村数89个,占31.67%;全市当年集体经济收入入不敷出的村有95个,占村总数的33.81%,比2004年多1个,连续二年出现低收益的村增多、高效益村减少的现象。
(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①村级经营收入9267万元,占总收入的43.22%;②发包及上交收入3791万元,占17.68%;③村投资收益445万元,占2.08%;④其他经济收入7937万元,占37.02%。另外,各级的补助收入7250万元,未计入总收入。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市集体经济总体上体现出北强南弱、近郊村优于远郊村、平原优于山区的特点。
(三)存在问题。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两极分化”。从统计数据来看,两头大中间小的现象比较突出。50万元以下的村社132个,占总村数的46.975%,50-100万元的村社数60个,占21.35%;100万元以上的村数89个,占31.67%。如,**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含土地征用费)达1588余万元,而**村、***等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仅几千元。
2.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难度加大,发展后劲不足。区域位置好的村,依靠工业园区,通过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合作等办法,多渠道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而靠自然资源的有限开发的村,随着对生态自然要求的进一步控制,收入来源渠道正在逐步萎缩,增收后劲严重不足。
3.对上级政策补助的依赖性较为突出。20**年各种财政配套补助**万元,村社均**万元,依靠上级财政的补助,使村级组织勉强度日。同时,也使少数农村干部群众产生了“等、要、靠”等惰性思想,艰苦奋斗、主动作为的优良传统和思想意识日渐淡化,甚至出现了大部分村所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与当年实际收入相差甚远的虚假情况。
4.钢性支出逐年攀升,部分村级组织不堪重负。农村环卫长效保洁、治安联防、农田设施、合作医疗、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各项创建活动等方面的钢性支出逐年攀升,村级组织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对集体经济本身薄弱的村级组织来说,实在难释重负。另外,部份农民群众集体意识不强,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拖欠、拒交应交费用的现象滋生,无疑又给村级组织增添了不该有的负担。
5.集体资产流失现象比较严重。突出表现在,村级组织对农村公共设施的投入但得不到相关的物权回报。如,在农村饮用水、电网改造等方面的费用,都要由村级组织负担一部分,但工程完成后,物权和收益由水、电等相关部门所有,无形之中使村级资产化为乌有。
6.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得不到体现。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得不到体现。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土地征用费补偿问题上,“分光用光”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些村把城镇建设、过境公路征用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均一起分到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却分文没有收取。二是农村发展留用地政策受条件、资金等因素的制约,绝大多数村得不到享受。
7.村干部和群众对发展村级集体企业心存疑虑,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他们片面地认为,“村干部再回头搞集体企业,一无精力、二无能力、三无财力,力不从心,不合时宜。”缺乏敢想敢做敢为的勇气和魄力,丧失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机遇和主动权。
8.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起步难,面临难以跨越的高门槛。近年来,各金融部门风险意识不断加强,贷款审批权限上收,村级靠贷款创办集体项目的难度加大,一些集体经济薄弱村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的门槛被抬高,与先进村的差距也随之越拉越大。
9.部分村级债务沉重,给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债务形成的原因较多,主要是基础设施投资(如小水电、道路、标准厂房的贷款利息)、各类创建配资金的投入以及非生产性支出等。
10.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从调查情况看,全市两位村主要领导文化年龄结构欠佳的状况,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影响着村集体组织的决策能力,多数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更谈不上魄力和胆略。甚至个别“问题”人员通过各种手段进入村班子,影响团结和工作的开展。
11.农经队伍力量薄弱,与工作量不相适应。目前,我市各乡镇街道仅有1至2名专职(兼职)农经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量大、任务重、强度大,哪里需要哪里搬,时常处在被动应付面上工作的状态,根本顾不上指导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另外,农经工作人员在职称评等方面也面临着突出的制约因素,影响着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切身利益。
(四)主要原因。
一是发展环境的差异是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客观原因。从调查情况看,凡临近城镇、集镇、近郊的村庄,得益于优越区域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丰富的信息资源和较为先进的生产经营理念,村集体经济较为强壮,一、二、三产业健康发展,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较好。而位于山区、稻区的村,地处偏僻,村落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观念陈旧,级集体经济一般比较薄弱,甚至是空白村。
二是村级集体积累困难是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村级集体积累是农村集体经济生产和服务的物质基础,是不断增加农业投入和进行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保证。从情况调查来看,受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严格的用地政策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我市各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土地征用和“三提五统”的局面消失,农民的应交款拖而不决,钢性支出的不断攀升,冲抵了积累,坐吃山空。
三是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的差异是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观原因。我市完成村办集体企业转制,受此负面影响,各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部分村干部怕麻烦受气,不用心;农民群众对村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不放心,对集体丧失信心,甚至出现只要权益、不要义务、不愿出钱出力、不闻不问的现象。这些思想认识上的差异性,严重制约了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四是部分村干部群众盲目的攀比心理,阻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步伐。从受调查的37个行政村情况来看,农民群众对村级组织的要求以及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呼声越来越高,不断对村干部施加压力,使村干部都抱着“别人都在搞,自己若不搞,对不起老百姓”的态度,不顾所在村的经济承载能力,盲目跟风,举债建设,从而进一步增加了村级组织的负担,也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一)发挥区域优势,合理利用当地农村资源。
我市村庄分布在平原、半山区、山区,村与村之间条件千差万别,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合理有效地利用当地农村资源,把资源优势切实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防止一哄而起,套用一个模式。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近郊和边远农村,应根据各村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干部农民素质等各方面实际,发挥优势,挖掘潜力,优化结构,扬长避短。
1.近郊村要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充分利用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信息通畅、人才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较好等有利条件,在发展二、三产业上走出新路子。一是建立农副产品商贸市场。集体投资办市场、商场,以场生财。如朗霞街道的新新村,通过创办蔬菜农贸市场和停车场,年可收租金等65余万元。二是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空间巨大,要利用当地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发展加工业,拉长产业链,而这也正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难点。三是建立服务市场,兴办各类服务实体。本着为民服务的方针,为本地的个体私营企业开展产品推销、供应原辅材料以及信息、运输、餐饮等有偿服务,既为农业和农民走上市场架起桥梁,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装壮大增添一条途径。也可依托原有基础产业,建立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从中收取服务费、管理费,以壮大集体经济。
2.山区要搞好农业资源开发,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山区要立足当地农业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一要开发好。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利用一切可以开发的资源,发展新项目,开拓新产业。发展一些集体统一经营的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开发利用集体自然资源如山地、水资源等,通过招标等形式开发经营,获取收益。二要管理好。改造好、管理好现有村级集体的山林、茶园、果园、竹林、水域等资产,使村级集体资产获得保值增值。针对“分得过多,统的较少”的实际,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返租倒包,把农户的责任山以及长期失管荒芜的山地,通过规划,向农民返租,统一开发后重新承包给农户经营,获得发包收入。二是合股经营,通过笋竹两用林、水果蔬菜基地和小水电等项目开发,村与农户或投资公司按一定比例合股开发经营。三是实施品牌战略,重视科技投入和产品营销,发展优良品种,开展产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农产品的档次和质量。
(二)管好用活村级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要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实现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到聚财有术,理财有方。第一,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积累机制。凡是集体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制,及时收缴承包金或租赁费,把该收的钱收起来。对农户长期放弃管理,粗放经营甚至荒芜的承包项目,由集体收回后,实行招投标承包经营,提高经济效益。要对属于集体的山地、水等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第二,加强资产核资,盘活集体存量资产,构筑资产增值机制。要积极实行集体资产以价值形态为主的管理办法,把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来运作,根据有关政策,保护好、发展好宅基地(土地)整理后的成果,促使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要管好土地征用补偿费,严禁乱支滥用。对使用集体房屋和集体公益设施的,要收取一定的使用费和公益事业费。第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代管制度。强化开支审批、收支预决算、财务审计监管、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等工作,堵塞村级财务管理漏洞。
(三)制定扶持政策,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
从调查座谈体会到,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困难重重,不论是近郊村、远郊村,还是山区农村,都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极大的扶持,尤其是对山区集体经济基础较差的村,更应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扶两头,带中间”的办法,助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一是要活用村级留用地政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集体必须占有生产资料,而土地是现阶段农村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要维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必须赋予村级一定数量的土地经营权,确保村级通过土地经营获取稳定的收入。“留用地”,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留给将来农村发展使用的土地。与其留着将来用,不如现在就用,迟用不如早用,早用早收益。在当前关键建设时期,必须突破僵硬的思维定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精心保装,适度开发,早开发早发展。从干部群众的呼声来看,村集体占有10亩左右为宜,这样村均固定收入可达到10万元以上,减轻村级组织的开支压力,维持村级正常运转。
二是要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活化土地使用权。采取土地反租倒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等形式推行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兴办企业或开展物业经营,获得土地使用收益。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到城镇发展集体经济,从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一部分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专用指标,给集体经济薄弱村2至3亩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并以最低价位在区位较好的城镇规划区内落实地块建设工商用房,以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
三是要建立新增工商税收分享政策。村级在村内或城镇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民营经济,创办工商企业,新增工商税收可按地方收益部分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用于补充村级收入的缺口。按工业集聚要求搬迁至其他乡镇工业园区的企业上缴税收,原所在村应按一定比例分享收益。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着力改变引进企业越多,村负担越重的局面,从而调动村级在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上的积极性。
四是要整合各部门政策资源,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目前,分散在有关部门的涉农政策资金在扶持农村发展上,存在着不确定因素,且随意性较大。为此,要整合部门政策资源,优化资金配置,规范操作,增强方向性,提高透明度。要理清村级组织的财权和事权,按一定比例加大对农村道路养护、卫生保洁、绿化等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统筹村级班子成员工资报酬,切实减轻村级组织的开支压力。
(四)化解村级债务,切实减轻村级负担。
村级债务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阻力,要采取各种措施和办法,切实减轻和缓解村级组织的负担,使村级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的道路上轻装上阵。一是增收还债。通过大力培植集体收入来源,增加集体收入,提高还债能力。二是清欠还债。主要是加大对农民欠缴的“三提五统”和各项承包费的清缴力度,在清欠工作中,要坚持执行先党员干部、后农民群众的原则,在广泛动员的前提下,对有能力还款而不还的,必须利用法律手段收缴。三是降息减债。对于高息借款,不管原来达成什么协议,都严格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利率计算,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换据,签订协议,或由政府进行适当贴息,以此减少村级负债。四是节支还债。严格核算享受误工补贴人员数量,减少工资支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对办公费、报刊费、会务费等项目要实行限额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五是核销减债。对村级债务进行全面审核认证,经过核定已确定认为无效的债权债务,按法定程序予以核销。六是归责还债。对原村办企业向银行贷款形成的债务,要按照谁借谁还的原则落实债务人,债务由企业承担并负责偿还;企业倒闭的,可以采取股份合作、租赁、拍卖等形式处置,所得收入按法律规定偿还债务。
(五)加强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发展活力。
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级班子建设至关至要。一是要配强配好村级班子。特别是要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要不拘一格地把年轻、懂科技、有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配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对一些相对贫困且又缺乏人才的地方,不能光以内选方式,必要时还要突破条条框框,通过下派途径解决好班子软弱的问题,使村级班子人员真正具备带领一方农民开拓创业,勤劳致富的能力,成为党在农村基层的坚强堡垒。二是加强村双委班子成员的培养和教育。加强思想教育,树立为民服务、清政廉洁的思想,明确村级班子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要加强村干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到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典型地方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因势利导,强身固本。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对村干部工作业绩和收益挂钩制度,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对在一定时期内村级班子建设和村级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农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同时,也要防止个别村干部采取虚报瞒报手段,谋取不当利益。四是要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对从事村级组织工作达到一定年数的老村干部,离任后要继续落实养老、医疗保险等关爱政策,使村干部有一个盼头,多一份工作干劲。
五、需要调整或出台的扶持政策
1.村级留用地政策。
2.村干部报酬逐步统筹。
3.农村社会公共服务经费(正常运转经费)的补助政策。
4.发展物业经济的扶持政策。
5.村干部的激励、关爱政策的继续运行。(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6.由村级出资共建农村公共设施的收益回报机制。(水、电等垄断性行业)
村级财务会计审计是农村集体财产和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形式,审计三方关系人的信任对称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和谐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通过对青海省X市D区村级财务审计的调研,了解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分析产生信任不对称的原因,并提出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以确保村级财务审计规范、有效运行,保持村级财务审计公信力。
1 村级财务审计的发展
村级财务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以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形成的。起初在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比较简单,社内的财务收支、收益分配、财产管理活动的监督主要依靠内部村民民主监督小组、财务相互审查的方式进行,还包括上级部门组织的带有审计性质的财务清查或清理整顿。随着农村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出现不良现象,如一些地方放松对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村级集体资金被部分人员私自挪用、挥霍浪费和长期拖欠。通过国家1980年和1986年进行的两次全国性财务清查,农村集体财务有所好转,但由于缺乏经常性的审计,一些地方农村财务前清后乱。鉴于此情况,1986年以后,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财务活动实行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逐步建立专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审计人员。这对改善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维护集体资产安全,提高集体经济效益,密切党、干、群关系发挥积极作用。1992年农业部颁布《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条例规定》,2008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各省市也按照规定陆续与之相应的集体经济审计法规、条例和审计办法,以便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提供依据和标准,加快村级审计的步伐。十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都表明村级财务审计逐步发展,与各方发挥监督作用密切相关。
2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
村级财务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良好运行起到重要作用,从全国来看,村级财务审计由于主体模糊,发展缓慢,其中也存在一些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问题。文章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青海省X市D区5个行政村的村民进行调研,包括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三个方面。调研中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45份,其中男性75人,占51.7%,女性70人,占48.3%。在调研中发现,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对村干部管理集体经济活动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76%的填写者认为村干部在村级经济管理和决策方面,存在“一支笔”现象,村民认为村干部并未完全履行自身责任,未遵守竞选干部时的承诺。如某村一位村民指出,其所在村的村长在选举时向村民保证,一定会把村里的公路修好,直至他离任公路并未完全修好。另外,换届时对村干部没有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对村干部的任期行政效果并不十分满意。另外,村干部在村中贫困户选择方面未做到公平公正,存在滥用职权为亲近的村民谋福利现象,不能使真正贫困的家庭享受国家政策。通过村民对村干部管理村级活动的评价,70%的受访者对村干部信任不对称。
2.2 对审计人员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答村级财务审计方面的问题时,有81%的填写者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很少,有些甚至没听说过,不清楚自己所在村落有无财务审计。仅有3%的填写者知道村级财务审计,在谈到村级财务审计执行方时,只知道是由省、市、县执行审计。从调研反映出,大部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不了解,不知道审计是对村干部行政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更谈不上对审计人员、村级财务审计报告的信任。鉴于此,在发放问卷过程中,调研者向村民解释村级财务审计相关的知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之后表示,在一定程度上会信任村级财务审计。
3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原因
3.1 集体利益受益不均衡
基层社会公共产品的分配和受益,如基础医疗、教育等,同一地区不同村庄的农民享受待遇不同,通过相互的比较,增加因受益不同产生的心理不平衡感,对村级财务、村干部管理绩效、审计监督产生低信任感。另外,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土地被征用,各村按照人口数及征地面积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前后存在差异,农民从长远生计考虑,现有失地补偿不能满足生活需求,这与当前物价高涨、生活成本加大的现实形成矛盾,加剧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
3.2 财务透明化程度低
调研中了解到,村委会都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村务公开,但是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仍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择性公开与村级财务相关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指令、文件,较少涉及村级财务收支明细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拨款使用途径。某村2015年详细公布第三季度财务公开收支明细信息,但时间在11月中旬,滞后了45天左右,村民未能及时了解财务信息。因此,财务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村级的财务信息公开与定期及时仍有一定的距离,不排除村干部为了上级检查而象征性公开的可能。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时不能及时回应村民反馈信息,民主决策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3.3 审计被认可程度不高
从调研中看出,西北部地区大多数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对审计专业知识的理解。虽然村干部的文化水平高一些,但村干部认为审计部门就是来找自己工作中的毛病,往往消极对待审计人员,导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完成。村干部只是肤浅地从表层原因理解审计,并未认识到审计是评价和监督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达到为民着想、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目的。农经站的审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有些在岗人员未经审计培训即上岗,对审计专业知识掌握不熟练,缺乏必要审计程序。
3.4 审计信息不对称
在村民自治组织内部,村民有权自我管理,但不能事事都参与,一部分权力需要委托村干部行使。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为了保护集体权益和集体经济发展,委托农经站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情况审计。基于相互之间存在的契约关系、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应运而生。村民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未完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有些村干部按照益于自身的方式管理村级财务活动,而审计机构发表的村级财务审计报告不能及时向村民公开,村民无法了解本组织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审计结果,不能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另外,村级财务审计立法工作滞后、村级财务审计机构不健全,村级财务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导致村委会与审计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对等关系。审计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财产所有者、受托经营者和受托监督人相互之间的关系错位,从而导致审计信任不对称。
3.5 审计主体缺乏独立性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除了完成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外,还安排人员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这种审计模式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值得商榷,并且审计人员出具审计报告时容易受相关政府部门的干扰。而上级政府组织审计人员对其管辖的村落进行审计工作,类似于内部清查,不能起到审计外部监督作用。即目前常见的审计主体无法保持审计的实质独立,审计人员没有司法权,无权处理涉事责任人,审计问责机制有待完善。
4 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
4.1 明确村级立法,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农村市场经济要想走向成熟,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监督。建议在法律上规定由县级审计机关成立审计分局,配合农经站进行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并能赋予一定司法裁决权,强化法治建设,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弱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提供法律保障。无论地区、民族、家族、职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发达地区的经验,以法治保证基层社会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符合宪法的精神,也符合国家投入,基层受益、满意的宗旨,以及低成本高效率建设基层政权的目的。制定符合村级特点的财务审计条例,和相关的审计取证、报告办法,如《农村财务审计专项制度》、《农村财务审计程序》、《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2 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
根据芮国强,宋典(2012)对江苏市民政府信任实证研究的结果,即政府信息公开会积极影响社会公众的政府信任水平,因此村级财务公开也可以强化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的信任程度。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审计结果不仅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向村民公开、向村民负责,同时公开的内容也要让村民看得懂,以便能够有能力监督。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审计人员入村审计与村级民主理财相结合。农村财务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村干部薪酬、村里招待费、大额债权债务信息等,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对在外务工的村民代表采用邮寄方式公布,费用可从村集体资金总额中扣除,使其及时了解本村财务状况。(下转P159)
4.3 确保沟通顺畅,认可村级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的三方关系中,村民、村干部、审计人员应该建立沟通渠道,使各方对村级财务审计透彻理解。村民和村干部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在此关系中,村民应广泛接受教育,提高文化程度,以便顺利接受村级财务审计知识;村干部应做到凭证、账簿等真实,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审计接受度,及时与村民沟通,扩大审计知识宣传范围。村级财务审计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保持职业态度,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确保外部监督到位。审计三方关系人之间相互信任对称,最终构建和谐的村级财务审计关系。
4.4 引入民间审计,提高审计独立性
在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独立性的问题上,许多学者(王金凤等,2012)提出由国家审计机关主管农村财务审计,在国家审计机关下,设立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中心,并下设审计和责任追究部门,二者相互牵制提高独立性。另外,在当前审计模式基础上,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陶媛婷,2015),构建体外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体系,使村级财务审计实现外部独立的再监督职能,以平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
4.5 创新审计方法,完善审计技术
目前村级财务审计主要任务是差错纠弊,审计方法简单,需要把现代审计理念引入到村级财务审计中,除财务收支审计外,还需要加强绩效审计,注重事前和事中审计,并采取分析性复核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刘家义审计长指出:“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由之路。”因此需要逐步建立覆盖市、县、乡镇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各村实行电算化会计记账,开展计算机审计,提高村级财务审计质量,加快基层政府行政效率,把村级财务审计推向现代化审计。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中,集体所有制经济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发展,集体所有制企业面临的矛盾和困难逐渐凸显。归根结底,这是由于集体所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不适应性造成的。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有必要对集体所有制经济及集体企业进行重新审视,找到矛盾和困难产生的根源,并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对传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进行调整和改革,以促进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科学内涵
(一)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内涵
关于集体所有制经济,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了作出如下界定: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所有的公有制;是部分劳动群众结合在一起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根据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对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界定,集体所有制经济包含以下五层内涵:一是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必须以劳动者自愿互利为原则,且生产资料由劳动者共同占有;二是集体所有制内部劳动者共同劳动,按劳分配、按资分配;三是实行民主管理,经营管理者由民主选举产生,经营策略及手段受民主监督;四是社会化程度低,规模比较小;五是属于独立的经济组织,在经济上不隶属于政府或其他任何机构。
从表面上看,我国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形成以及管理体制并没有体现这一性质,也没有严格按照以上五层内涵去组织和管理。有人戏称我国集体所有制经济是“二国有”。这种说法并非毫无根据。从理论上讲,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体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概念界定相矛盾;从实践来看,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所存在的体制弊端与国有企业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是需要强调的是,集体所有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并不违背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相反它对保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优势
与国有经济相比,集体所有制经济具有四大突出优势:一是集体经济不承担政府公共职能的任务。集体经济不隶属于国家以及其他任何机构,以追求企业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无须承担政府公共职能的任务。二是集体经济产权多元化。集体经济属于股份经济,人们带资带劳入股,按劳分配、按股分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使劳动者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三是适应我国劳动力多、就业需求量大的基本国情。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导致农村劳动力多、就业需求大,走集体经济道路可以把农村的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就业。
三、经济管理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传统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发展面临着三大瓶颈问题:一是所有权模糊。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企业职工个人股占企业总股本比例极低,企业职工对企业改革与发展关心程度不高。而集体企业领导将集体所有制企业视为国家的或地方的,对企业经营管理漠不关心。总而言之,集体企业已经彻底丧失了独立人格,表面上“集体所有,人人所有”,实际上“人人没有”。二经营权丧失。传统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对国家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集体企业只有在国家的庇护下才能生存和发展。从实质上讲,传统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政府经营、统负盈亏。经济体制改革后,名义上集体企业是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但是还没有完全摆脱对政府的依赖。三管理权错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适应民主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由全体劳动者选举产生。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集体企业的管理人员基本上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换个角度讲,集体企业的法人代表代表的不是企业职工,而是政府。
“股份合作制”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良了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但并没有触及集体企业的体制。因此,要进一步推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建立集体经济管理新架构和加强产权控制”。甚至可以说,加强经济管理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四、集体所有制企业发展过程中优化经济管理的措施
(一)转变对集体所有制的认识
集体所有制经济虽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但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并不矛盾。集体所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态,与国有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全民共同所有”和“劳动者工作所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弱势群体通过资源合作成立企业,谋求发展,企业内部所有劳动者权益共享、风险共担。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我国的很多地区,集体经济已经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对促进劳动者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乃至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发挥着重大作用。我国政府对集体经济一直持支持和鼓励态度,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经济结构的大调整,集体经济也踏上了改革的道路。集?w所有制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的过程中,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顽强的生命力和旺盛的活力逐步凸显。根据目前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形势,集体经济很有可能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中成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态。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摒弃对集体所有制经济“二国有”的错误认识,深刻认识集体所有制经济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以及消灭剥削、防止两极分化的政治意义。
(二)改革思路
第一,注意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和循序渐进。我国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形式多样。概括来讲,可按照地域划分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发展形式不同。因此,对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
对于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应该通过放弃国家和国有企业资金方面的支持,使之彻底摆脱与政府的资产关系和行政关系,真正提高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独立性,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洪流中。
农村集体所有制划分为农村集体所有制和乡村中的非农业集体企业。对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可分类进行改革。农村集体所有制产权关系比较明确,可利用这些权限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新的农业合作社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的整合。对于乡村中的非农业集体企业,可借鉴城镇企业改革方式,将集体资产量化给村民个人,并吸引外部资金进行非股份制经营,推动乡村经济向城镇化转化。
第二,兼顾公平与效率。集体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增强资本的活力和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但是,这一目的的实现不能以失去公平为代价。因此,在集体企业的股权制改革过程中,对股权的设置,一定要做到合理化、透明化。首先,对国家债权应遵循一次性清偿的原则。但是这项要求不能过于强硬,否则会损害部分企业及职工利益,影响公平。具体可视情况而定。对于债务过高、不可能一次偿还的企业,可借鉴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的方法,实行分步偿付本息。对于生产经营状况不佳,无力偿还的企业,可与企业协商,在企业设立国有股,变债券为股权。对于亏空严重或资不抵债,又不能草率宣布破产的集体企业,可采用产融结合的路子,把银行贷款部分由债转资,给企业提供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需要强调的是,无论集体企业发展现状如何,采用哪种清偿办法,只要企业有望改革和发展,就有必要大力增加企业职工个人持股份额,使集体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集体”企业。同时,严格按照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原则,规范红利分配,多劳多得、多股多分,充分体现股份合作制的优越性。
另外,为了保证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公平性,有必要建立完备的交易制度。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内部人利用手中权力进行黑幕交易、暗箱操作,影响市场的公平、平等、自由。
第三,注重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后,股权结构进一步合理化。但是,集体企业的治理结构还停留在比较落后的水平,改制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如同虚设,而原有的治理结构仍在起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民间资本的话语权。这不仅极大地挫伤了民间资本进入集体企业的积极性,而且与集体企业改革的初衷不符合。以农商银行为例,各地的农商银行虽然依据《公司法》建立了书面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细化了要求和基本精神,但是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这一套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农商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仍然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一些重大的人事安排可以越过董事会直接处理。这种“改资不改制”的做法违背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初衷,应该彻底摒弃。
归根结底,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离不开一个好的班子,而好的班子又需要各项能力兼具的领头羊。因此,必须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允许并鼓励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拔和任用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于有关企业经营发展的各项决策,鼓励职工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第四,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以及监督机制。集体企业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采用了一些新的经营形式或用工形式。比如,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用工形式。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些新的经营形式或用工形式为集体企业原有的领导及员工设置了一种基本保障,导致他们失去了改革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这种“制度保障”把整个企业推入了安于现状、裹足不前的发展困境中。集体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激励、约束以及监督机制,导致集体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制度困境。更有甚者,把集体企业变成家族势力合体或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因此,在集体所有制经济内涵及形式难以界定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以及监督机制,保证集体企业的发展不违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初衷。
五、结语
【关键词】 农村审计模式; “双头管理”的内部审计; 协调机制
一、农村审计模式概述
农村审计对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使得农村经济活动在审计力量的威慑下按照正常的轨道进行,防止、发现并纠正农村经济活动中存在的资金使用的违规违纪、效益低下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审计可以发现农村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从而不断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我国现有的农村审计按照其主体、对象及内容进行分类,如表1所示。
目前,我国农村审计模式主要由国家审计机关和乡镇经管站主导的内部审计构成。该种农村审计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良性发展,但其也越来越不能克服农村审计“量多、面广,而审计力量有限”的难题,并逐步凸显出国家审计和乡镇经管站内部审计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的局限性,使得农村审计“重复”和审计“真空”并存。
第一,国家审计机关与乡镇经管站主导的内部审计之间缺乏协调机制。现有农村审计模式,缺乏审计结果从下至上的汇报机制和从上至下的沟通机制,国家审计和乡镇经管站内部审计对审计结果互不交流。因此,农村审计中会出现对同一笔资金出现“多头监管”,重复审计,例如国有农业企业资金,而对于一些预算外资金,则没纳入审计范围,农村审计出现“监督漏洞”。
第二,国家审计机关对涉农资金的审计没有到位。一是地理范围缺位。国家审计工作人员每年对涉农资金的审计一般只到县和乡镇,忽视了对农村的审计。二是审计目标缺位。国家审计一般只注重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忽视资金使用效益性审计。三是审计内容缺位。农村审计只是审计农村资金,忽略农产品价格、农村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计等内容。
第三,乡镇经管站的内部审计,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农村不少地方在实行“村账乡镇管”之后,乡镇经管站不仅要完成农村日常的会计经管工作,而且每年一些人员还负责对农村进行审计。因此,乡镇经管站“自己做账,自己审计”,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慢慢消失,农村审计监督日益弱化。
二、现有农村审计模式改进的主要做法及其缺陷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村审计的需要,农村经济活动处于“监督缺位”的状态,因此,改进现行农村审计模式的措施成了学者关注的焦点。现在流行的观点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国家审计范围延伸说”――将农村审计全部列入国家审计的范围,设立专门的农村审计监督中心,负责农村中所有的审计工作。
笔者认为,首先,将农村审计全部纳入国家审计范围的法律依据不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不属于国家审计监督的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特殊的经济性质决定了农村资金来源的多样化,既包括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农业贷款,也包括社会集资以及外资。显然,社会集资和外资不属于国家审计的范围。其次,国家审计力量有限,难以承担农村全部的审计工作。国家审计资源有限,审计任务繁重,因此,将农村审计全部纳入国家审计范围,可能无益于农村审计质量的提高。
第二种:“委托CPA审计说”――乡镇经管站由直接审计者向对外协调者转变,并代表村民委托CPA进行社会审计。
我国农村开展社会审计的条件并不成熟。一是审计准则条件不成熟。我国现行审计准则并未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作出专门规定,而现行审计准则中关键的审计概念并不适合农村审计对象,例如可容忍错报和重大错报风险。二是配套制度条件不成熟。CPA对企业的审计有相对完善的经济法和证券法的支撑,从而审计结果有较强的威慑力,而农村审计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因此就算CPA审计了,其审计建议也是没有下文,审计威慑力低,监督效果弱。三是农村会计水平、内部控制不成熟。社会审计的顺利开展有赖于良好的财务会计水平和内部控制,农村中账簿混乱、做账凭证依据不足的现象大有存在。
第三种:“委托除CPA外第三方机构审计说”――在县(市)级人民政府设立专门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受村民有关委员会委托进行有偿审计。
该种农村审计模式也有以下不足之处:首先,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经济性质难以确定。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属于政府设立的,但又面向农村提供有偿审计服务,有政企不分的嫌疑,有损农村审计的权威性。其次,没有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审计资源。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有着较为丰富的农村审计经验,而县(市)级政府设立的农村审计机构忽略了这块审计资源。最后,该机构提供的是有偿审计服务,无形中加重了农村的经济负担,削弱了贫困地区的审计积极性。
三、农村审计模式改进新思路
本文将针对现有模式的缺陷以及现有思路的不足,提出改进的农村审计新模式(如图1所示)。
改进的农村审计模式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农村审计机构和“双头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构成。
(一)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审计机构
按照《审计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政府审计机构。因此,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政府审计性质的农村审计机构,对农村进行定期审计。
该机构的设立包含两点新意。一是审计内容的拓展。审计的内容跳出传统的农村审计思维圈子,不仅包括重要涉农资金。同时,应该适时扩展审计内容,比如农村环境审计、农产品价格审计等。二是审计信息共享协调机制的建立。共享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农村审计的效率和质量,避免审计“重复”和审计“真空”,形成全方位的农村审计监督。
该机构的设立充分利用、吸收了现有农村审计模式下的资源。一是法律资源。《审计法》是该机构运转的法律依据,无需重新立法,节约了立法成本。据相关资料,我国的立法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有些法律甚至要超过十多年才能最终立法。二是人力资源。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高、审计组织体系完备,能够保障农村审计质量,推动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双头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
设立“双头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该中心直接受乡镇政府行政领导,与乡镇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平行,向乡镇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的经费由乡镇政府财政预算承担。审计业务技能上接受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审计机关的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的业务人员由乡镇政府从乡镇经管站中推荐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但人员任免权归属于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
设立“双头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的主要优势在于:
第一,农村审计独立性得到加强。首先,经费来源有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的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财政统一拨付;其次,人员任免独立,中心的人员任免权最终归属于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减少了乡镇人民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非正常干涉。
第二,农村审计的专业性得到提升。中心工作人员“只审计,不做账”,只负责农村有关单位日常财务收支和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双头管理”的领导体制,可以促进审计信息的共享。该中心不仅要向乡镇政府负责,同时要向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汇报工作,使得内部审计的结果能够与县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为农村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信息。
(三)改进的农村审计模式的特点
第一,存在自下而上的汇报机制和自上而下的沟通机制。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和乡镇政府汇报审计工作结果,接受它们的双重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审计机构建立农村审计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从而有效地实现了农村审计模式内的沟通、协调。
第二,国家审计职责分明、重点突出,提高了国家审计在农村中的审计质量。该模式用列举的形式列明了农村审计中归属于国家审计的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涉农资金审计,还包括农村环境审计、农产品价格审计、农产品检疫情况审计等新内容。农村中开展的国家审计重点关注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性以及关乎国计民生的农村问题。
第三,“双头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独立性强于乡镇经管站的内部审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与乡镇政府其他部门平行,并受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领导,经费由乡镇政府统一拨付、人员任免权归属于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从而提高了独立性。
四、农村审计改进模式运行的保障机制
第一,端正农村干部对农村审计的态度。在进行农村审计时,有不少农村干部对审计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者阻扰审计工作的进行。因此,应端正农村干部对农村审计的态度。
第二,提高农村财务会计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农村财务会计水平低、内部控制弱,直接影响了农村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村账镇管”的制度,提高农村财务会计水平;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推动农村审计的顺利开展。
第三,明确“双头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的法律地位。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省政府可以按照《审计法》和《全国农村审计条例》,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审计条例。
第四,用法律推动农村审计模式中审计信息共享协调机制的规范运行。不同的审计部门之间由于部门利益,审计结果和审计意见等信息通常处于相互封闭的状态,打破这种状态需要靠法律等强制性力量的推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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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本人担任饶埠镇村户外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兼村第一书记。2017年以来,在饶埠镇党委政府、户外村村两委班子和广大村民密切支持和配合下,本人及驻村工作队紧密围绕全村当前发展规划,认真履行驻村工作职责,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开展驻村扶贫等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我的驻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登门入户,了解村情民意
驻村后,在村两委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下,克服种种困难,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农时安排,参与村两委干部座谈会,参与村两委工作会议,研究扶贫开发、民政救济、人畜饮水等工作。深入田间地头,走村串户倾心交谈,与村干部、村民拉家长、谋发展。走访所在村老干部、老党员、经济能人、退休教师等,基本掌握了我们村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教育资源,对群众的疾苦,老百姓的要求一一记在心头,也从中了解分析本村致贫、致困、制约经济发展的原因,做到边调查研究,边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边思考探索帮扶方案和措施。按照组织部和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今年的工作主题,确定了驻村工作的目标:一是帮助发展村集体经济;二是帮助村民解决热点难点实际问题;三是走家串户访疾苦,提高群众满意率;四是本合村党支部开展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全心全意服务群众,提升村民生活质量
驻村以来,本人和驻村工作队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想方设法帮助村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筹户外道路亮化工程,方便村民出行,丰富了村民群众的娱乐文化生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绩较突出,驻村以来无恶性刑事案件和群体上访事件。通过为村民办实事、解真难,树立了村两委形象和威信,增强村民发展的信心,也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支两委战斗力
驻村工作期间,本人和驻村工作队成员紧紧围绕党建中心工作目标,把进一步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努力提高村两委办事效率,规范村两委工作程序,帮助村委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及有关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制度,村级管理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着力提高村干部素质,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大力强化他们宗旨观念和责任,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村两委班子团结务实,群众满意度高。
二、驻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工作经验还不足,扶贫工作相关业务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由于一直在邮政系统工作,基层工作经验较少,很多工作都是按照上级安排开展,对扶贫工作相关业务需要加强学习,为今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不理想。当前扶贫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由于我村地处丘陵,可用土地资源较少,这也限制了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驻村扶贫工作队需要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利用好相关的扶贫政策,努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水平。
三是扶贫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当前开展扶贫工作主要是按照上级扶贫办的部署安排,按部就班,工作中缺乏自主创新。扶贫工作队需要加强工作创新力度,积极带动村民发展经济,提高家庭经济收入。
【关键词】城市化 失地农民 房屋拆迁 权益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拆迁问题汇集了国家政策、土地制度、农民基本保障等诸多问题,也涉及到了政府、开发商、农民等多方利益,如何建立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土地制度,是当前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状况――对成都周边地区的调查分析
调查概括。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三部分:一是村民(被拆迁户);二是村干部;三是政府相关部门。调查主要采取了两种形式:问卷调查和访谈。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实际回收80份,回收率为80%,有效问卷共60份,其中被拆迁户50份,政府部门5份,村干部5份。调查对象的样本总量共100人。所涉及的被调查者中,平均年龄为39岁。调查区域集中在成都市周边城乡结合部及远离城市的农村,包括B县、C镇、D镇、E镇等地。其中,B县、C镇、D镇属于近郊地域,E镇则远离城市,其下属的F村则属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
调查结果分析。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特别是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成都市郊区的集体土地大量被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被大量拆迁,由此导致大量失地农民产生。而作为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加速,也出现了许多拆迁行为,但是,不同的是他们并没有因此失去土地。在这两种不同的拆迁行为中,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一、拆迁补偿偏低。从调查的情况看,成都市郊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较低。被调查的拆迁户中,大多数被拆迁户并不满意,他们认为这样会增加其生存成本,拆迁补偿不能满足其持续的需要。
二、农民缺乏必要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房屋拆迁作为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的重大事项,农民应该享有充分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农民应该具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自主决定权。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健全以及部分政府的漠视,使得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及自主决定其私有合法财产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详见下表:
三、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取得的成就。F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依据政府提供的相关政策,采取先试先行的做法,通过土地整理,在农用地不减少的情况下,增加了集体建设用地,将自己的建设用地在郊区通过“招拍挂”的形式,获得一定的资金,将获得的资金与村民自筹资金配套,建立起新型社区,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生活环境。在受访的F村村民中,57.1%的村民认为土地整理中补偿款的发放比较透明,只有19.9%的村民认为存在不透明的情况,这两个数据证明F村的土地整理情况远远好于其他被调查的地方,而且村民的满意率、幸福率也高于其他乡镇。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被大量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纠纷也不断增加,由于缺乏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制,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就不难解释了。除了因制度供给不足而导致大量拆迁矛盾的发生外,当然还存在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第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制度供给不足。由于我国现行的拆迁条例并不适用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使得集体土地的征收、房屋的拆迁决策程序、补偿标准、纠纷救济处在真空状态,具有较强的随意性,这就给某些地方政府寻租行为的发生,以及开发商对被拆迁户的盘剥提供了较大的空间。第二,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失衡。依法行政的观念并未深入到部分官员的思想,某些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践踏公民合法的私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第三,司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任何法律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在司法部门公正、独立司法的基础之上,只有全社会都能够真正尊重法律,政府部门能够依法行政,司法部门能够公正司法,再加上科学、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的建设,才会最大限度地避免拆迁中矛盾的发生,才能更好地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更快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农村房屋拆迁引发的主要问题
失地农民的出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本质是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或征收,这样就会造成大量的失地农民。就目前的广大农村来说,土地仍然占中国农民收入的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其维持家庭生计的可靠且稳定的来源。即使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外出打工,可是对于农民来说,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天然的保障功能。再则,失地农民尤其是年老的失地农民已经长期适应农业生产,没有或几乎没有再就业技能,使得其失地后的生活十分困难。
集体经济的发展受到制约。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来看,集体经济发展落后,特别是土地被征用后,集体经济失去了“生长的土壤”。究其原因是农村土地被征用后,本来国家按照规定是需要给予一定的土地补偿费,一般来说,村社应该将这部分资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但据调查的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村社是直接分给了村民,村集体经济失去了资金来源,从而削弱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再加上农民没有了土地,也失去了通过土地发包获得租金的收入,更是进一步阻碍了集体经济发展的进程。
失地农民生存保障机制不健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被征用的土地越来越多,失地农民逐渐成为一个特殊人群进入理论和实务界的视野。由于在征用的过程中,当地政府对失地农民大多是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办法,再加上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是很健全,广大的农村并没有被覆盖,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及时出台,往往造成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就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基础。造成的后果是没有任何技术的农民会在用光补偿款后很快陷入贫困,甚至比失地前更难保障生活。对于这个特殊群体来说,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建立在土地之上的集体保障功能的缺失。
失地农民表达意愿的方式激进化。据资料显示,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多起是因土地而发生的冲突。引发的原因有:一是因为大多数失地农民无力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造成失地后的生活无法保障,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这也是引发农民参与的主要原因。二是全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对土地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国家对土地总量、用途又有严格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利益私自违规操作,不依法行政,在征用农民土地时补偿及安置工作不到位,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最终导致了的发生。
拆迁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构建
首先,通过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和采取多种补偿方式的措施解决当前维持在低价位的一次性补偿带来的弊端。对于非因公共利益的拆迁,要按照市场标准,由开发商与农民在公平、平等、自由的原则下达成补偿的合意,政府不应介入。补偿方式尽量采取既补偿现金,又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保障农民能够有房住、有钱花。还可以尝试通过为被拆迁户提供经营物业的方式,保障失地农民能够自食其力。
其次,通过建立、完善农民养老保险及医疗机制解决失地农民养老及就医的问题。对于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有能力的乡镇可以采取为一定年龄之上的失地农民全额支付,对于财力有限的乡镇,可采取政府从公共财政中支付一点,村集体补一点,个人出一点办法解决。至于医疗方面,可以在“新农合”的基础建立多层医疗措施。
关键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弊端;解决策略
1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现状
1.1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中心内容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成为农村整体发展的关键,涉及几个层面上的内容。首先,创建财务资金管理机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政务财务应确保公开化与透明化,给予人民群众质疑权利和监督权利,目标是强化民主建设,促使干部群众心系国家,重点突出监督制度的创建,将财政资金进行安全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其次,建立良好的经济发展导向,结合现有的财务资金管理工作加以系统性预算,明确经济发展的导向。最后,选取高素质的人才承担经济管理的责任,促使干部的整体素质足够高,与此同时因为全新的政策,所以应该定期安排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完善自身的经济管理知识结构,吸取先进单位的经济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广泛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
1.2农村经济管理的本质任务
首先是农村财务和资产之间的管理,建立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管理监督制度,创新已有的农村经济管理机制,优化民主化经济管理模式。加强审计干部作用,科学规划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的配置,明确农村现有资源标准化配置,确保集体财产使用的安全性。其次是减小农民承受的经济压力,执行农民压力管理工作,明确新农村经济建设农民负担的减少,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体系的创建基本上可以帮助农民减小自身的经济压力,防止出现农民压力反弹现象,加强农民负担专项经济管理,完善农民压力缓解的法律机制。最后创建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组织,以农业经济服务行业和加工农产品为主加以进行,探索满足市场经济需求的诸多形式合作手段,做好合作组织培训示范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农村经济管理的工作,确保农业市场经济的收入足够有效,促使农村经济社会化的服务机制扩展,提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水平。
2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存在的弊端
2.1经济管理认知不够全面
以往的经济管理机制对农村经济的管理工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而人们给予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深入,也就是经济管理工作认知不够不全面,缺乏公开性的经济机制创新以及合理的土地承包机制等,影响加快农村经济的建设步伐。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管理者没有意识到经济管理的社会价值,在内心认为经济管理没有必要,所以总是出现经济管理工作的怠慢思想和态度。
2.2经济管理法律不够健全
目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存在任务繁多,且工作量大的问题,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重点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承包、经营和转让;农村现有土地的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和农村财务整体审核情况等。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层面上缺少健全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土地承包没有降低农民自身的压力,土地承包的转让也无法准时加入到财务单位的监理中,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
2.3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
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经营缺少规模化的管理机制,所以土地综合效益的获取效率较低,特别是高原、丘陵以及盆地等区域,土地基本上是私自经营,大规模的土地收获效益比较少。此外,因为惠农补贴机制的执行,农民可以切身感受经济效益,大多数的农民总是倾向自己耕种土地,对外的承包量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管理,以致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减慢,农村集体收入量减小。
2.4债务更加繁重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债务繁重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作为农村经济长久发展重担,投资农村经济工程,创设农村公益事业,非生产类型的支出超额成为农村经济债务出现的因素。但是债务繁重可以引出社会不稳定情况,农村现有的集体经济发展脚步十分缓慢,同时基层政权没有从根本上进行建设,经济管理费用较为紧张,农村干部开展工作积极性不强,以及公共建设无法落实等。
2.5记账相关问题
其一,记账工作出现偏差。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执行记账机制,目标是提高财务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农村集体财务足够安全,成为农村财务工作者工作的依据。然而因为农村中存在诸多工作者的思想较为滞后,记账工作没有被充分重视。体现在一些村级干部不了解记账机制,觉得城镇的办事处涉及的记账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不能影响到村中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从某个角度上分析,记账机制可以确保财务工作足够透明,但是会影响到一些干部的自身利益,所以记账机制产生的实效性不强。其二,财务管理工作混乱。现阶段农村的财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尽管一些农村地区制定机制,也只是表面化形式,不能全方位的对财务账目进行处理,以致于村集体资产流失。此外财务支出账目缺少规范化,即使农村财务支出票据上有领导的签字,然而因为审批不够严格,总会影响到财务经济的处理效果。
3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弊端的解决策略
3.1全面认知经济管理工作
在培训班、座谈会多种活动举办下,树立农村干部经济管理的认知,促使其意识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价值,积极的开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通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认知的普及,村干部和群众积极配合经济管理工作,充分的发挥自身工作职能,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3.2健全管理法制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发展,应该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基础之上,在现有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下,制定全面的农村经济管理法律和相关机制。同时法律规定上要补充农村承包管理等事项,强化农村土地使用的监督以及农村财务情况的审核,延伸法律规定条款,促使农村经济在实际发展进程中可以受到法律的保障,维护农民群众自身的利益。
3.3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
积极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积极增加农村经济集体收入,号召农民加工农产品,加快农村产业的建设步伐,发展农村旅游行业,将农村现有的旅游资源巧妙运用,致力于农村服务行业的开发,促进物流行业和金融保险行业以及信息行业等诸多第三产业的发展,缓解农民就业问题,提供农民基础生活保障,大力发展农村的集体经济。
3.4合理做好债务处理工作
政府积极参与,以多种手段合理的进行农村经济债务处理,包括降低债务产生的利息,针对高利息的贷款,可以适当减小利息,按照和银行同期贷款的债务标准进行承担。与此同时,农村集体经济要按照多种途径和方式,清理经济债务,涉及到村集体和群众两者之间的多项债务,要以抵顶的手段加以偿还,或者以出租或者拍卖的形式,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审批,减少非生产性的资金支出,合理的处理农村经济债务,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
3.5建立记账管理方案
其一,强化农村现有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农村财务记账工作问题,政府等相关机构要全面的整理财务问题,建立财务经济管理机制,促使财务经济记账工作得到法律的支撑。除此之外,以最短的时间组建专业财务经济会计团队,保证财务经济记账工作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和规范性,持续健全财务机制,保证财务记账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其二,公开进行财务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成为村民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新形势下政府管理者要公开进行财务经济工作,确保村民具备财务经济的监督权。与此同时,体现出农村经济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包括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并且关注村民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参与程度,提高村民自身的监督权力。
关键词 城中村 村改居 农村集体资产改制
中图分类号:F320.2 文献标识码:A
1 农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的意义
(1)推行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社区化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城中村 ”改造、“迁村并点”等工作的不断深入,“村改居”工作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新课题,妥善处置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已显得十分紧迫。通过改革,明晰集体资产产权,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土地、资本、人口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进程。
(2)推行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农村目前面临新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社区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有主体不清、产权虚置、分配随意、决策不民主、监督管理难到位等弊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如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妥善地解决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客观上要求通过新的体制把村集体和农村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固定下来,实现产权明晰,落实到人。
(3)推行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治本措施。赋予农村社区居民对于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是全面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化,保障农村社区居民民利的重要内容。
因此,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2 农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解决的的主要问题
(1)城中村改造全面深入开展,如何使改造后的村和村民真正融入城市。通过城中村改造,许多村民从平房住进了楼房,居住和生活方式已与城市居民没有区别,但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保障政策、身份认同等方面仍然有别于城市居民,迫切需要改革现有管理体制,真正从形式和内容上让村庄变成社区,村民变成居民,实行一体化管理服务。
(2)农村集体资产总量快速增长,如何加强管理高效运营。这些资产的来源,有的是各村发挥优势,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多年积累形成;有的是村里土地被征用,国家给予补偿,土地资源转为货币性集体资产;有的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建设的商业楼宇和工业厂房等不动产,资产价值从数百万、数千万乃至上亿元不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模糊、出资者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制度性缺陷日益凸显,如何管理好、运营好这些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成为非常紧迫的课题。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动加快,如何合理界定集体资产收益分配范围。城中村改造完成后,打破了原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居住、边界清楚的局面,原村民转居、转业者增多,空挂户、女娶男、外嫁女及其子女的成员待遇问题,购买城中村房产产生的新居民权利义务问题不断增多,社区居民双向流动使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面的利益冲突有所加剧,迫切需要从制度上予以化解。
(4)社区网格化管理体制逐步确立,如何处理好社区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在社会管理体制方面,这些社区已经打破原来村居之间的管理界限,实行面向居住地全体居民的社区网格化管理,这就迫切需要创新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将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与社会管理职能分离,使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完全融入市场,社会管理职责回归社区。
3 农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的开展建议
(1)维护好群众的利益是搞好改革的核心。改革涉及大多数村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是村民在整个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最在乎的一项工作。改革之前,村民希望了解村里到底有多少资产;改革过程中,他们最关注自己能获得多少利益;改革之后,他们最在乎的就是股份合作社的盈利情况和所能分到的红利;而村民的态度直接影响农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开展的彻底性,因此,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利益,发展好群众利益。
(2)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是搞好改革的基础。每个社区有自己的特殊性和局限性,只有坚持因地制宜,把外地经验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根据村情实际和群众的承受力,坚持一街一方案、一村一章程,确定改革时间和方式,按照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实行分类指导、交替进行、稳步推进,成熟一步推进一步,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3)依法操作、公开公正是搞好改革的保证。改革涉及领域广、范围大,在改革的各个阶段,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公开公示程序,不违规操作,及时信息公告,真正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公开、公正、公平,把保持农村集体资产良好运转,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整个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 彭健,杨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现状及对策.现代乡镇,2002(10).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村工作,明确整改事项,强化落实责任,集中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Xx村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完善,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村主职干部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全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使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评价更满意,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原则
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制约Xx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坚持循序渐进、确保实效的原则,同时考虑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对于马上可以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实施,给予解决;对于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限期解决;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用于借鉴。
三、整改问题
(一)个别党员干部对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党员干部对待学习的认识和态度有所欠缺,对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不够重视,没真正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虽然制定了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计划表,但由于农业生产、经商较忙,集中学习时间不够,学习、生产安排不充分,以致于个别党员干部自学率、参与率不高。
(二)工作上缺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由于村两委班子在发展经济方面整体素质水平还不高,对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过多依赖老经验、老做法,对全村今后的发展思路想的不周、看的不远,思想上还不够解放,创新能力还没有进一步提高,使全村工作重心没有转移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上来。
(三)以人为本,关心群众还不够。村两委班子成员对服务群众的思想体会不深不透,还没有自觉地把党员和群众对自己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与广大党员、群众交流不足,交心谈心、听取意见还停留在表面上,深入群众、了解民意、走访农户、过问群众不多,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及时予以解决。
(四)注意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自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八不准”规定出台后,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我村的计生对象有一大部分都是两流人员,增加对计生服务对象排查摸底的困难,也给我村的落实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困难,每年甚至还要两次外出进行计生扫尾,增加了村的经济负担,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情况使我村的计生工作有所松懈。
(五)村庄环境卫生较差。我村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确实比较严重,村民的环境卫生素质差,环境卫生意识不强,乱倒垃圾、乱堆杂物,特别是在排洪沟内和公路两旁及房前屋后随处可见这种现象。
(六)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由于受我村地理位置的局限,优势资源匮乏,第三产业又难以发展等原因,使我村一直没有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可开发项目,致使村级集体经济越来越薄弱。
四、整改内容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整改措施: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考虑到部分党员因农业生产、经商和工作需要,村党支部决定一方面采取以党员、干部自学为主,支部专题学习为辅的方法;另一方面对于连续两次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党员采取补课的方式。把党员学习和群众生产紧密结合起来,把支部集中学习与党员自我学习相结合,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切实加强学习的实效性。
(二)增强科学发展意识。
整改措施: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改革创新精神,在今后的全村工作中要结合我镇发展形势和农村工作实际,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紧迫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集思广益,科学论证,集体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多请示多汇报,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力量,集中大家智慧,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的意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做好全村各项工作,开创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三)增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整改措施:要时刻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耐心细致地做好农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真心实意的服务好农民群众。以党员的标准和严格要求自己,发挥村班子成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党员群众,真正使农民群众感受到村两委办事的热情和效率,不断提高为农民群众的服务水平。
(四)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整改措施:根据村计生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村两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做好计生工作,加强计生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增强育龄妇女的计生意识,增强对计生服务对象排查摸底工作力度,加大制度、法规落实的力度,使我村的计生工作更上新台阶。
(五)加大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整改措施:村两委非常重视村庄环境卫生,利用宣传栏、各种会议等形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宣传加强环境卫生意识,形成环境卫生长效机制,以改变我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整改措施:两委班子非常重视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这个问题,也多次向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请教征询发展运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金点子、好建议;还多次召开了本村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会议,征求好建议、好点子,要求他们要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出发点,出谋划策、献言献策。
五、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村党支部决定成立由支部书记王洪恩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全村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统一思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阶段性成果,积极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推进我村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以来,农村宅基地经历了从农民私人所有到集体所有的历史性变化,作为具有生存和保障特征的制度,农村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其管理和完善对于保障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新农村建设有重要意义。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发展,土地的市场价值日趋凸显,土地蕴涵的巨大经济利益催生了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大量潜在市场的形成以及农村宅基地转让的事实,”农家乐”日趋发展为农村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现有的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很低,农村宅基地需求紧张。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农村宅基地制度作为我国一项特有的土地制度,是在我国集体土地所有制下发展出来的一种特有的物权形式。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理解有两种观点,即广义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城镇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而狭义上的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二者的区分原因在于历史原因,但随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发展,现行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文所述也仅限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没有在《物权法》中明确表述出来,《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据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界定为:农村村民为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用和使用的权利。1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属性分析
第一,保障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身份性的权利,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紧密结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正是基于成员的身份而取得,这种身份性是国家对农民利益和农村发展的保障性的考量;同时,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设立于集体土地上的用益物权,本身就承载着集体成员生存与发展的责任,宅基地使用权在分配上实行”一户一宅”原则,保证每个农村家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其取得方式的无偿性和时间上的无期限性也体现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
第二,物权性: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曾有过很大的争议,有学者主张自物权说,认为用益物权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之上的,而我国为土地公有制没有成立用益物权的基础。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成立的宅基地使用权,对民事主体而言就相当于自物权。2还有学者主张占有权说,认为应将中国物权制度构建为”二元结构”,也就是将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占有权两大类,所有权代表物的归属,而占有权则代表物的利用,那么以物的利用为表征的宅基地使用权就理应归为占有权。3《物权法》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明确定性为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为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符合用益物权基本特征。可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构建起来的,以实现宅基地的最大效益为目标,给予宅基地使用权人足够的意思自治去采取多种权利实现方式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权利人有权在权限范围内独立的支配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分析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发挥物的利用效益的重要性,对物的认识也逐渐从”归属”转而追求”利用”,强调对物的价值性和流动性的追求,而物的流转正是体现其价值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中,土地流转是提高土地价值和利用的重要途径,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更是农民仅有的生产资料,对提高土地价值的追求无可厚非,宅基地的资产价值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得到凸显。
同时,随着房地产热潮的出现,对土地的需求大量增加,在利益的趋势下一些农民采取地下交易的方式,形成了巨大的隐形市场。另外一些农民由于外出务工等原因,将大量农宅闲置,造成集体土地资产和国家土地收益的流失。一面是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得不到利用;一面是城市发展对住房的需求增大、得不到满足,由于缺乏合法的市场途径,供需不能平衡,这都导致了对资源利用效率的低下,价值难以实现。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可能性
一方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独立性意味着其可独立的为占有、使用、收益以及权利的流转,而农村宅基地作为一项用益物权,在内涵上应当包含这些权能,只是国家出于政策上的考虑而限制了某些权能的实现。这里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是否构成对其流转的制约?笔者认为二者并不冲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偿取得是国家处于对农民的保障和农村的发展所作出的选择,其身份性和保障性的属性是国家对农村发展的一个特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为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似乎成为了限制农民行使权利的桎梏。但正如在陈小君教授的文章中指出的,我们长期以来习惯农地立法中的”家长式立法”,立法者假定农民会在无法正确理解自己利益的情况下非理性地使用土地,而替农民作出符合其长远利益的抉择,对农民的财产作出种种限定,但随着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一厢情愿的家长式立法不再符合农村、农民的现状,已不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4
另一方面,我国相关立法并没有明令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规定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这只是规定了后果,并没有否定转让。而《物权法》第155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这条明确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情形,只是强调要进行登记。至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明确否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但是,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限定在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城市居民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其他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三、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明晰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定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物权法》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在”用益物权”中,将其规定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我国现行法律是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界定为用益物权,而作为用益物权,其完整的权限应当包括占有权能、使用权能和收益权能,可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立法上欠缺收益的权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仅有权行使占有及建筑住宅和附属设施用以使用的权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民,这里就使得处分权处于尴尬的地位,既然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那处分权自然归属于集体,但实际操作中会出现房地分离的现象,比如在继承农村宅基地时,房屋作为私有财产理应由继承人继承,但房屋所占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却不能继承,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其占地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分离,这与我国”地随房走、房随地挪”的一般法理相悖。
2.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模糊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强调,”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具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条件,法律并没有明确加以规定,只是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各地情况进行细化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1)申请人必须具有特定身份;(2)申请人存在合理的住房需求;(3)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申请事由。具体来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是宅基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不得申请取得或者继受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这里就存在对”成员”的判断标准的问题。
对于”成员”的判断,一般有三种标准:一是以户籍作为判断标准,即户籍在该地区就是该地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是以土地承包作为标准,谁有该地区的土地承包权谁就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三是以居住地即住宅为标准。以上三个标准在立法上并没有确定,而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很多。随着社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很多户籍并不在该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显然不能依据户籍作为标准而将他们拒之门外。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具有对外性,一些人受转让而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土地利用不像别的工作,它需要日日耕作,那么这些人的住房问题怎么解决,土地承包是为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存问题,而农村宅基地是为了满足集体成员的居住权,这两者应当兼备而不应顾此失彼。立法上对于成员资格的认定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导致判断标准混乱,成员资格认定缺乏根据。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价值缺失
根据现行法律,农民不能将宅基地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即不对外流转,但现实中却存在尖锐的冲突。一方面,农民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由于其他成员可以无偿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宅基地使用权在流转中的价值只包括自己所建造的住宅的价值,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无法体现;另一方面,市场上对土地需求剧增,在房地产利益的驱使下大多农民会采取地下交易的方式来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由于不能以合法方式通过市场途径进行交易,宅基地流转大多随意定价,其价值通常仅包括土地的价值也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而不包括农民自己所建的简陋的住宅的价值,这导致居民房屋所有权的价值缺失。不管哪种情况下,在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中价值缺失严重,农民的利益无法全面得到实现。同时,由于不能将宅基地转让给集体组织外部人员,一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人由于外出务工等原因,只得将大量农宅闲置,这使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造成集体土地资产和国家土地收益的流失。
四、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构建
1.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清晰明确的界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收益的权利,为使农民可以获得对宅基地完整的权利,应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制度进行清晰明确的界定,确定宅基地权属范围。宅基地流转的本质是土地权利的转移,权利明确是宅基地流转的必要前提,首先要明确土地权利的归属,其次要严格界定土地权利的主体与客体、权利与限制、取得与丧失等。土地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核心是处分权,如转让、出租、抵押、继承、赠与等权利。5同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农民取得宅基的使用权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这样有利于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明晰宅基地的权属范围,防范”一户多宅”和农民使用宅基地超过法定标准。另外,农民依法改变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关系,应凭有关批准文件及申请资料,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以保障宅基地使用权顺利流转。6
2.明确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基础之成员权,其取得的标准法律应予以明确,给出统一的判断标准。明确区分各集体经济组织的界限和各自申请主体的范围,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具体部署和安排。对于当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律界限、对外来人员如何申请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哪些权利与义务等等具体内容,不应该采取回避的态度而应该明确的予以规定。基于要顾及集体成员的生存和居住权两方面,我觉得以土地承包作为判断标准比较合适,赋予外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户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可以保障其居住,以更好的维护其利益,有利于农村的发展。同时,合理划分保障对宅基地的管理权能,充分利用村集体资源、加强村集体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职能,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管理体制,村以上各级政府应对当地宅基地政策进行宏观指导、对村集体的工作进行监督。
3.有限制的扩大宅基地流转范围
现行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种规定带来了一些弊端,农民的切身利益受损,有限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造成农村大量宅基地闲置;缺乏规划和管理,易引发社会矛盾,这不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农村的发展,我国需要扩大宅基地的流转范围。以现行的宅基地产权制度为基础,将有利于宅基地管理和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合理的条款予以保留。如: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以及农民在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等条款,从根本上杜绝宅基地的多占、乱占的可能性。7将相关政策中的绝对禁止宅基地对外流转的规定改为对流转范围予以限制、允许流转,实现宅基地使用权随农宅的合法流转。
对于扩大宅基地的流转范围,基于宅基地使用权在现在的农村还是起到很大的社会保障作用,为维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稳定,要扩大宅基地流转范围但是要对其设限,以逐步扩大流转范围,维护农民利益。在现在的社会制度下,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承包农村的”四荒”土地,我认为,扩大宅基地的流转范围应该以集体土地流转中村民外成员所获土地为限,这样,既可以满足农民转让宅基地实现其价值、避免闲置浪费,又可以使在农村承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通过流转制度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满足其住房需求。同时,也考虑到现实农村的实际情况,防止范围过大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出现混乱而最终损害农民利益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结语
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有制度中存在的缺陷,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划管理为龙头,以明晰宅基地使用权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化为取向,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严格宅基地管理的同时,允许农村宅基地有限制的在必要范围内依法、规范流转,提高土地集约利益效率,保障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充分实现,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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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富平:《物权法的十个基本问题――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法学杂志,2005年第8期;
[5]董万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分析》,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6]刘志猛:《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探讨》,载《知识经济》2009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