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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工程类、服务类和货物类3种,具体包括:设备货物采购,基本建设及维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审计服务,科学研究、科研协作及咨询,生产加工,投资、借贷,租赁、资产经营,合作办学合同等。
2.按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可分为招标项目经济合同和非招标项目经济合同。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超过一定限额的工程、物资、服务的采购必须要经过招投标程序,因此招投标活动成为影响合同订立的重要因素,而且经过招投标活动的经济合同因其采购金额大、环节多、程序复杂等因素,决定了该类合同的订立具有特殊性。
3.按其他方式进行分类:按合同标的,可分为转移财产合同、提供劳务合同和完成工作任务合同;按合同形式,可分为口头经济合同和书面经济合同;按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方式,可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按照合同的订立先后,可分为主体合同和补充合同等。上述分类方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联合采用。在经济活动比较多的单位还可以按分类对合同进行二级、三级分层控制。例如:招标活动(一级)的工程类(二级)的主体合同(三级)。
二、加强合同订立环节审核,减少合同签订风险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有多个环节,包括合同草拟、合同订立、合同签署、合同备案、归档等,其中合同订立环节中对合同草案的审核工作尤为重要。审核要点如下:首先,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双方约定,特别是学校的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标的(指工程、服务、货物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其中:工程类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价格、质量保证期、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与方式、验收、结算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服务类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服务范围、服务期限、酬金、结算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货物类合同必备条款包括货物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质量标准、价格、质量保证期、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与方式、验收、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重要内容等进行审查,做到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完整、符合要求,基本要素齐全,格式要规范,条款明确具体,文字表达严谨。合同语言须准确、周密,以防止产生歧义,造成纠纷。同时应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有损学校利益,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和规定,是否有经济合同约定支付标的经费来源,是否有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等。其次,确定合同的格式或版本。对有国家规定格式的合同种类,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版本执行;对国家没有规定格式的合同种类,高校应对各项同类型合同制定各种基本固定的格式。执行国家规定的格式合同时,要对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包括协议条款、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均研究透彻,了解其具体含义及法律意义,避免因不明白其内涵造成误解产生漏洞从而给单位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对没有国家规定格式的各项同类型合同,在制定合同条款过程中,将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内容全部涵盖进去,形成固定的格式,使用经过反复斟酌的基本用语,尽量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文字和不规范的语言,减少文字陷阱,控制合同风险。再次,合同不能与招标过程相脱节。招投标活动产生的合同是招投标活动的最终成果,尤其要注意签订合同时不能出现与招投标过程脱节现象。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审查合同条款招标前后是否一致,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标的物是否一致、项目范围是否一致、履行期限是否一致、结算方式是否一致、付款方式是否一致、违约责任条款是否一致等。将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中的重要内容与合同相应条款对应,将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等内容纳入合同条款。另外,还要通过制定一些补充合同条款来建立合同和招投标过程的关系,使合同的内容涵盖招投标全过程的重要内容,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效果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
1.建立合理、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建立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包括经济合同管理决策机构、经济合同承办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经济合同内部管理各部门的职责。经济合同管理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学校经济合同的管理,负责管理合同签订的授权和合同专用章以及相关法律事务的办理;经济合同承办部门是指发生经济活动的具体办理部门,负责合同和相关事项具体手续的办理;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一般指资产和基建管理部门等,负责负责审核合同的主要条款,负责订立合同等事务;合同监督管理部门一般指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的主要条款,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合法、可行、完备和严密,防止出现不应有的合同纠纷。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建立专门的法律顾问组织,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
2.严格执行合同授权审批制度高校应当综合考虑在有关部门设置有效的合同管理人员岗位,明确经济合同的各级授权委托审批以及签署权限,并严格遵守授权委托权限。对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超出授权委托权限、签署权限签署合同,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借贷等重要经济合同等行为要注意防范。
3.实行合同审核会签制度对于金额较大、影响较深、涉及较高专业技术的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组织法律、技术专家与财会、审计、监察工作人员等共同参与合同条款的审核,必要时还可外请专家出具专业审核意见。专家和参与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的重要意见和事项,经确认后应形成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已审核后的合同条款应请参与审核的各方面专家对审核意见进行会签,作为合同修改的依据。
四、严格履行经济合同,对合同履约情况加强监督审查
高校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主要涉及财务、资产管理、审计部门。上述部门应当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合同(特别是基建工程合同)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在项目资金筹集、招投标、合同的签订等前期环节以及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都要积极参与,以获取重大经济项目合同的基本信息。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情况严格进行审查;对合同重要条款的执行进行严密监督并保证其按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对合同支付金额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学校不发生多支付合同款项的风险。
五、重视合同备案、登记和归档,建立合同的详细信息档案
关键词:高校;经济合同;现状;建议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的权利,同时也拥有独立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高校经济合同是指以自己为合同一方的主体,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的基础之上,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各类具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协议或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各类服务类合同(主要包括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审计业务合同等)。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因为一些人为或客观上的原因,会出现一些合同纠纷,而在双方主体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仲裁或诉讼等不良后果,对高校的经济及声誉都有所创伤。如何减少或者消除这些不良后果,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投入更多的事前精力,去减少因签订合同而引发的风险。
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高校从它的财政资金投入及在校生人数划分,可以划分为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对于部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分散、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科研项目种类、科研项目金额等都比较大,相应的在管理制度上也逐步的完善,由校长办公室下设法务部门,专门审核经济合同条款;对于省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一般由老、新两个校区,教职工人数一般在1000-2000人左右,学生人数一般在10000-20000人左右,科研项目种类由少数中央支持地方,国自然,973项目等和众多横向科研经费组成,科研项目金额年总额可以达到1亿-2亿之间,在管理制度上不是很完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基本上局限于审计处、招投标办、资产处或者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一项附带智能;对于市属高校而言,因校区基本上就一个,教职工人数一般也就几百人,在校学生人数也有限,科研项目及金额不多,管理上比较简单,基本也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也无处可寻,处于无人审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的现象。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不管是部属、省属还是市属高校,因为它们本身管理机制存在很大的差别,但高校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是需要将各类经费用好,发展好教学与科研事业。对于经济合同管理,各高校的管理目标也应该是一致的,是要减少合同存在的各类风险,保证教学与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综合而言,目前各类高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下列几项:
1.合同管理机构缺失。高校经济业务种类庞大,部门设置也较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一个部门之中的有的经济业务类型不是其他部门所弄明白的,对于一个经济事项需要签订合同,对于它的可行性,必要性,具体金额的确定等,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来审核把关。
2.合同前期手续不全。目前高校合同签订的程序基本是部门领导或部门经办人员与合同主体另一方协商好后,根据对方单位提供的合同模板或者学校自身的合同模板,根据盖章程序的要求,相关领导签字后即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在对合同主体双方协商的相关内容和过程,没有相应的材料支撑,无从了解经济事项的立项、谈判、审批等相关重要流程。
3.合同条款审核不严。一般高校一年签订的各类合同大概有5000多份,除去寒暑假等节假日,平均每天需要签订30份左右的合同。对合同条款的把握必然存在不仔细,特别是一些特殊经济事项合同。合同条款审核不严,后期的合同风险将很大,容易造成高校的经济损失。
4.合同履行缺乏监督。高校各部门领导对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不是很了解。设备采购合同是否已经到货验收?工程类合同是否已竣工验收?款项是否已按合同条款支付?维修项目是否还在质保期内?等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各个部门或者归口管理部门整理清楚,以免多付款,设备工程未验收,质保期内发生维修费用等情况的出现。
三、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建议
1.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人治不如法治,在规范管理之前,制度先行。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组织管理机构框架,制定适合自身管理要求的相关制度要求。好的管理制度应具有实际可行性,在理清实际工作运行流程的基础之上,提炼出相应的管理措施,指导实际工作,规范流程,填补漏洞。
2.确立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的设定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及管理要求,确定是设立专门的法务部,还是在已有的部门下设置经济合同管理科,对于已有的部门,权衡确定是在资产管理部门、招投标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还是审计处,所有的设置都是为了在达到管理要求的基础之上简便流程,将合同管理的前期立项审批、招投标与后期的审计、付款相串联起来,一体化管理。
3.设立合同审核专家库。一份合同的审核,在注重它的前期手续的是否完毕的条件下,主要还需要审核它的具体条款。目前高校对于一些经常出现的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已基本制定了比较正式的模板合同,对于模板合同的审核相对比较容易点,但对于没有模板的其它经济事项,特别是金额比较重大,期限比较长,主体比较复杂的合同,需要相应的专家对合同条款进行把控,并出具相应的专家审核意见。比如对于数据库的采购合同,物业托管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等,需要相关专家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审核,充分维护学校的相关利益,减少合同条款存在的风险。合同审核专家库可以由学校具有相关知识的教职工、领导及校外的中介机构专家等组成,根据需要审核的事项,随机抽取专家库中的专家,匿名审核修改,最终由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修改意见,形成最终合同文本。
4.建立合同履行汇报机制。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履行是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相关的经济事项才能结束,合同才能终止。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需要形成常态机制。合同承办人负责具体跟踪合同履行的负责人,当出现异常情况时,需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是需要重新签订补充条款还是终止合同,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具体处理。对于重大经济项目合同,需要根据相关领导小组的讨论或者校长办公会的研究来决定。
5.加强外单位的信用评估。合同主体的另一方外单位的资质,信用,履约情况等,是高校需要持续考核的,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外单位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不能开具正规发票等情况,高校应及时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如证实外单位存在债务风险,履约风险,诉讼风险等,学校应将其纳入不正常单位名单,在后期其它经济事项签订合同时,避免与这家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关系。
作者:郜婷婷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
参考文献:
[1]唐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5,(16):324-325.
[2]刘静.浅议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经济管理,2015,(10):73-75.
[3]漆刚,廖云.高校经济合同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高校管理,2015,(17):115-116.
一、分析高校经济合同的差异
高校作为民事主体参与市场行为,在法律方面与其它任何主体都担任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从其自身性质、合同内容以及签订程序上来看,与其它主体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一)合同主体差异分析
高校经济合同的主体自然是参与校方。学校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从事教育、教研工作,与其它主体相比,高校参与社会市场行为,主要是为了学校教育、教研工作的开展,其参与目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它并不需要得到实质性的经济收入,只要存在于学校教育、教研工作有利的因素,高校都会去参与,如建立校企科研项目等。
(二)经济合同内容上的差异
社会团体,如企业,他们参与市场行为一定是带有盈利目的的,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高校参与市场活动,则需要能够推动高校学科建设、教学发展、公共服务发展。因此,在合同内容上,其它社会团体几乎会涵盖一些资金注入与利益分配项目,而在高校经济合同当中,有时是不包含这些内容的。
(三)经济合同签订程序的差异
高校与合作方签订经济合同,会派遣校方的法人代表与对方进行签约,签约名义则使用学校的名义进行,这就区别于社会上某些以个人名义参与市场活动、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
二、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上文所讲述的高校经济合同差异及其自身的管理行为,造成了其在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下文,笔者举例其中的三项问题进行说明。
(一)合同管理机构的缺失
我国高校所设立的所有部门几乎都是与教育有关的部门,从高校开始参与市场行为以来,就很少有学校设立专业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众多的经济工作、合作管理等工作几乎都是交由学校具备经济管理和公关管理能力的人才进行,这些人往往又担任着学校其它教育工作,多年未从事此类工作,生疏是在所难免的。这就造成高校经济合同缺少专业人士管理,尤其缺少具备法律知识人才的管理。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
高校经济合同订立不规范,不仅仅表现在内容上,最终为突出的问题是其在法律条款方面的不规范与缺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个人或团体独享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如果高校经济合同要作用于高校,就必须以学校的名义,派遣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进行合同签订,而在实际的操作当中,高校所派遣的合同签订人并非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除此之外,高校经济合同的很多内容都存在法律漏洞,未经专业法律人士查看认准。
(三)对于合同条约履行监督的缺失
高校日常教育工作纷繁复杂,在与合作对象签订合同以后,几乎是没有时间监督自身以及合作方对合同的履行。其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拆分出专业监督合同履行的机构,校方对合同履行也并不重视,由于很多的合同并不具有经济的迫切性,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合同履行的早晚。
三、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的管理策略
根据高校经济合同的特点及其合同管理漏洞分析,笔者在法治视域背景下,提出了以下几点经济合同管理策略: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在参与市场行为时,虽然承担了复杂繁重的教育工作,但是既然决定借助外力推动学校教育发展,就应当好好的利用起这样的资源。所以,高校出击的第一步就是要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根据高校发展需求和运行特点,从法律人才的引进入手,建立经济合同签约前准备工作规范、合同签约标准以及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得以完善,才能够进一步减少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漏洞,切实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专业管理机构,并协同学校其它各单位共同管理
专业管理机构专职管理经济合同签订的一切事宜,并协商洽谈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顾问与公关管理,它是完善高校经济合同法制管理的必要手段。专业管理机构的建立需要学校对外引进人才,或者是与社会法律机构进行合作,解决合同签订的法律问题,另外,还应从校园内部抽调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才参与经济合同的法律管理工作。使经济合同管理部门与在校其它单位共同进行经济合同管理的目的就在于让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适应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最大程度的发挥经济合同管理对教育工作的推动和辅助作用,这同时也是学校参与市场行为的根本目的。
(三)开展内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需要了解校方教育工作,同时具备合同管理素质的人才。培养这类管理人才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从高校内部挑选人才进行培养。校方管理人员应当挑选有意向并适合于这项工作的在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可以使用进修、留学、讲座、上培训班的方式进行培养,还可以将培养对象输送到企业当中进行实践培养,提升其法律意识,稳固其法律基础。
四、结束语
关键词:高等学校;合同管理;问题
一、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由于高校每年都要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故几乎每天都有合同履行时点出现,合同履行情况既无法即时汇总,也实现不了动态智能管理。高校的经济合同从资金流向方向区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付款合同,即高校购买货物或者劳务等需支付外单位或个人款项的合同;第二类是收款合同。收款合同又分为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接受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取暖费等合同。
1.联合办学合同。即高等学校与有关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合同。主要涉及学费、培训费、住宿费的收入分成,收入分配时点,违约责任等。
2.资产租赁合同。即高校将闲置的教育教学设备以及教室、食堂、超市、房产、车辆等资产对外租赁取得收入签订的合同。
3.对外投资合同。即高校利用货币资金、实务资产和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签订的合同。
4.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有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应逐级申报,分级审批。资产处置行为应和购买方或接收方签订经济合同,借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5.接受捐赠合同。学校接受校友、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均应签订捐赠协议。以证明资产产权转移和作为财务入账业务依据。
以上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时点高校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财务报销、审核、入账又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故高校基本上不能即时汇总出所有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结果,也不方便跟踪管理。
(二)财务审核和合同管理脱节。高校财务部门岗位设置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报销审核人员不一致,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和掌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也就不能科学、准确地办理款项支付业务。比如:某一时点,某基建工程款应付对方工程款的总金额?应挂往来科目的款项金额?第二次付款时点?第二次应付金额?留取质保金多少?等。在工程款中还应扣取多少租赁校产款项、水电费等一系列复杂的经济往来控制要素。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
(三)提供给决策层的数据滞后,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最新、最准确的数据。高校决策层在对学校整体运行情况作宏观部署时,要审议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收入负债情况。其中,分析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项的依据就是经济合同。由于财务账套确认应收、应付往来科目受对方单位开具发票,本校各部门、各级次签字审核报销程序的制约,故财务确认应收、应付资金情况有滞后性。高校决策层需要审议经济合同整体履行情况,只能发动各部门将繁多的经济合同按收、付款情况分成两种类型分析,故牵扯面广、周期长,比较繁琐,不能为决策层提供即时、最新数据。
(四)目前的经济合同管理中环节较多,容易出现人为缺失给高校造成损失。目前,大部分高校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是部门或处室牵头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审阅学校决策层会议通过合同签订经办部门交办公室存档编号办公室编号后转交财务备案纪检审计部门存档。如果以上几个环节出现某个纰漏,会给经济合同的执行带来实质性损失。
(五)合同管理较为粗放。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
(六)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抓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要求。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高校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要求高等学校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积极推进内涵管理。这就要求高校将经济合同管理纳入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的管理轨道。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高校开发经济合同动态管理平台,基本功能设想如下:
(一)网络会签功能。各处室、部门按照职能设立各初始登记入口。合同签订经办部门经办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将合同的名称、标的物数量、金额、质量要求、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登记到系统中合同签订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在网上审核法律顾问网络审核财务处网络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网络审核校长网络审核(重大合同的签订需经高校领导集体研究签订)法人代表签字、验印经济合同专用章、签订纸质正式合同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网上编号后收集纸质文档纪检审计部门存档。此功能,相比传统合同会签流程,网络会签能实现无纸化办公,更方便、快捷,而且能实现异地会签,避免传统方式因某一节点人员离校耽误合同签订的缺陷。
(二)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构建最关键的一个功能就是要实现财务数据动态化录入。财务部门要设定录入端口,由主管会计根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情况,依据合同目录及时录入收入和支出金额。实现此功能的前提是财帐据要及时更新,对已经收付的款项,在记账软件下账后,要同时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中登记。
(三)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系统要设定合同履行节点自动预警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运行时,到关键时点时要实现红字预警功能,及时提醒经办部门及时催收或者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同时,财务、纪检审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都能收到合同到期预警信号。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为学校领导设立超级管理员账户,随时调阅每个经济合同的应收和应付情况,并能统计出某一阶段的高校应收金额和负债金额,便于领导层宏观管理和决策。
(五)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的总管理员最好设在学校纪检审计部门。该部门可随时跟踪检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可随时生成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报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要设立两个基本模块,即收款模块和付款模块,两个模块都要分别设立报表系统,要能生成以下数据:一是经济合同应收款总金额,二是经济合同应付款总金额,三是经济合同已收款项占应收总金额的百分比,四是经济合同已付款项占应付总金额的百分比。
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各种新常态的涌现,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推行内涵式发展和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翟苡辰.财务管理要注意对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的监督[J].经济研究导刊,2010(15).
[2]毛丹.高校新区建设中经济合同管理的财务介入[J].现代经济信息,2010(04).
关键词:分包合同 管理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与项目之间上下联动,使整个管理过程透明化、程序化,形成一套系统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达到合作双方的双赢。分析分包工程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往往与未能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的程序有关。因为一项分包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效果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分包队伍的选择标准
分包队伍的选择往往决定了一个项目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成败。分包队伍的选择与招投标中的资质预审有某种相似之处,但由于社会上存在着千变万化的分包和形形的挂靠,使得其真伪难辩,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是较难反映分包队伍的好坏,选择分包队伍时优先选择与企业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对象,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分包队伍。对于新的合作对象,除了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进行考查外,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应进行全面的了解。
人员配备要求。除了具备相关的具有类似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外,关键是具备与其承担的分包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人和熟练的操作手。
资金筹措能力。这是反映分包队伍实力的一个指标,要求分包商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这样能减少总承包商很多的风险,有利于合同的顺利执行,有时甚至能关系到合同执行的成败。
设备情况。必须具备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所必须的设备。
施工经历。必须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
施工成本。分包商的施工成本往往被总承包商忽视,一个好的分包合同理应达到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双赢,这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的必要前提,只有分包商的施工成本低于分包单价,分包商才能获利,从而能顺利的完成合同,否则,会给合同的履行带来极大的困难,因而了解分包商的施工成本是很有必要的。
分包合同的签订细节
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要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的程序,使整个管理过程透明化、程序化。分析分包工程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往往与未能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的程序有关。在签订合同时以下几个方面的细节需要特别注意。
合同签订要及时。有些分包工程不能及时签订合同,只管干活抢进度,形成了合同事实,或将某些敏感的经济条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谈,使项目的合同谈判处于非常被动状态,达不到预期的分包目的,从而使双方引起扯皮和发生经济纠纷。
合同签订要执行会签制度。合同正式签订前,要执行会签制度,公司可以明文规定未给会签的合同都属个人行为,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从而杜绝个人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如,项目经理个人或项目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私自签订的各种出卖公司利益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签订人要合法。一些项目领导未经法人授权,非法与分包商签订各种合同是分包合同管理混乱的一种表现,项目经理为公司授权对外签订合同的唯一合法人,其他任何人未经公司法人授权不得对外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否则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预付款问题。除非分包大型的工程,一般的小型分包工程,分包商都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因而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即使是大型分包工程,如果分包商不能出具相应保函,也不能支付预付款,否则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就会处于被动状态,从而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有很多问题出现在各种表现形式的预付款上(包括借款),项目分包工程出现的超支付现象就是其突出表现。
工程转包及层层分包。分包工程如果管理不到位,很容易出现转包及层层分包现象,因此,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在合同中应注明“出现此类现象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进度控制。有的分包商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会出现“占着茅坑不拉屎”的现象,更有甚者很长时间联系不上分包商,使项目处于很大的被动状态,因此,合同应中明确规定“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人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开工地七天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过约定期限七天,致使工地处于停滞状态达七天以上”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工程转包及层层分包、进度控制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规定如下“甲方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并终止承包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甲方的各种权利和权限,甲方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的认定由甲方完成,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认定的工程量并默认其数量是合理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负担新进场队伍的调迁费用。”
工程变更。这在工程施工中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如果在合同中不明确给予规定,常常也会引起纠纷和出现管理漏洞,因此,合同中应注明“所有的工程变更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不予确认”。
结算程序。分包工程的结算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也是分包工程出现问题较多的环节之一,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按项目规定的程序办理结算手续。一般结算程序如下:乙方对已完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并报甲方技术员抽检;甲方质检人员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驻地监理验收;乙方对经甲方评定的分项工程计算工程量并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和技术员签认;项目工程部门对已完分项工程数量进行审核;项目材设部门对材料款、机械租用费提出扣除数量;项目其他部门审批(安全、保卫、地方关系及其他);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总经济师审批;项目总会计师审批;项目经理审批。这个程序一是便于项目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有效控制,二是使结算的过程透明化,使项目各部门及管理人员相互制约,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分包工程结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各种业务往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分包商有这样或那样的业务往来,为了规范分包商与项目的各种业务往来,有必要在合同中应明确“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往来,必须由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一切要求”,这样可以杜绝与分包商的业务往来上出现的各种混乱局面。
分包合同的执行要点
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项目合同管理部门是分包合同的对口管理部门,须对合同执行的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一些大型分包工程,工程规模大,单位工程多,合同管理若不及时跟上,事过境迁,极易引起纠纷和出现管理漏洞。
合同管理台帐的建立。在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过程中,除了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外,另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就是及时建立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台帐,反映项目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额、分包工程的形象进度、工程结算、材料调拔、机械租赁、工程借款、工程变更索赔、工程支付、质量保证金及其它各项费用,需要能够全面、及时、动态地反映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状况,为分包工程管理的各种决策提供真实的依据,达到对分包工程有效监管。
项目各部门的配合。由于分包商与项目各部门都存在一定的业务关系,对与分包商的业务往来进行统一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了,然而,由于存在利益关系,部门之间有时难以协调配合,因此,项目需要对项目合同管理部门授予特定的权力,使项目各部门之间自动配合协调工作。
结算与支付。有的人看来结算与支付是一回事,从而使分包工程的结算不愿及时进行,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结算要做到及时,避免因时过境迁带来不必要的扯皮现象,而支付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项目资金状况和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台帐反映的情况灵活处理。
权力约束。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工程分包存在很多“暗箱操作”,项目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的权力一旦失控,腐败就会重生,因此,项目内权力约束机制的形成对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施工合同;效益;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 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 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1.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 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
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的变化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 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实体项目基础的深度与措施项目施工降水有关,实体建筑物的高度与措施项目脚手架有关等等。其次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
(3)材料价格的变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
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
【关键词】程预算;预算管理
1、建设工程的市场背景
1.1 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市场竞争不规范
近几年来,在宏观政策调控下,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从事建筑施工的队伍却以更大幅度增加,“僧多粥少”的供求局面使得本来已经激烈的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一些施工企业为争得施工任务不得不面对难以接受的招标条件,如压价承包、垫资施工、压缩工期、肢解发包、指定分包等这些不规范的市场交易,施工企业只有拼老本,保眼前,长此下去,施工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后劲,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样也就更加助长了建筑市场竞争中的不规范行为。
1.2 企业之间差异存在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市场经济呼唤公平竞争,然而企业之间的历史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曾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也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在与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起参加竞争时,明显处于劣势。在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时正确处理好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是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首要问题。
2、建筑工程预算管理的具体内容
2.1 投标阶段的项目预算管理
标书编制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段,技术标要求编制出最优的施工组织设计、最佳的施工方案、最少的投入、最多的产出,经济标的编制是整个投标的关键。经济标的预算编制准确,能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许多参考依据,减轻预结算的后期工作量。经济标的编制必须按顺序做到:根据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及规定计算报价、测算投标风险费用、优化分析确定报价。
2.2 施工前的项目预算管理
2.2.1 根据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编制工程预算,并及时收集当地物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材料预算价格及相关规定
在工程开工之前要根据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根据计划安排的施工内容和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做好工程施工图预算,把每一项预算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等各项费用内容,按照不同的单位工程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按照预算费用和工程的总体计划安排制订工程施工费用支出计划,并通过方案的优化,压缩各项费用的开支。及时收集当地物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月份、季度材料预算价格,收集当地物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当地预结算编制的有关文件和规定,编制的预结算文件才符合当地要求。
2.2.2 认真学习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合同管理打下基础,降低施工单位工程承包的经济风险
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其结算方式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固定价加设计变更调整价结算的合同。一般来讲,签订固定单价结算的合同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比较稳妥的方式,但是,如果对工程内容有充分的了解,对该工程的施工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也可以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价加设计变更调整价结算的合同,虽然风险大,但是其带来的利润可能要大于固定单价合同。
2.3 施工阶段的项目预算管理
2.3.1项目预算人员编制分部工程预算
为了使项目管理处于先进的管理状态,把预算(概算)细化而达到工程动态管理的目的,唯一的途径就是要求项目预算人员编制分部工程预算。分部预算不仅能满足项目施工需要,还能满足项目成本管理,找出概算的富裕和不足,为今后预算的调整做好基础工作。
23.2 对施工图中用到的新工艺等,应编制预算报甲方
对涉及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整理规类,并编制预算报甲方审批同意使用。甲方审批同意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日后结算工作中才不会产生分歧现象。
2.3.4 对于设计变更、签证要及时计算
做到当月的设计变更、签证工作要及时计算当月的变更、签证,并及时编制补充预算,保证工程价款的真实可靠。搞好项目施工阶段的预算管理,是项目增加收入节约开支的重要管理手段。
2.4 竣工阶段的项目预算管理
2.4.1 工程竣工阶段,项目预算人员应先准备以下结算资料
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单、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因工程原因形成的会议纪要等资料。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隐蔽工程记录、当地造价部门颁布的各种调价文件。
2.4.2 编制竣工结算的文件资料
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预算、项目现场签证预算、材料价差预算、政策性调整预算。
2.4.3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好后的工作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好后,项目预算人员应积极与业主进行核对,一般要求在一个月内向业主报出并办理结算。应及时协同建设单位报请审计部门审计,只有结算经过审计,结算成果才真正有效。项目竣工结算是整个项目的经营成果,是项目预算管理的目的。
3、加强建筑工程预算管理的方法
3.1 抓好施工图预算编制管理,提高业务素质
编制施工图预算前,首先必须搜集、掌握必要而详细的基础资料,如会审的施工图、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工程承包合同等。施工图预算项目内容要完整,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能漏算,也不能高估毛冒算。
3.3 抓好预结算审核管理,提高预结算编制质量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控制,同时又是一个动态的控制。建立严格的预结算审核制度,以提高预结算编制质量。一份施工图预算编完之后,必须经过认真复核,使批准后的预算真正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从而避免高估冒算或漏项少算的现象发生。负责人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和施工的具体措施及方法,收集有关现场签证资料,及时做好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的补充预算工作,为工程竣工结算打好基础,随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与业主、监理等部门核对预算时,要遵循“态度端正、不骄不躁、实事求是、耐心细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若产生争执时,要以理服人,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方式方法,以保证施工图结算能达到更好的效益。
4、完善建筑工程预算管理的建议
4.1 重视“以人为本,关注预算道德”的新理念
重视“以人为本,关注预算道德”的新理念,全面提高预算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人是预算工作的主体,是预算工作效果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预算工作应该以人为本,离开了对人的关注,建筑施工企业的预算工作无法搞好。由于预算影响到很多人的经济利益,预算管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道德问题。比如,不少部门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在制定预算时经常表现出本位主义的思想,作出较为宽松的预算,即有意低估收入、高估成本。然而,这违背了预算指标应该尽量客观、公正、可靠的要求,缺乏道德意识的预算管理必然影响预算工作的质量。“以人为本,关注预算道德”的理念还要求企业在执行预算工作过程中应该尊重人性,注意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级员工参与预算工作,在员工中塑造“这是我们的预算”的氛围,不给员工造成“这是你强加给我的预算”的感觉。
4.2 建立业绩考评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业绩考核体系,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机制。而建立业绩考核体系的关键,就是根据企业全面预算目标,自上而下,把全面预算目标层层分解,设置关键业绩的具体指标目标,每一个岗位必须做到责任明确,岗位之间界限清楚,任何一个部分出现问题,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责任人的全面预算管理平台。根据效益实绩考核预算结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适时讲评,及时奖励,表彰创意和创新,指出缺点和不足,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经营者、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本通告的调整范围为本市辖区内的因特网站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活动。经营者从事网上竞价销售活动的不在本通告的调整范围内,其规范意见将另行制定。
二、经营者、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站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自觉地兑现承诺,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三、消费者在利用因特网站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各项权利。
四、网站所有者及其他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履行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五、网站所有者及其他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六、网站所有者同其他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相互提供或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前,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书面合同应至少保留两年。
七、经营者在利用因特网站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凡在网上签订销售合同的,该合同应至少保留两年。
八、经营者不得在因特网站上采用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误导消费者。
九、在因特网站上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将其真实注册地点、联系方式或交易地点告知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地址。
十、在因特网站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必须明示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不得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做出虚假表示。
十一、在因特网站上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必须明示所售商品的产地、生产者、规格、等级、质量状况。当消费者提出对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项内容的疑问时,经营者应当如实答复;对一时无法答复的要说明理由。经营者在上述各项信息时,不得做出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
十二、经营者不得在因特网站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制作成份、价格、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广告经营者不得、设计、制作、虚假广告。
十三、在因特网站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或明确的警示,并说明或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能够在网上明示的,应予以明示。不能在网上明示的,应当在实物交易过程中向消费者明示。
十四、利用因特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上经营者必须提供。
十五、网站所有者应按照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对网上经营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的通告》的规定进行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并在主页面上设置工商备案标识。
十六、消费者在利用因特网站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注意识别网站合法备案标识,并注意识别网上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发现未经备案的网站可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网站HD315.gov.cn进行在线咨询。
十七、利用因特网站从事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注重自身信誉,加强自我约束,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交易秩序。
十八、网站所有者应加强管理,督促利用其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关键词:内部控制;高校;经济合同管理
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要点的分析
(一)梳理业务范围。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业务主要指涉及经济支出与收益的行为,从业务范围来看,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结算、服务交易、货物交易等经管理部门认定必须签订合同的业务。从高校部门范围来看,主要包括责任部门、管理部门、协作部门等。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准确梳理业务范围。(二)明确控制目标。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需要以一定目标为依据,明确管理经济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评定经济合同的薄弱环节,并采取相应措施,促进经济业务合理开展和合同的有效履行,以提升高校经济管理水平,维护合法权益。(三)明晰审批权限。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内容比较多,种类比较繁杂,为了提高管理的针对性,一般合同种类或金额划分为重大合同、重要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类型合同的审批权限也不同。主要审批责任人包括、法规处处长、财务处长、各部门副校长、校长等,涉及人员比较多,通过明确审批权限将经济合同管理的调查、谈判、签署及结算工作的审批细化到每一个负责人。(四)识别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策略。经济合同管理往往会存在着主观和客观风险。因此,高校合同管理部门要将业务流程条理化与业务环节的制订放在首位,并将具体内容细化,具体包括岗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不相容的岗位是否分离、各流程的审核制度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执行是否有效等。成立风险评估小组,采用定量与定性的方式判辨各类风险的发生率,以及风险发生后对学校未来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并以此为依据,提供有效的应对措施。
二、内部控制视角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优化策略
(一)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力。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石。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面的重要内容,要想提高其管理水平,首先需要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与只执行力。根据《合同法》相关内容,对合同的文本拟定、审批、签署、履行、纠纷处理、结算以及后续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部署,并实施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实现内部的有效牵制。此外,还要建立与每个执行环节相对应的制度,保证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有据可依。其中可以将重点放在归口管理机制的制订,确定本校内部各种操作的归口管理责任单位的控制方法,促进经济业务相关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二)利用内部控制流程图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流程的科学梳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在设计合同管理流程时,首先要明确各个业务环节所对应的管理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员。比如,在合同执行这一流程中,合同经办人要随时跟随合同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生异常必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合同管理员报告。又如,合同签署环节,主要涉及合同执行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计纪检部部门共同参与。为了准确梳理各环节与各部门和负责人之间关系,可以借助内部控制流程图,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三)落实经济合同的全程性跟踪。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全程性、动态性过程,以合同文本的策划为起始,以后续管理以及归档为结束,整个过程都需要全方位的跟踪与监督,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维护高校实际利益。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指定专员进行跟踪与监督,并将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日常化、规范化。结合跟踪系统的应用,明晰合同实施流程,增加执行情况的透明度,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内部控制业务层的重要内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逐渐成为影响高校未来发展的重要标准。因此,在高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降低经济风险,维护高校利益,为人才培育、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关键词: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合同管理
一、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内容
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后,从核算基础、核算内容、核算依据等方面均发生重大变化。(1)核算基础不同。高校由目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同步实施的双基础。会计体制从单一的预算会计转变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轨制核算体系。(2)核算内容不同。所有资产、负债均要入账,高校应及时确认当期的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或有负债等未入账负债。核算内容增加,范围扩大,核算更为复杂,更丰富地体现高校财务状况、运行情况、运行成本及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更全面地反映与预算执行情况相关的信息,提高决策信息的相关性及有用性。(3)核算依据不同。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收入,反映当期收入的实际情况,并且要对收入和支出进行配比,更准确地反映了单位的运行成本。
二、加强合同管理对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作用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迅猛发展,高校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以高校为主体签订的经济合同也越来越多。高校参与的经济活动有一定的特殊性,合同主要围绕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签订,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材料采购、委托加工、设备采购、基建维修、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培训办学、科技服务、技术转移等。本次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建立财务会计体系,完善预算会计体系。财务会计体系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增加收入和费用两个财务会计要素的核算内容,增加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核算内容。高校财务人员对相关经济合同进行专业判断,合理确认当期收入及成本,科学、全面、准确反映高校的资产和负债状况及高校可以调配的资源。合同是学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的管理,对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经济利益、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高校财务管理中合同控制的现状分析
(一)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与业务脱节
高校合同管理属于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高校虽然设置了由校务会或党委会直接领导的合同管理机构,但工作内容往往局限于合同的登记备案,对合同的履行过程无法进行全过程监督,其中更鲜有财务人员参与。
(二)合同签订主体复杂,监管乏力
高校各二级单位日常对外经济业务相对独立,由于合同管理机构缺位或监督机制缺失,各部门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且互不干涉。如:房屋租赁由总务部门签订,基本建设项目由基建部门签订,设备采购由设备管理部门签订,各类教育培训由各院系签订。合同资料分散在总务处、基建处、设备处等管理部门以及各院系等二级单位,缺乏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对校内合同进行归口管理和动态监控,无法及时了解学校所有合同签订情况和履约进度,合同执行过程中无人对付款进度和完成程度进行确认,导致无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合理确认收入及相应成本。
(三)信息沟通不畅,电子信息化程度低
高校为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但由于合同管理机构缺位,多数高校尚未建立合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信息传递不及时。种类繁杂、数量庞大的合同档案分散在各二级单位,同时由于没有配备合同专员进行集中统一的电子信息录入和整理归档,合同信息传递不畅,严重影响财务信息质量。
(四)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目前,高校对外所签订的合同种类越来越多,涉及的范围涵盖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基建维修、科研合作等方面。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学校的内部流程和外部信息,具备敏锐的洞察分析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多数高校的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是办公室人员兼职,没有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不具备财务信息甄选能力。
四、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政府会计制度推进需要完善的组织体系作为支撑。为保障合同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集中性,高校应首先组建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法律事务办公室、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招投标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合同管理工作小组,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分类,按照分类吸收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系负责人组建工作小组,对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终止、归档进行全过程管理。
(二)规范高校合同管理流程,构建动态合同管理体系
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及流程规范是合同管理的核心,高校应从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入手,对合同从审批到归档的整个过程进行规范,全面梳理合同签订及履行流程,建立合同登记台账,定期报送合同履行情况,构建动态合同管理体系,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为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
(三)创建合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为提升高校合同管理效率及效果,应创建合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覆盖高校各二级单位及全部业务范围,对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终止等流程进行实时监控,以便高校合同管理部门监控合同执行的全过程,促进规范管理,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满足合同业务全过程、精细化的协同管理,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满足高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
(四)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
高校财务人员长期按照预算会计体系处理业务,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政府会计准则的实施,为高校财务人员带来了更多的挑战。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提高财务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更新管理理念、增加知识储备,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综上所述,高校合同管理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从组织体系、制度建设、系统创新、人员素质等方面不断提升。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实现经济业务全过程动态监控,促进高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耿杰.浅析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及其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7(01).
关键词:基层单位;经济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企业法律纠纷和增加企业经济收益等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虽然我国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取得了部分成果,但是,还是存在着意识淡薄、内容不严谨和忽略动态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一、关于经济合同管理的概述
从一定意义上而言,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也即是市场经济即合同经济,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市场主体进行交易的依据,其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节约交易费用。新形势下,企业合同管理逐渐成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且逐步成为链接不同市场主体的重要环节,促使企业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制度的情况下,起到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减少企业合同纠纷、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提高企业资金的运转效率、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极大地增加企业经济利益的作用。
二、基层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签订合同不够规范
由于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所以对待经济合同态度方面,往往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加工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规范的交易行为随意简化,而称之为君子协议,并认为这是互相信赖的体现,因为没有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一旦对方履约的过程当中出现失信问题,难免给企业带来损失,从而引发经济纠纷。除此之外,一些企业相互之间经济活动当中虽然签订了合同,不过合同不够规范,甚至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签约的双方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一旦发生歧义,容易引发合同纠纷。
2、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了解不足,他们往往只是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企业经济效益,而对于经济合同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片面认为经济效益就是硬指标,法律以及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不过属于软指标,因此忽视市场经济的法制特征,忽视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比较差,并且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机构也不够完善,对经济合同的管理通常会流于形式。
3、履行合同不够理想
导致企业经济合同履行情况不如人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间经济合同的签订不够规范而存在纰漏,因此签约方钻合同不够完善的空子,这样一来合同自然难以履行。另一种情况是经济合同虽然比较规范,同时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不过对方因为各种问题而不履行,从而出现违约问题,这是签约方的企业管理人员对经济合同法律知识和签订合同的知识了解不够所导致的。
三、针对基层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1、重视经济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人才是强国的保障,能有效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人才是最大的财富,是企业得以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作为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必须适时更新人才观念,调整企业人才结构。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非一般的企业管理工作,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它对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提出了较高的能力要求。
当前,在我国企业中此类人才缺口较大,所以必须做好培养和引进的工作。首先,应做好人才的培养工作。对企业内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以及提供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比如邀请高校知名学者或者实务界相关专家开展讲座、举办交流会等;除了专业知识的加强,还应提高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的水平,比如要特别注重与经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的《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学习和运用。其次,还应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基于此类人才较强的专业性要求,我们可以通过双向合作的方式,从高校或者专业合同管理研究机构中聘请专家作为经济合同管理顾问;也可以通过外部招聘的方式,从国内和国外优秀经济合同管理人才中寻找适己的人才,这种方式更有可能带来丰富的外部相关管理经验。
2、企业内部的管理层要充分了解和加强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的管理层要充分了解和加强合同管理是当前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的核心重点,在企业日常的管理、生产与经营当中都应围绕这一核心开展工作,将市场与合同、合同与管理以及合同与法律的关系进行正确、妥善的处理后,才能够将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进而使合同双方都能对经济合同当中的条款履行必要的责任,这样也能合理规避因合同不规范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另外,管理层还要对经济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系统的了解与学习,要对在职的管理人员制定分批分期的培训计划,并制定管理层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落实与负责的目标责任制,使得企业内部树立起一种依法签约、履行合同的合法经营理念,在企业对产品的质量与开发进行加强的同时,还要对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样强化,并列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3、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实现经济合同的动态管理
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涉及到企业的生产、采购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覆盖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和企业的各个部门均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围绕经济合同所开展的工作量比较大,单纯依靠人工操作将严重地影响合同信息的准确性和相关信息的传输速度,极易形成“信息孤岛”。因此,企业应引进先进的信息化系统,通过链接企业内外部相关部门、工商部门网络门户等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实现经济合同相关信息的共享,不仅能够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传递的及时性,而且增加合同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水平。除此之外,企业还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过程,在已建立的信息平台上及时更新合同状况和相关内容,实现企业经济合同的动态化管理。
4、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对经济合同管理的监督是一个庞杂的工程,对其有效监督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必须建立适合企业的监督模式,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以达到全方位监督保护的目的。
首先,在我国境内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从事经济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都必须予以制止;其次,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网络具体包含模块,它们之间是密切关联的而非孤立的个体,相互监督相互依存。所以,必须很好地执行这一制度,才能解决经济合同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再次,对企业经济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全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出现,以防范不当行为带来巨大风险;最后;还应加强对经济合同管理的财务监督,实时把控资金流向,严格执行付款和结算纪律,从而确保经济合同的顺利实现,提高企业流动资金的运用效果。
结束语
总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但是只要我们提高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并完善相应的制度网络,对其进行强有力的监督,有助于企业规避风险,较好地实现企业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校合同审计 必要性 困境
高校合同审计,是指由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本校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结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咨询活动,是内部部门非财务审计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成为日常经济管理的一部分,物资购销、人事聘用、科研协作、合作办学、房屋租赁、借款贷款等经济活动,都需要签订法定的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在这一背景下,加强高校合同管理, 开展合同审计,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就笔者在从事高校合同审计工作中的经验、感悟略论一二,与各位同仁共勉。
一.高校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凸显合同审计之必要
1.风险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
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不像企业那样有强烈的风险经营意识,参与对外经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人员很少抱有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他们多是基于学校不受损失或者少受损失以及寻求职能部门职责的完成和个人责任的最小化出发,致使各项对外经济合同不能做到保证学校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人员由于并非法律专家,不像作为合同对方主体的企业那样久经考验,对于合同的套路及陷阱烂熟于心,可能无法识别一些有损或者将来有损学校利益的条款,合同潜在风险加大。如某高校后勤部门在房屋出租方面就曾经出现过一次签十年的租期,完全没有考虑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就是风险意识淡薄、签合同没有经验的表现。
2.没有专门的机构对合同进行管理和审核
我校在出台合同管理办法之前,合同的管理与审查是分散进行的,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对外合同的管理,但是这种管理不具有实质意义上的审核与监督,更像是一种资料的整理与保存。在我们和各兄弟院校的交流中了解到,其他未开展合同审计的高校也基本属于此类情况。合同管理没有明确的载体(制度与机构),就无法对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进行监督,各部门的合同无法及时整理和归档,学校领导不能全面了解对外合同的签订情况,财务部门依据没有经过一定监督程序而形成的合同进行对外付款,很容易带来潜在的资金风险和法律纠纷。
3.合同签订主体不当,合同印章使用不规范
按照《合同法》规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才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法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高校是一个独立法人,学校下属的学院、部门不是一个独一的法人机构,无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但是,高校下属单位未经授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是现实中较为普遍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学校下属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无论是否加盖学校印章,也无论学校是否授权,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则往往被认为事实上已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最终往往要由学校承担。因此,高校必须明确对外合同的签订主体,避免和减少因合同主体不当造成的损失。此外,许多高校没有设置合同专用章,有的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甚至用下属各职能部门或者学院的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如此不规范的印章使用行为,很容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学校利益受损。
综上,高校在合同签订行为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现象,从完善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高校十分有必要开展合同审计。合同关系是一种严肃的法律关系,合同审计也应当是一丝不苟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内审部门通过合同审计加强合同的管理,可以预防合同纠纷、规避财务风险、保障高校合法权益,促进高校健康发展。
二.高校内审部门如何开展合同审计工作
如前所述,从强化内部控制的角度考虑,合同审计应是一个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系统化的工作。以下就日常合同审计工作中应当关注的内容,并按照合同的签订过程顺序谈一下高校内审部门如何开展合同审计工作。
(一)合同签订前的审计
这一阶段的审计目标包括:核实合同草本所称标的物确是学校教学或者科研活动所需要;确认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核实合同所涉及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合法。
应审查的资料包括:物资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法人(或个体)营业执照的原件;对方相应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对方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对方从事类似交易或服务的证明材料。
审查的主要内容:1.与合同主管部门沟通,合同所称标的是否必须购买,单位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需要;该项资产或服务采购活动是否列入计划(尤其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是否已落实了相应的资金来源。2.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3.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标的名称是否规范;数量是否准确;质量是否达标;价款支付方式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学校财务规定;涉及到外币结算的,是否注意到相应的外汇风险;运费、安装调试费是否包含在所报价格里还是另行约定;质保期限是否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是否会耽误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售后服务收费是否合理;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对于一些重大的、特殊的经济合同,如果审计人员不能把握条款可能带来的风险,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防止在合同中存在技术方面或者法律方面的问题。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计
这一阶段的审计目标包括:跟踪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如果合同出现变更状况,核实其理由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
审计的主要内容:1.以金额或者风险为依据选择相应项目,深入到合同主要责任部门,检查合同涉及事项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未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合同,查明其原因,分清双方责任。2.审查合同的变更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并检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理、合法。4.审查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三)合同履行结束前的审计
这一过程是指在合同临近履行期限,双方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即将终结前所进行的审计。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进行这一步骤审计,只有那些标的金额巨大,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应有选择的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项目清算时、建筑安装工程的竣工决算时,需对所涉及的合同协议进行细致的审查。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做过多的陈述。
三.高校内审部门开展合同审计中的困境与对策
首先是规章制度缺失的问题。由于合同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的时间较短,不像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那样已经有一套成熟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和评价体系遵循。目前,高等学校合同管理的意识也不像财务管理那样强,还没有系统出台诸如资金的使用办法、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等等一系列有关合同的规章制度。在合同管理工作都是不甚规范与严密的情况下开展合同审计一大问题是审计的评价依据不足,我们不能只抱着《合同法》这棵大树缘木求鱼,《合同法》中的条款更多的是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与违约责任承担等原则性问题,对于合同审计操作性方面的却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开展合同审计之前,学校首先要做的是制定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与合同相关的物资购销、人事聘用、科研协作、合作办学、房屋租赁、借款贷款等活动的相关规定,合同审计部门据此制定合同审计相关制度。这些制度与规定应当明确哪些经济合同必须通过合同审计程序才可以签订或者履行;明确审计部门、合同职能部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不同责任;明确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明确合同的审计重点与要点;明确未经审计的经济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相关款项。这是开展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只有制度不断完善,才能使合同审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并逐步制度化、常规化。
其次是如何营造良好的合同审计环境问题。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并不能保证合同审计一定可以顺利开展,还有一个工作环境的问题必须重视。审计部门要认识到,对于一些职能部门的领导来说,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比,合同审计是一个新鲜事物。我们要消除有些人对于这项工作的误解,也许在他们看来,既然有收付款环节的财务审核把关和事后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合同审计看来就是一项多余的和制造麻烦的事情。这些职能部门或者个人进行的物资购销、课题研究等项目通过了立项与经费审批等诸多“难关”,好不容易进行到了合同签订环节,又多出一个合同审计,顺利的话罢了,不顺利的话他们难免会产生情绪,抵触合同审计,不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我们必须让他们认识到,合同审计与事后的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一样重要,通过合同审计,尽可能把风险在合同履行前最小化,不仅是对相关部门和个人乃至整个学校利益的维护,更是对职能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的有效化解。在合同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应抱着服务的态度,多听取职能部门的意见;若意见不一致,要采取分析说理的方式,晓以利害,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建议,帮助职能部门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开展合同审计除了争取职能部门的理解外,学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同样十分重要。学校领导应树立这样一个理念:开展合同审计后再进行的财务收支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如果没有重大的审计发现,并不能说明审计无成效,这种“没有问题”的审计结论,恰恰是把监督关口前移的合同审计的成效。
第三是缺乏专职合同审计人员以及兼职审计人员的合同审计知识、能力缺乏问题。高校经济合同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尤其一些技术服务合同,其关键控制点并非一般的审计人员能够把握,合同审计人员不仅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签约的法律意识,还要具备一些专业技术的学习、消化能力,才能在维护学校的合法利益,减少和避免纠纷,防止上当受骗的同时有效地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专职从事合同审计的人员相对缺乏,大部分合同审计任务是由非专职审计人员承担的。审计部门需优化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在人员配备上考虑合同审计之需要,如果自身人员结构无法满足合同审计的需要,对于技术性比较强的合同,可聘请兼职合同审计人员或者顾问,实施交叉审计。另外,内审部门必须明确,合同审计只是项目管理工作的一个环节,不能由审计部门全部包办代替,审计的职责只是对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同条款内容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审核和评价,其他内容不应纳入审计范畴。
四.结论
合同审计工作是控制学校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完善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学校合同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内审部门,应把这项工作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努力探索合同审计的新思路、新方法。
参考文献:
[1]傅四礼,邹家骊,颜永红.浅谈高校合同审计.教育财会研究,2005;6
关键词:维修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80X(2016)01-0032-05
一、高校维修工程项目
(一)概念
高校维修工程是高校校园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是指高校用于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的建筑、设施、公共空间、设备,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安全性下降或功能缺失等问题或不足时,以修理、加固、功能恢复、改造和补偿等为施工内容的项目。[1](P18)
(二)特征
1.维修施工时间相对集中。因为高校教学时间安排的缘故,大多维修工程主要在寒暑假期间的两三个月内进行施工,因此在假期来临前,必然要进行维修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如维修项目的审批、招标、合同签订、施工进度安排,人员安排等,以保证维修工程在假期里顺利的开展及完成。2.维修具有经常性。就建筑来说,虽然我国对建筑主体的规定使用年限一般在五十年以上,但对于易损部位的修缮须经常进行,如水电设备,损耗速度非常快,建筑内补破损需要修补,同时随着学校的发展而新增的实训室或实验室经常需要改造,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时有进行,因而高校维修工程项目具有经常性。3.维修工程项目领域广数量多。高校维修工程项目涵盖的范围广,一般来说,高校办学时间都较长,建筑面积广,教学科研生活设备多,建筑类型多种多样,如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实验室、学生活动中心等,因此维修项目也众多,涉及水电、装修装饰、绿化,改造等诸多项目,由于维修工程涵盖的领域广泛,数目众多,在施工时,必然要按照各项目的紧急程度来安排施工次序,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维修工程项目合同
(一)合同类型以及其适用范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P95)高校维修工程合同主要指以高校自身作为一方当事人,针对实现高校自身的维修工程,与中标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根据合同内容不同共分为15个分则,维修工程合同属于其中的建设工程合同,依照计算价格方法的差异,工程合同常用分类如下。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3](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根据投标时双方同意的价格由乙方进行一次性承包到位,稳定不变,不再受外界条件、工程量增减的影响。竣工后,甲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款,不论实际成本的多少。在此类合同中,承包方担负所有的风险,所以,一般而言,总体报价相对较高。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当中:一是预计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受外界条件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条件比较平稳的工作量较小、期限较短的工程;二是工程结构较简单,对技术的要求不高,所承担的风险较小;三是合同双方所获得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职责十分清楚,条款完备。(2)可调值总价合同。其主要适用以下情形,一是工期较长;二是市场上价格因素对总体造价影响。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工程款的合同。[4]单价合同一般多适用于施工技术要求高、建设过程变化影响因素多、工程期限较长的、规模较大的项目,或者设计尚未完善,业主为缩短建设周期,立即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3.成本加酬金合同。顾名思义,此类合同将实际的工程费用一分为二,其一是直接成本费;另一个则是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乙方即施工方应获得的报酬,以比例的形式规定酬金。该工程的适用范围:一是在时效上要求非常高,必须马上进行而没有时间编制详细计划的工程,如紧急突发工程等;二是新型的工程项目,涉及新型技术的应用;三是风险特别大的项目。
(二)合同范本
随着工程管理的规范发展,合同范本为满足实际需要也必然不断完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GF—1999—0201)和2013版(GF—2013—0201)。合同范本分为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款以及附件四部分。合同范本为建筑工程领域规范合同文本。与1999版相比,2013版格式合同更加的完备具体:其一增加了八项制度,如双向担保、缺陷责任期等制度,对工程的调价、赔偿、保险等全方面作了规定;其二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体系完善,权责明确;其三完善了价格类型;最后加强了引导,权益平衡。不管在法律的适应性和市场需求的满足上,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合同内容更加详细严谨,对1999版合同范本在实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予以弥补,使其更为符合建筑领域行业的实际情况,也为建立完善有序的市场秩序做出了贡献。除此之外,在维修工程领域,还有其他合同文本,如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建设厅制定的《安徽省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WF21-2001-12)。
三、高校维修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其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始终,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履约、变更、争议等方面管理内容。
(一)经济合同订立处理流程
学校维修工程经济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一系列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才能够订立,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以SZ学院具体的维修工程项目———SZ学院东校区电力线路改造等项目为例,该合同承包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经过国资、财务、监审、后勤管理处等部门会签并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审批,经法人代表授权后进行签订。经济合同的订立,是一个十分严谨的过程,必须认真对待,仔细研究分析合同的相关条款,避免出现漏洞,引起合同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定义。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成后,不代表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恰恰相反,而是进入到关键的履约管理阶段,只有经过这一过程,才能更好地达成工程项目的目标。合同履约,是整个交易环节的核心,是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条款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获取相应权利的手段。合同履约管理就是为了顺利实现合同交易目的,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5]2.履约管理的合同控制。合同控制是指双方通过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来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一系列管理活动。[6](P39)在实际过程中,合同双方都会通过一些措施来保证履约管理的顺利进行,以保证各自的权益,具体措施如下:仔细地研究合同内容,提前制定详细计划,实时的跟踪准备工作和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各部门间相互的协调与配合。在合同履约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广泛地收集各方面相关的资料信息,如施工进度、市场上各种材料的价格、工程量完成情况、主材质量、工程质量控制等。
(三)变更管理
从一般情况上说,变更指的是合同文本的内容发生增减或者其他的变化。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多,如进度的变化、工程量的增减。变更类型主要为: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程内容变更、施工工艺变更等情况。所有的工程项目在变更管理中,不管是工程内容还是工程量条款的变更影响因素主要为费用问题,要加强造价控制,双方在合同中应就变更相关事宜提前做出明确说明。
(四)争议管理
所谓的争议就是指合同纠纷,是指合同从开始生效到结束全过程中,因为某一动作而产生的争论。1.争议产生的原因。(1)主观成因。合同的订立双方对于合同的履行产生了一些理解上的偏差。(2)客观成因。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存在争议。2.争议的解决方式。(1)协商。在2013版格式合同中阐述为和解,即双方在和平友善的基础上,经过协调商量解决争议。(2)调解。如果经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则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法庭等机构。(3)争议评审。双方主体可以利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通过争议评审来解决。(4)仲裁或诉讼。双方主体无法进行协商,并且调解没有效果的,可以根据仲裁条款或者相互约定的协议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反之,可以向法院等机关寻求司法解决。
四、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维修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同及其管理关系着高校维修工程能否顺利地进行,因而必须加强对其重视程度。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如不重视合同管理或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将影响维修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性。存在问题主要如下:1.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198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到1999年废止,颁布《合同法》,对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7]对于现在的建筑工程行业领域而言,对涉及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所规定之外,其他相关法律监督市场和合同违法行为界定存在一定程度缺失。同时,很多单位都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完善的合同管理过程,合同的订立、履行、中止、变更、终止等程序不太规范科学。2.缺乏专业性人才,合同意识淡薄,重订立而轻执行。合同管理本身就要求主导者拥有专业的技术基础,还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备统筹全局的能力,很多单位是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而不是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不仅如此,部分管理人员合同意识淡薄,把合同仅视为一道程序,一经订立后,就束之高阁,未进行合同交底,对后期的履约管理缺乏重视。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内容不够严谨,文档整理归档不及时。部分单位的维修工程合同文本没有使用规范文本,部分合同存在缺陷,如文字不严谨,条款不完整,职责不明确,对违约行为、变更等没有行之有效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存在合同文本本身用语不当、用词矛盾和错误等不严谨行为。同时对于签订后的合同不重视,未能及时的整理归档。
(二)高校维修工程合同管理流程中注意事项
高校维修工程合同在管理层面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按照合同管理的流程来说,主要在以下方面须加以注意:首先,在合同立项前做好立项筛查,多方论证,签订规范合理完整合同。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重合同的约束性,强调每个合同环节的法律责任的落实。再次,在合同履行时如遇到问题,要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有未涉及事宜,注意事后的补救,注重对合同管理流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提高合同索赔意识。最后,合同履行完毕后要注意合同档案的完备,及时把合同、相关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等资料完整归档到高校档案专门管理单位。
(三)加强维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管理体系与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建设。合同管理的核心在于相关法律,建议对现有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完善,建设更为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与制度。高校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在合同的订立、履约、变更等环节要加以重视,与此同时,合同资料的管理归档,以及相关的监督工作都必须加强力度。合同管理要贯穿维修工程的始终,加强控制,保证项目的良好有序进行,提升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同时,有效地避免索赔和纠纷带来的损失,降低成本,维护权益。2.强化合同的权威性,提升人员素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是维修工程施工、管理、质量保修的重要依据。因此高校维修管理部门要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经济合同相关规章制度,合同签订时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会签、审批。维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意识,按合同进行管理。同时合同管理及执行离不开承包方项目经理的参与,要加强对承包方重要岗位人员约束和要求,使其严格履行合同,参与到合同管理全过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从而更好的推进维修工程建设。3.应用规范化合同文本,签订符合高校特色的合同条款。为了管理的规范性及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力,建议高校选用格式化合同文本。由于维修工程项目的多样性,所选取的合同类型也不尽相同,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签订符合自身特色的维修工程合同条款,如SZ学院一直注重实事求是,根据高校自身情况,应用符合高校特色的合同文本。如金额较小的选用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文本,金额较大的选用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于期限较长、成本较大的维修工程项目签订固定总价或者可调总价合同。如SZ学院工科楼报告厅装修工程,合同采用可调总价合同。SZ学院东校区电力线路改造等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签订的是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专用条款中,合同对工期延误、质量保证等各种违约责任做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全方位规定,内容完备,各方责任规定明确,对索赔和变更管理同样进行了相关约定。4.对合同资料整理归档,加强讯息沟通。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材料都属于法律文件,及时整理归档到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合同的归档和存档工作,有利于项目的完整及查验,工程项目还会涉及到质量保修,如项目竣工验收后在质保期内遇到此类问题要依据合同来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必须加大合同管理共享力度,加强各部门间讯息的交流沟通,采取及时有效的管理手段,以进一步提高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整个项目的进程中其均有所涉及,因此要强化合同地位的重要性,合同签订前要严把关、多协商,合同签订时要规范、按程序办理,合同签订后要强调合同的权威性,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合同管理,合同要及时归档,从而推进维修工程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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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合同管理;管理会计;预算管理
一、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该《规范》分总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附则。合同管理是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随着高校事业的快速发展,合同管理在高校内部管理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决定了高校经济法律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利于提高高校整体管理水平,保障高校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二、A高校合同管理现状
A高校是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较齐全,涵盖文、理、医、工四大学科领域;多地办学,校区分散。近年来教学科研事业发展迅速,收支预算规模扩大,国际影响力增强,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基于A高校办学特点,合同管理涉及领域广泛,种类繁多,内容复杂。
(一)现行制度
2016年《A高校合同管理办法》实施,明确了学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授权、分级审批、归口管理、部门会签、执行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及全过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合同管理机构包括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合同类型包括合作办学合同;科研技术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采购合同;修缮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其他类合同。要求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管理权限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合同事项进行业务审查。(1)涉及人事、人才事项的,由人事、人才部门审查;(2)涉及人才培养、培训事项的,由本科生教育部门、研究生教育部门及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查;(3)涉及科研工作事项的,由科研部门审查;(4)涉及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的,由国际事务部门审查;(5)涉及资金事项的,由财务部门审查;(6)涉及资产事项的,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查;(7)涉及修缮事项的,由后勤部门审查。涉及其他事项的,按照职责范围及管理权限由其他相应归口管理部门审查。
(二)合同审核流程
①学院(部门)提交合同及相关资料送审;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重大合同报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职责范围内合同的审批及合法性审查,并实行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建立合同台账;③学院(部门)负责合同及时全面的履行,办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解除、终止及验收;④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结算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付款;⑤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在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中,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负责人、责任人的监督、执纪问责。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验收等环节及管理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实施情况
因发文部门宣传力度不足,很多教职工不知道该文件的及实施,存在学院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经学校授权、盖学院公章签订合同的情况。各个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自行签订合同并已经执行,只有在到财务部门报销或借款时,才得知合同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因报账时依据的合同未经过学校授权审批而无法付款,老师们只能重新按照流程履行合同签订审批手续,导致老师们误认为财务部门刁难,报账手续繁琐,激化了矛盾。
三、A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预算管理缺失
管理层对预算编制的重视程度不足,监管力度差,财务部门与合同执行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信息不对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严重脱节。财务部门参与合同审核的人员与负责报销审核的人员沟通不足,导致财务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与合同管理脱节。
(二)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有待完善
现有的合同管理办法侧重宏观的指导性意见,各个环节的实施细则不够细化,审批流程复杂,效率低。合同管理机构(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都没有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老师们在合同签订执行时无据可依。合同签订流程复杂,从提交到各个环节审核、批复,流转时间没有限制,例如一份设备租赁合同从申请人提交到签订完成,历经18天、五个部门间的35次OA流转。老师们无法预计合同审核通过需要的时间,严重影响到下一步教学科研工作的进行。
(三)归口管理部门分工不明确
例如老师签订出版合同时,按照支出的经费性质划分归口管理部门,从院部运行经费支出时由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从科研经费支出时由科研部门审核。如院部运行经费和科研经费各负担一半出版费时,则易出现两个归口部门相互推诿。同类型的合同,有时归口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有时归口科研部门审核。不仅老师们无所适从,也造成管理部门权限和业务重叠,疲于解释、协调,降低了工作效率。
(四)归口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合同签订的审核流于形式
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归口管理部门缺乏监管的动力和压力,每天审核合同数量多、类型多,工作量大,合同审核和监管职责流于形式,在签订合同时不严格审核条款,不审核该业务是否有预算,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只负责盖章,导致出现采购验收完成后无法入账的情况。归口管理部门甚至引导经办人拆分合同,化整为零,低于财务要求必须附合同的报销金额就可以不签订合同直接购买,以减少合同签订审核工作量并逃避应承担的监管责任,学校的权益没有保障,无法有效降低合同风险。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缺失,例如一份委托加工合同签订后,由提交部门负责执行,财务部门按照合同条款付款,归口管理部门对加工进度、产品数量质量验收等方面不再跟踪监管。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进度不跟踪,对执行结果不验收,存在签订虚假合同以套取资金的风险。
(五)对合同的税务筹划不重视
在全面营改增的形势下,由于缺乏对高校作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认识,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认真核实对方的资质、信用和履约能力,未能全面考虑税务筹划问题,结算条款普遍语焉不详。如有的采购合同签订后完成验收,到付款时出现供应商不能开具合规发票,用其他公司发票代替的情况;或是有的供应商不接受对公转账,要求支付给个人账户的情况。合同中对付款进度、开具发票的种类和时间条款约定不严谨,对赔偿金和违约金的约定不详,有的条款明显有失公平,如某学院因50名学生要到外地实习,与交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预付全部车费,没有具体的赔偿金和违约金条款,只写“出现纠纷协商解决”,不能有效保障学校权益。
四、高校合同管理改进建议
(一)建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
财政部的《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信息化是支持管理会计理念与方法落地、支撑管理会计功能发挥及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推动力量。建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等数据信息对接,实现全校范围内合同管理的网络化、自动化和信息共享,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以保证高校合同管理的正确决策。财务报销时自动调取系统中的合同信息,按照合同预算、招标采购结果、执行进度、各管理部门的验收结果等进行结算,提高信息准确率,提高财务结算效率,减轻经办人奔波于多校区多部门之间盖章签字请示验收等环节的负担。
(二)完善制度,再造流程
一是学校管理层应重视风险控制,组织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各个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权责范围。二是简化合同管理流程,减少反复流转的环节,以减少经办人因逃避繁琐流程而拆分合同的现象。三是加强执行力,对不作为的部门、管理缺失的环节重点监管整改。
(三)实施合同模板管理,建立合同示范文本库
组织专业人员制定合同模板,细化财务结算条款,明确付款进度和付款方式、质保金条款;明确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时限、供应商银行账户;发生退货时,约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约定合同标的发生变更时发票的开具与处理等。关注国家税务政策,按照新制度要求及时修订补充合同模板中涉及财务结算问题的条款,如2017年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要求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填写税号,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四)财务会计人员转变观念,工作重点由单纯的报销核算转向管理分析,更好的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
将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的关口前移,与各个归口管理部门配合,例如在采购合同签订环节提前审核供应商的工商税务资质,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律义务与风险责任。将会计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前移,力求财务管理精细化,为教学、科研业务合同的全面预算、税务筹划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春晖,曹越.内部控制视角下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6(19):87-91.
[2]靳海虎.浅析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财会学习,2016(7):43-44.
[3]周山.高校合同管理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4):101-103.
关键词:合同审计组织保障法制化
一、合同审计的概念
合同审计是公司或国家组织机构根据相关的法律文件,运用现代科学审计手段对单位的合同签约、履行及履行结果全过程实施审计监督。开展经济合同审计对于单位加强经营管理, 堵塞漏洞, 防止资金流失, 提高信誉, 增加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防范合同审计风险的意义
经济合同审计通过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以及结果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单位和促进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单位经营风险。良好的合同审计工作有利于增强单位管理,减少资金流失,增加单位经济效益。加强单位的合同审计工作目的在于实现对经济合同的全程审计监督。
(一)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
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在初级阶段,很多方面发展不成熟,市场法制不健全,市场道德有待提高。市场中,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有很多人通过不法手段,来使订立合同中的一方受到损失。这样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合同审计工作能够在微观上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
(二)可以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单位的利益安全,降低单位风险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单位管理的重要目的。当代单位存在很多因为合同签订不当而造成的损失,这充分的反映了单位审计环节薄弱,内部控制力差。在单位开展合同审计能够防止单位部分管理人员或者是因为监督不到位造成的合同签订不当,影响单位收益甚至生存。
三、合同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审计部门审计与合同主管部门审查的关系
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审计与合同主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审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共同的目标是把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在具体工作上, 应各有侧重。审计部门作为经济监督部门, 具有全面监督职能, 对有问题的合同条文有修改权, 对合同价格不合理的有变更权, 重点应放在合同价款、标的金额的审计上。同时, 在实施经济合同审计的过程中, 对合同主管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二)正确处理审计部门与经办部门的关系
合同审计是单位的重要监督工作,拥有纠正合同中不合理内容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好审计部门与行政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有利于降低单位风险,提高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因此作为审计工作人员有义务听取经办工作人员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防范合同审计风险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经济合同审计监督机制,必须建立合同审计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审计工作,单位应当不断的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建立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部门应当对本单位的经营目的和状况充分了解,只有如此才能结合单位实际做好审计工作。审计工作部门要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各项审计工作权责明确,进而推荐健康有效的审计体制的建立。
(二)强化事前监督, 坚持经济合同审计审签制度,开展经济合同签订、履行、终结审计, 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合同草签前审计。
在合同订立前,要对合同内容做进行详细推敲,严格做好事前监督工作,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主要是要审计合同的立项有无必要,内容是否合法、真实;仔细检查合同条款有无遗漏;违约责任是否公平合理;检查合同有无必要相关部门的签字,是否盖有符合规定的单位公章。尽管我国已经步入市场经济时代,但是很多单位依然存在口头协定和不平等条款的现象,这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大阻碍。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严格审查,从根本上杜绝合同纠纷。
2、合同执行过程审计。
以合同为基础,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项目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对于变更的合同检查合同的合法、合规性,手续是否完备;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确通知对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对账清欠工作;如果遇到违约责任,检查是否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3、合同执行结束前审计。
单位合同审计的最关键目标就是防止资金的浪费,减少资金的流失,因此,除了对合同审计工作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外,事后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一些合同应当进行清算,如投资合同的清算审计,基建工程合同的竣工决算审计等。一方面,事后监督能及时的发现合同中的漏洞并及时进行改进;另一方面,及时的监督能将合同中不合理的地方及时提出,将单位的损失和风险降低到最小。
(三)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独立型
首先审计的工作人员地位独立。他与被审计者之间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其独立地位。其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其工作过程应当具有独立性,使其能够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公平公正的对合同进行审计工作。另外,单位在进行部门设置的时候,要确保审计部门与其他被审计部门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在对合同审计时做到公平合理,提高单位经济效益,体现内部审计功能。
五、结论
做好单位的合同审计工作关键在于做好合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内容仔细审查,在合同签订后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单位审计部门的责任就是在尊重合同法的前提下,将单位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到新的水平上,及时了解部门履行动态和存在问题。找出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方面的簿弱处, 为单位行政决策和经营目标设定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章萍,在工程决算审计中如何回避合同风险[J],中国城市经济,2011.8
[2]李艳梅,商贸企业经济合同的审计[J],铁路采购与物流,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