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基层监督问题范文

基层监督问题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基层监督问题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基层监督问题

第1篇

关键词:食品卫生 基层 监督 对策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879(2012)02-0227-02

食品安全是保护人类健康、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基础,也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饮食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要求越来越强烈。笔者对基层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浅谈,现报告如下。

1 当前基层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1 基层农村初级农产品质量难保证。一是植物性初级农产品质量难保证。由于农民缺缺乏相应的农业知识,违规或大剂量喷洒农药,致使蔬菜、水果及其它植物性农产品残留农药;使用化肥不合理,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超标,生产出的蔬菜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再次工业“三废”中含有二氧化硫、氟化物、氯、汞、砷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有的会直接污染蔬菜瓜果,使得植物性初级农产品的质量难以保证。二是畜禽等动物性产品质量难保证。特别是猪肉质量难以保证。养殖户为加快猪的生长速度,提高瘦肉率,违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兽药,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严重者引起中毒;家禽、家畜宰杀前不检疫,宰杀后加工、贮存不当,都易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

1.2 无证无照小作坊、小吃店普遍存在。目前基层食品生产加工散、乱、差的小企业、小作坊普遍存在。很多食品生成企业都是小作坊、家庭式的生产,他们大都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就开业经营,生产条件简陋,很多是前店后坊、即做即售的小食品加工企业,相当一部分缺乏有效监管和严格的生产标准。从业人员素质低,生产、经营管理落后,设备设施陈旧,一些食品小作坊贪图私利,偷工减料,非法购进劣质原料,制售伪劣食品;有的用知名品牌的商标和包装,冒充正规厂家的产品,误导消费者。

1.3 假劣食品充斥基层农村市场。一是农村小商店、小卖部、小超市及集贸市场等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销售伪劣食品的集散地、倾销地。小商店里等备受农民欢迎的是廉价的各类小食品,且大都是一些劣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这些食品中有许多加入了色素、防腐剂、甜味剂等添加剂,严重危害着农民消费者健康。

1.4 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一是受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然后是数量、口感,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1]。二是群众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虽然很多群众能意识到食品安全卫生的重要性,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识别安全食品。三是群众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2 目前基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人员岗位设置不合理。目前,基层卫生监督所一般有卫生监督员2~3位,监督人员要完成从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到日常监督、查处违法案件、执行临时指令等大量工作,平均每个监督员要对几百家单位进行监管,不可避免地使执法工作只能浮在表面,无法深入[2]。同时,监督员被要求管到每一户,强调的是覆盖率,这样的结果是每户都跑到、说到,但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强。

2.2 监管人员的素质存在差距。卫生监督涉及学科多,对人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高,需要具备专业人员。然而,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督员不能耐心研读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有待提高;不能根据发展及时调整知识结构,对于食品安全检测一知半解,实际操作能力不高;重视执罚、忽视管理现象也时有发生。

2.3 食品检测机构建设滞后。目前,基层的食品检测力量分散,资金、设备严重不足,检测手段落后,检测周期长,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其次,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测手段较为简单,监管人员仅凭眼观、手摸对市场进行检查,对简单的食品标志不清、不齐,过期变质,相关证照不齐或无证等还能检查识别,但对于食品添加剂、成份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无法检测。

3 基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对策

3.1 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为立法的基础强调预防为主,明确建立预防性监督体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法律规定的一些条款做出量化指标,提高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建立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物链,实现从初级原料、生产加工环节、终端上市产品到售后质量反馈的无缝隙衔接[3]。

3.2 建立食品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政府研究制定有关食品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将从业人员及企业资格的认定纳入统一规范的法制轨道。为整个食品安全机制提供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是保障食品安全,提高行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3.3 认真贯彻、全面落实“预防为主,动员全社会参与,依靠科技进步,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战略指导方针。树立社会大卫生的意识,全方位的思维方式,指导和开展卫生监督与卫生防病工作,并促进、争取政府加大卫生投人。

3.4 加大卫生与法制宣教力度,提高全民食品卫生知识与自我卫生保健意识能力,提高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与水平。强化基层农村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农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从而延长监管链条,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引向深入。

参考文献

[1] 周应恒.食品安全:消费者态度、购买意愿及信息的影响—对南京市超市消费者的调查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4,11:53-59

第2篇

[关键词]基层财政 监督 问题 对策

财政监督是我国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在规范管理与依法理财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但由于依法理财以及科学理财方式在基层单位实施的时间不长,我国基层财政部门在财政监督的工作方式、监督手段以及财政法制建设等广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我国的改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基层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1、财政监督意识不强

我国各地建立财政监督虽然已有不少时日,但由于宣传的不到位以及一些计划经济时代的思想影响,在一些基层单位,人们对财政监督明显认识不高。在财政上的理念,还停留在以前的那种自收自支的层次上,这也使得一些基层单位人员对财政监督不理解,甚至不愿意去理解,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甚至是反感财政监督工作。同时,在基层单位,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比较普遍的不愿意监督、监督不严、监督不坚决等情况,这种缘于人们思想观念偏差的现象,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不仅使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加大,更是使广大基层工作不能养成按程序办事的良好习惯,严重影响了我国基层一部分地区的财政监督工作。

2、对财政监督工作理解不正确

地方财政监督工作履行着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的职责,这也使得一些地方领导对财政监督工作产生不正确理解,担心财政监督“捅娄子”、惹麻烦、影响政绩。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部门片面地将经济的开放搞活与财政监督对立起来,甚至,为违纪单位或个人说情,干涉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地方保护主义与单位本位主义思想的作祟,各种人为设置的障碍,一些基层财政部门领导应对这种情况,只知一味退让,没有很好地坚持原则,使地方财政监督不能很好地开展,财政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3、监督方法不多

从我国财政相关法律法规上看,财政监督部门只有监督权与建议权而没有处分权,这种情况一方面使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受到诸多约束,对于一些屡次出现问题却屡犯的单位和个人由于缺少处分权,只能一次次地给出同样的建议;另一方面,这种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也反映财政监督工作办法缺少创意,基本还是突击检查与专项检查的老花样,不仅难以真正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更使一些地方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着与其他部门执法的交差与冲突,这种职责不明确,大家都来管又都不管的局面,使一些地方出现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死角。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职能的协调,明确各自职责范围,从而保证财政监督工作的全面覆盖。

4、监督制度不到位

在我国各项规定财政监督职责的法律法规的条文中,有关我国财政监督制度的规定非常宽泛,过多的强调原则性问题,使我国的财政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比较差,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不同部门出台的制度相互冲突的现象,从而使这些地方的财政监督工作非常混乱。制度的不健全、不系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纷纷利用这种财政监督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行一些的诸如设立“小金库”或是立账外账,使国有资产面临着大量流失的可能性。另外,监督制度的不到位,使一些企业利用国家在财政税收领域中给出优惠条件,进行逃税、骗税,使得我国基层税收应收难以收上来,应该罚款的也是只能轻轻处罚了事,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监督制度的缺失,使我国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不仅难以开展,更是难以取得实效。

5、法律法规不健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以来,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国经济社会的法制建设日益完善,这从近些年越来越多有关财政及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可见一斑,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我国财政经济运行与评价提供了初步工具,使我国的财政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日益密切,经济运行已呈现出复杂化与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以往有关基层财政监督的法律规定已经过时,难以协调二者间的关系。当前我国基层财政监督中涉及到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主要情况有:财政支出的透明度缺少相关规定,不得解缴、征管、人均不均,资金全用效益低下,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成为地方乡镇对抗上一级政府的有力武器。在对待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开展地不理想,特别是出现一些的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而难以适用法律,权大的的打击财政监督部门作为上一级。

二、加强基层财政监督的对策建议

1、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没有一支作风顽强、专业水平高的财政监督人才队伍,又如何能在这个法律依据欠缺,外部环境不好的情况下,真正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专项培训,集中全体基层财政监督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员工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与法制观念,提高认识,防微杜渐,从而培养一支廉洁自律的高素质量的基层财政监督队伍。从而高质量、高效益为政府的聚好财,用好财,理好财,努力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最优化,将财政监督管理细化到每一步的财政工作中去,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要在全体基层财政监督人员中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以往我们的财政监督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都是缘于我们的财政监督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政策法规的运用不熟练,从而使监督工作开展不理想。要从财政知识、金融知识、法律知识以及常用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将我们的基层财政监督队伍打造成具有熟练业务水平的精兵强将,确保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重视财政监督职能的整合

为保证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提升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层次,一方面要理顺财政监督工作部门与各个业务机构的工作关系,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立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正确认识,避免歧视性的工作局面出现。另一方面,要建立起由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统一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机构的作用,改进和提升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形成以基层财政监督机构为主,各部门积极参与的监督管理网络,切实推进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

3、丰富工作方式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基层财政工作中,工作方法都是沿用了几十年的方法,这样的工作方式方法在当今时代显然已经难以适应,特别是时代的变迁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给我们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随着新时期财政工作的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应地,我们的财政监督管理方式也应该随之进行调整。要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以实现有效财政监督为目标,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要从内外部想办法,以日常监督管理配合专项监督管理,实现监督与管理的并重,从而为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贡献骨干力量。以创新的工作方式,提高我们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效率,为我们的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4、创新监督机制

以往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要想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几乎没有可能。必须要有相应地监督机制,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以使财政监督工作以良好的形象获得更多人的支持和更大范围的认可,为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创新监督机制,要在财政部分引入内部监督机制,以此来规范财政监督管理的各项行为的合法,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基层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与效率。同时,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与监督效率的提升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实现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5、持续改进,依法理财

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的目标,是最终实现依法理财,从而为我国的财政支出把好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这之前的各种问题以及解决方法,都是在追求基层财政监督的目标。从当前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情况来看,一方面要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坚决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财政监督规定,持续改进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问题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管理,严格按《预算法》执行相关任务。另外,还应坚持综合财政预算与部门财政预算相结合,从而提高政府预算的完整性与调控性。

三、结束语

基层财政监督要从实际出发,在大局意识与经济效率意识的引领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创新监督机制,从而实现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促进我国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程志兴,李军.浅谈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现状[J].财经管理,2004.1

第3篇

[关键词] 基层 动物卫生 监督 执法

[中图分类号] S8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2-0215-01

新《动物防疫法》实施,随着兽医体制改革逐步到位,官方兽医制度的建立,进一步确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体资格,理顺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关系,规范了执法程序,构建了执法机构和队伍,完善了执法装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正在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但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

一、存在问题

第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执法能力、较高的专业技能,才能适应现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要求,但是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大多数出身“治疗兽医”因未从事过执法管理工作,他们执法技能偏低,思维不缜密,视野不宽阔,能“办案”,擅长办案的人才少之又少,导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影响力不高。

第二、执法机构主体资格不清

《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基层有关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事实是大多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执法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定规定。县级以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更无执法主体资格,仍在执行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实为未执法已违法。

第三、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偏低

《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是,多年来部分地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的费用仍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自筹解决,基层执法人员除了工资以外,交通费等补贴一应俱无,工资待遇极低,导致执法过程中重收费轻检疫、重处罚轻管理的现象经常发生。

第四、监管力量薄弱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涉及到畜牧投入品生产、使用、畜禽养殖、销售、运输、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经营等诸多环节,监管对象点多面广。但是目前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编制数均在10人以下,且机构与财务均未独立,乡镇已成立监督分所只是少数,除正常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外,还要从事畜牧局的其他事务,如兽药、饲料监管等,监管力量薄弱,常导致被动督管,事后监管。

第五、违法行为难以查处

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产品经营、动物产品药物残留已成为公众关心的热点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焦点问题。众所周知,因为管理相对人素质较低,少数不法商贩对利益高的追逐,动物卫生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但被立案查处的却是少数。一方面是因为违法行为取证难;二是管理相对人对“兽医”也执法持轻视和不配合的态度;三是有些违法行为难以规范,如不执行检疫申报制度出售动物和动物产品等。

第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成本较高

目前,我国畜禽养殖规模水平较低,散养仍占较大比重,散养户已成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他们对动物防疫制度如畜禽标识制度、检疫申报制度、可追溯管理等知之甚少,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他们在养殖过程中不执行强制免疫制度,随意处置病害动物,不履行检疫申报制度等违法行为的比比皆是,他们的违法行为严重,后果轻微。针对一只鸡一头猪的违法行为的查处,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成本陡然增高,这种现象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立案查处在经济上得不偿失,一方面若不查处,只说服和教育很难纠正此违法行为,也与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第六条“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的规定不符。

第七、执法手段落后

因动物卫生监督无执法经费,执法过程中的必须装备如取证工具、采样工具、实验室检测设施设备等均不具备,导致执法人员凭经验执法时常发生。办案过程中证据少,孤证案较多,关联证据少,物证少,只凭当事人陈述或证人证言就立案查处的较多,严重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严谨和神圣。

二、建议

1、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

要按照三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才能依法行使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权利。一要统一机构名称;二要统一职责,确立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职责;三要统一的独立法人资格,最好实行垂直管理,这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思路和出路,否则监督执法将受到内部制肘、外部抗拒等多方面制约干扰。

2、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严格履行《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义务,将监督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实验室检疫检测设施设备和执法办案所需的摄像取证、快速检测仪器、交通、通讯等工具设施到位,提高监督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3、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要坚持四个方面,即面向社会、面向管理相对人、面向领导、面向相关部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公众知法、懂法、守法,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环境。

4、加强培训力度

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执好法,另一方面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只有管理相对人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才能好执法。

参考文献

[1]侯伟媛.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畜牧与饲料科学,2013,03:73-74.

第4篇

关键词:基层卫生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526(2012)12-0033-01

卫生监督执法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监督作为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已成为一种制度,它是通过实施卫生法律、法规,强制和规范社会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的发展尤显重要。本文通过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以发现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应对策,为完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借鉴和启示。

1 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1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设置问题。(1)机构编制问题,在很多地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都没有正式纳入公务员管理而是事业编制,在大部制改革的同时,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仍停留在差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上,这从根本上未能满足人员的流动,特别是约束了执法机构正常运作的基本保障。(2)立法方面,许多重要法规尚未出台,有些配套规章相对滞后,导致法律文件的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强;(3)执法方面与立法有一定程度脱节,各级机构的职责定位和权限分工不明确,执法缺位、越位与错位并存,没有形成高效的综合执法,执法力度较弱;(4)现有法律贯彻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法、违章现象惩治不力,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上级机构对下级的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执法相对人的申诉权利、执法中的听证、行政复议不重视或工作质量不高,对地方性卫生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职权缺乏了解;(5)理论研究薄弱,对卫生法学的本质、特征、作用、调整对象,以及卫生法律体系的构成、立法原则与权限划分等理论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6)卫生法制宣传与教育力度不够[1]。

1.2 财政投入不足,公共卫生执法经费严重短缺。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一要靠中央政策的支持,二要靠地方政府的领导与规划,所以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投入,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许多文件,均提到了卫生监督经费由各级财政保证,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对卫生监督经费的投入力度,然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后,政府支持、社会关注度却不够,财政资金投入也不足,同时政策上不允许收费,我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等缺口很大,也没有专项执法经费,机构发展缓慢。

1.3 执法对象方面:目前执法相对人法制意识和卫生观念淡薄,合法经营意识差,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以身试法;法律知识缺乏,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在监督执法过程中,一些相对人法律意识差,阻挠执法、不配合、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给卫生监督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1.4 其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交叉执法,协调配合不畅,执法效率低下。卫生监督机构与质监、环保、市场监督等部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交叉执法,相互协调与配合不畅,也制约着公共卫生执法工作的正常实施。

2 对策与建议

2.1 加强与各级政府编制部门沟通,促成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应有效反映实际问题,促使政府编制部门对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单位性质的有效转变,从人事、财政上予以解决;这样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就不再因为单位的正常运作而导致的一些非执法事务占用单位资源情况的发生;从根本上保证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同时也保证了执法的公正性。

2.2 积极促进地方卫生立法。在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规范社会卫生管理上的作用。根据各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制订富有地方特色、适应地方需要、突出地方特点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进一步完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使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法可依,为今后的国家立法提供借鉴和经验。

2.3 落实经费和加大投入。落实经费是工作正常开展的物质保证,在资金筹措上,除国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外,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也应加大投入力度,以满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展的需求。

2.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与监管水平。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积极争取人员编制的同时,严把人员进口关,必须坚持卫生监督员“凡进必考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在人才引进方面,不能局限于医学院校的预防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应招入一些实际工作中需要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检验专业和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以改变专业结构不平衡的局面。

2.5 加强领导,严格执法。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运行,关键在于领导重视[2]。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积极支持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执法,不以任何形式干预监督执法,认真组织监督执法任务,落实具体方案,加强过程的监管督促,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卫生行政机构必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绝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报告中;卫生执法机构充分调动监督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执法监督工作能够及时落实。

2.6 严惩监督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卫生执法必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开展检查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也必须对卫生执法监督行为依法加强考核监督[3]。不管是领导还是一般成员,都必须遵循“违法必究”的原则,在查证属实、区分责任的基础上,严惩不贷。树立良好的执法风气,维护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从而构筑起卫生工作的一道重要防线。

总之,切实贯彻我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是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神圣职责。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要提高整体监督执法能力,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老百姓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在建设民主法治国家中切实履行卫生执法监督法定职责。

参考文献

[1] 赵同刚.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J].中国卫生法,2002,10(6):9

第5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 内控风险 监督机制

一、基层央行内控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人民银行基层行通过内控季度评估、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内部控制专项审计等形式对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和监督,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在内控监督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业务部门自身的监控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目前,人民银行基层行大部分的业务部门均未设置内控检查岗,对风险点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控,自身内控监督的力度不够。而根据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各业务部门领导定期对本部门的业务进行检查,虽然掌握的情况较多,但往往立足于具体业务的角度,加上长期的业务习惯,对于管理上的漏洞、制度上的缺陷等方面的问题通常习以为常,给予理解,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难以跳出业务操作本身、从内控的角度、以点及面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2]。分管领导对业务部门的检查,由于时间、人力所限,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某项业务的某个环节开展检查,往往不够全面、深入。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检查,虽然专业、全面,但对被监督对象长期存在的“制度上的漏洞、业务人员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往往给予理解,或过多的考虑本专业利益,存在重检查、轻整改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效果。

(二)监控体系未能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目前,上级专业部门对下级专业部门开展的检查以及纪检监察、内审部门的检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监督信息,包括查处问题台账、风险点分布情况以及监督检查依据等内容,但监督信息只在领导、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之间传递,如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对下级业务管理部门每年开展的监督检查,每年的检查结果往往只有行领导、上级部门、被检查部门了解,其他监督部门,往往很难全面、真实的了解相关信息,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

(三)内审、监察部门存在重复监督现象,浪费了监督资源

目前,基层央行承担内控监督职能的部门有内审、纪检监察等部门,内审部门主要对人民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侧重于对被监督对象各种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检查[2]。近年来,内审部门对一些重要部门、分支机构的内控建立健全及运行的有效性开展了内控审计评价,而纪检监察部门也对一些重要业务也开展了执法监察,虽然执法监察与内控审计监督目标不同,但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法与内审监督差别不大,造成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内审部门刚完成一个部门的内控评价项目或其他审计项目,纪检监察部门又跟进实施执法监察,或者纪检监察部门刚完成对一个业务部门的执法监察,内审部门又跟进对该部门实施审计项目。两部门步调各异,存在重复监督的现象,一方面造成了监督资源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也容易引起被监督部门疲于应付,有所不满。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央行内控监督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以部门内控检查员为主体的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以各部门内控检查员为主体的监督检查机制,一方面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事前和事中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各处室自身的参与,调动了各部门内控管理和防范业务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能够有效提高内控风险评估的针对性和效率性。

(二)建立以要害岗位为重点的“高控机制”

建立分级监督评价的流程[3][4],梳理排查出全行各处室业务风险点风险点517个,按照其风险高低分为78个一级风险点、105个二级风险点和334个三级风险点,每个风险点均建立流程图及内控要点。但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是人民银行高风险领域,也是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精力重点放在这些重点部门、要害岗位、重要控制环节,如会计核算、国库业务、发行保卫、财务费用、基建工程、集中采购和行政后勤服务、金融稳定、货币信贷等部门的一级风险点。因此,各部门开展内控检查的频率应为一级风险点按月抽查,每季全面检查评估,二级风险点为按季抽查,每半年全面检查评估,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三级风险点根据业务情况进行抽查,每年全面检查评估。确保足够的检查频率和监督力度,不在低风险领域浪费时间和资源,提高内控安全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三)建立纵向横向监督联动机制

1.建立纵向的上下级联动机制。日常检查由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抽查、分管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部门内控检查员自我检查相辅相成,检查频率高、涉及面广,从高风险业务的事前预防到事中监督再到事后整改,均有监管力量参与其中,充分发挥上下级的联动作用。综合评价则由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考评的方式进行,通过回顾、分析、总结,对各高风险部门在风险管控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明确今后工作思路和方向,扬长避短,防患未然[5]。

2.建立横向的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由核算类和非核算类高风险业务部门、内审、事后监督、监察等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业务高风险点分析会议,根据高风险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对业务高风险点管理办法、流程图及内控要点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制度的可实施性、流程的可操作性、风险的可控制性。强化纪检监察、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以及机关各业务主管之间的相互协作,注重将执法监察的立项选择、事后监督的差错信息传导、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检查与内审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检查、审计重点,对相关内容实行联手行动,着力构建内控风险管理的“大监督”工作机制[6][7]。

(四)完善检查发现问题报告制度和整改报告制度

各部门内控检查检查员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分管行领导与内控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如存在严重违规情况务必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应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内控领导小组,以便进行后续跟踪,确保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巩固内控检查成果,切实提高内控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课题组.我国中央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研究[J].金融研究,2008年第7期,P105-113.

[2]王洪章.中国人民银行岗位风险防范指南[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7月第1版.

[3]陈丽蓉,周曙光.内部控制系统论[J].财会月刊,2010年第2期,P49-52.

[4]文胜泽.构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框架[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P156-160.

[5]振东,刘庆顺,牛梦英,屈耀辉.基于常态化管理的企业危机管理审计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0年第10期,P62-6.

[6]贾云洁.基于战略视角的现代内部审计高增值性业务探讨[J].财会研究,2008年19期,P71-73.

第6篇

关键词:财政 监督 检查 问题 解决策略

临沭县财政监督局自2012年7月成立驻镇街财政监督办事处以来,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市财政局及本单位年初工作计划,已全面完成领导安排的多项检查任务。检查项目虽然很多,检查效果却与预期有较大差距,虽然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功能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财政监督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方法较单一,监督思路放不开

财政监督人员大部分来自基层财政所,思维局限于原工作单位,工作思路与原来工作有很大关系。虽然经过一年多的锻炼,对各单位财务管理、镇街财务有了大致了解,但思路并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在检查过程中,检点仍停留在事后的算账、记账基础上,监督方法仍沿袭以前惯用的“查账为主,报表为辅”的方式,缺乏对事前、事中的行为进行监控;在对检查过程中各种关系的处理上,思路放不开,受传统思维限制,检查人员有力发不出,找不到好的突破口,不能彰显监督成效。

(二)监督程序不规范,降低监督威信

在一年多的财政监督工作中,虽然大部分监督工作尽量按程序执行,但仍有不规范的现象。检查人员在制作检查工作底稿、形成财政检查报告等方面,有时会出现措词不严谨、容易误解检查内容现象;缺乏对检查工作的回访意识,导致监督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上监督结果重检查轻处罚等原因,大大降低了财政监督工作的威信。

(三)检查人员综合素质欠缺,达不到预期效果

由于财政监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不仅要求“懂财政”,而且要在严格执行财政政策的同时,学会“挑错”。因此在工作中,不仅要求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而且还要学会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在实际检查工作中,监督人员专注于财务管理检查,针对财务管理以外的检查项目,往往会出现检查时束手无策的现象。例如,对于新农合基金使用检查,虽然采取突击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检查过程中,除了针对常规性的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外,找不到合适的检查突破口,虽然怀疑被检查单位有套取资金现象,但无法找到套取资金相关资料,无法利用协调能力满足检查要求,达不到预期的检查效果。

(四)检查时间滞后,影响财政监督检查效果

某些专项资金的检查,检查时间与项目落实时间间隔长。如种粮大户检查,检查组入户核对相关资料时,种粮大户反映:“你们的检查时间与小麦种植时间间隔太长,我们已经又申报了一次面积,第三次面积申报马上就要开始,你们还在检查第一次申报的面积。”在检查过程中,土地面积落实可以依据土地承包合同,小麦种植面积落实就无据可依,严重影响检查效果。

二、解决困境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纵向横向学习,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

监督方法的完善,一方面有赖于监督经验的积累,有赖于上级监督部门的培训和各地的经验交流;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审计、监察部门的先进经验,与审计、监察部门相比,财政监督是一项新生事物,虽然监督重点各有不同,但方法可以协调使用。在各部门联合检查活动中,要积极汲取审计、监察部门的先进经验,在财政监督过程中与监督目标相结合,建立起新型的财政监督机制。

(二)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工作严肃性

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体现在工作的严肃性和程序的严肃性上。在监督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程序,防止“检查工作没出错但程序出错”的现象发生。在检查文书的制作方面,做到结构严谨、措词严密,容易引发误解的词语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不能用,检查内容要有据可寻,检查报告引用法规条文要写清出处,语言要经得起推敲;建立监督检查回访制度,使被检查单位有“错误不纠正检查没结束”的意识。严格监督程序,规范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

首先注重监督知识的学习和监督经验的积累。由上一级监督部门采取网络授课或学习,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帮助监督人员掌握最新的财政监督知识;根据实际情况,多组织学习相关单位工作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把其它县区财务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借鉴过来;在监督任务较轻松的时候,可以借取某些科室相关资料对学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知识的系统了解。其次强化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在综合协调、组织管理方面进行培训,培养工作人员应对新事物、新问题的能力,较好地完成监督任务。

(四)及时跟踪专项资金,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财政监督不同于审计监督,更注重的是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更要从源头开始,在监督力量允许的情况下,与项目相关人员一起严把审核关,从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一条线监督,改变事后监督无据可寻的现象。

(五)创新监督方法,开拓监督思路

将通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本地实际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思路,探索新的监督模式和方法,将新时期的财政监督切实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参考文献:

[1]李军锋.新时期财政监督之我见[J].中国商贸济,2012(08)

第7篇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 消防监督工作 问题 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监督工作量也随之迅猛增长,由于消防监督执法警力不足,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已成为消防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起一部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消防机构警力不足,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稳定火灾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还有不少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停留在表面,存在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主动,监督执法水平不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消防安全存在失控漏管。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消防工作认识不足。部分派出所认为其主要工作是治安案件和普通的刑事案件,认为消防工作不是单位的主要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个别公安派出所μ岣呙窬的理论素养、思想认识、职业道德和行为养成等基本素质能力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没有将其作为提升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基础性工程来对待,造成少数基层民警的职业道德根基不实,社会责任感不强。

(二)公安派出所经费不足、警力不足、人员流动性大制约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派出所没有独立的账户,开支全部通过公安局支付,办案经费少,法律文书、消防宣传材料无法印刷,没有消防监督、火场勘查设备器材等等这一系列因素都造成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停滞不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社会的治安、刑事案件逐年攀升,公安派出所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加上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一些派出所无消防监督的行家能手。一些基层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致使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无法落到实处。

(三)监督执法程序和档案建立不尽规范。有些基层民警在检查时不知如何检查、怎样检查、检查什么,检查记录中屡屡出现漏填、空白等现象,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有的只是口头上提出整改意见,但未下发法律文书,造成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消除;整改到期后又不能按时进行复查,导致执法程序中断。部分派出所不能形成监督检查的延续性,没有按现有的检查规定,定期对辖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部分派出所没有按照要求建立档案,有些即使建立了档案但没有进行分类汇总,致使在查阅的过程中费时费力,同时也不利于管理。

(四)消防业务知识匮乏,职责不清。消防监督工作是一项涉及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原因调查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尽管消防监督人员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强化培训,但短时间内难以适应或胜任消防管理工作。目前大部分派出所基本建立了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辖区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工作,片警负责辖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但是,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知识匮乏,对其本身依法履行哪些消防职责不太清楚,部分消防专兼职民警对消防监督检查具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还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多数民警在开展消防监督时,由于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匮乏,消防监督工作的随意性较大,甚至不知如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和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增强派出所消防民警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观念,端正态度,统一认识,从法律赋予的义务角度出发,从责任职责角度出发,从人民赋予的权利角度出发,开展好消防工作。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范围、职责等,使派出所懂得既有执法的权力,也有监督的职责,从而提高工作能动性和工作效率。

(二)建章立制,加强领导,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部分,安全稳定已成为评价领导政绩的一个重要砝码。领导重视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领导重视了,就会从人员、经费、制度上给予保障,各项工作就能蓬勃发展起来。因此,各派出所在明确一名派出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所长总负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所内消防监督员总协调、警务区(社区)民警具体实施的一条线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三)定期培训,加强指导,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的整体水平。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与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再者,消防监督介于政府管理与公安管理之间,行政法制性很强,必须做到程序、文书等均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保障消防监督主体更权威、手段更有力、结果更有效。因此,我们必须将消防监督管理纳入民警综合的素质范畴,从增加消防机构指导培训和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员学习积极性两方面同时入手,建立固定联系制度,即确定一名消防部门监督人员固定联系一家派出所,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定期带领民警一起参加消防监督检查,通过面对面的讲,手把手的教,不断提高民警消防监督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明确"管什么、如何管、如何管好",从而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四)建立联动监控机制,确保各种火灾隐患不失控和漏管。建立消防机构与基层派出所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工作和信息通报制度,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基层派出所的日常治安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常规化。同时,基层派出所将积极拓展消防监督的范围,切实加强对农村、乡镇和社区的消防监督与防控,努力形成全警参与、上下联动的消防监督工作新格局,切实把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

(五)共同监督执法,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传帮带。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热点时期,相互配合,联手行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一些重点户进行联合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或在进行日常监督工作、开展火灾调查时,有针对性地邀请派出所民警共同参加,开展现场业务指导、进行工作交流,使派出所民警在实践中掌握书本上不易理解的消防业务知识,切实增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

第8篇

关键词:第三师;卫生监督;存在问题;对策

1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1.1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首先,党政等相关部门对卫生监督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卫生监督仍然是过去的防疫站执法,或者认为是“秀才执法”,没有力度,缺乏现场强制力,缺乏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更为严重的是仍然把卫生监督执法与医疗卫生机构混为一体,不能单独执法,这样仍然造成“自己的孩子自己管”,务必造成谁也管不好谁。

1.2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参差不齐。目前的卫生执法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与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相适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

1.2.1卫生行业的执法人员大多来自医疗卫生机构,由于教育体制的原因,医学教育中普遍不设法制课程,因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尽管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法律法规知识的运用及法律意识相对较弱。在实际的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缺乏熟悉度和合理性,导致卫生行政行为出现失误和偏差。

1.2.2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编制不足。三师监督员编制27人,其中三师师所9人,驻团场一所7人,驻团场二所7人,驻团场三所4人。但三师辖区地域广,各监督单位之间距离都是上百公里甚至几百公里,在整个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需要在路上耗去大量时间,再加上监督场所众多,监督任务繁重,卫生监督力量薄弱。这样明显感觉到监督执法人员严重缺少,增大了全方位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

1.2.3执法队伍文化素质不高。三师监督员队伍中国民教育本科生仅两名,其他都是成人教育及中专或大专生。执法人员层次偏低,就存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情况,有时过分强调执法权威,随意执法,粗暴执法,脏话执法。

1.2.4缺乏全面的考核指标与评价体系。如何考核卫生监督员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如何,是否达到质量要求,监督员的行为是否规范等缺乏系统、标准的评价体系。

1.3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不足。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所需的交通工具、取证工具及检验设备等监督执法技术支持系统装备的缺乏和不足,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1.4工作力度不够。存在不作为与乱作为的情况。师及驻团所都存在工作中畏难情况。有“做一天和尚不撞一天钟”的现象,不敢“啃”那些不讲理的监管对象,有时绕着这些对象走;对一些几次下监督意见书的对象没有行政处罚;对有些不属于监管范围的如化妆品、桶装水等进行监管。

1.5被监管对象素质低,监管难度大。第三师为南疆的民族聚居大师,卫生监督管理辖区内被监管对象大多数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大部分人连初中学历都没有,再加上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文化、语言、习俗、卫生习惯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导致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时常遇到难传达、难沟通的棘手问题。

1.6卫生监督覆盖率低,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监管对象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不强,工作配合难以到位等,使得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卫生监督工作困难很多,压力很大,卫生监督也处于一种表浅管理、疲于应付的局面,一些卫生法律法规很难全面深入地得到贯彻落实,造成卫生监督覆盖率低,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2对策

2.1加快和完善卫生执法机构法律法规的立法。当前,卫生改革发展已步入攻坚阶段,许多矛盾、问题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迫切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完善符合时代要求的卫生法律法规是强化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

2.2规范卫生执法行为

2.2.1大力加强卫生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卫生服务观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从基层监督员做起。

2.2.2进一步理顺卫生行政执法关系,实现卫生行政综合执法。一是理顺卫生行政机关与卫生监督所的关系;二是理顺卫生监督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关系;三是理顺师卫生监督所与驻团监督所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关系;四是要理顺卫生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关系。

2.3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创新培训方式,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培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卫生监督员只有加强学习、持续“充电”,才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各专业科室针对自身监管相对人特点制定相关培训学习计划,在培训内容上兼顾专业技能的提高与部门文化、团队精神的培养,实现培训内容的多元化。

2.4加强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教育,彻底解放思想改变观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2.5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执法服务能力。通过举办监督员培训班、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监督员业务知识竞赛、案例研讨及模拟演练、外请专家授课及外出进修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

2.6加强被监督单位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2.7加强宣传,形成社会监督和高压严打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进行各种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大不守法经营行为的曝光力度。

2.8编制、办公条件、执法装备政府要按现定予以配备及投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人、财、物是必不可少的,任何一项的欠缺,都会成为影响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绊脚石。因此,基层政府应该充分保证卫生监督的人员编制、经费、配置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首先,国家及兵团予以喀什南疆政策支持;其次当地政府部门该投入的也要投入,这样才能有效保证卫生执法。

2.9加大监管力度,勇于担当。在监管过程中,增加监管频次,做到有的放矢,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承担责任,对于难管的监管对象联系多部门协同执法,树立正、反面“典型”,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和震慑力,每次开展专项行动或季度检查之前,提前做好各种“功课”,争取每次行动都能取得一定的成效。

第9篇

关键词: 消防监督; 问题;对策

于2009午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消防监督工作单独设立一章,明确提出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作为履行这职能的基层公安消防部门,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本人就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一些共性问题及解决措施谈此粗浅的看法,与同仁共勉。

1基层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基层消防监督队伍人少质弱,执法难度较大。一是消防监督机构人员少,不能满足基层监督需要。某市总面积22,531多平方公里,下辖鸡冠区,城子河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麻山区,鸡东县等六区一县,代管密山市和虎林市两个县级市,总人口220万,市区六区人口116万,而目前全市仅有专职消防监督员70名,大部分大队仅有4名消防监督员,远远不能满足全市的监督执法的需求。二是消防监督员业务素质偏低,部分监督员法律意识淡薄。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环境的负面影响和社会上消极因素的冲击,加上监督员个人素质不高 ,自我约束力不强,监督管理体制不健等因素全导致部分监督员存在特权思想,工作态度冷、硬、横、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三是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导致消防监督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大部分消防执法人员往往在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业务略有精通,情况略有熟知之际,就被更换调整,使消防监督工作长期徘徊在一个较低层面。

1.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基层很大一部分单位没有按照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没有将抓消防安全与抓发展经济相结合起来,认为抓消防安全就会影响经济发展,以牺牲消防安全来抓发展,部分单位和业主不注重消防投入,消防设施达不到标准。有的单位企业,验收时消防设施能正够常使用,但由于平时疏于维护保养,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瘫痪。

1.3政府消防主体意识不强,阻碍消防监管。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易燃易爆行业的发展、高新技术经济区、居民居住小区等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在这些新建项目中,消防安全工作缺乏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给消防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着重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消防安全,有的工程是设计图纸还没设计好就凭一张基础图纸施工,有的工程不经消防部门防火设计审核,甚至工程竣工后不经消防部门验收,就擅自开业和试营业,使新建工程留下许多隐患。

1.4消防监督工作点多面广。消防部队法律赋予的权力大,呈点多面广,高度分散的特点。从监督层次方面讲,从五星级大酒店到“六小”场所,从地域广度方面讲,上至城市人口密集区下到农村都需要消防部门进行审核验收、监督检查。此外,消防部门还要负责火灾调查,进行方方面面的学习、检查、达标考核,让消防监督人员疲于应付。

2解决消防监督实际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如何应对当前基层消防监督工作所面临的难点和问题,是当前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急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2.1充实监督警力,切实提高基层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一是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摆在部队和教育的首位,狠抓消防监督员的思想道德修养。消防监督机关应本着从严治警的原则,注重消防监督员的思想改造和道德修养,做到条规清楚,依法办事,严于律己。二是强化执法者的业务素质训练。要通过定期来提高执法者的业务素质,系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达到全面掌握、融会贯通的水准,然后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执法资格后,方能从事执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执法权威。消防执法人员在确保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同时,应做到恪尽职守,敢抓敢管,该整改的要坚决整改,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2充分依托政府,使政府加大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消防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消防部门的工作意见转化为政府的决策。一是由政府牵头联合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做到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自查、复查、督查,步步为营,稳打稳扎。二是政府要牵头,层层落实责任,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特别是在整治一些重大火险隐患时,更要政府大力支持消防部门,克服社会面上种种阻力,由政府挂牌督办。三是要向政府勤请示、多汇报当前火灾形势,要求当地政府不断加大消防资金的投入,按国家标准,搞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2.3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动作用。进一步完善依靠政府推动社会、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机制,使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法制化、规范化。由政府牵头,每年组织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对如何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社区消防和城镇消防规划建设、联合执法等问题进行探讨 ,建立消防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研究工作制度。

2.4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的作用,通过举办消防常识培训班、运动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利用火灾案例、结合实际进行宣传,根据季节、地区、行业的特点,适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提高部门企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使之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使之将消防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觉做好防范工作的自觉性。

2.5转变执法观念,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窗口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公开办事制度,对外办公承诺制度,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是加强面对面的服务、沟通。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的正确思想,既要全面履行公安消防部门的法定职责,又要强化服务意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满腔热情地帮助和指导单位、居民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在各乡镇派出所设立消防警务室,配合公安消防队伍工作,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

2.6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改变消防监督员包办代替、政企不分的工作方法。消防监督工作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要人力发展和充分发挥各类和服务性质的中介组织作用,发展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他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

总之,认真理解和努力践行“严格执法”和“执法为民”,通过不懈的努力,消防部门的执法水平必将得到质的飞跃,消防服务水平必将上个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鸡西市政府门户网站

第10篇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一般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其特点是集团总部实行制度统一、资金集中、信息集成、人员配置统一等。一般相对集中制度制定权,资金集中调度权,集中投资权,集中担保权,集中固定资产购置权,集中财务信息系统购置权等;相对分散经营自主权、人员管理权、业务定价权、费用开支审批权等。整体上按照“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财务管控体系。

2企业集团基层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企业集团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单位财务内控制度体系不科学、制度内容不合理、制度管理不闭环等,使得制度管控过度或过松,不能有效发挥制度的控制作用。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设计不科学

一方面由于对制度管控理解存在偏差,过度强调制度管控在风险管控中的作用,制度建设缺乏针对性,制度体系过于庞大,不但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达不到制度管控的效果;另一方面受财务人员管理水平影响,财务制度不健全,制度体系不完整,形成管理漏洞。

2.2财务内控制度编制流程不完整

财务部门对于制度的管控目的和具体管理的内容缺乏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制度内容过于复杂或者过于简单、制度限制性条款过于严苛等,造成制度与实际脱节,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制度编制过程中未进行充分的讨论沟通,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等,造成某个环节管理缺失或与其他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冲突,使得财务内控制度不能有效实施。

2.3财务内控制度权限分配不合理

在制度内容中有关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的权限分配方面,不能结合管理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合理设计,出现由于管控过度影响工作效率,或者由于放权过度形成管理漏洞等问题。

2.4财务内控制度管控不到位

财务部门对财务制度培训宣传指导不够,影响了管理效果。且在制度制定后缺乏跟踪、监督检查以及有效的奖惩机制等,造成制度执行不到位。

3对企业集团基层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是: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作为企业集团基层单位,在建立财务内控制度时应首先遵循以上原则,同时要结合企业集团财务管控模式特点、本单位实际,科学设计制度体系,科学设计制度编制流程、科学选择权限分配,科学建立奖惩机制等,以实现制度的有效管控。

3.1关于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设计方面的建议

3.1.1应结合集团财务管控特点。在集团化管控模式下,集团总部一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管理需要等,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成本管理办法》等,在全集团内各单位统一施行,各基层单位只有执行权,而无该类制度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因此,作为企业集团基层单位应着重建立本单位具体执行和业务操作方面的管理制度,如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制度、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等。3.1.2明确制度管控的目标。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首先应明确制度管控的目的以及应该达到的效果,才能对制度体系建设进行系统、科学的规划设计。一是要通过制度管控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促进规范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健康发展。二是通过财务内控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促进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管控,为企业创造价值。3.1.3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基层单位财务部门应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具体可从基础规范方面及对经济业务活动管理方面来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基本框架。(1)基础规范方面。主要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集团总部关于基础工作方面的规定及本单位实际,建立本单位具体详细的基础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印鉴密钥管理制度、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稽核管理制度、会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2)资产管理方面。主要建立账面资产及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盘点等。具体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应收债权管理(包括备用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在建工程管理、无形资产管理、财产保险管理等制度。(3)债务管理方面。主要建立债务的审批、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借款管理、纳税管理、债务风险管理等制度。(4)收入成本管理方面。主要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及实施细则,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管理,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管理,财务分析管理等制度。(5)收益分配方面。应根据公司法、集团总部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等选择制定,避免重复或冲突。

3.2关于财务内控制度编制流程方面的建议

3.2.1制定制度建设滚动计划。财务部门应制定制度建设滚动工作计划,有计划、有侧重点,及时、逐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以避免为了完成目标任务或应付检查集中制定而影响质量。对于初始成立准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单位应首先重点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及实施细则、财务收支审批权限制度、差旅费等费用支出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银行密钥及印章管理制度等基本的财务内控制度,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逐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对于已经建立了系统、全面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基层单位,应结合国家政策法规、上级管理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应制定合理的制度修订周期,既要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管理要求,防止制度内容引用法规政策过时导致出现原则性问题,同时避免制度要求不符合企业实际而出现较大管理漏洞等,也要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延续性,以免影响制度的执行效果和效率,造成制度流于形式。3.2.2开展调查研究。财务人员在编写制度前,首先应收集、研究国家政策法规、上级单位、本单位内部其他部门的相关制度规定,并对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3.2.3组织财务内部讨论。财务部门应根据岗位职责明确制度的起草和审核分工,并组织财务人员对制度草案进行反复讨论。通过分工协作和内部讨论,一是可以加强财务各岗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实现财务制度的协调统一;二是通过对制度草案的多次讨论,可以促进财务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国家法规政策、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了解、思考企业实际业务、管理现状等,既可以提高制度条文的全面性、严谨性和规范性,同时也促进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3.2.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财务内控制度初稿形成后,如涉及到其他职能部门责任分工、专业方面以及职工利益方面的,应组织与各部门进行多次讨论沟通,避免制度冲突或管控环节缺失。3.2.5履行决策程序。财务内控制度编制完成后,还应根据内部决策制度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方可执行。特别是涉及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应符合“三重一大”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3.3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权限分配方面的建议

把握好制度内容中涉及的权限分配问题,可以使制度管控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达到提高效率和效益的目的。3.3.1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对财务内控制度有关管理职责权限的设定,应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方式。集权是为了防止缺乏监督出现管理漏洞,分权是为了防止控制过度,不利于分清责任和提高工作效率。具体权限的分配,应结合企业不同时期、不同业务环节的管理需要而确定。在企业成立初期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更换初期,应按照偏集权化的原则设置管理权限,以便全面掌控和从严约束各项经济业务活动,防止监管不到位出现问题。在企业财务内控管理运作相对成熟、各职能部门的管控意识和协作配合度提高后,可以按照适度放权的原则修订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以实现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效率的目的,达到制度管控的最高目标。3.3.2权限分配与预算管控相结合。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涵盖了生产、经营、基本建设、资本运营等全部经济业务活动的各环节,预算管理实行财务部门归口负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参与、层层把关的管理模式。预算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制定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等制度时应结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及责任分工设定各审批环节的权责界限,以确保预算的管控效果,防止制度管控与预算管控脱节。3.3.3体现逐级管控的原则。在财务审批流程制度设计中,应按照从业务到财务,从财务到决策层的顺序逐级管控,以便分清责任,明确审批流程中各层级、各环节的权责定位,实现高效管理。

3.4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执行效果方面的建议

3.4.1定期组织财务制度培训。财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在加强对财务审核环节进行监督、指导的同时,通过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学习的形式,及时宣贯财务制度,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对财务制度管理要求的了解和理解,促进从业务端加强管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升企业效益。3.4.2定期组织财务自查和内部审计检查。监督检查是确保制度执行效果最为有效的途径,因此要定期开展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重点应做好财务自查和内部审计检查两方面的工作。全面系统的财务自查工作及内部审计检查工作一般应至少一年组织一次,在制度实施的初期可以通过不定期跟踪检查的方式监督制度的执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制度,以适应管理需要。3.4.3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权、责、利”对等的奖惩机制,以保障财务制度的有效管控。奖惩制度应注重可操作性,考评方法应选择适当,同时确保持续执行到位。

4结语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管理的重点逐渐转移到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持、预算预测、资金统筹、财务筹划、税务筹划、控制评价等方面,财务部门要紧跟企业改革发展形势,不断地调整和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管控实现业务与财务的高度融合,在有效控制企业财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彭松.浅析集团公司财务内控体系的建设[J].当代会计,2015(11).

第11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会计内控;问题及对策

一、对于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基本概述

(一)会计内控制度的概念简介

我们以《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其中的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对于基层央行而言,会计内控制度主要是指基层央行为了保护金融资产的安全完整,协调经济活动,利用单位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并形成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

(二)会计内控制度建设的目的及重要性

1、基层央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从理论上来讲,内部控制制度构建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金融管理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涉及面比较广泛,牵涉内容复杂,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有着不确定性的特点。由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构建工作,明确基层央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保证内部控制的效果不断呈现出来。详细来讲,基层央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央行业务能根据领导部门制定的政策以谨慎的方式进行。完善和加强基层央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犯罪的重要手段,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是落实金融法规、强化内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的前提条件。只有健全与完善会计内控制度,才能更好地强化内部管理,确保监督控制工作的有效执行及保障日常工作活动的顺利进行。

2、基层央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1)会计内控制度建设是确保基层央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营决策可以顺利执行的保证,需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将关系到内部控制监督部门的各项工作,是顺利实现其控制效能的关键所在,也是切实保证决策方针执行的重要依据。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们完全可以以构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方式去实现自我剖析,也就是说找到自身在管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去解决实际问题,在调整、改善、纠正的过程中,我们也将不断地看到自身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有利于自身制度建设工作的开展,从而促进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营决策能够更好地为各部门进行服务。

(2)会计内控制度建设是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会计信息的需要

对于内部管理和控制来说,很多情况下是取决于会计信息的。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将是内部控制的重点所在。只有真实、有效、可靠的会计信息才能够实现后期的经营和管理,前提性的条件是开展后期工作的基础。一般情况下内部控制制度会以内部审计、岗位轮换和职务分离三种方式去实现会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从而保证监督和控制的有效性,在此过程中往往更加容易发现问题和缺陷,有利于问题的纠正、改善,从而保障会计信息能够有效、真实地反映出管理经营的实际状况。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基层央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上有误区导致内控制度难以充分发挥制约作用

大部分基层央行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无数的规章制度的综合反映,这样片面的理解往往容易忽视内部控制的动态性、连续性,使得其机制存在不健全的特点;除此之外,对于在内部控制过程中,相关管理者和业务部门应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也存在认识误区,一般情况下都将这认为是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手段,难以有效地发挥出内部控制的效能;最后,部分管理者将内部控制和业务发展理解成为两种相互对立的双方,将注意力集中在业务扩张上,往往忽视了风险的控制和管理,随着时间推移,将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中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形同虚设。上述三种认识误区,往往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存在很多的阻碍,如果这样的问题长期难以处理,将导致内部控制和管理工作的寸步难行。

2、部分内控制度建设滞后,不能有效防范会计财务风险

毫无疑问,中央银行以自身会计业务发展情况和业务特点为基础,不断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相继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对于会计财务制度的健全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实践证明其的确发挥了较好的监督、制约作用。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业务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多,管理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原本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越来越呈现出体制上的漏洞和缺陷,如果不及时地进行调整和改善,将使得制度跟不上业务发展变化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控制盲点,使得银行需要背负更加大的金融会计风险。除了这一点,我国现在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不健全的特点,会计内控制度未形成一套系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而且我们目前所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仅仅局限于会计人员的要求,而没有作为法律法规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由此使得会计业务面临着大量的金融风险。

3、会计内控监督乏力导致内控执行力降低

对于基层央行会计部门来说,会计监管是其重要的工作内容,但是现实工作中往往容易出现问题。如将注意力集中在核算的环节,忽视了监管方面的内容,导致会计管理机制难以与会计工作发展的情况相互吻合,在此情况下使得会计监管约束机制呈现出不完善、会计监管的任务不明确、会计监管的目标不清晰和会计监管的制度不明确等现象。目前,对基层央行进行会计内控管理检查的职能部门较多,监管的对象、范围、权限以及标准缺乏科学、系统、严格的制度规定,各检查组检查的角度、范围和内容不同,掌握的标准不一,有的甚至相互抵触,反而不利于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抵消了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会计监管的操作性规程、日常性的检查、非现场监管以及各项监管报告制度没有真正完善地建立起来,从而使会计监管往往流于形式。

三、对策建议

1、 建立安全、完善、高效的内控运行机制

基层央行要紧紧围绕“防范与化解会计风险”这个中心,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建立安全、完善、高效的内控运行机制。其一,要集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以精华、效能、实用为基础原则,不断对于自身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改善和调整,从而保证会计内控制度渗透到基层央行的各个内控检查监督部门,建立一套完整、系统、规范的会计内控体系;其二,保证在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建设过程中实行恰当的职责分离制度。基于会计风险防范,保证岗位责任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以相互制约、不交叉的原则为基础,规避会计人员内部串通、合伙和内外勾结作案的风险;其三,实现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和检查,保证充分使用自身占据的管理资源,实现合力促进内控管理效果的提高。

2、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强化会计人员行为准则

一切好的内控制度与方法最终由人去执行,对基层央行来说,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不断从思想上提高会计人员认识,使其认识到内控是一种业务运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从而进一步强化自身行为准则,自觉形成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同时在岗位配置上要合理分工,相互牵制,尤其要强化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的过程控制,加强基层央行内部控制与管理,做到对事前、事中、事后业务的有效监督。

3、 促进会计监管方式的多样化发展,保证会计监管的科学性

监管是保证会计工作有效性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建立健全会计监管体制,不断调整和改善会计监管方式,使得其朝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实现会计的科学监管,保证监管的有效性。详细来讲,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在开展基层央行会计监管的过程中,不断扩展思路,避免旧有思维、旧有观念的影响,借助新时期出现的新理念、新工具,促使监管工作的创新,使得其方式更加地符合目前的需求,更加满足现代技术的发展趋势,以此实现监管方式的多样化。其二,强化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系统建设,依据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去促进会计监管系统的建设工作,保证其系统和软件更加的符合监管的需求,以从根本上改善现行的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的手段和方式,保证中央银行会计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与经济发展速度的相互吻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基层央行会计内控制度建设有着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缺陷和不足。对此,我们应该首先认清目前自身基层央行内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面对,不断争取在实际的内部控制工作中进行创新,以应对变化多端的社会市场经济,实现对于金融风险的规避,保证市场金融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科学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永刚,顾京圃,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研究,设计与实施[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

[2]黄枫,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思考,县金融,2007年第3期。

[3]蒋丽敏,基层央行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寻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河北金融,2011第6期。

第12篇

【关键词】 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制度执行

自人民银行总行于2004年9月下发《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各级行不断完善采购监督管理及运行机制,定期组织采购业务专项审计,促进了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运作。但是,应该看到,集中采购内部控制在行际间是不平衡的,有些行的内部控制相对比较薄弱,在管理和运行中还存在一定风险,必须加以改进。

一、集中采购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够全面

集中采购制度尚不完善,存在未按照《办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采购、验收、监督管理操作规程现象。年度采购计划编制不完整,有的行编制的采购计划表,未就采购物品的技术规格型号、资金渠道作说明,以及存在未将相关服务项目列入采购计划表现象。采购档案管理不严格,主要是采管委会议记录不全面,部分采购项目留存资料不完整,以及未集中管理采购项目档案,采购项目资料分散在相关部门等。

(二)部分采购活动不够规范

签订采购合同不规范,部分采购合同无供应商印章或无签约时间,有的采购合同采购方加盖的是部门印章,个别采购项目确定供应商后,未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即实施采购行为。未按规定组织业务部门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所购货物或服务等的品种、规格、性能、数量、质量和其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等。

(三)采购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采购文件填制不够规范,有的邀请招标书上未盖章或未填写日期。个别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变更后,未签定补充合同。对工程预、结算书审核不严格,存在未加盖编制单位印章、无编制人、无复核人签字现象。固定资产账务核算不完整,个别采购项目入账不及时,部分采购物品未建账管理等。

(四)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够全面

主要是部分基层行内审、监察人员对采购活动未做到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一定金额以上的大额采购活动未按规定事中参与监督,以及存在采购项目结束后,监督部门未参与监督验收等问题。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执行内控制度意识不强。近年来,各基层行尽管建立了相关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执行制度不严、规范操作业务意识不强的现象。如在采购验收工作中,个别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员直接验收,而非由采购验收小组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二是缺乏独立的采购机构和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基层央行采购日常管理工作一般由会计财务部门承担,具体采购事项由后勤服务中心或科技部门承担,这些部门承担了业务工作和采购工作双重角色。由于没有专门采购职能机构,相关部门的职能界定不清,一些具体问题不便解决,操作困难。再从采购、评标、验收人员来看,均是从各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的,尚不能适应采购工作专业性强等要求。

二、基层央行实施集中采购潜在风险评估

采购是人民银行内部风险较高的一项活动,关系到人民银行预算资金、实拨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分析评估人民银行采购潜在风险,主要有:

(一)外部风险

一是市场风险。采购过程中由于自然、经济政策、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不能完全保证采购到质优价廉的物品或服务,实现预期采购目标。二是采购质量风险。即供应商提供的物品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导致所购物品无法使用或只能部分使用。由于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属于自用性质,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指标进行衡量,即便采购物品质次价高,也可能一时难以分辨,使得集中采购结果偏离预定目标。

(二)内部风险

一是集中采购人员风险。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集中采购人员不仅要了解财务预算管理知识,还必须掌握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执行、市场调查等多方面知识技能。因此,集中采购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采购人员技术资源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和工作技能风险。二是合同风险。即由于签订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在合同要素不全、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违约责任约束简化的情况下,盲目签约而导致的风险。三是验收风险。由于采购验收不合规,采购物品可能存在数量上缺斤少两,在质量上以次充好,在品种规格上货不对路等问题。

三、改进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规范人民银行系统集中采购行为,加强采购支出管理,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此,各基层行要积极贯彻落实《办法》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采购实施细则,明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范围、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合同订立、货物验收、资金结算、定期监督、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

(二)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集中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工作,基层人民银行采购人员一般缺乏采购专业知识。这就需要上级行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采购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同时,各级行在实施采购中也可以聘请社会专业人才参与人民银行相关项目采购工作,达到提高效率、节约资金、降低风险的目的。

(三)严格采购监督,防范采购风险

一是加强事前监督。要根据财务预算、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对各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计划认真把关。二是加强事中监督。重点看是否坚持按章办事,包括采购方式的合规性、采购操作的透明性和采购验收、采购资金结算的有效性。三是加强事后监督。内审、监察部门要按内控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第13篇

关键词:建筑顶层;温度裂缝;措施

中图分类号:TU-0文献标识码:A

一、温差裂缝的客观性

砖混结构的顶部受温度影响最大,特别是夏季,日照持续时间长,屋面温度可达65℃~75℃;顶层以下温度一般低于40℃,因室内采取了隔热和空调的大量使用,室内外温差更加悬殊。同时,钢筋混凝土的线膨胀系数约为1×10-5 ,而砖砌体的线膨胀系数约为0.5×10-5,两者相差1倍。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存在,使屋画同墙体变形不一致,对墙体产生了一个水平推力。在墙体内产生了拉、剪应力,在越靠近房屋的两端应力越大,并在窗及门洞的角处形成应力集中。由于砖砌体的抗拉强度较低,一旦温度应力变形的拉应力超过墙体的极限抗拉强度,将在砌体顶层及两端墙体、窗及门洞上、下角处产生裂缝。

二、温度裂缝的特征性

温差应力引起的裂缝部位主要在顶层墙体及女儿墙部位。正常情况下在竣工后半年至一年开始裂缝,经过冬季或夏季一个周期的气候变化及沉降的考验,大多数裂缝会逐渐发生、扩大,一般经过3年或更长时间,裂缝趋于稳定且很少再发生新的裂缝出现。

裂缝多出现在纵墙,在墙体两端部位的宽度在3~4个开间的墙体上。圈梁上、下表面也会出现水平裂缝,再向下呈现八字形状缝,宽度在0.2~1mm之间,严重者缝宽达2〜3mm。尤以外墙窗洞较多的部位裂缝最多,严重者几乎所有的窗、门洞上下角均有裂缝分布。

女儿墙裂缝的分布特征是:靠近屋面板附近是以水平裂缝为主,常有女儿墙略向外移的现象;屋面纵向两端的女儿墙有倒八字裂缝,女儿墙裂缝总的特点是:下部裂缝较多且宽,越向上越少且窄。

三、裂缝产生的内因

不论地域南北,砖混结构房屋顶层的裂缝很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施工质量原因、设计原因。但结构设计中未釆取预防裂缝措施或措施不当,是形成裂缝的主要原因之一。不管是设计或施工原因,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抗裂标准,忽视了温度应力对顶层砌体的危害,认识上的误区造成质量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一)缺乏有效的标准,现行前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GB/50068-2010)中规定了结构设计必须满足两种极限状态: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的极限状态。在进行砌体结构设计中,对任何承载的结构都需按照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计算,以使各受控截面发生破坏。对正常使用的极限状态,现行砖混结构设计规范没有提出任何计算的理论依据,主要是通过构造措施 来保证。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GB/50068-2010)中预防墙体开裂仅以限定房屋伸缩缝的间距为唯一措施,而实际工程中仅以限 定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并不能阻止顶层砌体的温差裂缝,这为无数建筑 工程实例所证实。现行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GB/50010-2010)对各类混凝土构件的裂缝宽度都有详细的计算公式,并对各类构件有一个确定的最大裂缝限定值。相比照,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二)设计忽视温度这一因素。在进行工程具体设计时,设计者都习惯从强度方面考虑的。在结构设计中,首先考虑的是满足在承载力、地震、凤荷载应力下的强度要求。如选择砌块及砌筑用砂浆的强度等级时,一般是底层墙体用强度高的砌块和砂浆,层越向上选择的砌块及砂浆越低。建筑顶层及女儿墙砌体时常选用M7.5红砖,M2.5或更低的砂浆。这种习惯性作法虽然可以满足在重力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要求,但远不能满足项层砌体在温差应力下所需要的高强度。另外在布设构造柱和圈梁时,是以抵抗地震荷载作用的要求出发。如房屋较低时,仅外墙四角设置构造柱;当房屋略长时,对抵抗屋面传来的温度应力明显不足,从而导致出现裂缝。

四、预防裂缝的有效途径

控制温度裂缝应从温度裂缝的特性着手对症下药。从减小温度应力和增加墙体的抗裂能力方面入手,满足规范要求的温度伸缩缝间距的范围,结合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措施来限制温差应力的发生,以达到结构安全耐久的使用目的。

(一)增设隔热层措施。为减轻顶层墙体与屋盖间的温差为目的,砖混结构房屋的屋面应设置保温层及架空隔热层。许多工程为降低造 价只设保温层或只设隔热屋。一些工程保温层过薄,或选用价格低, 保温性差的材料,自然其隔热性能也差。因此应对屋面各种保温材料热阻的计算,选择价格适中并能满足热工要求的材料。

(二)提高顶层及女儿墙砌体强度。提高砌体砂浆强度可提高砌体的整体抗剪能力。砌体受剪切破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沿灰缝破坏,另一种是沿灰缝及砌块破坏。

砌体结构的抗剪强度计算公式:

式中:-砌体抗剪强度的设计值;

-恒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平均压力;

V-剪力设计值;

A-砌体截面面积。

从计算式中看出,砌体的抗剪强度承载力取决于、 、A,其中 、A一般情况是一定的,从理论上看宜通过提高的措施来提高砌体的抗剪强度。

(三)屋面板设伸缩缝。屋面板设置伸缩缝是限定温度变形在设定范围内进行。

根据屋面的不同长度,在现浇屋面板时于横墙位置设不少于3条伸缩缝。但必须在房屋两端第一开间内横墙位置;中间屋面按比例设若干道。具体做法是:将现浇板留缝处在板厚高度夹贴专门夹缝的二毡三油条,也可预设20〜30mm的缝,用沥青油淋或防水塑料油膏密实嵌缝。山墙端缝也应用防水油膏嵌缝填实。对于预制屋面板,可采用宽型板以减少板缝量。屋面保温层或刚性防水材料也宜在同屋面同位置留设隔离伸缩缝,其效果显著。

第14篇

检察机关内部的考核考评制度已实行多年,经过不断的补充和完善,对于激发队伍的活力,推动检察工作的整体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考核考评实践中,笔者发现了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考核考评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可信性。本文在简单阐述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整改思路,以期对检察机关的考核考评工作有所助益。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数字化考评难以突出检察工作宗旨。在目标考评过程中,主要采取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考评等管理办法,这些办法的重要特征就数字化、把检察工作均规定了相关数字目标。建立数字化考核体系。而数字化的管理办法最大不足是把系统的管理工作变成僵化的分值。体现法律监督工作成效的侦监、公诉、民行等重点业务科室的考评分值占一个院总分不到四成。因此,很难突出检察工作重点。这种僵化的分值以事定分、以人定分、缺乏系统性。具有以下不足:一是难以全面。检察工作中,办案的“数”与质量的“率”很容易确定为数字目标,而政治业务工作等不易数字化的,只好牵强地拔出几个数字标准:对思想作风形象建设等无法数字化的,由本地党委等相关部门写出文字评价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二是难以科学。用统一的数字标准。将不同情况,不同地区硬拉到一个平台上来,用一把标尺衡量,合理性令人质疑,诸如办几个小案子不如办一个大案子,写几篇调研等于办一个案件等。表现出用分值引领检察工作的倾向。三是重“量”不重“质”。数字化的考核体系,易将干警注意力吸引到追求数量增长而忽视质量保障。

2.注重综合业务而忽视办案工作。办案是硬道理,把案件办好是我们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根本目标。但在年终考评中对案件及质量的关注往往不够,而宣传、调研等综合性工作比重普遍偏大,办案分值的空间普遍偏小,一些加分项目,一般集中在调研,宣传等内容比较“虚”的项目上。这种考评方式、使办案工作特别是案件质量在整体盘子中所占份额较小。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行政化的考评模式,没有体现司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规律和特点。同时。由于目标管理只针对具体部门。所以评价科室和干警工作的焦点集中在科室负责人身上,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压力比较大。因为目标没有具体到干警。对干警的评价只在本科室内部。在全院不能进行横的比较和纵的评价。一般干替的工作作风好坏不十分清楚,所以一般干警的工作压力比较小,很难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

3.注重业务建设忽视人的建设。人是一切事物中起决定性的因素,检察工作要规范发展,必须关注干警,但在目前的考核考评工作中。主要侧重了检察业务建设,而忽视了人的建设,缺少了对干警素质提高的宏观设计,人结构、人才结构、知识结构调整没有长期的明确思路,干警的教育、培训、进修等没有具体开展起来。着眼点主要在“事”而不在“人”,缺乏对人的关注。虽然考评中涉及干部教育、管理的相关工作,但考评中得分基本上是相同的,对干警具体素质的提高意义不大。规范化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忽视人的建设而试图通过一些硬性指标提升整体工作。只能是欲速则不达。

4.重视结果评价轻视工作过程。任何管理模式和方法归根到底是质量、效率的管理,在现代管理的理念中,进行过程管理是实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首要保证。但是,目前实行的考核考评等各种规范化管理手段主要是一种结果评价而非过程控制。主要表现一是各项考评制度的修订以及制度体系的建立。基本上规定的是一些静态的结果指数。较少关注结果是怎样产生的。二是考评时间一般集中在年终用几天时间完成,通过短短的一两天考评得出全年工作优劣的结论,完全是一种以点代面的“点性”考评,而非过程控制的“线性”考核。三是这种考核容易出现平时工作松懈,不逼不忙、一逼乱忙的不均衡状态。在强化考评过程中,一些院采取周考评、月公布、季小结的方法督办工作指标完成,进一步显现了结果的“点性”考核,而没有注重工作过程的控制。

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1.科学量化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每年年初制定全院考评计划,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能,将目标层层分解到科室和干警。将工作目标包括共同目标、业务目标和临时目标三大块。共同目标是所有科室都必须完成的工作,包括政治业务学习、组织纪律、行政管理、调研宣传等工作。业务目标是各科室工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对业务工作目标的确定,重点要突出检察工作宗旨,要依据相关要求将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一并考核。

2.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累计打分。将制定的科室和干警的工作目标分别细化,采取计分方式、以加减分浮动,累计分的办法。综合量化评价科室和干警,对科室工作的评价分为共同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每次确定出总分,并按季度考评,避免年终突击性工作,临时性工作评价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完成、遵守制度和年度奖惩的情况,并将此情况工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并考核。

第15篇

关键词:质量;高层建筑;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质量行为管理

(1) 建设单位:2000 年国务院颁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确立了建设单位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履行好质量行为是至关重要,在我们监督工作中,建设单位出现

最多的问题是,第一,建设单位将工程超资质发包,在我们地区,一级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凤毛麟角,一般情况下一级施工企业是直属企业,地方建筑公司没有一级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为保护地方经济,在高层建筑中就会出现二级企业干一级企业的活,三级企业干二级施工企业的活。在监督中一定要注意此类问题。首先,我们应该自身熟悉掌握各级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包工程的范围,其次第一次进入施工现场检查中要严格审查参建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而且在检查资质别注意是否年检或是否被降级等问题。第二,由于大型高层建筑单体面积比较大,结构复杂,前期设计中难免考虑不周,有些建设单位又随意更改,施工图变更的很多,有些变更涉及结构安全,作为监督机构我们应及时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审图机构对变更部位进行重新审图,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第三:有的建设单位对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验收等方面不十分了解,在监督过程中,我们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热情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提高工程质量。当然建设单位在质量行为还有很多问题,但这几方面是比较常见的。

(2) 勘察与设计单位:这两家参建单位在行为问题主要表现有的详勘不细,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变更滞后。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工程实体实施者,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除上述超资质施工外,施工单位在质量行为上还存在下列问题,第一,大部分施工企业标准建立还不完善,施工单位没有自己成熟的企业标准,这样就不能很好的指导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施工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配置很少。这方面的问题存在普遍性,施工企业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施工企业标准的建立以及成熟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在没有完善的施工企业标准前,我们日常监督中,重点放在对施工企业质量技术科的管理上,给质量技术科一定的权力,没有质量技术科参加,不对工程日常检查,只有施工企业自身对项目经理部加强管理,才能本质上提高,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的资格严格控制,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聘用,这些举措大大提高施工企业自身的素质的技术力量。第二,大型高层建筑在结构、施工工艺等方面比普通多层住宅复杂很多,在施工组织设计编行和执行上都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施工企业编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可操作性差,没有具体指导施工的意义。大型高层建筑我们实行严格报审制度,施工单位成稿后,总工审查合格后报总监和建设单位审查,合格后报监督站,经过层层把关,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有很大提高。

(4) 监理单位:第一,监理机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是我们检查的重点,在大型建筑中,各种专业比较复杂,这就要求监理相应地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更好地指导工作。第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不细致,有些不准确,不容易执行,这是由于监理人员在前期工作中对工程研究的不够,图纸内容没有充分吃透,只把监理规范和细则作为一项被检查的项目,没有把它作为指导施工单位和履行自己职责的工具。第三,在监理过程中,对实体质量存在的问题落实和复查不到位,一个大型建筑工程建设周期相对比较长,在检查竣工监理档案中,有的监理单位一个整改通知单未下发,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工程中不可能没有质量问题,要么监理没发现,监理人员水平低,要么发现了没有及时处理,总之监理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此类问题应加强管理。

2 实体质量存在问题

2.1 钢筋工程分项

(1) 柱竖向受力钢筋,两个截面钢筋接头间距应满足大于 35 d 及 500 mm,否则接头就是属于一个截面;

(2) 柱子连接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焊接外观质量差,不通心;

(3) 柱加密区长度不够,要求全高加密未全高加密;

(4) 箍筋角度未做 135°,水平段长度不足 10 d;

(5) 柱变截面时纵向钢筋未按标图施工;

(6) 顶层柱在梁内的锚固长度不足;

(7) 梁钢筋接头在核心区内或加密区内;梁钢筋在节点处锚固平直段应大于 0.4 Lae,垂直段长度 15 d;

(8) 梁第二排钢筋与第一排钢筋排距过大,超过 25 mm;

(9) 梁主筋并股,造成两根钢筋等同一根钢筋;

(10) 主次梁交接处漏放加强箍筋;

(11) 剪力墙竖向钢筋搭接长度短;

(12) 剪力墙水平筋伸入端柱锚固长度不够,伸入暗柱未做封闭。

以上是钢筋工程容易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设计上存在的先天不足,比如说核心区钢筋过多,非常容易钢筋并股,梁截面少时,梁平直段锚固不够 0.4 LaE。大部分问题是施工质量问题,这时有的问题一旦形成,处理很难,在日常监督中我们做到:

第一:加强对技术负责人,钢筋班长的管理。在钢筋工施工前由监理工程师做技术交底,从基本理论上让工人明白道理。比如说梁第一排钢筋与第二排钢筋排距不能过大,因为如果二排钢筋过低,梁的承载力也随之降低,会影响结构安全,剪力墙水平筋伸入端柱与时不一样,端柱可以锚固,暗柱则不行,因为暗柱本身就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只有把这些基本理论让工人知道,才能避免类似的错误。其次,技术负责人对GB101 标注和图纸吃懂吃透。

第二:在巡查时,对出现的问题处理不能迁就、手软,比如说梁钢筋节点处锚固垂直段长度不足 15 d,施工单位在处理时往往在垂直段在焊长一段,满足 15 d,对于这类处理方法,杜绝使用,一定拆下来重新换,这样他们才能认识问题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以规矩成方圆。

2.2 砼分项

(1) 柱砼浇筑后柱底有漏筋,烂根子,这主要是由于浇筑砼前柱底杂物未清净;

(2) 柱砼截面偏差尺寸控制不好;

(3) 柱顶砼接槎粗糙明显;

(4) 梁、柱砼标号不同时,核心区砼应设网片浇筑;

(5) 剪力墙垂直度偏差大,截面尺寸不好;

2.3 模板

(1) 由于高层建筑层高较高,水平支撑应多设几道;垂直支撑下面应铺设垫板;

(2) 在楼梯支撑应注意不宜木方过紧,以至于浇筑后楼梯板厚度不足;

(3) 柱子扣模时下部不应用钢筋焊在主筋上固定;

(4) 在有的大型工程中,对柱角、楼梯角容易碰撞,易破损的部位应用模板对其保护。

2.4 砌筑

(1) 大型建筑中,砌体工程是围护结构,但砌筑质量不好,也影响工程质量。当墙长大于墙高两倍时,应设构造柱,当墙长大于 5 m 时,墙与梁应有拉结,当墙长大于 5 m且墙高大于 4 m,在墙中部设圈梁;

(2) 填充墙砌筑到顶部时应沉降七天后采取斜砖顶砌;

(3) 当砌体与砼交接处应在抹灰前挂网,防止两种不同材料在一起开裂;

(4) 填充墙拉结筋长度不满足要求,拉结筋可利用结构胶栽筋或预埋钢筋。

3结语

高层建筑质量监督是建筑业面临的新的课题,由于影响因素多,关键环节复杂,施工环境各异,所以建筑行业要改变以往原始的、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观点,推出创新的、开放的、规范的、发展的方式,为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探索适用的、可行的、先进的通用模式。

参考文献

[1]黄伟新.高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J].建材与装饰,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