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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对策
Abstract: China has experienced 20 years of development and reform of the old-age insurance, has formed a relatively mature urban 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but with the change of the current economic situation, the need to further expand the coverage of old-age insurance. How to expand the coverage of old-age insurance, has become a priority among priorities social work.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of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in China around the expansion,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llection of problems,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to face the collection of endowment insurance of expanding the scope.
Key words: endowment insurance, coverage,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我国首次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国家、单位、个人都是负担的主体。这就使得大部分人不能去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因此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增速,扩大养老保险征缴面对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就具有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养老保险扩围的必要性
改革开以来,我国居民的收入逐年提高,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拉大。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的稳定,就要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也就是要有的放矢,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实行养老保险扩围是社会保障公平性的体现,现如今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国有企事业单位,很多私营企业没有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之内。每个企业都是一个竞争主体,养老保险覆盖面不统一,不参保的企业相对就节省了成本,这样最终会影响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二、我国养老保险扩围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准入门槛过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困难。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原有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标准在扩面范围内已捉襟见肘,现如今,城市灵活就业人员日益增多,低收入人群比重增大,拉开贫富收入差距,这也就影响了扩大覆盖范围的进度,制约了社会保险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只有少数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其他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只能被排除在覆盖范围之外。我国社会平均工资提高,养老保险缴费率增幅过快,外加上在大多数私人企业职工的基本工资没能达到养老保险最低的缴费标准,这就使得收入低的困难群体更多在乎的是工资而不愿参保。
(二)养老保险体系不完善,处罚力度有缺陷
尽管我国《社会保险法》已经出台,而在实践工作中,配套措施不全,操作性不强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存在,致使养老保险征缴面扩围工作难有所为。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确,处罚手段不到位,对于拒不参保的单位是束手无策,只能把要处罚的单位转交其他行政部门,这样一来,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按照政策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低年限须累计满 15 年,到法定退休年龄(男 60 岁、女干部 55 岁、女职工 50 岁)办理退休手续时才能享受社保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相当多的流动性较大的工作人员认为缴纳的周期太长,在 15 年后到自己退休年龄的时候政策还不知如何改变,不想交;有部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则认为现在竞争大,企业普遍不景气,甚至有陷入破产、停产、半停产的境地,如果中断交费导致累计不满 15 年,那么以往的费用就等于白白浪费了,不愿交。这两种想法也给社保扩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企业参保认识不足,劳动者思想意识淡薄。
一方面,有的民营企业,领导受眼前利益驱动,责任意识缺失,认为能开工资就算不错了,给职工参保就是“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有的私营企业不是全员参保,而是只给亲信和少数骨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将大部分人拒之门外,老板认为其他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思想不统一,害怕效益减少,缴纳保险只会给企业带来损失。这样一来,在大多数民营、私营企业中,经营者对养老保险产生了模糊的理解,认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会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因此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视为一种负担。
另一方面,有的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低,文化水平有限,不了解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对于他们来说岗位竞争激烈,不能得罪老板, 害怕被“炒鱿鱼”,能够及时领到薪水才是最实在的,没有意识和能力对企业提出缴纳养老保险的要求;有的职工则是学历高、年纪轻的,对于公司是否缴纳养老保险漠不关心,他们只是追求高待遇,因为他们随时有跳槽的机会。
三、促进社会养老保险扩面的对策措施
(一)降低门槛标准,切实解决就业者参保难问题
解决就业者参保缴费问题,对改善生存质量,保障基本生活,促进民生水平提高都至关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循序渐进和高低结合的策略,实行“低门槛,低享受”的养老保险制度,就业者可以按照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进行缴费,但在领取退休养老金后,也相应地享受低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待遇。对于自由职业者按一定比例收取社会保障费,按照“多缴多受益,少缴少受益,不缴不受益”原则,自愿缴纳,退休后根据个人的意愿按月领取或者一次性全部领取,这样既可以建立了激励机制,又能保证退休后享受更加宽裕的退休生活。
(二)建立多元化养老保险体系,加大处罚力度
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实施城乡统筹、全民共享的养老保险体系。改变当前主要依靠养老保险这种单一保障形式,发展商业保险,建立专项社会救助。社保部门也要认真参与改制工作,大致掌握职工参保情况,使“断保”的职工重新参保,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对于拒不参保缴费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讼。法院接受申请时,建立快速执行的“绿色通道”,切实加大处罚力度。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改变员工观念
下到个体私营企业中,对经营者宣传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是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才能留住人才,使企业发展后劲十足,有效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利用舆论的力量曝光少缴、拒缴养老保险的企业,促使经营者主动参保缴费,营造全社会都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良好氛围。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使每个员工意识到养老保险是一种利国、利民、利己的保险制度,缴纳养老保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受其应有的权利,提高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谢士伟:《浅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的难点与对策》,东方企业文化,2013.
2、开题报告正文:字体:宋体 字号:小四
3、参考文献格式:字体:楷体 GB_2312 字号:小四
4、参考文献要求:
(1) 参考文献应列出30篇以上,英文参考文献不少于5篇,不含一般性教材。
(2) 按论文中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中文参考文献在前,英文参考文献在后),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将序号作为上角标,或作为论文的组成部分。如:“……李××对此作了研究,数学模型见文献[2]。”
(3)参考文献中每条项目应齐全。文献中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et.al”;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分开。
5、参考文献示例:
①连续出版物(期刊)
[序号] 作者,《文章题目》,《刊物名称》,出版年份,期号,起止页码
如:[1]陈晓、 江东,《股权多元化、公司业绩与行业竞争性》,《经济研究》,2019, 第8期,第22-23页(以下类同)
②专著
[序号] 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③论文集
[序号] 作者,《论文题目》,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④学位论文
[序号]作者,《论文题目》,【学位论文】(英文用【Dissertation】),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
⑤专利文献
[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 日期
⑥技术标准
[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⑦报纸文章
[序号]作者,《文章名称》,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⑧电子文献
[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目》,文献网址或出处,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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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需要加强的几个问题
一、立题依据
1.1研究背景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加快建立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投入规模持续增长,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2理论依据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是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正常稳定运行,对基金运营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处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型的阶段,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风险,严重威胁着基金的安全。本论文通过结合当今我国社会现状分析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此提出相应的看法及对策。论证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基金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保值增值,对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保证我国基本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1.3立题意义
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制度运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的研究来进一步的加强理论的学习,并学以致用的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既可以丰富理论知识,又可以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做点研究,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二、研究内容及方案
(一)研究内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现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却存在着各种问题,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实际执行不合规、管理尚不规范、基金积累缺口等问题逐渐显现,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已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因此,加强基金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保值增值,对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保证我国基本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就现养老保险基金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加以分析,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了几点对策。
(二)论文提纲
1.前言
1.1研究背景
1.2理论依据
1.3立题意义
2.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急于求成的制度转轨带来了超重的历史债务
2.2基金征缴不力导致的新债务
2.2.1征缴难度大
2.2.2基金扩面步履艰难
2.2.3缴费基数偏低
2.2.4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
2.3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养老保险负担系数提高
2.4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差
2.5基金投资管理不善,无法满足养老保险基金刚性调节增长的需求
3.完善我国养老基金管理的建议
3.1变当前的“统账结合”制度为“统账分离”制度
3.2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基金供给
3.2.1加强基金征缴工作
3.2.2强化征管体系、规范征缴基数、杜绝渗漏
3.2.3拓宽融资渠道
3.3改革退休制度、降低当期支付规模
3.3.1应当杜绝提前退休
3.3.2要适当提高退休年龄,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3.4加强养老基金的管理,增进基金安全,促进保值增值
3.4.1养老基金的管理
3.4.2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
结论
后记
参考文献
(三)完成论文所具备的条件
已具备的条件:
1 、师从名家便于交流与学习;
2、自身学习专业知识有所感悟;
3、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有所总结。
未具备的条件:缺少文字的记载;
解决方案:进一步查找,向名家与老师请教,然后得出结论进行文字总结。
(四)参考文献
[1]彭华彰。社会保障审计理论与实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9
[2]张慧群。加强社保基金审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江南论坛,2019
[3]吴宏洛。我国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制约性因素。当代经济研究, 2019
[4]李珍,孙永勇,张昭华。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选。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5]肖汉平。“谨慎人”规则在中国养老金投资监管中适应性研究。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报,2019
[6]詹伟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
[7]宋晓梧。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研究形势。经济与管理研究,2019.5.
[8]林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9.
[9]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商务印书馆,2019.
[10]李绍光。养老金制度与资本市场。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9.
[11]张秋霞,蒋建华。保险基金审计。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9.
三、进度安排
2019.06.01--2019.06.15,登陆平台申请毕业论文(设计)
2019.06.22--2019.07.21,选定论文题目,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2019.07.28--2019.08.27,收集资料,提交初稿
2019.09.03--2019.09.17,经过修改,提交二稿
2019.09.24--2019.10.23,整理修改后的论文,定稿,交正式打印稿
关键词:养老保险;生育意愿;性别差异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居民的生育意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除了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外,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在传统社会中,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劳动力数量,生育的孩子越多,他们所能够带来的回报也就越多;而在现代化社会中,生育孩子只能带来有限的经济效益,因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不再是劳动力数量而是科学技术水平,养育太多孩子反而会增加抚养成本,最终理性人的生育意愿下降。此外,根据生育率理论,生育对养老有一定保险效益,传统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社会养老模式不断完善,社会养老对传统的家庭养老存在一定的替代。基本养老保险能够保障参保人退休期内的基本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其晚年对子女的依赖度降低,从而对生育子女数量产生挤出效应,使得生育意愿降低。作为一个可以影响实际生育水平的超前变量,生育意愿可以为预测生育水平提供重要参数,目前大多采用包括意愿生育子女数量、意愿性别、生育时间的三维指标来构建生育意愿评价体系。由于儒家思想的渲染,中国家庭普遍坚持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因此可以说是否有养老保障及养老方式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影响居民生育意愿。睢素利认为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大多依靠家庭养老,并且在农村中主要由儿子承担。因为老年人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且女孩结婚后要到男方家生活,这就使得老人的生活面临现实困难,也促使人们更倾向于生育男孩。养老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转变人们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从而去影响其生育意愿,尤其是偏好生育男孩的意愿。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农村社会养老制度还很脆弱的条件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使城市发达的生产力和相对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村落后的生产力和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客观上强化了某些家庭的性别选择偏好。在考虑生育子女的经济动机和功能的情况下,陈欢和张跃华构建了一个简单的两期决策模型,研究表明基本养老保险对生育意愿会产生挤出效应。具体来看,养老保险会让总生育意愿下降14.1%,生育男孩意愿下降7.2%,生育女孩意愿下降5.4%。而且进一步的分析发现,这一负向影响主要发生在低收入和高收入家庭中,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影响不显著。以上文献得出的结论大抵是收入越高以及城市户口居民偏向于生育更少的孩子。在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以及生育意愿水平不断下降的双重背景下,研究居民的养老和生育意愿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论文则将两种相结合研究基本养老保险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以期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二、基于2015年CGSS数据的实证检验
(一)数据来源论文使用2015年CGSS的数据。作为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的大型社会调查项目,该项目系统收集了社区、家庭、个人等多个层次的数据。全国各地的家庭进行抽样调查,每个家庭随机调查1人,总样本量约为12000。论文分析对象为18岁以上的居民,根据研究需要,剔除缺失样本及进行相关处理后,剩余有效总样本量为8718,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和大样本性质。
(二)变量选取被解释变量:居民生育意愿,生育意愿主要包含意愿生育子女数量、意愿性别和生育时间3个方面,由于样本信息的缺失,论文只从生育数量和性别构成两个维度来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根据受访者对调查问卷中社会态度部分的“如果没有政策限制的话,你希望有几个孩子?”问题的回答,设定了3个计数变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即总的生育意愿、生育男孩意愿以及生育女孩意愿。解释变量: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其中,把参加城市或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统一视为参加了养老保险,记为1;否则均被视作未参加养老保险,记为0。控制变量:由于除了养老保险对生育意愿有影响外,还有其他一些重要因素也会影响居民的生育意愿,如果不加以控制的话,会使得回归结果有偏且不一致。在参考了大量相关文献之后,论文中把以下因素也考虑了进来,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这些因素分别为:性别、年龄、户籍类别、受教育年限、个人年收入、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具体来说:被调查者为男性记为1,女性则记为0;年龄变量即为调查年份减去被调查者的出生年份,为一个连续性变量;农村户口记为0,城市户口记为1;受教育年限根据未受过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及以上大致分别记为0年、6年、9年、12年、16年、19年;家庭总收入为2015年被调查者个人总收入,考虑到收入对生育意愿的非线性影响,加入个人总收入的对数形式;根据被调查者对自身身体状况的估计,将健康状况分为很不健康、比较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很健康,分别以1、2、3、4、5进行标记;婚姻状况变量中未结过婚记为0,结过婚记为1。
(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从相关调查和数据可知,若是没有政策限制的话,我国大部分居民普遍希望生育两个孩子,性别构成是一男一女,反映我国居民儿女双全的美好愿望。从养老保险的参与程度来看,参保率达到了69.8%,可见虽然我国一直重点关注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但是仍然有部分居民未加入。从性别来看,被调查者中有53.2%为男性,46.8%为女性,性别比例大致均衡。平均年龄为50岁左右。城市户籍居民占31.7%,农村户籍居民占68.3%。平均受教育年限在8.6年左右,即初中毕业,反映居民普遍享受到了九年义务教育。个人平均年收入为34526元。健康状况普遍处于一般状态。有将近90%的被调查者都结过婚,这也会更有利于调查,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数据的准确度。
(四)回归结果由于考虑到城乡之间经济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生育观念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对居民的生育意愿会产生某种程度上的影响,且不同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险的负担情况也各有差异,故论文首先进行总样本分析,之后以农村和城市、收入在不同等级为依据分样本进行分析。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全样本回归结果显示,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被访者的生育意愿的负向影响概率降低7.29个百分点,且主要表现在生育男孩的意愿上,对生育女孩的意愿没有较大影响,表明我国素来所追崇的养儿防老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养老保险的冲击;另外可看出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增加,总的生育意愿以及生育男孩意愿也显著减少,而对于生育女孩意愿的影响则并不显著,这主要是因为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带来思想观念尤其是生育观念上的差异所造成的;从户籍类型来看,农村户口居民偏向于多生孩子,仍然具有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年收入对数对于生育意愿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即年收入越低的被调查者越偏向于生更多的孩子,因为孩子越多能够保证老年以后所获得的收益越高。其他因素如被调查者性别、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将样本分别按照户籍类型分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按照收入分为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及高收入群体,得出以下结论。户籍类型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是否参保以及年龄对于生育意愿的影响在这两个群体之间的影响方向大致相同,但是参加养老保险会使得城市居民更偏向于减少生育意愿的数量,且年收入对数对于农村户口居民的生育意愿是有显著性影响的,而对城市居民则没有;受教育年限对于城市居民的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对农村居民则没有。不同收入群体对于生育意愿的影响:在低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之间,是否参保、年收入对数、年龄以及户籍类别对生育意愿都是具有显著影响,在高收入群体中以上因素的作用则并不明显。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山东省临沂市为例,分析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为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
1、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建设长期持续高速增长,国家综合实力逐步增强,财政收入规模迅速扩大,农村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不可否认的是,取得成果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凸显出来。城市养老保险制度基本走上正轨,而在大多数农村则十分薄弱,老年人口的生活难以得到基本保障。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迫切需要建立国家负责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
本文对山东省临沂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存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2、案例引入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的东南部,是山东省面积最大和人口最多的地级市。临沂市是山东省的农业大市,农业人口众多,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较大,具有比较典型的代表性,并且能够较好地反映全国的基本情况。
(二)文献综述
1、国内研究现状
(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
丁元竹、安体富等分析后发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存问题有:一是不同领域较为普遍的存在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象;二是政府之间职责不清,权力分配不明。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
(a)关于我国传统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研究
王艳品、付素霞(2005)将存在的问题概括为对养老保险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保障力度不够、养老保险体系管理缺失。
(b)对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些建议
学者刘昌平(2009)从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路径上提出:第一是要实现城乡两种保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第二是通过城乡两种保险制度的合并实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
2、国外研究现状
(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
Nagel认为,美国等国家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实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每个儿童享受教育的机会均等;二是失业人员能得到资助,维持基本生活;三是公民均有机会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四是每位老人在退休后仍有一定的收入来源。
(2)社会养老保险方面:
国外众多学者对西方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状况调查研究后,提出一些建议:提高参保缴费率;适当降低养老金偿付额,提高养老金缴费额;对基金进行科学化的运营;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1、研究思路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从总体上阐述选题的缘由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做文献综述,并提出自己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创新点。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的界定。第三部分分析新型农村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从多个角度为完善临沂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在查阅了大量的论文、专著、报纸文章和官方资料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整理分析,提取其中对写作有帮助的部分,作为论文写作的参考。
(2)规范分析法
规范分析主要是通过对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观点进行规范性分析,从而确定研究的内涵、外延、特点和本质,为研究的开展提供规范基础。
3、创新之处
(1)视角的创新:以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角,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公共管理学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2)切入点的创新:以山东省临沂市为切入点,通过具体案例探讨现阶段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不均等化,从而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二、概念界定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般地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以维持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为目标,建立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保障结合社会供给和个人账户,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适应,由政府组织实行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临沂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均等
临沂市农村中参加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农民并不少,但是绝大多数农民并不是出于自愿原则,还有不少人则是抱着一种跟风心理。
(二)社会养老保险财政支出不均等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遵循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中央财政只“补出口”,不补入口;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进行补贴,分级财政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剧了欠发达地区政府的财政压力。
(三)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水平不均等
临沂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平台建设滞后,一方面组建人员不够、资金投入较少、相关设施落后。另一方面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够,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步伐太慢。
四、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养老保险意识
利用各种媒体如电视台、网络等传播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运用简明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各项政策的宣传,使群众真正了解它。
(二)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支出结构
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在养老保险均等化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支出,合理确定中央地方的负担比例。
(三)完善管理平台建设及制度衔接,健全法制
要尽快落实新农保经办机构的组建和人员的配备,建立和完善新农保的管理信息平台。同时要不断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地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1]朱政旭.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以山东省临沂市为例[J].科学与管理,2011
[2]杨婧.苏州市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D].苏州大学,2010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审计理念 审计内容 审计方法
一、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理念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项目,是农村居民养老的重要保障,发挥着社会安全网的作用,并体现了政府承担基本社会保障的责任。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是农村社会保障中最薄弱的一环。在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于城市的情况下,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经显得十分紧迫而重要。而当前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是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其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当前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就要正视审计现状,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过去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只注重资金的审计。随着当前形势的变化,必须拓展审计目标,丰富审计内容,改进和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审计工作必须从重点关注资金安全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审计转变。只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不能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检查监督和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对促进完善制度、规范业务管理。更有意义。因而,从宏观上把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把监督检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评价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效果当作重要工作内容,从政策上、制度上、管理上研究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评价、促进作用,是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应有的理念。
二、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主要内容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情况。主要审计地方政府是否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否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筹集渠道等制度。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相关制度比较健全,而资金筹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处在创建阶段,出现的问题较多,因而应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有无因执行政策不到位而影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效果的情况。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人员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否能够正确把握,是否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是否存在由于片面理解有关文件而导致执行政策不力甚至出现决策、执行失误等情况。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效果。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财政补贴的落实情况。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以及县(区)财政都有一定数量的投入,在审计中就要检查财政资金的落实情况。(2)参保对象应保尽保情况。主要审计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部并及时地纳入保障范围。这项指标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3)保障对象对新农保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或座谈的方式。对地方政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主观评估。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发放。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问题:(1)资金按时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养老金发放是否及时,每年参保对象缴纳的资金是否划入个人账户。(2)资金足额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发放给老年人的养老金是否足额,有没有欠账现象。(3)养老金银行发放情况。这项检查,主要了解养老金发放的社会化程度。养老保险社会化程度越高,资金的发放就越及时准确。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养老金准确核算情况。主要检查管理机构在审批、管理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定期对经办部门的工作进行审核监督。(2)基层管理机构情况。主要检查各地是否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建设,按照规定设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是否具备,业务培训是否进行。(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情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面广量大、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单靠工作人员手工操作和管理,难以统一和规范。由手工化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过渡是新农保工作的必然选择。因此,检查中主要关注地方政府是否进行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是否对基层低保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网络化培训。
三、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手段与方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具体方法,大体可以分为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此外还包括审计调查方法。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可分为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比较法、分析法;按审查资料的顺序可分为逆查法和顺查法;按审查资料的范围,可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中,应注重审计手段与方法的创新。
1强化结合性审计。发挥整体协作效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到民政、劳动保障、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的相关工作。这就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要与这些部门相应的审计工作有所结合。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审计工作与各部门的审计结合还存在脱节。单靠社保审计一个部门,无法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做全面。只有通过与各相关部门的审计工作有效结合,社保审计工作才能达到一定的审计覆盖面和资金量,取得应有的效果。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审计理念 审计内容 审计方法
一、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理念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项目,是农村居民养老的重要保障,发挥着社会安全网的作用,并体现了政府承担基本社会保障的责任。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是农村社会保障中最薄弱的一环。在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于城市的情况下,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经显得十分紧迫而重要。而当前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是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其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当前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就要正视审计现状,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过去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只注重资金的审计。随着当前形势的变化,必须拓展审计目标,丰富审计内容,改进和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审计工作必须从重点关注资金安全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审计转变。只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不能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检查监督和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对促进完善制度、规范业务管理。更有意义。因而,从宏观上把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把监督检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评价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效果当作重要工作内容,从政策上、制度上、管理上研究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评价、促进作用,是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应有的理念。
二、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主要内容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情况。主要审计地方政府是否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否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筹集渠道等制度。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相关制度比较健全,而资金筹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处在创建阶段,出现的问题较多,因而应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有无因执行政策不到位而影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效果的情况。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人员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否能够正确把握,是否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是否存在由于片面理解有关文件而导致执行政策不力甚至出现决策、执行失误等情况。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效果。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财政补贴的落实情况。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以及县(区)财政都有一定数量的投入,在审计中就要检查财政资金的落实情况。(2)参保对象应保尽保情况。主要审计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部并及时地纳入保障范围。这项指标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3)保障对象对新农保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或座谈的方式。对地方政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主观评估。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发放。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问题:(1)资金按时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养老金发放是否及时,每年参保对象缴纳的资金是否划入个人账户。(2)资金足额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发放给老年人的养老金是否足额,有没有欠账现象。(3)养老金银行发放情况。这项检查,主要了解养老金发放的社会化程度。养老保险社会化程度越高,资金的发放就越及时准确。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养老金准确核算情况。主要检查管理机构在审批、管理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定期对经办部门的工作进行审核监督。(2)基层管理机构情况。主要检查各地是否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建设,按照规定设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是否具备,业务培训是否进行。(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情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面广量大、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单靠工作人员手工操作和管理,难以统一和规范。由手工化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过渡是新农保工作的必然选择。因此,检查中主要关注地方政府是否进行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是否对基层低保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网络化培训。
三、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手段与方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具体方法,大体可以分为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此外还包括审计调查方法。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可分为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比较法、分析法;按审查资料的顺序可分为逆查法和顺查法;按审查资料的范围,可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中,应注重审计手段与方法的创新。
1强化结合性审计。发挥整体协作效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到民政、劳动保障、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的相关工作。这就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要与这些部门相应的审计工作有所结合。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审计工作与各部门的审计结合还存在脱节。单靠社保审计一个部门,无法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做全面。只有通过与各相关部门的审计工作有效结合,社保审计工作才能达到一定的审计覆盖面和资金量,取得应有的效果。
[关键词]保险政策 农民工 优化 策略
在我国特定的时代背景下,研究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民工是推动城市化、工业化的主要力量,是衔接农村和城市的主要纽带。然而,大量的农民工没有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这与他们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贡献是不对称的,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让农民工群体也享受到正常的“国民待遇”,需要有完善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和措施。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现状
1.政策设计不合理
第一,各地政策对接性不强。目前,国家对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并未全国统一,所以各地政策种类繁多,有独立型养老保险政策,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分开;有综合型养老保险政策,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分开;有纳入型养老保险政策,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共同纳入到社会保障中来。由此可见各地政策不一致,导致对接性不强。第二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高,转移难。各地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转移程序不同,部分农民工所在城市无法实现养老保险转移,或者即使可以转移,也有许多限制条件。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区域的互相分割,加之许多地方管理机构不全,农民工在城市缴纳的养老保险往往没有地方接收。因此,农民工面临着缴纳养老保险后转移难的问题,而宁可直接选择不参保,从而导致参保率低的现象出现。
2.农民工自身参保意识不强
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社会保障意识普遍较低,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即使意识到未来养老的问题,也多寄希望于农村的“土地保障”以及传统的“养儿防老”等方式。对于朴实的农民工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同城镇职工一样,也享有工伤、医疗、生育、乃至养老等社会保障的权利,在他们眼里,能够拿到工资,拿更多的工资,就是最大的保障。所以,即使有的地方强制性的要求企业及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但如果企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或漏缴,农民工们也没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维权意识。同时,当前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由地方政府举办,而农民工的流动性又较大,不同的地区采用不同的缴费标准使得保险关系的转移成为现实中的难题,导致了绝大多数农民工多制度缺乏信心,从而更加弱化了农民工参保的意识和积极性。
二、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方面。第一,户籍制度。按现行户籍制度的规定,人一出生就被划定社会角色和地位,而且终身难以改变。户籍性质事实上的血缘继承性,使市民的子子孙孙永远是市民,农民的后代只能是农民,而市民则可享受多种生活、工作待遇和各种保障,这无形中使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具有贵贱等级之分。由于户籍的限制使农民工无法得到与非农业人口同等的待遇。第二,就业制度。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保障的关系毋庸置疑,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农民工的就业情况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经济收入,只有先就业才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长期以来,农民工在恐惧失业的心理压力下,根本无心考虑若干年后养老的问题。
2.政府方面。第一,监管不力。中央早在90年代就已出台了相关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养老保险政策,并且在2009年12月出台了最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66号),其中对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具体的办法描述得更详尽、更完善。但是至今为止对于如此多的政策的实施却缺乏监督与管理,目前存在着的参保率低的情况,大多数是由于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给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造成的,同时大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政府对于自身制定的政策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缺乏监管,使部分企业能够堂而皇之地逃避支出这笔费用,使大部分农民工被挡在了政策之外。第二,制度不健全。二元户籍制度形成的城乡分割制度在养老方面的体现是:城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问题由国家和企业承担,而农民的养老保障主要依靠集体和家庭。除了少数农民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得到少量的国家救济外,国家在农民养老方面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此同时,中央及地方政府在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同时,也未指定专门的管理和监督机构,也未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使政策的实施存在漏洞,即使不按规定执行也无惩治标准,并且无人能承担惩治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企业的不当行为。第三,宣传不到位。目前政策的推广和宣传主要是依靠新闻媒体、报纸等媒介来进行,通过这些方式将新的政策法规传播到人群中去,但是这些常规方法的实施却未能使农民工详尽地了解到他们所关心的政策,因此无法得知相关政策或精神。
3.企业方面。第一,经济成本增加。企业运营的目的最终是为了盈利,用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企业雇佣农民工是因为农民工群体数量庞大,供过于求,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虽然目前的政策规定,企业在雇佣农民工的同时必须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但企业为保留更多的利润从而逃避应负担的责任,因此更加造成合同签订率低,也就造成参保率低的现象。第二,责任模糊。目前,在农民工数量庞大,供大于求的现实下,许多企业可以明目张胆的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肆无忌惮的逃避本应负担的保险费用,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呢?因为农民工对于自身的责任不了解,企业对于自己该负的义务不清楚,或者是不愿意去弄清楚,他们知道即使他们不按规定来做也不会得到过多的制裁。
4.农民工方面。第一对养老保险认识不足。由于大多数农民工主要集中于建筑业、服务业、运输业等,以非正规就业为主,并且农民工对养老保险认识不足。普遍认为社会养老保险离他们很遥远,可望而不可及。同时在农民工看来,养老远远没有目前的生活重要,因此才出现了不参保或退保的现象。第二农民工流动性大。农民工来到城市打工的目的很明确,主要是为了赚钱。因此哪里有钱赚就去哪里便成为了农民工流动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农民工来城里打工主要是因为地缘关系和亲缘关系,当所有的社会关系转移后,他们也会跟着转移。由于流动性很大的原因,这给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阻碍,因此很多人宁可选择不参加。
三、改进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措施及策略
1.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种类繁多,统一的难度较大,之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目的在于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现已宣布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使得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中存在的一大难题“转移难”有希望得到解决,但是除此以外,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还存在其他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才能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最终实现全国统筹。第一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法规法律法规是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前提和依据,没有法律的准绳,社会保障在实施过程中不免会迷失方向,进而陷入混乱。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法规,是保障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的重要基础与前提,作为一个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国,在建立和实施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时候必须重视法律的规范及指导作用,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第二,构建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其基本框架是:国家级、省级、市级,国家级和省级管理中心参与养老保险金的支付核算工作;在管理上实行垂直领导,最大限度的平衡地方利益。第三,建立以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全国统一的网络管理和信息服务体系,不仅能更好地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为制定养老保险政策的决策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有利于实现全国统筹,方便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与接续。第四,建立以银行为依托的基金转移与支付平台。,由银行作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与支付的平台,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有利于基金的安全。这种做法也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通常做法,便于和城镇养老保险系统和农村养老保险系统接轨,减小未来的转制成本。
2.建立多元化基金筹集机制
由于我国实施养老保险政策不久,各方面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和资金筹集面临着很大的问题,因此基金的筹集更需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来建立多元化的基金筹集机制。当前我国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企业与农民工共同出资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是实施效果说明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追求高额的利润而不惜牺牲农民工的利益,农民工也由于自身的原因不愿意缴纳或者没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力度筹集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一方面,政府可以对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进行补贴。另一方面,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省财政应加大对省级调剂金的扶持力度,形成长效、可持续性的财政投入,保证省级统筹下的调剂金规模,真正发挥其调剂能力,确保农民工未来养老金的待遇水平。
3.建立多层次灵活的缴费基数与方式
农民工养老保险金的来源是企业和农民工个人,而农民工收入普遍低于城镇职工,这一特点也是造成养老保险覆盖率低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如果降低农民工的缴费基数,或者建立多层次的缴费基数,使农民工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层次进行缴费,则可以更好的使农民工老有所养。同时,由于农民工经常变换工作地点,很难按月准时拿到工资。因此应该对农民工采取灵活的缴费方式,比如可以分为按月缴纳、按季度缴纳、或者按年缴纳,对缴费金额和时间实行累积计算,真正地从农民工的立场出发,为农民工着想。
参考文献:
[1]肖军梅,王志峰.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07(1):174-175
[2]谭樱芳.由农民工退保谈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5)
[3]梁欣.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制度性断裂,这种制度性断裂影响到了收入分配效应及公平性。本文使用参保率、待遇给付水平、替代率、随经济增长率等政策传导工具,探讨养老保险“多轨制”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表明无论是覆盖面还是养老金待遇水平,亦或是养老保险替代率,都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大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大于新农保。
关键词:
养老保险;收入分配效应;公平性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以效率为导向的发展战略使得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存在巨大不平衡性。中国已成为中等收入国家,社会保障的功能定位应该从维护社会安定和补救国民生计的工具转为调节收入分配与促进制度公平。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其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效和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平发展(何文炯,201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建立,与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伴随,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在之后的改革与发展中也一直呈现出城乡二元结构,存在明显的制度性断裂(王思斌,2009),并延续至今。中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严重,据“单位”而划、依“身份”而设,条块林立、人群分割,具体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等。之前,国内外学者大都估算了养老保险制度内人群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而缺乏对包括制度外人群的全体国民的宏观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以及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间即养老保险“多轨制”(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收入分配效应的分析。事实上,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仅从制度内部本身的角度研究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制度内外以及制度间的比较分析作更深入的探讨。因此,本文基于不同群体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结构模式的差异,根据参保率、待遇给付水平、替代率、随经济增长率等政策传导工具,探讨养老保险“多轨制”的收入分配效应。
二、比较对象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严重,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杨燕绥,2012),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位制,即不同工作单位的职工参加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如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就形成了人们通常所说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退休双轨制”;二是户籍制,即城镇户籍人员与农村户籍人员参与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依单位不同可参与上述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2011年起也可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当然,有不少地方还专门为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所以实际上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非仅仅是所谓的“双轨制”那么简单,而是“多轨制”,且每种制度的制度模式并不相同,各群体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不同,从而不同制度的收入分配效应有所差异。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2011年才开始进行试点,相关数据不足,因此,以下着重比较分析中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的收入分配效应。
三、不同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比较分析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筹资模式上属于部分积累制,资金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缴费;机关事业单位既未实行社会统筹,也未建立个人账户,而仍实行的是福利性质的退休养老制度,个人并不用缴费,其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与本人退休前的工资收入挂钩,属于现收现付制;新农保实行完全积累制,个人缴费完全进入其个人账户进行积累,且地方政府根据其缴费档次的不同给予相应水平的财政补贴,这部分也纳入个人账户,在此基础之上,为了体现养老保险的“保障”作用及再分配功能,中央政府还给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发给基础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是决定其收入分配调节效应的基石,一般而言,覆盖面越广,调节效应越好,制度公平性越强;反之,收入分配调节效应越差,制度公平性越弱。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近几年增长非常缓慢,基本维持在2100万人左右,这主要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早已成型,参保人群比较稳定,且覆盖率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数呈现出明显的逐年上涨趋势,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处于逐步完善阶段,也从侧面反映了仍有很大一部分企业职工未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覆盖,扩面工作还将任重道远;新农保参保人数大幅增加,远远高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源于新农保于2009年才开始试点,同时也说明了新农保制度受到了很多农民的欢迎,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也说明了目前覆盖率还相当有限,有较大的上升空间。由此可见,现行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从大到小依次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换言之,由于“身份”不同导致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差异,且进入制度覆盖范围的时间存在先后,这实际上造成了不公平,形成了不同人群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起点不公。
四、不同群体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比较分析
在2000-2004年5年期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水平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从2000年的9481元增加至2004年的14374元,年均增幅高达11.7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虽然也呈上升趋势,但仅从2000年的6531元增加至2004年的8030元,年均增幅仅为5.38%。因此,在这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水平差距越来越大,到2004年高达1.79倍。为了抑制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自2005年以来,国务院每年都大幅上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企业退休人员的年均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的8727元上升至2013年21281元,年增幅高达11.78%,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年均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的15043元上升至2013年28493元,年增幅为8.31%,尽管低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年均养老金增幅,但两者的养老金差额依然呈逐渐拉大趋势,从2005年的6316元上升至2013年的7212元,不过这种差距拉大的幅度较之前明显放缓了,2000-2004年间两者差距的年均增幅为25.03%,而2005-2013年间两者差距的年均增幅仅为1.67%。可见,国务院通过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的连续上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有效减缓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拉大的幅度,从而使两者的年均养老金比值从2004年的1.79下降至2013年的1.34。尽管如此,但并没有完全实现养老金待遇调整的目标,即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而且,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逐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也可能会大幅度提高,从而致使养老金差距再次被拉大,形成新的不公。因此,仅仅从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入手无法从根本上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亟需改革优化养老保险制度,消除制度“碎片化”。实际上,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平衡性不仅仅体现在城镇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更表现为城乡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在中国,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得不到重视,新农保于2009年才开始试点,这也标志着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从2009年开始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然而,新农保的保障水平远不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水平,就更不能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水平相比了。2013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水平为新农保水平的36.8倍,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上调幅度基本相当。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差异源于城乡参保者的缴费差异,但这仅是部分事实。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量补贴远远高于新农保,从而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这些情况都反映出中国养老保险不仅未能给高风险的农村居民提供应有的保障,反而拉大了他们与城镇居民的差距,形成了逆向再分配。
五、不同群体养老金替代率比较分析
养老金替代率指劳动者退休后所获得的养老金待遇给付水平与其在职时工资收入的比值,是比较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根据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则可维持退休前生活水平;在60%-70%之间,则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若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唐小飞,2010)。由于个体养老金替代率有所差异,所以这里研究的为平均替代率,即退休劳动者人均基本养老金与当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比值。在2000-2013年期间,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69.69%下降为2013年的43.02%,而且从2004年以后就一直位于50%以下,也就是说,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较退休前有大幅度的下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虽然也呈下降趋势,但是远远高于企业职工,且一直维持在55%以上,足以维持其基本的生活水平。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虽然都在下降,两者之间的差距有所收窄,但即便如此,2013年仍相差近13个百分点。此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期间并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且其工资收入显著高于企业职工。换言之,工资收入越高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仅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且其养老金替代率远远高于工资收入相对较低,且需要个人缴费的企业职工,这明显有违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属性,反而造成了养老保险的逆向收入分配。新农保于2009年才开始试点,所以这里只能测算其2010和2013年的替代率。即便是农民以最高的缴费档次(每年缴纳500元)进行参保,其2013年的养老金替代率也仅仅为29.92%,与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还有14多个百分点的差距。更何况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民收入水平偏低,所以基本都按最低的缴费档次(每年缴纳100元)进行参保,这样城乡之间的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差距就更大了。可见,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间的公平性严重缺失。此外,从表4中可以看出,在2001-2013年期间,我国养老金支出水平年均增长率普遍低于其工资收入与GDP年均增长率,尤其是农村居民。可见,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退休人员尤其是农村老人并没有完全享受到其发展带来的成果。总而言之,养老保险制度并非仅仅呈现出人们通常所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二元”局面,而更应该是加上新农保的“三元”局面,无论是覆盖面还是养老金待遇水平,亦或是养老保险替代率,都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大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大于新农保。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源在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当然我们不可否认,这样的制度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步入中等偏高收入国家行列,其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职能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不同群体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并使其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使全体社会全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不应在缩小城镇内部群体养老金待遇差距的同时,反而扩大了城乡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因此,当前不仅需要上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更需要大幅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则亟需改革优化养老保险制度,消除制度“碎片化”。
六、政策思路与对策建议
(一)政策思路
在现阶段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要全面发挥养老保险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必须明确指导思想,理清思路。第一,要用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理念指导建设中国养老保险制。消除群体歧视,将群体之间的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要求相关利益主体充分参与到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管过程;要求养老保险待遇与经济增长相挂钩。第二,明确养老保险目标定位:一是免除所有国民老年后顾之忧,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二是追求并维持社会公平(许志涛,2004)。
(二)对策建议
统筹城乡养老保险,推动不同人群的各类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与衔接,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一体化发展,防止制度分割带来的起点不公。建议加快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现全国统一的筹资模式、缴费标准和给付水平,加强不同制度资源的整合,平衡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当务之急需要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制度,取消各种“小金库”,实现其收入阳光化、透明化,使其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逐渐实现工作年限相同、职称等级相近的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水平保持基本一致(郑功成,2011)。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在全国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衔接,养老保险关系易转移的制度平台、资金平台和技术平台,逐步实现城乡居民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分别转入,通过地方养老金调节差异,最终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一体化发展。
作者:蔡璨 单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何文炯.“十二五”社会保障主题:增强公平性和科学性[M].社会保障研究,2011
2.王思斌.断裂与弥合:社会转型与保障制度建设[J].中国行政管理,2009(9)
3.杨燕绥.中国养老金结构亟待变革[J].中国改革,2012(4)
4.许志涛.养老保险对初次分配的调节机制探析[J].中国劳动,2013(9)
5.唐小飞.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问题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筹资 基金管理 制度衔接
2009年6月,国务院研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提出今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随后在8月份召开的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由国家财政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并由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以实现”保基本”、”广覆盖”的目标。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进入了一个需要将基金投资管理作为制度建设重要任务的新阶段。因此需要在研究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以投资国债为主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政策和办法,促进资本的形成和政府责任的延伸,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平衡。可以说是彻底改写了我国几千年农民养老的历史传统,普惠式新农保的推出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的创新主要体现在:
首先,与传统农保倡导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理念不同,新农保试点提出了”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这意味着新农保制度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到了当前中国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对家庭保障方式的负面影响。
其次,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强调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责任,这是新农保最大的亮点。尽管目前农民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还比较低,但在很多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村,这笔养老金对一个老年人来讲无疑是雪中送炭。同时,这笔支出也在中央财政承受范围内,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再次,新农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政府补助来形成利益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支付意愿与支付能力,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民收入水平高低差异较大相适应,新农保坚持自愿原则,农民根据家庭条件、个人判断来决定是否参加:缴费数额、支付标准都有弹性,缴费标准划分为多个档次,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同时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向上或向下增设缴费标准,充分体现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效率与公平相统一。”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应以城郊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地可选择城镇化进程较快、地方财政状况较好、政府和集体经济有能力对农民参保给予一定财政支持的大中城市率先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累经验,也为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换、融合提供实践经验。
最后,与传统农保基金集权管理方式不同,新农保试点吸收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农保基金管理中的制度性缺陷。
筹资问题是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大障碍。如何保证地方财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地方财政充分安排资金对农民养老缴费进行补贴,将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难题。现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还是吃饭财政,入不敷出,对新农保的补贴很难兑现。一些专家建议用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利润及增值减持等反哺农民,但要落到实处并不容易。与筹资问题息息相关的是基金管理问题。当前,新农保基金大多由县级保障部门存到银行,由于利率偏低加上通货膨胀的压力,必然会出现贬值现象。为了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必须创新基金营运模式,才能真正发挥”新农保”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功能。创新基金营运模式必须在确保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必须有完善的法律程序和监督体系;考虑到县级政府在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制约,可以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省级部门或国家有关机关营运,由其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除存入银行外,新农保基金还可以购买政府债券、投资于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或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由政府承担最终兜底担保,以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
(一)急于求成的制度转轨带来了超重的历史债务。1995年国务院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开始向“统账结合”的模式转变。在转制过程中,由于“老人”和“中人”的退休金权益并没有以养老金的形式形成积累,于是就出现了“转制成本”。由于统筹基金无法填补这一缺口,所以我们就采用了混账管理的模式,统筹账户挤占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
(二)基金征缴不力导致的新债务。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是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核心。但基金征缴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基金征缴中的“打折征收”,导致了“新隐性债务”。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采取“优惠征收”、“打折征收”的办法,加上我国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方面存在的“政策漏洞”,形成新参保人员“缴费少、受益多”的财务失衡状态,“新隐性债务”正在大面积生成。
其二,社会保险费拖欠、拒缴严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低,导致供款不足。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01年1月8日全国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元以上的有20余家。国务院体改办宏观司2000年5月的相关数据显示,当时全国累计发生企业欠缴养老金已达376亿元。另外,参保不缴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有的省区高达20%,全国总计达800万人。
(三)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系数提高。人口老龄化是全球问题。但我国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老龄化问题尤为严重,并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即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我国的老龄化速度是最快的;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是在人均收入水平最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所以,我国当前面临的老龄化形势最为严峻,其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平衡的冲击也最为严重。
(四)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剪刀差。由于提前退休现象对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少缴多支双重侵蚀,所以成为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危机的主要根源。
(五)基金投资管理不善,无法满足养老保险基金刚性调节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国的养老基金几乎全部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受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及国债期限结构的影响,基金收益甚微,保值增值困难。个人户收益也不理想。以辽宁的试点为例,2002年底个人户基金全年收益率只有2%,2003年通过协议存款等方式,个人户基金年收益率提高到了2.45%,但都远低于7%的平均工资增长率水平。在滚存结余基金的管理方面,也存在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的问题,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比较严重。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变当前的“统账结合”制度为“统账分离”制度。统账结合模式下的混账管理导致了空账问题,空账的恶性循环是本质上的现收现付,既有可能导致即期养老金待遇的扩张性支付,也无法应对老龄化危机,同时还会阻碍劳动力正常流动。因此,必须实行“统账分离”制度,推行个人户“实账化”,并完善个人账户的有效管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提高个人账户的经济效益,使个人账户资金能够名副其实,能够有效地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债务危机。统账分离后统筹基金的资金支付缺口通过盘活国有资产(包括居民的福利住房)等方式筹集资金解决。
(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一方面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资金来源。扩大全社会参保范围有利于筹措资金,而且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因此,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自由职业者等都应作为扩面的范围和重点,做到应保尽保。在养老保险征缴方面,新经济组织的职工要和国企职工一视同仁;另一方面要规范征缴基数,杜绝渗漏。目前,参保单位通过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逃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抽样测算过程中发现,1999年缴费工资比1998年降低了5.7%(下降545元),而统计局统计的平均工资增长了11.6%。根据全国参保单位缴费工资与平均工资的统计比较,前者比后者也低了10个百分点。如果将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严格核实,至少可以使基金增收10%。
(三)尽快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如果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统一管理,可以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工人不论转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凭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则将根本解决因工人流动性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接的问题。
(四)应当杜绝提前退休。可以通过改革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实行替代率随缴费年限浮动来杜绝提前退休。如,以缴费15年作为“门槛”,缴费15年可领取社会平均工资的15%作为基础养老金,每多缴费一年多领1%,如果恶意中断缴费,按照离退休年龄差几年停缴的办法,一年扣0.3%。
论文摘要:随着农村家走结构的变化和人口老铃化的冲击,农村养老问题已备受关注。本丈主要在湖南省浏阳县的58户农民养老保险调查数据的基拙上,对影响农民个人认为窝要的养老金倾因紊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分析,得出当前建立农村养老保降制度是完全必要的。然后在此基拙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但是相比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而言,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在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得农村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这样,我们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是否应该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如果建立,我们该如何进一步的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这些都值得我们分析。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对影响农民个人认为所需要的养老金额的相关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来说明农民的养老金水平到底该为多少才能满足农民未来养老的需要水平。然后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来说明目前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当前的必要性,并根据上述分析提出相关建议以及政策。这不仅能够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提供理论支持,而且能够从实践的角度上,来为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供依据。
二、模型的选择以及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05年对湖南省浏阳县的58户农民养老保险的调查结果为基础,对58户养老保险调查样本数据筛选之后,剩下52个(户)样本。wWw.lw881.com以下分析只包括这52户。
(二)变量说明
本文采取调查中的部分因变量和自变量。本文中的因变量为农民个人认为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亦成为农民对现金性养老保险的需求),用pensio。表示。自变量为家庭人数、耕地亩数以及养老保险缴费额,分别用num、cult、contr表示。
(三)模型的选择
本文主要用农民个人认为需要的养老金额代表需要给予农民的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其水平受自变t家庭人数、耕地亩数以及养老保险缴费额的影响。以下要分析的模型为:
(四)研究方法
本文首先用eviews分析出pension与num,cult,contr存在的相关关系。这主要是为了分析这四个变t存在的相关关系是符合实际,这样有助于下进一步的分析。然后在用最小二乘法得出回归方程.观察其是否通过t检验和f检验,在此结论上再对该方程进行异方差和自相关性的梭验以及消除,最后根据分析结果得出结论。最后,在此结论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回归分析结果
依据上述数据,通过运用eview。软件,对上述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包括:变量的相关系数分析、回归的方程.t值检验,r2值和dw值。
(一)相关系数分析
经过相关系数分析,我们得出各自变量的相关关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户主感觉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与农民的家庭人数呈较为明显的负相关关(-0.401144728),负相关是合理的,因为家庭子女多的父辈,会有明显的依赖子女养老的思想,这样他需要的养老金额就会减少。
2.户主感觉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与自己的耕地亩数也是负相关关系(-0.333329741)。这也是合理的,因为.我国农村的土地本来就具有养老的功能。土地多,当然养老的功能就强一些,从而对现金性的养老保险的需求就弱一些。
3.户主感觉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与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呈较为微弱的正相关关系(0.069191067)。这也是合理的,因为,农民自己参保缴纳了费用,就说明他们相信通过参加养老保险今后能够获得他满意的养老金水平。这也就说他们把本来可以用做其它用途的钱用来缴纳了保险费,结果当然是希望能够多获得养老金。
(二)回归方程的结果分析以及启示
在上述相关关系符合实际的前提下,我们得出的回归方程为(括号内为t值):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t值、r2值和dw值都比较小,表明存在正相关性,也通过white检验也看出了该方程也存在异方差性,因此要消除异方差性和自相关性。根据分析,我们可以看出,t值都已显著获得通过,r2=0.9999表明方程拟合优度也很好。其次,p=0.899215>0.05也可以看出来该方程已经通过了white检验,不存在异方差性。同时,调整后的模型中的dw值为1.681071,n=52,k=3,查表得dl=1.421,du=1.674,du<dw=1.68107<4-du,说明模型中已不存在正相关性。再进行偏相关系数检验,说明也不存在高阶自相关性。根据调整后的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得出调整后的回归方程为:
从调整后的方程可以看出来,t值和r2都很显著,说明分析结果显著。方程中显示农民个人认为所需要的养老金额与自己的家庭人数和耕地亩数呈现较强的负相关性,而与养老保险缴费额呈现较为微弱的相关性,即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农民的家庭人数每增加1%,他认为自己需要的养老金额就会减少47.08614%;农民的耕地亩数每增加1%,他认为自己需要的现金性养老金额就会减少26.28537%;农民养老保险缴费额每增加1%,他认为自己所需要的养老金额仅会增加0.229176%,
上述分析明显表明大部分农村的父辈仍然认为自己可以通过自己的子女和家里拥有的耕地来养老,而只有小部分的农民认为自己可以通过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来为自己的未来养老谋出路。这些观念对目前农村养老保障在农村进一步的实施与推广都是不利的,而且相对于目前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和国家出台的政策而言,对于大部分持有这种观念的农民是不利的。因为,近20年来在农村陆续出现一些不利于养老的社会因素,如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人城市,将造成其人口结构的崎形变化,并冲击着青年一代的家庭观念。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些都将直接冲击农村“土地和家庭”相结合的养老结构,致使部分农民缺乏养老保障。
因此,这些现实背景都表明,上述分析的大部分农民具有的传统的靠“家庭和土地”养老的观念已经不可命了,或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符合实际的。同时也进一步的向广大农民暗示着:“通过参与农村养老保险来实现养老是为自己未来养老谋划的另一条良好的出路”。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必要的。
四、结论以及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实证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现阶段农民养老向题单靠传统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家庭式保障模式已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如何让农民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是至关重要的。
(一)加大力度支持和发展农村事业,增加农民收人,提高其参保能力
目前,大部分农民没有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主要原因就是缺钱。因此,国家应加大力度支持和发展农村事业,提高农民收人。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从而提高农民收人。只有农民收人提高了,才谈得上来让农民了解农村养老保障政策,进而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所以,在实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同时,也要注意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既让农民收人提高,又能使让农民认识和了解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从而使他们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
(二)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宜传力度,完善农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
鉴于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正处于改革和试点之中,各试点单位的制度、措施大相径庭,缺乏标准和规范,大部分农民对自己的养老计划缺乏长远规划,甚至都持有靠“家庭和土地养老”的传统观念,因此,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认可度低、参保率低。而且目前农民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富余的钱和不了解政策,这也是现阶段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进一步广泛深人宜传关于对农村养老保障政策,让更多农民了解参保后能享受的待遇,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对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政府在保险费的缴纳上给予相应补贴,完善农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使广大农民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
论文摘要:随着农村家走结构的变化和人口老铃化的冲击,农村养老问题已备受关注。本丈主要在湖南省浏阳县的58户农民养老保险调查数据的基拙上,对影响农民个人认为窝要的养老金倾因紊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分析,得出当前建立农村养老保降制度是完全必要的。然后在此基拙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但是相比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而言,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在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得农村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这样,我们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是否应该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如果建立,我们该如何进一步的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这些都值得我们分析。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对影响农民个人认为所需要的养老金额的相关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来说明农民的养老金水平到底该为多少才能满足农民未来养老的需要水平。然后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来说明目前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当前的必要性,并根据上述分析提出相关建议以及政策。这不仅能够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提供理论支持,而且能够从实践的角度上,来为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供依据。
二、模型的选择以及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05年对湖南省浏阳县的58户农民养老保险的调查结果为基础,对58户养老保险调查样本数据筛选之后,剩下52个(户)样本。以下分析只包括这52户。
(二)变量说明
本文采取调查中的部分因变量和自变量。本文中的因变量为农民个人认为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亦成为农民对现金性养老保险的需求),用pensio。表示。自变量为家庭人数、耕地亩数以及养老保险缴费额,分别用num、cult、contr表示。
(三)模型的选择
本文主要用农民个人认为需要的养老金额代表需要给予农民的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其水平受自变t家庭人数、耕地亩数以及养老保险缴费额的影响。以下要分析的模型为:
(四)研究方法
本文首先用eviews分析出pension与num,cult,contr存在的相关关系。这主要是为了分析这四个变t存在的相关关系是符合实际,这样有助于下进一步的分析。然后在用最小二乘法得出回归方程.观察其是否通过t检验和f检验,在此结论上再对该方程进行异方差和自相关性的梭验以及消除,最后根据分析结果得出结论。最后,在此结论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回归分析结果
依据上述数据,通过运用eview。软件,对上述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包括:变量的相关系数分析、回归的方程.t值检验,r2值和dw值。
(一)相关系数分析
经过相关系数分析,我们得出各自变量的相关关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户主感觉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与农民的家庭人数呈较为明显的负相关关(-0.401144728 ),负相关是合理的,因为家庭子女多的父辈,会有明显的依赖子女养老的思想,这样他需要的养老金额就会减少。
2.户主感觉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与自己的耕地亩数也是负相关关系(-0.333329741)。这也是合理的,因为.我国农村的土地本来就具有养老的功能。土地多,当然养老的功能就强一些,从而对现金性的养老保险的需求就弱一些。
3.户主感觉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与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呈较为微弱的正相关关系(0.069191067 ) 。这也是合理的,因为,农民自己参保缴纳了费用,就说明他们相信通过参加养老保险今后能够获得他满意的养老金水平。这也就说他们把本来可以用做其它用途的钱用来缴纳了保险费,结果当然是希望能够多获得养老金。
(二)回归方程的结果分析以及启示
在上述相关关系符合实际的前提下,我们得出的回归方程为(括号内为t值):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t值、r2值和dw值都比较小,表明存在正相关性,也通过white检验也看出了该方程也存在异方差性,因此要消除异方差性和自相关性。根据分析,我们可以看出,t值都已显著获得通过,r2=0.9999表明方程拟合优度也很好。其次,p=0.899215>0.05也可以看出来该方程已经通过了white检验,不存在异方差性。同时,调整后的模型中的dw值为1.681071,n=52,k=3,查表得dl=1.421, du=1.674,du<dw=1.68107<4- du,说明模型中已不存在正相关性。再进行偏相关系数检验,说明也不存在高阶自相关性。根据调整后的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得出调整后的回归方程为:
从调整后的方程可以看出来,t值和r2都很显著,说明分析结果显著。方程中显示农民个人认为所需要的养老金额与自己的家庭人数和耕地亩数呈现较强的负相关性,而与养老保险缴费额呈现较为微弱的相关性,即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农民的家庭人数每增加1%,他认为自己需要的养老金额就会减少47.08614%;农民的耕地亩数每增加1%,他认为自己需要的现金性养老金额就会减少26.28537%;农民养老保险缴费额每增加1%,他认为自己所需要的养老金额仅会增加0.229176%,
上述分析明显表明大部分农村的父辈仍然认为自己可以通过自己的子女和家里拥有的耕地来养老,而只有小部分的农民认为自己可以通过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来为自己的未来养老谋出路。这些观念对目前农村养老保障在农村进一步的实施与推广都是不利的,而且相对于目前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和国家出台的政策而言,对于大部分持有这种观念的农民是不利的。因为,近20年来在农村陆续出现一些不利于养老的社会因素,如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人城市,将造成其人口结构的崎形变化,并冲击着青年一代的家庭观念。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些都将直接冲击农村“土地和家庭”相结合的养老结构,致使部分农民缺乏养老保障。
因此,这些现实背景都表明,上述分析的大部分农民具有的传统的靠“家庭和土地”养老的观念已经不可命了,或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符合实际的。同时也进一步的向广大农民暗示着:“通过参与农村养老保险来实现养老是为自己未来养老谋划的另一条良好的出路”。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必要的。
四、结论以及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实证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现阶段农民养老向题单靠传统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家庭式保障模式已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如何让农民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是至关重要的。
(一)加大力度支持和发展农村事业,增加农民收人,提高其参保能力
目前,大部分农民没有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主要原因就是缺钱。因此,国家应加大力度支持和发展农村事业,提高农民收人。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从而提高农民收人。只有农民收人提高了,才谈得上来让农民了解农村养老保障政策,进而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所以,在实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同时,也要注意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既让农民收人提高,又能使让农民认识和了解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从而使他们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
(二)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宜传力度,完善农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
鉴于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正处于改革和试点之中,各试点单位的制度、措施大相径庭,缺乏标准和规范,大部分农民对自己的养老计划缺乏长远规划,甚至都持有靠“家庭和土地养老”的传统观念,因此,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认可度低、参保率低。而且目前农民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富余的钱和不了解政策,这也是现阶段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进一步广泛深人宜传关于对农村养老保障政策,让更多农民了解参保后能享受的待遇,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对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政府在保险费的缴纳上给予相应补贴,完善农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使广大农民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
论文摘要: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弥补社会养老保障供给上的不足,有利于建立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本文分析了全省商业荞老保险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加快发展全省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商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体系第二、第三支柱的主导者,满足人们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并为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甘肃省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较低,而社会养老保障负担逐年加大。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既能填补现有社会养老保障的空白,拓宽社会养老保障范围和领域,也能弥补社会养老保险供给的不足,有利于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一、全省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缺乏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影响着人们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我国税法规定,居民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在领取养老金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环节却没有相应的税惠政策。目前,我省企业年金只是企业年金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可以免税,个人缴费必须在税后缴纳,完全以养老保险为特征的商业保险没有税收政策支持。
(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人较低。近年来、甘肃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由于基础薄弱,发展相对滞后,在全国仍然处于落后地位。2008年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人达到10 969.41元,比2007年增长9.560I0,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人在全国的位次后移,差距在逐年扩大,省内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商业养老保险需要投保人具有持续、稳定的经济收人,可支配收人的较低水平直接限制了人们对养老保险的投保能力和有效需求。
(三)商业养老保险意识薄弱。我国长期形成的政府和企业包揽一切的观念至今仍未根除,人们缺乏风险与自我保障意识。另外,商业保险起步晚,多数寿险保单尚未兑现,人们对保险公司的信誉心存疑虑,习惯把储蓄作为养老的首选方式。从我省情况来看,人们商业养老保险意识普遍薄弱,还不擅长运用保险机制去防范和化解风险,企业和个人参保意愿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潜在保险需求向现实保险需求的转化。
(四)保险产品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目前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平安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平安养老、人保寿险、幸福人寿9家寿险公司已在我省设立了分支机构,各家公司均已开办了养老保险业务,但是养老险种雷同,个别险种“克隆”现象严重。一方面是某些保险产品的过度开发和供给,另一方面又有大量养老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保险产品供给结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保险需求的实现。
(五)保险服务质量较低。目前我省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较低。主要表现在:首先,缺乏服务意识,更多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没有意识到服务对于保险这一无形商品的重要性,保险服务的手段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消费者难以从保险公司享受到高效、专业的风险管理及其延伸服务。其次,保险公司管理不规范,公司内控机制还不完善,没有将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此外,保险业务手续繁杂,消费者获取相应的信息以及保险索赔较为困难等都是保险服务质量低的表现。
(六)保险销售过程中问题较多。长期以来,我省保险消费者的保险知识相对缺乏,选择保险产品主要依赖于销售人员的推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专业性较强,客观上要求销售人员在承揽业务时必须担负起客观、全面、准确介绍保险产品的剑玉,使客户能基于自身的保险需求作出正确、自愿的抉择。但是部分销售人员由于受自身专业知识限制或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在保险销售过程中过分注重保险功能和好处的宣传,甚至产生销售误导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人们在风险处理方式上对养老保险的选择。
二、加快全省商业养老保除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结合甘肃实际,推动全省养老保险税优政策的出台。养老保险产品是税收敏感型的制度安排,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促进潜在养老需求转换为现实购买力。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建议相关部门加快研究,结合甘肃实际.尽早推出落实该文件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我省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养老保险的市场需求。一是加大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培育理性的消费观念。保险公司应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并侧重宣传内容和方式。首先要通过大型的社会宣传活动,采取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广泛宣传养老保险的作用,引导社会民众及早作出养老规划。其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普及商业养老保险知识,培育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第三,深人农村、企业单位、居民院楼等,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商业养老保险的意义与功用等。二是激发养老保险意识,推动潜在的养老需求向现实需求转化。养老保险意识的薄弱影响了潜在保险需求向现实保险需求的转化,激发人们积极的养老保险意识是商业养老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一方面要引导人们转变观念,提高对保险和风险的认识,转变过去一切依赖政府、单位和家庭的传统思想,努力实现养老风险自担。另一方面,充分认识商业保险的保障和社会互助功能,增强自保意识和转嫁风险的意识,享受养老保障的利益,提高保障水平。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参保意愿;河北省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也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制度。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应对老年化浪潮、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也是一项长期的、面向未来的发展政策。迄今为止,我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从整体上来看,仍然存在参保率低、覆盖面窄等一系列问题。
农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主体,他们的参与意愿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效果。作为一项社会政策,尤其是作为以个人缴费为主的一种自愿参与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先要回答的是农民对于养老保障的制度需求问题,弄清他们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与意向如何。具体来说就是在现行社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下,农民到底愿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他们愿意且能够选择什么水平的养老保险,以及这种意愿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本文将利用抽样调查数据,对现行制度安排下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展开实证分析。
二、数据来源与方法
研究数据来源于对河北省25个县f市)173家农户346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愿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于2009年7~8月份进行,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有效问卷346份,回收率达96.1%。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户的基本特征、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和参与意愿、农民对养老保险水平的选择等方面的信息。
样本的统计特征如下:
性别比例:男性218人,占63%,女性128人,占37%;年龄比例:30岁以下92人,占26.6%,30-45岁118人,占34.1%,45~60岁104人,占30%,60岁以上32人,占9.3%;文化程度:不识字16人,占4.6%,小学84人,占24.3%,初中l88人,占54.3%,高中/职高54人,占15.6%,大专以上4人,占1.2%;家庭纯收入:2万元以下的占69_3%,2-5万元占25.1%,5万元以上占5.6%。调研流程及方法:
本文以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愿为分析对象,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查、开放型访谈等方法得出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及被调查地区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及参与意愿;将所得的调查数据利用SPSS数据分析软件进行处理后,对其进行实证分析,考察农民参加保险意愿与保险水平选择两个层面,探讨在现有制度环境下,在家庭保障、土地保障仍然是农民规避老年风险的主要方式的情况下,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是什么样一种状况,并力图分析他们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选择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三、调查数据分析
(一)当前农民的主要养老方式及参保意愿
一直以来,家庭养老是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在这次调查中发现,在选择“农村当前的养老方式”中,“子女赡养”的占56%,仍然是当前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靠自己积蓄”的占17.9%,“村集体保障”的占5.8%,“养老保险”的占20_3%。见表1。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您是否愿意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调查选项中,选择“非常愿意”及“愿意”的占69.5%;选择“无所谓”的占23.7%,在这一选项中,3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总人数(82人)的63.4%(52人),这可能与目前农村年轻人更多考虑的是发展问题而养老危机意识还不强有关;而选择“不愿意”的占6.9%,这部分人中,大多为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20人),说明人们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仍停留在“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上。见表2。
在“影响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因”的调查选项中,29.5%的人是出于“经济原因”的考虑,31.8%的人存在从众心理,是由于“周围的人没有参加”,15.6%的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10.4%的人是担心将来领取的保费“不能维持自己养老需要”。见表3。
研究发现,家庭纯收入低仍是被调查农民未参保的主因,但对社会养老保险不了解、对制度不信任等负面因素影响渐显。有部分人由于“没听说过”、或觉得“不可靠”而没有参保意愿。可见,由于宣传滞后,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这应当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另外,政府信誉对农民是否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决策有重要影响。在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被调查者中,部分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是其不愿参加的原因。这说明,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还普遍较低。调查发现,不少乡镇缺乏专门的养老保险人员和管理机构,存在县乡主管机构衔接较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加之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监督,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导致农民不愿参保。
(二)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选择
问卷依据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情况,设计了农民养老保险水平的10个选项。见表4。
问卷显示,选择“连续缴费15年”的有194人,占56%,选择“连续缴费30年”的有152人,占43.9%,说明多数人倾向选择缴费年限较短的方式;选择“月缴费低于40元”的有222人,占64.2%,选择“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的有124人,占35.8%,说明大多数人倾向选择月缴费数额较低的方式。
从统计结果看,被调查农民性别对农民的参保情况没有直接影响,男女不存在明显差别。尽管文化程度在参加意愿调查中不显著,但在参保水平选择调查中却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即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选择较高的缴费水平,并表现出很高的显著性,在“连续缴费30年”“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这两个叠加选项中,“高中/职高”以上学历为38人,占这两个叠加选项总人数(58人)的65.5%。这说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更能意识到自己的老年风险,并不愿把自己老年风险的规避仅仅指望于传统观念中的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
统计结果显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无明显相关,仅有“月缴费60元,连续缴费30年,60岁后每月领取养老金240元”一项选项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所占比例较大,为75%,结合参保意愿选择(在选择“不愿意”参保的人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20人,占“不愿意”参保人群的83.3%)可以看出,这部分人并不看重农村养老保险的作用,不可以作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正相关的证据。
一般认为,较高的收人意味着较高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收人较高、有缴费能力的农民也不一定选择高水平的养老保险,让我们反思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性。因此,参加养老保险并不是农民解决养老问题中投资策略的首选,或者说,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狭窄并不必然是由农民的缴费能力不足导致的。
四、结论与讨论
(一)农民对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非常迫切
农民急需要这种途径以规避老年风险、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但是,农民在收入水平还较低的情况下,虽然他们愿意参与,但却没有支付能力。因此,在完善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有效需求。
(二)农民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由于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多数地方依旧以自愿参加的方式开展,这使得农民的参与意愿成为这项社会制度推行的首要依据。在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农民的保障需求水平和缴费能力,兼顾制度的公平与效率,还要充分考虑到农户的个人特征(文化程度)、家庭特征(人均纯收入)和养老观念上的差异。
(三)农民在养老问题上主要依赖的仍然是通过老年人自身劳动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保障方式
参加养老保险只是在这两种方式面临威胁时的一种补充和替代选择。应在倡导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采取措施恢复甚至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传统家庭保障作用。
论文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障;老年护理
论文摘要:人口老龄化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根据联合国的标准显示,2002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已经占到了总人口数的7%,已经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大量老年人的出现,不仅仅需要保障其生活来源,也对老年人的护理提出了要求,文章针对老年护理保障体系建设进行简要阐述。
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以下几点不利因素。
首先,我国经济发展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积累少,底子薄,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承受能力比较差。其次,我国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299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0.46%,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810万,约占总人口的6.96% 02005年,我国总人口数达到了130756万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的7.7%。预计,到20巧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再次,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各地的养老保障水平不一样。在经济最发达的东部地区,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质量较高,为老年人服务的机构多,政府能够拿出更多资源对老年人加以照顾。反之,在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政府把更多的资源用在建设上面,而对老年人的照顾不够。另外,城乡二元经济的特点,使得城乡的老年人口生活质量上面也存在较大的不平衡。
2、我国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建立老年护理保险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原来的养老保险长期只覆盖国有企事业单位,而其他人员覆盖率较小的传统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降低了保障门槛,将更多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但是,这仅仅是指的老年人的生活来源得到了保障,而没有包括老年人的生活护理。老年人随着其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衰退以及自身体质的下降,患病并需得到护理的机会不断增多,老年人对长期护理的依赖性日益显现。
3、国外老年护理保险经验介绍
90年代,随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同时日本的保障费又不断增多,加上高龄者的服务体系一直是在金额不足的公费支出下运行,所以,发扬社会互助精神,建立起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以满足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对护理的需求成为了日本建设老年护理保险的主要政策。日本将医疗领域的老年护理和福利领域的老年福利合并,颁布了《护理保险法》并于2000年4月开始实施。这部法律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年轻人对老年人以及老年人之间的相互支持等多种途径来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并减少医疗费用浪费等问题。这部法律旨在针对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和老年护理需要不断增长的问题,重新调整政府、老年人、年轻人和相关的老年服务部在老年护理中的权责。
4、建设我国社会老年护理保险体系的具体建议
①以社区为基础护理平台,搭建老年护理服务网络。目前,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构建就是以社区为基础单位来开展的。而未来社会保险的发展方向,也是以社区为基础服务单位构建。投保人的工作单位只负有缴费义务。所以,开展老年护理保险也应该以社区为基础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节约国家资源。
②以现有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为依托,实行养老保险与护理保险双险联保。我国养老保险范围已经基本覆盖了我城镇企业职工,部分覆盖了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少部分农村人口。并且保险范围尚在继续扩大中。直接利用现有养老保险体系来开展老年护理保险工作,免去了重新宣传、建立老年护理保险体系的工作,节约了现有资源,并且直接使保险覆盖率达到了现有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