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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产建设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数字资产建设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数字资产建设

第1篇

数字图书馆(Digitallibrary)是以数字形式存贮和处理信息,通过互联网络为处于不同空间的用户快捷、方便地提供信息的新型服务系统。数字图书馆不仅意味着把传统图书馆的印刷、音像作品等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还包括把这些经过处理的咨询通过网络转变成一种网络资源,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共享。在资源共享这一意义上,具有传统纸质图书馆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因为传统图书馆的地域性特点在数字图书馆时代被大大削弱了。除此之外,与传统的图书馆相比,数字图书馆不仅是一种载体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一种理念的变化,把原来意义上的图书馆为中心的处于物理场所的服务系统,转变成以读者为中心的在虚拟空间中存在的服务系统。所以数字图书馆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受到了读者的欢迎。但事物往往有两方面,权利人比任何时候更为担心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指法律主体对其从事智力活动创造出的智力成果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范围较为广泛,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呈逐渐扩大的趋势,但主要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大部分。数字图书馆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是著作权,而且较之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更易牵涉到版权问题,这是由数字技术的特性决定的因为,正是数字技术使作品的复制变得快捷,复制件和原件的区别不再有版权意义;数字作品的使用方法更加灵活,对作品的改头换面也变得更加容易;另外网络的普及使版权的某些特征如地域性特征逐渐淡化。其实,与其说是数字图书馆对版权带来巨大威胁,不如说是数字技术给版权带来强大的冲击。因而,“数字图书馆的版权问题的实质在于数字技术的应用打破了印刷与虚拟环境中的利益平衡机制,使版权人、图书馆、读者等三方面的利益都受到了影响。”(《河南图书馆学刊》第21卷,第4期,第57页)由于数字图书馆本身的新特点,因而在数字图书馆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具有了新的特点。

首先,在数字图书馆条件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是数字作品,不仅包括由传统的文字、图画、音响、电影、电视等进行数字化处理后产生的作品,还包括开始就用数字化形式表达的如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以及多媒体作品等数字作品。因而在数字图书馆条件下,知识产权要保护的对象比传统图书馆条件下要更多,且对作品版权的界定也比在传统图书馆中要难,这些都给数字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增加了难度。一种新事物诞生后,需要一种新的法律机制对之进行保护,对于数字作品,传统的知识产权法难以实行有效的保护,于是各国都制定了新的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的法律。如1991年欧盟计算机软件指令、1995年欧盟绿皮书和美国白皮书等,都规定了对数字化作品的保护。但这些法令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因此对数字图书馆适用的法律保护体系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

数字图书馆本身的这些新特点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在建设数字图书馆过程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是维护图书馆自身形象的需要。虽然随着科技的发展,图书馆正从纸质的图书馆逐步向数字图书馆迈进,但图书馆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却始终如一,“公益性”是图书馆立足社会的根本点,它本身的信誉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正因如此,图书馆经常会收到各种形式的捐赠,有的以国家的名义,有的以个人名义。很多书籍爱好者愿意在身后把自己珍藏毕生的重要文献托付给图书馆,这些捐赠为图书馆的建设做出了贡献。现在虽然数字图书馆与以前的纸质图书馆有较大的不同,但是毕竟它基本的资料来源还是纸质图书馆。如果我们在建设数字图书馆时,不能为知识产权保护做出自己的贡献甚至侵犯知识产权,必然会影响到图书馆在公众心目中的一贯良好形象,最终损害图书馆的利益。

其次,是维护版权人利益的需要。自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诞生以来,版权保护始终追随着新技术的步伐,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版权的保护客体不断增多,强度也越来越大,以补偿因新技术应用带给权利人实质性利益的损失。在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中,版权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由于数字图书馆本身的特点,它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如在对其馆藏数字化时,它实际也是一种复制行为,这种行为有时会引发复制权的问题。在建立开发数据库时,对其;对象进行技术处理时也会涉及著作权问题;在对网上信息资源进行有序组织,为用户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时如软件下载,也可能侵犯知识产权。另外数字图书馆自身的域名权、网页版权和信息资源数据库等也属于知识产权,也是知识产权应该保护的对象。由于目前还没有合理解决好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因而现在建设中的数字图书馆大多以丧失版权的或已解决版权问题的作品为对象,如古籍文献、书目数据库和电子期刊等,以印刷方式发行的拥有版权的图书却不多。因为很多版权人担心互联网上的版权问题目前不能解决而不愿让自己的作品上网,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再次,是维护读者利益的需要。资源共享是广大读者共同的愿望,也是图书馆工作者追求的目标,因而图书馆具有“共享性”的特点。但知识产权是一把双刃剑,它即是保护版权人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又构成防止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威慑力量,具有排他性。作为为读者服务公益性机构的图书馆,如果在数字图书馆建设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一直以陈旧的没有版权冲突的资料为其资料来源,长期没有新的作品补充,就将丧失其应有的作用。

总之,能否合理解决好在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将影响到版权人、图书馆以及读者三方面的利益。

目前,对于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还没有一个令版权人和图书馆都满意的方法,笔者认为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目前各国都很重视对数字作品的保护,但是相对来说各国尤其是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健全。我们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吸收法学界、产业界、图书馆界、教育界多方人士参加,借鉴国外的新的版权立法及实际经验,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产权保护法律。这样,使得无论是版权人还是图书馆在建设数字图书馆的过程中都有法可依。数字图书馆是一个耗费巨大的工程,也是未来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向,我们不能因为目前数字图书馆的版权问题尚未解决而让这一工程停滞不前。

二、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需要全社会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让人们懂得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人们放弃使用非法版权所带来的短期利益,而把目光转向遵守版权法带来的长期利益。图书馆界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首先需要利用图书馆这一“公益性”形象向人们宣传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另外图书馆员本身也要有著作权保护意识。增强图书馆员的著作权保护意识是数字图书馆避免发生侵犯版权人利益的关键,因为“图书馆员是高知识含量信息产品的设计者、生产者与操作者。对于图书馆来说,优秀的图书馆员将成为当代图书馆的最重要的资源和财富。”(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图书馆需要加强对馆员的知识产权方面知识的培训,以便图书馆在收集、加工、复制等方面都能很好地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如馆员对馆藏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时,应明确作者是否愿意公开其处于著作权期内的作品,对所用资料要保护其完整性。这些细致的工作都需要图书馆员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技术把关。对数字图书馆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最终要依赖技术。目前,对于不同类型的数字化信息资源,如不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作品、公有领域的作品、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数据库等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实现其知识产权保护。现在广泛使用的技术主要有访问控制技术,这是一种控制访问者对特定网络资源访问的深度和广度的技术,可以避免访问者随意删除、修改或拷贝信息文件。访问控制技术可以使系统管理员对用户在网络中的活动进行有效的跟踪,及时发现并拒绝“黑客”人侵。数据加密技术也是现在保护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2篇

关键词:高校;资产管理信息化;规范化;资源共享

随着《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有关政策文件密集出台,信息化已经成为国家战略。信息化极大地拓展了人们获取知识的渠道和手段,给传统教育模式,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教学模式、管理体制等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一、高校资产管理现状

(1)国有资产意识不强。高校主抓的重点是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重购置、轻管理”现象比较普遍,造成大量设备家具重复购置、闲置浪费。很多老师对资产管理业务流程不熟悉,造成操作不规范,例如报废资产直接丢弃、不履行处置程序,人员调动或退休后未及时收回资产,超预算或无预算购置等,久而久之造成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资产使用效益低下,给规范化管理造成困难。(2)资产信息孤岛化。由于国有资产分类较多,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其中固定资产又分为设备、家具、房屋、土地、图书资料、文物等。庞大的资产体系在高校中一般分别由财务、资产、图书、科研等不同的部门进行归口管理,每个部门都根据各自的资产特点开发、使用单项软件系统进行管理,数据结构不同,业务流程不同,集成度低,从而造成资产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各系统之间无法做到数据对接共享,缺乏部门间的联动,难以对各类资产实现实时动态监管。(3)资产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多数高校资源首先考虑的是教学科研需要,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虽然很多高校提出了建设“数字校园”“智慧校园”的口号,但是多数财力、人力、物力都投入到了改善办学条件、构建科研平台等方向,用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的资金较少。另外,由于资产管理人员队伍水平不高,无法有效推进资产信息系统的开发、操作、管理和维护工作。(4)异地多校区办学造成资产管理困难。随着高校扩招和地域限制,很多学校采取多地多校区办学模式。各类资产分散在不同校区,甚至不同城市,给资产统计和配置带来很大困难。传统的管理模式可能会造成多头管理和条块不分的现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容易造成监管漏洞,难以实现全方位、无死角覆盖。

二、资产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1)规范操作流程。随着财政部、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资产使用、处置和各类资产报表都要通过网上系统报送,因此高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通过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将职责、权限落实到人,实现从预算、采购、配置、使用、维修、报废全生命周期管理,每个业务流程在系统都有预设的操作规范和审批环节。(2)提高办事效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服务为导向,规范数据标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门户网站,构建“一站式”网上服务平台,用户只需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申请、审批、进度查询均可从线上完成,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可以有力提升师生信息化服务体验感和满意度。(3)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整合了以往分散的各类资产系统,打破信息壁垒,通过系统可以便捷地提取各类资产存量和增量的分类统计数据,为主管部门合理配置资产提供数据支撑和在线分析。系统可以设置功能模块实现资产线上调剂、开放共享预约、绩效考核等功能,有效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4)实现实时动态监管。通过对系统中的资产管理流程再造,合理设置关键环节的审批权限,进一步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执行。通过系统操作,可以实现对业务数据的实时动态监管,确保账实、账账相符。加强相关业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相互监督,可以实现对经济活动风险的有效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资产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第一,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强化信息系统集成与共享,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信息共享共用,优化资产配置。第二,实现国有资产一体化和精细化管理,对各类资产数据可以进行实时统计和分析。优化管理流程各业务环节操作,对各类资产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动态监管,评价使用效益有效防范管理漏洞。第三,对资产存量和增量进行定期分析评估,为高校新增和配置资产提供决策依据,与预算管理结合更加紧密。第四,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警示。第五,搭建线上调剂和开放共享平台,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资产信息化建设的途径

1.做好基础数据管理

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是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高校应通过资产盘点、清查等方式对资产基础数据进行认真排查、核对,层层落实信息化管理责任。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资产基础数据更新,资产采购、分配、处置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信息维护,为打造信息化系统奠定坚实基础,避免各环节数据流通不畅或数据更新不及时。

2.强化大数据意识

搜集数据不仅仅是为了查询、统计、计算,更重要的是通过数据的监控和分析,掌握资产动态趋势和效益情况,为资产管理决策科学化、精准化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要积极探索有效利用系统资源的工作新模式,实现资产存量和增量科学管理,建立一套合理的资产采购论证、使用考核与管理办法,避免各类资产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提升资源配置水平和使用效益。

3.提升资产管理员队伍水平

资产管理员队伍要尽快提升自身业务水平、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熟悉资产管理系统的各项操作,加快实现从手工做账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的转变。另外,资产管理员们不但要会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而且应该善于运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分析,为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及社会服务等提供更好的保障。学校也应更加重视资产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岗位考核,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校院两级共同努力,不断提升管理队伍的业务与技术水平。

4.层层压实责任体系

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大势所趋,也是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的现代化手段。通过系统动态实时监管,可以随时查到资产领用人和存放地点。领用人进行岗位调动或退休时,领用人自己可以在系统中进行资产的变更申请。单位资产管理员和人事部门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资产交接情况,对于不及时处理的资产交接可以在系统中进行强制调剂或者暂停调动、退休流程,这样能够避免人动过程中因交接不到位造成的资产丢失现象。通过合理设置资产领用人―单位资产管理员―单位资产负责人―归口资产负责人等审批环节,将权限和责任细化到每一级资产管理人员,可以提高各级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资产数据处理更加准确、及时,对于造成资产流失的责任人也更易于追查。

5.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

资产信息系统建立后可以实现高校资产信息共享,在管理流程中还设计了审批权限等关键节点,必须严格防止信息泄露。保障数据安全,不仅需要通过提升技术手段、不断升级改进系统,还要通过配套的责任制度进行强化落实。高校各级资产管理单位和管理员要对不同权限的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训,禁止账号密码相互共享或者让学生代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尤其是对于有审批权限的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高校还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资产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性检查,及时修补监管漏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系统正确规范运用和资产数据安全。

第3篇

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合同计价形式的确定将会对工程造价产生重要影响。常用合同计价形式包括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在总价合同中,招标人易于确定报价合理的中标人,且支付容易方便,但是只能用于工程量计算准确、工期较短的项目,否则投资控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招标方列出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给出其费用的一种合同类型。这种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此种合同类型使双方的投资风险得到合理的分配,但也可以使招标方通过降低单价来使招标方更好地控制投资。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是根据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费),加上双方约定的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造价。这种合同类型,由于发包人承担了工程的实际成本,所以承担了项目带来的所有投资风险,这就给投资控制带来一定难度。这种合同方式主要适用于建设项目开工前,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不同的合同方式会给发包人和承包人带来不同的风险,所以,选择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是施工阶段控制项目投资的主要任务。

2工程变更价款的控制

由于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必须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防止由于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导致工程投资发生较大变化。

1)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从管理角度讲,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种:由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和由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

2)建立严格的工程变更申请和审批程序。由于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导致工程投资发生变化,所以必须建立严格的工程变更程序,防止有些单位和个人利用变更机会提高设计标准、拖延工期、任意扩大建设规模,甚至降低质量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一般来说,涉及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条件等重大事项变化的,必须在工程设计阶段解决。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有关上级单位重新审批的项目必须按相关规定重新报批。

在施工阶段,涉及到结构变化的,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由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由于变更导致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做出评估,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变更进行跟踪和监督。

3加强施工阶段的索赔管理

索赔是在工程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和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通常认为由承包商提出的为索赔,而由业主提出的为反索赔。要做好投资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管理,首先要预防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的索赔。在目前情况下,常见的索赔原因有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工期的变化、物价的上涨等,这些因素通过索赔导致失控。作为业主方要针对承包商可能提出的索赔采取有效的防范对策,建立良好的索赔管理机制。

所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对合同条款有充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事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不合理索赔及时回绝;其次,要注意日常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对涉及有些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作为日后处理索赔事件的依据;第三,必须严把签证关,现场签证必然会影响工程造价,所以必须对现场签证严格把关,避免由于现场签证的随意性,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

在建设活动中,业主要认清楚各种索赔产生的实质原因,有效的预防,采取积极的对策同时做好反索赔的工作。及时和承包商进行沟通,尽量减少索赔的产生,从而达到有效控制投资的目的。

4重视竣工阶段的投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