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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责任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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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责任制

第1篇

制定一份完整的经济责任制方案一般需要五个流程,简单概括如下:

⑴结合本年度财务预算,对上一年度的生产基础数据进行统计、整理,进行风险评估上报公司领导,根据领导意见整理完成生产单位考核方案第1稿。

⑵公司考核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对方案第1稿进行讨论,修正、完善,提交生产单位要求限期反馈。

⑶对各生产单位上报的反馈情况进行整理,考核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反馈情况逐条讨论,提出考核组建议,拟订完成考核方案第2稿,提交公司领导。

⑷根据公司领导意见修改完成考核方案第3稿,再提交各生产单位。

⑸公司领导与各单位当面沟通,协调,促成达成一致意见,考核方案定稿,文件下发。

第⑴⑶属于统计数据的收集阶段,其主要工作量就是整理、收集、汇总上一年度所有生产相关基础数据,如产量、消耗、成本、质量等及生产关键时间段的其它相关工艺设备等详细数据,对生产状况异常数据要进行必要的筛选、剔除,最后保留下来的就是正常生产状况下加权平均数据,初步拟定年度考核指标。

第⑵⑷属于统计数据的分析、表述阶段,对主要物耗、成本指标一一进行讨论,初定指标为什么取这个值,取这个值的依据是什么,新一年的生产工艺有没有大的调整,有无必要进行指标补充等,有些生产数据表面看起来正常,一但结合生产调度记录进行深入分析的话就会发现有纰漏,对这类特殊数据一般要参考最近三年甚至五年的相关数据进行深层的分析处理。这个阶段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指标合理性及单项奖扣分数的测算、分析,如果生产单位完成指标奖励多少,未完成应如何扣罚,是否需要设置奖励或扣罚的底线等,形成初步文稿提交公司领导。

第⑸属于统计的解释数据阶段,这时考核方案已基本定稿,主要关键的指标不会再做大的调整,按考核流程来讲应该是公司领导去生产单位沟通,协调,促成达成一致意见,实质上是去各生产单位对考核指标进行宣布,对主要关键指标进行必要的解释。考核指标年年缩紧是大势所趋,生产单位肯定有意见,公司领导就从公司财务总体预算及上级部门对我公司下达指标这一角度进行解释,企业必须前进、要有效益,大家不要只看到局部利益,企业这条大河有水,车间这条小河才能不干涸,大家一起努力要干的比去年好,这就样新一年度考核方案终于定稿下文。

2统计学在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过程中应用

公司经济责任制红头文件一下发,下面各部门就要严格执行。公司设有专门的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制具休考核实施过程前后历经20天左右,每月的考核具体实施过程大概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6日,公司考核组对各单位上报生产、安环、质量等考核原始材料进行统计整理、归集、初步校审,同时通过内网转发各相关单位;

7-9日,形成各单位预考核信息统计表,通过企业内网上传至被考核单位,要求各单位对相关考核统计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10-13日,被考核单位对考核信息统计表进行反馈;

14-16日,公司考核组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统计、汇总、核实。

17-18日,公司考核组召开专责会议对被考核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逐一讨论、分析,形成考核结果,提交公司总经理;

19-20日,公司总经理对考核结果审定,签发,考核结果外挂专栏进行公示。

这整个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过程中至始至终贯穿着“发现数字、分析数字、用数字说话”这一核心理念。现以2014年7月本企业实际考核中原始数据审核为例进行简要论述。

8月初收到公司各单位上报的各专业考核原始数据统计表近40份,按照常规程序先对各考核信息统计表进行“单表审核”及“表间审核”。

“单表审核”主要是对相关数据采取环比与同比法,即本期数据与上月数据、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见下表:

[产

品\&项目\&单位\&本月

实际\&环比\&同比\&上

实际\&比上月\&去年

同期\&比去年\&尿

素\&耗氨\&kg/t\&592.6\&591.4\&1.2\&574.2\&18.4\&耗蒸汽\&kg/t\&1628\&1515\&113\&1502\&126\&耗水\&t/t\&8.5\&7.5\&1.1\&7.8\&0.7\&耗电\&kwh/t\&237\&229\&8\&186\&51\&精

醇\&粗醇耗\&kg/t\&1027\&1024\&2.4\&1038\&-11\&蒸汽耗\&kg/t\&1536\&1283\&252.3\&1806\&-270\&水耗\&t/t\&3.5\&1.1\&2.5\&5.0\&-1.1\&电耗\&kwh/t\&25\&23\&1.9\&20\&4.3\&]

从上表中可看出,7月尿素与精甲醇两产品所有消耗均比上月高,尿素消耗也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精甲醇各类消耗除电耗外同比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针对消耗上升的原因,一方面要求计量科对表计进行重新核实,另一方面去生产工艺设备等部门了解数据变动较大原因,7月尿素生产系统进行了大调整,由原来的双系统生产改为单系统生产。精甲醇数物耗数据上升主要是6月统计员工作失误,上月相关数据有误,本月进行了调整。

“表间审核”即各对原始数据统计表之间逻辑关系进行审核,各类物耗、质量、事故考核信息统计表表面上看起来无关联,实质上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没有一定考核经验是很难发现的,如事故考核统计表如显示本月一车间本发生一起生产事故,另一张该车间的物耗、成本统计表数据如正常甚至指标更优的话,这时肯定有一张表是有问题的,对企业来说,任何一起事故或多或少都会对生产造成冲击,最直观的结果就是物耗成本上升,有时还会致使产品质量等级品率下降等。想要第一时间发现这种各考核信息统计表内容有冲突就是靠平时的工作经验yulu.cc积累来的。针对这类情况的处理在确认对方提供考核统计信息无误前提下,一般是搜集更多的相关数据整理成当月考核存在问题提交考核组会议进行讨论。

另,针对各考核统计表表格之间关系错综复杂,针对纯数字级的审核可借助EXCEL的“条件”、“链接”、表格之间自动引用及使用RANK、IF(AND)等函数,不仅大大的缩减了工作量还进一步的提高了数据统计准确率。

3统计学在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跟踪中的应用

本公司下属单位大大小小近20个职工1400多人,各单位内部奖金考核发放是否公平、公正、透明,发放流程是否规范?职工个人对奖金的发放有无意见等等?,全公司要靠考核员一一去核查显然是不可能的,这时统计学中的“抽样调查法”就派上了用场,对单位整体的检查采用简单随机抽样,对职工人个奖金发放检查采用整群抽样,即以班组(或轮班)为单位将职工分成若干个群,进行整群抽样,对被抽中的班组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推断整体,随即完成整个公司奖金发放结果跟踪分析材料。

4结语

当前经济责任制考核已是企业管理的一个中心环节,通过经济责任制考核统计分析可以发现企业管理工作的的一些薄弱环节,如考核统计信息的监督、咨询职能,主要指标的统计分析是否到位等方面还待进一步加强,只有这样才能让统计学更好的发挥在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应有的作用,促进企业管理工作更上一层台阶。

第2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制 主体 监控 目标管理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我国企业快速发展的产物,是企业最基本的综合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为企业创效增收,它始终本着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将职工的福利待遇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它俨然成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对于规范企业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发展,增加企业收入,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等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指标合理、体系完备、主体明确是推行责任制的基础

经济责任制的主体思想是权、利、责的相互结合,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内部应该有严格的层级制度。要依据各部门的岗位设置、分工和具体的岗位职责来确定责任主体。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的建立第一要素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通过制定质量指标、效益指标、能耗指标、管理指标等技术指标定量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指标网络体系,形成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及组织体系等。

1.1指标的制定要全面,要能反映企业各种体系和各个岗位的特点。内部经济责任制指标网络系统的基础是岗位责任制,因此指标应包括经济技术指标、生产经营指标、工作指标、生产管理指标、绩效考核指标、组织体系指标等来规范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1.2指标应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指标体系时,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企业的发展战略,依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制定指标体系,同时应当把企业的生产经营作为内部经济责任制的重点指标。

1.3指标体系应当科学合理,在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指标体系应当符合企业实际管理水平,指标体系应依据生产技术标准、指标标准和工作量标准、损耗标准、资金管理标准等作为制定内部经济责任制来制定指标。

2. 加强过程监控是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手段

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后,指标体系能否有效运行是关键,这也是内部经济责任制能够见到实际效果的关键。因此,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流程、绩效考核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制的多重功能。

2.1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的执行体系。其一应当组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执行体系的领导机构,应当以企业主要领导为组长,再将分管企业经营的领导设为副组长,同时各职能管理部门参与组成领导小组,使领导的职能和责任得到加强。其二是应当设置合理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责任主体落实,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运行。

2.2搞好经济责任制体系运行过程的及时管理,加强周期性考核和分析,保证各项经营指标和技术指标全面完成。应当对经济责任制体系进行动态监控管理,按月召开经济指标分析会,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基层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归纳总结,建立管理流程。将绩效考核按月坚持运行,实行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的原则。

2.3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水平是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体系的人力资源保障。企业要完成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的经济责任指标,要求企业提高管理效益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益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就应当提升员工素质,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学习体制,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模式的人才培养、储备模式。培训方式应当多样化,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基础上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其次还应在企业内部持续开展练兵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以此促进员工的学习热情,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3. 加强目标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是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制度保障。

企业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因此制定合理的经营目标,同时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必要保证。企业经营目标通常被分化到各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基础。

3.1加强目标管理应当以经济责任制为核心,用严格考核的手段,依据各项经营指标有序运作,依据考核,对企业的生产部门、经营部门、安全部门等进行全方面、全过程、全员化的管理与考核,通过考核督促各部门努力完成各自的责任指标。

3.2以严格考核为手段强化经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的体现之一就是按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标准的要求,分阶段(周、月、季度、半年、年)对各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基础进行奖惩。坚持权、利、责的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结论

企业经济责任制的顺利开展既离不开科学目标的确立,又离不开目标的具体化,更离不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全面的、全员化的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总体经营目标,并通过严格的过程监控和奖惩分明、公正合理的管理制度及严格的考核手段、严格的目标管理方法,坚持权、利、责的相互结合,实现企业经营的总体目标,使企业在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体系下,健康、可持续性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唐庆.如何构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J].涟钢科技与管理.2003(06):8-10.

[2] 张振皎,桑洪峰,胡帮臣.转变绩效考核模式,实现卓越绩效管理--谈安钢绩效考核如何从经济责任制模式向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转变[J].经营管理者.2010(18):9-11.

第3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制;主体;监控;目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我国企业快速发展的产物,是企业最基本的综合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为企业创效增收,它始终本着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将职工的福利待遇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它俨然成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对于规范企业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发展,增加企业收入,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等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指标合理、体系完备、主体明确是推行责任制的基础

经济责任制的主体思想是权、利、责的相互结合,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内部应该有严格的层级制度。要依据各部门的岗位设置、分工和具体的岗位职责来确定责任主体。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的建立第一要素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通过制定质量指标、效益指标、能耗指标、管理指标等技术指标定量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指标网络体系,形成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及组织体系等[1]。

1.指标的制定要全面,要能反映企业各种体系和各个岗位的特点。内部经济责任制指标网络系统的基础是岗位责任制,因此指标应包括经济技术指标、生产经营指标、工作指标、生产管理指标、绩效考核指标、组织体系指标等来规范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2.指标应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指标体系时,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企业的发展战略,依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制定指标体系,同时应当把企业的生产经营作为内部经济责任制的重点指标。

3.指标体系应当科学合理,在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指标体系应当符合企业实际管理水平,指标体系应依据生产技术标准、指标标准和工作量标准、损耗标准、资金管理标准等作为制定内部经济责任制来制定指标。

二、加强过程监控是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手段

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后,指标体系能否有效运行是关键,这也是内部经济责任制能够见到实际效果的关键。因此,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流程、绩效考核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制的多重功能。

1.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的执行体系。其一应当组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执行体系的领导机构,应当以企业主要领导为组长,再将分管企业经营的领导设为副组长,同时各职能管理部门参与组成领导小组,使领导的职能和责任得到加强[2]。其二是应当设置合理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责任主体落实,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运行。

2.搞好经济责任制体系运行过程的及时管理,加强周期性考核和分析,保证各项经营指标和技术指标全面完成。应当对经济责任制体系进行动态监控管理,按月召开经济指标分析会,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基层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归纳总结,建立管理流程。将绩效考核按月坚持运行,实行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的原则。

3.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水平是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体系的人力资源保障。企业要完成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的经济责任指标,要求企业提高管理效益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益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就应当提升员工素质,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学习体制,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模式的人才培养、储备模式。培训方式应当多样化,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基础上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此外,还应在企业内部持续开展练兵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以此促进员工的学习热情,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目标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是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制度保障。

企业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因此制定合理的经营目标,同时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必要保证。企业经营目标通常被分化到各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基础。

1.加强目标管理应当以经济责任制为核心,用严格考核的手段,依据各项经营指标有序运作,依据考核,对企业的生产部门、经营部门、安全部门等进行全方面、全过程、全员化的管理与考核,通过考核督促各部门努力完成各自的责任指标[3]。

2.以严格考核为手段强化经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的体现之一就是按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标准的要求,分阶段(周、月、季度、半年、年)对各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基础进行奖惩。坚持权、利、责的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四、结论

企业经济责任制的顺利开展既离不开科学目标的确立,又离不开目标的具体化,更离不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全面的、全员化的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总体经营目标,并通过严格的过程监控和奖惩分明、公正合理的管理制度及严格的考核手段、严格的目标管理方法,坚持权、利、责的相互结合,实现企业经营的总体目标,使企业在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体系下,健康、可持续性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庆.如何构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J].涟钢科技与管理,2003(06):8-10.

第4篇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法律规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运动的持续深入和系统展开,企业之间的竞争已日益白热化,企业社会责任正在成为企业取得新的竞争优势的手段。世界大型跨国公司几乎都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明确列入公司的议事日程,《财富》和《福布斯》等商业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时也都增加了“社会责任”因素。2010年11月3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了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蓝皮书在分别考察了2009~2010年度中国100强系列企业(包括国有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和外资企业100强)的社会责任状况后指出,从整体上看,2010年中国100强系列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依然较低,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分仅为17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仍不容乐观,必须通过法律手段的强制推动,才能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发展。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目前,学界通说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义务。对内容的划分,学界有不同的方法:一种是根据责任对象来划分,即利益相关者理论,具体包括对股东、员工、消费者、政府、行业竞争者、公众、环境、社区的社会责任等;另一种是根据社会责任结构来划分,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等四方面。本文认为,只有从利益相关者维度才能同时囊括不同结构的社会责任,故从利益相关者维度出发,探讨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内容。

1.对股东的社会责任。遵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障股东的资金安全和收益,向股东提供真实的投资及经营信息,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尊重股东的各项合法权利。

2.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企业最低限度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规,尊重劳动者的就业权,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等。

3.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企业应当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最低限度的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正确的产品信息,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等。

4.对供应商、行业竞争者的社会责任。企业应遵守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在供应商、竞争者之间形成公平的竞争机制。

5.对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当遵守环境法规、资源利用和保护法规,防止造成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

二、目前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现状

(一)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概况

近年来,我国对此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较大进步,并以立法的形式将发达国家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内容规定下来,散见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企业法、税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合同法等诸多法律之中。其主要体现在:

1.企业法的规定。我国现行企业法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制定的。我国已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较为零散。主要体现在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参与的规定,环境保护的规定,企业对债权人和消费者负责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实行社会公开甚至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的经营公示主义等方面。

2.税法的规定。在刺激企业积极发扬道德落实社会责任方面,税法是较为有效的措施。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立法相类似,我国现行税法对公益、救济性捐助也实行扣减所得税的制度。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无疑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有重要的激励作用。

3.其他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及经营者的义务,《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也规定了企业的相应义务,直接或间接地保护了消费者,确立了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劳动法》等规定了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规定、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规定,确立了企业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环境保护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法》要求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利用资源,树立全面的现展观,确立了企业对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

1.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零乱且分散。有关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散见于诸多法律和法规中,没有形成较为系统完备的体系,尤其没有一部专门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在企业本身法律意识较低的前提下,立法的散乱使企业正确认识其社会责任更加困难。

2.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我国现行法律仅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虽然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有所提及,但它仅原则性地规定了企业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其规定过于模糊和笼统,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3.现有立法不健全,存在“盲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非常丰富,法律仅仅规制企业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尽管如此,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来说,我国立法未能囊括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例如,对于企业合理利用资源以及环境保护问题上,我国虽然依据《宪法》和《环境保护法》制定了6部防治环境污染的专项法律和众多的法规、规章、标准,但是在某些方面仍表现出了立法上的不足,我国至今没有制定《环境污染税法》、《环境保护投资法》、《环境信息公开法》。另外,我国至今未出台社会保障法,导致社会保障方面仍存在盲区。

4.监督程序与执法程序不健全。一方面,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与粗放性,许多法律规范仅规定了责任和义务,缺乏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的行为的处罚条款,导致法律操作性不强,在执法检查中不能起到惩戒作用,缺乏威慑力;另一方面,信息披露手段的缺失,公众缺乏有效的知情权途径进而削弱了监督的力度。另外,地方政府从维护发展地方经济的利益出发,对于企业守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远远不够,甚至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政策,这不仅给外界造成负面影响,也削弱了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三、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路径

1.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现有的法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条款过于原则而导致操作性较差,且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的各规范之间,缺少一种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从而没有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整合与完善,使其形成一个较完整的体系,才能够做到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客观公正的考量和评价。我国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立法经验,建立健全以《公司法》为核心,《劳动法》、《担保法》、《证券法》、《税法》、《环境资源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宪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甚至是《刑法》等多部法律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一整套规范体系。

2.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执法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执法部门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授权的范围及方式进行。不得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才能真正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促使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其次,执法部门需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改进执法的技术手段,做到科学执法。再次,执法部门必须做到违法必究,只要违反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法规、侵害劳动合法权益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要及时制裁、纠正和惩处。

3.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近年来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重金属污染导致血铅事件的不断发生使公益诉讼制度日益为人们所关注。公益诉讼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讼,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尚未确立,以致在公共利益遭到侵犯时,缺乏有效的司法途径来救济。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并未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相反却明确限定了提讼的主体,即必须当事人适格。在实践中,企业违责任时,侵害的法益往往并不确定,而潜在的受害人会因不具备资格而无法寻求司法救济。此外,因受侵害对象的分散性及诉讼成本的高昂,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而无人追究的现象。虽然我国规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但是目前在我国的实际运用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其功能也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保护社会公益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能够较为有效地克服这方面的弊端,并为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外在强制力。

4.强化监督机制。法律的制定关键在于实施,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必须依赖完善的监督机制作为保障。一方面,国家要建立与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关于我国公司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披露制度,仅在公司法及证券法中有所规定,只是财务性公开,在企业社会责任构建时,应当将财务性公开扩大至社会性公开,将信息披露制度惠及广大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另一方面,消费者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利用舆论媒体和消费者协会、工会等社会团体,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以促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若消费者不积极履行其监督职能,认为“血汗工厂”、恶意欠薪、生产伪劣产品等不法行为对选择产品不会造成影响,则企业基于最大限度的盈利目的不会改变违法行为。反之,当消费者态度足以决定企业生存发展时,企业就不得不在社会责任方面作出努力。每个社会公众都会成为消费者,而所有消费者的意志则会上升为公共责任意识。全体消费者即公众的积极参与是全社会责任意识提升的重要保障。

总之,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需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加强执法-健全司法程序-强化监督为路径,才能保证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常凯.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性质[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9)

[2]余宁宁,肖晓芬.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J].《法制在线》

[3]任华哲.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D].《光明日报》.2009-12-31

[4]赵龙.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解读[J].《科技创业》.2007(1)

[5]黄惠萍.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思考[J].《社科纵横》.2009(7)

第5篇

【关键词】 环境责任; 意识培育; 联动机制

一、引言

企业环境责任(CER)源于企业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自愿承诺为促进社会和环境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欧盟委员会,2002)。本质上,生态环境问题是环境系统与经济系统相互作用发生矛盾的产物,这既是政府的责任,亦是企业的责任(Piotr Mazurkiewicz,2008)。美国经济伦理学家乔治·恩德勒(George. Enderle)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其中环境责任主要是指“致力于可持续发展——消耗较少的自然资源,让环境承受较少的废弃物”。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破坏日益严重,频繁地出现了类似陕西“铅污染”事件(2009)、海正药业超标排放和违规排放污染物致癌事件(2011)、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2011)、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2012)、全国范围内“雾霾”天气(2013)等环境污染问题。十报告正式将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统筹构成“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清醒认识和治理决心,这也使我们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从早期的PM2.5到如今的PX事件,社会舆论所关注的焦点渐渐从环境的检测数据转向了污染的源头——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缺失。对于污染源头项目的管理,政府机关的作用举足轻重。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主体的政府机关应该重视对企业保护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

二、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

(一)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内部聚集与外部保障

企业若要谋求长远发展,环境责任的履行将成为其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为了更好地履行环境责任,企业必须树立环境责任意识。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可以从内部聚焦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来进行考量。

1.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内部聚焦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首先应当从自身做起,在企业的战略规划、组织结构与企业文化等方面均应体现出其对企业环境责任的重视,使环境责任由内而外体现在企业中。

在培育环境责任意识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在战略规划中体现环境责任理念。企业战略规划是指依据企业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的状况及其变化来制定和实施战略,并根据对实施过程与结果的评价和反馈来调整,从而制定新战略。完整战略规划的首要条件是可执行性,它主要体现在企业发展方向和企业资源配置策略两个方面。在企业发展方向上,就应当体现出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企业只有在自己的发展方向中融入环境责任的要素,才能指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看到自己所应履行的环境责任,才能在发展中不偏离自己认真履行环境责任的轨迹。企业资源配置策略直接决定了企业战略规划的可实施性。为了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必须在企业资源配置策略中为其作出相应的资源安排,才能够为企业环境责任的培育提供足够的资源保证,确保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顺利实施。

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企业全体成员为实现其组织目标,在管理工作中进行分工协作,在职务范围、责任、权利方面所形成的结构体系。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企业在职、责、权方面的动态结构体系,其本质是为实现组织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一种分工协作体系,其随着组织的重大战略调整而调整。因此,若要培育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必须在企业组织结构中安排相应的环境责任职权部门,以此来体现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意志,使企业员工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企业对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视。同时在组织结构中安排相应的职权部门对环境责任的履行进行监督。

企业文化是由企业的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特有的文化形象,是企业的象征,体现出企业的内涵,因此,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应当融入其企业文化中,并由企业文化来展现企业自身对于履行环境责任的理念和决心。同时一个行业成熟与否取决于其是否拥有极其强烈的自我意识,而在其自我意识中就应涵盖企业的环保思维,即环境责任意识。如果把环境责任意识融入企业文化中,这对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具有相当大的价值。

2.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外部保障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来督促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这些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制定机构、政府与行业、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及其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

法律法规制定机构所制定的相关政策具有强制性。培养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必须由强制开始,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提出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企业意识到自身所应负担的环境责任。虽然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均对企业环境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环境保护法的价值定位、指导思想还不清晰,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等。所以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仍需要相关机构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督促。

政府与行业、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对于企业的影响不同于法律法规制定机构对企业的影响,其更多地倾向于一种引导作用与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向着更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同时对于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因此对于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政府与行业、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能够引导企业首先意识到其自身所应承担的环境责任,进而自觉树立环境责任意识。同时政府与行业、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还能够及时监督企业对于环境责任的履行,及时引导企业纠正其偏离环境责任履行的行为。

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企业在市场中得以生存的关键。而对于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同样十分重要。如果在竞争中履行环境责任能够成为一种优势,则更多的企业将选择履行环境责任,从而培育出其自身的环境责任意识。但是现阶段履行环境责任与否并未成为同行业企业之间竞争的一种要素,这就需要社会的努力。只有在竞争中能够作为一种优势项目,环境责任履行才能更快地为企业所理解和接受,并督促企业培育其自身的环境责任意识。

(二)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在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而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又是渐进的,无法一蹴而就,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需要企业自身的内部聚焦和社会各界的外部保障,由此就需建立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

1.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

一个企业若要谋求长远发展,其内部必须有一套自我约束机制,此种约束能够促使企业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承担起其应承担的环境责任,从而提高其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自我形成机制能够很好地督促企业对自身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能够使企业尽快地建立起自身的环境责任体系,并将履行环境责任尽快发展为自身的竞争优势。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主要包括战略规划机制、组织机构适应机制与企业文化拉动机制。

(1)战略规划机制要求企业在制定自身发展战略时将履行环境责任融入企业的发展方向与企业资源配置策略中。企业发展方向和企业资源配置策略是企业完整战略规划具有可执行性的基础,将企业环境责任融入其中,有利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体现在企业的整体发展设想中,保证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具有可持续性与延续性。

(2)组织机构适应机制要求企业内部设置相应的环境责任机构,为企业环境责任的意识培育及履行过程保驾护航。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涵盖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有相应的责任部门来具体负责,根据企业自身的状况来随时调整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进程,同时对于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只有在企业内部设立相应的环境责任机构才能使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真正放在企业的议事日程之上,而不是作为一种口号,持续不断地在企业内部呼吁却从未落在实处。

(3)企业文化拉动机制要求企业在自己的企业文化中体现出其环境责任意识,体现出其对于履行环境责任意识的决心,从而拉动企业对于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企业文化是企业的象征,体现着企业的内涵,只有将环境责任意识融入企业文化中才能够使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贯彻于企业上下,也才能够提高企业对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积极性。同时将环境责任意识融入作为企业象征的企业文化中还能够提升企业在社会以及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2.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外部监督机制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自身的战略目标与企业外部的监督环境决定了企业的前进方向。所以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企业外部的监督。因此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还应建立企业外部监督机制,主要包括法律约束机制、政府与行业的引导与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

(1)法律约束机制要求法律法规制定机构制定针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范,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提出强制性要求。现阶段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虽然对企业环境作出了规定,但是其要求相对来说比较笼统,例如环境保护法的价值定位、指导思想还不清晰等,同时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环境责任法律体系。这些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应当建立法律约束机制,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提出具体的、强制性的要求,将大大有利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

(2)政府与行业的引导与监督机制要求政府与行业提出利于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要求,引导行业内形成以履行环境责任为优势的风气,同时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实施监督。处于同一产业链并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的监督约束会促使企业承担更多的环境责任。政府与行业的引导与监督机制不同于法律约束机制,前者对于企业更多的是一种引导与督促,而后者则更多的是一种强制性的要求,两者之间互相支撑、互相补充,能够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保驾护航。

(3)社会监督机制要求各类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能够组成联盟,对不履行环境责任的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形成相应的诉愿表达体系,对企业的环境责任履行状况实施监督。此种约束机制的影响力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变得越发强大,同时对于企业的刺激性也变得更强。当电视、报纸等舆论媒体对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状况密切关注并及时报道时,便会对企业形成强大而无形的舆论压力,督促企业承担环境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现阶段对生活环境与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也逐步增强,其对企业的监督力度也会加大,因此建立起完善的诉愿表达体系十分关键。

三、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

(一)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的理论分析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不可避免地需要相应的激励措施。现有的激励措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正向型激励,即对于履行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一种是逆向型激励,即对于不履行者进行处罚。在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过程中对于激励措施的选择无疑能够对企业的行为选择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选择“奖励式正向培育机制”还是“惩罚式逆向培育机制”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指的是对于切实履行自身环境责任的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从而使企业在履行自身环境责任的过程中获利,以此来提高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积极性。对于企业来说,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能够给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过程中提供动力,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产生重要的推动力。但是对于政府来说,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虽然能够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环境责任,但是却为政府财政增加了负担。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指的是对于未按照要求履行企业环境责任的企业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惩罚,从而使企业为未履行环境责任付出代价,以此来督促企业履行其自身的环境责任。在“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中企业往往会出于避免惩罚以减少损失的心态而履行环境责任,但是罚款的数额又成为了一大难题。如果罚款数额过低,则企业可能会在衡量其履行成本与惩罚成本后选择接受罚款;若罚款数额过高,又可能出现政府部门追求罚款收入而忽视对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监管。另外,在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中极易出现企业贿赂相关官员以避免相关惩罚的情况,从而助长了贪污受贿风气。

(二)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的博弈分析

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能够采取“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各有利弊,现对两种方式进行博弈分析。

企业承担环境责任所付出的单位成本为I,得到的收益为R。以下主要使用博弈论方法分析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

1.假设

(1)企业均处于完全竞争市场的环境中,都是P——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2)C1为企业为履行环境责任所付出的净成本,C1=I-R>0。

(3)C=C1+C2+C3。其中,C是单位产品总成本,它涵盖履行环境责任所付出的净成本C1、生产成本C2以及企业的治理环境成本C3。

(4)所有企业均以单位产品的成本定价,不考虑规模经济。

2.“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博弈分析

(1)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

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指的是对履行企业环境责任的企业来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奖励A≥(C1+C3),因此A-(C1+C3)≥0,则博弈矩阵即为表1。

在“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的情况下,履行环境责任企业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与此同时也使得没有履行环境责任的那些企业出现了亏损。因此,表1博弈矩阵便具有了唯一纳什均衡,即(履行,履行)。

(2)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

所谓的“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就是对未履行企业环境责任的企业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B≥(C1+C3),因此B-(C1+C3)≥0。博弈矩阵即为表2。

在“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的情况下,履行环境责任的企业显然拥有成本优势,而未履行环境责任的那些企业则出现亏损。因此,表2博弈矩阵便具有了唯一纳什均衡,即(履行,履行)。

“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各有利弊,“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能够促进企业对履行环境责任具有更高的积极性,但与此同时却给政府财政增加了负担;“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能够督促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但容易出现以罚代管的恶劣局面。由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奖励式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逆向培育机制”各自拥有其自身的特点,能够在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选择“奖励式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逆向培育机制”相结合的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无疑能够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保驾护航。

四、构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的基本架构

一个企业如果要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则必须承担起环境责任,不能以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来为自己谋利,应当自觉减少排污,或者在排污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危害降到最低。企业要想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必须承担起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从而赢得社会对其的支持以及公众的认可与信任,得到较为忠实的顾客群,为自身发展获得最基本的保障。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于企业的期待正在发生改变。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对企业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但是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是渐进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努力。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极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污染却日日危害着人们。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多维度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在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过程中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应当建立自我形成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相结合、“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相结合的多维度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多角度对企业环境责任意识进行引导与监督。同时现今社会是一个变化的社会,企业的外部环境都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所以应当建立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的联动机制,针对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方式、方法,从而使企业从被动履行环境责任转变为主动承担环境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 Hayam Wahba. Exploring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financial performance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and institutional investors:some Egyptian evidenc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2008,6.

[2] Chan,R.Y.K.. Corporate environmentalism pursuit by foreign firms competing in China. Journal of World Business,2010,45(1).

[3] 李建发,.我国企业环境报告:现状、需求与未来[J].会计研究,2002(4).

[4] 吴椒军.论公司的环境责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第6篇

绩效经理人是推动绩效管理实施的中坚力量,提升绩效经理人能力素质和操作技能,激发绩效经理人工作热情与动力,对企业战略目标落实和员工队伍建设发挥着核心作用。本文从国有企业实施绩效管理的现状问题出发,以目标驱动和员工成长为导向,系统阐述了绩效经理人的工作职责和实施要点,总结提炼了贯穿绩效管理全过程的双向、平等绩效沟通方法和技巧,分析总结了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评估内容和方法,从内在和外在两方面因素着手推动绩效经理人素质提升。

关键词:

绩效管理;绩效经理人;作用;方法

企业中,每一个直线经理都是其所属员工的绩效经理人,承担着完成组织绩效目标的任务,也肩负着对部门员工进行管理,帮助员工提升能力素质的责任。因此,企业绩效管理体系能否全面实施,必须要各级绩效经理人全力配合,主动推动工作落实。

一、绩效管理认知

当前,许多国有企业都认识到绩效管理是企业重要的目标驱动机制和员工成长机制,对企业战略落地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多数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绩效管理推行过程中,仍面临着很多阻力,如员工对绩效管理不认可,认为绩效管理额外增加了日常工作负担,考核只是为了扣分、扣奖金,考核结果也普遍存在“轮流坐庄”等现象。这些错误认知,最终导致了绩效管理推行不畅,无法顺利实施。面对这种情况,作为推动绩效管理工作落实责任主体的绩效经理人,尤其应建立正确的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管理视为必须具备的一项基础技能,学习掌握正确的实施方法,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成效,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组织业绩和员工绩效共同提升。

二、绩效经理人工作职责与实施要点

绩效经理人在绩效管理工作中起着中间桥梁的作用,上对企业的业绩目标落实负责,下对员工的绩效提升和个人成长负责,应主动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1.绩效经理人工作职责。绩效经理人负责在绩效管理实施的各阶段与员工保持双向沟通,给予员工资源支持和方法指导,在保障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同步提升员工素质和团队意识。各阶段工作内容包括:

1.1绩效合约制定。绩效经理人应梳理所在组织的绩效目标(指标和任务),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分解,同时明确对员工素质能力提升的期望和要求。特别要注意目标制定应与员工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保证员工绩效目标能够完全承接组织目标,同时充分考虑横向可比性和操作性。

1.2绩效实施。主动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工作难点,帮助提出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同时为员工提供培训等资源。特别要注意提高沟通的有效性,确保双方就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达成一致,沟通应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短板改进,注重提升员工素质能力。同时,绩效经理人应做好绩效管理过程信息积累,为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1.3考核评价。考核期末,绩效经理人应结合员工各项指标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照绩效合约做出考核评价。特别要注意考核结果应公平、公正,按照员工的不同业绩合理拉开差距。

1.4结果反馈。考核评价结束后,绩效经理人应制定面谈反馈计划,包括反馈方式、人员安排、时间地点等,提前告知员工以做好准备。面谈时,应将考核结果告知员工,并对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分析,明确改进计划。特别要注意营造轻松、平等的双向互动谈话氛围,面谈收集信息应详实,面谈内容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不足,着重绩效改进。

2.工作实施要点。

2.1掌握绩效沟通的方法和技巧。第一、采用正确的沟通方式。绩效沟通方式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缺点,绩效经理人应根据沟通内容、沟通对象,并结合沟通背景进行灵活选择。通常选用的几种沟通方式包括:一是定期会议,可为绩效经理人和员工提供更加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流机会,而且可以满足团队交流的需要。二是一对一面谈,可使绩效经理人和员工进行更加深入的沟通,甚至可以表达不宜公开的观点,通过面谈,会使员工获得受到尊重和重视的感觉,更加能够拉近双方的关系。三是非正式场合交谈,一般为非正式的会议、非正式场合的闲聊等,绩效经理人和员工可随时随地针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沟通,从而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而且双方的交谈在比较轻松的氛围下进行,更有助于坦诚表达个人意见。第二、采用恰当的沟通方法。效经理人应掌握正确的沟通方法,使沟通能够双向互动、平等进行。一是用心倾听,耐心听员工陈述,不随意打断并恰当呼应,对员工提出的不同观点,不要妄下判断,要以商讨的口气提出看法。二是努力认同,如双方存在分歧,要先绕开敏感话题并设身处地为对方设想,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客观事实,取得共识后再转入正式话题。三是把握主动,对一些难以直说的问题,可迂回引导,通过类比、推理等办法来进行交谈,当交谈出现障碍时,可以转移话题,并适时运用情感来调动员工的情绪,以达到沟通的目的。

2.2树立帮助员工成长的导师意识。绩效管理的思想精髓是“以人为本”。各级绩效经理人尤其要注重将员工成长视为自己与员工共同的目标,建立“成长导师”意识,主动帮助员工自我完善、持续提升。一是鼓励员工成长,激发成长意愿。士气宜鼓不宜泄,作为绩效经理人,要主动承担帮助员工成长的责任,在部门内部营造一种“进步光荣”的积极氛围,激励员工确定成长目标。二是言传身教,合理授权。绩效经理人应主动加强对员工的工作指导,将自己的管理经验和操作技能传授给员工,但也要合理授权,避免过多干涉,给予员工发挥自己能力的机会。三是诊断问题,提供资源。绩效经理人要保持对工作任务的过程监控,在员工遇到困难时,能帮助其分析瓶颈点并指明解决问题的方向,同时,为其协调获取所需资源,使问题畅通解决。四是创造机会,拓展员工成长空间。绩效经理人要具有伯乐精神和甘为人梯精神,善于发现和创造机会,给员工拓展更多成长空间,帮助有才干的员工脱颖而出,从而实现自己的成长目标。

三、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评估

1.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分为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两个维度。其中,对执行过程的评估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对合约制定、绩效实施、考核评价、反馈与应用等各环节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合约制定是否双方达成共识、绩效经理人沟通辅导成效、是否对员工基于帮助指导、考核评价是否公平公正、考核结果是否进行沟通反馈等。对执行结果的评估分为组织绩效、员工成长、团队建设三个方面,重点关注组织绩效提升情况、考核结果应用情况、员工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情况、团队建设成效、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等。

2.评估方法。采取三种方式评估绩效经理人工作实施和开展绩效沟通的成效,督促绩效经理人履职尽责。

2.1绩效经理人沟通成效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从员工感受角度调查绩效经理人开展绩效沟通的具体成效。调查内容重点包括:绩效经理人是否按要求开展了绩效沟通、员工对考核结果和沟通工作满意程度、员工是否接受绩效经理人沟通技能和辅导效果、绩效考核是否存在轮流坐庄情况、对沟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2.2员工考核结果分析。对员工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间接反映绩效经理人实施考核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基本技能,分析维度包括考核得分差距比和得分分布情况。其中,考核得分差距比如过小(如小于1%),则反映出绩效经理人在评分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执行考核标准尺度偏松;员工考核得分应正态分布,如分档过少、人数过于集中,则反映出绩效经理人考核技能的欠缺,也能反映出其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第7篇

【关键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成因及控制对策

一、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指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以此来反映其任职期间财政收支管理的实际情况。而受工作复杂程度、内部管理制度、审计方案以及审计成本等因素的制约,导致审计人员无法发现财政收支报告中存在的错误,从而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意见的公正性,使审计工作无法产生应有的效果。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1.企业审计人员缺乏专业素养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性相对较强、审计范围较大,因此就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水平。但目前,由于企业的审计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全面,就会使企业的审计工作开展困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就应该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既要懂得专业的审计知识,还要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的知识以及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应该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综合分析能力。只有这样企业审计工作才能够顺利开展。

①企业审计的方法具有局限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依据就是相关会计资料、单位的财政报表、各个专业领域各类资料以及相应的合同、招投标、物资、建设、工作报告等资料,然后审计人员对其进行仔细的分析与计算,由此得知相关人员的经济审计情况。但由于收受贿赂、收受回扣、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履职不到位等各类问题无法从会计资料以及财政报表中发现,仅用现有的审计手段也难以对此进行查证,因此就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利用特殊的审计手段对此进行调查,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的开展审计工作。

②企业经济责任界定模糊

经济责任大致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领导的直接责任和领导的主管责任。领导直接责任是指领导认同或者是领导批准的决策的经济行为,而领导的主管责任是指领导没有直接决定或者直接经管的经济行为,两者在责任性质上以及程度上都是不同的。但是,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这两者之间并没有明确界定。从法律上来说,可以将经济责任分为两种:故意责任以及过失责任。然而是否故意是对责任人心理层面的界定,在数据资料上面是无法显示出来的,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故意与过失的界定也是十分困难的。

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控制对策

1.提高企业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大、要求高,以及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审计风险也相对较大,因此就需要企业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以此来提高审计效率与审计质量,为企业的良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首先,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对各种专业知识的学习,因此企业就应该定期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其次,企业还应该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政治知识学习,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人员的可靠性,从而有效的规避审计腐败的情况发生。

2.建立承诺制度

承诺制度是审计对象与审计人员双方诚信的体现,对于被审计人员而言,应该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企业财政报表的真实性实行承诺,从而明确法律责任,从根本上避免因资料问题所带来的审计风险。此外,除了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承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以外,审计组长也要对审计方案进行承诺保障,以此来保证按照规定的内容以及操作流程进行审计工作,从而确保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可靠性。

3.统一审计标准

企业应该根据审计评价对象的不同,比如行政领导干部、机关领导干部、企业领导干部等设置出不同的审计评价体系。审计评价应该要将量化与定性进行有机结合,以此来对审计给予适当的评价,因此审计评价就应该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第一,语言清晰、简洁,并且要通俗易懂,对被审计对象的审计结论要做条理清晰的归纳。第二,应该对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主要评价,而且要做到突出重点,不能够仅从表面论功过。第三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的进行,不能将自己的主观意识渗透到评价当中,从而影响审计评价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只有遵循以上三点审计原则,企业才能够统一审计标准,为审计工作的展开提供帮助。

四、结论

审计工作作为企业内部进行管理的重要机制,其实质就是对企业的分支机构、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经济责任履行的情况进行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企业审计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能够实现对企业运行机制的全面监控,使企业充分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对企业的领导层进行监督、检查,从而杜绝领导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1]王春敏,张孟军.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及防控对策[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16,01:64-66.

第8篇

内容摘要:在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时代,一些企业为追逐高额利润而不惜破坏环境,忽视员工生存状况,生产不合格甚至有害产品,这些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本文从企业价值观――善的角度出发,分析了企业之善的内涵、必要性和可行性,强调了善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其发展的重要性,让企业之善更加明晰、具体,企业社会责任更具有可操作性。

关键词:善 企业之善 善的层次 善的循环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具有经济法人资格的一种营利性经济组织。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从定义分析,营利是企业存在的物质基础。在这种理念指导下,部分企业为了营利而不惜损害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和利益,三鹿奶粉事件、黑砖窑事件都是如此。如果企业的存在只是为营利而营利,只注重其经济性而忽视其社会价值,不关注社会责任,这样的企业不可能持续发展。

企业需要灵魂,这个灵魂就是价值观。企业价值观是什么,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这个问题不明确,企业为利益而损害消费者的事情就会一直存在并恶性循环下去。

企业发展“善”的意义

企业要生存发展,需要社会和谐有序;社会和谐,有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俗话说,和能生财。善,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是企业价值观的核心和基础。只要人们之间能以“善”的思想规范自己的行为,企业能以“善”进行生产,参与社会活动,人与人,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和社会及环境之间就能最终实现和谐相处。

中国历来有“善”的传统,孟子说:“人生皆有善性”。他还具体地定义了善即仁义礼智四端,“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大学》首章也开宗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是《大学》的“三纲领”。所谓“明明德”,就是发扬光大人所固有的、天赋的光明道德。所谓“在亲民”,是指发扬了善性之后,即从事治民。治民要爱人民。所谓“止于至善”,就是要求达到儒家道德的至善境界。

企业,应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特别是其生产活动由人开始,产品最后由人消费。从这个层面上说,企业应该是有“善”存在的,也是发扬善的途径和平台。

善与企业之善

(一)善的内涵

在哲学上,善被认为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具有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具体事物具有的,有利于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生存发展的特殊性质和能力,是人们在与具体事物密切接触、受到具体事物影响和作用的过程中,判明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意向,满足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产生了称心如意的美好感觉后,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恶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由于善所产生的正面意义和正价值的大小不同,范围不同,自然也有就大善、小善之分。

总的来看,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最低层次的目的之善;中间层次的义务之善;最高层次的直觉之善。康德认为事物就其本身是善的。因为这样行为是善的,我追求善,所以我选择了这样的行为,这是善作为目的的本质意义。著名学者黑格尔认为,作为义务的善,并非把善本身作为义务,而是把向人行善作为义务。因此,人在这里是主体的终极目标指向;正是满足他人利益的需求构成了主体善行发生的直接动因。最高层次的直觉之善,其主体与客体实现了最完善的同一,客体本质上已等同于主体,客体的利益已经同化为主体的利益。所以,主体会把由自己生存与生活本能所激发的全部热情与意志力都倾注到自己的利他行为之中。表现在外,主体的行为就是一种大公无私、毫不利已的行为。

(二)企业之善的内涵

善,是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它与生产服务活动同样重要,并伴随着生产服务活动始终,企业必须对此予以重视。企业之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责任之善,这是企业善行的最低层次。其涵义主要包括:为社会提供质量过硬、性能安全、健康环保、服务周到等产品或服务,为员工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和健康愉悦的工作氛围。企业生产的产品首先不能是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健康,其生产不能是破坏环境的罪魁祸首,其服务不能是人际关系矛盾的源头,其员工不能是劳无所得,身心受到伤害,而应该做到“修已以有用”,“修已以安员工”,这是企业存在的最低要求,所以说责任之善是企业扇形的最低层次。

其次是目的之善。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该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解决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推动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当然,企业主体的善行在满足他人利益的需求时,应该要求该需求是健康的、合法的,有一定价值的,不损害他人身心健康,不会破坏自然、社会环境的,或者引导低俗之风,企业主体的善只能是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不能是助纣为虐。

最后是直觉之善。当企业通过自己的善行取得社会的认同,经济利益得到一定的满足,经济实力得到增强时,所得利益不是用来满足个人或企业的奢侈消费,而是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企业的利润除了上缴国家税收外,还可以捐款、资助、慈善活动、创办基金会等多种手段来回报社会。

目前,美国有各种基金会5万多家,这些基金会承担起了大量的社会责任,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公共产品。这样,社会财富就不仅实现了自身的财富循环,还参与了社会的大循环,办企业也不只是赚钱谋生的一种手段,而是人生极有意义的、造福他人的事业。

本文认为,前两个层次是与企业的生产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能割裂开来,是自觉的,更是必须的,这是企业“修已”的要求,第三个层次是完全的自觉自愿,是建立在前两个层次之上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善行,是“兼善天下”、“平天下”的表现。如果不注重前两个层次而只关心第三层次,那只能是伪善。

善:企业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企业是市场主体,更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存在不可能独立于社会,与社会的联系密不可分。

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需要政府对社会的管理,政策支持;需要市场需求;需要人才的支撑。企业的发展得益于社会,企业也应当承担恰当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环境等方面。

2000年7月联合国正式启动“全球协议”,该协议号召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该协议的内容是:企业应支持并尊重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绝不参与任何漠视和践踏人权的行为;企业应支持结社自由,承认劳资双方就工资等问题谈判的权力;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有效禁止童工;杜绝任何在用工和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鼓励无害环境科技的发展与推广。

同时国际上也开始进行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对企业进行道德方面的要求。通过SA8000认证工作的开展,确保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

综上,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环境问题,劳动者保护问题,网络健康问题等逐渐被人们所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问题也日益得到社会各有关方面的重视。企业,再也不能是只关注经济效益的纯经济组织,而是一个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社会组织,其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必须要承担文化、教育、环保等方面的责任,而这些,都是企业“善”的本质要求。

企业之“善”的可行性

(一)从我国古代思想来看

善,不是企业的负担,而是其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必要行为。老子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其意思是:道家的圣人不积累财物,他尽量用财物帮助人,而自己却愈加富有;尽量把财物赠给人,而自己却愈发增多。“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生财要取之有道,仁者“生财”是用来发展“仁”的事业,让“仁”的事业久远,“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生财”是实现“仁”的事业的手段。其最终目标就是企业直觉之善的最高层次,追求“达则兼善天下”的理想,实现救世济民的远大抱负。

(二)从日韩思想来看

韩国企业家李秉哲也说过:“从一开始就只把赚钱作为目标是不能成就事业的,于世有益的必要事业,必然会繁荣兴旺,事业繁荣兴旺起来,钱自然就会赚到手”。“企业家的本领不在单纯赚钱上,而在于企划有前途的事业,并坚定的实现其事业”。

日本企业家吉田忠雄创办并领导着一个闻名全球的公司:“吉田工业株式会社”, 简称YKK(英文全称Yoshida Kogyo Kabushibibaisha),将普通的拉链发展到和松下、索尼、丰田一样,成为世界市场竞争中优秀的日本工业产品的象征,其依靠的就是“善的循环”理论。吉田解释说:“不为别人的利益着想,就不会有自己企业的繁荣”,在其内容上他也做了具体地说明。他说:“我一贯主张办企业必须赚钱,多多益善。但是利润不可独吞。我们将利润分成三部分,1/3 以低价的方式交给消费者大众,1/3 交给销售我们公司产品的经销商及人,1/3 用在自己的工厂”。“如果我们播种善的种子,予人以善,那么,善还会循环归给我们。善在我们之间不停地循环运转,使大家都得到善的实惠”。

(三)“善因营销”理论

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善因营销”,就很好的处理企业行善和发展之间的关系。该理论兼顾了企业、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将企业与非盈利机构,特别是慈善组织相结合,将产品销售与社会问题或公益事业相结合,在为相关事业进行捐赠、资助其发展的同时,达到提高产品销售额,实现企业利润,改善企业社会形象的目的。实际上,它把企业之善提升到了战略的高度。

结论

综上所述,善,是人之本性,是企业价值观基石,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基础。只要每个人,每家企业都能遵循“善”的理念,向社会奉献自己的善心善行,就一定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共生,共同发展,在实现“达则兼善天下”的同时,实现社会“善”的良性循环,也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和谐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孟子.滕文公章句上(M).巴蜀书社,1996

2.杨伯峻,孟子.告子上(M).巴蜀书社,1996

3.周忠华.论黑格尔对康德善性思想的超越及其局限性――兼论善的层次性.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6)

4.老子.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广西民族出版社,1996

5.柳岳生.大学阐微(M).台湾学生书局,1979

第9篇

——记博州雪克皮业总经理买尔旦·司马义的先进事迹

走进位于阿拉山口市东归路上的博州雪克皮业公司,你会被一股股民族团结的暖流所包裹,这不只是公司、更不只是厂区、这是阿拉山口市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80多名员工中,维吾尔族职工的比例超过了90%,走进生产车间,看到工人们的笑容里流露出劳动的快乐和自信,这凝聚了买尔旦·司马义这位少数民族领导的心血,现年50周岁的他,是一个标准的维吾尔族汉子,目光炯炯有神、态度和蔼可亲衬托着他的远见卓识,做着平凡的工作,但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走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起初,他领着几十个人,在这里开疆拓土,作为企业负责人,时时事事他都身临一线,与工人们同吃同住同劳动。由于技术人手少,夜间机器坏了参加维修的总少不了他,实在困了,就在设备堆上一躺,打个盹,经过几年努力,企业的效益也逐年增加。

企业经济效益稳定后,他的下一步就是骨干力量的培养。公司培养和选拔了一批会双语、能力强的维吾尔族员工,并将他们纳入公司管理层。5年前刚来公司的时候,亚力·买买提只是一名工人,在买尔旦的关心和帮助下,他勤劳肯干的学技术,很快就脱颖而出,现已成为公司车间主任、品管部经理,在买尔旦的影响下,他经常跟新来的少数民族员工唠家常,帮助企业协调处理了许多棘手的问题。

在二层车间,30岁的吐地汗·吐尼牙孜和她的妹妹穆克然木·吐尼牙孜在一条流水线上作业。企业生产要求不同岗位员工分工协作,但部分员工往往因“同酬不同工”而产生矛盾。于是,买尔旦得知情况后,将工序相邻的岗位设置为“夫妻岗、兄弟岗、姐妹岗、家庭岗”等,承包给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以亲情“”工作关系,让员工们开心的为“小家”为“大家”。

“不能让宗教事务和企业对立起来,应由信教员工内部解决。在一个边疆地区投资办厂,既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又能解决当地少数民族就业问题。一个工人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的工资可以养活一家人,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我们不能随便就解雇一名工人。”买尔旦说。公司还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建设企业图书室、文体活动室、民族宗教宣传栏,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和健身娱乐等文体活动器材,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教育教学设施,为留住员工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供硬件基础。

除了用“硬性”制度来规范员工行为,买尔旦还尝试用“柔性”的现代企业文化来增强少数民族员工的归属感,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家”的温暖。每年在买尔旦的组织下,所有员工共同欢度开斋节、古尔邦节、春节和中秋节,过节时每个人都有大红包,所有员工都放假,企业文化增强了员工对祖国的认同感。企业少数民族员工中信教的人较多,这给买尔旦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少数民族员工走进现代生活。以民族团结文化廊为载体,每周三晚,买尔旦召集各族干部职工齐聚民族团结文化廊,跳着麦西来甫,唱着民族团结之歌,互谈各民族风俗习惯,有效促进各族职工交往交流交融。在工作闲暇之余,全厂开展职工运动会、歌舞大赛、足球赛等系列民族团结主题教育,积极参与市党委政府举办的“回顾光辉历程同唱民族团结”红歌合唱大赛等活动。买尔旦不但注重职工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同时还带着大家还走出去,和社区居民积极联谊,开展民汉融情结对帮扶活动,每星期与帮扶对象走访联系,还热情邀请帮扶家庭来公司参观。把民族团结与拥军爱民相结合,开展“拥军爱军”活动,公司向市军警单位捐赠850余双军鞋,价值68万余元,在增进军民鱼水情的同时,也为阿拉山口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尽一份力。

企业效益越来越好,买尔旦没有忘记社会对他的帮助,没有忘记回报社会。几年来,为敬老院送慰问金,为家乡修桥铺路,为灾区重建捐款,建立希望小学,资助失学儿童,安置下岗工人,重视对南疆四地州重点贫困乡镇的扶贫力度,对未就业的农民工进行工艺集中培训,等等善举数不胜数。至目前,各种捐赠赞助不下200余万元,受到了党委政府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在企业内部,买尔旦提议各族职工混合居住,同时根据各民族风俗习惯,设有汉餐、清餐食堂。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里,全厂职工欢聚一堂,举办各类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欢庆活动,共度佳节,彼此互送祝福。他还时刻强调要为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低保、积极为困难职工家属申请大病救助、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家庭,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2015年春天,本厂的一位维吾尔族职工的妻子身患尿毒症疾病无钱医治,还要照顾家里70岁的老人,他不但亲自贷上慰问品前往职工家中,还号召全厂干部职工给他捐款,力所能及地给予帮助,他们生活十分贫困,他得知情况,为他们送去了生活必需保障。2015年秋天,在得知业务部业务员艾则孜母亲身患血癌,他不仅帮助联系医院和专家,还亲自前往该名职工家中探望,面对被高额的医疗费压的愁容不展的一家人他毫不犹豫迅速组织公司领导及车间负责人捐款,尽到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当前困难。

买尔旦主动承担,当全厂的民族团结的义务宣传员,鼓励每一位职工争当“去极端化”宣讲员。在全厂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坚持从我身边的人、我身边的事做起,坚持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细胞工程”,每月从全厂职工中积极评选“民族团结进步个人”“民族团结好班组”,开展评比表彰,鼓励全厂职工人人参与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第10篇

关键词: 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刑法;激励机制

环境为人类及其组成的各种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空间、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还为人们提供了精神享受。但是包含企业在内的众多社会主体对环境的各种不当行为却在不断的滋生蔓延,多种多样的环境问题出现,环境损害越来越严重,生态系统功能日益下降,甚或已严重侵害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在当今社会,作为主要经济主体的企业对此是难辞其咎的,这也凸显了企业在履行环境社会责任方面的不足。

百度百科显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因此,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姑且称此责任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当前,环境污染与破坏、资源短缺和生态恶化等问题突出,且经济发展、社会安全与环境恶化的矛盾局面越发突出。那么,作为这个矛盾关系中的主要制造者和关联者,不管是为了己内或己外之利益,企业必须(被迫或主动的)切实有效的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积极的参与到保护人类环境中,才能有效的改善这个矛盾局面。

一、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概述

学者认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贯彻清洁生产的要求,合理利用资源,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在促进自身经济利益提高的同时所承担的保护环境的义务。①一般来说,企业的环境责任应包括如下内容:首先,应该在产品的设计、材料选购、工艺制造、成品出厂等所有活动和过程中,严格按国家标准,注重减少污染和保护环境。对于废气、废水、废物进行治理,努力降低直至消除污染物,与周边自然环境及当地民众和谐相处。其次,对自己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逐步淘汰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采用清洁生产、少废无废工艺,加强绿色科技产品的开发,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进行环保生产,实施环保管理。第三,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机制,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依靠技术进步实现产品的最大增值。在节约资源的同时,加强废物的综合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第四,注重研发无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在产品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时候,积极采取预防和补救措施。②

在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对其性质的讨论有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和综合责任等。但基于社会法治化发展的趋势和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现状,笔者认为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应当是一种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中规定并规范。

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自欧美发达国家兴起之后,在学者和一些社会组织的呼吁之下,很多企业都开始做出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承诺。在世界大环境的影响下,自2004年一些中央企业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始,很多企业都加入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行列,我国还陆续公布了《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而且,这些企业在公布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中,都专门公布了环境责任部分的内容。因此,从形式上来看,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是良好的。

但是我们所看到的现实却与这些报告和数据不甚符合。如:很多企业在“利润”的驱使下,在利用自然资源时消耗、浪费严重,产能低,传统的能源资源大量削减,甚至消失;乱采、盗采矿产资源现象频发;森林大量减少;耕地被大量非法占用或荒置;违法排放废物,严重污染空气、河流、土地;逃避检验检疫;沙化和恶劣气候现象增多。这些造成的结果是不明疾病、传染性疾病增多,也随之增多。等会逐一浮现。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不足,不但危害了环境本身,甚或已经影响到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加以规制。

社会责任要求每一个共同体成员在维持和推进共同体利益方面发挥作用。一旦发生冲突,必须让共同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对于其成员来说只是义务而不是权利。③即其成员必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否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据刑法规定,上述诸多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不当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就是环境犯罪。所谓环境犯罪是指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切从事污染或者破坏环境等有害环境法益、依据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④对此,如何减少环境犯罪造成的不良影响,实现对环境的保护激励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足够重视,因此而形成的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体系也开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尤其是刑法功效和价值的实现更不可忽视。

三、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刑法激励机制概述

(一)激励和机制

1、激励。激励是心理学的一个术语,是指激发人的行为的心理过程。现在,这一词语被大量的运用在管理学领域。当然,谈到激励我们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激励一词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许多场合频繁运用,可以这么说,没有了激励整个社会将是一片静寂。但是,什么是激励,激励的含义究竟该如何理解?激励一词是外来语, 译来英文单词Motivation, 它含有激发动机、鼓励行为、形成动力的意义。美国管理学家贝雷尔森(Berelson)和斯坦尼尔(Steiner)给激励下了如下定义:“一切内心要争取的条件、希望、愿望、动力都构成了对人的激励。――它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内心状态。”⑤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激励是指激发鼓励。⑥在本文中笔者也采纳此观点。

借用管理学中的将激励分为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的观点,我认为在环境社会责任履行领域,相对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相关法律、规章、条例更多的是从正面规定一些权力性规范或者积极的措施给人以动力,刑法却是从反面规定一些禁止性的规范和惩罚、制裁措施给权利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但是,不管是正面还是反面激励,最终的目标都是相同的:均是为更有效的促进环境、经济和人类社会有机、可持续发展。有人说激励是一种神奇的密露,但总的来说,我认为激励更像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需要它的时间、地点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机制。机制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习和研究中运用颇多,但是对机制究竟作何解释?在不同的语境和场合下,对于由本身就具有多义的“机”和“制”组成的“机制”一词的理解必定是多种多样的。《现代汉语词典》对“机制”一词,释义如下:“ 【机制】①属性词,指用机器制造的;②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③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④指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⑤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方式。”⑦结合我们的研究主题――激励机制而言,机制应作以下定义:一个有机系统的组织结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及此系统的功能和价值。

那么本文所述的激励机制指的就是激励的组织结构、组成激励体的部分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作用及激励的功能和价值。

(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刑法激励机制

综上所述,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刑法激励机制所要研究的内容包含构架刑法激励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以及此刑法激励体所能够发挥和实现的功能和价值或者说是所能够造成的影响。当然,其途径主要是通过严厉的刑罚惩罚、制裁措施来实现刑法的激励机制。

构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刑法激励机制是要在激励企业更好的履行环境社会责任方面,发挥和实现刑法的功能和价值或者说是所能够造成的影响。当然,其途径主要是通过严厉的刑罚惩罚、制裁措施来实现刑法的激励机制。一般说来,刑法激励机制应包含激励时机、激励对象、激励频率、激励程度和激励范围等因素。但激励时机应是环境犯罪的预备阶段,这样既避免料刑法的过多延伸,又可有效打击犯罪;激励对象是指违犯环境法律和刑法等相应法规构成犯罪者;激励频率应该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那些犯罪率高且危害严重的宜多,对那些偶尔犯罪且危害性轻的宜少;激励程度要根据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从量上把握激励,一定要做到恰如其分,激励程度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应该根据其犯罪所得、所造成的危害大小以及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轻重来确定;激励范围应是那些违反刑法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四、构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刑法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为了构筑一个完整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以刑法保护环境已成为多数国家的选择。我国也在此方面从无到有,从有到健全,在立法和司法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跨越,环境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那么,为何只有构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刑法激励机制,才能有效的保护环境呢?

首先,从根本上来说,这是由刑法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刑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激励机制体系也绝不能少了刑法的参与,这也是刑法的任务和功能决定的。对于那些严重侵犯受刑法所保护的环境权益、国家对环境的正常管理的行为必须用刑法手段保护。

其次,刑法中的刑罚制裁措施相对于其他法律制裁措施(特别是常用的民事或行政制裁)来说最具有严厉性,它也是其他部门法得以最终实现的保障和补充,这是其他部门法所不能取代的。

最后,刑法所具有的首要价值――公正价值的实现就是要维护正当、公平和平等,因此,刑法就要发挥本身的惩罚作用打击犯罪。同时刑法本身就具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且与环境保护法律相呼应。

五、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刑法激励机制的不足及完善

正如前述,为有效的打击环境犯罪,激励企业等社会主体履行环境社会责任,我国于1997年对刑法典作了全面修改,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专节,也出台了环境法律,其中的一些条款作为附属刑法条款而存在。同时,司法机关也成立了单独的环境法庭、审结了一批环境犯罪案件。这些都说明了刑法激励机制的启动和效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再加上一定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环境犯罪案件不消反涨。

(一)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刑法激励机制存在的不足

1、环境犯罪在《刑法》中的位阶较低。将环境法益作为层级较低的法益或者同类客体,反映了立法者对于环境法益保护的理念还比较陈旧,未能突破传统人本主义的刑法立法理念,将环境法益局限于对个人法益和社会法益的保护;⑧

2、刑法典本身和附属刑法(环境法律)对于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存在冲突,环境法律规定的范围要广泛,而刑法典中的罪名没有涵盖所有可能的环境要素和环境行为;

3、在追责方面,很多规定都要证明犯罪主体的主观罪过,在实践中而这方面是最难做的;同时,很多犯罪被规定为行为犯和结果犯,而放纵了环境犯罪的危险;

4、刑法对环境犯罪的量刑处罚偏轻,这也使得对环境犯罪缺乏足够的震慑力和惩罚力度,而使很多人为了可能的可观利润去铤而走险;

5、司法机关却缺少既懂法律、又具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官、检察官。环保法庭也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官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倾向,行政干涉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了司法公开公正;以罚代刑――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代替刑事责任”现象比较突出,忽视了刑法的适当优先原则,也忽视了刑法是民法、行政法的保障,使得刑法在环境保护领域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

(二)完善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刑法激励机制的几点建议

1、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特别是刑法保护意识,让广大公众认识到侵犯环境的严重性――触犯刑法规范,构成犯罪,从而在整个社会中营造一个保护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2、加大环境专业人才的培育,为相应的行政机关和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队伍充实进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同时为现有的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在职人员提供环保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执法和司法质量;

3、加强政治改革,减少行政和各种组织、个人的不当干预;建立严格的责任问责和刑事追究机制,发挥刑法应有的作用;

4、做好环境刑事立法工作,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罪专章,以与环境的地位相适应;结合环境法律的规定,以及综合考虑环境要素和环境损害行为,完善环境犯罪罪名,更广泛的打击环境犯罪;引进严格责任制度,改革环境犯罪司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机制,加强刑事司法追究力度;加大刑法典对于环境犯罪的量刑力度,提高目前自由刑幅度,对危害特别严重的可适当增加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六、结语

在各项利益的驱使下,环境犯罪必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环境问题绝不是某些部门、专家所说的小、少、减,而是愈发严重。因此,惩治环境犯罪应是现今和以后的一个国家力量倾向,当然这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也是广大公众的义务,只有普遍的行动,阳光和蓝天才会普照。在我看来,运用法律惩罚犯罪,树立法律的权威,是和我们国家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相一致的,但是我要提醒大家的是犯罪并不是毫无积极意义,而是一个正常现象。我国的一些刑法学者也指出犯罪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它为社会提供一种张力,使社会在无序与有序、罪与非罪的交替嬗变中跃进;犯罪具有排污和激励两项促进功能,犯罪是一种社会新陈代谢现象。环境犯罪在不断给我们警示。当然,我们不可能消灭环境犯罪,但我们可以不断减少其不良影响,构建一个良好的人类环境。

参考文献:

①黄锡生、宋海鸥:《论企业环境责任的立法完善》[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5(3):120-121。

②佚名:《透视企业环境责任》[N],中国环境报,2010-10-19(8)。

③[英]A・J・M・米尔恩,夏勇、张志铭译:《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162。

④刘文燕、陈野:《环境犯罪的原因与对策》[J],前沿,2010(12):101。

⑤苗茁:《浅析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的激励机制》[J],企业导报,2012(15):215。

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商务印书馆,2005:634。

⑦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商务印书馆,2005:628。

第11篇

一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经济法的价值在于实现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和谐统一。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它应当对实现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下面,笔者将通过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与前述经济法的三大价值的一致性,说明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第一,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有利于实现实质正义经济法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部门法,其根本目的追求社会的实质正义。然而,"正义就像是普罗休斯的面庞,变化无常,随时可能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并且具有及不相同的面貌"。[1]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企业往往会产生很多的消极影响,如浪费社会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给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害,而且,企业也不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这样对于受害者是极其不公平的,也与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的价值相违背。面对此种情形,政府应该运用法律手段,建立合理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消除企业造成的消极影响。因为,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强调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注重企业与劳动者、消费者、环境保护等弱势群体的共同发展。这样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社会的实质正义。

第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率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制度要求法律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的统一。前者的含义是企业以最低的成本投入获取最高的经济利益,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后者的含义是在分配和利用社会资源时,法律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就经济法而言,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合法竞争,同时,对于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予以规制,以促进竞争,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率。经济法中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更是要求重新分配企业、居民、劳动者、消费者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企业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为例,随着现代化工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企业的不断扩大也导致了环境污染、资源枯竭、废物排放等社会问题的出现。

第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有利于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

法律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自由,尽可能地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2]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是经济法体系中的构成要素之一,经济法通过限制政府的权力,规范企业的行为,建立合理的经济秩序。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对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传统意义的企业仅仅需对股东负责,对环境保护、开发资源、社区没有强制性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然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之下,经济法要求企业不能单纯地考虑某一方主体的利益,而是应当承担起对社区、对消费者、对社会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应当以企业的利益为核心,努力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建立完整的社会责任制度,唯有此,企业方才能够得到社会的支持,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脱颖而出。[3]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现状分析

第一,第一,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我国制定了《公司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律来规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如此多的部门法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中存在严重的漏洞亟待完善。具体而言,《公司法》的第五条规定过于原则化、抽象化,本身缺乏可操作的实践性,政府对公司的监管出现了失位的状态,除此以外,并没有更多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不够,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为了牟取暴利而进行违法生产,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这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不符。然而,根据这两部法律的规定,消费者仅可获得双倍的赔偿,我国并未规定真正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例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三鹿"乳业集团生产的奶粉含有超标的三聚氰胺成分导致众多婴幼儿患上尿路结石事件,成极具影响力的社会事件,社会公众对此事件予以了广泛的关注,虽然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纷纷起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但仍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多名婴儿死亡,"三鹿"集团直接破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落后,迫切需要修订,而且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企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但是不能够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约束机制,企业对自然环境的过度破坏,目前,我国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城市垃圾、工业废弃物排放、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沙尘暴等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构建和谐中要着力解决的凸出问题。

第二,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中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建设滞后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是指在现代社会中,独立于企业和政府之外,存在于民间的按照章程规定运行的社会组织形式。它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具有两大功能:一是社会监督功能。二是中介功能。我国是传统的"官本位"国家,政府在社会生活中占居主导地位。这种思想的存在,直接导致了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大部分是政府部门派生出来的,一方面自身没有独立性,带有严重的行政色彩,成立的非政府组织的工作重点依然是政府行为,无形中继续强化政府的职能,忽视了行业利益、违背了非政府设立的初衷。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缺乏独立性、资金来源和财政支持。

第三,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大多数企业只从自身利益出发,注重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会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不能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忽略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例如,2005年吉林石化公司违规操作导致本厂的苯胺装置发生爆炸事故,引发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令人吃惊的是,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领导邹海峰在爆炸当天的新闻会上称,此次事件没有给大气造成有毒污染。故意隐瞒对水源造成的严重污染,这在后来被事实证明水污染是此次污染事件的重点,导致沿岸居民无法正常饮用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说明了我国缺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制度,缺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意识。

三经济法视野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

第一,强化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政府要主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构建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体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法律的约束,因此,政府应当制定法律,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所以,政府应该以《公司法》为核心,解决《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中存在的问题,使之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4]具体而言,一是将公司法第五条进行细化,明确规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细则,可以考虑在公司法中设立专门一章规定企业社会责任,规定企业应对哪些行为、哪些人员承担责任。若企业不履行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突出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二是建立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笔者建议将对劳动者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责任、对社区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这几个方面全部纳入到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这样既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也有利于加快企业责任的法制化进程。

第二,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功能

非政府组织是社会的第三部门,能在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建立多元化的交流平台和磋商机制。根据我国非政府组织目前存在的问题,必须增强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性,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需要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社会公众多方共同推进的事业。我国非政府组织的依附性、局限性阻碍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例如,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消费者协会是典型的非政府组织吗,也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协调者,代表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应该增强消协的独立地位,发挥消协的优势,加强法制宣传,降低解决社会责任的法律成本。体现经济法社会本位的价值。同时,政府也要对非政府组织做好宏观上的指引,制定合理的财政政策,实现非政府组织的独立。

第12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社会责任 县域经济

中小企业提升县域经济总量、促进就业、增加税收、形成集聚经济效应,是地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重要载体。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加强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功能和配套服务体系,提高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把园区建设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产业园区是中小企业密集区,培育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机制,是形成其竞争优势,推动湖北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举措。作为湖北省县域经济的主力军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不仅仅是技术指标,更将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机遇。由此可见,相关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培植对于湖北县域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湖北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1、发展速度较快但县域间发展差距显著

湖北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食品业和轻工业,以矿物质为原料的重工业和新兴产业等,大都依赖于县域资源的支撑,全省76个县(市、区),县域内人口总数占全省总人口的65.7%,产值占全省GDP的55%左右。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湖北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县域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水平逐年提高,县域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会更强。“十一五”时期湖北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连跨4000亿元、6000亿元、7000亿元和8000亿元大关,从3553亿元增加到8923亿元,增长1.51倍。县域经济占全省经济的比重由54.4%提高到56.5%。同时,一批强县(市)加快崛起,地区生产总值过100亿元的县(市、区)由7个增加到40个,过200亿元的增加到10个,最高的江夏区达到296亿元。尤其近三年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10年上半年,全省76个县(市、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13.12亿元,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10.06%。到2011年,全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占全省的比重已分别达到56.7%和53.8%,对湖北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大提升。同时,县域规模工业企业发展达到7557家,有162家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谷城骆驼蓄电池、远安东圣化工、大冶劲牌等一批企业跻身全省百强行列,随州专用汽车、宜昌磷化工、荆州石油机械等一批在全国和省内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产业已经形成。2012年上半年,全省县域财政总收入达到540.99亿元,同比增长26.4%,有14个县(市、区)财政总收入过10亿元,其中黄陂区、江夏区、大冶市、夷陵区的财政总收入超过20亿元。县域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364.5亿元,增长31.8%,增幅高出全省11个百分点,占全省的比重同比由36.5%提升至39.7%。其中,谷城县、保康县、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江陵县的增幅超过60%;黄陂区、江夏区、大冶市、蔡甸区、丹江口市、夷陵区、新洲区、宜都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目前湖北县域经济“基石”地位日渐突出和巩固,为推动“两圈一带”总体战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十二五”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虽然县域经济发展较快,出现了一批增速高于全省发展水平的县市,如蔡甸、阳新、丹江口、枝江、东宝等22个县(市、区)增幅达30%以上,但仍有江夏、郧西等9个县(市、区)的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幅度不到5%,五峰、鹤峰出现负增长,荆州7个县(市、区)中有6个低于县域平均水平,其中公安、监利、洪湖增幅不足10%,公安、石首、监利固定资产投资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县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将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合理分布与资源有效配置。

2、中小企业逐渐成为县域经济发展主力军

以十堰、襄樊、随州、武汉为一线的汽车改装、零部件加工的“汽车工业走廊”,大冶、黄石、鄂州一条采矿、冶炼、机械加工的“钢铁工业带”,荆州、宜昌、恩施一带建筑、建材、运输的“三峡服务群”,是湖北近年来县域逐渐形成的三大经济带,有一个共同特征,即以国有企业为主导,众多中小企业为其提供互补品或配套品,或为这些大型企业提供相应的专业化服务。在湖北县域经济中占到99%的中小企业,其一大特色就是与大工业配套协作、共同发展。湖北县域经济这种配套型产业格局不仅可以解决大企业的“规模不经济”,还能够通过快速或便捷的方式来获得竞争对手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各种信息从而赢得相对稳定的客户。县域经济的发展既需要大企业的引领,也需要中小企业的支撑和充实。中小企业对县域经济的突出贡献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是县域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原500万元标准)中小工业企业数达1.59万家,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61%,贡献突出。2011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新增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600家。经济总量占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约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54.8%。第二,是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县域中小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为扩大城镇就业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重要的途径和机会。2007年新增从业人员22万人,湖北省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490万人,占全省二、三产业就业人数的79%。第三,是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生力军。湖北专利的三分之二是由中小企业发明的,四分之三以上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开发的,这些雄厚的科技资源为湖北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同时,中小企业的短板也非常明显:一是竞争力有限。大多数中小企业其产品初加工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在竞争中主要是靠低价格、低劳力、低资源,缺少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例如汉正街小商品市场产品档次普遍偏低,很大程度还停留在简单模仿水平上,最终严重制约了企业集群的持续发展能力。二是企业群产品同质性较高。产品结构雷同、低水平过度竞争的现象比较严重,小而全、小而弱的现象比较突出。湖北省民营中小企业在产业经营上仍以外延型为主,如目前的汉产软件、计算机等信息产业,大多数以组装为主,没有自主产权,出口产品附加值不高。三是市场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观念不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假冒伪劣商品较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些企业在环境管理上存在突出问题,污染重、资源利用率低、安全隐患多。

3、企业价值链关联性不强,县域发展内生动力不够强

价值链是价值创造整个过程的集合,大企业、中小型企业都是价值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湖北省整体看,与沿海地区相比,湖北县域内企业间合作度较低,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机制尚未建立。一方面,许多产业集群内部企业分散独立,小而全的状况使组织规模较小,不具备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缺乏合作,生产效率低下,没有建立起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联合生产网络,使得县域发展内生动力不够强。中小企业如何发挥现有优势,深刻分析整个价值链,做到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优化整个价值创造过程,主动寻求与省内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不仅是中小企业转型的关键,也是提升县域经济内生力的核心。建立在低成本基础上的产业链,在发展中都会遇到成本上升、产业转移和利润较低等障碍,需要加强产业内企业间的有效合作,重新组合价值链中设计、生产、品牌和市场销售等环节。比如以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为龙头产业的襄阳,2011年汽车产业产值分别达到1338.8亿元,同比增长31.1%。2012年初襄阳市总投资12.4亿元的3个汽车零部件项目联合开工,包括由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8亿元的兴建的高性能汽车用胶粘剂项目,由襄阳金华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投资1.4亿元兴建的汽车制动器、凸轮轴生产和加工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襄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这标志着襄阳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条进一步得到延伸,并将成为推动襄阳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湖北省可以围绕武钢大力发展汽车、造船、机械等产业等优势企业,着力发展产业延伸和配套,在电子信息、纺织、食品等行业努力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的方向发展,生产出“精、尖、特、优”产品,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从而使中小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二、湖北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现状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

1、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的约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当代社会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环境保护要求。要求企业在整个产品的增值过程中对环境的冲击最小,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保持有害物质的低排放、零排放,要求企业对产品生产及工序设计予以彻底变革。湖北中小企业从事传统产业的多、从事新兴行业的多,劳动密集企业多、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较少,部分县域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和根本性改变,如鄂西北部分山区县旱灾多发,严重时连群众生活用水都十分困难。湖北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造成生产的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有加剧趋势。部分县域分散式、乡土化的工业粗放式经营,造成工业污水、废气和废料大多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增加,破坏生态环境,同时造成农田和内河水质下降。过度无序地开采自然资源导致植被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如秭归县水土流失面积793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2.67%。城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产生量逐年递增,但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县域环保投资相对较少,垃圾和污水处理已成为一大难题。在近年来全国性煤、电、运供需矛盾加剧的宏观环境下,县域愈来愈感受到沉重的资源环境压力。

企业基于企业内部收益计算,把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作为自己的目标,企业在这种价值观之下当然不会考虑环境消耗支付成本的问题,因而对污染防治、清洁生产自然也无需费心。但在当代社会,企业逐利的规则正在或已经发生了变化,当立法设计导致企业环境违法成本远远高于守法成本时,只有正确处理治理环境与企业谋利之间的关系,认真实施环境保护,才能取得长远的发展。一个成功的企业绝不会因为少量污染治理成本的付出,而牺牲企业生存赖以维系的社会基础。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原则、目标也应该贯彻到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将企业社会责任更好的融入整个产品的增值过程中,可以从源头保证企业社会责任更好的实现。促进中小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体制与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强化规制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执行力、完善规制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评价体系、保证和加强社会监督等,来进一步促使中小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实现县域经济的良性发展。

2、受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对员工的权益和价值认可度较低

中小企业在遵守法律、保证员工生产安全、职业健康等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尚有欠缺。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是用工难,分析其原因,除了劳动力总量从无限供给走向局部短缺甚至全面短缺,以及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使用工需求发生变化以外,用工待遇和工作环境环境(包括技能教育培训不够)难以满足员工日益增长的需求使员工流失率高也是重要原因。中小企业受到发展阶段所限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和开发不够,人才效益分配机制往往没有充分体现人才创造的价值和效益。据统计,湖北省20%的民营科技企业受人才问题困扰而难以发展,60%的民营科技研发人员短缺,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和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人才更是稀缺,中小企业成了人才的“中转站”。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使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保障。通常中小企业需要的人才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获得:培训、留用和引进。对中小企业而言,由于其相对弱势的地位及其相对有限的资源,在人才市场上很难吸引到足够的高素质人才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培训自然就成为提高员工素质、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实力的一条重要途径。但目前企业员工培训状况并不乐观,存在诸如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培训理念落后等问题。企业社会责任强调生产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让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从而增加忠诚度,对于激发员工的创新性和保证员工工作的持续性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一部分中小企业,过于追求短期利润造成了行为上的短期: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员工,侵犯员工人身权利,员工工作环境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无视员工的工作条件和需求,普遍不买“三金”,社会保险覆盖率非常低。员工对自身工作产生抵触情绪,造成人员的频繁流动,这些都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显然,如何开发好、利用好内部人力资源已经成为培育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最了解企业的是企业的员工,最熟悉企业运转的也是企业的员工,单纯通过引进新的技术人才,淘汰技术落后的员工,不仅增加了社会的负担,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小企业应该多思考自身优势,鼓励员工对自身工作进行思考、探索,提高对员工的权益和价值认可度度,对于绩效突出的个人和团队不仅给予奖励,同时还可以加大培训力度,让在第一线工作的优秀员工能把实践性的内容转化为企业更核心的竞争优势。从企业利润中提留“发展基金”,用作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尽可能地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不仅可以激发员工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同时可以加强凝聚力,弥补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部分劣势。

3、社会责任的缺失制约了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自主性

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是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创新作为一种生产活动,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包括设备、仪器、材料、人才等。中小企业大多规模不大,经济效益一般,物质基础与技术薄弱,科技人才匮乏,这使得很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湖北省是科技大省,但中小企业研发水平和应用效果同科技大省形成反差。除了中小企业普遍感到获取技术支持困难,政策信息渠道不畅通的原因以外,与中小企业本身技术创新意识较为淡薄,技术投入明显不足有很大关系。湖北省企业调查队连续3年对全省近300家中小企业全程跟踪调查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所占比重分别是1.18%、0.93%、2.4%,比重明显偏低。创新与企业发展目标不协调的矛盾日益现显,直接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如何把湖北科技、科研优势转化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动力是关键,企业社会责任给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思路,企业不仅仅要关注产品的数量、质量,订单的多少,企业要更多的从合作商、消费者的角度去思考、创新,去提升产品性能,走个性化发展的道路,通过创新拥有属于自己的产品。这样既避免由于产品低水平、同质化造成的竞争力的短期行为,又使众多中小企业能在自主创新中发掘创新的积极意义,主动地进行创新活动。

三、促进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育做为改善中小企业竞争环境的着力点

随着湖北省加快推进转变发展方式,节能减排力度不断加强,不少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的中小企业面临十分紧迫的调整压力。由于缺少资金、技术和人才,一些中小企业面临发展的困境主要集中在与消费者问题、与员工问题和与环境的问题,这些困境都与企业没有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有关系,解决这三大问题的着眼点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育。当代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显著特点是:企业社会责任不再仅仅是一种道德诉求,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范正在逐渐由软变硬,社会责任行为成为企业改善自身竞争环境的重要途径。

在汇率、费率、薪金、租金等多种因素的助推下,中小企业正在失去传统成本优势已全面进入高成本时代。中小企业要想摆脱不转型难生存、想转型没能力的窘迫境地,必须形成良性发展机制,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首先,选准产业方向、进行科学定位。中小企业应在自己经营领域里找准产业发展方向,明确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制定一个切实可行且符合自身特点的产业发展规划。依法诚经营,这是企业必须承担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自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首先。其次,切实维护员工的基本权益。保障企业员工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是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基本的责任。企业必须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员工,为员工创造平等的发展机会,推进员工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员工的全面发展来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再次,要加强和提升环保意识,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也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应通过制定合理的战略规划,实施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和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能源资源的单位消耗量。最后,企业应积极参与各项公益事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企业应从利他主义的道德责任感出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只有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摒弃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才能改善中小企业的竞争环境,促进其稳步发展。

2、政府和社会组织加大对优势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扶持

对湖北省技术含量较高、开发能力较强、有着良好前景的优势中小企业,资金上予以适当援助并以一定的法律形式确保政策上不断进行重点扶持,促进其科技层次提升和经济效益积累,建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扶持和培育力度,使这些优势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为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的龙头企业,推动全省产业集群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于那些技术水平较低、效率低劣的中小企业,可采取相应的关停并转措施,加大调整力度。同时,还要关注新兴行业中正在成长的企业,赋予它们较多的成长机会,从而催生出更大的市场空间,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财富。首先,政府应该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公平竞争的长远规划,推动并构建有助于中小企业良性发展的社会化促进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对中小企业的中介服务。3到5年内,湖北省将建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省市县三级贯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体系,使网络平台成为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支撑。其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制定并公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按照社会责任规范标准来管理中小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改变中小企业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建立健全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与机制,进而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

四、结论

企业社会责任中强调的员工价值的认可、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不是排斥企业利润而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保障和最终目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努力的方向,使企业更具自主性,而不是被动跟随。同时尊重工业园区内中小企业群社会责任的内在差异性,注重相关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育,练好内功,改善企业竞争环境,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学研相结合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

(注:本文属湖北省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一般项目《“十二五”时期湖北省中小企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号:WH20110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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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境与发展研究所: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4] 邓泽宏、钟会兵:湖北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湖北社会科学,2005(3).

第13篇

论文关键词 环境法 调整机制 环境责任

可持续发展方式乃最佳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全球化时代人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因此,对环境法调整机制变革与企业的环境责任分析的探讨有其必要性。

一、环境法调整机制变革分析

首先,变革的优势。环境法调整机制变革优势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财政援助。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由于其在前期的发展中,缺乏对环境的考虑,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这样,在后期的发展中,就需要治理污染,而且任务还比较重,再加上这些企业当中,大多数为国有企业,所以,在治理污染的过程中,国家就会给予企业一定的财政援助。另外,国家和政府采取了有效措施,建立了环保资金筹措机制,提出了破坏者恢复、开发者补偿以及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政府以及地方用于环境保护的财政补贴。比如目前我国已经正在运行机制中环保示范工程资金,环保体系建设资金等等,对我国的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以及植树造林等等,保护的资金都在增加。

第二,税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入,政府税收的调节作用也得有效的发挥,而且效果非常明显。一方面,国家在采取一切有效政策和办法,如通过免税、减税政策等等,来鼓励企业的对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并且国家和政府人员也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也作出了具体的相关规定,因此,极大促进我国的污染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比如:采取鼓励综合利用政策,鼓励企业不断地投入到生产当中,让企业在扩大生产建设的同时,通过综合利用的方式,加强对自然资源以及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这样,既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也提高了社会效益。

另外,变革的劣势。虽然我国环境法在调整机制变革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优势,但是也存在令人堪忧的一方面,具体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环境权利。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建立了相关的环境权利法,尽管在一些的环境法和相关的法律条文中,有着对公民环境权的具体体现,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其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成为公民享有的权利,而且是在实际中,也并没有真正拥有过这项权利,所以,从理论上讲,这还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概念。

第二,自然资源权属制度。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在我国所有的法律中,环境法有着还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所以更别提自然资源权。根据我国自然资源法宪法中的相关规定,使得我国现行的自然法成为二元制的结构,一方面,反映出自然资源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因素,另一方面,反映出其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对于我法律的建立有着最为关键的影响,可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使得两者在共存时,其缺陷就严重地暴露出来,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排他性。

第三,自然资源价格格局。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对于自然资源以及劳动价值的片面性认识所造成的。目前,我国市场的整体价格局势呈现环境无价、资源低价以及产品高价的现象,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其价格格局上的不合理性,而这种不合理性,大都是由于现行制度的不完善所造成的,如排污收费制度的不合理、政府定价制度的合理等等,这些制度的缺陷,自然就会造成自然资源价值的不合理。

第四,1/3自然资源市场。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市场中介制度、交易规则都存在很大的不规范和不完善,这样,不仅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更为重要的影响交易主体的客观性。

二、我国环境法市场调整机制的有效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资源使用权制度

从某种角度上讲,使用权的确立,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确保物尽其用,通过使用权的设立,使得事物能够找到其自己正确的位置,确保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但是,这种使用权是在建立在产权的可让渡性才能完成的。因此,在我国现有的制度环境下,必须要确立完善的资源使用制度,加大我国资源二级市场的完善性和开放性,改变传统形式下,资源的流转制度,突破其限制和束缚,进而保证市场上,资源的正确位置,使得资源价值充分发挥。

(二)完善环境资源财产权益

在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需要国家和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使得自然资源的排他性得到有效的改善和完善。因为,对于自然资源而言,在我国这个公有制国家,自然资源自然是公有的,由于体制和其他客观性的原因,所以,关于资源的所有权,其是不可能具备一定的让渡性的,但是,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我们可以通过资源使用权的强化作用,来弥补以上缺陷,与此同时,还要正确政府和经营者者身份上的不同,进而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做好各司其职,从而有效地避免主体的虚设。

(三)加强资源使用权制度的完善,建立初次分配制度

在我国,我们所现行的社会体制与其他国家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的,但是我们所处的社会却是一交易费用高,而且资源交易管理严格的社会,因此,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关于财产权的初始配置受其影响较大,为此,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需要规范市场运作,完善市场资源配置,加强资源使用制度的完善性,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的分配制度,争脱行政权的束缚,使得激励作用有效发挥出来。

(四)完善交易规则及相应的制度

首先,要加强价格机制的调整和建立,完善相关的产权制度,并且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地交易规则的分析,针对现有的交易规则做好处理,从中找出缺陷和不足之处,比如市场中介制度等,使得交易的主体和客观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并且要规范两者的作用;其次,完善交易规则,以现有的市场规律为基础,明确市场管理与组织的相关规范,加强国家的客观调控,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与此同时,企业要在以上制度建立的基础上,使得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有所增加,减少排污量,通过排污权交易,采取有偿转让的形式和安全的交易保障,使得价格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引导资源配置的优化。

(五)完善环境管理体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现代的先进理念和先进科学技术已经应用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所以,要采用现代先进技术,结合环境合理型技术,建立先进的环境管理体制。第一,在企业的治理过程中,要体现了企业的透明度,完善企业的治理方案,并且要结合企业的责任制度,在适当的条件下,加强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第二,要以联合国的环境契约法来基准,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积极承担环保责任,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积极推广一些环保技术和无害技术。第三,利用现代企业发展理念,运用科学的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企业要结合环境要求,提高运行方案的可操作性、环保性以及经济性,所有企业都应当考虑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建立一个安全的、健康的、经济的公共环境,促进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第四,要根据环保制度的要求,优化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的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管理评估模式,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全面理解和培训,提升企业的水准,采取环境合理型技术,推进企业的经济增长,正确处理好企业对资源的利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六)关注环境,加强风险管理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负责任的行为表现为对各项企业活动的评估与管理。首先,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并且在此基础上,提高商务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与此同时,针对企业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做好分析,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加强对风险的有效管理,确保企业发展的稳定性,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其次,企业在发展中,要随时关注环境,这与企业的成长和价值有着最为直接九的影响,加强对各类法律文书的学习的探讨,加强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结合企业的现有状况,制定合理的应急计划,一方面,要保证企业决策的战略高度,做到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企业生产、销售与服务的一体化发展。另外,要坚持CERES原则,完善操作程序,采用完备的现代设施,减少环境破坏,并且要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应急措施。

三、企业的环境责任分析

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企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企业日常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的长远规划。从目前的总体情况来看,当前,在环境治理中,企业的所面临的环境责任制主要有三个问题:

首先,商业诱因。在企业发展中,其成长的最为根本目标就是经济利益。但是,在我国现有的环境制度下,还没有相关的商业诱因,国家和政府也没有在环境制度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和分析,所以,对于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企业而言,要想让其充分地投入到环境责任工作当中,是存在着一定难度的。因此,需要国家和政府针对目前情况,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建立相关环境责任制度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优势,让企业从中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进而使得更多的企业投入到环境责任的落实工作当中。

其次,国际规则。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上的一些规则变得越来越复杂,这种发展趋势,使得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时,存在着很大的难度。因此,对于环境责任的履行,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提高相关规则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避免复杂性,针对规则过多,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二是要提高规则的灵活性,要突破创新性和针对性,在运行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发展地势,制定不同的规定,使得适应当地的具体情况,既保证企业对环境责任的有效执行,又可以保证环境保护观念的有效传播。三是针对在环境责任履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制定合理的预防机制,简单复杂局面,在保证尽量不使用政治维度的情况下,使得局面更加清晰化、明朗化。通过以上方式,有效化解环境责任问题,正确处理环保与利润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第14篇

摘 要 本文从介绍新会计准则颁布背景以及现实意义开始,介绍了会计准则的整体框架和变化,以及如何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质,以期促进新准则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 会计准则 会计人员 职业素质

一、引言

近几年,我国会计界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进程中,对于有关会计伦理道德与会计职业素质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也予以了高度的关注。建立并严格执行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的要求,是保障新企业会计准则顺利实施的必需。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宗旨,强化了对信息供给的约束。一方面促使上市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理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促使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对会计从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在基本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三方面都有若干变化。本文以短期投资经济业务分别在新旧准则环境下的会计核算差异为例,分析说明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范,与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在会计科目名称、核算内容、核算范围等具体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变化。

三、当前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道德观念薄弱

会计人员的职业观念和人文素养是影响会计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受社会经济浪潮的冲击,部分会计人员过分追求从业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和个人物质享受,职业观念和法规意识淡薄,把小集体和个人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这部分会计人员往往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在工作中不求真务实,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导致其所在行业普遍存在会计造假现象。从整体上看,会计人员的人文素养和职业涵养还比较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缺失,职业道德情感淡漠。

(二)专业知识水平较低

学历层次较低是影响会计人员职业素质提高的制约性因素。宽广的知识面和深厚的知识量是会计人员职业要求特殊性的一个重要表现。一方面是对会计理论知识的理解深度不够,另一方面影响了会计人员知识面的横向拓展,从而阻碍了会计人员对于专业方面的纵深研究。

(三)竞争意识较差,缺乏创新意识

与其他行业相比,多数会计人员的发展长期依赖于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会计继续教育或者培训,缺乏自我学习、自我提高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既缺乏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把握,又缺乏对企业发展、自身优势和会计工作的研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会计人员受传统职业理念的羁绊,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缺乏创新意识和竞争观念所致。

四、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

面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人员提出的要求与挑战,会计人员须通过正确途径培养自身业务素质以适应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造就作风过硬、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的会计人员队伍,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处理会计事项,不做假账、不畏权势,不被利益所左右。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修养,才能保障新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理念得以贯彻、执行,会计目标得以实现。会计处理过程中对于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选择、公允价值的运用计量、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等等,这些既属于职业判断能力,也是一个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准的体现。比如,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的方法上,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企业当期期末的收益影响是直接的。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将会影响到是采用符合准则规定、客观公正方法,还是对企业有利方法的选择。

(二)提高会计专业技术水平

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主要包括具有较高的服务意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职业判断能力三方面内容。会计人员应该明确自己的职业特性,树立为企业出谋划策、为信息使用者担负责任的服务意识,对于国内外相关本行业的经济法律法规了解、熟悉,真正体现会计工作的规范性,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有用性,起到会计工作应有的作用; 同时应不断钻研业务,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理解,融会贯通,增强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比如,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及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残值的确定,资本化借款费用的确定等涉及会计政策选择、会计估计方面,企业会计人员要保证职业判断的正确、公允,不仅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还应该理解、熟悉有关的法规制度,从企业长远、总体的利益目标出发,才能兼顾企业长远发展和各相关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三)强化会计职业责任意识

保守秘密、开拓创新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会计人员所应具有的最基本和必要的职业素质。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随着企业进出口贸易的扩大以及相应增加的倾销反倾销等外贸争端,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与并购,民营经济的加速发展和转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金融全球化,融资证券化和金融创新等,这一切都会使更多的经济领域和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满足其进行经济决策的需要。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发展决定了作为会计人员不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而且还必须具有责任意识,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同时这种责任意识还体现在对待新业务、新理论、新方法等方面,能够积极进取,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勇于创新、敢于实践,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经济建设对会计工作的需要,真正从过去的传统会计行为规范转变为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玉廷.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架构、趋同与等效.会计研究.2007(3).

第15篇

内容摘要: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最早是通过国际供应链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导的,而跨国公司则运用内部或外部生产守则来约束和要求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本文认为,尽管一些出口商日益感受到验厂及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并且企业社会责任在推行过程中的确存在着各种负面影响,但不应因此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贸易壁垒。随着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愈演愈烈,未来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认真履行法律责任,积极采用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等手段更好地推行企业社会责任。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 贸易壁垒 能力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国际转移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随之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试图回答下列疑问:企业社会责任如何在国际供应链中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导?企业社会责任是否在国际供应链中起到了贸易壁垒的作用?而这又对位于供应链中重要一环的我国供应商来说会产生哪些有利和不利的影响?文章还针对社会责任的未来传导趋势提出在我国有效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对策。

企业社会责任在国际供应链中的传导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的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热心社区公益、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持供应链共赢关系、节能环保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及践行水平已经成为价格、质量、技术之外的又一种竞争力,即责任竞争力。

从其理论脉络的发展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源于18、19世纪的欧洲,主要是出自宗教的价值观或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1924年,美国的谢尔顿(Sheldon)最早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道德因素在内。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传播则是因为工会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壮大、消费者发起的各种自下而上的运动、联合国与人权、环保等多边国际组织开发的各种标准和公约等共同促成的。近年来,由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等发起的各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不仅要求跨国公司要保证其自身的社会责任的履行,还要保证处于公司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如供应商、分包商等也能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因而,位于国际供应链上游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自觉不自觉地卷入了这一运动当中。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一家美国服装公司起草了第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之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如耐克、沃尔玛等也纷纷制订了各自的行为守则,并且要求其产品供应链上的配套企业和合作伙伴都要遵守这些守则。这些由企业制定并实施的守则一般被称为内部生产守则;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标准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独立于单个企业之上的外部生产守则,包括由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各利益相关方联合制定的一般性原则标准等。内部生产守则的核心内容通常可以概括为四类:消除剥削性童工、废除强迫劳动、就业无歧视、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跨国公司完全控制这类生产守则的制定、解释、实施,并监测其实施效果。而外部生产守则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行业生产守则,包括欧洲外贸协会(FTA)对销售行业提出的BSCI倡议、国际玩具商协会(ICTI)的商业行为规范、清洁制衣运动(CCC)行为守则等,这些行业内的国际采购商只对取得认证或审核的生产企业下订单;另一类是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各种民间标准,例如SA8000、ISO14000等。这些外部生产守则多以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础性条约”为蓝本,以国际自由工会联盟(ICFTU)于1997年通过的基本守则为基本框架,引入了独立认证的原则与机制以及工人和第三方表达意见的机制,建立了改善违反守则规定的公司状况的补救机制。

据世界经合组织统计,截至2000年世界大约有246个以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和员工权益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这其中有118个是由跨国公司制定的内部生产守则,跨国公司安排公司职员或委托独立审核机构对其供应商或合约工厂定期进行现场评估,即所谓的验厂活动。而由跨国公司认可的非政府组织或行业协会制定的外部生产守则则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或认证的方式在国际供应链中推行,如典型的SA8000认证。

1997年10月,美国经济优先权认证委员会(CEPAA),2001年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AI)制定并了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社会道德责任标准,简称SA8000,并由SAI在2001年12月了SA8000标准的修订版:SA8000:2001。虽然SA8000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但是由于它的相对规范化、标准化、具体化,使得SA8000很快成为广为接受的、影响较大的外部生产守则。截至2006年6月,全世界共有52个国家的968家组织获得了SA8000认证证书,其中有127家中国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分布在东南沿海的贸易发达省份,以玩具行业居多,其次是服装、珠宝、钟表、箱包、家用器皿等。另据专家估计,我国沿海地区已有超过800家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在劳工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审核。

国际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误解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导致一些出口企业要么增加成本以满足跨国公司的要求,要么失去订单,由此产生了与传统贸易壁垒相似的贸易扭曲效果。近年来,国内理论界围绕社会责任是否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社会责任壁垒展开了激烈的探讨,有些学者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借助验厂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特别是实施SA8000标准使得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种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新贸易壁垒;还有些学者认为跨国公司要求供应链上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就是为了自身不愿承担的社会责任转嫁到供应商身上。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分析等方法来加以辨析。

首先,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壁垒的定义是:一国用以限制或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一切政策措施。构成一项贸易壁垒的基本前提条件是实施主体为政府,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各项标准和规范的实施主体是跨国公司或者采购商,因此,把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认为是贸易壁垒的一种表现形式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跨国公司自身设定的一些行为准则、一些行业协会制定的共同自愿遵守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等,往往是这些公司在长期的跨国经营中得出的经验总结,是在社会各界的各种诉求和压力之下产生的。对于这些标准和行为规范的执行是自愿性的,而非强制性的,只是由于这些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大部分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才使得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上游供应商感受到了这种压力。以争议的焦点SA8000来说,其产生是为了解决多种社会责任标准的一致性问题,内容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普遍性。SA8000在某些内容中要求的是执行企业所在国的法律标准,而有些要求有时甚至会低于企业所在国的法律标准。例如,对于工作时间,SA8000规定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8小时,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而我国《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法律的规定比SA8000更加严格。

再次,那种认为跨国公司完全将应该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全部转嫁到了供应商头上,而自身对此不付出任何成本与代价的说法有失公允。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跨国公司都已经设立了相对健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部分公司将社会责任职能赋予原有的部门,如公共事务部、公关部、品牌推广部等,有些公司甚至成立专门的CSR事务管理部门或可持续发展部,并任命企业社会责任首席运营官(CRO)来积极参与和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最后,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国际产业链中快速地从低端向中高端上移,并顺利地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长期以来,处在国际供应链中最底端的一些企业为了获取订单,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降低或者克扣员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为手段,竞相低价出口,展开恶性竞争。这样做的结果既损害了工人福利,又使我国企业背上了“社会倾销”、“血汗工厂”的恶名,加大了贸易摩擦。同时,我国出口企业长期满足于“低成本劳动力”带来的所谓价格优势,缺乏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动力。践行社会责任之后,虽然短期内可能由于劳动力或环保成本增加,导致有些建立在低工资基础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外移,但是长期来看,反而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

尽管供应商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会增加一些成本,但是在做了成本收益分析之后,就不难发现,企业得到的不仅是有形的收益,如维持或增加订单、改善产品质量、节能降耗、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等,更能获得无形的收益,如改善与采购商的沟通与合作、改善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提升企业形象等。根据“CSR在中国的推进及其与对外贸易的关系研究项目组”在2008年对广东、浙江、河北三省的1001家外向型企业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在企业执行社会责任的国际性标准对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影响上,认为利大于弊的占62.3%,认为弊大于利的只占27.6%。企业以打分的形式(满分为5分)评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正面效应时,企业认为最大的好处是提升企业形象(平均得分4.13分),其次是改善劳资关系(3.79分)、增强核心竞争力(3.72分)、提高员工积极性(3.72分)、提高产品质量(3.7分)和增加客户资源(3.67分)(见图1)。

如果对打分结果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认为3分以上即代表企业认同该选项,则92.3%的企业认为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塑造和谐的劳资关系,85.7%的企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89.0%的企业认为有助于增加客户资源,90.9%的企业认为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目前国际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尽管不能简单地把实施SA8000标准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社会责任壁垒,但是也应该看到在国际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效果和出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

抬高生产成本并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指的是企业接受认证和验厂而产生的一些直接支出成本:评估、认证费用、验厂费用等以及企业为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而推行CSR产生的改进成本。后者既包括为改善内部管理和投资新设备而产生的资本成本,如改进生产流程、人力资源投入、废水处理系统等,也包括在改善员工生产和生活条件方面、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等培训、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等方面的经常性成本。企业在接受跨国公司的审核时,除了要缴纳各种费用外,还不得不中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另外,由于不同的跨国公司所启用的审核标准和范围不同,导致同一家企业有时一年内不得不多次接受来自不同公司的审核和评估,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审核流于形式。频繁的验厂和各项认证给我国的出口企业带来了额外的负担,甚至引起了企业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并且在认证和验厂过程中采取应付态度,造假现象也时有发生,未能真正达到在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例如,工厂审核的效果被预先做好了准备,在审核记录中作假,甚至有些工厂为了通过审核而对审核人员进行贿赂等。这样一来,跨国公司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被彻底扭曲,各项行为规范等也形同虚设。而供应商也未能通过验厂和认证真正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改善劳工状况。

对我国企业的出口规模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一些跨国公司在其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特别是一些美国的公司通常是通过供应链管理来强制推行CSR要求,即通过各种评估和审核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其有关的CSR要求,然后才会将其纳入订单系统,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而那些未能通过评估或达到审核标准的企业则将被排除在订单系统之外,甚至被取消已有的订单资格。相比美国公司,欧盟的企业通常会对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给予一定的改正期,鼓励供应商在一定的时间内修正其不符合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的做法,因而不会立即影响其订单。而一些完全依赖出口但劳工标准等未能通过评估和审核的企业因此造成订单流失,产品无法出口进而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这些供应商不仅没有因为跨国公司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而改善其劳工待遇,工人甚至失去了原本不符合跨国公司所在国的劳工标准的工资,导致生存境遇进一步恶化。

国际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的传导趋势及对策

综上所述,跨国公司在其供应链中仅仅依靠验厂和认证等手段使得供应商,特别是广大中小型出口企业被动地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一直以来遭到种种诟病,同时效果也不尽显著。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让供应商由被动转为主动、由以获取订单为目的转向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来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根据Carroll的四层次模型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个不同的等级: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自愿责任(慈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贡献程度和水平从下至上呈递增状态,越到金字塔的顶层就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越强。而在这四个等级中,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是社会要求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伦理责任是社会期望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资源责任是社会盼望企业尽力承担的责任。从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来看,各个层面的责任均有所缺失。正是因为许多企业还处于社会责任层次的最底端,才导致它们很容易在跨国公司进行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时受到冲击,并在供应链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应该由政府、行业协会、其他利益相关方、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和供应商)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创建一个有利的环境和良性氛围,在国际供应链中自主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形成双赢或共赢的局面。法律义务应该强制实施。政府应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即落实最低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而超出法律义务之上的伦理和自愿的社会责任,应该在政府指导和宏观支持下,主要由行业和企业根据各自的情况具体操作。

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行的发展趋势不同,工作的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具体来看:

(一)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宏观层面发展对策

加强立法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不同于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自下而上的特点,我国是通过立法自上而下来推动的,消费者运动、非政府组织在其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所以,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填补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中的空白,为社会责任的监督和评价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已有的立法要严格贯彻执行。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是首次在国家立法中提到“社会责任”这一范畴。其实不仅是《公司法》,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其它法律中也有所涉及,如《宪法》中关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劳动者、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性规定;《劳动法》中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保护消费者的具体规定,等等。我国企业首先应该做到履行各项法律义务,在此基础上,再去承担超出法律义务的社会责任。据一份针对浙江省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调查统计,尽管在我国已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中浙江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存在着工作严重超时、劳动报酬达不到法定标准、社会保障不到位、侵犯人身权利及人格尊严等违法违规现象。因此,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通过宣传和培训提升广大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过程中的法律意识,提高相关部门的执法能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将一些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在国际供应链中的地位。要认识到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行业的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能力是不同的,如果将一些过高的社会责任的要求纳入法律,则法律的适用性会被破坏。例如,我国新劳动法中的有些劳工标准的规定就超出了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承受能力,甚至高于国际性标准规定,给这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企业利润大幅度下滑,导致经营陷入困境。

为了引导企业履行经济和法律以外的社会责任,政府可以给予一些政策支持,如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或是在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或资源补偿等。

(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中观层面发展对策

由各行业协会主动发起建立一些标准化的行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体系中既要体现中国批准的一些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规范,又要体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中国的国情和企业的实际发展阶段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主动性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当然,这样的体系也要获得国际相关机构、国外采购商、品牌商的认可。2005年5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应140余家纺织服装企业的呼吁,正式了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这是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的合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我国企业主动实现自我能力的完善和建立国际供应链上公正、协作性的社会责任联动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

此外,作为企业重要利益相关方的非政府组织和媒体也要积极发挥应有的舆论监督、社会呼吁的作用,协同商会、中介组织等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起到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促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与企业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我国企业目前大部分仍处于仅仅关注所有权人和管理层的阶段,所有权人的利润最大化和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仍是主要经营目标,因此,在现阶段,应着重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意识,这也需要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媒体的积极参与和引导。

(三)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微观层面发展对策

由跨国公司牵头,带动供应链上的企业共同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供应链责任竞争力仍然是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例如,巴斯夫(BASF)倡导的“1+3”项目,要求每一个参与的公司都能带动其供应链中三个业务伙伴(供应商、物流服务提供商、客户),与他们共同分享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实践和最佳解决方案,促进供应链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管理水平的同时,也为公司自身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提高了供应链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这种共同成长的机制将产生“滚雪球效应”。

为了消除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的消极影响,更好地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跨国公司应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开展各种能力建设项目和研究项目,具体包括劳资双方的对话培训、劳工能力培训,支持相关研究项目,如田野调查等综合发展援助研究项目。通过促进供应商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能力建设,使得供应商真正意识到社会责任是一种实现商业和社会价值的内在需要,从而主动积极地创造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价值。一些非政府组织、非营利公司或行业协会等与企业的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简称PPP)项目在这个领域的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从供应商的角度来看,未来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制性约束”必将向着自主性承担的方向转变。出口企业应针对自身的发展阶段,逐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承担不同层次的责任,有步骤地实施社会责任目标,最终形成完整的社会责任价值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主动完善相关的责任管理体系,建立供应链协作和联动机制,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中,变低成本竞争为差异化竞争,形成产品和企业的差异化优势。只有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战略、组织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企业,才能自如应对跨国公司和采购商的各种社会责任要求,成为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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