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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特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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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特点

第1篇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一直是货币政策理论中的核心问题。在中国,目前利率市场化还未完全实现,这就限制了通过利率传导的货币政策效果的发挥,而通过银行传导的信贷渠道仍然是当前中国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主渠道。因此,以组织资金融通任务为主要任务的银行业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在现实经济中,银行资本充足率程度的差异、流动性水平的不同和规模大小的区别使得各个银行表现出异质性特征,这就使得每个银行对货币政策都具有不同的敏感性,对信贷规模具有不同程度的控制力。与国外相比,中国银行业具有市场集中度高、受政策性控制强、有效竞争不充分等特点,因此,关注中国特有的银行业市场结构特征对货币政策银行信贷渠道的影响,对完善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银行信贷渠道传导效应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和理论价值。基于此,本文在Kashyap、Stein、Matousek和Sarantis的模型基础上,通过选取中国不同类型的57家银行1998—2010年间的面板数据①,对1998年中央银行正式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控制以来的中国银行业结构特征对货币政策信贷渠道的传导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从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规模三方面特征入手,同时引入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虚拟变量,运用广义矩估计(GMM)方法考察了中国银行业结构特征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及内外资银行的传导效应的差异性。

二、相关文献回顾

将银行产业组织理论引入货币政策及其传导机制研究,是近年来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的一个新的视角。Kashyap、Stein和Cecchetti指出银行业市场集中度和银行体系的健康发展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2-3]。同时由于有些银行有能力通过非存款资金缓冲流动资产,所以不同的银行对货币政策的反应是不一样的,银行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银行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关银行业结构特征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反应程度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银行资本充足率特征与银行信贷渠道传导

20世纪90年代初,学术界开始关注资本充足率对银行和经济的影响,随着巴塞尔协议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围绕资本充足率对银行信贷行为和货币政策影响的相关研究更是大量出现。Modigliani和Miller认为,在资本市场完美的条件下,银行的资本水平对贷款没有任何影响,因为银行能够在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以满足贷款的需求[4]。因为MM理论提出完美资本市场的要求过于严格,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满足,所以更普遍的观点是,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不完善的条件,银行资本可能会影响银行贷款,这也是资本充足率影响银行信贷和经济的理论基础。在实证研究中,学者们试图分析在巴塞尔协议最低资本充足率的约束下,不同资本充足率的银行对货币政策传导效果的不同影响情况。Peek、Rosengren、Kishan和Opiela认为,在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冲击下,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银行更容易削减它们的信贷供给,原因在于资本不充足的银行由于资金限制而没有能力获得更多的非存款性融资(Non-DepositFinancing)[5-7]。VandenHenvel对美国的实证研究表明,资本约束对贷款增长具有显著的影响,资本约束强化了货币政策的信贷传导途径[8-9]。戴金平等人认为: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行为不仅有效地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和风险意识,而且强化了“逆风向行事”的货币政策的非对称效应[10]。

(二)银行流动性特征与银行信贷渠道传导

商业银行流动性(Liquidity)是指银行可以满足存款人提取现金、支付到期债务和借款人正常贷款需求以及其他支付请求的能力。对于货币政策银行信贷传导渠道来说,货币政策工具如利率、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在针对银行流动性发挥作用,进而改变银行发放贷款的成本或可发放贷款的数量。同时,具有不同流动性水平的个体银行在面对货币政策冲击时也将会表现出不同的反应效果,这也就直接影响到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问题。Kashyap、Stein和Ehrmann等人的研究为银行的流动性特征影响货币政策提供了证据。他们指出,当面对紧缩性货币政策时,具有充裕流动性的银行能够通过贷款组合、关系型融资等方式抵消货币政策带来的冲击,但是缺乏流动性的银行无法这样做。因此,缺乏流动性的银行对货币政策的传导更加有效[11-12]。

(三)银行规模特征与银行信贷渠道传导

一般地,商业银行规模被认定为是一个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量、从业人数、总资产和存贷款规模、中间业务规模、资本金规模以及市场份额等量的指标[13]。许多国外学者把银行资产规模引入到货币政策银行信贷传导渠道进行研究发现: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面对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时,资产规模小的银行将遇到比资产规模大的银行更严重的困难,因为规模小的银行无法通过提高非存款资金或运用其他金融市场工具来抵消货币政策冲击,它们的资产规模水平也不可能支撑足够多的贷款发放。因此,资产规模小的银行对货币政策冲击的反应更加灵敏[5]。综上所述,当前有关银行产业结构特征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影响的研究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也出现了许多针对美国及欧盟国家的实证研究文献,但由于各国之间的金融制度和监管体系不尽相同,得到的结论也不尽一致。而对于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影响的研究,国内学者的关注甚少,现有的研究多集中于金融结构与货币政策的传导,未能对银行业市场结构与货币政策传导的研究引起足够重视。

三、计量模型设定

在以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资产规模三个典型因素代表银行业特征,研究具有不同特征的银行对货币政策对银行信贷渠道传导效果的文献中,Kashyap、Stein第一次从银行业市场结构特征角度研究了货币政策的银行信贷渠道[14]。其后许多学者分别通过对Kashyap和Stein的修正和扩展,检验了不同国家中银行业结构特征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模型是Matousek、Sarantis基于Kashyap和Stein模型发展而来的,公式如下[15]:其中i=1,2,…,N,表示不同银行。t=1,2,…,T,表示不同的时期。Lit表示个体银行i在时期t时的贷款数量。ΔRt-j是短期名义利率的一阶差分,用以表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指标。ΔGDPt-j和ΔCPIt-j分别代表经济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资本规模特征由zit表示。由于外资银行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本配置,可以根据东道国宏观经济环境及货币政策形势对信贷规模做出灵活的调整,而内资银行缺乏替代性选择。因此,Matousek和Sarantis认为外资银行会表现出更显著的货币政策传导效应。他们通过引入虚拟变量,以区分内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特征对货币政策信贷渠道的不同影响。

(一)模型设定

本文沿袭Kashyap、Stein、Matousek和Saran-tis的研究思路,考虑到本文所选取的样本纵向长度有限,故以增长率代替对数差分项,进而构建针对中国银行业特征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基本模型其中i=1,2,…,N,表示不同银行。t=1,2,…,T,表示不同的时期。l表示滞后期数,此处滞后期选择为1期[16]。Lit为贷款数量,r是利率,表示货币政策冲击变量。zit表示银行特征变量,分别代表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资本规模。CPI和GDP表示货币政策最终效果变量,分别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αi为个体银行影响效果。εit为误差项。对于内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特征对货币政策信贷渠道的影响是否不同,Haas和Lelyveld曾发现在中东欧国家中,外资银行能够对贷款供给产生稳定性的作用,而在其他文献中没有发现外资银行对货币政策传导的显著影响[17]。为了考察中国具有不同银行业特征的内资银行和外资银行是否对货币政策银行信贷渠道产生不同影响,本研究中借鉴Matousek和Sarantis计量模型中虚拟变量的设定,引入虚拟变量dum构建模型(2):其中dum为虚拟变量,当dum=1时,代表中资银行,当dum=0时,代表外资银行。其他变量内涵同式(1)中所示。除此之外,考虑到本文样本数量和时期的选取限制,对模型的滞后期选择进行变更,希望能发现更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模型设置。因此,考虑剔除各解释变量的滞后项,模型如下式所示,称之为模型(3)

(二)银行业结构特征指标设定

在计量模型中,对于银行业特征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资本规模三个指标需要特别计算。而目前文献中采用最多的计算方法如式(5)、(6)、(7)所示,因此,本文亦延续此种做法。其中规模(Sit)用总资产(Ait)取对数进行调整来表示,流动性(Liqit)用流动性资产(一般包括现金、银行间同业借贷和证券)与总资产之比进行调整来表示,资本充足率(Capit)用资本及储备与总资产之比来表示。以上三个特征变量都进行了正规化处理,目的在于使得在相应时期内所有横截面上的观测值的指标总和为0,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式(1)或式(2)来说,交互项rt-j×zi(t-1)的均值总是0,系数γi便可以直接反应货币政策冲击对贷款的平均影响效应。

四、计量检验与分析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为了揭示统一货币政策实施对具有不同特征银行的短期动态效应,本文研究采用年度面板数据,样本期为1998年至2010年,横截面样本包括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在内的共57家银行构成的银行业市场。关于被解释变量的贷款,以各个银行在不同时期的年度贷款余额取对数取得。关于解释变量,利率(r)选取的是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年利率,代表货币政策的调整;GDP选取国内生产总值指数(上年=100)为代表,CPI选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为代表,两者共同反应对信贷需求方面的作用,也可以说是反映货币政策最终传导效果的指标;规模、流动性、资本充足率通过式(5)~(7)获得。本文选用的银行业特征数据和贷款数据来自Bankscope数据库,GDP和CPI数据来自国研网数据库,利率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二)实证检验结果分析

本文所选取的数据,变量相对较多,横截面单位数量众多,远远大于时间序列跨度,由于GMM方法能够有效地克服解释变量内生性问题及随机误差项异方差和序列相关的问题,本文以GMM估计方法进行了实证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就模型总体来看,本文所设定的计量模型整体拟合效果优良,具有统计学意义,横向对比设定的四个模型发现,虚拟变量dum的引入对模型总体和各变量系数的显著性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相较之下,模型(1)的方程显著性和系数显著性最强,是本文得到的银行业结构特征对商业银行信贷渠道影响的最优回归方程。就解释变量的系数来看:第一,资本充足率指标。在四个模型中cap的系数均为负,除模(2)外,此系数都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在模型(1)中,在当期和滞后1期时,资本充足率常表现出不一致性,即在当期资本不充足的银行对货币政策冲击反应灵敏,这与Kashyap和Stein等学者们的研究结果相一致。然而,在滞后1期时,资本充足的银行又比资本不充足的银行反应灵敏。这说明在货币政策实行紧缩性意图的调控当期,资本不充足的银行会迅速受到来自资本约束的限制,而资本充足的银行还有能力维持原有水平的信贷供给,但是到滞后1期时,资本充足的银行也会逐渐受到资本约束的限制,从而不得已减少信贷供给量。第二,流动性指标。四个模型中系数均为负,与现有文献的理论分析一致,但只有模型(4)在10%水平下显著。总体来看,中国目前银行流动性指标尚未表现出与信贷余额和货币政策冲击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第三,规模。银行规模对银行信贷余额和货币政策冲击在统计上表现出一定的显著性,但是显著程度不及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充足率特征所表现出的相似之处是,在当期和滞后1期时,规模也表现出不一致性,即在当期规模小的银行对货币政策冲击反应灵敏,而在滞后1期时,规模较大的银行又比规模较小的银行反应灵敏。说明规模小的银行对货币政策冲击的反应快速而灵敏,规模较大的银行对货币政策冲击的反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对比中国银行业三个典型结构特征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程度,可以归纳为:资本充足率对货币政策冲击的影响最强烈,其次是规模,最后是流动性。第四,作为信贷余额的需求方,GDP系数在四个模型中为正,即来自GDP对贷款的需求增加时,贷款总量也将随之增加,在模型(3)和模型(4)中表现出一定的显著性,而CPI的系数为负,在模型(3)中和模型(4)中显著。这两个系数符号都与理论相一致。第五,虚拟变量dum。系数在模型(2)与模型(4)中均不显著,说明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不会因为银行业结构特征的不同而对货币政策银行信贷渠道的传导效果产生差异。这一结论虽然与理论预期不符,但就中国实际情况而言,由于中国实行了较严格的资本管制,使得外资银行不能无限制地将资金自境内外转移,那么其对货币政策的反应仍然是以现有资金为主,因而并没有表现出比中资银行更为显著的货币政策传导效应。

第2篇

【关键词】银行监管,风险,约束机制

中图分类号:DF438.1

一、银行业监管的一般理论

(一)银行业监管的概念

从狭义上讲,银行业监管是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从事存款、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行为和经营行为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总称。从广义上讲,银行业监管不仅包括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或他律监管,也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或自律监管。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外部监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是相辅相成的。我国银行业的专门监督机构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即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银行业监管的目标

监管目标是一个国家制定监管制度的依据,监管目标的确立关系到具体的监管规定,因此,监管目标的确定是对银行进行监管的首要问题。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目标是两个:一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保证银行业的健康经营和发展;二是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保护公众尤其是存款人的利益。这样的银行监管目标也是完全符合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对监管目标的建议,是符合现代银行监管的目标的。

(三)银行监管的内容

银行的监管目标也就决定了其监管的内容。依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及各国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的监管大致包括以下方面:1.市场准入监管。是银行监管的首要环节,他能够保证进入金融市场的银行具备良好的品质以及合理的银行数量;2.银行业务运营监管。是对银行的持续性监管,必须要履行审慎监管的原则,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信贷风险及流动性等进行监督管理,来确保银行的稳健运行;3.市场退出监管。是银行不能满足监管当局的审慎要求时,而监管当局所采取的一项措施。这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服务于银行监管的全过程。

二、我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的特点及其存在问题

银行业监管体制,是指国家对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分方式和组织制度。与本国政治经济体制、宏观调控手段、金融体制、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各国确立了各自不同的银行业监管体制。概括起来,主要有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机关共同监管和设立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两种类型。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分立金融监管格局。其中,银监会负责监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负责监管证券公司;保监会负责监管保险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主要是负责制定并保证货币政策的执行,加强宏观调控。

(二)我国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银行业监管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金融改革的进程一直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特别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银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使我国银行业监管在与国际接轨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这些需要加强的监管规则主要体现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一是审慎经营规则可操作性不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1条规定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同时银监会颁布的大量规则也涉及审慎经营规则,但由于缺乏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基层监管部门难以有效执行。二是监管措施规则的操作性不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禁止分红、禁止转股、禁止出境等监管措施。但未形成细化此条款的具体规则,使基层监管部门无法有效使用这些监管措施,从而影响银行业的有效监管。

2.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尚未建立。所谓的市场约束机制,就是市场参与者借助于银行自愿以及银行监管当局强制的信息披露的基础上,通过自觉提供监督和对银行实施约束,并对银行产生的激励和制裁的行为与过程。在我国,银行监管仍然是以外部的行政监管为主,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监管并没有建立。

3.缺乏对监管者的监管。在我国,监管人员在对银行依法监管过程中无人对监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管,其是否做到廉洁公正、秉公执法?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制定出一套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的指标体系来衡量监管者的成效。因此,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往往存在着利益关系,对于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和防范银行的风险是十分不利的。

三、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的建议

(一)完善银行业监管的法制建设

我国虽已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关于金融的法律法规,但与我国的经济及银行发展需求来讲,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督的法律体系,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1.制定法律的实施细则。2.建立健全执法传递机制。3.培育公众的法律意识,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国家要继续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来推行普法教育,以培育公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要加大法律的制裁力度,来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从而使全社会对法律做出合理性的认同与信赖。

(二)强化市场约束体系对银行业的作用

市场约束是用来保证银行体系在整体上长期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现代银行监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方面。在搞好外部监管的同时,要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与淘汰作用。1.完善银行业信息披露制度。我国颁布《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是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管理方法等方面作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该办法的出台,不仅表明了我国商业银行将按照国际惯例来运作以及提高银行信息透明度的决心与信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在信息披露制度上的缺陷;2.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银行业协会的自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在银行当局的支持下,全国只设立一个国家级的银行业协会,各级地方协会可作为其派出机构。在运作方式上,可定期举办研讨会,就出现的新情况进行讨论,加强信息交流,联手抵制欺诈银行资金的行为,以保护银行业的利益及体系安全。

(三)加强对监管机构进行再监管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可以考虑由中央银行、财政部和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监管者的活动及所制定的规则进行监督。以至于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通过社会公众、中介机构及被监管对象的监督,来规范监管人员行为,来防范监管工作中“道德风险”,同时也要加强监管考核制度的建设。目前,我国还未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指标体系来衡量监管的绩效,也无法评价监管者的监管成效。因此,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监管者的行为,强化银行监管行业的内部控制,保证监管的公正有效。

参考文献

[1]史生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银行监管》,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第3篇

关键词:银行业监管;德国银行监管;瑞士银行监管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1-0111-05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一、德国银行业的监管

德国银行业当代的监管是与其监管历史和金融业的特殊结构相适应的,核心理念以一些基本原则为基础。

(一)基本原则

德国基本上属于市场经济国家。这意味着政府原则上不干涉商务活动,从而保障了自由互动的可能性。中央银行和其他监管机构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有效运作的金融市场。国家调控和监督银行业的主要目的是建立起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使银行体系最大限度地高效率、低成本运作,从而使各种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在设立和开展银行业务时,必须遵守银行监管的基本规则。虽然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为银行创造了新的商机,但也大大增加了银行业的运作风险。为了使银行业避免破产,在过去二十年金融自由化的历程中,更严格的审慎监管制度不断推出。

对银行业监管的法律依据是《银行法》。该法旨在通过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来保障金融业的活力。该法案在寻求达到这一目标的同时,也适当考虑了自由市场的原则,于是将对企业进行决策的责任完全留给信贷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的管理者。这些机构的行为仅仅受制于定性和定量的一般规定,以及履行对监管当局告知事实的义务。监管当局的监管力度则取决于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的类型和规模,不直接干预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活动。

(二)德意志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FFSA)

在德国,银行监管由两个当局主管,作为中央银行的德意志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FFSA)。自从引入了一般的州银行监管制度,中央银行已全面参与银行监管。

1961年的《银行法》将信贷机构和(自第六次修订银行法生效以来)金融服务机构的监管职责分配给了联邦银行监管办公室。后者是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直接向联邦经济部长报告工作,从1962年1月1日起开始运作。德国联邦银行参与银行监管不只是个历史演变的过程,而是由其职责性质所决定的。虽然央行的目标和任务不同于银行监管者,但对金融部门来说,货币政策和审慎监管的目标和活动往往会部分地重叠或相互补充。虽然1999年1月1日起,德国央行对货币政策的决策职责被转移到欧元体系,但央行监管的职能仍被保留。

联邦银行对银行监管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作为整个德国的支付结算、现金处理、抵押再融资和外汇储备管理方面的核心,对金融部门的运作有深刻的洞察力,并拥有一支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处理与金融市场有关的业务。他们分别在联邦银行遍布全国的47个分支机构内工作,更贴近市场。这样的地区遍布性可以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因此议会在《银行法》的第7条赋予联邦银行参与银行监管的职能是有充分理由的。

2002年5月1日起,有关对金融服务进行综合监管的法案正式生效,联邦银行监督办公室、保险企业联邦监管办事处和证券交易联邦监管办事处连同它们各自的活动合并成立了德国金融监管局,设址于波恩和法兰克福。其中负责监管金融市场的分支机构设在法兰克福。

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FFSA)已经在议会签订的协议中列明了各自在日常监管活动中的角色。根据协议,联邦银行承担了绝大多数的监管任务。特别是联邦银行在金融市场和支付业务领域的多年经验为监督体系运作的有效性提供了最佳的支持。在持续进行的监测过程中,联邦银行的职责主要包括评价文件并报告金融机构提交的年度决算和审计报告以及负责银行业务操作的定期审计。它和各金融机构间长期保持开展常规和特别的有关审慎性的讨论。而联邦金融监督局,则作为联邦银行监管办事处的继承人,负责整体性措施的实施工作。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FFSA才会独立或与联邦银行一同对银行业务进行审计工作。

联邦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规则的(如原则和规定);(2)过程中的持续监管,对某些机构的个别监管措施除外(有些措施直接由FFSA负责);(3)审慎审计;(4)审慎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FFSA的职责包括解决银行和金融服务部门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危及委托资产的安全性、损害有条不紊地开展银行业务或有序提供的金融服务,以及那些可能对整体经济带来相当不利的后果的大问题。

(三)德国金融体系的结构

德国的金融体系相对来说是银行主导的,但和日本或中国的金融体系还是不同。简单地说,考虑到银行和金融市场的相对作用,德国的金融体系介于极端银行主导型的日本金融体系和更多的市场主导型的美国金融体系之间。在德国银行业,我们发现它具有高度分权和非常低的集中水平。顶级的五家金融机构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到五分之一。银行业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公众银行、合作机构和私人银行。公众银行(储蓄银行)的部分股权一定是由国家或市政府所拥有。他们占了2277家信贷机构中的458家,和将近五分之二的总资产。最大的机构群体则是合作机构,有1236家,但仅占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总资产。最小的机构群体是私人银行,共373家,但包含了各大银行和市场的领导者。(如:德意志银行、联合抵押银行、商业银行、德累斯顿银行等)总之,德国的银行业非常分散,并显示出较低的集中度。

德国银行业的第二个突出特点是银行很大程度上从事所谓的“关系贷款”(Relationship lending)业务。即银行与企业保持长期的业务关系。“关系贷款”是企业和银行间进行信贷融资所采用的一种常见做法。这种贷款对中小型企业来说特别重要,对德国经济亦发挥着重要作用。从长远来看这种关系贷款将稳定金融体系。然而,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可能会使单一机构面临不对称的高风险。因此,监管机构贴近被监管银行的做法再次体现出它的价值。

银行业的这些特点都被反映在了监管结构中。

联邦银行的47个分支机构遍布德国。这不仅支持了现场检查(onsite-inspeetions),也便于收集到本地银行经营表现的可靠信息。因此,通过在地方和区域金融市场进行分散监管,并汇集各种信息,提供了最佳的银行监管结果。

德国银行体系正体现出两个长期趋势:合并(consolidation)和非居间化(disintermediation)。合并反映在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德国的信贷机构数量一直在下降。通过兼并,信贷机构数量已经减少到1990年的一半。

此外,几乎所有的机构都参与到当今愈演愈烈的各种形式的非居间化中。利息收入的份额正在下降,大银行下降更快些,地方银行较慢,但对所有的机构来说下降趋势仍非常显著。各种准备金和交易收入的份额正在上升。这一方面意味着在利差下降时期,银行业取得了更宽泛的收入来源。但这一新建立的收入来源也显示出了更高的波动性。因此银行监管不得不要求信贷机构准确地意识到新形式的风险,虽然监管层乐于见到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二、瑞士银行业的金融监管

凭借资产管理的技术、声誉和悠久的历史,瑞士的金融业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际私人银行业务的主角。2000年国际资本(不算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瑞士分别占其GDP的53%和56%。其中的绝大部分资金通过国内的金融机构运作,并不直接投资于瑞士本国的金融市场。

金融业在瑞士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大。金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11%(比美国、法国或德国中任一国家的金融业占比大2倍多)。截至2000年底,国内银行的总资产值等于年GDP的5倍,银行通过客户托管账户拥有的证券价值370亿元瑞士法郎,这其中的一大半是代表国外客户持有的。瑞士金融机构的私人银行业务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估计掌控着全球30%的私人资产。银行资产负债表外的托管资产加上投资基金运作的资产之和总计670亿元瑞士法郎,是瑞士年GDP的15倍。

(一)瑞士银行业的特点

在瑞士经营的银行可以被分为6个层面:(1)两家最大的银行。瑞银集团(UBS)和瑞士第一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 Group)是国内最大的两家全球经营的金融机构。(2)州立银行。由州政府部分或全部担保其债务的银行,其规模和经营差异非常大,小型银行的主营业务为国内零售业务、初级抵押贷款。大型的银行业务范围广泛,包括证券买卖。(3)地区银行。完全经营国内业务,主要为本地区服务。(4)来富埃森银行合作社(Raiffeisen bank)。一种分布于农村地区的信用合作社组织,主要业务是发放抵押贷款。(5)私人银行。分为无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两种,从事受托理财业务。(6)外资银行。规模和业务机构差异大,但主要从事私人银行业务。

从表1中可知,银行资产多数集聚于两家全球性大银行,其他类型银行资产的份额都不大。

2 全能银行的模式

瑞士的证券中介主要包括投资基金和券商两类,基于全能银行的模式,证券中介由银行控制。还有一类独立的资产管理人和投资顾问,他们代表第三方管理资产。两家大银行和州立银行占到证券市场的75%,其中瑞银集团一家的市场份额就占43%。

(二)瑞士银行业的监管特点及其改进方向

瑞士的银行业与证券业由瑞士联邦银行业委员会(SFBC,以下简称“银行业委员会”)监管。传统上,瑞士监管当局很少从事现场审计工作,而全部交由持照的外部审计人进行审计,这一模式被称做“双重监管体系(dualistic system)”。与这一监管体系并行的另一项同等重要的制度是由瑞士银行业联合会(SBA)负责的行业自律监管(self-regulation)。

1 双重监管

由外部审计人对银行进行审计,体现了对银行客户保护的含义。审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在达到一定要求后,由监管方批准,才能从事银行的审计工作。它必须向银行业委员会披露它在特定金融机构承担的咨询和其他业务。在执行金融机构的审计任务时,审计人除必备的执业资格外,必须在业务和私人关系上与被审计单位保持严格的独立。审计人受银行业委员会的监管和授权,根据银行业委员会的要求执行一系列特定的审计任务。审计费用由被监管银行承担。年度审计报告将反映被审计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各项情况。如有必要,审计人将要求被审计机构限期整改。审计人有义务告知监管人有关被审计机构的严重问题。若审计人不能承担银行业委员会的工作,他将受到撤销资格、罚款、以至于坐牢的惩罚。银行业委员会还成立了专门小组对审计师事务所的可靠性进行“专项审计”。

作为银行业委员会的一种“工具”,审计师事务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对金融机构执行直接检查。但它并没有处置权,只能出具详细的审计报告将列明所有一般审计、异常情况审计或深度审计的各种发现。这些提交的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是银行业委员会执行其监管职能的依据。除审计报告外,如果外部审计人怀疑被监管机构有任何违法或违规的行为,他都有义务及时向银行业委员会进行通报,由银行业委员会再进行调查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促使被监管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银行业委员会能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1)撤销金融机构的执照;(2)限制经营;(3)当贷款人可能遭受损失时,限制金融机构对外付款;(4)撤销外部审计人的资格。但目前银行业委员会尚无权对金融机构和外部审计人进行经济制裁。若能赋予银行业委员会经济制裁权,将使其监管更具有灵活性和弹性。

由于瑞银和第一信贷这两家大银团的规模超大和机构及业务的复杂性,银行业委员会对这两家大银行的监管比对其他银行的严格得多。除了使用外部审计人这一间接监管“工具”外,监管的重心被放在直接获取信息上。银行业委员会要求两大银团定期提供风险形势报告,并定期与银团中的各业务机构代表会谈,包括和经理层与董事集团的会晤。进一步的,银行业委员会定期审阅他们内部审计的所有报告,并与他们的内部审计负责人定期会晤。另外,银行业委员会还亲自对两大银行进行现场审计,并授权外部审计人对特定部门进行深度审计。

虽然双重监管体系运行良好,但目前银行业委员会已意识到外包现场审计的风险,并正着手努力改进。改进措施包括:(1)提高外部审计人的审计质量要求;(2)增加共同参与的现场审计次数;(3)提高对被监管银行短期流动性的要求。

2 自律监管

在瑞士的金融业监管中,自律监管和行业标准不论以数量和实质来衡量,都扮演了监管的重要角色。银行业委员会自始至终支持自律监管并发展与自律监管组织之间的关系,它与自律监管组织分享的监管共同目标是促使瑞士金融业的监管既灵活又能达到高标准,从而更好保护市场投资者和参与者的利益。

瑞士金融业的自律监管有很悠久的历史,它存在的价值与国家监管同等珍贵。自律监管的条文在

绝对数量上也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根据2007年6月银行业委员会的一项统计,自律监管的条例约有190项,1280页。而国家监管――包括法律、法令、公告等差不多有127项,共1200页,可见两者的规模相当。

银行业、交易所和反洗钱法都只设定了最低的标准,为颁布行为指引留下了极大的空间。行为指引构成了银行和证券交易商自律监管体系的一部分,在瑞士银行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自律的根本优势在于它们更贴近行业实践,并由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建立起来,因此指引更易于被业界接受并贯彻执行。

当银行业联合会(SBA,Swiss Banking Associa,tion)通过一项指引后,银行业委员会(SFBC)作为国家的公共监管机构,在它的职能范围内就会认可该指引的执行作为最低的监管标准。银行业委员会的认可就确保了该指引在瑞士所有银行内遵照执行。银行业委员会依照行为指引办事的目的是确保行业运营的正确导向,于是这些原来具有私立性质的指引实际上被提升为公共标准,若违犯会同样受到《银行法》的制裁。银行业委员会最近又认可了14项行为方针,审计人在审计银行和券商行为时必须依此对照它们执行。

虽然自律监管长期以来富有成效,但它的弱点可能在于作为一项监管工具,当各方利益发生冲突时,监管方更容易牺牲投资者的利益,因为投资者无权制定行业标准。从银行业委员会的角度出发,它的职能是尽量弥补自律监管的补足,特别是需要意识到自律监管只是最低标准,在它提供的监管框架下,可增添法定内容。另外,也可邀请自律条款的制定者在建立新规时,像监管当局那样来考虑监管原则,从而避免投资者利益受损。公正的自律准则,其利用价值就更高了。

3 银行资本准备金率要求高,且储蓄账户与受托账户须严格分隔

瑞士银行法定的资本金对贷款的比率比国际清算银行设定的标准高,是全世界最严厉的。且商业银行的储备资产多以黄金和瑞士法郎充当。商业银行每月对持有证券的记账必须遵循原始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相反,其他国家商业银行的通常做法是将未兑现的票据利润入账,这种做法会直接导致夸大银行的实际收入。

瑞士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本增值服务,如果客户要求银行购买股票、债券或贵金属,银行不可以将这些资产计入储蓄账户,必须为客户开立受托人账户,即“保管账户”。这两类账户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保管账户内任何投资的所有权永远属于储蓄人,不构成银行的资产。因此即使银行经营失败,它也毫无风险可言。相反,储蓄账户,例如支票或存款账户,代表的是银行对储户的负债,权利由银行的资产来保障。

三、启示

我国银行业的监管主要由银监会负责。随着混业经营的日渐深入和与国外金融机构同台竞争的需要,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效率和监管灵活性尚有待提高。德国和瑞士商业银行的监管实践值得我们借鉴。

(一)公共监管与自律监管相结合的做法有利于提高监管灵活性

长期以来,我国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管了解不透,一是因为内部监管属于商业银行内部运营的内容,其具体措施和运行效果属于商业机密,有效性难以综合比较和评价;二是监管部门追求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营,而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双方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监管部门难以得到商业银行完整的内部监管信息;三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刚刚完成,其内部监管建设本身处于不断探索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瑞士自律监管的做法值得借鉴。自律的根本优势在于行业协会更贴近行业实践,并由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组成,因此由它制定的指引更易于被业界接受并贯彻执行。瑞士监管模式的关键做法在于银行业联合会(SBA,Swiss Banking Association),即行业协会通过一项指引后,银行业委员会(SFBC)作为国家的公共监管机构,在它的职能范围内就认可该指引的执行作为最低的监管标准。于是这些原来具有私立性质的指引实际上被提升为公共标准,若违犯会同样受到《银行法》的制裁。银行业委员会依照行为指引办事的目的是确保行业运营的正确导向,这种监管实践既贴近现实,又事半功倍。

(二)央行监管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分工的做法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

德国银行业的监管强调央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司其职,协调分工。双方在议会签订的协议中列明了各自在日常监管活动中的角色。根据协议,联邦银行在持续进行的监测过程中,职责主要包括评价金融机构提交的年度决算和审计报告,并负责银行业务操作的定期审计。而联邦金融监督局,则作为联邦银行监管办事处的继承人,负责整体性措施的实施工作。

我国在分业监管的体系下,监管机构为减小监管压力并规避自身风险,有很强烈的愿望控制被监管机构的风险和经营行为,往往会对业内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采取抵制态度,可能阻碍商业银行创新活动的发展。而央行对经济环境更容易形成总体的把握,从而对银行业的发展方向更易于从宏观上进行定位。如果央行和银监会之间能形成一种长效互补且互通信息的监管机制,会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高我国银行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

(三)根据商业银行的规模大小和业务的复杂程度进行差别监管的做法,能更有效地分配监管资源

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业务特点;性质差异;流动性

一、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

资产负债表是商业银行最重要、最常用的财务报表,它综合显示了商业银行在一年、半年、一个季度或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所持有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存量。透过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一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经营业绩的相关信息。

首先,我们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与运用。其主要组成部分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是商业银行的总账单,分为资产、负债两栏,采取复式记账,负债项目标明银行资金的来源,商业银行的资金由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组成。银行业务最突出的特点是负债经营。当然,银行总得有一部分压箱底的钱。这部分资金由银行成立时发行股票取得,是银行股东认购的股份资本,即银行的自有资金。加上股东再投资和银行利润中抽取的部分,比如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而商业银行吸收外来资金不外乎:储户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其他银行(同业)拆借资金、国际货币市场借款、客户结算过程中的短期资金占用、发行金融债券等,其中,吸收存款是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主渠道。

其次,商业银行有信用中介的功能。商业银行作为货币借贷双方的“中介人”,通过负债业务(集中社会上各种闲散资金)和资产业务(将集中的闲散资金投放到需要资金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实现资本的融通,对经济结构和运行过程进行调节。这是商业银行的最基本职能,最能反映其基本特征。它将借者与贷者集中起来,促进市场资本的优化配置。

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还可以看出它存在的必要性。金融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以需要商业银行这些间接金融机构,专业化的提供信息甄别服务,解决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通过开展存贷款业务,

二、商业银行的运营性质

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也可以看出它的性质。

(一)商业银行是企业,具有企业的一般特征。如:必须具备业务经营所需的自有资本,并达到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必须照章纳税;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的和发展动力。

(二)商业银行是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货币、资金,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范围不是生产流通领域,而是货币信用领域,商业银行不是直接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而是为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

(三)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银行。首先在经营性质和经营目标上,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在经营过程中讲求营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不受政府行政干预。其次商业银行与各类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泛,功能齐全、综合性强,尤其是商业银行能够经营活期存款业务,它可以借助于支票及转账结算制度创造存款货币,使其具有信用创造的功能。

最后,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特殊企业,而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都是政策性机构,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以多种金融资产为其经营对象,能将部分负债作为货币流通,同时可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的金融企业。

首先,商业银行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

其次,商业银行又不是一般的企业,而是经营货币资金、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

再次,商业银行也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

1 不同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为工商企业、公众及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而中央银行只向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创造基础货币,并承担制定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监管金融机构的职责。

2 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吸收活期存款;其他金融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金融服务。

三、商业银行的管理策略

第5篇

关键词:分形理论;商业银行;管理策略

一、引言

我国银行业已于2006年年底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即履行加入WTO的开放承诺,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至此中国银行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时代。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快速抢占国内市场、与国内金融机构直接竞争,国内银行业的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和不可预测,导致各家银行不得不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如何提高银行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提高战略管理和决策管理的成效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分形理论以非规则和非线性物体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和揭示复杂的自然和社会现象中所隐藏的规律性、层次性和标度不变性,是一门横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新学科,是探索复杂对象的一种新方法。分形理论自诞生以来先后应用于数学、物理学、地质学等学科,后又渗透到化学材料科学、生物医学等领域。近年来开始延伸至历史、文艺、语言、社会结构、经济、管理等社会科学领域,成为非线性科学的重要前沿分支,并正处于迅猛发展中。

本文结合分形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分形特性进行了阐述,探讨了银行业实行分形管理应采取的措施,以期获得在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环境变化的管理策略。

二、分形的概念及其特点

1973年,美籍法国数学家曼德尔勃罗特(Mandelbrot)首次提出了分形(Fracta1)一词,其原意具有不规则、支离破碎等意义。曼德尔勃罗特分别从数学和更通俗的角度为分形进行了定义:

1.若集合A满足Dim(A)>dim(A),则称之为分形集。其中,Dim(A)为集合A的Hausdoff维数(或分维数),dim(A)为其拓扑维数。

2.部分与整体以某种形式相似的形,称为分形。然而经过理论和应用的检验,人们发现这两个定义很难包括分形如此丰富的内容。因此至今为止也没有一个对分形全面的、确切的定义。本文中我们使用英国数学家Falcomer按照生物学给出“生命”定义的类似方法对分形所进行的特征描述,将分形看成是具有以下所列性质的集合F:(1)F具有精细结构,即在任意小的范围内包含整体;(2)F是不规则的,以至于不能用传统的几何语言来描述;(3)F通常具有某种自相似性,或许是近似的或许是统计学意义的;(4)F在某种方式下定义的“分维数”通常大于F的拓扑维数;(5)F的定义常常是非常简单的,或许还是递归的。受分形理论的启发,德国学者瓦内克(Warnecke)教授提出了一种新的企业管理模式:分形企业管理。分形企业的每个组成部分(分形元)都是独立的,能够自主决策,同时又能正确处理它们在整个企业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每个组成部分都有自我优化、自我设计、自我创造和自我组织的自由,但都受到整个企业任务这大环境的制约。这种企业适应外部环境的能力显著提高,能及时调整其结构以应付外部变化,这对处于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的企业显然是十分有利的组织和管理模式。下面我们结合商业银行谈谈分形企业的特点:

1.自相似性。自相似性是分形最重要的特性,即系统局部与整体之间在空间或时间尺度上具有相似性,局部含有整体的信息,整体与局部之间的信息是“同构”的。对分形企业而言,这种自相似性包括组织结构的相似、目标的相似等方面,甚至每个职工的理想、思维及行为方式都具有相似性。因此可以把分形企业看作是由若干个小“分形企业”构成的。不难看出,相似性包括两层含义,一种是同一层次上分形元之间的简单相似关系,如分行与分行、支行与支行之间的关系;另一种是自相似性,指不同层次上分形元之间的嵌套关系,如总行与分行、分行与支行之间的关系。

当然,自相似性不是绝对的,这种相似性是允许有误差存在的。这就意味着,对于某一个问题来说,对于同一家商业银行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可能会有多种解决办法,这时各分支行就应从当地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案。每个分形单元(分支行)都将自身当作整个企业(总行)来看待:完整地实现既定的业绩与利润,尽可能独立地完成任务,全面考量质量、数量、资源投入的节约、可靠性及进度等内容。如果分形单元不能独立地完成有关的工作任务,就需要寻求外部支持,就是从其他分形单元得到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在这一过程中,分形企业的所有辅的设施和手段对于全体分形单元而言都是共享的,尤其是对共有的而非垄断的信息就更是如此。除结构的自相似形外,自相似性的概念还体现在目标方面,分形企业的目标和其分形单元都保持一致并能正确地对待各自的目标。

2.自组织性。分形单元可自我形成符合有利于企业总体目标的战略和战术。分形单元中的组织结构能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其生产和经营过程易于突现直接和快捷的改良,优秀的思想和方案易于付诸实施。它在动态过程中认识和形成其目标、内部关系及外部关系,可以改自己,从而达到推陈出新的目的。在分形单元之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常在现场进行决策和处理,各分形元实行自我规划、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目前各商业银行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纷纷紧缩银根,加强对贷款的审核力度,那么分支行就可以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政策、人口、环境等各项因素,制定出符合总行总体目标的存贷款政策。

3.动态特性。与传统企业相比,分形企业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活力。具备这种活力的企业可以在干变万化的环境中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快速调整已实施的方案。对于商业银行来讲缺乏活力总是与其利润停止或下降、市场份额减少或竞争能力减弱相联系的,正如当前各家银行都大力推广个性化产品,就是为了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进一步抢占市场。因此企业的中心任务就是能持续不断地适应外部环境对它的要求。

三、商业银行的分形特征分析

1.商业银行业是一个开放系统。系统的开放性是分形理论进行研究的-个基本前提,只有开放的系统才具备有物理学的分形特性。在加入WTO、全面开放银行业业务后,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金融交往更加的密切,国与国在经济金融方面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从本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看,开放带来的最直接的表现是国内金融业在世界金融业的波动冲击下不再可能独善其身,中国的金融业将更多的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从而给正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文将银行系统看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认为它具备了分形特性的基础。

2.商业银行的结构分形。商业银行的结构分形首先表现为结构层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结构层次一般分为4层体系,依次为总行———分行———支行———储蓄所。较高层次机构对较之低一级层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而在同一家商业银行的体系结构内,各类业务都应汇总统一经营管理,这就要求较低层次机构必须要沿袭较高层次的组织结构、企业制度、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和计划财务等企业特征,因而各个层次之间具有结构良好的自相似性。而由于所处地域不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环境、相关的政策不一致,对于同一层次的分支行而言,如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和工商银行青海分行,就会受到当地各方面具体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分形结构上又呈现出多样化的特性。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它由若干个部门组成,如信贷部、风险管理部、营业部、稽核部等等。总行对分支行实行自上而下的集中式管理,而分支行又具有高度的自治,享有一定的自主决策权限,涵盖了计划、运营和客户关系管理等职能。这些具有复杂精细结构的职能部门构成了商业银行的分形单元,它们在总行的规定下相互协作,具有共同的总体目标,即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同时,每个职能部门又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通过与外部环境和内部其他部门的交流而进行自我调整,最大限度地完成和优化总体的目标。

3.商业银行的功能分形。在前面我们已经论述了商业银行结构上具有规范的分形特征,层次分明、任务明确、目标统一。那么除了结构分形外,商业银行还具有功能分形。这里的功能是指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性质、能力和功效,是系统内部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组织次序及时空形式的外在表现形式。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总行、分行和支行对分行、支行和储蓄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而处于分行、支行和储蓄所都必须服从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组织目标。

4.商业银行分形元的划分。通过对商业银行结构分形和功能分形的分析,不难看出商业银行应包括两种性质的分形元。对于分支行、储蓄所分形元而言,它在总行的统一领导和整体规划之下,负责某个区域的银行业务,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对于同属于同一分支行或储蓄所的分形元(即行内各职能部门)而言,一方面它们负责某个特定业务,如信贷、投资等,享有较大的决策自;另一方面,它们必须在总行的整体目标约束下实行跨部门的协作,因而其自主决策权又受到一定的限制。

除由商业银行本身特点决定外,分形元的划分还应按照前述的相似性原则划分,应在总体目标、结构体系、战略规划、规章制度以及企业文化等方面体现相似性的特点。

基于上述原则划分的分形元可以保证各自的活动空间具有相似性,这样一旦发生各分形元之间的协调作业可以保证成本最小化,进而使整个银行部门间协调成本最小化,形成竞争优势。例如,对于农村金融体系而言,各商业银行的基层储蓄所就是最小的分形元,可以看作农村金融体系的缩影。

四、商业银行的分形管理策略

根据上述商业银行的分形特征,我们提出对商业银行进行分形管理的一点策略建议。

1.建立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商业银行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管理层次减少有利于信息迅速透明地传递,减少了信息传递的损耗和变形,使得高层决策周期缩短,提高决策质量。二是可以推动信息观念在纵向和横向的迅速交换,解决因层级过多而造成的信息堵塞问题,增进部门间知识的交流。三是中间管理层被大量精简,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四是组织内部利益冲突减少,命令统一、指挥一致,信息流的畅通使企业能灵敏、快捷地对顾客需求做出反应,增强了组织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五是同时按多重管理目标建立管理和汇报关系,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不统管所在地的业务经营,仅以地区负责人的身份起协调和后台支持作用,克服了单一管理带来的风险。另外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是将系统动力学与组织学习、创造理论、认识科学等融合,发展出的一种全新的组织概念。现代企业所欠缺的就是系统思考的能力。系统思考能力是一种整体动态的搭配能力,缺乏它而使得许多组织无法有效学习。之所以会如此,正是因为现代组织分工、负责的方式将组织切割,而使人们的行动与其时空上相距较远。当不需要为自己的行动的结果负责时,人们就不会去修正其行为,也就是无法有效地学习。因此我们建议运用系统动力学原理,构建具体地商业银行未来的组织形态———层次扁平化、组织信息化、结构开放化,逐渐由从属关系转向为工作伙伴关系,不断学习,不断重新调整结构关系。

3.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分形元可共享的基础平台越多,基础平台的共享程度越高,则意味着分形元之间越容易降低信息重复收集的成本,大大降低资料的收集与组织成本,提高整个系统的性能,开阔员工的视野,有利于人们创造力的提升,发现新机会,新问题,因而也越容易进行重构以获得适应环境变化的动态适应能力。超级秘书网

目前各家银行都把完善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作为重要工作,给予极大重视。此外商业银行还应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客房关系管理系统,通过客房利润贡献度的分析、风险分析控制和资产负责管理,为客房提供深层次的服务,强化自身的管理。各行相继开通了电子邮件、公文传输、统计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4.加强商业银行企业文化的塑造。对于具有分形特征的商业银行而言,企业文化的建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目标的一致是分形企业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而企业文化是将企业的价值理念主动引导到制度设计中的结果。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则成为所有员工都遵守共同准则。而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价值要求其企业文化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用这种正确理念与先进的技术、完善的体制等结合起来,建立起成熟的风险管理机制。而这种风险管理机制是整体性的,而非个体性的。因此,树立尊重员工的“以人为本”理念,制定奖罚分明的员工激励约束机制是这种银行风险管理整体性基础。

参考文献:

1.刘忠庆,舒华英.电信企业的分形管理.中国数据通信,2004,(6):47-49.

2.刘忠庆,舒华英,谢文胜.电信企业实行分形管理的策略.中国数据通信,2005,7(2):59-61.

3.李喜梅.分形理论及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分形特征探析.农业经济,2006,(11):56-57.

第6篇

[关键词]区块;发展对策;SWOT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8)05-0042-03

一、引言

随着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银行间的竞争逐步加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大举登陆,国内银行业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在新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下,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活动日渐活跃,并呈愈演愈烈之势。各商业银行纷纷结合自身优势,革新和提升营销理念,重塑公众形象,营销层次迅速提升,国内银行业开始迈入了营销时代。目前,存款、贷款及中间业务是银行业务营销的核心部分。但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公司银行业务过程中具有明显的“维大”倾向,一味地追求大客户、大项目,而不重视全方位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为了摆脱计划经济的惯性影响,推动核心业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国有商业银行很有必要考虑制定全方位的业务发展对策,并根据区域市场发展特点进行优劣势定位分析。

二、银行核心业务发展分析

1、存款业务

资金存量是金融单位实力大小的标志,是竞争中取胜的筹码。根据不同的市场地位,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努力稳定总量、优化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落实激励办法,完善服务功能,促使各项存款快速增长。

第一,增强核算意识,牢固树立向低成本存款要效益的经营思想。要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存款总量的增长,不断壮大资金实力,为扩大资金运用,增加利息收入夯实基础;一手抓存款结构的调整,提高单位存款和活期存款的比重,降低付息水平,扩大存贷利差。在实际工作中,各支(分)行要不断争取新的开户单位,坚决保证单位日常的现金供应,并积极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尽可能满足客户需要。同时要教育临柜人员注意服务语言,不能一味追求存款稳固率,而违背客户意愿。另外,分行也应该增加低成本存款在目标责任制中的得分占比,以此调动组织低成本存款的积极性。

第二,尝试推行网点储蓄承包工作。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支行网点存款的优势,可以学习同业的先进经验,尝试推行网点储蓄承包责任制。支(分)行储蓄网点承包要按照完善机制、全面铺开、严格考核的要求继续推行。计划财务部门要对制定承包合同,明确责任,核定目标计划,实行竞聘承包,确定责任人。同时,要强化考评,在全面实行日平均余额和月均净增额双线考核的同时,承包网点营业人员的基本工资(60%+40%工资)按月全部上报分行,由分行根据月度、季度、全年储蓄实绩进行重新分配,有效解决权、责、利脱节的问题。各支(分)行也要加强对营业柜台存款工作的任务分配及考核管理工作,要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坚决杜绝“吃大锅饭”,搞平均分配,把竞争机制全面引入资金组织工作。

第三,强化对贷差支(分)行存款管理工作。贷差支(分)行普遍反映出存款徘徊不前,加上前段时间资本市场火爆,资金转移效应,导致存贷占比大幅增加,只能依靠同业市场拆借,增加了资金成本。对此,分行应在通盘考虑的基础上,对贷差支(分)行设立拆借资金“警戒线”。贷差支(分)行一定要把组织资金提高到防范风险的高度来认识,要摒弃坐、等、靠、要的观念,克服畏难、怯战情绪,发动全员,人人参战,搞预约,谋大宗,力求存款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此外,做好公关工作,积极拓宽业务领域。依靠微机联网、通存通兑的优势,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深入学校及企事业单位,搞好攻关工作,发展黄金客户,努力增加各类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同时要增加零存整取、整存零取、教育储蓄等存款业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培育新的存款增长点。

2、贷款业务

贷款是银行创造利润的重要资产,利息收入是银行的重要收入来源。因此,各大商业银行都非常重视巩固贷款资产市场份额。

第一,建立良好的客户经理团队,实施团队营销战略。近年来中国建设银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盈利水平不断提高,客户经理团队的建设和培训功不可没,例如“鹰计划”培训就是中国建设银行成功的案例之一。

第二,紧跟区域发展特点,切实把握重大项目;积极参与核心项目建设,体现大行竞争实力。现在正值我国经济复兴之时,各大行应密切跟踪全国及地域发展动态,积极探索参与国家及地方基础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渠道,尤其在自身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力争向直接融资等新业务上进一步拓展。

第三,建立科学的激励考评制度,充分挖掘员工潜能,全方位推进业务发展。按照马斯洛需求理论:人的收入总额在满足生存和生理基本需要以外的部分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这个人的尊严,体现了劳动力的价值高低。一套科学有效的激励考评制度能够稳定员工队伍,增加向心力,充分发挥员工潜能,实现客户价值。

第四,在银行流动性趋紧的宏观调控下,建行应注重结构调整,将有限贷款资源重点投向基础设施、老城区改造和滨海新区规划项目,支持区域实现战略大跨越。

3、中间业务

近来,CPI指数持续高水平,通胀预期明显,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至15.5%,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央行同时也加强了对各商业银行信贷限额控制。随着资银行的深入和中国金融市场的深化,商业银行不能仅依靠传统的存贷业务获取高额的利差收入,这时就需要未雨绸缪,加强中间业务的开展,早日向零售银行转型,避免全面市场竞争带来的阵痛。鉴于各大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中间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结构和提高经营效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适应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要求起着关键作用,特提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策略。

第一,建立业务管理机构,健全业务管理制度。鉴于当前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松散、自发性较强的现实,银行有必要按市场导向重新考虑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从上到下建立独立的专门中间业务管理组织机构,打破以存贷为中心,以产品来设置职能部门的旧框架。按照品种、风险程度高低、金额大小、操作程度难易等标准来界定相应权限,确定分、支行经营种类与额度。新产品的开发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行审批,经批准后,正式组织项目开发;在开发过程中,经办行应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向上级行汇报;开发完毕后,要组织对产品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正式投放市场。实现中间业务产品开发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开发的金融产品真正满足客户需求,实现预期效益目标。建立科学的、完整的中间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有助于对中间业

务拓展状况的把握,有助于增强动力和压力,促进中间业务的发展。建立科学的考评和激励机制,把中间业务的发展切实纳入各级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评领导者业绩、各级行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按照不同区块、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地开展中间业务。银行系统在选择目标市场策略时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和地位把所处环境中面临的各种机会和挑战与自身的资源和条件结合起来考虑,细分客户市场,统揽全局,制定长远规划,组织专门人才对中间业务进行战略研究,充分利用市场营销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预测,发挥本行的优势与特点,瞄准市场热点。对发展较快的城区在发展传统中间业务的基础上,应重点引进和开发多种高层次的中间业务,开展全方位的高起点、高科技、高收益的中间业务,以城区的客户为中心,开展远期结售汇、发行,承销、担保等各类衍生交易,以高科技服务取胜于同业;对发展中城区,有选择地开展中间业务,研究开发中间业务的中级产品,如旅游,房产,路、桥、高速公路收费,自动转账交易等品种,使中间业务操作向方便化、设备适用化方向发展;对落后城区,以传统中间业务的拓展为主,先开展代收代付、理财等初级中间业务品种,逐步创造适宜中间业务开展的环境,提高公众和企业的金融意识。

第三,突出发展重点中间业务品种,加强新产品开发。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品种已有260多种,对这么多品种,建行没必要也不可能投入均等的资源,而应有选择地发展一些重点业务品种:业务的重点应放在进一步完善现在的各种业务上,并根据客户需要不断发展新的业务品种,扩大范围,同时应运用计算机和通讯技术进一步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结算业务应重点提高结算效率,加快电子化建设,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中心的全行统一资金调拨和清算网络及社会电子金融服务网络,降低结算成本;信用卡业务应加快改善用卡环境,解决信用卡使用效率低、特约商户少等问题,使持卡人真正感受到信用卡便利迅速的特点,并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新型卡种,拓展信用卡功能。

三、基于区块特点之优劣势定位分析:以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为例

考虑到传统的总额分析或各支(分)行结构分析,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而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呈现鲜明的区块特点。立足此点,在搜集存款总额、贷款总额及中间业务核心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将核心业务数据按照区块进行加总,以体现整体金融发展与该区经济发展的线性关系,规避各区县发展态势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不平衡因素。各区县划分表格如下所示。通过对银行核心业务存、贷款及中间业务收入历年度数据和现时数据进行汇总,可以得到如下排名情况。

第7篇

关键词: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9-0075-02

20世纪末以来,伴随着金融全球化和新技术革命的浪潮,金融业创新加剧,新的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不断涌现,自1995年10月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成立之后,“电子银行”这一网络时代的金融创新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增强其核心竞争力的焦点。电子银行在各发达国家发展迅速,年均增长速度达50%以上。在我国,继招商银行1998年率先推出了网上银行一卡通业务之后,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了网上银行业务。

发展电子银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被各家商业银行所认同。然而,正如黑客伴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而出现一样,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经营风险和安全隐患。

一、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类型

1.基于风险监管要求的分类

(1)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由于经营决策错误、决策执行不当或对行业变化缺乏响应,而对银行收益或资本所造成的当前影响和长远影响。战略风险在属性上更加普遍和宽泛,银行董事会和执行管理层所采取的战略决策都会对其他风险种类产生影响。战略风险是银行开展电子银行业务时面临的最重大风险之一,如果银行战略的规划和执行出现无效或不当,飞速的技术变革、激烈的同业竞争和该战略的性质都会使银行承受巨大的风险;而如果管理层采取一种过于谨慎的技术跟随战略,也将使银行在一个饱和市场或迅速巩固的市场中没有丝毫立足之地,错失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先机和良机。

(2)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电子银行由于技术采用不当,或所采用的技术相对落后而造成的风险。电子银行最大的优点在于虚拟性,它无须考虑银行的物理结构,整个交易过程在网络上即可完成,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但是,这种虚拟性的实现高度依赖于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技术和设备。技术风险是电子银行风险的核心内容,也是广大客户最为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电子银行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违反、不遵从或无法遵从法律、法规、规章、惯例或伦理标准而给电子银行所造成的风险。由于对网上银行经营行为或客户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明确,往往会产生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会使银行面临罚款、赔偿和合同失效,导致银行信誉的贬低、业务机会的受限制、拓展潜力的降低以及缺乏合同的可实施性等。

(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的风险损失。电子银行业务的操作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内部员工的错误操作或恶意操作以及黑客攻击。

(5)信誉风险。一旦电子银行提供的虚拟金融服务产品不能满足公众所预期的水平,并且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不良反映时,就形成了电子银行的信誉风险。当电子银行出现重大安全事件并被媒体曝光,或由于专用或公用通信线路故障,客户无法使用其电子银行账户时,均会迫使电子银行承担信誉风险。信誉风险还可能是针对整个电子银行界而言的,例如,假如某家有影响力的商业银行因其电子银行业务或电子货币发生危机而出现信誉风险,则相当部分的电子银行客户会很容易将之与其他银行的电子银行安全联系在一起,并误认为所有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都是不安全的。

2.基于电子银行风险形成的原因分类

电子银行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多样,而且涉及范围很广,但归根结底无非是由外部环境因素、银行内部因素和客户因素这三种因素引发。按照引发电子银行风险的因素,也可以把电子银行风险分为外部环境风险、银行内部风险和客户风险。

(1)外部环境风险。外部环境风险是指电子银行经营环境原因形成的风险,这些风险虽不在银行控制范围之内,但往往会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经营产生巨大影响。这些风险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控制这些风险需要从根本上改善电子银行经营的大环境,但这还有赖于政府和社会的进一步努力。这些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由于电子银行经营的平台构建在互联网之上,而互联网本身的安全漏洞造成黑客、计算机病毒入侵的风险难以消除,这些风险必然会转移到电子银行经营之中,使用户和银行造成损失。二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使得参与电子银行交易的客户身份难以辨认,让网络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三是现有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严重滞后,致使互联网上很多行为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一旦出现纠纷难以追究当事人责任。另外,由于现在公安机关没有统一的电子银行案件受理平台,缺乏集中技术和警力,许多电子银行案件也因为涉案金额过小而被拒绝受理,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网络犯罪的诱因,并最终让银行和客户遭受损失。

(2)银行内部风险。银行内部风险是指银行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时因银行自身原因而引起的风险,这是各商业银行应该高度重视的风险。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大大降低此类风险的发生。此类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雇员行为引起的风险,包括:1)内部员工的欺诈行为。如内部员工通过利用其职务之便,盗取客户私人信息,挪用客户资金进行各种风险投资;或通过利用其对计算机运行情况的了解,采取私设账户、伪造存折、改动账表、篡改记录等方式直接将资金转入特定的账户等。2)员工专业知识的欠缺和对业务的漫不经心。由于技术的快速发展,使银行的管理者和员工无法完全了解和掌握银行所采用的新技术,从而产生操作风险以及不能提供良好服务的信誉风险。二是银行信息系统风险,包括:1)系统退化引起的风险,这主要指系统的技术指标落后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要求,使系统不完善、数据不完整或可靠性差,交易处理过程中断或出错。严重的、大范围的系统失效还将引起信誉风险。2)由于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让病毒或黑客侵入银行系统导致重大的错误和损失。三是银行服务制度不完善引起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1)未提供充分有效的服务信息,客户可能不完全了解有关权利和义务,在使用产品服务时警惕性不高。此时,客户也许会由于服务信息的不明确而提出法律诉讼。2)未保护好客户的隐私。银行未经客户授权,泄露客户金融交易方面的信息。如果客户提出诉讼,银行将要面临法律或法规的制裁。

(3)客户风险。从本质上来说,客户风险作为银行外部环境风险的一种重要形式而存在,但是由于客户风险对电子银行业务经营具有极其严重的影响,所以在此单独列出。客户风险是指银行客户有意或无意的行为导致银行遭受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客户恶意行为引起的风险,包括:1)客户否认交易,并要求退还资金。如果银行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交易是经客户授权的,那么银行就可能损失资金。2)洗钱。罪犯利用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从事犯罪活动。3)贷款者不履行义务。二是客户无意的行为引起的风险。相当部分的电子银行客户缺乏安全意识,在不安全的电子交易中使用个人信息,使罪犯能利用本应是机密的信息进入客户账号,给客户造成资金损失,而银行则有可能要承担非法交易造成的经济和信誉损失。

二、电子银行风险的特征分析

第8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创新;营销模式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2-0110-05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一、中间业务的特点

人民银行2001年6月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对中间业务定义为: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中间业务具有两个本质的内在规定性:一是中间业务属于广义表外业务;二是中间业务收入属于非资本性收入,为非利息收入。结合业务发展实际,中间业务具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中间业务具有品种多,涉及主体多,经营范围广的特点

中间业务是一个业务集合,包括结算、、银行卡、信息咨询、担保承诺、资产托管、电子银行、投资银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等十类。其内部关系到每一个业务部门、每一级管理机构、每一家营业网点,主体众多;外部则覆盖了整个经济金融市场,涉及货币、信贷、证券、期货、黄金和外汇市场,具有广泛的经营范围。

(二)中间业务服务价格敏感度差异较大

中间业务是以服务、顾问、安排、策划为特色,以信誉/品牌为支撑,经营对象是服务而不是资金,产品差异化特征明显。客户对结算、等公众化产品服务价格较为敏感,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投资银行等业务的价格敏感度较低。

(三)中间业务收入没有基数

按会计制度规定,中间业务收入年终结转损益,年初从零开始,没有收入基数。相应的收入目标的确定性、市场竞争前景预测要比贷款、存款难度大,其管理也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没有捷径可走。

(四)中间业务的风险结构与成本结构特殊

中间业务是一项低资本占用业务,其风险形式主要是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政策风险和关联风险,经济资本成本低,同时,没有拨备成本,在其成本构成中,人力成本相对较高,具有成本结构的特殊性。

(五)中间业务市场化程度高

按照2003年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间业务收费标准除人民币基本结算七个品种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品种已经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随着技术进步和业务创新的发展,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先后实施了多个版本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在外部市场变化剧烈的情况下调整了200余项收费项目,较好地适应了当前市场竞争的需要。

(六)中间业务信息透明度低,科学考核存在一定难度。

中间业务属表外业务,其收入与业务发生额直接相关,受市场和竞争影响,收入、业务量和价格三者之间的变动关系不确定。在会计报表上没有与收入相匹配、制衡的对应项目,收入必须通过表外科目和台账系统进行监控,上下级行之间客观上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于成本结构方面的差异和各产品之间的成本/收入比差异较大,难以量化并实施差异化考核。

二、中间业务发展趋势

受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市场发展限制,国际先进银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并自我修正,最终通过严格控制信贷等高风险业务、大力发展基本不承担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中间业务,并紧紧抓住外部市场变化和管制政策放松的机遇,通过业务创新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如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资本市场还不发达,市场投资工具很少,资金的流动性较低,相应的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较低,90年代中后期,资本市场高速发展并且开始混业经营,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迅速提升,目前已占其总收入的50%左右。而2007-2008年度我国各上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均不足20%,距2007年时任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提出的“用5-10年的时间,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由现在的17%左右提升到30%-40%左右”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扩大总量,提高占比是先进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普遍趋势。

三、基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

股改上市后,基层商业银行通过强化营销,把握机遇,实现了中间业务连续多年的快速发展,中间业务对经营效益贡献持续提升,对促进经营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某一级分行为例,2006-2008年中间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46.6%,2008年末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2009年上半年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净收入22.68%,首次实现对全行工资性费用的全覆盖,收入总量同比增长26%,在不利的经营环境中保持了高速增长。但同时,基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也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项目之间不平衡,传统项目具有比较优势,新兴业务相对发展较慢,同时当前增收阶段性特征较为明显,发展基础尚需巩固

以湖北工行为例,该行中间业务收入实现了连续快速增长,但从近三年中间业务收入分项目比较情况看,传统的人民币对公结算、灵通卡收入项目相比同业具有较大增长优势,新兴的个人理财、对公理财、信用卡和投资银行业务复合增长率低于同业主要对手,相对同业水平发展较慢。2009年6月份收入占上半年收入总量的37.7%,高于当月同业4家银行收入占上半年总收入31.1%的平均水平;从一级预算项目看,6月份投资银行、担保承诺、资产托管、企业年金、及个人理财等项目实现收入占上半年该项目收入比例超过40%,剔除总行集中下划收入因素,收人项目较为集中,持续发展基础不够稳固。

(二)观念上对中间业务的重要性存在一定认识误区

股改后,基层商业银行面临资产规模、负债规模快速扩张的迫切需求,在加大对竞争信贷和存款业务资源配置的同时,部分行在经营考评、日常组织推动、资源配备等方面对中间业务的支撑力度不足。表现在,一是行长经营绩效考评中中间业务占比较高,但在专业考核指标中中间业务收入指标占比较低,产品指标占比较高,偏重市场占有而弱化了收入创造,扭曲了效益与市场的关系。二是牵头管理部门营销意愿强烈,归口部门相对弱化,归口部门的组织推动作用亟待提升。三是资源分配的刺激作用欠佳,上级行部分激励政策不够连贯,变动性较大,对基层行保持清晰、直观、可持续的业务发展激励有一定影响。四是执行力不足,缺乏除经济刺激之外的更加严厉的激励约束措施,少数行危机意识淡薄,业务发展中没有形成中间业务与其他业务良性互动发展的局面。

(三)当前外部市场环境急剧变化,客户投资行为改变带来业务持续发展的系统性问题

据研究,美国股市与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之间的相关性达到0.46。由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直接或间接与股市相关的,股市的暴跌将必然影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国内资本市场持续动荡以来,银行与资本市场高度相关的产品收益变化明显。2007、2008年湖北工行基金手续费收入分别为26636万元、7553万元,2009年上半年只有1633万元,同比下降2752万元。工商银行总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0月17日,11只未到期理财产品共有7只净值出现连续浮亏(计提业绩报酬后),而有正收益表现的4只理财产品的净值也在1.04以内。经济的不景气影响客户投资结构和意愿改变对新产品发售和持续增收带来一定难度,成为今后一定时期主要的系统性问题。

(四)新产品开发及创新存在不足,应对外部环境变化转型较慢

2008年我国实施持续从紧的信贷规模控制政策,中小生产企业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银行业纷纷通过开发贷款替代的信托类产品规避政策风险,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如建行2008年7月份密集推出18款信托类理财产品,总计发行规模合计达到65.80亿元。从2007年9月到2008年8月,建行、中行、工行、农行分别发行了325只、286只、146只、61只理财产品,工、建两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实现能力分别排在第9位、第2位。工行与同业领先的建行在理财产品的数量和收益实现能力上都有一定差距,产品开发及创新能力亟待提升。

(五)管理体制上资产业务收益模式与同业存在差异,同业行存在专属收入项目

工行资产业务收益管理模式侧重于贷款利息收入管理,同业某行侧重于综合收益率管理。目前同业某行对贷款业务收入管理采取“贷款综合收益率=基准利率+上浮收益”,贷款审查时全面审查利率浮动和中间业务收入水平的综合收益,对企业价值发掘做到最大化,侧重于综合收益管理;工行采取“贷款综合收息率=基准利率+上浮利率”,侧重于贷款机会成本控制。另外与资产业务相关的中间业务产品相对较少。某同业行有部分专属收入项目,设计有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项目资金监管业务收入项目.2009年上半年该同业行抓住房地产回暖的良机,这两项收入合计超亿元,成为增收的一大亮点。

(六)专业人才欠缺,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不明确,影响中间业务持续发展

一是日益增多的各类中间业务产品需要各层级营销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目前普遍面临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老化和营业网点岗位设置问题,营销效率不高、效果不佳,长期来看也难以形成人员顺畅交接的业务持续发展良性机制。二是对各类产品从营销、收益、考核、统计等多渠道急需加大技术支撑力度,尤其要满足从客户、从产品、从专业、从机构多纬度反映中间业务收入情况的需求。目前工总行从管理层层面因新业务拓展较为注重渠道营销的最终结果而相对忽视渠道的具体过程,虽然基于庞大的客户群体许多新业务发展迅猛,但仍较多依赖传统行政命令式的任务指标模式,通过精确计算、科学衡量、全面调动基层营销网点和人员自主营销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比如迄今为止对网银基金、代客理财等业务尚不能与柜面业务一样准确统计还原到原开户网点,影响网点人员自发营销的积极性。

四、基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持续发展策略选择

(一)转变观念,加快发展,迅速推动经营转型

首先,转变观念,提高对中间业务的重视程度是保障。产品多、主体多、范围广的特点决定了中间业务工作是全行的一项共同工作,只有各级经营管理者经营观念的转变和重视程度的提高才能从组织上、机制上为中间业务发展提供持续推动力。其次,加快发展,提高资产负债业务规模是基础。中间业务的持续发展离不开资产负债业务庞大的客户群体,目前湖北工行资产、负债业务与同业领先行还有一定差距,增收基础相对较弱,只有提高资产、负债业务高端客户占比,才能为中间业务收入可持续增长奠定优质客户基础。再次,协调互动,推进经营转型是关键。通过网点转型,将网点由单一服务场所尽快转变为能够提供全套金融产品的金融百货公司,提升网点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实施业务转型,由单一重视规模向效益与规模并重转变,提高各项资产负债业务对中间业务的贡献度,回归效益中心。

(二)强化行政约束,完善考核机制,建立面向客户、面向基层的高效的服务体系

一是强化行长经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纵向上要求中间业务收入在各牵头营销专业的单项考核办法中占比权重要与行长经营绩效考核办法保持一致。横向上在各级行对部门的考核办法中中间业务考核占比也应不低于行长经营绩效中间业务总分占比。二是调整中间业务产品奖励计价办法,对除总行实施重点销售激励的基金、保险、信用卡等九类产品之外的其他产品,取消按营销量挂钩奖励的粗放计价模式,改为按创造中间业务实际收入计价的贡献度考核模式。三是化解费用块块考核和条条管理的矛盾,从省行到支行硬化中间业务挂钩考核的经营费用和工资费用约束,避免中间业务费用被挤占、挪用,保护基层行营销积极性。

(三)明确增收重点,加快重点项目的优先发展

1.把握发展机遇,提升资产业务支撑作用,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水平。

面对国家各项经济刺激政策,在扩大资产业务基础的同时,要进一步提升信贷资源对中间业务支撑力度,提高信贷关联项目中间业务收入同业占比。一是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体系和合理的贷款收益结构,使与资金占用相关的成本体现为利息收入,评级、授信、方案设计等服务价值体现为信息服务、顾问费用等中间业务收入。二是加大投行常规业务的组织推动力度,提高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顾问业务对公司客户的覆盖率和综合收益率。三是提高财险业务对贷款抵押品的覆盖率。从总行对2007年度贷款抵质押物保险情况的通报看,湖北分行贷款抵质押物的投保率为76%,贷款保险利用率为25%,大力开展贷款抵质押物保险业务大有可为。四是大力推动新兴业务的营销。重点挖掘对财务成本敏感的大型优质客户的结构化融资顾问业务,积极推介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备用贷款支持、信托融资+买断/回购型间接银团等结构化融资方案。五是大力开展保理业务、非融资类保函、循环贷款承诺和各类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并通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培育新的增收亮点。

2.提高各类及理财业务分销能力,发挥个金专业中间业务收入生力军作用。

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分销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保险、基金等业务具有风险小、收益高、长期开展可形成一定品牌效应的积极作用。在当前市场充分竞争情况下,保险、基金业务产品众多,营销人员选择范围广泛,通过积极营销和顺势营销即可取得较好的中间业务增收效果,受上级行产品开发限制少。2009年1-6月湖北工行保

险收入3000万元,比一家同业行低8800万元,比另一家同业行低3000万元,充分说明拓展保险市场尚有巨大潜力。因此要进一步顺应市场变化,克服片面产品营销和被动消极营销观念,向全产品营销和培育“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创造型营销”转变,并将业务收入水平作为网点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强化。

3.把握增收重点,提高信用卡业务中间业务收入贡献度。

截至2009年6月30日,某一级分行信用卡发卡量达164万张,约是某同业行的两倍,但该行信用卡中间业务收入3000万元,只有该同业行的62.5%,信用卡业务市场占比与收入贡献不成比例。为此,信用卡业务在快速扩张规模的同时应提高卡片启用率、动卡率、卡均消费额,实现收入增长与业务规模增长协调发展。首先,拓展分期付款业务,加强与车市、房市、电器、装修、旅游等行业的合作,挖掘和创新分期付款功能特色,在提高市场渗透能力和优化分期付款产品功能的基础上提升议价能力,实现分期付款对经营发展的实质贡献。其次,加快发展特约特惠商户。一是加大商户拓展力度,落实各项商户合作步骤和措施,尽可能实施直接营销。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与第三方合作,通过间接营销尽快扩大对商户的市场覆盖面和份额,拓展和扩大信用卡发卡和交易的平台。三是规范商户费率,加强商户服务,提高消费和透支交易量,逐步弱化对银联的依赖,进一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再次,规范信用卡收费行为,对同业大行已收取的收费项目及时跟进。一是尽快落实2009年版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中的信用卡异地存款收取相应手续费的规定,堵塞收入流失漏洞;二是比照同业银行做法,对各类信用卡的本地取现业务也收取相应的手续费,体现信用卡的信用消费功能,增加收入来源。

(四)协调配合,推行“1+x”综合营销模式

传统的专业各自为政单一营销模式难以适应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发展需要,推行“1+x”营销模式,实现纵横结合,以点带面,立体推进,是提升全行中间业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渠道。一是从产品视角进行综合营销。在客户提出“1”个产品需求时,引导客户经理从中发现其他“x”个产品的市场机会,及时跟进其他金融产品营销。重点开展3条综合营销产品线:以存款业务为轴心,延伸营销保险、国债、基金、理财等中间业务;以贷款业务为轴心,延伸营销融资顾问、财险、报表审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中间业务;以结算账户为轴心,延伸营销电子回单柜、账户收支控制、“对公基金”、“债市通”、“超短期对公理财”等中间业务。二是从客户视角进行综合营销。从“1”个客户延伸到“x”个客户,通过一个客户的营销,带动上、下游客户的营销,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实现对优质客户板块的辐射营销,形成中间业务客户链。三是从职能部门视角进行综合营销。中间业务营销从“1”个部门延伸到“X”个部门,发展一个部门突破、多个部门跟进的营销模式。以公司业务部门为主导,形成授信审批、银行卡、外汇等职能部门的联动营销;以个人金融业务部门为主导,形成机构、电子银行等职能部门的联动营销;以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为主导,形成个金、银行卡、电子银行等职能部门的联动营销。通过在全行推行“1+X”综合营销模式,全方位、多视角地增加中间业务竞争力。

(五)加大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争取市场领先优势

充分发挥工商银行在科技、产品、机构和客户等方面的优势,围绕重点领域、热点市场和重点客户需求,加快新业务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除在现金管理、账户管理、清算、国际结算、灵通卡、信用卡、电子银行等基础领域创新外,要紧紧把握当前资本市场动荡、居民理财需求众多的外部环境,大力发展以信托理财、灵通快线等以理财为目的的各类公司和个人中间业务创新。既要突出品牌效应,又要形成能够满足高端客户需求的涵盖各个时间段的高端产品线,还要有长期开办的能够满足普通客户需求的日常理财产品线,形成“总有一款适合你”的全方位产品体系。另外审慎开展以衍生产品交易、代客风险管理等目前阶段较高风险的新业务,在加强对国际国内和地区经济环境、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对中间业务产品影响研究的同时,及时对基层行和客户进行风险提示或业务指引,并通过重新定价或补充风险控制手段,来完善和弥补现有产品避险功能,及时规避中间业务的系统性风险,形成风险控制和业务营销均衡发展的服务产品品牌效应。

第9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利率审计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虽然商业银行对存贷款利率决定的自主性不断增强,但在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市场利率的形成机制也在不断生成。因此,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利率的最终决定还得由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来决定。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波动幅度会不断加大,利率波动频率也会不断加快,由于利率波动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利率风险可能会使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减少、造成资本亏损、降低预期收益。而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利率风险一般采取缺口管理、平均期限管理、动态模拟分析等传统管理手段,近年也开始利用内部审计手段对利率风险进行深入管理,如设置专门利率风险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审计频率、尝试设置相关标准、制定审计流程、改善审计质量等等。利率风险内部审计在操作上有其自身的规律,但国内银行在利率风险内部审计的一些具体问题和方法观念上仍存在着认识不清的现状,下面就是笔者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看法。

一、关于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

1.利率风险审计一般采取非现场审计

就一般的内部审计工作而言,现场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审计检查,这是传统的内部审计方式,其目的是为找出问题的根源从而为解决问题提供直接的审计证据。当前,商业银行的总账可以集中到总行或一级分行,会计报表等数据的输出也由上级行直接打印,发现问题也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质询被审计单位,审计的时效性得以极大地提高。这使得利用总账传输系统及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实质性的非现场审计成为可能,非现场审计借助计算机和现代网络技术的支持,通过对审计对象相关业务数据和资料的连续调集、整理和分析查找经营管理存在的疑点和问题,评价经营管理现状和风险程度。为现场审计提供线索和资料,为制订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资源提供支持。就整个审计体系而言,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都是审计监督方式,二者各有优势,也各有局限,弥补各自局限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二者互为补充,统一于科学有效的审计监督之中。非现场审计帮助制定科学的审计计划、提供审计线索;现场审计保证审计计划的有效执行。非现场审计广泛的覆盖面与现场审计有针对性的审计点结合形成审计监督网,两者共同促进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实现。

但是利率风险内部审计是一项较为专业化的、比较独特的审计活动。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其大多数大额存贷款都集中在一级分行甚至总行,而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等等市场业务一般都是由总行操作,故此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一般都是在一级分行以及总行来开展,利率风险内部审计工作也是在商业银行的这些层次来进行。在相关工作中对利率风险的认识和评价,主要是对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利率缺口、期限缺口进行研究、分析,所需要的数据、信息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各级机构的资产、负债报表,而这些报表往往不需要到实地进行查阅,因为这些资料都会被上交到一级分行及总行。因此,在经营管理比较成熟、高效的西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管理及其内部审计基本上都是非现场审计。

(2)利率风险审计是否需要现场审计

这个问题需要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经营管理的现状,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利率风险内部审计主要也是进行非现场审计,但在一些方面,现场审计仍然不可或缺甚至尤为重要。

比如,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的制定上,可以一定幅度下浮,无限上浮,这是鼓励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上要更多的考虑贷款风险以及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但其实际制定的贷款利率能否体现上述因素,会不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息收入的减少,这在报表资料上都是无法显示的,必须现场获取、查阅相关凭证才能够进行实际的风险评价。

再比如存款利率,当前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没有下限,不能上浮,虽然央行在国内的一些信用社正在开展利率上浮的试点,但全面的允许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适度上浮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个别的商业银行或分支机构,为了更多的吸收存款,不惜采取各种高息揽存的违法手段,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负债成本,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利率风险。而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利率风险,同样在其报表上是不会显示出来的,也需要对一些原始凭证进行严密审计。

二、关于计算机审计

1.利率风险内部审计主要依靠计算机审计。

利率风险内部审计开展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计算机审计的应用程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利率风险的认识、评价需要大量使用计算机审计手段。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小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基本都实现了电子化、网络化,基层银行的业务数据都会通过银行内部的计算机网络传输到上级机构,直至传输到总行。利率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活动所需的数据信息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商业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获得。利率风险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主要来自资产、负债项目,这些都是下级行向上级行报送的基本业务数据,完全可以很方便的通过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获取。

而且,在对利率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的进行内部审计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相关的计算机分析系统来辅助审计。由于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利率越来越复杂多变,其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如何、相关风险管理是否有效,都可以借助计算机来进行动态模拟分析、测试。目前我国一些商业银行正在进行与内部审计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建设。如2004年建行总行审计部下属的非现场审计处和IT审计处,已经共同开发出审计信息管理系统,这在国内银行业中抢了先。一旦相关信息今后便捷、完备的录入审计信息管理系统后,审计部门就能对各项业务及其风险进行随时监控。

(2)利率风险内部审计是否需要对原始资料进行审计

无论将来利率风险内部审计手段如何发展变化,但就目前来看,利率风险内部审计在某些方面还是要对一些原始资料、凭证进行审计。这一点的原因和前面论及的"利率风险审计是否需要现场审计"的原因是一样的。实际上,对于利率风险审计来说,非现场审计与计算机审计大体上是一致的,但也不尽然,如即便没有计算机及其网络,依靠商业银行汇总到的各级机构的资产负债资料,仍然可以"非现场性"的完成绝大部分利率风险审计工作。同时,现场审计和实物审计也不尽相同,但二者对于利率风险内部审计不可或缺的原因是一样的。

参考文献:

[1](美)保罗•J•索贝尔,《审计人员风险管理指南》,中信出版社,2004年.

[2]张建友,《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

[3]赵志宏,《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

[4]万静芳,《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

第10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营销渠道 特点

渠道是商业银行进行市场营销和实现盈利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渠道主要是指银行柜台。银行柜台包括对私柜台和对公柜台,主要面对商业银行的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进而从中获取利润。美国学者罗伯斯(2001)在著作《商业银行发展概论》一书中这样说道:商业银行的渠道主要有:柜台渠道;自助渠道;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五类。在本文中笔者把商业银行的渠道归纳为电话等多种用户终端、自助设备、物理网点以及网上银行和手机等四种类型。并对各个类型营销渠道的特点进行具体的论述。

一、商业银行营销渠道的类型

渠道是商业银行实现利益的场所;是商业银行挖掘客户资源的场所;是商业银行维系客户关系的场所;是商业银行进行银行产品营销的场所;是商业银行为客户进行服务的场所。由此可见,渠道是商业银行的利益所在。基于此种情况,渠道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商业银行不仅包括很多个物理网点,还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以及POS、ATM等其它营销和服务渠道。总的来说,商业银行的渠道主要包括电话等多种用户终端、自助设备、物理网点以及网上银行和手机等四种类型。

(一)物理网点

所谓的物理网点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各大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是商业银行的主渠道。大型存取款业务都是通过物理网点办理的。

(二)自助服务渠道

自助服务渠道的发展是商业银行早期开发的渠道之一。主要包括ATM、POS等。一些小额的存取款业务或转账客户都可以自助进行处理。减轻了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压力,同时也给银行客户提供了方便。自助服务渠道是二十四小时服务的,客户可以随时办理相关业务,即使是在凌晨也可以及时办理相关的业务。

(三)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商业银行渠道。也有人将网上银行称之为电子银行。网上银行具有便捷性的特点,客户在家里就可以办理相关的银行业务。网上银行的出现为商业银行进行渠道建设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

(四)电话银行

电话银行主要为银行客户提供二十四小时全天候服务,如果客户需要咨询什么问题都可以通过电话银行来咨询。同时,一些简单的转账或账户余额查询等都可以通过电话银行来办理。电话银行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服务的主渠道之一。

二、商业银行不同类型渠道的特点

(一)商业银行传统服务渠道――物理网点的特点

商业银行最开始创办的时候采用的服务渠道就是物理网点,物理网点是早期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服务的唯一渠道。它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与客户面对面进行交流,在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客户就需要在物理网点进行办理。随着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诸多渠道的产生,物理网点为客户服务的能力似乎是有所降低。不过在金融产品的交叉营销能力上却有大幅提升。到目前为止,物理网点仍然是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服务的主渠道。商业银行物理网点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目前,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是实现与居民和企业之间实现借贷关系的唯一渠道。资金借贷一般都具有很大的风险,企业与居民想向银行进行资金借贷的时候,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是很难实现的。必须要与银行当面洽谈、核实。所以物理网点就成为商业银行与借贷款人之间进行交易的主要场所。

其次,当前中国的商业支付手段还非常单一,客户想使用各种票据进行支付的话很多条件还不够完善。除此之外,很多企业、单位或居民还不习惯使用票据支付。大家普遍习惯进行现金支付。基于此种情况,商业银行物理网点的出纳服务还是很有需求的,物理网点的这种现金服务能力是其它渠道所无法取代的。

最后,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可以实现与客户的面对面交流,进行面对面的金融服务。这样一来,就可以为商业银行实现交叉销售提供机会。对于大多数居民和家庭来说,银行金融产品的购买和选择,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因此,很多居民或家庭在购买银行金融产品之前,都会进行详尽的咨询,最终才会决定是不是购买,该如何买。基于此种情况,很多商业银行到目前为止都保留有咨询人员及影响人员。商业银行之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不是所有的客户都具备专业的金融和理财知识,不是所有的客户都对银行的具体业务流程都非常了解。一些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来说非常简单的问题,到了客户那里往往会变得非常复杂。这就需要银行的咨询人员或营销人员为客户进行详尽的介绍。这也是物理网点作为商业银行主渠道的原因之一。

虽然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具有上述如此多的优点,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缺点。例如,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具有固定性,客户如果离物理网点较远的话,办理业务就相对麻烦;又如,商业银行物理网点的上班时间是固定的,不像网上银行和自助银行那样可以二十四小时为客户服务;再如,如果当天在物理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比较多的话,客户就会等待很长时间。最后,由于商业银行物理网点需要很多的人力资源进行工作,也是商业银行最浪费钱财的渠道。维持物理网点的成本相对较高。

第1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金融产品营销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财富水平显著提高。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1810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1985年的0.15万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82.67万亿,个人和家庭逐渐成为社会财富的主体。

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产品是商业银行在经营中按客户对象划分出的、专门以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的业务,是对居民个人或家庭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总称。具体来说,是指金融企业以个人金融市场为导向,对广大的个人客户以人文、心理以及行为上的差异进行细分,选择最有利可图的目标市场,设计出“合适的”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然后运用整体营销手段传递并提供给目标客户,以获得、保持、增加顾客,在满足客户的需要和欲望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利益目标[1]。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产品营销工作不仅是银行获得利润的需要更是其培育优质客户、加快产品创新、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途径,对于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产品的特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销售的个人金融产品主要包括准货币市场基金类型产品、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组合理财产品等,其主要特点如下所示:

2.1 无形性

银行业属于服务业的范畴,其产品在交付客户使用之前没有具体的形态,客户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根据产品的功能和银行服务的优劣来评判其好坏。因此,将无形产品有形化是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策略之一,商业银行可通过服务环境、设备和金融工具等手段来实现个人金融产品生产与包装的实体性内容使产品有形化。

2.2 相互关联性

商业银行的特性决定了其各类个人金融产品或服务之间的特殊关系和相互派生的特质。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金融产品营销策划时往往较关注各种产品之间的相互关联,努力推行产品组合营销策略,这样既为银行自身的“存量产品”寻找广阔销路,也为客户提供了系统化的产品和服务。

2.3 同质性

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产品的同质性是指不同银行提供的同一类型的产品在功能上基本是相同的。如近年来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推出的双币种贷记卡,除了产品名称的差异外几乎没有区别,都是一卡双币种,均具有透支、免息期、约定还钦、委托购汇、境外紧急服务、24小时免费客户服务电话等功能。

2.4 可分性和组合性

个人金融产品功能的同质性,决定了其产品的可分性。如多家银行都在经营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以到不同的银行获得贷款。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促使银行想方设法尽量为一个客户提供满足特定的多种需求的产品组合。因此,单一产品的质量或创新已不足以应对银行同业间的激烈竞争,如何为客户提供有吸引力的产品组合,提高产品组合的质量,创造产品组合的竞争优势,成为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产品营销、创新的重要内容。

2.5 增值性

一般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消耗直到完全报废,而银行个人金融产品却能为客户带来比购买产品本身更大的价值。例如,储蓄存款给客户带来利息的直接盈利,使存入银行的资金增值;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则是使客户在获得资金后,提前享受某种便利与幸福。

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产品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客户关系管理”理念的引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产品营销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在营销意识逐步增强,经营方式正在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创新的步伐明显加快,营销手段和分销渠道渐趋多样化。但是由于国内商业银行真正开展金融产品营销工作的时间不长,符合社会市场需求的营销体系和营销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金融产品营销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3.1 个人金融产品营销理念落后,营销渠道不舒畅

首先国内商业银行还没有从战略角度上重视对从业人员进行营销理念的培养和营销文化的培育,员工还处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当中,没有形成与企业目标一致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意识。尽管商业银行提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但是很多银行营业机构对个人金融产品营销工作并不重视,也不能组织有效的营销活动。

其次国内商业银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经营模式仍然存在,以“产品为中心”的部门设置和相互独立的营销渠道使得立体化的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很难建立,有效的金融产品营销工作很难顺利开展。

3.2 个人金融产品趋同性和恶性竞争加剧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采用无差异营销策略,用一种产品、一种营销手段满足所有的市场需求。由于缺乏深入的市场调研和市场细分,导致产品没有办法准确定位,竞争策略针对性不强,所推出的产品与市场需求、客户需求严重脱节。而且金融产品的易模仿性强,使得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产品在业务功能、市场定位和客户群体等方面大致相同,缺乏特色,银行竞争异常激烈,变相提高了经营成本,降低了银行实际收益水平。

3.3 营销策略技术含量低造成高投入低回报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推行的金融产品营销策略技术含量低造成高投入低回报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开展市场营销的投入、产出分析流于形式,对营销要达到的盈利没有明确目标;在营销对象上仅限于熟悉的客户,很少主动约访陌生客户;促销方式一般都是发放宣传单、挂横幅、做广告等方式,方法单一且不注重营销效果,对客户的金融消费引导不够;产品上不注重组合营销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银行产品;营销宣传不注重后续工作和客户反馈,不能有效巩固客户群。

第12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金融创新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2-0060-03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是非常重要的投资理财渠道,也是商业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产品在西方国家已有半个多世纪,但在我国的发展不足十年,随着我国居民储蓄水平的不断攀升和进出口带来的外汇储备的增多,商业银行理财市场以井喷之势迅速膨胀,成为我国投资专业化、集中化的投资理财力量。

一、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现状

根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特征,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打新股类和结构类。固定收益率产品收益率大体固定,可以看做是储蓄存款的一种变型。打新股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针对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并不能中签的风险专门推出的,试图以巨额的资金保证中签的稳定性。结构性理财产品源于上世纪美国,它是将固定收益特征与衍生产品特征融为一体的一种新型理财产品。它的风险比股票、基金低,收益比定期存款高,是介于股票、基金、定期存款之间的投资工具,可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是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工具。

但综观2008年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普通类理财产品占90%以上的份额,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比重不足10%。2008年国际经济形势难以预测和各种挂钩边的走势难以判断的条件下,我国中资银行在年末基本上停止了结构性产品的发行。可见,中资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的发行还远不成熟,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创新空间,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一个重要的增长点。

(一)我国商业结构性理财产品品种繁多,但以普通类为主,复杂产品不多

结构性理财产品挂钩不同的衍生工具标的物,如汇率、利率、股票、基金、股票指数、黄金价格及特殊商品等。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以股票、商品类等普通类为主,利率、汇率及相对复杂的产品不多。很多银行选取了更丰富、更紧跟市场热点的基础资产,如民生银行“非凡理财‘艺术品投资’计划产品”,参与当代艺术版块投资;“非凡人生、品味生活”理财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分享全球铂金和咖啡的价值增长机会。中国银行的“日进斗金”理财计划挂钩了伦敦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价格。北京银行的“心喜”个人理财产品与CPI挂钩。这些都表现了极强的产品创新理念。但面向高端的、复杂的理财产品不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水平和层次有待提高。

(二)中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以稳健性为主,保本收益类产品占很大比重

中资商业银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以保本或最低收益率为主,2008年保证收益和保本活动的占到76%,而非保本收益产品仅占23%。中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以稳健为主,特别是美国次贷危机后,基本上以保本为主,市场更趋于保守。保守的策略体现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不足,技术不强,降低了收益水平。受市场深幅调整和产品设计缺陷的影响,2008年共有34款零、负收益到期产品,鉴于国内投资者的风险厌恶态度,不少商业银行在产品设计中不仅加入了产品本金保本机制,有些产品还设计了保息条款,这一方面有利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但风险和收益是相对的,也必然限制了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三)各商业银行挂钩标的集中度较高,模仿程度高

中资银行的挂钩标的集中度高,产品雷同,生搬硬套和简单模仿现象还比较多,例如2009年3月4家银行发行了5款理财产品,其中与股票挂钩的主要有香港上市的中国概念股票,汇率则为美元兑港币和欧元兑美元汇率,均以美元为中心,商品现货价格为黄金价格,信用为四大商业银行的信用。又如基金挂钩类产品中,各家银行的产品中出现了多次的香港盈富基金、shares新华富时A50中国指数基金、恒生H股指数基金等。当然标的相同的设计反映出银行对宏观经济走势和各国政策调控的判断一致,并且同一挂钩标的理财产品设计也有差异,投资者可以仔细甄别理财产品的设计结构来选择理财产品。但过分类同的设计,难免会导致产品的过度竞争及到期后的“一荣俱荣”或者“一损俱损”的局面。

(四)从发行主体看,上市股份类银行显示了较强的创新能力

在我国的结构性理财市场上,5家国有控股银行显示了较强的实力,产品发行量大,2008年共发行1058款,占到总数的近1/4,但发行的类型比较单一,多集中于人民币普通类产品及其中的信用类与利率类产品,人民币产品占到70%,其次是美元及澳元产品,而其他币种的只占10%。期限也以短期为主,跨期1年以上的产品只占2.4%左右。因此,国有控股银行在理财市场的表现与其在中资银行相对占优的规模相比,显得过于保守。相反,上市股份类银行是最活跃、最具创新的主体。2008年11家股份制银行发行了2576款产品,占到整个发行量的58%。币种选择更加以人民币为主,高达82%,期限以小于3个月的为主。资产主要集中在信用和利率类产品,以信用类产品为例,北京银行(395款),招商银行(972)款产品期望收益率4.53%和4.22%,而且这些产品大多引入了担保机制,可以视为无风险的产品。而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发行则比较少,2008年仅有3家银行发行了结构性产品。

二、影响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的障碍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创新能力也大大增强,但与外资商业银行相比,“中资重量、外资重质”的局面并没有改变。中资商业银行在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中远落后于外资银行,2008年中资银行共发行了111款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数仅占结构性理财产品21.02%,并且结构性理财产品的设计、品种、收益及期限上还存着较大的差距,其主要的原因既有我国的银行和监管体制上,也有银行自身的技术层面上的。总结一下有以下几点:

(一)中资商业银行受制于分业经营,理财产品进入资本类产品的合规性问题没有解决

中资商业银行无法通过直接管道进入银行间市场以外的市场进行投资,使投资组合的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理财产品在资本市场不具备虚拟法人资格,进入资本市场只能借助信托平台。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是通过信托合同,建立信托关系,明确银行、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银行借助信托平台,可以跨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促进业务快速增长。但这种合作模式的法律定位不清、

管理效率低和风险控制问题成为一大瓶颈。国际理财市场的一个主流产品模式是基金模式,能够兼顾效率和公平,尽快确立理财产品的基金法人地位既符合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也解决了目前银信合作的法律的尴尬。

(二)我国商业银行尚不具备结构性衍生品交易平台和对冲技术

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其中重要的原因是金融衍生工具过多、过复杂。而我国的现实是我们缺乏结构性衍生品的生产能力。我国目前市场上的结构性衍生品都是同国外机构合作推出的。在结构性产品的投资过程中,商业银行只发挥中间商作用,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向外资机构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外资机构则依靠风险对冲技术赚取优厚的利润。结构性理财产品是国际理财市场的主流产品,国内商业银行在衍生品生产能力的缺失,严重阻碍了银行理财产品向高端市场的演进,制约了银行投资管理能力的提高。当然,在目前我国基础衍生品交易平台尚不具备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合作是必然的过程,通过合作,商业银行可以了解和学习衍生品平台开发、建设过程,和国外银行投资管理的经验和技术,进行衍生品的开发和创新。

(三)商业银行在结构性产品发行中存在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的设计中由于经验不足,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1 基础资产和支付条款的错配,主要有基础资产的单一化、支付条款的单一化和基础资产和支付条款的错配。如中行汇聚宝0703B理财产品,产品收益挂钩美国得克萨斯原油价格,但最终产品收益挂钩超过产品设定上限致使收益为零。2 发行时机和市场时机选取不当,产品设置的风险敞口过大。例如2008年“基金系”QDⅡ集体深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境外市场选取不当和敞口过大,缺少应有保本、保息条款。3 资金运作和投资组合的监控不力。普通类产品和部分“伪结构”产品由于资金运用方向和投资组合比例模糊不清,有些商业银行存在违反协议书的嫌疑,动用理财募集的资金到二级市场直接购买股票,存在着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发展的建议

(一)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优势,形成自身特色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应有自身特色的产品模式,例如面向低端个人投资者的理财计划,被称为打包式理财产品,主要是一年以内的短期产品,也称为初级理财产品。其原理是通过短期的滚动发行,投资中长期产品,用长线产品收益弥补短期产品收益,从而获得长短期的价差收入。这种理财产品具有操作简便、易于推广的特点,但容易被模仿,缺乏核心技术,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外资投资银行创新的方向是面向高端客户发展高级理财产品,如指数挂钩复杂的结构产品,偏重于长期投资,指数产品可以申请专利,其他银行使用必须支付专利费,是货币市场衍生品创新的基础和依据。随着竞争的加剧,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要向专业化、集中化发展。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技术构造复杂的理财产品,培养专业的人才和技术平台,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要转变观念,寻求创新突破,建立核心能力,从中间商变成生产商。要根据自身优势,形成有自身特色的拳头性理财产品。

(二)通过组织创新,实现合规化经营

从短期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取得依托牌照,实现业务合规化经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投资风险;从中长期看,商业银行实现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提高投资和管理效率,实现规模效应。商业银行应该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在投资者教育、信息披露透明化过程中达到国际水平。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建立自身的理财平台,协调各市场主体的关系,包括与基金公司、依托投资公司的关系,促进理财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三)逐渐建立衍生品平台,培育和吸纳各类金融人才

第13篇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金融水平的提高和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普益财富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1月中国驻地银行共发行了1199款个人理财产品。几十家银行上百种个人理财项目,投资者应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本文在研究对象上选择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发展相对成熟的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分类总结理财产品的特点。根据特点分析,为投资者提供行之有效的投资理财建议。

二、我国理财产品的发展及现状

近年来,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快速发展,表现为以下方面: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全覆盖,结构创新日趋活跃,产品门类日益多元化;金融危机冲击下,投资者风险厌恶程度上升,避险型理财产品成为主流;产品期限结构短期化,申购赎回机制日益灵活,流动性不断增强。

三、理财产品的特点分析

(一)理财产品分类。不同的研究角度,学者对于理财产品的分类各有不同。根据本金与收益是否保证,将其分为保本固定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与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3类;按照投资方式与方向的不同,有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和QDII型等。本文从投资者的角度进行分析,采用投资方式不同的分类方式,对每类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了具体分析。

(二)各类理财特点。不论是储蓄存款、基金、股票还是金融衍生工具,作为投资的金融工具,都具有三个基本特点,即风险性、盈利性及灵活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也不例外。本文从金融产品的三个基本特点入手,对各类理财产品进行分析。风险性从其投资的方向、是否保本保息来衡量;盈利性主要是其到期的收益率;灵活性用其投资的期限和能否提前终止来考察。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和普益财富网联合的近年来几期《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报告》,选择报告中推荐的有特色的理财产品对其以上三个特点进行了分析。

1、债券型理财产品。债券型理财产品是指银行将资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也投资企业债、企业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工具。从本文所选择分析的建设银行的利得盈债券、中国银行的债市通和华夏银行的华夏理财"增盈107号"人民币364天债券型产品3种理财产品可以分析得出债券型理财产品的以下特点。商业银行推出的债券型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等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强、风险小的产品,因此投资风险相对于其他三种理财产品风险最低。相对的低风险就意味的低收益,一般的债券型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只能达到2%-4%。投资者只能获得一个相对于存款利率稍高的收益。客户一般不能终止投资,同时期限也比较短。

2、信托型理财产品。固定收入信托型理财产品因保本保息,提供100%本金保障的基础上,而且因为项目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率很稳定。收益高、稳定性好,是固定收入信托类理财产品的主要卖点。这类产品起点金额为5 万元, 期限一般在2年以下,现阶段年化收益率为4%~6%,收益远高于同期存款。客户一般不能终止投资,一般信托型理财产品的期限在两年左右。

3、挂钩型理财产品。挂钩型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港股挂购等。从本文所分析的中国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A+计划2009年第四期产品1、中国银行的中银进取10001A-标普高盛农产品超额回报指数挂钩产品和北京银行心喜系列2011080号:人民币7天SHIBOR利率挂钩理财产品挂钩型的理财产品特点主要取决于其所挂钩的产品。

挂钩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大,收益率也相对较高,优质稳健的此类理财产品可以达到6%-8%的收益率。有时,商业银行对募集的理财资金的运用与所挂钩指标毫无关系,二者在不同体系中各自运行,投资者所获得收益率无法明确计算,只能任由商业银行分析,缺乏很大的参考价值。挂钩型理财产品的期限长短不一,投资者也没有提前终止的权利。

四、理财产品投资建议

(一)首先了解产品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状况。一般来说,保本固定收益类型的产品风险等级最低,可视为固定存款,适合保守型的投资者。与其相对的不保本产品,收益一般为浮动型,这种产品风险等级较高,但往往预期收益很可观,适合于进取型的投资者。介于两者之间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应该最受广大投资者青睐。在保证不损失本金的情况下有机会获得高于定存的收益,适合稳健型的投资者。

(二)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重视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与方式,看产品的结构设计是否合理、能否实现盈利。通过分析各类产品的特点得出的投资建议如下:1、债券型产品,由于债券类产品投资标的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所以它适合投资风格较保守的投资者,这样可以低风险获得较定期储蓄高的收益,另一种是做了投资组合的投资者,可用此类产品降低组合风险。2、信托型产品,信托类产品主要投资于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回购的信托产品或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虽然产品不保本,但产品收益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比较适合追求高收益,有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但是在投资时,选择有实力、有银行担保的产品,规避信用风险。

第14篇

以「低碳風暴·席捲天下為主題的2012年艾美特電風扇新品發佈會在深圳隆重召開,艾美特與大陸100餘家經銷商代表共同吹響「低碳的號角,向全行業宣佈「2012年電風扇的低碳風暴已經來臨,低碳、節能將成為未來行業發展的新主題,並向消費者發出呼籲,「節能、減碳,從生活中的一點一滴做起!

意識決定行為

貫穿「低碳理念

從很早開始,艾美特就意識到低碳環保才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從產品的研發設計,到工廠流水線生產,甚而企業內部的行政管理,都始終堅持著「低碳先行的準繩。

艾美特從電風扇的工藝設計落點,將風扇的能效提升2~3倍。現在絕大多數的風扇能效在20%多,艾美特新推出的風扇能效可以做到50%~70%,從而使新型電風扇比傳統風扇節電60%,這對於電能需求持續提高的中國大陸來說,有著非常現實的意義。

台灣在電機方面的研發領先於大陸,所以,艾美特從芯片、電機、機械、變頻等方面都採取了頂尖的技術。例如,電風扇的核心部件就是電機,與普通電風扇使用碳刷電機不同的是,艾美特新品使用的是無刷電機。無刷電機使用的人工合成的磁粉降低了原材料的成本,節能金屬提煉過程中碳的消耗。

2011年5月艾美特推出的數控型電風扇「風神省電王,創造了「一度電可以連續用52天的奇跡,與市面上同業最暢銷品牌的一款最高檔電風扇的耗能數據對比,令人驚歎不已!據艾美特研究室測試,在最大速檔位時,艾美特耗能在18.95瓦左右,而比較的同業最暢銷最高檔這款耗能在41.00瓦左右;在中速檔位時,艾美特耗能在6.99瓦左右,而比較的同業最暢銷最高檔這款耗能在33.54瓦左右;在最低速檔位時,艾美特耗能在2.24瓦左右,而比較的同業最暢銷最高檔這款耗能在29.13瓦左右(見表)。一般情況下,耗能相差在2~12倍。在全球呼喚節能減碳的今天,艾美特用品質和行動履行著社會責任,從真正意義上實現了節能、低碳。

抓住關鍵環節

永不懈怠研發

艾美特專注電風扇生產近40年,從1991年在深圳建廠開始,見證了無數個大陸小家電企業和電風扇作坊的發展和隕落,卻一直低調行事。現在,「艾美特這個名字可以稱得上是中國電風扇的代名詞:年產能2000萬台,平均1.5天就有一個新品誕生,在日本市場,每3台電風扇產品就有一台是艾美特設計生產的。

艾美特從創意,工藝設計、研發做樣板,做量產都是用最好的設備。研發過程也是一樣,加工機器要買最好,研發人才也是找最好的人才,找最好的科研機構和學術機構來合作。

「我舉個數字,2007年我們員工人數是7000多人,2011年我們還是7000多人;2007年我們的產值是人民幣12億多,2011年翻一倍;員工人數沒有增加,只是在旺季的時候招一些臨時工。我們研發產品和創新產品的平均單位提高了,另外一個就是工人的生產效率也是提高了。這些年稅務成本在增加,材料價格往上漲,我們不但克服了這些,還確保了3%~7%的純利,保證了工人五年來工資翻一倍,這都是研發、生產各個環節的功勞。艾美特電器(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蔡正富說,「研發是關鍵環節,永遠不能懈怠。

延伸專長

擴展產品領域

2011年11月6日,蔡正富攜團隊及艾美特的低碳產品亮相「台灣名品博覽會北京農展館現場。借此平台,艾美特推出了大陸第一款全食物、全營養的「首膳養生機,為消費者實現了「全食物的高營養價值。首膳養生機集六種功能於一身,超強粉碎功能可使人們吃食物時連皮帶籽地食用而不會影響口感,實現了西方提倡的「全食物式生活方式,既體現了科技進步的力量,又為健康加速,符合健康、精緻、低碳的生活標準。

首膳養生機擁有32000轉/分的超高轉速,可瞬間震破食物纖維中堅硬的細胞壁,將食物營養全部釋放出來,比普通榨汁機多釋放10倍以上的營養成分。為了讓首膳養生機能夠實現對食物營養最徹底的釋放,又要保障整部機器在運轉的過程中,不浪費一點能源,實現低碳、節能的理念。僅僅是攪拌刀頭的材料、形狀,艾美特研發人員就做了上千次的反復試驗,可以連續運轉6000小時。

首膳養生機無任何加熱管,同樣憑藉的是電機,這是艾美特的專長。艾美特的電風扇都是保用十年的產品,十年之後出現故障,更換電機之後,還可以繼續使用。「我常常也在呼籲業界,我們要做耐用品,一個產品至少讓消費者能夠用十年以上,不要說用一兩年就壞掉了,所以經銷商接受了、消費者接受了。蔡正富說。

永續低碳責任

引領家電行業新標杆

艾美特重視每一個物料的價值,堅持設計生產最高品質的產品,不盲目追求量大價廉的訂單,不妥協於激烈的市場競爭。艾美特的產品雖然成本較高,但是使用壽命長、損耗或廢棄的物料及能源更少,最終從消費者利益和環境保護來說才是真正雙贏的做法。這也是艾美特真正踐行企業社會責任的表現。

「艾美特在未來,將會一直堅持走低碳科技的發展之路,這是全球經濟發展的大勢所趨。也只有堅持走低碳發展的方式,企業才能與社會、自然、消費者,形成最和諧的互補關係。同時,艾美特也希望消費者能夠用實際行動踐行低碳生活,支持低碳節能產品。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用稍高一些的成本購買節能產品,讓廠家能夠有更多的資金投入到新的節能技術的研發上。購買優質的產品,延長產品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15篇

近年来,各商业银行的主诉法律纠纷,无论是涉案件数,还是涉案标的额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据初步了解,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目前的主诉经济纠纷诉讼案件每年均在数千件以上,标的额均在数十亿元以上。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主诉经济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从法院受理的民事、经济案件来看,目前,金融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居法院受理的民、商事纠纷数量的前列。如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计,北京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中,银行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案件始终位居首位,占50%左右,其中,95%以上银行做原告 .

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占主诉法律纠纷的绝大多数

目前,商业银行的主诉法律纠纷绝大多数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借贷合同、担保合同纠纷一般占商业银行经济纠纷案件的90%以上。据对某商业银行某分行的调查,2001年至2002年上半年借贷纠纷案188件,占该分行经济纠纷总件数的96%,标的额4546万元,占该分行经济纠纷总标的额的 98% .从法院受理的案件的情况看,借款合同纠纷始终占据金融纠纷案件的第一位,如根据北京市高级法院的统计,借款合同纠纷占北京法院金融纠纷案件的70%左右。

三、多数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

由于目前商业银行主诉法律纠纷主要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而多数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律关系简单、明晰,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借款事实、还款事实、欠款事实、担保事实等问题争议均不大,或没有争议。

四、案件胜诉率高,但执行率低

银行原告案件胜诉率一般达100%,但执行率一般不到30%.据对某银行调查,1998年至2001年已审结未执行案件122件,胜诉金额4788万元,未执行金额4163万元,执行率仅为8、7% .

五、银行在诉讼中具有一定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