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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招标投标 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单位和个人主观法律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针对市政招投标中先后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政招投标市场稳健、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使国家《招标投标法》不能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中存在非法挂靠、违法转包的现象。
从表面看,很多市政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之上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背后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市政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招投标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恶意竞争现象
1)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围标。在参加投标之前,相互串通的投标人间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沟通,内部按报价高低拟定多个报价投标,从而达到既定中标人和中标价的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标人给拟定中标人事先泄露标底,并且投标人通过事前与招标人的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排挤其他投标人以便达到中标目的。
投标人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私下暗箱操作、进行幕后非法交易的恶劣行为,不但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而且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2)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干涉投标,限制或排斥外地投标单位。
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施工企业的市场,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过程故意为外地施工企业设置“门槛”,刁难外地企业顺利介入投标。比如:在投标报名前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首先到当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备案截止时间短,外地企业来不及办理手续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资格预审程序中非法要求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地的施工业绩,进而排斥外地施工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开标过程非法要求外地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法行为;
为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行政单位联合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扰乱了整个市政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3、招标人对招投标的重视力度不够,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非法手段将整个的市政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市政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概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缺乏客观、公正的评标和定标方式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依法客观地制定一套公平、可行的评标规则,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具有倾向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公平,甚至使许多别有用心的投标者钻了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订立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双方约定的条款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结束之后,招投标方为达成“共赢”,私下签订“阴阳合同”。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三、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1、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
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做好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措施
1、做好市政工程招标工作
做好市政工程的招标工作,主要是做好控制价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等。
1)明确控制价管理的作用
在市政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中实行招标控制价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遏制投标人投标报价过高及超概算或超预算高价中标的作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可以显著的得到控制。如果在招标控制价的实施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或者随意下浮等情况,不能充分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等,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就会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各级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控制价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凡是达到市政工程招标规模和招标标准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应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对于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应该不予考虑。对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来编制,确保编制的质量。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价格的水平。做好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确保控制价的平衡,定期对控制价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市政工程因为项目要求高,政治性强,多处在市区,造价较高,做好投标报价工作,才能有利入企业的中标工作,首先要做好各清单费用的确定,做好投标基价的分析,注意一些细节,才能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工作,提高中标率。
1)各清单费用的确定
根据市政工作的特点,施工企业只有结合现场的情况,按照现行的定额规定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去做报价,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费用,做好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率和风险费率等方面的费用。做好措施项目清单费用的确定,规费和税费也得考虑,还有一些零碎的工程项目费也得包括在里面。
2)做好投标基价分析
投标的基价完成后,就需要对做出的报价进行分析,具体方法有指标分析、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历史基价分析等。指标分析可以按照不同专业、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统计的指标进行,例如桥梁按桥面平方米造价,路面按结构厚每平方米造价等有关指标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分析,与指标差别较大者要重新进行基价检查,分析是否在标价编制时发生错误,进而调整报价。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法是将单位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独立抽出,根据其占报价的比例,分析是否在合理范围确定投标基价的正确性;在分析工、料、机费用的同时还要分析其用量,单位工程的用工量和用料量都有一个合理指数,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扣除项目不可比因素之后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历史分部分项基价分析法是在以往参与过的投标项目中,选取各种条件相等的项目,进行单价的对比,找出差别,分析原因,属于编制错误的要进行调整。
3)标报价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报价前还应充分地研究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根据其提供的工程量来报价,也是最终结算及支付的依据。所以,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结合施工过程及最终结算时是否会变更等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分析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具体内容。只有这样投标人才能作出正确的报价,防止报价内容不全导致损失。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及竞争对手的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招标人的调查应有以下几方面:第一,资金来源是否可靠:第二,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提防有些发包人以招标为名,让投标人负责为其估价;第三,是否有明显的授标倾向。投标人必须知已知彼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投标策略,提高中标可能性。
投标报价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计算直接费单价,计算间接费确定综合费率,确定基础标价,做出报价决策,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阶段的工作,才能确保投标报价工作的准确性,做好投标的管理措施。
3、规范评标程序
1)加强评标标准化管理
首先,要改变目前的报价计分办法,根据工程发包方式不同,即包死造价或不包死造价这两种不同形式,分别采用离散型计分形式,或打靶计分形式。其次,要从各方面加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力量,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造价登记,制定不同的评标方法,面对实际操作的时候,有应对的方案,而不至于面对不同的情况时候不知道怎么应对。第三,对于大型工程,特别是高架桥等工程,技术复杂,必须严格执行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程序。
2)加强评标专家廉洁教育
评标前,要求评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专家组不得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得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确保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4、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3)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施工企业合同作为合同类型的一种,是在需要建设施工的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进行具体的权利义务约定,承包方负责施工项目的完成,发包人负责工程价款支付的合同。市政施工项目由于其生产长期性,而且施工过程极为复杂,参与项目的行为主体众多,主体间经济关系也错综复杂。因此,施工企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避讳合同索赔,才能使自身适应更广阔的市场,有更好的发展。
一、对工程合同管理的认识
1、合同签订环节
一般而言,合同签订是基于甲乙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来进行的。然而,针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来说,因其存在着信息不完美现象,因此该合同具有不完全合约的特质。所谓不完全合约是指,合同中的条款无法穷尽项目未来施工中可能遇见的所有问题。而之所以会是这样,便在于该项施工的长周期特征所决定。正因为如此,在信息不完美现象存在的情况下,合同签订环节便可能存在问题。
2、合同实施环节
从理论层面来看,随着在甲乙双方认可下合同的签订,已经保证了合同实施的可行性。但实践表明,在项目施工监督机制缺失的状况下,承建方往往做出背离合同约定的事情。主要体现为,在施工材料上做文章而降低其施工成本。不难知晓,这种情况将严重影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可见,因合同实施环节的信息不对称影响,也可能使合同管理出现问题。
3、合同保管环节
对工程项目的终生负责制,使得水利水电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而这种压力需要借助工程合同的保管,而分解到各子项目承建方身上。为此,合同分类保管便成为需要认真实施的工作,但目前这里面仍存在问题的可能。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由于市政施工单位人员复杂,素质良莠不齐,法律意识单薄,也意识不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1)合同里内容和义务的规定不协调;(2)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合同违约现象严重;(3)有些承包人资质不够违法签订合同,或者违法用假名义来签订合同;(4)现在企业会把工程交给很多承包商,而承包商会继续分担给小承包商,在这种层层的关系中,存在着不合法的转让承包现象。工程承包是很复杂的系统,存在很多激烈的竞争,并且伴随着激烈甚至恶意的竞争。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在合同执行的时候,很多行为得不到法律的规范,以至于有些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2、合同管理制度缺陷
很多市政施工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视,企业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没有建立规范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漏洞频出。这样容易造成合同执行的具体困难,甚至造成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巨大的合同风险。同时,如果相关工作程序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也容易滋生各种工程腐败。
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其涉及内容多、专业广,并且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到整个市政工程的全局,所以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管理才能、造价管理及法律知识的人进行管理,而许多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都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而是由其他人员进行代管,并且缺乏对这些人员的专业培训,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免出现问题。
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应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总体分析和细化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具体的工程活动中。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此外,施工企业还要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市政工程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2、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2.1合同交底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经济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再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
2.2责任分解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共同完美地实施合同。
3、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3.1合法性分析
这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是否具备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
3.2完备性分析
其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4、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而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5、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才能保证项目的高效运转、优质管理,工程施工需要大量优秀的人员参与,这其中也包括称职的合同管理人才,他们应该不单单是掌握合同管理涉及到的拟订、修改、谈判和解释等基本知识,还应该具备合同履行与合同索赔等公共类的技能,属于较为全面的复合人才。目前,施工企业中非常缺少这类人才,选拔这类优秀人才应该成为施工企业的一项基本日常工作。此外,应该多引进这些人才,使企业的合同管理队伍不断壮大。
结束语
总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与合同管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风险。因此,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分析、评价风险,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风险的辨识、分析、预防和处置,进而最大程度地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确保承包人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丽.浅析如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J].经济视野,2013(2).
关键词:市政合同;合同;合同管理
Abstract: based on municipal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haracteristics, respectively from the contract, contract performance,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point of view, put forward the main point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 municipal contracts; The con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则是为使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通过对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的利用。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合同关系,以解决合同纠纷,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证合同内容得以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二)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标的、标的数量和质量、合同价款和酬金、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执的方式。
(三)施工合同的分类
施工合同的分类多种多样,但一般按其计价方式分为固定价或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按承包范围分为交钥匙合同、设计一采购~施工合同、设计一采购合同、单项合同。
(四)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
与一般合同相比,施工合同管理由于建设投资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周期长等特性具有如下特点:①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着,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②施工周期长使得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③由于合同内外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二、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1、招标时严格审查企业资格。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2、规范合同签订的内容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现阶段我国针对不同的合同关系已经制定了合同范本,其中合同的通用条款适用于所对应的工程,不仅提高了合同制定的效率,而且提高了合同的规范性、全面性、公平性。
3、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还要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4、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由于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施工企业如果仅仅依靠人工管理,则费时费力,信息传递慢,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必将造成合同损失,尤其是时效性要求高的索赔,若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合同履约信息,将会导致索赔失效。因此,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应大力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5、设计变更的签证与索赔管理
设计变更的签证和索赔必须及时适时适当地按程序进行。很多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工程的随意性很大,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项目部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适时地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不能盲目扩大。同时签字盖章要规范。需要设计签字的要及时找设计认可。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认变更费用,费用的计算要有依据。
变更单不能直接交给分包队了事,要根据分包队施工的具体数量和质量确定,对有些需要重新与分包队签订确认单的就要及时签订。对于由于业主或监理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及损失,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索赔,索赔的项目要统计齐全,计算要有依据。所有的签证和索赔要有专人负责,递交给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时候都要记录签收,保留好相关资料,不能事后靠回忆补记。
6、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繁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法规问题,大的工程要履行较长时间。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文字信息资料,它真实的反应了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的规范,通过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做铺垫,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水利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7、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要及时予以书面确认以后,才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要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日常索赔管理中要力争单项索赔,避免总索赔。同时要注意同监理工程市搞好关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
8、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的管理只有通过特定的人的操作和制定才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精干、高效而有专业的管理队伍,也是我们合同管理的重要一部分。我们常常说一家公司有没有发展的前途,要看三样东西“一是有没有一个好的产品,应是它一切运作的最终结果是否能够让市场接受;二是有没有一个好的领导,这意味着这家公司难否在以后的日子中保持一个稳定的发展;三是有没有一批好的员工,这是公司能否在竞争中取主动在发展中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基础。”
结束语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则是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涉及到各个方面,做好合同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在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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