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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三改一拆”和“四边三化”专项行动部署,紧紧围绕“立足当前,苦战三年,加快建设风情小镇美丽善琏”的总目标,坚持“镇村联动、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片推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以“六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推进城乡环境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设施完善、家园整洁、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城乡新风貌。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一个样、两年大改善、三年上水平”的目标要求,开展以“公共设施提升、美丽乡村创建、新社区建设、城乡环境洁化、城乡绿化美化、生态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六大行动,确保到2015年,实现四大目标:
1.公共设施更加完善。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基本满足群众需要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公路通达能力明显增强,自然村公路通达率达100%;农村公路低承载桥梁改造完成率达90%以上;全镇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城乡一体化供水达100%;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
2.环境面貌更加整洁。城乡面貌实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的目标。村庄整治建设率达到100%,美丽乡村创建率达到50%以上;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改厕,宅院物料实现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违章建筑得到有效控制。
3.城乡特色更加鲜明。加快农房改造和示范村建设,力争完成1000户以上农房改造;加快车家兜农民新社区建设;将三新公路建成“最美乡村路”。人居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乡村自然风貌得到有效保护,湖笔、蚕桑文化得到弘扬,风情小镇美丽善琏得到彰显。
4.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全镇河道沟塘基本疏浚完成,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水环境;落实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龟鳖温室养殖废气废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率达到8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达100%;新增绿化面积2000亩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市级以上森林村庄(含绿化示范村)达到60%;河道两侧绿化率达到95%以上,道路绿化率达到98%以上,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
三、主要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今后三年内,我镇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重点开展六大行动。
(一)公共设施提升行动。一是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加快香莲桥、平乐高桥建设和北塘桥改建工程;加快建设长益路、香莲路延伸段、展望路;启动三新公路至镇区道路建设;完成三新公路进镇段洁化绿化美化工程;完成联网公路3条、大中修公路2条和危桥改造2座的建设;县道、乡道标志标牌设置率均达到100%;通中心村公路基本达到三级公路以上标准,通一般行政村、规划保留自然村达到等级公路以上标准。根据村庄规模及形态,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完善和修复农村港湾式停靠站,力争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100%。二是提升给排水建管质量。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快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对镇自来水厂的管理,在善琏、含山集镇实施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在各村部分生产队改造水表和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水平,争取完成4公里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内部工艺改造,实现纳管工作规范化。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农贸市场改造;完成宣传文化中心后续建设;加快湖笔文化产业园、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卫生、文体等资源配置,提升城乡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服务水平。
(二)美丽乡村创建行动。一是村庄环境整治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实现村庄整治建设全覆盖。二是魅力水乡示范村和美丽乡村创建。完成四个村的魅力水乡和美丽乡村建设,争取50%以上的行政村成功创建为美丽乡村。三是“最美乡村路”建设。做好三新公路新农村示范带景观设计及建设,全力打造成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最美乡村路”;加强镇区、集镇、行政村干道景观建设。四是提升水乡建筑风貌。引导促进农房建筑风格与水乡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
(三)新社区建设行动。一是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农民安置点建设。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车家兜、含山2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安置面积约174亩,安置农户约1000户,确保获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复垦任务并通过上级验收。二是加快农房改造建设步伐。开展农房集聚建设3个点以上,加快农房改造和示范村建设,力争完成150户农房改造和3个农房改造示范村的建设目标。
(四)城乡环境洁化行动。一是全力推进“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区“三改一拆”部署要求,坚持“领导挂帅、区域包干、分类实施、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到2015年“三改一拆”共计完成181户,6.41215万平方米(旧厂房改造11户、1.15万平方米,旧住宅区改造170户、3.68万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58215平方米),其中2013年完成47户,1.248万平方米(旧厂房改造0.1万平方米,旧住宅区改造45户、1.08万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58215平方米)。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争到2015年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行政村完成率达到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100%;有条件且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庄,要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纳入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全面整治城乡环境。按照“不见垃圾,整洁干净”的环境卫生要求,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城乡面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路宅基地及闲置用地,保持城乡环境整洁。四是严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道路养护、垃圾清运、绿化管护、公厕保洁“五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四大员”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试行物业管理社会化、公司化运作模式,切实提高长效管理工作水平。引导制定《村民卫生公约》、《房前屋后三包制度》等村规民约,积极探索村民参与和自主管理农村环境的有效途径,使城乡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
(五)城乡绿化美化行动。按照省市区“四边三化”部署要求,以“路边、河边、村边、厂边”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一是开展道路绿化美化。在县道、乡道、镇村主干道两侧建设绿化带,建设里程11.8公里。二是开展河道绿化美化。对河道两侧建造生态防护林带,绿化里程18公里。三是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空地闲地、废沟河塘、以及整理出的场地,做到见缝插绿;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40%的村庄建有300—5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方便群众休闲健身,创建市级以上森林村庄3个,累计达到10个。四是开展厂边绿化美化。对厂区周边开展绿化种植,有条件的可设置花坛等,提升厂区品位。通过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形成配置合理、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的绿化景观,美化城乡环境。
(六)生态环境建设行动。一是河道整治。全面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农村机埠标准化改造项目及河道长效保洁等工程建设,增强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使水域生态环境与魅力水乡相协调,并不断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二是工业污染源整治。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落实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开展污染行业整治,完成5家印染企业、1家造纸企业的整治提升,实现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纳管)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深化“黑烟囱”长效管理,加强执法力度,对于经常冒黑烟的企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引导畜禽养殖适度规模化,健全排泄物处理设施,推进标准化生产,全镇生猪养殖户455户,存栏4.8万头,其中,百头以上养殖户86户,集镇周边及三新公路沿线9户;鼓励规模养殖场通过流转周边土地,实行农牧结合,建设生态型家庭农场;完成龟鳖温室养殖集中区域废水废气净化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全镇共有龟鳖养殖户321户,温室棚558个,年饲养量1800万只,主要分布在姚家桥、施家桥、皇坟、车家兜、卜家堰、观音堂、善琏等7个村),2013年对村以上干部12户20个棚、三新公路沿线36个棚整治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成立整治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全镇整治工作谋划、指导、检查、考核。下设7个专项行动推进组,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方案,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推进落实。完善联村联企工作机制,实行“班子成员联片、一般干部联村”工作制度,成立联村联企工作指导组(见附件2),每个行政村、企业确定1-3名机关干部包村包企指导工作。各行政村要对本辖区内的工作负总责,建立组织,细化分工,落实举措,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坚持规划引领。在镇域规划的引导下,积极开展各类规划编制,统一编制交通、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有效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结合镇域规划修编,进一步优化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布点和数量,修编完善村庄建设规划。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倡导集约建设,依法加强村庄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通过自建、联建、统建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稳妥引导农民向规划布点村庄有序集中。
(三)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动员,进行正确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镇农办负责做好美丽乡村、最美乡村路、新农村示范带和重点片区建设指导工作;镇财政办负责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奖补资金落实及按时拨付工作;镇城建办负责做好镇域发展规划修编、镇区集镇建设、村庄整治建设、环境连片整治、交通设施建设、农房改造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等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林业资源保护和绿地建设,重点河岸和道路宜林地绿化,完善农田林网及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加快绿化示范村建设步伐,做好河道环境整治和保洁工作;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国土所负责做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报批及违章建筑的监管治理工作;城管中队负责做好违章建筑执法拆除工作和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维稳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联村联企工作机制,负责指导联系村(企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落实政策保障。进一步理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事权及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整治管理队伍,加强业务指导。加大资金筹集力度,镇财政将整合筹集资金用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政府投入、集体贴补、农户缴纳、社会捐赠等形式多方面筹集资金。要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引导所有涉农资金向重点片区、重点项目倾斜,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力推进。
一、工作目标
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规范执法、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全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创业环境,增强经济发展环境的对内凝聚力和对外吸引力。
二、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以解决5个方面问题为重点,着力开展好7项活动。
(一)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企业“三乱”方面。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进企准许制度、企业安静生产经营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重大强制措施报告制度,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中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2.政策执行方面。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坚决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以及对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扶持重点产业、优化发展环境等决策部署执行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整治重招商轻服务,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欺商、害商、坑商的行为。
3.行政效能方面。着力解决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的问题。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4.工作作风方面。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不守纪律、自由散漫、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良作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5.企业周边环境方面。着力解决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村霸、地霸、市霸等恶霸势力和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妨碍生产经营的行为;严禁不事先告知,随意停水、停电、停网络等行为,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建设、生产生活的需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开展7项活动:
1.治理企业“三乱”活动。实行“四个一律”,凡是进企检查一律到县优化办备案报批;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能够取消的一律取消;凡是有裁量空间的一律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对部门多头向企业收费的项目,一律改为由财政部门向企业定期、定额一口收费;执法部门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扣押没收财物等强制措施,应经主管县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县纪委优化办备案;严肃查处向企业强拉赞助、强迫订购书刊、强迫指定服务以及参展、参评等行为。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
2.服务企业提升活动。县直各单位要严格上下班、请销假制度,重点岗位、窗口科室实行AB岗工作制度,全县所有涉企职能部门要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优质服务,帮助落实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对企业需要办理的事项,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只能说可以办、怎么办、马上办,不能说不能办。责任单位:各涉企职能部门。
3.“双减双提”活动。围绕7月2日省政府取消、下放的107项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对应取消和衔接工作,坚决查处搞前清后立、变相审批、数字游戏等行为。按照省《关于优化多层级审批流程和部门内部审批流程的工作方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优化流程、简化环节、缩短时限,一律按照“受理、审查、批准”三个环节完成审批。规范部门内部审批环节,建立两岗审核终结制度,同一内容最多由两个岗位审核把关。对部门内部多科室联合审批、会签的事项明确牵头科室,实行一口对外、内部抄报、并联审批。对规范后的审批程序,编制项目审批“流程图”,并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行政审批部门。
4.开展企业周边环境净化整治活动。公安机关要结合打恶除霸、平安创建等活动,安排警力对村霸、地霸、市霸等恶霸势力进行排查,畅通举报电话,提高出警速度,快速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5.开展外商联谊活动。定期组织外商联谊活动,营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打造外地客商精神家园,使外商愿意留在、融入,安心发展、奉献。责任单位:县开放办、县发改局。
6.搞好“创优评差”活动。组织各重点企业、工程项目、超市、商户等法人代表,对37个涉企职能部门及基层站所、执法人员检查收费、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问卷测评,测评结果在全县大会上通报。对企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且一年内连续两次排在后2名的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风评议工作“一票否决”,并对该单位存在问题进行重点解剖。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7.搞好优化发展环境绩效评估活动。把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评估之中,并适当增加分值。充分运用好考评结果,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尤其是发生企业“三乱”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结束时,要及时做好本阶段总结和下阶段启动工作。
1.自查自纠阶段(9月13日—9月23日)。各单位要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和本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重点开展“四查四看”:一查思想,看是否存在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适应的问题,执行政策规定是否彻底、到位;二查作风,看是否存在飘、浮、懒、散、乱等问题;三查行为,看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四查纪律,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和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期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等内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各职能部门要对涉及的行政审批、收费文件进行一次自我清理,取消过时或者阻碍经济发展的文件;对保留的审批、收费项目,要编制统一目录。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优化办。
2.重点检查阶段(9月24日—10月4日)。县监察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办检查作用,及时了解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现场督办等形式,深入检查各执法部门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及时予以通报和反馈。要对活动组织开展得好、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责任重大的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时整改,专人负责督办。
3.整改提高阶段(10月5日—10月15日)。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县监察局督导发现及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堵塞漏洞,形成规范、科学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4.专项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通报,接受群众评议,形成专题综合报告,于10月18日前报县监察局。县监察局要对专项行动汇总分析,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重点,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抓好落实;要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按照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区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市容环境卫生面貌为目的,以解决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存在问题为内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清理整治冬季积存的各类环境卫生问题,通过突击月活动,为市民群众营造整洁清新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区环境质量。
二、整治内容和范围
(一)整治内容
1.清理冬季积存的残冰残雪、冰灯雪景、垃圾堆、装修堆、残土堆、炉灰堆等污物。
2.清除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影响城市容貌和环境质量现象。
3.清洗、油饰、维修交通隔离栏、公交站亭、电话亭、路名牌等城市基础设施蒙尘污垢。
(二)整治范围
城区街道、建构筑物、各类设施、无排水地区、规划区域内公路沿线、铁路沿线、住宅小区、居民庭院、企事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环境卫生清理
1.清除城区街路、出城口(城乡结合部位)积雪残冰。达到路面无积雪,路边无冰雪堆的标准。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2.清除市区绿地内的残雪堆,对广场、小区内的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进行擦拭、油饰、维修,达到设施洁净标准,绿地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产权单位
3.清除全区328个居民庭院、107个封闭小区内的污冰堆、垃圾堆、残土堆和乱堆放杂物。达到无污冰、垃圾、残土,无乱堆杂物,无环境卫生死角标准。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责任单位
4.加强垃圾箱站的管理,严防偷运生活垃圾和随处乱卸现象。重点做好无排水地区垃圾冰包清运。
责任单位:城管局、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5.加强取暖锅炉灰渣堆放点的清运的管理,做到足车即运、随运随清,采暖期结束前全部清除。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责任单位
(二)立面环境整饰
1.督促产权单位,清洗擦试桥梁、电杆、公交站亭、电话亭、邮筒、户外宣示物等各类公共设施蒙尘。达到设施洁净的标准。
责任单位:城管局、执法局、各相关责任单位
2.清除公共设施及临街建筑物上的乱贴乱画小广告。达到立面设施整洁的标准。
责任单位: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清除临街建筑门前、屋顶、凉台、雨搭堆放的杂物,清除树木、电杆、线网上的悬挂物。达到空间环境无视觉污染标准。
责任单位:城管局、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
4.清理掉漆、丢字、破损和废旧、空置牌匾广告、灯箱、旗幌、揭示板、临街橱窗。达到设置规范、完好的标准。
责任单位:城管局、执法局
5.维护整饰残缺破损的灯饰亮化设施。达到设施完好的标准。
责任单位:城管局
6.拆除节日期间临时设置的灯饰亮化设施和冰灯冰景。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相关单位
7.整治建设工地(含“光板”工地及未交接小区)的容貌。达到围档规范、设施完好、外观整洁、场外无乱堆物料、无垃圾杂物的标准。
责任单位:建设局、城管局、执法局
(三)公共设施维护
1.全面维修、油饰、粉刷公厕、民厕、垃圾转运站(间)、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达到设施齐全、完好、整洁的标准。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责任单位
2.督办产权设施单位整修、油饰绿地栅栏、桥涵、公交护栏、站亭、站杆(牌)、电话亭、邮筒等公共设施。达到设施完好,整洁的标准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相关责任单位
四、时间安排
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突击月活动从3月10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4月11日至4月17日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成绩纳入区政府工作目标考评内容。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突击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
成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龙同志兼任。
电话:*传真:*
邮箱:*
联系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区里统一部署,把整治突击月当作重点工作来抓,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任务。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保证质量。此次整治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尤其是主干街路和重点窗口部位,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和时限要求,超前布置,及时行动,要坚持标准,注重实效,确保整治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指导、检查、督办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到位。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春季清理整治工作,区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通过联检、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考评。充分利用数字城管视频点位,对影响城区环境的各类信息进行不间断采集,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充分发挥城管监察员作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