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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特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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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特征

第1篇

>> 论CPI指数的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 收入分配的市场调节与政府作为 论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界定 宏观调控 市场调节 论市场调节和国家调控的合理边界 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就业观 专家支招去产能:市场调节 政府引导 浅析我国政府宏观调控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 浅谈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经济转型期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分析 刘晏的市场调节 浅谈我国政府房价调控政策 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我国政府采购现状分析 跨省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政府主导到市场调节 浅谈政府采购在市场调节方面的经济思考 市场调节等于放任自流? 我国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分析 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与保护问题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⑦ 王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http:///show.php?id=15993。

⑧ 权衡,李凌,王战.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N].文汇报,2014-1-6。

参考文献:

[1]朱立言,孙健.政府组织适度规模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高占勇,经济结构失衡―当前中国经济的最大隐患[J].科技经济市场,2010(5).

[3]王保安,中国经济结构失衡:基本特征、深层原因与对策建议[J].财贸经济,2010(7).

[4]舒永久,傅静.民生问题的形成原因与对策[J].人民论坛,2010(23).

[5]周叔莲,国有企业改革三十年的回顾与思考.中外企业家[J].2009(1).

[6]王君琦.行政体制改革面临哪些难题[N].学习时报,2012-2-6.

第2篇

考点一: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和作用

1.市场与计划

(1)计划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

(2)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

2.市场调节及其弊端

(1)市场配置资源主要是通过价格、供求、竞争来实现的。

(2)市场调节的优点:市场能够及时灵活地反映供求关系变化,传递供求信息,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在竞争中推动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的进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3)市场调节的弊端:

①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

②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

因此,如果仅由市场调节,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发生经济波动和混乱;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甚至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

3.市场秩序

(1)规范市场秩序的意义:只有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市场才能合理配置资源。

(2)如何规范市场秩序。

①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市场规则以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市场道德规范等形式,对市场运行的方方面面作出具体的规定。市场规则主要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

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此,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大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③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必须树立知法、守法及诚信等观念。

考点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首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其次,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再次,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2.宏观调控

(1)含义:指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2)必要性:①加强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不只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更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②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能够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3)主要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4)手段: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各种手段各有所长,各具特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国家宏观调控,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最后我针对复习中的重难点,实行方法上的突破。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是如何实现的

(1)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引导资源配置的指示器。价格提高,将会促进生产,增加供给,抑制需求;反之,则会减少供给,刺激需求。通过市场价格的调节,使资源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

(2)供求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生产者、经营者根据供求的变化不断调节生产经营活动,引导人、财、物在全社会的配置。

(3)竞争是市场活动的灵魂,通过买者之间、卖者之间、买卖双方之间围绕价格和质量方面的较量,使社会资源不断向效益高、急需发展的产业和企业流动,价值规律的要求得以贯彻。

市场机制就是在上述三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中发挥着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通过竞争,价格在供求影响下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2.建立社会信用制度

(1)原因: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诚信缺失会直接破坏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直接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萎缩、坑蒙拐骗盛行,进而导致投资不足、经济衰退。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2)措施:①政府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行政,建立透明、高效、务实、廉洁的政府,打造法治政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尽快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打造信用政府,做诚信表率。②市场主体要树立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和诚信观念,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总之,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道德的规范和引导。

3.宏观调控手段的比较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三种手段各有所长,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宏观调控手段的体系。在运用这三种手段时,应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4.正确理解市场调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

第3篇

关键词:就业歧视;经济法;政府管制;解决机制

Abstract:The discrimination problem highlights a dilemmatic situation between the malfunction of the market regulation and the flaw of the government control. The economic law,which manifests the idea of government permeation into the market,exactly regards the interaction structure of the market and government as the usual way to analyze and settle the social problem. Therefore,solving the discrimination problem with the economic law is doubtless a very good pla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bidirectional linkage adjustment mechanism of the counter-discrimination,which conforms to the essence of the modern economic law,will become the ideal choice to solve the discrimination problem.

Key words:discrimination of employment;the economic law;government control;mechanism of settlement

一、就业歧视与经济法解决机制

1.就业歧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所谓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或劳动关系建立后,对招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求职者或雇员基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岗位无关的因素,而不能给予其平等的就业机会或在工资、晋升、培训、岗位安排、解雇或劳动条件与保护、社会保险与福利等方面不能提供平等待遇,从而取消或损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或雇员的平等待遇权的现象。在就业过程中,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①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②年龄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求职者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③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已在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④户口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如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

⑤其他歧视。如学历歧视,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地域歧视,河南人的形象近年来被大肆破坏,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不招收河南人,还有的用人单位拒招东北人;相貌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能力强的;身高歧视,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姓氏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姓“裴”的,理由是“裴”和“赔”同音,不吉利等等。

2.经济法解决机制的概念及其特征

经济法解决机制是指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和政府共同解决,市场基于效率至上的原则,通过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工行为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来引导雇主做出是否采取歧视的行动。但市场调节机制存在固有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某些歧视问题市场无法调节;抑或虽然能够调节,但会由于对效率价值的过分追求而牺牲社会公平正义,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公权的介入。政府基于正义原则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但政府管制也存在不足,不是管了应该交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就是对正义的过分彰显而牺牲了效率价值,这些不足同样需要市场的及时调节。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就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这样的双向运行中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的调整并达到预期效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市场调节性。市场调节作为市场经济的内生机制,其理论假设前提是相关市场的主体都是理性的,这种理性贯穿于市场主体对自身行为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在自由平等的竞争中基于经济理性做出合理决策。如果自身行为通过市场调节带来的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结果,那么该主体就会积极从事此行为,这就是理性;相反,如果市场调节带来的是高成本低收益的结果,该主体就会排斥和放弃此行为,这同样也是基于理性的结果。

第4篇

关键词:混合经济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 资源配置 模型

混合经济下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实质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实质是:建立一个开放的系统,通过信息、物质、能量的交流与交换,最有效地发挥自身的主体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军队后勤与社会处在有序运行和良性协调的状态,实现军队后勤保障系统高效能的目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经济学依据是比较优势的原理:借助军事后勤保障社会化降低整个军队后勤建设的机会成本,从而着力加强军队核心功能部分建设,压减承担的非军事功能部分,进而实现从数量规模型后勤向质量效能型后勤跨越的目标。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军队工作的诸多方面,也与地方许多行业和部门相关联。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既是建设强大国防的需要,又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资源配置具有混合经济的典型特征。混合经济不同于中央计划经济,也不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而是一种公共(政府)决策与私人决策混合在一起的经济。市场经济的目标在相对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实现稀缺资源的最优配置及供需相对平衡;而国防经济的特殊性在于实现军事实力与国民经济发展均衡、协调一致。国防需求与供给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均衡,是国防经济运行的规律性要求,同时,国防需求弹性(即军品的可替代性)也不同。

混合经济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模型

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体制条件下,军队后勤保障的特征是:以国民经济为依托,军事后勤系统与国民经济系统相互融合,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主要通过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模型概述

市场和政府是配置资源相互替代的制度安排。图1中的横轴代表军队后勤保障中市场调节的功能,而纵轴代表军队后勤保障中政府调节的功能。两个假定:第一,若军队后勤保障完全由市场进行调节,则后勤保障效用处于横轴(市场x)上;第二,若军队后勤保障完全由政府进行集权的计划调拨管理, 市场不起作用,则其后勤保障效用位于纵轴(政府y)上。

在图1中纵轴与横轴间的任意点(x , y)代表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不同配合状态:第一,越靠近纵轴的点,说明军队后勤保障中政府调节的份额越大;第二,越靠近横轴的点,说明市场调节的份额越大。

关于模型的讨论

军事后勤保障效用无差异曲线 图1中凸向原点的一组曲线如PP1和MM1等,是一种军事后勤保障效用无差异曲线。其中每条无差异曲线上各点表示的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相配合产生的后勤保障总体效用是相等的。该曲线有如下两个性质:离原点越远,表明产生的保障效用越大;曲线的原点凸性说明,军队后勤保障效用相对任何一种调节力量的作用都是边际递减的。

军事后勤保障约束曲线 线段CD表示在既有制度框架下的调节力组合约束。图1中与CD平行的一组斜线分别代表在一定的后勤保障能力水平下政府所能提供的调节力量的组合。约束线的性质与特例为:第一,约束斜线离原点越远,说明军队后勤保障水平越高。第二,在特定约束线CD的后勤保障水平上,如果一个国家的后勤保障资源全部由政府集中计划管理,实现的是OC的政府调节力和零的市场调节力。第三,在特定约束线CD的后勤保障水平上,如果军队后勤保障资源全部由市场调节,实现的是OD的市场调节力量和零的政府调节力量的组合。

混合经济最优状态点 约束线CD与无差异曲线PP1的切点E代表在CD这种后勤保障力水平下能够提供较大后勤保障效用的两种调节力量的组合。可以推论:约束CD线上其他任何一点的组合所提供的后勤保障效用都小于E点。因为经过其他点的无差异曲线都只与CD线相交,均低于与CD线下切的PP1线。

由军事后勤保障效用无差异曲线的第二条性质与约束线的性质可知:在军队后勤保障实践中应该将两种调节力量匹配起来,单纯依赖任何一种调节力量都将使资源产生极大的浪费,达不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变迁最优发展曲线 从原点O出发,连接这结切点的线OZ代表一系列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相配合的最优状态,它包括了每一级后勤保障力水平上的最优配合点。这些最优状态的配合并不是两种调节力量在绝对上的相等,而只是代表它们之间的一种均衡(能提供最大的后勤保障效用)。

假如军队后勤保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能按照OZ的线路前进,它将是一条最优的发展路径。

混合经济下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

美军商业化活动方式与自主保障方式

美国的经济是一个市场经济成份占主导的混合经济体。主管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的是隶属于美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的后勤局(Defense Logistics Agency, DLA ),该局下辖七个处和七个保障中心。用以完成后勤保障的计划、指挥与协调。

军队后勤保障是围绕战时及平时保障展开的,以精简和高效为其宗旨。其保障方式不断演变、发展、成熟,至今基本上形成两种方式:一种是商业化保障方式(我军称之为社会化保障方式),另一种是自主保障方式。据统计在最近几年中,DLA将其大约66%的后勤保障项目社会化。从表1与表2可看出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资源配置基本情况。表1列出了后勤保障社会化项目;表2列出了政府保障的项目。

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的基本特征与军事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原则

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后勤与国民经济的界限实际已消失,两者已融合为一个整体,可以把后勤看作一个拥有生产力、物质力和财力的特殊经济体。对美国军方来说,后勤保障已经变得越来越依赖于民间(私营)的支持。第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美国联邦预算及管理局OMB要求政府应依靠竞争性采购来提品及满足政府需要。第三,以OMB的No. A-76公告为依据,作为联邦政府各机构进行预算方案编制,以及各种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及程序。第四,以OMB的No. A-76公告内容为标尺,来认定商业性活动的性质、范围及决定此类活动究竟应该由私营部门还是由政府部门以合同方式提供。

美国军事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原则体现在A-76公告的三个基本原则之中,这三个原则保证了军事后勤社会化的有效资源配置。这三个基本原则为:帮助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率;保持政府内部职能;依靠商业部门。

美国军队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的执行特点

美国军队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的执行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每年DOD都由专门机构对二者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后勤保障配置方式转换,即由政府职能向商业化行为转换,或由商业化行为向政府职能转换,有时这种转换也发生在某一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第二,无论在执行商业化行为还是固有政府职能进行后勤保障时,DOD都要求具体操作过程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

我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的思考

英国福利经济学创始人庇古在《战争经济学》一书中指出:军工厂允许私人经营、允许外贸,国内军需产品允许向社会采购,战争的资源保障才有扩产与扩张能力。从资源配置的弹性程度和资源开放程度考虑,我国混合经济体制与美国不同。增加资源配置弹性与扩大资源开放程度成为新时期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客观需要。这决定了我国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有自己的特色要求。为做好我国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工作,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遵循我国新时期军事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原则,建立有效的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与军队后勤自主保障纲要和明细目录表。为军队与社会提供有效的资源配置组织和数字化框架,提供可移动式动员物资能力配备和潜力动员执行模块(单元)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环节。第二,我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必须寻求一条最优的发展路径。为此,必须强化我国军队后勤管理机构的后勤保障的计划、指挥与协调功能,以适应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实现我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预期目标。第三、必须有专门机构对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方式与军队后勤自主保障方式和保障部署进行战略、战役和战术级的科学公正地评价,从而确定向军队后勤自主保障方式转换,或是军队后勤自主保障向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方式转换以及保障部署的机动调整,这在我国混合经济中市场经济成份不断扩大的进程中非常重要。第四、我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的活动必须适应信息时代高科技的要求,实现计算机化、网络化,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第五、利用国民经济动员机制,加速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多种动员中心建设,实现军民科技成果互动循环转移,发挥军民科技产品“双向纳入”的功能与作用。

参考文献:

1.顾建一,张瑞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40期

2.金春雨.中美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制度变迁的路径比较分析[J].现代情报,2002,5

3.张寓景,田文华,李婷,孙庆文.美军后勤保障及其社会化[J].医院管理杂志,2003,10

作者简介:

彭学君(1972―),男,汉族,河北人,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第5篇

1.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⑴表现:

通过公有资产的优势来反映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资产的优势是量与质的统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公有资产有量的要求,且要水平高、素质高,同时要把住命脉。

量的优势:全国范围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混合资产(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行业,量可以有所差别)

质的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确保了我国经济以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

⑵实现的形式多样化:

①有利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②股份制是主要的实现形式,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2.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⑴要性:国有经济直接关系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经济性质)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

⑵表现:

①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有支配地位。

②国有经济必须提高整体竞争力和质量,引导和影响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3.非公有制经济

⑴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⑵必要性:生产力水平决定;市场经济平等性要求。

⑶作用:①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生活各方面需求 ②增加就业

③优化经济结构④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加国家及地方财政收入

⑷政策:引导、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

二.个人消费品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⑴直接原因:我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结果

根本原因: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

⑵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尊重价值规律 ,优化资源配置。

只有承认生产要素带来收益,才能激励人们更有效地使用生产要素,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最终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必须完善各类生产要素市场,保证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合理调节,防止两极分化

三.市场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

条件(根本):能够开展充分的竞争,保持灵活的价格。

⑵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说明市场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①.平等性

含义:在市场上经济活动参加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

由什么决定: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

要求:

参与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平等性是竞争性的前提,在市场交换中,必须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

②.竞争性

含义: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存在广泛的竞争

必要性: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前提

作用 :

使供求关系得到调整,促进优化资源配置的实现。竞争激励经营者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优胜劣汰。(体现价值规律的作用)

负面影响:竞争会导致垄断,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盲目的竞争会导致资源的浪费(自发性、盲目性)。竞争的动力源于对利益的追求竞争性易产生不规范行为要求市场具有法制性

要求:公平竞争,正当竞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开展公平竞争,正当竞争。

竞争形式多种多样:价格竞争、技术竞争、质量竞争、信誉竞争

③. 法制性 (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易产生不规范的行为)

含义:健全的完善的法律基础、经济活动要依法执行.

作用:法制性是公平竞争的保障。调节竞争中个体利益活动的矛盾,保护公平竞争,从而达到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经济活动参加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规范,也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④. 开放性

含义:全国是一个统一的市场、与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

必要性:

开放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客观要求。社会化的分工与协作要求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承认各种生产要素能够带来利益。

作用: 优势互补;激励企业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生产率; 通过这两方面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要求:

反对封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反对垄断,形成统一的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行对外开放,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调剂余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市场经济的四个特征以竞争为核心。平等性是竞争性的前提,法制性是竞争性的保障,开放性是竞争性的要求。

四.宏观调控

⑴任务: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保持物价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⑵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并不是万能的,市场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单纯的市场调节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发生经济波动、经济混乱;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甚至导致两极分化。因此,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不仅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且需要有国家的宏观调控。加强宏观调控,不只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更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

⑶手段:宏观调控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经济手段:财政、货币、税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经济利益的调整(供需)

法律手段:立法、执法

行政手段:要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必要行政措施来规范。

道德手段:建立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以诚信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

第6篇

一、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现状

住房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即是牵涉发展大局的经济问题,有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设的政治问题。房价问题则是社会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房价的大起大落都会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房地产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从2003年的18.27%增加到2007年的21.5%。由于房地产投机和住房需求的双重影响,从2003年以来,尤其是2009年至2010年,我国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出现过快上涨的局面。2003年全国平均房价为2359.00元/平方米,2005年全国房价平均上涨16.7%,其中有19个城市房价涨幅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至2007年,同比增幅达17.95%,这使得投机性购房异常活跃,严重影响了我过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大局。

在经历了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房地产行业受到较大冲击,这次危机从表面上看是由于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但从根本上看,它暴漏出了以美国为代表的经济模式的弊端,这就使得世界各国开始讨论以中国经济发展为代表的模式与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之间的异同与优缺点。

二、中美两国经济模式的特征

美国的经济模式是以市场经本文由收集整理济为导向的,它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其理论依据,突出自由竞争,主张放松政府对市场的管制。他们相信不受干扰的市场机制是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所以政府大大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和管制。

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它既具有市场经济所具有的一般共性,又具有社会制度的特征和烙印。中国的经济可以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双重手段来引导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中美两国经济模式的异同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使世界公认为中国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但也有西方学者指出,中国是“全球最具活力的资本主义”,他们认为中国是仿效和推行美国市场经济模式而搞的资本主义。但是,通过仔细的比较这两种经济模式,我们不难发现,两者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共同特点之外,还有许多本质上的差别,中国的经济模式不是美国经济模式的照搬,而是中国的自我创新。

(1)中国经济模式与美国经济模式的相同之处

首先,两者都运用价格、财政,金融等市场调节杠杆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调整相关的政策,因此两者的经济策略都表现出很大的灵活性。

其次,两者的物质资源都是在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下自觉配置到效益最好的地区和部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在市场竞争的激励之下,企业都会自主地改进技术,以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两者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都显示出了市场调节经济的不足和弊端,其中包括效率和公平不可兼得的矛盾,经济秩序的失范性和无序竞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

(2)中国经济模式和美国经济模式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首先,两者的所有制的基础不同,这也是最大的不同,美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中国的市场经济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国有大中型企业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美国则认为,私有制是确保市场充分竞争的前提,而公有制则是一种必然有损于个人自由的制度。

其次,对市场的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的功能认识不同。美国的自由主义认为“市场是万能的”而“政府是恶的”只有市场支配国家的经济生活,国家的经济生活才会具有活力,才会繁荣,因此对市场极为推崇,排斥国家干预。中国的市场经济观则认为,市场不是万能的,其本身具有自己无法克服的缺点,因此国家的经济生活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是调节经济的两种手段,两者并非相互排斥。

最后,两者的市场分配制度不同。中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美国实行的是以非劳动为主的分配方式。

结语:自2010年始,中国政府采取了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出台了如“国四条”、“国十一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限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调控住房的消费结构,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这些政策手段,实现房地产行业的“软着陆”,更加注重“量”的增长,而非“价”的非理性上涨。

第7篇

关键词:市场调节政府调节 市场失灵经济法经济学

在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中,国家(政府)与市场是一条永恒的主线(郑秉文2001)。政府与市场问题的实质即是确定政府与市场的合理界限。确定“合理界限”的过程也即是政府调节(“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调节(“看不见的手”)之间的协调过程,这种协调最终产生了“经济法”这一相对民商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部门更新、更具有交叉性的独立法部门。对某个法律规则,法学家侧重公平,经济学家侧重效率。而在现实的生活中,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追求的目标,立法者需要做的就是如何使法律的制订能更好地协调公平与效率,这也是经济法存在的前提和发展的基础。

一、经济法概念的来源和本质

当代法学家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即物质利益关系的,其目的在于为各个经济法主体之间物质利益的合理分配提供法律保障(杨紫煊2001)。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很多时候,市场调节不能达到公平目标,或者市场调节之下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可能具有效率,但在政治或道义上却有失公平,难于接受。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政府来调节,一方面配合市场实现效率,另一方面在经济主体之间进行收入或商品服务的再分配,以实现公平。政府的干预行为往往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依靠法律来保障其实施,这也就形成了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

二、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学解释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和理解经济法的产生,首要的概念即是18世纪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提出的“看不见的手”。该原理指出,当个体自私地追求个人利益时,他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引导而去实现公众的最佳福利。其结论是:政府对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的任何干预都必然是有害无益的,对经济生活应当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这种理念到19世纪末仍然在西方社会占支配地位。

在经济学理论中,所谓“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就是指所有的物品和劳务都能按照市场价格自由地以货币形式进行交换,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一般说来,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没有一种经济能完全依照“看不见的手”进行,每个市场经济都会遭受不自由、不完备之苦,从而导致过度的污染、失业、贫富分化等。也就是说,市场不是万能的,总有失灵的情况,因而不得不依靠政府的调节作为一种补救,从而导致经济法的产生成为必然。

具体地说,市场失灵有四种基本原因:市场势力、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公共品(Pindyck & Rubinfeld1998)。

(一)市场势力

在经济学理论中,“看不见的手”的运作前提是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而现实经济生活中,完全竞争主要存在于一些农产品市场(如小麦,玉米市场)。由于产品之间没有差异,生产者进出这个市场没有限制,加之每个生产者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根本不能左右市场价格而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price-taker),这使得农产品市场成为完全竞争市场。然而,相对这种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却更为普遍。交易的一方由于占有某种优势往往具有一定的定价能力,而不是由需求和供给来决定价格,这即是市场势力。即便是同一类产品,产品之间也不会毫无差异,而生产者要进入某一个市场也并不是完全自由的(比如存在规模经济使得初始投入非常大,或者有人为设立的障碍),因此,自由资本主义必然会走向垄断资本主义。垄断恶化了竞争环境,仅仅依靠“看不见的手”不能纠正其弊端,因而必须采用“国家(政府)干预”的办法,这构成了经济法产生的基本前提。

市场势力反映在经济立法上,表现为要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最重要的就是反垄断,其法律的表现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反垄断法。也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学者们一般都把美国于1890年颁布的以反垄断为内容的《谢尔曼法》看作是历史上第一部经济法。

(二)信息不对称

古典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假设是信息是完全的,人是理性的。而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信息往往具有稀缺性,是不完全的,人的理性也有限度。交易双方不可能对面临的有关经济变量拥有完全信息,总有一方要比别人拥有更大的信息量,这就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同市场势力一样,信息不对称也是很多经济活动的特点,是市场固有的特征,靠市场自身不能弥补,而经济法则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做出了弥补性的规定。

例如: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且许可对此做不限次数的续展。这就从法律上给予了“驰名商标”或者“老字号”充分的培育期,使得生产销售者可以培育出一个良好的“市场信号”。从法律的角度说,商标法保护了商标的专用权;而从经济学的观点看,商标法实质是保证了生产者提供给消费者的这一“市场信号”的有效性,补救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市场失灵。

(三)外部性

经济学中的外部性是不直接反映在市场中的生产和消费的效应,可以是负的或正的。负的外部性又叫“外部不经济”,指生产或消费给其他人造成损失而其他人却不能得到补偿的情况,如大气污染;正的外部性又叫“外部经济”,指生产或消费能给其他人带来收益而其他人却不必进行支付的情况,如教育。在经济法中,最能体现外部性关系的是知识产权法。一般说来,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具有正的外部性,一个智力成果在给更多的人带来福利的同时,在客观上伤害了发明者或所有人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缺乏动力去进行不能带来利益的发明。另一方面,经济学家已经证明,技术创新是比资本积累更能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那么保护创造的积极性是至关重要的。

反垄断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但并不是一切形式的垄断包含其中,知识产权法的实质就是为发明创造者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享受一定程度的垄断提供法律的保障。具体地说,由于发明对人类的福利可能有很大的影响(即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在不破坏发明者创造积极性的同时,应当保证人类享用发明带来的福利,因而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发明创造具有时效性。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权人享受专利权20年后,该项专利将进入公共领域,不存在续展的问题。《著作权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商标法》虽然也规定了商标的时效性(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但也同时规定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可以续展。在知识产权的范畴中,关于商标权问题法律作出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的时效规定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就比较容易得到答案。这是因为在商标的问题上,有关时效性的规定对“信息不对称”比对“外部性”更有效,使用了若干年的“老字号”或者“驰名商标”通过向消费者提供更可靠的“市场信号”来弥补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缺陷。

(四)公共品

公共品是正外部性的一个极端情况, 它指的是这样一类商品,即将该商品的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因而无法排除他人共享。公共品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指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的消费者提供这种商品的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指把没有支付费用的人排除在消费之外是不现实的,如国防。由于有很多的人可以不用支付费用而得到公共品的好处,成为“搭便车的人”,所以私人往往没有提供公共品的积极性,因而需要有政府的介入以鼓励公共品的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可以动用它的征税权力向消费公共品的公民征税,以支付公共品的费用,在法律上体现为税法。税收历来是国家财政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税法为国家实现其职能提供了法律保障。

当然,税法除了保证国家对纳税人征税,补偿政府所提供的公共品的价值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即进行收入的再分配,用法律的手段调节收入差距。事实上,即使是最有效率的市场体系,也可能产生分配不平等。市场调节之下的收入分配在政治或者道义上是难以接受的,这是市场本身的弊端,而政府可以通过税法,特别是在所得税方面采用的累进税制来进行补充。依照我国税法的规定,所得税具有累进性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中,通过实行累进税率,对高收入者按更高的税率征税,相对低收入者而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税后个人在收入上的差距,实现公平、正义。

三、结论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市场存在着本身不能纠正的弊端,“看不见的手”不是万能的,所以,需要在市场体系中加入另一只“看得见的手”―――政府调节。法律反映了在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下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确认、保护他们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张文显1999)。传统民商法的核心思想是意志自治和契约自由,正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哲学思想上的个人本位理念和经济上自由放任主张的反映。而另一方面,如果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中只存在政府调节这一“看得见的手”,那么反映在立法上,则(经济)行政法足矣(潘静成、刘文华1995)。当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双管齐下,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时,体现在国家的立法上就产生了经济法。

同时,经济学理论还能够指导经济法的发展,法律的规定在体现“公平”的同时,也符合了经济活动中的效率要求。经济法是为了确定经济法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权利与义务的界限是否合理,一个重要的指标是看法律的有关规定是否能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从这个角度看,经济学也为经济法的发展和修正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潘静成,刘文华.中国经济法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2]杨紫,徐杰.经济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刘瑞复.经济法学原理[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5]冯大同.国际商法[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6]Robert S. Pindyck & Daniel L. Rubinfeld .微观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版).

第8篇

一、整合教材,让教学内容更具生动性

现行教材,有其固定的课程和教学的方法论基础,并在编制过程中体现课程目标与实施的内在逻辑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学内容不可以调整。

人教版必修一《经济生活》第四单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九课《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框《市场配置资源》有三目内容即市场调节、市场秩序、市场调节的局限性。第九课就是要引领学生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认识市场经济的运行特征是正确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所以本框题重点介绍了市场经济的一般性理论,让学生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有一个宏观的、初步的认识。上好本框题,有助于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高中学生通过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体验,从而会产生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的资源如何配置、市场秩序和市场经济的局限性等问题有进一步学习的兴趣和求知欲。但是这些问题比较抽象、综合性比较强,使得学生掌握本课知识有较大的困难,运用本课知识指导学习和生活存在较大难度。为此,教学要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社会,引导学生初步,宏观地认识市场经济运行的常识。

如在上这一框内容时,本人通过案例教学法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大白菜”为例,把“当家菜――家常菜――伤心菜――舒心菜”贯穿于教材内容的始终。从齐白石的一首描写“大白菜”的诗猜一猜导入教学:牡丹为花中之王,荔枝为百果之先,独不论白菜为百蔬之王,何也。通过视频1播放《改革开放30年-那些与白菜有关的日子》,提出白菜在计划经济时代有着“当家菜”之称,让学生重温计划经济时代资源稀少而使用的计划手段进行调节,比较出了计划经济时代带来的弊端,从而让学生感受到了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紧接着播放视频2《迷你白菜》引出市场调节的优点,白菜由“当家菜”成为“家常菜”;随后播放视频3《多地大白菜滞销_菜农弃收经销商改行》引出市场调节的局限性,白菜成为“伤心菜”;最后通过一个公司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违约的场景引出市场秩序的重要性,从而展开如何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让白菜成为餐桌上的“舒心菜”。

通过整合教材,让教学内容更具生动性。一案到底,始终以“白菜”为主线贯穿于整个教学中,创设情境,环环设问,层层深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合作探究,自主学习,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同时,在学生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分析归纳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并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

二、重组教材,让教学内容更有系统性

教材编写的逻辑结构,不但要关注教与学的顺畅性和可操作性,更要考虑知识阐述的系统性、问题分析的严密性、前后分析的均衡性。而课堂教学的逻辑结构则应着重考虑便于学生学习,必须有助于学生围绕主题理清知识线索、建构知识体系,有助于学生把握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在相互联系中更好地理解知识、方法的本质与价值。因此,必须根据教与学的需要,在教材的基本柜架内,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对教材的内容进行一定的重组和整合,融入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处理教材,形成合理、清晰、流畅的教学结构。

如“市场调节的局限性”教材单独放在最后一目上,本人觉得按教材上的话会割裂内容的系统性和逻辑性,于是就灵活地大胆地对教材知识进行重组:大胆地把第三目知识即市场的局限性调上来作为第二点来分析,主要是考虑到从优点过渡到局限性学生比较容易理解,知识内容更具有逻辑性和系统性。还有是本课的情感升华放在“诚信”这个主题上,因此把情感升华放在课堂结尾时比较妥当。

三、生成教材,让教学内容更有时效性

生成意识要求教师把教材视为一种动态生成的教学资源,教材不是“圣经”,不应试是静态的、固定的、完全预设和不能变更的教学资源。具有强烈课程资源意识的教师应该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深入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准确把握教材的基本思想和精神实质,熟悉掌握选择教学资源、精心设计问题、恰当组织活动等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紧扣课程标准创造性地利用教材,善于结合学生的实际,联系社会现实,利用和开发多种课程资源,及时生成教材。

如讲到“市场秩序”时,通过一个公司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违约的场景,提出“如何评价公司的行为?”“如何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等问题时,学生畅所欲言,激发出学生对公司失信的憎恶,对受害菜农的同情,还提出了从国家角度提到要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及企业和个人要学法、用法、守法,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等措施。

第9篇

[关键词] 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因素与原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B

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对资源和环境的掠夺式开发实现。房地产业目前仍然在采用对土地资源扩张式开发、对能源等资源消耗式使用等方式来满足巨大的需求。现阶段宏观调控政策存在偏差成为影响我国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中国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因素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已成为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通过市场推动房地产业的深入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市场在通过其自我调节机制解决自身问题的同时,也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这些矛盾成为影响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单一市场机制调节下的房地产市场失灵

依赖单一的市场调节手段是影响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原因。应当选有效的市场调节不但能够实现经济价值最大化,还能够实现生态价值的最大化,市场调节手段能够促进可持续发展。在包括土地在内的自然资源稀缺时,市场就会自发地通过价格手段进行调节,实现保护并合理的利用资源。但事实并非如此,单一市场调节的结果是房地产业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

导致这一现象发生的原因有:单一的市场调节手段无法解决"外部性"的问题。不管是土地资源的保护,还是对能源的节约利用,可持续的房地产开发都可能对整个社会发展具有正面外部效应。房地产开发主体的这种外部效应没有办法单纯通过市场调节内化为自身的经济利益,开发主体不用为自己造成的负面外部性效应付费,也不能从自己可持续开发的行为中获利。选择不当手段获取短期、高额利润就成了他们直接选择。同时,单一的市场调节手段具有较强的滞后性。尽管市场能够通过价格杠杆对稀缺资源进行保护和有效利用,但这种调节并不像经济模型中描述的那样在瞬间实现,它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

(二)规范市场尚未完善中的短视经济

目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还未建立,决策过于短视是影响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初步建立并且迅速发展,而由于不完善的外在制度和不成熟的内在治理结构的共同作用,房地产市场还远未规范,以追逐短期利益为目的的行为在房地产市场上非常普遍。这些短视行为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房产市场,房屋增值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所在区位地段的增值,依靠土地增值不是建筑技术更新所带来的回报成为当前的主要利润增长模式。开发者关注的主要是土地区位的优劣。对优势土地的争夺成为开发商的主要目标。其直接结果就是建筑手段落后、工艺科技含量较低、建筑耗材量巨大,这对建设过程中资源的节省和能源的节约不利。

(三)消费者需求的过度透支

部分地区过度的房地产需求,这造成房地产业透支了发展潜力。当前房地产的需求基本上是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客观反映,但是在局部地区和某些时期还是存在过度需求的问题。这种过度需求:一是需求超出实际需要;二是未来的需求被提前实现。其结果超出了社会、经济、生态所能承受的范围。过度需求对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源于过度需求的投资规模的扩张,加剧了房地产业对土地、能源、建材等资源的耗用,鼓励了短期投资行为,对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利。同时,为满足市场需求,政府和开发商可能忽视建筑工艺等科技水平对房地产业能耗的影响。过度需求的最直接结果就是使供不应求的状况恶化。

二、影响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原因

可持续发展强调代际和代内公平、可持续、环境与发展一体化等原则。而市场在解决公平问题上存在天然缺陷,环境与发展一体化则更不是市场主体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所以,仅依靠市场无法有效体现可持续发展,最佳的制度设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这个前提的缺失也深刻影响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几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市场的制度安排不科学

制度安排缺陷是导致房地产开发不能有效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原因,也对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土地市场的制度安排缺陷主要体现在土地一级市场供给由政府垄断和土地保护“收益、成本”分担不对等两个方面。这两个制度缺陷使得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开发及土地利用过程中常常忽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一方面,土地二级市场也由国家高度垄断供给,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士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开发整理、统一供应、统一监督管理。在土地二级市场上,政府既是土地政策和土地规划的出台者,也是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守护者,扮演着"裁判员"的角色,又是土地使用权的唯一出让方,是土地出让市场最大的获利者。在利益驵动下,政府往往存在着出让土地的冲动,从而忽视了自身保护土地资源的职责。

另一方面,在土地保护上存在着收益和成本的不对等,这成为政府忽略土地保护的另一重要原因。因土地保护而获取的收益较为长远,需要较长时期才能显现出来,而土地保护所付出的成本则是现实的、当期发生的。这是因为土地保护本身是一个长期工程,其收益也具有极大的滞后性,而为了保护土地,当届政府则可能会损失很大,一部分的士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另外,从地域上看,土地保护,尤其是农用地的保护,其最大的收益者是整个国家,而付出成本的往往是地方政府。因此权衡利弊之后,某些地方政府很难有土地保护的主动性。

(二)城市规划的刚性约束不强

城市规划对城市规模的控制、土地用途的调节、城市发展的科学合理意义重大。在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通过控制城市规模能有效地控制城市总体人口规模和密度,避免城市恶性膨胀;通过调节土地用途能根据土地的适宜性开发和使用城市土地,规划城市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格局;通过均衡城市发展对土地使用次序、公共设施配套进行有效调控,使城市房地产业在空间上的配置更为科学合理。城市规划还能通过对城市土地使用计划、建筑容积率和密度的控制直接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模式

而城市规划在推动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并未发挥应有的刚性约束作用。各管理部门职能重合造成在城市规划的出台过程中“政出多门”。士地使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分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其直接结果是规划之间存在冲突,不能实现有效规划城市进而明确城市房地产业发展的目标。同时,各职能部门权责不清造成城市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不力”。

(三)节能环保激励政策不足

可持续发展的房地产业是以高效的能源利用为特征。为提高房地产业的现代化水平和建筑的科技含量,国家大力提倡节能环保建筑方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来鼓励建筑节能,而这些政策和投入并未改变房地产业高能耗的现状,建筑能耗过高成为影响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这一现象固然有现阶段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高耗能的建筑和使用方式仍然存在市场的原因,而国家对节能、环保仅限于宣传,而鲜有激励制度安排才是主要原因。在此背景下,面对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开发企业很难有牺牲自身利益去节约和保护能源的行为。

三、影响我国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因

不管是与市场调节手段相比,还是与长期制度安排相比,短期宏观政策以其独有的灵活性,在推动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不可比拟。因其长期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忽视,宏观政策并不能真正成为推动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反而影响了可持续发展。

在房价不断高涨的今天,重拳出击缓解房价上涨压力非常必要,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由于开发带来的生态破坏问题不容乐观,从长远来看,对生态质量的关注就成为评价居住质量的重要内容。在政府宏观调控过程中,对于平抑价格的高度重视可能导致对房地产业其他指标的调控。在市场机制和长期的制度安排不能较好地推动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建筑能耗下降时,宏观调控政策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设计以弥补这一问题。

[参 考 文 献]

[1]刘亚臣.房地产经营管理[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03

[2]董藩,等.房地产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03

第10篇

(1)功能性:服务发挥作用和满足体育消费者需要的程度。

(2)经济性:体育消费者得到不同程度的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是否合算。

(3)安全性:服务过程对体育消费者健康、精神、生命及货物和财产安全的保障程度。

(4)时间性:服务在时间上满足体育消费者需求的程度,包括及时、省时和准时。

(5)舒适性:服务过程的舒适程度,包括设施的适用、舒服、方便与环境的整洁、美观和有秩序等。

(6)文明性:服务过程的文明程度,包括亲切友好的气氛、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服务质量是通过人或物对顾客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上所满足的程度而表现出来的。

5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意识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目前,我国体育市场的经济体制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政府3个成分组成,他们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意识,是体育场所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体育消费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首要成分。他们认为服务质量,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体育训练、比赛、活动、娱乐的需要,持币选择购买体育场所的服务;另一方面是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9项权利进行自我保护,以保证享受到与货币等值的生理和心理服务。体育消费者的服务质量意识应是发展体育市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成分。他们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经营自和竞争权利。体育场所一方面向消费者销售自己的服务商品;另一方面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运行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决定了体育场所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买卖关系,体育场所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竞争关系。

政府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成分。政府承担着宏观调控的任务,利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保证和促进体育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干预和调节体育市场的运作过程,以保障体育根本任务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意识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政府的服务质量意识构成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体育消费者要求体育场所能够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权益;体育场所必须满足体育消费者的要求,同时接受政府的监督,并且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的权益;政府在对体育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并给予奖惩的同时,必须保护体育场所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这3个基本成分的服务质量意识存在互相关联、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关系,并构成社会服务质量意识链,链的正常运转是体育市场正常运行与提高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保证。

6体育场所的服务既要市场调节,也要政府宏观管理

6.1市场是体育场所服务质量发展变化的主要调节和推动力量

服务质量是体育场所满足体育消费者需要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服务质量反映供求关系,是资源配置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对资源配置起调节和促进作用,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发展变化也起调节和促进作用。

体育场所为了盈利,必须提高职工素质,加快科技进步,降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体育场所设施设备的利用率,以此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所以,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体育场所会自觉提高服务质量,否则,体育场所就会亏损。

体育场所为了获得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利润,必须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产品的功能性、安全性、舒适性、时间性、经济性、文明性等质量性能,必须不断推出市场需要的服务项目,减少或者停止供过于求的服务项目。体育消费的需求是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变化的,而需求所决定的服务质量也必须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提高。所以,供求规律是体育场所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的重要规律。

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竞争越激烈,优胜劣汰也就越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间的竞争主要是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体育场所必然想方设法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服务价格。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质量的好坏是消费者选择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在同等质量的条件下,价格也是消费者选择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随着体育竞技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注重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已成为体育场所竞争胜负的关键。因此,竞争规律是促进体育场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

市场的3大规律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调节作用是共同的、必然的、经常的,这3大规律使服务产品的生产要素和体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体育场所的服务产品不断满足体育市场的需求,使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6.2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是服务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市场调节所存在的短期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点,也能够使市场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

在体育场所的激烈竞争中,经营者通常是追求短期效益,对体育场所内应设置,但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服务项目一般不关心,甚至不提供安全保护和便民措施,使体育消费者得不到高质量的服务。因此,市场调节对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难以发挥作用。

体育场所的经营者往往是通过市场价格来了解体育消费者的需求方向,有利可图时大家都去经营同一服务项目。他们并不了解该项目在总体服务项目中所占的比重及其发展前景,不了解服务项目已经发生的隐性过剩。这种盲目性造成了体育场所服务项目的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

由于从市场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服务产品的生产,存在着时间差,因此市场调节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市场调节的这一缺陷,有可能造成体育场所服务商品供给和需求的脱节。

有些体育场所在利益的驱动下,置体育消费者的需求于不顾,将场地出租,经营非体育服务项目,或者在体育服务项目中经营赌博,从中获利,使体育场所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服务商品两极分化,影响了体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除此之外,体育事业也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市场对公益的质量难以进行调节。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的服务商品在市场调节的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发展体育场所服务这一新兴行业,需要制定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并通过体育产业政策加以实施。

7结论与建议

第11篇

(1)功能性:服务发挥作用和满足体育消费者需要的程度。

(2)经济性:体育消费者得到不同程度的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是否合算。

(3)安全性:服务过程对体育消费者健康、精神、生命及货物和财产安全的保障程度。

(4)时间性:服务在时间上满足体育消费者需求的程度,包括及时、省时和准时。

(5)舒适性:服务过程的舒适程度,包括设施的适用、舒服、方便与环境的整洁、美观和有秩序等。

(6)文明性:服务过程的文明程度,包括亲切友好的气氛、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服务质量是通过人或物对顾客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上所满足的程度而表现出来的。

5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意识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目前,我国体育市场的经济体制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政府3个成分组成,他们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意识,是体育场所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体育消费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首要成分。他们认为服务质量,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体育训练、比赛、活动、娱乐的需要,持币选择购买体育场所的服务;另一方面是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9项权利进行自我保护,以保证享受到与货币等值的生理和心理服务。体育消费者的服务质量意识应是发展体育市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成分。他们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经营自和竞争权利。体育场所一方面向消费者销售自己的服务商品;另一方面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运行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决定了体育场所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买卖关系,体育场所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竞争关系。

政府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成分。政府承担着宏观调控的任务,利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保证和促进体育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干预和调节体育市场的运作过程,以保障体育根本任务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意识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政府的服务质量意识构成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体育消费者要求体育场所能够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权益;体育场所必须满足体育消费者的要求,同时接受政府的监督,并且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的权益;政府在对体育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并给予奖惩的同时,必须保护体育场所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这3个基本成分的服务质量意识存在互相关联、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关系,并构成社会服务质量意识链,链的正常运转是体育市场正常运行与提高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保证。

6体育场所的服务既要市场调节,也要政府宏观管理

6.1市场是体育场所服务质量发展变化的主要调节和推动力量

服务质量是体育场所满足体育消费者需要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服务质量反映供求关系,是资源配置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对资源配置起调节和促进作用,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发展变化也起调节和促进作用。

体育场所为了盈利,必须提高职工素质,加快科技进步,降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体育场所设施设备的利用率,以此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所以,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体育场所会自觉提高服务质量,否则,体育场所就会亏损。

体育场所为了获得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利润,必须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产品的功能性、安全性、舒适性、时间性、经济性、文明性等质量性能,必须不断推出市场需要的服务项目,减少或者停止供过于求的服务项目。体育消费的需求是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变化的,而需求所决定的服务质量也必须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提高。所以,供求规律是体育场所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的重要规律。

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竞争越激烈,优胜劣汰也就越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间的竞争主要是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体育场所必然想方设法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服务价格。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质量的好坏是消费者选择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在同等质量的条件下,价格也是消费者选择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随着体育竞技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注重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已成为体育场所竞争胜负的关键。因此,竞争规律是促进体育场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

市场的3大规律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调节作用是共同的、必然的、经常的,这3大规律使服务产品的生产要素和体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体育场所的服务产品不断满足体育市场的需求,使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6.2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是服务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市场调节所存在的短期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点,也能够使市场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

在体育场所的激烈竞争中,经营者通常是追求短期效益,对体育场所内应设置,但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服务项目一般不关心,甚至不提供安全保护和便民措施,使体育消费者得不到高质量的服务。因此,市场调节对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难以发挥作用。

体育场所的经营者往往是通过市场价格来了解体育消费者的需求方向,有利可图时大家都去经营同一服务项目。他们并不了解该项目在总体服务项目中所占的比重及其发展前景,不了解服务项目已经发生的隐性过剩。这种盲目性造成了体育场所服务项目的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

由于从市场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服务产品的生产,存在着时间差,因此市场调节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市场调节的这一缺陷,有可能造成体育场所服务商品供给和需求的脱节。

有些体育场所在利益的驱动下,置体育消费者的需求于不顾,将场地出租,经营非体育服务项目,或者在体育服务项目中经营赌博,从中获利,使体育场所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服务商品两极分化,影响了体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除此之外,体育事业也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市场对公益的质量难以进行调节。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的服务商品在市场调节的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发展体育场所服务这一新兴行业,需要制定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并通过体育产业政策加以实施。

7结论与建议

体育场所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是体育市场管理最基础的内容,也是体育场所、体育消费者共同关心的问题。只有按照市场运行的客观要求建立体育市场规则,制定出体育场所服务等级标准,规范体育场所服务产品的生产要素,对体育场所服务业进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防止体育场所的服务商品出现竞争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才能使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建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中国体育场所服务等级标准》和相应的管理法规,对体育场所服务业实行标准化管理。“”版权所有

1999—02—5收稿1999—07—29修回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监督局.GB/T19004.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第2部分:服务指南》.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

2王云.服务质量教程.中国标准出版社,1999

第12篇

(1)功能性:服务发挥作用和满足体育消费者需要的程度。

(2)经济性:体育消费者得到不同程度的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是否合算。

(3)安全性:服务过程对体育消费者健康、精神、生命及货物和财产安全的保障程度。

(4)时间性:服务在时间上满足体育消费者需求的程度,包括及时、省时和准时。

(5)舒适性:服务过程的舒适程度,包括设施的适用、舒服、方便与环境的整洁、美观和有秩序等。

(6)文明性:服务过程的文明程度,包括亲切友好的气氛、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服务质量是通过人或物对顾客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上所满足的程度而表现出来的。

5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意识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目前,我国体育市场的经济体制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政府3个成分组成,他们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意识,是体育场所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体育消费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首要成分。他们认为服务质量,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体育训练、比赛、活动、娱乐的需要,持币选择购买体育场所的服务;另一方面是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9项权利进行自我保护,以保证享受到与货币等值的生理和心理服务。体育消费者的服务质量意识应是发展体育市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成分。他们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经营自和竞争权利。体育场所一方面向消费者销售自己的服务商品;另一方面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运行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决定了体育场所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买卖关系,体育场所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竞争关系。

政府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成分。政府承担着宏观调控的任务,利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保证和促进体育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干预和调节体育市场的运作过程,以保障体育根本任务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意识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政府的服务质量意识构成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体育消费者要求体育场所能够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权益;体育场所必须满足体育消费者的要求,同时接受政府的监督,并且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的权益;政府在对体育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并给予奖惩的同时,必须保护体育场所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这3个基本成分的服务质量意识存在互相关联、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关系,并构成社会服务质量意识链,链的正常运转是体育市场正常运行与提高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保证。

6体育场所的服务既要市场调节,也要政府宏观管理

6.1市场是体育场所服务质量发展变化的主要调节和推动力量

服务质量是体育场所满足体育消费者需要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服务质量反映供求关系,是资源配置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对资源配置起调节和促进作用,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发展变化也起调节和促进作用。

体育场所为了盈利,必须提高职工素质,加快科技进步,降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体育场所设施设备的利用率,以此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所以,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体育场所会自觉提高服务质量,否则,体育场所就会亏损。

体育场所为了获得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利润,必须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产品的功能性、安全性、舒适性、时间性、经济性、文明性等质量性能,必须不断推出市场需要的服务项目,减少或者停止供过于求的服务项目。体育消费的需求是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变化的,而需求所决定的服务质量也必须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提高。所以,供求规律是体育场所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的重要规律。

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竞争越激烈,优胜劣汰也就越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间的竞争主要是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体育场所必然想方设法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服务价格。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质量的好坏是消费者选择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在同等质量的条件下,价格也是消费者选择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随着体育竞技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注重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已成为体育场所竞争胜负的关键。因此,竞争规律是促进体育场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

市场的3大规律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调节作用是共同的、必然的、经常的,这3大规律使服务产品的生产要素和体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体育场所的服务产品不断满足体育市场的需求,使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6.2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是服务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市场调节所存在的短期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点,也能够使市场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

在体育场所的激烈竞争中,经营者通常是追求短期效益,对体育场所内应设置,但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服务项目一般不关心,甚至不提供安全保护和便民措施,使体育消费者得不到高质量的服务。因此,市场调节对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难以发挥作用。

体育场所的经营者往往是通过市场价格来了解体育消费者的需求方向,有利可图时大家都去经营同一服务项目。他们并不了解该项目在总体服务项目中所占的比重及其发展前景,不了解服务项目已经发生的隐性过剩。这种盲目性造成了体育场所服务项目的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

由于从市场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服务产品的生产,存在着时间差,因此市场调节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市场调节的这一缺陷,有可能造成体育场所服务商品供给和需求的脱节。

有些体育场所在利益的驱动下,置体育消费者的需求于不顾,将场地出租,经营非体育服务项目,或者在体育服务项目中经营赌博,从中获利,使体育场所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服务商品两极分化,影响了体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除此之外,体育事业也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市场对公益的质量难以进行调节。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的服务商品在市场调节的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发展体育场所服务这一新兴行业,需要制定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并通过体育产业政策加以实施。

7结论与建议

第13篇

学习和研究好比爬梯子,要一步一步地往上爬,企图一脚跨上四五步,平地登天,那就必须会摔跤了。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高三政治知识点归纳2021,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高三政治知识点归纳1投资的选择

1、投资方式有哪几种?怎样投资才是科学的?

投资方式有:

(1)存款储蓄:特点是灵活方便,比较安全,收益低。(商业银行主要业务是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结算业务。)

(2)购买股票:高风险、高收益

(3)购买债券:稳健的投资

(4)购买商业保险:规避风险的投资

(5)直接投资等。

注意:(1)要注意投资的回报率,也要注意投资的风险性。

(2)要注意投资的多样化,不应只局限在银行储蓄上,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投资机会。

(3)投资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

(4)投资既要考虑个人利益,也要考虑国家利益,做到利国利民,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

2、储蓄存款的含义

储蓄存款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3、利息的含义与计算方法

利息是银行因为使用储户存款而支付的报酬,是存款本金的增值部分。

利息的计算方法:利息=本金×利息率×存款期限-利息所得×利息税率。

4.简述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分类、原则和作用?

主要业务:

(1)存款业务:这项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基础业务,无此项业务,商业银行就没有足够的资金和基础开展其他业务。没有存款,就没有商业银行。

(2)贷款业务: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和期限向借款人提供货币资金,并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行为。它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

(3)结算业务: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位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货币收支提供手段与工具的服务。银行对此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商业银行还提供债券买卖及兑付、买卖外汇、保险、提供保管箱等其他服务。

分类:可划分为工商业贷款和消费者贷款。

原则:真实性、谨慎性、安全性

5、股票的含义和特点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出具的股份凭证。

股票的特点:股东的出资不可返还性,除非公司破产清盘或者将股票转售给第三人;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流通买卖;股票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

6、债券的含义、分类和特点

债券是筹资者给投资者的债务凭证,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约定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

债券的分类和特点:

区别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

发行主体国家(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公司(企业)

风险情况风险最小风险比政府债券高,比公司债券低风险最大

收益情况收益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略高,低于其它债券收益高于政府债券,低于公司债券收益最高

7、商业保险的含义和种类

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商业保险的种类: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对象。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对象。近几年出现了诸如分红保险等新险种。分红保险在具有人寿保险的保障功能之外,还可以分配保险公司经营盈余,使投保人的资金保值增值。分红保险仍然属于人身保险。

8、储蓄、债券、股票、商业保险几种投资方式的比较

投资

方式特点

收益风险

储蓄

便捷的投资方式。可以获得利息,在这几种投资方式中收益最低。在这几种投资方式中风险最低。

债券

稳健的投资方式。可以获得利息,其中国债的收益略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风险高于储蓄。

股票高收益和高风险同在的投资方式。可以获得股息和红利以及购买股票的差价,但收益不稳定。风险较高。

商业保险

规避风险的投资方式。保险事故没有发生时,投保人的投资没有回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赔付的保险赔偿金就是投保人的投资回报。本身就是针对风险的投资。

9、投资理财产的原则

投资理财认清各种投资方式的特点,要考虑投资的收益,也要考虑投资的风险。

投资理财要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情况(如家庭收入、节余、存款、消费等实际)和经济承受能力进行投资选择。

投资理财要注意投资渠道的多样化,各种投资要坚持适度原则。

投资理财要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投资,不合法的投资不能做。

高三政治知识点归纳2个人收入的分配

1、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生产决定分配,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应地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制度。

2、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作用

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扣除之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实行按劳分配的作用:实行按劳分配,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与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直接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实行按劳分配,是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的重要条件,它体现了劳动者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社会地位。

3、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

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在扣除成本和税款后直接归劳动者所有,构成他们的个人收入。他们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投资者。

按生产要素分配。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参与收益分配的生产要素主要有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

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作用:确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了国家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确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4、效率和公平的辩证关系是什么?怎样实现二者的统一(如何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和公平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第一,两者有一致性。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第二,两者又是一对矛盾。提高效率必然牺牲一些公平或保证公平必须放弃一些效率。

如何:①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和个人致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②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③要正确处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与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国家要对收入差距进行调节,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5、效率与公平的含义及意义

效率=产出/投入,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提高效率就意味着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

收入分配的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公平有助于协调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助于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6、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存在着矛盾。一定时期内,社会财富总量一定。个人收入分配中,用于激励效率的多了,用于体现公平的就少了。

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

实现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维护劳动者公平分配的权利,保证劳动者的利益,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7、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和个人致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初次分配要将个人收入与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贡献挂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在由国家参与的再分配中,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完善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高三政治知识点归纳3国家收入的分配

1、财政的含义

为了履行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国家必须占有和消费一定的社会财富。国家的收入和支出就是财政。

财政收入与支出是国家参与社会分配的两个方面。财政本质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2、财政收入的含义及其来源

财政收入是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

财政收入的来源:税收收入——税收在财政收入中占主导地位,是征收面最广、最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形式。利润收入——国家凭借投资者的身份获得利润,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中按规定上缴国家的部分,国家从参股企业中取得的股金分红收入。债务收入——包括内债(政府公债)和外债。其

他收入——统称为“费”。

3、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

财政收入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分配政策的制约。

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基础性的。因此,只有加快经济发展,大力增加社会财富总量,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财政收入还受分配政策的制约。在社会财富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财富过多,会直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收入,不利于企业生产的扩大和个人购买力的增加,最终将对财政收入的增加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收入太少,将直接影响国家职能的有效发挥,尤其会降低财政对经济发展支持和调控的力度,最终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因此,国家应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又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4、财政支出的含义及其种类

财政支出是国家对集中起来的财政资金进行分配和使用的过程。

财政支出的种类:经济建设支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支出、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

5、财政收支平衡和财政赤字

财政收支相等是最理想的状态。但财政收支是在动态中实现的,这种状态几乎不存在。

财政收支平衡有三种情况:收入等于支出;收入大于支出略有节余;支出大于收入略有赤字。

财政赤字是指当年的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部分,赤字意味着要靠借债过日子,财政赤字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6、财政的巨大作用有哪些?

(1)集中力量办大事:①支持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②通过对财政收支水平的调控,实现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促使经济平稳运行。

③通过对财政收支方向、结构的调控,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支持高科技研究开发,发展科技教育事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2)人民生活有保障:①财政是巩固国家政权的物质保证。②财政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物质保证。③财政是实现收入公平分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人民生活提供物质保障。

高三政治知识点归纳4征税与纳税

1、税收的含义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2、税收的基本特征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征税。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后,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就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的对象和税率,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能随意变更。

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关系: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固定性。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危及国家利益。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一我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和非我国居民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的计税办法。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4、税收的作用

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最理想、最普遍的形式。

税收是实施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

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

5、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含义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实际或最终承担税款的的单位和个人。

当纳税人所缴税款由自己负担时,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当纳税人通过一定途径将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时,纳税人就不是负税人。

6、为什么要依法纳税?怎样做到?

(1)原因:①税收的性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②国家:在我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致的。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而国家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税收为物质基础。

③个人:根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理,公民在享有国家提供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自觉诚信纳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税收的征管和使用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纳税人的利益。

因此,在我国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要求:①个人:增强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意识,自觉依法诚信纳税,积极行使纳税人权利。公民要增强对国家公职人员及公共权力的监督意识,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对贪污和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检举,以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增强纳税人的义务意识: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自觉诚信纳税。

②国家:完善税收和财政制度;加大稽查处罚力度,严惩违反税法的行为;规范税收征收管理,堵塞漏洞;加强税收宣传,教育人们要自觉依法纳税。

7、违反税法的行为有哪些?(偷税、欠税、骗税、抗税)38、为什么要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怎么样建立?

(1)原因:重要性: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

必要性:诚信缺失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坑蒙拐骗盛行,进而导致投资不足、交易萎缩、经济衰退。

(2)要求:①国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大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②经济活动者:对生产者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自觉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对消费者的要求,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

③社会: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④公民:规范行为规则。第四单 元面对市场经济

高三政治知识点归纳5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市场通过价格、供求及竞争等市场信号来配置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等资源。

2、市场调节的作用

市场价格涨落能及时、灵活反映供求变化,传递供求信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市场竞争促进生产者、经营者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3、市场调节的局限性

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解决不了国防、治安、消防等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枪支弹药及危险品、麻醉品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物品不能让市场来调节。

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弱点和弊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是指生产经营者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损害他人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市场调节的盲目性是指生产经营者不可能完全掌握市场各方面的信息,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而盲目作出经济决策。市场调节的滞后性是指从价格形成、价格信号传递到商品生产的调整有一定的时间差。

后果:如果仅有市场调节,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发生经济波动和混乱;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甚至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

4、规范市场秩序的必要性和措施

规范市场秩序的必要性:只有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市场才能合理配置资源。

规范市场秩序的措施:①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来维护。通过制订和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等,对市场运行的方方面面作出具体的规定。②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大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③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厉打击扰乱市场健康运行的行为,加强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管理。④经济活动参与者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国家宏观调控辅手段的作用,把“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结合起来。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国家宏观调控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国家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特征,但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更加强有力。

7、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性

(1)市场调节的不足,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

(2)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

(3)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

(4)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经济发展活力。

8、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与手段

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增加就业。

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经济手段(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国家在宏观调控中最常用的经济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价格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贸易政策等等。)法律手段(国家通过制定和应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行政手段(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

国家宏观调控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总体功能。

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

(1)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绝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它们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发挥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价值规律的作用可归结为一点,即优化资源配置。市场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以市场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会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高效率。

第14篇

关键词:市场化:秩序;市场化的维度

中图分类号:F1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7)06―0048―08

20世纪90年代初尤其是后半期以来,就中国经济市场化的进展程度,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大景的研究,尽管对市场化的改革取向、经济市场化的涵义、基本特征等问题的看法并无二致,但不同的研究视角还是得出了不同的观点。多数学者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关键在于经济竞争程度的提升,并实际测度出中国经济市场化水平已达相当程度,中国已成为“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在经济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干预的形式更具灵活性,直接计划的减少可能伴随其他干预形式的跟进;明确指出“好的”市场经济与“坏的”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以及“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经济市场化转轨应过渡到“平行推进”的新阶段。应该说,学者们得出的不同观点对进一步研究市场化及其规律问题意义深远:一方面,市场机制基本上取代了计划机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一个客观事实;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市场化一直沿一条非平衡推进的道路演进,无论是从市场竞争的广度,还是从市场竞争的深度来看,中国经济市场化还远没有完成。

在我们看来,中国既然确定了以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为体制目标,改革进程就注定要进入以质量建设、强化市场竞争秩序为主的新阶段,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需要进一步探索经济市场化的内在机理、逻辑理路。本文创造性综合了诸多中外学者有关经济市场化、秩序经济理论研究成果,提出经济市场化本质上是经济、法律与社会三种秩序相互依赖、整体互动、协同演进的过程这一独特的秩序演进观点,并藉此理论观点解读了中国经济市场化的“非均衡推进”特征集中体现于外在上的梯度、层次推进与深层上的法律、经济与社会二种秩序维度演进程度的差异。在结语部分,文章尝试从经济市场化三维秩序相互依赖、整体互动角度对中国市场秩序的完善提出一些简而有效的思路和建议。

一、制度、秩序及其辩证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西方秩序经济理论(尤其是以哈耶克、布坎南、欧肯等为代表的规范自由主义秩序经济流派的著作)不断传人中国,与此同时西方制度学派的研究成果也陆续进入国门。为了较好阐述我们经济市场化三个维度的理论框架,本文首先厘清制度学派的“制度”与秩序学派的“秩序”两个概念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一)“制度”概念

西方制度学者基于不同的研究角度,对“制度”有不同的定义。从形式上看,制度是指那些人们自愿或被迫接受的、规范人类偏好及选择行为的各种规则和习惯。规则(显性制度)包括法律、规章以及政府政策等等;而习惯(隐性制度)则多指文化传统、风俗、禁忌、道德规范等等。相对而言,一些新制度经济学家更重视“界定、保护私人或集体财产权利密切相关的种种规则和习惯”。从形成过程看,制度可视为集体理性选择、变动的结果。譬如,老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给出的定义是生活习惯、主流的生活方式,哲学、会学家罗素认为“制度是在传统与创新之间不断变动的信念”,经济学家青木昌彦也主张制度可视为经济社会生活中人们多次博弈形成的共有信念等等。从制度影响、效果来看,制度体现为权力博弈形成的利益格局。康芒斯就把制度理解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关注制度的本质特征为集体理性约束个人理性;布罗姆利受康芒斯社会经济体系中“三类交易”的影响,将制度视为对人类活动施加影响的权力与义务的集合。这些权力与义务中的一部分是无条件的和不依赖于任何契约的,它们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不可剥夺的;其他的权力和义务则是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契约;马克思、韦伯则更宽泛地把制度理解为界定人们利益格局(生利与分利)的显形或隐性社会关系。另外,霍奇逊认为,制度是通过传统、习惯或法律约束的作用力来创造出持久的、规范化行为类型的社会组织;艾尔斯纳则把制度理解为一种决策或行为规则,后者控制着多次博弈中的个人选择活动,进而为与决策有关的预期提供了基础。

应该说,上述定义在某种程度上都有科学之处。然而,不论把制度定义为什么,制度都离不开一种社会控制力量。要理解这一点,需要对各种制度形式的共性牢牢把握。笔者认为,康芒斯的理解抓住了制度的本质特征,把制度精确的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一语道破了制度的真谛。制度的成文不成文、显性、适用范围、效率如何、控制程度等均为其属性。控制自然需要一种社会力量、社会权力。制度从形式上来看是一规则集合,本质上体现为权力博弈形成的利益格局。

(二)秩序:作为事物存在的一种可识别的可欲状态

西方秩序经济理论学者对秩序概念的理解尽管有很大差别,但还是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

第一,行为状态论。秩序是自然界或人类存在的一种可欲的良好状态,从无序到秩序是事物存在的一种相对描述。如经济学者出于理论演绎需要假想的“霍布斯丛林”这一人类生存混乱无序状态,作为社会分工良性状态“隐喻”的自然界蚁巢中的井然秩序,斯密“看不见的手”协调的市场交换秩序,哈耶克对“秩序”的定义――“秩序是事物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纷繁众多的各种因素彼此相互联系,使我们可以从我们所熟悉的部分空间或时间来得出对于其余部分的正确期望,或者至少使我们有可能得出正确的期望”――及其一再表述的一定规则下的行为秩序等。

第二,制度系统论或制度集合存在状态论。诸如韦伯法学逻辑推理意义上的法律秩序定义(逻辑严密规则兼容的法律陈述系统);瓦尔特・欧根设计的竞争秩序得以实现的“经济制度法的基本原则”这一规则系统;哈耶克以人类自由为普适原则的的规则秩序;布坎南出于西方个人主义、人本主义伦理价值观设计的秩序等等。从本质上来看,都属于“应然”规范理性意义上的规则系统另外,中国学者韦森把西方“institutions”翻译为中文“制序”,认为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制度形式。在我们看米,这一译法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状态下“制度的集合”。按照对人的行为约束力量的程度当然可以排“序”,但调节人行为的各制度形式并不是一个逻辑严密有序的制度系统。

第三,经济调节方式(形态)论。诸如哈耶克对“计划秩序”与“市场秩序”的分类;瓦尔特・欧肯运用特别强调抽象法,抽象出的“经济秩序”这一概念等。值得重视的是,欧肯的秩序概念不仅是用来观察经济主体的行为状态,更强调经济社会环境状态存在的可识别模式。正是这些可识别的经济秩序形式――所谓的“经济形态学”――决定了受其调节的人的行为状态。当然,欧肯的经济秩序概念有

时也指一个经济调节方式总和,各种调节方式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不能形成良好的整体秩序,而对各种经济秩序分析比较抽象出的“竞争秩序”在欧肯看来则是一种可欲的经济秩序。

(三)制度与秩序的辩证关系

经由上文对制度和秩序两个概念的剖析,我们认为,秩序作为同类事物存在的一种特定状态,自然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可作为对事物研究的一种有效工具。正是在此种意义上,秩序区别于制度。独立的个人无所谓秩序,特定地域存在的社会群体才构成一定的社会秩序。单项的制度也无所谓秩序,制度集合或制度系统才形成规则的秩序。

二者在本质属性上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却相互交织、密不可分。社会制度从存在形态上来看,本身就呈现一种“秩序”,该种“秩序”既可表现为“实然”的秩序(制度集合中各元素的存在状态),又可表现为理性逻辑下的“本质”的“应然”秩序(规则秩序或制度系统);一定的社会制度形成一定的行为秩序(行为状态),特定的行为秩序要求特定的制度安排;而制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规则、规范,本身不能独自存在,要依托于特定的社会权力秩序(社会权力的结构状态),而一定的行为秩序(譬如竞争),本身就是权力秩序的一部分。

二、经济市场化的三种维度及其相互关系

本文考察秩序概念旨在把其作为对事物研究的一种有效工具,应用秩序理论来解读经济市场化的三种秩序维度(法律秩序、经济秩序与社会秩序),探讨其相互依赖、整体互动及其协同演进关系。

(一)秩序理论中的三种秩序解读

1.法理意义上的法律秩序和社会学意义上的法律秩序

法律秩序概念关注的是“什么构成法律自身的内在正确性”这一问题。即在正确的逻辑下,一个具有法律陈述形式的字面表达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含义或说什么样的规范意义。法理学者们不倦地对法律这一制度形式进行实验和理性设计,一般是基于哈耶克“规则秩序与行为秩序”的逻辑关系,即可欲的法律秩序产生良好的行为秩序。在把规范意义上的法律秩序看成一个逻辑系统后,西方法律秩序规则之间逻辑关系,即法律规则系统的层级结构便显现出来:即顶层的宪法、中层的成文法和底层的政府条例。这一法律系统的牛成路径如下:首先,通过立宪选择程序制定宪法规则,或基于哈耶克意义上人类自由的普适伦理价值标准,或基于布坎南意义上“一敛同意原则”的立宪程序,或基于其他的普适性价值形态。其次,部分宪法规则在普适原则的逻辑规制下,建立起法律和政府条例。最后,法律和政府条例又控制着私人的缔约过程。

问题的要害是,如果我们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秩序时,“法律秩序”指涉的并不足逻辑上正确无误的规范,而是指关于人类行为的各种现实规约因素的一个“集合”,而国家的法律只是集合中的一个元素。如此的“法律秩序”既不是一套逻辑严密的规则系统,也不是一套中性的制度安排。其不同的“元素”只不过是一定群体某种形式集体选择的结果。

2.经济秩序与“经济的”秩序

经济秩序这一概念是从人类历史上多种多样的经济生活特别强调抽象出来的,即把丰富具体的调节方式提炼为数目有限的并且性质简单的纯粹的形式。由此就不顾历史上经济秩序形式的多样性而使经济过程的理论分析成为可能。历史上不足占主导地位的集中管理经济秩序,就是以市场调节决定经济过程的经济秩序。而市场的调节方法要视个别经济活动是否形成垄断、部分垄断或类似的利益集团而定。在把经济秩序定义为可识别的经济调节方式后,可以区分实证的经济秩序和合乎社会理性的“经济的”秩序的概念。就经济研究来看,两个概念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彼此形成强烈的对照。一个是人们必须在其中生活的那些具体的秩序,另一个是那种适用的和理想的秩序。对“经济的秩序”的建构工作以科学地透视各个具体的“经济秩序”为前提。

另外,领会韦伯社会学立场的经济秩序定义对三种秩序的相互依赖性会有更多的启示。韦伯的“经济秩序”也是一个社会学立场的对经济生活事实的客观描述,强调的是对经济产品和设施的实际支配权,用“经济秩序”这一术语来指称对各种产品和设施的实际支配权的分配状况,也用这一术语用来指称这些产品和设施通过哪些支配的权力而确实被使用的方式。

3、描述社会权力结构的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作为人类群体生活交往中内在的一种可识别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协调的整体。然而,大社会又存在于张力与冲突之中,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分化是导致张力的重要原因。布罗代尔把社会秩序抽象为“集合的集合”。包含于社会这一大集合中的是经济、社会梯级或社会框架、政治和文化这些子集合。这些集合又分成若干集合,依次类推。各个集合(各个部门或各个集团)相互为邻,又相互渗透。它们在社会梯级的位置始终在演变。出于分析方便,本文把社会秩序直接定义为社会权力秩序,即各种社会权力形成的权力结构;并把权力理解为嵌入经济体系获取利益的“广义财产”。我们认为,社会秩序概念的外延已经涵盖了经济学意义上的“经济秩序”概念。

(二)经济市场化三个维度的相互依赖性、整体互动性以及协同演进特征

鉴于分析的方便,我们对这三种秩序形式分开阐述。实际上,任何一种经济秩序都体现为三个维度,即经济调节形式、法律秩序和社会权力秩序。

经济秩序同社会秩序相互依赖。首先,经济秩序不同,社会的领导阶层的类型和层次也不同。在集中管理经济秩序下,社会秩序呈现从上到下的垂直权力体系,往往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高度统一;在竞争型经济秩序下,经济管理权、决策权相对分散,社会权力秩序呈现一种扁平状态,各种社会权力包括经济权力相互博弈与制衡。其次,社会秩序以及建立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经济秩序。经济秩序是对经济调节方式的刻画,但谁来调节是一个社会经济实际支配权力分配的问题。而社会秩序中社会权力结构与配置情况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体现为对经济的实际支配权。最后,社会秩序的构成要素――组织机构的性质取决于经济秩序。

如果把“法律秩序”看作社会学意义上的法律秩序,则经济秩序、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的相互依赖关系更为明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制度扭曲”都是一定社会权力结构失衡的表现。经济调节方式、对经济的实际支配权力本身就是各种社会力量博弈的结果;而一定的经济秩序又是维系一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方面。我们认为,对三种秩序形式及其相互关系的准确把握是对各种问题(包括体制改革的最佳路径、法律秩序的实施效果)正确理解的前提,研究经济市场化问题,必须集中到秩序的相互依赖性这个问题上来。

经济市场化的核心是通过社会经济主体的充分竞争使得价格机制灵活调节。从经济秩序维度来看,经济市场化的过程是一个经济调节方式不断转化的过程,从计划管制调节到各种不同形式的市场调节再到充分、公平竞争性市场调节;从法律秩序维度来看,这一过程呈现为从权力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安排到不同市场调节下非中性的制度安排再到以竞争市场调节为主的中性制度安排;从社会秩序来看,

“经济市场化的过程本质上应是一种社会权力结构演变的过程,社会的性质、社会的权力结构直接决定‘市场经济’的性质,权力结构的变动规律决定了市场化的方向”。从社会大系统视野来看,经济市场化的这三个维度又具有相互依赖、整体互动及其协同演进特征,形成了一个互为因果的环状逻辑链条。

三、中国经济市场化的“非均衡”推进特征

就经济实践来看,中国的市场化进程无疑带有明显的“非均衡”推进特征,这不仅体现在市场化的梯度推进与层次效应上,而且体现在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法律秩序转型的差异程度上。

(一)中国经济市场化“非均衡”推进的外在特征:梯度推进与层次效应

目前,学者们就中国市场体系形成的梯度推进特征,把研究重点放在横向各个市场的开放竞争程度上,没有足够重视这一市场体系纵向上的层次效应,即市场体系中下层市场与上层市场之间的规制与依托关系,尤其是这种层次规制与依托关系在利益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改革以来,市场化的重点一直在是商品领域。尽管商品领域的改革也走了一条渐进之路(从价格完全计划控制到价格双轨制再到价格一元),但不论是从市场双方的开放竞争程度来看,还是从如何定价来看,可以说中国目前商品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高,部分市场竞争已达到“白热化”程度。整个市场体系的下层结构已经具备相当规模。不过,一般消费品、基本制造业产品市场发育渐趋成熟的同时,市场力量并未进一步扩展到市场体系的上层结构。

要素市场化发育迟缓,而且基本上呈小坡度推进态势。其中,劳动力市场化速度相对快些,无论是农村劳动力还是城市劳动力,绝大部分工资报酬是由市场决定,尤其是低层次劳动力的就业与流动基本按照市场调节,尽管户籍制度、市场割据的影响对市场化的影响不容忽视。低层次劳动力市场供给方竞争压力以及工会制度的缺失,使低工资竞争不可避免,而近年来的“民工荒”则彰显了市场的良性调节作用。问题是一些重要的人才(经理人),市场需求方竞争程度较低,基本按照行政权力、社会关系资源的掌握程度来配置。相对而言,中国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不论是直接融资市场还是间接融资市场发育程度均较迟缓。从企业间接融资来看,尽管贷款利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浮动,银行体制改革已取得了相当显著的进展,然而,以国有金融居绝对统治的二元金融局面没有改变;从企业直接融资来看,上市公司中非国有企业少之又少,工商企业资本形成中来自直接融资市场的不足5%,而企业债券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与资本市场化发育程度相比,中国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更低。据中国土地政策改革课题组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农村与城市土地制度仍然维持着二元性,国家高度垄断城市土地的一级市场,土地资源市场只是一个“模拟市场”,基本按行政权力垄断运作。

据经济形态学理论,从需求、供给双方开放竞争程度来看,可以组合出25种市场调节形式。以此审视中国目前的市场体系,我们会发现整个市场体系的确达到了某种“均衡”,然而市场结构是何等的不同质。从市场体系各市场的纵向依托和规制关系来看,高层市场俨然成为市场经济的“上层建筑”,规制着下层市场的发展方向,其利益形成又依托于下层市场。然而,西方市场经济发展史表明,没有市场的上层构造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市场经济。高层市场的出现并走向规范化,是扩大整体市场交易规模的保证,而市场良好的上层组织并不是在任何国家都会出现的,常常成为各种社会权力嵌入的领域。市场化的梯级性、层次性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经济转型期维持社会稳定、协调社会各权力主体利益的重要手段,然而,也成为市场力量进一步扩张的难题。原因在于下层市场发育越完善,带来的社会剩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支撑起上层市场,从上层市场主体自身来看,其市场化的改革动力已经不大。

(二)中国经济市场化的深层特征:整体秩序的非均衡演进

从秩序相互依赖,协同演进特征来看,经济市场化的经济秩序维度与一定时期的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的演进是高度吻合的。目前中国市场体系的梯度推进、层次效应以及具体运作与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的演进特征只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三种不同表现。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然而有法律的经济并不就是法治经济。诚然,自改革以来,中国制度演进的步伐从未停止,中央政府为完善中国的市场竞争秩序,出台的法律可谓多多。然而这一制度变迁基本动力大多不是来自宪法层面指导下的中性制度安排的思考,而是沿着一条从上到下行政主导的“问题引导”、“一致同意”的路径运行。这与市场竞争秩序对制度安排的系统正义标准的诉求,强调制度系统子制度要素的层级件、相互依赖性有着重大差别。从中国经济增长的经验层面看,此种形式的制度安排较之通过方式建立起来的制度,其绩效未必输给后者,甚至可能避免讨价还价节省了大量的决策成本,但制度安排与制度实施的非中性特征也会明显增多。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中不断暴露出的深层矛盾从一定意义上更集中体现为制度的普适性问题,多种多样的市场调节形态表明一个普适性、规范化、理性化的制度体系并未建立起来。

中国市场竞争秩序的培育,既需要促进竞争的法律秩序又需要平衡的社会秩序来支撑,主观地认为相互“冲突”的秩序形式能够协调是不现实的。在中国经济市场化过程中,权力相对集中于政府部门的社会秩序与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融合不仅会使法律制度的实施落入困局,而且成为经济进一步市场化的最大障碍。制度撞车、制度实施成本高昂、有法难依现象屡屡发生,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权力秩序“扁平化”进程明显滞后。在此,我们仅举2004年中国政府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一小例,来管窥一下市场化进程中整体秩序变迁的非均衡性带来的制度实施的交易成本和社会外部成本问题。重庆开县人民法院丰乐法庭的法官赵丕仁,为了给200余名民工讨回拖欠长达三年之久的355万元欠薪,两上北京,并上书总理。最后在国务院局的限时督办下,工程承包方总算兑付了民工们应得的工资。从法经济学家的理论上说,赵可以依国家劳动法通过一纸判决书来解决这个问题,但他这么做了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在这一案例中,有一个很重要往往被人忽略的因素,那就是诉讼双方的组织力量不对等。试想如果建立了瑞典等国的“司法特派员”制度或者农民工在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了工会组织,法律实施肯定是另一种结果。经济竞争秩序固然离不开法理意义的法律秩序,但更为重要的是,法律秩序的效力问题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实然”的范畴。缺少权力监督与平衡的社会秩序,制度的实施难免陷入困局。事实上,中国整体秩序演进的非均衡特征的负面影响正日益显现出来。

四、关于中国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的几点建议

首先,明确经济市场化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藉此反思中国市场化改革中制度效率标准问题。在评判一国的制度效率问题时,可用四个标准加以检验。第一,生产规模的最高限度;第二,分配的公平程度;第三,经济主体有一个可以忍受的生活水平;第四,对于各经济主体的创造潜力和进步水平给予有可能的最大自由和刺激。其中的第四个标准从物质创造上来看,表现为持续的生产潜力和技术进步,从人的发展上来看,表现为生命创造力与文明的进步。突出了经济主体的创造动机而非占有动机,强调创新与绵延。前三个制度效率标准只是其实现结果的一部分而已,中国经济市场化制度创新理应以此作为总指导原则。西方规范自由主义的秩序经济理论的制度效率观无疑是制度普适论或制度中性论,尽管带有西方文化的主观个人主义唯心色彩,但从制度效率评判的第四个标准来看,在一定意义上,对中国市场竞争秩序的完善、制度安排的合理性问题,有其借鉴意义。

其次,把经济市场化的三种秩序相互依赖、整体互动、协同推进的秩序演进观作为指导中国市场竞争秩序完善的重要理论。其要义在于经济转轨推进到一定阶段后,各种秩序改革的协调、平衡推进。

第15篇

    (1)功能性:服务发挥作用和满足体育消费者需要的程度。

    (2 )经济性:体育消费者得到不同程度的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是否合算。

    (3)安全性:服务过程对体育消费者健康、精神、 生命及货物和财产安全的保障程度。

    (4)时间性:服务在时间上满足体育消费者需求的程度, 包括及时、省时和准时。

    (5)舒适性:服务过程的舒适程度,包括设施的适用、舒服、 方便与环境的整洁、美观和有秩序等。

    (6)文明性:服务过程的文明程度,包括亲切友好的气氛、 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服务质量是通过人或物对顾客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上所满足的程度而表现出来的。

    5 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意识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目前,我国体育市场的经济体制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政府3个成分组成,他们对体育场所 服务质量的意识, 是体育场所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体育消费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首要成分。他们认为服务质量,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体育训练、比赛、活 动、娱乐的需要,持币选择购买体育场所的服务;另一方面是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9 项权利进行 自我保护,以保证享受到与货币等值的生理和心理服务。体育消费者的服务质量意识应是发展体育市场的出发 点和落脚点。

    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成分。他们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经营自主权和竞争权 利。体育场所一方面向消费者销售自己的服务商品;另一方面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等有关 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运行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决定了体育场所与消费者之间的关 系是市场经济的买卖关系,体育场所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竞争关系。

    政府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成分。政府承担着宏观调控的任务,利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 保证和促进体育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干预和调节体育市场的运作过程,以保障体育根 本任务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意识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政府的服务质量意识构成的。 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体育消费者要求体育场所能够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权益;体育 场所必须满足体育消费者的要求,同时接受政府的监督,并且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的权益;政府在对体育场所 实施监督、检查并给予奖惩的同时,必须保护体育场所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这3 个基本成分的服务质 量意识存在互相关联、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关系,并构成社会服务质量意识链,链的正常运转是体育市场正 常运行与提高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保证。

    6 体育场所的服务既要市场调节,也要政府宏观管理

    6.1 市场是体育场所服务质量发展变化的主要调节和推动力量

    服务质量是体育场所满足体育消费者需要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服务质量反映供求关系,是资源配置 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对资源配置起调节和促进作用,对体育场 所服务质量的发展变化也起调节和促进作用。

    体育场所为了盈利,必须提高职工素质,加快科技进步,降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体 育场所设施设备的利用率,以此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所以,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体育场所会自觉提 高服务质量,否则,体育场所就会亏损。

    体育场所为了获得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利润,必须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产品的功能性、安全性、 舒适性、时间性、经济性、文明性等质量性能,必须不断推出市场需要的服务项目,减少或者停止供过于求的 服务项目。体育消费的需求是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变化的,而需求所决定的服务质量 也必须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提高。所以,供求规律是体育场所提高服务质量 ,满足社会需求的重要规律。

    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竞争越激烈,优胜劣汰也就越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间的竞争主要是 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体育场所必然想方设法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服务价格。在同 等价格的条件下,质量的好坏是消费者选择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在同等质量的条件下,价格也是消费者选择 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随着体育竞技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注重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已成为体育 场所竞争胜负的关键。因此,竞争规律是促进体育场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

    市场的3大规律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调节作用是共同的、 必然的、经常的,这3 大规律使服务产品的生 产要素和体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体育场所的服务产品不断满足体育市场的需求,使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不 断得到提高。

    6.2 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是服务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市场调节所存在的短期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点,也 能够使市场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

    在体育场所的激烈竞争中,经营者通常是追求短期效益,对体育场所内应设置,但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 服务项目一般不关心,甚至不提供安全保护和便民措施,使体育消费者得不到高质量的服务。因此,市场调节 对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难以发挥作用。

    体育场所的经营者往往是通过市场价格来了解体育消费者的需求方向,有利可图时大家都去经营同一服务 项目。他们并不了解该项目在总体服务项目中所占的比重及其发展前景,不了解服务项目已经发生的隐性过剩 。这种盲目性造成了体育场所服务项目的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

    由于从市场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服务产品的生产,存在着时间差,因此市场调节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市 场调节的这一缺陷,有可能造成体育场所服务商品供给和需求的脱节。

    有些体育场所在利益的驱动下,置体育消费者的需求于不顾,将场地出租,经营非体育服务项目,或者在 体育服务项目中经营赌博,从中获利,使体育场所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服务商品两极分化,影响了 体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除此之外,体育事业也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市场对公益的质量难以进行调节。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的服务商品在市场调节的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发展体育场所服务这 一新兴行业,需要制定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并通过体育产业政策加以实施。

    7 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