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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诉证据的获取途径必须合法;
如侦查机关不能通过刑讯逼供或诱供的方式取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能通过恐吓或利诱等非法手段获取证人证言等。
2、控诉证据的外在表现形式必须合法;
如法医鉴定结论书必须按规定由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的有法定资格的人对相关检材依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后,在其所作的书面结论上签名,并由其所在单位盖章才有效。
行政诉讼的裁定和行政诉讼判决一样都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行政审判权的体现,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但二者有许多区别,正是这些区别体现了行政诉讼的裁定的特点:
第一,行政诉讼的判决解决的是行政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行政诉讼的裁定解决的是行政案件审理过程或者是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
第二,行政诉讼的判决一般是在行政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的,而行政诉讼的裁定在行政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作出。通常一个法院在一个审理程序中只能作出一个判决,而人民法院在一个审理程序可能作出多个裁定;
第三,行政诉讼判决依据的是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而行政诉讼裁定依据的是行政诉讼法;
关键词:行政文化,价值观,功能
在本文里,笔者主要试图从精神文化层面对行政文化的概念和基本特征进行论述。
一、文化的内涵和核心
在西方,“文化”一词起源于拉丁文的“Colere”,意为耕作土地,引申为培养人的精神和智能。汉语里,文化的原始提法出自《周易》的《彖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西汉以后,“文”与“化”合成一词“文化”,如“文化内辑,武功外悠”等。汉语里,文化实质是以“文”为形式,教养人的品德,达到“化”的目的。从原始提法看,“文化”属精神领域范畴。
对文化的界定,英国文化人类学奠基人爱德华·泰勒第一次较系统地作出了界定:文化是一个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人类在社会中所获得的一切能力与习惯。随着研究的深入,对文化的界定,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国内外学术界尚无公认一致的定义。一般认为,文化有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之分。广义文化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四个层次。狭义文化是指精神文化,涉及上层建筑、理想信念等内容。如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同志把文化看成是观念形态的文化。
关于文化的核心,有学者指出是人们的观念、价值观,如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伯提出“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的观念,尤其是他们所带的价值”的观点,著名历史学者余英时提出“文化是成套的行为系统,其核心则由一套传统观念,尤其是价值系统所构成” 的观点等。
笔者完全认同这些观点,认为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是人们在看待和处理人与世界关系时所持的立场、观念和态度的总和。人与世界的关系大体可以分为人与自我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三个方面,因此,可以将价值观划分为自我价值观、社会交往价值观和自然价值观三个方面。
二、行政文化的概念和本质
行政文化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行政文化是指公务人员在长期的行政实践中创造出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行政物质文化、行政行为文化、行政制度文化和行政精神文化四个层面。狭义行政文化仅指行政精神文化。
行政精神文化是公务人员在长期的行政实践中创造出的精神财富的总和,是其价值观、思维模式、道德观念等的反映。其核心是公务人员的价值观,包括自我价值观、社会交往价值观和自然价值观三个方面。
公务人员的自我价值观,是公务人员关于自身的生命体存在价值的评价和看法,是其在处理自身肉体存在与精神存在的关系时所持的立场、观念和态度。人类的需求分为“生存性需求”、“享受性需求”和“发展性需求”三类。“生存性需求”是维持人类最基础的生物性存在;“享受性需求”超越了简单的生存性需求,但仍以物质需求为重心;“发展性需求”是满足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需求。据此,公务人员的自我价值观可进一步划分为生存理念、享受理念和发展理念三个层面。生存理念是关于如何满足衣食住行等生存性需求及为满足享受性需求、发展性需求创造条件的理念,如地位观、权力观等。享受理念是关于如何满足较高层次的物质和精神享受需求的理念,如消费观等。发展理念是关于如何实现自我发展的理念,如升职观等。
公务人员的社会交往价值观,是公务人员关于个人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和看法,是其在处理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时所持的立场、观念和态度。血缘关系、职缘关系、业缘关系是公务人员所要处理的三种主要社会关系,其社会交往价值观可分为血亲交往理念、职缘交往理念和业缘交往理念三个层面。血亲交往理念是关于处理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与家庭、宗族成员之间关系的理念,如宗族观等。职缘交往理念是关于处理基于职缘而产生的与单位内部成员之间关系的理念,如集体观念、竞合观等。业缘交往理念是关于处理与业缘交往对象之间关系的理念,如义利观等。
公务人员的自然价值观,是公务人员关于自然与人之间关系的评价和看法,是其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所持的立场、观念和态度。人与自然的关系建立在人类对自然的活动之上,人类对自然的活动包括认识活动、实践活动和审美活动三类,公务人员的自然价值观可分为认识理念、实践理念和审美理念三个层面。认识理念是关于如何认识人与自然主客体关系的理念,实践理念是关于如何开发利用自然来满足自身利益和需要的理念,审美理念是关于如何审视及维护原生态的理念。
三、行政文化的基本特征
总的来说,行政文化具有共同性与差异性相统一、稳定性与变动性相统一、直观性与抽象性相统一的特征。
(一)共同性与差异性的统一
文化是一个组织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由于我国行政体制上下同构,各级各类公务人员价值观呈趋同化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公务人员作为重要的践行主体,更塑造了其基本相同的价值观。这就是行政文化的共同性。文化也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产生和发展的,与每个人的素养有关。因此,不同地区、不同区域的行政组织,在长期的行政实践中也会形成特定的文化。同时,受自身文化传承、生活阅历等因素影响,每个人也会形成自己独有的价值观。这就是行政文化的差异性。
(二)稳定性与变动性的统一
行政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存在基础上形成的。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加之价值观又是在长期的行政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因此,行政文化在一定时期、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具有相对稳定性。然而,社会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社会存在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旧的价值观会逐步丧失存在基础,新的价值观渐渐产生。这就是行政文化的变动性。
(三)直观性与抽象性的统一
一般来说,人们对于与其自身素质相适应的和直观的文化形式,往往容易接受;对于与其自身素质不相适应的和抽象的文化形式,往往难以接受。在长期的行政实践中,直观、通俗易懂、易于被公务人员消化的文化形式,得到了不断发展。这就是行政文化的直观性。而复杂深奥的文化形式,如一些抽象的理论说教,没能被大多数人接受,传播空间狭小。这就造成了行政文化的弱抽象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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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流、赵耀,迈向新世纪的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M],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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