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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培训;招生;招生管理;管理系统
Training Institutions Enrollment Management System Research and Implementation
ZHANG Yan1,2
(1.Suzhou Tourism and Finance Institute, Suzhou Jiangsu 215000;2.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00, China)
【Abstract】The automation of management is a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and efficient operation of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an essential requirement, recruitment management system is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the university, its contents and candidates for admission is important to everyone. Enrollment management system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a training mechanism can solve the admissions officers complicated handwriting input, hidden security problems and data problem.
【Key words】Train;Recruit students;Enrollment management;Management system
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而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提高自身素质与知识水平,应运而出的便是各种培训机构。在培训机构中,招生工作占很大的比重,工作量是非常大的。招生信息管理一直是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项十分细致而复杂的工作,而传统的对信息的处理方式必然存在很多的缺陷。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信息化成为当今世界发展潮流。培训机构招生工作,事关培训机构的发展利益,所以,在培训机构信息化中,招生管理系统是其中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培训机构招生管理系统应运而生。此系统主要功能在于解决招生人员繁杂的手写录入,以及数据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系统还给操作人员提供了一个简便对信息进行查询、修改、删除的功能。所以开发这样一个系统是非常必要的。
1 开发的背景及意义
现如今时代的发展,各种培训机构喷涌而出。而一个完善的培训机构必然就会有大量的学生信息需要处理。如果只靠人力来完成,这将是一项非常繁琐,复杂的工作,而且还有可能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错误,给数据的管理带来很大的不便,也越来越不适合各培训机制的发展。所以设计一个功能完整,操作简单以及界面友好的招生管理系统变得非常重要。为了提高教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减少招生管理过程中失误的出现,节约大量的人力资源,现在的培训机构招生也逐步从手工转到计算机自动化信息处理阶段。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培训机构以及招生人员能够方便的对学生信息进行查询,更好的实现招生管理的便捷化,提高招生工作信息的安全性,减轻招生工作人员的负担,减少招生工作给培训机构带来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消耗。
2 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是系统开发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每一个问题的较好解答的论证过程。可行性分析的任务是在进行系统初步调查后,对系统开发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研究。
和所有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一样,招生管理系统可行性分析的内容:管理可行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
2.1 管理可行性
管理学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整个世界,同样也改变这高校教育和管理方式,就招生工作本身来说,它是一个信息密集型工作。这就要求招生人员不但要掌握科学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来综合地运用高校资源,而且还应该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等处理日益复杂的信息资源,及时地对学员信息做出登记。充分考虑到系统本身和用户的相互关系,做到相互之间形成一个丰富的信息交互机制,使得多种信息交互均能融合到整个系统中。
2.2 技术可行性
本系统是为培训机构设计开发的招生管理系统。使用JSP和JS技术,设计并实现了一个小型的招生网站。
本招生管理系统是基于JSP技术和mysql数据库来设计的,系统主要模块包括:招生人员信息管理、专业信息管理、学员信息管理、缴费信息管理、系统管理。
充分考虑到网站本身与用户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到相互之间形成一个丰富的信息交互机制,使得多种信息交互均能融合到整个网站中。本系统具有操作简单、界面友善、灵活性好、系统安全性高、运行稳定等特点。
2.3 经济可行性
传统招生模式需要招生人员手写录入学生信息,这种模式的效率与安全性不高。而随着现代通讯设备的不断完善,利用高新技术构建一种新的服务模式来代替陈旧的方法已成为可能。借助计算机来给招生人员提供方便简介的操作模式。不仅仅省时高效,还大大降低了培训机构的人工成本。
3 主要实现功能
3.1 根据使用者身份的不同,系统默认设置权限,不同身份登录显示不一样界面,实现各自主要的功能。
3.2 招生机构管理员能够对招生人员进行新增、查询、修改和删除,对学生信息进行查询、修改和删除,其中学生信息“专业”只有管理员才能修改并能进行增加专业功能。管理员还能修改招生人员对学生信息修改的时间范围,例如在48小时之后,只有管理人员才能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3.3 招生人员能够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录入,查询,以及修改。招生人员也可以看到其他招生人员的学员录入信息,并进行修改。
3.4 主要查询功能:按专业、所属招生人员、收费人员查询。
3.5 数据库导出功能。
4 系统用例图
需求分析阶段第一项工作是建立用例图。用例图是从用户角度描述系统功能,用例图中有两种实体:角色(actor)和用例(use case)。使用UML用例图首先要确定系统用户,并将这些用户按照身份不同划分为不同的actor,其次是根据系统的功能划分系统用例,建立系统用例视图(图1)。
5 系统类图
类关系描述为:管理员可以增加招生计划、招生人员、学员、缴费情况管理。招生人员可以增加学员、缴费查看(图2)。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参加各种培训机构的人也越来越多,以网页形式做的招生管理系统方便多人同时使用,提高效率。而招生管理系统本身也能给招生工作带来很多的方便,降低招生单位的成本。提高系统的效率性,在招生过程中简化操作过程,给招生工作人员一个更好的操作界面,使其提高工作的效率。提高系统的数据安全性。在招生机构中数据的相关处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与安全才能提高招生单位信誉与效率。
图1 用例图
一、培训机构招生对象及培训内容
塔城市规模最大的四所机构中,小天鹅活动中心培训对象是中小学生,不存在其他学员人群,开设的培训内容为舞蹈培训;天韵少儿艺术团是面向中小学生,主要开设舞蹈培训;曼哈顿健身活动中心主要是分时段进行不同的人群培训,周一至周五进行成人培训,周末则主要是针对学生;杰帝是比其他三所规模要相对小些,是一所舞蹈类的培训机构。综合性培训机构分为培训内容的艺术综合及培训内容兼具学科性质的综合性。比如,曼哈顿是一个综合性的培训机构,它的培训不仅仅只是针对青少年,其中更大一部分的是成人培训。瑜伽培训、形体培训、瘦身健身是最主要的三个部分。春蕾培训中心是一种综合性的培训机构,它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及艺术培训。
二、培训机构的师资现状
(一)师资基本情况1、教师来源。通过调查了解,塔城市艺术培训机构的教师来源主要是艺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文工团演员、业余文艺爱好者三大类。师资来源途径不一,并不是由相关专业毕业生和具有教师资格的人来担任。2、教师学历及专业。塔城市艺术培训师资力量整体不高,机构间差异较大。从事艺术培训的教师来源不一,专业、学历水平不同。通过调查发现,艺术专业的人员专职从事培训工作的人数不多,大部分为兼职工作。从学历来看,高学历,如,研究生及低学历大专以下都为0,在学历上没有出现太低的情况,也几乎没有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生。3、教师年龄及培训教龄。目前塔城市艺术培训机构中的年龄趋向年轻化,通过调查发现,40岁以上的人数只有两人,占总人数的3.5%。
(二)机构对师资的管理情况1、教师聘用情况。对教师的选聘、任用制度不规范。招聘教师过程简单,比如,教授舞蹈的教师,让他们跳个舞,或者看看他们的毕业证书。机构与受聘教师间并未签定合同,只做口头上的约定。未建立教师档案,对教师的学历、工作经验、工资要求在选聘中以个人简历的形式做初步了解。针对教师教学的情况,如,教学经验、教学水平、教学方式、专业程度等并未做进一步的了解。对于教师的管理,在聘任的时候,会让教师填写一份简历。在教师任教的期间,除了关注教师的考勤外,其他的管理则相对较少,如,教师的再发展及再培训是较少做为管理内容要求的。2、教师教学管理情况。对于学生在培训课堂上的表现,教师给予的关注、评价、鼓励明显不足。他们认为课堂组织教学是学校教师应该做的事情,他们信奉的是严师出高徒。那么对于中小学生每周只进行一次的课外艺术活动来说,给予较高的要求往往会适得其反,或许根本收不到效果。
三、中小学生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情况
(一)培训机构监管情况1、政府监管情况。在调查中发现,非法张贴广告招生、无证私自挂牌的艺术培训机构充斥着市场。塔城市艺术培训机构共12所,其中只有两所机构是合法的挂牌机构。一所是公办性质的机构(群艺馆)由政府管理,另一所是曼哈顿健身中心,它由工商部门批准挂牌。其他的10所艺术培训机构均为自行悬挂广告牌。2、业内监管情况。据调查了解,目前塔城市并没有专门的培训业内监管。培训机构没有行业协会,各个培训机构间的联系比较少,同行业间管理无序,行业内部没有管理规范。
(二)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制定情况1、内部事务管理制度。目前培训机构管理者一人兼具多职的情况存在。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管理、考勤管理、教学管理都由管理者一人承担,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条文。2、学生管理制度。对学生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如,机构管理者并未建立学生档案,学生管理停留在安排课及学生学费交纳方面。
一、主要成绩
(一)、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方向明确。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培养目标明确,专业或培训项目设置符合社会需求。
(二)、师资队伍配备比较合理,形成了一定的培训特色。大多数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配备了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的具有教师资格和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兼职教师。多数培训机构各有所长,形成了以美术、音乐、舞蹈、英语等专业为主的培训特色。在教师聘任过程中,各培训机构严格把关,聘任以接受了师范类教育的教师为主,并与教师签订了劳务合同书,稳定了教师队伍。
(三)、加强了制度建设,主办人责任意识增强。各培训机构均拟定了六个制度,即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两个责任书,即与房屋所有者签订责任书,与家长签订责任书。通过各项制度约束要求,增强了主办人依法、规范办学的意识,提高了办学质量和效益。
(四)、教学环境进一步优化。多数培训机构教学、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布置得体,文化氛围较浓厚。如智杰教育、神墨培训中心教室光线明亮、布置新颖大方、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而且在过道设置了培训机构的简介、管理制度、教师风采、学生作品等内容,有较浓的文化氛围。
(五)教学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多数培训中心在备课、上课、作业、考核等环节落实较到位。如美佛培训中心老师的教案环节清晰,结构完整,结合学生实际,同时制定了学生成长手册,且记录详细;智杰教育培训中心有自编的辅导教材,家长及学员反馈表;派乐哆培训中心检测试卷、成绩单保存完整,同时制定了培训中心管理日志;神墨培训中心制定了教师工作日志、家校联系手册、有校外活动方案及活动记载。多数培训中心均有教师学生管理制度,班主任管理台账记载比较详细;教学计划、总结齐全。
二、存在不足
1、安全管理有待加强。一些培训中心有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但无专人管理,无管理台账,灭火器过期不知更换,摆放位置欠合理等。
2、绝大多数培训中心无财务管理制度及支出凭证。
3、多数培训中心资料零碎、不完整,未装订成册,同时有过期资料存在。
4、少数培训中心教学环境不够宽敞明亮,通风不够顺畅,教学设备简陋。
三、建议
1、开年时将年检通知和评估细则放至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群,便于各培训机构有所准备。
2、州发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评估细则较抽象,可细化成条,便于评估。
关键词:校外 培训 计算机专业
近年来,计算机专业初次就业率连年下滑,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院校的培养模式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造成供求脱节。相对于其他行业,计算机专业知识更新更快,招聘单位更注重人才的工程能力及实践能力,而一般院校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培养途径变化较慢,更多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素养。为提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使毕业生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众多高校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以实习实训为平台,采取校企联合,将生产实习、毕业设计以校外实习实训方式进行,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近几年工作实际,就目前计算机专业校外实习实训模式进行了初步探析。
1 当前校外实习实训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计算机专业校外培训,按主导主体划分,主要有社会培训机构主导和软件企业主导两种模式。
1.1 社会实训机构主导的实训
①费用昂贵,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经费筹措困难。培训机构良莠不齐,有些无产业背景的培训机构以盈利为目的,扩大宣传。培训公司大部分以项目代替实训,与IT企业的实际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培训机构的师资为兼职教师或者在读研究生,本身就缺乏项目实战经验,所使用到的开发工具、开发技术等也未必是当前主流,因此部分学生经过培训,无法获得较为扎实的IT开发管理经验及实际岗位工作经验。而且培训机构在解决学生就业问题时,很少考虑就业质量问题,导致大部分学生就业后的离职现象比较普遍。对于学生,高昂的学费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尤其是学生到外地的培训机构进行实训,实训费、交通费、住宿费对于多数学生尤其是家庭困难的学生来说是不小的负担,一般院校又无法靠有限的培养经费来解决。
②培训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培训地点分散,周期长短不齐,内容千差万别,不同的单位、实训公司对学生的管理不尽相同,学生的生活、工作环境迥然相异,大大增加了学校管理上的难度和工作量,学生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③部分学生积极性不高,难以统一实施,对学生的甄别、组织相对困难。处于毕业环节的大学生,选择面非常宽,可以选择出国、就业、考研、推荐免试研究生等多种发展方向,很大一批学生以“考研”的名义对校外实习实训进行逃避,学院无法用行政手段加以甄别和干预。另有一批准备就业的同学利用种种社会关系已经确定了自己的工作单位,不愿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实训。
1.2 以企业为主导的实训
①增加企业成本,企业积极性不高。对于IT企业,既要承担培训学生的补助或实习工资、办公场地费用、硬件费用等显性成本外,还要考虑企业指导教师的时间成本、实习学生的管理成本等隐性成本,这对于中小型IT企业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而在短期内,学生很难为企业创造高于成本支出的价值,这也是IT企业在主导此类培训模式时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
②企业、学校、学生个人尚存在一定分歧。为节约成本,企业往往选择优秀学生进企业实习或岗前培训,大批量的学生很难获得企业实习培训的机会,这样就导致参与学生少,受益面小。出于信息保密或知识产权保护的考虑,企业只安排实习学生在技术含量低或只需进行简单体力劳动的岗位上,在技术含量高的岗位上学生往往参与不多,对其能力的提升十分有限,难以达到预期的实训目的,导致学生对培训的容忍时间不超过二个月。一般用人单位希望学生培训实习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希望学生能够从职前实习转入入职培训,最后到单位就业。而学生则希望通过一个单位的实习和培训来积累经验,为进入更高层次的单位积累资本。学校从就业率的角度考虑,一般会支持企业的看法,于是三方的观念存在一定差异。
2 对策及建议
2.1 坚持信誉良好、择优合作原则,细心甄别遴选合作对象。面对众多的IT培训机构,学校应本着为学生、学校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派遣专业教师、就业工作人员对其在当地的办学声誉、学生的入学要求、培训学生的毕业率、课程和授课老师的质量、上课时间、培训后的就业率及就业质量、培训费用等进行实地考察,择优合作。
2.2 学校与企业、IT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构筑校外实习实训的安全防护网。双方通过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与义务,以保障实习培训工作的有序、安全完成。学院要考虑企业、培训机构的生产及培训条件、安全保障是否达到学生学习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学生的身心安全。在学生离校进行实习实训之前,学院要做好思想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把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和法纪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反复强调和提醒;围绕职业道德和诚信,团队合作精神主题,组织座谈,提升实习学生职业素养;培训过程中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和心理动态,排查各种隐患,制定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确保参加实习培训学生的安全和稳定。企业和培训单位方面,要考虑学生工作学习之余生活条件、上下班的安全保障、学生情绪波动导致的过激行为等。
2.3 提升层次,实现全方位合作,妥善解决学生参训积极性及经费问题。目前,普通本科院校计算机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本都处在学院、系部与企业或培训公司合作上,学校层面的合作还比较少。如果能够将实习培训由院企合作提升到校企合作层面,一方面对于合作过程中的课程置换、培养模式等问题就有望解决,反过来又可以促进学生对校外实习培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合作企业、培训单位可以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政策和合作的影响力,争取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减轻学校和学生的经济压力。
3 结束语
高校计算机专业传统的教学模式不适应毕业生就业的需求,校外实习实训模式符合高校改革的要求,符合毕业生就业的需求,为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打下基础,是为学生走向工作岗位铺平了道路。在校企合作推进学生实习实训,尤其是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的联合是相互取长补短,高校需要实习基地和实验设备,社会培训机构则需要生源。但目前体制下,社会培训机构若与高校进行联合,涉及到经费筹措、利益分配、学生管理等诸多的问题。因此,怎样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特点,将校外实习实训深入推进,做到学生受益,校企发展是值得教育界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探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赵健,黄治国.计算机专业面向就业的实习实训机制研究[J].计算机教育,2011,(8):100-102,106.
关键词 技能培训 教育资源 强化措施 培训平台 培训模式
前言
坚持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并重,是技工学校的办学方针。一些技工教育工作者,对学校搞职业技能培训认识上有差异,认为“搞培训麻烦、工作难做。”加之措施不力、效果不好,形成“搞培训赔钱,得不偿失”使技能培训工作发展不快;有的公办中技学校的技能培训业绩平平,与蓬勃发展的中技学历教育相比,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1 认识到位
作为学校的领导者,都希望扩大办学规模,积累办学资金,增加办学实力。在发展学历教育的同时,搞好技能培训,能扩大学校影响,争得政策支持,取得办学收益,同时又促进学历教育的发展。
1.1技能培训的社会效益。可通过下岗职工转岗培训、在职职工技术等级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这些人群的职业技术能力,满足本行业、天津市乃至环渤海地区对熟练技术工人的需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2技能培训的学校效益。可充分利用校舍、教室、学生宿舍、实习设备的教育资源,白天和平日搞学历教育,晚上和公休日乃至寒、暑假搞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地挖掘教育资源潜力,增加办学收益,享受国家政策补贴,积累办学资金、降低学历教育成本,还可通过社会培训,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了解社会用工需求。
1.3技能培训有利于学历生管理。随着市内生源减少,技工学校普遍扩大郊县和外省市招生,住宿生日渐增多。为了加强住校生管理,充实业余生活,学校普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和社团活动。面对学历生开展第二职业技能培训,既弘扬学校学习风气,增加学生的职业技能,又丰富了学生业余生活减轻了住校生管理的压力。
1.4技能培训有利于扩大学校影响。技工学校招生对象是初三毕业生,大多是普通中学的学生。通过下岗职工、在职职工培训,增加了受训人对学校的了解,有的就介绍适龄学生到学校求学。外省市青年农民工通过短期培训上岗工作后,感到短期培训不解渴不能晋升发展,需要继续深造,转而回到学校参加学历教育,起到了“培训促招生”的作用。
2 措施得力
与学历教育相比,培训工作琐碎繁杂;事情多,内容广泛、时间长。学历教育是“招生一季儿、安稳一年”。技能培训是“长年招生、每季结业”。专业多、时间短、循环快是技能培训的突出特点。因此,必须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2.1建立专门机构。目前各学校培训机构一般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或教务处,人员少、权力有限,支配和使用教育资源往往经过繁杂的审批手续。我们推荐建立对劳动力市场反应快,有一定自的专门机构,如:我们学校的培训机构对内称培训部,对外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立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独账户,有直接对外权力。除学校配备三名专业教师外,培训学校可针对开办培训项目自主设立专业,自主临时或长年聘用招生、任教、实训、就业安置人员。也就是事业部制的管理机构。
2.2配置专用的实训设备和教室、学员宿舍。一般来讲,劳动力市场急需的工种、岗位,就是学历教育和培训设立的专业,只是学生、学员培养对象不同。如我校学历教育主干专业是数控技术、模具钳工、维修电工和电子技术应用。培训部就开展这些主干专业的在职职工培训,充分利用这些教育资源。另外,我们学历教育未设的专业,培训部单独设立专业,如:针对下岗职工、农村劳动力培训,我们开设了电气焊、计算机应用、烹饪、中西面点、家政、护理、保安、插花等专业。这些专业的教室和实训教室为培训部单独设立,专门使用,常年开班。为外地学员还专门配置了专用学员宿舍。
2.3采用年度目标责任制的办法进行考核。技能培训工作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只有不怕劳苦、不计时间、事业心强、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的人才能胜任。采用常规的奖励考核办法,不能有效地激励从业人员。因此,我们大胆改革创新,制定了有一定风险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三项指标:①年度净收益指标,扣除固定人员和外聘人员工资、实习实训和水、电、气费用等培训成本,交付学校一定数额的净收益。创收部分按比例留成。②培训学员培训考工等级合格率指标。③实训安全指标。完成指标有奖、超额指标多奖。完不成扣发工资。有效地调动了培训人员的积极性,三年来,培训学员数量和净收益,每年都以15%幅度递增。
3 开放办学技能培训
目前,制造业和服务业对劳动力岗位和工种的需求多种多样,单靠一个培训机构,在资金和场地有限情况下是远远满足不了这方面需求的。因此要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培训办学模式,广泛开展优势互补的联合办学。
3.1联合招生。依托行业和企业、街道办事处招收下岗职工,在职职工学员、有的是定向-培训。依托农村市、县政府招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学员,有的还可享受国家政策补贴。
3.2联合实训。对实训设备要求较高的工种我们采取联合实训的办法。如市政、道桥、基本建设需求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操作和维修人员,这些设备每台都在20万元-30万元之间,靠培训机构的资金财力根本买不起这样的实训设备。我们就与工程机械生产和销售单位联合办学,有效地解决了实训设备问题。为了掌握最新焊接技术,我们借助市焊接协会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开展焊接技术联合办学,提升了培训层次,为造船厂和锅炉厂定向培训焊接工人。
3.3联合安排就业。以往的技能培训,只负责专业技能和实用技术授课实训,不涉及就业推荐。现在许多培训学员有强烈的就业要求,除了工厂企业定向培训外,我们依托人才和劳动力职业介绍机构开展联合推荐就业,增强了服务项目,扩大了培训生源。
4 统筹安排
技工学校既然肩负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双重任务,在学校内部教育资源的使用上就要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两者兼顾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首先,技能培训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培训教学计划,共用的教室、实习设备和师资力量要统筹兼顾,尤其是教师课时考核要实行统一标准,实习设施使用办理严格的交接和管理手续。
其次,技能培训实行目标责任制以后,要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计算真实的培训成本,校内各项教育资源要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只有这样奖罚才公平具有生命力。技能培训的收益要全校教职工共享,达到全体教职工都支持和参与培训工作的目的。
结语
职业技能培训是大有前途的“阳光工程”,大力开展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为重点的职工培训,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进城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充分发挥技工学校教育资源和培训平台的作用,坚持为行业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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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登录:
1、输入机构代码:机构代码是艺学给机构开通的身份标识;
2、输入手机号码:开通身份的时候填写的手机号码;
3、输入验证码:获取动态验证码并输入;
4、点击登录,到机构管理页面。
教师登录:
1、输入机构代码:教师所属机构的机构身份标识;
2、输入教师手机号码:教师在机构预留的手机号码;
3、输入验证码:获取动态验证码并输入;
4、点击登录,到教师管理页面。
学生登录:
1、输入手机号码:输入学员在机构填写的手机号码;
2、输入验证:获取动态验证码并输入;
关键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73(2011)005-174-01
中国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开展了几十年,成绩斐然,考核的各类工种划分越来越细致,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也越来越健全。但是由于各鉴定机构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些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够,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1. 现状分析
1.1 软件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较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使用北京金地鑫公司开发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务管理系统(v2008版)”进行考务组织和证书管理。该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因为手工操作带来的各种麻烦,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无法考务相关信息,因此报名前期的相关政策宣传难,各鉴定机构还需要靠电话通知或者张贴纸质的“布告”等。又比如学员报名时,需要机构的工作人员采用人工录入的方式把学员的报名信息一个个录入系统,由于各鉴定机构的人员配备本身就较少,再浪费很多时间在这上面,大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且容易在“身份证号码”、“申报等级”等数字信息录入时出错,给后续的证书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1.2 人力资源库建设滞后的问题
这是目前一个看似矛盾的问题,一方面,一些企业因为工作岗位的需要,有时会面临无人可用的现状;另外一方面,一些学员在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后无法及时获得企业的需求信息,处于一种无班可上的尴尬局面。如何在企业和受培训对象之间建立一条纽带,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是很多鉴定机构目前没有着手处理的问题。我们的鉴定机构不仅仅是技能培训,颁发证书。技能鉴定的最终目的,是使受培训对象能在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的特长。因此,鉴定机构需要及时把企业需求信息传递给学员,为学员的就业开辟一条捷径,同时应及时有效地把学员信息传递给企业,方便企业选择,为企业提供便利。
1.3 技能培训数据库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这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考试题库的建设,二是培训内容信息库的建立。目前部分地区的技能培训数据库建设比较滞后,各种技能培训考试的题库建设虽已提出,但实施过程还没有成型,每次考试前需要靠任课教师去给学员找资料,教师之间不可避免做重复工作;对于一些操作性、实践性比较强的培训内容(比如电工培训、芒果种植培训)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2. 建议实施方案
针对上述的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它不仅仅是一个网站的建立,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题库的建设。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综合目前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2.1 资源整合
由于鉴定机构已经购买了国家指定的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因此,我们所做的信息化建设应该基于这个系统之上,而不是抛弃或者忽视这个系统本身而重新搭建一个新的平台。有的鉴定机构是推倒现有条件,花大力气重新设计一套新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系统。到头来却发现所做的工作到头来还得依靠国家指定的考务管理系统上报数据信息。我们应该采取资源整合方案。结合各机构现有条件,开发一套适合自己的业务系统。比如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应该结合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现有资源条件,比如学员报名时。身份证号码信息等在学生管理系统中是有现成条件的。只要鉴定机构自己开发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系统和学生管理系统之间建立了数据共享中心,那么这些报名资料很容易得到,大大降低了因为人工录入造成的数据错误,也把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从繁琐的信息录入工作中解脱出来。在系统设计过程中,还应该考虑到把国家指定考务系统中的考务安排、准考证打印、证书查询等信息结合起来,让学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自行查看,而不是靠鉴定机构逐个去通知。
2.2 加强与企业合作,完善各种信息数据库建设
很多机构把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当做是一个任务,而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作用。我们这里谈的各种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数据库,它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向各企业获得职业工种相关证书的各求职人员基本信息,以及鉴定机构向学员提供企业的招聘信息。鉴定机构的信息化平台上应该包括上述两个信息的查询。二是鉴定机构的业务信息数据库。重点是题库建设和培训资料数据库的建设。题库建设国家已经提出相当长一段时间了,各鉴定机构也在逐步落实,这里要提的是应该注重及时更新。由于部分工种信息(比如电子类)更新比较快,各种新技术不断得涌现出来,我们在建设题库时,应该定期维护,剔除已经被淘汰的技术,增加现有流行的元素;培训资料数据库建设是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对于各职业工种的培训,培训机构应该建立一个较为全面的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包括对各类工种相关技术的介绍、技术特点和要领以及发展趋势等信息。技能培训不应该仅仅是看做一个短期的培训过程,学员考核合格拿到证书后培训鉴定机构的任务就完成了,这种理解方式是错误的。培训鉴定机构应该为学员提供一个平台,学员不仅可以学到现有的技术,能顺利通过考核。而且在以后的工作中,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培训学员号或身份证信息等查询培训机构最新补充的资料。这样就把短期培训和长期学习有效地结合起来,增加了学员知识面的厚度,为学员的谋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2.3 注重信息化平台的安全性
目前,我国正步入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社会对工程建设服务的需求旺盛,对建筑工程人才的需求扩大。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1]。校企合作是以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的一种培养模式[2]。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是职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也是职业学院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是院校和企业共赢的选择。本着“适应市场、动态调整、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原则,依据路鲁南地区经济对高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创新校中企、企中校的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将在职业院校教育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过去我校建筑工程专业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1)校企多方合作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虽然与2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机制,但优质的合作企业数量还不够,紧密型合作企业数量还不多,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2)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有待加强
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问题,企业不希望没有经验的学生进入施工现场,同时企业希望学生毕业即顶岗,缩短岗位适应期和磨合期,减少岗前培训时间。
(3)学校的真实施工实训环境建设有待加强
实境实训室是培养学生真实工作环境适应性非常重要的方式,加强真实工作实训基地建设,是培养学生零距离上岗的重要保障。
3.我校企合作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对积极运行市场机制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学结合,并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职业院校,中央财政在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奖励。我校建筑工程专业获得山东省财政拨款700万元,学院自筹资金700万元,企业投资10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实习实训硬件及基础条件建设,改善实训条件。下面我将对我院校企合作采取的模式进行探析。
(1)订单式培养
学院建筑工程系与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双方同意成立订单培养冠名班,学院为订单式培养学生的提供单位,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订单式培养学生的接受单位。
校企双方共同参与、分阶段进行培养,学生在三年学习过程中,两年在学校内学习理论课和相关实验、实习、实训课程;一年在企业内进行顶岗实习,同时学习部分专业课,在临近毕业的时候结合生产实践选择毕业设计题目,并在学校老师和企业指导老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3]。学生实习结束后可以与实习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确定自己的就业单位。
(2)校企共建实训室
双方在该校内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材料检测实训基地,山东华信工程材料检测公司投资建购置设备、承担实训学生学费设备。学校提供基地场地和后勤保障,在合作中主要负责基础理论教学和学生管理。企业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入驻该基地,主要负责基地的业务管理和学生的实训指导。学生学制时间内的教学及实训内容、人才培养体系由双方共同商定,基地内部管理制度由学校参照企业方生产制度和学校的相关制度制定,该基地既是实训中心又是独立的工作单位。企业提供该基地所需设备的投入,学校提供必要的水电暖等后勤基本条件,产生费用独立核算,由基地承担。学生在校内既是实训又是上班工作,技能学习又取得收入。在基地内同时学习企业文化,提前熟知企业和自己将来的工作岗位。学生在实训期间的表现,企业可作为重要选拔依据。
(3)三方校企合作模式
三方指的是企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属于一般企业或者社会的培训机构,是联系企业和学校之间的桥梁。我校的培训机构有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键岗位证书)、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测量员)。学校负责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和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培训机构将企业的认证课程引入学校,同时负责相关认证课程教师的师资培训,提供认证考试课程的教材和认证考试及相应的证书。学校通过正常的教学实施,企业负责提供相应的实施岗位和师资培养环境,学生修完相应的课程后参加相应的认证考试,可以同时获得相应的企业认证书和毕业证书。企业按照择优录取的认证考试,安排优秀的毕业生直接就业。
(4)成立工作室
成立多个工作室,学校负责建立工作室,承接工作任务,聘请兼职教师,与专业教师一起对学生进行指导,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分配到各个工作室当中。每个工作室聘请兼职教师及专业教师担任项目导师,负责本工作室学生的项目实训。每个工作室学生控制在10人左右,不宜过多,以保证学生得到锻炼和指导。为增强实训效果,让学生进行实战式实训,弥补学校里模拟实训的不足。工作室盈利用于设备的维护、更新和教学科研,以工程造价工作室为例,工作室承接制作招投标文件的任务,然后把任务分成若干部分,交由学生以实训形式完成,教师进行检查,这样可以让学生接触最真实的招投标文件制作环境。
关键词:高职院校;心理咨询教师培训;对策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6-0119-02
一、高职院校心理咨询教师培训的存在问题
1.培训机构较为混乱
2002年,国家首次将心理咨询师列入《国家职业大典》,这对我国心理咨询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心理咨询行业也被誉为“阳光职业”、“钻石职业”。社会各行各业对心理咨询师的旺盛需求,引起相应的培训机构纷纷“粉墨登场”,涌现出了一大批由高校、学会、个人或社会其它组织举办的心理咨询培训机构,颁发诸如心理咨询师、国际注册心理咨询师、注册心理师等各类各级培训证书。2001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颁布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但这个标准由于对心理咨询培训机构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缺乏统一的认证制度,这也导致了各种培训机构“鱼目混珠”,培训质量良莠不齐。
2.培训师资力量薄弱
我国高职院校心理教育工作起步较晚,心理咨询教师严重缺乏,许多高职院校每万名学生只有一名专职心理咨询人员,而且这些教师多数还是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校医务工作等岗位转调而来的,仅有教育、医学或其它专业背景,缺少心理教育专业的系统培训。尽管近年来有部分高校心理专业毕业生充实到了高职院校心理咨询教师行列,但对照国家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各高职院校的心理咨询教师无论是师生配比还是教师专业水平普遍不符合要求。
3.培训内容不够科学
第一,培训内容偏重心理问题方面,缺少发展性咨询内容。“心理咨询师是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和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1]。《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中对“心理咨询师”的定义,很容易使人产生错觉,即认为心理咨询就是要与有心理问题的来访者打交道。其实,心理咨询,特别是高职院校心理咨询还具有发展性的功能,即帮助来访者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提供指导和建议,例如学习方法指导、生涯规划制订、潜能开发等。而在目前心理咨询培训内容中,绝大多数是关于心理障碍的诊断、处理等知识培训,很少涉及到发展性咨询的培训内容。
第二,培训内容偏重咨询理论和技术的提高,而忽视了人格因素,尤其是一些“未完成事件”对培训学员的影响。心理咨询师培训不应只针对个人理论和技术方面的提高,还应该适当关注和考虑学员个人的人格特点、个人精神成长方面可能对培训效果及其个人专业发展造成的影响[2]。
第三,培训内容缺乏“中国特色”。由于文化背景上的差异,中西方人在心理问题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以及对心理问题的理解和体验上均存在明显区别。比较国内心理咨询师的培训教材,主要介绍心理咨询的西方理论与技术,缺少了本土化的内容,这种完全“拿来主义”的做法,往往使学员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实践中闹出一些啼笑皆非的笑话。这就造成了国内心理咨询中的一个滑稽事实:一个中国人用西方人的头脑来帮助另一个中国人[3]。
4.培训方式单一
现有培训机构对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大部分是面授教学,也有开设远程网络或函授学习的,培训时间平均两至三个月,多数都是围绕考试而培训,实行题海战术,缺乏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心理咨询专业技能的系统培训。心理咨询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都是以知识灌输、死记硬背形式进行的,很少有咨询实践和案例引导等,培训方式成为清一色的理论讲授,学员只要通过考试就可拿到相应的咨询师证书,几年后便可继续申报更高一级的证书。这种培训方式直接导致了心理咨询教师专业素养不高的问题。张宁教授的调查表明,我国现有心理咨询师真正合格的仅占43.09%,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依次为:不普及,质量和效果不好,不方便等[4]。
5.督导制度不完善
咨询督导是心理咨询师培训或实习阶段必经的过程。所谓督导,是指在有经验并具备一定资历的督导者对初学者或经验欠缺的咨询师在临床咨询中通过观察、反馈和协助的方式进行指导和评估的过程。英国在关于咨询的“伦理和执业规范”中明确规定,咨询者在从事咨询前必须获得相应的能力水准,必须维持经常的专业进展,同时必须接受常规的督导。而我国心理咨询师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即可获得资格证书,很少经过督导的培训过程,缺少了“督导下的临床实习”这一重要环节,这对心理咨询教师培训来说是一个严重的缺陷。
二、高职院校心理咨询教师培训的对策
1.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教师培训制度
首先,加强对心理培训课程的政策指导。英国在心理培训课程的鉴定上,明确规定所有的培训课程都必须含有九大要素,即入业政策、理论、技能、个性发展、职业发展、咨询实践、督导、测查和评估。正是这样的指导方针推动和调整着英国心理咨询实践的良性发展。
其次,加强对心理咨询培训机构的资质鉴定。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整顿心理咨询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机构的教学、督导等培训行为。同时授权权威机构及学术组织,对培训机构开展资质鉴定。
再次,加强对培训师资的资质审查。学界专家指出,心理咨询培训师资需要有相应学位、专业资格和执业执照,在心理咨询和治疗领域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实践、培训工作,并在业内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因此,对于培训师资的资质要求必须予以明确,并开展相应的认定或注册工作。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范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教育机构同外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教育机构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设立、活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公益性办学机构。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不设立新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而是通过与现有中国教育机构合作设置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专业(职业、工种)、课程的方式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第三条国家鼓励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劳动者的需求及特点,引进体现国外先进技术、先进培训方法的优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
国家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技能含量高的职业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第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国家给予民办学校的扶持与奖励政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发展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
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办学资格和较高的办学质量。
第七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拟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名称、住所、培养目标、办学宗旨、合作内容和期限;
(三)合作各方投入资产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
(四)解决合作各方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五)违反合作协议的责任;
(六)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应当为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八条中外合作办学者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拟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层次和规模相适应,并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且出具证明。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按照合作协议按时、足额投入办学资金。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续期间,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九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为办学投入的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其作价由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双方同意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有关手续。
中国教育机构以国有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国有资产的数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
第十条根据与外国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或者应中国教育机构的请求,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邀请外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被邀请的外国教育机构应当是国际上或者所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机构。
第十一条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第十三条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文件。其中申办报告应当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制定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还应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交中外合作办学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外国合作办学者的有关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历史文化传统和职业培训的公益性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不符合条件的;
(三)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四)申请文件有虚假内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申请,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文件。其中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正式设立申请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格证明。
第十六条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达到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同时培训不少于*人的办学规模;
(二)办学场所应符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工种)安全规程。建筑面积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一般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租用的场所其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三)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应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有充足的实习工位,主要设备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不少于5000册的图书资料和必要的阅览场所,并配备电子阅览设备;
(四)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办学层次和规模相适应,且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并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热爱祖国、品行良好,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六)专兼职教师队伍与专业设置、办学规模相适应,专职教师人数一般不少于教师人数的1/3。每个教学班按专业应当分别配备专业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理论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适应的教师上岗资格条件,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但是,聘任的专兼职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设立中外合作技工学校,参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制定机构章程,载明下列事项:
(一)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名称、住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类别等;
(三)资产数额、来源、性质以及财务制度;
(四)中外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五)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权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程序;
(七)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
(八)机构终止事由、程序和清算办法;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应当按所在行政区划、字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依次确切表示。
名称中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九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举办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二十条审批机关受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技工学校的,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材料按照分期分类的原则进行评审,所需时间由审批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内容进行核查。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不具备办学条件、未达到设置标准的;
(二)理事会、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及其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三)章程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四)在筹备设立期内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二)、(三)项外,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第二十二条批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由该审批机关颁发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开展培训。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遗失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应立即登报声明,并持声明向审批机关提交补办申请,由审批机关核准后补发。
第三章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举办
第二十五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二)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与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适应;
(三)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举办所开设专业(职业、工种)培训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
第二十六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签订合作协议,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合作项目名称、合作内容和期限;
(三)合作各方投入资产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四)解决合作各方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五)违反合作协议的责任;
(六)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应当为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二十七条申请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申请表》;
(二)合作协议;
(三)经公证的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
(四)验资证明(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五)捐赠资产协议及相关证明(有捐赠的)。
第二十九条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历史文化传统和职业培训的公益性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不符合条件的;
(三)申请文件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四)申请文件有虚假内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
第三十条批准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由审批机关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式样并统一编号。
第四章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的组织与活动
第三十一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项制度。
第三十二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设立理事会、董事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三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聘任专职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是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按照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批准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范围,自行设置专业(职业、工种),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但不得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禁止的办学活动。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可以在中国境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也可以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第三十六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实施技工学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与受培训者签订的培训协议,开设相应课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提供与所设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必要的办学条件。
第三十八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培训证书或者结业证书。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本机构的资产,但不得改变按照公益事业获得的土地、校舍等资产的用途。
第四十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并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
第四十一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四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列举情形之一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取得回报。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取、使用发展基金。
第四十三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的规定确定并公布。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
(一)根据合作协议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被依法吊销办学资格的;
(三)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的方案。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的,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交回审批机关,由审批机关依法注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监督,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办学水平和教育培训质量,进行定期综合性评估和专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招收学生、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期限、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证书发放、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第四十七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社会公布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八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具有与专业(职业、工种)设置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自编和从境外引进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样本应当自之日起5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依法如实机构和项目的名称、培训目标、培训层次、主要课程、培训条件、培训期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证书发放和就业去向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者颁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超越职权审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关组织与活动的规定,导致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限期改正、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退还多收的费用,并提请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退还收取的费用后,没收剩余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总额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限期改正:
(一)超出审批范围、层次办学的;
(二)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的;
(四)违反规定对办学结余进行分配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办学项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关键词】SOA;成人教育培训管理;报名管理;班级管理;信息
成人教育是全日制教育的补充与有机组成部分。这几年,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成人教育有着十分广泛、非常强劲的社会需求。成人教育具有形式多、层次多、专业类别多、校外教学点多、学生人数多等特点:主要形式有脱产、业余、函授、自考及各种非学历培训;层次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专升本、各类企业工作人员;专业类别涉及工科、理科、文科、管理、经济、艺术、教育等多个专业领域。目前,成人教育管理普遍存在以下特点:一是信息化程度低下,管理手段落后,剪刀加糨糊的原始管理方式时有发生;二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规范管理程度有待提高;三是数据信息分散、数据格式不统一,相关数据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不理想,信息不能有效共享,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严重。四是相关数据汇总、归类难度大。五是各层面、各部门、各主体间缺乏沟通平台,信息沟通阻塞,决策层面、中间管理层面、操作及知识层面结构不完善,运行不通畅,管理程序中执行、监督、反馈功能严重缺失。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有一部分培训机构尤其是高等院校已经开始积极应用多媒体、网络等信息手段提高办学质量,开始探索走教学管理信息化之路,但信息技术在整个成人教育上的应用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
因此,对于高等院校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成人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一套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迫在眉睫。
一、系统的用户与权限划分
系统用户包括非正式学员、正式学员、教师、学院管理员、审核员、报名处、领导、系统管理员。非正式学员通过网站浏览班级信息、相关政策等,可以在网站上注册成为学员,在网站上报名相关课程。正式学员是已经交费报名某课程的学员,可以查询自己的报名信息、班级信息及成绩等。教师可以提交班级申请、管理班级学生,学员管理员可以申请项目、审核教师提交的班级,审核员对项目、班级申请进行审核,报名处负责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处理与统计。领导可以查看项目统计、财务统计等。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与权限的管理,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每个用户登录只能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信息、使用授权的权限。例如非正式学员只能在线报名,教师只能操作自己申请的班级,查看自己学院的班级信息,报名处只能查看已经开课的班级。系统权限包括功能权限与数据权限,系统管理员通过后台管理模块根据角色进行设置。
二、系统的架构体系
系统分为外网与内网两大部分。外网主要用于相关培训政策与信息的、网上报名等,内网主要用于内部管理的实现。因此系统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架构,方便系统的维护与用户的访问。内网的班级信息等将自动地在外网更新,内外网使用的是同一个数据源,而且在功能上有较大的重复,在底层设计中可以共享对象模型和功能组件,因此系统体系结构可以采用SOA的架构体系。如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SOA)是一个组件模型,它将应用程序的不同功能单元(称为服务)通过这些服务之间定义良好的接口和契约联系起来。接口是采用中立的方式进行定义的,它独立于实现服务的硬件平台、操作系统和编程语言。这使得构建在各种各样的系统中的服务可以以一种统一和通用的方式进行交互。
在本系统中,将项目、班级、学员、课程、教师等对象作为数据模型,组件模块包括项目管理、班级管理、课程管理、学员管理、系统管理、教师管理、统计报表等模块,各模块相互独立,采用松耦合的关系,系统服务与接口提供各类业务功能的Web服务,客户端与其他系统通过这些服务接口实现与服务器端的数据交换。
J2EE和.NET平台是开发SOA应用程序常用的平台,本系统采用.Net平台开发,数据库采用SQLServer,服务接口采用WCF,Windows Communication Foundation(WCF)是由微软发展的一组数据通信的应用程序开发接口,集合了几乎由 .NET Framework 所提供的通信方法。客户端采用富客户端技术,富客户端技术有Ajax、Flash、Silverlight,在本系统中因为采用.Net平台开发,考虑到Flash与Silverlight需要安装浏览器插件,所以外网客户端采用Ajax技术(不需要浏览器插件),内网采用Silverlight作为客户端插件。Silverlight是一种新的Web呈现技术,借助该技术,能实现内容丰富、视觉效果绚丽的交互式体验。
总之,系统采用SOA的体系架构,保证了系统的扩展性、稳定性,能方便的与其他系统集成,客户端采用富客户端技术,使系统的操作保持顺畅,有良好的人机交互体验。
三、系统功能模块
该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培训项目管理:培训项目(例如计算机、英语等)由各学院申请,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对其设置项目编码。实现项目申请单的填写、编辑,项目的申请、审核,基础项目管理等功能。
培训班级管理:班级由学院教师提出申请,学院管理员进行审核,班级信息包括班级名称、办学时间、班级招生简章、办学地点等,部分内容将在网上公布。班级状态有班级申请、班级审核通过与未通过、班级开班、班级结班等。实现班级信息的录入、审核、开班、结班、班级信息的导入导出等功能。
学生管理:查询班级的学生信息、班级学生收费情况、学生证书管理、成绩管理等。实现学生信息的批量导入导出、学生资料发放、学生成绩管理等功能
报名管理:实现网上报名处理与现场报名处理,实现报名证书的打印、发票打印,报名统计等。
教师管理:查看教师个人信息、教师相关的班级及班级学员。
统计报表:实现报名统计、项目统计、财务统计等功能。
系统管理:实现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系统日志、系统参数设置。
信息:培训相关政策、开班班级信息、会员注册、会员在线报名、新闻与公告等。
四、系统使用效益分析
该系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系统需求细致的分析,整体架构采用先进的SOA体系架构,经过实际的运行,各部门、各用户能快速的使用本系统,目前已经全面推广到一些学院。
通过该系统,能规范培训项目与课程的相关内容与管理流程,设置符合市场需求、满足被培训人员需求的优秀课程,对新设的课程内部审批通过后,能够及时地到网站上,并且能够通过多种通讯方式到相应的学生中,使学生能够及时了解课程信息、培训动态等。学生一旦缴费成为正式学员后,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因此使用本系统有利于节约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对成人教育教学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保持沟通通畅、加强过程管理,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利于教学管理人员转变观念、端正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个人素质,保证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促进成人教育管理整个系统的完善。
五、系统前景
本项目涵盖培训课程设置与管理、学生管理、信息、课程评价等丰富内容,另外还可以根据用户实际需要推出新的应用模块,因此高等教育、高职教育、民办培训机构都是潜在的用户,目前就义乌各类针对成人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已达100多家,全国各地更是有大量的培训机构,因此该项目应用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1]江一平.成人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构想以苏州科技学院为例.《继续教育》 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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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道海.基于SOA的企业系统架构研究.《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24.
[4]谭淇.基于WCF服务框架与silverlight的Web应用研究.《计算机与现代化》, 2011,1.
[5]吴华光.C/S和B/S相结合的成人教育管理系统的研究.《五邑大学学报》,2005.
香港作为国际化大都市,融合了东西方文化的精髓。独具特色的东西方文化融合,使其教育教学发展别具一格,有颇多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尤其是在高职教育方面,其学生管理经验颇具启示意义。
人才培养方向的市场化。为市场输送合格合适的劳动力人才是香港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目标。香港的职业教育紧密围绕人才市场的需求,各种院校和机构的课程设计、内容、教育教学方式等,都是围绕着人才市场的供求信息制订和实施的。在香港,负责职业教育的是香港职业训练局,训练局下属20个训练委员会和8个一般委员会通常每两年对各个产业、行业的人才需求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现行职业教育规模、办学方向、课程内容作出客观检测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征求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的意见。这不仅可为各职业院校或其他办学机构的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等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以帮助求学者选择专业和课程,提高毕业后的就业率。从委员会多年的调查结果看,香港人才市场上需求量最大的是具有一定技能的操作工和服务人员。因此,香港职业教育的重点是技工课程,主要培养的也是技术工人和服务人员。同时,以市场为导向也可以整合教育资源,避免教育资源的不必要浪费。配合资历架构,职业训练局委托香港学术评审局进行院校办学质量评审和学科优势评审,以检验开设的课程是否符合当前市场的需求,并通过评审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教育资源,能有效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
灵活多变的办学机制。香港在职业教育的办学机制、教育模式方面别开生面。以市场为导向,一切按市场的要求来配置教育资源,有效避免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其一,职业教育大幅去行政化,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兼职教师较多,对场地的要求不是太严格。其二,办学格局多样,社区学校、职业技能学校在教育体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有效分流,分担了民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压力。
普通本科院校参与职业教育发展。据统计,2004~2005年度,香港有近1000所民办大学提供持续教育及职业训练课程。香港公开大学以及8所全日制公立大学独立设置、以自负盈亏方式运作的专业进修学院,提供持续教育及职业培训课程。全日制大学拥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其参与到职业教育中,不仅能满足市场的大量需求,而且可以间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水平与质量,促进整个职教行业健康发展,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政府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定位。在香港,职业教育虽以市场为导向,完全市场化运营,但并不代表政府不参与其中。相反,政府在职业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同的是,其所扮演的是服务者、引导者的角色,而不是命令者、监控者。香港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引导以及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来实现的。这样既能避免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过度干预,又能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管理。另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也是香港政府实现对职业教育发展引导的一种方式。不管采用哪种方式,政府始终以服务者的姿态出现,服务于职业教育的发展。
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市场化经营,企业化运营。香港职业教育的另一大特色就是民办师资力量的进入并发挥巨大作用。一些大型教育机构形成品牌效应,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中,能够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合理布局教学网店和教学资源分配。规范化的公司制管理,灵活多变的市场化运营,使其具备公办学院所不具备的各种特点,在职业教育的发展方面也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同时,大型培训机构能为学员提供良好的职业远景展望,对行业未来作出预期。学员能够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应该学什么,应该怎么学,这些对于一个职业教育受教育者来说都是无比宝贵的。
注重实践与教学的结合。香港在中西文化的融合中发展,反映到职业教育界就是既注重学以致用的学习态度,又能够接受理论化的教学方法,再加上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香港在职业教育方面走得更远。在实际教学中,实际操作与实习检验是必不可少的,强调与实际的结合,重视实际操作能力及临场突发应急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力求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香港职业训练局秉持与行业无缝对接的理念,建设高标准的实训室,实现了学生实训设备与企业对接,以适应市场对人才的要求。在实训设备的投资方面,除政府资金投入外,主要是各教育机构的自行筹资,以命名楼名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且设置冠名年限。
香港高职学生管理的启示
明确市场需求。高职教育应以市场为导向,一切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要明确要求,回归高职教育的本质。及时跟进市场调研,优化教学课程设置,满足市场需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市场需求与自身发展的双赢。
革新教育教学机制。高职教育以教为主,而不是以管为主,应革新对当下内地高职教育的管理体制进行革新,优化资源用于教育教学工作,而不是耗费在庞大的管理体制上。对教育方式、地点要进行创新,不能只囿于学校一点,要引导学校走出去,学生走进来,双向互动、双向沟通,实现学生的进步与学校教育机构的发展共同前进。
合理规划全日制公立大学在高职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高职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有极其明显的区别。应对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参与高职教育重新认识、重新规划。高职教育以面向市场为主,这就从本质上决定了其不能按照大学本科教育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学,而应在保持高职教育特色的同时,吸收借鉴普通本科教育的优点,融会贯通,为我所用。
合理定位政府职能。政府应以引导者、规划者的形象出现,改变命令式、行政式的规划,代之以服务性的引导。同时,应继续加大对高职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当前我国内地高职教育投入长期不足,学生实习设备紧缺,现存设备也存在老化、破损问题,短期之内,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仍是高职教育的最大资金来源。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是党和政府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大力普及高等教育、促进我国人力资源优质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但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高职院校资源配置不到位、招生体制不够完善、部分学校和单位存在违规扩招现象、学生选择学校专业难等难题,亟待重视解决。
一是高职院校资源配置不到位。落实高职院校扩招政策势必需要全面提升高职院校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测算,目前仅有江苏、广东、河南、山东、安徽、湖南等较少的省区在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上具有一定的基础,能够承担起扩招的主体责任,而新疆、海南、宁夏、青海和西藏等偏远省区本身就已经存在承载力不足的问题,再行规模化扩招,更加难以为继;在师资力量上,目前全国高职学校教师人数约为49万,要开展200多万名数量的扩招,就需要补充大量专职教师,否则教学质量无从保障;此外招生规模的增加要求高职院校的管理队伍在思想上进行对应的革新,但是对于部分院校而言,大多数领导层认为扩招政策的推行仅是招生人数的增加,在管理环节只需要增加对应的管理人员即可,不需要投入较多的精力。在这种思想指引下,使得管理层面对百万扩招带来的认识产生了严重的偏差,无法适应实际工作开展的需要,造成实际工作的开展存在多方面的问题。这不仅影响到了工作人员实际工作开展的效率,而且还会对管理水平的提升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是招生体制不够完善。传统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开展是与普通高等院校同步进行的,是基于高考分数来开展各项工作,具有相对统一的工作标准,但是在百万扩招推行的背景下,招生对象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再限制在普通高中高考生范围内,而是将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和中职学生等具有高职学习需求的社会群体涵盖在内。对于相关的高职院校而言,这不仅是在招生规模上发生简单的变化,而是在招生体制上具有深远意义的变革。首先是对原本的招生工作流程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由于扩招人数增加带来的招生批次增加等情形,使得专职招生办公人员不再是以秋季开学招生为主,增加了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其次是在招生质量控制上,对招生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无法以高考分数为基准的考核方式下,如何适应百万扩招的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考生评价体系,是摆在招生工作人员面前的现实问题。最后是如何以百万扩招为契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招生体制。百万扩招的推行,并不是独立运行的政策,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为确保高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必将会有一系列对应的政策措施出台,如何适应这种发展需求,对于招生管理工作而言,也是重要的方面。
三是部分学校和单位存在违规扩招现象。高职扩招面向的主要群体是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六类人群,其中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四类群体因年龄、生活压力等问题基本上不可能全日制在校上课,同时因高职扩招给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带来巨大挑战,现行主要教学模式普遍采用的是适合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个性化教育教学方式,主要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农闲时节、晚上等时间进行教学,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相结合、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教学形式,这种模式总体是不要求学生全日制在校学习,这种形式充分满足了学生真实情况,而同时也给部分学校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提供了可能。扩招群体中的适龄学生,尤其是适龄高中、中职毕业生,或者当年参加高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这部分学生有全日制上学的需求,部分学校、培训机构利用扩招的政策,将这部分学生招入自己学校,采取高收费、以培训名义开展教学,出现学生学籍是A学校,而学生真实是在B学校就读的现象,学生一方面接受A学校弹性学制教学模式,另一方面又在B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甚至部分B学校根本不具备一些特殊专业教学条件,严重损害学生权益。在现实情况中,跨省域招生问题、一个学生参加多省扩招考试并被重复录取的问题大量存大,严重冲击高职扩招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进一步的规范。以2019年为例,就出现了内蒙古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抚顺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职院校违规扩招事件。随着扩招人数的进一步提升,若没有相关政策加以规范,违规现象恐将愈演愈烈。
对此基层建议:一是加大软硬件教学资源的投入和利用效率。由于软硬件教学资源的培养和建设都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在进一步加大教学设施、教师资源的投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同时要加大现有资源的运转效率,开展例如线上教学等教学方式,切实保证教学质量。二是改变传统招生体制工作模式。要加快改变传统管理规章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环节,进一步加大在招生管理方面的投入,强化信息化技术在招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力度,不断提升招生管理工作的效率。三是严控办学资质和审查。制定相关政策从源头上解决好部分违规扩招现象,严把专业资质审批,坚决取缔非专业高职院校办学资格。全面加强报考人员的资质审查,避免出现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买卖生源的机构和个人,堵塞报名漏洞。严格收费标准,加强政策宣传,切实保障扩招政策落实到位。
关键词:地方高校;工商管理;师资队伍
众所周知,目前地方性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遭遇了种种尴尬。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学生走出校园之后“学不能用”,对职场所需要的管理技能掌握较少。实际上,这与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的学术型师资队伍有着极大的关联。不少教师是“没有游过泳的游泳教练”,面对工商管理这门具有实战性的专业,难以针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管理技能的训练和培养。因此基于强化学生管理技能培养质量的视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已成为地方性高校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地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意义
鉴于目前毕业生所面临的就业窘境,地方高校的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应将培养面向地方市场经济需要的应用型管理人才作为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1]。当然,这就需要既有深刻专业知识背景,又熟知如何将专业知识转化成管理技能的专业师资队伍作为支撑。第一,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改善工商管理专业师资知识与能力之间的配比,推动形成合理的师资人力资本结构,显著增加师资内涵。第二,师资队伍建设有助于扭转工商管理专业教育中重“知”轻“能”的倾向,突破课堂教学“纸上谈兵”的困境,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师资队伍建设有益于学生依靠高质量师资,学会如何从概念、人际与技术三个方面分向构筑管理技能体系,努力打造就业核心竞争力。可以说,地方性高校要强化学生管理技能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工商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是第一步行动。
二、地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困境
从强化学生管理技能培养质量的视角来看,不少地方性高校在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上还难以跟上高质量工商管理教育的步伐,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师资招聘力度不够由于工商管理专业教育收费与其他理工科专业相当,所需固定投入相对较少,培养的边际成本较低,故而有些地方性高校考虑经济效益,一方面人为“创造条件”报批开设工商管理专业,并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另一方面却没有相应增加师资招聘力度,导致师资数量出现明显滞后。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性高校容易忽视教学效果与培养质量,典型的表现是:第一,依据现有师资条件而不是工商管理专业特点制订培养计划和开设课程,一些涉及管理技能训练与开发的课程无从开设;第二,专业教学采用合班制,严重限制了小组讨论、课堂游戏、情境模拟、角色扮演等多种有利于形成管理技能的教学手段的使用;第三,一个教师同时身兼数门课程,就连单纯地知识传授都难按质完成,更谈何去帮助学生完成管理知识向管理技能的转化。总之,由于工商管理专业师资招聘力度不够,管理技能导向性人才培养要求的师资数量就难以得到保障。
(二)师资选聘忽视管理实践背景现实表明,由于某些机制障碍,选聘博士或者硕士毕业生直接任教是地方性高校选聘工商管理专业教师最主要的途径。通过这种途径选聘的工商管理专业教师往往是刚走出学校又立即进入学校。他们虽然有硕士或者博士学位,但学科专业和工作背景单一;虽有较强管理理论知识,但实践经历和经验不足[2]。他们只是完成了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从“被培养”到“培养”的简单角色转换,可能善于“研究”管理,而不是“从事”管理。不仅如此,工商管理专业师资选聘过程也较简单,看重应聘人员的学历、毕业学校、科研成果以及试讲表现,等等,而在管理实践背景上把关不足。教师如果没有在管理实践中积累相关经验和技能,就难以深刻理解实际管理情境的权变性,就难以帮助学生完成管理知识的内省化,获取未来职业生涯高度依赖的管理技能。
(三)对师资参与组织管理实践的激励与支持不足目前,有些地方性高校对工商管理专业师资参与组织管理实践给予的激励与支持往往不足。其一,在职称评审制度中,教学效果与人才培养质量因为缺乏像科研成果那样的可视性与量化性而难以进入评价标准,因此工商管理专业教师关注的是报课题、发论文、评奖项,而在参与企业管理实践以获取管理经验技能上动力普遍不足。其二,尽管目前部分地方性高校已经在推动工商管理专业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上做出尝试,但是整体上激励力度不大,覆盖面也不宽,尤其是在目标企业搜寻、牵线搭桥、交流协商、合同签订以及后续保障等方面给予的实质性支持较少。其三,在工商管理专业师资培养和继续教育方面,仍然以参加学术讲座与会议为主,给教师参与组织管理实践创造的机会还不多。总而言之,工商管理专业教师即使有心参与组织管理实践,如果得不到学校在信息、资金、制度、资源等方面提供的正向激励与后台支持,这种个人意愿基本上难以实现。
三、地方高校加强工商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策略
地方性高校可以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建立“引、聘、激”机制[3],以此不断加强工商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为强化学生管理技能培养质量、构建管理技能导向型工商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一)多途径充实工商管理师资队伍不论何种人才培养模式,良好的师资总是办学中的必要条件。目前由于毕业生就业逐渐困难,生源也开始吃紧,所以地方性高校工商管理专业也到了“强身健体”的关键时候。地方性高校应该树立长远目光,打破“教师编制”的传统禁限,基于学生诉求和市场需要,从强化学生管理技能培养质量的角度出发,多途径充实工商管理师资队伍。要改变以往从高校招聘博士或者硕士毕业生的单一模式,纠正“唯学历”“唯学术”的人才选聘偏向、放宽视野,到企事业单位寻找有转行意愿的“知识+技能”型管理人才,或者到科研机构聘请那些大量接触和参与实践性课题的人员,或者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招聘有实训经验的培训师,加入到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当中来。
(二)优化选聘标准工商管理师资队伍的扩充都要通过向社会招募新教师来实现。当然,为了避免增量性师资再现原有师资队伍的缺陷,应当注重对他们进行知识与技能的双重考核。实际上,没有证据表明教师的科研论文与管理技能之间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可以发现,有些所谓的“高质量”工商管理专业论文充斥着令人费解的数学模型,这些都与学生需要掌握的管理技能相去甚远。工商管理专业教师需要的是告诉学生如何做好管理,而不是如何研究管理。所以,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改变传统的选聘标准,从“学术能力”和“管理技能”两方面同时进行考察,而不是单纯地盯住前者。当然,要在学历、学位、试讲等基本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重点考察是否受过正规的管理技能训练,是否从事过组织管理实践,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企业工作经历和实际管理技能,而且擅长表述和培训的教师。
随着家长及学生的教育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最近十几年来,中小学生校外补习现象在我国已随处可见。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一现象放任不管,中小学生校外补习必乱象丛生,教育的不公平必将持续加剧,进而影响整个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规范管理中小学生校外补习是摆在政府、教育研究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认为要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的校外补习,必须先明确构成中小学生校外补习的基本要素,再有针对性地对这些要素进行有效管理。本文从中小学校外补习的主要构成要素出发,回答了规范管理中小学校外补习应由谁来管理、管理什么与怎样管理的问题。
一、构成中小学生校外补习的基本要素
构成中小学生校外补习的基本要素主要有三个:学生、教师与补习机构。学生是指参与补习的中小学生。如果从学生所补习的内容分,又可以把学生分为三类:一是为通过专业等级考试而补习的学生;二是为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而补习的学生;三是为提高学科成绩而补习的学生。教师是指为学生补习的人员。从来源不同,又可以把为学生补习的教师分为三类:一是中小学教师(本文提到的中小学教师都是指公办学校的中小学教师),二是补习机构聘任的专任教师,三是补习机构临时聘任的教师。补习机构是指为学生补习而成立的组织或场所。从补习机构的合法性来看,可以把补习机构分为两类:一是经行政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二是没经行政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其中第二类又包括两种不同类型,一类是有一定规模,但没经审批的培训机构,还有一类是个别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人员自行组织的小规模辅导培训。
二、规范管理中小学生校外补习的基本策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构成中小学生校外补习的基本要素与中小学教育的构成要素类似,但细分,构成中小学生校外补习的要素要复杂得多。从这个角度看,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的校外补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远比管理中小学教育复杂,并且它又是新兴的行业,或者说市场,管理无经验可循,行政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更是缺少管理市场的经验。所以,规范管理中小学生校外补习,不能笼统地制定几项政策、采取几条措施,而应在全面调研、深入细致的分析基础上,针对其构成要素,分别探索、创新管理方法。
1.规范管理参与校外补习的中小学生
这里谈及的中小学生管理,着重点不是研究如何管理学生在补习期间的学习,而是说要通过管理,消除学生跟风式的补习、消除违背学生意志的补习、消除加重学生负担的补习,让学生的补习更有序、更有意义。
管理参与校外补习的中小学生的主体是中小学校与补习机构。促进中小学生有序、有意义地参与校外补习,必须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管理:一是改进中小学教学。教师要改革教法,让学生在学校更有效地学会学科知识;学校要改革课程设置,让学生能够在学校全面发展各项爱好与能力;学校要倡导教师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力争让学有困难的学生通过学校教育就能取得好成绩。如果这样,学生的学习成绩优异,各项爱好特长在学校学习中能够得到充分发展,学有困难,也能得到老师的及时培辅,那么更多的学生就没必要参与校外补习。这样的观点,并不是排斥校外补习,而是说通过学校的教学改革,学生参与校外补习的必要性降低,学生就会赢得更多自主的生活、成长的时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保障学生快乐健康成长。二是教师要真实、科学、综合地评价学生,为学生、家长选择适当的校外补习提供依据。中小学生参加校外补习,很多时候是家长安排的,家长是了解自己孩子的,但由于情感因素的干扰,家长对孩子的了解往往又是带有偏见的,家长安排孩子参加校外补习常带有随意性与盲目性。正由于此,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不能只停留在学生的学业成绩上,而要对学生的个性、特长、爱好、最适合发展的方向做出真实、科学、综合的评价。这样做的意义在于学生有愿意或家长要求学生参加课外补习时,可以把老师的综合评价作为依据,选择、参加适合的校外补习,避免跟风式地、盲目地参与补习,避免家长强迫学生参与补习,也有利于补习机构能及时发现人才,有针对性对相关学生进行培养。三是补习机构与中小学校要相互融合,保证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与补习机构的学习是相通的、融合的、相互促进的。这是当前最需要突破的问题,在许多人的脑海里,只有中小学教育才是教育,校外补习不是教育;管理中小学教育是理所当然的事,校外补习的管理不关自己的事。中小学教育与校外补习之间隔着一堵墙,相互不往来。这样一来,学生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与在校外补习机构所学的知识可能表述不一致、衔接不起来,所学的方法、所养成的学习习惯可能各不相同、相互冲突。所以,融合中小学校与补习机构是让学生的补习有意义的关键所在。中小学校与补习机构要相互融合,首先,政府要把这两种教育看成一个整体,校外补习是学校教育的一个补充,两种教育没有高低之别、贵贱之分;其次,校外补习机构与中小学校所使用的教材要通过统一的机构审定,所有的教材要成为一个体系;最后,中小学校与补习机构要建立交流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中小学校与补习机构要就管理、教学、学生学习进行交流,保障学生在两处的学习信息是互通的,保证学生在两处的学习是相互促进的。
2.规范管理补习机构的教师
从教师的属性看,补习机构的教师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小学教师,另一类是补习机构所属的教师。
中小学教师参与补习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到补习机构任职,另一种是自己在家里或租个小地方带一个或几个学生进行补习。管理中小学教师的主体是教育主管部门。规范管理中小学教师参与补习,首先是个“能不能”的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六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相关省市为了规范管理校外培训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湖南省就制定了《湖南省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就指出:“公办学校及其教师为民办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收受回扣、公办学校教师违规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授课、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培训机构参股入股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从这些法规、制度看,中小学教师是不能去补习机构任职的。所以,管理中小学教师去补习机构任职是简单的,只要教育主管部门让教师了解法规与制度,然后成立督查机构,对违规教师进行教育、处罚、制止就行。不过对于在自己家里或租个地方带一个或几个学生进行补习的教师,管理起来就要复杂得多。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看,只要教师参与了营利性的活动就是违规的,但教师带几个学生在家里或其他地方补习,许多事实无法查,也无法查实,如有没有收费,是不是教师主动要求学生补习,甚至教师有没有组织学生补习等。也许正由于难查处,在一些地方的管理法规制度中就回避了这类情况,如,《湖南省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就回避了这一类情况,只明确在培训机构任职的教师将受到处罚。这样一来,就失去了对在自己家里或租个地方带一个或几个学生进行补习的教师进行管理的政策依据,所以,目前很少见到管理这类教师的具体实践。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如果想力求对在自己家里或租个地方带一个或几个学生进行补习的教师进行管理,笔者认为,只可能做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教育,教师不能为了私利而强迫学生补习;二是严肃查处、公开处罚为了私利而违背师德的行为。如强迫学生参与补习;歧视不参加补习的学生;课堂上不突破重点难点,补习时再解决重点难点等。
补习机构所属的教师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补习机构聘任的专任教师,另一类是补习机构从社会(非中小学)上聘请的临时教师。补习机构是这两类教师的管理主体。管理补习机构所属的教师,一是要管好“准入”。不管是专任教师,还是从社会上聘请的教师,都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这一点,对于专任教师,补习机构还是重视的,但对于从社会临时聘请的教师,却往往忽视了这一要求。认为只要有特长,如在歌唱、绘画、舞蹈等方面有一定的成就,就可以把这样的人员聘为教师,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对于中小学生来说,一个教师不仅需要专业素养,更重要的还需要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严格地说,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是不能走上教学岗位的。二是要管好“培训”。补习机构不能只是用教师,而要不断培训教师,促进教师成长。当前社会正规的教师培训并没面向补习机构,造成补习机构的教师培训的途径不多,这是迫切需要改革的。三是要管理好“稳定”。补习机构存在最大的师资问题,就是师资不稳定。稳定的教师队伍才能保障良好的教学效果。要稳定好补习机构的师资队伍,政府与补习机构必须共同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政府要把教师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补习机构的教师与中小学教师要一样能够评先评优、评聘职称职务;第二,政府要打通师资流通的体制,平等对待中小学教师与补习机构的教师,想办法让公办教师与补习机构内的教师相互流通起来,让补习机构的教师也拥有像中小学教师一样的身份;第三,补习机构要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规模,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第四,补习机构要营造温馨、团结、向上的团队,给教师一个稳定而幸福的精神之家。
3.规范管理补习机构
补习机构有两种类型,即经行政审批了补习机构与没经行政审批的补习机构,对于不同类型的补习机构应有不同的管理办法。
管理行政审批了补习机构,要坚持“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理的主体,主管理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一是合理布局。尽管补习机构的发展与淘汰主要由市场的调节而定,但补习机构合理的布局,有利于区域内的补习机构合理竞争、有序发展。所以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补习机构的设立要有规划,按规划审批。
二是规范补习机构的办学行为。如要求补习机构严格按照一证、一校、一牌、一址规范办学,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补习机构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必须同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补习机构应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确保教育教学的质量;补习机构必须建立并完善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办学活动,不得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增设办学层次、类别、范围;补习机构不得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补习机构不能如“包学会、包过级、包考多少分”等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以此为诱饵吸引生源,骗取钱财;补习机构不能出现巧立名目收费、只收费不开票等违规收费问题。政府要把补习机构纳入到教育督导体系中,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补习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对补习机构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是科学评价。中小学生校外补习已成为一大市场,补习机构是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法则决定其发展与存亡的。但什么是优,什么是劣,不能没有标准,不能由补习机构说了算,而需要一个公正、科学的评价,评价的责任就是主管理补习机构的部门。所以,每一年度,补习机构的管理部门应从补习机构的办学条件、规模、师资力量、办学业绩、办学特色等方面做出科学的、综合的评价,并把评价的方法、内容、结果公布于社会,为补习机构的发展提供动力与方向,督促补习机构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的利益,也为家长、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补习提供可信的依据。
未经行政审批的补习机构,是非法的,但不能说没经审批,就不必管理,相反,而要加大力度进行管理。因为没经审批的补习机构教育质量难保证,有可能损害学生的利益,有可能扰乱补习市场,有可能给社会带着不安定的因素。审批了的补习机构在政府的相关法规制度中明确了由审批部门管理,没审批的由谁来管理?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充分地协调与配合,如由教育、人社、工商、民政等部门成立管理办公室,专门管理没经行政审批的补习机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帮扶引导。管理机关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让这些补习机构的负责人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对符合办学标准及要求的补习机构,允许其按审批权限及法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并在履行完民办教育机构设立相关审批程序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二是要严查取缔。管理办公室要主动出击,深入到社区、街道、乡镇进行排查,不要等他人来举报,等出现了安全问题或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才去了解督查处理,对于不具备办学基本条件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补习机构,一定要严肃查处,立即取缔。
在没经行政审批的补习机构中还有一类,它由个别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人员在自己家里或租房组织的辅导培训,这类补习有些是由其他社会人员组织的,但更主要的是由中小学教师组织。这类补习有其特殊性,首先,隐秘性强,它不像正规的补习机构显山露水,但它又无处不在;其次,某个补习点的规模小,但从整个社会而言,它的规模又很大;最后,参与某个补习点的学生不多,但教师的收益不少。这类补习不正规,补习的质量难保证、收费没章法,参与补习的个别教师月收入上万,远远超过其工资收入。这样的现实降低了教师正常教学的激情与精力,给整个中小学教师队伍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这类补习确实需要管理,但如何管理,又难以找到有效方法。笔者认为,如果要有效管理这类补习机构,首先政府要对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出明确的解读,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六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那么,教师是不是只要从事、参与营利性话动就违反国家规定?如果教师私自组织学生补习违反了国家规定,那么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私自组织补习的行为就是取缔、查处;如果不违反国家规定,那么教育主管部门就只能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教师进行管理:一是要求教师高质量地组织好培训;二是尽力培育这些个体的培训,让这些还处在成长阶段的补习机构不断成长壮大,让补习这个大市场通过优胜劣汰来决定这些还微小的补习机构的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