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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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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指的是按照相关的规定与协议条款约定各种收取费用的标准计算,同时也是用来支付给承包人依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工程规定内容价款的总额。也是合同的双方非常关心核心的问题,而施工过程的投资与招标投标也都是主要围绕着合同的造价所开展的。合同的造价应该根据中标的通知书中中标的价格与非招标工程签订合同的时候对工程造价的一系列约定,可以选择可调价格、固定单价与固定总价等。然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合同的总价是会随着工程进展,和工程所处的环境、水文、土质、地理位置以及设计变更等一系列因素发生不断变化的。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是一个动态、连续的复杂过程。

一、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特点

1、合同管理特点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来说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对工程安全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管理综合的体现,同时更好的实现这四个目标也就是实现合同造价管理的一个动态的过程。

想要做好安全、成本、进度、质量等目标动态的控制,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分析

建设工程的合同分析指的是理解、解剖工程的合同,同时这也是进行有效合同管理前提的条件。一旦对工程合同没有一个更好的理解,合同造价管理的工作就不会做的更好

对合同内容的分析是很广泛的,大多与工程建设相关内容均属于需要进行分析解剖的内容。通常,主要是对以下几点内容的分析:

①订立合同依据的法律基础

②承包人以及发包人主要的责任

③关于质量、进度以及工程款项的支付条款分析

④对于限制性条款的分析

(2)合同的履行与交底

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企业中的预算人员都需要进行组织项目内部工作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将合同之中涉及到规避风险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主要的条款进行逐一讲解并强调。在整个建筑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也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实行动态的控制。在整个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应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适时观察,有效掌握合同履行的质量、进度以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分析各个种类问题出现的影响与原因,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履行的合同进行控制。通过对合同的控制来保证最初制定成本、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目标等一系列规定的实现,有效进行合同造价管理的控制。

2、设计变更特点

设计的变更指的是设计部门对于原有施工图纸以及设计的文件之中表达出设计状态的修改与改变。设计变更只包括了由于设计的本身出现的错误与漏洞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进行补充和修改设计资料。同时设计变更也是工程之中变更的内容之一,因为他关系到工程投资、质量与进度的控制,所以对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加强,能够有效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并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单位所提出的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同意进行的变更,都可以使总造价变更。

3、工程签证特点

工程签证用书面的形式对施工现场发生特殊的费用进行了记录,这直接关系的是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切身的利益,同样也是工程结算重要的法律依据。尤其对于投标报价包死工程来说,结算的时候更加需要对现场的签证与设计的变更进行有效调整。对于工程现场签证来说,它记录的是现场情况发生的第一份资料。经过对现场签证的审核、分析,可以为索赔事件的发生处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同时根据签证来计算索赔的费用。

4、索赔管理特点

索赔指的就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之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对方没有正确履行或者是不履行合同中规定义务或者未能保证合同承诺条件的实现,遭到了损失之后,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补偿的要求。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索赔主要是费用的索赔以及工期的索赔。

(1)索赔成立的条件

①承包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索赔报告与索赔意向的通知。

②与合同进行对照,对照在工程中对承包方的工程造成的额外支出成本或者工期的损失

③导致工期损失或者费用增加的原因,在合同约定之中不是承包方所属责任。

(2)索赔程序

索赔的一般程序为:提出索赔的要求——报送索赔的资料——审核索赔的文件——协商解决——提交诉讼或者仲裁。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尽量通过协商来解决合同上出现的纷争,不要轻易的依靠诉讼或者仲裁。

(3)索赔常见的形式

在工程的实践中,索赔发生的时候有很多,出现频繁的索赔形式包括:

①对于工程师在指令上错误所出现的索赔

建设单位的人是监理单位,所以一旦由工程师导致的指令性错误,使承包商发生了不必要的损失,而建设单位则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给予承包商一定的赔偿。

②对于土质资料上错误出现的索赔

在工程的施工中,建设单位有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资料的义务,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真实性。

③对于工程变更出现的索赔

设计变更或者是工程量的清单漏项都会使工程量的清单有一定更新,其相应的综合漏项普遍由承包人来提出,经过发包人的确认之后作为结算依据

④对于不可预见障碍导致的索赔

工程建设之中不可预见就是指有经验承包单位也不能预见的损失。如竖井的掘进中突然水量增大,承包商可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二、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发展

1、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进一步的加深,中国的经济逐渐融入到世界金融市场之中,我国的跨国项目和跨国企业逐渐增多,所以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到来,对于建设工程的合同造价管理也是国际建筑行业的潮流。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了WTO之后,我国行业的壁垒逐渐下降,市场趋于国际化,一旦国内外的市场相互融合,国外的企业一定会利用他们在服务、人才、管理、技术以及资本上的优势,侵占我国建筑市场,所以在未来的建筑行业之中,我们要转变管理经营的模式,增强应变能力,勇于进取,敢于创新,学会在竞争中生存,寻求拼搏中的发展。

2、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深入,对于工程合同造价管理必然会走到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上来。当今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在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应用普及的速度非常惊人,并且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这给工程合同造价的管理也带来了许多优势,从竞争意义上来将已经逐渐成为信息的竞争。

3、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法律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加强,和对工程合同造价的重视,会出台更多改善合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措施,实现管理的优化,避免风险发生,更有效控制工程合同造价的安全性,使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结语: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工程的合同造价决定了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和收益,决定了承包单位的经济利益,只有充分认识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特点等一系列的问题,才能加强对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从而提高工程管理的收益,有效减少承发包双方的各种损失,减少承发包双方各种纠纷,使我国的整个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 王翠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造价管理的探讨[J],建设监理,2010(7)

[2] 闵家伟,关于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1)

[3] 张静芳;王守君;王守德,谈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J],科技信息,2008(26)

[4] 徐玉红;徐晓阳,浅谈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2)

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完善措施

一、引言

建筑企业为了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应对工程合同管理予以重视,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中。另外,建筑企业应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以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及作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①国家强制管理性。建设工程和我国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是我国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因此,建设合同在签订及履行上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管理性;②复杂性。现代结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导致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变得日益复杂,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需要完成大量合同事件,可见,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③多层次全方位协作性。建设工程管理涉及了建设单位的各个管理组织、部门及各个岗位上每个员工的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因此,合同管理还具有多层次全方位协作性的特点。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开端,可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起到引导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具体体现为:①明确建设工程实施和管理的目标;②规定了参建双方的经济责任、义务和合同利益;③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双方的最高准则;④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所引起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①合同索赔工作难度大。合同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增加利润的主要手段,在建筑工程中是难以避免的,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特别是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不利于合同索赔工作的开展;②合同文本不规范。承包商未能按照规范文本制定合同,导致合同内容存在表述不清、内容含糊等问题,甚至出现以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直至工程竣工后才补签合同,未能及时对合同条款和内容进行检查,使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建设工程埋下了诸多安全风险和隐患;③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现阶段,多数建设工程合同是由发包方起草的,发包方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在合同中更多强调承包方的义务,缺少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尤其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并未制定出较为明确的处罚或奖励措施,由此导致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出现不对等现象,不利于工程合同的公平竞争和管理。

(二)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签订及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过程,涉及到管理、建筑、信息技术等诸多方面,这就需要专业性、业务技能较强的管理人才,且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意识、造价管理知识等。但在实际合同管理工作中,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很多工作人员均是由其他科室调入,对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流程并不熟悉,整体业务水平较低,同时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准确判断,不利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是保障合同管理高效开展的基础,但目前诸多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予以重视,导致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缺少可靠依据。同时,合同归档管理、分级管理和评审管理机制不健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未严格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无法实现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四、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建设工程可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操作,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来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益。同时,还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及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合同各项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到位。除此之外,还应加大对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特别是针对工程资金不到位的现象,不允许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以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企业应对人才队伍建设予以重视,着重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水平的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使其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以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应积极引进现代化人才,确保合同的起草、签订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合法、可靠,若出现合同纠纷现象,可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处理,降低外聘支出,以充分展现专业人才的自身价值。

(三)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建筑市场中所有建筑参与人员的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应对新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强化新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使其能重新认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另外,确保合同双方能在公开、公正的合同环境中进行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的文本规范,从而实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有效提高。

(四)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责任义务

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手续变更、签证等进行书面文件备用,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利,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变更管理,避免对企业造成大量经济损失。另外,健全的合同管理可有效避免企业决策的随意性,利于合理解决合同纠纷,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五、结语

在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建筑企业应着重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以促进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全面提高,将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在基础阶段把好合同关,以实现建设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向东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5).89-89.

[2]黎琴.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思考[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3(7):191-191.

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迎来了它的繁荣期。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其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跃,建筑工程建设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这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所决定。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涉及范围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发包方与承建方之间很容易出现纠纷,而合同管理是解决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本质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工程建设当事人就工程建设中的义务、成本、工期等一系列问题的协议。由于建设工程周期长、施工种类多、施工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设工程的合同与其他行业的合同大不相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条款更为繁杂、涉及面更为广泛。如果签订的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全面、合理,这将是保护企业双方利益的重要举措,既保障了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保障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发包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建设合同的内容无法涉及建设过程的方方面面,这不仅会给合同双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在法律的约束下,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行为,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保证工程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顺利竣工。

2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2.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存在歧义

建设工程的合同必须保持一定的严密性,因为涉及法律效应,应用严肃的态度看待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对发包方与承建方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对双方的违约赔偿问题进行明文标示,但建设工程是一个动态的实行过程,其中涉及很多变量,建设合同是在工程建设前签订的,所以在遇到突况时,责任归属问题上很容易出现歧义。

2.2合同管理涉及面广

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包含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相互关系较为复杂,只有在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2.3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是由建筑工程的建筑特点所决定的。建筑工程由于建设过程比较烦琐、复杂,其内容包含招标、签订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全部完工。这也就决定了合同管理时间较长,与工程建设保持同步,并且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要涉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建设过程,发挥合同管理应有的效能。

2.4合同易变更

建筑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长、施工环境复杂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比较容易发生突况,建筑施工的预想可能与实际存在较大的偏差,因此合同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须采取动态的管理理念,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真正的合同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法律效应为保障的协议。但是,一些建筑企业违背国家要求,合同内容缺乏公正性、合理性,并且“阴阳合同”签订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不具备法律效应,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对建筑合同的认知不充分,没有正视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无视合同的管理内容,严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法律意识淡薄。

3.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在具备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具有一定的建筑知识,这样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低,且管理人员不足,无法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而且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合同管理的有效性无法实现。

3.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际实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科学、合理的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而且在合同管理实行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监督、考核体系,合同管理的执行力也大打折扣。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4.1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约束。建筑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审查其中的条款,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在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下,签订双方对其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承包商和发包方都要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对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审查,并养成靠法律解决纠纷的行为意识,切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关键在于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合同管理制度为依据,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首先,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流程,并完善合同管理监督体系、考核体系,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其次,完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对合同管理各项流程中都设置专门的人才,保证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做好合同管理的监管工作,要保证合同管理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对合同变更做到及时的应对。

4.3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在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合同管理科学性、合理性的根本保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利用先进的管理水平保证工作质量。还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使其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保证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有基本的认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也逐渐增多,而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市场的管理,使建筑管理更加的有序化、法律化、制度化。但是在建设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其作用的发挥。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力度,必须加强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加专业人员的培训,保证合同管理的法制性、科学性以及完整性。现代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和教训,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作者:朱善琳 单位:安徽博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杨聪敏,朱丽娟,张译尹,等.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消费导刊,2015(4):132.

[2]杨运林.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大科技,2015(23):21.

[3]王娟.浅谈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几点认识[J].价值工程,2014,33(33):97-99.

[4]马抒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研究[J].工程建设标准化,2014(10):162-162.

第4篇

合同管理在火电施工企业的企业管理当中作为非常重要的一个管理环节,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会与很多部门和单位发生联系,对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运转的风险,还能够使企业的管理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所以本篇文章就对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基本内容、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

合同管理;火电施工;企业

一、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承包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工程施工监理制的全面施行。每一个建设项目从工程承包到组织施工的大多数经营活动都是通过合同形式来实现,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目前许多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已无法适应建筑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我们相信随着电力建设市场竞争加剧和规范火电施工企业不得不加强合同管理并将合同管理作为生产经营管理核心。火电施工企业本身具有的“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又要求企业必须探索出适合本行业的合同管理模式。

二、火电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社会出现的整体性信用危机无疑加大了火电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火电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特别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以预防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产生,就显得更为重要。

(一)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维护和提高

企业信誉企业信誉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前提。建筑业作为目前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建设项目取得不仅仅依靠企业技术更重要的是企业信誉。要维护火电施工企业生命线的社会信誉,就靠加强合同管理圆满履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奉献满意工程来赢得。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目前,火电施工企业每取得一个建设项目都是靠低价来中标的,合同条件非常苛刻甚至是不公平的。为了拿到建设项目,火电施工企业可能接受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时间长,情况复杂,这就为合同索赔提供了可能。工程索赔是合同履行的正常要求不是无理要求,正常的合同索赔不会损害合同信誉,反会引起发包商对承包商的尊重。索赔的基础是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发现更多的索赔项目,取得索赔成功是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途径。靠索赔实现建设项目最终赢利的成功例子不胜枚举。

(三)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就必须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对火电施工企业而言,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管理水平。因为,火电施工企业的一切管理活动都是围绕着合同特殊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展开的。从生产计划、材料采购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到人员调配计划的制订等等都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为基础的,离开了合同必然会影响计划的实现,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整个经营管理水平的前提。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与工程管理的脱节,已经成为制约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关键。

(四)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参加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

目前,国内火电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残酷,利润空间很小甚至根本没有利润可言。在我国加入WTO后,走向国际建筑市场承揽国际工程已经成为大型火电施工企业集团的必然选择。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不掌握FIDIC条款等国际工程合同范本国际先进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并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企业就难以成功开拓国际市场。

三、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火电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指火电施工企业对自己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确定、改变、及履行和终止转让审查、监督和控制等多种职能行为的称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和其他合同管理都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为中心开展的。

(一)合同履行阶段管理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履行一定手续生效后,就进入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点。此阶段合同管理的中心由企业总部转移到了项目工地。这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二)依据合同制定各项计划

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工程施工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机械进出场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资金供应计划等计划的实施过程。只有这些计划得到有效落实,才能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但是传统的计划编制往往与合同管理脱节,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合同签订后项目工地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尽的各项计划,确保施工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确保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

(三)合同责任分解

为便于合同履行,项目工地应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采取分解合同、细化责任的方式,将涉及各个管理部门、具体施工部门的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分解出来,然后落实到相关部门。每个部门都必须熟悉涉及本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合同约定,同时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再次分解,制定详尽的进度计划,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人员,使合同履行过程具体化。

(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目前国际上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大多是“管理型”公司,对承包的建设项目进行分包是他们的通常做法。我国很多大型火电施工企业集团也在积极探索对承包工程进行分包走“管理型”公司道路。但是,从目前国家关于分包的法律法规规定来看,纯粹的“管理型”分包是存在法律障碍的。一是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商同意,发包商认可分包的可能性不大;二是即使发包商认可分包,承包商也不得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但是与国际接轨是必然的,火电施工企业可以在目前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合法分包。工程分包必须坚持避免转包和合法分包的原则。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火电施工企业应当针对建设项目设立项目工地,并派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等必要的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决不能分包代替管理。

第二,在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能力基础上,建立合格分包商档案,绝不能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或施工能力不强的施工单位。

第三,编制本企业的工程分包合同范本,指导工程分包工作。

第四,分包合同的内容必须依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确保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

第五,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不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1.其他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核心。但为满足工程施工而订立的物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这部分合同与工程施工息息相关,这些合同的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这部分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必须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合同内容也是依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由于这部分合同数量大、涉及合同类型较多,合同管理必须进行分类进行。这部分合同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2.严格合同签订管理,提高合同签订质量

为保证合同签订后的履行,必须做好合同签订前审查工作,提高合同质量。

(1)审查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状况、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对合同的标的内容、质量标准、计量方法、验收时间和标准作出明确的约定。合同标的内容必须准确;质量标准必须具体、详细;计量方法必须符合通用的标准和习惯,便于操作;验收时间、地点和标准必须具体。对于按照样品定货的,要约定样品的封存方式,并约定按照样品验收。

(3)对合同的履行方式、时间、地点作出明确的约定。合同中必须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因为不同的履行方式对责任和风险的承担的规定是不同的。履行的时间必须明确,它是追究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履行地点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没有履行地点将给合同的实际履行带来困难,也不利于发生纠纷时的管辖确定。

(4)对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作出明确的约定。合同约定的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首先考虑便于自己参加争议解决的机构。

(5)对违约责任及其计算方式作出明确的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有利于合同纠纷产生时的解决。对违约责任承担的计算方式必须明确,如果能够有公式的应当写明计算公式。

(6)对损失赔偿及其计算方式作出明确的约定。赔偿损失一般的仅限于直接损失,最好能够写明损失计算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3.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的动态管理

这部分合同数量大、涉及部门多,如果不能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并使合同履行处于可控状态,难免会出现合同纠纷。加强合同的履行管理应做好以下工作:

(1)合同执行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合同履行登记台帐,做好合同履行情况记录。

(2)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付款登记台帐,做好合同价款的支付记录。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对方违约情况及时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法定权利,维护企业利益。

(4)合同执行部门及时对履行完毕合同进行整理移交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四、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措施

“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要求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必须坚持依法管理、全面管理、全员管理、协作管理的原则,必须坚持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原则,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具体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统一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火电施工企业合同履行分散在各项目工地的特点就要求企业制订完善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基本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等。《合同管理办法》是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核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权责、合同签订权限及职责的划分等。火电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较为分散,为避免发生越权或无权、擅自盖章等现象,必须加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实现了合同管理的有章可循,将会有力地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构建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合同文本

现代化大型的建筑公司,都有其根据其企业自身特点而制定的合同文本,既能够当做与客户沟通洽谈的基础和依据又能够当做企业签订合约的蓝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物资买卖合同、固定资产购置合同等示范文本的建立,对于提高合同质量具有明显作用。虽然火电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处于弱势,同业主谈判的筹码不多,但也决不能自己胸中无谱,建立本企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有必要的。

(三)加强企业合同有关人员培训

火电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要求企业管理者具备高素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施工,财务及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企业应加强对企业员工合同管理知识技能等的培训工作,使员工充分学习和了解合同法,这在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当中是极其重要的。

五、结语

作为一名火电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者,本人对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不断的总结和分析,在自身多年的合同管理工作实践当中充分的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重要性、基本内容和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参考文献:

[1]山东电建一公司质保手册.2005.3.

第5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 管理周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加入WTO之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也逐渐与国际接轨。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对进度、质量、投资起着总控制与总协调的作用,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在工程建设前,双方需要签订建筑合同,建筑合同的特点主要有: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标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纠纷,因此《合同法》里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合同管理周期长;合同管理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变更频繁;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一般的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合同履约时间长且内容庞杂,所以需要在合同中完善这些细节,做到权责分明,但是实际上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自身法律保护的认识,在订立的合同时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2011年,某地级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100个,发现有72%的合同不规范。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未用正规文本进行,有些合同甚至采用口头约定,这样就产生了引起法律纠纷的导火索,影响建筑工程建设的进程和企业发展。

2.合同管理体系结构不健全。早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内容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很多的重要问题在基本约定中并没有体现,文本存在较大的漏洞。而且当下的合同管理体系也存在问题,分级管理权责不清,授权管理混乱不健全。管理程序存在错误,很多规定的制度不能有效的被执行,缺少监督和控制。

3.合同双方行为不规范。合同当事人应该自觉遵守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从法律上来看合同双发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但是实际当中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为了获得承包权,通过非正当手段或虚假投标获得建筑工程项目。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随意扩大自己的权利,逃避责任约束。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缺失。建设合同内容复杂,涉及知识面广,需要相关人员既要懂得建筑专业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的经验的积累。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这样各方面素质较全面的专业人员确实很少见的,另外缺乏专门的培训,这也是造成合同管理人才缺失的主要原因。

三、完善建筑合同管理的措施

1.强化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规范招投标工作,严把合同签订关。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等。

3.做好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及索赔管理。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工程合同签订后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合同管理人员要理解合同条款,加强日常管理,要做好应对各种纠纷的准备。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路议论9960812维护各自权益的必要手段。

4.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有一些改善,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这中间存在的差距还是不能小觑。动力源自压力。虽然,道路艰辛,但是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叶丹峰,郜诗戎.建设工程“阴阳合同”成因分析与应对措施[J].建筑经济,2004年第6期

[2]王福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3]王凤芝,孙晓勇.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方的合同管理.经营管理,2009年第27期

第6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第7篇

①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认识不足主要是建设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合同是在市场的前提下建立的,如果没有市场的背景,建立的合同就会是浮在半空中的。合同是市场衍生的产物,也是市场不断发展的动力所在。有些业内人士忽略了市场对合同的作用,没有考虑到市场和合同之间的重要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只顾开展业务,然后就草率签订合同,而最后遇到纠纷,就会发现合同上根本没有依据,导致很难处理。对于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管理和合同也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有些人认为签订了合同就等于万事大吉,而不管后期的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进度,甚至是根本不闻不问,忘记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从而导致合同管理问题大多是出现在签订合同之后,在工程项目中期和后期的履行阶段。但是,这也不是说前期就不会出现合同问题,在前期,也会由于急于求成,或者过于草率,又或者对于对方的迁就,造成了合同签订的诸多问题。

②长期遗留的历史原因现如今的建设施工企业,大多数都是老国企里面的管理人员和领导,他们的思想比较富有计划经济色彩,并且没有合同管理的思想。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计划经济逐步转向了市场经济,合同开始进入施工管理人员的思想之中,并开始被采纳。但是有点简单和粗糙,难免出现漏洞和不足。这些都造成了工程相关单位的巨大损失。目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工程项目经验的不断总结,建设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③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长期以来,我们国家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到1999年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还有改革开放之后颁布的《技术合同法》、《经济合同法》等等,这些都不足以满足日益变化的社会需求,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滞后的,应该随着所处时代的不同,所处合同法律环境的不同而不断修改和完善,让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增强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并落实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对策

①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管理人员的素质也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在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要配备具有丰富合同管理经验的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特质:果断的处事能力、丰富的法律知识、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对工程实施过程比较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这些素质就能胜任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了。对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实行岗位责任制度,上岗之前,进行有组织的培训和严格的考核,并实现竞争上岗。在上岗之后,抓好继续教育和培训,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不断变更,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水平,实现全面合同管理的实施。

②推行合同范本制度现阶段出现了很多模式化的东西,这些模式化的制度大大减少了人们的工作量,使得工作开展更加简便和轻松。合同范本制度的制定是为项目合同管理服务的,有利于合同管理的开展。合同范本制度,首先是可以帮助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不公平和违法条款;其次是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7年11月1日联合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至此,有效的提高了合同范本的质量,促进了合同管理的便捷。

③对工程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工程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是落实和监督合同条款的关键步骤,也是对工程开展的有力保证。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2.查看履行情况中,合同数量和工期设计还有另外一些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果出现变更,那么就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程序,履行变更签证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3.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发生。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个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④引入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引进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对建设工程的项目合同实施信息化管理,实现方便快捷管理、高效运营和维护等。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系统包括合同管理、公文管理、收费管理、查询统计、辅助办公等这几个大的部分(见图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系统可以清晰的管理合同与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之间的关系,通过工程合同管理的组织模式,提出建设合同管理组织的方法,最终结合公司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的有效的管理,实现工程项目条款的实时变更,使得项目合同管理能更加清晰和快捷。信息化管理手段是利用现阶段的科学技术,促进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利开展,并且保证合同管理更加精确,减少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8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发包双方用来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及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这就要求再签订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的共性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做好对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合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做好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质;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如工程合同份数、履约率、造价、选约原因、变更次数等的统计。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承包商为获取工程,在接受发包人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减料、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带来严重的隐患;有些业主在与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的同时,还私下签订一系列内容与原合同相违的违法合同,而这些合同往往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双方不认真履行,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一些承包商为获得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队伍,这些对工程进度、质量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3、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较为分散,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履行后没有做好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明确项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系统的做好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学管理工作,减少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时间和质量目标下,完成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目标管理,强调过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考核。

2、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或初期,组织工程建设相应的市场、工程、经营、质控等部门对每个项目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质量等项目做详细的交底和检查。

3、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如果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则不签发承包责任书,以便让公司和项目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标价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后的承包价为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为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这就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市场竞争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费用大增。找到原因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经议标和精心调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实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约,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对工程成本预测,项目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这样项目部人员对工程成本有比较明确认识,为下一步分解、落实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4、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市场整顿的重要内容,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对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发包方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减少合同签订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要提高对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归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证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严控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或多或少地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是项目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4.8.1合同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协商一致;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主要是处理各种变更,必须科学地建立合同变更程序,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较为欠缺,缺乏一种推行工程索赔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承包商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10、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后要及时建帐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许多具体问题须依靠之前相应的资料进行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更应该由专人负责,负责到底。

五、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须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特点和有关内容基础上,严格合同履行和变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 孙仲武.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与对策[J].陕西建筑.2010(02).

[2] 汤燕群.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外公路.2009(05).

第9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10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TE4文献标识码: A

1.加强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一个建设工程中会涉及到多个市场经济主体,这些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平竞争。合同是联系各方经济主体的重要纽带,做好合同风险管理,可以有效保证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

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到的经济主体多时,各方经济主体就极容易发生矛盾纠纷,而合同则对各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所以说,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化解纠纷,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可以保障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在一个大型建设项目中,各方经济主体都承受着一定的风险,市场上的一点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带来投资的失败。因此,做好合同风险管理,可以有效预测风险、防范风险,保障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2.1承包商资质风险。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必须出示有关证件,证明其具有施工企业的资质,证明其有能力承包某工程项目,这样才能具有承包的资质,否则的话就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比如说:如果承包商不具有施工企业的资质,只有工人的资质,为了获取该建设项目,通过其他具有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然后再转包,这样就会给该工程项目带来极大的风险,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纠纷现象。

2.2合同文本风险。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建筑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文本。在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了双方所应承担的风险。但是,在实际建设工程中,许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逃避责任,没有完全按照合同文本的有关规定来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有许多表述不清晰、模棱两可的地方,或者说是有些文字的表述有歧义,有多种理解,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这样在实际施工中就有可能带来矛盾纠纷,带来合同职责履行的问题。所以说,合同文本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在文字的表述上讲究咬文嚼字,任何一丁点的内容都要规定得详尽具体,不能引发歧义。

再比如说:在合同的商讨签订过程中,由于市场上的施工企业众多,业主有时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自身投资风险,往往会对承包商提出诸多不合理要求,在合同的制定中只提承包商要履行的责任,却不提承包商享有的权利,不提有关索赔内容。承包商一旦签订这种不平等合同,那么就会给自身带来极大的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3招投标风险。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已日渐成熟,国家也已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招投标的地位,明确规定在建设合同的签订中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尤其是在规模大、周期长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合同的签订,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而招投标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多,出现一点差错都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比如说:招标文件中存在漏洞,那么就会给合同的签订、施工阶段带来一定的麻烦。由于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招投标的工作流程,需要企业去摸索,这样就会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3.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一席生存之地,必须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做好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有利于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3.1加强对承包商资质的管理。为了避免出现不合格主体的现象,必须加强承包商资质的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杜绝恶意压价。同时,为了避免承包商的转包,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禁止转包,规定哪些项目必须由承包商来完成,比如说:规定建筑的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商完成。再规定其他的一些项目可以分包。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业主和工商部门人员要对承包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严肃处理承包商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有效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2积极探索工程招投标的工作流程和细节。虽然已经确定了招投标制度的地位,但是,却还没有明确规定招投标的方法和形式。所以说,在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考虑到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建立招投标的原则。企业要根据以往招投标工作的经验和工程项目的特点积极探索出招投标的工作流程和细节内容,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

3.3推行计量清单计价模式。实行计量清单计价模式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可以有效做好造价控制,保障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权益,有利于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建设单位应尽快研究出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计价方法,降低合同管理风险。

3.4制定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许多建设工程的经济主体会出现跨国界的现象,于是在合同管理上也要与国际接轨,努力协调各方的利益。制定出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的签订和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可以避免出现合同纠纷现象。而且,制定出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明确规定各方经济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合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合同的质量,避免出现错漏或歧义现象。

3.5加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减少纠纷。业主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反复推敲,反复琢磨文字的表述,确定文字表述明确、清晰。实践证明,许多合同纠纷的产生都是因为违约责任的不清楚。因此,双方当事人要重点分析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承包商要尤其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保证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合同的严密性。尽量减少或杜绝纠纷的产生。

3.6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网络。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合同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的内容延伸到企业的各个层次和角落中。因此,企业应根据合同管理的内容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网络,有效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监督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审查合同的合法性,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并根据合同管理的内容形成一套严密的岗位制。以法律顾问为核心,在企业领导者的带领下开展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同时,合同管理还要积极配合国家工商部门的监督。

3.7做好合同以及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合同及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能有效保证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合同文本、相关资料文件,并将资料整理归档。当发生矛盾时,这些资料就可以作为原始证明,是有效解决纠纷现象的法律武器。尤其是在大型建设项目中,工程周期长、涉及人员多,在不同建设阶段会产生大量不同的资料,许多矛盾的协调、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这些资料来解决。因此,合同管理者必须重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发展。

4结束语

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内容,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晓春.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控制[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3).

[2]唐健,邵成俊.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权益[J].水力发电,2012(7).

[3]苏阳.浅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与防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7).

第11篇

1.1间接管理风险与直接管理风险

间接管理风险是指建设单位间接参与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内容中第三方、分包方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约出现变更、转移、终止等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指建设企业直接参与合同管理,由于自身因素所导致的一系列风险,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合同管理风险等。

1.2外部环境风险与内部管理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指在合同管理中受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合同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而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企业是无法避免的。内部管理风险指因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加上企业的制度不完善、员工素质低下等导致的合同变更、转移、履约等风险,从而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引发法律风险。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出现法律风险的原因

2.1合同的主体不合格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合格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当事人。而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经常会出现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虽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却不是合同当事人,这样自然就属于不合格的合同主体;另一方面,虽然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却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样也不算是合格的合同主体,而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就很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2.2合同的文字不够严谨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合同的文字不够严谨和准确,就很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从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者依法合同争议,最终会引发法律风险。有效的合同应当是能够准确反映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只有准确和清晰的文字表述才能够体现出来。但是,很多建设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一些人为或者客观的因素,对一些合同条款把握不够准确或者措辞含糊不清,对于一些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也不够明确和具体,例如,在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是这样写的:“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但是却没有关于重大设计变更相关的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况随意曲解来增加款额,这个时候势必会产生合同纠纷。

2.3合同的条款不平等

建设工程合同要遵循平等性原则,工程承包本来就应当以合同为约束依据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主要是因为当前的工程承包买方市场是僧多粥少的情况,部分业主就会仗着这个优势对承包商提出各种不平等的要求,承包商为了利益只能答应这些要求,并在合同中添加一些不平等的条款。在合同中,业主占据了各种权利,而对承包商只强调其应履行的义务,对承包商享受的权利却很少提及,如果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够坚持自己的合理要求,在后续就会产生违约风险,从而引发法律风险。

2.4合同内容不够完善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有些合同使用的是境外文本,但是由于每个国家的文字不同,国情也不一样,再加上翻译问题就会导致这些合同文本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建设工程合同,这些国家一般不愿意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款,但是自己制定出来的合同内容并不完善,如果使用这些国家的合同文本,加上翻译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差,就会导致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最终造成在后续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引发法律风险。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

要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并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更加专业化和正规化,并让合同管理能够覆盖企业的每一个层次和角落。在建设单位内部,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要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同时要对企业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进行检查和监督。另外,建设单位还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对制定好的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后方可签订,防止合同管理人员利用合同进行一些违法活动。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有法律顾问作为核心组织,主要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购销人员组成,并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同时要接受来自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从而杜绝法律风险。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合同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系统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员除了要具备相应的现代化合同管理知识外,还要精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也要非常熟悉,从而才能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为此,建设单位在招聘时一定要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合同管理人才,并要求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同时要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只有获得从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同时,建设单位还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组织一些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到相关的院校进行学习深造。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进行继续教育,才能够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此外,建设单位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合同管理,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任何管理都离不开制度,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有效管理的基础,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只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让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也是确保合同管理有效落实的重要条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审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以及合同用章制度等,对合同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规范。在建立这些制度的同时不仅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还要结合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让合同管理制度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从而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降低或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4规范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从而不仅有助于当事人双方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利于合同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才能符合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避免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合同,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纠纷。

3.5完善建设工程合同准则

针对目前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比较普遍的问题,而业主对合同变更批复严重滞后的情况,根据目前合同准则中的规定“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一条中可以看到,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是取得业主能够认可的支持性资料,即业主的书面变更批复,从而会给企业造成不良的营销,是不符合建设工程合同将收入与成本在不同会计年度进行配比的原则。为此,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准则应结合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或完善,将变更工程收入和成本确认纳入建设工程合同准则中,对其他正常的工程部分则按工程完工百分比法对工程收入进行确认,并对执行完成合同法设定合理的执行条件,从而更有利于建设工程合同准则的适用性,使建设工程合同核算结果更加合理,减少当事人双方因合同准则不够明确而产生法律纠纷。

3.6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合同管理目标主要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规定的各项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计划、组织、指挥以及监督等一系列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进行密切的配合和衔接,从而不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谋取利益最大化,最终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为此,建设单位应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并将其落实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环节中,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从而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4结语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项目复杂、风险因素多等特点,建设工程合同在实施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引发法律风险。为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避免出现法律风险,为企业谋求更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合同意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严肃性已在行业内相关人士中形成共识。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笔者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对策与看法。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一)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从承揽合同中分化出来的,也属于一种完成工作的合同。与承揽合同不同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为不动产建设项目。也正由于此,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又具有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投资规模大,风险较大等特点。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时,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三)合同条款内容多

由于施工合同的“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等特点,施工合同条款除《合同法》规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具备当事人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八个方面的主要条款。承包商认为与业主关系良好,合同怎么写无所谓,合同条款不完整,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认为今后有什么问题都能协商,甚至个别施工合同仅有一页,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执行时的随意性太强,尤其是业主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或因为个别问题,双方关系转坏,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合同风险。

2.合同责任主体不合法。《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很多承包商与非法人订立合同或其下属非法人单位与法人订立合同,违背了合同法规定的平等主体订立合同宗旨,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3.合同管理部门不重视合同。片面认为只要将合同发给下级单位或项目部就完成了任务。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缺乏合同分析和有预见性的管理,很少指导和协调合同履约。

4.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我国的建筑企业中,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方面,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十分重要,没有扎实而全面的基础准备工作,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基础工作做得越细,漏洞必然减少,双方纠纷也就更少。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掌握要及时。这些工作虽是长期性的、繁琐的,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没有这些基础工作,合同管理是相当困难的。

2.加强宣传,提高建设市场主体的合同意识。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建设市场主体各方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对于合同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管理中应明确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合同文本对项目部进行交底,使项目部明确了解工程项目技术性和商务性要求。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应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提高全员合同意识。

4.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和业务能力。一方面,企业领导应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优秀的人员上岗,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坚持把优秀的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另一方面,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了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此外,建立起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起良性激励机制。

第1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concluded, change, transfer, performance, termination behavior refers t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review,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f a series of function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s the basic conten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ll the activitie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re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s the center to carry out the.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把好五道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管理的基本工作是建设项目投标和中标项目合同谈判,这阶段的合同管理一般在企业总部。 此阶段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部门多,需要协调工作多,企业必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在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主要是把好五道关。

1.1严把招标信息审查关

目前 ,整个建筑市场是 “僧多粥少 ”的局面,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部分不良发包方任意虚假招标信息,欺骗施工企业。 因此企业市场开发部门应在收集市场招标信息基础上对发包方或总承包商的发包资格、信用情况、工程的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以及自身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决定是否购买标书。

1.2严把标书评审关

购买标书后,企业应组织市场开发、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预算管理等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标书评审主要对招标要求、合同条件、工程范围等标书内容进行专业审查,标书评审应当做出是否投标的结论,需要投标的还应制订出标书制作方案。 对标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请求发包方澄清。 标书评审的目的是避免出现不响应标书的情况,提高中标率。

1.3严把合同评审关

项目中标后,由市场开发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草稿进行合同评审,正确分析合同中对自己有利或者不利的条款,在合同谈判时做到心中有数。 合同评审的基本要求就是合法、准确、全面。 合同评审应当着重对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条款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避免出现文字上的表述错误。

1.4严把合同签订关

合同经相关部门会签并被企业领导批准后签字盖章。 合同盖章时应审查发包方签字人员的授权委托,防止出现越权和无权。 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页数很多,双方的授权委托人应逐页小签或者加盖骑缝公章,以避免发生争议。

1.5严把合同交底关

合同签订后,市场开发部门应将全部合同资料移交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建帐登记。 合同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将合同分发至项目工地、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等相关合同执行部门。 对于合同谈判没有解决的问题以及合同履行需要注意的重点和难点向相关部门书面交底。

2、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作好的四项工作

合同履行的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点。 此阶段合同管理的中心由企业总部转移到了项目工地。 项目工地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展的。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做好四项工作。

2.1做好合同责任分解工作

为准确履行合同,项目工地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分解到各管理部门和具体施工单位。 每个单位都必须熟悉涉及本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二次甚至三次分解,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人员,使合同履行的过程具体化。

2.2依据合同制订各项工作计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工程施工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机械进场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资金供应计划等计划的实施过程。 只要这些计划得到有效的落实,合同约定的目标就能实现。 但是传统的计划的编制往往与合同管理是脱节的,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因此,合同签订后项目工地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尽的各项计划,确保施工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确保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

2.3做好合同签证和索赔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和索赔,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最有效手段,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特别是在项目中标靠低价情况下, 工程签证和索赔对依法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履行中的签证和索赔,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 合同签证和索赔决不只是合同管理部门或经营管理部门的事,而是每一个职工的事。

2.4做好合同资料的移交工作

工程竣工移交后,工程进入质保期。 合同管理也进入合同资料整理移交阶段。 在项目工地撤离后,必须将合同资料及时移交给专门负责工程保修部门,便于合同继续履行,让发包方对质保期工作满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3、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为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在合同管理上,应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3.1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

建立覆盖全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从管理实践中看,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宜采用业务统一归口管理与项目块块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所谓“业务统一归口管理”就是对全企业的各项目工地的各类合同审查、签订、履行监督等合同管理业务统一由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所谓“项目块块管理”就是项目工地按照职责的划分负责合同履行全过程的管理,直至合同的终结关闭。 为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事务并负责对企业所属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合同培训、监督和业务指导。 项目工地应根据项目大小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企业合同管理机构领导。

3.2制定统一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和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行分散在各项目工地的特点更要求企业制订完善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基本的合同管理制度有《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合同纠纷上报制度》等。 《合同管理办法》作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核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权责、合同签订权限及职责的划分、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制度、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奖惩制度等。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较为分散,为避免发生越权或无权、擅自盖章等现象,必须加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主要规定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办理、使用、收回等内容。 除项目经理采用按一定期限进行授权外,其余人员授权委托书办理一律采用专事专授形式, 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越权、无权、表见情况的出现。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合同专用章的刻制、使用、遗失处理等内容,合同专用章必须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管理,确保公司合同专用章处于可控状态。 合同管理制度的统一实施,使合同管理职责落实到部门甚至个人,实现有章可循,将会有力地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3.3拟定企业自己的合同范本

国际上大型建筑施工集团公司, 都有自己配套齐全的各种合同范本, 这即可以作为签约的蓝本, 也可作为工作人员对外洽商合同的依据。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物资买卖合同、固定资产购置合同等示范文本的建立,对于提高合同质量具有明显作用。 虽然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处于弱势,同发包方谈判的筹码不多,但自己也决不能胸中无谱,拟定本企业的建设工作施工合同范本也是有必要的。

3.4加强企业合同有关人员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要求合同管理者要熟悉法律知识,也要求对施工、管理、财务等相关知识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与合同有关人员也要掌握必要的合同知识。 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大量问题都与内部工作人员重视合同不够,没有依法经营、依约管理有关。 因此,大力开展企业内部人员的合同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物资采购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合同培训力度,让他们了解基本的合同法知识,熟悉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准确使用企业的规范合同文本是非常必要的。

第14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全过程

1、合同的内容和特点

(1)合同的内容

本文所指合同是特指建设工程合同,它是合同的一种,是业主就工程项目建设与承包商为实现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关系而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监理合同等。合同包括谈判、签订、执行、解除等过程,合同一旦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整套文件,它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有关保函和备忘录等。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具有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的特点,其内容复杂,条款多、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合同的多变性及特殊性等。

2、当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相背离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设项目明确要求应按建设程序办事。然而,仍有一些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把工程项目按专业拆分后再招标,最终都使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有效保障。

(2)使用合同文本不规范

①签订合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随意修改合同标准文本内容。签订合同时,将对自己一方不利的条款随意删节,或过多增加补充条款,导致合同内容失去公平,由此引发合同纠纷;增加的条款简单,用词含糊,双方责任不清。条款笼统,没细化,出现纠纷后,责任方不明确,各说各的理。应修改的变更的合同条款没有修改、变更,合法文件没有得到及时的确认。

②不合理、模糊条款在合同中存在。如合同造价总包时,不列风险系数或风险系数包含内容不明确,发生变更、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时不便于确定,造成纠纷不断。

(3)工程开工不报建或未办理完善的施工开工手续,即签订合同或不签订合同先行设计或施工,若因工程停建而需重大更改,双方经常出现补偿损失的合同纠纷。

(4)“明暗合同”、“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建设方在政府招投标市场办理好招投标手续,签订了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施工合同后,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又要求和承包商签订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暗合同”。而承包商有时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也经常为迎合业主要求,存在执行着“口头协议”、“私下合同”。违法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工程设计的局部变更、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替换等方面。

3、加强工程全过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3.1充分认识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双方为明确权利和义务、以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文书,具有很强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中除安全管理及三大目标控制外另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为无论业主签订的任何合同,都与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有关,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直至竣工验收,一环扣一环,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任何环节疏忽,都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也是唯一和有效的手段。

3.2合同签订过程要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

(1)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2)重视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谈判不仅规定了合同的主要内容、目的,更限制着订立双方的职责范围。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合法、利益之和最大化,彼此合作,互惠互利,客观标准。要充分运用法律的原则,要使合同的技术条款满足国家规程、规范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标准,工期满足国家合理工期计划,同时满足工程控制造价的需要。

(3)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凡是涉及到计价、工期、方式及工程款结算的违约条款,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必须填写清楚、明确约定,条款用词需准确,切忌模棱两可,尽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隐患。合同一经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只能按双方签字的条款执行,即使某条款不合理也要先按合同办,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补充或修改,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能。所以签订一个完整、严密的合同,是取得成功的第一步。

3.3做好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1)设计阶段的全方位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技术含量高、工作量大、时间长。就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来说,对项目的功能、效益、总体水平和投资影响最大的就是设计阶段,设计阶段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并非只是对设计工作的监督,而是通过综合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和合同等各方面的措施,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早期有效的控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在现行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单价合同在国际上广为流行,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也得到了广泛使用。工程量清单是单价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工作实例:

表中,括号外工程量是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括号内的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经业主复核后计算的,括号内的单价是按定额综合单价估算的。若此错误的工程量清单发给了投标单位,且被投标方发现,就会使用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量少计时投标方可把单价调高,投标方不仅降低了投标报价,取得中标资格。由于承包合同采用的是单价合同,通过增加工程量最终获取超额利润。如此问题,一旦被投标方发现和利用,则会给业主带来损失

可见,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核心,而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关键,是确定合同价款、计算工程变更价款、追加合同价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和处理索赔的依据。准确、全面和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既有利于工程费用的管理,为合同订立提供可靠依据,也有利于业主对工程系统目标的控制。

3.4完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跟踪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合同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就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

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承(发)包商均可因合同变更等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索赔,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4、建设项目合同中的风险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

4.1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项目现场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等存在技术风险;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以及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像通货膨胀等存在经济风险;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所依据的法律发生变化。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善、不严密,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而导致的风险;合同条款过于苛刻而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合同签定前应尽可能充分预见风险,

风险的对策通常有四种即:风险自留、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分散与分离。

4.2变更管理

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及签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合同管理应在各环节把好关,有些因素在合同中可以具体明确规定。例如:某项工程投标合同造价为2500多万元,结算时则达到2700多万元,其中200多万元为工程变更签证。如原外墙立面钢筋混凝土线条施工难度大,投标报价相对较低,承包方以难以保证立面效果经设计、业主同意变更为GRC半成品线条,工程造价明增约20万,同时施工方也成功规避了损失和风险。对工程变更及签证进行有效管理,就要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算,则可将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造价达到最有效的控制。

4.3索赔管理

常有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索赔管理中首先必须增强索赔意识,在合同分析、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另外索赔讲究的是要有证据,所以平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积累;索赔要求要客观、合法、合理。在分析好了索赔事件的原因和理由之后,要及时提交索赔报告。索赔管理要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文档管理结合在一起,在制定项目计划时就应明确规定索赔程序,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管理。索赔是合同双方均有的权利。

风险管理、索赔管理、变更管理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始终。应将它们的检查、监督、与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等过程融合在一起。

第15篇

【关键词】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工程变更

合同是造价控制的依据,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和关键工作。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就是合同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及方法。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合同范围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完善、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一、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款,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成本。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形式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工程任务,待工程竣工后,再补签相关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2、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正当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合同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次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目的,随意违背合同条款。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3、合同管理机构不分健全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轻视施工合同管理。

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二、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1、把好合同签订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和建筑商在市场追求的经济利益不同,因而管理性质和管理目标不同。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费用,是投资者始终关注的问题。因此,降低工程造价是投资者的追求。而承包商所关注的是利润和高额利润,他追求的是较高的工程造价。所以,选择到满意的承包商,签订一份周密的合同,降低投资管理风险,尽量减少因界定不清产生的利益纠纷,是投资者在招投标即签订合同阶段要着重注意的问题。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

2、做好合同实施中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要求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3、重视合同实施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国家已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目前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合同的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做到全过程的、全方面的、动态的管理。

三、 结语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须加以认真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大仁,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基建优化,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