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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如何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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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如何管理

第1篇

1 研究意义

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信息以数字化、科学化形式加以整理、归纳、运用和共享,从而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推进高校学生资助的工作、满足社会需求、真正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同时,有利于更好的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利于解决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所需的问题;有利于高校之间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更便捷地交流;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关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有序进行,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高等教育理论以及实践体系。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状分析

社会的发展变迁导致社会阶层的变化,同时造成学生家境困难的原因呈现出多样性。经济原因、环境因素等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性格形成、心理发育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有调查发现,7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为,由于经济困难使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23.6%的学生认为经济困难牵扯了他们大部分精力,很大程度上影响学业[1]。同时,由于经济困难,他们只能将自己限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小圈子里,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很少参加社交和娱乐活动。还有少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正确面对现实。在看到巨大的贫富差距后,产生了“仇富”心理,认为社会“不公”,对现行制度不满[2]。面对经济的窘困和生活的压力,每个学生的态度都不尽相同,有的学生每次遇到困难时,都想“天将降大任于我也”,鼓励自己战胜困难。但是,学生中也有一部分同学因无法面对经济困难,懒惰、自卑、意志消沉,甚至出现悲观厌世情绪和更严重的心理问题。

3 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必要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特别是2007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在此《意见》指导下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至此,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国形成了以国家“两奖一助”、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相结合的多元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

显然,如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扶贫助学政策,真正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就读期间解除经济困难,是摆在我们面前严峻的课题。多年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准确、翔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保证。若能建立既包括生源地认定信息系统,又包括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高校与生源地政府部门的联系,及时、有效地加强沟通,准确、充分地交换信息,取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及学生第一手资料,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供真实可靠、及时有效的信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建立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才能够切实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跟踪、管理及资助等相应工作,推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更好开展。

3.1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资助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助于全方位地、动态地、时时地了解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同时引入基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层次分析的认定模型,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状况、民主认定、消费情况、所受到过的资助等情况转化为客观性量化数据,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的后台数据库计算的实现,我们可以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清楚明了地看出学生们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排名,从而我们可以把最大额的资助给予经济困难程度排名高、最困难的学生,把中等额度的资助给予经济困难程度排名中游、较为困难的学生,且不会出现把国家、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给予经济困难程度程度排名最低、甚至不困难学生的情况。同时,当只有一份资助(如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立的助学金只资助一名学生),但受资助备选人有两人以上且来自不同院系、经济困难程度较为相同时,我们可以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计算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排名来将此资助给予备选中排名最靠前、最为困难的学生,从而真正达到把最相应的资助给予最需要被资助学生的工作目标。

3.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很多方面存在的特殊原因,如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了自卑心理,不愿与人交往,导致交往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欠缺等,表现了来的综合素质相比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对较差,如按照传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既不利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的保护,也不利于学生的全面综合发展。然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时时对学生的各项信息进行数据库的动态管理,更为重视学生的全面考核和发展,重视学生在获得资助后提升其能力和素质的提高,重视其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使之与国家、社会要求相一致,与素质教育精神相吻合,并以此推动学校的其他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高学生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教育性,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3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能大大提高提升学生管理的工作效率

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由于各项工作的实施时间不一致性(如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贷款工作、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和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实施时间均不相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动态性、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的流程复杂性以及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和学生变化的流动性,导致了在日程管理工作的琐碎、繁杂、工作缺乏效率性及系统性。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恰恰将日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模式由办公自动化提升为到信息网络化。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者可以通过系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进行查询、管理和修改工作,可以直接通过系统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发放、勤工助学、学生社团活动等各项工作,并能方便快捷的通过系统进行各项数据的查询、统计、汇总制图及导出工作,而学生也可以通过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很方便的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家教、学生社团活动的申请和信息查询、修改,从而免去了繁琐而又大量纸张的事务性工作,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

第2篇

关键词:高校;勤工助学;能力培养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校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占有相当的比例,这个比例在农业院校中尤其突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大的困难是经济上的,以及由此产生的心理和综合能力方面的一些问题。由于生活困难而形成的挫折感,往往使他们感到无能为力,在心理上表现为自卑、孤独、无助,长期心理问题的积累可能会产生消积对待人生的态度,使人生带有浓重的灰色调。

就业竞争力差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问题。对于临近毕业的贫困生来说,由于家庭背景、就业观念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原因,在择业与就业的过程中也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其次,各方面综合能力的欠缺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他们在学习上投入了极大的努力,但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比例仅占6 % ,他们的英语四、六级通过率以及操作计算机的能力也低于其他学生,他们的英语基本都是“哑巴英语”[ 1 ]。综合能力的欠缺也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而解决这些心理和综合能力方面的欠缺最佳的途径就是加大对这部分学生的能力培养,为他们提供较多的社会实践的机会,使其能够通过接触社会,参与实践活动尽快的打开心结,自我调节,适应社会。所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的能力资助问题应该成为社会、学校热点关注的问题。

一、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存在的问题

1.资助手段相对比较单一

多年来,学校及社会各方面在重点帮助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问题的同时,却较少关注对他们的心理解困、精神资助与健康成长的关爱,在资助模式上出现了重物质和经济资助、轻能力帮扶的倾向[2]。

而社会上各种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的基金也多是选择一定的受助群体,简单的进行经济资助,这种资助方式虽然简便而直接,也能比较快的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期的身心健康、能力培养作用不大。

2.勤工助学岗位少、层次低

相比较直接的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勤工助学不仅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资助,有效地帮助了他们度过生活难关,顺利完成学业,而且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能力培养、社会锻炼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帮助,是既能解困助学、又利于育人的方法之一[3]。

目前各高等学校基本都有相关的勤工助学管理和服务部门,但由于普遍只有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参与,而高校环境相对比较简单,能够提供学生参与勤工助学的岗位非常有限。很多高校投入不少精力将勤工助学推向社会,但由于受社会劳动力竞争的影响,同时学生存在学习任务上的时间限制,导致在社会上形成勤工助学市场的效果并不理想。

另外,大学生勤工助学很多还仅停留在低层次的简单劳动上,很多高校的勤工助学岗位仅限于打扫教室卫生,管理宿舍楼等。这种助学活动虽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但对参与同学的知识应用、能力拓展帮助不大。对于提高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锻炼、综合能力锻炼效果不明显。

二、 如何通过加大勤工助学力度进行能力培养

如何改变目前资助手段相对单一,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是我们必须思考与研究的课题。

1. 社会资助手段和形式多样化

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受助的同时能够获得更多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要求经济资助的实施主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方位的资助活动,例如精神资助和能力资助。

单纯的经济资助手段虽然能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这只是简单的授之以鱼。如何能够使资助手段更有力,内容更丰富,就要求高校、资助者或资助团体将经济资助向勤工助学的角度转变,通过勤工助学的过程来进行能力锻炼,授之以渔,使得受助群体在走入社会后有更强的核心竞争力。贫困学生通过诚实劳动获得报酬,对于其自信心理的培养也很重要。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在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中开创出了一种新的模式,除了在经济上资助贫困优秀大学生外,同时又给同学们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受助同学们通过在肯德基餐厅打工,有更多的机会来接触社会,主动的融入社会。

可口可乐公司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也走出了一条比较有特色的路线,为受助学生提供先进的企业文化的教育,有计划的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的培训活动,并且利用植树节等机会对受助群体进行感恩和回报社会的教育。这些举措对于受助学生的能力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都有很大帮助。

2. 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化

勤工助学岗位受限惟一的出路就是把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推向社会,在社会的广阔市场上去拓展大学生勤工助学的领域和岗位。

目前各高校的勤工助学主体仍然是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在勤工助学推向社会的过程中由于精力和能力有限,勤工助学社会化的效果不明显。

为使勤工助学社会化效果更明显,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金来管理和发展勤工助学,由高校让位给社会力量来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参与,通过充分的社会实践锻炼解决学校和社会脱节问题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

3. 加大力度提高勤工助学活动的层次

目前勤工助学的层次基本为劳动型,校内的勤工俭学曾是一个颇为尴尬的岗位, 因为学生一旦加人就意味着被贴上了“贫困” 的标签[4]。大学生是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如何使勤工助学更好的和学生所学知识学习结合,提高勤工助学群体的专业技术水平是勤工助学面临的问题。

提高勤工助学活动的层次就需要学校教学科研实体的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实体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参与专业相关生产实践和社会服务的机会并从中获得一定数量的报酬。受助学生在获得经济资助的同时提高专业能力。

提高勤工助学活动的层次还需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技能培训,使其有更多的机会参与高层次的岗位。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技能,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处开展针对贫困学生的英语口语培训和计算机技能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技能提高参与勤工助学,更有利于加强信心和动力,而并非耻辱和低人一等。

4. 积极引导勤工助学向“创业型”转变

目前很多高校基本采取学校拔出部分资金用于资助勤工助学学生的报酬,但毕竟高校资金有限,不可能完全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要改变这种境况,就需要勤工助学活动在学校给予一定的“输血”和有自身的“造血”功能。学校积极引导勤工助学形成创业模式,由学生经营、管理,发展到一定规模可以再次为其它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形成良性循环。

这种“创业型”的勤工助学活动,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参与经营,学会如何开拓市场,如何在市场中竞争、如何进行管理,真实的锻炼社会能力,有更强的克服困难的能力,甚至有助于个人人生计划的形成。

5. 利用勤工助学为着力点进行感恩教育

随着勤工助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可以将勤工助学为着力点进行思想教育和感恩教育。

勤工助学参与同学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拿出来作为支持学弟学妹发展的基金,或者这部分同学工作后将自己的第一份工资捐给基金,通过这些感恩回馈的教育,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有善心,更懂得珍惜和感恩,能够正确对待贫困,自强自信,自立成才。

三、 关于高校勤工助学模式的一些思考

随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的压力和挑战不断增加,勤工助学作为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部分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就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勤工助学体系。

1. 建立独立的勤工助学管理机构

我国高校一般将勤工助学管理和服务挂靠在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来实施,但由于精力和时间投入的不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能满足勤工助学工作的发展,因此高校应建立专门的勤工助学部门来专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事务。该管理部门从贫困生的确定、勤工助学活动的开展和考核、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等方面来开展工作,使勤工助学工作更有延续性,管理更科学合理。

2.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高校应以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勤工助学管理机构的职责、岗位内容、考核标准、审批程序等给予明确的规定, 以制度来保证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制定学生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程序、学习情况、学生参加活动的时间、效果和奖惩等要求, 使勤工助学工作规范操作, 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正当权益。既能保证勤工助学任务的完成, 又能达到培养教育的目的, 使勤工助学活动持久深入地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5]。

3. 广泛吸收资金做为勤工助学开展的基础

我国目前高校勤工助学基金来源渠道单一, 基金总额严重不足。高校勤工助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与学生学杂费, 基金增值和社会捐赠相对较少。而美国的勤工助学基金则有政府强大的经济资助和政策保证,凡属于联邦勤工助学计划的工作岗位70%-75%的薪酬由联邦政府支付, 剩余薪酬由用人单位支付[6]。

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要保证国家拔款和学校基金能够专款专用,独立管理。另一方面,广泛吸收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金作为勤工助学基金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的直接以经济资助的方式发给受助学生。除此之外,用人单位的薪酬也是学校勤工助学也是勤工助学基金的主要来源,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来促进勤工助学的了发展。

四、 结语

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内容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实践证明,勤工助学不仅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寻求经济解困,也要为这部分学生提供能力培养的平台,使这部分学生成为长为坚强而自立、贫困而乐观、综合能力强、对社会有用的优秀人才。勤工助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与支持。

参考文献:

[1]李洋.中国农业大学:三种资助一个都不少[N].人民日报,2005-02-17.

[2]王宏卫.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模式转换初探[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7).

[3]张晓琴.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J].中国林业教育,2005(06).

[4]徐真华.知识型取代劳务型:勤工助学的升级[J].中国高等教育,2006(08).

[5]袁琦. 美国高校勤工助学的特点及启示[J].当代教育论坛,2006(04).

[6]陶波.中美两国高校勤工助学体系比较研究[J].新西部,2007(06).

第3篇

关键词: 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为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效益与效率,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与均等。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现状

根据2007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解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概念属于定性描述,标准模糊。经济困难具有相对性,地区经济的不平衡也会导致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不统一。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都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文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思路,制定了本校的认定方案,并依此认定贫困学生的身份。各高校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是基本模式是“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审批”。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如符合条件,向学校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附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在认定过程中,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的结果交由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初步确定其贫困学生的身份并提交公示。在公示五日无异议之后,正式认定申请人为经济困难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过程中,由于信息获取的不对称、不全面或人为因素等影响,时常出现假冒经济困难学生的现象发生,引发社会的关注。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面临的难题

(一)认定环境欠缺,信息本身缺乏真实性。

学生家庭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前提。目前我国收入申报制度和收入监控机制不健全,“不能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通过税收记录来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从而准确判断学生的困难程度”,[1]高校不得不把学生本人当做家庭经济信息的主要提供者。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学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甚至故意弄虚作假,给认定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由于对开具“困难证明”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因此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佐证依据之一“困难证明”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实际操作时,因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费用与生源地关系不大,受学生家庭的社会关系和人情关系影响,一些生源地民政部门并未认真考察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把关不严造成了虚假的“困难证明”材料,使得一些非经济困难学生混进了申请资助的队伍。而有些家庭情况确实困难但未能顺利开到“证明”的学生,被划为非经济困难学生,得不到资助。

(二)认定标准模糊,信息采集缺乏全面性。

目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描述比较模糊,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在实践过程中,有的高校通过调查学生家庭收入是否等于或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这个标准具有地属性质,不同的地方具有不同的标准,标准又具有动态性,随着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而变化。所以通过此种方式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有很大的争议。有的班级通过对递交贫困申请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对比和排名,按学校给予的名额确定贫困生。这样做虽然能一解燃眉之急,但容易导致一些平均生活水平较高的班级为了避免名额浪费,默许一些家庭经济状况稍差的同学成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此这种方式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说服力不强,容易引发同学的不满,甚至导致同学关系的紧张。有的班级为了省时省力,满足大多数同学的利益,甚至实行“轮流享受”或者“平均主义”,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资助工作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实质是在综合分析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否困难及其困难程度的判断。因此,必须全面采集能够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有关信息。采集哪些信息,借助什么途径和方式采集,如何制定比较科学的认定指标体系,是高校普遍感到困惑的难题。高校通过多年的实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已形成一套相应的做法,但在认定过程中主观性较强,主要凭经验、工作人员的素质与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到认定结果的准确性。

(三)认定模式落后,信息处理缺乏科学性。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平台的支撑。目前高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普遍比较落后,没有运用相应的认定软件系统,信息的采集与加工还停留在手工操作上。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往往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困难重重。在信息处理时,如何确定不同方面的信息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影响的程度,赋予多大的权重,用什么工具对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等,都是高校实际认定工作中普遍感到棘手的问题。目前,高校如何提高采集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及加工的科学性,已经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优化与重构

(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认定机制。

生源地认定应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中最可行、最有效的一种方式。[2]2010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我建议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前到高中阶段,也便于民政部门、学校实地走访查证。但实践表明,生源地认定需要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加以保障,国家应尽快出台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认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生源地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定期开展检查,严厉惩罚造假的当事人,将造假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数据库,以及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做到规范认证,提高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的可信度。

(二)建立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调研,设计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更科学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量化指标包括:1.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在高校、生源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及两者之间对比关系的指标,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理想边际就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反映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年支出、家庭资产总值、家庭负债总额等家庭情况的指标,这样可以了解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性指标可以包括:学生是否拥有电脑等高档数码产品,穿衣饮食是否节俭,娱乐消费水平如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德育等级,等等。

(三)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源地、家庭人员组成、职业、收入情况、收入来源、贫困证明及受助情况等内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是动态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跟踪调查与管理,及时进行信息调整与增减,全方位进行动态管理,至少每学年对经济困难学生重新申报、全面认定一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该生的贫困层次,包括升高档次、降低档次及撤档三个方面,对于家庭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的学生应该及时将其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撤档。首先,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要定期了解,特别要对突发事件的影响情况进行跟踪。定期与经济困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并了解其家中情况。定期与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及变化情况。其次,通过实地走访,不仅可以了解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而且可以在学生中形成强大的心理约束力,引导学生讲诚信,确保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3]

(四)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制度。

高校应尽快制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审批”的认定程序。1.建立评选、审批、监督三权分离制度,即班级与学院具有评选权、学校相关部门具有审批权、师生具有监督权,并保持“三权分离”。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归口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归口管理部门,强化职责,提高监控和约束力,对出现的问题追究责任。3.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公示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及时公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如公布受资助学生名单、性别、所在院系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可以不公布,从而保护受资助学生的隐私,做到评选透明化,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二是在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资助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经济困难学生的消费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就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将弄虚作假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五)转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观念。

从传统的只注重“物质资助”向“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转变,并重拓展。在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经济问题的同时,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不断改善他们的心理状况与心理压力,教育他们正确面对经济困难,鼓励他们树立信心、自强自立、刻苦学习,为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早日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转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模式。

实现从“无偿式资助”向“回报式资助”的拓展。“回报式资助”就是受资助的学生在享受国家资助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义务家教、社区劳动等,从而增强大学生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对党和国家的感恩之情。“回报式资助”,一方面可使那些假经济困难学生因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而自动退出,从而实现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动认定。另一方面“回报式资助”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或履行一定的义务换来的,可以缓解受资助学生的心理压力,有利于受资助学生的心理健康。

(七)加大对大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与诚信教育的力度。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途径,高校要加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全体学生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积极参与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与监督的工作中。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学生诚实守信的意识,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减少非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降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成本,提高认定效率。

参考文献:

[1]金昕.实施“双线资助”确保高校学生资助可持续发展[J].中国高等教育,2009,(12):70.

第4篇

关键词:贫困生 认定标准 助人自助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0-0184-01

随着国家经济的蓬勃发展,高等院校不断扩招,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高等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是传统思想下的农村家庭,这也随之引发了较大范围的贫困生问题。我们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大量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除此之外基金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高校设立了金额不等的奖助学金,来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高校作为各类助学金评定的落实者,在保证助学金合理分配和发挥助人自助效果上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1.民镇部门工作不实,家庭调查信息不准确

每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9月至10月,对于一年级学生而言也就是入学初期。按照要求,学生本人需提交由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镇部门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于入学时间较短,班级同学和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对提交申请学生了解程度有限,所以提交材料为最直接根本的评定依据,所以存在信息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等现象,导致一部分实际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进入贫困库。另一方面,有些部门存在“踢皮球”现象,部分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不知道具体应该在哪些部门进行办理,因此没有申请材料,无法顺利进入贫困库。

2.认定标准不实际,没有切实可行的依据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要求,高校资助领导小组应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该标准常年没有更新,生活费标准不符合当前经济水平,因此在评定时,没有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评定结果受评定领导小组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其中申请者本人学习生活中表现、与师生之间关系、评审小组对申请人了解程度都会影响评定结果,很难保证评定工作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3.贫困生数量大,育人工作压力大

就我校而言,目前家庭经济特困生比例约为10%,贫困生35%,占学生总数的45%。多数贫困生来自经济、文化、教育较落后的地区和家庭,英语计算机水平、知识视野、社会经验、生活质量等方面与其他同学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客观成长环境带来的差距,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存在内心孤独、自卑心强、耐挫力差和接受能力弱等特点,导致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上能力提高缓慢,对自己的前途比较悲观,缺乏自信心。也有部分学生在长时间接受国家、社会或者爱心人士的资助后,产生一种“理所当然”的依赖思想,缺乏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养成了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奖学金,也不愿意通过勤工助学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慢慢地失去通过靠自身努力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消极地等待外界给予的资助,缺乏积极主动向上的动力。学校在开展主题教育过程中也缺乏形式新颖、覆盖面广、内容丰富的活动,无法真正吸引学生,因此难以从根本上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等。

二、高校如何开展资助育人工作

1.公平公正的困难认定体系

公平公正的困难认定体系是高等教育公平性的基本要求,关系着校园的稳定和有序。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困难学生进入贫困库的主要依据,因此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核实家庭经济情况,对真正符合要求的学生出具证明。同时学校资助中心应根据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结合在校生人均消费水平,确定认定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在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讨论确定、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校审定的过程中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的贫困生档案

贫困生档案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细致的工程。将学生入学前资料如高考成绩、兴趣特长等和心理普查结果、校园卡消费相结合建立学生信息档案,有利于分阶段、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和服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要把资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档案信息的不断更新能及时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心理变化,提高资助“精准度”使其更加科学化、人性化。

3.助人自助的育人服务模式

做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必须以科学理念为先导,要树立“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不能仅停留于经济资助,更应该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诚实的品质、和良好的修养,引导学生真正独立、自信的学习与生活。通过组织受助学生座谈会、知名企业家报告会,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联系企业实习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在一线的思想政治教育者应坚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心理变化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真正做到授人以鱼,一日享用,教人以渔,终身受用。

4.自主自发的学生组织

学生爱心组织应由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发起成立,统一组织公益宣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奖受助学生为主体,广泛吸纳其他学生。学生爱心组织的建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传递爱心,回报社会”的平台,通过有组织、有制度、有平台的设计教育引导获奖受助学生学会感恩、学会回报、学会奉献。同时还可以提升受助学生的责任意识、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总之高校资助育人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培养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是教育公平性的基本要求。因此高等院校应该高度重视,公平公正的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创新育人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涛.资助中坚持育人 育人中创新资助――陕西师范大学资助育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思想教育研究,2011(12).

[2]唐文红.从物质资助济困育人到励志强能育人――民族地区高校能力发展性资助育人的现实探索[J].思想教育研究,2011(7).

第5篇

关键词: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 研究生 帮扶育人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221-02

随着高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全面展开,新时期研究生所面临的经济生活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概念也赋予了新的含义。如何帮助这些研究生摆脱经济困扰,度过窘境难关,顺利完成学业,成为高校所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育人工作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新时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重新定位与现状

在全面实行收费制度之前,除了一小部分计划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之外,其余的大部分研究生不涉及学费的问题,在学校对于他们最大的经济支出就是住宿费和日常生活费,住宿费的标准每年一般也就在千元左右,日常生活费的来源主要靠每月的国家普通奖学金和家庭少量的经济补贴。对于这样的经济支出绝大多数研究生还是可以承受的,这些研究生再通过“三助”等工作来缓解平常的较大支出,如添置学习工具、会友恋爱旅游等。只有极少数的研究生(一般是个别自筹经费的研究生)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数额较大的住宿费支出,他们也就被学校定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随着研究生学费收费制度的全面展开,研究生的经济支出陡然增加,由原来的千元左右陡增到万元左右,对于没有进入社会工作没有薪酬的研究生来讲,确实是一笔巨大的开销。尤其是经过4~5年的大学本科阶段,一般研究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对教育的投入已经接近极限,突如其来的巨额支出给研究生带来很大的难题,从而一些研究生就走进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行列,成为新时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这些研究生大多通过贷款、借款等渠道克服遇到的困难。以东北林业大学为例,2014年是教育改革收费的第一年,研究生贷款数量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在此之前,研究生三个年级一共有贷款人数才5人。而在2014年一下就达到了143人,其中生源地贷款88人,校园地贷款55人。由于教育收费的连续性,预计未来几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数量还会不断增加,高校要重新审视和面对新的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致困”因素与学业影响

诚然,导致研究生“致困”的原因是包括学费支出在内的多种因素的集合,研究生承受着这种经济压力对顺利完成学业也带来诸多影响。

1.“致困”因素。(1)学费与住宿费:每年两项资金总和平均基本达到万元,它是研究生“致困”的最主要因素,也是给研究生带来经济压力的最直接困难。(2)日常基本生活费:包括基本伙食费、购置学习工具、衣着、交通、通讯等其他必须支出,这些费用维系着研究生正常生活、学习、工作活动,是无法克服的必需开销。因每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而不同,平均每人每年在万元以上,有的甚至更多。(3)社会交往费:包括上网、会友、恋爱、旅游等发展人际关系拓宽人脉所需开支。这些开支是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实效投资,也是满足研究生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4)留用创业费:一些研究生通过贷款交纳学费与住宿费,留用下预支的资金作为家庭亟需的生产投资资金,来缓解家庭经济的紧张状况。也有一些研究生把这笔资金留作自用,进行小型创业资金,如做小笔生意、股票投资等。

2.学业影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无论怎样都始终无法回避资金困境的事实,绝大多数研究生都能正确对待这样的困难,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遇到的问题。与其他同学相比,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要投入比较大的精力,无形中在学业完成上产生分心。而一小部分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就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来交纳学费,研究生还要继续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学费问题,在较高的资金债务面前,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总是在思考将来如何偿还,心理承受能力发生了变化,导致心情压抑、愁眉不展、郁郁寡欢,甚至对任何人或事都失去了兴趣,更严重的造成心理疾病。

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育人工作体系的构建

随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数量急剧增加,高校要及时转变固有观念,它不再是个案问题,而是一类群体所共有的问题,必须调整工作任务和工作思路,构建科学的帮扶育人体系。

1.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对于研究生来讲,他们更喜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种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便于跟踪和管理,并能够减少研究生投入申贷精力。国家应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覆盖面,形成以“生源地贷款为主渠道,高校贷款为补充”的助学贷款运作模式,同时尽量缩减高校助学贷款的申贷手续。

2.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在研究生全面实行收费制度的同时,国家也加大了研究生奖助力度。原有国家普通奖学金更名为国家助学金,硕士生在资助金额上翻了一番。又设立了金额相对很高的国奖奖学金和国家学业奖学金,大大加强了研究生的奖助力度。高校依照国家政策,纷纷增加研究生奖助投入,成立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各种形式的奖助项目。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也积极向学校捐助设立社会奖学金,来资助或奖励研究生。形成了国家、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大大改善了在读研究生的经济状况。但在制定研究生各种奖助政策时,一般都是从整体层面设计,大多没有提及或只是粗略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政策内容,建议将此项内容进行单列或作具体说明,更能凸显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和关怀。

3.加强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的管理工作,是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三助一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是最重要的助困渠道。“三助一辅”岗位基本都设在学校,他们不用走出校门就能找到助学岗位工作,不需再浪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于他们来讲,这是最好的改善个人经济环境的方式。通过“三助一辅”,让他们体会到通过辛勤劳动换取应得的薪酬,比无偿接受给予更能体现他们的价值,无论在心理上和精神上都是一种极高的鞭策和鼓励。高校针对他们应不断加大“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来满足他们的需要。

4.创造研究生勤工助学环境。经过本科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大多数研究生不再过多依赖家长,他们思想日臻成熟,独立生活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能认清自己的处境。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寻找社会兼职工作,如家教、快递员、导游、大型超市服务员等,他们不怕吃苦,踏实肯干,在各行业都能赢得良好的口碑。有的研究生甚至通过组建创业团队,撰写创业计划书,争取创办资金,筹办微型企业,在创业道路上开辟出一块新天地。但由于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一直在学校专注学习,与社会交往不多,高校应积极与政府、企事业等单位联系,为他们搭建勤工助学平台,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和机会。

5.用好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当研究生发生重大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经济事故(如地震、自然灾害等)时,研究生承受着比平时更大的精神压力,亟需得到组织的关心和关怀。临时困难补助正是作为组织针对这类研究生的关爱资金,不在于数量的多少,而在于给他们送去温暖,不求锦上添花,愿为雪中送炭。一般临时困难补助经费不会很多,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好这笔资金,是高校研究生管理工作者需要认真对待和研究的课题。

6.健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工作机制。高校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来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出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办法,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档案,为他们积极办理“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和提供勤工助学机会,跟踪了解他们的生活经济状况,听取他们的心声和反映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要积极树立他们当中的典型人物,通过榜样作用,带动其他研究生树立身穷志坚、敢于挑战的奋斗精神。

总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育人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工作中不能急于求成,要遵循工作规律,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要把帮扶工作与育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物质上帮困,精神上引导,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时期农林院校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机制研究与实践”。]

参考文献:

[1] 王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帮扶机制的实践与探索[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3(12)

[2] 李欣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体系构建的路径初探[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4)

[3] 张锡钦.新时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精神帮扶实效性现状分析[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2(7)

[4] 张锡钦.论榜样激励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效果[J].药学教育,2011(4)

[5] 余西亚,朱海燕,姚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因及帮扶新思路探究[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6)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

第6篇

关键词: 高校家庭 经济困难 学生信息管理 系统搭建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

2007年5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颁布,对我们国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断地扩大资助的范围,不仅仅是贫困生资助这一种形式,还出现了奖学金、贷款交学费、勤工助学基金等各种形式的补助,彻底避免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现象的发生。但是,由于我国有一部分高校仍然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缺陷和弊端,阻碍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只有一步步地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管理,才有利于优化现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结构体系,从实质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为祖国和社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现在我国普通高校中在校大学生有2200多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0%左右,全国高校约有45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体来讲,我国高校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数量比较多,很多学生的家庭没有经济实力供应他们上大学的花费,当看到这组数据,真的感觉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量太多,应该尽最大的力量帮助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我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主要是指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无法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其家庭经济条件无法缴纳学费,更没有多余的钱购买生活必需品及学习用品,日常生活没有根本的经济支持和保障。例如现在的高校中,存在一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大学生,考上大学后,家中没有足够的学费供应他们上大学,存在一部分考上大学的学生利用暑假去打工挣取学费。我们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过程中,应该紧紧追随《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查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从而使整个评定过程公开透明,真正帮助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使他们完成大学学业,在大学中具备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整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的过程应该在学校具体的安排下进行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该填写申请表,然后各院系的老师应该结合申请学生日常生活的消费水平,对申请的学生所填写的家庭条件和问题进行审核,从而落实工作。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的形成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前,我们应该运用层次分析理论进行分析和探讨。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方法):“是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教授萨蒂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决策分析方法。它是一种将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上决策者可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的过程方法。”由层次分析理论的含义我们可以得出,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把问题进行层次划分,充分考虑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目标划分不同的层次后构建一个完整的分析结构模型,把家庭贫困的学生困难的程度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划分,从而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上学困难的问题。

目前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主要包括:介绍月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法、民主评议法及家庭收入与消费对比认定法等。很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仍然存在一些弊端:(1)有一部分高校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的过程中,无法提供可供查验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材料。有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愿意透露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担心与同学之间的相处失去尊严,不申请家庭贫困的证明。然而有一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却是相反,他们为了得到较好的贫困生资助经费,而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制造虚假的贫困证明,这使得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我们无法验证其真伪,严重阻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与进行。在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学生所提供家庭经济条件的真实性。(2)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结果不能随时更新,不断地反映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情况。在多数高校中,我们通常在第一学期对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和困难程度进行认定,然后在接下来的几个学期中,总是按照第一学期认定的结果继续开展贫困资助,但是某些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可能发生了变化。例如有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学生,但是在实际生活过程中,经过一年或半年家长的努力工作,家庭条件会变得很好。之前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学生可能会因为家长的下岗或失业而生活变得窘迫,我们应该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每个学期都要进行统计和审核,不能连续几年都通用一个认定结果而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这样会让更多的大学生具有生活保障,在家庭承担不起学费的前提下完成大学学业。

三、基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的必要性

基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关键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这主要是指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管理后,有助于全面把握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条件的动态,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排名,帮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整合来自不同院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才能评测出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然后对其进行深层次的资助。所以,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保护学生的自尊心。现在由于一些学生的自尊心特别强,因此部分学生爱于自尊和面子不愿意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担心在以后的大学生活中被学生嘲笑和看不起,所以之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模式并不利于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影响和阻碍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因为这是通过大学生各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处理,更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保证学生所存档案和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所以,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3)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的工作效率。在我国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过程中,包括很多环节的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并不是同时开展的,例如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和大学生贷款缴费等之间的时间差异性,我们经常会搞混各个工作之间的关系,阻碍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学生管理的工作效率。因为现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由之前的人员统计变位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统计,家庭贫困学生地各个信息动态也能够进行及时更新和替换,节省大量的人力资源和时间资源,避免之前效率低、工作质量低的局面,有效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只有全面了解现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识到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关键性,才能更进一步推进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进行,从根本上帮助学生获得资助,避免因为家庭贫困而带来的学习损失。

参考文献:

[1]邹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9.

[2]李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其管理信息系统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1.

[3]梅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2.

[4]谢黎文.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模式研究与信息系统实现[D].西南交通大学,2006.

[5]张冠鹏.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3.

第7篇

一、民族高校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

妥善解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努力开创民族教育工作新局面的具体体现。

以青海民族大学为例,据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统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220余人,约占学生总数的56%,高于全国平均数。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是当地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国家的团结稳定,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小康社会的前进步伐,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对于青海省的社会稳定、经济腾飞和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民族高校要敢于挑重担,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长期有效地抓下去。

二、吃透“两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奠定基础

首先,要吃透“上头”的精神。所谓“上头”精神,就是指中央及地方的各种文件、会议精神、政策规定和重要领导讲话。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在进行理想、信念和形势教育的同时,侧重于国家关于西部高校、关于民族地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系列政策的传达、贯彻和落实。精神吃不透,落实就会打折扣,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除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的国家奖、助、贷等系列政策之外,青海民族大学还制定了《青海民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意见》、《青海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评定发放实施办法》、《青海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暂行办法》、《青海民族大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办法》、《青海民族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等,并积极争取各种社会奖学金和资助金,设立了“青海中航奖学金”、 “建行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等二十多项奖、助学金,了解和掌握这些,便于有针对性地做好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

其次,要摸清“下头”的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熟悉工作对象,了解工作对象的性质、情况及特点,否则就会导致“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我们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现有本专科学生790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2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们又依据民族、生源地、困难程度等内容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同时,还经常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群体特点、动态变化、工作效果等,及时调整策略,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三、虚功实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

(一)加强信心教育,全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

在我们的具体工作中,由于经济贫困导致的自卑感,是困扰和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生活、专心学习的最大障碍。若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引发“心理特困”或者“二度贫困”等更为严重的问题。因此,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克服他们的自卑感应当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前题。由于经济上的贫困,导致部分学生性格孤僻、内向,若不能正确地加以引导,就会使他们性格扭曲,不能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要把重视知识教育,完善学生素质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围绕民族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挖掘少数民族学生的潜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学习生活氛围,培养他们自强、自立的健康心态,树立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

(二)加强技能培训和能力开发,全力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经济问题和生活问题。若空对空地谈思想、谈问题,不仅没有效果,而且还会适得其反。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家庭经济贫困大学生的技能和能力开发,帮助学生通过自立解决生活困难,加强对少数民族家庭经济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他们的人格健康发展,教育他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培养他们克服困难、坚强生活、刻苦学习,自强、自立。并把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

为鼓励和引导学生进行勤工助学活动,设立了宿舍协管员、办公室助理、保洁员等岗位,学生可以在课余时间上岗,每个月学校给予勤工助学的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同时积极与中介机构联系帮助学生利用节假日等业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三)加强典型教育,全力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时俱进

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要从民族学生的实际入手,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及时发现他们的优点和成绩,对在他们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事例要不失时机地予以宣传和表彰,以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培养他们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积极宣传,形成“人人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是新形势下的热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我们必须结合地区实际、学校实际和学生实际,把思想工作贯穿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同时,也要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点成线,带动一片。在处理“虚”、“实”问题时,要把握好分寸,真正把“虚功”做到实处,在实践中体现“虚功”的深厚功底。

第8篇

关键词 高校 助困工作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An Analysis on Current Situation of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the Solving Measures

JIN Yan

(School of Geography Science,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46)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tate, society and school gave great support and help the poor students, so that they enjoy the fair education, the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ir studies. But with the aid of strength increase and funding to broaden the scope of students work,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current university students work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so as to promote the benign development of funding mechanism, promoting the harmonious campus, the building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work;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s

1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意义和现状

1.1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意义

高校贫困生问题是涉及社会公平、民生及教育机会均等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和加强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对社会进步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贫困生助困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贫困生问题的存在不仅会直接影响家庭困难学生的生理、心理及人格发展,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学业完成,而且将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产生不利影响。

(2)加强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是实行教育公平的需要。我国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促进教育公平列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作为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1.2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现状

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我国政府一直在探索如何使广大学生,尤其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充分享有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从制度上基本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2007年5月,国家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及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等系列落实配套文件。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配合下,建立起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有机结合的新的、比较完善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高校助学的财政投入、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达到300多亿元,受助学生超过400万人。从制度保证了每一位考上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虽然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投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不再面临失学的困扰,但目前的助困工作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解决。

2 当前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2.1 认定制度的缺失

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意见提出贫困生认定需先由申请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再经过班级、院系、学校层层审核,最终确定贫困生名单的认定方式和程序。该指导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各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办法,使认定有章可依,但在具体的资助工作中还会出现其他情况。比如假证明、假低保证、假残疾证的出现,当然也存在一部分贫困学生不愿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汇报等等。

2.2 后续管理的缺失

随着国家下拨助学金数额的逐年提高,如何对贫困生获得资助后的行为进行后续管理已成为高校亟待解决的事情。如何做好受资助学生的后续教育管理工作是高校资助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受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的贫困生受到资助后却并不珍惜可以继续学习的机会,而是产生攀比心理,产生高消费行为,宁可不交学费也要将助学金进行挥霍。甚至产生依赖思想,不愿意通过自身努力来勤工助学,仅仅希望通过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解决经济困难,这些行为会在高校中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有碍资助体系的良性发展。

2.3 全面育人的缺失

国家的财政资助、社会的慷慨解囊为贫困生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绝不是把资助金发放下去就算完成。除了经济的帮扶外,我们更要注重关注贫困生的思想情况、学业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目前有少数贫困生认为给予他们资助都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经济资助,认为国家帮助他们是应该的,把家庭的贫困当成了获取经济资助的资本,觉得不要白不要,这是非常危险的思想,要求我们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通过全面育人来加以引导和扭转,要教育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认真学习,立志于报效祖国,服务社会。

3 当前高校助困工作中的对策建议

3.1 经济资助与困难认定相结合,加强困难生档案的动态管理

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将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作为参考,由班级同学和辅导员老师组成评定小组,对贫困生进行贫困等级的划分,严格按照困难等级给予不同的资助力度。

加强贫困生档案的动态化管理,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经济好转的贫困生就应该退出贫困生行列,把资助机会让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而原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或较好的学生则也有可能因遭受天灾人祸而变成贫困生。所以,我们要建立起贫困生档案,定期跟踪调查,动态分析调整,做好贫困生管理、教育、扶助工作。另外,对于整个大学阶段每个学生曾经享受过的资助,也要及时更新备案,避免发生重复发放和遗漏现象。

3.2 经济资助与监管评估相结合,确保资助机制的良性发展

接受资助的同学有义务向学校提供真实的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也不得随意夸大。同时,还有义务提供消费结构说明。学校有权力对贫困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贫困生有奢侈消费行为,应根据情况减少或暂停资助。而对于尚欠学费的同学,在助学金等经济资助打入学生银行卡后,学校应优先扣除学费。另外,经济资助可采取分期发放的方式,学校通知学生本人发放期限和发放方式,如此则有利于减少奢侈消费现象,确保资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3 经济资助与自我救助相结合,推进以勤工助学为主的资助方式

单纯的发放助学金、给予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无偿资助措施,容易使贫困生滋生“等、靠、要”的思想,而勤工助学作为有偿的资助方式,则很好地倡导了学生通过自食其力来完成学业。所以,高校要把勤工助学活动作为一种成长成才的方式来加以认识,勤工助学不仅是帮助高校贫困生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而且能增强高校贫困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在实践活动中树立自立、自强、自尊的品格。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在实际生活中,要切实帮助贫困生把经济资助和自我救助结合起来。

3.4 经济资助与全面育人相结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其一,加强对贫困生的感恩教育。感恩并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品质,而是要通过教育的不断引导。高校可以对于贫困生享受资助设置要求,如要求他们每学期参加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才能获得资助。通过这些为别人服务的活动,他们可以看到人与人是相互支持的,正因为有了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那么他们也必须用他们自己的力量来回报祖国,来奉献社会。

其二,加强对贫困生的朋辈教育。高校的贫困生普遍具有自尊心强,容易自卑等特点,通过与之有相同背景的人来分享信息、观念和行为则易于被其接受。所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来对贫困生进行教育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有效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倡导贫困生之间的互助,要善于发现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励志奋斗的优秀典范,用他们的生动事例来勉励广大的贫困学生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其三,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贫困并不可怕,贫困也并不是丢人的事情,高校应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咨询机制的基础上,增强对贫困生心理教育的针对性与系统性。通过给贫困生开办讲座等形式,让贫困生逐步了解自己的心理,克服自卑情绪,学会分析和解决问题、掌握应付挫折、表达情绪的能力;鼓励他们协调好人际关系,指导他们调控情绪;使贫困生正确对待逆境和挫折,放弃不安全和戒备情绪,融入集体生活中来。

其四,加强对贫困生的诚信意识教育。高校贫困生在获得资助前,需本着诚信意识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在获得资助后,也因诚实守信,一诺千金。就拿国家助学贷款来说,办理的学生不需要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这本是国家对贫困学生资助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在推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即部分受助学生不遵守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予还款。这就需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对广大贫困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明礼诚信的道德规范,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强化学生的信用观念,进而使学生具有良好的社会行为。

高校的贫困生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国家、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努力下,高校助困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我们仍必须看到,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还存在着需要完善和加强的地方,只有不断根据社会发展和现实需要总结成功经验,修正资助政策,才能真正帮助高校贫困生全面成长成才,才能确保助困工作的良性发展。

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SZJ11224

参考文献

[1] 金晶.对当前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的探究与思考[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0第25卷.

第9篇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 认定评价 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9-0136-02

当前,随着素质化教育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已得到了扩大,学生数量快速增长,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增加。在此情况下,国家逐渐加强了对此问题的重视,并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与此同时,各大高校逐步通过相应的认定评价模式来完成贫困生的资助问题。但是,对于如何有效开展认定贫困生的相关工作,各大高校仍存在一定的疑问,从而给认定贫困生的工作开展带来阻碍。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各大高校应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与分析。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是对学生的基本情况有所认识与了解,进而利于学校全面制定赞助补助金计划。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其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下面主要从几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一)一些高校缺乏完善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在高校的运营发展过程中,科学合理地认定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仅可以有效帮助学生更好地开展校园学习生活,合理解决贫困生的资助问题,且对于学校的正常运行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一些高校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相关领导部门并没有对此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因此在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上也没有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评价体系,致使在划定贫困生问题上缺乏统一标准,出现一些漏洞。例如,有些高校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故其在认定贫困生问题上往往会将学生的综合成绩作为贫困生的排序标准,或者认为拥有高端手机的学生则不满足贫困生的要求。而对这些认定方式进行分析时,可以发现这些做法都较为片面,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达到认定贫困生的目的,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国家资助贫困生的初衷。此外,一些高校在认定贫困生问题上采用班级学生投票的模式,而这种模式在也存在弊端。因为学生投票的结果与很多因素有关,例如学生本身的性格特点、学生之间的人际交往等。这些原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如果贫困学生由于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等,那么就很容易失去得到国家资助的资格。由此可见,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有效认定学校贫困生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关高校领导应对此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

(二)认定材料缺乏一定的真实性

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中,大多数高校都要求学生提供材料证明,如对学生家庭所在地、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家庭成员状况等多方面的内容进行说明。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要求学生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种认定模式虽然展现出了科学的认定程序,但其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而认定材料是否真实则是问题中的关键一点。在实际的认定过程中,个别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例如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存有虚假信息,或者学生随意编造相关信息的内容,从而造成贫困的假象,而这一问题便会在很大程度上为贫困生认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带来极大的阻力。另外,对于不同地区的学生来说,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例如该名学生在该地区是贫困的,但是该学生在学校是否贫困则有待进一步商榷,学校并不能单单依靠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就得出结论。此外,在学生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时,其中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虚假信息。由于在开具这些材料时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会存有随意开具相关证明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使申请学生能够得到国家、学校的资助,也愿意出具相关证明。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使那些真正经济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失去得到补助的机会。由此可见,虚假的证明材料会使国家补助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也失去了认定贫困生工作的意义。

(三)认定小组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来说,学校本身的认定小组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在素质化教育过程中,相关教育部门已就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给出了意见与要求,对认定小组来说,要求如下: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 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 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 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 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 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 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对于认定小组的问题来说,虽然相关文件已给予了明确要求,但是近几年,随着申请贫困生人数的不断增加,有的高校的认定小组在处理问题上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加之评价认定小组主要是以学生为主体的,而认定小组也极可能由于认识问题不清楚、了解不透彻而做出错误的判断。此外,对于一些新生来说,学生与学生之间尚还陌生,而在此时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更是问题多多、阻力重重,其中不乏个别认定小组成员碍于情面,而选择与自身关系较好的学生来认定,使得认定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二、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措施

为了进一步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使贫困生得到有效的资助,各大高校应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其中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开展已逐渐成为各大高校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下面主要从几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制定科学有效的认定评价体系

为了有效规范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各大高校应首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以便更好地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各大高校首先应规范贫困生的认定程序,例如采取科学有效的认定方法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可以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即采取标准化的工作模式来代替传统式的认定方式。该种模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从综合性的角度对此进行了一定的认定。

有了标准化的认定程序和方法,相关人员还要对学生的申请资料在各个环节上进行严格把关。为了有效开展认定贫困生工作,学校方面也可成立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由专门的人员定期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有利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高校还应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并可开发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从而有助于更好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认定人员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

(二)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教育

为了有效避免认定材料不真实问题的出现,各高校应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教育。在认定贫困生的问题上,假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这也是学生综合素质不高的一大体现。在现代素质化的教育过程中,为了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对学生的未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诚实守信更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一大体现。在认定贫困生的问题上,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主要是将信用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去,从而避免一些非经济困难学生也参与资助申请。为了有效加强学生的诚实意识,学校可提高对信用教育的重视度,如在学习实践中开展多种多样的信用活动,并可将各项活动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行有力的结合,通过一定的学习与活动,加强学生诚实守信的观念。此外,为了避免“假贫困生”现象的产生,学校方面也可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学生充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程序和标准,进而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到认定与监督的行列中去,这对提高认定贫困生工作的效率也大有裨益。

(三)加强民主评价认定活动的开展

为了使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可以有效地开展,学校首先应加强对认定小组的培训与学习,使其能够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为了使认定结果更加真实,学校可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宣传力度,从而使每位学生对此都能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通过发动学生,使每位学生都参与到评定工作中去,以此充分发挥出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例如,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每位学生都可以对申请贫困生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尽量做到客观、真实。此外,对于以不正当手段进行贫困生申请的情况,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加以惩罚,以此利于学校更好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大高校都应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与分析,并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在促进高校认定贫困生工作有效开展的同时,也可使国家的资助资源落实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

参考文献:

[1]郭菲,赵存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及动态管理研究[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4:76-80.

[2]张博,孔难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研究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2013,23:88-91.

第10篇

一、我国普通高校资助工作现状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它标志着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确立,具有里程碑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家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高校资助体系呈现出“三多一少”的良性发展势头。

(一)资助项目逐年增多

从2006年至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资助种类在原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发展壮大,逐步增加了绿色通道、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校内资助、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就业补贴等。资助项目呈现出资助领域越来越广,资助内容越来越丰富。

(二)认定受助人数逐年增加

与政策颁布前的2006年相比,普通高校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由2006年的1530.27万人次增长至2014年的4064.25万人次,受助人数增长2.66倍。

(三)认定受助金额逐年增加

与政策颁布前的2006年相比,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金额,由2006年的167.29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716.86亿元,资助金额平均每年增长17.55%。

(四)因贫失学情况逐年减少

从目前国家对入学绿色通道、开展生源地贷款、高校助学贷款的落实情况来看,因缴不起学费而失学为低概率事件,我们以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对一所地方大学的学生退学情况进行的原因跟踪分析为例。三年间该校共退学445名学生,其中由于触犯学校规章制度76人、个人原因65人、学习困难51、厌学39人、提前参加工作40人、身体原因26人、不适应大学生活18人、专业问题14人、家庭原因10人、参军9人。因家庭原因退学的学生占退学总人数的2.2%,且上述2.2%退学学生的退学原因不是因为学费问题,而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引发的其它心理问题导致退学。

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快速发展的同时,从微观角度和政策具体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呈需解决,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标准不统一,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资助后期监管不到位等。

二、高校资助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资助体系与其它资助体系缺少有效衔接

当前,我国资助体系覆盖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个层级,每个层级都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信息操作平台,但不同层级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渠道,致使信息流通不畅通,间接增加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成本,不利于资助工作的精确开展。以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为例,高校资助管理机构因缺乏学生入学前的资助信息,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掌握情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性格内向不善表达而失助。

(二)高校资助认定管理办法过于笼统

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管理办法为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学校评定确定资助对象。本人提交申请内容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各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上述管理办法虽简述了认定的整个流程,但部分规定过于陈旧,未及时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如:学生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哪些佐证材料,在此方面高校有无权力清单,如何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平与合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是否应配套相应的培训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等。

(三)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对象过于局限

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宣传教育对象为有受助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它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未受到足够重视。此种情况导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得不到有效宣传,使宣传成效大打折扣;二是,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对国家资助政策认知的缺失,增加了他们作为非利益攸关方参与困难认定的盲目性,无法保证认定结果公平合理;三是,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对国家资助政策认知的缺失,不利于校园内高效监督体系的形成,不利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开展。

(四)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认定模式利弊共存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三种主要形式,它们分别是:指定、举荐和选举。三种形式各有利弊,“指定”即由辅导员或认定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指定相关人选,这种做法省时省力,在老师指导下有利于决策,缺点在于个人的主观感觉会对认定对象产生不利影响;“举荐”即由辅导员或认定小组将名额平均分配给若干小集体(一般以学生宿舍为单位),由小集体决定具体人选,这种做法有利于参考学生日常消费,缺点在于绝对平均的名额分配政策不利于认定所有需要认定的学生;“选举”是指通过投票决定人选,优点在于操作方式简单易行,学生认可度高,缺点在于忽略了少数认定人群的特殊性。

(五)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资助后期存在监管漏洞

目前,高校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监督重点放在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上。资助后期监管的缺失使部分受助学生获得资助资金后,不是将受助资金用在改善基本生活与学习条件上,而是用于娱乐消费,购置奢侈品,甚至烟酒消费。上述将资助资金挪作它用,不仅背离了国家实施资助政策的初衷,而且对后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产生有害影响,不利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完善高校资助认定工作的政策研究

(一)整合资助认定工作先进经验,做好顶层设计

我国高校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制度已经日趋健全,但不排除在部分高校存在集体或个人侵占受助资金的情况发生,这就需要上级层面整合资助认定工作先进经验,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地域特点,整合域内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寻求共性,设计共性中可推广的经验与做法,转化国家层面或地区层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实现制度的自动更新,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与时俱进,提高资助认定工作的实效性。

(二)分类宣传普及资助认定政策

高校应坚持以分类宣传为导向,宣传内容要有侧重点、目的性和针对性,根据宣传对象的不同,可以重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助学生家长做好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侧重点在如何申请、使用资助资金,如何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宣传目的是通过了解国家政策和资助程序让学生形成正确的受助心态,感恩国家、回馈社会。二是,对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侧重点在国家发放资助资金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让学生明白合理申请、发放、使用资助资金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让学生要自觉维护受助学生的切身利益,积极监督受助资金的落实与消费情况,培养舆论监督氛围。三是,对受助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侧重点在告知受助学生家长学生在校期间受助信息以及受助资金用途;宣传目的在于通过宣传让受助学生家长感受国家资助政策,分享资助过程,参与到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受助资金的管理。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是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的关键。定性分析衡量的是学生能否受到资助。实践证明,早期的以是否能交清学费作为资助的重要依据,存在道德风险的,容易造成资助资金的流失,使应助人群利益受损,坚持定性分析指标构成的多样化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定性分析可以从学生家庭成员构成、成员收支和主要致贫原因分析等三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决定着学生的受助额度,以事实为前提,当家庭成员平均年净收入低于其所在省市或就读高校所在地年平均净收入者应认定为特殊贫困,高于其所在省市或就读高校所在地平均收入标准低于在校生平均月支标准的可作为一般贫困备选群体,具体可对比学生家庭实际困难和资助规模确定资助金额。总之,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是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成效的重要保障。

(四)开发学生资助一体化平台

就中小学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而言,中小学阶段资助对象多是在熟人社会里产生,实地调研成本低、易操作,其反应学生的贫困状况也更加全面、具体、真实、可信,这些优势正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短板,把两者进行有效衔接会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参考。而实现途径即为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一体化平台。平台建设应以当前已有的资助平台为基础,开发研制全国性的涵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所有受助信息的一体化平台。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一体化平台,有利于为国家资助资金的分配标准提供参考依据,有利于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的动态化管理,亦有利于为非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提供可供选择的资助对象,促进高校资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资助认定后期的监管力度

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后期工作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监管”,实现资助管理工作的动态化和监督工作的日常化、群众化。

1.资助认定工作的动态化管理。高校在每学年均开展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做出适当调整,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动态化。

2.构建三级监督投诉渠道。构建以学校监督投诉为主导,班级、院系为辅助的三个等级监督投诉体系。每个层级都应开通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微信、论坛、QQ群、信箱等),并做到热线上墙、上网,方便学生查询,及时了解掌握资助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处理资助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3.开展两种形式的检查。通过“定期资格复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两种形式,检查学生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检查学生受助后的消费状况,检查各层级是否按照资助政策要求开展资助管理工作。

第11篇

【关键词】 高校;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对策

一、我国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现状及不足之处

目前,我国高校已经建立了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以及“绿色通道”等为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给高校的资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也逐渐显示出一些缺陷。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也日益增多,高校的资助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现行资助体系在实践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资助体系分散,资金分配不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困难;忽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资助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

随着社会总体消费水平的提高,家庭经济困难标准也在发生变化,个人信息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在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资助对象的确定和资助对象贫困等级的确定。[1]目前,我国高校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还存在不确定性、主观性和随意性,各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掌握仅仅依赖于入学时学生递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生源地贫困证明或学生个人的贫困申请,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也仅仅停留在开学之时填写的几张表格的基础之上,没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跟踪调查、档案的完善与更新以及监控的管理,对于受资助学生的违规惩罚和动态管理监控制度也不完善。由于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上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使得有“天上掉馅饼,不拿白不拿”思想的学生有机可乘,再加上社会监控不力,学生可以通过家庭和社会关系得到民政局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此表是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唯一可信赖的依据,无形中增加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难度。相反,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导致学生未能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学生,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困难,也得不到国家的任何形式资助。原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缺乏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极易造成国家对高校资助的有限资源在分配上的不合理,容易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同时也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成心理伤害,因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如不及时纠正这种现象,还会导致部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和措施丧失信心,产生一些偏激的言行,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高校应在原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践的基础上,结合高校资助工作的现状,对传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全面的、科学的优化,从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2]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首先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工作组。由二级学院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院分团委书记和全体辅导员组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监督和审核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资助办法,建立家庭经济困学生档案。做好资助经费的统筹和分配,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资助中心领导进行审定,认真收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及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其次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是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兼顾有党员与非党员、学生干部与非学生干部、少数民族与汉族、城镇与农村、东部与西部地区的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必须在高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一周,并设立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学校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评议认定工作小组由各班资助委员具体组织负责传达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精神,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国家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统一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及时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提供民主评议会议的结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

再次要上榜公示,公开透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设立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同时,由各班资助委员负责组织各班学生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

2、建立和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构建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合理的、科学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所在地的贫困状况与贫困程度,确定该生是否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其具体指标设计如下: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和月支出,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或者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是指家庭成员劳动力情况、家庭健康情况、家庭有劳动能力与无劳动能力之比,丧失劳动力的家庭成员及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应出具医院的证明。

家庭突发状况,是指家庭所在地(城市/农村)有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及家庭有无遭受重大变故的(一年内)。

学生个人综合状况,是对学习态度、学生经济状况、消费情况、日常表现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学习态度10分、学生经济状况55分、消费情况25分和日常表现10分。其一,“学习态度”一项侧重于学习上的努力程度,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目标明确、学习刻苦得8-10分,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得5-7分,目标不明确、态度不端正,挂科2门及以上的得0-4分。其二,“经济状况”一项侧重于本年度学生的家庭经济现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特困条件的得50-55分,符合一般困难条件的得36-49分,其他情况得0-35分。其三,“消费情况”一项侧重于本年度学生在校期间的衣食住用行的花费,要求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行为。日均开支为主要指标,同时,综合参照手机的档次及话费支出(学生干部因工作需要,需区别对待)、上网费用支出、化妆品支出和电子产品的档次、吃穿等用度指标在分数段内评分。非常节俭的得20-25分、一般节俭的得16-19分,不够节俭的得0-15分。入学一年内购买电脑者不得认定为贫困生。其四,“日常表现”一项侧重于学生在校期间德育表现,要求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和集体活动。表现优秀的得8-10分,表现良好的得5-7分,其他得0-4分。

第12篇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体系;对策研究

本文系201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W2011025)的成果。

1 我国贫困生资助制度的总体现状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近些年的贫富差距现象不断扩大,这一现象,在高等教育方面,则体现为高校经济困难的学生比例日益增加。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在全国公办普通高校1 350多万在校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20%左右(有些农林、师范类院校甚至高达30% );特困学生占总人数的5% ~10%。高校贫困生群体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切实解决部分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自1983年起,国家便适时地制定了相关政策以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这一资助体系也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然而,考虑到高校贫困生资助制度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高等教育普及化趋势的影响,就要求对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自身在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进程中制定既符合一般社会发展规律,又符合基本国情,并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的更具操作性、效果显著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思考,对于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维护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利益,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适时调整高等教育规模、结构和发展方向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平等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现有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包含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在内的资助制度等。但在一些具体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又遇到诸多问题和障碍,这就让部分实在难以支付学杂费的高校学生因不够别人“困难”等原因无法受助,间接造成了高等教育的不公平。资助制度法制化程度低,使得资助制度在执行、监督、管理方面权威受到了质疑,权威保障产生缺失。衍生出的资金投入不足、机构不健全、无专职人员、资助偏重经济等方面的问题就更多。对于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资助制度,更有必要加以规范我国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也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定成制度的资助政策,尤其是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资助方式等内容,尽快实现资助政策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2 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有关贫困生资助的制度、法规尚不完善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 我国目前己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规, 政府对于高校贫困生支持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作了这样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 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这些法律条款由于不是针对高校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 因而显得过于笼统, 操作性不强, 尤其是由于扶助贫困生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 “责、权、利”模糊不清, 从而造成执行中的随意性较大, 容易形成偏差。

2.2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杂费减免为内容的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 在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客观上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推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困难。比如“:奖、助、免”覆盖面小; 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缓慢; 勤工助学岗位不足等。

2.3 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贫困生问题的日益突出, 现行体制难以发挥最好的效用, 存在明显弊端。( 1) 对贫困生缺乏科学界定标准。造成了在对贫困生的资助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的情况。( 2) 贫困生工作管理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滞后。目前, 许多高校都还没有设立专门的贫困生工作管理机构, 也没有专人负责。( 3)“扶贫”与“育人”脱节。相当多的高校没意识到贫困生资助制度是高校人才培养制度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在资助的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 忽略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自强不息精神的塑造、社会责任感的熏陶, 使资助制度无形间变成了单纯的“扶贫”性质, 只考虑为学生提供经济利益, 忽略了“育人”的功能。

2.4 贫困生认定的现状及问题

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高校在实践中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贫困生认定工作直接影响到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效益,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与均等,对于真正实现社会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2.4.1贫困生认定缺乏合理机制

目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工作已经成为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如何合理、高效地界定学生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关系到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公平与效率,甚至会影响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教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定义是: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学生中,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法支付在读期间学杂费、生活费等的学生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界定问题的存在,导致了资助对象难以确定,很显然,资助工作就难以开展。

2.4.2认定环境欠缺,信息本身缺乏真实性

学生家庭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前提。然而,目前我国收入申报制度和收入监控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学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甚至故意弄虚作假,给认定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并造成诸多不良影响。调查发现,有 45%的学生认为学校让学生填写其本人与家庭情况调查表时,由于诚信意识问题、观念心态差异等原因,有些学生故意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而有些学生却故意隐瞒家庭经济困难的事实。此外,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对开具“困难证明”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使得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佐证依据之一“困难证明”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2.4.3认定模式落后,信息处理缺乏科学性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平台的支撑,以适应新时期资助工作的需要。然而,目前高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普遍比较落后,没有运用认定软件系统,信息的采集与加工还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以纸质资料为主,查阅时翻箱倒柜,工作效率低下。而且,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往往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困难重重。在信息处理时,如何确定不同方面的信息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影响的程度,赋予多大的权重,用什么工具对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等,都是高校实际认定工作中普遍感到棘手的问题。目前,高校如何提高采集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以及加工的科学性,已经面临严峻的挑战。

3 高校贫困生资助制度优化的对策

高等学校贫困生问题的出现是市场因素、制度因素和政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无论从实现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 还是从提高效率、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角度, 都应当对高校贫困生给予高度的关注和特殊的关爱, 井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有效的资助。

3.1 强化思想道德教育与认定过程的结合

在认定工作中融入思想道德教育,这不仅仅是解决“假贫困生”的客观需要,也是充分发挥资助工作效能,促进教育公平的迫切要求。当前,大学校园“假证明”、“假低保证”、“假残疾证”和“假贫困生”的出现,反映出当代大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因此,在认定过程中,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自立自强的精神以及感恩情怀。引导广大学生能够正确地对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资助工作,牢固树立四个观念:一是人人平等观念,即每位学生的人格、权利义务和获得各项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是平等的;二是申请自由观念,即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机制框架内,每个人能够自由地行使自己的申请权利;三是助困相符观念,即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应该得到相应资助;四是相互监督观念,即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资助情况,每位学生都有监督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认定结果的客观与准确。同时,要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这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渠道。

3.2 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文关怀与制度规范的关系

贫困生资助要走尊重学生权利、彰显人文关怀的科学管理之路,首先是要体现在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的设计上。在工作体系的形成、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机构的建立等方面,必须贯彻公正原则,用公平正义的理念指导制度的设计,并使之渗透到资助工作的各个层面。通过规范完善的充满人性关怀的制度的实施,促进日常管理模式的转变,依靠制度办事,使资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因资助工作者人员的变动而改变,切实维护每一个贫困大学生的利益。因此,在学校的资助活动中,应本着制度先行的原则,逐步完善各项资助规章制度,建立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与和谐校园建设相衔接、与贫困生成长成才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确保助困育人工作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提高工作效率。但是,贫困生资助是“育人而非制器”,制度的执行必须讲究方式和方法。学校在组织实施有关政策制度时,要贯彻“平等、尊重、合作、发展”的人思想,努力探索一套有利于贫困大学生未来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科学程序体系。在资助过程中教育工作者要有一颗真诚的心,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尽可能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既要注意科学性,更要注意合理性、艺术性和技巧性。通过资助工作者对贫困生的真情实感,形成贫困生健康向上的思想烙印,切实保证资助的公平、公正。在贫困生认定、资助项目评定、奖助学金发放等具体环节上,切实注意规范管理与人文关怀的协调,真心实意地关心贫困生的学习、生活,教育他们把贫困当成人生的磨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阳光的姿态挑战生活的困难。贫困生资助只有建立在人的伦理精神之上, 才能营造一种贫困资助平等互助的友爱环境,使这一高尚的道义之举在人的作用下始终保持和谐互动,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公平正义。

3.3 构建贫困生的技能支持系统

为避免贫困学生滋长依赖心理,在建立健全困难补助金、社会资助等无偿资助体系的同时,高校还要改革传统的“施予”式助人模式或“救济”式扶贫方式,与时俱进地创新资助模式,进行“开发”式的资助,“受人以鱼”不如“受之于渔”,帮助贫困生学会“自救”和“自助”,完善贫困生的自身“造血”功能。因此,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培养,加强技能、技巧的培养,通过各种渠道组织一定的工作岗位给学生,使他们通过自食其力,既得到锻炼,又解决生活困难。并且还要为他们创造更多的机会,在岗位设置上尽量考虑到与社会的对接,与将来他们从事工作的相关性。总之,通过对贫困生的技能培训和素质拓展,不仅帮助学生掌握实际知识和技能,促进贫困生成长成才,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自力更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打破高校贫困生的贫困循环,从根本上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而且还可以提高学生课堂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帮助学生确立就业方向,推动和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其就业竞争力,为其未来就业搭建平台。

4 结语

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尽力为贫困生创造充足的物质家园和丰富的精神家园,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和需求,建立民主平等的资助关系,引导贫困生不断进行自我人格的完善,学会悦纳自己,悦纳周围的人和环境,培养他们成为朝气蓬勃、有所作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有生力量。

对高等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的研究,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不断丰富与发展,贫困生资助工作也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因此,对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研究仍然是理论研究者与实践工作者必须深入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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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第13篇

关键词:双线资助 精神资助 计划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4(b)-0223-02

1 研究背景

1.1 精神资助体系不完整,双线资助势在必行

(1)经济解困为主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处于劣势。

1987年以来,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还日益暴露出在心理、学习、人际、就业等方面所处的劣势和问题,影响着他们的健康成长、成才。传统的资助工作偏重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解困,对他们的成才障碍研究不够。

(2)综合素质有落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功机会不平等。

随着中国就业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对大学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调查表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及心理压力较大,学习成绩较一般同学差,对生活处境满意程度很低,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被推荐入党人数较少,毕业后工资收入普遍较一般同学偏低。这些现象都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过程中存在诸多现实障碍。

1.2 创新资助研究,提升综合素质是核心

(1)注重能力培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竞争力成为新的方向。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的问题涉及到政府政策制定、高校资助体系、市场就业形势等宏观层面和改善就业环境、加大就业扶持和投入、加强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等微观方面。为此,作为高校可从微观方面入手,从就业扶持、就业指导、综合素质培训等方面入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的培养,着重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竞争力。

(2)物资资助与素质提升并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新途径。

对于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而言,如何实现物资资助与素质提升并行的资助模式是目前资助探索的新路径,只有真正实现在物质资助的同时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素质得以全面提升才能真正实现教育育人的根本目的。

2 实施方法及内容

沈阳建筑大学从2010年11月开始创造性地开展了“计划”培训活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个性化培养。培训中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以及素质拓展培训等方面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就业面试、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提升等方面对学员展开团体辅导培训、沟通表达培训、社交礼仪培训、立志成才教育培训。

2.1 科学实施“素质拓展培训”,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软实力

沈阳建筑大学以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为契机,通过聘请专业教练开展了一系列户内外素质拓展训练。素质拓展训练是一种以提高心理素质为主要目的、兼具体能和实践的综合素质教育。它以运动为依托,以培训为方式,以感悟为目的,对于激发个人潜能,培养乐观的心态和坚强的意志,提高沟通交流的主动性和技巧性,树立团队精神具有积极的意义。

2.2 精心设计“四项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

(1)开展团体辅导培训,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压力和心理负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性格上通常表现为自立自强,能吃苦,有较强的自尊心,但比较内向、自卑、敏感和忧虑。团体辅导培训通过开展自我接纳与自我认识的相关辅导,来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与个人综合素质,体会到集体的力量,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并学会在与别人合作过程中怎样理解接纳别人以及领导他人,构建对未来发展的积极看法。

(2)开展沟通、表达培训,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沟通表达是通向成功的必备技能之一,然而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加上性格比较内向、自卑,自尊心又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当众演讲、表达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人际交往上常碰到一些困难。通过沟通表达辅导培训,利用模拟演讲、场景对话等模块来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表达或与人沟通时的紧张感和拘束感,从而达到沟通表达时能够思路清晰、表达顺畅。

(3)开展社交礼仪培训,扫除礼仪文化的盲区。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多出生于贫寒农民和工人家庭,从小受这方面的教育机会较少,在一些正式场合难免有社交礼仪的盲区。计划中的“社交礼仪辅导”从细节入手,通过指导老师的亲身示范和互动演示,让大家对仪表礼仪、举止礼仪、谈吐礼仪、宿舍礼仪、应聘礼仪等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在实践中真正培养起相应的礼仪情感、礼仪意志和礼仪信念,养成良好的礼仪习惯。

(4)开展励志成才教育培训,建立感恩信条。

“计划”策划组精选出一些事迹突出、具有模范榜样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现身说法。以他们的自立自强、积极进取的实际经验来指引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上的艰难困苦,用努力的意志去改变外在的环境,用坚定的信念实现自身的价值,用之恩感恩的信条去报答那些曾经帮助过他们以及正在帮助他们的人。

2.3 实施两个素质提升工程,聚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经济资助只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眼前的困境,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才是帮助他们长远解决个人乃至家庭经济问题之道。为此,沈阳建筑大学推出两个素质提升工程,以计划为依托,着重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1)构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体。

成功的职业生涯规划对于即将面临求职的大学生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具体来说,以既有的成就为基础、确定人生方向、提供奋斗策略;准确评价个人特点和强项。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就是希望能够通过这一环节帮助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扬长避短”,发挥出自身在求职方面的竞争力;了解就业市场,提升个人就业竞争力,获得职业长期发展优势。

(2)着重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

计划培训的重要意义就是提升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即将进入求职阶段的大学生们在招聘面试的时候总会显得有些不知所措。针对这些问题,指导老师通过具体事例分析、模拟招聘、场景模拟等方式为大家详细讲述了差异化面试、结构化提问等与招聘面试相关的解答问题方法,学员从资深HR的讲解中学习招聘面试的要点。

3 研究成果

通过开展“计划”培训活动,切实构建了行之有效的“双线资助”模式,使资助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完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素质提升做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3.1 完善了资助工作体系

通过开展“计划”培训活动,促进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完善了学校的培育机制,对于提高学校综合培养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大力推进“计划”培训活动,使得资助工作不再仅仅停留在“选对象、发补助”这样一个比较初级的层面,而是逐渐上升到通过资助工作放大育人功能这样一个全面的、系统的资助体系上来。

3.2 丰富了资助工作形式

资助工作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资助工作形式是做好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沈阳建筑大学通过“计划”的实施,使得资助工作从以往单纯的经济资助逐渐过渡到经济资助、精神资助、能力资助三位一体的新资助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在资助工作中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了学生主动参与资助工作、关心资助工作的积极性。

3.3 拓展了资助工作空间

在双线资助体系下,学校不仅没有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学生,而且涌现出了很多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他们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用他们自己的执著追求,积极参加学术交流、科技创新和各种专业知识竞赛。他们用实际行动证实了自己的坚强,有力的带动了学风,净化了校风,也使自己在思想上、学习上和工作上均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为成为社会主义的有用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 提升了学生综合素质

回访结果表明,三年来,沈阳建筑大学通过“计划”的大力推广,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踊跃参与到培训中来。一些原本比较自卑、胆怯的学生变得开朗、勇敢,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和实践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升。许多参加过培训的学生圆满完成了学业后以成功自信的心态奔赴各自的理想岗位,在事业上发展良好。

3.5 进行了学生个性培养尝试

一个人的教育成长和未来成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对其个性化教育水平。沈阳建筑大学通过开展“计划”培训活动,在学生个性化培养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对于提高学生自身素质具有积极的影响,对于学校创新培养模式、探索教育方式也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今后,沈阳建筑大学还将加大投入,继续探索吻合沈阳建筑大学学生特点的个性化培养体系,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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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关键词】研究生招生培养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奖助理念育人体系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06C-0016-03

从2014年秋季起,我国研究生教育招生培养制度实行重大改革,开始全面实施奖助学金和收费制度改革,对所有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实施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入学“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配套资助措施。目前,研究生奖助体系日益建立并完善,为研究生培养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实施过程中发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在全国实施脱贫攻坚战过程中,如何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减轻经济和心理负担,促进其顺利成长成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而重要的问题。

一、我国现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奖助界限模糊,受助主体不明。在现有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中,奖助界限比较模糊,有些奖助措施很难区分是奖励优秀学生还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仅用于资助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助学”性质十分明确,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每一位全日制研究生,带有普惠性质,两者有本质区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否真正“助学”值得推敲。与此同时,在现有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中,部分政策受助主体不是十分明确,很难加以区分和对待。如国家助学贷款是现有高校资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本科生而言,一般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是帮助其解决经济困难的一个重要途径,而对于研究生而言,申请条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笼统规定为“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贷款人在校期间由政府贴息和垫付风险补偿金,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资源宝贵、资金有限,而研究生申请无明确条件,容易导致部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他们或将贷款用于其他用途,或用于超前消费,既浪费了国家有限资源,又容易导致申请人背负经济负担,为后来工作、生活带来一系列问题。

(二)重视学业奖励,忽视困难资助。在目前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主要注重考察学生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人,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共计奖励金额10亿元;学业奖学金因地域和学校而异,分为不同等级和标准,覆盖面也各不相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涵盖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则是只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对家庭和个人经济状况并无特殊要求。至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资助,仅在配套政策措施里面提及,“高等学校要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高校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入学“绿色通道”等涉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资金规模较小,受惠学生人数较少,作用发挥十分有限,难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经济需求。

(三)組织机构不全,工作机制不顺。我国本科生奖助工作起步较早,尤其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十分重视,组织机构较为健全。目前各级政府和高校普遍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指导和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研究生奖助工作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组织机构不全,工作机制不顺。如目前部分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开展研究生奖助工作,部分高校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处)负责开展,还有部分高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共同开展研究生奖助工作,其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侧重于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工作,研究生院(研究生处)负责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学”工作。由于多头管理和职责不清,导致研究生奖助工作多有重复交叉,甚至存在信息不畅、相互推诿的现象,严重影响研究生奖助工作的开展。

二、我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够到位。目前我国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从政府到学校制定了一整套资助体系,既有经济帮扶,也有精神激励,还有综合素质和能力拓展、提升计划等,大大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解除了其后顾之忧。但是,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普遍缺乏关注,有些人的观念要么仍然停留在研究生公费制度阶段,认为研究生不用收取学费,没有多少经济负担,要么认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一般直接工作,不会攻读硕士学位,学校不会存在多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由于认识不够到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忽视。

(二)政策存在偏差,资金分配失衡。目前各高校十分注重科研奖励,追求科研成果,而研究生作为重要科研力量,学校往往将其科研和学业成绩直接挂钩。为了激励研究生勤于学业、积极科研、勇于创新,高校往往在学业学习、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设立奖学金,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这导致奖助资金的分配比例出现失衡,出现重奖励而轻资助的现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受到的资助十分有限。以福建省属某高校为例,其中研究生学费的63.5%用于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奖励金等,只有6%的学费收入用于助教、助管岗位津贴,4.5%的学费收入用于特别困难研究生减免学费及各类补助,1%的学费收入用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不难发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经费比例仅为奖励金额的六分之一,学校用于研究生的奖励经费大大超过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经费,奖助经费分配比例严重失调。

(三)认定办法缺失,助学资金不足。教育部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出台了一整套健全的认定办法和流程,为后续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尚未有完善的认定办法和制度,导致相应措施无法落实到位。部分高校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办法,但多数是定性表述,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难以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导致资助目的无法达到。如没有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没有严格的认定程序,一般仅仅采取班级投票、学院推荐等方式选取受助对象,导致助学对象的选定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无法进行精确资助。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资金不足,尚未有较大覆盖面、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措施。虽然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是其无差别地面向全体学生,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助学”资金的发挥,其所起到的作用相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来说十分有限。

(四)工作不够到位,队伍有待加强。目前各级政府和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上,普遍存在注重本专科学生而较少关注研究生的现象,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得不到及时了解和帮助。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各方面经验不足,还未形成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影响了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此外,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工作队伍有待加强,或为兼职,或者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有待提高,影响了具体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三、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奖助理念。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不够健全,一个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助学理念尚未转变。因此,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习、生活现状,了解其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的帮助,让各级政府和部门充分认识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此同时,要加大力度宣传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励志典型,充分展示其自立自强、奋发进取的良好风貌,充分体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成效。只有经过大力宣传和充分认识、了解,才能转变研究生奖助理念,才能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重奖轻助”的工作现状,实现向“奖助并重”转变。只有思想上和认识上发生根本改变,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加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力度,增加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资助经费,改变目前忽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不利局面。

(二)开展认定工作,做好专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资助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认定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后续工作开展的成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可以借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办法和流程,由学生根据自身家庭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构成、生源地经济等方面情况进行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和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最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数据库,并随时动态更新。相关资助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审核、检查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档案。同时,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资助政策,除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由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享外,助管、助教理应也和本科生勤工助学一样,专供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此外,还可以增加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金额,将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提高一个等级和标准,按照目前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将其提高至每年每人1万元。

(三)增加经费投入,扩大资金来源。目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资助经费不足,资助资金来源单一。目前国家政府财政无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与此同时,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经费也投入较少,如以福建某高校为例,学费收入中仅有4.5%用于特别困难研究生减免学费及各类补助,1%用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这和高达60%以上的学费收入用于各类奖学金相比,差距很大。因此,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首先,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专门设立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政府奖学金或助学金,起到示范带头和抛砖引玉的作用。其次,学校要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增加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金额,增设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助管、助教岗位,加大学费减免力度,不断减轻其经济压力。再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社会资助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15篇

关键词:资助育人;全面发展;实践团队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尽管国家、高校、社会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给予高度关注,以及制定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和力度,但在资助育人过程中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受资助学生以为理所应当,缺乏感恩意识;很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自卑心理,不擅交际;由于从小教育资源的缺乏,学习成绩不好和综合能力欠缺等问题。资助育人的基础是资助,目标是育人。如何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展开有效的育人工作,是每一名高校资助工作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高校资助工作的现状

高校作为施助主体,不仅有助人的义务,更承担着育人的职责。保障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未来接班人,是高校的神圣使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有思想有主见的大学生,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已基本形成,但还是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他们普遍存在一定的经济困难,但由于家庭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的不同,他们中很多学生存在各种不同的问题。有的学生因经济压力过大,忙于各种兼职,无暇顾及学业,导致学习成绩差,甚至影响到毕业;有的学生心中存在自卑感,心思细腻敏感,不擅交际,与同学关系疏远;有的学生逃避现实,出现自暴自弃现象……高校工作者需要关注每一个学生个体,给以他们不同的引导与鼓励,为他们提供锻炼的平台。

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完善的资助体系和各类奖助学金基本上覆盖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学校在重视经济资助的同时,也开始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其他问题,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针对学生的诚信问题,学校定期开展诚信教育;为提高学生的感恩意识,学校借助各类奖助学金的颁奖仪式,融入感恩教育;为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学会自立自强;同时,学校还设立“强能培训班”,全方位提高学生。

但是,资助育人的工作仍存在问题:一是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效果甚微;二是对庞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来说,真正的受众偏小;三是没有一个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锻炼平台、完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资助育人工作的目标

资助育人是资助工作的升华,资助体系的完善必须与育人效果相协调。针对在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资助育人的目标则非常明确:

1.规范诚信行为,成为立身之本

资助工作关乎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必须通过建立诚信体系,规范诚信行为,保障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

2.强化感恩意识,化为感恩行动

很多受资助学生一是不知感恩父母的辛苦,甚至抱怨父母,二是认为国家、学校、社会的资助理所应当,甚至形成依赖心理,习惯接受,却不知付出。

3.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受资助学生是大学生群体的一部分,成长成才是对他们的必然要求。

三、义工团队的组建以及预期发展目标

义工的概念由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并以1993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成立作为标志,此后逐渐蓬勃发展起来。义工活动有四个特征: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但是,这里所指的义工,是狭隘意义上的义工,特指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成的义工团队。

首先,成立以义工培训、组织、管理为主要工作的学生组织;其次,所有受资助学生自动成为该学生组织下属的义工团队。目前,笔者所在学校已设立专门的学生组织――阳光中心,负责义工的培训、组织、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平台和服务。阳光中心为学院学生会下属十大学生组织之一,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精细的制度管理。学院义工团队现在的工作主要包括学院各办公室的卫生打扫、相关部门的资料整理等,以基层工作为主。义工岗位定期,义工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岗位,每位义工有一张特制的义工卡,每次工作时间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每周固定时间交由阳光中心登记。工时以积分制,每个工时相当于200积分,所获积分应等于或大于本学年获得的奖助学金。自义工团队成立的两年来,受资助学生积极参与,学会有得到有付出,不坐享其成,养成自强自立的态度。但是,义工的工作层次、激励制度等仍需不断完善。

1.组建义工暑期实践团队,在实践中成长

校团委每年会下发社会实践的指导意见和具体通知,尤其是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从团队组建、选题、策划书、答辩等层层筛选,确立最终派出的实践团队。暑期社会实践不仅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而且让学生走进社会、走近基层、关注民生,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由阳关中心牵头,经过义工的自愿申报、组建团队、选题、策划书准备等环节,将由义工组成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推荐给学院。在暑期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无形中培养了学生的感恩服务意识,全方位提高了学生的能力。

2.定期慰问退休老教师,在交流中学习

退休老教师拥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学识,深受学生爱戴,同时,由于年龄关系,他们也需要学生的帮助。定期慰问,建立老教师与学生的情感纽带,在帮助中感受自己付出的快乐,在交流中收获人生的成长。

3.进行优秀义工评选,树立学习模范

每年进行优秀义工的评选,通过网络平台、海报宣传、颁奖仪式等方式,扩大影响力,营造学模范、做模范的氛围。

4.发放义工证,助力学生就业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对能够做满相应工时的学生发放义工证,这对他们既是一种鼓励,也是走入社会的一个通行证。

义工团队的建立、义工工作的不断拓展和激励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会给资助育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这会是资助育人新的载体,相信在以后的探索中,会收到意想中的结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