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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服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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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服务

第1篇

(一)调查样本的选择与问卷的结构

本次调查对象是某河南二本高校图书馆以前有过借阅经历的200名普通读者,通过调查问卷法和结构式访问发收集目标资料,调查问卷现场发放并得到及时回收,回收率达到100%,问卷结果显示内部公众为20人,比例为调查总体的10%;教师和学生等外部公众有180人,有效百分比为90%。问卷分五组,共由20个问题组成,主要由读者对图书馆的借阅服务态度、图书借阅手续、图书借阅制度的综合评价和建议等问题组成。

(二)调查结果统计

满意度调查一共有3类测量指标,为共分三组统计,依次为图书馆的借阅服务态度、图书借阅手续、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咨询服务问卷等问题。最后有一道开放性的题目,让读者为高校图书馆的借阅服务方式作出建议。具体统计结果如下:在借阅服务态度上,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分别是35%、35%、30%;在图书借阅手续上,40%的人满意、33.5%的人基本满意,还有26.5%的人不满意;在图书借阅制度上,只有23.50%的人满意,有30.00%的人基本满意,有46.50%的人不满意;在图书借阅时间上,有26.5%的人满意,32.00%的人基本满意,有41.50%的人不满意由此可见,图书借阅制度、借阅时间、借阅咨询服务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很多读者对这方面的服务都不满意,图书馆亟需完善相关借阅服务。

(三)调查结果分析

在图书馆的日常借阅服务态度上,总体上读者对图书馆的日常借阅服务不是很满意,而且主要集中在对图书馆的借阅制度、借阅时间和服务态度的不满意上。目前普通的高校图书馆对一般读者的借书册数都是5本为上限,借期一个月后需要及时归还,而许多读者在建议中提到有时读者到馆的时间相对较少,会忘了归还借阅的图书,需要及时提醒。同时读者普遍要求提高借阅的图书册数上限,同时要增加图书借阅的周期。在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上,读者普遍要求延长假期开放周期方便到馆借阅图书,同时有的读者认为图书馆员的图书宣传不是很到位,不知道该借阅哪些图书好,图书馆员的咨询服务质量需要提高。有的读者则认为图书馆在电子图书借阅上没有做到位,对于很多离图书馆很远的人来说,如果能使用电子借阅则会方便很多。还有部分来自校外的校外读者则就图书的分类提出了建议,由于社会读者从事各种职业,对于工具性和实用性强的图书有较大借阅需求,所以希望图书馆能在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和排架的时候考虑到社会读者的借阅需求。一般来说社会读者的阅读范围比较大,他们一般以文学读物,医药卫生等专业读物,历史、地理、哲学等社科读物为主,由于社会读者到馆频率低。在所有读者建议中要求图书馆能增加暑期开放时间、开放图书馆数据库资源、及时公开图书新书和借阅图书超期信息、图书馆工作人员能提供详细的借阅咨询服务是普通读者的主要的要求。

二、基于调查的思考―如何完善图书馆借阅服务方式

(一)国内外高校图书馆的借阅服务现状

目前国内高校图书馆在流通制度上,基本是以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高校图书借阅通行做法为依据的,然后规定一般读者的借阅权限。有的高校图书馆在图书的借阅册数权上,本科生可以借到超过10册的图书,例如厦门大学允许大学生可以累积借阅多达40册图书,而有的高校图书馆允许借阅的图书最多不能超过4册,借阅权存在巨大差距,但是一般名校要比普通高校借阅的借阅权限要大。而在借阅时间安排上,大多数高校都允许借阅时间在30天到60天左右,教职工或者研究生的借阅时间可以适度延长。而国外的借阅权限规则与我国的借阅权限规则有所不同,在借阅册数上,基本上国外高校图书馆是不对借阅图书作出限制的,而只对借阅权限作出规定。国外高校图书馆对借阅权限针对借阅对象进行了比较合理的划分,本科生以及低年级学生的借阅时间相对较短,而对教授、研究生和专家学者的借阅权限一般会达到一学期甚至更长以方便他们做学术研究,而如果一本书有多位读者有借阅需求,那么单个读者对这本书的借阅时间将会缩短很多。因此,根据国外先进的图书服务方式,国内高校图书馆应建立合理的借阅册数和权限服务。

(二)当前高校图书馆借阅服务机制不合理原因分析

借阅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是为了方便读者进行科学合理地借阅图书,保障图书文献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然而国内的高校图书馆很多采用等级固定的借阅权限与册数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我们分析其中的不合理原因。第一,缺乏平等服务的思想。国内图书馆采用的等级借阅服务模式本身就是变通性和弹性非常小的不合理制度,与图书馆的平等服务思想相去甚远。平等思想主要指的是图书信息资源获取上读者与图书馆之间以及读者与读者之间的平等的权利。英国最早的图书馆建立时就倡导图书借阅应该遵循免费、公共和平等的服务思想。而国内高校图书馆对本科生、校外读者的借阅册数和借阅权限上有着较多的限制,读者与读者在对有限的文献资源的分享上处理欠缺合理,由于过度强调形式上借阅权的平均分配,导致借阅资源浪费的状况。第二,不懂得科学划分读者。不同的读者对借阅的需求不同。如本科生主要对涉及课本知识和基础知识的文献需求较大,同时对大众、休闲和消遣为主的图书需求较大,借阅时间比较短、而研究生、大学教师、教授则由于学术研究需要对专业图书需求较大、借阅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图书馆应该正确划分读者群体,依据不同的读者群体设置不同的借阅权限。第三,不重视科学划分文献。除了读者群体是多元的以外,图书文献的构成也是多级别和多层次的,按照内容性质可以将图书文献划分不同的学科和类别,图书文献按照形式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装帧和文种,按照使用方式可以划分流通文献、参考文献、备查文献和保存文献,对于不同的文献其借阅权限和册数应该有不同的借阅规则。第四,缺乏激励机制。国内高校图书馆缺乏相应的对读者的激励机制。当前的等级的固定化等级权限划分不利于鼓励读者积极利用图书文献。如对于文献使用率较高的读者,缺乏相应的鼓励措施,无法进一步满足他们对文献的需求,而对于文献使用率较低的读者,缺乏相应的鼓励措施,无法进一步提高他们利用文献的积极性。由此可见,造成国内不合理的借阅服务机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我们逐一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三、动态借阅服务方式的探索

(一)确定读者的借阅需求

第一,影响读者图书借阅需求的有关因素。一般来说,读者需求主要与读者就读的专业类型、读者性别、读者的受教育程度等因素有正相关关系。从专业类型上看,教育、政法和心理等专业的文科生比数理化等专业的理科生的需求量要大。从总量上来看,一般文科生的借阅量是超过总借阅量的一半以上,因此我们可以得出文科生的借阅需求比理科生大的结论。从性别上看,一般来说女生的借阅需求量要比男生大,主要原因是女生一般就读文科类专业比较多,而文科类的借阅需求量普遍较大,男生则是理科生比较多,借阅需求量较小。从教育程度上看,一般来说,由于研究生需要做学术研究,因此研究生的借阅需求要普遍高于本科生,而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图书借阅需求量一般要比大四的借阅需求量高,主要原因可能是大四学生一般处于毕业找工作的状态,对图书需求量较小所致。第二,影响文献需求借阅量的相关因素分析。影响文献需求量的因素主要有文献的专业类型和文献的时效性。从专业类型上看,文学类的图书借阅需求量相对最大,不同的专业的读者对文学类的图书都有一定的借阅需求,而其他类的图书借阅需求量相差不多。另外,时效性也显著影响着读者对图书文献的借阅需求量,一般读者更倾向于借阅新书。第三,其它影响借阅需求量的因素。如果图书文献能充当一般的专业教学参考书来用,那么这本书的借阅需求量就比较大。另外,读者个人文献利用能力和习惯也会影响借阅需求。由于不同的读者对于文献的利用能力不同,有的读者更倾向于阅读纸质文献,有的读者则会倾向于阅读电子文献,因此不同的读者的个人利用文献的能力也影响着图书文献的借阅需求。

(二)动态借阅服务的具体服务方式的完善

第一,读者借阅时间的完善。完善动态的借阅服务机制,首先需要科学划分借阅时间。一般来说,高校图书馆的每学期的图书流通一般具有有一定的规律,其图书流通量随着教学周期的变化而变化。一般在每学期的第二个学月和第三个学月会出现图书借阅量的高峰,而到了最后一个学月图书借阅量会骤降。因此高校图书馆应该以学期为单位,确定读者的核心借阅时间,并在核心借阅时间增加读者的借阅册数和借阅权限,完善借阅服务。第二,借阅弹性册数制度的完善。借阅册数的确定应以读者的借阅需求和文献利用能力为依据。图书工作人员可以设定专门的读者数据库,数据库记录读者的年级、受教育程度、读者类型、性别以及文献利用历史情况,然后通过读者的借阅参数,通过某种加权公式进行计算,以最终确定该读者的理论借阅需求量,并且依据其理论借阅需求量确定其可借阅册数以及借阅期限。而通过借阅参数的加权计算,可以最终确定部分核心读者,而这部分核心读者的借阅册数和借阅期限就可以相对较多。而对于非核心读者,为了公平起见,图书馆还应该保障非核心读者的最低借阅册数和借阅权限,设定初始借阅册数和借阅期限。第三,文献借阅的弹性借阅期限制度。由于图书文献的构成是多元,借阅需求也是复杂的,所以图书文献的借阅期限应该要有一定的弹性。文献借阅期限的设置文献借阅期限应联系读者需求、图书时效性、图书专业性质、学科专业课程设置情况来确定,防止固定借阅权的滥用造成热门图书文献资源被少数人占用,满足不了其他读者图书借阅需求。图书馆需要对依据读者需求、图书时效性、图书专业性质以及是否属于教参类文献等参数,对热门图书文献作出价值借阅期限评估,价值越大,单个作者的借阅期限相对越短,价值越小,借阅期限相对越长,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每一位读者的图书的借阅权益。

第四,借阅弹性频次制度。借阅频次指的是可以读者可以续借图书的次数。续借制度是对一般的借阅期限制度的补充,但是读者如果滥用续借权限就会导致图书资源的浪费。因此,图书馆需要设定弹性续借制度,原则上读者可以续借一本图书,但是如果有其他读者有对该书的借阅需求,那么读者有义务缩减该书的借阅时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读者的借阅权益。

第2篇

关键词:信度;效度

数据统计分析结果和调查结论的正确性一方面依赖于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统计方法的正确性,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问卷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在进行数据分析之前,我们对采用的三份问卷进行了大量的试调查,目的是设计出合理有效的问卷。

通过科学的统计方法对调查问卷进行信度分析和效度分析,合理设计调查题目,方便我们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以利于提高学术界、教育界、政府、社会对高等职业培训服务社会效果的认识以及进一步改进这种人才培训模式。

一、信度分析

信度[1](Reliability)即可靠性,它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测量时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本研究采用Cronbach a[2]系数来检验“内在一致性”。通过信度分析,可以反映被测特征的真实程度。我们主要在SPSS13.0中采用Alpha值测量问卷项目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信度系数的取值范围为[0,1]),分别计算三份问卷各维度和各问卷总体的Alpha信度系数。主要数据详见表1。

上述结果显示,三份问卷总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均大于0.8,说明问卷有很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评价指标体系很好,问卷整体设计的可信度较高,获得的数据有较强的稳定性,能比较真实地反映被测特征。各维度的信度系数值均在0.8-0.9之间或接近0.8,说明各项目之间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基本上能较好地反映所在维度,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接受。由此我们认为,这三份问卷都有较好的信度,依此调查得到的数据是可信的,对问卷进行的数据分析也是比较可靠的。

二、效度分析

效度[1](Validity)即有效性,它是指测量工具或手段能够准确测出所需测量的事物的程度。效度表明一个研究设计或测试工具实际能测出其所要测的特征的程度(有效性)。通过效度分析,观察测量到的数据是不是能够反映所要测定的特征,也就是依据测试结果所作推论的有效程度。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内容效度和构想效度。

(一)内容效度

内容效度是一个测验实际测到的内容对所要测量内容取样的代表程度,它侧重于测验题目取样的代表性,考查这些题目对所要测量的内容和行为反应测量的有效程度。

本次调查所采用的调查问卷是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有关职业培训专家根据职业培训相关理论和职业培训目的进行设计的,专家们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和讨论,对指标体系和调查表的项目进行修改,最终通过专家组鉴定,形成本课题的调查问卷。这表明,通过科学的问卷编制过程,研究设计中的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都应该得到较好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调查目的与调查内容的一致性。因此,可以认为问卷有较好的内容效度。

(二)构想效度

构想效度是指一个研究对其测定的结果能用它所依据的理论结构予以解释的程度,侧重于一个测验能够准确测量到心理学和教学理论上的某种抽象概念(或理论结构)和特质的程度。在本项研究中,我们主要利用AMOS7.0软件对三份问卷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CFA),来考察每个项目是否测量了某个纬度的特质,检验它与设计的理论模型的拟合程度,以观察该问卷能够准确测量某种抽象概念(或理论结构)和特质的程度。

1.《就业培训》问卷

通过运行SPSS13.0的因子分析可以得出,就业培训问题可以由就业能力、综合能力和发展能力三个因子代表。假设这几个潜变量都相关,设定其理论模型(见模型图1)。用收集来的数据对其进行模型拟合。

运行Calculate estimates命令,分别计算出各问卷的因素载荷系数(Standardized Regression Weights)和验证性因素分析拟合结果。具体数据见表2。

三份问卷因素载荷系数均在0.4以上,这说明这些项目能较好地测量它所在的维度。

《就业培训》模型拟合指数显示,比较拟合指数(CFI)和非赋范拟合指数(TLI)值均大于0.88,这表明整体模型拟合还可以。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的值小于0.10,也是可以接受的。卡方与自由度的比值(CMIN/DF)介于2.0~5.0之间,表示模型可以接受。该问卷具有良好的构想效度。

《就业情况》模型拟合指数显示,比较拟合指数(CFI)和非赋范拟合指数(TLI)值均小于0.9,这表明整体模型拟合一般。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的值大于0.10,卡方与自由度的比值(CMIN/DF)介于2.0~5.0之间,表示模型需要改进。

《幸福感受》问卷验证性因素模型拟合结果显示,CFI和TLI值均小于0. 90 ,CMIN/DF大于5.0,这表明整体模型拟合不是很好。RMSEA的值大于0.08,不能接受。《幸福感受》问卷,虽在试调查的基础上作了修改,但问卷结构仍不是很理想,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修订。

以上结果表明,问卷设计需要继续改进,以适应模型计算的要求,但总体来说,三分问卷具有较好的构想效度。

三、结论与讨论

根据总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三份问卷都有较好的信度,问卷可以接受,依此调查得到的数据是可信的,对问卷进行的数据统计分析也是比较可靠的。

从各维度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看,发展能力的Alpha值较低,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题目设置和选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其二,受训者填表时出现不一致现象,应从题目设置和选项上作进一步的修改。

效度分析结果表明《职业培训》问卷的理论模型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抽样数据拟合效果较好,说明问卷的结构设计合理有效,问卷可以接受。所获得的调查数据能够较好地反映调查的目的和要求,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是有效的、可靠的。

信度和效度是评价一个研究设计好不好的两个指标。本次调查问卷是在试调查基础上进行修改的,但修改后的问卷,其结构设计的信度效度如何、各培训项目适用问卷的可靠性怎样?课题组成员可以通过本次调查作进一步的检验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侯杰泰,温忠麟,成子娟.结构方程模型及其应用[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第3篇

一、五定责任制具体内容:

1、定组定员。即把中心整个护理工作分设四个专业组:介护组(特级、一级),自理介助组(二级、三级、弃婴),保洁组,自请专护组。然后根据各专护组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量,合理配置护理工作人员人数和选聘专业组长。

2、定任务定基数。即是根据护理人员配备比例和等级护理要求,合理确定各专业组任务基数。

3、定工作目标。对各专业组提出不同的工作目标要求。一是各护理组必须按护理等级的流程进行规范服务。二是按各人护理岗位职责做好份内工作。三是防止老人褥疮和护理事故发生。四是老人和家属对护理服务满意率达到96%以上。

4、定基本报酬。各专业组凡完成以上任务基数,达到工作目标要求,每人可得基本报酬;即中心确定的工资加上基本福利。

5、定考核奖惩。如超出护理任务人数的护理费收入部分作为绩效奖金,由组长根据组内人员的表现按月进行奖励。凡完不成任务基数则采取减员或相应扣除所得报酬。凡受到处罚的人员,其处罚金和涉及的扣款,在当月超收奖金中予以扣除。

二、五定责任制实施的基本原则

在五定责任制实施过程中,该中心注意把握好以下原则。

1、奖金总额控制原则。中心以07年度局核发给中心的奖金总额为基数,根据护理人员的奖金实发数额为依据,把50%的奖金额度分解到各专业组,落实到具体业务中。这样既不会突破局核定计发的奖金总额数,又结合每人工作绩效拉开了奖金差距。

2、多劳多得的原则。五定责任制中合理确定基础任务后,超基数部份才能获得奖金分成,工作做得越好越优,他的业务量才能越大,业务增加,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每个人工作量增加,工作量越大,奖金分成越多。

3公开透明原则。五定责任制在职工会上予以公开,每月月底有财务会计会同护理科和各护理组按实结算,结算兑付情况进行公布。

4、坚持标准确保质与量统一原则。为了防止为获得奖金只追求量的增加,而影响服务质量,由质监科、护理科对各护理组的工作流程和规范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对各护理组的工作量作了最高工作量的限制,寄养人数达到上限时必须增加护理人员。在五定责任制运作下确保服务质量。

5、奖罚分明的原则。对专业组超额绩效奖每月底及时结算兑付。对局系统确定的工作责任制的26条扣分内容和中心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适时检查,凡违反制度一经发现在本月绩效奖结算一并扣除。

三、五定责任制的实施带来五大明显变化

一是长期形成按人员性质平均分配的思想观念得以冲破。刚开始有人认为,事业单位报酬分配是上级规定的,对五定责任制存在疑虑,通过层层发动,个别谈心,统一思想,认识程度不断提高,都能自觉地融合到五定责任制中,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

二是工作责任性、主动性、积极性得到了发挥。实施五定责任制后,工作责任性得到了不断加强,积极性空前高涨。由于跟既得利益挂勾,为了使老人安心入住,更精心搞好服务,更主动接受介护老人,提高了工作效率,这样既提高了个人收入,又减轻了中心增加人员的成本。

三是专业组之间,护理人员之间拉开了分配距离。多劳多得,做好做优多得,已形成大家的共识,改变了原来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差一个样。经过几个月的实践,护理组之间,护理员之间绩优奖的收入差距已拉开了好几百元。

四是老人满意度不断提高。因为老人满意度是考核护理人员的重要指标,护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性、主动性、积极性在不断增加护理工作量的同时不断提高了服务质量,老人对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

第4篇

1 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县已初步建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农业服务机构为主体,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经管理、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农民科技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管及农业信息、流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的市场化、现代化进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建立了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体系;组建了服务功能比较健全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培育了形式多样的民间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金融等其他服务组织在农村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日益明显。

2 当前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不健全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给农民提供的服务还不够健全,很难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乡镇一级农技推广等服务机构工作任务的公益性和经营性没有明确的界定和区分,公益较少,服务功能弱化,加之农民主动接受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大多依赖传统经验和习惯,致使农业社会化服务效果不够明显。

2.2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制度尚不完善

2.2.1 经费紧张 农业公益性机制运行不畅,经费保障力度不够,有的基本处于无经费的状态,工作正常运转困难的现象突出。

2.2.2 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有的技术人员学非所用,有的非农业专业人员比重大,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和知识老化。

2.3 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农业支撑和保护基础比较薄弱

2.3.1 资金投入不足 尽管我县农业投入较之以往有一定增加,但仍难以满足当前农村发展的新需求。

2.3.2 产前、产后服务滞后 售后维修服务、技术服务等不完善,影响了农机化效益的充分发挥。

2.3.3 农户生产资金比较困难 特别是大额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2.4 农村服务组织项目匮乏

我县各类合作服务组织在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发挥了一定作用,延长了农业产业化链条,但在发展中普遍存在周转资金困难、规模小。

第5篇

调查表明,入世后,广大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要求更为迫切,其内容也更具广泛性和多层次性。

1、对提供销售服务,广大农民表现了一种近乎超常的渴求。由于多年来受农产品“卖难”的影响,许多农民迫切需要社会提供及时而有把握的销售服务。他们最希望:(1)提供“订单”,帮助农民按照合同生产,特别是帮助农民销售产品;(2)建立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帮助农民直接销售产品;(3)国家扩大农产品收购量,缓解“卖难”压力;(4)可以或个人直接上门收购农副产品,尽量拓宽销售渠道。

2、对提供信息服务,广大农民有不少新的要求。调查表明,许多农民除了希望社会多提供农产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等信息外,更希望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服务:(1)生产项目信息,提供符合自己实际的致富信息;(2)打工信息,到何处打工既保险又挣钱;(3)种植业结构调整信息,种什么才有市场、有销路;(4)农副产品销售信息,到何处能卖掉并且能卖上好价钱。

3、科技服务仍受农民普遍欢迎,但他们更希望得到一些有关“新、奇、特”方面的科技服务。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讲,他们基本掌握了一些常规科学种、养的知识。眼下他们非常希望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多提供一些“特色”科技服务。如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绿色食品等。希望据此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

4、对资金服务,许多农民极为关注的是能得到更多的优惠贷款。据群众反映,现在贷款的条件比较宽松,只要有几户担保就可以贷到小数额的贷款,并且可以满足春耕生产的需求。但是,有些农民也反映,相当数量的农户已有能力依靠自有资金或相互拆借,从事基本的生产特别是春耕生产,他们需要的是社会能够提供更多的资金尤其是低息或无息贷款,从而低成本地上一些新项目,加快自我增收的步伐。

5、对物资服务,大多数农民关注的焦点已转向价格和质量。相当多的农民认为,现在是“买方市场”,不是你去找农用物资,而是农用物资找你。只要有足够的资金,你就可以买到任何你所需要的物资产品。他们对购买农用物资只关心两个问题:(1)价格问题,希望能够买到便宜的产品,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农产品竞争力;(2)质量问题,农民最怕买到的产品质量差,尤其是种子、农药。对此,他们希望政府和社会,一是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农用物资,特别是化肥、柴油等乱涨价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假、打劣的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纪案件,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6、对政策服务,广大农民对国家能够提供保护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调查感到,现阶段的农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渴望国家和各级政府提供一些政策,体现在四方面:(1)加强对农业的支持政策,特别是有利于粮食主产区农民增加收入的政策;(2)加强对农产品的宏观调控,对进口农产品实行总量控制,减少国外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3)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问题,科学实施,调整就调成功。调整就调出效益;(4)尽快出台有利于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大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民与国际市场的有效对接。

7、对法律服务,外出打工经商群体的要求则相对更强烈一些。由于近年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并且开始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在调查中我们也感到,那些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对社会是否能够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则更关注一些。这是因为他们生活在一个陌生的世界,是一个弱势群体,受到的不法侵害(如领不到工资,工伤无人管),就相对多一些。所以,这一群体迫切需要各级政府特别是法律为他们撑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8、对文化服务,一些青年农民表现了比较浓厚的兴趣。调查中,不少年轻人反映,现在的农村文化生活比较单调,除了看看电视、玩玩麻将,能直接参与的文化娱乐活动几乎没有。他们非常希望:(1)城里的剧团经常下乡来演出;(2)能够经常组织农村青年开展一些文化娱乐活动;(3)有关单位多捐献一些报刊、书籍,成立村级图书阅览室。此外,一些农民还希望政府和社会多提供一些管理服务、公益服务等等。

二、我们的服务离农民的要求有多远

对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农民是否满意?哪些方面满意?调查表明,农民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达到比较满意程度的不足10%,50%以上的人表示不满意,表示满意的几乎没有。但不少农民对报纸、电台、电视台提供的信息总量,农业科技人员下乡传授科学技术,政府和金融部门提供的优惠贷款和专项资金等服务内容和项目表示了一定程度的满意。在问及对政府、集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服务,你最信赖谁?大多数人选择了“政府”,说明了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造成大多数农民对社会服务不满意的原因,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服务内容单一,满足不了农民的需求。调查中发现,现阶段的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包括物质内容,也涉及到精神内容。但实际我们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却非常少,质量也不够高,很难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服务缺乏针对性,让农民感到无所适从。有些部门和组织向农民提供的服务内容比较空泛,缺少针对性。比如调整产业结构,有些基层干部包括一些领导部门向农民提供的信息是:市场上需要什么,就种什么,养什么。但市场上究竟需要什么,又谁也说不清楚。三是服务不够及时,滞后于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种什么、养什么才有市场?有什么新品种,用什么新技术,才有效益?这一系列内容是本该在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前就向农民提供的,但恰恰在这方面做的很不够。在农民苦于不知种什么的时候,我们提供不了新品种、新项目;在农民苦于不知怎么种的时候,我们还是提供不了新办法、新措施。四是服务力量薄弱,导致服务体系“断层”。从领导来讲,目前究竟是哪个部门,哪级组织负责管理和指导农民服务?是农口各部门还是各级党政组织?似乎大家都在管,又好象谁也没有管。从服务组织来讲,“官办”的有钱养兵,无钱打仗,不能直接服务到户;“民办”的素质参差不齐,且数量有限,难以从事大规模的社会化服务。五是服务效果不够好,在农民心目中信誉较低。有些服务组织商业化倾向太严重,甚至不讲职业道德,对自己有利的就强迫提供服务,对自己无利的就拒绝服务,更有甚者当面撕毁合同,置农民利益于不顾。

第6篇

调查对象 安徽省市辖区、县级市的城区所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调查方法 对全省44个市辖区、5个县级市的城区所辖82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以市辖区(县级市)为单位汇总,经数据整理、逻辑核查后,进行统计分析。

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举办主体、服务人口、纳入医保定点单位、业务用房来源以及设备设施等基本情况。

结果 ①概况:安徽省辖17个市、56个县、5个县级市和44个市辖区,2005年底总人口为6515.5万,其中市辖区和县级市的非农业人口为854万。截至2007年3月,该省市辖区和县级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24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2个,站672个,覆盖城区人口498.9万。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举办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私营所占比例约为62.8%。而同期卫生部妇社司调查资料显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主体政府及所属医院、企事业单位、私营/个体所占比例分别为72.16%、17.87%、9.97%;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政府及所属医院、企事业单位、私营/个体所占比例分别为42.15%、19.73%、38.12%。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私营/个体举办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情况:本次调查的82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有400个,平均纳入率48.5%,其中15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被纳入医保定点单位的有125个,纳入率82.2%,67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纳入医保定点的275个,纳入率40.5%。从调查结果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率明显高于社区卫生服务站。从地区上看,该省17个地级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纳入医保率差别很大,合肥、马鞍山和巢湖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率较高,分别为89.4%、84.6%、100%;毫州、蚌埠、芜湖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率较低,分别为4.7%、9.6%、4.3%。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情况: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435 657m2,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建筑面积1834m2,站平均建筑面积234m2,分别超出国家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0m2,站150m2)83.4%、56.0%。但从业务用房来源情况看,71.2%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系租赁业务用房,其中自筹全部租金的占95.2%。社区卫生服务站租赁业务用房的比例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分别为78.57%、38.81%。2003年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现状中部地区调查数据显示:业务用房来源无偿使用、自购、租用、其他分别占24.18%、34.07%、34.07%、7.68%,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来源无偿使用、自购、租用、其他分别占14.55%、10.80%、71.83%、2.82%。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来源情况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基本一致,租赁用房比例略高于平均水平。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设备配置情况:对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本次调查选择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18种设备,其中10种基本医疗设备包括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妇科检查床、显微镜、B超、离心机、血球计数仪、生化分析仪、简易手术设备、恒温箱,8种社区常用设备包括血糖仪、针灸器具、可调式输液椅、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康复器材、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出诊箱;社区卫生服务站的10种常用设备,包括心电图机、血糖仪、出诊箱、急救箱、供氧设备、针灸器具、消毒灭菌设施、电脑及打印设施、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和康复器材。调查数据显示完全拥有上述18种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个,占25.0%。在基本医疗设备拥有方面,全部拥有、拥有6~9种、拥有1~5种的中心分别占48.68%、38.82%、12.5%:在社区常用设备拥有方面,全部拥有、拥有5~7种、拥有1~4种的中心分别占30.92%、42.76%、26.32%。表明相对于基本医疗设备来说,适合社区卫生需要的设备如电脑、出诊箱、健康教育影像设备等尤为缺乏。调查还发现完全拥有上述10种设备、拥有7~9种、拥有4~6种、拥有1~3种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占32.89%、32.44%、26.93%、7.74%,社区卫生服务站常用基本设备缺乏现象仍然严重。

讨论

通过对本次全面普查结果的分析,笔者认为该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条件比较薄弱,下一步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条件较差 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租赁现象严重,这直接引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营成本增加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不稳定性,并最终导致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因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长足发展必须要妥善解决其业务用房问题。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设备,如用于健康教育的相关器材、用于上门服务的出诊箱等的严重缺乏,也阻碍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的开展。借鉴先进省、市的发展经验,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条件: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添置必备的基础设备;二是采取卫生部门参与新建小区审批的办法,实现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和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解决新建小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问题;三是全面推开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项目,政府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数量、质量等进行补助,以此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

第7篇

为了了解广大残疾人朋友对社会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看法,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请您就以下问题谈谈您的看法和建议。请直接在您认为合适的选项上打勾,如果选择“其他”,请将您的答案填写在“其他”后的横线上。此次调查问卷将抽出100份给予奖励。谢谢合作!

个人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_乡(街道、镇)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残疾类别:________

1.您最关心的社会保障措施是哪方面的?

A社会保险 B 社会救助 C 社会福利 D 慈善事业

2.[农村]您是否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

A 是B 否

3.[农村]您是否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A 是B 否

4. [城镇职工]您参加以下基本社会保险情况?(多选)

A 基本养老保险B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C失业保险

D 工伤保险 E 生育保险 F 无

5.[城镇居民] 您参加以下基本社会保险情况?(多选)

A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B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C 无

6.您个人是否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A 是 B 否

7.您或您的家庭需要以下哪些救助?(多选)

A 生活救助 B 教育救助 C 医疗救助

D 康复救助 E 就业援助 F 不需要

8.对于目前的特殊教育体系,您认为有哪些地方亟待改善?(多选)

A 教育内容 B 师资质量 C 校舍环境

D 教学方式 E 其他

9.您为什么没有继续升学(大学专科以上)?

A 家里无能力支付学费

B 因学校限制身体条件无法升学

C 因学校没有无障碍设施

D 个人不愿意继续升学

E 其他

10.您接受过哪些就业服务?(多选)

A 失业登记 B 职业能力评估 C职业技能培训

D 职业技能鉴定 E职业介绍 F职业指导

11.2008年至今,您接受过几次职业技能培训?

A 0次 B 1次 C 2次 D 3次或3次以上

12.您对目前接受的就业服务满意吗?

A很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3.您有过几次就业机会?

A 0次 B 1次 C 2次D 3次或3次以上

14.您的单次就业时间最长多久?

A 1个月 B 3个月C 半年D 1年及1年以上

15.您对目前收入的满意度?

A 很满意 B 比较满意 C一般 D 不满意

16.您是否愿意接受托养服务?

A 愿意 B 不愿意

17.如果选择托养方式,您最愿意选择哪种?

A 集中托养 B 居家服务

18.您得到过哪些方面的康复服务?(多选)

A 康复治疗 B 功能训练 C 辅助器具配置

D 心理疏导 E 康复知识普及 F 无

19.您正在使用的辅助器具的效果如何?

A 好B 较好C 一般 D 无效果E 没有使用

20.您对目前接受的康复服务满意吗?

A 很满意B 比较满意C 一般D 不满意

21.您所居住房屋的建筑结构?

A 钢筋混凝土B 混合结构 C 砖木结构

D 木、竹、草结构E其他

22.您对目前所居住房屋的满意程度?

A 很满意 B 比较满意C 一般D 不满意

23.您的家中是否有无障碍设施?

A 有 B 没有

第8篇

1烟台市农村社会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分析

1.1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在此次调查抽选的十五个村子里,全部拥有自己的健身路径器材,村庄五百米内均有篮球场或者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虽然这不能代表全部的烟台市农村社会体育发展状况但也间接地反映了随着烟台市经济的不断发展,烟台市农村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逐渐完善。据统计烟台市各县市区半数以上实现“五个一”工程(即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健身馆、一个中型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一个游泳池或室外篮球场)。烟台市已建省级或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基地)14个,目前5964个村安装了基本的健身体育器材,占行政村总数的90.1 %;据专业机构数据显示,烟台市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 2平方米,并形成了“十五分钟健身圈”。烟台市80%以上具备场地建设条件的行政村安置了健身器材。当今社会便捷的交通使得烟台体育公园、健身中心等这类大型专业体育场馆也成为部分农村居民的选择。

1.2社会体育服务项目发展

烟台市政府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体育在施行《全民健身条例》的同时也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出台《烟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其中农村社会体育公共服务占主要部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也加大了对基层落实的监管。目前烟台市已建成全民健身活动站点3681个,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的场地设施对外开放为周围村镇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与场地服务;通过政府、企业、体育组织等进行体育活动的组织开展,不仅能丰富农村居民的闲暇时间,还可以增进村民对农村社会体育的认识;虽然无法实现各个村落建设独立的体质监测站但全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定期对农村居民实行体质监测活动,以确保对烟台市农村居民健康状况的掌握,方便有效提供科学的健康指导和服务;烟台市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已超过一万人,并在各村落设置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并配备便携式音箱。

1.3社会体育人才队伍培养

调查过程中,烟台市农村居民对于社会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最为迫切的是体育健身咨询和指导,超过六成居民把它放在首位,主要原因是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有限,各种媒体信息复杂混乱,巫需科学的健身指导和咨询。这使社会体育人才的培养尤为重要。烟台市农村社会体育人才的培养主要是针对一些体育爱好者以及政府部门人员,培养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体育管理人才工作于日常的社会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科学指导、活动规划等工作,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已经达到1 lays人,目前体育人才的培养依托高校、业余体校、体育单项协会、俱乐部等建立培训基地,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左右。

2完善烟台市农村社会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2. 1提高农村居民对社会体育的认知程度

针对农村居民对于社会体育的认识并不全面,许多居民还存在一些旧思想老观念,为了更好的建设农村社会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农村居民对社会体育的认识,了解农村社会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思想上重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资料、专家下乡宣讲等形式积极宣传政府有关政策文件,提升农村居民认识。组织村民骨干进行农村社会体育的实践和宣传,通过实践效果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进来。

2. 2针对不同人群需要,多样性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

根据各年龄段人群的不同需求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体育活动,鼓励村落以及各类体育组织举办运动会,在举办竞技类运动会的同时也要注意开展心理趣味运动会,增加更具娱乐性以及体现团队协作的项目,并在比赛中互相学习与交流;可举办篮球等体育项目的联赛,通过村镇组织比赛选拨出优胜队伍,进行决赛,利用常态化的赛事举行促进社会体育持续有效发展;各村镇适时举行以家庭为单位的体育活动,增进家庭内部交流以及增进邻里间互相了解。

2. 3加大资金投入,重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有关部门要从统筹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大农村社会体育公共服务的资金投人,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加快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为烟台市农村居民提供必要的器材和场地设施。针对农村社会体育公共服务的场馆建设不足现象,在村落聚集地建设基本体育场馆,为各个村镇配备基本的健身路径以及篮球场地。根据各个地区较为聚集的体育活动配置相应的器材工具。

2. 4健全农村体育组织服务体系,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烟台市的社会体育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健身俱乐部以及各类体育组织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农村社会体育的建设还存在很大的不足,缺少针对农村的体育组织服务,大多的体育活动还是靠政府组织,缺少灵活性。应该加大民间体育组织的建设,通过民间体育团体组织村民开展定期的体育健身活动,并通过开展各类体育赛事加强村民以及组织之间的交流学习。

2. 5加强农村社会体育人才培养,提升服务水平和宣传力度

针对农村社会体育人才的数量不足、专业素养不全面完善等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农村社会体育人才队伍,根据各村镇农村居民人数配置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强社会体育人才的培养力度,依托体育学院、业余体校、俱乐部等部门进行专业培训,利用专业人才进行县市区的全覆盖,定期进行审查考核,对达到要求的进行级别提升,对未达标的进行相应处理;加大对社会体育建设作用以及意义的宣传力度,提升居民体育锻炼意识,对居民进行定期的健康知识讲座,创立专门的服务网站进行健康知识更新以及疑难问题的解答;对于社会体育活动开展卓有成效的村庄和城乡进行表彰,对突出个人进行嘉奖,将社会体育开展状况列人当地政府官员政绩的考核范畴;鼓励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健康人社区”,活动,针对不同人群印制健康指导资料,对于不科学的健身习惯应该及时制止并纠正。

第9篇

[关键词]

高校图书馆; 社会服务; 台湾地区; 校外读者

[中图分类号]G252[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41(2012)05-0054-03

“大学图书馆的资源应在满足本校读者需求的前提下,努力向社会开放。”[1] ——2005年7月8日在武汉大学举办的“中国大学图书馆论坛”上通过的《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以下简称《武汉宣言》)中指出: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量剧增,大学图书馆耗费巨资购买各类文献资源,仍难满足本校读者的需要,所以各馆之间要采取各类措施进行资源共享;同时面对社会的资源需要,要竭尽可能对校外读者进行多种资源服务。

在《武汉宣言》的号召下,我国大陆有很多大学提供了对社会读者开放的服务,但是这些服务并不完善,比如管理制度不规范,服务模式过于单一,等等。基于此,笔者通过访问大学图书馆网站的形式,对比了大量海峡两岸大学图书馆对社会开放的内容、形式和规章制度,以期探索改善我国大陆地区大学图书馆对社会读者提供开放服务工作的措施。

1 调查数据情况说明

选取台湾地区大学排名前20位的大学图书馆[2] ,大陆地区选取96所“211工程”大学图书馆,经过对图书馆网站进行全面调查,台湾地区大学图书馆中有3所大学没有直接对外服务,有1所大学网站不能打开,其他16所大学均有对外开放链接和使用说明,在调查的大学数量中对外开放程度达80%。大陆地区有30所大学图书馆有相关对外服务说明,所占调查大学数据的31.3%(注:此数据收集仅包括有明确对外读者和对外服务链接)。

2 海峡两岸大学图书馆对外开放内容比较

2.1 对外开放对象比较

台湾地区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一般包括:校友、其他大学学生与科研人员、图书馆协会成员、教职员工家属、大学所在社区人员和一般社会人员等。其中,校友是大部分大学较重视的对外服务对象,这在服务内容和收费中都有体现。台湾地区图书馆联盟发达,不同行业图书馆组成的图书馆联盟几乎遍及台湾各地。在这些图书馆联盟中,大学图书馆之间以校际合作和馆际合作等形式出现的图书馆联盟占有较大比重。这类图书馆联盟的建立,为不同学校师生相互利用其文献资源提供了较好的途径,也是一种对校外读者的开放方式。

我国大陆地区大学图书馆通常将校外读者分为与本校有协作关系的大学读者和其他校外读者两大类。极个别的大学图书馆专门提供针对校友的服务。清华大学图书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图书馆、天津大学图书馆、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都拥有与本校有馆际互借合作关系的其他大学读者,北京大学图书馆专门针对与本校有合作研究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读者提供借书服务,浙江大学图书馆把校友作为校外读者。

2.2 对外服务内容及模式比较

台湾大学图书馆对外开放提供的服务包括到馆文献阅览、借书、复印及打印、馆际互借、电子资源检索等。到馆文献阅览是一项基本服务,其他服务内容针对不同群体的开放对象有所不同,如辅仁大学图书馆、台湾海洋大学图书馆、台湾科技大学图书馆针对交换馆可以办理借书证,中原大学图书馆所在社区内人员可以由社区担保申请办理借书证和对合作馆读者互换借书证,淡江大学图书馆只针对校友这一群体提供对外借阅、复印等服务,台湾大学图书馆和元智大学图书馆对所有的校外读者均提供借书服务,而阳明大学图书馆、东海大学图书馆、中兴大学图书馆、台湾“中山大学”图书馆只提供馆际互借。

台湾地区的大学图书馆联盟比较发达。成立于2002年10月的台湾联合大学系统(UST)由阳明大学、台湾“中央大学”、交通大学和台湾“清华大学”四校组成,四校图书馆之间相互开展图书代借代还服务,还可凭师生证到其他学校自行免费借书。[3]台湾大学图书馆与台湾师范大学图书馆开展联合服务,提供两校专任教师及在校博士班一证通用图书借阅服务。[4]台湾科技大学图书馆与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政治大学、台北科技大学、大同大学、澹江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世新大学、海洋大学、台北医学大学、东吴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台北商业技术学院、台北市立教育大学、中原大学、台湾“中央大学”、空中大学等学校的图书馆签订“图书互借协议书”互换借书证,提供图书互借服务。[5]发达的图书馆联盟扩大了大学图书馆服务的范围,也有效地提高了文献资源的利用率。

第10篇

[关键词]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社会服务职能;调查

[中图分类号] R64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3)33-0147-02

200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高等学校本科生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文件明确提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示范中心服务地方社会,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重要意义”[1]。近年的资料显示,尽管各地医学院校实验教学中心在条件和管理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关于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和科研的报道较多,但未见其社会服务职能的研究报道。我校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于2009年获批为“省级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已形成了以护理为特色的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2]。笔者以我校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主体,对省级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社会服务职能进行了调查研究。

1研究方法及对象

1.1 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自制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

1.2 调查对象

对医学院校师生、医疗机构和社区机构相关人员共发放调查问卷180份,收回有效问卷172份,有效率95.6%。在此基础上,借助我院近年与国内、国际交流活跃的有利条件,对周边机构如荆州市社会福利院、社区医疗中心和国外如美国Salisbury大学、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意大利Turin大学、英国Worcester大学等机构的专家进行了访谈。

1.3调查内容

调查和访谈主要包括8个封闭型问题和一个开放型问题。主要包括中心开展社会服务职能的必要性、独立性、中心社会服务职能的作用、开展社会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优势和存在的问题等。被调查者可根据其自身经验对中心开展社会服务提出建议。

2调查结果

2.1 中心开展社会服务职能的必要性和独立性

50%被调查者认为中心开展社会服务职能很必要,认为必要、无所谓或不必要的分别为31%、17%和2%。46%被调查者认为中心应该和高校共同承担社会服务职能,37%认为中心的社会服务职能必须附属于高校完成,13%认为中心可部分独立完成,4%认为中心可完全独立完成。

2.2 中心社会服务职能的作用

被调查者认为中心的职能和高校的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密不可分,但与地方高校将培养地方所需人才作为第一大职能有所不同的是,中心社会服务职能依其重要性依次为:为学科科学研究提供场所和技术、利用自身优势为地方社会提供直接服务和服务地方教育教学。

2.3 中心社会服务职能的内容、形式和辐射范围

中心社会服务职能的内容按重要性排序,前三位分别为社区培训、资源共享和科技创新;其次是人才培养、信息咨询和文化活动。中心开展社会服务的形式主要为技术服务、学历或非学历培训及资源共享;其次为科技研发、产学研合作、信息服务和社区活动。38%认为社会服务范围应在本省内,33%认为应服务于国内,28%认为仅服务于本市,1%认为服务范围可以辐射到国外。

2.4 中心开展社会服务职能的优势和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中心开展社会服务职能的优势主要在于设备先进、上级重视和制度完善;其次分别是自主性强、服务意识、有成果优势和科学管理。另外还有个别被调查者认为其优势在于中心具有权威性,易引起社会的响应。中心开展社会服务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依次为资金不足、主动服务意识不足、教学任务重、制度不够完善、该职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人员不足、无自和利润低等,从而制约了中心开展社会服务。

3 讨论

第11篇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我省城市社区中医药发展现状笔者实地走访调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为我省城市化进程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现实依据。

资料与方法

调研对象:根据调研课题实际要求在安徽省范围内选定7个专题调研城市:合肥市阜阳市滁州市淮北市芜湖市安庆市黄山市进行了具体细致的专题调研工作。

调研方法:①问卷调查:针对不同人员设计了种问卷。问卷1:针对社区卫生机构管理人员;问卷:针对医疗一线从业人员;问卷:针对社区群众研究他们对中医中药的认知情况。②现场访谈:对专题调研地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问式调查通过到政府相关部门走访并归纳整理总结出的调研结果。

统计学处理:调查表经过复核后采用EpiData软件进行双重输入并按15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对。用P1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其中城市社区中医医疗机构开设率比较、群众对中医药的选择度情况比较等采用检验显著性水准设为5(双侧)。

结果

本次调研发放问卷5份收回有效问卷99份其中专题调研地15份抽样调研地68份有效率95。99份调查问卷中问卷1 份(1);问卷 156份(5);问卷 197份(5)。

城市社区中中医机构设置及设备配置情况:①中医医疗机构在城市社区中设置情况:通过对调研专题地的走访调查在仔细分析了调研资料后可以发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设了中医相关科室科普及率9以上平均97(/)。②中医设备在城市社区中配置情况调研资料显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设备配置情况率不高配置种类较少常用设备配置率在5以上而肢体康复器、训练用扶梯、中药熏蒸仪、经络治疗仪等设备配置率较低。

中医药服务在城市社区的开展情况: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设了中医科或提供一定的中医药服务总体开展率较高;但超过6(17/85)的被调查者表示所在单位的中医药服务开展效率不高中医药机构西医化比较严重。①临床诊疗方式上中医诊疗开展率较低。运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单纯使用西医治疗的占到单纯用传统中医治疗的仅。这反映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西医“一家独重”中医西医化现象比较严重。②中医药服务人群覆盖面上服务对象覆盖面相对较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最近1周中医内门诊患者中老人、中年女性、儿童85其他人群仅15。③中医药参与社区“六位一体”服务体系上地区差异明显:通过对调研专题地的走访调查不同地区之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六位一体”服务开设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讨论

建议与对策探讨:①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促进城市社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政策抢抓机遇促进城市中医药事业跨越发展。在今后的城市社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安徽省在《“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中心中医科1达标”等文件精神。由此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中医药进社区必将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②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完善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我国城市卫生体系的基础拥有综合、连续、经济、方便、可及性高这些不可替代的优势。构建完善的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社区中医药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充分发挥辖区医疗卫生资源较为丰富的优势。在城市辖区公立卫生机构基础上鼓励企业、民营兴办中医诊所。加强内部管理实施中医药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有效规范化地管理是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保障。③突出中医药优势发挥中医药特色示范区作用:加强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特色疗法保证居民中医药需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完善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促进社区中医药服务发展继续创建示范区活动以市为单位创建让一批确实具有示范作用的单位真正起到领头羊的作用。④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城社区中医药队伍建设:中医院校-社区共建中医药发展基地保证中医药人才质量与数量。加快实施订单定向免费中医学生培养及落实不断加强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院校在校学生的社区卫生实践为医学生毕业后实施临床预防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奠定了基础。加强中医药科研型社区卫生建设。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我国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实施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也是顺应当今世界医流必能孕育出新的生命焕发出新的生机。

参考文献

1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N].中国中医药报,1.

第12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志愿服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1]。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种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志愿服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及践行有着重要价值和意义。近年来,高校青年志愿者活动蓬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了解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看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以及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进一步探索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培育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路径,强化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功能,进而实现大学生认同、内化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赣南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200份,有效问卷200份。

1.2 研究方法

课题组根据当前志愿者活动情况,自拟《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调查表》,根据统一要求培训调查员,讲明调查方法,要求被调查者单独认真填写。调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目的、形式、次数、对自身精神素质的影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你心目中志愿者服务的本质等。从而掌握大学生对志愿者服务的认识。同时对一些典型个案进行座谈,了解并获取直接资料。

2 调查结果分析

2.1 参与志愿活动的形式

我校志愿者活动形式主要包括到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服务;探望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于志愿者日、艾滋病日、消防日、世界卫生日等在市内做宣传活动;组织学生献血;利用所学知识在社区开展义诊活动等。

2.2 参与志愿活动的次数

绝大多数志愿者成员每年参与志愿活动的次数在2-5次,占样本总数的71%,仅有31个同学参与活动的次数是6-10次,占比15.5%,参与频率骤然减少,说明大学生在参与该活动缺乏主动意识,从事常规服务较少。

2.3 参与志愿活动的目的

大学生参与志愿活动的目的主要包括:锻炼自己(32.5%),丰富课余生活(21%),服务他人(17%),响应号召(10%),奉献精神(8.5%)等,也有部分同学目的不明确(2%)或为了考评加分(9%)。

2.4 参与志愿活动的收获

多数同学认为参与志愿活动可以培养个人能力;加强对社会的了解,增强社会经验;使自己的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精神境界;也有少部分同学觉得没有收获。

2.5 参与志愿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某些活动如去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条件艰苦,环境差,让部分同学产生消极思想;参与志愿活动会占用大量的学习时间和课余时间,同时耗费精力,有些同学为此放弃;学校支持力度不够,经费紧张,参与活动时缺少必须的设备和器材,使某些活动如医学生义诊等无法进行;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少数同学抱着新鲜好奇的心理参与,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

3 建议

3.1 志愿者应增强自身能力的培养

高校志愿者都是大学生,相对缺乏社会经验及与人沟通的能力,光凭“奉献精神”去从事志愿工作是不够的。尤其是有些志愿活动,需要我们亲自动手去帮助受助人群,比如到敬老院、福利院去照顾老人儿童,去社区开展免费义诊等,因此,志愿者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要,是圆满完成志愿活动的基本保障。

3.2 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宣传,号召更多的同学加入到志愿者活动中

近年来高校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发展,但在志愿者招募、培训、评价、保障等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高校对志愿活动进行宣传和教育的不足,限制了大学生去主动参与到实践中,而且对大学生对事物的认识和责任心的形成是有着影响的,所以,高校通过合理正确的方式对大学生做出引导和相关的教育宣传,这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能够让更多的同学了解“自愿精神与奉献精神”,积极的投身于志愿者活动中来。

3.3 学校应加强资金投入,更好的保障志愿者活动的完成

资金不足是志愿活动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直接导致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缺少必要的器材设备,甚至连志愿者的基本生活及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长期以往使志愿者产生消极心理,志愿活动无法圆满开展。因此,学校加强资金投入,做好后勤保障是志愿服务完成的重要条件。

3.4 加强思想教育,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更好的完成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蕴含着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等价值观念,是广大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种实践,因此也成为培育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选择[2]。在高校志愿服务工作中,学校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导志愿服务工作的旗帜,并贯穿于志愿服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参考文献】

第13篇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实践意义

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判决宣告前由有关部门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背景、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提交到法庭,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人格调查制度。因为人格调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法院的判决前,对行为人的性格爱好、身心状况、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判别被告人的人格状况、测定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对行为人作出恰当处置时参考因素的活动,其本质是强调对犯罪人个体的尊重与关注,强调刑法的实质公正,这与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一致的。

考察域外有关人格调查制度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格调查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人格调查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人格调查需要调查的项目有很多,包括行为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平日及实施指控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这些项目繁多的调查,看起来非常分散与杂乱,实际上,这些调查都是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的,对行为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情况的调查以及对被告身体、性格等自身状况的调查,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在于从各个方面收集和行为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全面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判定行为人的人格。

二是人格调查通常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来完成。对行为人的人格状况的测定与评估,不是把各个项目简单罗列,而是通过由表及里、由表象到实质的调查分析,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心理活动、发展趋势,其调查程序的严谨性和调查结论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调查主体的特殊性。

三是人格调查是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而近年来轻刑化的司法理念,在强调对被告人刑罚个别化的前提下,还要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在这个意义上,人格调查制度就成为量刑、尤其是判处非监禁刑的重要参考因素。首先,该报告是影响合议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拟判处管制、缓刑和免处的被告人。其次,该报告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进行法庭教育的重要依据。只有详细掌握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才能发现教育、感化、挽救该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感化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第三,该报告也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宣判后对未成年人回访跟踪帮教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材料。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市的法律实践

自河南省兰考县法院首创社会调查员制度以来,各地法院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已制度化、规范化。我市法院也在借鉴长宁、海淀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们研究制定了《佳木斯市涉少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10月在全市法院正式实施。主要工作模式是实行庭前调查、参与诉讼、跟踪帮教的“三段式”服务。该《办法》对调查员的职责、义务、工作规程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最明显有别和优于全国其他法院的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调查员的准入设置了目前全国最高的门槛,只有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二十三周岁,从事教育、共青团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力于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诚信记录优良的同志才能够初步进入遴选范围;二是调查员由法院和共青团联合选任和考核,经未成年人及法定人同意以中立的身份开展工作,不依附于控、辩、审任何一方,不得从事兼职的法律工作;三是对当庭宣判缓刑的案件,调查员直接参与宣判后的教育,在第一时间内实现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包片民警、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学校老师的对接,共同制定跟踪帮教措施;四是实行社会调查员有偿服务,除报销实际支出外,根据工作量发给相当于其日工资标准的合理报酬,对表现突出的调查员,每年由共青团组织给予表彰。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核心贵在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在设计这一制度和选择调查员的时候不仅规定了较高的标准,而且把从事律师、陪审、法律援助、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一切有可能与案件或案件的侦察、起诉、辩护、、审理有关的人员排除在外,而且规定了为期一年的考核、淘汰期,以期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

(一)选拔聘任的基本情况

我们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为共青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团市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自2005年6月以来共选聘两批82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选任条件为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团组织中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人士。首批选任的48名社会调查员有11名来源于各县(市)区团委干部,有30名中小学校教师,有7名来自其他机关。其中有30名为我市心理阳光协会成员。社会调查员平均年龄为31岁,其中市区24名,各县(市)区24名,每个县市至少3名。已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再聘任为社会调查员,以上人员均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从事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的经验。完成选聘工作后,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中院与团市委共同下发了文件,对各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做出要求,市中院组织对社会调查员开展了培训,颁发了工作证件。

(二)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况

我们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原则上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全部由聘任制社会调查员负责。开展社会调查首先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开展社会调查的目的、方法和法律依据及后果,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开展调查。对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开展的调查,不作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仅作为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于被告人及其法定人不同意开展社会调查的,由法庭决定是否继续委托开展调查。2006年-2009年8月,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共判处罪犯5983人,其中未成年罪犯620人,其中对365名被告人开展了社会调查,没有开展社会调查的84名,其中法定人不同意的38名,异地犯罪的46名,适用简易程序的14名。社会调查员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或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家庭、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等地,走访家长、教师、亲友、邻居、同事。经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社会调查员可以持证到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员调查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对调查的内容均形成了调查笔录。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调查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成长环境等,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对落实监管和矫治措施提出建议。调查报告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

(三)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情况

法律对于社会调查员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未做规定,我们的做法是要求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在证人席处设置社会调查员标牌,由社会调查员在法庭调查后,法庭辩论之前作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的诉讼参与人,出庭宣读调查报告,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调查报告形成过程的询问。此举主要是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人格证据”使用,避免将社会调查员归于公诉人或辩护人一方,体现其开展社会调查的中立性。在目前审结的案件中,有的诉讼参与人对社会调查形成过程提出问题,但未就报告提出不同意见。在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后,由审判长对报告给予评价,对可以确认的内容予以确认。在庭审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可以引用经确认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支持自己的控辩意见。在最后陈述后,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中的法制教育,也可以参加宣判后的法制教育。

(四)开展社会调查程序及其在文书、卷宗中的体现

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机关起诉书后,根据案情确定社会调查员人选,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聘任社会调查员。辖区各县(市)法院原则上委托本地社会调查员开展调查,市区各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在市区范围内委托社会调查员,每名未成年被告人需由两名社会调查员共同开展调查,多名未成年被告人共同犯罪的,由社会调查员共同对多名被告开展调查。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征得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签订委托书,并由被告人、法定人提供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地址、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式。社会调查员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调查提纲并经合议庭审核后开展调查,调查一般在十日内完成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法律文书不在诉讼参与人中开列社会调查员,但在案件审理过程表述时,简明叙述社会调查员开展社会调查情况。在事实部分的最后一段,叙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常表现等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密切相关的情况,以及实施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论述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观、客观原因及应当汲取教训的内容,一般主要采纳社会调查结论。在对有罪被告人量刑时,可以引用社会调查结论作为参考和依据。开展社会调查的委托书、调查笔录、社会调查报告、帮教意见等均收入卷宗。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立法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调查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一项卓有成效的举措,确实发挥了一定的效用并得到了社会各方的积极评价,但由于我国没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又十分原则,社会调查员制度还存在着诸多法律和实践操作方面的问题和障碍。

(一)社会调查报告是否是刑事证据的问题

多数人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基于人民法院的委托而产生,而且作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之一,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且与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鉴定结论”相似,同时该报告作为一种反映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的文字材料,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证言,只要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笔者认为,调查报告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指证据与案情存在的客观联系的程度,而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涉案嫌疑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对案情本身没有证明意义,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不能属于法定的刑事证据。

虽然社会调查是个新生事物,是我国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但是仍不应有悖于现有的刑法原则和法律规定,调查报告既然不是用以证明犯罪事实,也不是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刑事证据,仅是案外的一些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调查报告的效力夸大化,因此,它不能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二)社会调查制度公正性的保障问题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由于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中存有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方面的说明,且是人民法院据以认定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依据之一和量刑的参考,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或重或轻的伤害,希望法院可以为其讨回公道、重惩被告的因素会影响其对调查报告的认识偏颇,因此,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才能保障社会调查制度实施的公正性。

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第一,确定调查主体是保证调查报告真实性的前提。社会调查员一般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解决未成年人问题经验的品质高尚的人担任,且由法院委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选定,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出现,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第二,在调查方法上,一般由社会调查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所在地以及其他关系地进行调查。实践中,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如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必要时可以各种方法交叉使用,并制成调查笔录,最终制成社会调查报告。第三,法院在开庭前,合议庭必须先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庭审时允许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此发表意见,这样就进一步保证了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三)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问题

我国法律用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进行社会调查,但是对于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说明,到底社会调查员属于何种身份、其法律地位如何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论。笔者认为:首先,社会调查员不是证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是在诉讼程序之外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社会调查员是参加了诉讼以后才了解案件情况的,而且不是客观的真实情况而是法律证据反映的情况,属于法律事实,它和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有本质的不同。有人认为社会调查员属于品格证人,是就被告人的人品、品格出庭作证的证人,但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作证的范围是案件事实,因此,被告人的人品和品格内容不属于证人作证的范围。虽然国外的司法中有品格证人的出现,但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同,比如法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只能就被告人被控事实或者其人格和品格作证”,因此,就被告人人格和品格内容作证的是合法的品格或人格证人,属于证人的范畴。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相应得规定,不能生搬硬套的根据调查的内容将社会调查员认为是品格证人。其次,社会调查员也不是鉴定人。鉴定人是接受司法机关的依法委托或诉讼参加人的委托聘请的专门人员,是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社会调查员调查的是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非案件或者说是案件背景情况,两者的指向和目的根本不同。我国的刑事诉讼是一种等腰三角形关系,控方与辩方居于等腰对角,法院居于顶角居中独立裁判,社会调查员在刑事案件中当然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此,笔者认为由于社会调查员是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因此,不一定非要给其独立的诉讼地位,他可以是属于辅助或者说是服务审判的人员。

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社会调查制度。

(一)通过立法明确社会调查员地位和身份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程序法并没有对社会调查员的出庭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做法主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司法实践应严格依法办事。第一,应从立法上明确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身份,使其选任、职权、责任等方面真正有法可依。第二,主体应当细化,委托关系如何确定,要有法律上的支持,相关的责任要确定下来。第三,保证内容的真实性。第四,设立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程序,脱离科

学方法和程序,内容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第五,要经过质证。总之,明确社会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在将社会调查制度推广到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尽快制定和修改相应的立法。

(二)规范社会调查工作的程序

社会调查虽然有其独立性,但仍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社会调查员的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笔者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措施:1、出具调查函前应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的同意;2、社会调查员前往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罪犯时应由法院人员陪同;3、对调查内容应当制作成笔录,或者用音像资料保存,作为调查报告的依据;4、一个案件应设立至少两名社会调查员,在调查时应由二人同往。

(三)强化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

1、由于目前社会调查员一般是接受法院委托,因此直接的监督应当是人民法院,包括对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的审查,听取被告人、监护人、辩护人的意见并要求调查员作出解释或补充、核实;在开庭时听取诉讼参加人的质询,虽然调查报告不具备刑事证据的性质,但由于其直接关系着量刑,应比照刑事证据在庭审中接受诉讼参加人的质询,但该意见应向法庭发表,社会调查员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在庭审中诉讼参加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告人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或提出实质异议,法庭不宜将调查报告作为量刑参考。

2、聘任单位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措施要加强。如规定社会

调查员定期向聘任单位报告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调查员的不良行为聘任单位有权依取消其调查员身份等。另外,社会调查员还应接受被调查单位的监督。

第14篇

【关键词】大学生 社会调查 工作室 机制

社会调查室是社会科学研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方式之一,在社会调查活动中,在问题的提出、方案的设计、资料的搜集、数据的分析等相关系列活动中,学生可以提高自身综合实践的能力。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主要从增加接触社会的机会、锻炼学生与人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这三方面着手,它采取项目制的工作模式,通过综合开展课题申报辅导讲座、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及科研讲座等一系列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到社会科研实践中。同时,在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作室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对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机制进行研究能进一步发挥工作室应有的作用,更好的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现状

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于2013年3月正式成立,已运营3年多时间。它以创新、科研、实践和育人为宗旨,在培养师生活跃的创造性思维的同时,还培养了学生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及协调合作的团队精神。大学社会调查工作室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增强他们社会参与度,引导其将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室根据这四个目的性,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培训课程。通过工作室的搭建,旨在引导学生在各类创新性竞赛中不断成长,在这个过程中,工作室有大量的优秀作品推选参加各级各类社会调研比赛,近三年取得较好的成绩,其中国家三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3项、省级二等奖3项、省级三等奖3项,一名指导老师被评为省级优秀指导老师。

二、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活动形式单一并陈旧。工作室的活动形式基本上是由答辩会、分享会、规定主题类社会调查问卷设计大赛、社会调查方案设计比赛等相关活动组合而成。在3年建设过程中,活动并无太大变化,也无任何形式上的创新,这些都很大程度降低了学生参与的兴趣。

2、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行为比较被动。学生在社会调查活动中往往较为被动,很难发挥自己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加之工作室的指导老师较少且都为兼职教师,精力有限。久而久之活动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慢慢流于形式,学生就不愿意认真地参与其中。

3、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活动经费缺乏。在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运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经费是制约工作室发展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工作室基本上没有充足的资金给予支持和保障。用于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经费往往是杯水车薪,难以满足学生活动的需要。

4、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缺乏长效性运行机制。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作为一社团组织载体,由学生处、团委、学院等多重管理,缺乏统一有力的领导和协调。同时工作室管理规范化程度较低,服务指导跟不上,缺乏全局和整体规划。同时,社会调查活动开展不够制度化、经常化,缺乏长效保障机制。

三、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机制

1、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领导机制,学校、学院两级部门应把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建设纳入建设学生思想道德工作中来,并提高必要的支持和关注。同时,对于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建设过程要有研究过程、部署过程、落实过程、检查过程,环环设置内容,不让工作室的建设流于形式。相关部门要对工作室的指导老师和组织机构骨干成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对工作室经费的投入,通过学校、学院的资源为工作室搭建一批质量高的合作单位。

2、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考核评价机制。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学校、学院两级相关部门对大学生社会工作室基本上是没有考核过程,往往只是通过比赛结果来对工作室进行评价。对于社会调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这样的评价方式缺少有效的监督和考核。同时,基本上活动过程中,只重前期发动不重后期总结,只追求比赛结果忽视长效建设,社会调查活动的作用和效果得不到充分展现,缺乏激励性。

3、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经费保障制度,从制度上对经费进行合理化管理。学校、学院两级相关部门可以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工作室的建设经费,同时对工作室的校内外合作事项进行监督,提高工作室自主“造血”功能。这样才能保障工作室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活动的有序开展。

4、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师资保障机制。工作室应该努力搭桥,将学生的社会调查与教师的科研课题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提高创新和实践能力,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参与力度,才能保障工作室能有一支优秀的指导老师团队。

5、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项目合作机制。在立足校园,走向社会的过程中,工作室应充分整合校内现有资源,积极与企业、社会团体等加强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必须完善好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章可依,这样才能减少活动中的随意性和差错率。项目合作的规章制度搭建好,工作室能进一步加强与校内外相关单位的合作,从而为团队成员搭建了实践的平台,为工作室提供了一定经济来源,也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不仅引导学生内化知识与能力,还提高了学生社会参与度。在完善的建设机制体系下,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作为学校可靠的社团组载体,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应用能力具有重要而特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孙桂丽.大学生从事社会调查的意义浅析[J].河南教育. 2010(2)

第15篇

传统社会调查方法的内容按照社会调查的基本程序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社会调查的准备与设计,包括社会调查概述、社会调查课题的选择与确定、调查方案的准备与设计;第二部分社会调查的实施,包括社会调查的四种不同类型和资料搜集的四种不同方法,即普查、抽样调查、个案调查和典型调查以及访谈法、问卷法、观察法、文献法的操作步骤和应用范围;第三部分资料的整理分析,包括资料的统计分析和理论分析;第四部分调查工作总结,包括定性研究报告和定量研究报告的撰写特点与要求、调研工作的总结与评估等。以上四个部分的课程内容体现了社会调查工作的完整过程,体现了从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研究阶段—总结阶段的递进发展过程。《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内容的设计既要遵循社会调查工作过程的完整性,更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境的工作任务设置。如果只是掌握了每个阶段的工作技能,而不懂得面对不同工作任务选择不同的方法,这就不能满足学生多样化、多层次的工作需求。因此,《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内容的解构需要在了解常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解构工作步骤,明确每一个工作任务的知识、能力、素质和客观要求,由此来确定具体的理论知识章节和实践项目。

根据对社区的市场需求调研,高职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核心岗位确定为:社区工作站专干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工作站专干主要面向社区居民提供计生、综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社区组织社工主要面向社区老人、青少年、妇女儿童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每一个岗位有若干个典型工作任务,而需要运用到社会调查方法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三项:社区成员信息采集、社区各类人群的问题及需求调研、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评议。

第一项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社区成员信息采集。它是社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居民信息、单位信息、门店信息、党员信息和民政对象等信息的采集,其中具体的任务包括调查摸底、编制不同成员对象的信息采集表、对社区成员开展普查及信息的录入等,主要涉及社会调查的概述、社会测量的内涵与特点、普查的特点与要求等相关知识。

第二项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社区各类人群的问题及需求调研。它是开展社区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以居民为本的重要体现,其中具体任务包括调查方案设计、调查样本和调查方法的选择等。主要涉及调查课题的选择与确定、调查方案的准备与设计、操作化的程序与方法、抽样的类型与设计、个案研究与典型研究的特点、访谈的设计与操作以及研究报告的撰写等。

第三项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评议。它是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的重要途径,其中具体任务包括调查问卷的准备、设计与实施等。主要涉及调查方案的准备与设计、操作化的程序与方法、抽样的类型与设计、问卷的设计与运用、文献的搜集与整理、资料的整理审核与统计分析以及实证研究报告的撰写等。从以上工作任务可以看出,《社会调查方法》课程设计的解构与内容的重构经历两个重要阶段:首先,将社区典型调查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模块化的子任务,可以依据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手段、工作组织和工作环境等要素对其进行解构。其次,将子任务转化为具体的章节。每一个子任务都是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将子任务工作过程的步骤与课程的具体内容一一对应。

二、基于社区工作任务的课程教学实施建议

1.建立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与社区合作的新型关系,搭建课程实践的平台。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应与街道、社区签订正式实习协议,安排该专业学生到社区开展专业实习和课程实践。就《社会调查方法》而言,学生作为方案设计者、调查员、数据录入员、资料分析员和报告撰写者,可以帮助社区完成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一方面学生能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任务当中,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参与社区调查工作能有效减轻社区的工作负担,提升社区工作实效。

2.采取小组式学习法,提升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首先,根据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的数量和类别,将班级成员进行合理分组,每组3~5人,分组时考虑小组成员性别、个性、能力等特点进行多元化的搭配。其次,引导学生根据教师公布的社区调查工作任务教学计划及相关资料,主动选择适合的调查任务,并制订调查任务实施方案。再次,为了避免在小组式学习的过程中组长包办所有工作任务或者有些队员坐收渔翁之利、置身事外,教师可以将小组内部成员的身份和职责轮流定为主访员、次访员、记录员、观察员等,并加强协调、监控,确保圆满实现教学目标。

3.采取联合督导,为学生提供实践指导、协调、推动和评估。为保证课程实践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使该专业学生的实践质量得到切实提升,需要大力加强实践督导工作。而传统的实践督导模式主要有两种,即学院督导和社区督导。笔者认为,由社区专业与社区行业共同为学生提供课程实践督导是一种值得推广的督导形式。它能有目的、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将课程习得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并将专业价值与个人价值进行整合。学院督导实行“项目督导”,主要负责联合实践项目的规划、联络、协调、过程监督与总结评估;社区督导则负责“职责督导”,主要负责学生在实践期间的工作安排、社区环境适应、社区调查的程序指导与调查实效鉴定。

4.引入能力本位考核办法,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在具体的考核过程中,可采用阶段评价、过程评价和目标评价等多元的评价方法。首先,结合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课后作业等过程表现给予全面、综合的评价;其次,评估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质量要高,调查报告格式要正确,内容要完整,符合实证研究和质性研究的特点;再次,组织小组展示和答辩,每个小组成员按工作任务进行总结陈述,把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心得体会和自我评价等与大家分享,再由教师与学生提出问题,共同讨论,给予互评。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