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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改制 国有企业 涉税问题 风险防控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涉税问题,具体发生在企业资产重组、产权交易、破产清算以及合资过程中,作为企业改制的基础性工作,资产评估失误会导致税收流失。所以,必须对国有企业改制涉税风险进行有效防控。
一、国有企业改制涉税问题
(一)产权交易导致税收流失
作为企业资本运作的关键内容,产权交易在优化资源配置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常企业产权交易都是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具体实施,其前提是公开交易,若存在多个交易者进行竞争,需要对比国有产权价格,以遏制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发生,避免流失国有资产。但是,现阶段我国国有产权交易并非由经济市场决定,其主要因素是我国未形成统一产权管理机构与交易市场,所有产权交易市场均属于自发构建,所以市场内容较为混乱。而且也未形成专门管理法规与统一立法规定,仅仅是根据地方行政法规进行产权交易,缺乏有效的约束力,对企业产权交易造成不利影响。
(二)企业资产重组导致税收流失
重组企业资产过程中,因为制度配套、政策衔接等因素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造成企业税收流失问题。因为企业在重组资产时,一些资产会有模糊的政策界限,比如,重新组合企业流动资产的本质其实就是货物交换行为,依照相关税法规定,必须对企业增值税进行增收,但是,因为企业存在不规范的流动资产,在评估企业流动资产过程中会出现缩水现象,导致国有企业减值,流失企业应征增值税。
此外,还会导致企业营业税的流失。重组企业资产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转让土地使用权与房产设备等问题,依照相关税法规定,必须在我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与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人或单位,被称为营业税纳税人。但是,在重组企业资产时,税务机关不能灵活掌握企业信息,对企业营业税纳税人无法及时确定,最终导致企业税款的流失。
(三)企业合资导致税收流失
现阶段,国有企业根据资金来源划分,主要有两种合资改制形式,即:国有和私营企业合资,中外合资,而导致企业税收流失比较严重的是中外合资。在创立中外合资企业的过程中,需要有效评估双方资产,然而,因为一些企业急于促成合资项目,吸引外资,所以主管低估或者不评估中方国有资产,对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低价,导致中方国有资产存在非常低的所占比,使得在合资国有资产时资产流失比较严重。依照我国相关税法规定,在组建中外合资企业时,对企业资产溢价与增值评估所得,必须上缴企业所得税。但是,因为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导致企业所得税减少,导致税收流失。
二、涉税风险防控措施
(一)对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有效规范,明确规定产权交易中国有资产的税收政策
根据现阶段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不规范以及杂乱的情况,有效清理、整合以及重组已完成的交易,确保各省份在重组合并后仅有一家技术交易所与产权交易所设立,以此形成全国交易网络机制,对企业产权转让信息予以及时收集与公布,对国有资产交易与转让过程予以详实记录、撮合与监督,避免在交易国有资产时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必须在政策上明确规定产权交易中的税收问题,避免由于各种因素而导致交易中的税收流失。
(二)规范运作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税收政策
资产重组过程中,国有企业必须对其具体运作过程进行规范,委托审计部门全面审计国有企业财务状况与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财务部门依照具体审计情况对企业账目编制报表进行有效调整,确保企业资料充足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此外,必须对企业重组资产过程中的税收政策予以明确,制定配套、有效的政策法规,保证企业有法可依。涉税的新问题与新情况在重组企业资产过程中会不断出现,但是现行律法内容与涉税新情况不相适应,所以,国家必须依照实际情况对新律法政策予以适时出台。最后,还要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并与相关组织积极保持联系,明确税务机关改制职责,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所存在的涉税问题予以合理解决,做到不但能够支持国有企业降低其债务负担,同时有可以有效避免国有企业税收流失,对国家利益进行有效维护。
(三)对合资中的国有资产权益进行维护
第一步,一定要有目的有计划的检查与监督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状况,对国有资产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予以及时性纠正。就我国的合资企业而言,一方面要聘请具有权威性的评估机构客观评估国有资产,另一方面要客观评估外方资产,避免合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有效避免由于流失国有资产而造成的税收流失。而且还要对三资企业认定工作予以不断加强,避免国有企业为得到三资企业可以实行税收优惠而发生变相逃税的情况。最后,还必须构建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评估企业资产质量监控机制,确保我国资产评估的完善与专业化,保证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标准逐渐呈现国际化。
参考文献:
[1]王小军. 企业资产重组过程的问题与对策[N].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4):1203-124
[2]张幸福.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动因与策略研究[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3:144-152
[3]戴国华 做好"瘦身健体"运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的几个财务问题探讨[J].施工企业管理2006(12):154-156
【关键词】投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面临多个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小合理纳税而进行设计和运筹,选择其中税负较轻,税后利润最大的方案。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对于企业投资,国家在不同时期采取了不同的税收管理办法,并通过各种政策鼓励企业将资金投向于有利于经济均衡发展的领域。投资抵免是我国实施的一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具有覆盖面广、政策性强、优惠力度大等特点,如何运用这一优惠政策,争取最大的优惠效果,是企业税收筹划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企业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利用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避免无谓的纳税损失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利用投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按投资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不同,投资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把企业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以获取利润的投资行为。间接投资又称为证券投资,是把资金投放于股票、债券等金融性资产及其他金融性资产,以获取股利和利息收入的投资行为。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时,可以用货币方式投资,也可以用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在投资方式中,企业以固定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在资产使用期内可以分期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缩小所得税税基;无形资产摊销费也可以作为管理费用税前扣除,减小所得税税基。另外,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其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企业可依据资产评估提高设备价值,通过多列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缩小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同样,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以货币资金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其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兔。
比如某甲乙两方联合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10 000万元,注册资本为5 000万元,甲方4 000万元,占80%,乙方1 000万元,占20%。甲方现有机器设备4 000万元和房屋4 000万元可用于投资。
甲方现有两种投入方式可供选择:
方案1:以机器设备作价4 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作价4 000万元直接转让给合资企业;
方案2:以房屋作价4 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价4 000万元直接转让给合资企业。
方案1:
甲方把房屋直接作价转让给合资企业,应视同房产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其中前三个税种由甲方承担,契税则由合资企业承担。其具体应纳税额为:
营业税=4 000×5%=200(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00×(7%+3%)=20(万元)
契税=4 000×5%=200(万元)(由合资企业缴纳)
方案2:
甲方将房屋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税法规定,可以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需征契税(由合资企业承担);甲方作价转让给合资企业的自用机器设备按税法规定应征增值税。其具体应纳税额为:
增值税=[4 000/(1+4%)]×2%=76.92(万元)
契税=4 000×5%=200(万元)(由合资企业缴纳)
由以上案例可知,由于出资方式的改变,使得甲方在投资过程中节约纳税成本143.08(200+20-76.92)万元。
二、投资地点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准备投资时,应分析税收制度的区域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投资地点,以合理避税。
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以及西部地区,上述区域都具有税收优惠政策,都可以成为企业投资地点选择的考虑对象,但在利用区域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投资地点时还须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依据自身的条件合理选择税收优惠地区进行投资。
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收所得税,有的国家的所得税率高于我国或者低于我国。因此,投资地点不同,税收负担会有所差别,最终影响到投资收益。对于跨国投资者,还应考虑有关国家同时实行税收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而导致对同一项所得的双重征税,以及为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关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以进行投资国别或地区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收负担较轻的地区进行投资,使得该投资收益较大。
三、利用投资期限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在投资期限中,应选择分期投资方式,而不应选择一次性投资方式。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缴清,一次投资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缴清;分期投资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并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根据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这样,负债利息就有抵税的作用;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这样就可以缩小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企业在初创时期,由于风险大,且本身处于免税或减税期,可加大股权融资比例,而在优惠期满时,可调整资本结构,加大负债融资比例,以减少税收负担。另外,企业在投资回收期内,如果税制发生变化,也会影响前期投资收益的实现。因此,要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就必须充分考虑纳税因素对投资方式的影响,在选择合理资本结构的基础上,对投资渠道和方式进行最优的选择。
四、投资项目选择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投资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在税收上国家往往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待遇。因此企业投资决策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关于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认真进行税收筹划,合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植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可以享受以下优惠: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如果企业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也可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同时,如果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指定目录中的专用设备的,该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所以,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一些有税收优惠的项目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最大的投资税后收益。
五、不同投资组织方式的税收筹划
投资创办企业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多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优惠是不同的。独资企业核算要求不高,税款一般定期定额征收,实际税负较低。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只按个体工商户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不征企业所得税,不存在所得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与公司制企业相比税负较轻,又因为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先分后税,如果投资人多,势必降低适用税率,获得节税效益。而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5年补亏、股东借款利息扣税、再投资抵免、保留盈余等各种优惠可享受。在这两类公司制组织方式中,则应力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主要参考文献:
[1]庄粉荣.企业投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M].浙江出版社,2003.
偷税、避税和节税之间的区别:
“偷税”,不言而喻,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与逃税一样,应受到打击和严惩。而“避税”则有钻税法空子的嫌疑。只有“节税”,可以认为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它又称税收筹划。
行业不同税率不同
在进行投资之前,应该慎重考虑投资产业的类型。国家对于不同类型的产业,税收政策也不相同。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如下机构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婚介等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符合国家规定的民政福利企业和废旧物资回收企业:
5、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6、符合条件的第三产业企业,以废渣、废水、废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
7、教育部门所属的学校办的工厂、农场、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生产企业,乡镇企业。
地方不同优惠不同
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也大有学问,可以选择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中鼓励投资发展的地区进行投资。譬如珠江、厦门、上海浦东等,此类地区的税率只有15%。
另外,某些城镇为了吸引投资,也有类似减低税率的优惠地方法规。这就需要投资者与当地政府商量协调,争取获得最大的地方补贴,减少税率。
投资方式影响税收政策
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以何种方式投资。一般包括现汇投资、有形资产投资等方式。
如果您是准备选用自有房屋进行投资,那么可以在采取收租方式和以实物投资参与经营分红的方式中进行选择,比较哪一种方式会明显减低税负。一般而言,营业用房产税是按房产余值的1.2%按年征收,这里的房产余值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是按租金收入的12%按年征收。
1、采取收租的方式:企业支付的租金作为费用计入经营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分红数额减少,企业税负和个人所得税税额都有减少。但是房屋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有专家建议,在与他人合伙经营时,收租的方式较以房抵资要明智一些。
2、采取以房屋作价参与经营的方式:根据上述分析可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将较上述方式增加不少,但不用缴纳租金营业税。
如果选择现金直接投资,那么用银行贷款的方法也能达到节税的目的。根据国家规定: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用于国家鼓励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可以按40%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假设有一个中外合资经营项目,合同要求中方提供厂房、办公楼房以及土地使用权等,而中方又无现成办公楼可以提供,这时中方企业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由中方企业投资建造办公楼房,再提供给合资企业使用,其结果是,中方企业除建造办公楼房投资外,还应按规定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二是由中方企业把相当于建造楼房的资金投入该合资经营企业,再以合资企业名义建造办公楼房,则可免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雇人不同也可节税
中国税收策划网CEO李记有先生在去年举办的首届中国财务经理年会上给出席会议的财务经理出了一道题:一家10人的管理咨询公司,年销售额预计为1000万元,按正常情况应该缴纳80万元左右营业税,如何做到一分钱的税不缴,又不违反税法吗?
他表示只要熟通税法,善于筹划,有两种方法可以让这家公司免缴80万元的税款:
1、按照规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安排失业、下岗人员达到30%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
这个政策看起来非常简单,但非常实用。该公司可以安排两个下岗女工干食堂,再安排一个失业或下岗的给领导开车,这样,80万元的税就不用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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