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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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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第1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7-0128-02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不够,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先离后审”滞后效应由于重视不够,干部管理部门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目前许多经济责任审计大多选择在离任期间,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做法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离任审计事实上成为一种事后行为。这种任期终结的审计方式,导致审计的预警功能和时效性差,难以防患于未然。如果被审计的领导任期较长,而离任审计通常只着重对其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这样容易使任期内的所有经济往来或漏审或审得不透,同时也使一些本可以及时制止的责任问题,因时间过长难于追究当事者责任,削弱了审计效果。二是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刚实施阶段,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就已经下达,即使审计发现的问题较多,但由于人已调离,并已上任新职,形成离任与离任审计不相联系的局面,无法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致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无从体现。三是审计建议难以落实,前任遗留问题让后任去处理,继任者积极性无法调动,措施也不会得力。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1.2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还存在模糊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财经纪律执行等角度对干部认定其经济责任,但并非是认定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也只是对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干部管理部门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定位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全面考核,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理解为对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的评价,经审计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经济问题并不意味着其“清正廉洁”。

1.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和缺乏标准等问题,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的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干部管理部门,但是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不够。而且对于存在什么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

1.4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使审计风险隐含其中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人们在关注审计结果所反映的问题的同时,更加关注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审计部门,这种审计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在对权力的审计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形形,目前仍无完善的法律条文来评判,对行使权力应负的经济责任也无法做出规范的审计评价。这无疑又增加了依法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人员无法把握审计风险。

1.5审计业务人员少,手段落后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其特殊性。任期审计还可以,一旦遇到离任审计,就可能一下子接到10多个审计任务,经审办就要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十分疲惫。特别审计手段落后,一是计算机审计水平低。一方面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每年接受国家及省厅培训的人数有限,短期内还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电子账务未普及。二是审计的侦查手段弱。强制性不强,有些问题很难查清。

近年来,审计资源的不足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多的矛盾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干部的调整经常会是成批的,面对有限的审计资源,要在短时间内对多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当困难。部分审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审计,风险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审计人员急功近利的思想比较突出,片面追求查处大案要案,忽视了全面审计,审计取证不齐全,造成审计监督有死角,留下了风险隐患;审计全过程又没有受到有效监督,更是加大了审计风险。

2思路及对策

2.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要明确以下重点:一是被审计者任期期末的真实性;二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三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四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做出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五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

2.2客观灵活地对待先离后审的矛盾,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凡拟提拔或拟调往重要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应坚持“先审后离”,增加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后审”。只有脱离了“离任审计”的束缚,才能解决临时性与计划性、质量与时间等一系列的矛盾,将这项工作推向常规化、制度化。任中审计就是对干部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它不必受离任时才能审计的限制,任中、任终都可以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挖掘在体制、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2.4坚持实事求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同时也关系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并直接影响着这些领导干部的荣辱升降等问题。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界定经济责任上,必须以审计取证的数据为基础,以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标准,进行纵向和横向地比较分析。其次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念,划清责任,客观地肯定成绩;最后要进行综合分析,谨慎评价,用语准确,不评价审计范围以外的事项。

2.5尽快完善与经责审计相对应的法律法规

由于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而且时间紧,人员集中,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是审计尚未实施,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要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何做到先审后离、审任结合,组织和审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审、离、任三个环节的操作实施办法,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2.6增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健全审计职业教育体系,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培训,使培训工作覆盖审计干部整个职业生涯。努力培养熟悉审计业务,同时又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具有分析、鉴别、判断、协调等综合业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要加强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诚实守信、内省自爱、克己慎独的职业道德观,崇尚“人民利益至上”的利他道德伦理思想,塑造审计人员正直向上、知耻明志的基本人格,建立一支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具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稳健的职业态度的审计干部队伍。

参考文献:

[1]胡守慰.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与理财,2011(5).

[2]刘雷.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J].中国审计,2012(23).

[3]魏增玮.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13(7).

[4]乔庆祝.浅析如何完善经济责任审计[J].理财,2011(7).

第2篇

关键词 政府主管部门 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1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状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强了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和落实,按规定实施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资产管理者受托管理资产的运用及其效果所负责任进行的审查、评价和鉴证活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集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于一体的综合性审计,其审计结果既可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又可作为划分责任的依据。

2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2.1 审计对象定位不清,离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

在基层操作实践中常常会有误区,分不清“审事”还是“说人”。在操作实践中,内审人员分不清是对账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评价,还是要对资产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制度的和内部控制整体评价。其实,在通过了会计核算及内控制度的审核后,评价的是领导干部本人的经济责任。

2.2 重会计核算审计,轻效益评价审计

在基层操作实践中,审计定位不清,不知是要审账,还是审查内控制度。这样往往造成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忽视了财务管理措施设计与落实等较高层次审核的要求,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审核更是避而不谈。这样一来,审计评价反映的仅仅是财务会计核算的真实、合法与否,而不是财政性资金最终带来了多少的效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落实了多少。很多基层离任审计都变调成了审计会计人员,而非领导了。有了客观的指标,才能客观、真实地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这样也才利于基层部门的整体均衡发展。

2.3 审计人员独立性不强

实际执行离任审计的人员大多来源于基层部门,独立性不强,专业胜任能力不够。如果内审人员仅仅是相邻部门的一名会计,首先,内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因为,被审部门的财务人员也是内审人员的工作同伴,也许下一次,就轮到被审部门的会计来审自己部门了。所以,内审人员的策略或许会是:应付,表面过得去就行了。这样,使得大多数的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其次,很多部门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仅仅能完成部门本身的账务处理,与离任审计需要的职业判断能力差距甚远,不能从一定的层次、高度上来把握复杂经济业务的实质。

2.4 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

目前,基层离任审计评价的内容不规范。有的评价定位不清,针对性不强,发表的评价不明确是对财务核算工作,还是领导干部本人;有的只披露财务工作及管理中的问题,而缺乏必要的评价,避而不谈领导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以定性评价方法居多,定量评价方法在评价工作中只起到了简单的辅助作用。随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逐渐复杂,简单的模式将难以评价复杂的内容。

3 措施及解决途径

如果要做好离任审计工作,通过它让更多的部门管理者自觉地走向制度化、效益化的管理之路,发挥财政性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就要切实解决以下问题:

(1)明确审计目标,离任审计审的是领导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明确做出对领导干部本人的评价。这样,才能增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自觉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管理。

(2)高专业水准,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经济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员建立经济责任意识。加强财务人员、内审人员专业知识、能力的继续培训工作,财务人员不但要会做账,还要了解财务管理的方法和途径。重申财会人员的准入制度,以及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制度等。这样,才能从人员配备上保障离任审计的质量。

第3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人员 对策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认识不到位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审计工作人员主要是审计和会计专业方向的财务人员,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的项目,涉及的内容广泛,除了财务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其他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熟悉各个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其次,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部分人对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端正。

(二)审计质量不高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专业要求高,因而需要大量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保证审计的质量。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以及审计人员素质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

(三)审计风险较大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由于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成本的制约性等方面的限制,审计人员往往很难收集到足够而直接的证据,虽然《暂行规定》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但是被审计者相关的会计资料未必真实,当然难保所得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

首先,为规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往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空乏、无深度,比如“基本合规合法”等“中性”的审计评价,致使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差。其次,审计评价重点难确定。领导干部一般任职时间较长,期间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往往很多,如果对其进行逐项审计、评价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审计立法层次较低

目前,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最有权威或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关部门协调与配合的意见》等几个法规性文件。这些法规性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不高,而且也不具备立法的特征。

(二)审计独立性缺失

我国现阶段的干部管理任命基本上实行委任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任命干部,这导致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甚至能够驾驭审计权力,使得审计难度陡增。加之我国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由于独立性的严重缺失,对领导干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自然效果较差。

(三)审计人员处境尴尬

现阶段,审计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评价的认识上往往存在着两种偏差,一是表现为怕承担风险,怕得罪人。二是表现为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期望过高,希望评价能面面俱到,使审计结果报告变得冗长、繁琐,并且增大了审计风险。对审计机关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地位高、权力大的领导干部,这样开展审计工作存在难度大、风险大和压力大等问题。

(四)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力

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人事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协调实施,并由这些部门组成的审计联席会议对审计的组织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现实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是一个比较松散的组织,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缺乏互动性,导致各自信息交流不通畅,信息反馈少,使得各部门未能形成一致的审计目标,影响审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利用。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体系,改善审计执法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对被审计对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承担审计责任的监管力度。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运作规范。明确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建立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完善落实整改制度。加强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整改情况、整改督查、整改责任追究、整改结果公示等制度。一是审前告知整改制度,以自查促整改;二是审后督察整改制度,以督察促整改;三是审计整改公开制度,以公开促整改;四是整改情况上报制度,以报告促整改。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要求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可靠。另一方面,建立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审计人员依法办事。

(二)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改变审计主体的隶属关系。经济责任审计要想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必须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这需要不断提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改变其隶属关系。改革审计体制,建立起立法型和司法型相结合的心的审计体制,让其接受人大的领导及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强化干部考核任用。应强化干部考核,做到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相结合,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结合。同时,干部的提拔任用应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组织体制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监督、对上负责”和“谁管理谁审计、谁审计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模式。在工作方式上,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及内控评价有机融合。

立法保障审计的独立性。一是要修改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独立的法律地位;二是制定具有完整意义的国家审计法;三是将最高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从各级政府中脱离出来,单独立法规定其组织程序和机构设置;四是设立专门的审计财政预算法案,保证审计财政供给等。

第4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 领导干部 问题 对策

一、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先离后审,影响审计效果

两办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是“先审后离”。但就目前看,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还是采用 “先离后审、先升后审”,或者是“边离边审”。这种审计方式不能对领导干部的任用产生直接影响,影响了审计效果。另外,这种审计方式也给审计工作带了很大的难度。由于是领导干部是先离任或是先调动和升迁,所以在审计时领导干部对此就不会再重视,再提供述职材料也不能够积极配合,即使是提供了相关资料,但是所述内容通常都不符合审计要求。给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的区分及查处问题的定性上带来很多麻烦,影响了审计判断,也影响了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审计的方法、手段单一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手段太过简单,审计方法仍停留在查账的基础上,无法满足当前经济形势及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有一些审计问题不能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缺少量化对比分析,审计的内容笼统,形式单一,不能够对问题进行综合评价。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主要是原因是:一是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难以保证审计评价的质量。二是,审计内容过多,评价目的不明确。通常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一些审计单位将一般的财政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放在了一起,导致审计的目的不明确,影响了审计效果。三是,没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审计报告文本不标准。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没有准确的指标和标准,加大了评价难度。

(四)审计成果运用的思路不够宽,工作不够系统,尚不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由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各自工作目标、重点、手段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分歧和差异,但作为委托方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作为受托方的审计部门,其大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审计部门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将审计的结果通过纪检组织等部门转化利用到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上,这就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近年来各有关部门虽然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也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但相关职能仍然缺乏经常性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职责不够明显具体,整体工作合力发挥不够;工作还不够系统、规范,没有形成统一体系;审计结论侧重对被审计单位的处理处罚,忽视对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和追究;个别领导和一些相关职能部门对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的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使审计成果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够得到充分运用和体现;审计部门在落实审计决定、意见执行方面缺乏强制措施;个别审计工作人员由于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方面的问题,造成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够高,也直接影响到审计成果运用的成效。

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一)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

应重视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审计人员自身也应重视自己的工作能力,要跟上当前新经济形式下审计工作的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给自己充电,以提高自身的审计技术水平,并提升综合分析能力。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出成效。

(二)整合资源,提升审计效能

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随着项目的不同,领导的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审计的方法也会不同。因此需要审计人员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的挖掘创新思路和方法以提高审计效能。

(三)在审计评价分析中应用辩证的观点看待领导干部经营决策

在审计评价分析中应用辩证的观点看待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有些决策单纯从地方经济利益出发,短期内也许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长期看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如一个地方一味追求招商引资的数量,而不注重项目的社会效益,引进污染企业,那么这项决策就是短期行为。而有些决策从短期或我们审计时看不出其给地方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从长期看,其发展的势头是好的,决策是正确的。在评价时,虽然效益的显现不在我们的审计期,我们不能“一棍子打死”,而片面的认为其决策“有误”。不能就账论账,但也不能脱离财务而单纯的评价决策的正确与否。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要跳出会计账务,不能就账论账,但又不能脱离财务,应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基础数字和指标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决策的正确与否。

(四)加大审计决定执行的力度

应加大审计决定执行的力度,在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执行中需要各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首先,审计机关应争取到被审单位的支持和理解,能够使其积极执行审计决定。其次,审计机关应取得财政、经检、检查和公安等机关的支持,并在执行中能够紧密配合。如在审计中发现问题,审计机关应与上述部门联合落实审计决定,并彼此达成默契,使审计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参考文献:

第5篇

(一)审计评价不明确。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如实指出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分析的全面评价实质上是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纳入审计评价内容;三是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也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

将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评价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而且对被审计单位对外提供担保、存在正在诉讼中的未决经济案件等可能造成的或有损失,应承担的或有责任不予披露,不明确责任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三)审计评价要求不明确。

没有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评价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错觉,或者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未遵循应有的职业谨慎。

(四)审计人员的素质影响审计评价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这就决定了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必须要求具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人员较少,审计项目多,就临时搭班子,抽到谁是谁,很难保证人员质量,审计评价往往抓不住要害,深度不足广度不够,难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

二、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策

(一)审计评价必须做到、严谨。

审主评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审计主、客体争议较多的环节。审计评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为准绳,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带任何偏见或成见。既要进行一般的定性分析,还应进行定量分析,与本单位上的水平或兄弟单位、同行业先进指标比较、分析、作出判断,做到证据充分,结论科学。

(二)规范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被审计领导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负的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领导任职期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做到:评价不超越审计职权,对非经济责任,对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作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应审的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评价遵循重要性原则,抓住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评价;评价要依据事实和规章,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定性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和错觉。

(三)做好经济责任的界定。

为了使评价做到客观公正,必须明确经济责任的归属,造成经济责任产生的因素,以及经济责任的性质,对下述一些界限问题进行认定:

1、主观与客观责任。责任人为谋取和利用小团体利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等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属主观责任。因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或国家经济改革过程中有关条例、措施不完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使单位经济活动、经济决策的效果受到影响的属客观责任。属于客观原因,审计在评价中应给予分析说明,对于因政策原因造成的盈亏,应作相应的分析和调整。

2、前任与现任责任的界定。领导干部应对任职期内活动承担责任,因有些经济活动的投入需延伸到任期后才能见效果,前任的投资或过失延伸到本期造成损失或遗留的应属前任责任。若前任将收入隐瞒,转移到以后年度,审计人员应按照期间归属调整相关指标,按调整后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当期业绩。对前任遗留的债权债务现任有责任进行清理、催收,现任对前任的责任采取积极措施清理整顿,挽回损失的,应在评价中予以肯定。

3、集体与个人责任界定。决策者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决策团体。决策的成功与失败不能完全归结为单位领导个人,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者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个人负责。在做结论时要查证决策时的书面凭证,如会议纪要、可行性报告等,使责任界定有根有据。

4、错误与舞弊责任的界定。一般的错误与故意的舞弊行为,在评价时要严格区分。可以从两方面衡量,一看行为的性质,如果经过确定行业的发生确实是无意识的,则可定为错误,相反,若行为的发生是有意识的,即经过策划和预谋的则应评定为舞弊问题;二是看行为的结果,如果经审核认定,虽然发生了不应有的行为,但该行为并未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个人也未获取私利,则可以评定为错误;若行为的结果使国家蒙受损失,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了私利,或是弄虚作假,有意欺骗上报,则可评定为舞弊。

第6篇

关键词: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优化策略

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审计工作,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在工作中表现出了明显的优势与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作为展开工作的主要依据,而且对审计单位的评价十分公正、客观。该项工作不仅要将审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作为考虑因素,还要对廉政建设进行考察,所以整体而言是十分复杂的。

一、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规不完善

由于我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间尚短,因此对其进行监管与支持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由于相关的操作规范还没有出台,现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尚没有完善的法律指导。另外,对审计工作告一段落之后的审计评价工作也没有制定统一的、权威的评价标准,导致审计部门在工作时没有绝对的制度约束与评价依据,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主观性,违背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初衷与公平公正的特性。例如,在对一些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工作中,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经常会出现较大的分歧,阻碍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缺少科学的方式

该项审计工作需要有确定的评价制度作为依据才能对经济责任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察。但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没有形成评价指标体系。即使是针对同一个评价对象,使用的评价方法与标准不同也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结果应用产生影响,甚至引起行政诉讼。

(三)缺乏良好的沟通

当前政府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完善的沟通机制,这是国家与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完善的沟通机制才能互通信息,了解到实际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原因,然后解决症结。通过沟通还能获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数据与资料,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审计成果利用不充分

政府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就是加强对审计单位的经济监管,促进广大干部严于律己。因此,有关部门要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与审计结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对结果进行分析,才能发挥出审计工作的作用。但是,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与片面,有关部门在接收到结果后并未给予足够的认识,勿论对结果进行科学、合理地分析,更缺少完善的反馈机制。另外,审计部门以及有关领导层对审计结果的管理不足,并未将其整理成独立的档案资料,以致于大多数情况下,审计结果沦为无意义的数据。

二、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策略

(一)完善配套法规

加强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系统的关键措施。针对审计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对审计工作的实施办法进行优化,为审计工作的进行提供必要的依据与制度,逐渐减少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建立完善的追究体制,追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使用情况,不遗漏、轻视任何一个审计结果,若被审计的单位或者领导干部存在经济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不重视审计结果、未进行合理利用的部门进行追究;将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审计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优化审计指标与方式

建立科学的定量指标评价体制。在制定中要将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审计内容作为依据,例如,接受审计的单位的收入、支出、经济决策备案等,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均可以作为建立指标体系的科学依据;在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价时,要注意发挥定性指标的作用,能够显著增加评价的科学性,考虑全面、纵向比较,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

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的关键是转变过去事后审计的方式,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部审计过程进行结合,制定有效的联络员制度。该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增加审计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将审计部门与接受审计的单位的沟通桥梁搭建起来;为了加强彼此之间的了解,在开展审计工作之前,审计部门应该先派遣人员去接受审计的单位进行沟通,Σ莆袂榭觥⑷嗽卑才诺冉行初步了解,便于审计工作的展开;定期组织人员展开总结会议。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这些措施能够利用较小的成本收集到较多的数据,为审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政府为了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必须对审计的成果给予高度的重视。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部门要对工作进行总结,将数据结果进行汇编,上交给上级部门,并对接受审计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阐述,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职领导的履职情况;对结果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分析整个审计工作系统,对其中存在的制度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改进;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这项举措能够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威慑力。结果公示能够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程度,提高接受审计对象的重视程度,并且能被广大人民群众信服。

(五)建立专业的审计队伍

审计工作牵涉到的范围广、条目多,需要高素质的审计人员来进行,不仅需要财会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有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形势。所以,政府要加快人才培养的步伐,优化其专业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三、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有效促进经济管理工作的展开,只有找出其中的问题并制定合理的改善措施才能发挥出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完善配套法规、优化审计指标与方式、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建立专业的审计队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完善审计工作体系。

参考文献:

[1]李尧尧.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及优化对策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27):70-71.

[2]李佳桐,张桂仁.民营企业财务审计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策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21):167-169.

第7篇

关键词: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策

一、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现实需求

2011年7月7日,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计署决定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实行“关键岗位重点盯防”。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审计对象尚未实现全面覆盖,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全面展开。今后,在对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要突出重点。审计署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的经济工作岗位众多,其中不乏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关键岗位。这些岗位在经济监督上容易被忽视,导致这几年出现了一些案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关键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很有意义。

二、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认识不足

某些审计人员认为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才有意义,对级别较低的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毫无意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作用不大;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查家底经费,查看与经费收支有关的账目,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一些人事部门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考核,在部门领导干部提拔、调动、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能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模糊,造成相关人员思想难统一,给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加了不应有的阻力。

(二)先升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展开

一些单位在部门领导干部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的普遍存在,使审计工作陷入两难的境地。不如实反映其任职中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更高的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

(三)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制定不健全,结果难运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提升、调动、免职三类即将离开原岗位的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干部。由于这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审计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不同。而现行的审计制度在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没有明确区分干部离任的不同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方的风险责任等方面也没有具体区分这三类情况的规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对提升的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审计外,其他情况审计人员只是凭主观感觉和一些经验,导致审计内容不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效益差。

三、完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合理考核干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用大量的数据、详实的资料反映部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可通过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一方面为合理、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为正确评价免职、退职的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2、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即将离任的部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对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的抑制,可以促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改变某些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观念,对部门领导干部既是一种预警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能促使干部在任职期间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

3、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接任人的工作顺利开展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如实地反映干部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的资产状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这将给接任人尽快适应工作、搞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接任人可以通过审计资料全面了解新单位的家底及情况,总结借鉴前任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吸取出现问题和失败的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二)着力提高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

1、选择合适的审计时机

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再决定某部门领导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相关职务,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机关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探索创新审计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时间紧、内容多,审计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真实性,保证审计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一是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二是审计查账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审查离不开审计查账,同时也可以采取其它审计调查方法。三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要求被审计单位被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也要求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审计人员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

3、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

(1)审计评价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用实际工作业绩与预定的可考核目标对比的方法来评价被审计对象,同时还要考虑到被评价对象主观努力所不能够控制的影响其工作业绩的客观因素。

(2)应进一步明确提升、调动、免职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以便审计人员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区别对待,达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改革失误和要区别对待。改革失误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影响而产生的错误,而非个人主观过失所造成。是指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侵害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审计人员要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区别两者的情况。

(三)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价体系

1、科学确定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制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结合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以任期审计评价内容为基础,可以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归纳为经济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两个方面。

2、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操作中有一定难度,很难达到客观、公正之目的。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为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主要运用计算机处理,人工输入标准及其审查结果,靠系统测评。

3、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绩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最终定位到干部任免的关键问题,评价结果要求准确、统一。为此,要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从诸多审计评价方法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来作为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林钟高,龚明晓.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8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及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防范经济犯罪,不仅需要建立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更主要的是要保障这些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当然,保障措施多渠道,比如纪检监督、职代会监督等,但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是保障措施的重要环节和有效途径。审计监督不仅限于财务收支的检查,主要是从管理决策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和评价。为此,审计检查的重点由过去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经济责任审计转变。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目的是全面评价被审计人的职责的履行情况,作为干部任用、使用的参考依据。

一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1 审计目的的特殊性

区别于其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评价,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相结合,审计的结果作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以及奖惩的主要参考依据。

2 审计内容的特殊性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还包括一些专案审计和专项审计,主要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和管理结果进行重点审计来全面评价。其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状况、内部管理状况、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一般情况下,不属于任期内的事项,原则上不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3 审计方式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离职前,对其任职期间的审计,重点是对企业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有效性主要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对任职时间相对较长,通常实行任期内审计,通过对企业负责人的审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有效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目的是保护企业负责人和维护企业利益。

二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意义重大。具体表现在如下:

一是有利于确保企业的财经秩序的稳步运行,促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是有利于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通过对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决策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实施监督和检查,对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以规范,预防经济犯罪行为。同时也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

三是推进依法经营的必要手段。对企业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将其行使的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预防其失职、渎职、越权和,促使其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四是有利于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民主管理是强化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充分发挥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决策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方面,是对企业负责人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内容的,检查其是否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决策,是否存在“一言堂”现象,是否存在营私舞弊情况,有利于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

三 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存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现象

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数年,但仍有少数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干部管理方面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之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不参考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 存在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不强现象

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偏低;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应用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3 存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透明现象

国有企业虽然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制度。但现实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局部公开,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正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迎来了新的契机,为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建议采取以下方法:

1 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是有效评价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之一。审计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负责人的任用与提拔,涉及干部人事工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很难有效开展和深入。因此,以审计报告、审计要情等多种形式向领导报送,为领导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取得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注、重视和支持。

2 加强任中审计力度是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时效性的关键

审计工作在当前难以做到“先审计、后离任”的情况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救措施。为此,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作为干部评价的主要方面,促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

3 注重审计结果的有效发挥

第9篇

对高校负有经济责任的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规范中层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在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笔者将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对策。

一、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是主要由外因和内因引发的。

1.外因问题

外因是指高校通过自身努力难以改变的外部制约条件,只能适应它们的变化和要求。外因问题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第一,相关的规定赶不上实务的步伐。如,目前相关的办法规定,都没有对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定,一些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不明确,一些评价指标系数参考标准也不明确的,审计人员在审计时不得不凭经验和依靠职业判断,这就加大了工作难度,增加了审计风险。

第二,独立性不强、权威性不够。内部审计都置于高校内部运行机制中,在开展审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受高校内部各种关系利益的影响,内审人员很难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缺乏强制性,经常得不到被审计对象和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支持配合。

第三,高校内审工作业务指导部门体制不顺畅。大部分地方高校的内审上级指导部门是教育厅监察室或财务基建处,这与内审的业务性质不对口,不能给予相应的业务指导,还带来重视度不够等情况。

2.内因问题

内因是指高校自身能能够改变的因素,高校自身能控制。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审计中由内部环境引发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队伍建设及审计硬件条件落后于开展审计需要的软硬件条件,造成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审计风险高的这一状况,主要原因如下:第一,由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内审地位不突出、不被充分重视。我国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多数不是独立设置,经常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或隶属与财务部门,这样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高度重视,人员编制、经费、工作条件得不到专门的保障,从机构设置的根源上就给内部审计带来了硬伤。第二,审计中没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目前,我国的高校都在大力发展信息化建设,日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资料都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为载体,而目前高校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仅体现在计算机的日常使用上,没有购置审计软件,或者有审计软件但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很少使用,严重影响了审计的质量。第三,审计的过程中,内审人员只注重查账,并没关注会计资料以外的信息,审计方法的局限性导致审计风险的增加。有些违纪违法行为在会计资料中不一定有反映,目前高校内审人员只审查会计资料,造成审计质量不高,审计风险加大。

(2)高校内部没有形成一整套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体制机制,不能保障对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有序开展及审计结果不能得到充分运用等。第一,审计工作安排随意性较大,没有进行系统、周密的安排,缺乏计划性。在高校经常存在中层领导干部按批次任免,所以经常在一次委托审计中安排对多位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审人员疲于赶工,审计走过场,流于形式,造成审计质量低下,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 第二,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没有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或有制度但不严格按制度执行,存在内审人员的工作经验来开展的情况,使得整个工作操作不规范。第三,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中还存在问题。一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出来以后,大部分不对外披露;二是存在“先离后审”的情况,中层领导干部已经提拔、转岗等,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根本不能为组织部门使用中层干部起到参考的作用。即使组织部门掌握审计结果,但很少运用到中层干部的考核使用中。三是没有建立审计回访机制,审计结果出来以后,没有相关人员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依然存在,审计成果难以运用到工作中。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外因问题的对策

完善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宣传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宣传,增强高校内审工作的独立性。

2.内因问题的对策

第10篇

关键词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效;问题;对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南涧县2010年度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对全县8个乡镇、80个村委会、1 591个村民小组及296个村干部进行了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基本情况

南涧县辖8个乡镇,80个村(居)民委员会,农业人口20.66万人。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4 193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2 502元,比上年增长11.6%。现全县已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8个乡镇,80个村(居)委会,审计了包括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兼文书)、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村“两委”成员296人,审计完成率100%。审计时间为2007年至2010年12月,审计金额299.31万元,落实审计工作经费1.1万元。

2主要成效

一是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规范农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行为,消除干群之间的误解。二是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村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这次审计的目的在于让广大基层干部明确其财物使用范围和权限,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此次审计增加了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减少了社会难、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表明,全县自2007年换届选举以来,在南涧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大多数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能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根据县委、政府和乡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团结务实,集中力量,理清各村经济发展思路,大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此届村干部已为当地百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审计中也发现部分村及村干部财经纪律松懈、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一是不按时报帐。部分村不按时或者推迟到村级会计中心报帐核算。二是自收自支。部分村出现自收自支现象,主要原因是财经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村委会可以不通过乡代管中心调拨资金[1]。三是遗留债权追偿难。很多村委会有遗留的债权,很难追偿[2]。究其原因,主要是追偿责任不明确。四是财务公开难,其原因如下:一是职责不明,对提供公开的材料实施公开,督查的人员不明确。二是公开的费用没有保障[3]。

4改进对策

4.1不按时报帐问题的改进

建立报帐员月例会制度。例会由镇代管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召集1次。一般由村委会报帐员和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遇特殊问题需要解决,可邀请乡镇相关领导参加。召开例会可解决不按时报帐及各村委会执行财经纪律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宣传学习培训财会业务[4]。

4.2自收自支问题的改进

一是村委会现金收入必须在3日内缴存镇代管中心帐户。未经镇代管中心帐户拨付的现金,一律不得使用。二是严禁自收自支。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自收自支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四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对现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3遗留债权追偿难问题的改进

一是发限期偿还通知书,明确指出过期不偿还借款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禁公款外借。

4.4财务公开难问题的改进

第一,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财务公开制度。各级要高度重视乡镇代管中心建设:一是配备精良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二是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提高乡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为人民利益负责、为干部负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专业队伍。第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继续加强财务公开制度,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自觉地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开。采用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形式,定期如实地向群众公布有关账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委、政府牵头,农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相关部门要与代管中心联系,适时做好督查工作。

5参考文献

[1] 丁虹,张劲松.新时期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j].河南农业科学,2001(3):33.

[2] 陈琛凝.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的几点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11):132-133.

第11篇

(一)问题:审计重点把握不够准确。笔者调研中发现,区县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没有摆脱财务收支审计的模式,往往用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准确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二)对策:紧密围绕经济责任,区分不同审计对象,准确把握审计重点。紧扣经济责任,就是要按照《规定》对经济责任的界定,紧紧围绕经济责任确定审计重点,即围绕“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确定审计重点。这里,最重要的是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所“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在这些职责和义务之中,一是要重点关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二是把握好“有关经济活动”的度,切忌将无关经济活动的社会管理等既不属于审计范围、又难以通过审计进行查证核实的内容及事项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更不应当将此列作审计重点。

区分不同审计对象,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就是要对被审对象进行科学分类,根据不同审计对象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县区审计机关经济责任的审计对象一般包括乡镇(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县区党政工作部门(含直属机构)、县区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相关的下属单位等。由于县区国有企业陆续改制,多数企业已不再是国有或国有控股,因而县区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中企业的比重已经很小。关于乡镇(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的审计重点,主要应当包括本乡镇(街道办)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本级政府的财务收支情况等,同时兼顾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决策及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由于县区财政体制改革使乡镇(街道)组织财政收支的功能弱化,因而财政收支的审计也不再成为乡镇(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审计的重点。关于县区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重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作进一步划分和区别,其重点内容应当包括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同时兼顾经济决策及其贯彻落实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或廉洁自律情况。

二、关于审计方法

(一)问题:审计方法过于简单。一些县区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只满足于查看账目、翻阅会议记录和个别谈话,缺乏对“过程”科学性、合规性的进一步核查,使得被审计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得不到准确反映,审计评价也显得笼统、空洞。

(二)对策:对于审计重点,既要重视对 “现状”的审查,还要重视对产生现状的“过程”的分析,甚至还要合理预测其未来发展。例如,对于内控制度的测评和审计,既要检查内控制度的健全性,还要查看被审计人在内控建立健全时所起的作用,更要看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特别是被审计人在内控制度执行中的监督管理和率先垂范作用。不能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代替其有效性。又如,对于用举债进行的基础性、公益性等重点建设项目,既要现场查看项目实施情况,还要检查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查看会议记录了解民主集中制决策情况,特别要检查被审计人在项目的决策、招投标、建设和管理中所起的作用,用事实来支撑对被审计人在本领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再如,对涉农乡镇负责人的审计,还要审查其对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三农”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只重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而农民得不到实惠的情况。对于审计人员无法判断发展趋势的项目,审计组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和评估,以便更准确、更科学地评价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还有,对于被审计者廉洁从政的情况,要结合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财务收支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下属单位经济活动审计审查等情况加以判断,不能只根据廉洁从政调查表下结论。此外,对于有举报情况的,还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查、核实和取证,无论是否属实,都要有相应足够的证据支撑。

三、 关于经济责任划分

(一)问题:经济责任的划分不够准确。由于没能准确划分经济责任的类型等原因,一些审计项目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也就未能划分准确,有的甚至张冠李戴,一些审计项目干脆用“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表述代替《规定》划分的经济责任,还有一些审计项目用“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取而代之,更有甚者只提查出什么问题而不提经济责任。这些都是没吃透《规定》精神的具体表现。

(二)对策:严格按照《规定》划分的三种责任类型,做到“对号入座”。《规定》将被审计人员应负的经济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分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三种。直接责任包括:领导干部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即领导干部直接违规违法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法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即领导干部操纵、庇护他人违法违规的行为;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即不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并且造成严重损失的领导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严重后果的行为;领导者应承担直接经济责任的行为。是否承担直接责任的关键是看领导干部是否与违法违规行为有直接关系。如果领导干部直接违规违法、操纵包庇他人违规违法或者不遵守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决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那么就应承担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包括:领导干部对分管工作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严重后果的行为。是否承担主管责任的关键是看出现问题的相关工作为该领导干部分管,是否存在对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把关不严。

领导责任: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以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这实际上是领导干部对经济活动监管不力应该承担的责任。

四、 关于审计评价

(一)问题:不是根据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即对不属于经济责任范畴的情况进行评价,对审计查证事实不足的问题或事项进行评价。一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而是对领导干部履行全部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远远超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有的审计项目甚至在评价上搞“拿来主义”,照抄照搬被审计单位的“工作评价”;有的审计项目对领导干部作出的评价缺乏有力的审计证据支持。诸如此类的评价,增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第12篇

关键词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效;问题;对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南涧县2010年度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对全县8个乡镇、80个村委会、1 591个村民小组及296个村干部进行了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基本情况

南涧县辖8个乡镇,80个村(居)民委员会,农业人口20.66万人。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4 193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2 502元,比上年增长11.6%。现全县已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8个乡镇,80个村(居)委会,审计了包括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兼文书)、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村“两委”成员296人,审计完成率100%。审计时间为2007年至2010年12月,审计金额299.31万元,落实审计工作经费1.1万元。

2主要成效

一是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规范农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行为,消除干群之间的误解。二是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村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这次审计的目的在于让广大基层干部明确其财物使用范围和权限,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此次审计增加了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减少了社会难、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表明,全县自2007年换届选举以来,在南涧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大多数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能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根据县委、政府和乡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团结务实,集中力量,理清各村经济发展思路,大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此届村干部已为当地百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审计中也发现部分村及村干部财经纪律松懈、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一是不按时报帐。部分村不按时或者推迟到村级会计中心报帐核算。二是自收自支。部分村出现自收自支现象,主要原因是财经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村委会可以不通过乡代管中心调拨资金[1]。三是遗留债权追偿难。很多村委会有遗留的债权,很难追偿[2]。究其原因,主要是追偿责任不明确。四是财务公开难,其原因如下:一是职责不明,对提供公开的材料实施公开,督查的人员不明确。二是公开的费用没有保障[3]。

4改进对策

4.1不按时报帐问题的改进

建立报帐员月例会制度。例会由镇代管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召集1次。一般由村委会报帐员和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遇特殊问题需要解决,可邀请乡镇相关领导参加。召开例会可解决不按时报帐及各村委会执行财经纪律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宣传学习培训财会业务[4]。

4.2自收自支问题的改进

一是村委会现金收入必须在3日内缴存镇代管中心帐户。未经镇代管中心帐户拨付的现金,一律不得使用。二是严禁自收自支。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自收自支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四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对现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3遗留债权追偿难问题的改进

一是发限期偿还通知书,明确指出过期不偿还借款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禁公款外借。

4.4财务公开难问题的改进

第一,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财务公开制度。各级要高度重视乡镇代管中心建设:一是配备精良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二是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提高乡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为人民利益负责、为干部负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专业队伍。第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继续加强财务公开制度,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自觉地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开。采用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形式,定期如实地向群众公布有关账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委、政府牵头,农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相关部门要与代管中心联系,适时做好督查工作。

5参考文献

[1] 丁虹,张劲松.新时期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J].河南农业科学,2001(3):33.

[2] 陈琛凝.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的几点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11):132-133.

第13篇

一、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使审计成效受到影响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由于被审计单位缺乏必要的认识,觉得只有在领导离任后才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导致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配合,往往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部分审计程序存在简化及被迫取消的情况。同时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需要收集资料及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定性时也会存在较多的麻烦,使审计判断受到较大的影响,不利于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升。另外在审计结果落实上也存在较大的难度,各单位对审计结果缺乏重视,不能积极对领导任期内遗留的历史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很大一部分继任者都不愿意承担提纠错改错的责任,这样就导致处理处罚落不到实处,使一些应该处理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处理,严重制约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2.审计的方法、手段单一

近年来,各行各业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还是采用就账查账的手段进行,这已越来越无法满足当前各行业对审计质量和深度的需要。这种审计方法和手段由于缺少量化的对比分析,审计结论内容也缺乏具体性,审计方法和手段较为单一,缺乏综合性的分析评论,往往只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进行评价,在其他方法的评价上不仅缺乏量化对比分析,而且在评价上也不够全面和具体,从而导致审计质量很难得到提高。

3.审计评价不规范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所到的具体报告来对领导干部进行客观的评价,但在具体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评价普通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不仅审计人员不能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深入的了解,而且自身业务水平也不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程序、审计的关键点及报告披露的主要内容不能有效的掌握,从而无法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

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对策

1.抓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要抓住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针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的重要经济决策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等进行重点的审计。这就需要审计人员需要对与财务收支有效的经营决策、管理情况、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进行审查,从而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的反映。对国有资产存量的真实性、增减变动及资金结构的合理性进行着重审查,有效的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被审查者任职期间内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收益水平进行审查,看其各项经济决策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通过对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及财产流转等情况进行审查,看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对被审查者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进行评价。

2.客观公正,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需要做到实事求是和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做到客观公正进行审计评价,对领导干部的业绩和责任进行客观评价,全面看待问题,在评价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客观环境及基础条件所带来的影响作用。在进行审计评价过程中,需要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对财务收支进行评价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来对其进行定性分析,明确审计范围,只对经营和财务数据得到核实的事项进行评价。

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通过制度来指导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解决授权和立项不规范、审计内容不明确、评价标准和审计程序不统一等问题,以做到问题查清、责任到人、评价客观、结论准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审计,涉及相关部门多,单靠审计部门难以独立完成。为此,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规定是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条件。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挥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优势,做到集中优势,整合力量,一起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寻求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审计方法

审计人员对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实施全面审计重点,但对部分重大事项,要结合领导干部任期履行职责情况,适当地有选择地向以往若干年份进行期外延伸审计。而把期中审计的责任评价放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来考察,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全面客观反映期内经济责任的全貌,从而使审计人员能够准确地对被审对象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考察,必须依据审计项目,对所需掌握的账据数表等原始凭证进行全面核查,从中掌握经济活动的真实资料。

三、结束语

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领导干部反腐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的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机制,有利于我国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所以作为审计机关,需要坚持与时俱进行精神,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不断的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当前我国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为我国反腐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第14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规定,对依法属于监督的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出现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本文就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特点、关键点等理论基础上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建立的必要性,进一步从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管理、评价体系、责任界定、成果转化等环节对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研究,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工作高效、审计程序合法、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审计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进而为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挥作用。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基础模式;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

充分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对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运营效率,对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提升审计价值,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经济审计模式的原则、特点、关键点等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一样,在模式的制定、实际运行、评价以及其他各个环节中都需要遵守《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遵守公正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只有这样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高效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其价值实现最大化。相比其他形式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审计目的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的结合,是为制约和监督权利运行服务。第二,审计对象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由人而事,这种由特定人的任期来界定审计的范围和事项,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将人和事进行有机的结合。第三,审计程序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立项时,审计机关会在征求干部监督部门意见后列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召开由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参与的审计进点会,被审计者在进点会上要对任职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报告,并由参加会议的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审计组会征求被审计者的意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报送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第四,审计内容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要沿着财政资金走向,更多关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内容合法性及决策结果效益性,关注对下属单位监督职责履行情况。由上述对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和特点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和运行的关键点就是在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特点,结合各地实际,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运行。

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必要性

之所以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一方面对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要不断完善。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相关的计划和管理。对基础审计机关来说,每年审计项目计划中法定项目、省(市)定同步项目占50%左右,余下的就是经济责任项目。若年度中领导干部人事有所变动,经济责任项目计划也会随之改变,难免影响审计监督的效力和审计项目质量。第二,审计评价质量不高。尽管各地都出台了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及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受审计人员惯性思维影响,没有正确辨别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异同,评价还是围绕着单位财务收支合规性,没有将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等问题作出正确评价,且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也有些将被审计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纳入评价,审计评价随意性较大。第三,准确界定责任尚有难度。虽然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作出具体解释,但在实际操作中准确界定每一项责任尚有一定难度。有些问题既可以定为直接责任,也可以定为主管责任,有些问题可以定为主管责任,也可以定为领导责任,造成不同审计人员对同一问题定责结论就会不同,增加审计风险。第四,审计结果运用成效微弱。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有些地方干部管理部门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对审计结果未能充分运用,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三、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研究

由上述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一项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工作,所以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从经济审计的计划管理、评价体系、责任界定及成果转化等四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第一,搭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模块。一是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具体内容除了基本信息外,还要将以往年度审计开展情况、问题审计整改落实等信息输入数据库。二是通过与其他审计项目电子档案结合,整理出问题归集库,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分类轮审制度。根据被审计者经济管理权限和财政资金使用规模的大小,对被审计者实行分类轮审审计管理制。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可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三是在制定计划时要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审计资源,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相结合,避免同一年度同一单位重复进点审计。第二,建立完善审计评价体系。一是要修订有关制度规定,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引领作用。对照《规定》要求,分析和研究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和完善有关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探索建立分类别、分部门相对规范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审计责任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二是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体系,其中要针对不同类别的领导干部,突出各自的审计评价重点。三是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借鉴和吸纳联席会议各部门考核评价标准和意见,使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和规范。第三,编制定责实务指南。经济责任是由领导干部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产生的,这就要审计机关正确判断领导干部该应承担的责任是经济责任还是非经济责任;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要求和实际决策过程,以及是否签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参与特定事项的管理等情况,依法依规认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分清是领导干部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失误而应承担责任。根据以上界定步骤,结合近年来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责实务操作指南,将哪些问题列入定责范围、应承担哪种责任、责任认定的审计取证要求等编入指南,供审计人员参考。第四,搭建提高审计成果平台。审计机关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支持率,同时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让有关领导和部门掌握,促使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考核制,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或整改未到位的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束语

总之,探究和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能够使目前存在的问题得以有效的缓解,而且还可以不断的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的手段,完善既有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新的干部竞争机制的形成。同时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与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由此可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模式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所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研究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审计机关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

参考文献:

[1].标准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决策与信息,2015年24期

第15篇

【关键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甘肃移动

甘肃移动是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及海外上市,作为一家海外上市电信企业,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领域十分广泛,包括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工程审计、运营审计、风险评估等,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必然面临不同程度的审计风险,近几年来,随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的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逐渐增加。笔者拟通过对甘肃移动经济责任的审计风险进行研究,探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对策。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含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中指出:“审计风险通常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它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个方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所收集的各类资料不真实、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负责人所在企业的情况而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对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及表现形式

在审计工作实践中,甘肃移动常见的经济责任风险有以下方面:(1)因审计程序不当产生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指审计人员在审计时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而使被审计对象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为由提出异议的风险。主要表现在:①没有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审计原则。目前,甘肃移动各分公司总经理换届较频繁,审计任务非常集中,因此实际做法为“先离任、后审计”。②审前调查不够充分。受审计时间、审计力量限制,审前调查主要通过访谈形式开展,因此对责任者和所在单位的情况掌握有限,不利于日后审计工作的开展。(2)因审计范围受限产生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因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谨慎态度等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致使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导致审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①抽样风险:现代审计中,抽样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无论采取判断抽样、统计抽样,都会因样本量不足而产生误差。②取证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由于在现场审计中由于取证范围有限使审计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审计人员在取证时也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取证不充分,也会产生审计风险。(3)因审计评价体系不完善产生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目前,甘肃移动开展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依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表,从创收能力、业务拓展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定量评价,但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决策是否科学、各项KPI考核指标的完成是否真实等评价较少,造成经济责任界定不完善。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实施ABC分类审计法,体现“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笔者认为,甘肃移动在制定审计计划时首先应充分考虑审计力量和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通过实施ABC分类审计法以解决“先离任、后审计”的问题。A类干部指拟晋升、提拔的企业负责人,B类干部指平调的企业负责人,C类干部指转岗、退休的企业负责人,对不同类别的干部应采取不同的审计计划。对A类干部应优先安排审计;对B类干部可尝试探索“先离岗、后审计、再任用”的做法,即对其无法在离任前实施或结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先脱离原来的领导岗位,审计部门对其实施审计后,人事部门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任免;对C类领导干部可以先离任、后审计。(2)在经济责任领域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建立风险评级模型,降低任用领导干部风险。甘肃移动规定:各分公司负责人离任必审,任期超过两年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通过灵活安排任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同步式”审计进一步完善公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体系,促使审计关口前移,避免“秋后算账”。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风险评级并分类汇总,建立风险评级模型,根据评级结果为公司管理层领导决策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提供科学依据。笔者认为,可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性质划分为5类:Ⅰ类指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Ⅱ类指严重违反中国移动及省移动各项管理规定的问题;Ⅲ类指存在内部控制漏洞及风险的问题;Ⅳ类指影响效率、效益的问题;Ⅴ类指一般差错。审计发现问题按照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划分为红、黄、蓝三个风险等级:红指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的事项;黄指对企业生产经营会造成一定损失的事项;蓝指对企业经营不会造成损失但需关注或性质严重但影响不大的事项。(3)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宇宙”,增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经营指标完成评价等向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招投标程序、县公司管理等多领域延伸,“由线到面”地拓展审计范围,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宇宙”。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注重与其他审计项目的互动,针对重点问题深入挖掘,以揭示高风险点和管理缺陷。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大胆运用IT工具诊断、发现问题,利用SQL、ACL软件分析海量数据,提高审计效率。通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全方位审视企业当前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进一步梳理企业在市场、网络、服务、财务、法律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全面落实各种防范措施。

(4)健全审计评价体系,做到客观、公正、审慎。控制评价是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秘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也不例外。审计评价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应建立在查清审计事实、准确界定经济责任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政策、市场、竞争等主客观因素,尽可能量化评价。在财务基础评价法的基础上,要广泛采用专家评议法、分析性复核法、内部控制测评法等六种方法完善评价体系,量化评价指标。审计评价要做到四个经得起: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外部审计、经得起群众监督、经得起历史检验,最终要做到精准“画像”,体现个性化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李晓慧,2009:风险管理框架下审计理论与流程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劳伦斯B・索耶,1998:现代内部审计学实务[M],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3]胡春元,2009:风险导向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4]朱锦余、赵新杰,200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