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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法律法规汇编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电子法律法规汇编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电子法律法规汇编

第1篇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疫情防控部署

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成立了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司法局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统筹谋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司法所和局机关各科室立足防大疫、抗反复、打硬仗,细化工作流程,组织各方力量,实现系统内的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整合全局力量,每天深入社区卡点,24小时坚守排查外来车辆及人员。此外,还有一名同志加入全区青年干部(党员)突击队,深入伊辽高速口排查检查。

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特殊人群监管

对社区矫正等特殊人员和家属,实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滚动摸排,保证通报到位、追踪到位、排查到位、管理到位、防控到位。通过视频电话的方式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各项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控,利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摸底排查工作,了解矫正对象近期思想、身体情况。建立社区戒毒防疫管理工作群,通过视频点播的方式开展核查工作。对春节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实行“日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我区100名矫正对象、109名社区戒毒人员均无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区司法局整合法治宣传力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与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汇总整理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信息,及时在“法治”微信公众号、“区七五普法工作群”、“区法制通知群”、司法行政人员微信工作群等进行推送,并就防疫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为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参考。积极推广全国普法办编辑的《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汇编》的疫情防控免费电子书,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免费阅读下载。向12个社区、灯塔镇、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重点单位发放了《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依法战疫,让我们一起守护美丽》等宣传海报、《依法防控众志成城》等宣传折页、《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下涉及企业的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册(单)等宣传资料。截至目前,推送相关信息37条,相关新闻3条,发放宣传海报2880张,宣传折页2500份,宣传册300本。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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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楚.网络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5]齐爱民,刘颖.网络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6]李艳.网络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7]刘.网络法律热点问题[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910.

[8]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420.

[9]王智源,周丽.网规对于电子商务产业的经济性影响分析[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

[10]徐家力.网规的性质及其存在必要性初探[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

[11]米玉莲,杜佳.构建网络交易规范体系促进可信交易环境建设[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

[12]张华,王鑫.网络团购平台的责任、风险及规制[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317.

[13]姚志伟.网络若干基本问题初探[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180.

[14]高富平.自治规范视野下的网规――网络法治的必由之路[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33.

[15]张江莉.互联网市场的竞争规则[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195.

[16]赵文银.云计算时代的网规[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

[17]宋葙茹,王丽.两败俱伤的网规[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289.

[18]刘嘉玉.网规――软法存在的必要性[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117.

[19]聂东明.网规与法律衔接之初探[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74.

[20]毛俊华,王歆妙.浅析第三方治理与互联网规的发展[C]//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2.

[2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汉英双语)[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22]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应用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3]李行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M].第2版.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10.

第3篇

[关键词]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政策

[作者简介] 施卫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 海口,570105;谢声时,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 海口,570105

[中图分类号] F8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10-0051-0002

因电子银行的方便快捷,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呈现出逐年大幅增长趋势,海南省2011年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量同比增长了1.9倍,2012年至今同比增长了1.4倍。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量占全部个人结售汇比例也由2011年的5%增长为今年的10%。辖内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也由2家增加为4家。然而此项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超出法规规定的范围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问题。

一、电子银行超范围办理资本项目个人结售汇业务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银行的电子银行存在超出法规规定的范围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情况。《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11〕10号,2011年4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售汇和境外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汇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柜台办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部分银行电子银行为境内居民大量办理了年度总额以内资本项目外汇理财和出境定居的售汇。《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只有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售汇业务才能通过电子银行办理,境内居民年度总额以内资本项目外汇理财和出境定居售汇需到银行柜台办理。

二、《暂行办法》第五条实施存在的难点

一是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的结售汇均无需提供其他材料,从而使得银行无从判断电子银行客户结售汇资金的真正性质。

二是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时,是按照《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技术要求》进行了系统开发,并经总局系统测试。《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技术要求》中要求个人结售汇业务录入功能中必须包含“出境定居”和“外汇理财”。因此,客户在网络终端进行电子银行年度总额以内的个人结售汇时选择购汇资金种类时存在随意性,无法避免客户不选择“出境定居”和“外汇理财”。

三、政策建议

(一)建议外汇总局要求银行升级电子银行系统以实现《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限制

通过升级改造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系统,冻结“出境定居”和“外汇理财”两个项目或者在客户填选这两个项目时,界面弹出对话框,提醒客户到柜台办理。

(二)完善《暂行办法》

因《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境内个人年度总额内的购汇并不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均只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所以即使到银行柜台,银行柜台人员也无从判断该笔购汇的真实性质。因此,可以这样规定:年度总额内的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柜台办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议外汇总局要求银行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加强后台监督

银行总行电子银行业务归属独立的电子银行部管理,分行并无管辖权,在现行法规和系统无法避免客户填选资本项目购汇资金种类的情况下,电子银行后台对填选资本项目购汇资金种类的境内个人购汇进行电话核实购汇真实用途。若是填错,则要求客户修改购汇资金种类;若确实是资本项目购汇,则提醒客户以后资本项目购汇需到柜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