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电子法律法规汇编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疫情防控部署
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成立了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司法局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统筹谋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司法所和局机关各科室立足防大疫、抗反复、打硬仗,细化工作流程,组织各方力量,实现系统内的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整合全局力量,每天深入社区卡点,24小时坚守排查外来车辆及人员。此外,还有一名同志加入全区青年干部(党员)突击队,深入伊辽高速口排查检查。
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特殊人群监管
对社区矫正等特殊人员和家属,实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滚动摸排,保证通报到位、追踪到位、排查到位、管理到位、防控到位。通过视频电话的方式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各项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控,利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摸底排查工作,了解矫正对象近期思想、身体情况。建立社区戒毒防疫管理工作群,通过视频点播的方式开展核查工作。对春节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实行“日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我区100名矫正对象、109名社区戒毒人员均无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区司法局整合法治宣传力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与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汇总整理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信息,及时在“法治”微信公众号、“区七五普法工作群”、“区法制通知群”、司法行政人员微信工作群等进行推送,并就防疫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为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参考。积极推广全国普法办编辑的《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汇编》的疫情防控免费电子书,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免费阅读下载。向12个社区、灯塔镇、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重点单位发放了《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依法战疫,让我们一起守护美丽》等宣传海报、《依法防控众志成城》等宣传折页、《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下涉及企业的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册(单)等宣传资料。截至目前,推送相关信息37条,相关新闻3条,发放宣传海报2880张,宣传折页2500份,宣传册30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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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政策
[作者简介] 施卫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 海口,570105;谢声时,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 海口,570105
[中图分类号] F8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10-0051-0002
因电子银行的方便快捷,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呈现出逐年大幅增长趋势,海南省2011年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量同比增长了1.9倍,2012年至今同比增长了1.4倍。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量占全部个人结售汇比例也由2011年的5%增长为今年的10%。辖内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也由2家增加为4家。然而此项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超出法规规定的范围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问题。
一、电子银行超范围办理资本项目个人结售汇业务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银行的电子银行存在超出法规规定的范围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情况。《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11〕10号,2011年4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售汇和境外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汇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柜台办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部分银行电子银行为境内居民大量办理了年度总额以内资本项目外汇理财和出境定居的售汇。《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只有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售汇业务才能通过电子银行办理,境内居民年度总额以内资本项目外汇理财和出境定居售汇需到银行柜台办理。
二、《暂行办法》第五条实施存在的难点
一是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的结售汇均无需提供其他材料,从而使得银行无从判断电子银行客户结售汇资金的真正性质。
二是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时,是按照《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技术要求》进行了系统开发,并经总局系统测试。《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技术要求》中要求个人结售汇业务录入功能中必须包含“出境定居”和“外汇理财”。因此,客户在网络终端进行电子银行年度总额以内的个人结售汇时选择购汇资金种类时存在随意性,无法避免客户不选择“出境定居”和“外汇理财”。
三、政策建议
(一)建议外汇总局要求银行升级电子银行系统以实现《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限制
通过升级改造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系统,冻结“出境定居”和“外汇理财”两个项目或者在客户填选这两个项目时,界面弹出对话框,提醒客户到柜台办理。
(二)完善《暂行办法》
因《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境内个人年度总额内的购汇并不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均只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所以即使到银行柜台,银行柜台人员也无从判断该笔购汇的真实性质。因此,可以这样规定:年度总额内的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柜台办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议外汇总局要求银行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加强后台监督
银行总行电子银行业务归属独立的电子银行部管理,分行并无管辖权,在现行法规和系统无法避免客户填选资本项目购汇资金种类的情况下,电子银行后台对填选资本项目购汇资金种类的境内个人购汇进行电话核实购汇真实用途。若是填错,则要求客户修改购汇资金种类;若确实是资本项目购汇,则提醒客户以后资本项目购汇需到柜台办理。
论文摘要:以2007年美国次债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带给我们的启示为视角,通过对我国现行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受此次危机的冲击所显现出来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应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扩大银行业监管的区域合作范围,建立和健全银行监管协调机构及信息共享制度等对策。以此促进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增强我国银行业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荤始于2007年的美国次债危机,它已经演化为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2008年以来,受次债危机的影响,美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已经陆续关闭了19家银行。与此同时,我国主要柏刊银国次级按揭债券的投资出现亏损,根据我国相关银行的公开信息表明:中国银行为89.65亿美元、中国工商银行为12.29亿美元尸l比外,近年来我国的房价呈猛涨势头,特别是在冲拐吐大城市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已经超过万嘴乙元人民币。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体系、现状和缺陷进行梳理和整合,以此促进我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完善,增强我国银行业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1我国现行的银刊监管法律制度
银行监管,其本质是尸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是调整银行业监督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了深人了解我国现行的翁折了监管法律制度,这里从立法层次上阐述了现行规范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现状。
1.1银行业监管法律。银行业监管法律在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中的法律效力最高。我国现行的银行业监管法律最重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另外,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还有《票据法》以及《物权法》等;其他的,如与金融犯罪相关的有《刑法》。
1.2银行业监管玫法规。银行业监管行政法规主要是规范不同性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开展的某些业务,例如:储蓄、票据、现金和外汇。我国现行的银行业监管行政法规主要有:妙卜汇管理条例》、《储蓄管理条例》、《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
1.3银行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银行业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均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二者主要是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业务的方方面面,例如:电子银行二、金融市场工具、信息披露等等。此外,各个地方的地方法规、行业自律性规范以及相关国际规则中有关银行业监管的内容也是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起我国现行的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2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2.1银行监管法制体系不合理。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法律法规中,行政规章所占比例过大,法律层次和效率低下;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中相互之间都存在着诸多不协调和不合理的地方;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很多银行监管规章过于局限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业务上,而没有从提高监管质量的角度出发,实现效率监管,的卫给。
2.2立法上存在空白。债监管法律制度由于受立法滞后性的影响,加之当前金融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客观上就出现了立法的空白,即金融立法的真空带。我国银行立创监管法律制度中,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外资银行市场退出的管理力、法不够完善以及金融机构市场的准人制度存在缺陷等。
2.3市场退出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市场退出机制的价值理念在于当银行发生完’时,为了防止银行倒闭,保护相关权益人的合法利益。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除了幻街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管法冲卜,我国没有专门关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并且上述两法的规定均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从细节上看,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例如:依据右荀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管法》,规定问题银行的市场退出力式有接管、机构重组、被撤销以及破产,而对予孟行良好的金融机构的主动退市行为则无任何法律规定。
2.4银行业监管的区域合作机制不健全。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中关于区域合作的相关机制是我国与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通过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形式实施的(到2008年底,银监会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43个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监管合作协议)。口可一旦出现危机,这些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合作”却不尽人意。
2.5银行业监管协调效率低、信息不畅,法律约束力不强。各金融监管部门往往会从各自立场出发制定有关监管规则并推动其执行,而对其他产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利益考虑则不全面。信息共享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信息交换、沟通协调渠道不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刘策
3.1完善银行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铡于业抵御金翩双险能力。首先,要在系统审核的基础上清理现行的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整合一部权威性的银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汇编;其次,在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立、改、废上要注重相关法律制度内部之间的协调性,使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最后,要将符合条件的银行业监管政策进行法律化,要确保监管的适时性和稳定性。
3.2引人银行监管法律的判例法制度,弥补银行监管立法的滞后性。由于制定法在银行业监管领域存在着局限胜,此时引入判例法制度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弥补银行监管立法的空白和不明确之处;也有助于在银行监管中执行统一标准,维护银行监管之公正,从而加强银行监管的即时性。,
3.3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坦出的法律机制,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我国目前主要采用的手段依然是行政性关闭撤销。按照《巴塞尔杨L原则》的要求,应尽快制定一套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监管。因为《商业银行法》和《银监法》中都有了关于“接管”的规定,因此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以规定加以完善和细化使其月拜犷可操作性。
充分发挥基层、普法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是全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的关键;如何更好地发挥它们的职能作用,夯实法治宣传和普法的基础,我们通过实地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各街道、普法成员单位在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上的需求、存在问题和困难,在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__区2015年普法工作要点》,做到了全年的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任务清楚、计划完整、目的明确。
及早谋划,有条不紊地全面做好“六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和省市上级单位的迎检工作,年初就制定下发了《__区“六五”普法迎检方案》《__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撰写了__区“六五”普法汇报材料,摄制了反映我区“六五”普法成果的《春风化雨法润__》普法专题汇报片,编制了《__区“六五”普法成果汇编》和《__区“六五”普法掠影画册》,建立了健全的__区“六五”普法迎检台帐。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取得好成绩打下好的基础。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在《__侨报》“普法天地”栏目刊登相关内容72期,发表文章39篇;在__广播电台《法在身边》栏目开展相关普法节目180期。此外,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普法办《2015年__市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总体部署及相关要求,依托报纸、电台、网络等普法载体和平台,切实开展了“学习宪法尊法守法”、《__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安全生产月、防诈骗、交通安全、禁毒等专项法制宣传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共发送宣传信息108万条,宣传折页9万张。
为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普法办不断创新,构建新的普法平台,提升普法效能。一是开展企业法治宣传示范点建设,以联创科技园为企业法治宣传试点,结合实际,调集资源,强化园区法治软硬件建设,提高园区企业及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引导经营者、员工、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实现园区内外来员工普法率100%、法律知晓率达到100%,企业和员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纠纷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升级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的设置,配置了全新多功能活动宣传板等宣传设施,使青少年法制教育馆更好地发挥了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得到了区人大“法治进学校”调研组的充分肯定。三是建成多维立体的普法格局。现在我区已建成了以__侨报“普法天地”栏目、__影城电子屏幕、普法电影巡回放映、__电台“法在身边”节目、手机普法短信平台、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等各种法制宣传和普法平台、载体及阵地为主体的有影像、有声音、有文字的多维立体的普法格局。半年来共刊载各种法律条文、案例、律师点评72期,观众互动节目85场,普法电影专题片1000场。
(一)突出组织建设,力促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学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区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法治教育活动的通知》,明确全年各阶段的学法任务,确保学法制度贯彻落实;充分地调动了基层和行业部门的普法积极性,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普法工作得到有力的推进,突出普治结合,提高了公职人员执法水平。举办了科级干部法制培训、初任公务员法制培训等各类法制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公职人员100%参加了法律知识学习。根据全市(区)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进一步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__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__经济特区道路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新颁布的国家、特区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社会知晓率,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二)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突出法治文化建设,拓宽青少年普法新路。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是我区青少年普法的大本营,是青少年普法系列化、全面化、集中化的新尝试,是一种全新的普法模式,充分发挥了其“__市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的职能作用,开展了“法治__”、“道德学堂”等专题教育,同时将普法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普法有计划、有教案、有时间、有教员,有效地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半年来受到系统法制教育学生达1.8万人。同时各街道司法所也根据本地的特点和需要在辖区学校全面开展了各有特色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如:龙城街道的“校园法律咨询室”、“校园小律师”、
“校园小法学家”等校园普法活动;南湾街道开展的“六五”普法进校园“做E时代的主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各中小学组织的模拟法庭、学法主题班会、学法心得手抄报展出等活动。在全区青少年中大力倡导了崇德守法、积极向上的新风尚。
(三)在社区居民法制教育方面,突出基层和谐稳定。结合平安__创建,在每个基层社区设立了法制宣传室,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紧密结合,利用驻社区的律师、社区专职调解员、综管员等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方面,突出教育和服务,加强引导,加强关爱。各职能部门都把服务企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着重抓好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主动为外来工送法律资料,送播法制电影和举办法制文艺活动。区电影公司的20多支流动电影队,几乎每天都在各工业园(区)放映法制电影和专题片。企业自身的法制教育工作也开展得各有特色,如平湖全利五金厂把大量劳动法律法规汇编制作成“百宝盒”,进厂的员工人手一份进行学习;坪地街道开展了“平安学堂”法律进企业、进社区系列活动。
(一)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不够,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新亮点普法活动有待加强
(二)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还存在盲点,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三)各街道及社区普遍反映普法经费投入与工作的实际需求有较大的缺口,难以高质量完成普法宣传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普法改革创新工作深入开展。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方案节点要求,突出重点、难点,调集资源,加大力度,确保各项改革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到位。
(二)抓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严格执行检查评分标准,查漏补缺,完善台账,提前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1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作用
1.1有效缓解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问题
融资难一直是广大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农业企业也不例外,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很多农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资金困难问题。有效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对农业企业中的核心企业、中上游企业以及供应商、农户等所有用户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产品核心企业及中上游企业由于处于供应链的上端,对于资金的需求量往往比较大,会直接通过银行进行融资;供应商处于整个供应链的中间环节,一旦农户要求赊销农资,对于供应商来讲也具有不小的资金压力;农户因为处于整个供应链的最后环节,所以大多数时候不会对资金具有过多的要求,但有时因市场行情看涨,农户有扩大生产规模的需求时,会要求供应商提前支付货款进行融资,此时,农业供应链金融就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5]。
1.2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进一步深化农业现代化建设,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上升。农业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大力支持,通过对农业生产—流通—加工—营销等环节的有力支撑,使得整个农业市场的活跃度得到有效提升。核心企业不仅带动上游企业投入供应,同时对市场的有效把握形成对下流企业的合理生产引导,将所有农业节点围绕核心企业高效运转起来。例如,对生产苹果的农户来说,所需要的化肥等农资产品通过赊销方式取得可以立即投入生产,同时,在农产品成熟之前,采购商就直接把货款预付给了农户,农户可以有充足的资本对货物进行包装等环节处理,为上游企业提供标准的产品。
1.3为商业银行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现代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对于商业银行竞争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通过存贷差作为银行主要利润来源的方式渐渐成为历史,在新的金融产业格局建立之时,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中间业务摆在了工作的重中之重[6]。农业供应链金融可以看成是一项现代商业银行对信贷业务向中间业务的拓展,通过把农产品利益链上所有核心企业、中小企业、农户等群体进行连带结合,辅之第三方物流公司的监管,由商业银行科学合理地设计农业信贷产品,有效投入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促进农产品增收。
2目前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
2.1农业供应链金融配套体系不完善
农业供应链金融是对整个农业生产、加工、销售起到重要支撑的环节,因此,配套体系的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这种配套体系主要是来自于政府的科研投入,利用政府的宏观引导,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产品基地与营销网络建设,推进农产品信息化工程等都是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扶持。从农业发达国家的发展进程来看,法国、希腊、澳大利亚等对农业科技投入的比例都占本国农业总产值的2.37%以上,而我国历年的这一平均比例仅为0.47%,比国际平均水平1%还要低。以2012年为例,我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了32亿元,而农林牧渔业的科研投入仅为9900万元,占比只有可怜的3.3%[7]。除此以外,要使农业供应链金融顺利地开展运行,还需要有完善的物流系统,成熟的市场机制。目前国内物流业乱象丛生,成本高昂,管理方式也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根据中国物流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全年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高达17.8%,占产品生产总成本更是高达25%左右。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很多农产品也需要借助物流打开营销渠道,物流成本管理成为农产品销售的重要环节。每当国内CPI指数高涨,便会导致一边居民无法承受,一边很多农产品烂在田里滞销,这往往是由于农产品没有及时销往各大农贸市场造成的,说明我国农产品在运输物流过程的损耗巨大,并且流通环节不畅通,造成农户无法及时偿还贷款的现象,最终导致农业供应链金融整个环节的严重错位。
2.2风险较强
处于整个农业金融供应链上的主体核心企业、中小经销商、商业银行、物流企业等由于联系紧密,任何一个部分出现资金压力,都会直接影响到其他环节。首先,作为农业核心企业来讲,很多商业银行原本就是考虑到农业核心企业的稳定性,基于核心企业的主导信用地位,能够较为轻松地获得用于扩大生产的贷款。但一旦核心企业的信用出现了问题,核心企业不同意按原有方案进行货款支付,最终可能导致农户、中小企业等资金无法按时还款的连锁反应。其次,由于农产品市场行情变化莫测,一些农业中小企业不能按照原有计划进行生产和销售,导致无法正常按时还款。例如,当农户预期本月农产品在市场将会有一个很好的上涨行情,并开始大量囤积货物,等价格趋于平稳后再出售,但事与愿违,价格却急剧下滑,再不出售,可能整批货物会出现滞销的情况,不得以只好降价销售。当中小企业资金不足时,就出现了无法及时偿还贷款的现象,从而影响到整个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稳定运行。最后,自然环境的变化也会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顺利开展产生影响。由于农业生产对大自然环境的依赖最为紧密,因此,一旦出现洪水、地震、海啸、龙卷风等破坏性的情况,会对农产品的及时生产与销售带来致命的影响,而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依然存在投入成本偏高、保障程度不足的特点,一旦出现巨大损失,会影响到农业供应链上各个主体的资金还款行为,对商业银行的收款带来巨大的压力,直接影响其参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8]。
2.3法制不完善
作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一项创新,农业供应链金融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纠纷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无法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目前,国内融资模式遇到问题时,商业银行往往参照200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2010年增补的《融资担保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情况每年出台的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但针对农业生产特点的供应链金融监管细则至今没有正式颁布。而目前国内对于担保贷款主要是要求有实质性价值的可抵押物,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23条明确规定,能够充当物权质押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有权、专利权、著作权、应收账款。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户和农业企业可以通过属于自己的可抵押物进行质押融资,但对于可质押物的监管、资产处理、担保赔偿等细节方面都没有具体的规定,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商业银行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投入积极性[9]。
2.4信用级别低下
由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起步较慢,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核心企业的数量与规模都无法与国外知名企业相提并论,农业供应链中更多的是由中小企业参与进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抵抗外部变化的能力较弱,导致了其信用级别相对较为低下。首先,我国众多农业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缺乏现代财务管理理念,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出现倒闭的可能。2012年,在农产品经营销售这个完全竞争的行业中,就有大量的中小企业进出,这些中小企业一旦申请破产,可抵押的不动产又比较少时,按时还款的信用能力便无从谈起,而且还会影响到农业核心企业的信用,打击银行参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其次,由于我国信用评级体系尚未象发达国家那样拥有穆迪、标准普尔、惠誉国际的完善水平,对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企业信用标准衡量通常只是通过银行内部企业账户往来情况判断,在这种信用评级不完善的背景下,银行判断一家企业是否为农业核心企业显然难度偏大。
3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路径分析
3.1加大配套设施建设
政府推进农业供应链金融配套设施建设,有利于调动整个农业供应链金融环节上主体的积极性,在继续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更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保障商业银行服务于农业建设的安全性,为我国农业生产保驾护航[10]。首先,在技术服务方面,着重加强电子信息化服务能力,在保障农业供应链环节的结算服务时,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服务功能,利用在线商业银行电子支付提供的及时清算功能,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中商流、物流、现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性;其次,针对我国农产品加工及运输环节中损耗问题较为严重的现象,大力发展农业第三方物流,降低流通环节中的成本,加强发展冷链物流体系,使农产品从加工、运输到销售都处于冷链环境中,有效降低农产品的损耗率,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3.2加强风险管理
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各个环节都会有风险产生,为此,均应加强抗风险能力的建设。商业银行选择农业核心企业时,应重点考查核心企业的经营能力,账户往来是否有过不良记录,在本行业中的发展前景等因素,给出其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信贷额度。同时,还应考查核心企业对中下游中小企业的协调管理能力,能否协助银行减少中小企业金融违约行为的发生,对符合银行要求的核心企业给予一定的信贷优惠政策;其次,加强对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物的管理,银行在认定可抵押担保物时要有所选择,尽量以价格稳定、流动性强、产权清晰作为首选标准,对于应收账款和预付货款抵押,还应考虑上下游企业的资信能力;最后,为应对农业生产特殊的不确定性,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为此,要根据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方针指南,逐步建立由中央财政引导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设立巨灾保险基金,完善小额保险,扩大农业生产的保险覆盖面,对从事农业保险的公司给予相应补贴和奖励,为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顺利开展解决后顾之忧。
3.3加强相关法制建设
由于现有金融法律机制并不完善,对于农业供应链金融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尚存在着查无标准定论的问题,因此,完善现有金融法律法规已势在必行。未来可在《融资担保法律法规汇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通过供应链金融融资对农业生产、包装、深加工、经销等活动给予奖励的同时,应出台一系列关于农业供应链金融贷款、还款、客户管理等细则。一旦出现资金链某一环节无法及时还款,应调查核实无法按时还款的原因,确认是恶意不还的情况,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将该金融供应链主体列为黑名单,今后再出现要求信贷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一概不予发放。如果是由于生产经营某一方面临时出现的资金周转困难,应考虑该企业或农户自身以往的还款记录,综合研究后可以给予延迟还款的待遇。
3.4增强信用体系能力
出版活动的前提是由作者创作的作品。 2.
着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处于着作权权利范围核心的,是作者的
人身权和财产权。着作权法所保护的,也是这两类权利。此外,由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出版者、广播组织等)所
享有的邻接权,也受着作权法的保护。 3.
着作权属于一种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实践性、地域
性和可复制性特征。 4.
我国着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
我国着作权法立法的两项根本原则:一是保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
者的利益;
一是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我国着作权法立法中的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着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加国际性的着作权保护。 6. 我国有关着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及与《着作权法》相配套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着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着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也是我国着作权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
作品是着作权所指向的对象,又称为“着作权的客体”。受着作权
法保护的作品应具有独创性、
合法性,同时还需要考虑该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出版地等条件。前两个具有普遍意义,第三个条件主要涉及对外国人的作品是否予以保护的问题。 8. 不适用着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1)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9.
着作权人通常称为“着作权的主体”。着作权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始着作权主体”,一类是“继受着作权主体”。 10.
原始着作权主体就是作者,他既享受人身权,又享有财产权。作者分为两种:(1)直接意义上的作者;(2)视为作者的组织。 11. 继受着作权主体,是指通过继承、遗赠、转让等方式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依法取得着作权的自然人或组织。
国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成为继受着作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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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 常见的继受着作权主体有:(1)着作权继承者和受遗赠者(享有财产权,不享有着作权中的人身权,但由其保护。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可由这类继受者行使发表权);(2)着作权转让中的受让人。 13. 作者单独创作的作品,着作权归个人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者合作的作品,着作权归合作作者共有;合作作品若可分割使用的,则合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单独享有着作权并单独使用,但不应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着作权。 14.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15. 作者有权在自己的作品上署真名、笔名,也可以不署名。对此,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作者可以自己动手修改作品,也可以授权他人修改。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被他人丑化,不被他人篡改的权利。 16.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17. 改编权是指改变原作品而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作品以不改变原作品基本思想内容为前提。 18. 着作权权利的保护期:(1)无限期保护。适用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2)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适用于自然人的发表权和财产权。(3)首次发表后50年。(若自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予以保护。职务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于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均适用)。 19. 着作权许可适用合同(出版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如: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否专有;(一般应取得专有出版权)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20. 出版单位使用作品的付酬: (1)出版图书的付酬方式:版税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一次性付酬方式。 (2)报刊刊载作品的付酬方式:除另有约定外,只采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3)制作出版音像制品的付酬方式: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出版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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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制品的,由有关当事人协商后签订书面合同约定;使用演绎作品制作出版录音制品的,在确定具体报酬后,向演绎作品的着作权人支付70%,向原作品着作权人支付30%。如原作品已超过保护期或不适用着作权法保护的,只按上述比例向该演绎作品的着作权人付酬。 (4)制作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的付酬方式:参照图书或期刊的付酬方式和标准。 (5)已出版作品在许可他人在境外出版的付酬方式:除合同约定,出版单位应将所得全部报酬的60%支付给着作权人 。 21.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由国家版权局于1999年4
月颁布。 22. 出版演绎作品时,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着作权人的授权,并按照原创作品的标准向原作品着作权人支付报酬。 23.
版税是根据图书定价的一定比例乘以一定册数计算支付给着作权人的报酬。(1)版税的计付方式:图书定价*发行数*
版税率。着作权人可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交付作品时出版者向着作权人预付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作品发行后出版者应于每年年终与着作权人结算一次版税。支付版税时,如果首次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的部分不再重复支付。(2)版税率的标准:原创作品为3%-10%;演绎作品为1%-7%。版税率的具体数值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国家规定的版税税率标准可以作为参照。 24. 按照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出版者应根据作品的字数向作者支付一定的基本稿酬;
再根据图书的印数,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着作权人支付印数稿酬;图书重印时只支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采用此种付酬方式,着作权人可与出版者在合同约定交付作品时预付总报酬的
30%-50%。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作品一经出版,出版者应在6
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图书如果冲印,应在重印后6个月内付清印数稿酬。 25.
基本稿酬的计算以千字为单位。付酬部分按图书中实有正文(即作者创作的作品部分,不包括书名页文字、出版前言、目录、凡例等辅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末尾不足一行或占行题目,按一行计算。实有正文总字数中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26. 基本稿酬的标准:原创作品为每千字30-100元,而演绎作品按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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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创作方式的不同有所不同:改编作品为每千字10-50元;汇编作品为每千字3-10元;翻译作品为每千字20-80元;注释作品只对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付酬。 27.
印数稿酬的计算:印数稿酬以千册为单位,每千册按基本稿酬的1%计算。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发的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书等,若年累计印数超过10万册,超过部分的每千册按基本稿酬的
0.3%支付。印数中不足千册的,按千册计算。(“填满缺额”式的印数稿酬计算方式,需要在出版合同中具体说明) 28.
进一步提高海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005年政法司的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海关工作方针和《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加强海关法制工作的决定》,以建设法治海关为目标,将海关法制建设与海关第二步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海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拟开展的与相对人有关的主要工作有: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创新海关行政管理。在海关系统内部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使依法行政的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海关法制化管理的水平。继续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对于海关贯彻许可法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对于现有海关许可执行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进一步完善海关立法机制,健全海关法律体系。出台海关中长期立法规划,力争尽早出台《海关统计条例》。修订《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在海关系统进一步牢固树立依法立法的观念。坚持立法公开,提高基层关员和相对人对海关立法工作的参与程度,尝试开展规章草案的公示和立法听证。继续深入开展海关法规的清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辑新版《中国海关法规汇编》。
三、建立严谨高效、规范有序的海关法律监督机制,体现执法为民理念,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对海关执法难题的研究和行政解释工作。进一步健全海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机制。继续落实复议公开制度,使海关复议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海关复议制度、规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尝试在制发复议决定书时,开展对相对人耐心宣传、解释海关法律法规活动。
四、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海关法律规范的透明度。增强海关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培养海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大对相对人海关法制宣传的力度,尤其是宣传通关措施和直接涉及到企业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五、认真贯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一步树立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树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战略意识。制定知识产权案件操作规程,加强对口岸执法规范性的监督和执法引导,提高海关一线执法人员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性和实际的执法能力。鼓励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支持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充分认识海关贸易管制工作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拓新的管理思路和管理方法。扩大海关与发证部门的合作范围,推动进口许可证件的电子数据联网工作,提高通关效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热线电话等),及时与政法司和相关业务部门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法,确保通关系统的平稳运行,方便企业合法进出。
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司长 张丽川:
全面提高统计分析预警监测能力
2005年海关统计工作将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在建设和完善执法评估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以建立进出口预警监测体系为重点,实现对进出口重点敏感商品的预警和跟踪监测,构建进出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统计分析预警监测能力,有效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推动海关统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促进国家对外贸易发展贡献力量。
一、推进进出口预警监测系统建设。继续稳步提高统计分析预警监测能力。全面建成进出口预警监测系统,对外贸进出口进行跟踪监测,动态监控,及时预警。深入开展贸易调研,全面提升统计分析质量。
二、健全和完善海关统计数据管理体系。建立起严密有效的数据质量保障机制。加强海关统计制度建设;结合H2000系统的推广应用,重新梳理海关统计数据管理的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逐步形成全过程管理的模式。
三、强化海关执法评估工作。海关执法评估系统是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和国际上先进的分析软件对海关执法状况进行科学计算、量化分析评估,是海关执法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该系统自2001年运行以来已经取得很大成效,被署领导誉为海关战线的“第三只眼睛”。2005年将结合海关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快推广应用海关执法评估系统的二期开发成果,及时揭示海关执法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四、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继续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服务、为海关管理服务”的思想,为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做好参谋,为各级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海关总署调查局局长 章国胜:
进一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
2005年是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国海关调查部门要充分发挥调查职能,围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总体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现代化海关作出新贡献。年内要重点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风险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风险管理是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的中心环节。调查部门作为风险管理业务的牵头职能部门,要积极推动风险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大力加强风险管理平台使用和完善,尽快实现平台与H2000通关系统和其它海关业务分析系统的对接,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数据库。要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商品的常规监控机制,提高海关对各类风险的综合预警能力,为快速通关和打击走私提供支持。加大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技术的交流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海关风险管理工作的应用水平。
二是加大力度,深入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2002年以来,海关实施了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三步走”战略规划,并对占进出口总额80%以上的12000家重点企业初步进行了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全国海关调查部门要认真总结三年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效果和经验,结合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评估规范的效果,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把规范企业行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要继续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守法自律;要加强企业诚信守法体系建设,科学评估企业守法状况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对诚信守法企业,海关给予便捷通关优惠待遇,并列入“红名单”对外公布;对失信违法企业,海关严格管理,列入“黑名单”严密监控,并有选择地对外曝光。加大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和规范力度,根据《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违法企业警告、暂停业务或撤销注册的处罚;根据《报关员报关差错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对报关员实施记分考核管理。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稽查和贸易调查,为完成海关税收任务作出贡献。今年海关税收任务十分繁重,全国海关调查部门要继续贯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企业稽查和贸易调查,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不断规范企业行为,为海关税收应收尽收提供有力的保障。要以反偷漏税为中心,加强对重点纳税企业和重点纳税商品的风险分析和监控,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和贸易调查,严厉打击价格瞒骗走私违法活动。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和减免税设备的专项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加工贸易尤其是深加工结转、CEPA和减免税等优惠措施进行的走私违法活动。
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司长 李小刚:
确保海关信息化第二步发展战略的实施
2005年全国海关科技工作将继续大力推进“电子海关”、“电子口岸”和“电子总署”的建设,确保海关信息化第二步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加强重点基础工作建设。包括H2000高可用性方案实施、应用项目分网运行改造和H883系统退出运行等工作。
二、保障风险管理、通关监管系统、加贸一体化、海关征税管理、海关统计、政务信息网、缉私局信息系统以及人事、财务、审计等职能管理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以保障H2000系统安全运行为目标,落实2004年全国海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着手建立全国海关“一盘棋”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和运行维护平台,制定与H2000系统集中运行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可衡量的管理标准。
四、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召开电子口岸工作会议和现场会议,明确电子口岸建设和运作模式,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
五、加强科技综合管理,建立与海关信息化第二步发展战略规划相适应的科技管理体制。要制定项目承办交办制度,提高海关应用项目的建设能力;加快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经费、设备管理体制,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改进海关科技优秀项目评审,加强项目评审的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轮训方式,促进科技队伍知识更新和保持稳定。
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司长 朱高章:
努力开创中国海关国际合作工作新局面
中国海关已与近110个国家海关建立了友好往来,缔结政府或海关间双边协议/协定等20余个,适用国家(地区)50多个;当选为世界海关组织(WCO)中亚太地区副主席;与6个地区性海关组织和机制开展合作。中国海关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在国际合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令世界瞩目。
2005年,中国海关国际合作工作将在总署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着眼全局,立足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努力为我国海关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双边海关合作方面:一是要继续扩大双边海关交往与合作,提高双边交往层次,提升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深入推进行政互助合作工作,加强与外国海关在法律制度、打击走私、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统计、贸易便利化、反恐、安全等领域的合作;三是进一步提高对现有技术合作项目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新的合作领域,积极开展对发展中国家海关官员的培训;同时借鉴国际海关的先进经验,为海关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多边海关合作方面:一是要深入参与多边海关合作事务,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活动,认真履行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地区副主席职责;二是认真做好WTO贸易便利化谈判工作,提高海关参与WTO事务的深度与水平;三是密切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继续做好RILO的各项工作。
关键词 房地产;测绘;技术应用
中图分类号P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1-0044-02
0 引言
房地产在我国的发展日益迅速,房地产是土地、建筑和与两者有关的各项权益的产业,房地产有着其特有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2]。房地产涉及到拍卖、投资、建筑设计、建筑施工、专业测绘等诸多领域和技术应用。房地产测绘在房地产施工前期,对房地产的范围、具置、边界、占地面积等进行测量,然后把相关的数据和图纸提供给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为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提供服务的技术。同时房地产测绘也关系到产权、拆迁、施工、开发等活动,在房地产测绘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工作环节是对房屋和土地权属证件附图的测绘工作,这关系到房地产的商品化交易和经济利益,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房地产现在已经是一项很重要的商业活动,但是也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对房地产的管理业受到国家和人民的关注。房地产商业活动的良性竞争和科学发展,不仅能够为国家和个人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还能够为人民群众服务,提供优质的居住和生活场所,使国家经济稳定,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有所提高。房地产的良性发展与房地产测绘技术密不可分,房地产测绘是一个非常严谨的工作,工作人员要求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测量知识,把每一个测量步骤都做到极致,为房地产的开发和施工服务,减少房地产纠纷。而且今天的房地产测绘关系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工程管理、房产交易、房产税收、房屋拆迁等多个领域,所以要求不能有一丝的疏忽[3]。
1 房地产测绘特点
房地产测绘虽然属于专业测绘的范畴,并且与工程测量有许多共通之处,但是与其他类型的测绘还是有着自身的一些特点。
1.1房地产测绘比例尺采用通常较大
由于房地产测绘通常关系到土地和房屋产权等一些法律问题,而且通常情况下涉及到民用住宅,所以要表达的非常精细,把实地情况真实的反应在图纸上,所以房地产测绘的比例尺要大于一般工程测量的比例尺。房地产测绘的比例尺通常在1:1500以下,涉及到户型和较为精细的表现时,还有采用1:50的比例尺,这种情况下工作量会加大,表现的细节更多[4]。
1.2房地产测绘对象复杂
房地产测量对象不同于一般的地质测量和工程测量,它着重对房屋、地块和地块用途、所属、位置、数量进行测量。房地产测绘的测量对象较为复杂,工作量和任务量都非常大,要表现的也非常精细,同时房地产测绘还涉及到产权、拆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房地产测绘还要对地块的边界进行确定,计算出具体面积,对地块进行整体的评估。
1.3房地产测绘要求有专业的技术人员
房地产测绘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在测量中不能有一丝的差错,这就要求技术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各种测量仪器,精通各种测量方式,并且还要对房地产有相当的了解。在房地产测绘的同时,技术人员要能够注意到每一个细节,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当涉及到法律条文和产权所属时,应该体现处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1.4房地产测绘复测周期较短
在我国房地产的发展非常迅速,所以房地产的变动也较大,这就需要有较短的复测周期。由于土地和房屋的产权和所属可能处于一个变动的状态,房地产测绘要求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所以房地产测绘应该有较强的及时性,不断的进行补测和复测[5]。
2 房地产测绘的技术应用
房地产测绘工作量非常大,测量对象也相对复杂,所以房地产测绘也需要精度较高的仪器和灵活的测量方法,房地产测绘有非常高的技术含量。这样才能够使房地产测绘为房地产产业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城市建设更好的进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2.1全站仪的应用
全站仪是一种电子速测仪器,全称全站型电子速测仪(Electronic Total Station),这种仪器的测量较为全面和自动化,它利用光、电等,能够快速的测量出距离和方位角(水平角和垂直角),并且还能同时测量出高差。全站仪是一种较为精密的测量仪器,在房地产测量中能够精确的测量角度和距离,并且能够随时的保存和记忆,操作非常方便,大大提高了测绘的速度和质量。而且全站仪的使用,使测量向自动化的趋势发展,降低了测量的误差[6]。
2.2计算机辅助制图的应用
在房地产测绘中,计算机辅助制图的应用,极大的方便了测绘出图,而且绘制图纸的精度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计算机辅助制图,只需要用CAD软件,把全站仪和一些其他仪器所测量的测站点输入到计算机中,然后按照测站点用CAD进行绘制即可。这种技术的应用,能够更加精细的表现测绘内容,也更容易观察。
2.3房地产测量信息处理系统的应用
房地产测量工作量和数据量都比较大,需要把信息进行集中的处理和分析,以前的人工处理和分析速度较慢,而且很容易出现错误。房地产测量信息处理系统的应用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它能够实现对测量信息的科学管理和处理能力,为图纸的绘制和信息管理帮助非常大。
3 结论
房地产在我国发展速度非常快,这标志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日益繁荣,这也需要房地产测绘技术跟上时代的步伐,为房地产正常发展做出保证。房地产测绘也要不断的进行创新和完善,引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使我国的房地产测绘水平有进一步的提高[7]。
参考文献
[1]郭玉社.房地产测绘[J].2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01-11.
[2]吕永江.房地产测量规范与房地产测绘.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04-01.
[3]洪波.地籍测量与房地产测绘[J].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08-01.
[4]郑安泰.浅谈房地产测量的特点[J].甘肃科技出版社,2002(11).
[5]李瑞涛.房地产平面控制网的布设[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7(2).
一、基本情况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一是减少审批项目。我委把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作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重点,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原则,近年来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减少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我委的行政审批项目,从*年的102项、2003年的72项、到*年的54项。目前实际执行45项,其中行政许可25项,非行政许可20项,减少的行政审批项目达56%。
二是简政放权。为扩大县级政府的管理权限,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结合经贸工作的实际,按照省政府“能放都放”的原则,我委将技术改造限下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等5项管理权限事项改由县(市)直接报我委审批、报市备案,此外,我委还将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统一下放地市级经贸部门实施,将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下放县级经贸部门实施。
(二)规范审批行为
一是规范实施主体。对保留项目的办理,我委首先从规范审批实施主体抓起,对所有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授权的,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委托的,予以取消。经过清理,纠正了酒类生产、批发许可由我委下属单位实施的行为,改为由我委实施。目前我委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都是由委统一实施。
二是规范收费行为。我委从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依据着手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经过清理,取消了食盐零售许可证费,以及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费等4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目前,我委实施的行政审批全部不收费。
三是推进审批公开。我委通过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增加透明度,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服务水平。在公开内容方面,包括目前实施的45项目审批事项、内容、依据、条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书范本、程序、办理时限、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经办处室、办理结果等所有内容。在公开形式方面,在我委网站上设置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办理结果、申请书下载等专栏;在委办公楼大堂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查询;编印了《经贸法规汇编(一)(二)》,收录了经贸系统负责执行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一些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还专门编印了《*省经贸委行政许可手册》,免费发放各市、县经贸部门,供人取阅。
四是创新审批方式。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目前,我委民爆销售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项目、技术改造投资备案项目已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对其他审批项目,也正在积极研究,创造条件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
(三)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许可法对行政审批作了许多原则性的规范,根据我委的实际情况,我们于*年我委制定了《*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细化。《实施办法》确立了我委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受理制度、审查与决定制度、时限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7项制度;还刻制启用了11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许可专用章”以及“*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行政许可专用章”,制订了16种行政许可文书范本,分别交由各审批业务处室使用,使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补正材料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落实。
二是完善行政审批依据。针对行政许可项目依据规定比较原则、不易操作的实际,我委注重加强出台规范性文件,为项目的办理提供规范指引,并且按照《*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后由省政府公报统一,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近年来,我委先后出台了《*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省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省经贸委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省经贸委委管社团管理办法》等10件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在草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经贸委监控化学品进出口业务管理办法》等。通过制定这些规范性文件,使经贸委行政审批项目真正实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三是加强处室制度建设。我委各业务处室也都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委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处内工作制度及许可管理工作程序,使行政许可的实施得到了有效规范。如综合处制定了《省经贸委综合处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办理行政许可需使用专用章的范围及使用程序,完善专用章的保管制度;交通处制定了《省经贸委交通处审批工作制度》,规定了热情服务、不准接受与审批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吃请或钱物等纪律;流通服务处制订了审批(核准)工作制度,对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先由主办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初审,再由分管副处长审核,然后提交处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再报委领导审批;电力能源处对在审批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严格工作纪律和责任制度管理,对所审核的材料必须由两个以上人员审核并签字。
(四)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从*年11月开始,我委陆续有12项行政许可事项、6项一般业务管理事项纳入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审批环节纳入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实时监控。随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启动,我委依法审批的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所有项目都做到了按时限、按要求办结。
二是加强对审批行为的检查。*年,我委制定了《*省经贸委〈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有行政审批职能处室每年按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同时成立了以监察室、法规处、人事处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每年对两个处室依法依规审批情况,通过座谈、抽查案卷、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向委党组提交书面检查报告。三年来共对电力能源处、流通服务处、军工处、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交通处、省交战办等六个处室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对行政审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三是加强审批后续监管。对行政审批实施后,我委注重加强依法监管,做到审批监管并重,积极受理和解决有关投诉,对被审批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依法做出纠正。对在实施审批后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如去年下半年,我委组织力量对全省煤炭经营企业依法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清理了200多家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净化了经营环境,维护了煤炭市场秩序,更好地保证了我省煤炭供应。对经我委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我委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如实反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以便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近几年来,针对加油站审批后投诉较多的问题,我委在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的基础上,对投诉及时受理,认真制定处理方案并进行实地调查取证,依法做出处理。*年以来我委受理了20件涉及加油站的投诉,及时办理,有效制止违规建设加油站的行为,确保了我省成品油的供应秩序。通过加强后续监管,使行政审批控制危险、配置资源等各项功能得到有效实现。
二、主要体会
近几年来,我委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的办理日趋规范,行政审批的效率不断提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我委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我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人员到机构都得到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业务处室配合,监察部门监督的工作格局。我委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项制度的研究、部署,出台都是在委主任办公会议上集体讨论决定。陈冰主任、杨建初书记多次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包括这次检查工作,两位主要领导也都分别批示提出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委领导带头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陈冰主任亲自主持全委行政许可法的专题讲座,主持召开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动员全委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温国辉副主任专门就我委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了专题发言,并对如何结合经贸委行政审批的特点,依法规范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等办理环节,亲自带队到地市经贸部门实地调研,了解情况。为做好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委纪检组长毕志坚同志主持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对每次检查都做出部署。在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过程中,毕组长还多次召集有关处室负责人开会研究,统一思想,提出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我委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顺利进行,如期启用。在去年8月召开的全省经贸局长会议上,我委专门安排东莞市经贸局作了《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专题发言,从政务公开的角度与各地交流深化行政制度改革、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经验做法。委领导的重视,有力地推动了我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理清工作思路是逐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根本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经贸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何展开,如何推进,如何深化,如何巩固,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和客观因素,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困扰。经贸委的行政审批项目显现两多,一是审查企业资质、资格的许可较多,二是经贸委作为初审机关的情况较多,国家部委才是最终的审批机关,所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很多而且复杂,比如农药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资料要用光盘的形式,在初步审查阶段往往还要现场考核、专家评审,有些项目还是的。因此,做好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根本是工作思路清晰。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准确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确立了立足现实、稳步推进、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思路。委法规处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处室,克服畏难情绪,在广泛听取各处室对审批项目改革的各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并不是一味迎合、迁就,而是坚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动摇,针对每项审批的实际情况,逐个项目进行分析,提出规范、改进的具体建议和措施,再分别与业务处室沟通,交换意见,该吸收采纳的吸收采纳,该说服坚持的说服坚持,指出利弊所在,立足于经贸委行政审批的现实基础,综合考虑。经贸委现有的45项审批项目,在公开指引材料之前,几乎每一个项目法规处都需要与业务处室沟通、推敲三到四个来回,特别是在初审环节、办理时限环节,更是反反复复。我委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从始至终都是在和谐的氛围中落实完成,并且逐步走向深入。
(三)健全工作机制是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管理方式的一场革新。为了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取得成效,我委建立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定期交流机制。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委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实施行政许可法座谈会,由法规处牵头,各有行政审批业务的处室负责人参加,对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行政审批改革的情况进行交流,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和规范我委行政审批制度和行为。二是动态管理机制。对各审批项目的依据发生变化的,或因职能调整,需要对审批内容进行调整的,法规处与各业务处室及时进行充分的沟通后,提出调整意见,并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保我委行政审批依法实施。如原来的“煤炭批发经营资格审核”调整为“煤炭经营资格审核”,原来的“重点技术改造限下项目审批”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省管权限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危险化学品项目除外)”及非行政许可一般业务审批项目“省管权限的政府投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对调整的审批项目的相关内容,及时通过委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三是监督检查机制。为了加强对我委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制定《*省经贸委〈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各审批业务处室对依法依规审批情况每年进行自查,并对二个处室进行重点抽查。通过监督检查,各处室对推进审批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重要性加深了认识,有力推动了各处室建立健全操作规程,严格各项准入条件、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做到热情服务,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
(四)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保证
*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我委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楔机,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各项配套制度,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制度上得到保障。几年来,在委领导的带头示范下,我委上下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热情高涨。通过学习行政许可法,使大家认识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是政府自身改革的需要,更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年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文书范本,使我委行政许可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这些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为规范我委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去年8月,以省监察厅、人事厅、法制办、省直纪工委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委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我委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规范我委审批行为的做法及成效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健全
一些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依据,对条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期限等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给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省政府令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滞后
第三轮审批项目清理后,按照省政府第87号令和第106号令,我委有34项行政许可项目、2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我委行政职能的调整,目前我委实际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2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项,有了较大的调整。省政府第87号令和第106号令已显滞后。
(三)部门之间存在不协调
关于行业协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按省民政厅规定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备案。《*省行业协会条例》实施后,我委只是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对行业协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审批已不属于业务指导单位的职责。因部门之间对审批行为的理解有偏差,使行业协会无所适从。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经贸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经贸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措施的协调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推进。
(二)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
根据法定依据变更或职能调整情况对审批项目进行更新,及时增补、删减;对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审批项目,及时向设定机关提出调整意见。
(三)规范行政审批的行为
目前保留的项目,大部分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定,削减审批项目不属我们的事权。因此,今后我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应转到规范审批行为上。同时对前一阶段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评估,做好审批事项公开,提高审批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准备工作
我县接收到《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知》后,县政府立即就此项工作做出部署,常务副县长项继飞做出批示“请政务公开办、网管中心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营商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对本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发了《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方案》便函,通过公文传输系统进行了下发。传达了市政府办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服务群众,深入开展公开日活动
(一)内容充实,群众积极参与
5月15日上午,县政务公开办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展的公开日活动进行了督导,县公安局、营商局、民政局、教育局、劳动局、卫计局、国税局、旅游委、气象局、运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税局、国土局、城建局等部门在县政府门前广场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进行了集中宣传。其他乡镇、部门及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也结合活动主题开展了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摆放了宣传桌、宣传展板,深入群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咨询活动,为群众讲政策、解难题、办实事。
活动期间,全县共发放宣传单8万余份,宣传展板150余块,出动宣传车3台,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为当场群众提供了各类的咨询服务,解答群众问题600余个,现场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县营商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板、悬挂条幅等方式正式向全社会公布了县“营商环境110”投诉、举报电话:0429-6161110。为了使企业群众更加深入、更加系统掌握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法规文件,关注政企版APP及营商绥中微信公众号,县营商局现场发放《营商环境建设文件法规汇编》《绥中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建议》《平安绥中政企版APP营商绥中微信公众号用户使用手册》等资料共500余份,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县农发局在政务公开日前,率先组织各涉农执法单位对政务公开活动内容和办事程序进行了一次认真检查,对应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公开日活动当天,在农业中心办公楼前悬挂“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办事难,优化营商环境”等标语。同时,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展板,公布了办理农药经营许可流程图及需要提交材料清单,悬挂种子检疫宣传图并发放《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律手册》《禁限用农药名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册》等宣传单、宣传手册共200余份。
物价局组织局内业务骨干到我县各社区、乡镇对价格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宣传现场设立了价格咨询站和价格投诉站,广泛听取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并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单,让群众、企业了解他们关心的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问题,受到了群众、企业的欢迎,营造了良好政务公开日活动氛围。
市场监管局就小作坊登记问答、登记改革提示等内容进行了宣传。通过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广告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县局制定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与此同时,在登记注册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建立行政指导机制、跟踪帮扶机制等措施,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绥中县国、地税局联合开展了政策咨询和宣传活动,除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外,还设立咨询台,发放税收优惠政策、放管服改革、环保税等宣传手册,现场解决热点问题,与纳税人面对面交流。同时,将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作为宣传活动的重要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对办税流程、职责分工、服务承诺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进行公示,让纳税人充分了解“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等服务方式,积极整治“办事难”推进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充分利用载体,扩大活动影响
一是发表署名文章。5月15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长马茂胜同志亲自撰写了题为《“以难治难” 解决群众“办事难” 》的署名文章深化公开日活动内容并在葫芦岛市政府门户网站发表,文章从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就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谈了很好的意见。
二是在门户网站设立公开专栏集中全县具有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及各乡镇政务服务大厅中层以上干部的职务姓名、办公电话、工作分工进行“三公开”,切实解决机关“中梗阻”问题,为我县“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顺利落实提供信息公开保障。
(三)深入基层,延伸公开日活动范围
政务公开日期间,各乡镇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政务工作日活动。绥中镇、城郊乡、王宝镇、前所镇、万家镇、沙河镇、李家乡等乡镇设立政务公开日宣传点和政策咨询点,组织各站所走进集市、走入村屯,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前所镇在5月15日的活动当天,组织国税分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计生办、民政办、劳保所、司法所、综治办和合作医疗等多个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了镇政府所履行的政府职能和工作办理审批程序,还就群众所关心的有关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给予认真的记录和耐心的解答,活动期间共接待群众40余人,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600余份,受到了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问题解答满意率达到了100%。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问题;对策
Abstract: quality is the eternal subject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blems, can cause serious damage, damage to the country and peopl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for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role, however the current som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work, do not use the quality of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is paper also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指政府委托的水利工程行政执法部门——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市场的行为主体所发生的质量行为实施监控、督察、见证的过程,其目的在于:宏观上规范建设市场的质量行为,引导行为主体向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方向发展,不断深化内部的质量体制改革,开放市场,建立良性的市场环境;微观上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执法,从政府的角度协调建设各方,保证建设项目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然而当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水利工程的质量,本文就此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一)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监管的执法机构,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是依法行政。而现有监督人员虽然技术素质较高,由于长期以来职业和认识上的习惯,往往把自己定位于技术管理角色,掌握和运用有关法律法规的水平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综合素质离依法行政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
(二)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水利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三)质量监督的方式有待改善。
目前的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设站现场监督和巡回监督两种方式,抽查应包括两方面:质量检测检验资料的抽查和工程本身的质量检测抽查,在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实际中,质量监督行为本身的工程质量的检测并不多,仅依靠他人的成果,凭自己的业务水平作出判断。
(四)监督技术手段落后。
监督单位技术装备和检查手段落后。落后的技术装备和检查手段,使得一些质量隐患不易被发现而发展成为质量问题。比如,施工中使用的很多建筑材料,在用于工程施工以前,除了必须同步提供质保材料和准用材料以外,有的还要进行实验室试验,有的必须用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复查,由于装备和手段原因导致被忽视的材料质量问题同样会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互相监督和制约的环境
政府质量监督以保证水利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水利工程实物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巡回检查和质量核验为主要手段。应完善立法,公平执法,建立和完善一个有效的、公平的、能够互相监督和制约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水利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水利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三)改善监督方式
第一方面,从单一机构监督向多方机构联合监督转变。从多年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来看,联合监督的效果是好的,能够及时掌握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状况,相互交流和学习质量监督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第二方面,工程项目实行“谁主持竣工验收,谁实施监督”已成为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水利工程的质量涉及安全、环境保护等公众利益,其验收是政府行为,如果仅水行政主管部门几天能发现质量问题是很困难的,所以,质量监督采取“谁验收,谁监督”的原则,由项目竣工主持单位主持单位同级质量机构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符合当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要求和特点,使验收更能教好的把握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问题。第三方面,质量等级明确规定分为不合格和合格,取消优良等级,以便与国家标准水利工程程相一致,既符合国际惯例,也有利于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方面,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为主的监督方式。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巡查的内容、方法、程序应进行充实、完善和深化,利用先进的科技仪器和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四)监督工作注重科技的运用。
监督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督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及钢筋砼强度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网络为支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内设立计算机系统,并相互联网,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形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传递网络系统。利用管理系统,能够及时查阅工程监管情况和实现动态管理,实现工程质量监督全过程在线作业,上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能够随时调阅有关信息,及时了解下级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能够实现上令下达和日常办公,极大地提高质量监管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对提高工作效率和发挥监管实效将起到重要作用。
(五)加强材料监督管理
各种材料在施工前必须经过检验,材料的技术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后才能使用。各施工单位对原材料必须先检验后使用,违者后果自负。由于建筑行业比较混乱,伪劣建材不时地流向市场,给我们的检测工作带来不少麻烦。然而我们必须连同施工企业,加强对材料质量的检测控制,使用前检测,用后放心,打击伪劣建材产品的出现,一经发现通知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对不合格伪劣建材产品进行销毁,保证材料合格,使工程质量不受影响,保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害。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中对材料质量的控制工作主要是:进行市场调研、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进行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防止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应严格控制建材质量,把好质量检测关。要充分发挥建设监督作用,全面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在检查手段上增加科技含量,采用先进检测仪器。要把握好影响住宅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建设(开发商)、勘察、设计、施工、监督、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必须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办事,提高质量意识。
(六)对施工的质量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查文件,应尽快对话让其改正,否则将通过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对施工中的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站在公众和社会的立场上对水利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法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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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而制定物权法。物权,是指合法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以保障交易安全为目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民法物权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不动产是任何民事主体及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不动产物权乃是诸财产权中的重要权利,是世界各国财产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分析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特别是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模式,对建立运作良好实效突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意义甚大。
【关键词】不动产;物权;房产;权属;登记
1 登记薄的登记内容为以下几部分:
房屋自然状况部分。主要记载房屋编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
房屋权利状况部分。主要记载房屋所有权、他项权等有关情况。
补换证记录部分。主要记载原证编号、补换证编号、补换发时间、说明等。
限制情况部分。用于记载司法查封、行政限制及注销限制等内容。
其他状况部分。如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权属法律化的重要标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房地产开发、利用和房地产权益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从各地法院审理的涉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类的诉讼案件情况看,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需要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探讨。笔者从几方面就城市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上略谈已见。
2 通过事实证据审查,确认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的客观性
登记材料是申请登记的原始资料与登记机构内部审核文件的统称,是物权确认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资料,具体包含有:申请物权登记的证明资料、物权审核的过程及结论资料、缮发证的过程及结果记录、与登记相关的其他资料。也就是平常所用的狭义的登记档案概念。
事实证据审查主要是审查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所认定的事实,该事实能否满足法定的事实要件,其所依据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多年审判实践证明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案件的事实证据审查主要是对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等项的审查。这也是审理这类案件审查的重点。
2.1 总登记。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2.2 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的所有人,在房屋竣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亦称为初始登记。进行初始登记,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登记机关应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证明文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填发制式《房屋所有权证》并颁发给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所记载的内容即是登记机关所认定的事实,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证明文件即是《房屋所有权证》所载内容的证据,二者应相互统一,相互印证。这样才能作到登记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3 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据此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书等有关文件。登记机关经核实确认后所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才能满足合法性审查中的事实要件的要求。
2.4 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房屋翻建以及房屋现状发生其他变化的,权利人据此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相关的审批手续、证明等等。
2.5 他项权利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是指权利人为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而向登记机关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物权法》第179条规定,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合同书、相关的证明文件、身份证件等。
2.6 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据此向登记机关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权属登记程序的重要性,依法、审慎地进行权属登记,规范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土地房屋交易安全。
参考文献:
泉州市泉港区妇幼保健院
2013年10月 日
泉港区位于福建省中南部沿海的湄洲湾南岸,地域面积321平方公里,辖6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99个行政村,总人口36.72万。泉港区现有公立医疗单位8所,其中县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3所。泉港区妇幼保健院为其中一所区级公立医院,今年来,医院加强服务环境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工作,现将创建二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位于泉港区山腰街道新民街,总占地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62平方米,全院共有职工12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者13人,中级22人;编制床位60张,实际开放床位50张。2002年6月通过省级爱婴医院评估,2003年1月顺利通过创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验收,承担着泉港地区妇产科、儿科、计划生育危重症抢救及出诊、接诊、会诊重任,加强对全区各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基层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为推广和应用妇幼保健实用新技术,控制人口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院现拥有美国飞利浦HDI4000二维彩超、迈瑞全自动生化仪、多功能麻醉机、电解质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听力筛查仪、胎儿监护仪、蓝光治疗仪、电子阴道镜、脉动真空灭菌仪等大中型医疗设备;2012年出院病人1985人次;NICU为全区医疗机构中独有的科室。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先后获得了泉州市“三八文明号”,“无红包单位”,“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新时期践行福建精神、惠女精神”模范集体,“省十佳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扩大基本建设规模,规范设置保健与临床科室。
2013年6月,在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开展产科病区标准化改造,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孕产妇创造优质、高效、安全的分娩环境。我们紧紧抓住创建二甲这个机遇,准确定位,根据《福建省县级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福建省二级妇幼保健机院评审标准》,规范设置妇保科、儿保科二级科室,充实完善了产科、儿科等两大临床科室,扩建不孕不育症专科门诊,规划建成了科室齐全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县级妇幼保健院。
2、加大设备投资力度,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近年来,针对医疗器械设备陈旧落后的局面,我们紧缩各种开支,陆续全面更新了陈旧的医疗器械设备,配备美国飞利浦HDI4000二维彩超、迈瑞全自动生化仪、多功能麻醉机、电解质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听力筛查仪、胎儿监护仪、蓝光治疗仪、电子阴道镜、脉动真空灭菌仪等等大中型医疗设备。
三、人才培养工作
近年来,我们陆续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级医院相关专业进修学习,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二次在全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调入具有较强业务素质的医护人员10余人,从省内各医学院校招聘毕业生10余人,并作为后备人才,加大培养力度。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为我院的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
在提高业务素质方面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抓职工思想教育。利用早会时间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等法规、条例,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激励医务人员牢固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精益求精、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病人第一”的服务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服务环节。二是抓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提高。继续聘请省市级专家和本院学科骨干人才为全院医护人员授课。今年,结合我院创等级工作,先后邀请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专家、市第一医院医疗、护理、院感、医技、行政后勤等一批医学专家分别到我院现场辅导,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三抓继续医学教育。积极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省、市、区卫生系统举办的医疗业务知识学习,严格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学分管理,要求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每年要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分。
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2年来,我们抓住创建二甲这个机遇,经赴石狮市、晋江市等县级妇幼保健院参观学习,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参照《福建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以及医疗机构工作制度规范、临床诊疗护理常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编写了《泉港区妇幼保健院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汇编》、《泉港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汇编》、《泉港区妇幼保健院常用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实用资料手册,同时,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管理理念,以狠抓医疗安全、注重落实为突破口,逐步规范各项医疗保健行为。按照“三基、三严”训练计划的安排,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三基、三严”理论知识培训及心肺脑复苏、产后大出血等演练,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救治能力。
五、妇幼保健工作与民生工程
随着新医改的实施及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启动,针对农村妇女病患病率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下降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的状况,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努力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加强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1、组织开展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我院采取广播、墙报、宣传册子,举办各种学习班、义诊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妇女、儿童保健常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在“福建省妇女健康关爱月”期间,组织妇产科、检验科医护人员到普安工业区开展以“送健康理念、送健康知识、送健康服务”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猜谜语、免费发药等形式,向广大妇女开展以防治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常见疾病筛查和防治知识宣传,共义诊100多人,发放宣传材料200多份,免费发药近千元。通过活动开展,对农村妇女的身心健康提前做好预防预警,有效提高了农村妇女对疾病预防的自我保护意识。
2、做好婚前孕产妇叶酸的发药工作。我院按照《泉港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区民政局、各乡镇计生办、基层卫生院沟通协调,采用计生办办证时发药,妇幼保健院婚检时发药,村医按需发药等多种渠道发药,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院利用婚检对欲婚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发放叶酸,并及时把发放信息反馈给村医,让村医进行随访,以切实提高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3、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2012年我区被列入福建省宫颈癌项目筛查县区,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根据省市开展项目部署要求,在区卫生局领导下和区妇联、区计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为充分利用这一大好时机,抽调技术骨干参加培训,认真准备,精心安排,在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全面展开项目筛查工作,确保筛查质量。绝不搞形式、走过场。对筛查出的异常进行了专门登记、治疗和随访。2012年9-12月份,全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筛查任务数1500人,实际已筛查1635人,完成计划筛查任务的108.7%,带动了我院妇科的发展。
4、落实免费产前筛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儿发生率。为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孕28周前出生缺陷发现率,减少严重缺陷儿的出生,按照省、市政府部署安排,在我区实施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截止至2012年12月中旬,对15-20周孕妇进行血清生化三联筛查535人,任务数500,完成率107%;对18-24周孕妇进行产前彩色超声筛查532人,任务数500人,完成率106.4%。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筛查任务。
5、托幼机构的管理。儿保科人员经常到各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在开学期间开展“关心下一代”主题活动,并开展每年一次的幼儿园体检工作,每年对实验幼儿园等区直单位的1500多名新入园的适龄儿童和在园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对查出的疾病都能给予治疗。从而带动了医院儿科、检验科等科室的工作。
6、孕妇学校建设。围产保健科对来院检查的孕妇进行建卡登记,特别是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以来,通过各种途径使孕产妇了解系统管理的重要意义,熟悉孕期保健的具体方法,包括如何科学孕育宝宝,孕期的注意事项,营养指导等内容。保健工作的扎实开展极大地促进了临床,保健和临床的有机结合,既使人们的保健意识得到了加强,也得到了患者的认可。
六、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完善党务、院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院务公开要求,凡涉及重大项目投资、财务开支、人员调配、发展党员、干部任免、评先表模等事项都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门诊大厅设置电子滚动屏,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规范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签发流程;开设咨询、投诉电话和群众意见箱等,方便群众,增进沟通,加强监督。
2、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修订)》,定期开展医德医风考评活动,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升晋级、聘任、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并在医院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每月开展一次“医德医风”服务之星评比活动,科学评价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每月评选8名“医德医风”服务之星,在科室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激发医务人员的争先创优意识。
3、加强医德医风监督检查。成立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效能行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效能行风督查工作制度,坚持每周不定期到各科室开展效能行风专项督查2-3次,并在医院醒目位置设立群众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电话、举报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确实有职业道德问题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到位,在医院公开栏上公示,情节严重的在全院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惩处,记录到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中。2007年获得“省十佳巾帼文明岗”,2008年被定为市级“第六届创文明行业竞赛示范点”,2012年被市妇联评为新时期践行福建精神、惠女精神模范集体。
通过以上努力,我院的整体管理水评、保健内涵建设、业务质量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还有许多不足,还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乘创建二甲之东风,继续努力,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决心将我院建设成为诚信、和谐、服务技术一流的规范化标准化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实现我区妇幼保健事业大跨越而奋斗。
但随着电力市场的转型,管理体制的转变,供电企业不再具有电力行政执法职能,而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纯粹意义上的企业,并承担对等的社会责任。而作为打击窃电行为的供电企业与被打击的窃电户,利益已成为两者之间“矛盾”的触发点。用电检查工作中窃电行为证据收集不全面、证据没有证明效力都将严重影响窃电行为的有效处理,甚至真正的窃电案件反成了供电企业可能侵权的案件。因此,供电企业在打击窃电行为的工作中,如何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窃电行为证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完善用电检查组织管理机制,已成为进一步规范用电检查行为,提高用电检查工作效率,维持用电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培养用电检查人才队伍,提高综合素质
提高用电检查队伍素质,应重点培养三个方面。首先是人员政治素质、执行力的培养。政治素质高、执行力强的用电检查队伍是用电检查工作稳定开展的有力保障。其次是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能一流的用电检查队伍是用电检查工作高效开展的前提条件。再次是人员法律知识的培养。用电检查人员必须熟悉电力法律法规中对窃电违约责任及处理的有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盗窃行为、殴打、侮辱他人行为的处理规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中对符合盗窃屡教不改、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等劳动教养条件的窃电分子,收容劳动教养的规定。《刑法》中将窃电归类为盗窃犯罪。《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及各类诉讼程序对证据的要求,特别是司法解释对证据的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中行政处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民法通则》、《合同法》中关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合同中权利义务关系的有关条款。
二、取证方式和取证原则
1.签字为证。现场发现窃电, 应依据《用电调查报告书》,定性后由客户当场签字确认,签字证据还包括在供电企业的通知书上签字, 签字时应说明签字人与窃电用户的关系。此类书证效力大于人证, 但书证内容必须完整, 尤其是《用电检查结果通知单》《用电调查报告书》等主要文书, 必须当场填写, 不能后补。
2.物证。物证是指窃电时使用的工具或与窃电有关联的物件,能够证明窃电存在的物品留下的痕迹,主要有:窃电所使用的工具、窃电设备、客户生产工作记录、窃电点位置形成的其他证据等。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知情人就其所了解的情况向电力部门或公安机关陈述的证词。要力争做到让证人在现场指明窃电方式,在执行中要保护证人证言等证据。
三、提高窃电行为证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
1.加强用电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对电费复核发现的电量突增突减用户,负控装置监测发现的负荷曲线与报装容量、经营状况、用电时段不相符用户, 抄表员抄表发现的计量装置异常及电量与现场用电经营状况明显不相符用户,高损线路或台区重点嫌疑用户等要做好用电检查前期的侦察、分析工作,包括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可能采取的窃电手段、现场检查的最佳时间、关键证据的获取等,这些都是提高用电检查工作效率的关键。
2. 加强取证过程的合法有效性
查处窃电过程就是取证的过程,查处窃电必须建立在事实证据的基础之上,缺少证据,就谈不上查处窃电行为。而仅有证据还不够,必须是合法取得的、能够充分证明窃电行为、窃电量和窃电后果的有效证据。供电企业收集窃电证据的目的是为了下一步处理窃电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民事诉讼提供充分的依据和做好充分的准备。只有这样供电企业才可以顺利处理窃电,才能避免败诉风险。因此,供电企业现场开展用电检查,宜与由政府电力监管部门授权具备电力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或公安民警联合检查、取证。
3. 注重窃电行为取证关键点分析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窃电行为包括 :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主要体现在一些临时用电、违章建筑无产权的小经营场所、已有计量装置而在供电企业的其他供电设施上私自引入第二电源,关键点是找到该窃电者电源搭接点,统计并记录私接用电设备容量,调查窃电时间。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主要体现在已有计量装置的电力用户,私自在计量装置进线电路的某个隐蔽处(如地下电缆、有遮挡物的线路处)破开导线绝缘层接线用电,关键点是找到隐蔽搭接点,统计并记录绕越计量装置用电设备容量,调查窃电时间。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主要体现在普通电子表用户通过回拨电能表机械计度器指数进行窃电,关键点是跟踪检查提取窃电者窃电行为实施前后电能表机械计度器指数的差异,电能表有内部存储器的送政府计量鉴定机构调取数据并出具鉴定结论,调查窃电时间。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主要体现在窃电者使用器具砸毁计量装置用电,此类窃电户在一个抄表周期内就能发现,其窃电时间和量比较好固定。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三相供电窃电者改变电能表之外二次回路(电流互感器二次反极性或短路、开路)、松开三相表电压连接片、改变三相电能表内部接线回路、表内安装内部回路遥控装置、更换电能表内部元件等,关键点是找到这些窃电点,调查窃电时间和窃电量。
单相供电窃电者改变电能表内部接线回路、更换电能表内元件、安装电能表内部回路控制装置、电能表接线端用导线短接、断开电能表零线进线借用室内其他零线,关键点是找到这些窃电点,调查窃电时间和窃电量,但对于断开零线窃电行为必须在电能表处于窃电状态下方可查处取证,因为电能表进线零线断开用户可以通过室内零线使电能表正常计量。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通过倒数器篡改电能表内部存储器数据,关键点是提取数据篡改后与上次自动化抄表数据的比对情况。
四、实施用电检查工作查、 处分离的管理措施, 提高工作效率
供电企业对用电检查的组织管理宜采取查、处分离的措施,现场用电检查人员不直接参与接触用户的处理工作,专门成立违约、窃电处理工作组,设立专门违约、窃电处理办公场所,建立违约、窃电查处信息共享平台。现场检查组与处理组各负其职,检查组通过违约、窃电查处信息共享平台进行现场检查信息和录像、摄影资料传输,为处理组提供完整、有效的窃电证据。 处理组借助检查组提供的证据, 必要时从驻企公安民警处调取实物、纸质证据等,依据电力法律法规条款之规定与违约、窃电户接触开展处理工作, 并将处理结果告之检查组,录入共享平台,做到处理的阳光化管理。检查组接到违约、窃电户处理完毕的信息之后实施现场计量装置整改、复电工作。实施查、处分离,查处信息及时共享的阳光化用电检查管理机制,能大幅减少检查人员和处理人员的人情带来的工作障碍,有利于提高用电检查工作效率。
窃电行为和用电检查对窃电的查处始终是博弈的两面,在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中,只有及时合法地查证、取证、认证和固定证据,才能做到“程序合法”,才能有效保障查证的成功。
参考文献:
1.《用电检查法规汇编》,辽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