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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热点案例及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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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热点案例及分析

第1篇

(1)教学方法仍旧单一,缺乏创新性。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尤其是在当今电子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各种电子产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品,这种现象也引起教育模式的变化。各种网络视频教学、在线考试视频以及MOOC等教学模式等,都已经悄然进入中国,有的大学甚至走在前端已经开始投入研发等。在这种高科技时代极度发达的情况下,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方式也必将改变。但目前看来,尽管各大高校的教学要求已经一改过去传统的板书式为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方式,但高校教师使用的多媒体教学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性。例如,大多数高校教师只会PPT制作课件和最简单的多媒体操作,至于一些多媒体演示技巧和多种风格的教学穿插使用则凤毛麟角;而且多数高校教师认为与过去的板书相比已经进步很多了,教学注重教学内容即可,而教学模式不需要过多注重。所以整体看来教学方式仍旧单一,缺少创新性。(2)教学理念不明确。作为法学主干课之一的刑事诉讼法学,是主要介绍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过程的一门法学课程,实践性特别强。院校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虽然已经开始关注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是仍然存在培养的目的性不强、教学理念不明确的情形。例如,根据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安排的播放相关刑事诉讼视频或者开展模拟法庭等相关法律实践教学,仍然存在走过场、忽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现象;其次,大多数院校法学教师在日常工作中也多注重理论研究,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司法实践的经验,日常讲授的也多是书本的理论知识,甚至很多知识、理论比较陈旧和落伍;再加上其教学缺乏真实的司法实践案例的教学资料,这种教学现状导致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仍然比较低下,对学生的实践教学也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3)教学模式改革力度不大。传统的刑事诉讼法教学多为讲授法,即老师讲授学生被动学习接受知识。这种教学模式往往导致“培养出的学生往往缺乏实践经验,学习主动性差、知识面窄、综合素质低、高分低能现象普遍。”①同时这种教学方式也忽略了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只是单纯被动地吸收知识,会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实际问题时,缺乏积极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虽然现在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模式也做了相应改革,设计相关环节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是整体看来,这些刑事诉讼法教学模式的改革力度仍不大,实际教学仍然以灌输式教学为主,起不到真正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效果。

2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1)信息化时代的需求。随着信息化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科技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信息化科技也在影响着我们高校的教育教学模式。目前看来,对高校教学影响最大并且速度最快的应属于MOOC课程,单看Coursera,短短一年多,全球共有81所成员高校或机构加入这一联盟,共享386门课程,注册学生超过400万。②这是一个信息化高度发展的时代,各种电子产品的更新层出不穷,并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发生着飞快的变化,在这样一个信息化时代里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各行各业都必须进行改革。并且,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犯罪已呈现出向智能化、科技化方向发展的特点,必将对司法工作在打击犯罪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在程序和技术手段方面。这些变革使刑事诉讼法教学模式也必须进行改革。(2)学生就业需求。考查本院2014届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有近35%左右的人员进入公检法系统任职,③其他专业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更多一些。可见院校学生大多的工作意向是通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进入到公检法单位工作。本文认为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培养具有宽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以及从事法律实践相关业务的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作为刑事诉讼的国家专门机关有侦查、讯问、搜查等强制措施权力,作为未来的执法者,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其今后工作水平的高低,而这些又不可避免与院校刑事诉讼法教学水平高低相关。这些都要求院校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要针对现实的司法实践要求进行不断改革。(3)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要求。2013年新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在诉讼理念、证据制度、侦查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重大修改和调整。这对院校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也提出了新的教学要求,使院校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也必须围绕新法作适当调整,以应对实践工作的挑战。“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的理念制定的再完善,在实践中得不到好的执行,执法者不具备先进的司法理念作为指导,再好的法律也只是纸上的条条框框,对现实的司法实践一点作用也起不到。同时在实践中,机关的侦查环节又是引起社会公众高度注意的一个阶段,所以院校必须对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重视起来,并进行相应改革,才符合司法实践的现实要求。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在当前高科技信息高度发展的形势下,教育中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最佳改革途径。

3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改革途径

3.1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由于刑事诉讼法本身就是一门实践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院校刑事诉讼法教学中,必须时刻强调实践教学。例如在侦查环节,学生要求学习并掌握具体的讯问、询问、搜查、扣押、强制措施等实践操作流程和技巧。当然,理论知识的掌握也很重要。对于长期工作于司法机关的人员来说,除了过硬的技术外,还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作支撑。这就要求院校在培养学生实践诉讼能力的同时也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如果一味关注学生实践水平的提高,虽然能在短时间让学生学有所用,但要是没有理论知识的支撑,会使学生形成只能解决具体的司法实践问题,却无法举一反三解决类似实践问题,也就达不到当今社会对人员要求的理论与实践兼具的复合型人才的要求。(2)正面教育原则。其实在各种现有教育中正面教育是一种常用的教育方式,但由于教育的特殊性,对于正面教育的要求更高于其他行业的教育。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房文翠博士曾指出法学教育的目标在于五个方面,即传授法律知识、训练和提升法律技能、养成和改善法律的思维方式、培育法律职业道德、培植法律信仰,④本文认为其中培植法律信仰非常重要,因为司法机关面对的都是一些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所以教师在课堂上要本着一种尊敬法律、信任法律的客观态度,从正面宣扬法律信仰,提升其对职业的高度信任感和尊敬、使命感,热爱工作。

3.2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方式的完善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模式是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费里斯托弗•哥伦布•兰代尔最早运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中,随后便一直成为美国乃至整个英美法系法学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模式比较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掌握所具有的批判精神,这使学生改被动接受教学内容为主动分析特定案例,从而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法律法规,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虽然不少高校法学教师已经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案例不够新颖、案例教学课时安排不够。所以,在院校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教师要充分注重案例教学的要求与目的,可采用在校园网上建立刑事诉讼法的在线视频、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案例题库,并且注意及时根据社会出现的一些热点问题更新案例库、合理安排案例教学学时,使其在刑事诉讼法的课堂讲授中既抓住重点,又能在课后积极进行复习,真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院校刑事诉讼法的实训内容多以开展模拟法庭的方式开展。一般是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让学生分角色进行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使学生在模拟法庭的过程中掌握相关理论和实践技能,以此检验学生对所学内容的了解和掌握。但单纯地开展模拟法庭作为刑事诉讼法学实训,明显低于司法实践的要求。因此,院校的刑事诉讼法学的实践教学内容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实践要求进行,其实训内容可扩展为包括讯问、询问笔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的制作、各种强制措施的应用以及针对审判的模拟法庭等实训,在审判中还可安排警察出庭作证等《刑事诉讼法》新增实训内容,同时针对以上各种实训,教师可采取示范或讲解等方式进行讲授,再让学生根据教学要求进行模拟实训,让学生分角色进行,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出相应考核成绩,作为总成绩的一部分或者作为单独的实训成绩。这种结合刑事诉讼实践所进行的教学训练既可让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也可以提高司法实践能力,达到提高其刑事诉讼法的实践要求。

3.3开拓专业视野

第2篇

关键词 多媒体 课件 刑事诉讼法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迅猛普及,高等学校教学手段和方法也逐渐现代化,突出表现之一即为多媒体课件在教学过程中的广泛应用。目前,笔者所在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所有的教学教室均安装了多媒体设施,教师们在课程教学中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比例大幅提高。多媒体技术的运用完善了教学方法,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其图文并茂、声像俱佳、动静皆宜的特点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笔者就所讲授的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运用多媒体课件的情况总结如下,以期能够更好地提升课程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一、多媒体课件在刑事诉讼法教学中的优势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及其相关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之一。其课程特点如下:1.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刑事诉讼程序涉及知识点多,信息量大;2.刑事诉讼程序比较复杂,诉讼过程比较枯燥,案例不如实体法有趣;3.程序操作过程中易混、相似知识点多;4.知识更新较快,如司法解释的出台;5.属于应用法学,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传统的教学方法采用教师讲授,学生听讲,做笔记的形式,虽说有其优势,但也会带来教学方法比较枯燥,容易脱离实际的弊端。多媒体课件的应用,将图形、图像、文本、动画、视频、声音等多媒体技术,通过计算机处理后,以单一或者集成的方式运用于教学中,成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重要的辅助教学手段,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之处。

(一)多媒体课件使课堂呈现的知识量大大丰富,信息更新及时。

多媒体课件的应用,使得教师在备课时就可将刑事诉讼法学庞大的知识体系尽数纳入其中(如相关章节的法条、司法解释、近期发生的案例,理论界的前沿问题等等),在授课时就可直观、明了地以课件形式展现给学生原貌,节省了教师的板书时间和学生笔记时间,信息量极大充实。教师可以节省下时间将精力放在重点知识的讲解和分析上,授课效率提高。多媒体课件修改起来快捷、方便,近期的法律法规的变化、热点问题、热点案例可及时吸纳进来为教学所用。

(二)多媒体课件使案例教学更加生动,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学中大家非常推崇的一种教学方法,多媒体课件的运用使案例教学更加生动。如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课程导入时,可以采用现实中的真实案例的视频、图片等音像资料来开篇,让学生以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视野进入程序,这往往会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身临其境般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学习过程。在诉讼程序的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阶段,不断设置案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诉讼程序的分析,进而引申出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最后,结论也会水到渠成地得出,当事人的权利体系也就完全印入学生的脑海之中。

(三)多媒体课件使程序更加直观化地呈现在教学过程中,增强学生对诉讼实践的感知。

传统教学中教师的口述案例和程序使诉讼过程难以直观地呈现在学生面前,而刑事诉讼法又强调学生对诉讼实践的感知。多媒体课件的运用使得程序的直观化呈现成为可能。如在讲授刑事第一审程序的法庭审理过程时,我们就可以将法庭审判过程在课堂中播放。可以选择教学光盘如《中国法庭》,可以选择相关影像资料如《庭审现场》《模拟法庭》等,也可以选择身边真实案例资料等。教师在授课时加以适当引导即可以让学生感知到真实的庭审过程,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四)多媒体课件使课程知识点的归纳总结更加条理化,提升教学效果。

刑事诉讼法的课程知识点比较琐碎,易混、相似知识点较多,如果学生没有进行课前预习和做好课后复习,很难完全理解和掌握。多媒体课件的合理使用,使得教师在备课时就可以将这些知识点以图表、表格的形式进行梳理和归纳(如辩护和的诸多异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等等),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一个清晰而简单的印象,有利于提升教学效果。

二、刑事诉讼法教学中运用多媒体课件容易出现的问题

虽然多媒体授课有诸多的优势,但运用不当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

(一)知识点播放较快,学生不易形成较深印象。

多媒体课件的优势之一是课件呈现的知识信息量极大提升,但如果事无巨细地将相关知识点一律反映到课件之中,会使得课件的内容过于庞杂,主次不分,详略不当。这样,在授课过程中,教师会十分忙碌于课件一屏一屏地播放,而且还要照屏宣讲,屏幕内容更替速度过快,在学生印象中知识点内容很多,但不易形成较深印象,影响授课效果。

(二)增强案例的生动性,但有时过于热闹会喧宾夺主。

多媒体课件的运用使案例教学可以看得见听得到,增强了生动性,学生普遍兴趣很高,教师也非常乐于采用案例教学。有些教师为了迎合学生心理,会将案情过多地进行渲染,老师讲得热闹,学生听得轻松开心。过份渲染案情虽然会使课堂气氛活跃,但最后在考核时往往会发现学生只对案情有印象,听了热闹而没有总结到知识点,更没有掌握相关法律规定。还有,教师所采用的案例有时较大,在课件中放映占用时间较长,这样会挤占其它授课内容的时间。

(三)教师过于依赖多媒体,易沦为课件“放映员”。

目前,利用多媒体课件授课成为很多高校教师的选择,教师在授课前提前制作好课件,在授课时按部就班地按课件内容进行放映和讲解。这容易造成教师过于依赖多媒体课件,沦为多媒体课件的“放映员”,一旦停电或其它状况出现,往往影响教学任务的实现。教师过多依赖多媒体,受课件内容束缚,也会限制教师在讲课过程中突然出现的灵感和火花。

(四)多媒体课件质量参差不齐,出现两个极端,或成为“电子板书”和或过于花哨。

由于教师所占有的教学资料不同,本身的教学思路不同,再加上每个教师计算机操作水平的差异,使得教师制作的多媒体课件差别很大,质量参差不齐。多媒体课件容易出现的两个极端,一种是将文字的幻灯片直接展示,成为“电子板书”,另一种则充分运用计算机的各种优势,充分体现视觉、听觉等效果,不注重教学内容,过于花哨,华而不实。这两种极端都应极力避免。

三、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多媒体课件在刑事诉讼法教学中的优势

(一)发挥集体力量,做好多媒体课件资料准备工作。

利用多媒体课件授课是一种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是多媒体课件的核心。为了更好地制作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我们应该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而不是仅仅依靠单个教师的力量。如刑事诉讼法课件的资料准备工作,就可以充分挖掘诉讼法学教研室的全部教学资源。三大诉讼法有很多相通之处,资源可以共享。课件准备工作首先要做好文字性资料的准备,如教材、大纲、教案、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其次要准备各种教学影像资料;还有就是要有一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如扫描仪、打印机、摄像机、录音设备、数码相机,多媒体影像教学光盘,多媒体技术教学书籍等。在此基础上,课程组的成员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协作,制作出高质量的刑事诉讼法学多媒体课件。

(二)多媒体课件制作,避免两个极端。

多媒体课件制作时,要秉承一个原则,即教学内容是核心,教学效果是目的。多媒体课件要避免成为“电子板书”,这样难以发挥多媒体课件的生动性,形象性。也要避免过于花哨,喧宾夺主情况的出现。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应是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相统一,形式服务于内容,从而达到学生充分理解,深刻领会的教学效果。

(三)多媒体课件的运用,要确立其辅助地位,教师应以讲授为主,不要过于迷信多媒体。

教学过程中,教师始终是课堂的主宰者。多媒体技术虽然很优越,但它只是一种教学手段,其要服务于教师的讲授内容,受教师的驾驭。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确立自己主导者的地位,不要沦为课件“放映员”的角色,过于迷信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充分运用多媒体的优势,根据课堂变化的状况,不断引导学生,加强师生之间的教学沟通和互动,共同圆满完成每一堂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任务。

(四)提高多媒体课件的播放技巧,注意细节。

为了更好地发挥多媒体课件的优势,教师应不断提高多媒体技术水平。如每堂课用醒目的字体或者声音提示重点、难点;案例有选择地加以剪辑使用;注意播放细节,与播放教室相适应,提前设置好合适的背景、文字、声音等;设置暂停、回放键等。诸如此类多媒体技术的提高和对细节的重视对于提高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效果也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第3篇

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实践操作性极强的课程,为了提高学生对课程的参与程度,培养学生实践导向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素养,增强学生对刑事诉讼法规范的实际运用能力,文章主要研究针对刑事诉讼法课程的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界定“情景模拟教学方法”,辨析其与“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方法”“诊所式教学”的关系,明确其功能和特征。第二部分研究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中的案例设计。第三部分探讨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中如何与目标对象进行交流和互动。第四部分分析情景模拟实践的主要内容。第五部分讨论如何对情景模拟教学方法模式下的学生成绩进行考评。

关键词:

情景模拟;教学;刑事诉讼

引言

刑事诉讼是专门司法行政机关在诉讼当事人、其他参加人的共同参与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过程。刑事诉讼法该门课程就是向学生展示这些司法行政机关、诉讼参加人在一个固定的时空、场所,如何进行法定的程序工作;以及设置这些法定的程序背后的意义。在传统的以讲授式教学为主的课堂当中,学生刚开始接触程序法,难以了解到程序的重要性和意义。大量的程序法以及程序法解释等法律性规范构建出的略显繁琐的刑事诉讼程序,会让学生觉得枯燥乏味。而以实践或者虚拟的实践为导向,引入法学的职业教育,会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和法律共同体的认同感。“在法学教育认识上的分歧和悖论实际上反映出法学教育中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二重性,即法学教育的职业技能性和学术研究性”[1]我国不少学者发现了该问题,有学者提出应当设置专门的模拟法庭课程和加强校内外模拟法庭竞赛。[2]有学者提出了诊所式教育与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相一致,是实现法学教育目的的良好的手段。[3]但总的来说,第一,诊所式教学偏重于真实参与,难以在课程中普及。第二,我国目前对模拟教学模式的研究集中在“模拟法庭模式”上。第三,缺乏类型化研究。因而,文章专门就刑事诉讼情景模拟教学方法进行研究,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景模拟教学方法概述

(一)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概念

辨析情景模拟教学的概念对法学教育来说比较陌生,在实践法学教育领域,更常见的是“诊所式教学”或者“模拟法庭教学”。根据弗兰克•S•布洛克的观点,“诊所式教育”是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学生积极地参与法律程序的不同方面来教学。它常被称作“通过实践学习”。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机构称为法律诊所。[4]“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担任和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接近真实的法庭场景下,严格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进行案件审理和判决的一种教学方式。[5]而“情景模拟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灵活地调整教学形式,通过设定特殊场景,对学生的身份进行假设,模拟现实中该场景该身份的人可能会面临的任务和挑战,要求学生对问题进行解决。该教法属于虚拟的实践性教学方法。[6]同为实践教学方式,“诊所式教学”倾向于真实的程序参与,包括法律援助,参与办理真实的案件,参与程度较高,但同样由于条件较高,普及较难。“模拟法庭”通过虚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案例,让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角色,尽管由授课老师指导,方式仍旧较为单一,难以让学生更深层次的体验法律职业。而“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尽管是虚拟的实践教学方法,却更为全面的让学生体验整个司法实务过程,不仅限定于模拟法庭,包括证据调查、律师会见、检察员审查、庭前会议等多种情景模拟,通过录像视频、访谈、座谈、听审等多种方式,事先进行对目标对象的了解和模仿,从而加深学生对角色扮演的法律共同体体验程度。

(二)情景模拟教学方法的功能和特征

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具备以下功能:第一,提高学生对课程教育的参与度。情景模拟方法与传统点对面授课模式不同,学生从案例遴选开始,到与目标人物的互动、程序操控等环节,全程参与课程设置。第二,体验式教学,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情景模拟教学方法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学生对目标对象的学习和模仿,带入目标对象的身份,操控和参与程序,体验职业共同体的身份。第三,以实践为导向,培养学生法学思维和法学职业素养。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属于实践性教学,以实践为导向,学生在虚拟解决问题的过程,培养实战能力。情景模拟教学方法有以下特征:第一,设计虚拟的或者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案例作为背景,情景模拟,要求学生进行有目标性的带入。第二,学生进行角色扮演之前,对目标对象进行学习和模仿,这一过程应当实践性的进行互动,包括视频、座谈、访谈、讲座、听审等方式,以了解目标对象。第三,学生通过带入目标对象,操控程序进行,进行体验式学习。对设计好的背景案例情形下,模仿并带入目标人物,开始角色饰演,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操控程序。第四,成绩考评以过程考评为主,引入目标对象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情景模拟教学法不仅仅以结果为导向,重视过程考核,并引入模仿对象的第三方考核,真正与实战接轨。

二、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一

刑事诉讼法课程案例设计对于刑事诉讼法课程案例设计,主要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如何尽可能的丰富背景案例。在一个案例当中,尽可能涉及多个角色、丰富内容、涉及多个法律和事实的争点,涉及多项证据。第二,如何提高学生在遴选背景案例时的参与程度。设计和遴选背景案例,需要意识到该案例在教学和实践上的意义,这是教师的工作,但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参与模拟教学的积极性,应当尽可能多的设计和遴选热点问题,提供多个选项,让学生做选择,可以细分为四种案例设计:

(一)导引模拟案例定位:课程开始前,将本章重点内容设计成虚拟案例,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站在司法实践的立场上,代入当事人、诉讼参加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学习。设计标准:1.切合本章重点内容;2.具有真实性,引起学生的关注;3.多元化主体角色代入,使得学生能够站在各种诉讼主体和司法行政机关,理解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内容和价值。

(二)经典案例解读定位:在重要刑事司法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制度问题上,详细遴选各国具有代表意义的经典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和比较,加深学生对原则及制度的理解。案例遴选标准:1.涉及重要刑事司法原则和关键刑事诉讼法制度;2.在各国具有重大影响,具有确立规则或者改变规则的地位;3.可以与我国的司法实践相互印证。

(三)社会热点案例追踪定位:通过对近年来有关刑事诉讼制度的社会热点案例介绍和追踪,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和法学思维,引导学生适用刑事司法制度进行思考。案例遴选标准:1.有关刑事司法制度;2.在社会上引起广发关注;3.适合学生进行讨论和思考。(四)模拟法庭和审前会议案例设计及遴选定位:刑事诉讼审判程序课程讲授之后,遴选案例,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和模拟审前会议,让学生代入情景和角色,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案例设计及遴选标准:1.案情设计便于学生模拟控辩双方收集证据;2.法律问题具有争议,便于学生就法律和事实主张进行法庭辩论;3.角色设计繁简得当,有足够的开展空间,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也不至于过于繁琐,流于形式。

三、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二

目标交流与模仿学生进行情景模拟之前,应当已经学习过情景模拟相关的刑事法律制度,并对自己扮演的角色有参照性依据。因而,除了配套的课程进度之外,设计学生对角色的了解和参照原型工作,也至关重要。考虑带领学生进入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进行访谈和听审,对自己需要模拟的对象有一定的参考性了解。这一部分主要针对通过哪些渠道和方法能使学生掌握刑事法律制度和模拟对象。

(一)辩护与制度———辩护律师讲座与访谈定位:学生以律师的角度思考刑事司法中的辩护与制度。目标人物选取: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从事刑事司法辩护的律师。方式方法:1.目标人物讲授。讲述其辩护和过的具有典型性案例,在收集证据、会见、法庭辩护、职业风险及保障等问题上,予以介绍司法实践内容。2.学生进行方法交流。就目标人物从业以来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刑事辩护技巧,及律师职业的行情进行交流。

(二)审查制度———检察人员讲座与访谈定位:学生以检察官的角度思考刑事司法中的公诉制度。目标人物选取:地方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人民检察官方式方法:1.目标人物讲授。讲述我国检察机关内部的科属分工,检察院工作职能,公诉科的职务以及检察官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进行审查和支持公诉。2.学生进行方法交流。就目标人物从业以来我国检察机关的变化、检察人员的工作方式、检察院内部职能分工进行交流。

(三)庭审程序———听审与访谈定位:学生以法官的角度思考刑事司法中的庭审制度。目标人物选取:地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审判长方式方法:1.听审。通过学生到地方人民法院听取刑事公诉案件审理过程,现场进行学习和模拟。2.学生进行方法交流。就目标人物庭审方式、庭审准备、庭审技巧等问题进行交流。

四、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三

情景模拟实践情景模拟实践是根据刑事诉讼课程的进度组织学生设置不同的情景进行模拟。包括但不限于:1.调查和收集证据;2.报案和立案制度;3.审查制度;4.审前会议和证据交换;5.模拟法庭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作诉讼文书定位:学生熟悉并亲身制作书、答辩状、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培养学生归纳事实、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要求:1.格式符合不同诉讼文书的规范要求,语言规范有逻辑性。2.案件事实表达清楚,明确具体,重点突出。3.主张明确,合理可行。4.主张理由充分,引用法律准确,事实理由清楚,证据分条别类。方式方法:1.实例模仿学习。刑事司法文书主要包括书、公诉词、辩护词、判决书四类。在进行情景模拟实践之前,首先需要为学生准备基础知识,让学生模拟学习刑事司法文书的制作。2.板块化、格式化诉讼文书。根据刑事司法文书的类型和特点,将刑事司法文书板块化,固定其写作格式,由学生就具体内容进行填充。3.根据模拟教学进程,有针对性的制作诉讼文书。随着情景模拟教学的进程,根据证据收集、审查、辩护、审前会议、模拟法庭的阶段,由负责角色带入的学生有针对性的制作诉讼文书。

(二)主持和参加审前会议定位:学生了解审前会议的功能、流程,掌握确定争点、固定证据、证据交换的技巧,为庭审工作做准备。设计要求:1.审前会议的情景模拟设计应当帮助学生了解审前会议在确定争点、固定证据方面的功能。2.审前会议的情景模拟设计应当适合控辩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帮助学生了解证据交换中的技巧,以及如何运用证据交换来从对方手中收集证据。方式方法:1.情景模拟设计,背景案例设计见上文。2.分组:

(1)法官组:审判员1人。工作:召集控辩双方,住持庭前会议,询问回避问题,管辖权异议问题,调查非法证据排除,组织证据交换,确定争点,固定证据。

(2)公诉组:检察员2人,被害人1-2人。对管辖权异议问题、回避问题提出意见,固定证人出庭名单,参与证据交换。

(3)辩护组:被告人1-2人,辩护律师2人。申请会议和管辖权异议,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固定证人出庭名单,参与证据交换。

(三)组织模拟法庭定位:熟悉审判程序操作和实体法律知识运用,锻炼法律实践技巧和创造性思维,培养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7]设计要求:1.案情设计便于学生模拟控辩双方收集证据。2.法律问题具有争议,便于学生就法律和事实主张进行法庭辩论。3.角色设计繁简得当,有足够的开展空间,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也不至于过于繁琐,流于形式。方式方法:1.情景模拟设计,背景案例设计见上文。2.分组:

(1)法官组:合议庭3人,书记员1人。工作:主持审判流程、进行裁判、制作判决书。

(2)公诉组:检察员2人,检方证人2-4名,被害人1-2人。工作:制作公诉书、公诉意见,收集并提交证据,证人出庭作证,被害人做出陈述。

(3)辩护组:被告人1-2人,辩护律师2人,辩方证人2-4人。工作:制作辩护词、辩护意见,收集并提交证据,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进行供述与辩解。

五、情景模拟教学方法之四

成绩考评情景模拟教学方法的成绩考评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的授课模式在考评指标、考评形式、考评内容上具有所差异。该考评方法重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刑事司法程序的实际操控,法律职业素养。主要依据“法律推理思维”“刑事司法程序掌控”“发现事实”“适用法律”“法律辩论”“司法文书制作”六个维度指标,通过情景模拟实践和书面考核的方式,引入教师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对学生的法律思维、实际操作、法律职业素养进行考评。其具体考评方法如表1。

六、结束语

刑事诉讼法是一门操作性极强的应用学科,传统的讲授-演示式的教学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学生对刑事司法程序的设置功能和意义,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适用刑事司法规则难以把握。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以实践或虚拟的实践为导向,设计情景模拟,引导学生有意识的学习和模仿目标对象,代入情景中运用刑事司法制度解决法律问题,进行实战演练,帮助学生体验刑事司法程序,培养学生法学思维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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