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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是指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各经济行为人(生产者、消费者和中间商)和政府必须遵守的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规范准则和法律制度。本质上,市场经济秩序的核心是市场竞争秩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竞争的结果是留存效率最高的企业,从而使社会的资源实现最优配置,使全社会的福利实现最大化。因此,进行市场经济建设,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并且要确保市场竞争机制高效运行。
经过2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了一定的绩效,但是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目前出现混乱,而且比较严峻。其原因并不在于市场经济秩序本身,而是在于参与市场竞争的人(生产者、中间商、消费者和政府官员),种种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的。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和名优标志;公用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强买强卖;政府及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分割市场,搞地方保护;经营者以回扣等形式贿赂当事人,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盗窃竞争对手商业秘密;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恶意挤跨对手;以及形形的合同欺诈,等等。所有这些不正当的手段和歪曲的市场交易行为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损害了合法经营厂商的利益,扰乱了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可见,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局面的出现,并不在于市场经济本身,完全在于行为人。
但是,建立在极端假设基础上的新古典经济学的竞争理论却强调,市场经济秩序之所以出现混乱,完全由于市场经济本身。该理论认为,市场竞争只有建立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也只有这样,才能完全履行市场竞争规则,才能真正实现公平的自由竞争,才能彻底实现个人欲望的最大满足,而且,只有个人欲望得到了最大满足及实现利益最大化,整个社会利益就会达到最大化,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的繁荣。其实不然,这是对市场经济的误解,必须予以澄清。
市场竞争秩序要建立在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上
市场竞争机制并不必然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竞争机制引致的无序只是暂时现象。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成熟,或者说真正地建立起来,市场竞争秩序必将归于正常和有序,而要达到这个正常和有序的阶段,关键的是要各个经济行为人有诚实守信的修养。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就是一种信用经济,就是一种公平、合作的经济模式,没有诚实守信原则,即使新古典经济学的各个假设都变为现实,也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市场经济模式。其实,从世界上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经验看,市场竞争并不是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竞争,而是合作的竞争,诚实守信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也并不是无条件地提倡竞争和私利,而是以诚信、公平、互利、合作等道德为基础,如果没有诚信、公平、互利、合作的伦理道德维系,市场经济大厦就有倾覆的危险。可见,市场经济建设需要规范、完善的市场竞争秩序,而规范、完善的市场竞争秩序需要人们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的遵循需要加强伦理道德建设
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人们趋利心切,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而新古典经济学推崇的“看不见的手”又无法克服之,即使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但也无法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笔者认为,一个根本的原因是一些人们在市场竞争中丧失伦理道德,不择手段追求个人欲望的满足和利益的最大化。因而,必须加强伦理道德建设,重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伦理道德观,唤醒那些泯灭良知的人们树立起正确的伦理道德,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说到底是人的行为失范问题,是人的伦理道德沦丧所致。以往人们往往只注意到道德被经济因素所决定的方面,而忽略了道德制约、规范、引导人们经济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经济以及市场的正常秩序的作用。其实,按照的哲学观,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又反过来影响着物质。伦理道德是一种意识,是由客观的物质世界――经济建设所决定的,但它对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反作用。这种重要的反作用曾被经济界称作“第三只手”(市场调节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政府调节是一只“看得见的手”,伦理道德调节为“第三只手”),这只手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似乎有扩大的倾向。如前所述,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信用经济,而这个信用大厦必须有伦理道德的基石才能架起。因此,加强人们的伦理道德建设,加强人们诚实守信的修养,在市场经济中履行公平竞争机制,那么,市场经济秩序一定会更加规范和完善。
我们把市场经济比作无人售票公交。因为,无人售票公交的开通和营运被公认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哪座城市的无人售票公交开通的线路和车辆(相对数)越多,足见该座城市文明程度高,反映该座城市市民的道德水准高,可见无人售票公交与市民的道德水准有着相对应的关系。再从市场经济建设经验看,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竞争秩序则越规范、越完善,参与市场竞争的人的伦理道德水准则越高,可见,市场经济秩序与伦理道德也有着相对应的关系,而且,伦理道德已被称为市场经济调节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人们没有加强伦理道德修养,人们之间将无信用,彼此只有竞争,只有利益的争夺,而且不择手段,长此以往,市场经济大厦必将倾覆。因此,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加强人们的伦理道德建设。
加强伦理道德建设的相关对策
伦理道德范畴非常广泛,加强伦理道德建设需要方方面面的工作,笔者认为,在加强伦理道德建设,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方面主要应该采取如下三方面对策。
第一,强化伦理道德功能,避免出现伦理道德真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人们的伦理道德规范、评价、取向和道德观念曾一时呈现出困惑、迷乱,一些人的经济行为有失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一些人心中缺乏道德感,而且对别人不道德的行为采取消极麻木的态度,反映了社会道德功能弱化、个人道德意识退化的现象。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使之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工具。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大力遏制公开租售违法音像制品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现象,维护著作权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到全面消除黄、毒、赌和无证经营、做到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无超时经营、无有效身份证登记、无治安案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网吧。要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加大监管力度和密度,绝不能放松对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网吧的监管,在完全抓好禁止未成年的同时要继续抓好网吧实名登记,按规定安装文化智能监控软件等工作,在处理上严格按照每接纳一名未成年人,给予警告,并处3000无罚款,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要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通知通信管理部门切断其互联网接入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凡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例罚款3000元。
(二)音像制品。要严格按照《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规定,彻底关闭不符合条件的音像门店;彻底整治批发,零售出租店铺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严格规范音像制品进货渠道,坚持每月审验购货清单并签名制度,要以文化部公布的《违法音像制品查缴名录》为依据,重点清理和政治性非法音像制品,加大查缴力度;协调当地工商、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场所和坐商、游商。
(三)书报刊点。以查找盗版和政治性非法物为重点,规范进货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商,同时与教育部门配合,对全县教辅法物进行认真治理。
(四)娱乐场所。主要做到“六清理”:一是清理长期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二是清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娱乐场所;三是清理娱乐场所私雇黑保安;四是清理噪声扰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娱乐场所;五是清理超时经营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六是清理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状况普通较差的娱乐场所。
三、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摸底阶段,时间:4月17日—6月17日。各文化经营户要在第一阶段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一是音像制品购货清单要健全,非法音像制品要自觉清理销毁;二是网吧做到不接纳未成年人、不超时经营、进行有效身份证登记;三是对擅自转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网吧擅自搬迁经营地址的立即纠正、归位;四是乡镇网吧要求全部申报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五是文化稽查队要对本辖区内的网吧和音像门店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情况。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时间:6月18日—9月18日。在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实施全面清理整治。对本辖区内非法经营场所实施重点打击和依法整治,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场所,打击坐商和游商,切实做到市场天天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快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网吧的处罚严格按照规定的处罚标准执行,音像制品严格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件》、《行政执法机关移关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发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上诉标准的规定》,对经营违法音像制品500张(盒)以上的个人和1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必须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9月10日前对擅自转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网吧擅自搬迁经营地址的必须归位,乡镇网吧申报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对不申报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年审核证、并函告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9月19日—12月19日。一是由文体局组织工作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城区与乡镇并重的办法,对文化市场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整治不彻底,责令重新整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整治好的要通报表扬。二是做好工作总结,迎接组织交叉检查。
四、强化领导,责任落实
一、整治任务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三级责任体系。切实加大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四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开展农村市场食品专项整治,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推进农村“政府责任网、部门监管网、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净化农村市场。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区经贸委、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2、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管理,整治虚假药械广告,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品种。全面检查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执行情况,对年期间地标升国标和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全面普查,淘汰无法保证安全性、有效性的品种。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完成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认证和中药材产业化牵头工作,继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完善药物警戒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积极开展药品再评价工作。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区经贸委、区监察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一手抓专项行动和重大案件督办,一手抓对外宣传和对内教育,力争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取得进展。启动新一轮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假冒、仿冒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加大专利侵权及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选择部分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加强重点保护。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1、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资等类别广告,着力打击假借特许加盟、投资招商等名目和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开展的商品、服务促销等领域的涉众欺诈行为。加强广告动态监测,完善广告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违法主体市场退出制度,净化重点领域广告市场秩序。实施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完善内部审查制度,协助建立媒体单位违法责任人问责制。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卫生局、区监察局、区广电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配合。
2、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围绕投资、招商、外贸、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出国劳务、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等重点领域,严惩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等方式散布涉税违法信息的行为,切断或堵截不法分子发送涉税违法信息的源头和渠道。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认真查办群众的投诉举报,提供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及时预警。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法律制度。
此项工作由区经贸委、区工商分局、区发改委、区建设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公安分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3、整顿医疗卫生市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医疗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工商分局、区计生委、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
(四)严厉打击和查禁传销活动
把打击传销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完善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和居委会、村委会为基础的“打控防”体系,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和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道)、村(居)等单位配合。
(五)统筹抓好其他各项重点整治
1、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化妆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纤维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的反弹势头,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与经营秩序,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镇(街道)、村(居)农资集散地的整顿治理,严肃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行为。
此项工作由区农委、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2、整顿和规范交通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做好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等。
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发改委、区经贸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
3、整顿和规范建筑、房地产及装修、装潢建材市场。坚决制止工程转包、挂靠和非法分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巩固拓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成果。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坚决制止房产交易和住宅装修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规范装潢建材商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制售有损人身健康的劣质试剂、涂料和建筑材料的行为。规范家庭住宅装修服务市场,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下等行为。
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工商分局、区房产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配合。
4、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开展涉农、涉企、医药、教育、资源、环保、房地产、司法服务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涨价行为。
此项工作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监察局等单位配合。
5、整顿和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继续加大网吧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问题,取缔黑网吧。加强对旅游市场运营秩序的监督,探索并逐步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监控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文化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配合。
二、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增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要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整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克服麻痹松劲情绪,克服畏难退缩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切实将我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1、推动“信用****”建设。围绕政府、企业、个人3大信用主体,逐步建立以区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服务信息公开披露体系、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信用体系、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等。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评价的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