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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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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管理

第1篇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篇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缴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经集团公司确定用户编码后,方可进入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签订合同,获得相应业务服务。

4、合同录入。由市(县)公司进入网站合同报批系统,按照集团公司煤炭产需衔接方案,对照合同文本及条款录入销售合同。

5、客户确认。合同用户登录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站,进入客户管理系统,浏览合同内容并予确认。

6、交易费收取。合同报批前,市(县)公司负责按要求代收交易费,逐级汇总,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团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场支付。

7、销售合同审批。进入审批程序的销售合同将在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系统自动流转,县公司、市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审核。集团公司终审后,市县公司根据实际,打印纸质合同、签章、备案留存。

五、销售合同签收、系统导入

出省站微管员是合同签收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的责任人。为了保证合同及时导入出省站系统,微管员收到纸质合同后,及时与网络审批信息对照,半小时内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凡经集团公司终审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绝签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第3篇

【关键词】销售合同;合同管理;财务监管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种种经济往来,多数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包括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等。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断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是企业运行的主线。

对于企业来说,销售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是企业利润的源头。相应地,销售合同是财务部门核算收入、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经济警察,应当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销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发挥财务监管的职能。但是在实践中,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仅停留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不能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中,导致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核算滞后,披露的财务信息与经济业务的进度脱节。同时由于整个销售合同的评审、签订、执行、结算的过程没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一、销售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缺失可能引起的风险

1.财务风险未在合同评审时予以提示

目前不少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的流程为由业务专家、律师等组成评审小组,销售合同经评审后,由营销部签订。整个过程没有财务部门参与,导致许多涉及财务核算的风险及问题并未在合同订立前予以提示。例如,项目利润是否能够保证,用户费用能否支付、相关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财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核算失真

部门未能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中,极有可能导致财务人员仅是被动地接受营销部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例如与中间商的协议明确规定了回款的数量及质量要求,但财务部根本未取得中间商协议,也就无法依据协议规定对中间商转签合同所形成的应收款项分类管理。销售合同中财务监管的缺失,致使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数据失真,财务核算脱离合同规范。

3.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财务部门的监督作用无法发挥

销售合同订立后,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约定义务;未按合同约定金额、期限支付款项;由于疏忽,未按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合同亏损。财务部门应当督促和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合同的执行工作,建立管控措施,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保障资金安全以及合同利润。若财务部门未参与销售合同的管理,则对合同内容和相关条款不了解,监督作用也就无从发挥。

二、财务监督在销售合同管理中发挥作用的若干关键点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变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如何更全面地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当中来,如何加强财务部门在销售合同管理中的职能都是财务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

首先,需要管理层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销售合同评审、签订、结算等关键环节设置财务监督,决策过程中应更多地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在企业管理中应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其次,财务部门应该配备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设置专门的销售合同管理职能,从事前、事中、事后对销售合同加强管理监督。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产品销售价格的控制与监督

产品售价是销售合同中的核心内容。财务部门应以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会同市场、营销部门根据市场需求与竞争情况,结合企业产品营销策略等因素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包括产品价目表(应包括浮动范围、执行期间等信息),收款政策等。销售定价政策作为企业核心决策方案应经管理层审批,经审批确定的政策文件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并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对现行定价进行评估、修正与重新审批,价格政策一经确定后就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财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经济警察,应参与销售合同评审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合同审核应当建立不同部门会同审核制度,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就销售合同而言,营销部在取得订单后,财务部门应参与合同的评审及签订,审核合同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纪、税法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对于虚构经济业务的行为应事前予以抵制,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3.销售合同实行财务部门与市场部门的归口管理,市场部及财务部应把关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作为企业销售业务的载体,销售合同的信息量极大。同时,销售合同为财务的结算执行提供了依据。因此,销售合同的备案不能仅在市场部,财务部门也应备案。一旦合同发生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应重新走流程审批并及时报市场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营销部负责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由于不同销售合同反映的经济事项各不相同,因此,财务部门应对合同进行分类,细化合同的管理,例如,销售合同包括普通销售合同、商协议、中间商协议等,普通销售合同又可分为自订货合同、转签合同、负责的合同、中间商负责的合同等。细化分类,有利于具体业务的管理。作为合同的监督部门,财务部门与市场部门应通力合作,从市场的角度与财务的角度把好关,对虚假销售合同业务坚决予以抵制。

4.财务应严格监督销售合同的履行

销售合同的履行对于财务而言就是合同的跟踪及考核。

(1)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销售合同应严密关注具体履行情况,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对于按现有口径核算出的薄利或者利润亏损项目,应牵头组织人员分析亏损原因。

(2)根据合同约定,考核应收款项。财务部门应增加对应收款的考核职能,对于符合合同约定收款条件的项目,应通知营销部及时催收,并制定应收款项回款的考核、奖惩制度,以增强营销人员的回款责任心。

5.财务部门参与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销售合同的主体是本企业与客户。客户信用评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是信用管理者运用专业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定期组织(或至少每年)相关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出规范。评估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对评估确定的赊销客户的名称、批准赊销额度等信息应送财务部门备案。

6.财务部门对合同项目做好事后分析与总结

财务部门对合同做好分析,能快速而有效发现销售合同签订、执行、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总结分析,有利于以后类似销售合同存在风险的事前防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费用控制,合同执行完后的结算考核与回款管理。

三、结论

综上所述,一方面,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内容是财务部门进行收入核算、编制报表的重要依据,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增强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与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合同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部门应当要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以及收尾工作中,将销售合同管理纳入日常财务监督工作中,维护财务在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解读.财务与会计,2011(5)

[2]洪芳华.浅谈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经济生活文摘,2011(9)

[3]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2008(6)

第4篇

××1销售分公司驻外办事处在签订销售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主要包括: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经营权限、履约能力、资信情况以及对方签约人的签约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我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履约条件和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营销人员应加强学习《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签订销售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它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时,必须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严禁借签订销售合同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因合同签订的不明、不实、不公,造成我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其过失或故意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3销售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执行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程序与权限,以各种方式(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上报审查,经销售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对合同所涉及的信息费、佣金、回扣等费用的支付,必须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

××4销售合同的签订一定要做到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签订合同的营销人员作为合同的履约责任人,对合同的履行、款项的回收承担责任,负责到底。责任人必须完整地收集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书面凭证,并妥善保管。

××5如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困难或问题,需要变更、补充或解除的,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往来的函电等),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提交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经济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范围使用,不准滥用、代用或借用,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盖章。经济合同专用章应由专人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综合管理部按业务部门分别建立合同档案和用户/客户档案。每一份合同有一个公司统一的编号。合同档案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本、函电)等,均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用户/客户档案要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用户的自然情况等。

2.目的

加强销售分公司驻外办事处合同的签订、保管、存档等管理工作,减少失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

3.适用范围

销售分公司驻外办事处

4.执行

销售分公司驻外办事处人员

5.职责

销售分公司驻外办事处的销售合同由业务员签订,驻外办事处经理审核,销售分公司经理批准。

6管理

××1综合管理部按业务部门分别建立合同档案,由分公司统一编号,档案内容包括:

×××1合同正本、副本、附件。

×××文本签收记录。

×××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

××2综合管理部/驻外办事处应按用户/客户建立用户档案,内容包括。

×××1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通讯方式。

×××2用户自然情况。

×××我公司提品/备件、日期、安装使用情况、售前、售中、售后情况。

×××履行合同情况

×××质量/技术问题处理情况(表格)

××3综合管理部按产品/备件建立管理台帐一式二份,一份于次月5日前上报财务部,一份销售分公司保管备查,内容包括:

×××1合同号

×××2合同标的

×××3签约日期,结算日期,经办人。

×××用户名称

×××产品/备件名称,数量/明细

××4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严禁有意或无意向外界泄露合同信息。合同档案和台帐应严格保密,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第5篇

(西安世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陕西西安710075)

[摘要]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企业财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通过对合同评审中财务税收相关条款的把关、合同预计效益的测算、合同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督、执行后的总结分析等,发挥财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监管职能,不仅可以有效规避资金、税务风险,更可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 ]销售;服务合同;财务管理;房地产行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5.174

1财务管理在参与房地产销售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必要性

(1)全面参与项目前期评判工作,减少公司损失,提高公司收益。在项目可行性分析中,财务对项目经营效益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利润要求,对很可能出现亏损的项目,及时预警,努力为公司减少损失。当出现竞争项目时,根据预测的项目收益,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项目,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2)参与企业合同评审,提出与财务税收相关的专业意见,有效规避财经税务相关法规风险。房地产销售企业,大多由市场客户部拓展客户,根据客户需要起草合同,而此部分人员大多是非财务专业人员,在起草合同过程中对财务税收相关法规不了解,这就需要财务部及相关人员参与到合同的起草订立中,在相关领域提供专业可执行的意见,从而降低、规避财务税收风险。在销售合同订立过程中,财务根据以往的项目结算经验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财务部门会监控合同执行全过程,进行跟踪分析,其结果可为签订新合同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保障合同的可执行性、安全性。

(3)确保销售合同的顺利履行。销售合同签订后,在合约期,每月都将按照合同内容由财务部办理结算。由于合同从起草到执行财务都参与其中,在每月结算时能及时发现合同条款之外的事项,并及时通知相关执行人员及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订立相应补充协议,完善合同管理,促进合同顺利履行。

(4)能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合同执行全过程参与、监控、管理。从项目可行性分析数据测算、合同评审发表专业意见、合同执行项目全盘结算工作到合同后的总结分析评价,财务部始终是在客观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在公司决策时提供客观专业的意见和数据支持。

2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领域可以发挥的空间

(1)在市场客户部拓展到项目时,给财务提供此项目相关的数据,如项目建筑面积,委托我方销售的面积,预计销售单价,基础费率等信息,财务根据项目结算经验、利用专业知识,对项目在正常销售期的销售额、我公司将收取的服务费、将产生的人力成本费用进行预测,测算出本项目可为公司贡献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要求的最低项目收益率来判断项目是否可以承接。

(2)在合同起草订立阶段。与开发商订立合同时,财务部门参与到合同评审中,与公司法务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把关,以降低风险、减少损失。法务部门重点审核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合法性等。财务重点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公司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收款、付款、罚款、扣款及奖励等与结算相关的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法务部门、财务部门提出专业意见,经过修改及领导审批后签订合同。如房地产销售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项目销售服务合同》,财务在合同评审时要关注:①合同中是否有附近楼盘的禁业条款,如签订了A项目楼盘,就不能在A楼盘周围几千米范围内再承接相竞争的楼盘。如果有类似条款,请提醒业务负责人关注,做好风险提示。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中是否有我方要承担案场运营费用,如果有我方承担的电话费等,要约定发票开给我公司,如果不能,可约定此部分费用从甲方应支付给我方费佣金中扣除。这些条款细微的地方如果约定不清晰,容易导致会计税务风险且费用报销不畅。③服务佣金结算关键条件应重点关注。房地产销售结算有其特殊性,一般约定每月按固定费用率结算,在完成季度、年度任务时,需要按照较高费率对项目之前较低费率结算的房源进行补差结算。这时要注意是全额补差还是超过任务部分补差。甲方是否有内部员工等关系优惠客户房源,关注此部分的结算条件可能与正常委托房源结算不一致。商品房销售会涉及结算时点的确定,如在房款全额到达开发商账户才给我方结算费佣金;或者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按照开发商实际收到房款金额给我公司结算,等按揭款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再结算剩余部分服务佣金。发现漏洞或表达不清晰的地方,及时修改,把风险降到最低。④如果开发商要对销售业绩好的项目人员或团队进行奖励(费佣金之外的),应该按照税法及公司制度规定,由开发商通过我公司的薪酬体系下发,员工收入合并计缴个人所得税。不能由开发商直接发放,避免涉税风险。⑤在合同中会有一些罚款扣款项,此时要看如果是我方原因产生的,同意罚扣款,但应约定此部分罚扣款从应付的费佣金中扣除,并提出财务税务法规规定的可操作性的意见。⑥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此进行跟踪,发现有延迟付款的开发商,给项目负责人发提示邮件,提醒催款,减少应收账款的发生。

(3)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财务部应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结算信息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是否有漏结、少结现象,扣罚款内容及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财务部门对项目整个执行过程进行跟踪监控管理,确保公司收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测算风险预警,以降低风险。项目结束时,财务部要对整个项目的结算进行全盘的销控,发现项目是否有应该结算而未结算的费,并按照合同条款,提醒项目负责人追回相应收入,减少呆账、坏账的发生,减少公司损失。

(4)对合同执行后的评价。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的评价制度,定期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包括项目预计收益实现率、合同履约率、尾款坏账率、客户付款履约率以及重大合同执行情况的总结与分析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总结与分析,找出合同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措施,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对项目合同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财务按照项目大小、客户结构、商品房产品结构等分类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客户信用档案,配合其他部门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理能力。

3结论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起草、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要共同管理,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房地产市场在不断发展,财务税务法规也在不断变化,财务人员应多去了解、适应市场的变化,努力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以便在将来合同管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铜加工企业;销售;货款管理

[作者简介]项育明(1979―),男,江西省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会计师,研究方向为企业财务管理。(江西贵溪 335424)

一、铜加工行业销售和货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较低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部分铜加工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不高,特别是铜箔下游行业由于以民营企业为主,且规模不大,导致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很低,主要体现在信用政策、标准的制订及执行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经济性;不注重对应收账款尤其是逾期账款的防范和控制;对出现的问题又缺少有效的治理方法等。企业的这种管理水平严重抑制了企业正常的竞争能力,这与市场经济是不相符的。

(二)竞争机制不健全

铜加工行业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市场的话语权在买方的手中,所以铜加工企业间的竞争不是体现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改善售后服务,而是竞相采取赊销方式,比谁给客户的条件更优惠,以此作为产品促销的法宝,使企业从信用的角度对客户进行选择变得非常困难,极不利于对应收账款的有效防范与控制。这种竞争的结果也使众多企业陷入债务危机。

(三)经营者自我保护手段软弱无力

对于购货方不按期支付应收账款本身就是一种违约和违法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中,特别是铜加工行业中以民营企业为主,债务人比债权人更有主动性,这种不正常现象的存在,使得有债不愁、欠债有理的观念甚为流行。经营者或者由于不愿意恶化与客户的关系,或者不愿耗费人力、时间上门催讨,也就更难以想象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结果造成企业资金更加紧张,所以企业也情愿或不情愿地拖欠其他单位的货款,使企业间三角债务愈演愈烈。

(四)商业承兑汇票的滥用

商业承兑汇票对于丰富企业支付手段、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商业信用发展、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对铜加工企业来说,却是个极大的资金成本压力,因为铜加工企业销售产品收回的货款基本上是商业承兑汇票,而主要原料铜供应商必须以现金支付,铜加工企业不得不承担沉重的票据利息。

二、完善铜加工行业销售管理和货款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铜加工行业销售管理的对策

1.正确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销售政策是一项引导性、激励性销售措施。它的目的就是促进销售,给销售带来保障和轻松。对于铜加工企业来说,销售政策基本上被客户所控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销售政策并不是单方面由铜加工企业制定出来的,而是由铜加工企业和客户所处的相对地位来决定的。双方的市场力量对比,决定了制定销售政策的主动权掌握在客户手里。因而铜加工企业的销售政策尤为重要并难于制定,正确的销售政策不但能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性作用,给企业带来收益,给货物和货款带来保障,而且能发挥客户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与企业的合作。选择的客户不能仅仅是大客户,因为大客户存在“店大欺客”的现象,也不能全是小客户,因为小客户规模小、风险大,必须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工作,从中择优合作,大、小客户兼有。

2.合同的签订与履约。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合同在经济交往中越来越规范、标准、完整。这一环节可以规避销售风险,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铜加工企业的最大特性是以销售订单定产,即根据合同签订的数量和价格开展生产。通过合同范本管理,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降低合同签订风险;通过资质信用管理,建立客户诚信档案体系,降低履约风险;通过合同风险点管理,强化合同履行的风险意识,减少合同履行风险;通过合同会签管理,提高合同审批效率,规范业务流程;通过合同履行管理,加强经营过程的控制能力,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合同统计分析管理,提高企业经营决策自我分析能力。

3.客户有效的信用控制系统。(1)建立合理的客户信用标准。对新客户的资信调查,授予适当的信用等级是信用管理工作的起点,也是整个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获取并分析客户的各方面信息资料,测算拒付风险系数,然后结合企业承担违约风险及市场竞争需要,具体划分客户的信用等级。(2)制定合理的信用额度。对于客户信用额度的制定,是信用管理的核心,也是信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信用额度制定要在控制信用风险和提高销售收入之间做到很好的平衡。(3)建立信息化信用管理系统。在信用管理模块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将所有客户资信信息全部输入信息数据库,并随时检查更新客户资信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与财务和销售模块的链接,将客户的销售与应收账款情况实时更新至信息数据库。将设定好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植入ERP系统,由系统根据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对客户的信用打分并归入适当的等级。通过ERP可以全面搜集客户信息,及时并且连续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控,及时更新客户信息,避免客户信息陈旧而带来决策上的失误。

4.科学的物流管理。销售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销售订单开具销售通知单,仓储部门对销售通知单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所列项目组织发货,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同时企业应当加强销售退回管理,分析退回原因,及时妥善处理。

在销售与发货环节做好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制度,加强销售订单、销售合同协议、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收货回执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销售部门应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并做好各方面原始记录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完善铜加工行业货款管理的对策

1.收款业务应当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避免销售人员直接接触现款;对于商业汇票明确受理范围,严格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票据欺诈。

2.认真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一般而言,客户逾期拖欠账款时间越长,账款催收的难度越大,成为呆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企业必须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密切注意应收账款的回收进度和出现的变化。

3.财务部每月做财务分析时,对应收账款的催收、风险评估等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平均收账期,看流动资金是否处于正常水平。

4.不断完善收款政策,实行货款回收责任制,提高销售回款率。面对回款的难题,最关键的就是坚定地奉行现款现货的原则。但在铜加工行业中,很难实现,因此需要灵活运用多种回款方式加大清欠力度。从财务、销售和法律顾问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专门的清欠机构是一般通行做法。同时还可以通过增加清欠手段和灵活回款方式来加大清欠力度。清欠手段除了自己催账、委托专业追账机构和诉诸法律外,还可以向典当行、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转让债权。这样做的代价是要损失部分利益,但好处是收回了大部分的货币资金。

5.加强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催收账款的程序一般为信函通知、电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6.对应收账款实行终身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制。谁经手的业务发生坏账,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该公司,都要追究相关责任。相关机构应该及时查找出坏账产生的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及部门,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信用管理部门和相关销售人员还应继续关注赊销客户的情况,一旦发现其财务状况好转,有了还款可能性,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并加以催收;财务部门也应对已注销的坏账进行备查登记,并加强监督,如仍旧定期寄送函证,以防止相关人员私自收回坏账并据为己有。

7.建立良好的对账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向客户寄发对账单,必要时企业财务人员与客户进行现场对账,不但能降低货款风险,而且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因而是一项有用的控制。对客户提出的异议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调整;根据信用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督促相关销售人员提前催收账款,避免发生坏账损失。财务部门还应对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应收账款等实时或定期进行分析,为信用管理部门制定新的赊销政策提供依据。

(三)完善销售和货款管理的辅助手段

1.不断巩固提高销售业务员的责任和素质。销售业务员是最直接与客户打交道的,是最直接连接企业与客户的桥梁。“每个成功的企业背后都有一个优秀的销售员群体”,一个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销售群体不仅可以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额,而且可以改变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一是细化考核内容,准确评定考核成绩,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努力消除 “粗、略、简、虚”现象。二是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与奖惩挂钩。三是建立销售和货款管理监督工作考核档案,对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限期整改,对在销售和货款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

第7篇

关键词:公约根本违约宣告合同无效

AnalysisontheDeclarationoftheContractAvoidanceofCISG

Abstract:The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hereinaftercalledCISG)stipulatestheprovisioncalled"declarationofthecontractavoidance".However,sometermsinitareveryflexibleandelastic,andfairinterpretationcanonlybemadeinconnectionwithotherprovisionssuchas"fundamentalbreachofcontract"and"graceperiod"soastobalancerightsandobligationsbetweenparties.Inessence,thepurposeofthissystemistoencouragethepartiestossttletheirdisputespursuanttotheprincipleof"bonafide".

Keywords:CISGFundamentalBreachofContractDeclaretheContractAvoided

一、宣告合同无效制度概述

“宣告合同无效”(Declarethecontractavoided)是公约的独特用语,其效果大体

等同于我们所熟悉的解除合同。公约用列举的形式表明了“宣告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及其后果,其基本内容是:

(1)“宣告合同无效”必须以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才生效。(第26条)

(2)“宣告合同无效”是买方或卖方可单方行使的权利。(第49、64条)

(3)“宣告合同无效”仅限于合同一方根本违约或违约方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声明将不在宽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第49、64条)

(4)“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各方的合同义务(第81条)。

二、运用宣告合同无效制度时的若干难点

(一)如何判断违约行为是否构成了“根本违约”。

公约第25条对“根本违约”下的定义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约,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因此,公约规定的根本违约应包括两个条件,即视违约造成的损害程度;视对损害是否可以与之。理解第25条的关键是澄清“遭受损害”、“实质上剥夺…的东西”、“预知”这三个概念。下面分别予以阐述:

1、“遭受损害”中的“损害”(detriment)应作广义的解释,它不同于damage,(倾向于物的损害),也不同于loss(倾向于商业利和财产损失),它应当涵盖商业利益损失、标的物损坏、商业机会损失等各种情况

2、“实质上剥夺…的东西”,这句话表明了违反合同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会剥夺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利益。如何认定“实质上剥夺的利益”完全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因为国际货物种类繁多,交易条件也差别很大,同样的违约行为在不同情况下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结果,这影响到是否构成根本违约。例如,卖方交货时单据不符、交货地点或商品规格不符,逾期交货这些行为,看起来较为普遍,但是单据的性质或作用,不符点的多少,逾期`交货的动机是什么,这些因素在不同案件中会给守约方造成不同的损害。此外,还应该看合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应考虑合同订立时的具体情况,评估当事人是否把相关合同条款看得很重要。例如,时间是否是合同中的关键因素,如果是,则迟延交货可能会造成根本违约;如果不是,则不构成根本违约。同样,CIF条件下卖方办理保险的义务对于买方转售货物(特别是运输途中的货物)很重要,如果由于卖方不履行此义务造成买方不能转售货物,则构成根本违约。至于货物与合同不符至何种程度才算实质上剥夺了…的东西,是个相当不能预测的东西。一个仲裁案例表明,仲裁庭认为应当把“实质性的剥夺”理解为“大部分的”或“基本上”剥夺,只有这样才符合公约第25条的真实目的,即只有当违约很严重,不允许解除合同不足以实现公平的结果时,受损害方才可以解除合同,只有这样,才能使已经订立的合同尽可能的得到旅行,使国际贸易得到顺利的发展。该案中,被申请人交付的羽绒服尽管存在着做工粗糙和颜色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问题,但并没有严重到“实质上的剥夺”申请人有权期望得到的那种羽绒服的程度,因而申请人没有权利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实质上剥夺”是一个弹性相当大的概念,很难确定一个明显的尺度,在发生纠纷提起仲裁或诉讼时,无法预计。

在认定损失和利益被剥夺时还必须考虑违约方合理进行补救、减轻损失的情况,如果违约方在发生违约后,采取公约第48条第1款允许的对不符货物进行有成效的补救措施而没有个买方造成不合理的不便,就不构成根本违约,受害方无权解除合同。比如,在设备因零部件故障不能运转时,卖方空运部件使之运转便属此类。

3、关于“预知”,公约虽然同时规定了“主观标准”(看违约方是否可预知)和“客观标准”(看合理第三人是否可预知),但起决定作用的应当是客观标准。这里关键的是对“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的理解。“同等资格”是否指在该业务领域资历经验相当的人?“通情达理”是否指在商业信誉、从业道德方面表现俱佳的当事方?在确定以上概念时,务必需要考察当事方长期的经营表现、习惯做法才能做出判断,并且每个案件所涉合同的具体意义也要予以考虑,这些因素都会带来判断上的难度,从而影响守约方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

(二)根本违约与宽限期程序的关系

从以上可以得出结论:鉴于“根本违约”检验标准的不确定性,买方或或卖方就很难知道如何对根本违约做出反应—还有解除合同是否允许。不恰当的分析会使买方或卖方在做出反应时处于根本违约的位置。为了消除这种不稳定的因素,公约第47条和第63条分别规定了宽限期程序,这两个条款允许未违约方指定合理长的一段额外时间让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如果违约方在宽限期内仍不能履行他的基本义务(卖方不交货、买方不接受货物、不交付货款)或者他明确宣告将不履行义务,未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必再担心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是否达到了根本违约的程度。由此可见,第47条与第63条的规定起到了“确权”的作用,即确定违约方延迟履行时,守约方何时可以解除合同。这样的宽限期程序时等待履行的守约方消除了违约方某种程度的逾期不履行是否足以构成解约权的不确定性。至于何谓“合理长的一段额外时间”(anadditionalperiodtimeofreasonablelength),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应考虑延迟交货的程度、性质、法律后果;继续履约的可能性;交货或付款所需的时间;迅速履行对于未违约方实际利益的影响。但即使这样,除非在这个问题有惯例,买方仍无法确信其确定的额外时间是否合理,除非这个期限足够长,尤其是远距离交易的情况。

当然,宽限期程序并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客观情况使得未违约方有充分把握解除合同,而且等待违约方的履行会给他带来严重损失时,也可直接接触合同而不经过宽限期程序。同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合同的规定改变或不适用宽限期程序。例如,双方可在合同中规定,一旦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货物,买方可自动解除合同。

可惜的是,宽限期程序适用的范围有限,它并不能消除所有因根本违约带来的不确定的情形。根据公约第47条、第49条第1款(b)项和第51条第1款,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卖方不交货或只交付一部分货物的情况下,买方才可以通过通过宽限期程序为宣告合同无效打下基础。而在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下,履行宽限期程序并不能导致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同样,第63条的规定也只是当买方在该指定的额外时间内不履行其“支付价款”或“收取货物”的义务时,才为卖方宣告合同无效提供了基础。买方违反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能使卖方通过宽限期程序来达到确定其可以宣告合同无效的目的。

此外,适用宽限期程序仍可能产生以下问题:

(1)如果卖方在宽限期内仅交付一部分货物时如何处理?第47条第1款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它仅考虑到卖方在宽限期内不交货的情况。学术界有种观点认为,根据公约第7条规定的公约解释规则,凡本公约为明确解决的属于本公约范围的问题,应根据公约的一般原则解决,并考虑贸易上遵守诚信的需要。公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解除合同只有在另一方严重违约时才可行使,基于宽限期的解约不应损害这一原则,“第49条第1款(b)项以及第64条第1款(b)项应解释为只有在宽限期内违约方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实质部分时,未违约方才能解除整个合同。”笔者同意这个观点,就是说买方在宽限期内交付了大部分货物,仅剩下少部分货物没有交付,买方不能宣告整个合同无效,但对于没有交付的货物部分,可构成根本违约,,应支持买方关于对这部分货物解除合同的要求(假定合同履行是可分的),否则将使无辜的买方继续等待剩余部分的履行而遭受损累。例如:合同要求交付1000包小麦,卖方迟延交货,卖方在宽限期内交付了900包,对剩余的100包,买方有权解约。至于卖方在宽限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实质部分,或对于不可分开履行的合同,不能履行其中任何部分,则可以解除整个合同。

(2)如果卖方在宽限期内交付了全部货物,但仅有一部分货物符合合同,买方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应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那部分货物对合同履行是实质性的还是非实质性的,是否可以分割。如果不符部分是非实质性的(合同不可分割履行的情况)或在合同可分割履行的情况下,不符部分所占比例很小,买方可对不符部分宣告合同无效,但不能宣告整个合同无效。但是,假如不符部分是实质性的或所占比例很高(大于50%)则买方可宣告整个合同无效。

(3)如果买方在宽限期内仅接收了一部分货物或交付了一部分货款,对于未履行的部分,卖方可否利用宽限期程序解除这部分合同,公约没有明确规定,没有与第51条相对应的针对买方部分违约卖方采取救济的条款,应考虑买方部分违约的情节,以及卖方履行的情况确定。笔者认为可以类比(1)中的分析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三)买方宣告合同无效时的诸多限制

为了保障国际贸易的稳定性,公约对宣告合同无效制度增加了若干限制性条款,如第49条第2款规定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无效,否则就丧失了这一权利;第39条关于未能及时履行品质异议通知义务的后果;第43条关于未能履行及时提出第三人权利要求的异议通知的后果;第82条对买方行使拒收权的限制,都是对买方行使解约权的重要限制。即使买方满足了上述条件,试图“宣告合同无效”,卖方在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前还有权利“补救”履行合同时的缺陷。如果卖方交付不符合合同的货物比较早,可以通过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日前交付符合合同的货物来进行补救,不管不符合合同是否造成根本违约。如果卖方提供的补救是在合同上规定的交付日期以后,只要它没有“造成不合理的迟延”,也没有“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则仍是允许的。因此,关于卖方补救的问题,公约条款的要旨是让当事人在解决交货最后期限和货物质量纠纷时进行合作,而不是鼓励买方轻易的就宣告合同无效。

(四)未违约方宣告合同无效后计算损害赔偿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75条和第76条规定了当事方宣告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计算损害赔偿的基本方法法,是对第74条计算损害赔偿数额一般原则的具体应用。第75条规定了具体的赔偿方法,其赔偿建立在守约方所受实际损失的基础上;第76条规定的是抽象的赔偿方法,其赔偿建立在预计的市场价格损失的基础之上。

第75条的难点在于对“合理时间”、“合理方式”的理解。“合理时间”的长短应视替代交易是否可能发生、是否有利于减轻损失来确定,当货物价格下跌时,未违约的卖方应尽可能早的转售货物,当货物价格上升时,未违约的买方应尽可能早的购进货物。对于何为“合理方式”,则应联系一些具体的因素来确定,如购买或销售这种货物的常用方式,货物所在地的市场供求状况及地理位置、价格状况等等。本条规定中虽不要求参照时价,但若遇合同双方就受害方另行购买(或转卖)的方式是否合理发生争执时,时价仍是一个参照标准。如果替代交易没有满足以上两个标准,则应认为替代交易不成立,改按第76条规则计算赔偿额。“如果转售或补进货物不是以合理方式并且在合同宣告无效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进行的,损害赔偿按照仿佛替代交易没有发生那样计算,因此,可诉诸第76条规定,或者在可行时依据第74条计算。”

理解第76条的关键是确定“何时”及“何地”的时价。第1款中对“何时”的时价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宣告合同无效之时,即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时(第26条);二是接收货物之时,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应该注意,“接收货物”的一方不限于买方,也包括卖方。当买方收到货物后不正当的拒收它,货物反过来又归卖方处理,即产生了卖方从买方那里“接收货物”,若卖方欲向买方行使索赔权而又没有转卖货物,则应取得合同价格与他接收货物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

第2款规定了“何地”的时价,即时价指“原应交付的货物地点的现行价格”。“交货地点“应参照第31条来理解。如果交货地点不在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所在地,则对其调查取证时价就有可能造成不便。此时,要求损害赔偿方可选择按第75条进行替代交易的方法避免适用第76条。

当然,有些货物可能比较独特或为买方专门订做,因而找不到可以作为参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由于某些货物的价格比较稳定,其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没有形成差价。此时,第74条将替代第75、76条而适用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

三、小结

公约设立了宣告合同无效制度,这无疑完善了对守约方的救济,但由于它也可能对违约

方过于苛刻,因而受到许多限制,以维护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实践中,宣告合同无效方往往不注意履行公约中规定的程序或没有完全满足公约中规定的条件,以至于造成不正当行使这一权利的情况。由此可见,通过联系公约上下文并且结合公约的一般原则及精神,才能正确把握并运用宣告合同无效制度。

参考文献:

[1]张玉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释义》[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88.

[2]李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释》[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典型国际经贸仲裁案例评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第8篇

一、承诺的有效条件

从公约的定义和有关其它要求来看,一项能够导致合同订立的有效承诺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一)承诺必须是被要约人作出的。

这里的被要约人可以是被要约人本人也可以是被要约人授权委托的人,而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的任何意思表示均不构成有效的承诺。例如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以电报邀请我方发盘。我方于6月1日向A发实盘并限6月6日复到有效。6月5日我方收到美商B按我方发盘开来的信用证,同时收到A来电称:“你1日实盘已转B”。由于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猛涨,我方将信用证退回开证行并按新价格向B发盘。B则认为其信用证于发盘有效期内送达,是有效的承诺,故合同已订立,拒绝接受新价,要求我方按原发盘价交货。本例中我方是要约人,A是被要约人,B则是第三人。尽管B在有效期内开来信用证表示完全接受我方发盘,但这种接受不构成有效承诺,我方与B之间未产生合同关系,故可据此驳回B的要求。

(二)承诺必须是对要约的明示接受。

这一条件涉及到承诺的表达方式问题。从公约来看,所谓的“明示接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指被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一个表示同意或接受要约的专门通知或声明。这种明示的接受可称之为“通知承诺”,也是实践中常用的一种承诺表达方式;另一种是指公约第18条第3款规定的方式,即如果根据要约本身或依据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习惯作法或惯例,被要约人可以作出某种行为。例如某年9月1日买方致电卖方:“需购下列货物:A101,100箱,100美元/每箱CIF纽约。如接受请立即发货”。9月2日卖方将上述货物发运给买方。本案中根据要约(买方9月1日来电)本身的要求,被要约人(卖方)可以用发货这种行为来表示接受。因此卖方作出的发货行为本身就已构成了承诺,而无须再向买方发出表示承诺的专门通知。又如买卖双方是老客户关系,双方在长期交易业务中已确立了由买方作出与付款有关的开立信用证行为来表示对卖方要约的同意,而无须逐笔交易发出同意通知的习惯作法。则在本案双方之间,当买方接到卖方的销售要约后,一旦按要约内容及时开立了信用证,这种开证行为本身就构成了承诺,买方同样无须再发—个专门通知去表达承诺。

为了与前一种明示接受(即通知承诺)相区别,我们可以将公约规定的后一种明示接受称为“行为承诺”。尽管行为承诺较通知承诺来看是一种特殊承诺表达方式,但这种方式的有效性已被公约明确确认。

为了强调“承诺必须是对要约的明示接受”这一承诺有效条件,公约第18条第1款还明确指出: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这就意味着被要约人接到一项要约后如果既未发出承诺通知,也未作出行为承诺方式中所要求的任何行为时,则不能视为他已承诺。

(三)承诺必须是一种对要约完全和无条件的接受。

公约第19条第1款中规定:“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它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了该项要约,并构成反要约”。这里的“添加”是指在被要约人作出的接受中增加了原要约中没有的内容;“更改”主要是指被要约人作出的接受中改变了原要约中已有的某些内容;而“限制”则是指在被要约人作出的接受中对原要约的某些内容表示了有条件的接受。

从第1款的要求来看,公约认为原则上一项有效的承诺在内容上应与原要约本身的内容保持一致,而不应包含上述的添加、更改或限制。但是,如果被要约人对要约所表示的接受中一旦含有了上述添加、更改或限制时怎么办?这种在内容上与原要约不一致的接受能否成为有效的承诺呢?对于这一问题,公约第19条第2款又作了较为灵活的规定。第2款规定:“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要约的条件,除要约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承诺。如果要约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要约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可见公约认为,发生了上述不一致的时候,首先判定这种不一致是实质性的还是非实质性的。如果属于实质性的不一致,则这种接受便自动地成为一项反要约,而不再是有效的承诺;如果是非实质性的不一致,则这种接受的最终效力要取决于要约人的表态,即如果要约人对这种不一致及时地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表示反对,则这种接受便不能成为有效的承诺,否则这种包含了与原要约非实质性不一致内容的接受仍构成有效的承诺,并且在双方事后订立的合同中,被要约人所作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添加、更改或限制将取代原要约中与之不一致的内容而成为双方合同中的条款或内容。

那么究竟哪些添加、更改或限制属于实质性的,哪些又是非实质性的呢?公约19条第3款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重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这一款的规定有两层含义:其一是该条款明确指出,凡针对原要约在以下六个方面发生的“不一致”则为实质性的不一致:(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品质和数量;(3)付款,主要包括付款时间、地点、支付手段(货币或票据)和支付方式(信用证或托收或汇付);(4)交货的时间和地点;(5)赔偿责任的范围,如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支付;(6)争议的解决。其二是由于公约并未从正面对非实质性的添加或不一致作出明确说明或列举,因此可以认为除第3款列举的六个方面以外,发生在其它方面的添加或不一致应属于非实质性的不一致。例如我某进出口公司于某年2月1日向美商报出某种农产品。中方发盘中除列明各项必备交易条件外还注明“PackinginSoundBags”(采用牢固的袋子包装)。在发盘有效期内美方电称:“接受你方1日来盘,PackinginNewBags(采用新的袋子包装)”。中方收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数日后,当中方准备发货时,该种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跌。此时美方又来电称:“我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未确认,故贵与我之间并未订立合同”。中方此时则坚持合同早已订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本案中美商(被要约人)在表示接受时的确将原要约(中方发盘)中的“SoundBags”更改为“NewBags”,从而发生了不一致。但依照公约这种货物包装方面发生的更改或不一致,不属于公约列举的六种实质性的更改或不一致,因此美商这种更改造成的不一致应视为非实质性的不一致。本案中,中方收到复电后并未作任何反对,而是积极地备货和发货。故双方之间已成立了合同,美商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但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本案中方发货时应采用“NewBags”包装而不能再采用原发盘中的“SoundBags”。又如,我方A公司向美方旧金山的B公司发盘供某种商品100公吨。发盘指出,2400美元/每公吨,CIF旧金山,收到信用证后两个月内交货,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付款,限三天内答复。第二天中方便收到B的回电称:接受发盘,立即装运。A未作答复。又过了两天后,B公司从旧金山花旗银行开来了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中同样注明“Shipmentimmediately(立即装运)”。当时该商品市场价格已上涨了20%。A拒绝再交货并退回了信用证。本案中A的发盘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为“收到信用证后两个月内”,而被要约人B的回电中将交货时间更改为“立即装运”。这就意味B的接受在交货时间上与原要约发生了不一致,而依照公约这种更改和不一致属实质性的更改和不一致。所以B的回电便自动成为一种反要约,而不属于有效的承诺。对B的回电A事后未再答复。故双方之间并未订立合同,A拒绝交货是完全合法的、正当的。

(四)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或作出并送达要约人方为有效;如果要约人未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必须在一段合理时间内作出或作出并送达要约人方为有效。

这一条件在公约第18条第2款中作了明确规定。此处所说的“一段合理时间”应该是多长呢?公约并未作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但依照该款要求来看,这种“合理时间”长短的确定应“适当考虑交易的情况”。所谓“交易的情况”,从国际贸易实践来看应主要包括交易货物的性质、货物的市场价格波动以及要约人在要约时使用的通讯方法。比如,要约人使用较快速的通讯方法要约,货物又属于时令性很强的或活鲜商品而且这种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很大,则此时承诺的“合理时间”就应短一些,反之则可以长一些。

在分析和掌握这一条件时有必要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被要约人采用行为承诺时,则这种行为必须在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内或如果要约末规定此种期限则在一段合理时间内作出方为有效的承诺。第二种情况,如果被要约人采用通知承诺,则这种通知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或如果要约未规定此种期限则在一段合理时间内作出并送达要约人(着重号为本文所强调)方为有效承诺。另外公约还规定,除非要约本身另有约定,否则针对口头要约的承诺必须立即作出方为有效。

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如何计算是掌握这一条件时涉及的又一重要问题,按照公约要求和精神,这种计算需区别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既规定了承诺期限,又指明了该期限的计算方法则应按要约本身的方法来计算。例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X年X月X日复到有效”或“10天之内复到有效,从你方收到之日起算”便属这种情况。第二,要约人在要约中虽规定了承诺期限,但来指明该期限计算方法。例如,要约中仅规定“限10日内复到有效”,而未进一步指明这10天从何时起计算。针对第二种情况下的期限具体计算,公约第20条规定了以下的计算规则:(1)凡以电报或信件发出的要约,其规定的承诺期限从发电或信中落款的发信之日起计算,如果信中没有落款时间则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发信日。(2)凡以电传、传真、电话等快速通讯方法发出的要约,其规定的承诺期限从要约传达到被要约人时起算。

总之,承诺作出时(指行为承诺)或送达要约人(指通知承诺)时超过了上述所要求的承诺期限或一段合理时间的,均视为逾期承诺。从公约第21条规定来看,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即逾期承诺是否构成有效的承诺,因根据逾期的原因不同而取决于要约人的不同表态:(1)凡承诺作出时(包括行为承诺和通知承诺)已经逾期或作出时未逾期但送达要约人时势必逾期(指通知承诺),对此类逾期承诺除要约人及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被要约人表示承认,否则便不构成有效承诺。(2)凡一项承诺(仅指通知承诺)在作出时并未逾期也不会势必逾期,而是由于载有承诺的信件或其它文件传递不正常,使得承诺在送达要约人时逾期了。对这种因传递延误而逾期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被要约人表示反对,否则仍构成有效承诺。

通过对承诺上面几个方面的有效条件所作的分析,我们已清楚地看到,无论对要约人还是被要约人来说一旦发现某项接受不符合上述有效条件时均应作为反要约对待,而不能作为有效的承诺处理,否则一旦发生误解,都将给误解一方造成极为不利的后果或损失。

二、承诺的生效时间

根据各国合同法和公约第23条规定,合同是于承诺生效时订立。也就是说,承诺一旦生效合同才能订立,当事人之间才能随之产生一种法律上的合同关系。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处在异地的当事人之间通过要约和承诺完成的,所以使得承诺何时生效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特殊和重要。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问题,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各国的国内立法向来存有分歧,即英美法系各国一般采用“投邮主义原则”,而大陆法系各国则采用“到达主义原则”。公约对此问题作了统一规定,根据公约规定,采用通知承诺方式承诺时,该项承诺于载有承诺的通知送达(不是作出或发出)要约人时生效(见公约第18条第2款)。这一规定实际是吸收了大陆法系中的到达主义原则;而采用行为承诺方式承诺时,该项承诺于有关行为作出时生效(见公约第18条第3款)。

第9篇

关键词 室外消火栓系统;验收;维护与管理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6-0069-02

目前工业厂区和居民生活区大量采用室外消火栓系统。要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除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外,还应在系统投入使用前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检查工程质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在平时也应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 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是由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给水、加压设施组成。该系统按设计压力大小分为高压给水系统和低压给水系统,其中,低压给水通常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建的。

2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验收

2.1 验收程序及内容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竣工验收一般应包括图纸资料审查、系统安装情况的一般性检查和系统综合试验。

2.1.1 图纸、资料的审查

1)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2)水泵、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3)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记录;4)管道打压试验记录;管道试压的压力(P1)要视系统设计压力(P2)的大小而定,当系统为低压给水系统,即P2小于或等于1.0MPa时,Pl大于或等于1.5P2;当系统为高压给水系统,即P2大于1.0MPa时,Pl大于或等于P2+0.5MPa;5)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6)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2.1.2系统安装情况的一般性检查

主要检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外消火栓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与图纸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明显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明显缺陷。检查中应注意查看系统中各常开或常闭闸阀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

此外,在气候较冷的地区,验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地上消火栓在安装时管线是否在防冻层以下;消火栓周围是否保证有足够的泄水区,以防止系统意外冻坏。

2.1.3 系统综合试验

1)根据原设计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分别进行自动启动、手动启动、远程启运和泵房内就地启动的各项试验;2)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相互切换试验。此项试验应在一台水泵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人工模拟故障,另一台泵应能自动投入运行;3)在系统最不利点的消火栓和系统重点保护部位的消火栓上接直径65mm水带和喷嘴19mm的水枪出水,并测试栓口压力,观察出水效果。测试数量应控制在消火栓总数20%以上。压力试验一般应包括以下3种:系统静压―即打开消火栓阀门,关闭水枪开阀试压,该压力应比设计压力高出0.1MPa~0.2MPa;系统日常所提供的压力测试―即常高压系统的出水压力,该压力应高于或等于设计压力;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防水泵不启动情况下系统的出水压力,该压力应比设计压力与泵的扬程之差高出0.1MPa~0.2MPa;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防水泵启动后,消火栓的出水压力,该压力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压力。对于原系统中考虑使用带架水枪的系统,应按要求测试带架水枪的出水压力;4)系统供水试验结合2)3)项试验,测试固定消防水泵组供水和消防车通过系统水泵接合器供水等不同情况下的出水压力。

2.2 验收中常见故障的诊断及修复

由于栓体质量或施工水平等原因,验收中常常存在以下故障:

1)阀门关闭不严。验收中经常会发现消火栓阀门关不严,有渗水现象。这主要有以下原因:(1)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是入水口阀门关闭不严;(2)施工问题,主要是管道未冲洗或冲洗不彻底,致使有砂石粒或焊渣沉积在入口阀凹槽内。

修复方法:先将栓体两个出水口全部打开,将阀门开启到最大程度,冲洗5s~10s,将阀门关闭。若阀门仍关不严,需将前端阀门井内阀门关闭,将消火栓入水口处法兰盘打开,清理内留杂物后安装好。若属阀门质量问题,与厂家联系维修或调换。

2)冬季地上消火栓冻裂。正常情况下,地上消火栓充水部分应在防冻层以下,一般是不会冻裂的。万一发生冻裂,原因可能是:(1)阀门内漏,导致阀门后端充水;(2)泄水阀堵塞,消火栓使用后阀门后端余水不能排除;(3)施工时,泄水区未铺放砂石或砂石数量不够,导致消火栓在冬季使用后余水排出过缓。以上原因可能同时存在。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因栓体已冻裂,都需更换新栓。此时主要检查泄水区是否符合要求,若符合,重新装一新消火栓即可;若不符合,要按规定要求重新铺设泄水区。

3)消火栓开启时剧裂震动。此种现象属施工问题,系消火栓或其附近管道土松动所致。应将松动处夯实。

3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室外消火栓包括地下消火栓和地上消火栓两种类型,应分别进行检查。

3.1 地下消火栓维护管理

地下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其内容主要包括: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闭杆,观察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油;2)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等情况;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4)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5)重点部位消火栓,每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非重点部位消火栓按其总数的10%~20%,进行实际出水试验;6)随时清除消火栓井周围及井内可能积存的杂物;7)保持室外消火栓配套器材和标志的完整有效。

3.2 地上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检查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油;2)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4)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地上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5)定期检查消火栓前端阀门井;6)保持配套器材的完备有效。

除进行以上各项一般检查外,还要根据不同品牌室外消火栓的不同特点进行一定的专项检查。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检查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与有关单位联合进行的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的一般性检查,如经常检查消防水泵各种闸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每周检查一次消防水池水位是否符合要求等。

参考文献

第10篇

泪小管是泪液排泄的管道,包括上、下泪小管和泪总管,连接泪点与泪囊。外伤性泪小管断裂是眼科常见急症之一[1],断裂后的泪小管如未能如期吻合,严重者可造成终身溢泪[2]。泪小管断端吻合术后护理恰当,按期拔除支撑义管,能提高儿童外伤性泪小管断端吻合术的成功率[3]。我科于2008年1月―2010年12月共收治儿童外伤性泪小管断裂并眼睑外伤21例,予以施行泪小管断端吻合术。通过精心的治疗和护理,效果良好,现将护理体会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外伤性泪小管断裂21例(21眼)。其中男15例,女6例。右眼14例,左眼7例。年龄8月―12岁。就诊时间1h―2d。致伤原因:车祸、撞伤、钝器击伤、拳击伤、爆炸伤、锐器割伤等。

1.2 治疗方法和结果 21例儿童外伤性泪小管断裂中,术中全部找到泪小管断端,均成功安装支撑义管。拔管后随访3―6个月。患眼泪道冲洗通畅,无溢泪现象,治愈18例占85.71%;患眼泪道冲洗通畅,但仍有溢泪,好转2例占9.52%;患眼泪道冲洗不通畅,无效眼1例占4.76%。

2 护理

2.1 术前护理

2.1.1 评估损伤性质及护理 护士接诊时首先要询问患儿受伤时间、原因、性质。用0.9%氯化钠注射液清洗患眼伤口周围的血污及泥沙,无菌纱布遮盖伤口,预防伤口感染。住院后对床位予以加床栏防坠以免引起再度损伤。

2.1.2 心理护理 泪小管断裂常为意外伤。意外伤害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给家庭带来经济、情感等多方面的压力[4]。针对患儿及家属的心理特点,在护理上,要耐心做好家长及患儿的解释工作,主动接触患儿,用温柔体贴的言语进行安抚,做到声音轻柔,面带微笑,消除焦虑恐惧心理。同时向家长详细交代病情,讲明手术的必要性、目的、效果,消除患儿及家长的紧张情绪和顾虑,增强安全感和治病的信心。

2.1.3 术前准备 了解患儿最后进食时间,嘱家长给患儿禁食禁饮6―12小时,防止术中呕吐引起误吸;协助做好辅助检查,排除全麻手术禁忌症;准备好中心吸氧及吸痰物品;按医嘱术前半小时以公斤体重计肌注鲁米那和阿托品。

2.2 术后护理

2.2.1 护理 患儿未完全清醒时,为去枕平睡,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呕吐。患儿清醒后,采用向患眼侧卧位,避免泪眼积聚在眦伤口,有助于伤口的干燥愈合。并减少头部运动,防治出血影响手术效果。

2.2.2 饮食指导 患儿完全清醒后,先喂少量温开水,如无呛咳则可喂少量稀饭,逐渐增量。

2.2.3 生命体征的观察护理 患儿术后需严密观察生命体征,体温、呼吸情况、心率情况、血氧饱和度情况。小儿肺内氧储备少,而耗氧量高。6岁的小儿肺泡数量虽达到成人水平,但肺功能的发育完成要到15―18岁,因此容易发生呼吸困难[5]。本组21例均在全麻下施行手术,术后均给予低流量氧气吸入,各项指征均良好。

2.2.4 术眼观察护理 指导家长防止患儿抓脱术眼敷料,注意保持敷料干燥,防止伤口感染。术后第一天换药,开放滴眼。点滴眼液及擦拭术眼分泌物时应避开支撑义管,防止棉棒上的棉絮将义管拉出,同时,勿牵拉已缝合伤口的眼睑,影响伤口愈合。对于年幼的儿童,晚上睡觉时可用无菌纱布遮盖术眼,避免患儿夜间睡觉时将义管拉出。

2.2.5 导管护理 向患儿及家长讲解术后保持泪小管插入导管在位的重要性及正确方法。经常检查导管的位置,保证导管在位。洗脸时不要擦洗导管固定处,以免移动导管和防止导管脱落,切忌自行拔管。术后7天拆除眼睑皮肤缝线,拔管后定期冲洗泪道6个月。

3 健康教育与出院指导

及时与患儿及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向患儿及家长讲明留置支架义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健康教育不仅是一种宣传手段,也成为一种护理和治疗的手段[6]。住院期间,21例患儿及家长都能积极配合治疗护理,出院时泪小管支架在位。

教会家长护理患儿术眼和掌握滴眼液的正确方法。点滴眼液时忌用力挤眼,更不能用手揉术眼。不能用任何东西擦拭术眼眦,以免将泪小管支撑义管拉出。避免剧烈玩耍,防碰撞。并告知患儿家长定期来医院复查,3月左右拔除支撑义管。

参考文献

[1] 潘宵晶,祝海等.泪小管断裂吻合术后三种硅胶管留置方式的比较[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5,2(12):1302-1303.

[2] 张秀萍,胡海鹏,郭春溪.难找断端的泪小管吻合术临床体会[J].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2007,29(7):549.

[3] 李凤鸣.眼科全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3212-3215.

[4] 刘可,冯启璋,张惠洁.广州市儿童发生意外伤害与其父母知识、态度和行为的相关性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11):809-811.

[5] 师玲.全麻患儿的恢复期护理[J].南方护理学报,2004,4(1):2.

第11篇

(一)校内观察

1.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情况

通过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老师的了解,一半留守儿童对学习抱有较大的兴趣,一半留守儿童认为自己对于学习没有兴趣,学不进去,甚至有的留守儿童出现旷课情况,很多留守儿童的情绪不够积极乐观,学习成绩不佳。大部分孩子在留守期间的监护人要么是年迈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要么是叔叔阿姨。其中大部分人的文化水平较低,文化觉悟不高,并不重视孩子的学习,致使孩子的学习成绩较差。即使极少数的监护人会去关心孩子的学习,也很少给予他们家庭作业的指导。不仅如此,留守儿童中成绩两极分化较为严重。大多数儿童由于缺乏家长的监管和督促,学习兴趣提不起来,造成学习动力不足,认为学习是一项无关紧要的任务,学习上自觉性差,无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情感发育不良

留守儿童在父母离开后出现了一系列的心理问题,突出表现在年龄较小的儿童上。孩子一直处在孤单烦躁的情绪中,有的孩子经常有这种负面情绪,主要的问题是存在自卑心理、情绪问题和交往问题等。一些孩子性格开始变得孤僻,自我封闭,胆小自卑,平时沉默寡言,自信心严重缺乏,与老师同学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由于客观环境和主观认知难以改变,随着父母外出务工时间的延长,这种自卑体验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和泛化,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另外一些孩子形成攻击性的性格,他们脾气暴躁、叛逆,对他人存在敌意,十分不好相处。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家庭中的监护人没有心理健康的意识,没有尽到心理辅导的责任,有的孩子会因此变得任性、自私、无理。

(二)校外调查

1.留守儿童在校外的时间安排

在课外时间,有的孩子在家里帮忙做家务,有的孩子在家看电视,而大部分外出找朋友玩。可想而知,很多孩子的课外时间都是和小伙伴们待在一起的。大部分孩子能在过年的时候和父母团聚,而少数孩子已经多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据他们口述,他们的父母要赶在过年的时候赚钱,所以不能回家,父母亲情缺失很严重。

例如我校蓝德万、蓝金伦、蓝富文三个均是六年级学生,有一周五放学后一直在网吧到星期一直接来校。为此,我们家访了这几个问题儿童的家庭。其爸妈均外出打工,他们都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蓝金伦的奶奶告诉我们,自从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并外出打工,他脾气越来越差,对爷爷奶奶也不像以前那么亲密了,而且经常跟村里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根本管不住。这样的孩子不止一个,许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对这样的问题少年都表示 “有的不好管,有的管不住”。

二、第二阶段:实施过程(2012.12―2014.11)

(一)组织教师、班干分工合作

1.让班主任做本班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让全班留守儿童结对子。对留守儿童开展学习辅导、思想教育、生活服务等。如果孩子生病,我立即带领学生去医院治疗。在学习上对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更重要的是始终注重他的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使他们能够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以优异成绩完成小学的学业;课间关心留守儿童,经常与他们一起拉家常、做游戏,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使他们亲近、信任老师。这样默默地对学生进行情感投资,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师爱”胜过“母爱”。另外确定监护人员,家校通力合作。现在多数学生娇生惯养,这就给教育带来一定的难度,目前学校的留守儿童这么多,无形中给老师在教育教学上增添了许多麻烦。

我与五年级柳婷同学结了对子,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性格很内向的小女孩,很少与他人交流,从而养成沉默寡言的性格,上课回答问题也胆小,不敢举手发言。针对这一情况,我就经常请班上活泼开朗的同学跟她一起玩,在班级集体活动时,让她多与同学交流,在课堂上经常鼓励她,我也经常与她交流,这样她就慢慢学会与同学交流了。

2.组织班干部协助老师对留守儿童进行动态跟踪,有的放矢地做好相关帮扶工作。这样一来二去,留守儿童就觉得自己在这儿读书拥有“大家庭”的心理归属感 ,使留守儿童能安心生活和学习,让留守儿童在远离父母的日子里也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大大增强了教育实效性。

三、第三阶段:研究报告(2015.3)

1.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状况大大改善:一是入学率和巩固率达100%;二是思想品德、行为习惯持续好转;三是心理素质明显增强;四是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五是学校教学质量稳步上升,近两年统计的留守学生学期综合成绩呈上升趋势。

2.学校通过研究与实践,对留守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生活、教育、管理服务,增强了服务意识,在校内创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风、校风进一步好转。学校用实际行动落实了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学生成才的办学理念,给外出务工的家长解除了后顾之忧,赢得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3.教师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意识增强。本研究的开展,促进了教师的教育理念、学生观的改变,既重教书,更重育人的意识显著增强。

第12篇

关键词:收费管理;数据表;功能模块;设计

中图分类号:TP311.52

SC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专科层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规模为12000人,生源主要来源于国内二三线城市,城乡学生居多。长久以来学生收费一直是学院财务部门的一项复杂、繁重且过程漫长的工作,为了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做到实时提供收费数据,快捷查询、汇总,促进和提升欠费摧收管理工作水平,2005年学院自行开发设计了一套以SQL server为后台数据管理,VFP编制运用程序界面的C/S模式收费管理系统,并于同年开始试用,经过五年的修改、完善和扩充,目前该系统的运行完全能满足学院收费管理各方面的需求。本文就五年来的系统开发设计中数据库表结构设计和功能模块设计的经验作个总结,以期对高职院校及一般高校的收费管理系统开发设计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1 数据库表及结构设计

数据库表及结构设计需要考虑几个方面:一是系统需要服务哪些方面的工作;二是合理设置数据库中表的数量;三是根据需要确定数据库表结构的字段。

根据学院收费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实用、够用、满足需要为原则,在数据库中设计了用户、部门、专业、班级、专业学费标准、年级收费标准、新生缴费、学生缴费、收费入账流水记录、收费流水记录、收费作废流水记录、其他收费项目和其他收费流水记录等13张主要的数据表。

1.1 用户表结构设计

用户表是控制进入系统的操作人员以及操作权限工作表,其目的是保证数据的安全和明确责任的分工。基于此在结构上设计了6个字段:用户代码C(3)、姓名C(12)、简名C(4)、密码C(10)、操作级别C(1)、系统管理C(2),通过读取该表控制进入系统的人员和操作权限。

其中用户代码、操作级别和系统管理在系统中通过添加或选择由系统程序自动定义代码。用户代码从001开始自动添加;操作级别在系统中有二个,一是管理员,负责系统中基础数据录入维护以及重要数据的修改操作;二是收费员,负责系统中收费操作,程序中管理员代码定义为1,收费员代码定义为2;系统管理在系统中负责系统数据的维护,程序通过逻辑选择定义代码,是定义为01,非定义为02。

1.2 部门表、专业表和班级表结构设计

设置部门表、专业表和班级表主要是考虑学生收费、查询、汇总需要,以便快捷地完成收费以及提供各系部所属专业、班级学生缴费和欠费数据用于系部学生缴费管理工作。基于此对三张表的结构设计如下。

部门表在结构上设计了2个字段:部门代码C(3)、部门名称C(20)。

专业表在结构上设计了5个字段:专业代码C(8)、国标代码C(8)、专业名称C(50)、收费代码C(4)、学费标准N(5),其中专业代码是学院内部管理的代码,它由部门代码(3位)+学院专业编码(3位)组成;国标代码是教育部对各专业统一制定的代码。

班级表在结构上设计了5个字段:班级代码C(20)、班级名称C(50)、专业代码C(8)、收费代码C(4)、学费标准N(5),其中班级代码由入学年份后2位+专业代码+分班编号(2位)组成。

专业表和班级表在字段设计上都设计了收费代码和学费标准二个字段,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国家对收费标准的调整后“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这一管理规定。新生读取专业表收费,老生读取班级表收费。

以上三张表在代码设计上的关系:部门代码专业代码班级代码

1.3 专业学费标准表结构设计

专业学费标准表主要针对新生入学时由于没有分班,只有专业信息,为便于收费而设置。其结构设计了4个字段:专业代码C(8)、专业名称C(50)、收费代码C(4)、学费标准N(5)。

本表在系统优化设计时可考虑取消,用专业表代替。

1.4 年级收费标准表结构设计

年级收费标准表是对全院所有年级按专业大类而设计的一张收费项目标准表,项目内容包括住宿费和按国家规定统一收取的代购代管费,不包括学费标准(学费标准通过专业表和班级表中的学费标准字段控制)。由于收费项目国家有严格规定,因此表结构设计只包括国家规定的固定项目,在程序设计时没有考虑动态改变其收费项目。

基于国家政策,年级收费标准表结构设计了10个字段:标准代码C(4)、名称C(14)、标准金额N(4)、住宿费N(4)、书籍资料费N(4)、体检费N(4)、防疫费N(4)、床上用品费N(4)、军训服装费N(4)、大学生医保N(4)。

专业表、班级表、专业学费标准表中的收费代码与本表的标准代码对应,通过代码读取表中各收费项目的金额。

1.5 新生缴费表和学生缴费表结构设计

新生缴费表是一张录取新生的缴费标准表,它在导入新生数据时,通过专业代码、收费代码读取生成。由于高职校院普遍存在报告率不高问题,存在一定比例的录取学生不到校就读,设置该表的目的是新生报到时从中调取学生缴费信息,完成收费并将收费记录写入学生缴费表中,避免学生缴费表中出现无效的记录。

学生缴费表是一张在读学生缴费情况结果表,是系统中的主要数据表。记录每一个学生实际的缴费情况。

以上二张表为了信息上一致,结构上采取了相同结构设计,设计了27个字段:高考报名号C(14)、报到号C(14)、姓名C(12)、性别C(2)、班级代码C(20)、学号C(20)、专业代码C(20)、学生类别C(5)、身份证号C(20)、银行卡号C(20)、银行卡金额N(5)、收费代码C(4)、标准金额N(4)、减免金额N(4)、减免原因C(100)、欠费金额N(5)、上期欠费N(5)、实缴金额N(5)、学费标准N(5)、学费N(5)、住宿费N(4)、书籍资料费N(4)、体检费N(4)、防疫费N(4)、床上用品费N(4)、军训服装费N(4)、大学生医保N(4)。

1.6 收费入账流水记录表、收费流水记录表结构设计

收费入账流水记录和收费流水记录二张表是学生每一笔详细缴费记录表,是系统中的主要数据表。前者为已经完成对帐并进行会计处理的流水记录表,该表内容由对帐后的收费流水记录表导入,不能进行任何记录修改,它是校验学生缴费表准确性和学生查询详细缴费情况的基础表;后者为实时收费且能够进行作废删除修改的流水记录表,该表内容在实时收费录入时完成,在对帐无误后,通过入账操作导入收费入账流水记录表并清空,入帐后该表为一张空表。设置二张收费流水记录表目的是解决在实时收费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如收费操作员金额录入错误;同名同姓学生缴费对象录入错误;学生缴费时票据已经打印,但学生缴纳现金或银行卡上金额不足等)造成收费记录不实而需要修改的情况。

二张表在结构上采取了相同结构设计,设计了17个字段:流水号N(5)、报到号C(14)、姓名C(12)、学号C(20)、缴费方式C(1)、缴费类别C(1)、缴费日期D(8)、收费员代码C(3)、实缴金额N(5)、学费N(5)、住宿费N(4)、书籍资料费N(4)、体检费N(4)、防疫费N(4)、床上用品费N(4)、军训服装费N(4)、大学生医保N(4)。

其中流水号根据缴费先后系统自动编号;缴费方式和缴费类别在系统中通过选择由系统程序自动定义代码。缴费方式在系统中有二个,一是现金,二是银行转帐,程序中现金代码定义为1,银行转账代码定义为0;缴费类别在系统中有二个,一是本期费用,二是上期欠费,程序中本期费用代码定义为1,上期欠费代码定义为5。

1.7 收费作废流水记录表结构设计

收费作废流水记录表是一张作废记录备查表,该表内容只能查询,不能进行任何记录修改、删除。当对收费流水账表中某记录进行作废删除修改操作时,收费流水账表中该记录被删除,同时该记录进入收费作废流水记录表。设置该表的目的,一是会计内控制度需要,二是便于检查作废删除修改是否存在误操作。

由于收费作废流水记录表是对收费流水账表中记录进行作废删除操作生成记录,因此它结构采取了与收费流水账表相同结构设计。

1.8 其他收费项目表和其他收费流水记录表结构设计

学院收费工作除了国家规定的对学生进行的收费外,还存在许多其他项目的收费,如学生自愿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收费、职工的各种缴款、外单位人员的缴款等。在收费系统设计时,将这类收费通过其他收费项目表和其他收费流水记录表进行管理。

其他收费项目表是一张收费项目的动态管理表,该表可以根据实际收费情况随时进行项目添加和删除,在表的结构设计上只设计了项目名称一个字段,字段类型为字符型,宽度为50个字符。

其他收费流水记录表是记录每一笔其他收费的记录表,该表结构设计了7个字段:流水号N(4)、姓名C(12)、缴费备注C(20)、缴费项目C(50)、缴费日期D(8)、收费员代码C(3)、实缴金额N(5)。

除以上13张数据表外在本地程序目录中还根据新生数据导入和查询的需要设计有高考录取专业与系统专业代码对照表、高考录取地区代码表;根据票据打印的需要设计有票据打印字段数据临时表等。

2 功能模块设计

以实用、够用、满足需要为原则,通过对系统的需求分析,在系统功能模块设计上设计了系统管理、在校生收费管理、新生收费管理、学生收费数据查询、学生收费数据统计五个模块。系统的功能模块如图1所示:

图1 系统功能模块图

2.1 系统管理模块

系统管理模块由基础数据管理、数据处理、EXCEL文件导出等三个部分组成。

(1)基础数据管理部份设计了部门管理、专业管理、班级管理、收费标准管理、用户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操作,实现部门、专业、班级、用户项目一次录入全局应用的功能。在操作上各部分均能进行增加、更新、删除信息数据。

(2)数据处理部份设计了收费数据校验、收费年度结转、收费数据备份、收费数据恢复、SQL命令窗口等五个方面的操作,实现收费数据准确性验证、年度收费数据库建立与结转、数据备份和在系统出现问题时数据的恢复功能。

收费数据校验通过收费入账流水账表记录对学生缴费表记录进行准确性验证,若学生缴费表记录与收费入账流水表记录有不同,以收费入账流水表记录为准进行更正。在实际运用系统过程中由于网络传输和数据运算方面原因,会出现收费流水表记录已经写入数据,但学生缴费表记录没有进行相应的更新数据运算,造成学生缴费数据不准确的情况,因此设计了这一校验功能。

收费年度结转是在本年度收费工作结束时将本年度收费数据形成一个只能查询不能编辑修改的历史数据库,对当前操作的数据库的学生缴费表的欠费金额项结转至上期欠费项,同时将数据库中涉及到学生本年度实际缴费的数据清空,开始新年度学生收费管理工作。在设计系统时,为了快速检索数据并进行数据运算,采用了财务软件的设计思路,将过去各年度的收费数据作为单独的历史数据库进行管理。

收费数据备份和收费数据恢复是对当前操作的数据库进行备份和恢复操作,以备系统出现问题时进行恢复处理。

SQL命令窗口是为专业人员直接利用SQL命令维护数据库而设计的一个入口界面。

(3)EXCEL文件导出部份实现对数据库中的表以EXCEL文件格式导出到本地功能。

2.2 在校生收费管理模块

在校生收费管理模块由标准收费和其他收费二个部分组成。

(1)标准收费部分设计了在校生收费、收费数据入账与作废、添加学生、学生变动数据编辑、学生身份证资料导入、学生银行资料导入、学生银行资料导出等七个方面的操作,实现对学生进行本期费用或上期欠费的实时收费并打印票据、对实时收费数据及时入账或作废、学年中途转入学生的添加和在校学生的收费标准、班级、专业、费用减免、休学、退学等变动编辑,以及学生银行资料的导入导出功能。

(2)其他收费部分设计了其他收费、其他收费项目编辑、其他收费查询与作废、其他收费数据统计等四个方面的操作,实现对学生和其他人员进行其他项目的实时收费并打印票据、对实时收费数据查询或作废、其他收费项目的添加或修改、删除等编辑,以及对其他收费进行全部或按日期进行统计功能。

(3)新生收费管理模块

新生收费管理模块由新生收费、新生数据处理、新生缴费统计等三个部分组成。

1)新生收费部分设计了新生收费、添加新生二个方面的操作,实现新生实时收费并打印票据和少数临时录取新生的录入添加功能。在程序设计上新生完成收费后自动转入在校生收费数据表,后续管理在在校生收费管理模块中完成。

2)新生数据处理部分设计了新生录取数据导入、新生录取数据清空、新生银行卡号导入、新生银行卡划账金额导入、新生银行资料导出、新生报到数据导出等六个方面的操作,实现对新生录取、报到、银行等资料的导入导出功能。

3)新生缴费统计部分设计了按部门、按专业、按地区三个缴费统计操作,满足不同对象对新生报到缴费数据的需求。在程序设计上除统计数据外,还可根据需要导出EXCEL文件格式的统计表。

(4)学生收费数据查询模块

学生收费数据查询模块设计有入账数据查询、作废数据查询、学生个人本期缴费查询、学生个人往年缴费查询和往年班级缴费查询等五个方面的操作,满足不同查询需求。

(5)学生收费数据统计模块

学生收费数据统计模块设计有全部学生和在读学生的收费统计、操作员和管理员当日收费统计、全部流水记录和当日流水记录统计、年级收费统计、专业收费统计、部门收费统计、减免统计、学生名册等十一个方面的操作,满足不同统计需求。在程序设计上除统计数据外,还可根据需要导出EXCEL文件格式的统计表。

3 总结

通过五年实践与运用,有以下经验教训:

(1)在开发学生收费管理系统,设计系统数据表和功能模块时,要根据学院自身收费管理工作的特点,以实用、够用、满足管理需要为目的,不要过于追求数据结构的全面和功能的面面具到,当有新的管理需要出现时,可以通过升级来完善。

(2)在开发中,财务人员要融入开发团体并起主导作用。财务人员和编程人员一定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开发与运用,否则做出的东西,只能是一个花架子,浪费人、财、物,不但提不高管理效率,还会增加财务部门后期的数据清理工作量。

(3)由于系统是以应用程序作为界面,所以各功能模块尽可能的做到界面简单易懂、交互性强,便于使用者快速上手。

参考文献:

[1]刘志勇.SQL Server 2005宝典[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1.

[2]周予滨.Visual FoxPro 5.0中文版编程宝典[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4.

第13篇

腰椎小关节紊乱症是引起腰痛的常见原因,由于轻度的急性腰扭伤或弯腰猛然起立,使滑膜嵌入小关节之间,造成小关节交锁或脱位,使脊椎活动受限的症状称作腰椎小关节紊乱,腰椎小关节也称为小关节滑膜嵌顿。本病多发生于青壮年常,因弯腰搬重物时姿势不正确、不协调和用力过猛等,导致腰椎上下关节突的关节面发生微小错位或滑膜嵌顿,而产生腰痛,2010年1至10月,我们采用药物外敷配合手法整复治疗腰椎小关节紊乱症45例,取得比较满意的治疗效果,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本组45例,男38例,女7例,年龄25-49岁,病程半天至2月。

1.2 临床症状、体征: 临床表现:患者腰部在作前屈或旋转运动后直腰时,突然发生腰部疼痛,坐卧不安,稍一动弹疼痛明显加剧,有时疼痛向下肢放射,但往往不会超过膝关节,咳嗽或打喷嚏时疼痛加重。

体征及检查:触诊时腰部肌肉紧张,压痛明显,压痛点通常在第4腰椎至第1骶椎之间,叩击痛阳性。腰部活动明显受限,腰部处于某一特殊被动。下肢后伸试验阳性,直腿抬高试验有时可为阳性。X线检查腰椎生理弧度消失,变直。可见脊柱侧弯,棘突偏歪。CT无椎间盘突出征象。

2 治疗方法

2.1 药物外敷本院自制制剂活血镇痛酊:红花50g 二乌各15g 赤芍30g 丁香15g 小茴香50g川芎15g 桂枝30g 当归身20g 二活各12g 三七15g 一枝蒿15g 冰片5g 樟脑10g等药物,待手法整复后腰背部药物外敷。TDP神灯局部照射。

2.2 手法整复:采用推拿手法,病人取俯卧位,医者立于其患侧。在腰部疼痛点旁施行滚法,使痉孪的肌肉得以松弛,时间约10分钟。嘱病人取俯卧位,并用双手抓着床头边,术者站在床尾并垫高,双手紧握患者双踝关节上部,提起与床约45°,进行牵引,使腰部呈背伸状,当牵引至最大力时,突然用力向下抖动腰部,反复三次1、2;然后采用左右斜板法:病人取侧卧位,在下面的腿自然伸直,上面的腿屈髋屈膝,术者面对患者站立,用两肘分别抵住患者一侧的肩部和髋部,双肘同时用力,做相反方向扳动,施术时可感觉到受累椎关节的错动且常伴有响声,左右各一次,在最后术者双手合掌,用小鱼际肌拍打并揉按放松腰部数分钟,以通络止痛。

3 疗效观察

3.1 疗效标准:治愈:症状、体征完全消失,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显效: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活动基本正常;好转:腰部疼痛明显减轻,活动轻度受限;无效: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

3.2 治疗结果:本组45例,治愈44例(97.77%),显效1(2.22%)

4 讨论

腰椎小关节紊乱症,是常见的腰痛症之一,腰椎小关节紊乱又称腰椎骨错缝,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也是引起腰痛的常见原因。多由于腰部的不协调动作而引起腰椎后小关节解剖位置的细微改变。 每个腰椎有3个关节,两个后关节和1个椎间关节,腰椎后关节(后关节即关节突关节或小关节)面呈矢状位,第5腰椎后关节面接近呈冠状位。各小关节外由关节囊包绕,内衬以滑膜,有丰富的神经末梢,对刺激或炎症反应极其敏感。腰椎小关节属微动关节,腰部作旋转运动时主要由两个后关节作运动,腰椎小关节主要维持脊柱的稳定和起一定范围的导向作用。 腰椎作屈伸运动时,小关节的关节囊亦随之作移动,腰椎前屈时关节囊紧张,后伸时松弛。当腰部在不正确的姿势下负重,突然闪扭时,使脊柱后关节的关节突受到牵拉,而造成关节位置的移动失常,小关节间隙张开,在小关节腔内造成负压,使滑膜进入关节间隙,而出现剧烈疼痛,同时又造成腰背肌肉的反射性痉孪,使被嵌顿物受到更大的挤压,造成疼痛持续不断。本病从病理上可分为后关节单纯性半脱位,滑膜嵌顿性半脱位,后关节炎等3种类型。

治疗时应排除腰椎间盘突出症,急性腰肌扭伤。慢性腰椎小关节紊乱症可产生后关节创伤性关节炎,出现腰痛。此种疼痛多发生于棘突旁1.5厘米处,可有向同侧臀部或大腿后的放射痛,易与腰椎间盘突出症相混。该病的放射痛一般不超过膝关节,且不伴有感觉、肌力减退及反射消失等神经根受损之体征。对鉴别困难的病例,可在病变的小关节突附近注射2%普鲁卡因5毫升,如症状消失,则可排除腰椎间盘突出症。 大多数的小关节紊乱经手法治疗可立即减轻也是重要的鉴别点。

腰椎小关节紊乱症属于中医的“腰痛症”、“骨错缝”等范畴,如《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中所指:“因跌仆闪失,以致骨缝开错,气血郁滞,为肿为痛。……治宜,按其经络,以通郁闭之气,摩其壅聚,以散郁结之肿,其患可愈”。治疗上用本院自制制剂活血镇痛酊,达到舒经活络,散瘀止痛,并使肌肉放松,减缓痉挛,减轻疼痛TDP。神灯局部照射促进中药离子渗透,促进药物吸收,更好发挥药效。其次,通过抖动,使嵌顿的滑膜离开椎间关节,而解除滑膜嵌顿,手法整复、牵引可以使叠瓦状的椎间关节张开,导致被嵌顿的滑膜紧张,并通过对45例患者的治疗,收到了显著的疗效,其特点是方法简单易行,疗效确切可靠。

参考文献

第14篇

作者:俊 刘兆平 谢功能

【摘要】目的 观察超激光疼痛治疗仪结合手法治疗肩周炎粘连期的疗效。方法 将50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24例采用手法治疗,治疗组26例采用超激光疼痛治疗仪结合手法治疗。结果 治疗组肩关节的疼痛及活动度明显好于对照组,两组疗效比较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超激光疼痛治疗仪结合手法治疗肩周炎粘连期有显著疗效。

【关键词】肩周炎 超激光疼痛治疗仪 手法松解

【Abstract】 Objective To observe thesuper laser treatment for pain,frozenshoulder with manual therapy adhesion period effect.Methods 50 patients were randomlypided into twogroups,controlgroup,24 patients with manual therapy,the treatmentgroup,26 patients withsuper-combined methods of laser treatment for pain treatment.Results Thedegree ofshoulder pain and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the controlgroup,twogroupshadsignificantstatisticalsignificance (p

【Key words】frozen super laser treatment for pain release techniques

肩周炎即肩关节周围炎,是指肩关节的关节囊及周围软组织发生的一种范围较为广泛的慢性无菌性炎症。多发于五十岁左右的人群,又称五十肩,漏风肩,冻结肩和肩凝症,女性多于男性。是中老年的常见疾病,发病率高,病程长,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笔者近2年来采用超激光疼痛治疗仪结合手法治疗肩周炎,取得了满意的疗效,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共观察病例50例,均为2009年3月~2011年3月本院门诊病人。男21例,女29例;年龄42~70岁,病程最短一个月,最长一年。按就诊先后顺序分为两组。治疗组26例,男11例,女15例,平均年龄54.2岁。对照组24例,男10例,女14例,平均年龄53.5岁。两组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差异(p >0.05),有可比性。

1.2诊断标准 1、肩部疼痛,昼轻夜重,疼痛可放射至同侧上臂及前臂;2、肩关节功能活动障碍,有抬肩现象;3、肩关节周围有广泛压痛;4、x线检查病程短者无异常,病程长者肱骨大结节处可有骨质疏松;5、病久可见三角肌,关节囊的萎缩.

1.3纳入标准 1、符合肩周炎诊断标准者; 2、年龄在70岁以下,无其它严重疾病者。

2 治疗方法

2.1治疗组

2.1.1针灸 以肩关节局部取穴为主,取肩髃、肩前、肩贞、阳陵泉、中平穴,根据不同情况配以远端穴位以舒筋通络,行气活血。

2.1.2手法治疗 针灸完后开始。(1)用滚法,捏拿法放松肩,上背,上臂部肌肉;(2)指拨法:患者取坐位,用一手托患肩肘部,另一手以拇指指腹或指尖端着力按垂于挛缩,粘连的肌腱,韧带,条索状物的方向弹拨理顺。用力以患者能忍受为度,由轻到重,深透有力,各部位弹拨2到3分钟;(3)摇肩法:术者站于其患侧,向各个方向做大幅度摇肩或托肘摇肩法;(4)扳法:a、上举扳法:患者坐位,俩臂自然下垂。术者立于其身体后方,一手托握患侧上臂下端,并自前屈位或外展位缓缓向上抬起,至一定幅度时,另一手握其腕节。两手协调施力,逐渐向上拔伸牵引,至有阻力时,以存进巧力做一个快速又控制的向上拉扳。b、内收扳法:患者坐位,术者站于其后,一手放在健肩后上方,用与患肩同侧的手托住患肢肘部做内收方向的扳动。c 、后伸扳法:患者坐位,术者站其患侧用与患肩同侧的手按扶患肩,另一手握住患肢手腕部将患肢缓缓向后扳动,然后使其屈肘,手背贴于腰背部,将换肢沿脊柱缓缓向上扳拉。d、外展扳法:患者坐位,术者半蹲于患肩的外侧,将其患侧上臂的肘关节上部置于术者的一侧肩上,以两手从前后方向十指相扣将患肩扣住锁紧。然后术者缓缓立起,使其肩关节外展,至有阻力时,双手与身体及肩部协同用力,以寸劲巧力做一个增大幅度的快速肩关节外展扳动。扳法中常可听到粘连被松解嘶嘶的声音(5)最后用搓法由肩部到前臂往返数次结束手法治疗。

2.1.3超激光治疗 做完手法治疗后马上行超激光治疗.多数患者在肩关节周围可触到明显的压痛点,压痛点多在肱二头肌长头腱沟、肩峰下滑囊、喙突外侧、盂下结节、冈上肌附着点等处。给予B型透镜超激光疼痛治疗仪对准疼痛部位进行照射治疗,疼痛范围较广者选用C型透镜,输出功率为80%~100%,照射时间3~4s,停1~2s,共照射10min,每日照射1次,每次不超过20min.。

2.2对照组做以上除超激光疼痛治疗仪治疗之外的所有治疗。

治疗组与对照组每日治疗一次,十次为一疗程,疗程之间休息3~5天。共二个疗程。

3 疗效观察

3.1肩部疼痛评定标准 无疼痛:0分 轻度疼痛,时作时止:2分 疼痛可忍,时常发作:4分 疼痛难忍,持续不止:6分。

3.2肩功能评定标准 1)上举外展1500 以上,0分;1200以上,1分;900以上,2分;600以上,3分;600以下,4分。 2)外旋:600以上,0分;400以上,1分;200以上,2分;00以上,3分;00以下,4分。3)后伸内旋:T6以上,0分;T12以上,1分;;T5以上,2分;手及尾骨以上,3分;手及尾骨以下,4分。

3.3疗效评定标准 痊愈:疼痛消失,肩关节活动度正常;显效:疼痛评分减少2个级别,肩关节评分均减少2分;有效:疼痛评分减少1个级别,肩关节评分均减少1分;无效:疼痛和肩功能均无改善。

3.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0.0 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组内和组间比较用t检验,P

3.5结果

3.5.1两组治疗前后肩部疼痛变化的比较,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前后肩部疼痛变化(x±s)

组别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组

4.65±0.92

0.98±0.87

对照组

4.38±0.75

1.23±1.46

注:两组治疗前后自身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肩关节疼痛症状明显改善。两组间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疼痛症状的改善治疗组优于对照组。

3.5.2两组治疗前后肩部活动度的比较,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肩部活动度的比较(x±s,度)

肩部活动度

治疗组

对照组

上举外展

治疗前

3.15±0.65

3.23±0.77

治疗后

1.13±0.78

1.99±0.86

外旋

治疗前

2.67±0.76

2.78±0.71

治疗后

0.42±0.35

0.71±0.68

后伸内旋

治疗前

2.72±0.79

2.83±0.81

治疗后

0.43±0.46

0.72±0.79

注:两组治疗前后自身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治疗后肩关上举外展,外旋,后伸内旋活动度均有明显增大。两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差异(p<0.05),肩关节上举外展,外旋,后伸内旋活动度的改善治疗组明显好于对照组

3.5.3两组疗效比较 治疗组:痊愈14例,显效8例,有效4例,无效0例:对照组痊愈8例,显效9例,有效7例,无效0例。两组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好于对照组。

4 讨论

肩周炎是指肩关节的关节囊及其周围软组织所发生的一种广泛的无菌性炎症反应,由于肩周软组织充血水肿,渗出,粘连,导致肩部肌肉疼痛和肩关节功能障碍。发病初期以肩痛为主,若患者由于肩部疼痛活动减少甚至不敢活动加上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会使肩部肌肉逐渐粘连。肩周炎进入粘连期由于肌肉关节囊的粘连出现严重的肩部活动障碍,严重影响日常工作和生活。针灸,推拿等物理治疗能改善肩部组织的血液循环,增强组织的代谢和营养,促进炎性渗出物的吸收达到缓解疼痛,防止和减少粘连,改善关节活动度。要使粘连期的肩周炎肩部活动度较快得到改善,必须通过手法治疗使粘连的肌肉松解分离,但是在临床实施推拿手法治疗松解粘连的肌肉时,由于疼痛剧烈患者往往不能接受,这样就会使手法治疗的疗效大打折扣甚至手法治疗进行不下去,使病情进展缓慢,患者的痛苦得不到缓解。超激光疼痛治疗仪取激光之方向性及点式直线偏振光和近红外线穿透力强、复合波长带之精华,照射可产生600~1600nm波长的近红外线,与普通的红外线光相比不易被反射分散,易被机体吸收,穿透力强,因此,治疗时红外线可达深部组织50mm而起作用,对疼痛特别是软组织病变引起的疼痛具有极好的镇痛作用。而且超激光疼痛治疗仪照射治疗具有无创伤,无痛苦,无副作用,无感染,治疗时间短,操作简单、方便的特点,易被广大患者所接受。但因肩关节周围软组织广泛粘连,超激光疼痛治疗仪治疗重度肩周炎时,不能广泛松解病变组织,而手法治疗可将软组织的粘连分离松解,使病变组织吸收。患者做完手法治疗后马上行超激光治疗,由于疼痛很快得到缓解,患者就不会再惧怕手法治疗了,且会接受下一次的手法治疗。通过超激光的镇痛,手法治疗使粘连的肌肉松解分离,肩关节的活动度得到改善,所以两者合用进一步提高了治疗效果,是治疗肩周炎最好的方法之一。

参 考 文 献

第15篇

【关键词】 小儿重症手足口病;米力农;硝普钠;机械通气

小儿重症手足口病多为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所致, 可引起神经、呼吸、循环系统功能障碍, 病情凶险, 具有较高的致死、致残率。为了探索有效治疗小儿手足口病的方法, 本院2010年1月~2011年12月应用米力农、硝普钠、机械通气联合治疗38例重症手足口病患儿, 取得较好的疗效, 现将观察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全部病例皆是2010年1月~2011年12月本院收治的重症手足口病患儿, 均符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手足口病诊断标准[1]。所选的重症手足口病患儿例数为38例, 其中男22例, 女16例, 年龄4个月~1岁17例, 1~2岁8个月21例;体重7~10 kg 23例, 10~13 kg 15例。将38例患儿随机分为两组, 治疗组19例, 对照组19例。两组的资料进行统计学分析,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对照组给予抗病毒、抗感染、降颅压、保护重要脏器功能及常规强心、扩血管治疗。治疗组在上述常规用药的基础上采用米力农、硝普钠强心, 扩血管, 并联合机械通气治疗。其中硝普钠(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批号:1001023)0.2~3 μg/(min・kg), 开始0.2 μg/(min・kg), 以后每5 分钟增加0.1~0.2 μg/kg, 直到产生疗效。停药亦逐渐进行, 以防血压反跳。米力农(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批号:091103)0.25~1μg /(min・kg)。机械通气采用德国Drager Savina 重症治疗呼吸机, 给予正压机械通气, 呼吸机初调参数:吸入氧浓度80%~100%, PIP:20~30 cm H2O(1 cm H2O=0.098 kPa), PEEP: 4~8 cm H2O, f:20~40次/min, 潮气量:6~8 ml/kg。同时监测呼吸、心率、心律、血氧饱和度。每15~30分钟测量1次血压, 使收缩压维持在100~130 mm Hg(1 mm Hg=0.133 kPa)。每1~4小时检测1次血糖。视情况使用降颅压、降温、镇静、止痉等对症处理, 适当控制液体入量, 酌情使用静脉用丙种球蛋白。治疗前及治疗后60 min分别测量心功能指标。

1. 3 观察指标 使用MicroMaxx超声诊断仪(SonoSite USA)进行心脏检查, 测量并记录患儿心脏的CO、EF、LVDFS、CI、SV值。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0.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比较治疗组与对照组重症手足口病患儿心脏功能的检测指标, 两组患儿治疗后, 治疗组CO、EF、LVDFS、CI、SV值显著高于对照组, 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手足口病是儿童常见的主要由EV71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多发于3岁以下儿童, 可并发神经、呼吸、循环系统功能障碍, 临床进展快, 死亡率高, 特别是心脏功能严重下降可导致患儿于短期内死亡。心力衰竭是EV71感染患者快速死亡的关键因素[2]。

导致心肌收缩力降低和心脏功能损伤的原因是:①EV71病毒感染后, 破坏了交感神经抑制中枢(脑干延髓腹部、中间部和尾部), 导致交感神经过于兴奋, 儿茶酚胺大量释放至循环系统, 血管严重收缩, 体循环阻力、血压、心脏后负荷、肺毛细血管滤过压升高, 心输出量下降, 肺血管内皮细胞损伤, 血管通透性增加, 富含蛋白的血浆渗入肺间质和肺泡, 导致肺水肿[3, 4]。②儿茶酚胺大量释放至心肌细胞, 引起细胞内钙增加过多, 造成心肌微循环障碍, 局部缺血[5]。③位于心内膜神经末梢周围的凝固性心肌细胞溶解、肌原纤维变性和心肌细胞凋亡是儿茶酚胺对心脏的直接毒性作用[2]。④儿茶酚胺增加引起神经体液调节紊乱, 冠状动脉痉挛, 影响心脏的传导系统和心肌的复极, 造成心肌细胞的损害, 心脏收缩力下降, 左房压、肺静脉压、肺毛细血管滤过压升高, 肺泡壁损害, 加重肺水肿、肺出血, 液体量下降, 休克形成, 脑水肿加重, 脑疝发生, 危及生命。

综上所述, 应用有效扩血管药物治疗对提高抢救成功率, 降低死亡率、致残率具有重要作用。

磷酸二酯酶抑制剂米力农可选择性地抑制环腺苷酸磷酸二酯酶, 使cAMP降解为5’-AMP的过程受阻, 细胞内cAMP含量增加, 增强心肌收缩力, 增加左室最大压力上升速度(dp/dt Max)。小剂量主要表现为正性肌力作用, 剂量加大, 血管平滑肌细胞内cAMP增多, 降低血管平滑肌张力, 导致血管扩张, 降低外周阻力与左室舒张末期压力, 减轻心脏前后负荷[6]。同时扩张支气管, 解除缺氧症状。

硝普钠在体内的半衰期为数分钟, 可直接松弛小动脉和静脉血管平滑肌, 降低外周阻力与心脏前、后负荷, 增加心排血量[6], 为一种速效和短时间作用的血管扩张剂, 对于治疗心力衰竭、肺水肿效果甚佳。

心力衰竭肺水肿导致的缺氧危及生命时, 及时使用机械通气, 是纠正缺氧必不可少的、最好的治疗手段。肺水肿患儿呼吸浅速, 缺氧多为弥散障碍所致, 机械通气可提高FiO2, 迅速改善缺氧, 阻断缺氧所致的恶性循环[7]。可选用无创通气或气管插管, 呼吸机设置为高FiO2、低潮气量、快呼吸频率、短吸呼比。对于不耐受机械通气治疗的患儿, 及时镇静用药以协调呼吸机, 防止缺氧、肺水肿、心脏负担、心力衰竭加重, 降低死亡率。

综上所述, 在常规用药的同时应用米力农、硝普钠联合机械通气, 对于治疗小儿重症手足口病心力衰竭有较好的疗效。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 国际呼吸杂志, 2010, 30(24):1473-1475.

[2] Fu YC, Chi CS, Chiu YT, et al. Cardiac complications of enterovirus rhombencephalitis.Arch Dis Child, 2004, 89(4):368-373.

[3] Sedy J, Zicha J, Kunes J, et al. Mechanisms of neurogenic pulmonary edema development. Physiol Res, 2008, 57(4):499-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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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孝治, 肖平田, 王钟林.新编实用药物手册.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4:272-273,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