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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查新机构 查新报告 查新队伍 查新管理
[分类号]G251
1 引言
科技查新是一项以科研活动和科技管理为服务对象,以科技文献资源为基础,以信息检索和分析研究为手段,为查证科学技术内容的新颖性提供服务的工作。科技查新工作的作用贯穿了科技创新的整个过程,是科技管理活动中进行创新评估的重要手段。伴随着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我国的科技查新行业不断壮大,科技查新工作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决策科学化的一个有效支持系统,为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我国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不断增加。为了保证科技创新投入的合理分配,提升科技创新资源的使用效率,需要从科技立项、过程控制、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等多个环节对创新活动进行控制,这给科技查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我国的科技查新工作在机构分布、行业管理、人员素质、报告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科技创新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将在深入分析我国科技查新发展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促进整个查新行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2 科技查新行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科技查新工作开始于1985年,最初在医药卫生和国防科工领域开展,随后,原国家科委(现为科技部)逐渐开始推动科技查新行业的发展,并加强对科技查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比如,原国家科委于1990年10月印发了《关于推荐第一批查新咨询科技立项及成果管理的情报检索单位的通知》,授权11家文献信息单位为一级查新单位,又于1992年拟定了《科技查新咨询工作管理办法》,并起草了《科技查新咨询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经过长时间的查新实践和管理摸索之后,科学技术部于2000年12月了《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科技查新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2.1 科技查新机构的管理系统
在科技查新工作的发展过程中,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教育部、卫生部、农业部等国务院职能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国家地震局等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出于服务于本部门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的需要,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出发,都纷纷开展了科技查新机构认定工作。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全国科技查新机构的调查数据(不完全统计)显示,截止到2001年6月,全国通过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查新机构共有300多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如表1所示:
可以看出,我国的科技查新机构主要分布在各地的科委、科技厅系统,国家部委次之,这一方面体现了国家科技管理工作对科技查新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够使科技查新工作更好地为科技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2.2 科技查新机构的地区和查新数量分布
通常情况下,科技查新机构以本地的科研和科技管理活动为服务对象,查新咨询工作具有比较强的地域性。根据可以统计的信息显示,部分查新机构的地域分布以及历年来查新项目数量的分布见表2。
科技查新机构的地区和查新数量分布是由一个地区的科研和科技管理需求决定的,同时,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地科技查新工作服务于本地科技活动的能力。当这种地域性的差别超过一定范围时,将影响本地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这就需要借助查新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来实现各地查新工作的均衡。
2.3 教育部系统科技查新工作现状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取消了40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第26项为“科技查新机构业务资质认定”。此后,科技查新机构业务资质认定和科技查新业务培训不再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但是,为了保证科技查新工作为高校科技查新的支撑作用,教育部还持续开展了高校科技查新工作站的认定。到目前为止,教育部已经分4批完成了67所科技查新工作站的认定,教育部部级查新机构的年检数据从一个侧面为我们提供了我国查新机构近年的发展状况。
从表3的数据可以看出,在查新站数量增长的同时,查新机构年均完成的查新项目数量也保持了持续的增长。这说明高校(包含高校以外的单位)科技创新活动对查新工作的需求量还处在不断上升的趋势,科技查新工作的重要性日显突出。
为了加强对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教育部还制定了《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4月13日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对科技查新机构资质的认定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则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通过年检、查新员、查新审核员培训等多种途径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质量。
3 科技查新行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科技查新工作在我国的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持作用,并逐步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但由于查新机构的认定和管理部门不一致,查新人员质量良莠不齐,查新机构在管理规范、服务理念上的差异,从整体上来说,科技查新的发展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3.1 科技查新行业缺乏统一管理和引导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的科技查新机构认定部门多达10多个,不同部门对科技查新机构的管理从总体上遵循科技部颁发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同时,又根据部门自身的特征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各部门对科技查新机构的认定标准、管理细则、人员水平等要求的不一致,导致了我国科技查新行业的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特别是国家取消对科技查新机构的行政审批之后,科技查新行业实际上处于自由发展的状态,查新机构的权威性无法认定,查新质量无法保障。管理的分散导致我国科技查新行业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和布局,从而无法体现整个行业的合力,限制了科技查新工作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作用的发挥。
3.2 科技查新业务量分布不均衡
由表1中可以看出,截止到2001年6月,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除港、澳、台外),都设有查新机构,其中北京查新机构最多,共36家;其次是江苏和广西,各17家,而查新机构最少的青海和地区,分别只有3家和2家。全国平均每家查新机构的年均受理量为142.80项,其中13个省市地区的平均每家查新机构年均受理量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河北、广东、黑龙江三省的平均每家机构年均受理量分别为
347.67项、285项和239.67项,分居前3位,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庆、青海和则居于最后3位,仅为26.67项、25项和12.5项,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说,经济发达、科技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拥有的查新机构和完成的查新项目数量更多。显然,这是查新需求拉动的结果,经济发达、科技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查新的需求更高。但这种地区分布不均的现象将会对经济和科技发展本来就落后地区的科研工作带来更为不利的影响,不利于我国西部发展战略的实施。
3.3 查新报告质量控制机制不完善
查新报告是科技查新项目的最终成果,是查新机构交付给查新委托人的最终产品,是科技查新的作用和意义的直观体现。查新报告的质量不佳,将影响查新委托人和科技管理人员对查新项目科学技术内容新颖性的判断,误导科研活动与科技管理决策。
根据文献研究以及对部分机构查新报告的分析,笔者发现部分机构的查新报告在报告格式、内容描述、查新结论表达等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比如:查新报告格式过于简单,与《科技查新规范》中的规定不一致;查新报告数据的采集缺乏全面性,查新结论的描述缺乏专指度和深度;查新项目创新点的提炼、文献对比分析的内容与项目的科学技术内容不一致;查新报告用词缺乏规范性等。
查新报告质量良莠不齐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查新报告的质量控制机制和评估准则。《科技查新规范》中虽然对查新程序和查新报告的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由于整个查新流程和每个步骤的工作都依赖于查新人员的智力劳动,而且这种智力劳动分布在所有的学科和研究领域中,当前还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手段来控制查新报告的质量,也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估准则。
3.4 查新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
《科技查新规范》对于基本术语“查新人员”解释为:“是指参与查新工作的人员,包括查新员、审核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其中查新员和审核员是查新人员的主体。对于查新员和审核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科技查新规范》中也有明确规定,包括其法律意识、道德修养、查新资格、业务知识、业务能力、职称、学历、工作经验等多方面。在实际查新工作中,科技查新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包括查新中应用到的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情报检索的实践能力、查阅外文文献的外语认知能力、计算机的应用能力、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及信息情报检索和分析等能力。这些能力整合起来就是准确查新,出具一份专业、严谨、公正的科技查新报告的能力。另外,查新人员是查新工作的具体实施者,除了应具有以上提到的这些业务能力,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以及较好的语言沟通和理解能力等。
目前,由于查新机构的认定和管理还比较分散,仍有一些查新机构不重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查新人员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不熟悉新学科、新领域的发展趋势及进展情况,信息分析能力不高。对整个科技查新行业来说,由于人员流动量大,工作经验积累困难,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仍严重缺乏。
4 促进科技查新行业发展的措施
科技查新工作是我国科技创新管理的重要支撑手段,为了促进我国科技查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更好的服务于科研活动和科技管理活动,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促进整个查新行业的发展。
4.1 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统一布局
科技查新机构管理的分散以及业务量的不均衡,限制了我国科技查新行业整体效能的发挥。为了充分发挥科技查新工作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把关作用,促进查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首先需要从行业管理体制和机制入手,严格推进对《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科技查新规范》等管理办法的实施。同时,需要对全国的科技查新需求进行摸底调研,统一规划科技查新机构的区域布局,以适应科技创新活动对查新工作的需求,避免科技查新行业的无序竞争。
4.2 加强查新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查新队伍是科技查新行业发展的根本。随着科学研究的交叉渗透,新兴学科的不断产生以及科技信息资源检索途径和工具的不断演进,科技查新人员的查新技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为了促进查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对查新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具体来说,需要建立规范的查新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要求查新人员接受学科知识、信息检索、文献分析等方面的培训,并通过严格的考核,持证上岗。同时,还需要加强查新人员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学习,这可以通过举办查新研讨会、组建科技查新行业协会等多种途径来买现。
4.3 加强对电子科技信息资源的综合发掘和利用
电子科技信息资源,包括各种文献库、数据库、专利库等等,是当前科技查新中使用最广泛的查新资源,各查新机构在电子信息资源上的投入也在不断的增长。但电子信息资源种类繁多,质量也良莠不齐,如何有效的甄别、选择合适的电子信息资源,保证查新检索结果的全面、正确和有效,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随着电子科技信息资源数量的增加,有限的资源建设经费也限制了查新机构资源建设的完整性,从而可能影响查新的质量。面对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由信息资源建设专业人士和学科专业人员联手加强对电子科技信息资源质量的评价;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对网络免费信息资源的发掘和利用。只有从资源的质量和数量人手,才能为查新工作的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4.4 加强科技查新用户满意度建设
科技查新是一项服务性的工作,用户满意度是查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直接决定因素。只有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查新机构才能获取源源不断的查新项目,才能体现存在的价值。作为创新评价中的第三方机构,科技查新的用户同时包含了科技查新项目的委托人和科技管理人员。为了加强用户满意度建设,查新机构不但需要不断在服务态度、查新专业技能等方面下功夫,以获取查新委托人员的满意,还需要坚守客观的科技查新立场,保证查新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以获取科技管理者的满意。
4.5 建立查新用户反馈机制
为了保证查新的质量,提升查新报告的质量是关键。为此,学术界和查新实践人员都不断探索通过查新报告质量评估来促进其质量的提升。查新报告质量评估是从事后评估的角度来保证查新报告的质量,可以促进查新机构和查新人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查新报告的最终用户是查新委托人和科技管理者,而且由于科技信息的滞后性和查新报告的时效性,只有查新用户在消化和使用查新报告的过程中,才能获得对查新报告质量最准确的认识。因此,可以通过建立一种查新用户的反馈机制,搜集查新用户对查新报告的质量反馈,通过对质量反馈结果的综合分析,来获得对查新机构或查新人员的查新报告质量评估。
4.6 开展科技信息增值服务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科技查新行业积累了大量的科技信息资源,大批的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人员,形成了别具特色的科技信息服务能力。随着科技信息服务市场化的逐步推进,科技查新机构要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必须深入挖掘自身在科技信息资源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信息增值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查新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潜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科技创新活动。
【关键词】查新行业 人员管理制度 建议
科技查新的主要主体就是信息服务机构,其发展应用基础是科技信息资源,研究的主要手段就是信息研究,在此基础上提供新颖的科技项目等公开文献为衔接方式,主要是一种查证服务型工作。能够在专家评价科技项目的同时为其提供更为系统客观的文献检索,能够真正的提高专家的评价准确性。
科技查新的主要主体就是信息服务机构,其发展应用基础是科技信息资源,研究的主要手段就是信息研究,在此基础上提供新颖的科技项目等公开文献为衔接方式,主要是一种查证服务型工作。能够在专家评价科技项目的同时为其提供更为系统客观的文献检索,能够真正的提高专家的评价准确性。
一、查新行业管理体制现状
科技查新咨询机构众所周知就是拥有科技查新业务方面规定资质的一种咨询机构,主要是国家科技部和教育部对此类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科技发展迅猛,各类创新主体逐步深入研究和关注科技查新领域,各类大专院校和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开始重视科技查新咨询的功能。科技查新咨询越来越被更多人认可和推崇,逐步成为一个热门行业。在需求增大的同时也推动创新的发展进程,科技信息咨询一改传统的单一查新工作,开始向科技信息咨询体系完整化方向发展,以科技情报的市场调研、专利的咨询和分析、竞争情报以及科技政策为主要的指导,逐步扩大业务范围。与此同时在在地域分布上也是逐步在各级省市建立,科技查新咨询机构的总体数目正在逐年增加。伴随着机构数量的增多,如何实现各级查新咨询机构的规范有效管理成为了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面对如此众多庞杂,跨学科的不同查新机构,如何实现科学的规范化统一管理已经成为目前的首要问题。
专业素质的良莠不齐也是查新行业管理体制无法实现规范统一的重要原因,在专业知识方面,查新人员面临着种类繁多,涉及范围极广的各类不同查新项目,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提高势必会影响查新工作的质量,随着科技和学术领域信息的不断更新和进步,如何快速掌握陌生专业的不同课题实质和内容要点对于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困难,很可能出现信息偏差,理解失误,漏检误检等问题,这都会影响查新结论的准确性和查新资料的参考价值。这些对于查新行业实现管理科学规范都极为不利,亟待解决。
二、查新行业管理制度建议
(一)政府部门参与管理
以省内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为分析案例,科技建立起专业委员会,或者以行业协会的形式来对省内的各级别不同领域查新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制定统一的行业准则和行业要求,以此方法来达到整体提高科技查新咨询机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目的。在规范的管理基础上逐步实现服务扩大化,实现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科技查新咨询工作的主要作用就在于,科研主体申报科技以及科研主体课程鉴定的时候,由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专业的查新报告,提高科研管理部门的项目审核科学性和专业性,这份科研查新报告使政府实现科学决策的首要关键,查新工作人员要充分了解查新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如何,从而实现有价值的审核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国家科技资金的高效利用,也防止政府忽视有意义的科技研究课题,实现对其有效的国家资金支持,从而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科技查新工作无论是工作内容还是工作性质都离不开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只有实现科学管理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配合才能实现科技查新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级科技查新机构参与管理
为了给各个学科的科研工作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准确科研信息,科技查新行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深度知识储备和广泛的学科涉猎,对于新兴学科和技术具有敏感的洞察和理解能力。最近几年来,地方性特色领域科研查新咨询机构不断增加,由此对于传统的单一评价标准就完全不适用了,所以对科技查新员的素质和能力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管理应该实现参与的基础上提出管理的意见,只有各级科技查新机构积极参与到行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审核中,才能保证制度的实际运行达到实效,建立起科学权威的评审标准。从而避免出现外行人员脱离实际的管理规定或者不切实际的政策要求和考评制度,从实践中挖掘真理,从而为科技查新工作人员构建良好的发展和学习空间。
(三)建立健全的查新人员考核制度
根据人员的资质差异和能力不同,只有建立起从业资质级别评定和专业的资质评定制度才能健全查新行业的人员管理制度。为查新行业人员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供良好的人员基础。查新人员要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实现人员素质透明,用户可自主选择查新人员。由此采取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可以实现人员质量的保障和人员学习积极性的提高。从传统的一般参考咨询类服务向深入特色化服务转变的同时,要求服务人员从查新的课题和内容入手,针对性的分析所需内容,通过学科和专业特色等不同角度全面评定。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的就是有重点领域硬实力的专业性科技人才,对于查新人员更是如此,查新机构无论是专业性较强的还是综合性较强的,都应该培养查新人员在单一学科的深入研究,和专业性的突出优势,从而保证查新结果的高质量和专业性,建立健全查新人员专业领域考核与资质评定,从而保证人员高素质的基础上,推动查新市场健康发展。
三、结语
我国的查新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管理制度的规范和统一是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在充分分析我国科技查新管理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发现,只有规范查新从业资质的审核与评定,同时规范查新人员管理才能引领查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行业信誉,真正实现科技查新在国家科技管理中的重要决策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珑,袁飞,汪华方.关于建立查新行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建议[J].现代情报,2007.
1.大数据时代下科技查新与科研创新的关系
1.1科技查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前提
科技查新是一项集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于一体的信息咨询工作,是运用手工检索及计算机检索等手段,对某一领域国内外同类研究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通过对比分析,对待查的科研立项或科研成果或专题、专利发明的新颖性做出基于文献对比性结论的过程。目前,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研究已经成为科研创新的重要领域。因此,在科研课题申报中,即便是某一领域专家学者也不一定对所有科研信息做到全面的深入了解,可能会对特殊领域中的某些特殊课题的现状把握不够而做出主观性的判断。科技查新是科研创新获得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一份高质量的查新报告可以提供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尚未研究的空白点。科技查新既可以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避免低水平、重复性研究,又可以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等提供科学参考。同时,科技查新还可为科技人员进行科研创新提供可靠而丰富的信息,使科研人员可以节省出大量的时间用于科学研究。如设立在河南中医学院的河南省科技查新站拥有如SCI、Pubmed、SpringLink,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等综合及医学数据库上百种,通过开展科技查新服务,已经为学校乃至省内的中医药类的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支撑。科技查新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不可取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查新作为科研创新的重要前提,在科研创新中起着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1.2 科研创新对科技查新提出更高的要求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而科研创新更是尤为重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查新在科研创新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重。在大数据、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科学研究的分类呈现精细化发展,数据存储量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从而导致信息资源的获取难度明显加大。如何在浩如烟海的信息资源中寻找有用的信息进行知识积累,并从中寻找空白点和创新点进行科研创新,是摆在科技查新人员面前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难题。与此同时,科技查新工作也暴露出的问题诸如服务服务意思和理念不强,缺乏竞争和市场化运作机制,查新数据资源不足、信息分析能力不高,服务内容分单一等都严重制约了科研创新的发展。因此,在大数据时代下,科研创新对科技查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科技查新工作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改变原有的思维模式和运作方式,提高科技査新质量。
2.大数据时代下科技查新推动科研创新的对策
2.1 推动查新机构资源整合,建立科研大数据
2.1.1 成立权威管理机构,推进数据库资源共享
虽然近30年来,我国的科技查新行业发展迅速,但由于这些查新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也导致了我国科技查新行业的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特别是国家取消对科技查新机构的行政审批之后,科技查新行业实际上处于自由发展的状态,严重影响了科技查新工作的健康发展,更谈不上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因此,应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科技查新行业管理部门,对科技查新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动态评估,拟定行业发展规划,积极统筹整合各查新机构信息资源。一方面可以大力推进查新数据库的统一采购或者联合采购。实现数据库源资的共享利用,不仅能节约大量的购买经费,而且也能丰富各查新机构的数据资源,扩大检索数据库范围。另一方面可以建立一个分布式的科技查新成果数据库,各个查新机构负责录人本单位的查新成果,通过统一的检索平台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可以实现科研课题的快速,提高科技查新效率。
2.1.2 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科研大数据
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有关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实施大数据战略性,大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我国也与2015年8月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就科研创新领域而言,国家有关科技管理部门要抓紧时间落实纲要精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统筹规划科研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科研数据资源和设施平台、整合分散的数据中心资源,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建立国家科研大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度分析和挖掘海量的互联网信息资源,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采集和长期保存工作,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和开发能力,构建互联网信息保存和信息服务体系,打造科技查新大数据,为科技查新工作的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2.2 加强科技查新人才队伍的建设
2.2.1 查新机构要提升服务质量,必须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查新机构要合理配置查新人员结构,除了引进高层次的图书情报人员之外,还要根据服务学科的不同,引进相应专业的高学历人才,大力培养复合型创新服务人才。毕竟术业有专攻,专业技术人员会更熟悉国内外该领域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在科研查新过程中能更好地与科研人员进行沟通。
2.2.2 开展专业素养+信息分析技能的培训,提升查新人员素养
科研查新人员不仅要具备计算机知识、数据库知识、信息检索技能和必要的外语能力,还包括掌握必要专业领域知识和分析判断能力,了解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前沿研究。目前,国内查新员的培训内容往往只注重检索技能的培训是远远不够的,科技查新机构应该根据科技查新人员的知识结构,采取开展专业素养+信息分析技能的培养方式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培养具备多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2.2.3 推行按专业分工的查新工作模式
目前科研领域的学科分类越来越细,科技查新机构要逐步建立按专业分工的查新模式,即在查新任务的分配上,尽量做到将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课题分配给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查新人员完成。具备专业知识的查新人员熟悉本领域的科研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准确捕捉与把握课题创新点,也能更好地和委托人进行沟通联系,制定出科学的检索策略,工作起来也会游刃有余。与此同时,通过长期接触某一专业的查新项目,反过来又可以促进查新人员专业知识的增长,提高查新工作的效率和查新报告的质量。
2.2.4 注重科技查新考核管理,建立激励机制
查新人员和业务素养和工作态度也是决定科技查新质量的一个关键因素。科技查新机构要加强对科技查新人员考核管理,制定合理的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本着公平公正、适时适度的原则,建立精神嘉奖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人才激励制度。从而激发科技查新人员的工作热情,避免职业倦怠感,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科技查新质量。
2.3 规范科技查新管理,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2.3.1 建立、完善专家咨询制度
查新机构应当根据查新专业的不同建立学科专家库,聘请不同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定期到查新机构作咨询指导和查新监督。学科专家专业性强,对其所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将科技查新中遇到的专业上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各学科的专家请教,弄清、弄懂课题性质,少走弯路,防止检索出现偏差。因此,建立完善的专家咨询制度也是提高科技查新质量的一个必要措施。
2.3.2 建立定期抽检制度
科技查新的整个工作流程都依赖于查新人员的智力劳动。虽然国内查新报告实行的是审核员签字的审核机制,但由于审核员不参与查新过程,并且也不可能对每个科研领域都很熟悉,缺乏对查新内容的实质性的监督审核。因此,查新机构要定期对查新报告进行抽检,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抽检到的查新报告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促使查新人员树立职业责任感,认真做查新,细心写报告,杜绝失职和不负责任行为。
2.3.3 加强科技查新的过程控制
我们知道,在产品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分为事前的产品质量控制阶段,事中的产品质量过程控制,事后的质量把关与处理阶段。而对于科技査新也按照质量控制三阶段理论进行管理,首先是加强事前控制——与科研人员的建立良好的沟通。良好的沟通有助于科技查新人员能迅速且了解课题内容,把握科研课题的查新点和创新点,确定检索策略和检索范围,为査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其次是加强事中控制——查新报告撰写工作。严格按照科技查新的步骤和顺序开展工作,并对每个环节制定相应的量化标准,科学、认真撰写査新报告书。最后是加强事后控制一一査新结果的监督与反馈。定期对科技查新报告的质量进行动态评估,建立査新用户的反馈机制,对查新用户的反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査找原因并加以改进,从而帮助查新人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科技查新质量。将查新工作贯穿科研活动全过程,不断寻求创新服务模式科技査新机构要改变以往单一的科技查新的服务模式,变被动的检索査新服务为主动的信息服务。查新人员要多与委托人的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检索技能,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的前期调研、开题立项、成果验收、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全过程。通过科技査新把诸多分散的信息资源最大限度的归纳、整理,通过分析研究得出科学结论,帮助科研工作者科学立项。针对特定的用户开展定题服务,定期主动推送与科研项目研究有关的最新信息、收集到的相关文献、国内外最新的研究动态,可使后续科研过程保持科学高效,也为科技管理部门对科研成果鉴定等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