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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式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合同管理方式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合同管理方式

第1篇

论文摘要: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建立互信的合作关系及签订具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达到利益一致。在PMC模式下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双方在设备供货分包的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管理工作范围内各自的责任、义务以及相关接口。

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为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调整能源结构,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1月2日正式我国《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目标逐渐清晰。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约4 000万kW,届时核电总装机容量将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左右,核电在中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作为承载我国发展和建设第三代核电站的核心企业,随着一系列主供应合同、施工合同于2007年末至2008年中的顺利签订,本核电项目下的《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中采用了全新的设备采购与供货合同模式。

本文首先通过介绍PMC(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即项目管理承包)的特点,简论了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及方法。

1、PMC合同的特点

PMC是当前世界上较流行的项目承包及合同管理模式,即由业主方选择并聘请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方履行对工程的整体规划、工程招标、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方面仅需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完成。由于管理承包商从项目初期就开始全面参与,因此能够从项目建设的全局出发,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成本和各项投资控制以及设备采购、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以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达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质量最优。此外,项目管理承包商还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设备供货和施工阶段的招标,尽量缩短工程设备制造的周期,同时加快工程施工阶段的工期,为业主方创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中,业主方、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工承包商三方构成一定的关系。其中,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可以共同或分别签订合同,同时,业主方和项目管理承包商之间签订带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使PMC项目管理方与业主方的利益一致,共同承担风险。其中,PMC项目管理方可以承担以下风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工期目标、现金流量目标。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则承担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完工风险等。通过上述合同安排,业主方由传统方式下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部风险,转为承担部分风险。业主与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之间合理地分配了设备供货及工程建设风险,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2、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

业主方在2008年与设计、设备供方联合体签订的《常规岛设计与设备供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供方联合体牵头方,即与业主方同一集团下的成员企业,在其设备供货范围内按PMC模式开展合同管理以及各项设备采购及供货工作,由业主方直接对其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同时双方约定项目管理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总价采用开口及固定总价上限,如设备总价超过固定上限,则双方按比例共同分担超过部分的投资风险,如低于固定上限,则业主方将给予项目管理方一定奖励。

同时,业主方与PMC项目管理方签订了《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要求项目管理方按以下方式履行其项目管理责任、义务。

2.1提供预算

根据项目管理方以往的设备采购和供货经验,向业主方提供其供货范围内设备采购详细预算。

2.2编制进度

项目管理方应根据项目2级建造进度计划,编制并提供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文件,以便于设计、采购与交货控制。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与采购相关的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包号、计划签约日期、计划装运和抵达日期。项目管理方应根据进度计划定期报告并预告工作进度。

2.3月度报告

项目管理方每月5日前向业主方提供上月月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文件、图纸交付)、采购(签约状态)、制造(设备交付);文件、设备的交付状态,每月更新,详细说明上月交付内容及下两月的交付计划;根据3级进度计划每月报告和预告设计、采购、交货状态;合同商务、财务状态,包括设备供货分包商履约、支付、变更及争议。

2.4项目管理

为执行本项目应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总体项目设计、采购管理和协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讨论重大技术、商务事宜,检查项目执行状态,讨论工作程序的出版和升级情况。

2.5设立并报批项目组织机构

一旦项目管理方组织机构经业主方批准,未经业主方同意不能擅自变更,反之,业主方有权要求项目管理方变更。如经批准修改,项目管理方应立即将其修订后的合同管理机构详情提交业主方审批。 转贴于

2.6建立采购制度、程序

项目管理方应建立专项或适应性的采购制度及程序,这些程序文件应满足合同及业主方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管理方应根据现行有效的工作程序开展和完成各项设备采购活动,并对采购设备的质量、制造、交付过程负责。业主方有权参与采购过程,具体的参与方式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按照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补充协议”中的原则约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关于“设备采购与合同执行管理工作的接口程序”当中进一步确定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在合同执行与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与接口,界定双方的工作范围与运作边界。

2.6.1招评标阶段

①采购启动会议。项目管理方负责组织编制设备供货采购文件模板,包括各种形式的招标书、合同、协议,并报由业主方批准后出版实施。项目管理方应在各设备采购启动招/议标工作会议的前2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业主方指定的接口人。项目管理方提供的启动会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及代码,采购范围描述,预计的设备招标方式,是否与其它项目的同类型设备捆绑执行集约化采购,启动会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业主方在收到上述启动会通知后,应在启动会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参加启动会人员名单。业主方应在启动会上明确是否派遣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招评标小组。不具备参与条件的,如公开招标以及集约化采购的项目,业主方不参与评标工作。采购启动会上,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参与人员共同讨论设备采购策略、采购方式、采购计划以及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要求等内容。

②招标及澄清。业主方应根据项目管理方关于发标、收标及技术、商务澄清的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向项目管理方确认是否参与澄清,必要时也可对具体参与事宜提出不同意见及建议。

③评标。项目管理方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并征求业主方意见。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其成员可从采购小组成员中产生,也可重新确立,业主方有权指派最多各一名商务、技术人员代表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并进行商务、技术评标(打分)。此外,业主方也可以指派其他人员参与评标委员会协助评标,人数不受限制,但不可进行商务或技术评标(打分),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遵守评标规则,并按照事先确立的评标方法、标准,独立进行评标(打分)。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在评标阶段不得就任何评标过程中的敏感信息向其行政领导汇报请示,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意见仅代表其各自独立意见。评标委员会中业主方成员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围标串标现象、信息泄露、投标人投诉等,应及时向业主方商务授权人汇报,并根据商务授权人的决定继续进行后续工作,必要时做好相关记录。业主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保留意见的,可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的同时,说明不同意见,完全不同意评标结论的,有权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应以书面方式说明其理由。所有人员在参与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2.6.2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阶段

①合同推荐和签订。所有设备采购的最终评标报告文件以及草签的合同文本应由项目管理方提交业主方审批。在项目管理方收到业主方的审批结果后,向设备供货分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方与设备供货分包商完成相关合同的签字、盖章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原件以邮寄至业主方指定接口人。业主方收到合同原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还项目管理方,如业主方无法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则应在限定日期内告知项目管理方原因以及预计完成时间。

②保函。设备供货分包商开具的保函受益人为业主方。无论业主方是否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都将全权负责评标过程中的偏差处理,对于保函内容不满足业主方基本要求或内容存有较大争议的,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业主方可提供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后,由业主方负责保函的接收、审查、修改以及管理工作。业主方在收到保函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向项目管理方反馈结果并提交复印件。

③合同变更的处理。在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设备供货分包商提出合同变更建议,项目管理方应在完成变更分析及评估后,提交业主方对合同变更进行审核,如业主方同意合同变更,则项目管理方按照其内部有关合同变更程序的规定开展变更处理工作,同时,业主方有权在项目管理方组建变更处理小组时,派人参加变更处理工作。

④合同执行及管理。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及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方负责,业主方按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约定,并根据项目管理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直接对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并于付款后的1周内向项目管理方反馈支付情况。

第2篇

论文摘要: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建立互信的合作关系及签订具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达到利益一致。在PMC模式下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双方在设备供货分包的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管理工作范围内各自的责任、义务以及相关接口。

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为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调整能源结构,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1月2日正式我国《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目标逐渐清晰。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约4 000万kW,届时核电总装机容量将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左右,核电在中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作为承载我国发展和建设第三代核电站的核心企业,随着一系列主供应合同、施工合同于2007年末至2008年中的顺利签订,本核电项目下的《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中采用了全新的设备采购与供货合同模式。

本文首先通过介绍PMC(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即项目管理承包)的特点,简论了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及方法。

1、PMC合同的特点

PMC是当前世界上较流行的项目承包及合同管理模式,即由业主方选择并聘请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方履行对工程的整体规划、工程招标、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方面仅需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完成。由于管理承包商从项目初期就开始全面参与,因此能够从项目建设的全局出发,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成本和各项投资控制以及设备采购、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以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达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质量最优。此外,项目管理承包商还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设备供货和施工阶段的招标,尽量缩短工程设备制造的周期,同时加快工程施工阶段的工期,为业主方创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中,业主方、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工承包商三方构成一定的关系。其中,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可以共同或分别签订合同,同时,业主方和项目管理承包商之间签订带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使PMC项目管理方与业主方的利益一致,共同承担风险。其中,PMC项目管理方可以承担以下风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工期目标、现金流量目标。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则承担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完工风险等。通过上述合同安排,业主方由传统方式下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部风险,转为承担部分风险。业主与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之间合理地分配了设备供货及工程建设风险,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2、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

业主方在2008年与设计、设备供方联合体签订的《常规岛设计与设备供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供方联合体牵头方,即与业主方同一集团下的成员企业,在其设备供货范围内按PMC模式开展合同管理以及各项设备采购及供货工作,由业主方直接对其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同时双方约定项目管理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总价采用开口及固定总价上限,如设备总价超过固定上限,则双方按比例共同分担超过部分的投资风险,如低于固定上限,则业主方将给予项目管理方一定奖励。

同时,业主方与PMC项目管理方签订了《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要求项目管理方按以下方式履行其项目管理责任、义务。

2.1提供预算

根据项目管理方以往的设备采购和供货经验,向业主方提供其供货范围内设备采购详细预算。

2.2编制进度

项目管理方应根据项目2级建造进度计划,编制并提供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文件,以便于设计、采购与交货控制。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与采购相关的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包号、计划签约日期、计划装运和抵达日期。项目管理方应根据进度计划定期报告并预告工作进度。

2.3月度报告

项目管理方每月5日前向业主方提供上月月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文件、图纸交付)、采购(签约状态)、制造(设备交付);文件、设备的交付状态,每月更新,详细说明上月交付内容及下两月的交付计划;根据3级进度计划每月报告和预告设计、采购、交货状态;合同商务、财务状态,包括设备供货分包商履约、支付、变更及争议。

2.4项目管理

为执行本项目应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总体项目设计、采购管理和协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讨论重大技术、商务事宜,检查项目执行状态,讨论工作程序的出版和升级情况。

2.5设立并报批项目组织机构

一旦项目管理方组织机构经业主方批准,未经业主方同意不能擅自变更,反之,业主方有权要求项目管理方变更。如经批准修改,项目管理方应立即将其修订后的合同管理机构详情提交业主方审批。

2.6建立采购制度、程序

项目管理方应建立专项或适应性的采购制度及程序,这些程序文件应满足合同及业主方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管理方应根据现行有效的工作程序开展和完成各项设备采购活动,并对采购设备的质量、制造、交付过程负责。业主方有权参与采购过程,具体的参与方式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按照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补充协议”中的原则约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关于“设备采购与合同执行管理工作的接口程序”当中进一步确定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在合同执行与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与接口,界定双方的工作范围与运作边界。

2.6.1招评标阶段

①采购启动会议。项目管理方负责组织编制设备供货采购文件模板,包括各种形式的招标书、合同、协议,并报由业主方批准后出版实施。项目管理方应在各设备采购启动招/议标工作会议的前2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业主方指定的接口人。项目管理方提供的启动会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及代码,采购范围描述,预计的设备招标方式,是否与其它项目的同类型设备捆绑执行集约化采购,启动会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业主方在收到上述启动会通知后,应在启动会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参加启动会人员名单。业主方应在启动会上明确是否派遣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招评标小组。不具备参与条件的,如公开招标以及集约化采购的项目,业主方不参与评标工作。采购启动会上,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参与人员共同讨论设备采购策略、采购方式、采购计划以及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要求等内容。

②招标及澄清。业主方应根据项目管理方关于发标、收标及技术、商务澄清的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向项目管理方确认是否参与澄清,必要时也可对具体参与事宜提出不同意见及建议。

③评标。项目管理方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并征求业主方意见。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其成员可从采购小组成员中产生,也可重新确立,业主方有权指派最多各一名商务、技术人员代表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并进行商务、技术评标(打分)。此外,业主方也可以指派其他人员参与评标委员会协助评标,人数不受限制,但不可进行商务或技术评标(打分),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遵守评标规则,并按照事先确立的评标方法、标准,独立进行评标(打分)。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在评标阶段不得就任何评标过程中的敏感信息向其行政领导汇报请示,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意见仅代表其各自独立意见。评标委员会中业主方成员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围标串标现象、信息泄露、投标人投诉等,应及时向业主方商务授权人汇报,并根据商务授权人的决定继续进行后续工作,必要时做好相关记录。业主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保留意见的,可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的同时,说明不同意见,完全不同意评标结论的,有权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应以书面方式说明其理由。所有人员在参与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2.6.2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阶段

①合同推荐和签订。所有设备采购的最终评标报告文件以及草签的合同文本应由项目管理方提交业主方审批。在项目管理方收到业主方的审批结果后,向设备供货分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方与设备供货分包商完成相关合同的签字、盖章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原件以邮寄至业主方指定接口人。业主方收到合同原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还项目管理方,如业主方无法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则应在限定日期内告知项目管理方原因以及预计完成时间。

②保函。设备供货分包商开具的保函受益人为业主方。无论业主方是否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都将全权负责评标过程中的偏差处理,对于保函内容不满足业主方基本要求或内容存有较大争议的,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业主方可提供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后,由业主方负责保函的接收、审查、修改以及管理工作。业主方在收到保函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向项目管理方反馈结果并提交复印件。

③合同变更的处理。在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设备供货分包商提出合同变更建议,项目管理方应在完成变更分析及评估后,提交业主方对合同变更进行审核,如业主方同意合同变更,则项目管理方按照其内部有关合同变更程序的规定开展变更处理工作,同时,业主方有权在项目管理方组建变更处理小组时,派人参加变更处理工作。

④合同执行及管理。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及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方负责,业主方按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约定,并根据项目管理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直接对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并于付款后的1周内向项目管理方反馈支付情况。

第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 创新 合同变更 保全合同权利 分包管理

一、做好合同分析

企业合同条文多如牛毛,不仅合同条文杂乱而缺乏体系,就连合同文件也常常杂乱无章,所以很多管理人员都不愿意认真阅读企业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文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如何有系统有效率的阅读企业合同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能够确保合同分析的有效性。本文仅就如何分析合同内容,简单介绍几个步骤如下。

1.区分出程序合同与实体合同。所谓程序合同是指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合同中约定有关如何处理争议的相关约定,例如合意管辖、仲裁条款、证据合同、争点合同、仲裁前置程序、合意鉴定机关等,这些约定发生程序法上的效力,故称为程序合同(陈勇强,张永波,2000)。而实体合同是指发生实体法上效力的约定。区分程序合同及实体合同的目的在于所适用的法律与法理皆不相同,故分析合同内容时应区分清楚。

2.从实体合同中区分出主合同与从合同。从实体合同中还可区分出主合同及从合同,所谓从合同是指从属于主合同或是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合同,如果主合同关系不存在,从合同关系也一同消灭。有关从合同的约定有押标金、差额保证金、预付还款保证、履约保证、保留款保证、保固保证、人保、法定抵押权、权利质权等约定。常有人将从合同约定与违约金约定混为一谈,应予注意(胡季英,关柯,李忠富,2004)。

3.从主合同中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从主合同关系还可以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所谓侵权行为责任是指有关劳安、工安、邻损等责任的约定。而合同责任则指工期、货款、合同变更、品管等有关企业制造与付款的相关约定。

4.从主合同中分析有几种合同要素及彼此间的关系。企业主合同是承揽合同、买卖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混合或并立的合同,故在阅读企业合同时应清楚区分合同要素,并了解合同要素间的关系及合同发生漏洞时法律适用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的综合化创新

1.确定应办事项。企业合同的内容、厚度、重量可说是十分复杂。企业合同虽然又厚又重,但是其中图说及合同规范就占了绝大部分,谈到合同当事人间权力义务关系的条文并不多,而且很多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再加上企业合同承揽人独立性原则的性质,必须于承揽人依约排定工项间的逻辑关系及进度后,才能确定定作人的应办事项,所以企业合同充满漏洞是可以预见的。当定作人及承揽人签订企业合同,并由承揽人依约排定施工计划后,双方应进一步协商具体的应办事项以补充合同的漏洞,其中包括具体的事项、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条件、由谁履行等内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应办事项后,应制作成合同网图,将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网图的方式展示出来,以便于管理。

2.合同变更。有关于合同变更的合同管理有两点是要特别说明的。首先是合同变更需要符合四种原因之一:单方变更、合意变更、裁判变更及法律变更等。尤其是单方变更及合意变更,企业必须仔细分辨定作人有关合同变更的表示是“合同变更的要约”或是“合同变更的意定形成权”( 徐金梁,陈玉珍,2007)。其次是合同变更成立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改变,变更后的法律关系应表现在网图上,并再度确定变更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间的应办事项。

3.保全合同权利。所谓合同权利的保全是指,为满足法律规定权利行使前应完足的要件所采取的行动,例如:违约的催告、指示不当的告知、即时检查义务、抗辩权的行使等。另外,需要落实采证工作。国际上某位知名索赔专家在被问及索赔成功的三大法宝时,曾幽默地回答:第一是记录,第二纪录,第三是记录。采证工作说穿了只有两个重点:第一是抓违约、第二是提损失;所谓抓违约就是紧盯业主是否违约,就像是警察躲在暗处抓交通违规一样,一遇业主违约想办法纪录下来,只要各企业人员捉到业主违约,应计点奖励,记录不是漫无目的的纪录,是有重点的在记录,企业人员必须了解熟悉业主的应办事项有哪些,并且时时注意业主是否依约履行;所谓提损失就是要证明自己因为业主违约而受有多少损失,提损失是个很不容易做而且辛苦的事情,必须将损失的证明有系统并且简而易懂的呈现出来。

4.分包管理。分包管理是总包管理的延续,基本上应符合“Flow Down”、“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三项原则,企业建管理的角度来看“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同为“Flow Down”的派生原则,其意义在于总包管理与分包管理彼此间作业流程具有一惯性(即Flow Down原则);简单的说就是业主要求做什么,企业就通过合同要求分包厂商做什么(即Back To Back原则);业主何时付钱,企业就通过合同何时付分包厂商钱(即Pay When Paid原则);所以分包管理的唯一原则就是总包合同风险完全移转至分包合同,其中包括发包时工料要分开、企业分包之管制、以进度为中心安排精致的履约保证制度等(陈通,任明,宫立新,2007)。

总的来说,企业创收有三大支柱:一是索赔、二是企业变更、三是调价公式。这三大支柱的实质就是合同价格外的收入,做好合同管理是确保这三大支柱得以实现的基础,本文试图从宏观的角度讨论企业该如何全面的做好合同管理,希望有助于企业摆脱传统错误观念,唤起企业的求偿意识。

参考文献:

[1]陈勇强,张永波.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组织模式的探讨[J].中国港湾建设,2000年第3期

[2]胡季英,关柯,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年第3期

第4篇

关键词:水利施工;施工单位;单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一般来说,水利施工单位工期都是比较长的,其中涉及的经济和法律关系也是很复杂的,当然了,这也是受自然条件这些客观因素影响的原因,这些环节没有处理好的话,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本没有办法和项目招标投标的现实情况来作比较,这是绝对会起变化的环节。在此等复杂的情况下,提高对水利建筑项目的管理水平就显得越发的重要。而且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漏洞让人们触目惊心。希望本文能切实的提高我国水利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质量。

2. 我国水利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

水利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在整个水利施工单位中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以及国家的实际需求,水利施工单位呈现出复杂化,高科技,要求高的特点,给水利施工项目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经过总结,我国水利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一些风险【1】。

2.1现行管理模式不能满足现实要求

同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相比较,我国的水利施工单位的管理模式主要是观念落后,不能深层次的对管理模式进行研究与探讨。管理人员的思路与观念落后且迂腐,不能适应现今水利建筑工程的发展,亟待改进。

2.2质量管理问题

无论是水利施工工程还是其他领域,质量一直是工程的命脉。就我国现实情况而言,水利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管不到位一直是现代社会共同探讨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归根结底,与管理人员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其次是管理人员方法不当。不能根据水利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施工工作人员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水利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施工人员与工程监理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不能全力以赴,在工程施工的材料方面把关不到位,再加上最后的监督工作不能很好的实施,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标准。由点及面,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工作,进而影响到全国的水利建筑工程的整体发展。

2.3质量管理体制的把控

从我国水利建筑工程这一行业的整体看来,制约其快速发展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相关制度的缺失。纵观整个工程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其工作态度,都没有具体的管理体系进行相应的束缚。对于工程的质量关,也缺乏相应的质量管理体制。管理方法不够科学,对于工程的进度不能做到很好的掌控。安全管理不够完善,事故发生频繁。诸如此类的现象告诉我们,在水利建筑工程项目中管理制度还没有健全,需要相关人员最进一步的努力,争取制定出更好,更完善的制度,以促进水利建筑行业的整体进步。

3. 改善水利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防范措施

针对前文所阐述的种种问题,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已经是迫在眉睫,不但有利于整个程建设工作,对于我国的水利建筑行业的长远发展也具有及其重要的影响。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3.1管理模式急需蜕变【2】

在水利建筑工程领域最为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在这方面,应该紧抓“创新”一词。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具体的工程施工人员应该围绕几个方面来进行管理模式的创新工作:首先是管理理念创新。创新不仅仅适用于水利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创新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最为强劲的动力。在具体工程建设中,管理理念的创新是推动水利建筑工程进步的重要手段,也只有管理理念的创新才能带来才能带来创新的管理模式。由此可见在水利施工中要建立起鼓励全体员工的创新的机制。鼓励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多多创新,把自己的理念再创新,能力在提高。其次,对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要多加借鉴。择天下之优,为我所用。引进和学习别人的经验亦是较好的方法。同时还要着眼水利建筑工程领域的整体发展趋势,紧跟热点不放松,精确把握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加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以及先进的人才管理模式,结合自身的特点,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管理方式放面,加强创新与改正,努力探索出真正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模式。

3.2质量管理走在前

质量想来是每一个行业的核心工作,是生存之本。在水利建筑工程领域,质量问题是已经危及到行业发展甚至生存的大问题。也是是本行业需要解决的头等问题。综合看来,水利建筑工程领域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有很多。从管理的制度,模式到管理人员的素质,以及相关信息的处理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3.2.1 从控制工程建筑成本入手

对于水利建筑工程来说,工程的效益与工程的质量工作同等重要。二者同样重要,要让二者有机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为此,在工程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采用更加积极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对水利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是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与提高工程效益的兼得的手段。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工程成本实行控制也是切实可行的方法之一。

3.2.2提高相关人员自身素质

在水利建筑工程项目中,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项目管理者,他们是工程中的主体部分。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的大局,监督管理, 方针制定,成本控制,施工安全,关系千丝万缕。其作用处于中坚。水利建筑工程工作千头万绪,工作量大,难度高,涉及面广,牵涉到很多学科知识,只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才能面对繁杂的工作从容不迫,面对工程施工中突发的问题镇定自如的加以解决,而且,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在提高工程效率控制工程成本等至关重要的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此可见在水利建筑工程中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是非常重要的,而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一定要重视考察项目管理者的工作能力,确保能够胜任艰巨的工作。

3.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3】

水利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是仅仅依靠项目管理者的个人能力就可以完全解决的,同时还要依靠完善的管理制度。只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保障,才能形成较为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有利于工程项目的更好的开展。水利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要保证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充分意识到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从提高管理水平入手,在过程中完善管理机制,根据实际的需求对不合时宜的管理制度进行加以改进。这就要求水利建筑企业的管理者必须是具有创新意识的团队。对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企业情况以及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4】。与此同时要注意吸取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成熟的管理模式,从而达到完善自身管理制度的目的,注重改善工作的环境,提高工作的效率,建立起完整的奖惩制度以及相关工作的考核模式,优化相关的管理模式。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3.4狠抓细节不放松

水利施工建筑千头万绪,工作量及其庞大。每一个细小的方面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极大的负面的影响,从而造成安全,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的问题。如何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是管理人员面临的巨大考验。不但做到责任的具体划分,更要从细节入手,从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灌输安全,节约,高效的工作意识。抓健全管理制度的同时,从思想上对员工进行教育,树立安全,节约,高效的工作意识。其实,任何的观念,思维,以及管理制度都无法替代人自身的问题,只有使有关的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发生改变,才能真正达到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最终目的。对于水利建筑工程本身而言,这方面的工作同样也是非常的重要,不能漠然视之。

4. 结语

项目管理对于整个工程来说具有不言自明的意义【5】。尤其是在水利施工建筑领域。如果我国的水利建筑领域想取得更大的进步与发展,就必须在管理模式,制度创新健全管理制度以及具体的细节方面多做大量的工作。必须进行与行业整体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改革,监管力度要到位。同时学会汲取他人的成熟经验,着力提高我国在水利施工建筑单位领域的水平整体有所提高。要实现这一目标,仍需要相关人员做更加深入的研究,为我国水利施工单位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陈宽山.《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10.

[2] 王广月.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与索赔》,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1.

[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中国

第5篇

现代企业管理中,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项目,是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在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就针对合同管理、风险管理以及法律风险进行研究。按照现存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模式展开讨论,归纳总结相应的防范措施,努力探索构建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关键词】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防范

一、引言

就目前来看,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发展中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由于合同管理方面的疏漏导致纠纷并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情层出不穷。我国企业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已由原来单纯追求利润逐渐转换为在风险权衡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众多企业意识到,合同法律管理不仅仅代表法律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是关乎企业发展的经济问题,在整个合同管理中,需要由以往的事后审核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转变。

二、合同订立阶段的法律风险

合同订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通常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至合同终结视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在合同订立阶段,需要合同双方相互履行权利义务以及条款合约,最终目的是能够使合同顺利履行。当今企业一般都具有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整个体系存在的目的是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风险。笔者认为,在整个环节的风险防范中,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就是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主体资信调查的法律风险

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对合同主体资质进行审查,这样能够有效预防风险的发生。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合同双方责任重大,合同相对方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直接影响到本企业的生产运营和成本收益。这就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认真核查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尽可能了解到对方的真实信息,必要时甚至需要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在多方权衡之后才能够签订合同。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议是:第一,严格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确保对象的主体资格适合,查询对方的行政许可,重点审查对方企业法人代表以及主管单位的授权氛围。第二,需要对供货资质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签约前,企业的相关部门不能简单相信对方企业所提供的信息,而需要对对方企业的资质进行复核,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第三、在进行行政许可等特殊资质的,需要供应商出具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并需要核实其证照的真实有效。

(二)合同约定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同约定条款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最终实现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在合同条款中应该具有明确的信息指示,如果在合同条款约定上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双方的交易,甚至造成损失。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议是:第一需要在订立合同条款的过程中,严格明确标的名称,使用规范的全称,避免出现歧义。第二要根据质量条款明确物资质量验收标准,在验收的过程中严格根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第三是物资的单价和总价表明,避免在合同款项以及结算时出现风险。第四是明确合同履行期限,避免发生合同延迟履行的法律风险。第五是明确确定履行地点和方式,避免单方违约现象。第六在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不可抗力范围,企业双方都有义务通知对方做好防范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一)交付的法律风险

在这个阶段中,客户很容易恶意不提货,使得企业无法在规定的时间交货,履约损失。根据交货方式的不同,在交付中经营遇到的风险分别是自提风险、代办托运风险、送货风险等。面对这些风险,我们可采取的防控措施是,当客户恶意不提货导致我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货的,可以采取提存措施保证我方的权益。另外,在交货的过程中,我方交货人员应仔细核查对方提货人员是否有相应授权,还要注意注意符合合同规定,提货人员出示的提货权限与合同权限保持一致。先付款后提货的,我方需要对款项进行查明,确定款项到账之后才能进行发货。代办托运或送货的,我方都需要在运货之前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合格以保证货物的安全。当客户领取货物之后,需要在合同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上签字证明。

(二)结算风险

第一,在这个阶段,一些供应商要求企业进行先款后贷,但是容易出现我方付款后供应商不提供货物的情况,这就需要在合同上明文规定,约定供应商发货时间,一旦延迟发货,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企业内部沟通不及时,在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货时,企业已经付款从而受到损失,这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加强沟通,在办理对外结算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第三,选择预付款以及分期付款的合同,在付款比例以及时间上控制不当,会给企业带来风险,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明确付款比例,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期款项付款的条件。

(三)货物验收、入库风险

第一,物资采购部门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合同标注的规格进行检验,在检验物资质量时没有运用专用设备进行质量检验,这些未认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检查的物资,使得在今后出现问题时,供应商会依照这个借口逃避责任。这就需要企业对合同进行明确,明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相关验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第二,企业验收人员没有进行验收就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仓库人员没有进行校对就签字允许入库、在没有经过上级指令允许就擅自签收的,这些都容易对企业带来法律危险。需要企业双方在合同规定下,在验收的过程中,严格的按照合同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出现问题双方都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这样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问题的发生。第三是产品质量存在隐蔽性瑕疵的,这就需要验收人员和仓库人员得到质量部门的核查认定之后才能进行签字准许入库。

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思考

首先需要在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方面进行有目的的培养,在企业中,尤其要建立对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核心人员的监督机制,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的发生。要求企业人员正确认识合同管理的功能,要重视合同的管理,不能忽视每一个环节,合同法律工作人员要兼顾每个环节,进行及时的维护管理,避免风险的发生。在企业中需要不断的对法律工作人员进行约束和激励,需要企业提高法律人员的地位,不断实行激励机制促进他们努力工作。其次,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上,需要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监督,在多个部门进行全权把关中,实现法律资源的优化整合,使得每一个部门都各司其职,保证合同管理有效进行。在合同制定、履行以及审核阶段,要求相关部门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每一个环节,避免企业风险的发生。

五、结束语

总之,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要结合经营实际不断的总结经验,借鉴先进的合同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企业合同的立体化管理。

参考文献

[1]朱承君.企业合同管理模式与体系建设若干问题探讨[J].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14(02).

[2]邓江凌.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理论学刊.2010(07).

第6篇

【关键词】 PMC模式;业主;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17-02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PMC)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管理模式,即由业主聘请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代表,对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及设计、采购、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在PMC模式下,业主仅需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PMC承包商来进行。由于PMC承包商从初期就参与项目,因此可以对项目从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达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在完成基础设计后,通过合适的方式招标,可以加快工程建设的工期,为业主创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建设部在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积极推行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模式,这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的必然要求。由于项目管理承包(PMC)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实践过程中难免出现种种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一直都是大家讨论的热点。因此,本文在研究PMC模式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在PMC模式下,业主如何有效地实施合同管理。

1 关于PMC模式的基本内容

1.1 PMC的概念辨析。根据《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中的规定:我国的PM/PMC的主体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其提供的产品为“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PM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PMC则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

同时《指导意见》还规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这就意味着PMC模式在我国只属于“型”的工程咨询,即PMC不承包工程,在施工中监督承包商对承包合同的履行。

这显然与国际上对于PMC的定义范围有所背离。国际上的PMC原意为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其业务范围与PM模式相仿,但在工程合同链中的地位与PM模式截然不同。如果说PM模式的主旨是作为第三方的“服务”,那么在PMC模式中,其主旨就是作为工程主要参建主体的“承包”。PMC组织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再与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PMC合同是工程合同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从事PMC组织不再是独立于业主与实际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责任人,而是需要保证业主提出各项指标得到完整实现的主要负责人。

国际上的PM与PMC相比较,PM的咨询管理应用更为灵活,根据业主的不同需要,PM可以从责任范围最小的“只对业主提供项目咨询服务,由业主自己管控整个工程”,到责任范围极大的“全程业主,对工程进行监督控制”。而PMC模式本身就是一种工程总承包,主要适用于业主希望将大部分费用风险和工期风险转移给承包商,并且业主只对工程进行较少控制的工程。

1.2 PMC的类型。按照国际惯例,同时结合国内PMC现状,我们可以将PMC模式分为三种类型:①代表业主管理项目,同时还承担部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即EPC模式)工作,这种模式对PMC来说风险较高,但相应的利润、回报也较高;②作为业主管理力量的延伸,管理EPC承包商而不承担任何EPC工作,这是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常用的模式,也是本文重点介绍的部分,这种PMC模式相应的风险和回报都较上一类低;③作为业主的顾问,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未完工作及时向业主汇报。这种PMC模式风险最低,但回报也低。

1.3 PMC的工作阶段和内容。根据国际上普遍流行的项目阶段划分方式,可把PMC项目分前期阶段(即定义阶段,指详细设计开始之前的阶段)和实施阶段(又称EPC阶段,即设计/采购/施工阶段)。

前期阶段包含了详细设计开始前所有的工程活动,该阶段工作量虽仅占全部工程设计工作量的20~25%,但该阶段对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0~90%,因此该阶段对整个项目具有重大意义。在项目前期阶段,PMC主要负责以下工作:项目业主选案的优化;对项目风险进行优化管理,分散或减少项目风险;审查专利商提供的工艺文件,提出项目统一遵循的标准、规范,负责组织或完成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和总体设计;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投资估算;编制EPC招标文件,对EPC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完成招标、评标等相关工作。

在项目实施阶段,由中标的总承包商负责执行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PMC在这个阶段,代表业主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理作用,直到项目竣工。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向业主移交项目全部资料等。

2 我国PMC模式下的合同关系

在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常用的PMC模式中,业主、项目管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三方构成一定的合同关系。其中,业主与项目管理承包和施工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而项目管理承包商与施工承包商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项目管理承包商只是代表业主来管理和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工作。

通常,业主和管理承包商之间签订带有风险激励的合同,以使PMC与业主的利益一致,并共同承担风险。其中PMC承担以下风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工期目标、现金流量目标。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施工承包商承担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完工风险等。通过上述合同安排,业主由传统方式下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部风险,转为承担部分风险。

3 PMC模式下的合同形式选择

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模式有很多种,有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一般来说,业主在选择合同模式时,通常会考虑如下几个因素:工作内容、工作量及项目最终交付成果的确定与否、业主合同管理成本的大小、承包商与业主对风险分担的理解等。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作量和最终交付成果比较明确、实施风险较高的项目,在这种合同模式下,业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费用最低,执行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固定单价合同则适用于工作量不确定、但执行风险较小的项目,相对而言,业主的合同管理成本较高;可调价格合同的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业主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风险。可调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而对于工作量不确定、最终交付成果不明确、实施风险较大的项目,则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这种情况下,业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费用较高,且必须自行承担实施过程的大部分风险。

PMC合同属于委托合同,评定PMC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好坏的标准不仅要考核是否节约了建设投资,而且要考察项目管理活动的成效。因此,PMC合同通常采用“成本+酬金”的计价方式。该类合同一般对于PMC工时等方面的成本花费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支付。另外,业主可在合同中定义一些里程碑,承包商每完成一个里程碑,将从业主那里得到一部分酬金作为其利润。另外,为鼓励PMC承包商工作的创新性并鼓励其费用节约,一般在与PMC签订的合同中均有奖励和罚款条款。对于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提前完成工程或有重大的投资节约并且在项目投产试车考核合格后将得到相应比例的奖励,反之将要对其进行罚款。该类合同有益于在PMC与业主之间形成真正的双赢关系。PMC将有机会根据其在项目费用、进度、装置性能及实用性等方面做出杰出表现而赢得酬金和奖励。

4 业主应加强对PMC合同实施管理

由于PMC合同是成本加酬金合同,很多费用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因此业主应加强对PMC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控制人工时、差旅等费用的合理发生,进而控制项目的总体费用,是业主进行PMC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4.1 择优选择PMC承包商。业主成功选择综合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好、业绩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优质PMC承包商,这是业主后面顺利实施PMC合同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业主应充分调动国内外市场资源,鼓励竞争,对PMC承包商评估时可采用技术上可行、评估价格最低的方式,这样可以确保选择到技术可靠、费用最省的承包商,为业主节省项目建设投资;最后,合同谈判的重点应集中在PMC承包商提出的合同偏离,通过严格而周密的合同条款来规避风险;合同签订阶段,业主可以要求要求PMC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或母公司担保,以转移业主的管理风险。

4.2 重视PMC合同管理界面。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业主必须在项目上设立专门的界面经理,负责有效妥善的处理业主、专利商、项目管理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单位和其他第三方的界面关系。对于PMC合同,业主应在合同中合理界定好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的范围,如果界定不清、处理不当,就会对项目管理产生阻力,引起不同合同在工期、质量、技术上的矛盾和冲突。因此,业主必须重视合同界面管理。

4.3 重视对PMC合同价格的跟踪控制。PMC合同为成本加酬金合同,除对PMC承包商的实际费用(人工时、差旅、办公杂费)等实报实销外,再向承包商支付称为酬金的费用。

4.3.1 业主对PMC成本部分的控制。业主在PMC合同签订时,应将项目总人工时数和预估费用作为PMC人工时控制的总体目标,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时予以修正更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PMC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先得到业主的批准,在实际派驻之前其工作内容、办公地点、人员级别、适用费率、估计工作起始时间等,业主与PMC承包商应事先达成一致。在派驻到项目组之后,由项目经理根据其实际工作小时数每月核算,进行动态控制,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真正控制人工时的有效利用。在项目总体费用达到临界值时,业主有自由裁度权对人工时进行缩减。在这个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与各项目组紧密配合,从总体上把握并时时预警,使之不超过总人工时数及预估费用。

对于加班人工时和差旅费用,业主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应对差旅政策、出差人工时计算、差旅补助等问题达成一致,以避免执行阶段双方的理解不一致;另一方面PMC承包商的加班和差旅应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

对于办公杂费,业主应要求PMC提供联合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管理,费用由业主进行实报实销。这部分费用由于是杂费,包括办公室租金、网络接入、电话费用、办公用品等,经常不被人重视,但实际可占PMC合同总费用的5~6%。在对这部分费用进行管理时,业主应注意与PMC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商谈一致,做好界面划分,如哪些项目是实报实销,哪些项目已经含在人工时单价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执行过程中双方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

4.3.2 业主对PMC酬金部分的控制。酬金可以分为两种:①固定部分,与项目的实际投资多少不发生联系,只要工程按约定的里程碑进度完成,即可获得相应于该部分的酬金;②激励部分,是对项目完成过程及成果,除了投资控制目标以外,与PMC承包商管理能力相对应的酬金。待项目结束时,按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对各项目标值进行指标考核,只有达到预期目标部分的约定指标值,PMC承包商才可以获得该部分相应的风险酬金;若某项指标未达到约定考核值,则业主不支付相关指标的酬金。同时,也可以在合同中设置一个对承包商酬金奖励封顶的最高额。

4.3.3 项目结束阶段,业主应进行PMC执行评价。执行评价主要有两个目的:①从业主的角度对PMC承包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找出优势劣势;②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为以后的PMC招标和合同管理积累经验。

5 结束语

近年来项目管理承包PMC这一先进的管理模式已被我国工程界越来越广泛地采用,也给我们的工程管理领域注入了一个新兴的行业,但从当前项目管理公司的运作情况来看尚无成熟经验。而笔者对于PMC合同管理的研究,尚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我们希望在工作实践中,合同双方既能坚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又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从而最终实现业主与PMC承包商的“双赢”,这是合同双方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2 田爱民.项目管理承包PMC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J].合同管理,2009(1)

3 丁郡瑜.工程项目PMC难点及应对措施[J].工程项目管理,2010.4

4 宋俊涛.工程项目PMC管理模式探讨[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3

第7篇

【关键词】机房;租赁合同;管理系统

1.机房租赁合同管理系统的开发需求分析

1.1目前机房租赁合同管理方法的简介

近几年随着国家和集团公司战略重点的转移,通信网络建设重点从全面的盲区覆盖向纵深方向的覆盖质量上发展,不仅现网运行的大量基站开始成倍分裂为数量更多的高密度基站,每处基站、直放站在建设进行前都需要站址勘察、选定、谈判、签定合同等诸多环节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并且每处站址都即有租赁房屋合同又有补充合同协议、用电协议等诸多法律文书.而且合同每年还有不同程度的变化,以上这些都对合同管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机房租赁合同管理系统的需求分析

可以存储全部合同的各项内容,安全高效。

可以按照各种条件查询,能够迅速查询到所需的合同内容。

可以统计出当前合同管理的情况。

能够根据网络运行变化的情况适时的增加、删除、修改合同。

进行相关的合同管理事项的提醒。

1.3系统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处于多用户模式,但是是单机运行,所以只要能够保证单机的安全就可以保证合同管理系统的安全。合同管理系统使用ACCESS作为后台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而在前端使用ADODC控件作为数据访问接口。在实际的系统编程中,这种系统开发方式是很普遍的。ACCESS桌面数据库性能出色,在企业级的应用系统程序中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应用。通过ACCESS可以减少数据处理量,提高访问效率。通过ADO数据访问接口,基本实现了程序代码和数据库的无关性,也就是说,当需要把数据库移植的时候,只需要改变数据库的连接方式,而程序代码部分则可以保持不动。

2.机房租赁合同管理系统的概要设计

2.1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的设计在合同管理程序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数据库结构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应用系统的效率和实现的效果。合理的数据库结构设计可以提高数据存储的效率,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2系统开发环境简介

直接编码访问数据库的主要技术包括DAO、RDO、ADO、ODBC等方法当前使用最为广泛的是ADO。ADO是ACTIVEX数据对象的缩写,基于COM的数据库接口,ADO被实现为OLEDB之上的一个薄层,拥有更快的访问速度和更易使用,同时节省资源。ADO提供了一种对OLE DB 数据提供程序的简单高层访问接口,具有更加简单更加灵活的操作性能。

3.机房租赁合同管理系统的详细设计

3.1应用程序对象的创建

考虑到程序的最终用户只是一般的计算机操作者,不可能对他们的计算机水平有过高的要求,因此程序的开发过程中应当尽量贴近用户现在已经在用的软件的使用习惯,以达到良好的平滑过渡,使用者能够迅速掌握程序的操作使用为目的。

针对以上的考虑,作者在设计程序的过程中,使用了WINDOWS资源管理器开发设计中使用的TREE VIEW设计组件,分类有相同属性的合同;类似EXCEL用户接口的DATA GRID设计组件,浏览相同属性合同集合的详细条目;相互关联的TEXT框显示某个具体合同的全部合同细节,同时增加新的合同、删除过期作废的合同以及修改合同项目的细节也都通过TEXT组件组完成。

窗体上的控件通过其属性和数据库绑定,以实现数据连动。它们之间的联系完全依靠前面介绍过的ADODC对象。

3.2树型结构分类基站合同

TREE VIEW组件是实现大家熟知的WINDOWS资源管理器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组件,它以典型的树型结构直观反映合同分类情况:

TREE VIEW组件在程序初始化的时候自行设置一个点,该点称之为根节点,任何节点都是从根节点出发的子节点,具体到本程序,根节点就是全部合同的总体,任何一个具体的基站租赁合同都是从它派生出来的。如果根据一定条件对全部基站合同进行划分,划分为几个部分,那么根节点就“长出”几个树枝,每一个树枝都是具有相同特征的基站房屋合同的集合,对“树枝”再进行按条件划分,该“树枝”就会长出更多的“子树枝”,如果“树枝”没进行进一步划分,那么该“树枝”下的合同,就是树枝上的“树叶”。根据基站用途的不同(例如:宏基站、室内分布等),本系统还对“树枝上的树叶”进行了“颜色”处理,以便直观、迅速地区别出同类合同中具有特定特征的基站合同。

3.3类EXCEL表格的DATA GRID全局浏览

对于按条件分类后的某一类基站合同,更多情况下需要使用表格的形式来集中显示,显示的形式和一般用户已经习惯的OFFICE的EXCEL的电子表格几乎没有区别,使用它的好处就是能够有对比的集中浏览某一类房屋租赁合同通过鼠标相应的指点左侧的TREE VIEW组件的“树枝、树叶”,右侧下部放置的DATA GRID组件将按照相应的分类条件动态地生成SQL查询语句,并且根据SQL语句查询数据库,并返回结果数据集合;再按照DATA GRID组件事先规定的字段数量、名称、顺序和每个字段宽度,排列数据库返回的符合要求的基站合同,并显示结果,按照分类的条件输出DATA GRID组件的标题、每个字段列头标题。同时安排系统状态栏3个托盘(小的条状区域)分别对当前所在的分类的合同统计数值,并显示,用FRAME控件分类相同的标签组,显示单个基站合同的详细科目,同时利用标签、文本框、按钮组完成合同内容的增加、删除、修改。

系统主界面右侧上部的FRAME区域(标题为:合同详情)中包含了下部DATA GRID组件中被选择的合同的全部细节,它的数据的初始状态是不可选择的,只读方式显示,防止无意识或者恶意的修改合同,对合同的任何写操作(包括增加、删除、修改),必须通过其右侧的功能按钮完成:新增、删除、修改、放弃、退出,这些按钮初始化的状态(可用或者不可用)由登陆时,系统根据用户名赋予用户的权利决定,以便控制不同用户只能进行相应的授权操作,防止出现越级或者非法使用合同信息的情况。

3.4数据窗口对象的连接

在本程序中,数据库的连接字符串是:

ADODC1.CONNECTIONSTRING=”PROVIDER=MICROSOFT.JET.OLEDB.4.0;PERSIST SECURITY INFO=FASLE;DATA SOURCE=

\HETONG.MDB”

需要说明的是ACCESS97版本需要使用MICROSOFT.JET.OLEDB.3.51,只有OFFICE2000以后版本才能够使用MICROSOFT.JET.OLEDB.4.0驱动。否则数据库是无法连接成功的。数据库首次加载使用如下SQL语句:

ADODC1.RECORDSOURCE=“SELECT*FROM HETONG”

第8篇

【关键词】通信电源;管理;防护

【中图分类号】TN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1―0156-01

1、重视通信电源系统的管理

1.1 要加强其运行管理,减少通信事故

加强通信电源系统的运行维护技术管理,编制通信电源系统维护规程、技术规范、安全操作及规章制度,指导全通信部门安全管电和安全用电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抓好通信电源、机房专用空调和环境监控系统的完善研究和推广应用,要进行电源专业维护体制改革的研究与推广。要对新的先进供电技术与设备进行应用验证研究,防止盲目性。加强对本单位通信电源专业的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做到科学使用和优化组合。重视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安全用电等方面进行管理。参与通信电源重大工程的技术选型及重大工程质量验收,抓好通信电源、机房专用空调及机房环境的集中监控系统的维护和完善工作,加强对发电机组、整流设备、蓄电池和专用空调等设备的运行及例行检测。

1.2 培养专业的通信电源系统管理者

对通信电源要求通信网上的各级管理层次和建设、维护方面都应该有独立的电源系统管理机构和人员。因为通信电源是一个专业,而且是个包括多种系统和学科的大专业,因此应该对它作相应的专业管理,由其他专业人员来兼管电源专业是不够的,也是不科学的。要培养及配备有一定水平的通信电源管理、维护专业技师。在各级通信单位设通信电源专业管理岗位,选用热爱通信电源专业并具有相当专业技术知识,对通信专业有一定的维护或管理经验,让具有管理才能的技术骨干来负责通信电源系统的管理。

1.3 建立通信电源系统维护管理机制

实施集中监控管理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化通信网的需要,也是企业减员增效的措施之一。随着通信设备的日益集成化、小型化,各种电源设备也要智能化、标准化,符合开放式通信协议。要对大规模的通信网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并保证通信不间断,同时在人员较少的情况下还要对种类繁杂、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电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故障抢修,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通信电源维护机制和制度,实现维护工作效率最大化、科学化,使管理水平日益增高,以适应行业的更快速发展,就变得势在必行,这也是通信电源系统管理追求的目标。当前要结合以集中维护、集中管理、集中监控为特征的本地网一体化维护管理体制,利用动力和环境监控系统的平台来进行维护体制改革,不同地方可以按照自身不同的特征来设计属于自己的维护机制。把维护管理的重点放在维护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方面,在基础管理工作上,务必倡导主动维护、预防性维护,以消除故障苗头为目标。在故障发现和抢修方面,要利用各种监控手段,及早发现故障,然后集中技术力量,以最快的速度处理,做到及早、及时以减少故障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健全通信电源系统的防护方法

加强蓄电池防护方法:

蓄电池不但在交流系统或整流器出现问题是保证不间断供电,而且还能在市电和自备柴油发电机正常转换时提供保证。维护检修蓄电池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虽说蓄电池组目前都采用了免维护电池,但这只是免除了以往的测比、配比、定时添加蒸馏水的工作。但因工作状态对电池的影响并没有改变,不正常工作状态对电池造成的影响没有变,所以蓄电池的工作全部是在浮充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至少应每年进行一次放电。放电前应先对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以达全组电池的均衡。放电过程中如有一只达到放电终止电压时,应停止放电,继续放电须先排除落后电池后再放。核对性放电不是追求放出容量的百分比,而是关注并发现和处理落后电池,经对落后电池处理后再作核对性放电实验。这样可防止事故,以免放电中落后电池恶化为反极电池。平时每组电池至少应有8只电池作标示电池,作为了解全电池组工作情况的参考,对标示电池应定期测量并做好记录。清洁并检测电池两端电压、温度。连接处有无松动腐蚀现象,检测连接条压降;电池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壳变形和渗漏;极柱、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逸出。主机设备是否正常等。免维护电池要做到运行、日常管理周到、细致和规范,保证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从而延长使用年限。保证直流母线经常保持合格的电压和电池的放电容量,保证电池运行和人员的安全可靠。这是电池维护的目的,也是电池运行规程中包括的内容和运行规则。当电池组中发现电压反极、压降大、压差大和酸雾泄漏的电池时,应及时采用相应的方法恢复和修复,对不能恢复和修复的电池要换掉,但不能把不同容量、不同性能、不同厂家的电池联在一起,否则可能会对整组电池带来不利影响。对寿命已过期的电池组要及时更换,以免影响到电源系统和设备主机。

3、其他防护方法

3.1 通信电源系统的雷电防护方法

雷击产生强电流和高电压对人体和设备都将造成重大损害。直接雷或间接雷都将对通信设备产生巨大危害。防雷是一个系统工程,某种有效技术和器件的采用,只能降低雷击危害的概率、减少损害,必须对所有进出局的电缆电线进行屏蔽和防雷处理,采用完善的接地系统,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接地、减少雷害。

3.2 通信设备的接地防护

通信设备的接地,一般分为两类: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从接地的目的来看,特别是室外设备接地,防漏电和防雷显得特别重要。对它们的接地电阻要求,照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即可。为了保证接地电阻值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后的接地及接地电阻的检查和测试工作就非常必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检查接地装置系统,是一项应坚持的必要的制度。

3.3 防止静电引起的过电压

静电是一种处于静止状态的电荷。在检修通信设备时,先带防静电手环,或者用手先摸机壳放电后,再进行设备检修,这些均能够有效地降低因静电引起的通信设备故障。加强通信设备的过电压防护。加强通信设备的过电压防护,降低设备故障率,已经成为通信维修工作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第9篇

(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黑龙江牡丹江158308)

[摘要]企业经济合同是企业在运行、经营、生产等重要环节中重要的经济文件,是确保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核心基础,为了防范企业经营和运行中的风险,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应该重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在防范相关风险的同时,做到对企业健康成长与长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本研究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为中心,研讨了通过强化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实现风险防范的措施,希望为提高企业经济管理质量,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有所启发。

关键词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原则;动态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3.035

1前言

经济合同是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重要基础,在市场化背景下企业实现对经济合同的科学管理有助于企业从根本上对经济活动实现调节、控制的功能,也有利于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实现把握与监督,进而做到对企业运行与经营的过程和细节的掌控,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建立起风险意识,以风险防范作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建立起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动态的经济合同管理开和严正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达到对各类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在促进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实现法制化的同时真正做到对风险的防范,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与维护。

2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2.1依法原则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时应该遵循法律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要以国家、行业的法律体系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建立基础,认真将法律规范贯穿于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活动既能够符合法律的规范,同时也能够取得法律体系的支撑与保护,达到对企业风险的有效防控。

2.2预防风险原则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而市场的不断变化会给企业造成各类风险,因此企业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要针对市场的变化预留出空间,避免企业经济合同出现经济纠纷,以有效的措施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从风险的产生上阻断逻辑链条,做到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强化与落实。

2.3实事求是原则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特别在实际的运行中内外因素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具体活动都构成影响,这就需要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实际过程制定出具体的策略与方法,在落实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重点的同时,确保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质量。

3推行企业经济合同的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方式,只有动态管理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也只有动态管理才能对经济合同进行调整,在尊重企业经济合同的基础上,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与防范。当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后就应该开展动态管理,要及时收集经济合同相关的信息,形成企业经济合同的反馈与沟通,便于企业进行有效调整,做到对企业经营和运行活动的全面控制。在经济合同动态管理过程中,要针对企业的特点对合同履行状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合同双方能够顺利履行相关合同内容。当出现经济合同出现不能履行的情况时,应该引进协调与调整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合同变更的方法,避免因合同不能实现而引起的各种损失,控制企业运行的风险。

4完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是企业落实经济合同管理职能的基础,如果企业没有规范严格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机制,将会出现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责任不清、权利不明的实际问题,进而会导致经济合同执行和管理过程中相互推诿的问题,引发恶性的企业竞争,给企业经营与管理带来重大的隐患。从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建设看,应该将完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作为当前建设工作的重点,要建立起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相关机构,明确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责任,构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使企业经济合同从起草到签订,从落实到执行都有专业性的管理体系,以此来防范企业经济合同执行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以《合同法》为中心建立起合同管理的新型体系,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在合同管理的实处。企业也应该通过相关的培训来提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市场化和法制化成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主体,在建立健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各项制度与规范的基础上,构建经济合同管理的新体系与新机制,真正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每个环节做到相互协调,将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5增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法律意识

经济合同的主动权一般掌握在起草合同方手中,如果是使用己方的文本,不仅可以仔细斟酌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还可根据双方所要协商的内容选择有利于己方的措辞,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交易成本。最重要的是,企业可以全面充分考虑所要履行合同将要面对的法律风险,便于在履约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及时解决,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文严格审查合同对方的基本信息、基本情况,如对方在合同方面的履约能力、对方资信方面的具体情况,以规范和法制化的手段避免企业经济合同出现欺诈的风险,提升企业经济合同的有效性,维护企业切实的利益和价值。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认真核对对方资金情况和近些年的经营情况,尤其是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检,资金流动是否正常,这些都是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重点。如果企业经济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必须要求对方提供企业税务证明、银行授信证明等资信情况的数据,确保企业免受合同风险的影响。订立合同是风险性与技术性同在的经营行为,一旦合同生效便会产生法律效力。应该以规范的手段签订规范的企业经济合同,在合同文本上应体现双方协商内容的合法性,以确保企业经济合同能够得到双方的尊重与法律的保护。签订企业经济合同时应该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专业优势,使他们参与到签约过程中,对企业经济合同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进行专业化处理,尤其是一些复杂和重大的经济合同,必须有专业的法律专业人员在旁边提供法律意见,以保证企业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都具有合法性。企业中与合同相关的工作人员都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应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合同人员进行普及与经济合同有关的知识,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经济合同法,使工作人员认识到个人利益与经济合同的签订、履约都有着紧密联系,提高企业决策部门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做到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法制化目标的保证,以法制化的强制性来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果。

6结论

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控制经济风险是企业经营与管理活动的根本目标和重要基础,是企业核心的工作,因此,应该在具体的企业经济活动中强化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措施,从源头上建立控制企业各类风险的体系和机制,遏制企业经济合同存在的隐患爆发,在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和合法经营的同时,控制好企业的成本,以更为健康的状态和良好管控的企业效益与质量,进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冯静.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

[2]叶福才.如何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提高企业效益[J].经营管者,2009(17).

[3]高峰.论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0(14).

[4]赵志红.对当今形势下经济合同管理的问题解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13).

[5]魏飙.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2(6).

[6]范翠平.企业合同管理必须强化风险意识[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7]刘冬平,虞臣伟.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组成的法律分析[J].中国市场, 2012(35).

第10篇

一、加强现有农村集体合同的管理

(一)农村集体合同的清查

各镇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签订的经营项目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承包流转等各类合同进行清理。合同清理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工作小组按要求自查为主,镇集资办负责合同清理的组织、指导、协调、审核、检查。在清理中,镇村要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的合同清理工作机制,不仅要对有合同文本的农村集体合同进行清理,还要对没有合同文本但存在合同约定关系的口头合同、事实合同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镇经管部门备案。

(二)农村集体合同的核查

各镇要对清理后备案的各类农村集体合同进行核实分析。认真核对农村集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名称、标的物名称和用途、合同价款、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合同到期后的资产处置、签章手续、民主决策程序履行等方面内容。从存在的问题入手,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新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对经核查的备案合同,按分类和规范与否对合同文本提出意见和建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专人按建议书的要求对合同文本进行整改和完善。

(三)农村集体合同的执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农村集体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合同的收益,通过公开栏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农村集体合同的年度收益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将农村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各镇经管部门要每年对农村集体合同收益的收取、入帐、分配进行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审计结果要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四)农村集体合同文本的保管

各镇要督促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合法规范、公开透明、执行有力、相互制约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清查核实后的各类合同建立台账,并将相关资料落实专人负责整理归档,杜绝主要领导私自保管农村集体合同。发现农村集体合同丢失、毁损等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农村集体合同纠纷的调处

各镇对本地区发生的农村集体合同纠纷,要进行认真分析、深入调查,掌握纠纷发生的原因,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秉公调解。出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情况,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农村集体合同纠纷的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二、加强农村集体合同签订过程的管理

(一)农村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

在农村集体合同签定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公开、审核、决策三个环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需要契约或合同规范的事项,由村两委提出议案和制定方案,并按规范的合同文本要求草拟合同;草拟合同完成后应将合同内容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各镇应对经公开的草拟合同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审核意见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策;新合同签定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书面审核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结果,一并上报镇经管部门进行备案。

(二)规范农村集体合同的文本和内容

各镇要针对农村集体合同的文本格式和内容进行具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签订新合同时,要参照各镇拟定的各类合同的文本格式起草农村集体合同。做到合同主体、标的、价款、期限详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适度,履行方式、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纠纷的处理方法约定明确。确保农村集体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三)签订农村集体合同事项的公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签订新合同前,要将草拟的合同文本、内容及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通过公开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要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签订农村集体合同事项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四)农村集体合同的审核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已经公开的草拟合同及相关材料上报镇集资办,镇集资办接到上报材料后,应会同监察、财政、司法、审计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上报的草拟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镇集资办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加盖镇集资办公章后,送达提出申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的民主决策程序

签订农村集体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经济行为,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要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的具体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决策做出准签决议后,方可签订农村集体合同。对不按规定程序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严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签订农村集体合同时必须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做好公章的管理,防止出现滥用公章私自签订农村集体合同现象的发生。

(六)农村集体合同的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把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资料,上报镇经管部门登记备案。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受让方须有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受让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合同样本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同有土地经营承包权的农户签订委托协议书。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

各镇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在承包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面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也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户放弃承包权或改变承包合同。不得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农户的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不得借土地流转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情况。

第11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风险

引言

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任务时,需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均需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但是受到市场环境、地质人文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加上施工企业缺乏市场意识,业主在合同中处于被动地位,需要承担较多施工合同履行的风险,并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其风险意识,预防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灾害和损失。

1施工合同中的风险

1.1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

在施工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生产和技术元素,需要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斟酌,约定关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解释,并形成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条款。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缺乏对于细节性问题的明确解释,合同条款的标准较为模糊,容易产生陷阱。对于承包方和业主双方而言,某些合同条款对于业主并不公平,会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

1.2固定价格合同

在固定价格合同当中,在合同双方的商议下,确定固定的合同价款,并不再做出调整,便于工程结算,其中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但是采用该类型和合同条款,业主所承担的风险高于承包方,一旦出现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量估算错误等情况,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业主还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1]。

1.3工程设计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往往和预计情况出现偏差,需要对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调整,做出工程设计变更。而承包方在进行工程技术变更时,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明确呈于书面。但是一些承包方自行做出工程设计变更,无论是否合理,都违反了合同条款,一旦出现延误工期等情况,业主可以扣除承包方部分的工程款。在施工合同当中,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的条款不明确,难以追究承包方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责任。

1.4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内容

业主应对施工合同条款内容一一明确,并及时对不公平条款提出异议,并与对方进行洽商。当中间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变更的情况时,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并对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审查,并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如果承包方不了解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及其变更内容,或是变更内容未明确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容易出现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工程款支付约定的相关内容,如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对于业主不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

2.1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审查批准、使用登记、信息统计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作为严格履行合同的基础。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工期、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考虑分析。在确定合同条款时,避免漏项的情况。对于不明确的条款内容,需要做出准确的解释,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对书面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严格的审核后。认真予以执行。加强投招标管理,做好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工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需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考察,对于各项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核查,保证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并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该过程中,需要参考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2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

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充分考虑到工程量、计费基数以及材料价格的改变。当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时,工程项目内容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这就需要对合同价格等内容进行调整,形成新的条款项目,并落实于书面协议的当中。而工程量的改变则会影响到项目措施费用、规费和税金,进而引起计费基数的改变。当发生材料价格变化时,则会带动承包价格的变化,需要将其作为合同价款及调整的相关约定,对其调整幅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列入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当中,可有效避免双方在工程结算方面产生纠纷。

2.3索赔治理

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当中,需要列入索赔和反索赔的相关条款。如施工单位违反了合同条款,业主则可以将其作为证据进行来扣除工程款。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时,业主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并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反索赔[2]。

3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业主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因素控制。针对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和合同条款内容、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固定合同风险等问题,采取科学、合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结合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考量当前的建筑市场环境,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然后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加强索赔治理,全面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敏.浅谈基建工程招投标和基建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及防范建议[J].金融经济,2013(14):163~164.

第12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由于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一、合同双方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太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这就使得施工合同难以公平公正,也是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个别承包商为了使自己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文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的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一份违法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隐患。

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竣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约定组织施工,致使工程延期、质量低劣,也是违约行为的主要表现。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富裕受损失者的权利,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 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秩序。

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 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滞后,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尤其是对业主的违规行为缺乏有效地监督和制约,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谁都可以签合同, 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或有制度不执行, 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专业人才缺乏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 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 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 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 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

3、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5、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推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6、推行适合开发企业及市场经济的标准化合同文本。

借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FIDIC、AIA合同文本,推行适合开发企业及市场经济的标准化合同范本,格式合同文本由经办部门起草,并与法律顾问、成本部门、财务部门及经办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讨论后确定。成本部是标准化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持续评审、改进格式合同文本。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成本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和确认,以减少阴阳合同的发生。

7、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索赔处理能力。

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索赔处理能力,有效实施工程反索赔。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大多采用的是单价合同,其特点是合同中各工程项目的单价明确,这种形式的合同便于处理变更及索赔。鉴于此,在签订合同时要重新梳理清单内容及招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等,明确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及范围。例如某开发商在开发某小区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明确了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结算价格调整办法。

8、开发企业为节约成本,工程分包及大宗材料分供情况十分普遍,由此引发的问题和矛盾也很多,成为现场施工管理的难点。本文中的分包是指甲方直接分包。个人以为:总包应与甲方、分包方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甲乙丙三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尽量将分包纳入总包管理范畴,总包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明确总包配合管理的内容,减少总分包之间的矛盾,不失为有效的管理办法。例如:某开发商的总包配合管理约定如下:总包配合管理费为分包工程结算造价的2% (基数不含电梯设备费)。分包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给总包方分包合同造价1%的总包配合管理费,余款待分包工程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第13篇

关键词: 房建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投资效益; 调控手段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事业的发展,房建工程建设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同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也越来越得到重视。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理和治理力度,投资大幅度增加,大规模的房建工程建设逐步展开。为了规范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市场,确保房建工程质量,最大规模地发挥投资效益,在房建工程建设中开始全面推广改革,即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参建各方依靠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施工过程中依靠合同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依据合同办理工程价款支付,合同管理与工程建设密不可分。

一、当前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房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信用性不强

在当今的社会,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任一企业、任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来讲,信用都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是彰显自身名誉的主要评价依据,在反应到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上,信用建设更加是一种举足轻重的手段。但是,在当今社会信用的缺失是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严重威胁这合同双方的合作诚意,在的威胁不仅在于对合作诚意上的巨大破坏,而且在它的背后隐藏的是对合同信用机制建设的影响。

( 二) 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招标管理不够规范

随着房建工程合同管理改革的深入开展,房建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合同的招标管理不够规范。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招标管理部门的职能分配不明确,房建工程管理的招标管理部门在工作管理中存在义务不明确,执法职责不清,配合不力的不良现象。在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中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不能规范各级的管理机制,房建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就目前的权利而言只有招商权,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缺乏详细的实施措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既无财政的自主制权,又无物质保障权,同时,有的承包人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 三) 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工程不能顺利实施

在房建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合同信用制度不完善,房建工程不能顺利实施。房建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

合同的信用制度没有形成体系,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至差异很大。房建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一些应急的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可能造成房建工程的被动。

二、加强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建议

目前,我国房建工程合同管理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质量要求、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增强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 一) 坚持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审查制度,执行资格审查

随着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建设的发展,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只要在工作中求突破,在矛盾中求发展,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为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作出新贡献。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改革后,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合同审查制度,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财务经济状况、履约能力、信用名誉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坚持合同管理审查制度,执行资格审查。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的考核,对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解决和处理,以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

( 二) 加强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房建工程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并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报量审核、进度控制、工程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采取行政手段或通过协商作出决定,以保证总进度的顺利实施。在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手段上,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单位协调会,解决有关工期、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等事宜,同时在必要时发出合同执行通报、备忘录等,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所以,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真的意义,也是施工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通过经济手段或借助行政手段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合同变更。

( 三) 改革合同管理法体制,完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

针对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体制不畅,权责不清,要进一步改革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体制,完善房建工程合同管理机制。解决好合同管理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的问题,具体落实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要理顺房建工程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合同管理主体,理顺执法关系。要加大房建工程合同管理违约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合同管理行政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执法的权利义务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具体的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监督是最基础最直接的监督,实行合同管理监督可以使得有效执行的保障。房建工程合同管理面临众多问题,对房建工程合同管理部门是一个挑战,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要做到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应建立和完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绩效的探索和实践,在不断的摸索和尝试中创立符合实际需要的管理。

结语

房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根据法律和实施计划的要求,房建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依据,对搞好施工合同管理主要起到促进实现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协作关系的作用,避免和减少出现一些不完善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确保合同顺利实施,提高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信誉和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广建.试论房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合同管理[J]. 科技资讯. 2008(15)

[2] 梁耀堂.房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城市经济. 2010(09)

[3] 潘仲江.高速房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J]. 北方交通. 2010(04)

第14篇

关键词:石油企业 合同管理 防范

1.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范围的逐步扩展和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世界各国对以石油为主的能源需求量越来越大。石油企业合同管理作为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证下,最大限度地保护石油企业的利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在我国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一些西方国家贸易壁垒等因素的制约,企业合同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风险,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2.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2.1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降低企业风险

企业相关合同是维护企业利益,明确双方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企业通过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证。特别是对于石油企业而言,通常合同涉及金额多、范围广,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管理的科学化、正规化,避免出现相关的贸易风险和合同风险。

2.2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

加强合同管理,使合同从签约立项,到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能够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规范,能够进一步明确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益,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职尽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提高企业信誉,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2.3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减少经济纠纷

导致经济合同纠纷的因素有多种,而其中有些原因是由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相关条款不完备、不明确、表述不清楚权利义务不对等等因素造成的,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掌握合同法规的基本知识,提高执行合同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

3.当前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

3.1企业法制意识不健全

受到市场竞争激励和国际经济形势不稳定的影响,一些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存在着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的问题。一是在合同签订时,缺乏对对方情况的了解,有的甚至没有对对方基本资质进行调查,更有一些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致使合同原件丢失,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难以主张权利。二是在合同履行阶段,缺乏对企业自身和对方的监管,难以有效对合同履行进程进行监督,而对于在合同履约中突发问题没有很好进行协调处理,导致合同风险的发生。三是在对人员的管理中,有的企业没有明确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员工未经授权就对外签订合同,导致合同风险的发生,影响企业的发展。

3.2合同文本格式不规范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企业在合同文本方面还存在不规范、不清楚的地方。如在一些产品的表述方面,片面使用口语,而对其具体型号、规格等方面没有进行明确的表述,导致在履约时出现争议,有的企业在与外企合作时,在语言表述方面由于相关专业人员素质以及对西方习惯理解的偏差,导致对合同理解的偏差。

3.3电子商务应用不熟练

电子商务是近年来新兴的商务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国际贸易的效率。但在我国一些石油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依然固步自封,对电子商务的优势视而不见,在双方合同履行中难以有效应用电子商务的优势;有的企业则片面的依赖电子商务模式,对其可能存在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往往导致问题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管理的质量。

3.4对国际业务了解不透

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石油企业进入了国际市场。因此能够正确、全面的对国际贸易规则进行掌握,对于实现合同管理高质量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一些石油企业对国际贸易中的相关制度了解不透彻,对国际法的有关规定掌握不全面,往往导致合同管理中存在着隐患。

4.石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的措施

提高石油企业合同管理质量,必须要从企业内外两个方面入手,在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观念意识等方面做好工作,才能有效提高管理质量。

4.1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

增强企业法制观念必须要从多方面做好工作。一是企业管理者要增强法制意识,逐步适应市场发展正规化的趋势,加强风险预测、风险管理的观念。树立全过程风险管理意识,从签订前对方资质的了解,到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阶段做好过程控制工作。二是加强合同管理者的法律观念。时刻牢记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三是加强合同文本的规范,在文字表示、条款约定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同条款清晰,不发生因文字表述带来的合同纠纷。

4.2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

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的自动化程度,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认清其优势和弊端,扬长避短,真正让电子商务为我所用。要建立符合本行业、企业特点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合同管理流程。充分发挥计算机自动化功能,对合同管理中人工实现的比较复杂的环节进行优化。加强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给人们的管理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潜在的威胁,黑客攻击、网络病毒泛滥等等使合同信息化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计算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安全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

4.3加强合同管理者素质

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专业技能的培养。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国际合作频繁的趋势,对国际贸易法规、西方风俗文化的了解,提高与国外贸易中经验,适应国际贸易需要;二是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合同管理者要加强对企业自身情况的了解,从而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中能够针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理,以满足企业自身的要求:三是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企业要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提高其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

第15篇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李梅

(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河南郑州450042)

[摘要]合同是现代企业市场经营的主要体现形式,是现代经济社会中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的经济活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间还不够长,经济社会中合同制度的发展还不够完善,这就造成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合同的管理工作存在诸多的风险。

关键词 ]企业;合同管理;风险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9?059

合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并作为连接现代企业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纽带,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影响着现代企业经济之间的往来。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的每个阶段,都处于风险与利益并存的状态,合同履行的过程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管理不好合同就保障不好企业经营目标的落实和经济利益的实现,企业为了实现合同利益,就必须对合同进行从订立到履行终结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管控。

1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生产经营部门应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合同的结算管理。

三是规章制度的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必须有章可循,要建立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是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在合同谈判前首先要对合同项目进行论证,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仔细斟酌合同中关于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款支付、违约等主要条款;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好是经营人员和法律顾问人员同时参与,确保避免合同漏洞。

五是违约纠纷的处理。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如有违约发生应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由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书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重要凭据。但是,有许多的企业对于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有的企业仅仅凭借对方的电话或是发货清单就进行交易,这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二是合同文本存在大量缺陷。一些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对合同内容的重视不够,自身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因此在合同文本的选择上多比较被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习惯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合同关键条款上处于弱势一方,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有些企业虽有合同文本,但其内容没有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关键条款缺失,或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内容甚至存在重大误解,容易导致将来发生履行困难,责任难以界定的尴尬局面。有的大型项目合同,缺少招投标过程,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

三是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不够。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合同已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许多企业却并没有合同的监管意识,未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无法很好地规范企业的签约行为,也不能在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四是缺少可行性分析。订立合同前没有对另一方的背景资料进行尽职调查或可行性分析。有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不注意了解合作他方的资格、技术条件是否具备,是否有履约能力等等,由于相关信息收集不够,最终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五是没有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建立适合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科学化合同管理的关键。有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备,缺乏合同风险控制能力,不具备应对合同纠纷和维权处理的能力;有些企业虽然有合同管理制度,但仅限于制度层面,不能灵活应用于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

3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3?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任务

要想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就必须要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责任,督促各相关的业务部门落实自身工作,通力合作,共同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使之承担起合同管理的任务,同时还要明确部门的具体职责。另一方面,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划分到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的过程中,要组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建立企业各部门参与的合同风险防范机制。

3?2制定合同格式文本,掌握文本选择的主动权

企业自己制定格式文本,既能节省时间,又能减少交易风险,避免日后可能会出现的争议,即使出现争议,也可以掌握主动权。此外,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也能够在合同中充分考虑己方利益,认真甄选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保护企业利益。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用合同,企业应制定标准的合同格式文本。对于其他合同,一般应由合同业务部门起草,企业法律部门再配合修改;重大合同最好由企业法律部门牵头,会同合同业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起草。

3?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做到有规可依

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造成业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使得合同管理的方法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首先是企业相关制度的建立。各个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依照国家的《合同法》以及上级颁布制定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适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明确相关的人员配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等。其次,企业要加强对于合同用章的管理。合同用章作为签订合同时的重要凭证,要加强保管,做到专人保管、专章专用,以有效避免合同用章的滥用所造成的合同风险。最后,要有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规范授权审批行为,防范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

3?4重视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对于重大合同,在对合同文本审查的同时,也要对合同背景进行调查。由企业法律部门牵头,组织由企业高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对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实地的调查,做出风险的总体评估。这种审查不是形式上的审查,而是要确认对方是一个合法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完整的履约能力、技术条件是否过关等等。如果是特别重大合同,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由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于工程项目和重大采购合同,在必要的条件和要求下,要运用“招投标”过程,明确项目的核心内容和要求,来避免合同中出现重大缺陷,否则一旦合同签订,后期的合同管理无法纠正合同文本的关键性缺陷和问题。

3?5严把合同审核关,重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

合同签订前,首先要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权,合同文本起草完成后,须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给企业法律顾问或专业律师,法律顾问或律师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后,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尤其要注意的是,对于格式文本合同,不能接受合同内容中有明显倾向对方的条款。对依法签订生效的合同,合同执行部门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修改,凡经双方同意的改动内容,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进行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做好合同履行的检查工作,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对不能够按时完成的合同,及时反馈给责任领导,并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合同违约。

4结论

总之,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但是来个过程,而且是一个首尾相连、循环往复、不断提高的过程,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前途。对于合同的管理绝不能等闲视之,大意麻痹。企业要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体制,企业的各部门要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合同管理的把关工作,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得企业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谋得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