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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
中华历经了五千年的发展,中华儿女创造了深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了让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国人民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展开保护行动。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保护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民族命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是由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列》中首次提出的,而真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定义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我国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二、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传统文化的宝贵记忆,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独特的意义,因此它值得我们珍惜、呵护。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几千年来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证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促进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情感联系,是民族交流和相互了解的重要渠道。
三、 如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并发扬下去呢?
(一)建立健全法制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政府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这一渠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到法律的保护范围内,不断完善当前法律法规,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立法者可以根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属性的基本结构特征,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规范。明确划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主体、客体及内容,并将它们法律化和规范化,这样才方便对它们的管理和开发。对即将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要严格要求申请程序,并将之规范化、法定化,明确拥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某些特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性手段进行保护。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权,包括法定许可制度、一般许可制度、特殊许可制度三类,并且对使用者应当承担的相应的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例如:免费使用,不经许可但可通过付费使用,经许可且需付费使用。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来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期限。对于故意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更严重者要动用刑法制裁。只制定法律法规而不实行是远远不够的,执法者要行动起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增强执法机关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各尽其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展开保护行动,让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行政部门的保护圈内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扬。重要的是,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不断增强权利人知识产权意识。权利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力量,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权利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现有基础上,设计出更加长远的保护和发展方案,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生产化、经营化和商业化,最大限度的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合法权益。其次,权利人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为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要学会先进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科学的管理。最后,权利人要及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进行登记,属于商业机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强技术防范。
(三)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行动。尽管现在国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进行归属人管理,但是广大人民群众也同样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保护者。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产生极大的影响力,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政府要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让全民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动中,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种人民世代相承的,是群众生活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民族土壤中,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因此,它不能脱离生产生活而独立存在,它存在于特定的民族群体生活中,所以,应当以群众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文化基因和文化命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在保护和维护人类的文明,守候人类的精神家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迫在眉睫,它可以激发民族文化创造力,提升国家的软实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祖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它们是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文明的魁宝。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对于发扬中华民族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大力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事业,增进中外文化交流都具有重大的作用和意义。(作者单位:河南省柘城县文化馆)
参考文献:
[1]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EB/OL].h-ttp: //trave.省略 /20051205/n240880319.shtm.l 2010-04-01/2010-08
关键词:职业方向;高职护理;医学英语;教学实践
高职英语教学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努力做到贴近专业,为学生的专业学习和发展服务,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实事求是地对待个体差异,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职业岗位实际需求,增强英语教学的实用性和职业性,以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英语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进行简单会话的能力以及信函等涉外业务应用文的写作能力,为进一步学习专业英语、提高英语自学能力和为将来从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将语言学习和学生的职业发展统一起来,以满足学生的需求。为此,笔者结合我院高职护理学生的实际情况,对高职护理英语课程进行了以下教学实践。
一、全面了解学生情况
高职学生大部分英语起点较低,而且水平参差不齐,不善于主动学习。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笔者对我院护理学院学生进行了英语学习情况问卷调查和英语词汇学习策略调查。结果显示,学生英语词汇量偏低,没有养成较好的学习习惯和正确的学习方法,缺乏自主学习的精神,他们常用的仅是机械学习策略,很少利用语境、语感理解词汇的词义和词汇的搭配。大部分学生缺乏学习计划,没有目标,部分学生对英语学习缺乏兴趣。学生对医学英语学习态度积极,但护理英语教学缺乏专业特色,基本上是基础英语教学,缺乏对专业英语的要求,如:对于“制订词汇学习计划并依据计划学习词汇”,选“完全不符合”的192人占了22.1%,选“不太符合”的281人占32.3%,选“有时符合”的259人占29.7%,选“通常符合”的97人占11.1%,选“完全符合”的42人占4.8%。对于“会总结使用词汇的方法和策略”选择“完全不符合”的145人占16.7%,选择“不太符合”的307人占35.2%,而选择“有时符合”的265人占30.4%,只有占4.4%的38人选“完全符合”。
问及“学习医学专业英语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时,占44%的学生认为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占14%的学生认为是为了考试及格获得学分;认为有利于考研和就业的占40%;2%的学生不清楚为什么学习。这说明大部分学生对学习医学英语的目的是相当明确的。问及“学习医学专业英语知识的主要渠道”时,有71%的学生选:课内材料,10%的学生选:去图书馆,13%的学生选:上网,6%的学生选:其他,表明学生对医学英语的学习主要在课堂。这说明必需加强对基础知识的训练,同时也验证了我们的教学方向是正确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解决的办法,提高英语学习实效。
二、以人为本,因材施教
2.1分层教学
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英语水平和高考成绩,在自愿的前提下把学生分为A、B、C3个等级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随时调整学习班级。不同等级的班级采用不同的教学进度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使学生的水平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所提高。让英语基础相对较差的学生学习基础英语,对英语基础相对较好的学生则加开医学英语口语。
2.2改革考核方式
在教学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学习过程上,而不是学习结果上,注重培养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信心,改变英语学习评价体系,将单一的评价方式分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以形成性评价为主,评价内容包括课前预习、课堂活动、学习档案、学习策略、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通过形成性评价使学生在英语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不断体验进步与成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全面发展;使教师获得英语教学的反馈信息,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并做出适当调整,促进教师不断探索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
三、实施医护英语技能综合训练
高职英语课程以职场交际为目标,以应用为目的,着重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英语的能力。医学英语主要培养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语言运用能力以及用英语获取医学信息的能力。为此我们在2006年首先为护理专业英语高级班学生开设实用医护英语口语,2008年起为三年制护理学生在第三学期开设医用英语课,在基础英语教学中体现护理专业的特色。这样不仅使学生掌握了真实、地道、自然的医用英语表达形式和常用术语,而且学习了西方的护理理念,兼顾了学生相关职业素质的培养。
选择恰当的医护对话,通过请学生自己扮演护士或病人等形式,让他们在创设的情境中学会使用医护英语,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在实践中体验学习英语的乐趣,从练中学,提倡重在参与与合作的精神。使学生能自如地用英语询问病史、记录症状、书写交接报告,突出“说”的能力,使学生走出“开不了口”的困境。
四、掌握有效的英语学习策略,提高英语学习实效
教会学生学习,向学生传授有效的学习策略是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有效途径,学习策略对学生学习英语起关键性作用。
简单地说,学习策略就是学生用来促进自己学习的方法和技巧。
为了提高高职学生使用英语词汇的能力,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英语教师除了传授知识外,还要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策略培训,强化学生的英语学习意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帮助学生掌握有效的英语学习策略,提高英语学习的实效,如在词汇教学中,主要可以采用以下学习策略。
4.1运用词汇学习的管理策略
管理策略是学习者为了有效地组织和安排学习活动所采取的行动和步骤。词汇学习的管理策略可以分为前期策略、中期策略和后期策略。其主要采用元认知策略,元认知策略是指学习者用于计划、监督和调节自己学习过程的一切策略。
4.2运用词汇学习的认知策略
词汇学习认知策略主要采用猜测、查字典、重复、练习、联想、阅读、上下文、分类、应用等方法,如借英语词汇的构词原理,利用旧单词记住新单词;掌握词根,运用词缀法也能够有效地帮助记忆。词缀法是指用词根借助于前缀后缀构成新词的方法,掌握词的前缀后缀也是大量记忆英语单词的有效途径。
4.3运用社会情感策略,将合作精神融入英语学习之中
坚持把任务型教学法与合作学习相结合,以学生为中心,强化课堂互动。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努力创造英语教学环境,使学生在情境中学习、练习和实践,可以把学生分成固定的几个小组,每组都有不同水平的学生,这样可以培优扶差,避免两极分化,对学生进行分工,每位学生负责一个词汇的讲解,鼓励大家共同参与,让每位学生都觉得自己是不可缺少的。针对学生的个性特征,采用不同的方式来肯定学生,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获得成就感。此外,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也会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有助于营造一个轻松愉快、互帮互助的课堂气氛。教师要以自己积极的情感去感染学生,引起学生的共鸣,从而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以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能力。
五、创建教学团队,强化教学反思
5.1创建合作教学团队,实现知识互补
我院公共外语教研室以年轻教师为主,虽然他们知识丰富,专业基础扎实,但是他们缺乏教学经验。所以我们积极创建合作教学团队,让有较高学历、职称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选择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担任骨干教师,从而形成一个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合作教学团队。
5.2课程建设与教师发展同步
教学团队的建设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以课程建设来提升团队建设内涵,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围绕精品课程、优秀课程建设来创建教学团队。在教学中更多地渗透以合作为核心的团队精神,促进教师的均衡发展。
5.3以科研带动团队发展
教学团队带头人积极带领团队申报教改课题,构建教学改革团队,带动教师人人搞科研。以科研促教学,加快了高职院校的改革进程,提高了教学改革的成效。
5.4以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团队发展通过青年教师多媒体大赛、说课比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提高其教学水平。团队教师要以高尚的师德风范和爱岗敬业的精神,去关爱、教育每位学生,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5.5开展教学反思
反思教学的成功之处、反思教学的失误之处、反思教学情感和反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困惑,加强教师自我评估和自律学习,教师只有把自我的发展看成是必需的和必要的,才会努力地发展自我,建构自我,从而不断促进自我改善教学,教会学生如何学习。教师必须紧跟时展的步伐,适应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教学方法,通过不断地教学反思,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得到提高和完善。
六、培养学生良好的内驱力
英语教学不仅是师生间知识的传递,也是情感的传递,教师对学生表达积极的、殷切的期望会极大地促进学生的学习热情,因此要发掘英语教学中的情感资源,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优化英语教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善于向学生传达自己的期望,学生受到教师的暗示、关心、鼓励,就能激起学生学习的热情,在心智处于最佳状态时,顺利地接受各种信息,学习上会积极主动,并采取和教师合作的态度。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热情,让学生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信心,进而产生强大的学习动力,从而提高学生英语学习的效率,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七、开展英语活动,增强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组织多种活动
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如利用现有的多媒体设备,开展英语经典影视配音大赛、演讲赛等,积极鼓励学生结合自身条件及今后就业前景组织课外活动,并在活动中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发挥公共课在丰富校园文化、维护校园稳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职护理英语教学必须激起学生学习医学英语的兴趣、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帮助学生获得学习成就感。在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关注医学英语的特点,做好基础英语向医学英语的过渡工作,使学生学到他们真正需要的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要继续实施英语分级教学,开设行业英语,将学习策略运用于学习过程中,利用不断练习来培养学生的学习技巧,加强学法指导,以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一系列的教学改革,我院学生的三级通过率由20%提高到了50.21%,教学质量也逐年提高。
参考文献:
[1]杨亚军,戴立黎.高职高专学生英语学习策略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5:39~43.
[2]胡郑辉.英语学习策略[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凤翔被称为民间工艺美术之乡,而其中能成为标杆和代表的便是凤翔泥塑了。凤翔泥塑产地主要集中在距凤翔县城东南四公里的城关镇六营村,其作为我国传统文化艺术,具有深厚的文化和艺术欣赏价值,得到了我国的重视,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陕特的地域文化产生了凤翔泥塑,在凤翔泥塑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受到陕西地域内不同时期的社会、文化、经济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并在独特的历史环境和文化氛围中逐渐成熟。然而这一手工艺术的发展还有待改建,同时这也反映出我国在“非遗”保护道路上对于如何价值定位、如何完善市场渠道等问题还有待明确。
1.凤翔泥塑的发展现状
联合国科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随后我国也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策略,而且决定拿出专项资金来扶持民间手工艺,凤翔泥塑被审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胡深被批准为国家级传承人,享受专项补助。国家级传承人需要具备55年工龄这一条件,所以胡新民、杜银被定为省级传承人。泥塑村的艺人经常参加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艺术馆等单位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也会去到外省参与此类活动,借此机会向全国各地的人展示自己的手艺、作品,并可以当场出售。随着凤翔泥塑这门手工艺越来越被重视,有很多学校组织学生到六营村进行参观学习,也有很多研究学者慕名而来,六营村因此成为了许多高校的实习基地。村头有一个大院为凤翔泥塑博物馆,里面陈列着各类泥塑作品,这里也是凤翔泥塑的传习所和手工艺品专业合作社,村子里不善于销货的艺人都把作品交到这里进行统一销售,此外,村子里面的泥塑订单也随之增多,因此泥塑制作已经不再是农闲的时候才做的事情,而是常年都在做,订单量大的时候,自家的人手不够,还会请来别人帮忙,主要进行制作白胚和勾线的工作,例如胡小红老师在完成四年出口订单的时候就联手了三家一起制作,并且严格要求其精细度。当时做的是十二生肖的出口订单,每一个动物的造型,每一笔勾线都要准确无误,分毫不差,保证每一件作品的出口品质。联手一起制作的一般都是女性,因为有的年轻女性没有外出打工,在家带孩子的同时就可以进行泥塑的制作,因此这里也是陕西省优秀妇女专业合作社,举办过“陕西省妇女创业就业项目(千名)手工艺品骨干培训凤翔泥塑初级培训班”等培训课程。
2.凤翔泥塑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国家相关部门以及民间艺人对凤翔泥塑的的传承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完全掌握凤翔泥塑的制作技艺并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时间积累研究,单就勾线这一道工艺,看似很简单的一根线条,下笔勾出来的效果大不相同,有些线勾好便觉得整个泥塑带有灵气,仿佛被赋予了生命,而有的则不然。所以凤翔泥塑的传承,对年轻从艺者要求很高,仅仅知道制作的工序和方法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深入的理解和大量的积累,这样才能使制作的作品不流于表面。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帮助胡小红老师一起制作生肖泥塑的人中就有制作经验三年以上的画工,尽管如此,在画龙角和耳朵的时候怎么都画不出它的神气,没有四、五年以上的琢磨积累,是做不出像样的作品的。这便是也有外面的人专门来到村子里学习这门技艺,然而没学多久就放弃了,半途而废的的原因,虽然这门技艺听上去简单,但真正操作起来还是比较复杂、繁琐的,想得到一件精品,也要倾注不少的心血。正因为是拿作品说话,而短期内又看不到可观的效益,所以现在一部分年轻人不愿从事这门技艺。其次,凤翔泥塑传统的传承方式是口传心授,代代相传、流传至今,但这种传承方式的局限性阻拦了凤翔泥塑在今天的成长。最后,物价上涨也对凤翔泥塑的销售产生了很大影响,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提高了,如果泥塑的价格也跟着上涨,便会流失很多客户,加之在紧张的市场形势下,同行之间互相竞争,使得泥塑的价格不升反降,而市场上也有很多仿品出现,并不能保证其品质。
3.凤翔泥塑的探索展望
关键词:护理学基础;护生;情景;教学;素质
由于医学模式的转变,自然社会科学的飞速发展,护理学已成为一门为人类健康服务的独立性应用性学科。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知识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在不断深化,对护理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21世纪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基本条件包括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体态素质和健全的心理素质[1]。《护理学基础》作为护理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是各专科护理的基础,对本课程的学习在护生向护士角色转换过程中的意义十分重大。在《护理学基础》教学实践中,我们通过创设各种教学情景,利用多种教学手段和设施,模拟医疗护理服务活动各个环节,将护理专业素质教育融于教学过程。教师的言传身教、师生间的互动、与患者及家属的直接交往等系列影响使护生不但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顺利适应社会和护理工作,又能充分体现护生个人价值和创造力。
1教学方法
1.1结合绪论和基本概念的学习,形成正确的护理哲理《护理学基础》是护生接触的第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之前由于社会环境和偏见的影响,很多护生对护理专业和护士自身价值的认识不足,黄戈冰、许乐[2]研究表明:51.6%护生喜欢护理专业,46.8%护生对护理专业发展前途感到迷茫,半数以上护生不愿终身从事护理工作。而《护理学基础》“论”是引导护生学习专业课程的第一课,“护理学四个基本概念”能提高护生对护理专业的认识水平,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专业信念。为此我们精心设计开篇课,以帮助护生对专业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激发学习动机和兴趣。
护理本科在大三开设《护理学基础》课程,经过两年医学基础课程的学习,护生往往对专业课充满着好奇与期待。我们要求教师每堂课都做到仪表文雅大方,待人热情诚恳,授课内容和方法富于趣味性和吸引力,让护生感受到教师和护士的双重职业美,真正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在讲授“绪论-现代护理学发展历程”时,突出南丁格尔对护理发展的贡献。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收集南丁格尔各个时期的照片,制成图文并茂的多媒体课件,辅以详细、生动的讲授,向护生展示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贵族小姐如何冲破世俗禁锢而从事身心付出巨大的护理工作,以及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一位民族英雄的光辉形象,使护生了解护理鼻祖南丁格尔对护理事业的呕心沥血和才智倾尽;并介绍了“国际护士节”和“弗罗伦斯·南丁格尔奖章”的相关内容,促使护生内心深处产生对护理专业的热爱。讲授“中国现代护理”时,展示了中国的南丁格尔-王秀瑛、林菊英、叶欣等护理前辈的照片,详细介绍其感人事迹,以及我国现代护理发展现状和前景,让护生了解护理专业发展道路的艰辛,产生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明确学习目标和榜样。通过学习“护理学四个基本概念”,使护生更好的理解患者特征,树立新型的健康观,进一步认识护理专业,从而增强专业信心,促进自身不断发展。
1.2渗透护理情感教育,培养高度职业道德感护理职业道德表现在热爱护理专业、爱护护理对象、严守规章制度、钻研护理业务、保守患者秘密等方面,这些宝贵品质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精心培育的[3]。护理情感教育是培养职业道德感的主要途径,借助现实生活中先进人物事迹渲染、到医院参加临床见习、角色模拟等系列教育活动增加护生对职业道德的感性认识,注重培养护生的爱心、耐心、细心、同情心和责任心。
广大护理人员在2003年“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表现出的临危不惧、顽强拼搏、舍生忘死、奋力抢救的精神以及2008年抗震救灾中表现出的不怕牺牲、持久奋战、坚忍不拔的毅力,发扬了救死扶伤的大无畏精神,捍卫了白衣天使的神圣职责,对在校护生来说无疑是最生动的一课。根据护生需求,在授课过程中穿插临床见习,每学完一个单元内容后即有一次见习机会,使护生能眼见为实,临床护士在工作中认真、细致、严谨、周密、慎独的工作作风和精神,以及患者的身心痛苦表现,都给护生职业道德的培养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根据教学内容特点设计特定情境,让护生自编、自导、自演,变理论教学为具体活动过程。如讲授“特殊情况下的沟通技巧”时,创设病室情景,护生分别扮演愤怒患者、抑郁患者、新入院患者和责任护士角色,通过情景表演来探讨相应的沟通技巧;在讲到“临终护理”内容时,针对临终患者的心理变化特点,设计情景,护生分别扮演患者、家属和护士,使其能在富于戏剧性的情节变化中掌握理论授课内容。在各章节的教学中,我们尽可能地引导护生去创设情景,进行角色扮演,使他们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患者及家属角度去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1.3规范日常言行举止,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南丁格尔曾说:“护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护士不但要帮助其行其貌给人美感,有助于帮助患者恢复促进健康。这种良好职业形象的形成,是通过长久训练后内在气质的外化,需要护生下意识地去塑造,并使其成为习惯。为此我们将技能练习室模拟治疗室和病室环境,使护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在技能练习课和临床见习课时,要求护生进入练习室和病室必须穿统一的护士服,戴护士帽,不穿高跟鞋,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进入练习室就如进入病室,一言一行都严格遵循护士行为规范要求。技能练习室采用开放式管理模式,反复强化各种技能操作练习,最终做到操作娴熟、手法轻巧、胆大心细,以培养护生的技术娴熟美、操作轻巧美和动作稳健美[4]。
1.4贯穿临床案例教学,塑造整体专业素质《护理学基础》是护理专业的一门桥梁课,护生没有接触过临床,加之本课程约有1/4内容属护理理论,如果教师只是照本宣科,没有生动具体的临床案例,则不利于护生对理论内容的理解,在学习时也会感到枯燥乏味。授课时我们要求尽可能结合临床实践,通过具体案例情景加强护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如在讲述“医疗事故及处理”内容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将抽象理论形象化、简单化,针对问题护生畅所欲言,进一步领悟和运用所学理论,同时又提高了护生的分析问题能力和应变沟通能力。再如讲授“给药原则”时,以身边有血有肉的惨痛教训为例,加深护生对“三查七对”原则的理解,又能从中学到一丝不苟、忠于职守、诚实严谨的慎独修养。
1.5鼓励评判性思维,挖掘科研能力评判性思维是现代护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之一,要求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各种复杂临床现象合理质疑,独立思考,做出更好的决策。在护理操作教学中,我们改变护理工作过分强调程序和规则、盲目服从的传统做法,在教师规范示教后护生展开练习的过程中,要求护生视自己为一名真正的护士,能全身心投入到模拟操作情景中,不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能带着问题去学习、思考,能够有所创新和改造,并给出科研新信息,引导查阅相关文献期刊,了解最新研究进展。如护生能够了解头尾床单打结铺床法,血压计零点位置、着衣测量和测量部位对血压值的不同影响;简化青霉素皮试液配置方法以及能有效减轻患者痛觉的青霉素过敏试验部位选择等最新研究成果,与教材标准、教师示教相比较,激发护生产生科研兴趣。在讲授“鼻导管给氧法”内容时,设疑“鼻饲及胃肠减压伴吸氧的患者,采用何种氧疗方法最好?”,护生通过查阅文献发现,采用胃管对侧鼻导管吸氧法,氧疗效果不受影响。但是患者双侧鼻腔同时插入导管,如何解决由此带来的诸多不适和不便呢?在我们的教育引导之下,参阅其他资料,护生自己设计了一套鼻饲及胃肠减压吸氧装置--吸氧套管,并书写成文有待发表。在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我们都注重创设情景,引发护生去思考问题、查阅文献和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护生的科研能力,为毕业论文撰写和就业后自身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超级秘书网
2教学反馈及体会
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我们综合运用各种情景教学,不仅拓宽了护生的知识视野,而且也注重培养专业素质,使护生在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审美观点等方面均有了很大提高,为临床实习、考研、就业打下坚实的铺垫。近几年来,我校80%护生能在省内、外找到理想的实习、就业单位,在工作中体现出完美的职业风貌,有的护生毕业后短时间内即承担了领导职务,考取研究生的护生也得到深造学校教师的肯定和赏识,收到了良好的信息反馈。
我们体会到,讲授《护理学基础》课程,不单单是传授给护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护生如何做人,如何更好地塑造自我而符合护士的基本素质要求,把“授业”和“传道”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各种教学情景,促进护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殷磊.护理学基础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0.
[2]黄戈冰,许乐.护理专业学生人文教育需求状况的调查分析.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6,22(10):61.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功能;消费者;欺诈行为;完善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引言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短短二十几年,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衣食住行也从商品短缺社会进入到物质丰富的消费社会。生活在消费社会中,面对丰富多采的商品和服务,也伴随着出现了消费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该条中规定的“增加赔偿”即是指惩罚性损害赔偿,这是中国立法上第一次对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做出的规定。它突破了一般民法原则,使加害人给予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超过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其目的在于通过给予消费者超出实际损失的私人利益,鼓励消费者同实施欺诈行为的经营者作斗争,进而实现对全体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但由于立法尚存不足,实践中引起类似“王海现象”等诸多案例的发生,有关司法判决也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惩罚性赔偿的研究,以促进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
《布莱克法律辞典》将惩罚性赔偿金定义为:当被告对原告的加害行为具有严重的暴力压制、恶意或者欺诈性质,或者属于任意的、轻率的、恶劣的行为时,法院可以判给原告超过实际财产损失的赔偿金。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事侵权责任形式,我国的法律规范中没有出现“惩罚性赔偿”的提法,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赔偿已得到初步肯定。所谓惩罚性赔偿是指法院在按照受害人或相对的受害人团体所遭受的损害或加害人的非法获利所判决的赔偿金之外,为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和威慑或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而判决加害人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金。
实施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在英美国家一般认为有三项:其一是削弱侵权行为人的经济基础,防止他们重新作恶,以及防止社会上的其他人模仿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其二是鼓励受害人对不守法的侵权行为人提讼,激发他们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其三是对原告(受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进行感情方面的损害赔偿。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立法者的意图是,通过对经营者进行欺诈的恶意行为予以加重处罚,抑制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现象的发展,逐渐减少商业欺诈行为。具体来讲,此制度至少有以下四个功能:
(一)赔偿功能
惩罚性损害赔偿适用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原告遭受的损失获得全部的补偿,来弥补补偿性赔偿的不足。一方面补偿性赔偿对精神损害并不能提供充分的补救。另一方面尽管侵权行为法可以对人身伤害提供补救,但在许多情况下人身伤害的损失是很难证明的。因此,采用补偿性赔偿很难对受害人的损害予以充分补救。而惩罚性赔偿可以更充分地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害。再者,受害人提讼以后所支付的各种费用,特别是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只有通过惩罚性赔偿才能补救。
(二)制裁功能
惩罚性赔偿主要是针对那些具有不法性和道德上的应受谴责性的行为而适用的,就是要对故意的、恶意的不法行为实施惩罚。而补偿性赔偿要求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在性质上乃是一种交易,等于以同样的财产交换损失。这样一来,补偿性的赔偿对经营者难以起到制裁作用,甚至使民事赔偿法律为经营者所控制。而惩罚性损害赔偿则通过给不法行为人强加更重的经济负担来制裁不法行为,从而达到制裁的效果。
(三)威慑功能
威慑是对惩罚性损害赔偿合理性的传统解释。惩罚性赔偿的这种威慑功能是为主张采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学者和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院所普遍赞同的功能。威慑可以分为一般威慑和特别的威慑。一般威慑是指通过惩罚性赔偿对社会一般人将来可能的潜在侵权行为产生威慑作用,特别威慑是指对加害人本身的威吓作用,即防止加害人重复进行侵权行为。一般威慑是指确定一个样板,使他人从该样板中吸取教训而不再从事此行为。而人们在对这一样板进行经济分析时很容易得出成本大大高于收益的结论,从而在经济上获得了放弃潜在的侵权行为的足够的动因。
(四)鼓励功能
鼓励是指鼓励消费者积极同欺诈行为作斗争的功能。现代市场经济中,销售假货和实施欺诈行为的事件众多而分散,由于这种行为发生的高频率,销售假货或欺诈地提供服务的行为不仅是对个别消费者的私人利益的侵犯,而且是对全体消费者共同利益的侵犯。消费者权利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权利,而不是单纯的私人权利。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可以刺激和鼓励消费者更加积极地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作斗争,从而会在客观上有利于保护社会上全体消费者的利益。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适用条件
(一)权利的主体必须是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由此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权的行使主体必须是消费者。但“消费者”如何界定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如单位能不能成为消费者?有学者认为应将消费者限于个体社会成员即自然人,而当法人、非法人组织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受《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范的调整。因为现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消费者弱者地位充分认识的基础上给予特殊保护的立法,如果将消费者的范围规定的过广,将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都视为消费者,那么,以此为指导方针而制定的法律必然会忽视个体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对其给予特殊保护亦就必然会失去理论上的依据。
笔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将消费者范围限制为自然人,而且现实生活中也的确存在着单位为其职工消费而购买商品受到欺诈的情形,若将单位作为消费者,其获得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后再由受损害的单位职工接受,这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弱者的目的。我国地方立法上也几乎一致地认为单位应该适用有关消费者保护的立法规定。如《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消费者,是指为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其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是欺诈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据此,我国法学理论认为构成欺诈的要件有:(1)主观要素,行为人有欺诈的故意;(2)客观要素,即行为人有虚假陈述或隐瞒实情的行为;(3)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判断;(4)被欺诈人基于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其中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处罚办法还具体列举了一系列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表现形式,例如,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等等。
欺诈行为的认定直接涉及到消费者能否请求双倍赔偿,而实践中的界定往往不像理论那样简单易明。如“知假买假”行为能不能使用双倍赔偿?此情况下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很多学者认为虽然“知假买假”不算诚实,但远没有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恶劣程度高,况且知假买假行为确实可以有效地遏制制假售假之风,起到净化社会环境的作用。也有学者认为欺诈的首要问题是这一行为本身的非正当性,一个欺诈行为不会因为它被识破而变成正当的行为。而消费者具有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要求个人利益的区别,法律并不禁止个人基于“利己”的目的而采取的投机主义行为,消费者从来就不是以一个“利他主义者”形象被设计的。“知假买假”然后索取加倍赔偿的做法是符合道德的,它有助于打击假冒产品,因而有利于民众和社会。笔者认为上述论述亦有道理,但法律不应成为任何人投机取巧的工具,恶意利用法律作为个人“发财致富”的手段显然与法治的基本精神相悖。消法出台后实践中出现了不和谐因素,首先就是类似“王海现象”的“知假买假”行为的大量出现。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能为原告带来意外之财,“知假买假”并索取一倍赔偿一时被人们视为发财致富的途径而纷纷效仿。在市场规则尚未健全的今天,一方面“王海们”立意打假让人拍手称快,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他们行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故意“知假买假”并放任损害的发生,毫无疑问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也导致了人们贪利的思想,破坏了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合法有序的规则。故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须以消费者不存在主观上的恶意为前提,即不得“知假买假”,利用“法律盲点”,投机取巧获得不当利益。在消费者明知及经营者对自己实施了侵权行为,但为了获得惩罚性赔偿,故意不采取预防措施而放任损害的发生,或存在重大过失时,均不得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此种限制主要是为了防止那种知假买假行为的继续重演。故笔者认为构成欺诈的要件中应坚持消费者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陷于错误判断,如明知是欺诈仍坚持购买则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三)消费者受到损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依照字面意思理解,即只有当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对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害时,经营者才负赔偿责任;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则不负赔偿责任。损害的发生是损害赔偿的基本构成要件,无损害就无赔偿可言。所以,若只有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没有消费者受到损失的事实,消费者向经营者提出给予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要求就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条件。事实上,笔者认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并不意味着必须要有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发生,只要商品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并足以给他们带来某种不良利益,就可以认定损害已经存在。
(四)消费者提出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请求
我国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法定的赔偿制度,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无效。一般情况下,经营者不可能自觉的履行这样的义务,所以消费者必须提出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请求。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讼。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请求,经营者就没有义务支付惩罚性损害赔偿金,法院也不会做出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判决。如果经营者因违法而受到了行政处罚的话,也不能免除它对消费者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两者在本质上不同,两种责任形式可以并存。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1、应在立法中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条件,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如前所述,应对消费者的范围界定和欺诈行为的认定要件予以明确。此方面因前文已作详述,此处不再赘述。
2、应该加大惩罚力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虽然在性质上属于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它的惩罚力度并不像西方国家那样是上10倍乃至上100倍,仅仅只是双倍惩罚。这一数额标准显得过于死板,并在大多数情况下显得标准偏低,难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制约。当企业的违法所得远远高于接受罚款数额的时候,企业会变本加厉地做违法的事情,企业会觉得双倍的罚款是一种鼓励,罚完了他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再做;相反如果惩罚力度大了,企业就不会这样做了。“制假”之所以在我国这么多年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打击的力度不大,惩罚的力度不足以让经营者惧怕。当赔偿的数额增大至一定程度时,侵权人的私人成本就会大大增加,侵权人受到法律制裁的结果不仅仅是无利可图,而是得不偿失,因此立法中规定惩罚数额越高,其威慑力就越强,侵权的概率也就越低。双倍赔偿条款当然是与我国的立法宗旨、法律传统相一致的,也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但这种轻微的惩罚力度往往并不能从根本上打击制假售假经营者的经济基础。在实践中,消费者也往往因为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与经营者交涉,却只能得到较小的利益,因此,大量的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自认倒霉,大都采取让经营者换货、退货,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
故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就应该取消赔偿的确定倍数,确定惩罚应考虑的因素。在原告提出赔偿请求时,赔偿数额由法官在每一具体案件中根据具体案情酌情裁定,如可考虑(1)经营者的恶意程度;(2)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包括手段、方式、持续时间及侵权行为发生后的态度、行为等;(3)侵权行为的后果,即尊严、感情受损伤的程度;(4)经营者的财务状况等。有了这样的弹性规定后,法官就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避免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害关系明显失衡,消费者也可以得到安慰和补偿。当然为了避免过度的不平衡,可以在法律上对各类赔偿的最高限额予以限定。
3、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适用范围。在适用的条件上,第49条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只适用于故意的欺诈行为,而恶意的不作为、重大过失、极端轻视他人权利的行为都不适用。在实践中,除经营者故意欺诈消费者的情况外,其他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大量存在,但却得不到有效救济。根据我国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要想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定,就必须证明经营者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但由消费者证明经营者主观上有故意非常困难。在美国,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很广泛,除故意欺诈以外,恶意的不作为,重大过失,极端轻视他人权利的行为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东芝事件”中,东芝公司对美国用户给予了巨额赔偿却拒绝给中国用户以赔偿,主要原因是:在中国,双倍赔偿制度只适用经营者的欺诈作为,而在该案中要想证明东芝公司实施了欺诈行为可能性很小。因此,即使由法院来判决,依据中国现行《产品质量法》、《消法》的规定,东芝公司不会被判令支付双倍的惩罚赔偿金。故笔者认为应扩大第49条的适用范围,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仅可以适用于主观的欺诈行为,而且可以适用于恶意的不作为、重大过失、极端轻视他人权利的行为等,这样规定,可以使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尽最大程度的注意义务,也将对消费者提供更为周到细致的保护。
结语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中,法律保护是消费者维权的根本手段。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从无法可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的施行,走过了漫长的路。保护消费者权益所跨出的每一小步,都是中国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飞跃,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更贴近消费者。中国加入WTO以后,社会的经济生活将和世界接轨,面对这种全新的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不可避免要面临新的挑战。要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体现法律的公正,应该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应有的效用,完善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使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更加合理,以适应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更加有利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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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景德镇陶瓷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 文化创意
景德镇作为千年瓷都,陶瓷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近些年来,景德镇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传承中存在一些问题,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虽也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创意与创新。本文将分析景德镇传统陶瓷文化保护现状、陶瓷文化产业发展的状况,并从文化创意的视角,对景德镇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对策提出了建议和看法。
一、景德镇传统陶瓷文化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景德镇素有中国瓷都之称,陶瓷的制作技艺已经列入江西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然而,近年来,景德镇陶瓷传统工艺文化从外观设计、知识商标和名人名作的仿制案件时有发生,这给景德镇陶瓷传统文化的保护带来了诸多难题。
例如海岩公司其制作的“青花瓷”系列陶瓷美术作品由于做工精美,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然而,随着市场的拓展,仿冒青花瓷的现象也开始出现。2006年,在深圳举办的文化博览会上,会上展出的某些陶瓷作品居然与“青花瓷”极为相似,此后,在设法购买到部分展出品对比后,发现这些陶瓷作品均为仿冒甚至完全剽窃了法蓝瓷的外观设计。为什么陶瓷产品的外观设计很容易被仿冒,究其原因,在市场经济制度背景下,通过高薪的诱惑和刺激,非常容易“挖走”景德镇陶瓷企业技术人员或从企业网站收集景德镇陶瓷照片和在展馆偷拍,而且专业人士只要偷拍展品或登录网站下载照片后,就能进行仿制。
具体来看,景德镇陶瓷文化遭到破坏可以分为四类:一是专利权常常受到侵犯。如江西省玉风瓷厂设计生产的“公仆杯”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后,曾被大肆仿冒,并以低廉的价格在本地和外地市场上销售。二是景德镇陶瓷产品的商标以及“景德镇”这一标识被盗用和滥用。如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持有的“龙珠阁”牌著名商标,经常被其他厂商盗用。更有甚者,一些外地的陶瓷厂商,贴上该商标的标识,以次充好,远销至国外,使得正宗景德镇陶瓷销售量逐年萎缩,这不仅损害了这些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而且造成了景德镇陶瓷文化名誉的损失。三是仿冒名人名作、侵犯著作权。如很多私营企业或个体户,为了谋取暴利,通过仿照等方式,来炒作所谓名人的作品,并且高价售出获得巨大的利润。张松茂的“春江花月夜”瓷板画,就曾被北京的一家工艺美术公司假冒,并高价出售。四是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景德镇陶瓷企业技术人员受到外部利益的诱惑而泄露传统陶瓷的制作工艺,有些陶瓷企业员工把技术卖给其他陶瓷竞争厂商,使得其他厂商也能够生产出相同或相近似的知名商品,使消费者误认误购,损害了企业生产者尤其是创造者的积极性,这对于景德镇陶瓷文化的不利影响是深远的。
二、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借国家政策支持的良好机遇,景德镇利用自身所积淀资源文化优势大力发展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打造世界陶瓷文化创意城市。数据显示,景德镇围绕陶瓷文化品牌,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通道,文化产值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该产业已成为景德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最主要的就业渠道。
1、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
(1)景德镇市文化产业已步入正常发展轨道。景德镇市主动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将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列为全市战略型新兴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产业大小实体共有2900家左右,全市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年总产值约为6亿多元,解决近8000人就业。其中,初具规模的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实体约有30家,小型创意工作室2800家左右。全市拥有1个中国驰名商标,13个江西省著名商标,79个陶瓷注册商标。
(2)围绕陶瓷文化展开的旅游业迅速发展。近年来,景德镇市把陶瓷文化资源作为壮大旅游业的突破口,精心打造一批在国内外都有很大影响的景点、景区,全市现已拥有国家A级以上景区10个,其中陶瓷文化博览区、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浮梁古县衙景区、得雨生态园景区、乐平洪岩仙境风景区、锦绣昌南·中国瓷园景区等6个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旅游品牌优势日益凸显。古窑民俗博览区镇窑复烧成功,并成功申报吉尼斯记录。景德镇市雕塑瓷厂建成江西省唯一的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景德镇法蓝瓷陶瓷实业公司和景德镇陶瓷股份公司也成功创建为江西省工业旅游示范点。2009年共接待旅游人数1078万人次,增长18.7%,旅游总收入53亿元,增长21.22%。接待境外游客和创汇在全省名列前茅。
关键词:舞台实践;羌族民歌;多声部
中图分类号:J6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3)09-81-2
羌族,是我国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早在三千年前就有羌族人的活动。羌族现有31.65万余人,聚居在岷江上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茂县羌族自治县为中心的汶川、理县、松潘、黑水等县和绵阳市的北川羌族自治县。而羌族多声部民歌流传于四川阿坝州松潘县、茂县等部分羌族聚居地以及四川绵阳的北川等地。它源远流长歌种与曲目丰富风格古朴,保存了较多的传统风貌,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和审美价值。曾多次被当地艺人搬上舞台,但是随着传统艺人逐渐逝去,很多的作品开始失传,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这门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在学校中通过舞台实践,把更多的羌族多声部民歌以及改编的羌族多声部合唱展示出来让更多的学生了解熟悉并且喜欢羌族多声部民歌、羌族多声部合唱就有着更为现实的实际意义。
一、羌族多声部民歌的音乐特征
羌族虽然没有文字,但无论是在生产劳动,节日聚会,还是婚丧喜庆时,羌民都要唱歌跳舞,而羌族多声部音乐也会同样被用来表达他们内心的哀怨、喜悦、希望和祝愿之情。在这其中就可以体现出羌族多声部民歌的音乐特征来。羌族多声部民歌在羌族民歌里面主要是以二声部的结构形态出现。这种二声部民歌的结构,是由先唱者的声部和后唱者的声部结合而构成的。二声部乐曲的音程主要以纯音程(纯一,纯四,纯五,纯八)和大二度构成。其中大二度音程固定不变的出现在每一个段落第二部分的末尾音上,暗示着第三部分同度音程平行进行的开始。二声部乐曲的节奏,为四分音符作为单位拍,主要是一对一的形式结构。二声部乐曲的速度,由每一段第一部分的慢,第二部分的快及第三部分的慢所构成。这种二声部乐曲,反应了生活的高海拔山区的羌族人民豪放激情的习俗特征。(引自金艺风、汪代明、沈惹小贞、崔善子著《中国羌族二声部民歌研究》第7页和第25、26页部分观点)。在演唱形式上,大多是以合唱或重唱为主,也有男、女群体的合唱式对唱,几乎很少采用混声的组合形式。从演唱方法来说,男声一般用颤音或高亢的假声,而女声多用平声高腔,但在最高音区有时也伴随着假声或颤音唱法。(引自樊祖荫著《中国多声部民歌概论》中第253页第二段的部分观点。)
二、舞台艺术实践对羌族多声部民歌传承与保护的意义
羌族多声部民歌是羌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几千年来羌族人民集体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虽然羌族没有文字,但它的多声部民歌在羌族文化的传承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羌族民歌和羌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生活的直接表现,包含了羌族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这样优秀的艺术文化,不应该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失,人们应该去发现、发展、延续它们。这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是我们不能淹没的历史的长河。所以利用我们的力量,让它得以传承下去,这是我们世世代代的财富。我们之所以探究这个项目就是想通过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把羌族多声部的合唱音乐搬上舞台,使得更多的人能够知晓羌族多声部的音乐,从而达到保护、传承和发展这一音乐的作用和意义;从中探寻更多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有效方式;并且在师范院校开展这项活动,有助于向中小学进行辐射,使传承具有可行性和延续性。
三、舞台艺术实践的内容
(一)原始的民歌演唱。
这个是多声部民歌的基础。舞台艺术实践首先应该让更多的人先学会这样的原始性民歌。我们选择通过采风等方式采集到一些简单又容易演唱的歌谱,经过整理后在中小学进行教唱,并加以简单动作后将其搬上舞台进行舞台实践;
(二)原生态的羌族多声部民歌的传唱。
这是舞台实践的内容之一。如《酒歌・唱不起了》这是一首羌族二声部民歌,“酒歌”可谓民族文化的“活化石”,它属于羌族民歌类型中仪式歌的范畴,羌民通过“酒歌”来表现他们接待宾客的景象,这首歌主要是讲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越来越唱不起了。这首歌采用了男声重唱的形式,两人互相配合,虽然歌词简单,但运用了颤音等方法展现出了羌族“酒歌”的特点。
(三)编曲的羌族民歌合唱。
根据羌族的民歌素材,在旋律不做修改的情况下,只加以简单的和声配置和肢体的丰富,具有原汁原味的羌族民歌合唱作品《羌族民歌五首》,其中包括《那吉那那》、《咂酒歌》、《顶根儿》、《打麦歌》、《三龙酒歌》,它们都是以无伴奏的演唱方式呈现给观众的。这些歌曲就是选取了羌民在艰苦劳作,耕地、除草等景象;羌民用自己的方式热情地接客敬咂酒、和宾客一起一边喝酒一边唱酒歌的热闹景象;羌民丰收的景象;也表达了羌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无伴奏的演唱方式更能体现出羌族人民的热情召唤,表达出他们的那份虔诚。
(四)加工创作的羌族民歌合唱。
根据羌族民歌素材进行加工创作,结合现代和声和曲式结构等作曲技法创作而成的合唱音画《云上羌声》。这首歌曲是由四首歌曲所组成的一部声乐组曲,其中有一个音乐主题始终贯穿全曲,分别表现的是羌族人民迎客、酒歌、情歌、婚礼的场面。这首《云上羌声》是更进一步的创作和改变,和《羌族民歌五首》相比,它更具有现代气息更具有舞台性,更适合在舞台上表演。而《羌族民歌五首》更具有原声性,生活气息更浓,更适合在民间和社区中传唱,这两个作品的功效是不一样的。
四、舞台艺术实践的形式
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羌族多声部音乐可贵,所以需要更多的人去保护它、传承它,可能我们做的很微不足道,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可以通过我们自己的方式去让更多的人了解它。在我们看来、通过舞台实践来展现羌族多声部音乐是比较直观的,而目前我们有的知识较多的理论研究,也收集了一些乐谱但是却没有变成舞台表演以供大家传唱,更多地停留在研究本身而没有更好的传承方式。除了在一些比赛中能够看到羌族多声部音乐的演唱,其余就几乎没有这方面的尝试,能够演唱的民间老艺人也越来越少,长此以往羌族多声部音乐的演唱就有可能会失传,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就得不到保护和传承。所以我们认为将这些收集到的资料以舞台实践的方式直观地展现给观众是可行的。
(一)在小学音乐舞台实践进行的原声性羌族民歌的传唱。
我们选择在绵阳南山小学教唱《撕玉米歌》并编排简单的舞蹈动作。因为这首歌也可以用羌语演唱,所以先教他们读中文和羌语,使他们会唱汉语也会唱羌语,基本了解这个作品的大致意思后教唱旋律。由于这首歌是描写羌民在地里撕玉米的热闹景象,所以不仅让学生通过歌声来表达,还加入简单的舞蹈动作进行编排,更能表现这一热闹景象,同时也让孩子们深切感受那种热闹景象。最后搬上舞台;
(二)在中学音乐舞台实践中进行简单的多声部羌族民歌的传唱。
在北川中学支教过程中在合唱课堂上进行二声部训练。让他们了解了羌族二声部作品的结构,音乐特点、声部间的关系,最后在训练过程中和声准确、二声部效果比较明显,这样就达到了我们的目的。在这些训练后选一些当地的羌族二声部民歌进行练习并编排。
(三)在大学音乐舞台实践中的传唱。
我们在自己所在的绵阳师范学院“梦之声”合唱团中进行传承。除了要会唱一些之前所收集到的合唱歌曲之外,还要加入适当的表演,演唱根据改编创作的多声部羌族合唱作品,如《云上羌声》等等。在此基础上还演唱一些新创作的具有羌族音乐风格特征的音乐作品,如《尔玛人的歌》、《云朵上的羌寨》、《羌家姑娘》、《羌家姑娘绣彩绣》、《羌笛》等。当然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不仅将这些作品搬上舞台,还将部分作品进行改编后通过独唱、重唱、齐唱、合唱、表演唱等多种形式呈现给观众。在“为了孩子,为了梦想”音乐教育改革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北川论坛成果展演中,“梦之声”合唱团演唱了由老师改编的具有原汁原味的羌族民歌合唱作品《羌族民歌五首》。通过演出,观众比较直观地了解到羌民艰苦劳作,耕地、除草等的景象,也表达了羌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在很多舞台实践中达到了不错的效果。
五、结语
羌族多声部民歌入选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重要传统音乐,是羌族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羌族多声部民歌以及改编创作的羌族多声部合唱的研究、排练、演出与舞台实践,传唱以及形成影像资料等,以便能够更有效地保护和传承羌族多声部音乐。同时也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并传向下一代,从而探寻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方式,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羌族多声部音乐具有更好的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通过实践,我们认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羌族多声部音乐以舞台实践的形式直观地呈献给观众是可行的。当然也发现一些问题,如中小学生对民族音乐不感兴趣,大学生还不明白学习这些古老音乐的意义在哪。这都需要我们进行更加广泛的宣传和实践,我们保护和传承民族音乐的路还很长。
参考文献 :
[1]金艺风、汪代明、沈惹小贞、崔善子.中国羌族二声部民歌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
[2]樊祖萌.中国多声部民歌概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
[3]金艺风、汪代明、沈惹小贞、崔善子.中国羌族民歌研究乐谱资料集[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4]萧常纬、周世斌.羌寨无处不飞歌―茂县羌族民歌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5]樊祖盟.中国少数民族多声部民歌教程[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
[6]樊祖盟.中国民间多声部音乐论稿[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
[7]周世斌.羌族音乐文化[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
关键词 依巴斯汀;法莫替丁;慢性荨麻疹;治疗
慢性荨麻疹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皮肤科疾病,其病因复杂,按照其发病的机制可以分为免疫机制介导以及非免疫机制介导的慢性荨麻疹。本文主要阐述了依巴斯汀联合法莫替丁治疗慢性荨麻疹的方法和疗效,为临床治疗提供一些建议,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13年1月-2014年1月收治慢性荨麻疹患者70例,并将其随机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各35例。试验组男12例,女23例,年龄12~76岁,平均45岁;对照组男20例,女15例,年龄15~68岁,平均42岁。P>0.05,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方法:试验组采用依巴斯汀联合法莫替丁的方法进行治疗,对照组采用口服依巴斯汀的方法进行治疗,10mmg/次,1次/d。比较两组的治愈率。
评判标准:以患者的症状积分下降指数,即SSRI对其进行疗效判定。在患者首次服药之后,以SSRI>50%的时间开始视为起效的时间。①痊愈:SSRI>95%;②显效:SSRI 70%-94%;③有效:SSRI 30%-69%;④无效:SSRI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t检验,P
结果
试验组治愈12例,显效8例,有效14例,无效1例,有效率97%。对照组治愈10例,显效8例,有效10例,无效7例,有效率8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讨论
荨麻疹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过敏性皮肤疾病。具统计,大约有20%的患者至少发生过1次慢性荨麻疹,但大多数的患者都找不到其发病的具体原因。尤其是慢性荨麻疹患者,由于治疗时间过长,且难以彻底治愈,影响到了患者的身心健康。在我院对患者慢性荨麻疹过敏原因进行检查之后,可以发现患者的感染源主要有以下几点:吸入尘螨导致慢性荨麻疹患者最多,之后依次是吸入青霉、分枝孢霉、烟曲霉、交链孢霉、猫毛皮屑、狗毛皮屑、矮豚草蒿等。此外,还有些患者是食用了鸡蛋、牛奶、鱼、虾、芒果、蛋白等引起的慢性荨麻疹。患者在日常的生活中要注意开窗通风、积极地进行除螨、注意自己的饮食等,这是预防慢性荨麻疹的主要方法之一。 [本文由WWw. dYlw.NE t提供,第 一论 文网专业职称论文和毕业论文以及服务,欢迎光临]
【关键词】 康复前移 护理 并发症 职称论文
我从事骨科临床护理15年余,在过往的年月里,我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护理理念融入更多实际具体的工作细节为患者进行康复护理。从去年的7月起,我科响应136工程活动的通知后在科内不断学习优质护理服务的政策和相关信息,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对病人的康复总结出一定的经验,现报道如下:优质护理服务就是在全面落实基础护理内涵的基础上,对患者实行责任到人,包干到底的全程无缝隙的护理服务,我们还针对术后患者提昌及早锻炼,康复前移,即康复介入前移至治疗之初,贯穿于治疗的全过程[1],促使疾病的早日康复,从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过往,在患者的思维理念上康复是指能更好、更快地将身心疾病康复,达到维系以往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目的要求,但作为医疗的角度方面,更进一步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社会的、职业的各种方法,使病、伤、殘者(包括先天性殘),已经丧失的功能尽快地、能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上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重新走向工作,重新走向社会(who)。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文的生活素质,恢复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使其能在家庭和社会过上有意义的生活。而“前移”是提前进行,有前瞻性地、有计划地进行。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应该怎样做呢?现代康复医学认为,任何疾病发作之时,康复护理就应开始【2】,因此我们应在护理病人的同时提倡康复前移,毋庸置疑也就是说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把康复的功能锻炼项目与疾病的治疗同时进行,以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患者因损伤而造成肢体萎缩、功能退化等并发症,提高患者的自理能力,让患者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我科是一个综合性的临床外科,主要收治是一些外伤性的病人,其中包括有保守治疗或手术治疗的病人,在临床上对住院患者有可能诱发的并发症有多种,主要十大并发症发生其中包括有:1.褥疮;2.关节僵硬;3.下肢静脉血栓形成;4.肺部感染、坠积性肺炎;5.营养不良;6.肌肉废用性萎缩;7.泌尿系感染;8.下肢水肿;9.社会支持(物质性支持需要、情绪性支持需要、信息性支持需要);10.生存意志明显降低。往往这些都与术后康复过程中的的护理有密切的关系。针对这十大风险因素进行早期的康复护理介入,鼓励患者及早锻炼,生活自理,促进康复前移,大大有利于患者的康复,降低并发症的发生。
1 资料与方法
股骨颈骨折人工股骨头置换术在我科是普遍、常有的手术,各种颅脑外伤血肿清除术也不少见,往往术后患者的康复过程需要漫长的时间,病人的配合程度也是明显影响患者的康复。针对这些康复前移的适合人群,现采取对比形式,选择2005年至2011年间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股骨颈骨折人工股骨头置换术病人100例、颅脑外伤血肿清除术病人100例进行探讨。其中以对比形式为分组进行,50股骨颈骨折人工股骨头置换术病人采取康复前移的护理模式作对比组,50例进行常规护理的模式;50例颅脑外伤血肿清除术病人采取康复前移的护理模式作对比组,50例进行常规护理的模式进行探讨,使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adl)对患者的自主生活能力进行阶段性评价[3],判断其康复程度及并发症的发生率。现以对比组及常规组进行报道,结果如下:
从以上数据明显可体现,实施康复前移大大有助于促进患者康复,增加患者对疾病治疗的自信心,配合并帮助治疗护理,加快患者执回自我,回归自我自主能力。
我们每天进行护理查房,护士长、护理组长都会根据患者恢复期康复目标:进一步平衡肌张力包括抑制平衡肌,易化拮抗剂活动;‚促进更多分离动作的出现;ƒ加强对运动能力的控制;④促进和改善患者的步行能力;⑤改善adl能力。【4】结合评价患者康复的情况,及时调整康复的项目,利用科内现有的资源帮助患者配合治疗,对患者、家属给予鼓励和肯定,讲解康复的进程,并作相应的心理护理。主管护士从细微入手,点点滴滴为病人着想,从病情评估开始日夜不停地守护在患者的身旁,进行病情观察,调整康复锻炼的项目细节,加强生活护理,鼓励患者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对病情稳定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定时对患者进行手把手的康复功能训练。首先先对患者作出肯定,做好心理评估,使患者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后,从最简单的握拳放松、肌肉舒缩,伸腿抬起,到十指交叉自我健肢带动患肢运动,到泡手搓手巾,到自我洗脸,再到自我梳头;从喂食到自主进食,从平卧到坐起,从床边活动到扶拐下床活动,一步一步前进,由每一次康复措施的示范做起,再一步步细心地指导帮助,直至患者理解、领悟,我们的示范指导都得到家属、病人的积极配合和回应。碰到患者对锻炼时带来的不适、疼痛或挫败等,不能过于急燥,要细心、耐心、关心地与患者、家属进行原因分析,掌握患者心理动向、理解其难处,鼓励患者再接再厉。当听到家属及患者对我们反馈康复进展,如“她今天能自己举手了,”“她今天可以自己拿起筷子挾菜吃了”,“今天我可以把毛巾拧干70%”,“我自己可以洗脸了”,“我能下床步行几步了”,甚至是“我可以自已自解小便了”。……这些对于我们来说是那么简单,那么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却能激发患者锻炼康复的自主能力。功夫不负有心人,从50例病例中,我们可以领悟到,病人从某个疾病角度上对他们会带来或造成一定的功能障碍或自理隐患,但除去某些情况下,他们的自身能力或某种功能不能因为这样而被剥夺或掩盖,我们需正视这一点,作为医护工作者,我们是他们的管理者,也是教育者,我们应该正面去引导患者,在治疗期间不能从思想上颓废,形成有懒惰之心,鼓励并诱导其积极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从而促使健康关节进行锻炼,降低因心理因素造成不必要的并发症发生。
2 结果 常规组共100例住院病人,并发症发生例数为40例,并发症发生率为40%;对比组共100例住院病人,其中并发症发生例数为18例,并发症发生率为18%,经准确护理评估与合理的护理措施,大大降低了人工骨骨头置换术后及颅脑外伤血肿清除术后并发症的发生,使康复时间缩短,得到比较满意的治疗效果。
3总结 立足专科特点,重视患者的需求,从提高患者的自理能力为目标,挖掘丰富服务项目,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倡导以人为本的护理模式,对待病人循循善诱,激发本能,在康复过程的阶段中,主张锻炼在先,能自理的项目自理进行,这就体现了康复前移的根本内涵,在提升护理质量的同时也实现了我们护理人员的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1]魏伟,王淮玲,刘静.严重压疮治疗过程中的护理管理工作.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10.16(12);1518-1520
[2]张银清,陈汉民,庄冬萍等.综合康复训练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恢复期运动及认知功能的影响.中国临床康复.2004.8(4);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