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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 法律 建设
一、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市场经济是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并出现了权利本位、契约自由、法人制度等重要的法权关系和法治状态的情况下正式形成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利本位实质上是私权本位,也就是主张绝对私有权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把私权和私利作为推动人们从事一切活动和交往的原动力。这既给资本主义经济注入了活力,也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弊端的渊源。
发达的市场经济经是由自由经济向垄断经济发展的,由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私权本位被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本位或团体本位所补充,绝对私有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契约自由原则也因团体契约和法规限制而有所修正,过错责任原则也因无过失赔偿之成立而受到冲击,但是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的法治条件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市场经济越来越需求对法律。
二、现代市场经济与法律
市场经济运行的价值规律所体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以及商品交换的等价原则和竞争机制决定了商品和市场都是天生的平等派,都是自由、民主的载体,都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而法律为市场交易行为和整个经济发展提供一种稳定、明确、普遍的准则和模式,也提供一种平等、自由、公正、公开的空间和条件。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
1. 法律能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
市场经济主体是经营企业,企业自主经营需要法律保证,在自主经营过程中的行为也需要法律来规范。
2. 法律能构筑维系市场运行的规则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市场的运行就是市场经济的运转,而市场运行的各种规则需要法律手段来加以规定。法律手段具有严密性、规范性、公开性,以及国家的法制性和相对稳定性等特点,可以从根本上规范经济和社会生活运行。
3. 法律能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就是自由、等价交换。商品生产者要平等、自主、自由地等价交换,进行公平竞争,就需要法律保障。同样,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求法律保护。
4. 法律能确认保护市场经济的契约性
市场经济的具体行为,主要是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经过自由、平等的协商订立新的契约来进行的。契约是市场的法律原形,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
5. 法律可以强制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和特殊性
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表现为在每个市场经济国家都发挥作用的一般规律。这些规律一旦为人们所认识,就将在理性角度上需要用法律来规范,使遵循经济规律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行为。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反映在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制度的要求。
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的意志自主性。这就要求用法律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明确产权,充分尊重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及其意志自由。同时,规定市场主体行使权利的方法、原则和保障权利的程序。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市场主体的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存在效率与公平这一人类物质生产与生活的固有矛盾,然而可以通过改革来保持和发挥出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进而解决这一矛盾,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一直在根据国情来权衡公平与效率,既不单纯追求公平也不过度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市场在发展,各种新的经济关系层也不穷,日益错综复杂,如不事先加以规范和调控,就可能对市场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危害。因此法制建设也要不断发展和变革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同时立法还要有预见性、超前性。但在我国的国情下,法制建设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建设为中心,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法律,作为规范经济关系的具体手段,具有世界通用性,我们应当勇于吸收和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加以改进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
四、市场经济下的腐败问题与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打破以政府为中心、以计划命令为手段的经济模式,将市场作为经济活动的中心,将经济规律作为市场运营的准则。由此,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必须由直接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制定战略计划、确立市场规则、向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发育,维护市场秩序的以宏观、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微观相结合的管理。因此在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时滞性、波动性等非有序化倾向和强调本位物质利益的市场经济下,容易滋生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也就是容易产生腐败现象。但是各国历史经验可以表明腐败的产生是不可能避免的。能够有效遏止腐败现象的方法之一就是健全法律体制。
参考文献:
[1] 李昌麒:《经济法学》(第二版)[M].北京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1.关于市场经济主体方面的立法。市场主体必须是多元化的,而且每一元的每一个主体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组织经营主体、责任主体和决策主体。这是形成市场经济机制的基本条件,也是市场经济机制对市场主体资格的基本要求。没有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和责任的约束,以及充分的经营决策自,企业就不会主动将自己置身于市场的竞争之中,就不会在市场上趋利避害积极追求自身经济活动效益的最大化,企业就不会有充分的活力。反映在对法律制度的要求上,市场主体必须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保证各种经济组织有资格进入市场并在市场活动中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要有明晰的产权制度和清楚的财产关系,保证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地决定自己在市场上的行为,根据市场需要运用自己的财产,处理自己的财产,行使自己的产权,而不需听命于他人和受他人支配;必须要有明确的收益边界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保证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有自己明确的利益和内在驱动力,并对自己的各种行为负责,使市场主体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约束。另外,必须使所有的市场主体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尽管他们有所有制、经济实力和经济地位的差别,但不应有法律地位的差别,这是市场主体在市场上进行平等竟争的一个重要法律保障。以上这些,是市场经济机制对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要求,这些要求必须反映在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上。
2.关于产权制度方面的立法。建立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的产权制度,是确立和实现市场经济目标的首要条件,也是企业真正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改革开放以前,在理论上我们把单一公有制或单一国有制视为社会主义的标志,实践上过早、过快、过急地推行公有化和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结果我国所建立的产权结构非常单一化,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又把这种单一的产权结构推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为此我们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有着极为深刻的教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的逐步解放,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种单一的产权结构,只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破坏生产力的形成,并且着手从理论上重新认识和在实践中加以改变这种状况,应该说改革开放十多年我们在产权制度问题上的认识和实践都有了巨大的进步,但问题并未有得到根本解决,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差甚远。现行的产权制度仍然阻碍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和改革开放的进行。因此,产权制度成为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探讨的热点,同时因为产权制度牵涉到许多敏感的问题,产权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又成为改革开放中的一个难点。现在我们国家和我们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应该说为产权制度问题的根本解决辅平了道路和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围绕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重新构造我们的产权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制度的首要任务,就是首先要把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所有权改造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家产权。这个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国有企业中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彻底分离,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国家只对原有的那部分生产资料享有所有仅,而对企业用这些生产资料生产的产品则不具有所有权,企业除了依契约上缴国家一定的产权收益外,其余财产则构成法人产权,继而实现国家原始产权和法人产权的分离。这样,法律一方面要界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界限,保证企业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的行使,排除政府部门直接干预,从根本上解决政企不分问题,另一方面,法律要界定国家原始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界限,保证企业拥有更多的权利和更大的活力,使企业成为真正合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在实行股份制的企业中,确立“国家股”,使一部分国家的所有权转变为国家股权,国家股权的行使,应以保证国有财产的最大增殖为首要原则,在一般股份制企业中,国家的控股权不必成为企业经营控制权,以免重蹈国营企业老路,以使股份制企业顺利进入市场。三是实现产权的商品化和市场化。使企业能根据社会需要和市场需要,不断地重新组合资源,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又一要求。实行产权的商品化和市场化,能使资本不断地涌向社会需要的新的产业部门,不断地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协调发展。其次,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就是要实现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单一的所有者及其产权主体难以形成市场经济,它不能使市场机制内生化,从而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经济。
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相互竞争的产权主体,对非公有制产权主体或非纯公有制产权主体,不但政策上鼓励发展,而且给予同公有制产权主体同等的法律地位和保护。以保证多种产权主体在市场上平等竞争。各种产权主体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作用应主要通过市场公平竟争去决定。而不能通过简单的“抑制”与“保护”的方法去调整。凡是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就应该支持、鼓励和保护,这才是对国家、民族和社会主义事业前途真正负责的表现。
3.关于市场秩序方面的立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多元化,企业经营自主化,经济活动市场化,经济关系契约化,宏观调控间接化,这些都是市场机制的法律特征,但仅有这些还不够,要保证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市场秩序必须法制化,市场活动必须规范化,只有如此,才能维护各主体之间平等、互利、自主公平的关系以及合作与竞争的关系。才能使市场经济关系得以实现,才能保证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并使市场活动规范化,应着重抓紧两个方面的立法:一方面是保护和服务市场主体,保证市场经济关系按期实现,保障各个经济活动主体实现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譬如制定统一完善的合同法,使市场主体活动的联结与经济关系的实现提供完善的法律保证,制定统一的融资法,使急需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及时方便地取得资金,使闲散资金得到有效运用,使贷出的资金得到保障;制定统一的证券交易法和票据法。给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创造更好的条件,另一方面是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保障民族长远利益的不受破坏,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竟争,实现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如审计法,会计法、税法,环境保护法,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就业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这两个方面的法律规范,是市场经济对市场挟序提出的内在要求,是市场调节能发挥作用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法律保障。
4.关于宏观调控方面的立法。市场经济的又一个特点就是在市场经济系统中的各个主体以实现自身最大利益的为内在驱动力和追逐目标,并且独立经营、独立决策、独立进入市场,其活动极为分散。因此,在投资方向,生产要素组合、资源配置方面带有很大的自发性和一定的盲目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活力强大,对市场价格的反映灵敏,哪个行业和领域有利可图,就会引起资本向哪个行业和领域的迅速流动和转移,企业就会蜂涌而上,至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比例是否会引起失衡,社会整体利益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社会经济结构是否会受到破坏。市场主体一般是不会考虑的,也不是他们考虑的事情,要求他们考虑这些也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这个任务理所当然应由国家承担。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国家通过对经济的有力宏观调控,以克服市场经济调节所固有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弊端。反映在法律上,这个任务主要是经济法的任务。
市场经济离不开国家宏观调控,这已为世界经济实践所证明,不过市场经济情况下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间接的,主要是运用经济法规、经济杠杆和经济决策。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须如此,我们虽然抛弃了计划经济体制,但我们仍需有计划法,(当然是指导性计划)。从宏观上对国民经济的发展给予指导,相应辅以各种间接调控手段,使指导性计划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制定信贷政策和信贷法、投资政策和投资法,需要制定税收法、财政法、银行法、外贸法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用以引导投资和发展,协调经济发展比例,以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防止经济发展的大波动;用以协调社会各个部分,各种经济主体、各个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使之各得其所,防止两极分化;用以维护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和国家、民族长远利益,保证市场经济功能的实现和市场经济优越性的发挥,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建立民法、经济法新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换好脑筋
市场经济在我国来说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体制和全新的经济运行机制,这种经济体制要求人们必须抛弃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法律观念,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法律观念。这就是要求我们法学工作者和立法工作者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换好脑筋。由于各种原因,“左”的思想和观念束缚了我们几十年,其教训极为深刻,虽经十几年的改革开放,思想观念上的问题远远没有解决。反映在法制建设上,思想上依然很多,按领导意志和红头文件办事的心态和观念依然根深蒂固,等待观望的态度严重存在,依法办事的观念尚未形成,法制建设的标准并未真正确立。这些问题也同样反映在民法经济法学的研究上和民法经济法的立法上。社会的现代化,制度的现代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民法经济法是与市场经济关系最紧密的两个法律部门,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以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民法经济法新制度,首先要求民法经济法学工作者和立法工作者深入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把握市场经济对民法经济法制度的内在要求,其次是解放思想,转换脑筋,实事求是,敢于丢掉旧的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敢闯,敢于按客观规律的要求办事;第三是要确立民法经济法学研究和民法经济法立法的标准,这个标准只能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保障市场经济、社会秩序,有利于维护人民民利和财产权利,有利于强国富民。
2.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立法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但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顺乎历史发展潮流,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和各种客观规律,这样才能代表社会进步力量,代表社会先进阶级,否则,这个统治阶级则是腐配没落的统治阶级。民法经济法是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因此,民法经济法首先应该反映市场经济的规律,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就是反映了市场经济对法律的内在要求。反映了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就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离开经济规律,一味地按照主观意志制定的经济法律,其结果必须是到处碰壁。这就向立法者提出一个严肃的要求:立法不能有任何随意性。市场经济有其固有的规律性,那么作为市场经济规律的民法经济法也有其必然性。从市场经济所具有的一般特征来说,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并不存在根本区别,因此,其一般规律也是相同的。譬如价值规律,市场竞争规律,市场供求规律。优胜劣汰规律,等价交换规律等,都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这些规律对人们行为的内在要求及作用形式都是相同的,因此,建立民法和经济法新制度,其基本的制度是有规律可循的,可能具体的某一方面的细则会出现偏差,可能难以预见,但主要原则、基本框架是有必然性的,这些不能缺乏预见性,不能出现偏差,否则,将会再次贻误我们的事业并带来严重的后果。另外,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市场的统一性。在一个国家内,不允许存在地区分割和封锁,这就是求民法经济法新规范必须具有统一性,只有市场主体进行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统一,才能保证所有市场主体按照统一的行为准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发展竞争,才能使市场主体有市场地位的平等。
3.对资本主义民法经济法制度要敢于大胆移植、借鉴和吸收。
从市场经济本身来讲,其一般特征不存在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本质差别,市场经济就其基本方面,譬如等价交换,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国家间接调控等.具有世界范围的共性;从现代民法经济法及其立法制度来看,出现了许多趋同点,譬如,西方法律中的个人本位正在削弱,社会本位逐步加强,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由否定个人本位逐步发展到适当强调个人本位,都在向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恰当结合的方向发展。又譬如西方国家由放任的自由经济发展到国家对经济生活干预的不断强化,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而又不放松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宏观间接调控,这些做法都是为了既保持企业有足够的活力,又保持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市场经济生活中的技术性规范,更是为了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条件,反映了市场活动的共同规则。这些共向性和共同点,为我国移植资本主义民法经济法制度提供了可能,为借鉴和吸收资本主义的立法经验奠定了基础。这些在相同或相似环境下产生的民法经济法规范,反映了共同的经济活动规律,对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具有直接的适用性,实践也已证明,我国在一些经济特区采用资本主义的许多管理规范取得的成就也是巨大的。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资本主义几百年的发展,不仅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生产力,同时也创造了丰富灿烂的科学文化,对于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一切人类社会文明和有益成果,决不能拒之门外,要大胆引进和吸收。相应地,对于资本主义国家在民法经济法制度上的经验和立法技术,也要大胆引进和吸收,对成熟的行之有效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活动规则和管理制度,要敢于移植。在这个问题上,千万不要以为我们引进移植的是资本主义国家统治者的意志,而应该明确我们引进移植的是反映了客观经济规律要求同时又为资本主义国家统治者所认识,没有任何阶级性的经济活动的共同规则。因此,摆脱不必要的理论纷争,本着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迫切需要,紧紧跟上实践的步伐,着眼于民族前途和经济发展的大业,加快民法经济法新制度的建立,是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一、增强学习意识。加强学习,是提高基层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关键。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新观念、新问题层出不穷,不少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对市场经济知识及其规律知之甚少,出现了“本领恐慌”,对基层干部进行“洗脑”、“换脑”,扩大和更新知识面显得尤为重要。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途径就是要加强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在掌握市场经济一般知识、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规律性。一是培训规模要大。要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县委人才培训学校、县行政学校这个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在三至五年内把全县2487名党政干部,16875名专业技术人员,3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乡土人才普遍轮训一次,大幅度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培训内容要实。要把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作为第一执政能力,把如何科学判断和正确把握经济形势、运用市场的方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等作为基本的培训内容。每个基层干部要通过培训、自学等形式,系统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悉掌握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规律和运作方式,特别要深入调查研究本乡镇本部门经济和市场发育的现状和趋势,选准发展市场经济的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明确主要抓什么,怎么抓,尽快成为领导市场经济的行家里手。三是培训方式要活。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采用启发式、案例分析式、对策研讨式、双向交流式、菜单选课式等方式,增强吸引力和学员的参与程度。要运用课堂讲解、外出参观考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到贫困地区锻炼等方法,增强培训效果。
二、增强政治意识。坚定的政治意识,是基层干部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根本。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根本的是增强发展市场经济的坚定性,牢固树立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思想观念,在紧紧抓住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不动摇的前提下,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办法、新举措和新规律。惟有如此,才能够驾驭市场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局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大局,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持续快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时,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要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防止思想滑坡、信念动摇、世界观蜕变、人生观的扭曲、价值观的失衡,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从而经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风险和考验。
三、增强科学意识。科学意识,就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意识。求真务实,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是提高基层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核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既是一个伟大创举,又是一个全新课题;既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又是有规律可循的。只有掌握规律,尊重规律,运用规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才能牢牢掌握发展的主动权。要善于学习和把握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坚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自觉运用市场经济规则和要求规范经济行为。要善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改革和建设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要针对我县是一个人口大县、移民大县、农业大县、国家重点扶持县的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充分审视县情,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以促民增收为突破口的农业产业化、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的新型工业化、以改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突破口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使县域经济驶入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快车道。在发展过程中,切忌把解放思想视为胡思乱想,把与时俱进视为盲目冒进,不顾客观规律,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盲目追求高指标、高增长和届期政绩。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扎扎实实搞好“五个统筹”。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
房地产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与其他各行各业都存在的十分紧密的联系,因此,为了保证房地产经济以及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就必须要加大对房地产经济的重视程度,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相关的规章制度,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趋势一般与宏观经济增长保持一致,会出现经济波动和不平稳发展,但是在时间角度来看,房地产经济整体上是在向上、向前发展的。
一、影响我国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因素
房地产经济在一般情况下与宏观经增长保持一致,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在平滑发展的基础上出现波动,因此房地产波动就是这种在长期发展趋势之下出现的上下震荡。
1.国民经济波动是影响房地产经济波动的最基本原因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经常会出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与增长与这这种经济增长方式一样,波动形式也基本相同,因为房地产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生产部门,因此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就要与其他生产部门保持一致,在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时候要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持一致,才能够保持相对的平衡,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是影响房地产波动的重要内在原因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房地产经济的波动也受到了房地产市场供给和需求矛盾的影响。根据经济学原理可以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经济周期性的不动产经济波动现象是房地产市场中不动产的供需矛盾造成的,因此房地产市场的供给量和需求量之间的差异是经常出现变化的,也是造成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重要因素。
3.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是影响房地产经济波动的重要原因
众所周知,房地产市场具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将钱投入房地产市获得巨额收益,但是在进行房地产投资时,很容易出现投机性和盲目性的问题,巨额的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必然会造成房地产的价格在一定时间内急速增长,违背市场规律。房地产价格的飞涨会给投资方带来很大的利润空间和投资回报,巨额的利益会带动更多的人投资房地产市场,也会有更加巨额的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造成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量的上升。
二、应对房地产经济波动的有效策略
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波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会波及很多的行业,影响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需要加大举措,采取宏观调控政策对市场进行干预,针对影响房地产经济的因素制定相应的策略,使房地产经济良性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1.针对国民经济波动造成的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应对措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可以采用宏观调控来保持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但是宏观调控要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保持一致,从而从整体上把握整个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态势,保证我国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房地产经济的过度发展,会影响很多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必须要贯彻房地产方针政策的落实与实行,及时采取宏观调控政策,加大力度去除房地产泡沫,消除虚假繁荣。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但是却能够保证房地产经济的长远发展,能够使投资商获得长远利益,也能使房地产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面对房地产经济的过度发展,国家有必要采取紧缩政策,及时解决房地产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限制房地产经济的波动范围,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针对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造成的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应对措施
供求矛盾对房地产经济造成的影响,需要依靠房地产市场的经济运行规律来解决。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应量和需求量很不平衡,因此存在很大的问题,房地产市场短暂的供求平衡之后一般会有很长时间的供求不平衡,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很大的损伤,因此政府要十分重视这个问题,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可以知道,房地产经济要通过必要的供求交替变换来促进自身发展,因此房地产市场中,只要存在商品交换,就必定会出现房地产经济的波动,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必要的调控,并不是要房地产市场保持绝对的供求平衡,而是要确保经济波动处于合理的范围,并且努力缩小这种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幅度,降低经济波动对社会各业以及国民经济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尖锐的供求矛盾,仅仅依靠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并不能够对房地产经济的合理调控,不能保证房地产市场良好的交易环境,这样就会引发房地产市场的危机,必须要依靠强制手段来实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平衡,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3.针对房地产价格变化造成的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应对措施
房地产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房地产经济,房价的变动会引起房地产经济发生波动,因此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时要从长远出发,着眼房地产经济大局,不要过分地在意局部利益或者是短期利益,有效调控房地产经济,但是严格的宏观调控并不是对房地产价格的强制管理,因为强制管理并不能够解决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甚至还会影响房地产经济的良好发展。
三、结语
房地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关系着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因此必须要十分重视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性变化规律,并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房地产业与很多行业都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旦房地产经济出现问题,很多行业都会受到波及,甚至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应对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对策还有待完善,因此必须更加深入了解影响房地产经济的因素,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我国已故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1940年在《政治经济学在中国》一文中首次提出了“中国经济学”这个术语,并根据这一思想写出了《中国经济原论》(后修订本改名《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研究》)。应当说,无论是从提出“中国经济学”的初衷,还是从《中国经济原论》的思想,或是从经济学本身的学科性质来看,探讨中国经济问题的“中国经济学”,都具有特定的固有涵义。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开展相关讨论以来的有关文献看,关于“中国经济学”有两种对立的看法,否认“中国经济学”的存在为“少数派”;主张建立“中国经济学”的是“多数派”。赞成建立“中国经济学”的“多数派”,相同点是都主张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出发进行基本理论的创新,实现经济学的中国化或本土化;不同点是对“中国经济学”的具体理解,有“窄派”和“宽派”两种观点。以刘诗白、洪银兴为代表的“窄派”认为,“中国经济学”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以于光远、谷书堂为代表的“宽派”则认为,“中国经济学”是研究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所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
中国现阶段,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究竟有没有以及需不需要“中国经济学”呢?事物具有个性。每个国家的经济问题,都具有不同于其它国家的差异性。“任何一个社会,它的自然条件,从而它的历史条件不能与其他社会恰好一致。”但并不是存在差异就需要建立国别经济学。王亚南认为发达的法国、德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虽然经济发展有一定特殊性,也有在理论上总结的必要,“但从整个经济学的世界性一般性上讲,它们却格外显得破碎支离,从而,把它们在对英国经济理论的对立意义上,冠以国别的,或有‘德国的’,‘奥国的’,‘美国的’形容词,那不但对其现实的一般妥当性,无何等益助,且反而表现那都不过是资本制经济在它各发展阶段,在个别国家特殊条件下的有局限性的意见而已。王亚南进一步指出,只有一国的经济形态在质上具有特殊的规定性,只研究一般的共同的规律难以深入地把握问题的实质时,国别的经济研究才能形成独立的经济学。
中国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任何国家市场经济建设的条件、过程、目的等,在本质上都是不同的。特殊性之一,中国的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历史文化、自然环境、资源状况等客观情况,与其它国家有根本性的区别;特殊性之二,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既要破除计划经济又要建立市场经济,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特殊性之三,虽然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也已有10余年,但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还相当低,发展也极不平衡;特殊性之四,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是公有制占主导的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利益分配方式、宏观调控方式等,与世界上任何国家相比都是特质的。
因此,中国目前需要且应当建立“以中国人的资格来研究”,其例解,其引证,尽可能把中国经济实况作为材料”,“特别有利于中国人阅读,特别引起中国人的兴趣,特别能指出中国社会经济改造途径”的“中国经济学”。经济学界“少数派”否认“中国经济学”的存在,是不准确的和缺乏根据的。
事物又有共性。“中国经济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论经济学。王亚南指出:“经济学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科学。科学上研究的诸般法则,都是有一般性的,比如经济学中的价值法则,利润法则,工资法则,乃是从现代商品货币经济关系中发现出来,无论哪一个国家,只要它的商品货币关系确立起来,它就必然会有那种价值法则,利润法则,工资法则等在其中发生作用,而由这诸般法则综合起来构成的经济学,也就可以看作是这个国家的商品货币经济关系的‘说明书’。”因而“经济学在当作科学的限内,不允许带上‘国别’的帽子,来破坏它的一般性。正犹如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等等,不允许带上英国,美国,法国或德国的帽子一样。”
事实上,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抽象意义上说,商品的内在矛盾和企业的性质是相同的,商品经济规律也是相同的,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只能是一套而不能是多套。即使是生产关系,本质上说也都是经济利益关系,同样有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广义政治经济学。经济学作为研究生产一般和生产关系一般的科学,不论在哪个国家、在什么背景下研究,基本的原理和结论都应当是相同的或相近的,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作为科学的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属于全人类,各国都能相互理解和交流,都能共同探讨和应用。
王亚南强调指出:“在理论上,经济学在各国尽管只有一个,而在应用上,经济学对于任何国家却都是不一样。”只是为了科学的慎重起见,才没有使用“中国经济学”的名称的《中国经济原论》,就是这种思想的具体实践和真实写照。中国今天要建立的“中国经济学”,也是运用世界性的经济学一般原理,包括应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中国学者的理论经济学创新,来研究中国特定经济问题的经济学。
这种特定的“中国经济学”,具有固有的明确涵义。“中国经济学”需要有理论经济学的内容作基础,但根本任务不是理论经济学创新,而是应用理论经济学来分析特定经济问题,“在整个世界经济中来考察中国经济,并在整个中国经济中来分析各部门或各种形态的经济。”研究的主体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的范围是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全过程,研究的对象是中国过渡时期的特质经济问题,研究的目的是总结和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因此,科学的“中国经济学”,并不是在基本经济理论创新使经济学中国化或本土化的基础上,“宽派”所认为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或“窄派”所认为的社会主义所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
正确理解和定位“中国经济学”,树立“中国经济学”的科学发展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否认“中国经济学”的存在,不利于科学地研究和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特殊规律,也不利于通过有关理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还不利于中国政府制定切合实际的宏观经济政策。
认为“中国经济学”是先进行基本经济理论创新使经济学中国化或本土化,然后再建立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或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者然后再来建立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总体,既不利于理论经济学的创新,也不利于中国特定经济问题的研究。
经济学讲分工,研究经济理论也需要分工。把特定的“中国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的创新混同一起,对于“中国经济学”的研究来说,容易导致主题不明确,影响问题的深入探讨;对于理论经济学的研究而言,则易于限制视野,阻碍基本经济理论的创新。
中国的特定经济问题中,也包含着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因此在进行“中国经济学”研究时,可能会引发理论经济学的创新,并且这一创新还可能用来分析中国现实经济问题,但这一创新本身不属于“中国经济学”的范畴。从中国现实市场经济问题出发,进行理论经济学创新,与从中国特定的经济问题出发,进行“中国经济学”研究,根本的区别在于视角和目的的不同。“中国经济学”研究的视角和目的,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规律,理论经济学则是一般性的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
“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就要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这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
一、尊重客观规律,坚持按规律办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必须加强对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认识,正确认识和处理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之间的关系。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自身的客观规律,这主要是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现代市场机制主要包括价格机制、利益驱动机制、信息机制、竞争和合作机制等。过去,人们往往比较重视价格机制、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但随着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形成一种力量、功能,改变着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和相互关系,改变着整个经济系统的内在结构和运行过程,因此应该提高对信息机制和合作竞争机制的认识。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这一时期的市场经济具有某些特殊的规律性,它既不是计划经济的规律,也不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如果我们缺乏对这样的市场经济特殊性的认识,就会影响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不能很好地使经济体系走出既不是计划经济规律,也不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局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构成了整个市场运行机制的主要内容。然而,人在市场经济过程中发挥作用也是有规律的,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党员领导干部在领导经济工作中,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随意改变经济过程,而应使各方面的决策符合客观规律。具体来说,应当把握好这样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人的经济行为的规律,包括企业家和管理者阶层行为的规律、一般的劳动者与消费者行为的规律、政府宏观调控的规律等。第二,自然环境与经济增长相互关系的规律。第三,自然资源和其他各种资源在产生经济效益时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客观规律。第四,经济活动的时间关系与空间、区域关系方面的规律。党员领导干部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本质是提高执政能力、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使宏观调控所采用的政策、手段、经济杠杆等符合经济行为的规律、符合企业行为的规律、符合一般劳动者与消费者行为的规律、符合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规律。
二、协调配套,强化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由一系列具体制度组成的,并且还有与之相配套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经济和社会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社会经济成分、经济组织、资源整合和企业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阶层结构、利益关系等都出现了多样化的格局,在收入分配、工作和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秩序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与制度设计缺位,制度创新不够有很大的关系。比如,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再分配的手段和调节功能不足,对困难群众有效保护的利益补偿机制和调节机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因此,在分配制度方面要研究和调整不同阶层利益结构,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遏制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加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对口帮扶的力度,建立地区利益受损的补偿机制;理顺收入分配秩序,对资源占有和垄断行业的收入要进行调节;制定确保《劳动法》实施的法律法规。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之一,它所解决的是社会资源合理用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以及保障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加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各种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努力做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的工作,并合理确定保障的水平,以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三、调整利益关系,实现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基本经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和文化生活需要,实现人民生活富裕安康。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各种市场主体都有自己的具体发展目标,如企业的目标是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使其自身得到发展,我们不能要求企业对全社会的利益和利益关系直接负责。但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制定各种方针政策和领导经济工作时,要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和制度设计,使各种市场经济主体提高只有扩大社会整体的利益才能更快地发展自身利益的认识。市场经济本身不具有自动调节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功能,也不具有调节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功能,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必须着力解决好这些相关问题:一是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竞争行为;二是调节垄断行业和垄断行为造成的利益不合理分配;三是对市场秩序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整顿;四是制定好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政策。四、掌握科学方法,运用经济手段提高执政能力。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十分注意和培养具有优良传统的工作方法。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注意发挥我们党具有优良传统的工作作风和方法,并且还要不断创新领导方法、管理方法和宏观调控方法。目前,国际上许多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已摸索和总结出一系列好的管理和调控方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学习、借鉴和掌握国际上的各种先进管理方法,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社会发展的规律,来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建设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其间所遇到的艰难是难以想像的。这一伟大的历史性命题,不是也不可能是对哪个或哪几个思想者、理论家个人智慧的挑战,而是也必然是对我们整个民族智慧的考验。因而便要求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经济建设的实际工作者,都需从零开始,面对博大的实践导师,以各自可能和需要的方式,认真学习和探索市场经济尤其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市场经济的知识和要义。
从书本或外国的历史中学习固然极为重要,但毕竟有局限。因此,真正的学习只有投身于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这种学习不允许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的一般知识的灌输,最重要的是要在市场经济的大学校中,真正为那些愿意、肯于、善于投入市场经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自己,掌握市场竞争规律,具备市场经济知识和竞争才干的人提供机会。我们的事业不仅需要一般地学习市场经济知识,而且更为需要实践市场经济,使干市场经济的各方面的人才有机会更迅速更全面更有效地进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各级经济管理职能及决策部门。现在,我们还有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缺少市场经济的知识,连现代企业制度是怎么回事、汇率并轨有何含义都不清楚。这样的干部是不可能领导群众建设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反,还有可能会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样变形。
“政治路线决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是我们党的一条基本经验。推出具有市场经济生活才干的青年俊杰,并重用他们,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路线得以长期坚持的重要保证。为此,必须明确以下几方面的认识:
首先,必须大力推出愿意接受市场经济知识并肯于投入市场经济建设的实干家。那些在观念上和思想方法上根本排斥市场经济且又不愿转变者,在建设市场经济的今天,不应也不能对他们加以重用。
其次,起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才,不能也不应搞家长式的圈定,而应只能是通过市场竞争。社会的责任则在于为这些人才提供公平的、机会均等的竞争可能。市场经济是机会均等的法权式的竞争经济,建设市场经济、组织市场经济、领导市场经济的人才首先应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企业家的选择应当如此,而不能是行政性的简单任命,使其摇身一变就从别的什么身分成了企业家;党政领导者的选择也当如此,绝不能以不懂市场经济、经不住市场经济规律检验其政绩的人充斥其间。
其三,起用市场经济建设人才,不仅要大胆使用,而且一定要重用。也就是说,起用市场经济实干人才,必须充分信任他们,用而不疑。因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实践人才,是首先取得了市场竞争的信任的,社会各个方面对其在原则上便不应不信任。
一、加快体育产业化是改革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形势下,各行各业都在进行改革,在改革中求生存、求发展,因为不进行改革,仍以老办法、旧模式办事业是不适应改革和市场经济需要的。体育事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需要新鲜血液的不断深入而这些血液的来源就是体育经济的发展,大家都会由衷的赞叹,美国NBA商业运作的魅力,在那里我们不仅仅限于对篮球技艺的欣赏,更多的是要关注巨大的运作系统的支持,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他已成为一个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标尺。因此,体育事业也必须打破那种纯公益事业的旧模式,以适应新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活力和后劲。
作为精神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工作,既要在新的形势下抓好繁荣,又要抓好自身管理,更重要的还是要看准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前途,这就是运用市场机制,大胆改革,勇于探索。采取措施,为自己加油,以增强对体育市场经济的影响。
二、公众需要是对体育事业走向产业化的推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较之过去有了极大的提高,对生活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老百姓由过去体育活动内容仅为看比赛、跑步,发展到打保龄球、网球、游泳、射击等。这就要求体育部门加大对体育设施的投入,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体育管理部门光靠政府财政拨款来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下决心将庞大的体育机器推向产业化,走向体养全的道路。
三、加快体育产业化可以增强体育自身的造血功能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不仅是文明的发达,更是物质强大的体现。一个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营造出一个文明的环境,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本地区的经济增添活力。
已有事实证明,产业化成功的国家,体育发达程度也较高,如意大利是世界上足球运动最为普及的国家之一,俱乐部整体水平堪称世界最高,拥有众多的球星和全世界各地的球迷。更值得一提的是意大利已经把足球变成一项巨大的商业经济,其丰厚的待遇不仅留住了本土球员还吸引了很多外国优秀球员。
关键词: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反思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3)15-0067
纵观近几年高考试题,考查的重点都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高三各科复习都实行分轮复习,无论是三轮还是两轮复习,其中第一轮复习都是紧扣课本,是夯实基础阶段。如果这一阶段复习效果不好,基础不够扎实,很难在后面的复习中实现成绩的提高。因此,高三第一轮复习非常重要。笔者现就高三文综政治一轮复习谈一点自己的做法:
一、抓教材,紧扣基础知识
从近几年的高考试题看,无论是材料新颖的选择题,还是关注现实生活的富有创意的主观题,稍加分析,其答案绝大部分就在教材中,就在大家所学过的基础知识中。学生们丢分的原因,尤其是选择题的失分,往往是基本概念不清、基础知识不扎实、基本技能不熟练造成的。因此,在政治总复习中,首要的一条就是夯实基础,熟练掌握高中阶段政治学科三个模块(经济学、哲学、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力求做到“烂熟于心”,犹如电脑一般,鼠标一点,“记”上心来。要达到这一点,就要在复习的时候指导学生细看教材,在充分理解概念、范畴、原理的基础上去强化记忆,而且要学会同遗忘作斗争,运用心理学规律来巩固和加强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要适当增加看教材的遍数。对于自觉性不高的学生,教师的监督也很重要,在每节课前可以用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对上一节所复习内容抽查学生掌握的情况。
二、列提纲,构建知识框架
高三学生对知识的整体已有了解,但由于知识点的孤立记忆及遗忘,学生未能形成一定的体系。所以,在复习过程中,既要从微观上把握每个知识点,又要从宏观上把握教材知识体系。这就需要让学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弄清知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构建知识框架。构建知识框架包括两部分:首先,在每复习完一节一课后,及时让学生对本节本课知识进行归纳,列出提纲,以主干知识为基础,把书本的知识结构建立起来,做到内容简略、线条清楚,这就是把书读“薄”,然后根据提纲再把知识补充完整,也就是把书再读“厚”。这样就会提起一条线,放开一大片,有利于全面的系统的掌握知识。其次,打破教材章节束缚,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对教材知识进行组合。高中政治教材是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编写的。一般说来,是先普遍后特殊、先具体后概括、先国内后国际。这些排列方法,利于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教材。因此,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将知识点归类,理清教材的逻辑关系,以便学生对知识的整体把握。比如经济常识,它的主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教材首先从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讲起,第一课讲了商品经济的一般知识,第二课讲了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这两课都讲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从第二课开始,引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分配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结合到一起,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般与特殊的结合,“一般”就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即价值规律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及不足,都是价值规律起作用的表现和结果;“特殊”是指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包括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必然产生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两者的结合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教材余下的部分实际上就是按照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展开的。通过知识框架的建立,增强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讲热点,提高运用能力
高考是为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所以它既要体现国家意志,又要符合国家素质教育的改革方向。对于考生来说,既要灵活掌握所学基础知识,又要关心时政,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对国际国内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环保等热点问题,既要熟悉掌握其时代背景、发展过程,引发的事件、导致的后果,又要联系所学学科知识,宏观把握,微观切入,多角度思考。社会热点问题一直是这几年高考的一个重点,如2008年的高考政治题中就涉及有民族问题,雪灾和地震等一系列社会热点。同时,单纯的复习教材知识学生会认为很枯燥,而在复习过程中适时地结合热会热点问题进行复习则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在进行经济常识复习时,结合当前的金融危机让学生分析经济全球化的利与弊;结合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析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结合十七三中全会有关内容,分析当前我国重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这样既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也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热点包括及时热点和长期热点,对于像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长期热点,可在复习时联系课本知识进行分析。即在复习过程中,教师要将重大热点、焦点问题和新鲜材料及时引进课堂,引导学生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地联系实际,以不断提高适应高考的能力。
四、做练习,巩固复习效果
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发展,在一个广阔的背景下为法制奠定了经济基础。在量的方面,市场经济扩大了法律的作用范围。随着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发展,商品交换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频度越来越高,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由于市场经济条件的变换以及交换过程中的纠纷已经超出了血亲、宗族和行政权力调整的范围,就需要有专门的权威机关大量地制定和适用法律。随着新的生产部门和行业的出现,新的交换市场应运而生,市场体系日趋复杂化和专门化,使社会对法律的要求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推动了民商法和一系列法律部门的兴起和发展。
在质的方面,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与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有着根本的区别,与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相比,市场经济在法律上表现出来的独特之处,主要不在于它有更多的法律,而在于这些法律体现了不同的原则、精神和程序。例如,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要求经济主体合法经营,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合法经营意味着它对行政权力的绝对无条件的服从。法律的任务就在于用强制力将经济主体限制于行政权力的直接控制之下,因此,计划经济的法律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的命令法体系。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合法经营首先在于经济主体具有法定的、任何行政权力都不得侵犯的独立权利。法律为经济主体的合法经营留下了广阔的可以选择的自由空间。因此,市场经济的法律是以经济主体的权利为核心的选择法体系。
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下,要使经济生活正常化,就要有一定的经济秩序。计划经济的经济秩序是和行政秩序同一的。可以说,计划经济实质上是行政经济。而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它的经济秩序是通过法制来形成和维持的,或者说,是一种法律秩序。现代市场经济并不是单纯的自由竞争,而是一个有序化、制度化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市场经济就是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但是市场只有具备合理而完备的法律前提,才能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所说:没有合适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或者说,法制是市场经济的法律特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具体表现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政府行为等方面都以法律的形式来全面规范,即一切经济活动法制化。
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这是因为:
(一)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这就要求用法律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明确产权,充分尊重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及其意志自由,同时,规定市场主体行使权力的方法、原则和保障权利的程序。如果没有法制,市场主体的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市场经济也就是一句空话。
(二)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的基础在于市场,而市场交换或市场经济的具体运作,主要是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经过自由,平等的协商所订立的契约来进行的。契约是市场的法律原型,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契约成为经济交往的主要形式,通过契约的形式来建立经济关系和实现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的最本质的区别。离开了契约这种法律形式,市场经济就寸步难行。而契约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必须以法律对契约原则、方式和结果的确认与保护为前提。
(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命脉,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这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之一。但竞争必须是公平、合法的竞争,否则市场机制就可能失灵或扭曲。因为在竞争过程中,有些竞争者为了贪图利益不惜冒最大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如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盗取别人商业秘密等,这就必然妨碍市场竞争的正常进行。如同球赛一样。球员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比赛,没有规则,比赛就无法进行。因此,必要的法律是维护正当竞争的保障。
(四)市场经济是主体地位平等的经济。与计划经济不同,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是通过契约发生关系的,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因此,必须通过法律确认所有人的平等地位,至少在形式上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如果没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就失去了前提和保障。
(五)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它一方面要求统一开放的国内市场体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场国际化。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必须有统一的调整手段和相应的规则。要使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就必须按照现代法制的要求,加入国际经济法律体系。
三、法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一)引导作用。法律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决定的。客观地认识这些规律,真实地反映这些规律,并通过对市场的引导使之符合这些规律的要求,这就是法律的根本任务。市场经济经历着复杂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过程,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互动过程。为了使密集的、复杂的且随机性很大的社会互动井然有序,必须运用法律对人的活动进行引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搞市场经济既要借鉴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经验,又要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并使之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这就必须借助法律的引导。必须明确的是:现代市场经济覆盖面越来越大,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市场体系规模,都是复杂而庞大的,再也不能按近代市场经济那样单纯依靠私人自治或意思自治而自发运行与发展,必须实行高层次宏观调控,并使这种调控的形式多样化、精密化,并以引导为主要形式。
(二)促进作用。法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促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直接促进作用。有些直接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经济法以及经济行政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等,不仅促使市场按照法律所确认的原则深入发展,而且为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扫除障碍与创造条件。任何一项直接调整市场关系的法律,只要它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和反映市场规律的,就定能促使市场经济的发展。
2、间接促进作用。这主要是指那些以调整政治关系、管理关系、家庭关系为主的一些法律。如刑法、诉讼法、家庭婚姻法等等,虽然它们不直接或多数不直接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各种行为,但由于通过对各种政治关系、管理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调整,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从而调动人们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积极性。
(三)保障作用。法律以其特有的属性国家强制性和规范性,在保障经济顺利发展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这种保障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利益保障。市场经济关系的各种行为,大都为了实现一定的物质利益并体现为一种权利。法律通过及时制止、制裁那些侵犯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来保障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这种体制尚未完全确立和不尽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犯罪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本文着重从四个方面论述经济犯罪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一、经济犯罪及其特征。1、经济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经济和犯罪这两个概念的相加与组合。经济犯罪指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让利法规定为犯罪,并且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2、特征:(1)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2)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3)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或者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4)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二、市场经济及其法制特征。特征:(1)是权利经济。(2)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3)是契约经济。(4)是竞争经济。(5)是法制经济。三、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1、侵犯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2、扰乱市场竞争的有序、正常运行。3、妨碍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4、破坏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四、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途径。1、严格执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根本保证。2、完善刑事立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基本前提。3、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养活经济犯罪,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经济犯罪、市场经济、法制、刑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空前活跃。但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各种原因,也由于商品经济本身的各种负面效应,经济领域的犯罪现象也不断出现,这极大的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直接或间接的引发了很多经济犯罪,严重的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何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经济犯罪也因此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这种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确立或不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犯罪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思考探索经济犯罪,市场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作为一名法学本科生,对于正确地理解和把握刑法的有关规定,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经济犯罪及其特征和特点
绝大多数的犯罪行为,归根到底都与经济有关,但是人们通常并不把这些犯罪都称之为经济犯罪。一般情况下,人们只是把某些与经济活动有关联和具有财产内容的犯罪行为称之为经济犯罪。从严格意义上讲,经济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经济和犯罪这两个概念的相加与组合,是在犯罪这一整体范畴中从经济这一角度或者层面对犯罪中部分范围的界定。而犯罪一般被认为是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中的“经济”一词本身是一个多义词,在这里应该理解为,经济活动或者财产。因此经济犯罪就应该定义为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并且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可见看出经济犯罪的这一定义,3、具有以下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行为。只有这样的行为才可能是经济犯罪,没有这一特征的犯罪,只能是其它犯罪;二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经济犯罪直接危害着社会经济秩序和其它秩序,并且这种危害性达到了一定程度,否则不是经济犯罪;三是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或者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这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所决定了的,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为犯罪,只有被规定为犯罪的才可能是经济犯罪;四是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然要受到刑罚的处罚。这四层涵义密切相联,共成一体,构成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经济犯罪与其它犯罪的最大的区别是经济犯罪的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这一区别也是经济犯罪的独有特征。另外,我们从经济犯罪的这一特征入手,可以将经济犯罪分为两个类别,一是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经济犯罪,它直接破坏着经济秩序,可称之为经济活动犯罪;另一类是具有财产内容的犯罪,它破坏着经济秩序,同时也破坏着其它秩序,比如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可称之为财产犯罪。
经济犯罪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犯罪浮动呈现上升趋势,有其以下特点:1、经济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犯罪金额越来越大。近年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大案要案不断出现,犯罪金额在几十万元以上,甚至数百、上千万元的大案时有发生。2、职务经济犯罪以及非职务人员与经济领域工作人员相勾结的共同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分子利用从事政府的公务或在经济领域工作的职务之便实施经济犯罪,其犯罪手段具有相当隐藏性,社会危害也较其他犯罪更为严重。3、单位犯罪已成为当前经济犯罪的显著特征。这类犯罪后果严重,查处十分困难,经济犯法案范围的加大,犯罪主体身份的复杂化,犯罪手段的智能化、隐藏性等特点,导致了司法机关对经济犯罪的查处阻碍重重,十分艰难。
二、市场经济及其法制特征
党的十四大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创始,应该是党的的召开。市场经济起源于商品经济,但又不同于商品经济。一般地讲,商品经济相对于自然经济而言,而市场经济则是相对于计划经济来说的。商品经济是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有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之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具有普遍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以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它是商品经济市场化、社会化和制度化,或者说它是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优胜劣汰规律得到充分的反映和体现;主体平等,交换自由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则。利益驱动市场的运行,竞争①决定着资源的配置,市场价格连接着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些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则。市场经济经历了近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两个阶段。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无论是市场机制或是国家的宏观调控,都达到更高的层次。因而要有良好的公共权力体系予以间接干预,就是说要由过去“看不见的手”过渡到现在“看得见的手”。而间接干预的最佳形式和最基本、最主要形式,就是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法律。从西方法制史上可以看出,法律产生于商品交换,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市场经济的发达而兴旺。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发展,它吸收现代市场经济的精华,并把它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它同其它现代市场经济一样,实质上法制经济,这是因为:1、市场经济是权利经济。既要求法律确认权利,保障权利,以要求法律规定权利主体的资格和范围;更要求法律规定人们行使权力的方法、原则和保障权利的程序。2、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无论是公有制企业或是私有制企业,无论是合资企业还是独资企业,有享有独立的产权,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独立的经济意志,并享有按照自身利益,根据市场供求作出生产和经营的决策权,同时,对经营结果承担风险和责任。那么,怎样来维护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主体的独立产权,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独立的经济意志呢?只有法律才能担当起这种职责。3、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切交换活动乃至分配活动,几乎都是通过契约来实现的。契约本身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也需法律确认和保障。4、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有市场经济就有竞争,有竞争就要有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的规则,并由它来规范各种交换和竞争行为。这些规则就是法律。5、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市场经济作为发达商品经济的实现形式,必然要求开放方式,而且开放的范围和规模将会越来越大。市场经济反对地区分割和部门封锁,一方面要求产品和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通,另一方面要求基本政令统一。因此要求加强涉外经济立法。6、市场经济是主体地位平等意志自由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入市场的主体无论规模大小,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同时都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在等价基础上进行交换,即不能原价收购,也不能联手抬价,更不能垄断价格。此外,市场主体可以自愿选择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不能强买强卖,更不允许欺行霸市。为确保这种地位平等和意志自由,就必须有法律。从以上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市场经济的法制特征。但是,既便确立了完备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宜的法律,仍会出现不遵守法律即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严重的违反这些法律的行为就是经济犯罪行为。
三、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
按照我们对经济犯罪所概括的定义,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了经济犯罪,主要是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其中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和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和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所有构成这些犯罪的行为,说到底,对市场经济都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只不过,有的犯罪行为直接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有的间接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经济犯罪对其危害,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不仅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而且侵害了生产、销售合格商品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金融诈骗罪同时侵害着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金融机构和提供资金的公众的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罪规定了侵犯他人依法持有的商标权②、专利权③、著作权④和其它相关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罪,则是规定了侵犯公司财产的犯罪构成。所有的这几类犯罪都使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不同环节受到了这些经济犯罪行为的不同方式的侵害。2、扰乱市场竞争的有序、正常运行。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八节规定了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些犯罪是直接地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构成这些犯罪的行为严重扰乱着市场竞争的有序、正常运行。另外,走私罪作为一类犯罪,其所走私货物进入市场后,势必会扰乱市场的正常运作,甚至还会给市场经济带来较长时期的负面影响。3、妨碍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规定了一系列妨害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的犯罪,这些犯罪都直接地妨害了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管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规定了一系列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金融管理,从根本上来说,是国家从人民币总量、利息角度调控市场经济的有效措施。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当然妨碍着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税收征管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保障,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措施。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行为同样地妨害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4、破坏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我国刑法专章规定了贪污贿赂罪,其中规定了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十二种犯罪。这些犯罪不一定直接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但是它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以上概括的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是从一个角度或者一个层面来讲的,事实上一个或者一类经济犯罪行为对市场经济危害往往是多方面的。我们看到了对市场经济的危害,就必须运用刑罚对经济犯罪给予惩治。
四、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途径
既然经济犯罪经济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如何抑制这种危害,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我国刑法对如何惩治经济犯罪,规定了相应的刑罚,但是这并不是说,有了规定就能够自动适用或者是很准确地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款,或者是说,一个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怎样才能够减少、缩小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呢?我们认为有以下途径:1、严格执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根本保证。徒法不足以自治,只有把刑法有关规定贯彻至刑事司法实践中,刑法才能够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才能够有效地惩治和打击经济犯罪,从而起到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效力。而且,要使刑法的效力得到不偏不倚的结果,发须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包括两个层面的涵义:一是严格执行刑法。在对经济犯罪进行惩罚时,司法机关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把握刑法中关于犯罪和刑罚的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二是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刑事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保证刑法顺利、正确适用的程序保障。通过严格执法使经济犯罪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与此同时,通过刑罚的威慑作用,使一些经济犯罪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扼止,从而进一步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2、完善刑事立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基本前提。经济犯罪的本质属性是其对市场经济的严重危害性,从严格意义来说,只要是对市场经济造成一定程度危害的行为都应该是经济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应用,一些即便对市场经济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刑法却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仍然不能认为是犯罪。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不难找出,在实践中尽管比较少见,但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再者,原本规定的犯罪及其处罚,也可能随着时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我国现行刑法的几次修正和司法解释都说明了这一情况。因此要从立法的层面或者高度来看待如何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关注立法现状,从司法实践中发现问题,进而从立法上解决那些无从依法或者适法不宜的情形。同时还要从立法机关监督司法过程的角度完善法制监督体制,作到反馈迅速、效果明显,从而达到有效地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3、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减少经济犯罪,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有效途径。就我国现阶段经济犯罪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经济犯罪的发生,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更与本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关,也与其周围的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无关系。因此,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从而减少经济犯罪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有效途径。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最基本的就是法制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或者说一个人去考虑和处理问题时,是否把“法”放在第一位。法律意识的强弱对于法律的实施具有极大影响。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公民或者参与经济活动的公民其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其对所从事使经济活动方式的选择,从而影响至其行为是否发展为经济犯罪最终可能造成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法律意识的增强需要从法制的宣传教育的层面来着手。除了通过普法教育的形式外,还要通过其它方式,特别是严格执法的实践。严格执法、实践能够使周围的人接受实实在在的法制教育,使得人们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从而能够预防、避免、减少经济犯罪,最终对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起到应有的作用。
文中注释
①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取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其他竞争者为对手而从事的交易。
②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原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③专利权:原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享有的独占权
④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后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参考文献
1、《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王亚洲,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出版时间:1999年9月1。
2、《法理学》朱风琴,晓天主编,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出版时间:2002年元月第二版。
3、《朱律师讲经济犯罪》朱永平,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1日。
【关键词】市场经济 档案意识 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在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同时,也在实现自身发展和进步。当前,我国档案工作在适宜市场经济规律的过程中,档案工作人员正在积极有效地寻找相吻合的衔接点,以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与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体制相融合,不断为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一、市场经济环境为档案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最为重要的作用。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使国家经济活动遵循市场价值规律的实现要求,运用各种市场手段来促进全社会生产的自动调节。正是基于此点,我们说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档案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给档案工作面临了许多新的挑战。因此,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当前形势,积极大胆探索,才能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过程中实现档案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为市场经济服务是我国档案工作的必然选择
现阶段,档案工作不仅是适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产生的,更是我国档案工作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紧密抓住档案工作为市场经济服务这一重要主题,为我国各项社会事业和工作服务。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我国档案事业与以往的档案工作基本上相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区别就是服务的对象、内容以及服务重点有所不同。比如说,计划经济时期,那么我国档案工作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现阶段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档案工作将是为全新的市场经济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在各个方面,特别是开发利用方面,跟上时代的步伐,积极投身于当前经济建设的大潮中去,努力为取得新的发展做出贡献。所以,当前我们必须把档案工作视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体系中的一环,才能不断地跟上新时代的主旋律而不落后,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地繁荣发展。
三、市场经济背景下档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
要不断地开发和利用最新的科技、经济档案信息资源,这是我们不落后于时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改革和发展现有的档案工作,形成新的档案服务理念和模式,唯有如此才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选择之路。下面主要从三个方面重点阐述一下我国档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
首先,我们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努力把握市场经济与档案工作者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知道,档案工作与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具有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关系。因为,档案工作是在这个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实施的,这个环境一般是由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小环境主要组成的。对此我们主要应该认识到档案工作对市场经济环境的适应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需要我们的长久努力和奋斗。另外,我们还要认识到新的体制将会给档案工作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但是这是一个体制发生变化或者转轨过程中必要的损失,是正常的,而且仅是暂时的。这就需要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不断地深化档案工作的各项改革,以此来弱化各种消极因素。其次,我们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积极有效地对档案工作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在当前我国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既要将市场机制合理引导进入档案事业中去,同时也要在宏观上对其进行调控和指导,以使我国档案事业有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及时对现行的市场运行偏差进行纠正。在宏观调控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档案工作的层次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在保证档案层次结构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我国档案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实现档案事业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此过程中,我们还要重视和加强档案工作的相关立法实践,做到有法制档、依法治档和违法必究等工作。因为建立健全法制,以此指导我国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是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沿着正确轨道发展的重要法制保证。最后,我们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相关档案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我们知道,档案工作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具有一定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并非自然而然产生的,而依靠其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运行机制来实现其运转的。因此,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相关档案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和相关制度建设对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现有的档案服务运行机制主要是分析市场经济对档案工作的各种需求的性质,并作出科学和合理的价值选择。正是出于以上考虑,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服务运行机制就觉得非常有必要。另外,建立一套强有力的,并且思想一致,锐意改革进取的领导班子对于发展和改革我国现有档案工作的整体思路也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要得到一份优质的档案信息,这也要求形成这样的领导班子,这是保证他们正确实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总之,当前我国档案工作是为市场经济服务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及时大力研究和深入探讨这个课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我们必须找准方向、拓展新路、优化自身配置、参与社会竞争和努力全面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潜在功能,以全新的发展势态迈向新时期。
参考文献
[1]李卓.强化创新意识是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哈尔滨:黑龙江史志,2010(10).
[2]邓碧芳.浅谈茂名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现状和对策.广州:南方论刊,2010(9).
我国已故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1940年在《政治经济学在中国》一文中首次提出了“中国经济学”这个术语,并根据这一思想写出了《中国经济原论》(后修订本改名《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研究》)。应当说,无论是从提出“中国经济学”的初衷,还是从《中国经济原论》的思想,或是从经济学本身的学科性质来看,探讨中国经济问题的“中国经济学”,都具有特定的固有涵义。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开展相关讨论以来的有关文献看,关于“中国经济学”有两种对立的看法,否认“中国经济学”的存在为“少数派”;主张建立“中国经济学”的是“多数派”。赞成建立“中国经济学”的“多数派”,相同点是都主张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出发进行基本理论的创新,实现经济学的中国化或本土化;不同点是对“中国经济学”的具体理解,有“窄派”和“宽派”两种观点。以刘诗白、洪银兴为代表的“窄派”认为,“中国经济学”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以于光远、谷书堂为代表的“宽派”则认为,“中国经济学”是研究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所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
中国现阶段,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究竟有没有以及需不需要“中国经济学”呢?
事物具有个性。每个国家的经济问题,都具有不同于其它国家的差异性。“任何一个社会,它的自然条件,从而它的历史条件,不能与其他社会恰好一致。”但并不是存在差异就需要建立国别经济学。王亚南认为,发达的法国、德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虽然经济发展有一定特殊性,也有在理论上总结的必要,“但从整个经济学的世界性一般性上讲,它们却格外显得破碎支离,从而,把它们在对英国经济理论的对立意义上,冠以国别的,或有‘德国的’,‘奥国的’,‘美国的’形容词,那不但对其现实的一般妥当性,无何等益助,且反而表现那都不过是资本制经济在它各发展阶段,在个别国家特殊条件下的有局限性的意见而已。”王亚南进一步指出,只有一国的经济形态在质上具有特殊的规定性,只研究一般的共同的规律难以深入地把握问题的实质时,国别的经济研究才能形成独立的经济学。
中国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任何国家市场经济建设的条件、过程、目的等,在本质上都是不同的。特殊性之一,中国的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历史文化、自然环境、资源状况等客观情况,与其它国家有根本性的区别;特殊性之二,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既要破除计划经济又要建立市场经济,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特殊性之三,虽然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也已有10余年,但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还相当低,发展也极不平衡;特殊性之四,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是公有制占主导的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利益分配方式、宏观调控方式等,与世界上任何国家相比都是特质的。
因此,中国目前需要且应当建立“以中国人的资格来研究”,“其例解,其引证,尽可能把中国经济实况作为材料”,“特别有利于中国人阅读,特别会引起中国人的兴趣,特别能指出中国社会经济改造途径”的“中国经济学”。经济学界“少数派”否认“中国经济学”的存在,是不准确的和缺乏根据的。
那么具体说来,“中国经济学”的科学发展观是什么呢?
事物又有共性。“中国经济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论经济学。王亚南指出:“经济学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科学。科学上研究的诸般法则,都是有一般性的,比如经济学中的价值法则,利润法则,工资法则,乃是从现代商品货币经济关系中发现出来,无论哪一个国家,只要它的商品货币关系确立起来,它就必然会有那种价值法则,利润法则,工资法则等在其中发生作用,而由这诸般法则综合起来构成的经济学,也就可以看作是这个国家的商品货币经济关系的‘说明书’。”因而“经济学在当作科学的限内,不允许带上‘国别’的帽子,来破坏它的一般性。正犹如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等等,不允许带上英国,美国,法国或德国的帽子一样。”
事实上,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抽象意义上说,商品的内在矛盾和企业的性质是相同的,商品经济规律也是相同的,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只能是一套而不能是多套。即使是生产关系,本质上说也都是经济利益关系,同样有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广义政治经济学。经济学作为研究生产一般和生产关系一般的科学,不论在哪个国家、在什么背景下研究,基本的原理和结论都应当是相同的或相近的,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作为科学的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属于全人类,各国都能相互理解和交流,都能共同探讨和应用。
王亚南强调指出:“在理论上,经济学在各国尽管只有一个,而在应用上,经济学对于任何国家却都是不一样。”只是为了科学的慎重起见,才没有使用“中国经济学”的名称的《中国经济原论》户就是这种思想的具体实践和真实写照。中国今天要建立的“中国经济学”,也是运用世界性的经济学一般原理,包括应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中国学者的理论经济学创新,来研究中国特定经济问题的经济学。
这种特定的“中国经济学”,具有固有的明确涵义。“中国经济学”需要有理论经济学的内容作基础,但根本任务不是理论经济学创新,而是应用理论经济学来分析特定经济问题,“在整个世界经济中来考察中国经济,并在整个中国经济中来分析各部门或各种形态的经济。”研究的主体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的范围是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全过程,研究的对象是中国过渡时期的特质经济问题,研究的目的是总结和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因此,科学的“中国经济学”,并不是在基本经济理论创新使经济学中国化或本土化的基础上,“窄派”所认为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或“宽派”所认为的社会主义所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
正确理解和定位“中国经济学”,树立“中国经济学”的科学发展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否认“中国经济学”的存在,不利于科学地研究和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特殊规律,也不利于通过有关理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还不利于中国政府制定切合实际的宏观经济政策。
认为“中国经济学”是先进行基本经济理论创新使经济学中国化或本土化,然后再建立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或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者然后再来建立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总体,既不利于理论经济学的创新,也不利于中国特定经济问题的研究。
经济学讲分工,研究经济理论也需要分工。把特定的“中国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的创新混同一起,对于“中国经济学”的研究来说,容易导致主题不明确,影响问题的深入探讨;对于理论经济学的研究而言,则易于限制视野,阻碍基本经济理论的创新。
中国的特定经济问题中,也包含着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因此在进行“中国经济学”研究时,可能会引发理论经济学的创新,并且这一创新还可能用来分析中国现实经济问题,但这一创新本身不属于“中国经济学”的范畴。从中国现实市场经济问题出发,进行理论经济学创新,与从中国特定的经济问题出发,进行“中国经济学”研究,根本的区别在于视角和目的的不同。“中国经济学”研究的视角和目的,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规律,理论经济学则是一般性的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
特定的“中国经济学”,虽然研究的对象、范围和目的都是明确的,但研究的基础包括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经济学,总结成熟市场经济的可供借鉴的西方经济学,以及中国学者的理论经济学创新。如何运用两大理论体系和中国学者的理论经济学创新来建立“中国经济学”,需要从多层面、多角度不断地进行探索和总结。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中国经济学”的不同流派,这是“中国经济学”走向成功的标志。同时,以中国市场经济问题为基准,站在总结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高度,创造具有世界性的经济学,并形成不同的流派,这是中国理论经济学研究走向成熟的标志。
区分“中国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有利于中国经济理论界正确对待不同性质的经济学,一方面集中力量研究“中国经济学”,以更好地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为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和振兴中华服务;另一方面集中力量研究理论经济学,使经济学走向世界,冲击诺贝尔经济学奖,为世界经济学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与文献:
[1]王亚南文集:第1卷[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
[2]王亚南.中国经济原论,王亚南文集:第3卷[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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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盛洪.会有经济学的中国流派吗[N],南方周末,1997—10—10.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问题研究;对策建议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就,尤其是在十以来,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使得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得到了完善。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较大的不完善之处,比如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难以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干预过多,难以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对市场经济的监管力度不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足,难以有效遏制寻租等行为等问题较为明显。因此,必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以强化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作用。
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难以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较快,在仅仅的几十年时间内就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使得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强国之一。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却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在仅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其对市场经济的服务能力十分有限,比如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工商监管等方面,相关的审批程序过多,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其进行了完善,但是其制定和实施存在一定的时滞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全面服务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甚至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很多中小企业也难以借助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实现突破性的发展,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显得举步维艰。2.法律法规干预过多,难以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从经济学原理来看,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必须要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才能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其各项思想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十分严重,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严重受到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因此长期以来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力度较大,难以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完善还没有全面得到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因此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暂时得到不充分的发挥。3.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对市场经济的监管力度不足。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同时又存在诸多的弊端,其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以此完善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作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其在市场经济监管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主要是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来实现这一目标的。但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还不完善,因此其对市场经济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各地区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紊乱现象,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使得市场经济自身的诸多弊端不断显现,最终不利于提升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长期发展。4.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足,难以有效遏制寻租等行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重在执行,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政企不分现象依旧得不到有效的解决,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力度不足,导致很多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违背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其借助于自身所掌握的垄断权利,不断出现寻租等违反市场经济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这不仅使得社会资源受到浪费,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十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但是寻租行为依旧难以得到遏制,这是当前我国政企分离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必须要面临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对策建议
1.更新理念,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导向进行法律法规的建设。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想充分完善和发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必须要全面更新理念,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导向,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完善。一方面,要摒弃传统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思想,以全新的视角和理念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其全面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要充分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经验,并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对其进行修正和完善,使其能够充分服务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2.减少法律法规的过多干预,充分发挥市场职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否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是判断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给市场经济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都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全面借助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思想,以减少政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使其能够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服务职能,减少相关法律法规对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合理干预,使其能够充分有效的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以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为理念和方向,全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建设,以有效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一般而言,市场经济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诸多弊端,因此要想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长期发展,必须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强化其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充分结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现状,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建设,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指明方向,使其能够在合理的法律框架下取得自由的发展,避免各地区为了提升经济发展总量而出现膨胀发展,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健康有序进行,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应有的作用。4.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遏制违法行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难免出现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寻租等。因此,在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全面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增强政府对国有企业等发展的监督管理职能,使其能够在公开、公正、透明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下取得一定的发展,尽量实现政企分开,避免国有企业及其个人出现寻租行为,这不仅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要求,因此必须要给予其充分的重视。
四、结语
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其自身诸多的弊端,其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阻碍作用。因此必须要从更新理念,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导向进行法律法规的建设;减少法律法规的过多干预,充分发挥市场职能;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强化执行力度,遏制违法行为等方面出发,全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有效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韩宇欣.论商法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J].经营管理者,2016(05).
[2]郑兴碧.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北方经贸,2015(09).
[3]范丹妮.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探讨[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07).
(二)
第二单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本单元考点:
1、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3、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4、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5、国家的宏观调控;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二、本单元的重点、难点:
重点: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必然性;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必然性;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难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坚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必然性;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和联系;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及其之间的关系。
三、热点:
正确认识当前国有经济布局上的战略调整;当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地位作用;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我国目前宏观调控的问题与对策。
四、考点提要
考点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经济制度是一定社会中占主体地位(或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它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产品的分配方式。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国的分配制度)两个方面。
1、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
2、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含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①含义:……
国有经济:……(主导)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集体经济:……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
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利用。
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如股份制、承包、租赁等。
②具体内容: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经济
含义
范围
作用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公有制经济在微观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实际上是指资产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
③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①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第一、……第二、……
(补充:国有经济的控制力:A表现在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支配力;B表现在国有资产整体质量的增长力;C表现在国有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D表现在国有资产对社会资本的广泛辐射力和引导力;E表现在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所产生的支撑力;F表现在对社会经济运行整体态势的调控力。如:以中央重点抓的512户国有骨干企业为例,它们占国有工业企业总数一到1%,而资产总量则占55%,销售收入占60%以上,向国家提供的利税占85%)
②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也不会削弱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为什么?)
3、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①实现形式多种多样的原因:③有哪些实现形式:
②探索实现形式多样化的意义:④热点问题
正确认识当前国有经济布局上的战略调整
①调整的原因:
②调整的手段:
③调整的目的:
④调整不会削弱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⑤调整不会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我国社会主义性质:
考点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
(主体)国有和集体成分
###我国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构成
(我国经济成分构成)个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
非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我国社会主义市
外资经济:……P。39场经济的重要组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的成部分,而不是
境外资本部分;中外合作补充)
中的境外资本部分)
1、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性质(含义)
特点(内容)
地位
作用
2、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①是什么?
②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P。39(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要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A、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B、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是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
3、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性。
①从根本上说,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决定的(根本原因)。P。40
②具体说来,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P。40-41
③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
④实践证明,它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P。42
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
(1)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它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即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或目的)
(2)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使社会产品极大丰富,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只有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保证生产力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保证发展生产力的成果归人民享有。
4、热点问题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地位作用
①发展:发展迅速,今后还要继续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②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考点三:我国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按劳分配及其必然性
①按劳分配的含义:(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它的基本内容是:……
②按劳分配的必然性: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
前提:……P。42
###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是物质基础:……P。42
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直接原因:……P。43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对资本主义"按资分配"原则的否定。在我国现阶段,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③按劳分配的作用
2、按劳分配以外的收入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国有经济、集体经济)
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个体经济)
按资本要素分配(存在于混合所有制经济、
###我国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按生产要素分配按技术信息要素分配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按土地要素分配
按劳动力要素分配(私营、外资经济)
福利性分配(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社会保障收入
①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
②按生产要素分配
③福利性分配和社会保障收入
(实行非按劳分配的几种分配方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3、社会主义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必然性
①这是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②这是由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③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1)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最终原因)
2)由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
###确立分配制度3)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的客观必然性4)实践证明,这种分配制度对于加快经济发展和
实现共同富裕起到了促进作用
###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关系
区别:含义不同
联系:基本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都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制度。二者都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是二者的最终决定因素。
####注意的问题
问1:劳动所得(或劳动收入)从形式上看有哪些?(劳动所得除了按劳分配收入:工资、奖金、津贴、联产计酬,还包括其他分配方式中的个人劳动所得。)
问2:科技人员的收入属于何种分配方式?(A公有制经济中的科技人员提供新技术所得收入,应属于按劳分配。B科技人员以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而得到的收入,属于按技术要素分配,也就是说属按生产要素分配。C私营企业中科技人员的工资收入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不属于按技术要素分配。D一部分科技人员,脱离原所属单位,自办科技实体,利用自身科研条件,开展科学研究,其科研成果属于归自己所有的技术商品,以技术转让方式把它卖给有关企业使用,属正常的商品交换,其所获得的收入属于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并不属于按技术要素分配。)
问3:凡劳动所得,都应给予保护,凡非劳动所得,都应一律没收。(分析:A你在国企工作,拿到的是工资、奖金和津贴。如果生产的产品不合格甚至是伪劣产品,该不该保护?显然,这种劳动所得不应保护。个体劳动者在生产和经营中偷税漏税,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并非保护一切劳动所得,而是保护合法劳动经营所得。B非劳动所得有哪些?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经营风险收入、按资本要素分配所得等均属于非劳动所得。在现阶段,合法的非劳动所得受法律保护。总之,合法的劳动所得、合法的非劳动所得,都受到法律保护,不合法的劳动所得、不合法的非劳动所得都不受法律保护。)
问4:我国现阶段分配方式中的"五个不等式":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等于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我国现阶段的分配方式还包括其他的非按劳分配方式。
B、按劳分配不等于每个劳动者都能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①按劳分配是指……②但在现阶段,在公有制经济中,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职工等量劳动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等量的报酬。③无效的劳动(如生产的产品积压)不能获得劳动报酬;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职工获得的劳动报酬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挂勾,各个企业经济效益不同,职工的收入不一样。④在现阶段,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并非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而是存在于许多场合的平均数中,使"不等量"围绕"等量"上下波动。
C、劳动收入不等于按劳分配收入。在现阶段,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主要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有制经济中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劳分配的收入、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经营风险收入中经营者凭借复杂劳动而获得的劳动收入。由于按劳分配的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非公有制经济基础上获得的劳动收入均不属于按劳分配收入。
D、非劳动收入不等于剥削收入。剥削收入是指私营企业主和外商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得的剩余价值。这种剥削收入是一种非劳动收入。而按资金分配收入(如股份分红、银行利息、债券利息),风险收入(如股票交易、期货交易、企业承包者和经营者的风险收入),等不能说是剥削收入。
E、收入悬殊不等于分配不公。收入悬殊不一定是分配不公造成的。现阶段,由于分配方式多种多样,会造成收入差距。对目前收入悬殊问题应区别对待。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考点四: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1、资源和资源配置
2、市场和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含义:……P。46
3、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区别和联系
①区别
②联系
比较市场经济商品经济
区
别
含义不同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总和
考察问题的角度不同相对于计划经济而言,讲的是资源配置方式相对于自然经济、产品经济而言,讲的是是否为了交换
出现的时间不同形成于资本主义社会初期,自由竞争阶段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和私有制产生时期
联系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基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4、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①平等性
②竞争性
③法制性
④开放性
平等性(由什么决定?--价规的作用决定。价规要求交双方遵守"等价交换"原则,这一原则决定了经济活动的参加者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竞争性(为什么存在竞争?--商品经济的产物。其积极意义是:有利于社会劳率的提高和行业的技术进步,有利于消费者,通过消费促进生产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法制性(市场经济在竞争中会引发利益矛盾。处理矛盾的准则是法规。所以,每个经济活动的参加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的规范,也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
开放性(由什么决定?--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广泛发展。开放性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内在属性,它促进了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从市场经济的四个方面的特征及其关系可说明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
5、一般特征之间的关系:
###市场经济有哪些要素?市场经济如何通过它的要素来配置资源?
(1)供求:供求是市场机制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前提。
(2)价格:价格是市场运行信号灯,引导资源配置的指示器。市场价格的升降,给供求双方同时发出信号。价格提高,将会促进生产,增加供给;反之,则起到抑制需求的作用。通过价格的双向调节,使供求在新的水平上实现平衡。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要素。
(3)竞争:竞争是市场机制的本质要素,是市场活动的灵魂。没有竞争,价格的决定、
价值规律的作用都无从谈起,也就无法发挥市场的配置资源功能。
总之,通过竞争,价格在供求影响下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引导社会资源向效益高、急需发展的产业和企业流动,即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6、热点问题: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部门垄断
考点五:国家的宏观调控
1、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①市场的调节作用不是万能的
②市场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
2、国家宏观调控的任务
①宏观调控的含义
②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
3、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含义
内容(作用)
###
解决办法:
宏观调控
注:对市场经济的内涵一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
应注意把握两方面:二是要有国家的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不仅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且需要有国家的宏观调控。只有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才能克服市场的种种缺陷,把"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结合起来,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不能认为只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才有宏观调控。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拉手,向前走")
4、热点问题:我国目前宏观调控的问题与对策
①问题:各地不根据实际情况就乱上项目,高档宾馆、大型商品严重供过于求;陆续发生"彩电大战"、"冰箱大战"、"空调大战";不少地方水果卖不出去烂掉;大量的商品房无人购买而长期闲置等。
②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一,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特别是大多数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还不健全,不少企业的经营活动还要受"长官"意志的支配。第二,市场不发达,信息不灵,导致盲目决策。第三,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间接宏观调控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起来。
③对策:A、完善市场体系,发挥其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B、加强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进行调控经济。
###市场调节(不是市场经济)的弱点和缺陷:
原因后果
自发性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是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利益出现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的现象
盲目性生产者和经营者各自独立,分散的地位造成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
滞后性由它的自发性、盲目性和资源配置的实现方式决定导致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特别是在农林及大型项目建设上影响更明显
(正因为市场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所以,必须要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
考点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1、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性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①②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比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内容不考)
比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区
别与社会制度结合不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资本主义基本制度
基础不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资本主义私有制
目的不同实现共同富裕获得剩余价值
宏观调控程度不同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为什么?P.60)虽然国家可以采取某些措施干预,但仍处于无政府状态
相同点都具备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的区别
(1)在调节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不同。前者是配置资源、调节经济的主要手段,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计划起辅助和补充作用;后者以计划为基础和主要手段进行资源配置。
(2)计划的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在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结构与生产力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后者对每个企业生产经营、产供销、人财物等方面作具体规定和管理。
(3)计划制定和实施途径不同。前者自觉遵循价值规律,通过综合运用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来实现;后者无视价值规律,主要依靠指令性计划以及其他行政命令,通过直接指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
###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关系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
(2)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发挥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价值规律的三个方面作用,归结为一点,即优化资源配置。市场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以市场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会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高效率。
(3)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市场的自发性会带来盲目性。市场虽有灵敏性特点,但不能反映供需的长期变化趋势,具有滞后性。因此,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的宏观调控,这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学法指导: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是什么?市场--什么是市场?--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的调节作用是否万能的?(不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典型题例
背景:近年来,由于对市场监管不力,市场上不时传出"毒大米"、"毒油"、"毒月饼"、"黑心棉"等事件。这些事件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辨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就是强化国家对市场的监管。
答:(1)、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坚持依法治市。(2)从经营者角度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经营者提高自身素质,依法经营。(3)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消费者提高权益观念,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4)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也离不开舆论和社会的监督。(5)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德法并举,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
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也必然会引起贫富差距,导致两极分化。
答:①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②允许和鼓励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利用和发挥生产要素的效能,提高生产要素的效率,发展生产力,也会造成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③把按劳分配入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一方面,我们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又要加强宏观调控,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防止两极分化。
"孔雀东南飞",是人们前几年对西部地区的人才等资源向东部沿海地区流动的这一形象说法。现今,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会出现"孔雀飞西北"的现象。请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知识简要分析说明这种经济现象。
答:(1)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客观要求。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要求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此,就先有"孔雀东南飞",再有"孔雀飞西北"的现象。(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市场调节作用与国家宏观调控的统一。过去的"孔雀东南飞"是市场作用的结果,而现在的"孔雀飞西北",则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共同作用的结果。
五、典型题例
1、(单选)在我国现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要求在社会总资产中(全国高考D)A、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逐步下降B、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逐步上升C、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超过私营经济D、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超过非公有制
2、(单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这两种不同提法的区别在于(全国高考A)A、是否把承认非公有制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B、是否承认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C、是否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D、是否认为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有所下降
3、(单选)在我国现阶段,不同国有企业的职工,付出同样的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也会有所差别,这是因为(全国高考题B)A、贯彻按劳分配能使企业中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B、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与企业的效益是联系在一起的C、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与企业的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D、按劳分配与按资金分配是结合在一起的
4、(单选)1993年至1997年,我国政府对经济运行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由"高增长、高通胀"转变为"高增长、低通胀",世界舆论认为我国成功实现了国民经济的"软着陆"。这充分说明社会主义条件下(全国高考B)A、市场经济以宏观调控为基础B、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内容C、低通胀以高增长为必要条件D、高增长和低通胀是相互相成的
5、(单选)我国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主要表现为(全国高考B)①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有计划指导的②我国的市场经济与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相联系③我国的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相联系④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目的,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
6、(全国高考,辨析)在我国现阶段,"共富"必须"先富","先富"必然"共富"。
答:(1)共富指的是共同富裕,先富指的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2)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发展不平衡,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能调动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富裕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全体人民同时同等程度地富裕起来,因此,共富必须先富是正确的。(3)先富的根本目的是共富,国家只有一方面提倡先富帮后富,另一方面对于收入过分悬殊的现象实行干预和调节,才有助于防止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否则,先富未必共富。
六、基础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据报道,在浙江,国有经济总量借调整之机,迅速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20多年来,在高速发展的个体、私营经济包围下,国有经济以年均增长18%的高速度发展。这说明(D)A、国有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是对立的B、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太快C、国有经济总量越小,经济发展越快D、国有经济能够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2、根据上述材料,国有经济从一般性竞争性行业退出意味着(B)A、国有经济是否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不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B、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并不要求在各行各业都占支配地位C、国有经济只要退出一般性竞争行业,就能够发挥主导作用D、国有经济不要与其他所有制经济比高低
3、深圳建材集团作出决议,同意留英博士沈浩以个人专有技术作价510万入股国有企业。沈浩博士所获得的510万元属于(C)A、按劳分配所得到的收入B、按资本要素所得到的收入C、按技术要素所得到的收入D、按信息要素所得到的收入
4、上题中深圳建材集团作出这一决议的事实表明(C)①科学技术也是生产要素,可以参与收益分配②技术也可成为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价值③沈浩收入由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组成④国家鼓励个人以技术入股国有企业A、①②④B、①③④C、①②③④D、②③④
5、多年来,音像市场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的情况屡禁不止,在一些地方甚至泛滥成灾,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沦为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这一事实反映了(B)A、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特征B、市场调节具有弱点和缺陷C价格和供求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D、生产经营者不懂得经济活动应依照市场经济的法规进行
6、非法音像制品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这就要求国家(D)A、取缔、关闭音像市场B、对走私、盗版音像制造者课以重税C、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D、加强对音像市场的管理调控
(二)不定顶选择题
7、我国现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下列做法符合这一分配制度的有(AB)A、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B、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C、凭借行业基础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D、规范收入分配,消除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
8、商品经济与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表现为(AB)A、市场是和商品经济同时产生和发展的B、商品经济越发达,市场的规律、作用也必须相应地扩大和加强C、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是区分不同类型商品经济的标准D、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就是依靠市场的调节作用
9、国家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控制和调节。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ABCD)A、保持经济总量平衡B、抑制通货膨胀C、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D、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三)辨析题
10、
###补充练习题:
1、国统一开通举报电话,是政府运用(C)进行宏观调控。(2001年全国高考)A、经济手段B、舆论手段C、行政手段D、法律手段
2、经过15年的艰苦谈判,中国在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国。加入WTO后,我国市场上国内外企业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这是因为(B)(2002年春季高考)A、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迅速提高B、中国市场将成为开放统一的市场C、中国市场的商品需求基本饱和D、中国政府不再调控市场经济活动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完全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2001年京、皖、蒙春季高考)
答:(1)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企业应当享有价格自。(2)商品的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企业自主定价应遵循价值规律,任意提高或降低价格是违背价值规律的。(3)价格变动事关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企业之间发生的各种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会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政府必须对市场价格变动进行调控。
4、过去不少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上遇到问题是"不找市场,找市长",而今是"不找市长,找市场"。这一变化说明了(BC)A、企业和政府脱离了关系B、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增强C、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是依靠市场调节作用来实现的D、我国政企关系已完全理清
5、在我国,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与坚持坚持生产力标准是一定的,这是因为(B)A、公有制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是完全适应的B、要促进生产力发展,就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C、公有制能适应不同层次的生产力D、只有公有制才能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
6、"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这就是说(B)A、实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B、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决定分配方式的物质基础C、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D、产品多少直接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
7、上海市25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平均每100元资本金中,59元是国有资本,41元是包括海外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安徽美菱集团公司国有经济控股33%,只有3。8亿元国有资本,支配推动了20亿元的社会资本。这说明(D)A、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B、国有经济控股比例达到33%,就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C、国家和集体控股的比例应在50%以上D、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8、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把一些小型企业出售给私人,这不是实行私有化。因为(B)A、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没有变B、私有经济在国有经济中的地位没有改变C、企业向国家承担的纳税义务没有改变D、企业受国家法律、政策的制约没有变
9、三峡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预计2009年并网发电。三峡工程的兴建表明(D)A、我国具有世界上最强的综合国力B、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利益是完全一致的C、国家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D、国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
10、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仍需计划,这种计划应(D)A、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B、主要通过经济杠杆,以指令性计划来完成C、通过直接指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D、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以指导性计划为主
11、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令。这些法令的颁布和实施说明(ABC)A、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B、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经济效益多元化,必须用法制来规范C、社会主义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必须是公平竞争和有序的,必须有法律来保证D、法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12、2001年4月3日《经济日报》报道,一副OK眼镜国内的价格最高可达7000多元,而在美国的售价不到200美元。OK镜疗法需要各种医疗技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作支撑,但这种尚不成熟的疗法在中国各地遍地开花,不少医院转入OK镜专诊室的眼科大夫对此并无专门研究,一些基层医院甚至普通商店都在经营OK镜。因戴用OK镜引起急性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而到医院就诊的近视患者日益增多。(1)上述材料主要反映了什么经济学道理?(2)针对(1)的结论,你认为应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答:(1)上述材料反映了市场存在着弱点和缺陷,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和自发性。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是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样,在市场利益驱动下,市场上就可能产生一些不正当的经济行为。(2)国家应加强对OK镜市场的宏观调控,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加以调节。一方面,要制定进入OK镜市场的相关标准;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经营OK镜的经济行为,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加以制裁。
13、某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时,企业负责人购买了该企业面值60000元的股票,年底分红时,该负责人获得了10000元股息。这10000元收入属于(BD)A劳动收入B、资本收入C、经营收入D、按生产要素分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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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0年5月29日,《人民日报》报道,增加品种,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是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面对激烈竞争提出的四项对策之一。提高市场占有率所体现的经济学道理是(BD)A、市场占有率越高,其商品价值量越大B、交换是实现商品价值的关键C、市场占有率越高,商品的使用价值就越大D、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16、国家冶金局确定,2000年我国压产1200万吨钢,钢产量不超过1。1亿吨,钢及钢材产量均减产约10%,以促使钢铁价格逐步回升,效益增长。这表明(B)A、商品价格由价值决定性B、我国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C、供求关系决定企业效益的状况D、我国钢铁行业市场调节生产的能力还不强
17、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宏观调控,其特征有(ABCD)A、主要通过价格、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手段实施调控B、国家计划以市场为基础,总体上属以指导性的C、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再直接干预D、法律规范、信息指导,成为调控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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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实施西部大开发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