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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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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研究

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传统金融 影响 资本 市场 服务 产品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较短,目前而言,只对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常见模式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内涵概述,而对互联网金融还未形成较为标准、统一的概念界定,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研究现状来看,对互联金融的定义有一个较为广泛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马云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典型推动者,其对互联金融概念的阐述很具代表性,其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只能称为金融互联网。谢平则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既不同于直接融资,又不同于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侯维栋也认同此观点,其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务进行创新、变革后的产物。万建华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时代背景下对金融模式、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一种创新,也应该是第三种金融模式。但林采宜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金融服务与获取途径发生的变化,是在互联网平台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一种延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第三种金融模式。

虽然这些专业人士和研究学者针对互联网金融给出了不同的内涵界定,但有许多共同之处,并都涉及到了互联网金融的主旨内容,因此,笔者以此为参考,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平台、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展资金融通、支付、信息中介等金融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一种改革和创新,并不会改变传统金融行业存在的本质和用途,但却会对传统金融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融合的产物,因此其具有传统金融行业本身所固有的一些特征,同时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也存在一些独有的特性。例如服务方式的虚拟化、服务质量的高效率、服务产品的个性化等等,正是由于它的诸多特性,促进了其近几年的飞速发展。

据相关数据统计,从2011年到2014年几年间,我国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飞速的增长,如表1所示。这充分说明了互联金融的发展速度之快、发展规模之大,必然会对传统金融业产生影响。

表1 2011年与2014年互联网金融交易规模比较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作为信息时代背景下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对传统金融业所产生的积极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但任何新事物所产生的作用并非都是良性的,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传统金融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产生的作用

不容置疑,互联网金融不仅对传统金融业的创新及变革产生推动作用,还会促进我国整个金融经济的发展。

1.加速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改变了金融交易参与各方的连接渠道,构建了一个多种类型金融业态共同发展的平台,从而加快金融机构、模式及产品的创新。首先,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的融合重构了当前的金融生态体系,新金融机构、新金融形态不断涌现。其次,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传统金融机构既有的盈利、销售、服务及管理模式不得不作出转型和创新。最后,随着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技术的不断融合,大量个性化、差异化的基于消费者及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由理论变为现实,这丰富了现有金融产品的种类。

2.加快金融变革。互联网金融弱化了传统金融业在资源配置、定价地位及物理渠道等方面的原有优势,从而迫使传统业加快变革经营理念、盈利模式、业务流程、组织架构。首先,互联金融促使传统金融业摒弃以往以安全、稳定、风险、成本为重中之重的经营理念,转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客户体验,培养客户关系。其次,改变传统金融业以息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盈利模式,通过产品及服务变革来建新的盈利模式。最后,驱动传统金融业优化及再造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促进组织的扁平化、网络化以及流程高效化、简捷化发展,从而。

(二)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业带来的挑战

虽然互联网金融驱动传统金融业作出了一些创新和变革,促进了传统金融业发展,但其带来的挑战是不容忽视的。

1.弱化中介功能。媒介资本和媒介信息是传统金融业金融中介的两项主要功能,而他们都依赖于各类信息的搜集和处理,而这正是互联网金融的强项。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结合,各类金融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交易。从而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风险分担成本,进而弱化传统金融机构的资本中介作用。例如,Google上市时没有选择金融中介机构,而是直接应用了互联网金融,其股票采用荷兰式拍卖的模式在自身平台上发行。这种互联网金融行为,能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样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市场有效性,趋向于无金融中介状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传统金融业的中介功能。

2.减少收入来源。传统金融机构以利差为主要收入来源,在金融业相对垄断、市场价格未透明的背景下,需得到政策上支持及保护。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客户需求及交易渠道发生变化,加上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大众化趋势明显,以及利率化市场的不断推进,非利息收入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这对于银行以往利差为主的收入结构而言,所产生的冲击还是非常大的。

3.动摇客户基础。客户是金融机构实现经济收益的最重要基础条件,传统金融模式下,受二八定律的支配,客户利益容易受到损害,根据这一定律,银行只需服务20%的客户就可获得80%的利润,而剩余80%的客户且享受着低端服务,这足以说明一旦客户基础产生动摇,将对传统金融机构产生重要影响。据中国IT研究中心报告,截至2014年第二季度,中国网络购物的网民数量已经超过3.32亿人。互联网金融正是抓住这一机遇,实现客户精准营销,动摇传统金融业客户基础。

三、传统金融业面对互联金融的发展策略

可以看出,互联金融给传统金融业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有机遇也有挑战,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的共存与共进,唯有“趋利避害”,才能进步完善金融体系,促进我国金融经济的生态发展。

(一)资源利用

互联网金融近些年发展速度较快,但其无法完全取代传统金融业,作为传统金融业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积极调整转型,从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各种冲击,进而巩固传统金融业的重要地位。

1.依托网络平台,开展金融业务。随着互联网与金融业的不断融合,传统金融业若要开拓新市场,发展新业务,必须充分应用和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首先,立足重点客户,突显专业优势。互联网金融目前以中小客户为主体,这是因为所需要的服务更专业,这是互联网金融目前而言是无法实现的。然而传统金融机构且具备了这方面的条件,因此,应通过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优化来提高重点客户服务效率,从而形巩固与重点客户之间的关系。其次,关注一般客户,突出服务特色。一直以来,传统金融业不太重视一般客户的开拓与发展,因此,应提高加强对一般客户的重视,根据一般客户服务需求,通过服务质量及服务效率的提高来抢占一部分一般客户群体。

2.借助网点渠道,增强客户体验。大量的网点渠道是传统金融的一大优势,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获取更多的客户群体。首先,追求渠道形象的新颖。对客户进行分区处理,在增加大堂服务人员及专业咨询人员比例的同时,普及电子银行业务。其次,突显渠道功能的全面。应完善各网点业务,使所有网点均可办理已开办的所有业务,精减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最后,提高客户的服务体验。在客户体验上,以开放式的营销模式增加客户体验类产品,从而吸引客户注意力。

(二)模式创新

面对着互联网金融的突飞猛进,传统金融业若要发展离不开自身模式的创新,只有不断提升产品及服务附加值,才能实现与互联网金融共生存。

1.产品创新。产品是金融业联系客户的纽带,产品创新传统金融业金融业务创新的关键。应借鉴互联网金融的成功经验,相关业务应介入到专业电商平台中来,业务内容不仅包括B2C、B2B这些支付性的结算,还应包括托管、担保等线上服务,应着手构建“网上商城+网络融资+平台创新”的综合化电商平台,从而抢占未来金融业发展战略制高点。

2.服务创新。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传统金融业应充分配备人力、物力,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冲击。另外,积极寻求与电商、支付平台的合作,节省自身平台建设的时间及成本,并与互联网金融形成良好的布局,实现金融服务的重大突破。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时代下金融业发展的必然产生,其虽然有诸多优点,但仍然无法取代传统金融业重要地位,因此,必须深刻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通过资源利用、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变革与完善促进传统金融业与互联金融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吉发,徐泽栋,鲍隐涛,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及对策[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8).

[2]刘兴.浅谈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发展的影响[J].河北金融,2014,(4).

第2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 金融业 冲击 研究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业产生了哪些冲击

改变了银行经营策略,并伴随风险。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已经无法达到所规定的赢利的目标,甚至还出现了赢利点下滑的现象,这时商业银行为使赢利点可以上升,就要借助于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指不反映在财务状况表上的业务。表外业务一般指的是与传统信贷相结合的业务、与有价证券衍生工具买卖相关的业务。这两种业务都会使银行的管理增加风险。与传统信贷相结合的业务通常是银行借助金融工具为用户提供资金,在提供的过程中银行只是赚取相应的手续费用,但这却给银行带来了潜在的义务,这种潜在义务会给银行带来风险,而这些风险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却大于银行赚取的手续费用。银行在开展表外业务开初期,会将资本充足比率作为限制开展表外业务的因素之一,表外业务的资金流动情况在财务状况表上是无法查询的,这就间接的逃避了监管部门的监管。监管部门就无法了解商业银行承受风险的真实情况,随着表外业务的不断扩大,资本充足比率逐渐降低,银行承受风险的能力也会随之降低,银行就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改变了金融体系的构成,使风险扩大。传统的金融体系仅仅是由银行金融机构来构成的,但在金融创新的影响下,近年来,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并很快的占领了市场,改变了金融原来的体系也间接的增加了金融体系中的风险。因为,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是有限的,例如有些证券业务是商业银行不能开展的或开展的范围受到限制,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恰恰就是商业银行不可涉及的范围,光从这一点就增加了客户的数量,另外非银行金融机构愿意承受在交易过程中带来的潜在风险,使客户的利益可以最大化。金融界是时刻都在变化的,当非银行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金融危机时,就会对金融界造成严重的创伤,后果不堪设想。由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没有统一的规定制度,有时会被投资者误解,市场上也没有有效的自发监督制度,这就使存在的风险很容易扩大,对金融机构造成损害。

使存在的风险集中也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的创新不只是创新原有的金融监管体制,还会借助其他金融工具为客户创造利益,但在使用金融工具为客户提供风险保证时,金融工具并不能消除所要承担的风险,它只是将要承担的风险转移到了其他经济体制中去了,如果大家把承担的风险都转移到某种经济体制中,这就造成了风险的集中,由于这些体制是相互关联的,风险的增加会导致这种经济体制崩溃,整个金融体系必然会受到牵连。由于表外业务的增加和创新金融工具的使用不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监管部门监管时因为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所以很难对其进行管理,也不能真实的了解机构的情况,这就促使了金融监管有效性的降低。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业产生冲击的解决办法

虽然金融创新给金融界增加了许多的风险,但它是一把双刃剑,是时代必然的产物,它为金融界产生的积极作用远远大于它产生的风险,所以,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要进行全方位的考虑,要减少或解决金融创新对金融业产生的冲击,怎样解决产生的这些冲击呢?我认为:

完善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在我国,金融业的未来走向必然会是统一监管、混合经营的模式。所以,国家和中央银行不仅要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还要为进行创新业务的机构单独的成立监管部门,这样既有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又有专人进行监理,既提高了监管的效率,监管部门也会真正的了解机构的真实情况,待机构发生变化时可以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避免经济的危机。

明确金融创新的监管概念。金融机构要明确金融创新的监管概念,金融创新的监管概念并不是要求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要过于重视安全稳重,因为金融界本身就存在风险,如果太过于注重安全,金融创新就变得毫无意义,所以,金融创新的概念是要求要以效率和竞争力为前提的,监管部门监管的目的并不是为保证金融机构不破产而设定的,它只是用来提醒机构将要面临的处境,避免机构破产现象的发生。要提高各机构间的竞争力和效率就要对其进行创新。而且要勇于创新,不能因为了安全稳重金融机构就不像外拓展业务,如果那样金融机构就会渐渐的失去市场竞争力,业绩也会随之下降,也会面临破产的危险。

学会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监管。目前,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监管部门虽然可以对金融机构的交易状况进行管理,但没有权利对其进行法律的制裁,因为金融创新的根本目的在于是利益得到最大化,有些金融机构就会在利益的驱使下做出违反法律道德的事情,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就会使金融业逐渐失去原有的平衡,经济逐渐崩溃,出现危机,所以,国家要为金融创新设定相关的法律来使金融机构可以自律,避免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非法交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监管要与国际相结合。金融创新也是需要相互借鉴的,因为,要想在金融业生存,金融机构彼此是要相互依靠的,一旦金融创新产生了新的模式或新的方法,这种新方法会在整个金融业迅速发展,但同时风险也会随之相互扩散、转移。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势在必行,我国的金融机构要学会借鉴国外对创新金融工具风险控制的经验,来维护金融业的安全。

三、总结

综上所述,了解了金融创新会给金融业带来许多风险,但这些风险远远小于金融创新为金融界带来的利益,要正确的利用金融创新,学会用监管的解决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减小金融风险的产生,使金融创新的意义发挥到最大,扬长避短,为用户创造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金融业影响

金融创新对金融业的正面影响,可分解为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影响三个方面。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金融组织创新使金融机构体系陆续有新军加入,造就了多元化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金融工具创新、金融业务创新使传统的金融措施对客户的吸引力下降,带来的利润逐步递减。所有这些,都强化了金融机构的竞争。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业的发展能力

金融创新不仅在业务拓展、机构放大、就业人数增加与素质提高等发面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由于金融机构盈利能力的增强,带动了金融机构资本扩张能力和设备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也许更值得一提的是,金融创新还推动了金融业产值的快速增长,使之在一国第三产业和GDP中的比重迅速上升,为第三产业和GDP的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金融创新增强了金融机构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对具有风险转移功能金融工具的运用体现出来。比如,浮动利率债券或浮动利率票据,这种建筑在对传统金融工具的特征进行重新组合基础上的金融创新工具,可使金融机构减少筹资利率风险。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

金融工具创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容纳的金融资产种类不断增加。各种类型的债券纷纷面世。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序列不断延长,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技术性也越来越强。从衍生产品技术的组合设计看,也算得上是花样翻新,既有基础金融工具与衍生工具的嫁接,如外汇期货、债券期货、股票期货等;也有衍生工具之间的搭配,如期货期权、换期权等由两种衍生工具组合而成的“再衍生工具”。此外,还有对基础衍生工具的参数和性质进行重新设计后产生的创新衍生产品。

金融创新使国际金融市场融资证券化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证券发行作为融资方式的重要程度大大超过了银行贷款,具体表现为银行贷款的数额下降,国际证券的发行量急剧上升。二是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微观金融主体,资产与负债日益证券化。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以证券资产的形式存在,商业银行成为国际证券市场上的重要投资者。此外,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也实现了证券化。至于负债证券化,是指银行更注重通过发行浮动利率票据和中长期债券筹资,而传统的依靠吸收存款的筹资方式的地位下降。三是商业银行不仅作为国际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者,而且参与经营国际证券业务,成为新发证券及承销机构。

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市场一体化

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创新加速国际资本流动,促进了国际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并使其一体化程度加深。一些创新的金融工具在某一国内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市场面世之后,交易规模急剧放大并迅速向全球金融市场拓展,而这又在客观上要求这些金融工具的交易惯例、市场交易价格及投资收益率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大体趋同,从而促进了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的关联度提高。二是金融衍生工具不仅为金融主体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提供了有效手段,而且由于同种货币的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之间、不同货币的利率之间存在差异,进而为金融主体套汇套利赚取投机收益提供了可能。三是有些创新金融工具或衍生性工具的交易,本身就要以多个金融市场做依托,是一种跨市场的国际性金融交易。

三、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影响

金融创新强烈地冲击了金融分业经营制度

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由分离型向综合型转变。以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否兼营作为划分标准,金融制度可以划分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和综合经营、综合管理两种模式。美、英、日、加拿大等主要发达国家均实行分业经营模式,只有德国、瑞士等少数欧洲国家采用综合经营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浪潮的推动下,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彼此间的业务渗透和交叉越来越广泛,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

金融业务分工的篱笆被逐步拆除,金融业从原来分业经营逐步转向综合化经营,反映了资本追求经济利益和自我扩张的欲望,体现了金融机构摆脱经营约束,改变生存和发展环境,获取更大经营空间的内在要求。归根结底,它是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企业制度和竞争性市场与严厉管制型金融制度矛盾运动的结果。而金融创新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发挥了其他因素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某种决定性的作用。当明显带有业务交叉特点或规避分业管制的金融创新措施已经成为现实的金融存在时,政府不得不承认由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原有金融制度已经存在明显缺陷,因而采取了一种较明智的、现实主义的态度,即对已有的金融创新予以宽容和认可,并努力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安排放弃原有制度,确立新制度。

金融创新模糊了融资界限

金融创新使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从而导致融资制度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按照一般的金融学原理,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为信用中介的资金融通行为,而直接融资则是筹资人与投资人不需借助金融中介机构直接融通资金。至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划分,则以融资期限作为主要的客观标准。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期的市场为货币市场,反之则为资本市场。这样来诠释与融资制度相关的四个基本概念,在各类金融文献和金融教科书中似乎已成了一致公认的金科玉律。然而,金融创新却使这些划分标准遇到顽强的挑战。

金融创新促进了国际货币制度的变革

金融创新推动了国际货币一体化的进程。欧元启动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实例。欧元启动的货币制度创新意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欧元制度是一种不与国家政权相联系的创新的货币制度。人类历史上的货币统一,基本上都是以的统一作为前提和条件。而欧元作为超国家组织的产物,则是在国家分立情况下实现货币整合,即欧元所体现的货币统一,是超越国家制约,与国家统一相分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欧元启动不仅推动了货币制度的时间创新,而且对传统金融学的货币制度理论提出了挑战。其二,欧元是顺应经济、金融全球化潮流而出现的一种创新的货币形式。货币制度创新,不仅包括货币制度的深化沿革和货币形态的发展演变,而且也包括总体货币制度不变下的货币整合。

参考文献

【1】叶芳.金融创新的背景、表现及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今日科技,2001,(3):35-36

【2】厉以宁.全球化与中国经济.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21-23

【3】黄景瑄.论当代金融创新发展与中国金融创新.集团经济研究,2007,(1):126-127

第4篇

    关键词: 边缘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 企业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 /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 ,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旦出现纠纷, 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

    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 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三)按照市场要求对我国现行银行业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压缩非法融资的市场空间。边缘金融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信贷权限放松,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萎缩态势,银行信贷收紧,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各基层行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争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审贷程序,方便和保证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求银企共赢。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则要立足地方,摆正市场发展定位,转变经营观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市场业务范围,在认真落实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良机,压缩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空间。二是各商业银行应按《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机构,采取工资奖金与贷款回收挂钩、制定免责条款、废除贷款责任追究终身制等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小企业信贷服务范围。同时还要借鉴边缘金融业务的做法,贷前调查不仅要注意收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还应关注企业负责人的人品、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软信息”,以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发展关系型融资,开展循环信贷,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议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利率,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切实解决贷款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四是公布信贷资金流向、地区资金紧缺度等相关信息,合理引导边缘金融业务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间资本融资渠道,整合民间资本的运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 1 ] 赵志华. 引导和规范我区民间借贷活动的政策建议[ J ]. 内蒙古金融研究, 2000 (6) : 22- 24.

    [ 2 ] 毛金明. 民间融资市场研究———对山西省民间融资的典型调查与分析[ J ]. 金融研究, 2005 (1) : 45- 47.

    [ 3 ] 何田. 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实证研究[ J ]. 金融研究, 2002 (11) : 53- 55.

    [ 4 ] 周彬. 关于民间借贷的思考[ J ]. 北方经贸, 2002 (1) : 28- 29.

第5篇

对于金融业征收增值税,国际上主要有免税模式、进项税额固定比例抵扣模式和零税率模式三种主流征收模式。

1.免税模式免税模式对金融行业免征增值税,这一模式被欧盟国家普遍采用。由于金融业服务的特殊性,金融服务的价格难以核实,给征税带来很大的现实难题;况且,金融业的很大一部分服务是隐性的,其收费形式更具有隐蔽性,这进一步加大了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的困难。考虑到税收征管成本和征管难度的问题,很多国家选择对金融业服务直接免征增值税或者只对部分直接收取服务费的金融服务征税。欧盟国家为了便于征管,对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①有27个欧盟成员国对保险业收入全部免征增值税。免税模式的优点是避免了对金融服务的价值进行核定,极大地降低了增值税的税收成本。但免税模式也有缺点,主要是由于与金融服务相关的增值税进项得不到抵扣,人为地将增值税抵扣链条割裂。金融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对企业和个人都将造成影响。企业作为金融业的服务对象时,会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个人作为金融业的服务对象时,又会出现征税不足的问题。下述例子将解释在免税情况下的税负变化。假设增值税免税银行购进价值100万元的产品,进项税税额为10万元(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0%),银行通过再生产增值额为80万元,以19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将金融服务消费者分为企业和个人,企业创造增值额50万元,再以240万元对外销售。表1表明了金融服务的对象为企业和个人时的税收差别。由表1可知,企业承担了34万元的增值税。在银行业不免税的情况下,企业承担的税额应为23万元((100+80+50)×10%),因为增值税链条的中断,企业额外承担了11万元的税额。对于消费者是个人,在银行业不免税的情况下,个人应该承担的增值税为18万元(180×10%),而不是10万元,因此,在免税模式下,金融服务的个人少承担了8万元的税额。

2.进项税额固定比例抵扣模式进项税额固定比例抵扣模式是在免税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克服了免税模式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造成重复征税的缺点,目前主要被澳大利亚和新加坡两个国家采用。这种模式一方面在一个较广的范围内对金融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另一方面允许金融机构在一个固定的比例范围内抵扣进项增值税[2]。①澳大利亚和新加坡两国制定的不同比例抵扣都有特定的依据。澳大利亚认为,如果市场环境不允许金融服务业向消费者转嫁承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免税不可抵扣进项),则这些银行会倾向于“自我提供”银行业运行所需的必要投入。下例说明澳大利亚制定这一固定比例抵扣的依据。某银行需要一个新的操作软件,外购和自产情况下的税收差异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银行如外购软件,成本会更高。如果外购,银行需承担100万元的增值税,而自产则只需承担25万元的增值税。在这个例子中,如果银行允许抵扣75万元的增值税进项,这种差异就会消除,银行也不会倾向于自产。澳大利亚模式的目标是改变银行自产的行为,核心是要确定软件研发后的增值额占最终售价的比例(本例为75%),澳大利亚基于消除自产行为综合考虑确定了75%的抵扣比例。而新加坡的着眼点在于消除金融业免税给企业造成的重复课税问题,要求对提供给增值税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的服务进行单独核算。向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可以享受零税率,并按一个固定的比例抵扣进项税额;向非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的服务,直接予以免税。进项税额固定比例抵扣模式并未完全消除重复课税问题,但相对免税法更为合理,在征管实践中也相对简便、合理。

3.零税率模式零税率模式将金融业全部纳入增值税课税范围,对金融业的显征收增值税并允许抵扣全部进项税额,但对隐则免征增值税,目前采用该模式的国家主要是加拿大和新西兰[3]。同样将金融服务消费者分为企业和个人,银行适用零税率,可以对进项税额进项抵扣,沿用免税模式例子中的数据,由于可以抵扣10万元的进项税额,金融产品以18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表3分析了产品销售给企业和个人时的税收差别。由表3可以看出,在采取零税率的方法下,企业承担的税收并没有因为对银行不征税而加重,从而消除了重复课税的问题。零税率模式在消除重复课税、降低征管成本方面比进项固定比例抵扣模式更为彻底。一方面,金融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完全抵扣,彻底消除了重复课税问题;另一方面,金融业无需对应税服务和免税服务进行单独核算,既降低了税收行政成本,也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不过,零税率模式也有缺陷:如果金融服务的对象为家庭或者向家庭提供免税商品或服务的企业时,金融服务和非金融服务之间会因增值税造成的价格扭曲形成“替代效应”;对显和隐的差别税收政策会激励金融业通过转移服务收入而减少增值税税款。

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业增值税制

1.征税范围的确定从国际上看,金融业一般都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5]。考虑到金融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一般都未对金融服务全面征收增值税,常见的模式是征税、免税和零税率并存。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对金融业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已不再适应当前形势,金融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亟待进行。不过,改革应当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先对显性的、征管难度较小的金融服务改征增值税,尔后向更大范围内的金融服务改征增值税[6]。我国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当秉承“与征管能力相适应原则、效率原则、渐进性原则”三大原则,可以先对银行业的存贷款业务征税。在金融业务多元化的背景下,存贷款业务、资本投资和服务收费依然是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以2011年为例,中国银行业实现利润1.25万亿元,其中存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和服务收入所占的比例分别为66.2%、14%和18.5%。②银行业存贷款业务属于与增值税抵扣链条紧密联系的金融服务,对其征收增值税不仅能够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还能够提高增值税收入,并减轻目前增值税制度的扭曲效应。

2.金融业增值税税率设计为分析金融业在流转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下的不同税负,将金融业参与的交易环节简化为存在A、C两个企业和B银行,A企业是提供货物给金融业的上游企业(可分为增值税应税企业A1和营业税应税金融企业A2);B企业为银行(整个金融业),一方面向A企业购货,另一方面向C企业提供金融服务;C企业是消费金融服务的下游企业。交易链条如下:A(企业)供货B(银行)提供金融服务C(企业)(1)将金融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在统一的增值税制下,A、B、C企业均缴纳增值税。也就是A企业(包括A1和金融企业A2)都征收增值税,B银行也征收增值税。根据2007年的统计数据,计算这种情况下的税收负担,如表4所示。在增值税制抵扣机制的作用下,金融企业B从A企业购货所支付的进项税款可以抵扣,因此,金融企业只承担本环节的增值税。换言之,在这一环节,金融企业的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③是相同的。(2)对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按照目前的征税体制,即A1部分投入征收增值税,A2部分投入征收营业税,B银行也征收营业税。计算名义税收和实际税收如表5所示。从表5和表4比较可见,改征增值税后,金融业的税负明显增加,这违背了改革的初衷,所以要对金融业改征增值税,金融业征收17%的税率过高。若要使改征增值税后的实际税负低于或至少等于征营业税时的税负,这个税率应该如何确定,Howell提出了一种设计思路。下面计算这个合适的税率,计算第一种情况的实际税负等于第二种情况下的实际税负:代入数据①计算得:B银行应该承担的增值税税额/(134312835+625278)=7903398/134938113,通过计算,当B银行承担的增值税税额为7940191时,实际税负改革前后不变。设这个合适的税率为X,则[(145562416-13223697-12505567)/(1+X)]×X=7940191,计算得出X=7%。②这与闰先东根据上市银行披露的数据,计算出上市银行加权平均模拟增值税率为6.61%近似。

3.课征增值税的模式设计由Howell提出的一种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的方法———逆向征税法,可用于对存贷款业务增值税的征收。金融中介服务的借贷业务收入,可以通过借贷款的利息差额来衡量。如将贷款视为银行的产出,借款视为投入,则对贷款利息征收的增值税就是销项税额,对借款利息增收的增值税就是进项税额。两者的差额就是银行应该交给政府的增值税额。但是存款者可以大致分为企业和个人,当存贷款者是个人时,他们不可能像企业一样开出增值税发票,在目前凭发票抵扣的增值税体制下,这样会造成征管上的困难。但逆向征税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种方法通常用来解决进口服务征税问题。在逆向征税方法中,本来由存款者代征存款利息增值税的责任转移到银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对投入(存款利息)开出增值税发票,并将其作为产出品(贷款利息)应纳增值税的抵扣额,也就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第6篇

[关键词]碳金融;碳交易;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 2)05-0095-03

2009年12月全球瞩目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未如人们所愿达成共识,但是低碳经济为全球各国愈加重视,使国内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的空间日益扩增。作为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碳金融是指与碳排放交易有关的一切金融活动,如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等,是对碳排放进行规制社会中的一种新型金融运作模型。

历史很短的碳金融,被认为是近年来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近几年国际碳金融市场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从2006年10月巴克莱银行率先推出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到2008年荷兰银行与德国德雷斯登银行开发追踪欧盟排碳配额期货的零售产品,紧接着投资银行开始以更加直接的方式参与碳金融市场,涉足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减排项目,随后,韩国光州银行作为新兴市场机构也推出了“碳银行”计划。对于我国来讲,碳减排资源极其丰富,碳减排市场极具潜力,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这预示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碳金融市场具有可持续发展空间。

一、我国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创新的必要性

发展中国碳金融体系,对我国意义重大。一方面,对我国经济转型意义重大,有助于我国实体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有利于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另一方面,低碳经济的巨大前景对金融业而言,同样意味着历史性机遇的到来。碳金融作为金融体系创新的载体,有利于我国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提高我国与其他国家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水平。随着碳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对碳金融这一新的金融模式进行了积极尝试,在金融层面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创新。2007年,我国推出了首个中国绿色碳基金,之后,碳基金在北京、山西、大连、温州等地相继启动,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银行也纷纷开展碳金融有关业务,推出了CDM项目融资和挂钩碳交易的结构性产品等业务和产品,如兴业银行进行的绿色信贷业务创新。不过,尽管国内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已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但其发展仍处于相对初级的阶段,业务类型比较单一,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此时,研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碳金融市场上如何进行产品设计、制度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由兹维·博迪(zvi Bodie)和罗伯特·莫顿(RobertMer-ton)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的审视金融机构的“功能观点”,对应到我国的碳金融市场,这一理论的要求便细化为紧跟这一交易市场的现状与前景,在提高碳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推动金融体系的完善。以商业银行为例,CDM项目中蕴含着对金融中介服务的巨大需求,商业银行通过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可以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优化收入结构。碳金融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需要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运作模式,客观上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而且,CDM往往涉及两个或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商业银行可以借此提高国际业务的议价技巧,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积累国际化经营的经验。另外,碳交易的兴起和新能源的巨大市场正成为助推货币多元化的绝好契机,构建碳金融体系将有助于我国在人民币国际化中掌握更多筹码。

二、我国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全国性的碳交易所。目前全球碳交易所全为发达国家所主导。2008年成立的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我国最早的三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2009年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和武汉、杭州、昆明等交易所相继成立,我国碳交易体系雏型初现。但目前国内碳交易主要是针对欧洲市场制定的规则而进行的一些买卖行为,真正的国内碳交易市场尚未出现,全国范围内的碳交易所尚未建立。

其次,目前我国相关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合同期限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由中介机构完成,而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另外,目前我国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

最后,国内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对碳金融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尚不成熟,一系列的风险与困难成为阻碍碳金融业务创新步伐的因素,目前关注碳金融的金融机构只有兴业银行等少数几家商业银行。

第7篇

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业发生了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纷纷放弃分业经营而转向混业经营。英国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采取一系列放松金融管制的改革措施,并逐步向混业经营发展,到1992年英国基本完成向混业经营的过渡。日本于1998年12月彻底放弃分业经营,允许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各种金融业务。而美国也于1999年11月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促进了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联合经营。在混业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主流趋势的形势下,为了实现对金融业的有效监管,很多国家都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

二、当前世界上主要的金融监管形式及其比较分析

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金融监管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

这种模式以英国和日本为代表,对于不同的金融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不论是审慎监管,还是业务监管,均是由一个统一的超级监管机构负责。目前,采取统一监管模式的地区正在增加,韩国、中国台湾等也都开始采用这种模式。

2.伞形+功能形监管模式

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颁布后,美国改进原有的分业监管体制,形成一种介于分业监管和统一综合监管中间状态的新的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根据所经营业务的种类接受不同行业主要功能监管机构的监管;而联邦储备理事会为金融控股公司伞状监管者。

3.牵头监管模式

这类监管模式介于统一综合监管和分业监管之间。牵头监管模式是在实行分业监管的同时,由几个主要监管机构建立及时磋商协调机制,并指定某一监管机构为主或作为牵头监管机构,负责协调工作,巴西是典型的牵头监管模式。

4.双峰式金融监管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负责对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另一类负责对不同金融业务监管,澳大利亚和奥地利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三、目前我国金融形势的新变化以及监管模式的不适应

在经济、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国际大趋势的影响下,我国金融业市场化的步伐也在逐步加快,主要表现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的弹性逐步增强,同时,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在加快; 三大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革并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并且刚刚召开的第三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已确定了中国农业银行的股改计划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化,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股票市场出现转折性变化,市场功能进一步完善。此外,为了履行加入WTO时的承诺,我国于2006年12月11日彻底的放开了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限制。

以上这些金融形势的变化会加强金融创新的步伐,同时金融的混业经营趋势必将加快,因此在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模式下,若不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必会出现大量的金融监管真空以及重叠地带,而这些都不利于维持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且主要表现为:跨市场金融产品的迅速发展要求;金融领域出现“宏观分业,微观混业”的新局面的要求;我国金融市场全方位开放要求加强金融监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总之,在目前的金融形势下,若仍然采用之前的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将不可避免的出现监管真空以及多头监管而造成金融监管乃至金融的低效率。

四、建立超级金融监管机构的必要性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性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学术界有很多专家提出建立一个超级金融监管机构,但是由于一项制度的变迁,首先得考虑制度的变迁成本以及金融生态体系的建设是否配套,由于我国当前的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模式建立时间不长,很多配套的机制尚不成熟,因此,现在还不是进行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的恰当时机。其次,在我国当前的政治、法律以及文化大背景下,金融监管还得考虑监管机构之间的权利制衡,而在这样的条件下,则更适于在三个金融监管机构并存的基础上建立适当的金融协调机制。再次,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的程度较浅,利益冲突和风险传染等问题并不突出,更适合于现在的分业金融监管模式。综合本文以上的分析我国金融监管问题解决关键不在于是否成立一个超级金融监管机构而在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问题以及良好的金融生态的建设。

第8篇

一、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内蒙古自古以来就是众多北方少数民族繁衍生息之地,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融合与演进,造就了丰厚而独特的草原文化,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遍布内蒙古全区,蒙元文化、红山文化、大窑文化、朱开沟文化、秦直道文化、昭君文化、辽文化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内蒙古文化遗存众多,中华第一龙、华夏第一村、草原第一都等文化遗产堪称亚洲之最,长城遗存、阴山岩画和贺兰山岩画的数量和艺术价值亦属全国之最:民俗文化风情浓郁,“三少”民族特色鲜明,长调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49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曲艺、文艺作品、绘画、雕刻、民间工艺、体育、饮食、服饰和极具民族特色的民族习俗,使内蒙古成为一座庞大的民俗风情博物馆。这些古老、不可复制、弥足珍贵的优秀民族文化,只要能够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进行文化提升和包装,并用产业的理念去经营,用市场的手段去推动,都会成为极具潜力的文化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印发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纲要的通知》、《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明确提出今后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是构建以文化旅游、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博会展等文化产业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体系,提出了民族大区建设总体目标,力争在“十一五”末使内蒙古文化建设能够先于经济建设,较早走进全国前列,并从财政税收、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工商管理、价格、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等方面对文化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目前,全区文化产业已初步形成了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发展格局,主要表现在以下13个领域:

1 物质文化发掘成就突出,现已发现各种文化遗存1.5万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158处。内蒙古馆藏文物现有50余万件套,有些文物还被送到世界多个国家展出,内蒙古博物馆曾在美国举办过恐龙展和辽代文物展。一些专题考古研究也硕果累累。

2 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得到发扬光大。其中,蒙古族长调歌曲、马头琴艺术、呼麦、好来宝、乌力格尔、蒙古族和达斡尔民族舞蹈、二人台、那达慕、祭敖包、赛马、摔跤、射箭等在全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有的已被列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已有近200个剧(节目)在国内外重大文艺活动和比赛中获得400余个奖项。此外,丰富的传统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如绘画、书法、雕刻、民族工艺品制作等,在多年的发展中也得到了光大,

3 群众娱乐基础设施逐步完善。2004年以来,全区新建和改扩建56个旗县图书馆、文化馆:建成63个旗县宣传文化中心,210个苏木乡镇文化站。各地已建成文化广场93个,内蒙古文化大厦、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内蒙古博物新馆、包头市博物馆、通辽市民族博物馆、呼伦贝尔市民族博物馆、鄂尔多斯市七大文化工程、满洲里套娃广场、河套酒文化博物馆等,都将成为自治区重要的文化阵地。

4 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速。现已建成横贯东西部12个盟市、90多个旗县市区、全长近1万公里的光缆干线网,形成以呼和浩特彩电大楼为中心,以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卫星地面接受站为辐射的集发射、传输、接受多种功能综合运用的广播电视覆盖网。2005年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2.64%和90.15%,汉语广播电视节目通过卫星传输,已覆盖了全国及亚太53个国家和地区,蒙古语卫视每天播出18个小时。

5,新闻出版业初具规模。内蒙古现有8个出版社,年出图书2300种以上。截至2005年,内蒙古图书出版达5497.34万册,各类杂志1473.4万册,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出版报纸2.7万亿份。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计,2003和2004两年,内蒙古图书出版的市场占有率为0.75%,进入全国前20位。

6 影视剧产业有新的突破。内蒙古影视剧产业具有题材、景观、人才和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优势,是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中最具活力、发展速度最快、影响最大、经济效益最好的产业之一。近几年来拍摄的《东归英雄传》、《一代天骄》、《东方商人》、《燕子李三》、《党员二愣妈》、《铁道游击队》等多部优秀的影视剧,公演后获得了国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以内蒙古著名导演王新民领衔的影视工作组现正在启动百集大型电视剧《大盛魁商号》的拍摄工作,同时筹建集旅游、商业、影视拍摄为一体的大盛魁影视城,内设旅蒙商博物馆、呼和浩特历史博物馆等5个馆,这必将使呼和浩特的历史文化内涵得到充分彰显,

7 文化旅游业挑起大梁。1978年起步的内蒙古旅游业,从一开始就将草原文化、民族文化融入于其中,经过多年扶持和培育,已发展成为人们所公认的高附加值产业。内蒙古现有118个A级景区,4条精品旅游线路,基本涵盖了内蒙古所有以文物、史记、遗址、古建筑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层以及现代文化层和民俗文化层等。与此同时,牧户游、农家游、蒙牛工业游、鄂尔多斯羊绒、北重兵器城、河套酒业等牧区乡村和工业旅游项目也在悄然兴起。2006年,内蒙古共接待国内旅游人数2451.7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48.24亿元,外汇收入4.04亿美元,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79.71亿元。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5万人,间接带动就业72万人。旅游业已成为内蒙古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

8 会展业如火如荼。内蒙古每年举办的各类展览会、展销会、药交会、洽谈会等,参加的客户和观众达200多万人,成交额达3亿多元,带动其它相关产业收入8亿多元。仅内蒙古展览馆近几年年均接办的各类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就有18次之多,接待观众80多万人,年均实现利润200多万元,

9 节庆活动异常活跃。近几年

来,内蒙古共举办了大大小小的集文化娱乐、经贸洽谈、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群众节庆文化活动上千次之多,知名的大型节庆文化活动有30多个。如分别在呼包两市举办的中国内蒙古国际草原文化节、呼和浩特市举办的昭君文化节、呼伦贝尔市举办的成吉思汗草原文化节、阿拉善盟举办的国际生态旅游文化节、通辽市举办的七届科尔沁艺术节、乌兰察布市举办的全国蒙古族服装服饰展等,都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10 特色文化产业异军突起。如赤峰市和阿拉善盟的赏石业、锡林郭勒盟的民族服饰业、乌海市的书画业等等。尤其是阿拉善盟的赏石业,已在巴彦浩特镇的黄金地段建起占地5万平方米的全国最大最好的奇石文化旅游城,固定的奇石经营户就有400多户,年贸易额达1亿多元。赤峰市的巴林石受到国内外赏石界和收藏家的追捧和青睐,仅巴林石集团年销售额每年就达2亿多元。

11 文娱演出业精彩纷呈。内蒙古通过市场化运作组织公益和商业演出获得巨大成功。内蒙古杂技团赴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演出上千场,足迹遍及15个国家400多个城市。内蒙古歌舞团赴北京、广州演出《蒙古婚礼》上百场,并应邀赴美国演出《白云飘落的故乡》等;鄂托克前旗乌兰牧骑赴北京演出《鄂尔多斯婚礼》等。此外,还引入国内外演出团体到内蒙古演出。这都不同程度地繁荣了内蒙古的文娱演出市场。

12 音像产业逐步做大。内蒙古音像产业经过艰辛探索,逐渐走出了一条突出民族特色、精心锻造品牌、注重效益的发展之路。以内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作为唯一的内蒙古出版单位,先后出版了《内蒙古民歌精品典藏》、《草原世纪精曲》、《内蒙古长调民歌集粹》等音像制品,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影响遍及全国所有省市区、几十个国家和地区。音像产业的发展也催生了内蒙古音像市场的扩大,目前,内蒙古经营音像制品的批发单位有2个,音像零售出租单位4000多个,音像放映网点400多个,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市场,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13 文化产品生产业也开始起步。如金威视盘光盘生产线落成投产,填补了内蒙古空白。一些生产旅游纪念品的企业也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催生了内蒙古文化产品生产业的蓬勃兴起。

自治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既有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植,也有自治区政府在各方面政策的支持,同时,也离不开自治区金融业的支持,尤其是银行业所做出的巨大努力。

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具有广阔的空间

国际经验表明,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将会出现快速增长,继2007年人均GDP达到3300美元后,2008年内蒙古人均GDP首次突破4600美元,已达4638美元,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全区文化产业迅速崛起和快速发展,开始步人以培育主体、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成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中的亮点。

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的同时,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做出了《关于印发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纲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发展的决定》、《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规定》、《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和重要文件,为引导内蒙古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特别是近年来,文化产业在自治区政府正确领导及金融业的大力支持下,涌现出了大批文化产业骨干企业。以东联集团成吉思汗陵旅游区被文化部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为起点,北方新报社、昭君博物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赤峰力王工艺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响沙湾有限公司、包头绿色动力网吧连锁等10家文化企业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包头乐园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被文化部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目前,这些示范基地与金融业合作良好,在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发展以及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合作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些企业及基地建设处处闪现着“银企联合”“银文联合”的影子。

综合来看,内蒙古的人均生产总值、人均一般性预算收入等经济指标已经进入全国前列,但是文化发展方面的指标同一些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对GDP贡献率在7%左右,而内蒙古只有1.05%。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发展潜力大,是国家调整经济结构和繁荣文化市场的着力点,其发展需要金融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也是金融业重点扶持的行业之一。

金融业要大力支持文化产业,扶持文化产业,提高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加大支持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集群的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

截至2009年6月末,金融业的文化产业贷款余额为43亿元,总体看,占比远低于信贷资金的传统投放领域,但从新增贷款情况看,金融业对文化产业的总体支持力度在明显加大,对文化产业贷款同比增长51.3%。

三、金融业支持内蒙古文化产业的难点

(一)文化产业自身的原因

1 产业规模偏小,管理方式落后。当今文化产业越来越向集约化方向发展,而目前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不是很充分,呈现出散、弱、小,社会化产业程度不高的状况,真正具有竞争力、集约化的大型文化产业的运营企业只有少数几家。就内蒙古现有的产业运营规模看,远远低于发达地区如北京、浙江,也低于中部地区如湖南、安徽。中小文化企业内部管理松散,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意识较差,缺乏透明度和必要的监督,信用状况与金融机构信贷支付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

2 文化企业抵押品匮乏,抵押资产变现能力弱。目前,各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往往要求贷款企业提供能够覆盖贷款风险的固定资产抵押,而文化企业资产的特点却是固定资产较少,其资产形态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这种情况下,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融资支持。另外,由于抵押市场不发达,作为抵押物的资产,如地产、房产及其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一旦进入拍卖、转让程序就会受到许多制度性因素的制约,其转换成本很高,极大限制了抵押物品的流动性,使得抵押资产难以变现用于清偿贷款及利息,进一步增加了文化企业贷

款的难度。

3 文化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文化产业市场发育程度低。目前,内蒙古文化体制改革刚刚起步,一些过去由政府投资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尚未完全推向市场,部分优质产业资源无法实现市场化运作,一些转制企业尚未完全摆脱旧体制的束缚,经营运行机制僵化,冗员多,经费短缺,设备陈旧,经营活力不足,没有形成必要的市场规模、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稳定的盈利来源。一些地区未能有效地培育新兴文化产业,而且即便是确定了重点培育也是呈现开发周期长、更新慢的状况,应用现代科技改造抢救传统的民族文化资源很不充分,致使有些优秀的民间文化濒临消亡。受产业规模和集约化小的限制,对丰富内涵的文化资源缺乏深入挖掘和创新,尚无法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导致发展后劲不足,使得文化资源和高新技术结合的高附加值、高回报的品牌文化产品难于批量涌现。

4 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文化资源挖掘利用程度不高。由于长期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文化投资方式,大部分从事文化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明显不足,未能对丰富的文化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和有效利用,文化产业仍以传统文化经营为主,新兴的文化产业比重偏小,全区各盟市文化产业结构趋同,重复生产建设现象比较严重,没有着力发展地区独特的文化产品项目,缺乏高附加值和高回报的品牌文化产品,致使金融机构难以有效识别优质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项目,对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贷款供应量不足。

5 不具备直接上市募资的条件,由于文化产业总体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大多数中小文化企业不符合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要求。传统文化产业比重过大,新兴的文化产业比重偏小,基本上以传统文化经营为主,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如软件业、影视业、会展业、音像业等发展缓慢。此外,不少盟市旗县的文化产业结构雷同,各自为战,搞的产品项目大多一窝蜂,同一产品同一项目重复生产建设,小而全、小而散,质量没有保证,没有着力发展地区独特的文化产品项目,进行同板块大手笔的资源整合,难以形成互通有无的文化产业链,造成总体落后。直至目前,内蒙古境内仍没有1家文化企业通过股票市场筹集资金。从短期来看,内蒙古文化企业规模小,资信弱,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也很难有所改变。在缺少领导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情况下,内蒙古文化企业利用证券市场直接上市募资的各项条件目前还不成熟。

(二)金融业的原因

1 对文化产业的关注度不够。由于内蒙古经济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各行业都急需投入大量资金,在资金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银行贷款是当前最为稀缺的资源。与传统工商企业相比较,文化企业所开展的业务具有“项目性”,难以产生稳定和持续的现金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各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更多地青睐能源、电力、冶金等资源优势明显的行业,而对内蒙古文化产业潜在的投资回报则没有足够关注,针对文化产业加大业务创新、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也不高。加之以往文化产业吃的是“财政饭”,对信贷资金和信贷服务的依赖较小,双方缺少了解,使得商业银行针对文化产业特点主动开展融资产品创新方面明显不足。

2 缺少针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模式。由于文化企业普遍存在抵押物不足,缺乏担保,无形资产难以评估等问题,如果按照现行的银行信贷评价模式,则大部分文化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虽然近年来国内一些发达地区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但由于目前全区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一些比较先进的信贷模式内蒙古仍无法推广。

3 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落后。我区针对文化产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明显滞后,面向文化企业的贷款担保机构少、规模小、担保基金金额少。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通常仅在筹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资金支持,缺乏后续的补偿机制,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落后,难以为银行体系提供有效担保。

四、对策建议

(一)文化产业:文化企业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与金融业开展合作

1 加强内部管理,增强企业实力。文化企业要学习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推进管理创新,提升效益。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财务会计体系,加强财务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地向开户的金融机构提供完整的会计报表,推动企业管理上水平。同时,要抓住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逐步壮大企业自身实力。

2 建立自身信用档案,改善自身信用状况。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要把工商、税务、司法、社保、环保、质监等部门的信息纳入自身信用档案,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将企业的优质信息主动提交给金融机构。

3 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内涵,积极打造文化精品项目。内蒙古拥有丰厚的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发展文化产业优势明显,潜力和空间巨大。文化企业应根据所在区域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前景,精心打造优势特色文化品牌,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同时,要在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内涵的同时,大范围、多领域、深层次地进行文化资源整合,不断优化配置各类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4 努力拓展融资渠道。从长远来看,文化产业仅靠政府投入、内部积累和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很难在短期内实现迅速扩张。为实现内蒙古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要重点选择和扶持一些具备实力的文化企业直接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参股、控股、兼并、收购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同时,一些优质的中小文化企业也可通过合资、合作、产权出让等方式利用外资进行改组改造,以获得融资。

(二)金融业: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

1 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金融机构应该从服务地方经济和自身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内蒙古文化产业的广阔发展空间,将之作为当前及未来重点支持的领域,认真研究其行业特点、发展规律和运作模式,积极开发文化创意产业信贷市场。

2 创新信贷模式。针对文化类企业特点,弱化财务指标考核,转变以房产、机器设备为抵押的传统担保思路,积极试办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企业联保互保贷款、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为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扩大选择范围。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为文化产业创新融资方式,制定适应文化创意产业特征的信贷政策,丰富融资品种。

3 要优化流程,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商业银行应针对文化企业的特点提供特殊政策和服务,改进贷款授信制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方便快金融机构逐步增加对文化产业的信贷资金投放规模。推动金融创新,促进金融业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文化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推动金融业开展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并协调一两家金融机构在条件成熟的盟市试点,专门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第9篇

目前较大的投机狂潮已经来临,连续多年大幅度上涨的局面也在一些城市的房地产出现了,大量投资者为了推高住房价格往往通过按揭等手段套利。房地产上市公司市值的股价波动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其占有我国证券市场绝大部分的比重。房价的快速增长,大大增加了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因为其将间接进一步扩大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中获得房地产公司股票价格之间的差距。金融创新既有利也有弊,在带来不小收益的背后却酝酿着巨大的风险,同时,为避免产生新的风险隐患,政府也有必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一旦国内经济出现滑坡和通货紧缩的现象,就要通过适当调整货币政策,增加信用支持来及时防止市场信心的下滑。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远未结束,全球经济复苏步履维艰,国际金融跌宕起伏,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外需疲软。因此,国内外严峻形势和宏观市场环境导致金融机构业务经营难度和风险管控的难度不断的增大,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无疑将面临非常巨大的挑战,许多中国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等仍然是普遍的问题。转型已经成为各大金融机构在新的经济环境下、新的市场格局下调整后新发展机会的必然选择。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系统主要承担市场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对于市场风险而言,其主要是指因市场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对于流动性风险而言,其主要是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流动性需求的可能性。另外,风险管理系统具有三大功能:一是定制个性化风险指标。即风险管理系统预置了理论与实务界认可的各种风险指标,如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等指标,并支持银行灵活的定制个性化风险指标;二是自动计算风险指标值。风险管理系统立足于数据平台基础之上提取各种业务数据,之后,采用风险指标公式自动计算风险指标值;三是及时预警风险。风险管理系统设置风险指标临界值,并依据临界值实现当期风险指标的控制,然后对接近或超过临界值的风险指标提出预警。同时,风险管理系统可以历年数据为依据,辅助银行确定临界值。分析贷后的个人信用风险处置系统同样致力于两个特征上,一方面,机构金融业务依据其客户资源优势。现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征信系统还有待进一步成熟与完善,因此,金融机构在处置个人信用金融风险时,一旦处置不当极易使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并且,金融机构在“催款”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资源,从而,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机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具备机构金融服务的专业化优势。金融机构作为专业化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其在处置个人信用风险过程中将呈现出灵活性等特征,有助于规避或解决个人信用风险,降低风险给予金融机构带来的经济损失。分析贷中的个人信用状况监控系统应致力于两个特征上,一方面,与专业服务相结合。车辆作为耐用消费品,其购买后需要持续的、专业化的售后服务,此时,个人信用状况监控系统将发挥出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车辆销售厂家对客户进行车辆保养服务、事故维修服务、售后回访、保险理赔服务以及车辆年检服务等多项服务,为个人信息状况监控的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及时对个人信用记录更新。个人信用监控系统具有对借款人每一次借贷行为的记录功能,当借贷人的居住、收入、职业等方面发生变化时,个人信用状况监控的系统能够实现及时的更新个人信用记录,以便准确的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

1.个人资信档案登记制度。个人资信档案登记制度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收入信息以及个人信用记录。2.个人资信调查制度。个人资信调查制度的建立应立足于“量化分析、经验与实地调查”的基础之上,以个人资信条件和担保条件相结合原则为政策导向。(五)完善的信用管理系统完善的信用管理系统包括多个方面,具体表现在:一是个人信用资质与担保条件综合评价制度。依据该制度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严格按照客户信用等级对客户提出不同程度上的担保条件;二是流水线管理制度。依据该制度对机构消费信贷流程分解为多个环节,并严格按照顺序流水作业,推进各环节之间的相互独立与制约;三是上门审查制定与材料审查制度相结合。必须保证每一笔业务均实行上门审核;四是售后回访调查制度。依据该制度全面挖掘信用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五是售后服务保障制度。依据该制度对车辆售后服务、保险售后服务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售后服务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予以纠正和完善;六是黑名单制度。依据该制度对严重违约客户的职业变化、住址变化、收入变化、个人健康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以及车辆状态变化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及时把握借贷人的各种情况并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七是五级催款制度。五级催款是指电话通知、法律事务函通知、上门催讨、收回抵押车辆以及司法途径。该制度主要针对于逾期客户,以此降低机构销售公司坏账、呆账风险。

本文作者:丁玲杜佳慧杨玉娟工作单位:佳木斯大学

第10篇

关键词: 边缘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 企业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 /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 ,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旦出现纠纷, 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

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 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三)按照市场要求对我国现行银行业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压缩非法融资的市场空间。边缘金融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信贷权限放松,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萎缩态势,银行信贷收紧,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各基层行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争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审贷程序,方便和保证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求银企共赢。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则要立足地方,摆正市场发展定位,转变经营观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市场业务范围,在认真落实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良机,压缩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空间。二是各商业银行应按《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机构,采取工资奖金与贷款回收挂钩、制定免责条款、废除贷款责任追究终身制等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小企业信贷服务范围。同时还要借鉴边缘金融业务的做法,贷前调查不仅要注意收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还应关注企业负责人的人品、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软信息”,以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发展关系型融资,开展循环信贷,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议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利率,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切实解决贷款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四是公布信贷资金流向、地区资金紧缺度等相关信息,合理引导边缘金融业务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间资本融资渠道,整合民间资本的运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 1 ] 赵志华. 引导和规范我区民间借贷活动的政策建议[ J ]. 内蒙古金融研究, 2000 (6) : 22- 24.

[ 2 ] 毛金明. 民间融资市场研究———对山西省民间融资的典型调查与分析[ J ]. 金融研究, 2005 (1) : 45- 47.

[ 3 ] 何田. 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实证研究[ J ]. 金融研究, 2002 (11) : 53- 55.

[ 4 ] 周彬. 关于民间借贷的思考[ J ]. 北方经贸, 2002 (1) : 28- 29.

第11篇

【关键词】物流 物流金融 研究现状

一、国外对物流金融业务的研究现状

(1)起步较早,研究较丰富。国外的物流金融业务开展较早,其相关研究也较为丰富,其中,Friedman(1942),Albert(1948),Eisenstadt(1966),Raymand(1948)和Dunham(1949)等总结了物流金融中的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国外发展过程中的法律氛围、业务模式、仓储方式、监控方式和流程。Barnett和Biederman对物流金融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相关研究。

(2)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物流金融业务中。Guerrisi(2001)通过考察供应链中物流配送技术和资金转移技术的发展,认为目前的资金流管理己经不能与快速发展的物流技术相匹配,尤其是在电子商务领域,资金的转移己经成为发展的障碍,因而提出了基于互联网的电子货币转移方式将广泛应用于全球贸易链中。

(3)侧重供应链环境下的物流金融业务研究。Leora Klapper(2008)就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采用存货融资模式的激励及功能进行了分析。Gonzalo Guillen(2009)等人研究了集生产与企业融资计划于一体的短期供应链管理,提出了合理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可以影响企业的运作与资金融通,从而增加整体收益。

二、国内对物流金融业务的研究现状

(1)起步于物资银行。国内物流金融的相关研究始于“物资银行”,2003年9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的学者于洋、冯耕中对物资银行的含义重新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比较规范的概念。认为物资银行指的是在融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仓储企业或物流中心,在业务过程中将银行与生产商或经销商紧密地联结起来,使银行以不动产贷款为主的信贷模式转变为不动产贷款和动产(流动货物)质押贷款相结合的信贷模式。

(2)融通仓阶段。2004年朱道立、陈祥锋建立了融通仓的理论框架,融通仓指“融”(金融)、“通”(物资流通)、“仓”(物流仓储)三者集成,综合管理和统一协调。2005年至2006年,朱道立等人发表了系列文章详细介绍了融通仓的概念、结构、运作模式、作用等,从而确立了融通仓的规范模式。

(3)物流银行、物流金融概念的提出。2004年,广发银行在国内金融界率先推出“物流银行”业务,以商业银行为主导,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从而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达到银行、物流企业、生产企业等三方共赢。

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为“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运作模式,中间业务等”。

(4)集中于业务模式的创新。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的龚纪钢老师(2010)介绍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必须明晰物流金融各类常见业务模式所蕴含的风险,从而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法。天津理工大学的潘永明、纪富镇(2010)等人结合我国物流发展的实际状况指出,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不能一味照搬国外的服务模式,必须加以融通。

(5)集中于风险管理。成都理工大学的吴健等人(2008)介绍了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的模式和内容,分析了我国物流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对物流金融服务的创新和风险防范问题进行了研究。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的莫静和李俊萍(2009)从开展物流金融业务中的风险角度入手,对抵押物的安全风险、银企沟通风险及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国内有关物流金融的理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明确了融资、结算、风险控制等主要职能,总结出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仓单质押、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和反向担保等服务模式。但是,从总体上讲,物流金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现有理论还停留在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上面,理论分析还比较零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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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rueckner JK.Mortgage default with asymmetric information[J].Journal of Real Estate Finance and Economics,2000,(20).

第12篇

从流程管理的角度出发,以风险控制为切入点,对物流金融业务进行研究。首先,梳理相关理论,包括业务流程管理、物流金融的内涵外延及运作模式,总结了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形成因素,归纳了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类型,从共同设计契约、风险定价、流程管理、以具体运作模式为案例的角度回顾了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结果认为,物流金融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的系统研究有待加强,较缺乏相关的实证研究。

关键词:

物流金融;流程观;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

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4-0056-02

1 引言

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促进了物流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1999年中国物资储运与银行联手开发了第一笔存货质押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后已经与十几家金融机构合作;2001年下半年深圳发展银行试点开展存活融资业务,2006年深发展在国内银行业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品牌。此后,多家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都开展了物流金融业务。

然而,在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中,金融机构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损失屡屡出现。以中储为例,仅从其审计报告就可以看出,2012年由于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而导致账面上或有损失1.55亿,约占净利润4.11亿的37.71%,2011年的5024万元,占净利润4.09亿元的12.28%,2010年的3778万元,占净利润2.88亿元的13.12%。由此,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可见一斑,风险控制方案亟需完善以降低业务主体的损失。

2 业务流程观概述

综合Michael Hammer与James A.Champy,T.H.达文波特,A.L.斯切尔,H.J.约瀚逊等对业务流程的定义,得出业务流程的概念:业务流程是为达到特定的价值目标而由不同的人分别共同完成的一系列活动。活动之间不仅限定有严格的先后顺序,而且活动的内容、方式、责任等也都必须有明确的安排和界定,以使不同活动在不同岗位角色之间进行转手交接成为可能。活动与活动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转移可以有较大的跨度。而狭义的业务流程则认为它仅仅是与客户价值的满足相联系的一系列活动。

业务流程对于企业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对企业关键业务的一种描述;更在于对企业的业务运营有着指导意义,这种意义体现在对资源的优化、对企业组织机构的优化以及对管理制度的一系列改变。这种优化的目的实际也是企业所追求的目标: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争取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3 物流金融的理论研究

3.1 内涵外延

邹小芃最早提出物流金融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地运动,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地发展而产生,属于物流企业服务的高级阶段,此概念的提出基本确立了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和方向。

在对金融相关理论的研究总结后发现,目前学术界比较认同对物流金融的理解:物流金融是金融机构利用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与物流监管服务,依据供应链而开展的旨在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的金融活动。广义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其供应链活动中,通过开发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有效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地运动,在物流过程中产生价值增值的融资活动。狭义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业务过程中利用贷款、承兑汇票等多种信用工具为生产商及其上游经销商、下游经销商和最终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资金汇划、信息查询等为一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2 运作模式

依据金融机构不同的参与程度,物流金融运作模式分为:资本流通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合作平台,协助中小企业融资,提高企业运作效。此模式包括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两种方案;资产流通模式:第三方物流自身拥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及良好的信誉的前提下,通过资产经营的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融资、物流、流通、加工等集成服务。该模式包括仓单质押、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反向担保等方案;综合模式:资本流通模式与资产流通方式的结合,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有较高的要求,典型的案例如UPS。

按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参与程度划分为:中介模式,即商业银行处于主导地位,物流企业受托提供对质押物的验收、价值评估、仓储保管、货款流向监管及质押物的拍卖等中介服务,只收取物流服务费,不承担其他的风险及损失;担保模式,即第三方物流处于核心位置,在中介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信用贷款配额的分配、提供信用担保的职能,同时承担贷款资金损失的风险,此种模式有效调动物流企业的积极性,简化了贷款程序,降低了操作成本;自营模式,即第三方物流利用自身强大的资本实力同时提供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节约客户的存货持有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按提供融资服务的主体将供应链融资模式分为物流企业以产业主导和商业银行以金融资本为主导的模式,并以UPS和深发展银行为例分析了两个模式的运作特点及在我国国情下开展的限制因素,得出结论两种模式都需要银行与物流企业合作才能实现多方共赢。

按金融在现代物流的业务内容,将物流金融分为物流结算金融模式:代收贷款业务、垫付货款业务承兑汇票业务;物流仓单金融模式:融通仓模式、多物流中心仓单模式及反向担保模式;物流授信金融模式;综合运作模式。

4 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

4.1 物流金融业务风险归类

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来源于以下两方面:物流系统构成要素内部缺乏敏捷性造成的内部脆弱性,来自物流系统构成要素与外部环境包括资源配置、运输条件、预测准确度和需求的不确定性等多方面之间的互动构成的外部脆弱性。尹海丹在对运作模式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风险来源进行了细化,认为业务的风险来源包括:担保的有效性、货物监管的有效性、货物信息的准确性、风险转移、动产的流动性、仓单的真实性、参与主体的信用状况。Barsky对物流金融与传统融资业务进行对比,认为还应考虑到业务流程风险、环境风险、组织结构风险、人员风险和信息技术风险。

对物流金融业务风险的归类大致如下:

以银行为风险承担主体,将风险分为三大类:银行操作风险,包括信息系统及技术的保障、人员专业素质;借贷企业资信风险,包括质押物、借贷企业财务状况、借贷企业的信誉状况、借贷企业成长潜力;物流企业监管风险,包括经营实力和技术实力。

按参与业务的主体分类,包耀东和张悟移将物流金融业务风险细化为物流企业风险因素、融资企业资信状况、质押货物产生的风险、安全风险、物流金融运营状况。

根据供应链金融风险是否可控,李毅学将其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将系统风险归纳为宏观与行业系统风险、供应链系统风险;将非系统风险归纳为信用风险、存货变现风险和操作风险。强调风险评估中应遵守“主体加债项,并侧重于债项”的重要原则,注重评估的过程性和动态性。

4.2 风险控制研究

(1)共同设计契约。

周学农引入“双方共同决定市场”的思想,在分析供应链上商业银行、融资需求方及制造商的基础上,建立了由制造商作为先行决策者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并运用逆向归纳法求得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解。得出结论“双方共同决定市场”的机制是一种更加合理有效的市场机制。然而作者假设信息对称,使得该模型只适用于假设的完全信息。

(2)流程管理。

李毅学基于金融系统工程研究了存货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构建有效的战略控制系统与日常运营风险控制系统。他将日常运营风险控制按业务流程(图)进行分别处理。

(3)风险定价。

王勇等将“公平偏好”加入到传统的委托模型中,并对比是否考虑“公平偏好”因素来研究激励问题,得出结论金融机构给予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固定报酬多于传统模型中最优固定支付时,第三方物流会更加努力,从而给金融机构带来更高的收益。

袁光珮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服务过程中的风险、成本和收益等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在两种情景下构建了数学模型,提供了物流企业参与该业务程度的最优选择及所应采取的措施。

李娟等引入存货质押融资方式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并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业务参与主体之间的博弈,认为试图减少融资企业的不还款概率,在监督融资企业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督。

李毅学等假定违约外生给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的风险偏好,质押商品的预期收益率和价格波动率,贷款周期和盯市频率等因素的影响,利用VaR方法研究了标准存货及股票质押(静态质押)业务的贷款价值比率。

(4)以具体的运作模式为例的风险控制研究。

褚静騉以仓单质押模式为例,从银行角度分析物流金融风险,建议银行应该重视合作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及融资企业的选择,并且建立共赢的银企合作模式、建立一体化的监控系统以减少三方的摩擦、优化三方合作,确定合适的质押率使风险与收益之间达到平衡状态。

张璟以授信融资模式为例,首次利用可拓学的理论与方法对物流金融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授信融资模式下参与主体可以共同实施的策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的准确性,运用各种风险度量方法对主体间的风险控制防范实施智能化的管理,结成利益共同体有效协调主体间的关系。

弯红地以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为例,利用博弈树建立道德风险模型分析,得出结论银行可否及时收款取决于供应链的稳定性、核心企业的还款意愿、核心企业与贷款企业的合谋、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

(5)风险防范措施。

从国家和政府层面出发,一方面要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加大执行力度,一方面要完善贷款政策等各种相关政策完善物流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从物流企业的角度来看加强对出质人的信用审查,加强自身的评估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合理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第三方物流的软硬件建设;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应该加强信息共享,有效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

5 研究局限与展望

5.1 系统研究有待加强

目前关于物流金融业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运作模式及风险评价的探讨,而对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较少。虽然有不少学者对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定价有深入研究,但是模型的独特适用性不强。另外,目前缺乏以流程管理为视角的风险控制研究。

5.2 缺乏实证研究

关于风险控制的研究多对问题进行假设求解,然后对模型进行仿真验证,缺乏实际情况的验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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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张璟.规避物流金融风险的可拓策划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4):3-8.

第13篇

顾佳(1989.11-),男,汉族,河南省南阳市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硕士,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财政学专业,研究方向:数量经济学。

摘要:金融业具体对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有怎样程度的影响,我们在城镇化的发展历程中如何合理运用这种正的相关性以及积极的影响呢?本文将综合运用ADF检验、格兰杰因果性检验进行实证检验,旨在分析近些年来北京市城镇化过程中金融业的推动作用,进而为北京周边乃至我国其他地区实现城镇化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金融;实证研究

1. 文献综述

目前城镇化进程中金融业的推动作用是国内外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国外学者在金融支持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问题上进行了丰富的研究,国内学者也较早地开始了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服务的影响的研究和实证检验。本文将从城镇化发展路径中金融业所起的推动作用视角出发,对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和综述。

1.1 金融发展与城镇化关系研究

许丽英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探讨城镇化与金融发展的因果关系,研究结果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并且在不同的地区相关的程度也有所不同,认为我国的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作用在不同地区作用程度是不同的。另外,张正斌通过对宁夏1990-2005年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率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研究,以人口作为城镇化的指标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格兰杰因果关系,但是因果关系并不是十分地显著。

1.2 金融支持与城镇化研究

范立夫认为,金融是农村城镇化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主要表现在: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金融支持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以及农民向城镇居民的转换支持。很多学者也从金融在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角度出发,研究如何推动金融发展对城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例如方少勇提出金融发展要有政府的干预,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金融发展存在着金融垄断的现象

2. 模型与分析

根据前面的分析,本文拟利用ADF检验、格兰杰因果性检验进行实证检验,旨在分析近些年来北京市城镇化过程中金融业的推动作用,为北京周边地区实现城镇化提供政策建议。

2.1 指标选取与数据的准备

本文最终选择的建模及检验指标如下:

本文选取的数据都是北京市的金融发展和城镇化的时间序列数据,时间跨度为1994年至2011年,数据的资料主要来自北京市统计年鉴(2012版)以及wind数据库,对于个别数据的缺失问题,本文采取R软件中的missforest函数进行缺失值的弥补。

2.2 城镇化与金融发展的实证分析

本文的实证模型如下:

其中前4个方程侧重于金融对城镇化的影响,而后4个方程侧重于城镇化对金融的影响。

2.2.1变量的协整分析

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果:对的贡献最大,也就是说第二和第三产业比重的增加,对证券市场交易量的增加有促进作用。对的贡献最大,其中的Y2的系数是负的,说明有负向作用,但是其t统计量并不显著,所以其解释能力并不可信,所以城镇人口比重对股票发行总股本的影响最大。对的贡献最大,也就是说产业比率对银行系统机构数目的影响最大。对的贡献最大,即产业比重的对金融效率指标——贷款和存款的比率影响对大。之间不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对的影响最大,即北京市贷款与存款的比率对产业比率的贡献最大。对的影响最大,也即贷款与存款的比率对城镇人口比重的贡献最大。之间不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

综上,我们已经分析了金融水平的各项指标对城镇化每一单项指标的影响,以及城镇化的各项指标对金融水平每一单项指标的影响,也就是对城镇化进程与金融发展的相互作用进行了实证分析。

3. 初步结论以及政策建议

3.1 初步研究结论

从回归模型的系数可以得到城镇化进程中对金融业发展的推动情况:(1)对证券市场交易量影响较大的因素是产业比率,回归系数为:273236.7,由此看出,第二和第三产业比重的增加对证券市场的活跃程度起到了积极的影响;(2)对北京市股票发行总股本影响比较大的是城镇人口比重,回归系数为:11738201;(3)对北京市银行系统影响较大的因素是产业比率,回归系数为:9874.18,北京市第二和第三产业产值比重的增加对投融资的渠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系统势必是最佳的选择;(4)对北京市的金融效率指标即贷款与存款比率的影响最大的因素是y2即人均GDP,回归系数为1.245。

其次,我们还可以分析金融业发展过程中,金融业在城镇化金融中所起到的作用。但是由于x4平稳序列,但是其他序列是一阶单整的,不满足建立协整模型的假设,模型的效果都不是很理想。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我们拟在后续研究中建立VAR模型对这部分的数据进行分析,并且我们还可以利用格兰杰因果性检验中对作用关系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3.2 政策建议

基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史和现状,通过上述实证分析,在充分考虑具体国情的前提下,可以从以下思路和措施发挥金融对城镇化的推进作用。

3.2.1 优化产业结构,活跃证券市场

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产业比率(即第二、三产业总值占GDP的比例)对证券市场交易量的提高有显著作用。

因此,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政府需要统筹规划,对涉及城镇化核心发展的第二、三产业的结构和领域给与政策倾斜,调整影响重大的建筑建材、工程机械、电力设备、金融服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

3.2.2 根植产业发展的沃土,提高银行系统服务经济的针对性

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对银行系统影响较大的因素是产业比率,产业比率的提高要求银行给与第二、三产业较多的关注和更大的支持力度。银行业应该充分把握机遇,在深耕产业化发展沃土中给与城镇化建设足够的针对性支持。(作者单位:1.四川大学;2.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Gandoldsmith,Raymon W.1969,Financial Structure and Development ,New Haven , CT:Yale University Press.

[2]许丽英.中国金融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3]陆铭,陈钊.城市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J].经济研究.

[4]邓德胜.中国城市化与金融发展关系的初步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8.

第14篇

【关键词】金融业;税收制度;对策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该行业的监督管理日益强化,在央行、审计、财政以及内审机制的监控之下,其财务管理和核算比较健全和规范。而税收则是影响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金融行业的国家观念和纳税意识也普遍优于其他行业,纳税数额在地方税收总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竞争环境,确保我国金融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对我国现行金融税制进行适当调整势在必行。

1.我国现行金融税制存在的问题

1.1金融行业税收征免混乱

首先,金融企业税收负担明显过重。目前大多数国家对金融业不征流转税,我国对金融企业在流转环节征收的营业税是按金融营业额全额征税,而非按净额或增值额征税。对其征收营业税使得金融服务消耗的投入物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得不到抵扣,这样金融企业既要全额负担增值税,又要负担高额营业税,税收负担明显过重,导致金融企业经营困难,竞争乏力;其次,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未予征税。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是指各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拆借及存放资金而收取的利息,具体包括与中央银行往来收入、全国联行往来收入、省辖联行往来收入、同业往来收入、系统往来收入等。对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未予征税,境内外金融机构就有可能将自有资金存放银行获取利息而无须缴纳营业税,造成国家税收流失,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利用率,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难以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固有作用。

1.2金融衍生利得税制范围不科学

金融衍生工具税制不尽合理。对一些新保险品种的征税问题不明确。如对投资联结保险的分红、收益所得未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与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要纳税相比有失公允。对信托业务的税收政策不尽合理。主要表现为具有投资性质的融资租赁业务不能享受正常的税收优惠政策、租赁公司的营业税税基允许扣减外币利息而不允许扣减本币利息、不动产回租业务须课征两次营业税等,阻碍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证券资本利得征税范围过窄。目前我国在股票交易环节无论盈亏均征收高额印花税,企业转让股票净所得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资本利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多数国家对证券交易所得适用低税率,我国则按普通所得征税。现达国家普遍对个人从事证券交易所取得的资本利得征税,仅征税方式和负担水平略有差异,我国个人证券资本利得未纳入征税范围,有违国际惯例和税收公平。

1.3中外金融机构的税负不公平

目前我国对中外金融机构适用不同征税办法使二者税负差别甚大,加重了内资企业税收负担。一是,所得税税率及优惠政策不同。我国税法对外资金融机构有优惠税率“一免二减半”及再投资退税等优惠规定,而中资金融机构一律适用33%的税率且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二是,所得税税基不同。我国税法对中外金融机构交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项目限制有所不同,对内资企业苛刻而对外资企业宽松;三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内资金融机构征收而对外资金融机构免征,税负明显不平。

1.4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弊端

一是,课税欠公允。如对人寿保险公司的雇员免征营业税、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对非雇员按“服务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按“劳动报酬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非雇员的税收负担明显畸重;二是,课税不均衡。如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和证券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征税,对证券转让所得则免税。

2.完善我国金融税制的政策建议

2.1调整金融行业合理征税范围

金融企业方面,国际上OECD各成员国不仅将金融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且还对主要金融业务免征增值税或实行零税率。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与国际惯例接轨,降低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应对金融企业改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往来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往来日益频繁,对构成金融机构营业收入组成部分的往来收入征收营业税是税制改革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样既可以规范税收政策,又能够有效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效率,有利于内外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2.2完善金融相关利得征税政策

一要,合理界定金融衍生工具的税收政策。为了使各种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的税收负担更加平衡,应取消对保险业带有投资分红、投资收益性险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尽可能将寿险投资分红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为给融资租赁业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建议将融资租赁视同于固定资产投资享受与正常投资一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取消对本币融资的歧视,租赁公司计缴营业税时允许从租金收入中冲减本币利息支出;应针对回租业务具体特点调整税收政策,以消除双重征税问题;二要,适时尽快开征证券交易资本利得税。为减轻证券交易流转环节税负,减少证券市场风险,建议在调整印花税的同时开征证券交易资本利得税:应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实现的资本利得征税;可考虑对长期投资实行低税,对短期投资按普通所得征税,通过差别税率鼓励理性投资行为,抑制易于产生市场泡沫、危害证券市场乃至金融体系稳定的过度投机行为。

2.3构建统一的中外金融机构税收制度

完善税制设计。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工业国家和部分经济发达国家,因此应顺应国际潮流,降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应严格规范和控制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以业务种类来代替经济性质作为制定优惠政策的标准。

应取消不合理的税前扣除限制。原则上与企业经营有关的费用和支出都应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应适当调整对金融企业影响较大的扣除项目。

对外资金融机构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维护建设及其公共设施建设而征收的税种,鉴于中外资金融机构都同样从城市建设中受益,故对外资金融机构开征此税是合乎情理的。

2.4制定简明规范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税负偏高会提高金融行业的人为成本,间接影响其竞争力,因此应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制定合理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考虑到营销员多数为下岗职工,推销人寿保险有利于社会稳定,故可在提高营销员现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前费用扣除比例的基础上,向雇员和非雇员适用同等税收政策过渡。此外,不宜对股利征税,并可根据国家财力许可对企业发放股利利润部分改按较低税率征税或抵免投资者资本利得方面应交的税款。需要单独一提和着重强调的是,对金融企业税收政策的调整,需妥善处理好两个相关的问题:一是,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二是,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财力分配关系。

【参考文献】

[1]李扬.中国金融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陈志楣.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3]安体富,王在清.中国金融业税收政策于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5.

第15篇

【关键词】 河南省 金融业 发展现状

2009年,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极其复杂和严峻的背景下,河南省经济运行依然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金融业自身在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过程中,能够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实现了持续稳健运行,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信贷结构继续优化,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助推作用逐步增强;金融改革逐步深化,金融市场功能继续完善,金融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河南省金融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河南省金融业发展分析

(1)金融机构规模不断壮大,组织体系日臻完善。目前,河南省各类金融机构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形成了由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组成的银行类机构;以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组成的证券期货类机构;以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组成的保险类机构;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组成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09年末,共有2家政策性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7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另有洛阳银行、郑州银行2家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1家外资银行在河南省设立了分支机构,2009年,新增5家村镇银行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河南省截至2009年末,共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11660个,从业人员154636人。截至2009年末,河南省共有证券经营机构123家,其中法人机构1家。全年新增证券经营机构15家。2009年,河南省新增省级保险分公司2家,市及以下分支机构837家,其中,农村保险营销服务部608家。目前,共有省级保险公司42家,市及以下分支机构5342家,专业中介机构308家,兼业机构6767家。非银行金融机构9家,其中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有分支机构,信托公司2家、企业财务公司2家。同时,随着金融产业改革的深化,全省形成了“一办一行三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的金融调控与监管体系。

(2)金融市场发展势头良好,竞争能力不断提高。近年来,河南省金融产业增加值年均占GDP的比重约为5.36%,全省金融从业人员约达40万人。货币市场发展步伐加快。截至2009年末,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24275.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35%,同比提高9.65个百分点;总负债达到23687.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34%,同比提高9.93个百分点。各项存贷款余额及其比年初增量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截止2009年末,共有证券经营机构123家,其中法人机构1家。全年新增证券经营机构15家。投资者开户数达到316.48万户,比上年增长14.38%,实现利润总额7.73亿元,比上年增长68%。资本市场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09年末,河南省有上市公司67家(其中境内41家、境外26家),累计募集资金561.47亿元。全年实现5家企业发行上市,融资额17.79亿元。其中,境内中小板公司2家,创业板公司1家。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3222.61亿元,占全省GDP的16.64%。保险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整体市场运行稳健。2009年保费收入达到565.39亿元,增速居全国前列。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为2.92%,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为567.26元/人。2009年,河南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业务进一步发展。共有17家公司开展了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业务,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0%。全年实现再融资31亿元。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瑞贝卡成为河南省首家利用公司再融资的企业。

(3)地方金融机构初具规模,综合实力有所增强。截至2009年末,河南省最后一家城市信用社(濮阳)获准筹建城市商业银行,这标志着河南省已完成城市信用社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工作。洛阳、许昌、新乡和郑州4家城市商业银行成功实现更名,洛阳银行郑州分行顺利开业,迈出了河南省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第一步。2009年,河南省农村银行体系填补了无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两项空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促成5家村镇银行开业,3家筹建,组建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另外,新成立5家农村商业银行,2家农村合作银行。截至2009年末,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分别较年初上升3.73个百分点、0.30个百分点。

2、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金融业尽管对河南省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作用在逐渐增强,但其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与要求不太适应的地方。与全国特别是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很大,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供给总量相对不足。2009年河南省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9367.3亿元,增长10.7%,高出全国2个百分点。相比之下,河南省的金融规模和发展速度不太理想,河南省金融业对经济的贡献度较低,金融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

(2)资本市场发育不全,融资结构不平衡的矛盾比较突出。由于历史原因,河南省的企业融资结构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经过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虽然直接融资比例不断上升,但间接融资比重偏大、直接融资格局过小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省内资本市场层次单一,企业直接融资动力不足。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三大部分的发育来看,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的发展明显滞后,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内部也存在发育不平衡的问题。适合不同层次企业证券融资和股票流动需要的多层次的交易体系有待形成。

(3)金融资产质量不高,金融生态环境亟待改善。截至2009年末,河南省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999.5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3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05个百分点。在全国范围内横向比较来看,河南省的金融资产管理质量靠后,排名和新疆、青海等省接近。比照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不良贷款率的排名次序可以发现,河南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的排名位次有所波动,区域金融资产质量的状况并不稳定,比较明显地受到了金融危机及宏观政策的影响。

(4)中小企业贷款增速较低,贷款投向集中度高,风险监测和管理压力增大。据2009年第4季度人民银行开展的银行家问卷调查显示,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贷款需求强烈,小型企业贷款需求景气指数比大型企业贷款需求景气指数高15.2个百分点。但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依然比贷款整体增速低3.9个百分点。2009年贷款投向行业特点也比较明显,高耗能行业贷款占比较高,行业集中度高且期限长。由于地方政府背景贷款游离于财政体系和公共监督之外,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缺少必要的审计监督,金融机构难以完全掌握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总量。尽管当前信贷资产质量问题不太明显,但伴随还款期的陆续到来,未来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管理难度较大。

三、河南省金融业当前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分析

1、河南省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1)未来河南经济企稳向好将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新的空间。2009年以来,河南全面落实国家和本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日趋明显。2010年,国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的宏观调控政策基调依然保持宽松,政府投资需求依然处于历史高位。河南中原城市群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提速,经济带动力的持续增强使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河南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将是主要的基础优势,促使金融业进入又快又好发展的上升期。经济的企稳向好必将为金融业带来巨大的投资空间和旺盛的资金需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

(2)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将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从国际形势看,国际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金融与经济呈现出互动、融合和渗透的特征,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愈加明显。河南省在战略发展的高度提出打造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努力把金融产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抢占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河南省金融产业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转折期和发展期,面临由传统金融到现代金融、由封闭金融向开放金融的转变,健康发展的主基调已经形成,正步入科学发展的新轨道。

(3)金融生态环境改善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在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上,河南省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诚信建设,化解金融风险,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努力为金融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河南省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压力

(1)信贷风险加重,贷款投放需注重结构调整。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贷款投放提供了相对宽松的增长环境,但贷款的大量投放会导致部分金融机构存贷比较高,资本充足率大幅下降。信贷规模的快速增长背后呈现的是信贷风险加重。信贷结构能否进一步优化成为经济金融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2)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带来竞争与压力。随着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政策的深入,河南省优惠鼓励性政策的陆续出台,将会吸引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来豫发展。中资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相比,在资金规模、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等方面处于劣势。河南金融市场的发展要在国际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要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培育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信誉度。中资金融机构需经受世界经济大潮的锻炼和考验后方能成长壮大起来。

(3)做好应对货币政策变化的准备,存在金融业风险的不确定性。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第一波的负面因素正逐渐消退,但未来全球金融系统依然脆弱,金融市场系统性复苏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我国宏观调控政策也会根据国内经济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这同时也增加了金融业风险的不确定性。由于国内金融业具有新兴转轨的特点,各种经济体制并存,经济成份复杂,金融业的发展会随着经济增长呈现出高低起伏,上下波动的周期性变化,而国家的经济政策也相应地不断在收缩和放开之间进行调整。宏观政策的调整,会使部分产业受到冲击从而倒闭或陷入经营困境,无法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甚至破产清算,给银行业增加了自身不可抗拒的风险。同时,投资者将面临着货币收紧措施不断“升级”对资本市场的打击。而这种打击与即将推出的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业务一起,可能使资本市场的动荡幅度显著加大,投资风险也开始明显增加。

【参考文献】

[1] 张锐、喻新安:河南经济发展报告(2010)――国际金融危机与河南经济增长[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2] 蔡玉平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河南经济影响研究[R].2008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09(8).

[3] 韩庭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