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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以提升国有泵站管理水平为出发点,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改革为动力,转变观念,靠管理出效益,原创:不断增强水管干部职工的岗位热情和责任意识,促进水管体制改革。下面将我市工程管理及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如下: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情况
(一)转变观念,加强工程管理
××市境内白洋淀千里堤防洪堤总长69.138公里,主要河道131条,全长732公里;建有节制闸61座,桥梁698座,电力排水站12座;下设9个工程管理站、6个河道堤主闸涵管理所,管理人员共计65人,主要负责全市的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经过与市财政等有关部门部门统一协调,××市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工作已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堤防管理所做为纯公益性国有单位,人员工资是定额事业费;另一方面是我市每年由市政府拨款10万元进行闸站维修养护。虽然资金匮乏,但我局千方百计完成每年的工程养护及管理必要工作,确保泵站达标管理及泵站安全运行。
(二)多措并举、促进工程管理步伐
2003年以来我局投入大量资金,推进多种措施,以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一是汛前组成专业维修队、进行培训、检查、维修养护工作;二是汛期组建突击抢险队,以应对突发事件发生,负责闸、涵、扬水站等工程抢险救援工作;三是每年都对千里堤分步进行堤防标准化管理和建设工作;四是做好堤防文明生态管理。由于沿堤村庄较多,村民随意堆放垃圾现象严重,我局在2005年沿堤建筑70个垃圾池、并派专人专车清理;五是对闸所进行标准化建设,包括闸、扬水站的达标建设和宿舍美化、绿化院落等工作。今年对全市最大的××扬水站进行新建和场地统一规划改造,已于6月中旬竣工。通过这些措施,让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责任感,从而大大提高爱岗敬业意识,为工程管理的改革奠定了基础,保证下步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以水养水,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2004年以来我们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种植、养殖、取土、占地经营等活动统一规划、审批、并收取有偿使用费。以更好地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开发好水利资源;具体是做到以堤养堤、以渠养渠,充分利用好千里堤管理范围内土地和河渠弃土做到有偿使用;同时我们又把该资金投入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中,确保了水利工程的持续性、长久性发展,实现了水利工程管理良性循环,逐步走出了河道“只有管的义务,没有养的来源”的困境。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管理中有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面临管理粗放,一是堤防长,缺少管养人员和经费;二是分级管理中,各乡镇对桥梁工程、闸涵、泵站等水利工程的没有真正发挥养护管理的作用。三是河道堤防的资源还未被充分利用开发,对违法案件执法力度不够。
三、水管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定岗定编”及两费测算工作。二是正在筹划成立由主管市长为组长,水利、人事、财政、编办、发改委联合组成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三是把堤防管理所定为公益性水利设施事业性单位,力争财政按管理维护定额拨付管理和维护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规划管理,推行管养分离改革
以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管理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水利工程管理与工程维修养护实行“管养分离”。在市管各站所抽调15名技术骨干组成专业维修队。主要工作:汛前对境内的闸、涵、扬水站等岁修工程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培训各站所人员安全运行知识;汛期突击抢修应急事件;日常维护千里堤堤顶、堤身和清理垃圾等堤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所属水管单位彻底剥离出来,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走上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道路。
(二)加强执法,保证水利工程安全
一是强化执法力量,成立四个执法监察中队,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运行。二是积极协调公安部门,配合白洋淀水上派出所,严厉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活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三)合理利用,开发堤防有偿资源
针对农村河渠非法取土屡禁不止的问题,专项调研发现成因有二:一是由于多年干旱少雨,农民对河渠防洪除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守法意识相对淡薄。二是农村房基建设确实极少有取土空间(耕地法律禁止也舍不得、废弃地多半成为乡村发展工业用地),导致农民只能“避重就轻”偷挖河渠堤坡土。原创:同时由于多年政府不再组织义务工疏浚河渠,河道淤积普遍较严重,清淤工程量很大,水务局又没有专项资金可用。针对以上情况,采取“疏堵结合”,在淤积严重的部分乡镇河渠上规划出年度取土段,由技术人员管理。按设计要求,在对取土量、取土位置进行严格规定和监督的前提下,允许乡村群众就近取土并收取少量取土费。并协同国土、林业部门,充分利用渠道、堤防资源,有序开发地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堤防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堤防的完整性。
五、加强领导,促进水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水管体制改革对新的形势下水利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我市对此工作十分重视,并排好工作时间表。
7月成立××市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8月协调各有关单位改革做好水管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年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印发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粤府〔*〕40号),加强资源性非税收入征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由于法规建设和体制改革滞后等原因,非税收入征管的管理规范和制度规定不完善,非税收入该收未收、该管未管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地方非税收入的管理和运行效率偏低,地区间征管工作水平相差较大,影响了全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粤府〔*〕40号文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重要意义
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
各地、各部门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确保我省财政收入增长和继续当好排头兵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法规政策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遵循“依法征收,依规使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研究和推动完善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的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非税收入征管的规章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财政厅要加强立法调研,积极研究起草有关非税收入征管的法规草案,加快我省非税收入依法征管进程。有关工作,法制部门要予以指导和支持。
三、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粤府〔*〕40号文要求,进一步拓展理财思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把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尽快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一)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资源(包括有限资源、带有垄断性经营牌照资源及其他政府管理的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垄断)经营权等,应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有偿出让,所得收益按规定全额上缴各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不同类别、不同特点的国有资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公共资源开发权、广告权、经营权等的招标拍卖,应按职责分工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制订严格、规范、具体的征管办法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1.土地、海域、场地等资源的使用权、开发权以及砂、石、矿产资源探矿权、开采权,按有关规定应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或转让,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招租或拍卖方式进行。
3.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建筑物等)的户外广告权和冠名权,应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其中,为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道、省道广告权的出让收益可以实行省市分成。鼓励企业投资参与政府
基础设施建设,对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的道路、港口等公共设施,其广告权、冠
名权等收益归政府和企业共同拥有。
4.路客运和公交线路(包括城市内、城市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公交线路)的营运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逐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营运人。条件较好的地区,可开展跨市、跨省客运班线经营权的招投标试点,之后再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5.城乡地下管网开发权、机动车加油站经营权、旅游资源开发权和经营权,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
6.家小汽车吉祥号牌可实行竞价发放。竞价发放的号牌不超过每期发放号牌总量的10%,其余全部实行电脑自选。
(二)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国有资产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经营收益和非经营收益。国有资产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产享有的其他收益,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上缴,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国有资产收益要逐步纳入国家预算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收益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三)事业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服务过程中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事业单位收取的体现政府职能或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都应纳入财政管理。
(四)以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包括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都应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管理,按照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原则,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政府公物仓,加强对罚没物资和变价收入的监管。
四、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纠风办《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电子信息管理的通知》(粤财综〔*〕108号)的要求,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建设步伐,提高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的效率和质量。要将收入项目、收入金额、票据使用、会计报表等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人民银行国库的网络连接,实现实时查询和实时监控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对涉及中央、省与市、县分成的非税收入,实现自动按分成比例分别划解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五、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征管非税收入,真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不得虚大或少列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布的收费项目目录,凡应缴入国库的必须全额缴入国库,凡应缴入财政专户的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其他类别的非税收入,在国家和省未有明确规定前,由各级政府视当地实际决定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
(二)对中央、省与市、县分成的非税收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分成比例和缴交级次,通过各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缴交。各地不得截留或挤占中央和省的分成收入,各部门上下级之间不得直接对非税收入实行集中、提取和分成。
(三)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各类纳入预算管理、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资金汇划工作,准确、及时地将代收资金上解到各级国库。代收银行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为执收单位开设任何形式的非税收入过渡账户。
(四)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执收单位必须按照《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财政票据,建立财政票据稽查制度。
(五)各地要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原则,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征收部门的正常经费,由财政部门按征收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收支脱钩管理。
六、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规定对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严格按照粤府〔*〕40号文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严肃处理。
为规范我省延期缴纳税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新《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延期缴纳税款管理问题明确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照法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国税征收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载明延期缴纳的税种、税额、税款所属时间和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以及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
二、纳税人特殊困难是指:(一)水、火、风、雹、海潮、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二)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三)国家调整政策的直接影响;(四)短期货款拖欠。对本条第四款因短期货款拖欠导致资金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基层
征收税务机关受理其申请时,必经调查了解,确定纳税人能够在批准的延缓缴纳期内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的方予受理。
三、基层国税机关在收到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后,要严格进行审查。纳税人应当相应提供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政策调整依据、货款拖欠情况说明。必要时,应当实地调查。
四、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经基层国税征收机关初步审查合格,纳税人应当填写省局统一格式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附后),由基层国税征收单位对准予延期的税额和期限签注意见,经县(区)、市国税局局长审核,报省局批准后,方可延期缴纳。
五、同一纳税人应纳的同一个税种的税款,符合本通知第二条延期缴纳条件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延期缴纳一次,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六、纳税人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在批准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逾期未缴的,税务机关应当从批准的期限届满次日起,按日加收未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其在最长不超过15日的期限内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依照新《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七、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要与欠税分别统计、分别核算。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建立《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底册》,记录批准延期缴纳税款情况。《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底册》(YQ006)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本)确定的式样。
八、对延期缴纳税款未按照规定审核申报,经批准后造成应缴未缴税款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追缴应缴未缴税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年5月1日后按照原规定已经审批的延期缴纳税款的,由各市国家税务局汇总报省局办理补批手续。
十、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由各级国税机关征管部门负责办理,计会、税政部门签注意见完成审核事项后,报省局审批。
十
一、几项要求:
(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问题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很敏感的问题,责任重大。社会各界特别是上级领导对此十分关注,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延期缴纳税款的管理,严格把关,规范执法,不折不扣地按照上级局正式文件精神办理,实事求是,从严掌握。
(二)各地要对延期缴纳税款情况进行一次彻底全面地检查,对*年5月1日前按照原规定审批的延期缴纳税款情况汇总整理报省局备案,对*年5月1日后的延期缴纳税款情况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该纠正的纠正,该补办手续的必须补办。同时要特别注意研究烟、酒、电力等
行业和大型企业的特殊情况,深入调查,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反映问题,以利加强征管。